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08证券简称:中海油服公告编号:临2026-015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
《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简要内容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交易限额
每日最高存款及利息余额人民币23.20亿元
每日最高贷款余额人民币70.00亿元
人民币105.00亿元每日最高综合授信余额(含每日最高贷款余额70.00亿元)
其他金融服务费用年度总额人民币0.05亿元协议有效期2026年5月8日至2027年12月31日
在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参照中国人存款利率范围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利率,且不低于境内主要商业银行提供的同期同类型存款利率牌价。
在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规定和利率自律机制的情况下,人民币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贷款利率范围 (LPR)标准执行,贷款利率可下浮一定的百分比;
外币贷款利率参照市场情况经双方协商确定,且不高于境内主要商业银行相同性质及期限的贷款利率。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一、关联交易概述本公司将于2026年5月8日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自2026年5月8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由财务公司按照《协议》约定为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以下合称“本集团”)提供结
算、存款、贴现、贷款、保函、委托贷款及其他占用授信额度的金融服务。由于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油集团”)下属的附属公司,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该等交易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二、交易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财务公司名称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0929818Y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小街6号海油大厦法定代表人杨楠注册资本40亿元成立时间2002年6月14日涵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允许财务公司开展的各项业务,包括:1)吸收成员单位存款;2)办理成员单位贷款;3)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4)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
经营范围算与收付;5)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
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6)
从事同业拆借;7)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8)办理成员
单位产品买方信贷;9)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与上市公司受同一控制人控制,具体关系:财务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海油集团持股比例为62.9%的控股(财务)公司与子公司。
上市公司关系
□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财务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海油集团
2(二)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2215.732382.23
负债总额2042.952206.15
净资产172.78176.08
2025年度(经审计)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15.143.98
净利润10.393.49
三、原协议执行情况
□首次签订
□非首次签订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上一年度本年度至今
年末财务公司吸收存款余额20413200.9722047102.84年末财务公司发放贷款余额4907663.983843482.58
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最高存款额度180000.00180000.00年初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金额179997.10179974.70年末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金额179974.70179192.66
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最高存款金额179997.58179975.38
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利率范围0.25%-3.00%0.25%-2.00%
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最高贷款额度390000.00390000.00年初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贷款金额00年末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贷款金额00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最高贷款金额00
3四、《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如下:
1、服务内容:(1)结算服务;(2)存款服务;(3)贴现服务;(4)贷款服
务;(5)保函服务;(6)委托贷款服务;(7)其他占用授信额度的金融服务。2、提供存款服务:存款利率在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参照中国
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利率向本集团提供存款利率,且不低于境内主要商业银行提供的同期同类型存款利率牌价。
3、提供贷款服务:贷款利率在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规定和利率自律机制的情况下,人民币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执行,贷款利率可下浮一定的百分比;外币贷款利率参照市场情况经双方协商确定,且不高于境内主要商业银行相同性质及期限的贷款利率。
4、提供结算服务:不向本集团收取任何服务费。
5、提供贴现服务:财务公司向本集团提供商业汇票的贴现服务时贴现利率
由财务公司综合考虑市场价格等因素后,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与本集团协商以优惠利率确定执行。
6、提供保函及其他占用授信额度的金融服务:在综合考虑市场价格等因素后,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与本集团协商以优惠费率确定。
7、提供委托贷款服务:财务公司向本集团提供委托贷款服务时每年收取按
照贷款本金余额计算的服务费,服务费与有关的贷款利息合计不超过本集团向商业银行以同样年期贷款的利息金额。
8、本集团有权结合自身利益自行决定是否从财务公司获得上述服务。
9、《协议》自2026年5月8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10、本集团在《协议》项下在财务公司开立的结算账户于每日可保留的合计
最大存款及存款利息收入余额限额为人民币23.20亿元,每日最高综合授信余额限额合计为人民币105.00亿元,其中,每日最高贷款余额限额为人民币70.00亿元。财务公司向本集团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收取的服务费用年度总额不高于人民币0.05亿元。本集团存贷款完全基于自主决定。
411、如有需要,具体交易的双方(财务公司与本公司或本公司附属公司)
将按照一般商业条款或更佳条款及《协议》的规定另行签订具体的金融服务协议。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由于财务公司熟悉本公司和中国海油集团成员单位的业务和交易模式,
故财务公司提供的结算服务较之商业银行更有效率。财务公司根据《协议》提供的结算服务将使得本公司实现同日零息零成本结算,有助于降低本公司交易成本,比如汇款手续费及其他管理费用。
2、财务公司作为中国海油集团内部的金融服务提供商,对本集团的运营情
况有较为深入的认识,可向本集团提供较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更为方便及高效的金融服务。
3、财务公司作为中国海油集团内部的服务提供商,通常较商业银行与本公
司有更佳、更有效的沟通。通过财务公司运作的信息管理系统,本公司可随时零成本查阅通过财务公司所进行的资金收付及资金结余状况。
4、财务公司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管,并按照监管机构发布的规则和
运营要求提供金融服务,其服务对象也主要限于中国海油集团成员单位,一般而言,财务公司所面临的风险比服务对象广泛且无限制的金融机构的风险较小,因此,更能保障客户的资金安全。
5、财务公司标准普尔评级为 A+,穆迪评级为 A1。财务公司作为本公司的金
融服务提供商,其风险情况不会高于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6、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六、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该关联交易已经本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6年4月22日,本公司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卢涛先生、范白涛先生和刘秋东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余5位董事一致表决同意本
5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新框架协议下存款本金额度及利息、贷款利息金额均未达到本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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