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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银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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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股票代码:601838)

2026年6月16日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文件目录

会议须知…………………………………………………….3议案1: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6

议案2: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13

议案3: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

配方案的议案……………………………………………14

议案4:关于聘请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15

议案5: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额度的议案……………………………………………21议案6:关于制定《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53

报告事项1: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的报告………………………………………………………58

报告事项2: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大股东评估报

告……………………………………………………………65

报告事项3: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

报告…………………………………………………………71

1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报告事项4:成都银行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

员2025年度履职评价情况报告……………………………106

报告事项5: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情况

报告…………………………………………………………112

2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会的各项工作。

二、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数

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终止。

三、股东参加股东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议

开始后应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表决权、发

言权、质询权等权利。根据《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九十五条规定,股权登记日(即2026年6月9日)股东

在本行授信逾期的,应当限制其在股东会的表决权。股权登记日(即2026年6月9日)股东质押本行股权数量达到或

超过其持有本行股权的50%时,应当对其在股东会的表决权进行限制。

五、股东需要发言或提问的,需先经会议主持人许可。

3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股东发言或提问时应首先介绍姓名(或所代表股东姓名或名称)及持有股份数额。股东发言或提问应与本次股东会议题相关,每一股东发言不超过两次,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2分钟。

六、本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责、有针对性

地集中回答股东的问题。股东发言、提问时间和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回答问题时间不超过20分钟。

七、股东会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现场投票方法: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同意”、“反对”、“弃权”或“关联回避”栏中选择其一划“√”,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或未投的,视为“弃权”。网络投票方法: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若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和网络投票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现场投票结果将与网络投票结果合计形成最终表决结果,并予以公告。

八、本次股东会所有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九、本行董事会聘请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参

加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4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十、本行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

参加股东会股东的住宿和接送等事项,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5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议案1:

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成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银行”)本轮战略规划实施的决胜之年。一年来,成都银行董事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引领全行深耕主责主业,推动经营质效稳步提升、市场竞争力与高质量发展动能持续增强。

一、2025年主要经营成果

2025年末,全行资产、存款、贷款规模分别达13984.73

亿元、9885.57亿元、8597.25亿元,增幅分别为11.87%、

11.59%、15.78%。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36.03亿元,同比增长

2.7%;实现净利润132.83亿元,同比增长3.37%;净资产收

益率15.39%,上市以来稳居行业第一梯队。资产质量稳健优异,不良贷款率0.68%,拨备覆盖率426.17%。品牌影响力和市场认可度不断提升,在《银行家》全球银行1000强、《财富》中国500强等榜单中排名持续跃升,连续两年位居“成都服务业企业100强”榜首。

二、2025年主要工作情况

6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效能。董

事会深入践行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推动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深度融合。制度方面,修订公司章程中“党委”相关内容,完善党建融入公司治理的制度安排;同步优化“三重一大”决

策制度和党委议事规则,形成64项党委决策事项和66项党委前置研究事项“两张清单”。全年规范开展“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及前置研究118项,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有效发挥。运行层面,持续加强董事会自身建设,稳步推进监事会改革,顺利完成董事长、副董事长及相关高级管理人员选聘,保障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工作平稳过渡。

全年规范召开股东大会4次、董事会14次、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会议76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依法审议经营发展、财务预决算、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科学决策水平持续提升。

(二)做好“五篇大文章”,持续培育新质生产力。2025年,董事会围绕金融“五篇大文章”,持续优化服务机制和资源配置,推动重点领域金融供给提质增效,有力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科技金融方面,立足区域发展特点,将其作为“五篇大文章”的重点方向,持续完善“专营机构+专业团队+专项授信+专属产品”服务体系,提升对科技企业的全周期服务能力。年末对成都市专精特新“小巨人”、科创板企业等创新主体服务覆盖率超过80%,科技贷款规模和增量连续三年位居全省前列。绿色金融方面,持续加大绿色信贷投放力度,绿

7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色贷款保持较快增长,年末余额较年初增长20.48%,市场份额继续保持全省前列。普惠金融方面,围绕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持续完善服务体系,打造“成小微”服务品牌,为小微企业定制“满园贷”“惠园贷”等30款专属产品,并同步推进信贷流程优化。全年普惠贷款增速13.96%,服务质效持续提升。

养老金融方面,完善银发客群综合服务体系,围绕账户管理、产品供给和服务权益等方面持续优化服务,并推进网点适老化改造和服务标准化建设,提升养老金融服务的可得性与便利性。数字金融方面,加快大模型、RPA 等技术在信贷、票据、投行、反洗钱等重点业务场景的应用,推动业务效率持续提升。年末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长25.84%。

(三)融入区域发展大局,持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董事会立足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全局,深度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成都都市圈和公园城市示范区建设,引导金融资源向重点领域集聚。全行连续多年在全市重大基础设施、重大民生工程等领域年均提供资金支持超3000亿元,充分发挥金融“压舱石”作用。积极响应“立园满园”“建圈强链”部署,聚焦“9+9+10”现代化产业体系,完成17条重点产业链企业落链,通过“挂图作战”方式精准服务47%的客户,信贷支持近500亿元,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能力持续提升。

(四)坚持战略引领,持续提升市场竞争力。董事会始

终坚持战略引领,持续强化战略实施、督导和评估,推动2022-2025年战略规划圆满收官,启动新一轮战略规划编制,

8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组织开展十大重点专题研究,深入研判宏观经济走势与银行业变革趋势,明确未来五年的发展目标与实施路径。2025年,董事会指导经营管理层聚焦拓存款、扩资产、提效益、筑防

线、练内功,扎实推进强化产业金融服务、大零售转型等重点任务,经营质效与专业能力持续提升,业务发展保持稳健态势。同时,加强被投企业管理,推动四川锦程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增资至10亿元,进一步增强其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

(五)提升管理效能,持续夯实稳健发展基础。董事会

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聚焦人才建设、成本管理、风险管控、数智赋能和资本管理等关键领域,持续提升管理效能。强化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启动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十五五”规划编制,加强干部人才梯队建设,有序开展干部多岗位锻炼和轮岗交流,强化绩效考核导向,注重员工发展赋能,持续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效能。推进降本增效。围绕“过紧日子”要求和经营管理提质增效需要,制定深化降本增效十六项落实举措,进一步提升财务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树立全员、全程、全域成本效益理念。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强化“风险联席会”和“专项排查”机制,对重点信贷业务开展“回头看”,并围绕区域重点发展产业和关键细分行业持续完善行业分析体系,风险防控基础不断夯实。强化数智赋能。围绕业务发展、管理增效和客户体验提升,全年推进重大科技项目建设投产落地

15项,完成信贷业务“两化”改造;深化智能技术应用,人工

9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智能大模型覆盖全行25个高频核心场景。全行连续十年获评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信息科技监管评级”2B 级。优化资本统筹管理。完成110亿元永续债发行及60亿元存量永续债赎回,有效增强一级资本支撑能力,新发行永续债票面利率

2.28%,创我行同类债券历史新低。

(六)加强市值管理,持续深化与资本市场良性互动。

董事会坚持以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为核心,持续增强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及时性和透明度,全年依法合规完成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各类信息披露100项,组织召开业绩说明会3场,接待机构调研交流超 100 次,并通过上交所 E 互动平台、投资者关系邮箱及电话等多元化渠道,及时、专业回应投资者关切,切实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同时,积极响应监管号召,于2025年3月6日发布《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持续推动公司投资价值提升。

(七)践行社会责任担当,持续提升价值创造能力。完

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强化乡村振兴、消费者权益保护和社会公益等责任履行。围绕乡村振兴,聚焦“天府粮仓”建设和现代设施农业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提升“三农”金融服务的可得性与便利性。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完善消保管理体系,优化投诉处理流程,健全闭环管理和问题溯源整改机制,持续提升消保工作有效性。深入推进对口帮扶、驻村帮扶及托底性帮扶工作,积极开展公益捐赠,并组织参与相关专题调研,持续提升帮扶工作质效。

10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三、2026年主要工作计划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成都银行董事会将立足新

发展阶段,紧扣高质量发展要求,高站位谋划“十五五”发展规划,推动全行在服务国家战略、区域发展和民生福祉中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加快形成差异化发展优势。

重点加强以下工作:以正确政绩观锚定发展方向。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自觉把全行发展置于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扎实做好“五篇大文章”,更加注重打基础、利长远和可持续发展,推动发展质量、结构与效益协同提升,坚定不移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以金融活水赋能区域发展。围绕国家及省市重点产业链发展部署,提升行业研究和专业化服务能力,深化“一园一主办行”“产业金融专营支行”等精准服务模式,构建全周期、全链条客户服务体系,更好支持“9+9+10”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紧扣成都“强县活区”发展战略,完善全域机构差异化发展定位与资源配置,推动中心城区、新兴七区及县市新城分支机构分层分类发展,促进业务布局更加均衡、发展动能更加多元。以战略引领推动高质量发展。立足打造全国一流特色化标杆城商行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着力锻长板、补短板、育新板,守正创新、强基提质,巩固三大优势领域竞争力,重点突破财富管理等四大提能板块,强化以数智赋能为代表的七大支撑能力,加快构建更具韧性、更加协调、更富特色的高质量发展格局。以风险

11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合规管理筑牢发展底线。坚持底线思维,统筹发展与安全,持续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重点领域风险排查与防控;

推动合规管理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反馈全流程,强化关键岗位、关键环节管控;健全员工行为管理机制,强化全员风险防控意识和行为规范,持续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和合规经营水平。

2026年,董事会将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切实

履行“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职责,持续强化公司治理效能,维护投资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不断提升投资价值与股东回报能力,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推动成都银行实现更高质量、更具韧性的稳健发展。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请予审议。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6日

12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议案2:

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表,建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一、按2025年度审计后净利润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共计人民币13.30亿元;

二、根据《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按年末风险资产1.5%的比例差额提取一般风险准备,共计人民币21亿元;

三、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拟以总股本42.38

亿股为基数计算,按下述方案分配现金股利: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9.21元(含税),共计人民币39.04亿元,占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30.04%。

上述分配方案执行后,结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请予审议。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6日

13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议案3: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提振投资者长期持股信心,助力以投资者为本的资本市场建设,我行拟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增加分红频次。

现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

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并实施具体的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中期利润分配以经审阅的相应期间财务报告为基准,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后续制定202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将考虑已派发的中期利润分配金额。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请予审议。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6日

14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议案4:

关于聘请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按照《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关于定期财务报告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流程及服

务年限等要求,本行于2022年开展了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工作。

经报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与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程序,自2023年度起聘用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我行年度财

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截至2025年,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为本行服务3年。

2025年,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为本行提供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相关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认真履行审计职责,按时提交审计报告,较好地完成了本行委托的工作。

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关于“国有企业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可适当延长聘用年限,但连续聘任期限不得超过10年...”规定,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要求,建议继续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行2026年度财务

报表审计机构和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开展上述相

15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关服务,费用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29万元整,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6万元整。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请予审议。

附件:《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情况说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6日

16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附件:

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情况说明

一、机构信息

(一)基本信息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于2025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7人,注册会计师141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30人。

毕马威华振2024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40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127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6.82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

17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毕马威华振2024年金融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

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

的情况:此期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46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三)诚信记录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毕马威华振和四名从业人员曾受到地方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一次;两名从业人员曾受到行业协会

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一)基本信息毕马威华振承做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财务

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

18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石海云,2001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石海云1999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年开始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

石海云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薛晨俊,2009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薛晨俊2006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年开始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薛晨俊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史剑,2011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史剑1999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年开始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

史剑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份。

(二)诚信记录

石海云、薛晨俊和史剑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

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和独立性准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四)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

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

19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2026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329万元,其中内部控

制审计费为人民币36万元,服务范围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中期财务报告审阅、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服务。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6年6月16日

20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议案5:

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有关监管要求,结合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开展需要,公司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进行合理预计,现将预计结果提交股东会审议:

针对关联法人,按户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针对关联自然人,以自然人关联交易为大类,预计2026年度整体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实施总额管控。该预计额度为2026年度内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最大发生金额,不构成对客户的授信承诺。该预计额度内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时,将按照公司董事会授权书落实业务风险审批及关联交易审批,实际发生的交易方案以公司有权审批机构出具的书面批复为准。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具体见附件。

该预计额度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请予审议。

附件: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6日

21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附件: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一、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和类别

单位:亿元(人民币)

(一)关联法人

2025年度预计额度2025年预计额度使用

序2026年度预计额度关联方名称金额2026年计划号开展的业务关联交易业务授信类非授信类授信类非授信类授信类非授信类类型

授信类:贷款、授信类:贷款、

债券投资、非债券投资、非成都交子金融债券金融产品债券金融产品

1控股集团有限(融资类)等1525.051502525.05(融资类)等

公司非授信类:担非授信类:担

保、债券承销保、债券承销费等费等

授信类:贷款、授信类:贷款、

债券投资、非债券投资、非成都交子公园债券金融产品债券金融产品

2金融商务区投(融资类)等2015.01003025.01(融资类)等

资开发有限责

非授信类:担非授信类:担任公司

保、债券承销保、债券承销费等费等

授信类:贷款、

授信类:贷款、保理、债券投

3成都金控融资债券投资、保380.200380.3资、非债券金

租赁有限公司理等融产品(融资类)等

22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非授信类:债非授信类:债

券承销、手续券承销费、手费等续费等

授信类:贷款、授信类:贷款、

债券投资、非债券投资、非成都交子新兴债券金融产品债券金融产品

4金融投资集团520.050090.05(融资类)等(融资类)等股份有限公司

非授信类:担非授信类:债保等券承销费等

授信类:贷款、

债券投资、非成都交子金控

债券金融产品非授信类:担

5投资控股有限40015020(融资类)等,保等公司

非授信类:担保等

贷款、债券投贷款、债券投

成都交子商业资、非债券金资、非债券金

6303020保理有限公司融产品(融资融产品(融资类)等类)等

授信类:贷款、授信类:贷款、

债券投资、非债券投资、非成都鼎立资产债券金融产品债券金融产品

7经营管理有限80.193040.2(融资类)等(融资类)等公司

非授信类:租非授信类:租金等金等

授信类:贷款、授信类:贷款、

债券投资、非债券投资、非成都益航资产债券金融产品债券金融产品

850.0540140.05

管理有限公司(融资类)等(融资类)等

非授信类:担非授信类:担保等保等

贷款、债券投授信类:贷款、

成都金控置业资、非债券金债券投资、非

910000100有限公司融产品(融资债券金融产品类)等(融资类)等

23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授信类:贷款、授信类:贷款、

债券投资、非债券投资、非成都交子资本债券金融产品债券金融产品

10管理(集团)有100050.02(融资类)等(融资类)等限公司

非授信类:承非授信类:承销手续费等销手续费等

贷款、债券投成都市金控小

资、非债券金

11额贷款股份有-----10融产品(融资限公司

类)等

贷款、债券投成都天府市民

资、非债券金

12云服务有限公-----0.10融产品(融资司

类)等锦泰财产保险

13-----00.0042服务类等

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控融资

14担保等070070070担保等

担保有限公司四川交子金融

15----00.005服务类等

科技有限公司成都交子征信

16提供服务等00.010800.0024200.0008服务类等

有限公司成都金融梦工

17场投资管理有-----00.0025租金等

限公司

贷款、债券投

成都金控典当资、非债券金

18---0.1-0.10有限公司融产品(融资类)等中融安保集团提供安保服务

1910.300.300.304服务类等

有限责任公司等

24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成都市翼虎守

20护押运有限责提供押运服务00.5400.5400.51服务类等

任公司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小110131.4025.185.84138.2141.51计

授信类:贷款、授信类:贷款、

债券投资、非债券投资、非成都产业资本债券金融产品债券金融产品

21控股集团有限(融资类)等106.00500107.01(融资类)等

公司非授信类:担

非授信类:担

保、委托贷款

保、手续费等手续费等

贷款、债券投贷款、债券投

明达玻璃(成都)资、非债券金资、非债券金

220.50000.10有限公司融产品(融资融产品(融资类)等类)等

新华文轩出版资金服务、平资金服务、平

23传媒股份有限台服务费等非02600025台服务费等非

公司授信类业务授信类业务

授信类:贷款、

债券投资、非成都欣天颐投债券金融产品

24资有限责任公-----55(融资类)等司

非授信类:担保等

授信类:债券授信类:债券

投资、同业拆投资、同业拆

出、同业借款、出、同业借款、

存放同业、买存放同业、买

入返售、非债入返售、非债四川锦程消费券金融产品券金融产品

25金融有限责任7057001005.012(投资类)等(投资类)等公司

非授信类:同非授信类:同

业拆入、同业业拆入、同业

存放、卖出回存放、卖出回

购、发行同业购、发行同业存单等存单等

25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存放同业、买

存放同业、买

西藏银行股份入返售、投资

26入返售、投资120120120

有限公司同业存单、直同业存单等贴现等

合计202.50168.41107.1085.84265.30183.53

(二)关联自然人:最高审批金额不超过3亿元。

注:1.上表中“-”表示2025年度该公司未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2.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仅针对证监会及上交所有关规定定义的关联方,不含金融监管总局有关规

定定义的关联方;

3.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公司可根据市场情况调剂集团总量额度内各成员公司之间的预计额度;

4.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有效期,自本议案经本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之日为止。

5.预计额度与预计额度实际使用金额差异主要原因为客户发展战略及业务板块调整、资金安排或项目计划调整所致。

二、关联方介绍

(一)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亿元,法定代表人王永强,成立于2008年9月3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1006796561013,注册地址为成都高新区

天府大道北段1480号高新孵化园,经营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锦云西一巷成都交子金控大厦,主营业务为投资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资本经营、风险投资、资产经营管理及

金融创新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由成都市政府授权,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承担对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责任。

截至2024年末,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13620.41亿元,负债总额12390.75亿元,净资产

26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1229.66亿元,资产负债率90.97%。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541.93亿元,实现净利润140.45亿元。截至2025年9月末,

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5087.52亿元,负债总额13678.32亿元,净资产1409.20亿元,资产负债率

90.66%。2025年1-9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404.47亿元,实现

净利润106.31亿元。

2.关联关系

该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本公司董事王永强先生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3.前期同类业务

该公司财务指标及经营情况良好,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正常,履约能力良好。

(二)成都交子公园金融商务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成都交子公园金融商务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

本为人民币100亿元,法定代表人祖庆军,成立于2009年5月 6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510100689007236E,注册地址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966号3号楼11层,经营地址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

区成都高新区交子南一路99号15层,主营业务为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投资、资产管理等,主要股东为成都交子金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截至2024年末,成都交子公园金融商务区投资开发有限

27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责任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370.53亿元,负债总额256.91亿元,净资产113.62亿元,资产负债率69.34%。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6.04亿元,实现净利润3.44亿元。截至2025年9月末,成都交子公园金融商务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392.72亿元,负债总额274.05亿元,净资产118.66亿元,资产负债率69.78%。2025年1-9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9.59亿元,实现净利润0.18亿元。

2.关联关系

该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法人。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

该公司财务指标及经营情况良好,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正常,履约能力良好。

(三)成都金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都金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亿元,法定代表人许波,成立于2010年6月22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510100556430735J,注册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 300号 2 栋 A 座三楼,经营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 300号 2 栋 A 座三楼,主营业务为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主要股东为成都交子新兴金融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截至2024年末,成都金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70.39亿元,负债总额56.96亿元,净资产13.43亿元,

28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资产负债率80.92%。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92亿元,实现净利润0.67亿元。截至2025年9月末,成都金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资产总额90.20亿元,负债总额76.12亿元,净资产14.08亿元,资产负债率84.39%。2025年1-9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3.93亿元,实现净利润0.80亿元。

2.关联关系

该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法人。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

该公司财务指标及经营情况良好,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正常,履约能力良好。

(四)成都交子新兴金融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都交子新兴金融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

民币60亿元,法定代表人程毅然,成立于2012年12月21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510100060061454Q,注册地址和经营地址均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

四街 300 号财智中心 2 号楼 B 座 5 层,主营业务为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的投资、风险投资等,由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0%持股。

截至2024年末,成都交子新兴金融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89.56亿元,负债总额21.55亿元,净资产

68.01亿元,资产负债率24.06%。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3亿元,实现净利润0.27亿元。截至2025年9月末,成都交

29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子新兴金融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12.54亿元,负债总额34.07亿元,净资产78.47亿元,资产负债率30.27%。

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02亿元,实现净利润0.86亿元。

2.关联关系

该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法人。

3.前期同类业务

该公司财务指标及经营情况良好,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正常,履约能力良好。

(五)成都交子金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都交子金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亿元,法定代表人周江,成立于2019年3月26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510100MA6AQQC57N,注册地址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2栋2层1号,经营地址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2栋8层,主营业务为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等,由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0%持股。

截至2024年末,成都交子金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51.12亿元,负债总额4.52亿元,净资产46.60亿元,资产负债率8.84%。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11亿元,实现净利润0.03亿元。截至2025年9月末,成都交子金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资产总额51.00亿元,负债总额4.41亿元,

30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净资产46.59亿元,资产负债率8.65%。2025年1-9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0.08亿元,实现净利润0.04亿元。

2.关联关系

该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法人。

3.前期同类业务

该公司前期同类非授信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正常,未发生同类授信类关联交易。该公司财务指标及经营情况正常,履约能力良好。

(六)成都交子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都交子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亿元,法定代表人程毅然,成立于2019年6月27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510100MA69UB3E37,注册地址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四街 300号 2栋A座 5层(自编号),主要办公地址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300号财智中心 2 栋 A 座 5 层,主营业务为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与贸易合同相关的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销售分户账管理;与公司业务相关的非商业性坏账担保;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与货物贸易相关的融资咨询服务;

法律法规准予从事的其他业务,主要股东为成都交子新兴金融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截至2024年末,成都交子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经审计资产

31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总额32.18亿元,负债总额24.25亿元,净资产7.92亿元,资产负债率75.37%。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41亿元,实现净利润0.48亿元。截至2025年9月末,成都交子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资产总额45.07亿元,负债总额36.57亿元,净资产8.49亿元,资产负债率81.14%。2025年1-9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98亿元,实现净利润0.57亿元。

2.关联关系

该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法人。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

该公司财务指标及经营情况良好,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正常,履约能力良好。

(七)成都鼎立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都鼎立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35亿元,法定代表人许驰,成立于2005年2月4日,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51010077120700X4,注册地址为成都市

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2号楼3层,经营地址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 300 号金控集团财智中心二号楼 B 座 7 楼,主营业务为资产经营、项目投融资企业兼并重组及企业(资产)

托管经营企业管理及咨询投资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

社会经济咨询等,由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0%持股。

截至2024年末,成都鼎立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经审计

32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资产总额43.29亿元,负债总额23.57亿元,净资产19.72亿元,资产负债率54.45%。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7亿元,实现净利润0.67亿元。截至2025年9月末,成都鼎立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资产总额44.85亿元,负债总额24.78亿元,净资产20.08亿元,资产负债率55.24%。2025年1-9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2.14亿元,实现净利润0.67亿元。

2.关联关系

该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法人。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

该公司财务指标及经营情况良好,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正常,履约能力良好。

(八)成都益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都益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亿元,法定代表人章映,成立于2018年7月26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510100MA64C5D110,注册地址及经营地址均为成

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11号楼(南塔)

34层,主营业务为收购、受托经营金融企业和非金融企业的

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等。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直接和间接(通过成都鼎立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成都益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44.50%的股权,为成都益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截至2024年末,成都益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经审计资产

33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总额171.11亿元,负债总额112.47亿元,净资产58.64亿元,资产负债率65.73%。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78亿元,实现净利润4.31亿元。截至2025年9月末,成都益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76.51亿元,负债总额115.43亿元,净资产61.08亿元,资产负债率65.40%。2025年1-9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7.73亿元,实现净利润2.79亿元。

2.关联关系

该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法人。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

该公司财务指标及经营情况良好,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正常,履约能力良好。

(九)成都金控置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都金控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40亿元,法定代表人周江,成立于2009年4月9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510100686330791B,注册地址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四街 300 号 2 栋 B 座 9 楼,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等,由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交子金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00%持股。

截至2024年末,成都金控置业有限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

22.97亿元,负债总额7.55亿元,净资产15.42亿元,资产负

债率32.87%。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65亿元,实现净利

34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润0.19亿元。截至2025年9月末,成都金控置业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1.89亿元,负债总额6.27亿元,净资产15.62亿元,资产负债率28.64%。2025年1-9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0.36亿元,实现净利润0.10亿元。

2.关联关系

该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法人。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

该公司前期与本公司未发生同类关联交易。该公司财务指标及经营情况正常,预计履约能力良好。本公司若与该公司发生业务,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内部制度规定,加强风险管控,维护信贷资产安全。

(十)成都交子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都交子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成都交子金控股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6亿元,法定代表人付剑峰,成立于2011年10月10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51010058262658XW,注册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3号楼,主要办公地址为成都市高新区锦云东三巷 1 号金融麦田 A 座,主营业务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和母公司基金业务,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2024年末,成都交子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86.73亿元,负债总额31.24亿元,净资产55.49

35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亿元,资产负债率36.02%。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9亿元,实现净利润1.13亿元。截至2025年9月末,成都交子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05.88亿元,负债总额

50.06亿元,净资产55.82亿元,资产负债率47.28%。2025年1-9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44亿元,实现净利润0.65亿元。

2.关联关系

该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控制的法人,且本公司董事付剑峰先生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

该公司财务指标及经营情况良好,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正常,履约能力良好。

(十一)成都市金控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都市金控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亿元,法定代表人邱海姬,成立于2010年9月1日,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1005589992476,注册地址为成都市

锦江区新光华街7号航天科技大厦15楼,经营地址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 300 号财智中心 2 栋 B 座 6 楼,主营业务为为中小企业、微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城乡居民发放小额贷

款及相关咨询业务等,主要股东为成都交子新兴金融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4年末,成都市金控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6.56亿元,负债总额0.11亿元,净资产6.45亿元,

36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资产负债率1.68%。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59亿元,实现净利润0.34亿元。截至2025年9月末,成都市金控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9.28亿元,负债总额2.65亿元,净资产6.63亿元,资产负债率28.56%。2025年1-9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0.61亿元,实现净利润0.22亿元。

2.关联关系

该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法人。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

该公司前期与本公司未发生同类关联交易。该公司财务指标及经营情况正常,预计履约能力良好。本公司若与该公司发生业务,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内部制度规定,加强风险管控,维护信贷资产安全。

(十二)成都天府市民云服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都天府市民云服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0.3亿元,法定代表人万瑶,成立于2018年4月13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510100MA6CD828XH,注册地址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四街 300 号 2 号楼 B 座

8层,主要办公地址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

新区天府四街 300 号 2 号楼 B 座 8 层,主营业务为大数据服务、软件开发及技术推广,主要负责“天府市民云”平台的开发、建设、运营与推广。主要股东为成都交子数字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

37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司。

截至2024年末,成都天府市民云服务有限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0.40亿元,负债总额0.05亿元,净资产0.34亿元,资产负债率13.78%。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42亿元,实现净利润0.01亿元。截至2025年9月末,成都天府市民云服务有限公司资产总额0.29亿元,负债总额0.03亿元,净资产0.26亿元,资产负债率11.17%。2025年1-9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0.13亿元,实现净利润-0.08亿元。

2.关联关系

该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法人。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

该公司前期与本公司未发生同类关联交易。该公司财务指标及经营情况正常,预计履约能力良好。本公司若与该公司发生业务,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内部制度规定,加强风险管控,维护信贷资产安全。

(十三)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1.88亿元,法定代表人任瑞洪,成立于2011年1月30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510100567193616J,注册地址和主要办公地址均为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吉瑞四路399号金控时代广场1

号楼东塔楼,主营业务为财产保险,控股股东为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8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截至2024年末,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58.87亿元,负债总额26.65亿元,净资产32.22亿元,资产负债率45.27%。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8.67亿元,实现净利润0.52亿元。截至2025年9月末,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64.51亿元,负债总额30.51亿元,净资产34.00亿元,资产负债率47.29%。2025年1-9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24.02亿元,实现净利润0.61亿元。

2.关联关系

该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法人。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

该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情况正常,预计与本公司发生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期履约能力良好。

(十四)成都金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都金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亿元,法定代表人邓友志,成立于2009年3月9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0684595999T,注册地址为成都市锦江区新光华街7号航天科技大厦15楼,经营范围为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及其他融

资性担保业务、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

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等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在规定范围内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成都金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由成都交子金

39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成都交子新兴金融投资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100%持股。

截至2025年末,成都金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26.38亿元,负债总额5.69亿元,净资产20.69亿元,资产负

债率21.57%。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6亿元,实现净利润0.14亿元。

2.关联关系

该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法人。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

该公司财务指标及经营情况良好,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正常,履约能力良好。

(十五)四川交子金融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四川交子金融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3月28日,法定代表人为蒲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4MACCXD6H2W,注册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

华润路42号,主要办公地址为成都市三色路236号新华之星B 座 12 楼。主营业务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实际控制人为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2025年末,四川交子金融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0.21亿元,负债总额0.07亿元,净资产0.14亿元,资产负债

率35.27%。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19亿元,实现净利润

40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0.01亿元。

2.关联关系

该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法人。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

该公司前期与本公司未发生同类关联交易。该公司财务指标及经营情况正常,预计履约能力良好。

(十六)成都交子征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都交子征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0.5亿元,法定代表人彭杨,成立于2016年8月5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510100MA61X3E302,注册地址为中国(四川)自由贸

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1677 号 A 座 6 层,主要办公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与五冶路交叉口东南60

米新华之星 B 座 12层,主营业务为企业征信服务、企业信用评级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大数

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等,主要股东为成都交子数字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2025年末,成都交子征信有限公司资产总额0.23亿元,负债总额0.08亿元,净资产0.15亿元,资产负债率

36.40%。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03亿元,实现净利润-0.20亿元。

2.关联关系

41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该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法人。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

该公司财务指标及经营情况良好,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正常,履约能力良好。

(十七)成都金融梦工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都金融梦工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77亿元,法定代表人段崇阳,成立于2016年11月1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510100MA62MF6L0H,注册地址为中

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

9栋1层1号,主要办公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

道北段 1677 号交子金融科技中心 A 座,三大业务板块为产业集聚、产业培育、文化传承。主要股东为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都交子公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2025年末,成都金融梦工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15.78亿元,负债总额7.46亿元,净资产8.32亿元,资产负债率47.28%。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72亿元,实现净利润0.07亿元。

2.关联关系

该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法人。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

42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该公司前期与本公司未发生同类关联交易。该公司财务指标及经营情况正常,预计履约能力良好。

(十八)成都金控典当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都金控典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亿元,法定代表人杨柏林,成立于2012年5月14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1005946894738,注册地址为中国(四川)自由贸

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四街 300 号财智中心 2 号楼 B 座 4层,主要办公地址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四街 300 号财智中心 2 号楼 B 座 4 层,主营业务为从事不动产抵押典当、股权质押典当业务,主要股东为成都交子新兴金融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成都鼎立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2024年末,成都金控典当有限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

1.11亿元,负债总额0.06亿元,净资产1.05亿元,资产负债率5.39%。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10亿元,实现净利润0.02亿元。截至2025年9月末,成都金控典当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1.10亿元,负债总额0.03亿元,净资产1.08亿元,资产负债率2.59%。2025年1-9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0.05亿元,实现净利润0.02亿元。

2.关联关系

该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法人。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

43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该公司财务指标及经营情况良好,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正常,履约能力良好。

(十九)中融安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中融安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3亿元,法定代表人徐斌,成立于1987年12月23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510100450753229X,注册地址为成都市青羊区顺城大街306号凯乐广场6楼,主要办公地址为成都市武侯区吉瑞四路399号,主营业务为安全保护服务,控股股东为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2025年末,中融安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

19.1亿元,负债总额2.5亿元,净资产16.5亿元,资产负债

率13.29%。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3.9亿元,实现净利润

0.9亿元。

2.关联关系

该公司系本行的控股股东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法人。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

该公司财务指标及经营情况良好,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正常,履约能力良好。

(二十)成都市翼虎守护押运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成都市翼虎守护押运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亿元,法定代表人钟大华,成立于2005年12月20日,统一

44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社会信用代码为 91510100782672177H,注册地址为成都市成华区双林一巷新24号,主要办公地址为成都市成华区双林一巷新24号,主营业务为武装押运等,控股股东为中融安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2025年12月末,成都市翼虎守护押运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5.69亿元,负债总额0.77亿元,净资产4.92亿元,资产负债率13.63%。2025年1-12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

6.75亿元,实现净利润1.3亿元。

2.关联关系

该公司系本行的控股股东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法人。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

该公司财务指标及经营情况良好,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正常,履约能力良好。

(二十一)成都产业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都产业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2.43亿元,法定代表人陈简,成立于1996年12月30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1006331271244,注册地址为成都

市高新区天和西二街38号2栋3层314号,经营地址为锦江区柳江街道永安路588号艺尚锦江17楼,主营业务包括资产经营、资本运营、企业产权转让、租赁、承包、出售、投资

经营、投资咨询等相关业务,主要股东为成都产业投资集团

45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有限公司持股76.01%、四川发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23.99%实际控制人为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截至2024年末,成都产业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139.79亿元,负债总额33.01亿元,净资产106.78亿元,资产负债率23.61%。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78亿元,投资收益10.26亿元,实现净利润9.18亿元。截至2025年9月末,成都产业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53.03亿元,负债总额38.91亿元,净资产114.12亿元,资产负债率25.43%。2025年1-9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2.05亿元,投资收益6.95亿元,实现净利润6.97亿元。

2.关联关系

该公司系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且本公司董事余力先生任其总经理。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

该公司财务指标及经营情况良好,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正常,履约能力良好。

(二十二)明达玻璃(成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明达玻璃(成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亿元,法定代表人周勇,成立于2000年5月19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1007203772604,注册地址及经营地址均为四川

省成都市金堂县迎宾大道二段1号,主营业务为生产销售浮法玻璃及玻璃制品深加工,同时进行石英砂采矿,主要股东为沙河市海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持股64.3%,成都产投玻

46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璃有限责任公司持股35.7%实际控制人为王利军。

截至2024年末,明达玻璃(成都)有限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10.72亿元,负债总额2.09亿元,净资产8.63亿元,资产负债率19.5%。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46亿元,实现净利润0.36亿元。截至2025年9月末,明达玻璃(成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1.77亿元,负债总额2.81亿元,净资产8.96亿元,资产负债率23.85%。2025年1-9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

2.36亿元,实现净利润0.32亿元。

2.关联关系

本公司董事余力先生任该公司副董事长。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

该公司财务指标及经营情况良好,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正常,履约能力良好。

(二十三)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34亿元,法定代表人周青,成立于2005年6月11日,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0007758164357,注册地址及经营地

址均为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238号1栋1单元,控股股东为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营业务为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销售;音像制品批发(连锁专用);电子出版物、

影像制品制作;录音带、录像带复制;普通货运;批发兼零

售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出版物印刷等。

47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截至2024年末,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228.99亿元,负债总额78.92亿元,净资产150.07亿元。2024年度经审计实现营业收入123.29亿元,实现净利润16.04亿元。截至2025年9月末,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49.54亿元,负债总额95.19亿元,净资产154.35亿元。2025年1-9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78.97亿元,实现净利润10.26亿元。

2.关联关系

本公司主要股东,且过去十二个月内存在本公司董事马晓峰先生任该公司副总经理的情形。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

该公司财务指标及经营情况良好,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正常,履约能力良好。

(二十四)成都欣天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成都欣天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80亿元,法定代表人袁博,成立于2004年3月9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510100758770375R,注册地址为成都市锦里中路

128号,主要办公地址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300号金控

集团财智中心二号楼 B 座 7 楼-8 楼,主营业务为从事工业、商业及高新产业项目的投资及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实际控制人为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截至2024年末,成都欣天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经审计资

48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产总额78.62亿元,负债总额29.79亿元,净资产48.83亿元,资产负债率37.89%。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1.77亿元。截至

2025年9月末,成都欣天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94.94亿元,负债总额33.86亿元,净资产61.08亿元,资产负债率

35.67%。2025年1-9月实现净利润3.68亿元。

2.关联关系

该公司系本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本行股东。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

该公司前期同类非授信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正常,未发生同类授信类关联交易。该公司财务指标及经营情况正常,履约能力良好。

(二十五)四川锦程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四川锦程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亿元,法定代表人李婉容,成立于2010年2月26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510100551072297N,注册地址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府城大道中段88号1栋9层

1号、9层2号、9层10号、9层12号、9层13号、11层9号、14层5号、16层1号、16层5号,经营地址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府城大道中段88号1栋9层

1号、9层2号、9层10号、9层12号、9层13号、11层9

号、14层5号、16层1号、16层5号,主营业务为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办理信贷资产转让;

境内同业拆借;向境内金融机构借款;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

49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与消费金融相关的咨询、代理;代理销售与消费借款相关的保险产品;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经监管批准的其他业务。本公司系四川锦程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其39.99%的股份,该公司其他持股10%以上的股东包括:

成都天府软件园有限公司、周大福企业有限公司、成都交子新兴金融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4年末,四川锦程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59.16亿元,负债总额139.81亿元,净资产19.35亿元,资产负债率87.84%。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80亿元,实现净利润2.07亿元。截至2025年9月末,四川锦程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180.88亿元,负债总额

154.35亿元,净资产26.53亿元,资产负债率85.33%。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8.61亿元,实现净利润1.65亿元。

2.关联关系

该公司系本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且本公司副行长李婉容任其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

该公司财务指标及经营情况良好,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正常,履约能力良好。

(二十六)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3.20亿元,法定代表人罗布,成立于2011年12月30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400005857557153,注册地址为拉萨市经济技术开

50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发区总部经济基地 A 幢贰单元二层 1201、1202、1203、1204、

1212、1213、1214、1215号,经营地址为拉萨市经济技术开

发区总部经济基地 A 幢贰单元二层 1201、1202、1203、1204、

1212、1213、1214、1215号,主营业务为办理存、贷款、结

算业务;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银行卡业务;发行金融债券;

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同业拆借;买卖、代理外汇买卖;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提供保险箱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它业务。主要股东为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

截至2024年末,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

645.85亿元,负债总额544.89亿元,净资产100.96亿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68亿元,实现净利润4.76亿元。截至2025年9月末,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601.78亿元,

负债总额498.52亿元,净资产103.26亿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7.70亿元,实现净利润3.82亿元。

2.关联关系

该公司系本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且本公司副行长龚民先生担任该公司的董事。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

该公司财务指标及经营情况良好,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正常,履约能力良好。

(二十七)关联自然人

51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是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所规定的关联自然人。

上述关联方介绍中的财务数据若未注明“经审计”则均为未经审计数据。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本次预计的2026年度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属于商

业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遵循一般商业条款和公司正常业务程序进行,其定价原则与独立第三方交易一致,即遵循市场化原则,以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开展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计关联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基于与相关关联方原有的合作基础,以及对关联方业务发展的合理预期,预计金额及所涉及交易内容符合业务实际需求,不存在利益输送以及价格操纵行为,交易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

52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议案6:

关于制定《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落实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要求,结合《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实际情况,本行拟订了《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请予审议。

附件: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6日

53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附件: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全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机制,健全科学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促进全行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薪酬机制与全行公司治理要求相统一;

(二)薪酬激励与全行竞争能力及持续能力建设相兼顾;

(三)薪酬水平与风险成本调整后的经营业绩相适应;

(四)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协调。

第二章薪酬管理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审议全

行薪酬管理的重大制度和政策,负责制定董事与高级管理人

54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员考核的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

策与方案;监督薪酬方案的实施,并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等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五条董事的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披露。

第六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具体构成如下:

(一)纳入成都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范围且在公司担

任其他职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构成,具体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对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的薪酬考核政策执行;

(二)未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三)独立董事领取津贴,由基本津贴、特别津贴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津贴三部分组成;

(四)职工董事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相关制度执行;

(五)未纳入成都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范围且在公司

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由固定薪酬、绩效薪酬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薪酬总额的65%。

固定薪酬是不纳入绩效考核范畴的固定收入部分;绩效薪酬

55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是与当年绩效考核结果挂钩的变动薪酬部分。

第七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及追索扣回按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相关制度执行。在公司领取绩效薪酬的董事参照制度中绩效薪酬追索扣回的相关规定。

第三章薪酬支付与调整

第八条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及任期激励收入,严格遵循监管要求,以绩效考核作为重要核定依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实行月度预发、年度考核后清算补差的支付模式。

第九条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暂停职务或因换届、改

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公司按其实际任职时间和履职情况发放薪酬。

第十条公司可根据行业薪酬水平变化、监管政策变化、公司经营业绩、组织结构调整、个人岗位变动等因素,适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进行调整。调整方案按本制

度第五条规定的程序审议后执行。

第四章绩效考核

第十一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研究并制

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方案,报董事会批准。

56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第十二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牵头组织

实施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纳入成都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范围且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同时由上级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实施综合考核评价。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结果作为其领取薪酬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通过年报或董事会工作报告等符合信息披露规则的方式披露。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

后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相抵触时,应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执行。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实施。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自本制度生效之日起原经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薪酬办法》同时废止。

57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报告事项1: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6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等监管政策的要求及《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本行2025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2025年,本行认真执行关联交易管理的各类监管政策及

行内管理制度规定,主要情况如下:

(一)关联方名单的更新与维护

报告期内,本行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内部制度规定对关联方进行管理。根据管理实际和监管要求,本行持续完善关联交易管理系统,实现关联方申报、核查、名单管理和监管报送信息的线上化管理。截至2025年末,本行关联方户数具体情况如下:

表1:关联方统计表

关联方口径数量(户)其中:法人或其他组织关联自然人金监总局口径21925161676证监及上交所口径445176269

58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会计口径798524274

(二)关联交易审批与备案本行严格按照关联交易相关要求进行审批和备案。2025年初拟定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依规提交关联交易控制与审计委员会审查,报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股东大会审定的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内,按照内部授权审批程序,对发生的关联交易逐笔进行规范审批。按照一般关联交易和重大关联交易的要求,严格做好审查、审批和备案工作。2025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口径下单一关联方、单一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所在集团客户、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均符合管控要求;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严格遵守公允性原则及相关监管规定。

(三)关联交易统计与报送

本行认真做好关联交易的统计与报送工作。2025年,按季对授信类和非授信类关联交易情况分类进行统计,并按季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报送 G15 最大十家关联方关联交易情况表,不定期或按季向银行业保险业关联交易监管系统报送关联方、重大关联交易、季度关联交易情况等信息。

(四)关联交易信息披露

报告期内,本行严格履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通过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公告、重大关联交易及季度一般关联交

易事项公告等临时公告及年报、半年报等定期报告的形式及

时对外披露关联交易信息;通过关联交易专项报告,每年向股东报告本行的关联交易管理情况。

59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五)交易定价执行情况

本行与各口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一般商业原则,根据具体业务方案审慎确定,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以及本行同类产品定价相关管理制度。

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与审计委员会运作情况

2025年,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与审计委员会在董事会的

领导下勤勉履职,稳步推进各项工作,积极辅助董事会决策。

报告期内,共召开会议10次,对关联交易审查、年度审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2025年,本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与审计委员会认真履

行工作职责,统筹开展相关工作。一是加强关联方管理。指导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公室结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

国证监会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要求及本行的实际情况,对关联方进行日常管理,对发生变动的关联方情况及时进行更新。二是强化关联交易控制。根据董事会授权,接受一般关联交易的备案,审查重大关联交易,严格控制关联交易风险。

针对日常经营中频繁发生的关联交易业务,审查了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并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审议,同时在日常管理中加强对预计额度实际发生情况的监测;对未在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范围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及披露要求。三是推进关联交易管理系统的优化完善。2025年不断优化关联交易系统相关功能,实现了关联交易信息的科学化统计、规范化管

60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理和流程化操作,进一步提升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工作效率。

三、2025年关联交易情况

(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口径

1.授信类关联交易

截至2025年末,本行对单个关联方的最大授信余额为

690676.47万元,占资本净额5.08%;对单个关联法人或非法

人组织所在集团客户的最大合计授信余额1262121.91万元,占资本净额9.29%;对包含银行关联方的全部关联方的授信

余额为2369691.92万元,占资本净额17.44%,上述指标均在监管指标控制范围之内。

截至2025年末,本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口径全部关联方表内外授信敞口余额合计2369691.92万元,其中:非同业关联方表内外授信敞口余额1978691.92万元包括贷款

余额1687899.08万元,保理余额114920.4万元,债券投资余额175872.44万元;同业关联方授信敞口余额391000万元,包括同业借款余额350000万元,债券投资余额41000万元。

2.资产转移类关联交易

2025年度,本行与关联方发生资产转移类关联交易额为

35900万元,系根据工程进度及合同约定支付购置本行总部

办公自用商品房款项。

3.服务类关联交易

2025年度,本行与关联方发生的主要服务类关联交易总

额15813.98万元,具体交易明细如下:

61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表2: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口径服务类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业务类型交易描述收入金额支出金额

押运服务关联方向我行提供押运服务5036.87

委托贷款收取手续费/关联方向我行提供

营销服务146.56245.34营销活动服务

人力服务关联方向我行提供人力外包服务2961.59

财产租赁关联方向我行提供房产租赁服务2266.91

安保服务关联方向我行提供安保服务2879.12关联方向我行提供人身意外伤害和补充

保险服务1751.30医疗等保险服务

我行向关联方收取电子支付手续费/关联

信息服务8.36287.12方向我行提供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服务我行向关联方提供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

债券承销7.56工具承销服务

培训、教辅及关联方向我行提供培训、教辅服务及咨询

223.25

咨询指导服务指导等服务

合计162.4815651.50

4.存款和其他类型关联交易

截至2025年末,本行关联方存款余额为1961795.37万元。基于审慎原则,本行将与关联担保公司的银保合作业务纳入其他类型关联交易管理,2025年度本行与关联担保公司签订银保合作协议金额4120000万元。

(二)证监会及上交所口径

1.授信类关联交易

截至2025年末,本行证监会及上交所口径表内外授信敞

62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口余额合计1046769.61万元,其中:非同业关联方表内外授信敞口余额696769.61万元,包括贷款余额464729.21万元,保理余额110740.4万元,债券投资余额121300万元;

同业关联方授信敞口余额350000万元,全部为同业借款。

2.非授信类关联交易

(1)2025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主要服务类关联交易

总额12175.09万元,具体交易明细如下:

表3:证监会及上交所口径服务类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业务类型交易描述收入金额支出金额

押运服务关联方向我行提供押运服务5036.87

营销服务关联方向我行提供营销活动服务106.761.40

人力服务关联方向我行提供人力外包服务38.79

财产租赁关联方向我行提供房产租赁服务2266.91

安保服务关联方向我行提供安保服务2879.12关联方向我行提供人身意外伤害和补充医疗

保险服务1751.30等保险服务

信息服务关联方向我行提供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服务8.0324.20

培训、教辅及咨关联方向我行提供培训、教辅服务及咨询指

61.71

询指导服务导等服务

合计114.7912060.30

(2)资产转移类关联交易

2025年度,本行与关联方发生资产转移类关联交易额为

35900万元,系根据工程进度及合同约定支付购置本行总部

办公自用商品房款项。

63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3)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授信业务

截至2025年末,由本行主要股东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授信业务包括,关联方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贷款业务合计71432万元,成都产业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贷款业务合计35000万元。

(三)企业会计准则口径本行与企业会计准则口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详见本行经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附注有关内容。

综上,本行与各口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属于本行日常经营中的正常业务,符合监管及本行相关控制要求,其审议、披露等程序符合监管及本行制度规定,业务流程符合本行内部控制要求,不存在违规向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不存在损害本行及其他非关联方利益等情况。

本报告已经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现向股东会报告。

特此报告。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6日

64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报告事项2: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大股东评估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试行)》(银保监发〔2021〕43号,以下简称“《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要求,为加强公司治理监管,规范大股东行为,保护本行及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本行全面、依规开展了2025年度大股东行为评估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组织情况

(一)评估对象

根据《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的认定标准,截至2025年

12月31日,本行大股东共2家。

1.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交子金控集团”)。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成都交子金控集团持有本行847633810股股份,占本行总股本的19.999%,为本行控股股东。成都交子金控集团成立于2008年9月,注册资本100亿元,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经营范围包括:投资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资本经营,风险投资,资产经营管理,投资及社会经济咨询,金融研究及创新。(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成都交子金控集团向本行提名董事,该公司所持本行股份不存在股份出质的情形。

65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2.Hong Leong Bank Berhad 马来西亚丰隆银行(以下简称“丰隆银行”)。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丰隆银行持有本行

753532373股股份,占本行总股本的17.779%。丰隆银行于

1934年10月设立在马来西亚,是一家有限责任商业银行,

其控股股东为 Hong Leong Financial Group Berhad,实际控制人为 Hong Leong Company (Malaysia) Berhad。丰隆银行向本行提名董事,该公司所持本行股份不存在股份出质的情形。

(二)评估方法

1.历史资料检索,梳理大股东出资、资质审核及批复情况;

2.请大股东填报《调查清单》,对相关问题进行问询;

3.通过辅助手段对大股东反馈情况进行核查。

(三)评估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大股东评估情况

(一)大股东资质情况

大股东成都交子金控集团、丰隆银行均为本行上市前的

原始股东,均通过本行董事会对于其入股股东资格的审核,按照要求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监管机构”)核准股东资质的,均已取得核准批复;并积极配合监管机构对入股本行资金来源的审查,其入股资金来源、入股程序合法合规。经大股东自查并书面确认,大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第十

六条规定的违规情形;本行通过公开渠道查询,亦未发现大

66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违规情形。经梳理核查,本行大股东也不存在违反本行《章程》相关规定的情形。

截至2025年末,本行大股东作为主要股东参股或控股其它境内商业银行的情况为:成都交子金控集团持有成都农村

商业银行98123万股股份,持股占比9.81%。该持股系2009年成都交子金控集团推动成都农村信用社改制为股份制农商

银行工作形成,经监管机构批准,成都交子金控集团参股成都农村商业银行。

(二)财务状况

经与大股东核实,成都交子金控集团、丰隆银行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经营状况稳定,财务状况良好,保持较好的盈利性。入股本行资金均为自有资金,且不存在到期未偿还的债务,不存在重大未决诉讼、仲裁等法律纠纷情况。

(三)所持股权情况

本行大股东成都交子金控集团、丰隆银行均已充分了解

银行业的行业属性、风险特征、审慎经营规则,以及大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积极维护本行稳健经营及金融市场稳定,保护消费者权益,支持本行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

成都交子金控集团、丰隆银行入股本行均取得监管机构

的核准批复,均使用来源合法的自有资金入股。大股东均已向本行逐层说明其股权结构直至实际控制人、最终受益人,

67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以及与其他股东的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其股权关系真实、透明,与本行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交叉持股。未发现大股东存在隐藏实际控制人、隐瞒关联关系、股权代持、私下

协议等违法违规行为,亦不存在以所持本行股份为其自身或关联方以外的债务提供担保的情形。

成都交子金控集团、丰隆银行均已做出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商业银行股权质押相关规定的书面承诺。2025年度,本行未发生大股东质押其所持本行股份的情形。

(四)上一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本行关联交易严格遵循一般商业原则,定价合理、公平,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定,并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和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履行关联交易审议审批、信息披露、统计备案等程序。本行大股东不存在与本行进行不正当关联交易,获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况。

(五)行使股东权利情况

2025年,成都交子金控集团、丰隆银行严格按照法律法

规、监管规定和本行《章程》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参与本行公司治理,积极支持本行将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结合。

两家大股东均通过公司治理程序正当行使股东权利,维护本行的独立运作;审慎行使对本行董事的提名权,确保提名人选符合相关监管规定;不存在滥用股东权利或利用大股东地位,对本行进行不正当干预或限制的情况。

68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六)履行责任义务和承诺情况

2025年,成都交子金控集团、丰隆银行能够认真学习和

执行监管的相关规定、政策,依法履行信息报送义务,积极配合本行做好声誉风险管理,支持本行实施资本中长期规划,不存在利用股东地位损害本行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2021年前,大股东均已按照监管要求出具相关书面承诺,

承诺内容包括遵守法律法规、不谋求优于其他股东的关联交

易、在必要时持续补充资本、不干预银行日常经营事务、不

向银行施加不当指标压力、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关联方、股权质押符合监管要求等。2021年,《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保险机构股东承诺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发布,进一步规范股东承诺事项,大股东均已根据最新要求签署了相关声明类、合规类和尽责类承诺。2025年,两家大股东积极履行承诺事项,不存在出具虚假承诺或未履行承诺事项的情形。

(七)落实公司章程、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等情况

2025年,成都交子金控集团、丰隆银行严格遵守法律法

规、监管规定和本行《章程》等对股东权利、义务的规定,并积极配合监管部门日常监管工作和本行公司治理评估以及

各类股权管理工作的开展,及时反馈相关信息和材料,不存在纳入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名单或纳入股权管理不良记录的情形。

三、评估结论

69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综上,本行大股东成都交子金控集团、丰隆银行入股本行已获审批,财务状况稳定良好,交易行为透明公允,股东权利行使规范,责任义务履行到位,大股东行为整体良好。

本报告已经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现向股东会报告。

特此报告。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6日

70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报告事项3: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人:陈存泰2025年,本人作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积极行使独立董事各项职权,依法合规、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陈存泰,马来西亚马来亚大学工程学士、美国夏威夷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现任马来西亚启顺造纸业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马来西亚合盈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

董事、马来西亚主道咨讯私人有限公司顾问。曾任日立半导体(马)私人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工程师;马来西亚国际投资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金融执行员、助理经理;马来西亚青年经济发展合作社有限公司总经理;马来西亚澄心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执行员;马来西亚联昌投资银行执行员、高级经理、企业金融主管和管理委员会成员;印度尼西亚联昌尼阿嘎证

71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券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马来西亚纳鲁力机构股份有限公司企业金融总监;马来西亚联昌投资银行企业金融总监顾问;中国辽宁省营口市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董事;

马来西亚联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行长。

本人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性自查调查表,确认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满足独立性的情形,能够充分、独立履行职责。公司董事会认为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或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二、年度履职概况

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授信审批特别授权委员会委员。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积极参加相关会前沟通交流,充分发挥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对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决议事项进行审议,并按规定发表独立意见,对审议事项未提出异议。未行使其他特别职权。

(一)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5年,公司股东大会共召开4次现场会议,审议通过

了涉及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利润分配、财务预算及决算、

72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修改公司章程等16项议案。本人列席了全部股东大会会议。

(二)出席董事会次数、方式及投票情况

2025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14次会议,审议了公司年

度经营目标、利润分配、财务预算及决算、关联交易等81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本人出席了董事会全部会议。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就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要求补充材料、提出意见建议等。没有事先否决的情况。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本人对所有事项作出客观决策,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公司董事会授信审批特别授权委员会共召开

39次会议,对超出经营管理层审批权限的授信业务等进行特别授权。本人出席了董事会授信审批特别授权委员会全部会议。

2025年,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共召开12次会议,

对本行全面风险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对风险管理目标和风险评估程序、风险管理政策和制度、风险状况及内控有效性等

事项进行研究、审议。本人出席了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全部会议。

2025年,公司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相关涉及

关联交易、实际控制人及增持主体变更增持计划等事项进行了审议。本人出席了全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其他工作情况

73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2025年8月,本人前往公司大邑支行进行专题调研,就

支行业务发展情况进行了深入沟通和交流,并提出相关建议。

2025年5月,本人参加了公司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

季度业绩说明会,参与中小股东交流,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等合法权益。

(五)公司保障独立董事履职的情况

公司依规、有效保障独立董事履职,为本人提供了履职所需的必要条件,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包括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会前沟通及会中表决问题解答、及

时提供履职所需信息、建立董事决策建议督办反馈机制等。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高度重视关联交易管理工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加强关联交易的审核监督,对相关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相关独立意见。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开展的交易,其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和公司内部制度规定,遵循市场化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本人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增持主体拟变更增持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进行

74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了认真审核,并发表相关独立意见,该议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不涉及。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等报告。公司严

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以及内部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的规定,合规、及时编制报告并完成披露,相关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认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

执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请决策程序充分、恰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5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未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副行长罗结先生分管公司财务工作,承担财务负责人相关职责。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8月,王晖先生因组织工作调动另有任用,辞去

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主任及委员、董事会授信审批特别授权委员会主任及委员职务。

2025年9月,何维忠先生因退休辞去副董事长、董事、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及委员、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

委员、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与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授信审批特别授权委员会委员职务。

2025年9月,魏小瑛女士因退休辞去公司人力资源总监职务。

2025年9月,选举黄建军先生、张育鸣先生为第八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黄建军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张育鸣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本人认为相关选举、聘任程序合法有效。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制定或者变更

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

76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相关事宜的议案,该考核的制定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相关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充分发

挥自身专业优势,忠实勤勉、恪尽职守,在董事会中积极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2026年,本人将继续忠实诚信、勤勉尽责,推动公司董事会更好履行“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职责,为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以及维护股东合法权益作出更大贡献。

独立董事:陈存泰

2026年4月22日

77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人:龙文彬2025年,本人作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积极行使独立董事各项职权,依法合规、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龙文彬,四川大学计算数学专业毕业,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人民银行宜宾地区分行、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货币金银处、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货币金银

处干部;四川银监局股份处副处长、四川银监局国有大型银

行处副处长、攀枝花银监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四川银监局办公室主任;泸州市商业银行董事长;四川省城市商业银行协会秘书长。曾兼任本公司外部监事。

本人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性自查调查表,确认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满足独立性的情形,能够充分、

78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独立履行职责。公司董事会认为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或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二、年度履职概况

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主任、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积极参加相关会前沟通交流,充分发挥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对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决议事项进行审议,并按规定发表独立意见,对审议事项未提出异议。未行使其他特别职权。

(一)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5年,公司股东大会共召开4次现场会议,审议通过

了涉及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利润分配、财务预算及决算、修改公司章程等16项议案。本人列席了全部股东大会会议。

(二)出席董事会次数、方式及投票情况

2025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14次会议,审议了公司年

度经营目标、利润分配、财务预算及决算、关联交易等81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本人出席了董事会全部会议。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就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要求补充材料、提出意见建议等。没有事先否决的情况。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本人对所有事项作出客观决策,经审

79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公司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听取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价情况、消费者投诉情况等。本人出席了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全部会议。

2025年,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共召开7次会议,

研究审议了被投企业管理、年度投资安排、IT 规划等议案。

本人出席了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全部会议。

2025年,公司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相关涉及

关联交易、实际控制人及增持主体变更增持计划等事项进行了审议。本人出席了全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其他工作情况

2025年5月,本人参加了公司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

季度业绩说明会,参与中小股东交流,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等合法权益。

(五)公司保障独立董事履职的情况

公司依规、有效保障独立董事履职,为本人提供了履职所需的必要条件,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包括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会前沟通及会中表决问题解答、及

时提供履职所需信息、建立董事决策建议督办反馈机制等。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80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本人高度重视关联交易管理工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加强关联交易的审核监督,对相关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相关独立意见。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开展的交易,其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和公司内部制度规定,遵循市场化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本人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增持主体拟变更增持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相关独立意见,该议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不涉及。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等报告。公司严

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以及内部信息披露

81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管理制度的规定,合规、及时编制报告并完成披露,相关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认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

执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请决策程序充分、恰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未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副行长罗结先生分管公司财务工作,承担财务负责人相关职责。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8月,王晖先生因组织工作调动另有任用,辞去

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主任及委员、董事会授信审批特别授权委员会主任及委员职务。

2025年9月,何维忠先生因退休辞去副董事长、董事、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及委员、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

82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委员、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与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授信审批特别授权委员会委员职务。

2025年9月,魏小瑛女士因退休辞去公司人力资源总监职务。

2025年9月,选举黄建军先生、张育鸣先生为第八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黄建军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张育鸣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本人认为相关选举、聘任程序合法有效。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制定或者变更

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相关事宜的议案,该考核的制定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相关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充分发

挥自身专业优势,忠实勤勉、恪尽职守,在董事会中积极发

83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2026年,本人将继续忠实诚信、勤勉尽责,推动公司董事会更好履行“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职责,为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以及维护股东合法权益作出更大贡献。

独立董事:龙文彬

2026年4月22日

84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人:顾培东2025年,本人作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积极行使独立董事各项职权,依法合规、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顾培东,西南政法学院民事诉讼法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现任四川大学法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华司法文化研究会常务理事,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届特约监督员,入选“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曾任四川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研究所副所长、副研究员、研究员、所长、四川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秘书长;

四川康维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本人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性自查调查表,确认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85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满足独立性的情形,能够充分、独立履行职责。公司董事会认为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或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二、年度履职概况

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董事

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与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并积极参加相关会前沟通交流,充分发挥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对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决议事项进行审议,并按规定发表独立意见,对审议事项未提出异议。未行使其他特别职权。

(一)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5年,公司股东大会共召开4次现场会议,审议通过

了涉及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利润分配、财务预算及决算、修改公司章程等16项议案。本人列席了全部股东大会会议。

(二)出席董事会次数、方式及投票情况

2025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14次会议,审议了公司年

度经营目标、利润分配、财务预算及决算、关联交易等81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本人出席了董事会全部会议。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就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要求补充材料、提出意见建议等。没有事先否决的情况。在深

86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本人对所有事项作出客观决策,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对董

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初审。本人出席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全部会议。

2025年,公司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听取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价情况、消费者投诉情况等。本人出席了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全部会议。

2025年,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与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10次会议,根据董事会授权接受一般关联交易的备案,审查

重大关联交易,控制关联交易风险,对公司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研究和审议。按实际履职时间,本人应出席其中3次会议,实际出席3次会议。

2025年,公司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相关涉及

关联交易、实际控制人及增持主体变更增持计划等事项进行了审议。本人出席了全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其他工作情况

作为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与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根据年报工作要求,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充分沟通,切实履行相关责任义务。在会计师事务所正式进场前,听取其关于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安排;在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后,督促其在保证审计工作质量的前提下,按照约定时限提交审计报告;编

87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制完成后,听取其审计工作汇报,基于自身专业知识、从业经历和工作经验发表意见,对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审计报告进行审议。

(五)公司保障独立董事履职的情况

公司依规、有效保障独立董事履职,为本人提供了履职所需的必要条件,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包括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会前沟通及会中表决问题解答、及

时提供履职所需信息、建立董事决策建议督办反馈机制等。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高度重视关联交易管理工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加强关联交易的审核监督,对相关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相关独立意见。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开展的交易,其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和公司内部制度规定,遵循市场化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本人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增持主体拟变更增持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相关独立意见,该议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相关法律

88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法规规定,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不涉及。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等报告。公司严

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以及内部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的规定,合规、及时编制报告并完成披露,相关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认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

执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请决策程序充分、恰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未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副行

89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长罗结先生分管公司财务工作,承担财务负责人相关职责。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8月,王晖先生因组织工作调动另有任用,辞去

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主任及委员、董事会授信审批特别授权委员会主任及委员职务。

2025年9月,何维忠先生因退休辞去副董事长、董事、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及委员、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

委员、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与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授信审批特别授权委员会委员职务。

2025年9月,魏小瑛女士因退休辞去公司人力资源总监职务。

2025年9月,选举黄建军先生、张育鸣先生为第八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黄建军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张育鸣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本人认为相关选举、聘任程序合法有效。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制定或者变更

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情况

90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相关事宜的议案,该考核的制定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相关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充分发

挥自身专业优势,忠实勤勉、恪尽职守,在董事会中积极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2026年,本人将继续忠实诚信、勤勉尽责,推动公司董事会更好履行“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职责,为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以及维护股东合法权益作出更大贡献。

独立董事:顾培东

2026年4月22日

91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人:马骁2025年,本人作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积极行使独立董事各项职权,依法合规、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马骁,西南财经大学财政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教授。现任西南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教育部高等学校财政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第三届决策咨询委员会社会发展组副组长,四川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经济学与财政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四川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西南财经大学财政系副系主任,财政税务学院副院长,教务处处长(期间曾兼任人文与自然科学教学部主任、教务处党支部书记),党委常委、副校长,党委副书记。

本人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

92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交了独立性自查调查表,确认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满足独立性的情形,能够充分、独立履行职责。公司董事会认为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或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二、年度履职概况

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

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与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积极参加相关会前沟通交流,充分发挥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对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决议事项进行审议,并按规定发表独立意见,对审议事项未提出异议。未行使其他特别职权。

(一)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5年,公司股东大会共召开4次现场会议,审议通过

了涉及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利润分配、财务预算及决算、修改公司章程等16项议案。本人列席了全部股东大会会议。

(二)出席董事会次数、方式及投票情况

2025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14次会议,审议了公司年

度经营目标、利润分配、财务预算及决算、关联交易等81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本人出席了董事会全部

93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会议。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就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要求补充材料、提出意见建议等。没有事先否决的情况。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本人对所有事项作出客观决策,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

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相关事项,全行重要的薪酬政策和绩效考核制度等事项进行研究、审议。本人出席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部会议。

2025年,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与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10次会议,根据董事会授权接受一般关联交易的备案,审查

重大关联交易,控制关联交易风险,对公司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研究和审议。本人出席了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与审计委员会全部会议。

2025年,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对董

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初审。本人出席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全部会议。

2025年,公司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相关涉及

关联交易、实际控制人及增持主体变更增持计划等事项进行了审议。本人出席了全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其他工作情况

2025年11月,本人参加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参与中小股东交流,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参

94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与权等合法权益。

作为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与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根据年报工作要求,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充分沟通,切实履行相关责任义务。在会计师事务所正式进场前,听取其关于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安排;在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后,督促其在保证审计工作质量的前提下,按照约定时限提交审计报告;编制完成后,听取其审计工作汇报,基于自身专业知识、从业经历和工作经验发表意见,对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审计报告进行审议。

(五)公司保障独立董事履职的情况

公司依规、有效保障独立董事履职,为本人提供了履职所需的必要条件,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包括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会前沟通及会中表决问题解答、及

时提供履职所需信息、建立董事决策建议督办反馈机制等。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高度重视关联交易管理工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加强关联交易的审核监督,对相关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相关独立意见。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开展的交易,其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和公司内部制度规定,遵循市场化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95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本人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增持主体拟变更增持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相关独立意见,该议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不涉及。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等报告。公司严

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以及内部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的规定,合规、及时编制报告并完成披露,相关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

96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人认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

执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请决策程序充分、恰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未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副行长罗结先生分管公司财务工作,承担财务负责人相关职责。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8月,王晖先生因组织工作调动另有任用,辞去

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主任及委员、董事会授信审批特别授权委员会主任及委员职务。

2025年9月,何维忠先生因退休辞去副董事长、董事、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及委员、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

委员、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与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授信审批特别授权委员会委员职务。

2025年9月,魏小瑛女士因退休辞去公司人力资源总监职务。

2025年9月,选举黄建军先生、张育鸣先生为第八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黄建军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

97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张育鸣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本人认为相关选举、聘任程序合法有效。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制定或者变更

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相关事宜的议案,该考核的制定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相关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充分发

挥自身专业优势,忠实勤勉、恪尽职守,在董事会中积极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2026年,本人将继续忠实诚信、勤勉尽责,推动公司董事会更好履行“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职责,为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以及维护股东合法权益作出更大贡献。

独立董事:马骁

2026年4月22日

98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人:余海宗2025年,本人作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积极行使独立董事各项职权,依法合规、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余海宗,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毕业,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学位,注册会计师(非执业)。现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兼任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钒钛磁铁矿业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曾任四川威远钢铁厂财务科会计。

本人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性自查调查表,确认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满足独立性的情形,能够充分、独立履行职责。公司董事会认为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或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

99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二、年度履职概况

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与审计委

员会主任、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授信审批特别授权委员会委员。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积极参加相关会前沟通交流,充分发挥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对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决议事项进行审议,并按规定发表独立意见,对审议事项未提出异议。

未行使其他特别职权。

(一)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5年,公司股东大会共召开4次现场会议,审议通过

了涉及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利润分配、财务预算及决算、修改公司章程等16项议案。本人列席了全部股东大会会议。

(二)出席董事会次数、方式及投票情况

2025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14次会议,审议了公司年

度经营目标、利润分配、财务预算及决算、关联交易等81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本人出席了董事会全部会议。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就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要求补充材料、提出意见建议等。没有事先否决的情况。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本人对所有事项作出客观决策,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00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2025年,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与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10次会议,根据董事会授权接受一般关联交易的备案,审查

重大关联交易,控制关联交易风险,对公司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研究和审议。本人出席了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与审计委员会全部会议。

2025年,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共召开12次会议,

对本行全面风险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对风险管理目标和风险评估程序、风险管理政策和制度、风险状况及内控有效性等

事项进行研究、审议。本人出席了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全部会议。

2025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

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相关事项,全行重要的薪酬政策和绩效考核制度等事项进行研究、审议。本人出席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部会议。

2025年,公司董事会授信审批特别授权委员会共召开

39次会议,对超出经营管理层审批权限的授信业务等进行特别授权。按实际履职时间,本人应出席其中12次会议,实际出席12次会议。

2025年,公司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相关涉及

关联交易、实际控制人及增持主体变更增持计划等事项进行了审议。本人出席了全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其他工作情况

2025年9月,本人参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参与中小股东交流,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等合法权益。

101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作为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与审计委员会主任,本人根据年报工作要求,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充分沟通,切实履行相关责任义务。在会计师事务所正式进场前,听取其关于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安排;在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后,督促其在保证审计工作质量的前提下,按照约定时限提交审计报告;编制完成后,听取其审计工作汇报,基于自身专业知识、从业经历和工作经验发表意见,对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审计报告进行审议。

(五)公司保障独立董事履职的情况

公司依规、有效保障独立董事履职,为本人提供了履职所需的必要条件,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包括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会前沟通及会中表决问题解答、及

时提供履职所需信息、建立董事决策建议督办反馈机制等。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高度重视关联交易管理工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加强关联交易的审核监督,对相关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相关独立意见。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开展的交易,其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和公司内部制度规定,遵循市场化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本人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对提

102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增持主体拟变更增持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相关独立意见,该议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不涉及。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等报告。公司严

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以及内部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的规定,合规、及时编制报告并完成披露,相关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认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

执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请决策程序

103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充分、恰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未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副行长罗结先生分管公司财务工作,承担财务负责人相关职责。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8月,王晖先生因组织工作调动另有任用,辞去

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主任及委员、董事会授信审批特别授权委员会主任及委员职务。

2025年9月,何维忠先生因退休辞去副董事长、董事、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及委员、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

委员、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与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授信审批特别授权委员会委员职务。

2025年9月,魏小瑛女士因退休辞去公司人力资源总监职务。

2025年9月,选举黄建军先生、张育鸣先生为第八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黄建军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张育鸣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本人认为相关选举、聘任程序合法有效。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制定或者变更

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

104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相关事宜的议案,该考核的制定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相关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充分发

挥自身专业优势,忠实勤勉、恪尽职守,在董事会中积极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2026年,本人将继续忠实诚信、勤勉尽责,推动公司董事会更好履行“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职责,为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以及维护股东合法权益作出更大贡献。

独立董事:余海宗

2026年4月22日

105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报告事项4:

成都银行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2025年度履职评价情况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与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开展

了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2025年度履职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及其成员履职评价审计委员会根据监管要求及公司实际,制定了《2025年度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其成员履职评价方案》,评价对象为公司董事会和2025年度内履职超过6个月的13名董事。

(一)评价内容及方法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

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董事履职评价包括履行忠实义务、履行勤勉义务、履职专业性、履职独立性与道德水准、履职

合规性等五个维度。评价参考资料包括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股东会批准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董事会制定的战略发展

规划和年度经营目标、董事年度履职自评和互评报告、独立

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和年度述职报告、董事会相关会议材料

106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等。

公司董事通过填报《2025年度成都银行董事履职自评报告》《2025年度成都银行董事履职互评报告》开展自评、互评。审计委员会根据董事自评、互评结果,并结合履职参考资料分析、日常履职观察等,对董事形成称职、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最终评价结论。董事履职过程中,若出现《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第三十四条规定的

情形之一的,不得评为称职;若出现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评为不称职。

(二)履职评价结果

2025年,公司董事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紧扣“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核心职能,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科学研判形势,及时指导经营层调整经营策略,引领全行深耕主责主业,推动经营质效稳步提升、市场竞争力与高质量发展动能持续增强。同时,董事会成员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履职,有序推进监事会改革等各项工作,全年规范召开董事会14次、各专门委员会会议76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依法审议经营发展、财务预决算、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科学决策水平持续提升。持续增强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及时性和透明度,推动市值管理体系建设,切实保障了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按照《2025年度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其成员

107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履职评价方案》规定的评价内容、方法和程序,审计委员会对纳入履职评价的13名董事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价均为称职。

二、监事会及其成员履职评价审计委员会根据监管要求及公司实际,制定了《2025年度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其成员履职评价方案》,评价对象为公司监事会和2025年度内履职超过6个月的5名监事。

(一)评价内容及方法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

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监事履职评价包括履行忠实义务、履行勤勉义务、履职专业性、履职独立性与道德水准、履职合规性等五个维度。评价参考资料包括监事会有关工作情况报告、监事年度履职自评和互评报告、监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材料等。

公司监事通过填报《2025年度成都银行监事履职自评报告》《2025年度成都银行监事履职互评报告》开展自评、互评。审计委员会根据监事自评、互评结果,并结合履职参考资料分析、日常履职观察等,对监事形成称职、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最终评价结论。监事履职过程中,若出现《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第三十四条规定的

情形之一的,不得评为称职;若出现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评为不称职。

(二)履职评价结果

108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2025年,监事会认真贯彻落实监管要求,积极履行过渡期监督职责。规范开展会议监督,组织召开监事会及下设专门委员会会议18次,审议议案44项,听取工作报告14项,对本行战略发展、财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监督,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推进重点领域审计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董事、高管人员离任审计。深入开展履职评价监督,动态调整评价维度内容,依规向监管部门和股东大会报告

2024年度履职评价结果。稳步推进监事会改革,保障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顺利承接监事会职能。

按照《2025年度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其成员履职评价方案》等规定的评价内容、方法和程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纳入履职评价的5名监事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价均为称职。

三、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评价审计委员会根据监管要求及公司实际,制定了《2025年度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评价方案》,评价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层和2025年度内履职超过6个月的6名高级管理人员。

(一)评价内容及方法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监管规定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高管履行忠实、勤勉义务的有关要求,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包括履职监督重点事项情况、履行忠

实义务、履行勤勉义务三个维度。评价参考资料包括高级管理层年度经营工作报告、股东会批准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

109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董事会制定的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高级

管理人员年度述职报告、涉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相关的审计

报告和意见,以及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等。

纳入年度履职评价范围的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通过

提交《2025年度成都银行高级管理人员述职报告》,对本人履职情况述职并进行自评。审计委员会委员结合高级管理人员述职报告及自评情况、履职参考资料分析、日常履职观察等,对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评价。在此基础上,审计委员会根据各位委员评价情况,对高级管理人员形成称职、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最终评价结论。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过程中,若未按照《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义务的,应当评为不称职。

(二)评价结果

2025年,高级管理层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始终秉持勤勉

尽责的职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董事会各项决策部署,推动公司战略落地与经营目标达成。过去一年,面对宏观经济波动、行业竞争加剧等多重挑战,高级管理层展现出了较强的应变韧性,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在稳规模、调结构、控风险、提质效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核心经营指标均较好完成,为全行可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积极参与区域重大战略实施,精准服务产业建圈强链,以扎实的行动充分彰显了我行作为深耕区域的主力银行责任与担当。

按照《2025年度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评价方案》规定的评价内容、方法和程序,审计委

110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员会对纳入履职评价的6名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价均为称职。

关于董事会及其成员、监事会及其成员、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2025年度履职评价报告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上进行了通报。审计委员会已根据监管规定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报告了本次履职评价有关情况。

特此报告。

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与审计委员会

2026年6月16日

111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报告事项5: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情况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我行董事薪酬情况报告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5年按2025年清2025年单位缴存

月预发的算2024年的社会保险、住房姓名职务税前薪酬度税前薪公积金及企业年总额酬差额金

董事(2025年年末在任)

黄建军党委书记、董事长18.9-7.52

党委副书记、副董事

徐登义56.723.4122.76

长、行长、首席合规官副董事长(任职资格待张育鸣19.72--监管部门核准)

王永强董事---

郭令海董事---

付剑峰董事---

余力董事---

马晓峰董事---

陈存泰独立董事183.6-

龙文彬独立董事182.67-

顾培东独立董事181.27-

马骁独立董事181.27-

余海宗独立董事181.27-

2025年度离任董事

112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王晖原党委书记、原董事长37.8035.1215.17

何维忠原副董事长66.7737.585.10

备注:

1、自2016年1月起,我行纳入成都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范围且在我行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其薪酬结合成都市国资委对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规定,以及我行董事会年度考核结果综合确定并执行;未纳入成都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范围且在我行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薪酬,按公司董事会制定的薪酬考核办法执行;不在我行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不在我行领取薪酬;独立董事按照我行相关规定在本行领取津贴。

2、我行董事2025年度税前薪酬总额仍在确认过程中,其余部分待确认后另行披露。

3、上表中所列董事薪酬按报告期内实际任职时间计算。

4、上表中所列董事任职变动情况:

(1)2025年8月17日,根据中共成都市委决定,黄建军同志任中共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员

会委员、书记,免去王晖同志中共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中共成都市委同意提名黄建军同志任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免去王晖同志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2025年9月23日,我行公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选举黄建军先生为我行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日,我行公告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选举黄建军先生为我行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

(2)2025年8月17日,因组织工作调动另有任用,王晖先生辞去我行董事长、董事、董事会

战略发展委员会主任及委员、董事会授信审批特别授权委员会主任及委员职务。

(3)2025年9月5日,我行公告何维忠先生因退休,辞去我行副董事长、董事、董事会风险

管理委员会主任及委员、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与审计委员会委

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授信审批特别授权委员会委员职务。

(4)2025年9月23日,我行公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选举张育鸣先生为我行第

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日,我行公告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选举张育鸣先生为我行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特此报告。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6日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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