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16证券简称:京沪高铁公告编号:2026-005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
《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简要内容: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相关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近日,公司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
*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增加相关金融业务额度,将日最高存款余额上限由人民币30亿元增加至人民币100亿元,调增70亿元,有效期与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一致。
*交易限额
1每日最高存款余额1000000万元
每日最高贷款余额300000万元协议有效期有效期与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一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
存款利率范围厘定,原则上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四大商业银行(工、农、中、建)同类存款利率。
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及现行市况
贷款利率范围协商厘定,原则上不高于同期中国国内四大商业银行(工、农、中、建)同类贷款利率。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5年7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约定公司在财务公司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为30亿元。考虑目前财务公司报价优于外部银行的存款利率,结合后续生产经营需要与资金管理规划,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将日最高存款余额上限由人民币30亿元增加至人民币100亿元,调增70亿元,有效期与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一致。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标准。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财务公司名称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460979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5号院1-1号楼
2法定代表人潘振锋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成立时间2015年7月24日
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经营范围
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
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受同一控制人控制,具体关系:财务公司(财务)公司与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国铁集团控制的企业。
上市公司关系□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财务公司实际控制人国铁集团
(二)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末截至2025年9月末
资产总额124407834190.76179923388545.99
负债总额109552341916.24164782430453.17
净资产14855492274.5215140958092.82
2024年度2025年1-9月
营业收入2245596772.361623287701.57
净利润617453186.74390736548.85
三、原协议执行情况
□首次签订
√非首次签订本年度至上一年度补充协议签署之日年末财务公司吸收存款
10916015.18万元16432089.25万元
余额年末财务公司发放贷款
3776831.64万元3509784.67万元
余额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最
300000.00万元300000.00万元
高存款额度年初上市公司在财务公
0万元0万元
司存款金额
3年末上市公司在财务公
0万元299000.00万元
司存款金额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最
0万元300000.00万元
高存款金额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存0.45-2.40%(小数点后两_0.25_%-_2.00_%(小数款利率范围位)点后两位)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最
0万元300000.00万元
高贷款额度年初上市公司在财务公
0万元0万元
司贷款金额年末上市公司在财务公
0万元0万元
司贷款金额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最
0万元0万元
高贷款金额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贷
--款利率范围
四、《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定价政策)
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协议的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原协议“四、交易限额”中的“乙方在甲方的最高存
款余额每日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乙方在甲方的贷款、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余额每日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变更为“乙方在甲方的最高存款余额每日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乙方在甲方的贷款、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余额每日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
2.除以上变更条款外,原协议其他条款继续有效。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为提升存款资金管理效益,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将在财务公司的日最高存款余额上限由人民币30亿元增加至人民币100亿元。
4此次补充协议的签署,利用财务公司的专业服务优势,
能够提高公司存量资金收益。该等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使用,不会损害公司以及公司中除关联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不会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六、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相关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特此公告。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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