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
规定,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就本次会议的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审核意见经审核,公司子公司参与本次基金投资,有利于优化公司投资结构,获得投资收益,提升公司盈利空间和综合竞争实力。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对外投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黄沈箭、彭溆、陈亚民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