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80证券简称:辽港股份公告编号:临2022-035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落实子企业董事会职权有关事项的通知》、《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总股本变化情况以及落实子企业董事会职权
实施方案,现将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修订如下:
公司章程原条款修改为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经国务院证券主管机构批准,公司成经国务院证券主管机构批准,公司成立后首次发行 H 股 96600 万股(含超额 立后首次发行 H 股 96600 万股(含超额配售部分),占公司可发行的普通股总数配售部分),占公司可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33.01%。的33.01%。
公司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92600公司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92600万股,其中发起人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万股,其中发起人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大连融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大连海泰控大连融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大连海泰控
股有限公司、大连德泰控股有限公司、大股有限公司、大连德泰控股有限公司、大连保税正通有限公司共持有186340万连保税正通有限公司共持有186340万股,占公司已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股,占公司已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
63.68%;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63.68%;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
106260万股,占公司已发行的普通股总106260万股,占公司已发行的普通股总
数的36.32%。数的36.32%。
经国务院证券主管机构批准,公司成经国务院证券主管机构批准,公司成立后首次发行境内上市内资股150000立后首次发行境内上市内资股150000万股,占公司可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万股,占公司可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
33.89%。公司全部已发行未上市流通的内33.89%。公司全部已发行未上市流通的内
资股186340万股获准在上海证券交易资股186340万股获准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普通股所上市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普通股
442600万股,其中发起人大连港集团有442600万股,其中发起人大连港集团有
限公司、大连融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大限公司、大连融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大
连海泰控股有限公司、大连德泰控股有限连海泰控股有限公司、大连德泰控股有限
公司、大连保税正通有限公司共持有有限公司、大连保税正通有限公司共持有有限
售条件 A 股 245158 万股,占公司已发行 售条件 A 股 245158 万股,占公司已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 55.39%;除发起人之外 的普通股总数的 55.39%;除发起人之外的境内上市内资股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的境内上市内资股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
A 股 49282 万股,持有无限售条件 A 股 A 股 49282 万股,持有无限售条件 A 股
41900万股,占公司已发行的普通股总41900万股,占公司已发行的普通股总
数的 20.60%;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 H 数的 20.60%;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 H
股106260万股,占公司已发行的普通股股106260万股,占公司已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24.01%。总数的24.01%。
经国务院证券主管机构批准,公司经国务院证券主管机构批准,公司
2016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2016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1180320000股,均为境外上市外资1180320000股,均为境外上市外资股。股。
公司经前款所述非公开发行 H 股(第 公司经前款所述非公开发行 H 股(第一批配售)后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一批配售)后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5606320000股,其中境内上市内资股5606320000股,其中境内上市内资股
股东持有 A 股 3363400000 股,占公司 股东持有 A 股 3363400000 股,占公司已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59.99%,境外上已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59.99%,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 H 股 2242920000 市外资股股东持有 H 股 2242920000股,占公司已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股,占公司已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
40.01%。40.01%。
股东于二零一五年股东周年大会批股东于二零一五年股东周年大会批准后,基于二零一五年合共准后,基于二零一五年合共5606320000股股份之初始股本,本公5606320000股股份之初始股本,本公司进一步就新股份发行红利,基准为每十司进一步就新股份发行红利,基准为每十(10)股现有股份派发三(3)股红股(含(10)股现有股份派发三(3)股红股(含税)之基准,同时,本公司亦通过本公司税)之基准,同时,本公司亦通过本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进一步就新股份发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进一步就新股份发行红股,基准为每十(10)股现有股份转增行红股,基准为每十(10)股现有股份转增
十(10)股股份;于有关红利发行及通过十(10)股股份;于有关红利发行及通过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发行新股份后,本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发行新股份后,本公司之股本架构如下:12894535999股司之股本架构如下:12894535999股普通股,包括 7735820000 股 A 股, 普通股,包括 7735820000 股 A 股,其中 5369367462 股 A 股由本公司 其中 5369367462 股 A 股由本公司
发起人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大连海泰控发起人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大连海泰控
股有限公司、大连德泰控股有限公司及大股有限公司、大连德泰控股有限公司及大
连保税正通有限公司持有,占本公司已发连保税正通有限公司持有,占本公司已发行普通股总数之41.64%,而该等股份为行普通股总数之41.64%,而该等股份为无限售条件 A 股;除发起人持有之无限售 无限售条件 A 股;除发起人持有之无限售
条件 A 股外,境内上市内资股股东持有无 条件 A 股外,境内上市内资股股东持有无限售条件 A 股 2366452538 股,占公 限售条件 A 股 2366452538 股,占公司已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18.35%;境外司已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18.35%;境外
上 市 外 资 股 股 东 持 有 H 股 上 市 外 资 股 股 东 持 有 H 股
5158715999股,占公司已发行普通股5158715999股,占公司已发行普通股
总数的 40.01%;其中 2714736000 股 总数的 40.01%;其中 2714736000 股H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占公司已发行普 H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占公司已发行普通股总数的21.05%;及2443979999通股总数的21.05%;及2443979999
股 H 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占公司已发 股 H 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占公司已发行普通股总数的18.95%。行普通股总数的18.95%。
经国务院证券主管机构批准,公司通经国务院证券主管机构批准,公司通过新增发行A股股份9728893454股吸 过新增发行A股股份9728893454股吸
收合并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吸并完成收合并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吸并完成后,总股本由12894535999股增加至后,总股本由12894535999股增加至
22623429453股,其中境内上市内资22623429453股,其中境内上市内资
股股东持有 A 股 17464713454 股, 股股东持有 A 股 17464713454 股,占公司已发行普通股总数的77.20%;境占公司已发行普通股总数的77.20%;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股 东 持 有 H 股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股 东 持 有 H 股
5158715999股,占公司已发行普通股5158715999股,占公司已发行普通股
总数的22.80%。总数的22.80%。
上述有限售条件 A股、无限售条件 A 经国务院证券主管机构批准,公司股、以及 H 股在公司以股息或其他形式所 非公开发行 A 股普通股 1363636363
做的任何分派中享有同等权利,无先后次股,总股本由22623429453股增加至序。23987065816股,其中境内上市内资股股东持有 A 股 18828349817 股,占公司已发行普通股总数的78.49%;境
外 上 市 外 资 股 股 东 持 有 H 股5158715999 股,占公司已发行普通股总数的21.51%。
上述有限售条件 A股、无限售条件 A
股、以及 H 股在公司以股息或其他形式所
做的任何分派中享有同等权利,无先后次序。
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2623429453元。23987065816元。
第一百六十二条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第一百六十二条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案;
(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案、决算方案;案、决算方案;
(五)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五)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补亏损方案;
(六)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六)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本的方案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拟定公司重大收购、回购公司(七)拟定公司重大收购、回购公司
股票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股票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
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
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决定其报酬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决定其报酬事项;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包含制定经理层成员选聘工作方案、经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经理层成
(十三)在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员薪酬管理办法;制定职工工资总额管下,决定公司的工资水平和福利、奖励办理办法;制定担保管理制度、负债管理
法;(十四)决定公司章程没有规定由股制度、对外捐赠和公益服务管理制度等;
东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业务和行政事项;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十五)制订公司的重大收购或出售
(十三)在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方案;
下,决定公司的工资水平和福利、奖励办
(十六)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法;
(十七)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十四)决定公司章程没有规定由股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东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业务和行政事项;
(十八)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十五)制订公司的重大收购或出售检查经理的工作;方案;
(十九)决定公司的合规管理目标,(十六)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推进公司合规文化建设,督促解决公司合
(十七)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二十)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十八)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股东大会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检查经理的工作;
董事会作出前款决议事项,除第(六)、(十九)决定公司的合规管理目标,
(七)、(十二)项必须由2/3以上的董
推进公司合规文化建设,督促解决公司合事表决同意外,其余可以由半数以上的董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事表决同意。
(二十)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股东大会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董事会作出前款决议事项,除第(六)、
(七)、(十二)项必须由2/3以上的董
事表决同意外,其余可以由半数以上的董事表决同意。
以上修订已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