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38证券简称:成都银行公告编号:2026-016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
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于2025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7人,注册会计师141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30人。
毕马威华振2024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1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40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127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6.82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毕马威华振2024年金融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
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此期间审结债券
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46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毕马威华振和四名从业人员曾受到地方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一次;两名从业人员曾受到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2(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
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石海云,2001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石海云1999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年开始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石海云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薛晨俊,2009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薛晨俊2006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年开始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薛晨俊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史剑,2011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史剑1999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年开始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史剑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份。
2.诚信记录
石海云、薛晨俊和史剑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
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和独立性准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3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6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329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为人民币36万元,服务范围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中期财务报告审阅、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服务。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与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与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聘请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评价认为:毕马威华振担任本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期间,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满足本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要求;投资者保护能力符合相关规定;其在提供审计
服务的过程中,认真履行审计职责,按时提交审计报告,较好地完成了本公司委托的工作。同意聘请毕马威华振为本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26年4月2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毕马威华振为本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
4所。同意将本议案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表决情况:同意
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本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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