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涉及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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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
涉及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的专项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4)第1393号
(第一页,共二页)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审计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油”)2023年12月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
动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4年3月25日出具了报告
号为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4)第10001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财务报表的编制
和公允列报是中国石油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
则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
在对上述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对后附的中国石油2023年度涉及
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关联
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执行了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
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1月修订)》的规定,中国石油编制了上述关联金融业务情况
汇总表.设计、执行和维护与编制和列报关联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有关的内部控制
采用适当的编制基础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关联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
合法性及完整性是中国石油管理层的责任.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2座普华永道中心11楼邮编200021
总机:+86(21)23238888,传真:+86(21)23238800,www.pwcc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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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4)第1393号
(第二页,共二页)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关联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作出结论.
我们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
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
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我们是否发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关联金融业务情况汇总
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财务报表中所披露的相关内
容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获取保证.在对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
我们对关联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实施了包括核对、询问、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
必要的工作程序.
根据我们的工作程序,我们没有发现后附由中国石油编制的2023年度涉及中
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
计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财务报表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存
在不一致的情况.
本报告仅作为中国石油披露2023年度涉及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
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普华承道中天注册会计师文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赵娟
中国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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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45日
注册会计师巾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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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