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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农商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04-23 00:00 查看全文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3日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黄纪宪)本人黄纪宪,自担任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农商银行”)独立董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要求,忠实勤勉、依法履职,积极出席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充分发挥独立性和专业性,切实维护上海农商银行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担任上海农商银行独立董事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黄纪宪,大学本科学历,工商管理(国际)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中国工商银行河北省分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中国工商银行河北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工商银行内部审计局上海分局局长。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关于上市公司和商业银行独立

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并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根据本人原任职单位的相关要求,本人未在上海农商银行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领取薪酬,也不担任上海农商银行的任何管理职务;独立履行职责,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12025年,本人亲自出席股东会1次;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7次(其中现场会议5次、书面传签会议2次),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1次,出席率达88%;任董事会风险合规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出席委员会会议6次,出席率达100%;任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出席委员会会议1次,出席率达100%;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委员会会议6次,出席率达100%;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出席率达100%。因公务原因无法亲自出席会议时,能在会前审阅相关议案并表达审议意见,按照规定委托其他董事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不存在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等失职的情况。

本人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必要时就拟审议的议案、听取的报告与管理层进行沟通。本人对所审议事项均作出客观决策,经审慎考虑后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弃权或反对票的情况。本人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会等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风险合规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研究经济金融形势变化,把握政策导向,强化风险防控大数据应用和智能平台建设,推进风险管理数字化转型;关注资产质量和信用风险,组织开展资产质量专题调研座谈会,听取管理层、业务部门及分支机构的主题汇报,深入了解风险领域重点工作情况,在资产质量管理、新型业务风险控制、专业部门职能强化等方面给予有效指导,并推动完善董事会授权管理机制;聚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建设和系统优化,落实关联交易内部监督机制和信息披露相关规定。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持续监督消费者权益保护措施落实情况,推动强化个人信息保护。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与行内相关部门和承办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研究或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内部审计规划以及各类专项审计报告,指导完善审计工作流程,持续加强对全行内部控制情况的评估监督,听取外审工作方案汇报,强调

2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认真研阅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分析和管理建议,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开展充分讨论与交流,评估外审机构年报审计质量并作为续聘依据,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同时,本人在会议及闭会期间积极参与研究讨论,提出专业性意见,建议加强合规内控情况分析与过程管理、完善压力测试方案、提升创新业务风险控制能力、深化风险前瞻性研判、持续优化资产质量,提升审计监督职能有效性等,有效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相关意见建议均得到采纳或回应。

(二)其他履职事项

2025年,本人持续通过多种方式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出席公司领

导班子和领导人员任期综合考核评价动员会议,深入了解领导班子工作成效,监督管理层履职行为。通过参加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形式,与投资者开展互动交流,在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上专业解答投资者疑问,协助投资者全面、准确了解公司资产质量管理情况。与中小股东董事保持密切沟通,主动关注监管部门、第三方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上海农商银行的评价。

本人积极关注银行业和上市公司公司治理最新动态,研读银行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审阅上海农商银行提供的《董事参阅》、战略研究报告、风险管理情况、高管层工作动态等,并通过现场交流或线上沟通方式,与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及管理层保持日常沟通;同时,严格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要求,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董事高管合规履职培训、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

独立董事能力建设相关培训、上海农商银行组织的反洗钱专题培训等,持续提升自身履职能力。

2025年,本人在上海农商银行的现场工作时间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三)上海农商银行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上海农商银行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信息和工作条件支持,积极配合本人履职的相关要求,有效保障了独立董事履职效能,包括但不限于:确保本人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畅通,确保本人履行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建立董事线上化履职平台,及时向本人发送董事会会议通知及各类参阅资料,建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意见建议跟踪督办机制,完善独立董事差异化薪酬制度,配置董事责任保险,配备独立董事专用办公室等。

三、年度重点关注事项

本人充分关注以下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决策、执行以及披露情况,对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作出独立明确的判断,对上海农商银行与其主要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上海农商银行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本人重视关联交易管理工作,持续强化“董事会负责、管理层尽责、业务层履责”的全流程关联交易管理架构和流程,监督推进关联交易管理相关制度优化及系统建设;积极落实关联交易相关内部监督

机制和信息披露要求,审议重大关联交易议案,听取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报告,确保关联交易符合市场及公允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查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农商银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上海农商银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二)承诺履行情况

本人关注上海农商银行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认为截至2025年

12月31日相关主体所做的持续性承诺均得到履行。

4(三)定期报告披露情况

本人重视和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积极履行定期报告披露相关职责,重点关注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确保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认为上海农商银行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定期报告。

(四)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本人重视上海农商银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督促强化集团层面的合规内控管理,为提升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

本人认为上海农商银行2025年度内控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情况,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五)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经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海农商银行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本人与上海农商银行外部审计师保持充分沟通,切实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本人认为上海农商银行所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保持独

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

(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2025年,上海农商银行董事会审议通过选举徐力先生连任公司

执行董事的议案,审议通过选举王娟女士、阮丽雅女士连任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审议通过选举汪明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副董事长的议案,审议通过选举管蔚女士、梁晓丽女士、叶波先生为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审议通过选举储晓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审议通过聘任汪明先生为公司行长的议案,审议通过聘任占玲灵女士、张跃红女士为公司副行长的议案,审议通过续聘张宏彪先生、顾贤斌先

5生、沈栋先生为公司副行长的议案,审议通过董事薪酬管理办法、职

业经理人2024年度业绩考核结果及2022-2024年任期考核结果等议案,听取薪酬绩效管理情况专项审计等报告。本人对上述议案均表示认可与同意。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本人认为上海农商银行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及2025年中期

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现金分红结合了上海农商银行当前的发展阶段和自身盈利水平、资本需求等因素,兼顾了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可持续发展。

(八)对外担保情况及资金占用情况上海农商银行开展的对外担保业务是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日常经营范围内的常规性银行业务之一。本人认为上海农商银行高度重视对外担保业务的风险管理,对被担保对象的资信标准、担保业务的操作流程和审批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并据此开展相关业务。

2025年上海农商银行未涉及的事项包括: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

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

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

错更正;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能够认真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注重提升履职

所必须的专业能力,持续关注履职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遵守职业道德准则,注重保障上海农商银行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履职过程中依法合规参会议事、提出意见建议和行使表

6决权,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维护上海农商银行整体利益及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6年,本人将继续诚信、独立、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与管理层的沟通与协作,重点关注风险控制、关联交易管理等领域,充分发挥银行风险管理、审计专业优势,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助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进一步发挥监督制衡作用,提升公司治理有效性,维护上海农商银行、中小股东和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新一轮战略规划有序实施,为上海农商银行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独立董事:黄纪宪

2026年4月

7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陈缨)本人陈缨,自担任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农商银行”)独立董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要求,忠实勤勉、依法履职,积极出席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充分发挥独立性和专业性,切实维护上海农商银行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担任上海农商银行独立董事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陈缨,大学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正高级会计师。

现任东方海外(国际)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五矿资源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远海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曾任宝钢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上海重阳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关于上市公司和商业银行独立

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并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本人未从上海农商银行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未予披露的额外利益,也不担任上海农商银行的任何管理职务;独立履行职责,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概况

8(一)出席会议情况2025年,本人亲自出席股东会1次;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7次(其中现场会议5次、书面传签会议2次),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1次,出席率达88%;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出席委员会会议6次,出席率达100%;任董事会战略、三农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委员,出席委员会会议6次,出席率达100%;任董事会普惠(三农)金融服务委员会委员,出席委员会会议2次,出席率达100%;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出席率达100%。因公务原因无法亲自出席会议时,能在会前审阅相关议案并表达审议意见,按照规定委托其他董事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不存在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等失职的情况。

本人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必要时就拟审议的议案、听取的报告与管理层进行沟通。本人对所审议事项均作出客观决策,经审慎考虑后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弃权或反对票的情况。本人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会等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与行内相关部门和承办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研究或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内部审计规划以及各类专项审计报告,加强对全行内部控制情况的评估监督,推动完善公司治理新架构下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和履职要求,与管理层开展深度探讨;组织开展外审机构年报审计质量评估工作,将评估结果作为外审机构续聘依据,关注审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审计结论的有效性;有效监督外部审计工作的开展,主持召开审计结果沟通会,认真研阅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分析和管理建议,就公司财务情况、管理层建议等开展充分讨论与交流,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主持召开审计方案汇报会,指导下一年度重点领域审计工作;参加监管机构三方会谈,听取监管意见建议并

9开展深度交流,全方位提升审计工作质量。作为董事会战略、三农与

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委员,关注上海农商银行经营发展环境和战略执行情况,指导加强集团化管理,提升综合金融服务水平,平衡市值管理和经营需求,推进普惠、三农业务稳步发展。

同时,本人在会议及闭会期间积极参与研究讨论,提出专业性意见,建议优化问题跟踪机制、提升审计专业性及有效性、完善质量复核管理机制、加强业务连续性管理、提升授信管理数智化水平等,有效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相关意见建议均得到采纳或回应。

(二)其他履职事项

2025年,本人持续通过多种方式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资

产质量专题调研,通过听取分支机构汇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深入了解重点领域工作情况,在宏观经济环境分析、新兴领域风险管理、AI技术赋能业务发展等方面给予有效指导。与中小股东董事保持密切沟通,通过参加股东会等形式,积极听取投资者意见,并主动关注监管部门、第三方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上海农商银行的评价。

本人积极关注银行业和上市公司公司治理最新动态,研读银行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审阅上海农商银行提供的《董事参阅》、战略研究报告、风险管理情况、高管层工作动态等,并通过现场交流或线上沟通方式,与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及管理层保持日常沟通;同时,严格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要求,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董事高管合规履职培训、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

独立董事能力建设相关培训、上海农商银行组织的反洗钱专题培训等,持续提升自身履职能力。

2025年,本人在上海农商银行的现场工作时间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上海农商银行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10上海农商银行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为本

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信息和工作条件支持,积极配合本人履职的相关要求,有效保障了独立董事履职效能,包括但不限于:确保本人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畅通,确保本人履行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建立董事线上化履职平台,及时向本人发送董事会会议通知及各类参阅资料,建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意见建议跟踪督办机制,完善独立董事差异化薪酬制度,配置董事责任保险,配备独立董事专用办公室等。

三、年度重点关注事项

本人充分关注以下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决策、执行以及披露情况,对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作出独立明确的判断,对上海农商银行与其主要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上海农商银行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本人重视关联交易管理工作,持续强化“董事会负责、管理层尽责、业务层履责”的全流程关联交易管理架构和流程,监督推进关联交易管理相关制度优化及系统建设;积极落实关联交易相关内部监督

机制和信息披露要求,审议重大关联交易议案,听取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报告,确保关联交易符合市场及公允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查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农商银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上海农商银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二)承诺履行情况

本人关注上海农商银行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认为截至2025年

12月31日相关主体所做的持续性承诺均得到履行。

(三)定期报告披露情况

11本人重视和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积极履行定期报告披露相关职责,

重点关注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确保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认为上海农商银行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定期报告。

(四)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本人重视上海农商银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督促强化集团层面的合规内控管理,为提升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

本人认为上海农商银行2025年度内控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情况,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五)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经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海农商银行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本人与上海农商银行外部审计师保持充分沟通,切实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本人认为上海农商银行所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保持独

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

(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2025年,上海农商银行董事会审议通过选举徐力先生连任公司

执行董事的议案,审议通过选举王娟女士、阮丽雅女士连任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审议通过选举汪明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副董事长的议案,审议通过选举管蔚女士、梁晓丽女士、叶波先生为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审议通过选举储晓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审议通过聘任汪明先生为公司行长的议案,审议通过聘任占玲灵女士、张跃红女士为公司副行长的议案,审议通过续聘张宏彪先生、顾贤斌先生、沈栋先生为公司副行长的议案,审议通过董事薪酬管理办法、职

12业经理人2024年度业绩考核结果及2022-2024年任期考核结果等议案,听取薪酬绩效管理情况专项审计等报告。本人对上述议案均表示认可与同意。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本人认为上海农商银行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及2025年中期

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现金分红结合了上海农商银行当前的发展阶段和自身盈利水平、资本需求等因素,兼顾了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可持续发展。

(八)对外担保情况及资金占用情况上海农商银行开展的对外担保业务是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日常经营范围内的常规性银行业务之一。本人认为上海农商银行高度重视对外担保业务的风险管理,对被担保对象的资信标准、担保业务的操作流程和审批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并据此开展相关业务。

2025年上海农商银行未涉及的事项包括: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

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

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

错更正;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能够认真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注重提升履职

所必须的专业能力,持续关注履职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遵守职业道德准则,注重保障上海农商银行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履职过程中依法合规参会议事、提出意见建议和行使表决权,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维护上海农商银行整体利益及

13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6年,本人将继续诚信、独立、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与管理层的沟通与协作,充分发挥财务会计、审计专业优势,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助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密切关注上海农商银行战略规划与落地执行,深入研究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责、履行监督职能的有效路径,切实提升董事会监督效能,维护上海农商银行、中小股东和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新一轮战略规划有序实施,为上海农商银行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独立董事:陈缨

2026年4月

14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陈贵)本人陈贵,自担任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农商银行”)独立董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要求,忠实勤勉、依法履职,积极出席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充分发挥独立性和专业性,切实维护上海农商银行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担任上海农商银行独立董事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陈贵,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工商管理博士学位,执业律师,第十四届上海市政协委员。现任北京安杰世泽(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民建中央法制委委员,浦东工商联副会长,上海仲裁委仲裁员,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仲裁员,中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紫金天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财富里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合规总监,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首席合规官,上海市金山区金融办副主任(挂职),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关于上市公司和商业银行独立

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并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本人未从上海农商银行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未予披露的额外利益,也

15不担任上海农商银行的任何管理职务;独立履行职责,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2025年,本人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8次(其中现场会议6次、书面传签会议2次),出席率达100%;任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出席委员会会议3次,出席率达100%;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委员会会议6次,出席率达100%;任董事会风险合规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出席委员会会议2次,出席率达100%;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出席率达100%。不存在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等失职的情况。

本人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必要时就拟审议的议案、听取的报告与管理层进行沟通。本人对所审议事项均作出客观决策,经审慎考虑后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弃权或反对票的情况。本人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会等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依法合规审核重大关联交易、听取一般关联交易备案情况报告,重点关注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规性、必要性,持续加强与关联交易管理办公室的沟通交流,推动关联交易制度完善及系统优化,强化关联方名单动态管理,指导关联交易管理实践,保障关联交易内部监督机制和信息披露要求。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与行内相关部门和承办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研究或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内部审计规划以及各类专项审计报告,持续加强对全行内部控制情况的评估监督,听取外审工作方案汇报,强调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认真研阅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分析和管理建议,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开展充分讨论与交流,评估外审机构年报审计质量并作为续聘依据,维护审

16计结果的客观、公正。作为董事会风险合规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高度关注资产质量管理工作,推动完善风险监督程序,确保监管制度有效落地。

同时,本人在会议及闭会期间积极参与研究讨论,提出专业性意见,建议完善审计委职能清单、强化反洗钱工作跟踪督办,优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审计工作、拓宽不良资产处置渠道等,有效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相关意见建议均得到采纳或回应。

(二)其他履职事项

2025年,本人持续通过多种方式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资

产质量专题调研,通过听取分支机构汇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深入了解重点领域工作情况,在探索多元化不良资产处置方式、建立地方法院常态化沟通机制等方面给予有效指导。出席公司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任期综合考核评价动员会议,深入了解领导班子工作成效,监督管理层履职行为。与中小股东董事保持密切沟通,积极听取投资者意见,并主动关注监管部门、第三方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上海农商银行的评价。

本人积极关注银行业和上市公司公司治理最新动态,研读银行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审阅上海农商银行提供的《董事参阅》、战略研究报告、风险管理情况、高管层工作动态等,并通过现场交流或线上沟通方式,与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及管理层保持日常沟通;同时,严格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要求,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董事高管合规履职培训、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

独立董事能力建设相关培训、上海农商银行组织的反洗钱专题培训等,持续提升自身履职能力。

2025年,本人在上海农商银行的现场工作时间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17(三)上海农商银行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上海农商银行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信息和工作条件支持,积极配合本人履职的相关要求,有效保障了独立董事履职效能,包括但不限于:确保本人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畅通,确保本人履行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建立董事线上化履职平台,及时向本人发送董事会会议通知及各类参阅资料,建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意见建议跟踪督办机制,完善独立董事差异化薪酬制度,配置董事责任保险,配备独立董事专用办公室等。

三、年度重点关注事项

本人充分关注以下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决策、执行以及披露情况,对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作出独立明确的判断,对上海农商银行与其主要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上海农商银行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本人重视关联交易管理工作,持续强化“董事会负责、管理层尽责、业务层履责”的全流程关联交易管理架构和流程,监督推进关联交易管理相关制度优化及系统建设;积极落实关联交易相关内部监督

机制和信息披露要求,审议重大关联交易议案,听取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报告,确保关联交易符合市场及公允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查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农商银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上海农商银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二)承诺履行情况

本人关注上海农商银行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认为截至2025年

12月31日相关主体所做的持续性承诺均得到履行。

18(三)定期报告披露情况

本人重视和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积极履行定期报告披露相关职责,重点关注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确保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认为上海农商银行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定期报告。

(四)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本人重视上海农商银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督促强化集团层面的合规内控管理,为提升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

本人认为上海农商银行2025年度内控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情况,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五)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经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海农商银行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本人与上海农商银行外部审计师保持充分沟通,切实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本人认为上海农商银行所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保持独

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

(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2025年,上海农商银行董事会审议通过选举徐力先生连任公司

执行董事的议案,审议通过选举王娟女士、阮丽雅女士连任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审议通过选举汪明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副董事长的议案,审议通过选举管蔚女士、梁晓丽女士、叶波先生为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审议通过选举储晓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审议通过聘任汪明先生为公司行长的议案,审议通过聘任占玲灵女士、张跃红女士为公司副行长的议案,审议通过续聘张宏彪先生、顾贤斌先

19生、沈栋先生为公司副行长的议案,审议通过董事薪酬管理办法、职

业经理人2024年度业绩考核结果及2022-2024年任期考核结果等议案,听取薪酬绩效管理情况专项审计等报告。本人对上述议案均表示认可与同意。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本人认为上海农商银行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及2025年中期

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现金分红结合了上海农商银行当前的发展阶段和自身盈利水平、资本需求等因素,兼顾了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可持续发展。

(八)对外担保情况及资金占用情况上海农商银行开展的对外担保业务是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日常经营范围内的常规性银行业务之一。本人认为上海农商银行高度重视对外担保业务的风险管理,对被担保对象的资信标准、担保业务的操作流程和审批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并据此开展相关业务。

2025年上海农商银行未涉及的事项包括: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

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

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

错更正;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能够认真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注重提升履职

所必须的专业能力,持续关注履职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遵守职业道德准则,注重保障上海农商银行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履职过程中依法合规参会议事、提出意见建议和行使表

20决权,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维护上海农商银行整体利益及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6年,本人将继续诚信、独立、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与管理层的沟通与协作,重点关注风险管理、审计等领域,充分发挥法律、金融专业优势,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助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进一步发挥监督制衡作用,提升公司治理有效性,维护上海农商银行、中小股东和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新一轮战略规划有序实施,为上海农商银行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独立董事:陈贵

2026年4月

21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刘运宏)本人刘运宏,自担任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农商银行”)独立董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要求,忠实勤勉、依法履职,积极出席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充分发挥独立性和专业性,切实维护上海农商银行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担任上海农商银行独立董事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刘运宏,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经济学博士后、法学博士后,研究员。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并购与投资研究所副所长,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研究所所长,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并购融资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独立董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校兼职教授和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国泰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法务主管,上海证券交易所博士后,航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兼投资银行部总经理。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关于上市公司和商业银行独立

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并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本人未从上海农商银行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未予披露的额外利益,也

22不担任上海农商银行的任何管理职务;独立履行职责,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2025年,本人亲自出席股东会1次;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7次(其中现场会议5次、书面传签会议2次),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1次,出席率达88%;任董事会薪酬和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出席委员会会议7次,出席率达100%;任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出席委员会会议3次,出席率达100%;任董事会风险合规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出席委员会会议2次,出席率达100%;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出席率达100%。因公务原因无法亲自出席会议时,能在会前审阅相关议案并表达审议意见,按照规定委托其他董事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不存在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等失职的情况。

本人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必要时就拟审议的议案、听取的报告与董事会秘书和管理层进行沟通。本人对所审议事项均依法作出客观判断,经审慎考虑后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弃权或反对票的情况。

本人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会等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和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指导董事任期届满换选事宜,推动优化董事会成员结构,组织落实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履职和考核评价工作,研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事项,强化薪酬管理和监督。作为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重点关注关联交易程序规范性,推进落实信息披露相关要求,优化关联交易内部监督机制。作为董事会风险合规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指导完善风险管理制度,强化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工作机制,提升风险管理有效性。同时,积极研究或听取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内控评价报告以及全面风险管理、负债质量管理、理财业务、薪酬绩

23效管理、关联交易和内部交易等重点领域审计报告,就公司财务、业

务状况开展充分讨论与交流,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同时,本人在会议及闭会期间积极参与研究讨论,提出专业性意见,建议优化薪酬管理机制、完善授权体系、做好风险管理制度与治理制度的有效衔接、促进企业资源、员工动力与组织文化的协同发展等,有效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相关意见建议均得到采纳或回应。

(二)其他履职事项

2025年,本人持续通过多种方式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资

产质量专题调研,通过听取分支机构汇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深入了解重点领域工作情况,在提升不良资产处置效率、开展授权使用情况评估、发挥法院协调作用等方面给予有效指导。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围绕上市公司治理规则与制度要求,就如何做合格的上市公司董监高等主题,为上海农商银行董事高管开展专题培训。通过参加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形式,积极听取投资者意见,专业解答资产质量管理、风险化解措施、ESG量化指标等投资者关心问题。与中小股东董事保持密切沟通,主动关注监管部门、第三方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上海农商银行的评价。

本人积极关注银行业和上市公司公司治理最新动态,研读银行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审阅上海农商银行提供的《董事参阅》、战略研究报告、风险管理情况、高管层工作动态等,并通过现场交流或线上沟通方式,与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及管理层保持日常沟通;同时,严格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要求,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董事高管合规履职培训及独立董事后续培训、中国

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独立董事能力建设相关培训、上海农商银行组织

的反洗钱专题培训等,持续提升自身履职能力。

2025年,本人在上海农商银行的现场工作时间符合监管要求及公

24司章程的规定。

(三)上海农商银行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上海农商银行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信息和工作条件支持,积极配合本人履职的相关要求,有效保障了独立董事履职效能,包括但不限于:确保本人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畅通,确保本人履行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建立董事线上化履职平台,及时向本人发送董事会会议通知及各类参阅资料,建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意见建议跟踪督办机制,完善独立董事差异化薪酬制度,配置董事责任保险,配备独立董事专用办公室等。

三、年度重点关注事项

本人充分关注以下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决策、执行以及披露情况,对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作出独立明确的判断,对上海农商银行与其主要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上海农商银行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本人重视关联交易管理工作,持续强化“董事会负责、管理层尽责、业务层履责”的全流程关联交易管理架构和流程,监督推进关联交易管理相关制度优化及系统建设;积极落实关联交易相关内部监督

机制和信息披露要求,审议重大关联交易议案,听取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报告,确保关联交易符合市场及公允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查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农商银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上海农商银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二)承诺履行情况

本人关注上海农商银行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认为截至2025年

2512月31日相关主体所做的持续性承诺均得到履行。

(三)定期报告披露情况

本人重视和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积极履行定期报告披露相关职责,重点关注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确保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认为上海农商银行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定期报告。

(四)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本人重视上海农商银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督促强化集团层面的合规内控管理,为提升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

本人认为上海农商银行2025年度内控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情况,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五)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经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海农商银行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本人与上海农商银行外部审计师保持充分沟通,就公司年度报告的审计范围、关键审计事项和审计结论等内容做过深入交流,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与责任。本人认为上海农商银行所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

(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2025年,上海农商银行董事会审议通过选举徐力先生连任公司

执行董事的议案,审议通过选举王娟女士、阮丽雅女士连任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审议通过选举汪明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副董事长的议案,审议通过选举管蔚女士、梁晓丽女士、叶波先生为公司非执行

26董事的议案,审议通过选举储晓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审议

通过聘任汪明先生为公司行长的议案,审议通过聘任占玲灵女士、张跃红女士为公司副行长的议案,审议通过续聘张宏彪先生、顾贤斌先生、沈栋先生为公司副行长的议案,审议通过董事薪酬管理办法、职业经理人2024年度业绩考核结果及2022-2024年任期考核结果等议案,听取薪酬绩效管理情况专项审计等报告。本人对上述议案均表示认可与同意。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本人认为上海农商银行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及2025年中期

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依法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现金分红结合了上海农商银行当前的发展阶段与自身盈利水平、资本需求等因素,兼顾了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可持续发展需求。

(八)对外担保情况及资金占用情况上海农商银行开展的对外担保业务是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日常经营范围内的常规性银行业务之一。本人认为上海农商银行高度重视对外担保业务的风险管理,对被担保对象的资信标准、担保业务的操作流程和审批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并据此开展相关业务。

2025年上海农商银行未涉及的事项包括: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

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

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

错更正;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能够认真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注重提升履职

27所必须的专业能力,持续关注履职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遵守职

业道德准则,注重保障上海农商银行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履职过程中依法合规参会议事、提出意见建议和行使表决权,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维护上海农商银行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6年,本人将继续诚信、独立、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与管理层的沟通与协作,重点关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聘免及薪酬、风险控制等领域,充分发挥公司治理、法律专业优势,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助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进一步发挥监督制衡作用,提升公司治理有效性,维护上海农商银行、中小股东和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新一轮战略规划有序实施,为上海农商银行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独立董事:刘运宏

2026年4月

28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李培功)本人李培功,自担任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农商银行”)独立董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要求,忠实勤勉、依法履职,积极出席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充分发挥独立性和专业性,切实维护上海农商银行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担任上海农商银行独立董事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李培功,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学位,教授。现任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会计学院院长、特聘教授,中国管理科学学会财务管理分委会副主任兼秘书长,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会计学会副会长,上海市会计学会副会长,湖州申科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香港中文大学全球经济与金融中心研究助理,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助理教授,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美国佛罗里达州立大学访问学者。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关于上市公司和商业银行独立

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并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本人未从上海农商银行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未予披露的额外利益,也不担任上海农商银行的任何管理职务;独立履行职责,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29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2025年,本人亲自出席股东会2次;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7次(其中现场会议5次、书面传签会议2次),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1次,出席率达88%;任董事会薪酬和提名委员会委员,出席委员会会议7次,出席率达100%;任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出席委员会会议3次,出席率达100%;任董事会战略、三农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委员,出席委员会会议1次,出席率达100%;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出席率达100%。因公务原因无法亲自出席会议时,能在会前审阅相关议案并表达审议意见,按照规定委托其他董事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不存在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等失职的情况。

本人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必要时就拟审议的议案、听取的报告与管理层进行沟通。本人对所审议事项均作出客观决策,经审慎考虑后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弃权或反对票的情况。本人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会等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和提名委员会委员,重点关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聘免及薪酬管理情况,监督管理层履职行为。作为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督促提高关联交易管理效率,强化关联交易管理系统建设落实关联交易内部监督机制和信息披露要求。作为董事会战略、三农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委员,强调外部市场环境对内部决策的影响,关注公司组织架构调整情况,监督完善重大管理制度。同时,积极研究或听取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内控评价报告以及全面风险管理、负债质量管理、理财业务、薪酬绩效管

理、关联交易和内部交易等重点领域审计报告,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开展充分讨论与交流,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同时,本人在会议及闭会期间积极参与研究讨论,提出专业性意

30见,建议平衡短期支出和长期经济效益、评估资本使用合理性与必要

性、加强市值管理工作等,有效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相关意见建议均得到采纳或回应。

(二)其他履职事项

2025年,本人持续通过多种方式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参加股

东会、业绩说明会等形式,与投资者开展互动交流,在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上专业解答投资者疑问,关注上海农商银行市值表现及分红水平,协助投资者全面、准确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业绩表现,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与中小股东董事保持密切沟通,主动关注监管部门、第三方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上海农商银行的评价。

本人积极关注银行业和上市公司公司治理最新动态,研读银行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审阅上海农商银行提供的《董事参阅》、战略研究报告、风险管理情况、高管层工作动态等,并通过现场交流或线上沟通方式,与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及管理层保持日常沟通;同时,严格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要求,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董事高管合规履职培训、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

独立董事能力建设相关培训、上海农商银行组织的反洗钱专题培训等,持续提升自身履职能力。

2025年,本人在上海农商银行的现场工作时间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上海农商银行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上海农商银行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信息和工作条件支持,积极配合本人履职的相关要求,有效保障了独立董事履职效能,包括但不限于:确保本人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畅通,确保本人履行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建立董事线上化履

31职平台,及时向本人发送董事会会议通知及各类参阅资料,建立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机制、意见建议跟踪督办机制,完善独立董事差异化薪酬制度,配置董事责任保险,配备独立董事专用办公室等。

三、年度重点关注事项

本人充分关注以下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决策、执行以及披露情况,对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作出独立明确的判断,对上海农商银行与其主要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上海农商银行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本人重视关联交易管理工作,持续强化“董事会负责、管理层尽责、业务层履责”的全流程关联交易管理架构和流程,监督推进关联交易管理相关制度优化及系统建设;积极落实关联交易相关内部监督

机制和信息披露要求,审议重大关联交易议案,听取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报告,确保关联交易符合市场及公允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查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农商银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上海农商银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二)承诺履行情况

本人关注上海农商银行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认为截至2025年

12月31日相关主体所做的持续性承诺均得到履行。

(三)定期报告披露情况

本人重视和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积极履行定期报告披露相关职责,重点关注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确保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认为上海农商银行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定期报告。

32(四)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本人重视上海农商银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督促强化集团层面的合规内控管理,为提升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

本人认为上海农商银行2025年度内控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情况,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五)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经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海农商银行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本人与上海农商银行外部审计师保持充分沟通,切实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本人认为上海农商银行所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保持独

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

(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2025年,上海农商银行董事会审议通过选举徐力先生连任公司

执行董事的议案,审议通过选举王娟女士、阮丽雅女士连任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审议通过选举汪明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副董事长的议案,审议通过选举管蔚女士、梁晓丽女士、叶波先生为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审议通过选举储晓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审议通过聘任汪明先生为公司行长的议案,审议通过聘任占玲灵女士、张跃红女士为公司副行长的议案,审议通过续聘张宏彪先生、顾贤斌先生、沈栋先生为公司副行长的议案,审议通过董事薪酬管理办法、职业经理人2024年度业绩考核结果及2022-2024年任期考核结果等议案,听取薪酬绩效管理情况专项审计等报告。本人对上述议案均表示认可与同意。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本人认为上海农商银行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及2025年中期

33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并

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现金分红结合了上海农商银行当前的发展阶段和自身盈利水平、资本需求等因素,兼顾了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可持续发展。

(八)对外担保情况及资金占用情况上海农商银行开展的对外担保业务是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日常经营范围内的常规性银行业务之一。本人认为上海农商银行高度重视对外担保业务的风险管理,对被担保对象的资信标准、担保业务的操作流程和审批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并据此开展相关业务。

2025年上海农商银行未涉及的事项包括: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

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

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

错更正;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能够认真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注重提升履职

所必须的专业能力,持续关注履职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遵守职业道德准则,注重保障上海农商银行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履职过程中依法合规参会议事、提出意见建议和行使表决权,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维护上海农商银行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6年,本人将继续诚信、独立、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与管理层的沟通与协作,重点关注战略规划、薪酬管理等领域,充分发挥财务会计、ESG管理专业优势,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助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进一步发挥监督制衡作用,提升公司治理

34有效性,维护上海农商银行、中小股东和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

动本行新一轮战略规划有序实施,为上海农商银行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独立董事:李培功

2026年4月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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