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技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中国科技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独立董事意见
经充分核查后,现就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审阅黄琛的个人履历,我们认为其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
资格,能够胜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
不能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本
次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黄琛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签字:敖然
2023年3月14日
中国科技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中国科技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独立董事意见
本人作为中国科技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经充分核查后,现就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审阅黄琛的个人履历,我们认为其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
资格,能够胜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
不能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本
次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黄琛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浦氧
独立董事签字: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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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技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中国科技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独立董事意见
经充分核查后,现就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审阅黄琛的个人履历,我们认为其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
资格,能够胜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
不能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本
次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黄琛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签字: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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