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的专项报告KPMG Huazhen LLP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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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的专项报告
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601471号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油”)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6年3月27日签发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对上述财务报表实施审计的基础上,我们对后附的中国石油2025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执行了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中国石油编制了汇总表。设计、执行和维护与编制和列报汇总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中国石油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我们是否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汇总表所载财务信息与我们审计财务报表时中国石油提供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获取保证。在对财务报表实施审计的基础上,我们对汇总表实施了包括核对、询问、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根据我们所执行的程序,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中国石油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中国石油提供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KPMG Huazhen LLP a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合伙制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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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共2页附件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母公司,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油财务”)与本公司同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为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于2025年度,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本集团”)与中油财务之间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如下:
1.存款、贷款业务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项目名称年初余额本年增加本年减少年末余额收取的利息支付的利息及手续费支出
在中油财务存款6284374270017426068637761595-向中油财务借款
(一)短期借款62417184116361789-37
(二)长期借款5935326035940375985-1916
2.其他金融业务
(1)本集团为出票人且由中油财务承兑的财务公司承兑汇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本集团为出票人且由本集团为出票人且由中油财务承兑而尚未中油财务承兑而尚未本年开立财务公司承兑本年支付的财务公司承支付的利息及手项目名称支付的财务公司承兑支付的财务公司承兑汇票(票面金额)兑汇票(票面金额)续费支出汇票年初余额(票面汇票年末余额(票面金额)金额)
在中油财务开立票据1063825278241591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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