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72证券简称:招商轮船公告编号:2026-001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建穿梭油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公司”)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海宏轮船(香港)有限公司(下称“海宏香港”)与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大连造船”)
于2025年12月31日签署《船舶订造协议》,订造1+1艘DPST(动力定位穿梭油轮)(Suezmax 级),协议价格总额合计约合17.9亿元人民币,其中一艘为确定船,一艘为买方选择权船。
*大连造船为本公司之独立第三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
*本次交易具体实施所涉及的公司境外投资事项,尚需在国家相关部门备案。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1、本次交易概况
为满足核心客户在深海油田开发项目中对动力定位穿梭油轮
(DYNAMIC POSITIONING SHUTTLE TANKER,下称“DPST”)
的运力需求,公司拟投资新造 1(确定船)+1(选择权船)艘 DPST,并与客户签署长期期租合同。
本公司2025年12月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造 1+1艘 DPST(动力定位穿梭油轮)并签署长期运输协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订造1+1艘动力定位穿梭油轮(Suezmax级),并与客户签署长期运输协议。具体内容请见公司2025年12月6日发布的《招商轮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号。
2025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海宏香港与大连造船以书面方式签署了订造 2艘动力定位穿梭油轮(Suezmax级)的《船舶订造协议》,协议价格总额合计约合人民币17.9亿元,其中一艘为确定船,一艘为买方选择权船。
上述交易未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购买□置换
交易事项(可多选) □其他,具体为: 订造 1艘 DPST(动力定位穿梭油轮)以及签署 1艘 DPST买方选择权协议
交易标的类型(可多选)□股权资产□非股权资产
交易标的名称 DPST(动力定位穿梭油轮)
是否涉及跨境交易□是□否
是否属于产业整合□是□否
2□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约折合人民币179000
交易价格
□尚未确定
□自有资金□募集资金□银行贷款资金来源
□其他:____________
□全额一次付清,约定付款时点:
□分期付款,约定分期条款:
付款方式:
1)第一期付款:合同生效10%/合同生效后12个月内10%
支付安排
2)第二期付款:开工10%
3)第三期付款:铺底10%
4)第四期付款:下水10%
5)第五期付款:交船50%
是否设置业绩对赌条款□是□否
(二)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本公司2025年12月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造 1+1 艘 DPST(动力定位穿梭油轮)并签署长期运输协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订造1+1艘动力定位穿梭油轮(Suezmax级),并与客户签署长期运输协议。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协议签署即生效,本协议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无需征得债权人同意。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交易卖方简要情况
3交易标的及股权比例或份
序号交易卖方名称对应交易金额(万元)额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约折合人民币
11+1艘动力定位穿梭油轮
限公司179000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法人/组织名称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007824602894
成立日期2005/12/09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海防街1号主要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海防街1号法定代表人韩东望注册资本15996170752元
各种船舶、海洋工程及其配套设备的开发、设计、建造、主营业务
修理、改装、销售等业务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艘 15.4万载重吨 DP2级动力定位穿梭油轮。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1、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法和结果。
双方根据市场价格、船台、技术指标、交船时间等因素进行协商,
4一致同意两艘动力定位穿梭油轮协议总价约折合人民币17.9亿元。
2、标的资产的具体评估、定价情况
(1)标的资产
标的资产名称1+1艘动力定位穿梭油轮(一艘确定船,一艘买方选择权船)□协商定价
□以评估或估值结果为依据定价定价方法
□公开挂牌方式确定
□其他: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约折合179000交易价格
□尚未确定
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购买、出售资产协议的主要条款。
1、买方订造的1+1艘动力定位穿梭油轮,协议价格合计约17.9
亿元人民币;将根据造船进度分批支付。
2、交船期为2028年,交船地点为大连造船及其下属船厂。
3、如交船日期迟延或船舶状况(船速、油耗、载重吨数)不
能满足合同约定,买方有权降低订造价格,如交船日期迟延超过一定天数或船舶状况低于合同约定具体标准,买方有权撤销合同。
4、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合同各方签字生效。
5、争议解决方式:仲裁。
(二)资金来源
上述船舶订造所需资金拟使用自有资金和银行借款,具体将根
5据公司实际情况确定。
六、购买、出售资产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交易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船舶交付营运后,将有利于增厚公司稳定盈利来源、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全面服务核心客户的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二)交易完成后是否可能产生关联交易的说明。
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不会产生关联交易的情况。
(三)本次交易是否会产生同业竞争的说明以及解决措施。
本次交易预计不会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况。
(四)如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新增控股子公司的,说明该公
司对外担保、委托理财等相关情况。
公司拟在境外新设全资单船子公司用于接受新造船舶。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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