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65股票简称:福莱特公告编号:2026-004
转债代码:113059转债简称:福莱转债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吸收合并方:安徽福莱特光伏玻璃有限公司
*被吸收合并方:中达石英发展(安徽)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当期损益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同意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福莱特光伏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福玻璃”)吸收合并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达石英发展(安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达石英”),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吸收合并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提高运营效率,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促进企业提质增效,公司将通过由安福玻璃吸收合并中达石英的方式将两家公司进行整合。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安福玻璃存续经营,中达石英将依法注销。中达石英的全部业务、资产、债权债务、合同关系等一切权利与义务将由安福玻璃依法承继。
二、吸收合并双方基本情况
(一)合并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安徽福莱特光伏玻璃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1年1月18日
3、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阮洪良
5、注册地: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经济开发区凤宁现代产业园区片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玻璃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货
物进出口;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热力生产和供应;选矿;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
船舶港口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股权结构:安福玻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100%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安福玻璃的资产总额为人
民币2533756.85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686512.60万元,资产净额为人民币847244.25万元;2024年1-12月,安福玻璃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113144.72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58884.17万元。
截至2025年9月30日,安福玻璃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2239932.88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375975.42万元,资产净额为人民币863957.46万元;2025年1-9月,安福玻璃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744407.06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16182.2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被合并方基本情况1、公司名称:中达石英发展(安徽)集团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21年9月30日
3、注册资本:人民币140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阮泽云
5、注册地: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板桥镇宁国现代产业园区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选矿: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以上项目不含石子)(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股权结构:中达石英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100%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达石英的资产总额为人
民币63329.78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53138.52万元,资产净额为人民币
10191.26万元;2024年1-12月,中达石英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1156.43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3256.15万元。
截至2025年9月30日,中达石英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90518.85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76585.31万元,资产净额为人民币13933.54万元;2025年1-9月,中达石英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59899.65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3742.2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吸收合并方式及相关安排
(一)吸收合并方式
本次合并采用吸收合并的方式,以安福玻璃为主体吸收合并中达石英,并承担中达石英全部资产、债权、债务等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吸收合并完成后,安福玻璃存续经营,中达石英资产负债清理完毕后将被依法注销。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吸收合并事项的相关事宜,并履行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的其他程序。
(二)吸收合并影响
本次吸收合并有利于推动公司安徽生产基地区域资源整合,深化协同效应,优化公司管理架构和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需要。本次吸收合并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均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当期损益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