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我作为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始终秉持高度的职业责任感与严谨的专业态度,忠实、勤勉、审慎地履行独立董事各项法定职责。履职期问,本人积极、全程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有关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研究与审慎审议,确保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科学合理,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1.独立董事简历
朱青: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57年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早年曾在欧盟预算司工作实习,并在纽约州立大学和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做高级访问学者。长期从事宏观经济、财政税收理论、中国税制、国际税收及社会保障等领域的教学和研究。曾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慧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2.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进行说明
经自查,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要求,对会议审议事项进行认真研究与独立判断,确保股东会决策程序规范、透明,有效保障了公司治理的有效性和中小股东的切身利益。
2.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其中现场出席1次,以通讯方式出席5次。履职期间,本人秉持勤勉尽责、诚信审慎的原则,在董事会召开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进展,充分掌握决策信息,为科学履职做好充分准备。在召开董事会会议时,本人审慎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研讨,重点对利润分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关键事项进行认真核查与独立判断,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作用。本人以严谨态度依法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各项义务,对每次董事会均投出了赞成票,勤勉尽责地完成了年度履职工作。
3.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全程参与各项议题的审议与讨论,全面掌握相关事项情况。会议期间,与公司就定期报告财务数据进行认真沟通与核查,建议公司持续聚焦主业发展,稳步推进海外业务发展,重点关注资金回款相关风险,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监督及专业把关职责。
在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会议,认真听取了工作人员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定依据的详细汇报。会议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构成及考核标准进行了确认。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一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对候选董事和高管的个人简历进行了全面了解,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本人对上述委员会审议事项均投出了赞成票。
4.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高度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始终积极主动地了解中小股东通过股东会、电话、E互动平台以及业绩说明会向公司提出的问题及公司回复情况。经了解,投资者最为关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公司财务数据、公司发展战略、股价的波动情况、股东人数的变动等。通过上述了解,我及时获悉中小股东对公司发展的关注焦点,在审议与中小股东相关的议案时,能够立足于中小股东的立场来思考问题,从而更客观地进行表决,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5.现场履职情况
2025年度,我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履职天数要求。报告期内,我通过现场座谈等方式,与公司江河光伏、研发设计中心、审计监察部门及审计机构相关人员进行深入沟通,重点围绕公司光伏业务发展、内外装业务海外市场拓展、定期报告审计进展、现金流及应收应付款管理等关键事项开展研讨。
此外,我赴公司位于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的生产基地进行实地调研,与基地负责人座谈交流,实地察看了子公司办公环境及生产加工车间,并前往济南调研公司在建幕墙项目,认真听取项目负责人关于项目实施情况的介绍。通过上述调研与交流,我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业务发展及整体布局有了更为全面、深入地了解。
6.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设立了独立董事专门办公室,为独立董事现场履职提供了便利,体现了对独立董事工作的尊重与支持。
报告期内,我继续通过现场沟通与线上交流的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保持紧密联系,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合规运营、内部控制落实情况及潜在风险,密切关注董事会与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进度以及各类重大事项的推进情况,针对实际运营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指导与监督职责。公司管理层十分重视与我的沟通互动,不仅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事项进展、积极征求我的专业看法,还在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召开前认真准备会议资料并确保及时准确送达,充分保障了我的知情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5年度,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审计机构。我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独立的审计服务,可以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相关制度修订及制定情况
报告期内,监管机构陆续修订并发布《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一系列监管政策与规范性文件,本人持续关注相关监管要求的更新变化,认真学习并准确把握监管精神。经了解,公司在相关政策出台后,能够及时响应监管要求,主动对照现行内部制度开展全面梳理与自查自纠,针对制度短板查漏补缺、规范完善,并按程序完成相关内部制度的修订与发布工作,进一步从制度层面夯实公司治理基础,提升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
3.定期报告的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四、学习和培训情况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始终将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作为首要任务,并积极参与各类培训活动,通过持续学习,本人对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障中小投资者权益等方面的法规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与理解,进一步提升了自身的履职能力,进一步强化了维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意识。
本人认真完成了北京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全部培训课程,对第七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实践》专题培训印象深刻,该课程结合实务案例,对独立董事履职要点、风险防范及实践操作进行了系统讲解,具有较强的指导性与实用性。通过系统学习,本人对独立董事的职责定位、权利义务及履职要求有了更为全面、深入的理
解,进一步提升了自身专业能力与履职水平,为持续勤勉尽责、独立履职奠定了坚实基础。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切实高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始终保持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管理情况、制度修订、信息披露等关键领域的持续关注。针对公司董事会决议所涉及的重大事项,要求公司提前提供详尽的相关资料,并坚持在事前进行严谨细致的审核工作。在表决过程中,本人独立、审慎且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全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努力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积极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签字 (朱青):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