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中远海发证券代码:601866公告编号:2026-015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及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信德豪”)*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及信永中和(香港)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永香港”)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中
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发”、“公司”)原聘任的信永中和及信永香港两家会计师事务所分别连续提供了8年和4年的审计及咨询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落实会计师事务所轮换制度,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立信担任公司 2026 年度 A 股财务报告审计师及内部控制审计师,聘任立信德豪为公司 2026 年度 H 股财务报告审计师。公司已就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宜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1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拟聘任 A 股财务报告审计师及内部控制审计师的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50.6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9.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48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7.7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投资者以龙力生物虚假陈述为由在济南中院对龙力生物、华英证
券、立信等提起民事诉讼,立信受到行政处罚。一审法院判决立信承
2担30%的比例连带责任,立信将依法提起上诉。
投资者以保千里虚假陈述为由在深圳中院对保千里、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仅受到监管措施,但未受到行政处罚。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立信承担15%的补充或比例连带责任。
投资者以德威新材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南京中院对德威新材、周
建明、陆仁芳、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受到行政处罚。人民法院判决立信承担15%的比例连带责任。
投资者以日海智能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深圳中院对日海智能、立
信等提起诉讼,立信受到了行政处罚。一审法院判决立信承担30%的比例责任,目前案件尚在二审审理中。
投资者以树业环保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汕头中院对树业环保、立
信等提起诉讼,立信受到行政处罚。人民法院判决立信承担10%的比例连带责任。
立信有足额资产,且购买了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
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
151名。
2.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谢骞先生,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立信执业。
谢先生近三年作为项目合伙人签署上海临港、交运股份、汇纳科技、
3克来机电、康众医疗、光威复材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作为质量
控制复核人复核山东高速、山东路桥、德菱科技等7家上市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齐文婷女士,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
201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年开始在立信执业,长
期服务于多家国有企业、A 股和 H 股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零售及消费品行业及综合性国有企业等。
质量控制复核人:魏婷婷女士,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
201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年开始在立信执业,长
期服务于多家央企集团、上市公司及金融机构,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制造业、航运港口业以及综合性国有企业等。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情况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
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拟就2026年度年报及内控审计项目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支付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68万元(含税),
4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为48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80万元。其
较2025年度审计费用减少52万元,同比降低8.4%。
(二)拟聘任 H 股财务报告审计师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聘任立信德豪为公司2026年度
H股财务报告审计师,审计费用为 470 万元(含税)人民币。
上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一步审议。立信和立信德豪将按相关规定完成客户承接程序。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信永中和及信永香港,为公司分别连续提供了8年和4年的审计及咨询服务,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审计工作过程中,依法履行了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信永中和及信永香港已分别连续8年及4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履行相关程序,公司拟聘任立信担任公司 2026 年度 A 股财务报告审计师及内部控制审计师,聘任立信德豪为公司 2026 年度 H 股财务报告审计师。公司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不存在分歧。
5(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
进行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且确认无异议,并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续聘/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审计委员会一致认为:立信及立信德豪均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同意聘任立信担任公司 2026 年度 A股财务报告审计师及内部控制审计师,聘任立信德豪为公司2026年度 H股财务报告审计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5月20日以现场会议结合视频连线方式召开。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公司
2026 年度 A+H 股财务报告审计师、内部控制审计师的议案》,同意聘
任立信担任公司 2026 年度 A 股财务报告审计师及内部控制审计师,聘任立信德豪为公司 2026 年度 H 股财务报告审计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6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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