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72证券简称:招商轮船公告编号:2026[057]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老龄滚装船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下属控股
子公司深圳招商滚装运输有限公司(下称“深圳滚装”)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1艘滚装船。买方为独立第三方苍南山海远航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下称“山海远航”)。买卖双方基于市场原则,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近日正式签订相关买卖协议、支付全额船舶转让款并完成了船舶交付。
*本次交易深圳滚装预计产生近2.3亿元人民币的资产处置收益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深圳滚装近日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
让1艘4310车位非节能环保型滚装船“长盛鸿”轮。买方为独立第三方山海远航。买卖双方基于市场原则,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最终成交价格为人民币28580.00万元。买卖双方已于近日签署相关买卖协议、支付全额船舶转让款并完成了船舶交付。
该买家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出售□放弃优先受让权□放弃优先认购权交易事项□其他,具体为:公开挂牌转让交易标的类型□股权资产□非股权资产
交易标的名称“长盛鸿”轮滚装船
是否涉及跨境交易□是□否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人民币):28580.00(不交易价格含税)
□尚未确定
账面成本5491.68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交易价格与账面值相溢价:23088.32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比的溢价情况溢价率:420.42%
□全额一次付清,约定付款时点:《船舶买卖合同》及支付安排《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分期付款,约定分期条款:
是否设置业绩对赌条
□是□否款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交易买方简要情况交易标的及股权比例或份对应交易金额序号交易买方名称额(万元/人民币)苍南山海远航国
1100%28580.00(不含税)
际物流有限公司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法人/组织名称苍南山海远航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_91330327MAK7QPA70J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不适用
成立日期2026/02/06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通福路2699号(温州旭昌汽车进注册地址出口贸易有限公司10楼)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通福路2699号(温州旭昌汽车进主要办公地址出口贸易有限公司10楼)法定代表人黄益树
注册资本15000.00万元;币别:人民币主营业务从事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苍南县山海远航实业有限公司/100%
买方已在《船舶买卖合同》签订后一次性支付全额船款。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转让的“长盛鸿”轮滚装船由 ULJANIK SHIPYARD 船厂建造,于 2000 年
5月交付运营,系深圳滚装于2017年7月购置的二手船舶。
截至2026年,该船舶船龄已达26年,属于老龄船舶,根据公司“十五五”船队发展规划和滚装船队更新发展计划,决定出售“长盛鸿”轮滚装船。
2、交易标的的权属情况“长盛鸿”轮未设定担保、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权利负担;也
无涉及该船舶的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及其他重大争议事项。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标的资产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的账面价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标的资产名称“长盛鸿”轮滚装船标的资产类型非股权资产
□房产及土地□机器设备□债权□资产组标的资产具体类型□其他,具体为: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6年6月30日
账面原值10026.3910026.39
已计提的折旧、摊销4534.714831.18减值准备00
账面净值5491.685195.21
以上数据是否经审计□是□否(2026年6月30日数据尚未经审计)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1、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法和结果。
根据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深圳招商滚装运输有限公司拟对外处置“长盛鸿”轮资产评估报告》(中通评报字[2026]51026),报告以
202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采用市场法及成本法分别对该轮进行资产评估。
经评估测算,委估资产通过不同评估方法得出的结论如下:市场法评估结论为
8659.76万元,成本法评估结论为8306.15万元,两种方法评估结论差异额为
353.61万元,差异率4.08%。
综合分析两种评估方法的适用性与结论可靠性,评估报告认为市场法评估结论更具合理性与说服力,故最终确定以市场法结论作为本次评估的最终结论,即
8659.76万元。
本次交易采用公开挂牌转让方式,起拍价格以评估报告估值8659.76万元人民币(不含税)为基础,增加考虑挂牌时船存备件物料账面价值64.28万元人民币(不含税)、船舶上存放的其他固定资产账面净额4.8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以及滚装运输市场对船舶运力的需求预期因素,综合确定起拍价格为9500.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2、标的资产的具体评估、定价情况
(1)标的资产
标的资产名称“长盛鸿”轮滚装船
□协商定价
□以评估或估值结果为依据定价定价方法
□公开挂牌方式确定
□其他: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人民币):28580.00(不交易价格含税)
□尚未确定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12月31日,2026年以来,中国汽车出口需求继续爆发式增长,滚装市场汽车出口舱位一舱难求,运费和汽车滚装船租金大幅上涨,今年以来克拉克森公布的6500标准车位汽车滚装船一年期期租租金指数上涨超过50%。带动滚装船资产价格大涨。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该滚装船舶为公司境内资产,本次船舶处置方式为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公开挂牌交易。确定买家后,买卖双方已签订买卖协议,主要条款包括:
1.定价原则及定价
该船舶公开挂牌交易价格为28580.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2.船款支付
买方在签订《船舶买卖合同》的3个工作日内,将船款一次性全额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3.船舶交付
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协议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在中国大陆的安全和可自由进入的泊位或锚地,并在安全漂浮状态下交付和接收;
4.关于违约责任
买方没有按照付款的规定支付船款,卖方有权取消《船舶买卖合同》,保证金连同利息归属卖方,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卖方损失,卖方亦有权要求进一步买方赔偿损失以及连同利息在内的一切费用;卖方没有按照约定准备就绪使船舶处
于有效完成法律转让的状态,买方有权解除《船舶买卖合同》,保证金及其利息收益应该立即返还买方;
5.关于附加或保留条款
BIMCO SALEFORM 2025 中所载反贿赂与腐败条款、制裁条款、保密条款并入
《船舶买卖合同》,构成《船舶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六、处置船舶对公司的影响
为适应低碳环保、绿色船舶的趋势,公司拟继续通过订造新船、处置旧船、技术升级等多种方式进一步优化公司旗下包括滚装船在内的各船队船型、船龄结构,进一步提高节能环保型船舶比例,提升公司旗下各船队的市场竞争力和服务客户的能力,提升公司所属各船队的持续盈利能力。
该轮转让后,公司滚装船队规模为22艘,平均船龄约11.38年。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