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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文軒出版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XINHUA WINSHARE PUBLISHING AND MEDIA CO. LTD.(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號:811)
(I)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召開的臨時股東大會的投票結果;及
(II)修訂公司章程等制度暨取消設置監事會
茲提述新華文軒出版傳媒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i)日期為二零二五年十月三
十日有關(其中包括)建議修訂公司章程等制度暨建議取消設置監事會的公告;及
(ii)日期為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七日有關(其中包括)建議修訂公司章程等制度暨建
議取消設置監事會的通函(「該通函」)及有關臨時股東大會之通告。除文義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該通函所界定者具相同涵義。
董事會確認本公告並無虛假聲明、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對本公告所載內容之真實性、準確性及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I. 臨時股東大會的投票結果
本公司已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星期二)上午九時三十分於中國四川省成都市錦江區三色路238號新華之星A座舉行臨時股東大會(「臨時股東大會」)。
合共持有1233841000股股份的持有人,即代表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總額的100%,有權出席臨時股東大會及就會上提呈之決議案(「臨時股東大會決議案」)表決。所有股東於臨時股東大會上就臨時股東大會決議案進行投票時,未受任何限制。概無任何股東須就任何臨時股東大會決議案放棄投票。概無任何股份賦予持有人權利出席而僅可對臨時股東大會決議案投反對票。
出席臨時股東大會的股東和股東代理人,共持有代表本公司774482705股有表決權股份,佔本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62.770058%。所有臨時股東大會決議案均以投票表決方式進行表決。臨時股東大會通過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只適用於A股)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表決,表決方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11、出席臨時股東大會的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人數125
其中:A股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人數 124
H股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人數 1
2、出席臨時股東大會的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所持有表決774482705
權的股份總數(股)
其中: A股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所持有表決權的股份 689668097總數(股)
H股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所持有表決權的股份 84814608總數(股)
3、出席臨時股東大會的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所持有表決62.770058
權股份數佔本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比例(%)
其中:A 股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持股佔股份總數的比 55.896027
例(%)
H股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持股佔股份總數的比 6.874031
例(%)
註: 出席臨時股東大會的股東包括現場出席會議的股東以及通過網絡投票出席會議的A股股東。
臨時股東大會由本公司非執行董事柯繼銘先生主持。本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7人,董事長周青先生因其他事務未能出席臨時股東大會。本公司在任監事
6人,列席5人。監事薛豐先生因其他事務未能出席臨時股東大會。本公司高
級管理層之總經理、董事會秘書亦列席臨時股東大會。
2於臨時股東大會上通過的臨時股東大會決議案的投票結果如下:
所有出席股東的投票權贊成反對棄權所代表股份股份百分率股份百分率股份百分率
特別決議案股東類型數目投票數量(%)投票數量(%)投票數量(%)
1. 審批本公司日期 A股股東 689668097 682535770 98.965832 6793627 0.985057 338700 0.049111
為二零二五年十 H股股東 84814608 11622476 13.703389 73192132 86.296611 0 0.000000一月七日的通函
所載之本公司章合計77448270569415824689.6286317998575910.3276373387000.043732程的修訂建議暨建議取消設置監事會。
由於超過三分之二的票數贊成該決議案,該項決議案獲正式通過為特別決議案。
2. 審批本公司日期 A股股東 689668097 689331497 99.951194 312900 0.045370 23700 0.003436
為二零二五年十 H股股東 84814608 70978931 83.687153 13834677 16.311668 1000 0.001179一月七日的通函
所載之本公司股合計77448270576031042898.170098141475771.826713247000.003189東大會議事規則的修訂建議。
由於超過三分之二的票數贊成該決議案,該項決議案獲正式通過為特別決議案。
3. 審批本公司日期 A股股東 689668097 682629770 98.979462 6726227 0.975284 312100 0.045254
為二零二五年十 H股股東 84814608 25713153 30.316892 59100455 69.681929 1000 0.001179一月七日的通函
所載之本公司董合計77448270570834292391.460134658266828.4994393131000.040427事會議事規則的修訂建議。
由於超過三分之二的票數贊成該決議案,該項決議案獲正式通過為特別決議案。
3所有出席
股東的投票權贊成反對棄權所代表股份股份百分率股份百分率股份百分率
普通決議案股東類型數目投票數量(%)投票數量(%)投票數量(%)
4. 審批本公司日期 A股股東 689668097 689406397 99.962054 239500 0.034727 22200 0.003219
為二零二五年十 H股股東 84814608 84813608 99.998821 0 0.000000 1000 0.001179一月七日的通函
所載之本公司獨合計77448270577422000599.9660812395000.030923232000.002996立董事工作制度的修訂建議。
由於超過50%的票數贊成該決議案,該項決議案獲正式通過為普通決議案。
5. 審批本公司日期 A股股東 689668097 689405097 99.961866 240800 0.034915 22200 0.003219
為二零二五年十 H股股東 84814608 84813608 99.998821 0 0.000000 1000 0.001179一月七日的通函
所載之本公司關合計77448270577421870599.9659132408000.031091232000.002996聯交易制度的修訂建議。
由於超過50%的票數贊成該決議案,該項決議案獲正式通過為普通決議案。
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本公司H股股份過戶登記處)聯同北京觀韜(成都)律師事務所(本公司中國法律顧問)擔任臨時股東大會投票的監票人。
II. 修訂公司章程等制度暨取消設置監事會
誠如該通函所述,為落實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董事會建議取消設置監事會(包括廢止本公司現行之監事會議事規則),由董事會審計委員會行使公司法規定監事會之職權。董事會建議對本公司的公司章程的相應條款進行修訂。
董事會亦宣佈建議對本公司現行股東大會議事規則、董事會議事規則、獨立董事工作制度及關聯交易制度作出若干相應建議修訂。前述該等制度之建議修訂不會對本公司類別股東的現有權利造成任何變動。
4(一)修訂後的公司章程等制度
有關公司章程、股東大會議事規則、董事會議事規則修訂建議的第1至3項特別決議案均已於臨時股東大會獲批准通過。修訂後的公司章程等若干制度全文請參見聯交所網站( http://www.hkexnews.hk )以及本公司網站
( https://www.winshare.com.cn )。敬請股東留意,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英文版本(如適用)為其中文版本的非正式譯文。倘中文版本與英文版本不相符,概以中文版本為準。
(二)取消設置監事會
另董事會宣佈,經股東於臨時股東大會批准後,即自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起,本公司取消設置監事會(包括廢止本公司現行之監事會議事規則)。
各監事確認,彼等與董事會並無任何意見分歧,亦無任何其他事宜須提請股東注意。
董事會藉此機會對各位監事於本公司任職期內對公司發展所作出的重要貢獻表示衷心感謝。
承董事會命新華文軒出版傳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周青
中國*四川,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成員包括(a)執行董事周青先生、劉龍章先生及李强先生;
(b)非執行董事柯繼銘先生及譚鏖女士;以及(c)獨立非執行董事劉子斌先生、鄧富民先生及韓文龍先生。
*僅供識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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