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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萊特玻璃集團股份有限公司Flat Glass Group Co., Ltd.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號:6865)
變更於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或通知之代理人
福萊特玻璃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謹此宣佈,黃慧玲女士(「黃女士」)已辭任本公司根據《公司條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第16部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19A.13(2)條所規定代表本公司於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或通知之代理人,自二零二六年二月四日起生效。黃女士已確認與董事會概無分歧,亦無有關其辭任之事宜須提請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或本公司股東注意。
張瀟(「張女士」)女士代替黃女士已獲委任為本公司於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或通知之代理人,自二零二六年二月四日起生效。
董事會謹藉此機會就黃女士於其任內對本公司作出的貢獻致以誠摯感謝。
承董事會命
福萊特玻璃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主席
阮洪良
中國浙江省嘉興市
二零二六年二月四日
在本公告之日,公司的執行董事為阮洪良先生、姜瑾華女士、阮澤雲女士、魏葉忠先生和沈其甫先生,公司的獨立非執行董事為徐攀女士、杜健女士和吳幼娟女士,公司的職工董事為鈕麗萍女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