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産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公告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收購、購買或認購證券的邀請或要約。
本公告並不構成或組成在美國提呈發售或招攬購買或認購任何證券的建議。證券並無亦不會根據一九三三年美國證券法(包括其修訂)(「證券法」)或美國任何州或其他司法權區的任何證券監管機構登記。證券依據證券法項下 S 規例於美國境外提呈發售或出售,如未登記或獲豁免遵守證券法的登記規定,不得在美國境內提呈發售或出售。證券將不會於美國或提呈發售受限制或被禁止的任何其他司法權區進行公開發售。
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通告
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發行人」)
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
China Everbright Bank Company Limited(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6818)
根據本公司6000000000美元中期票據計劃(「該計劃」)
發行2028年到期的600000000美元浮動利率票據(票據代號:5575)(「該票據」)
聯席全球協調人、聯席賬簿管理人及聯席牽頭經辦人中國光大銀行香港分行花旗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
中國銀行交通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亞洲)聯席賬簿管理人及聯席牽頭經辦人
農銀國際農銀澳門分行中國農業銀行新加坡分行中國銀行(香港)
建銀國際光銀國際中信銀行(國際)中國建設銀行(亞洲)光大證券國際中國銀河國際中金公司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中信建投國際集友銀行有限公司中信證券招商永隆銀行有限公司民銀資本信銀資本東方匯理銀行國泰君安國際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銀國際工銀澳門工行新加坡香港分行
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南洋商業銀行東方證券(香港)上海浦東發展銀行浦銀國際公司香港分行香港分行-1-發行人已向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申請批准僅向專業投資者(定義按《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37章)以債務形式發行的,誠如日期為二零二五年五月十四日與該計劃相關的發售通函、日期為二零二五年五月十五日與該票據相關的提取發售通函及日期為二零二五年五月十五日與該票據相關的定價補充文件所述的票據上市及買賣。該票據上市及買賣的批准預期將於二零二五年五月二十三日開始生效。
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中國●北京
2025年5月22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執行董事為郝成先生、齊曄女士及楊兵兵先生;非執行董事為吳利軍先生、崔勇先生、曲亮先生、朱文輝先生、姚威先生、張銘文先生及李巍先生;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為邵瑞慶先生、
洪永淼先生、李引泉先生、劉世平先生、黃志凌先生及黄振中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