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或“委员会”)全体委员依托自身的专业背景与行业经验,勤勉尽责,认真审慎发表相关意见和建议,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初,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具备财务管理专业经验的独立董事邓黄君担任主任委员,独立董事盛慕娴、王英波,董事余志良、陶武担任委员,委员会全体成员均具备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
2025年7月11日,陶武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2025年10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结合董事人员调整情况及实际工作需要,对审计委员会人员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后的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邓黄君、盛慕娴、王英波组成,邓黄君先生继续担任主任委员,原委员余志良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统筹调整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调整后委员会的人员构成、人数比例及专业配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委员会运作,2025年8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该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审计委员会的核心职责: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监督及评估公司的
内部控制;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相关职权;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召集会议、审议事项,出席了全部会议,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五次会议,审议议案24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3月19日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以下议案:
1、关于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内控审计报告》的议案;
4、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5、关于审议《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6、关于审议《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5年度预算情况说明的议案;
7、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8、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9、关于向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授权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报告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25年5月1日起一年内向境内外银行申请备用综合授
信额度的议案;
12、关于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
计机构的议案;
13、关于审议《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12月31日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14、关于授权向招商局慈善基金捐赠的议案;
15、关于注销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全体委员一致表决同意上述审议事项,就上述议题逐一研究讨论并发表了意见和建议。
(二)2025年4月25日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全体
委员一致表决同意《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2025年8月21日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全体
委员一致表决同意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2025年半年度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情况的议案以及关于同意审计师向公司提供非鉴证服务的议案。
(四)2025年10月27日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
体委员一致表决同意《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五)2025年12月2日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全体
委员一致表决同意《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审计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6年度在招商
银行存、贷款等业务暨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的履职情况开展了全面评估。经评估,毕马威华振具备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专业能力,在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展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与业务素养。
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毕马威华振就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审计计划、重点审计领域,以及审计完成阶段的工作评价、审计意见等事项开展了充分沟通。严格按照监管机构相关要求,对年报审计工作进行全流程指导与监督,定期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严格按计划推进审计工作,保障年报审计工作顺利完成,确保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同时督促公司依规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年度报告。
2025年3月19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遵照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财务文件。经审慎核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对应报告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财务报告信息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风险。审计委员会认可审计机构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监督职能,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监管要求,持续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与有效性,积极推动公司内控体系优化建设,督促指导公司完成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专项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与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控鉴证报告。
2025年3月19日,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2024年度内控审计报告》两项议案。经审慎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已建立健全覆盖全业务流程的内部控制体系,内控建设与执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治理规范要求,能够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均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四)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高度重视并持续保障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有效性,确保内部审计部门在组织架构、履职流程中保持充分独立,内部审计部门直接向审计委员会汇报工作,保障其客观、公正履行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定期审阅内部审计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专项审计报告、审
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2025年度,内部审计部门按既定计划完成全部审计项目,并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内部审计部门在风险防控、合规经营、规范运作等方面发挥了有效的监督作用;同时要求内部审计部门持续优化审计方法,强化重点领域监督与问题整改力度,保障公司持续健康运营。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通过召开会议方式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外部审计机构在年报审计事前、事中、事后等环节充分沟通,保障年度各项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督促会计师保质保量完成审计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交流,督促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形成监督合力。
(六)审核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报告》的议案,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公司2026年度在招商银行存、贷款等业务暨关联交易预计情况》两项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报告期内审议的相关关联交易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与
日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交易定价严格遵循市场公允原则,符合相关监管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七)依法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督职权
报告期内,根据新修订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完成监事会取消相关法定程序,修订《公司章程》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明确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原监事会相关监督职权。审计委员会依法依规履行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行为的监督职责,督促公司持续规范运作。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委员除出席相关会议外,还通过子公司实地调研、航运市场专项研判、与公司管理层及核心部门交流等多种方式,持续跟踪公司经营管理动态,深入掌握公司业务发展、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执行情况,持续提升履职能力,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责。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严格遵循《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有效履行了外部审计监督、内部控制评估、内部审计指导、财务信息质量把关、
关联交易合规审核等核心职责,切实保障了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作出了积极贡献。
2026年,审计委员会将始终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核心,
继续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勤勉履职,重点聚焦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部审计效能提升、外部审计机构监
督等核心事项,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监督职能,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推动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高质量发展。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