证券简称:中海油服证券代码:601808公告编号:临2023-021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7月21日在河北燕郊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原《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已于2023年3月31日起废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监管法规的最新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管理需求和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详细内容如下:
序原条款条款修订情况号本章程根据《到境外上市公司章本章程根据《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程必备条款》(“《必备条款》”)、备条款》(“《必备条款》”)、《上市《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章订)(“《章程指引》”)、证监海程指引》”)、证监海函[1995]1号《关函[1995]1号《关于到香港上市公司于到香港上市公司对公司章程作补充
1对公司章程作补充修改意见函》(“证修改意见函》(“证监海函”)、《关于监海函”)、《关于进一步促进境外进一步促进境外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化改革的意深化改革的意见》(“意见”)以及《香见》(“意见”)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所上市规则》(“《上市规则》”)制(“《上市规则》”)制定。定。
第五十八条第五十八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东大会审议通过:大会审议通过:
2(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任何担保;保;
1(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保;
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三)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关联方提供的担保。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五)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七)上市地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
第八十条第八十条
当反对和赞成票相等时,无论是当反对和赞成票相等时,无论是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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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手还是投票表决,会议主席有权多手还是投票表决,会议主席有权多投一投一票。票。
第八十六条第八十五条股东要求召集临时股东大会或股东要求召集临时股东大会或者
者类别股东会议,应当按照下列程序类别股东会议,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办理:理:
(一)合计持有在该拟举行的会(一)单独或合计持有在该拟举行的议上有表决权的股份百分之十以上会议上有表决权的股份百分之十以上
(含百分之十)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含百分之十)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的股东,可以签署一份或者数份同样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格式内容的书面要求,提请董事会召东),可以签署一份或者数份同样格式集临时股东大会或者类别股东会议,内容的书面要求,提请董事会召集临时并阐明会议的议题。董事会在收到股东大会或者类别股东会议,并阐明会前述书面要求后应当尽快召集临时议的议题。董事会在收到前述书面要求
4股东大会或者类别股东会议。前述后应当尽快召集临时股东大会或者类
持股数按股东提出书面要求日计算。别股东会议。前述持股数按股东提出书
(二)如果董事会在收到前述书面要求日计算。
面要求后三十日内没有发出召集会(二)如果董事会在收到前述书面
议的通告,提出该要求的股东可以参要求后十日内,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照上述第(一)项规定提请监事会召会,或未作出反馈的,提出该要求的股集临时股东大会或者类别股东会议;东可以参照上述第(一)项规定提请监如果监事会在收到前述书面要求后事会召集临时股东大会或者类别股东三十日内不依法召集和主持临时股会议;如果监事会在收到前述书面要求
东大会或者类别股东会议,若提出该后五日内不依法召集和主持临时股东要求的股东已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大会或者类别股东会议,若提出该要求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的股东已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份,则可以在监事会收到该要求后在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则可以
2合理的期限内自行召集会议。召集的在监事会收到该要求后在合理的期限
程序应当尽可能与董事会召集股东内自行召集会议。召集的程序应当尽可会议的程序相同。能与董事会召集股东会议的程序相同。
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7名董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8名董事事组成,其中设董事长1人。可设1组成,其中设董事长1人。可设1名副名副董事长。董事长。
董事会独立于控股机构(指对公董事会独立于控股机构(指对公司
司控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企事控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企事业单
5业单位,下同)。位,下同)。
董事会应有二分之一(含二分之董事会中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内一)以上的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下同)(含独立董事)部任职的董事,下同),并应有三名应当占多数,并应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独以上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指独立于公立非执行董事(指独立于公司股东不在司股东不在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下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下同)。
同)。
第一百零六条第一百零五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年。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之日起计算。日起计算。
有关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意图以有关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意图以及
及候选人表明愿意接受提名的书面候选人表明愿意接受提名的书面通知,通知,不得早于有关进行董事选举不得早于有关进行董事选举的会议通的会议通知书发出后翌日发出,亦不知书发出后翌日发出,亦不得迟于股东得迟于股东大会召开前7日发给公大会召开前7日发给公司。
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会成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会员的过半数选举和罢免,董事长、副董成员的过半数选举和罢免,董事长、事长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副董事长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除非董事会在收到董事的书面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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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董事会在收到董事的书面职信后30日内作出决议,董事辞职以辞职信后30日内作出决议,董事辞董事会收到其书面辞职信时生效。
职以董事会收到其书面辞职信时生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效。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报告。董事会将在两日内披露有关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况。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生效,但下列情形除外:(一)董事辞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二)独立董事辞职导致独立董事人数务。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或者独立股东大会在遵守有关法律、行政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
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可以以普通决议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的方式将任何任期未届满的董事罢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
免(但依据任何合同可提出的索赔要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
3求不受此影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
控股机构的董事长、副董事长、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执行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总经股东大会在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
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兼任公规规定的前提下,可以以普通决议的方司董事长、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职务式将任何任期未届满的董事罢免(但依的人数不得超过二名。据任何合同可提出的索赔要求不受此影响)。
董事无须持有公司股份。控股机构的董事长、副董事长、执行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兼任公司董事
长、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职务的人数不得超过二名。
董事无须持有公司股份。
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由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四日以前通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长应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长应在自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临时董事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
会会议: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的股东提议时;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议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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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监事会提议时;(三)监事会提议时;
(四)首席执行官提议时;(四)首席执行官提议时;
(五)两名以上(含两名)独立董(四)两名以上(含两名)独立董事事提议时;提议时;
(六)董事长认为必要时。(五)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董事出席董事会议所发生的合董事出席董事会议所发生的合理理费用应由公司支付。该等费用包括费用应由公司支付。该等费用包括董事董事所在地至会议地点(如果董事所所在地至会议地点(如果董事所在地与
在地与会议地点不同)的交通费、会会议地点不同)的交通费、会议期间的
议期间的食宿费、会议场所的租金和食宿费、会议场所的租金和会议地的交会议地的交通费。通费。
第一百二十九条第一百二十八条
监事会由3人组成,其中一人出监事会由3人组成,其中一人出任任监事会主席。监事任期三年,可以监事会主席。监事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选连任。连任。
8监事任期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监事任期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之日起计算。日起计算。
监事会主席的任免,应当经三分监事会主席的任免,应当经三分之之二以上监事会成员表决通过。二以上监事会成员表决通过。
除非监事会在收到监事的书面除非监事会在收到监事的书面辞
4辞职信后30日内作出决议,监事辞职信后30日内作出决议,监事辞职以
职以监事会收到其书面辞职信时生监事会收到其书面辞职信时生效。除效。下列情形外,监事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达监事会时生效:(一)监事辞职导致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二)
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务。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注:相关章节、条款及交叉引用所涉及的序号做相应调整。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网站披露的《公司章程》全文。
董事会相信,本次修订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且将不会对公司的业务营运产生不利影响。董事会相信,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上述对《公司章程》的修订需提请公司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案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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