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公告编号:2026-051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实际为其提供的
本次担保本金 是否在前期预计 本次担保是否有被担保人名称 担保余额(不含本金额 额度内 反担保次担保金额)厦门红星美凯龙商业营
950 万元 0万元 是 否
运管理有限公司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1449793(含本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64.36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特别风险提示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 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
司厦门红星美凯龙商业营运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商管”)的日常经营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需求,公司于近日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邮储银行”)签署了《小企业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厦门商管向中国邮储银行申请的人民币 950 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7 月 30 日、9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临时会议和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 2026 年度公司预计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75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包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详情请参阅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7 月 31 日、9 月 19 日在国内指定 媒 体 和 2026 年 7 月 30 日 、 9 月 18 日 在 香 港 联 交 所 网 站
http://www.hkexnews.hk 披露的公告。
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厦门红星美凯龙商业营运管理有限公司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全资子公司司持股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持股 100%
法定代表人 杨映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MACBWFFF2G
成立时间 2023 年 3 月 27 日
厦门市同安区智谷东一路99-2号201室之四百二十七单注册地元(法律文书送达地址)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00000.00 万元法人商事主体【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公司类型
资)】
商事主体的经营范围、经营场所、投资人信息、年报信息和监管信息等请至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经营范围示平台查询。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审批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6 月 30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19273.96 152180.13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19111.91 51853.91
资产净额 100162.05 100326.23
营业收入 483.95 30885.46
净利润 -164.18 111.41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债务人:厦门红星美凯龙商业营运管理有限公司;
担保本金金额:人民币95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保证人所担保的主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授信
合同、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开立保函/备用信用证
协议、国际国内贸易融资协议、金融衍生类产品协议以及其他文件而享有的对债
务人的债权,不论该债权在债权确定期间届满时是否已经到期,也不论该债权是否在最高额保证设立前已经产生。
保证人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交易费用、汇率损失、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担保财产处置费用、过户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拍卖费等)以及因债务人/被担保人(反担保情形下,下同)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应付费用。
担保期间: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为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是否有反担保: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需求,有利于促进公司整体业务持续发展。
厦门商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且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公司于2026年7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系基于公司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且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本次担保金额)累计担保总额为 1449793万元(其中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为 1449793 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1281734 万元,分别占 2025 年 12 月 31日公司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的 64.36%、56.90%。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3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