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16证券简称:京沪高铁公告编号:2026-001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2月3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2026年1月12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铁集团续签〈综合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为落实上市监管要求,规范关联交易管理,公司与国铁集团签订《综合服务框架协议》,履行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现该协议到期,正常续签。内容详见2026年1月13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续签〈综合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已审议该事
1项,同意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刘洪润、李敬伟、谭光明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2025年7月23日,公司披露《关于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明确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最高存款余额每
日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在财务公司的贷款、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余额每日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考虑目前财务公司报价优于外部银行的存款利率,结合后续生产经营需要与资金管理规划,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增加相关金融业务额度,将日最高存款结余上限由人民币30亿元增加至人民币100亿元,调增70亿元,有效期与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一致。内容详见2026年1月13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已审议该事项,同意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刘洪润、李敬伟、谭光明回避表决。
2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京福安徽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为帮助控股子公司京福铁路客运专线安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福安徽公司)缓解资金压力,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防范资金风险,保障经营管理持续稳健发展,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对京福安
徽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授信期限为3年,以第一笔提款时间为始,单笔贷款期限为1年,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贷款余额上限为30亿元。内容详见2026年1月13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已审议该事项,同意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刘洪润、李敬伟、谭光明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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