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将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以及《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年报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审核了公司提供的资料,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对上述议案进行了提前审核,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我们发表事前审核意见如下:
一、公司在《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中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生产
经营中发生的正常商业往来,相关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自愿的原则,不存在虚假交易或交易价格、交易条款有失公允的情况。我们同意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对其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根据《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年报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1-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年报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经检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相关从业人员诚信
记录良好,在历次审计项目中客观公正、勤勉尽责,同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委派人员均具备相
应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能力,本次审计业务收费与公司规模及相关审计工作量相匹配,具有合理性。对此,我们同意将上述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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