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78证券简称:浙商证券公告编号:2023-105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2月2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五星路201号浙商证券十一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227583611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58.6828
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王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记名式投票表决方式结合网络投票方式举行,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3人,吴承根、阮丽雅、陈溪俊、沈思、熊建益董
事因公请假;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龚尚钟监事因公请假;
3、董事会秘书邓宏光出席;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同意反对弃权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2259259548 99.2716 16568770 0.7280 7800 0.0004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2275466118 99.9837 370000 0.0163 0 0.0000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2275466118 99.9837 60000 0.0026 310000 0.0137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2275466118 99.9837 60000 0.0026 310000 0.0137
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2275466118 99.9837 370000 0.0163 0 0.00006、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2275466118 99.9837 370000 0.0163 0 0.0000
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2275466118 99.9837 60000 0.0026 310000 0.0137
8、议案名称: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2275460318 99.9834 375800 0.0166 0 0.0000(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是否当选权的比例
(%)选举钱文海为公司第四
9.01227530967199.9768是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关于调整独立1506
3758
8董事津贴标准351599.75110.248900.0000
00
的议案9选举钱文海为
1504
公司第四届董
9.01845199.6513
事会非独立董
2
事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9项议案均获得通过。
2、《关于修订<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为
涉及特别决议通过议案,上述议案获得超过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表决通过。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元、张璇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3日
*上网公告文件1、《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1、《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