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
2024年度在任职期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的相关会议,认
真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和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
公司三会制度完善,各项工作都按照相关规定流程合理合规操作。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与经理层各司其职,确保公司正常运行。同时,公司对于本人的工作也给予了极大的支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得到了有效的保障。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齐保垒:男,43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会计与财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陕西省青年杰出人才、西安交通大学青年拔尖人才,陕西省工商管理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长。国际知名学术期刊 Asia-Pacific Journal of Accountingand Economics 副主编。研究领域包括审计、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财务报表分析等,在 The Accounting Review、Contemporary Accounting Research、Auditing:A Journal of Practice and Theory、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Public Policy、
Accounting Horizons、Accounting and Business Research、Accounting and
Finance 、 Asia-Pacific 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Economics 、 The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Accounting、《管理世界》、《会计研究》、《管理工程学报》、《南开管理评论》、《管理评论》、《管理科学》等国内外著名学术期刊发表论文50余篇。研究成果分别获得2017年、202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人文社科类)二等奖和三等奖,多次获得陕西省科学技术二等奖和三等奖。
获得2023年度陕西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特等奖。主持国家自然基金项目多项,其中青年基金项目的结项成绩为“特优”。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本人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4年度在任职期间,共召开董事会会议4次。每次董事会召开前,本人
均获取了每项议案的详细情况和资料,在了解、分析议案内容的基础上,尽自己的专业能力,对所有议案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独立董是否连续两次事姓名本年应参加亲自出以通讯方式委托出缺席未亲自参加会董事会次数席次数参加次数席次数次数议齐保垒44300否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4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成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4年本人参加了4次审计委员会相关会议,就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等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
2024年本人参加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会议,就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
2024年度本人参加了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关于公司在境外成立全资
子公司的议案、关于为香港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江苏祥兴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等进行审议并表决。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作为审计委员会的主任,本人及时了解、掌握各定期报告的工作安排,积极跟进年报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就初步审计结果与年审会计师交流意见,及时与公司管理层针对公司经营中重点关注的问题进行探讨,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同时,在对定期报告审核的过程中,能够尽到保密义务,严防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注重学习各项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全面了解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基础上,形成自觉保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作为具有会计背景的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关注公司财务状况的变化、利润构成及其影响因素,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积极关注有关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相关的制度与决策,积极参加公司重大会议讨论,了解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有关决策执行的效果。
(五)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2024年度,公司有关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定期汇报公
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公司为本人提供了丰富的现场考察机会,在董事会召开期间,本人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调查,通过查阅相关文件,以及与内控部门进行交流,认为公司在内部控制方面总体到位,各项制度能够有效执行。
此外,本人也关注了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投资项目的进度,根据董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了解公司重大决策的实施过程及效果。对于投资项目,详细了解了项目的进展情况、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可能面临的风险。本人行使职权时,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能够做到积极配合,不拒绝、阻碍或隐瞒,不干预独立董事独立行使职权。上市公司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董事会秘书等专门人员及专门部门协助我履行职责,保证了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能够按法定时间提前通知并提供足够的资料。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4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期间,本人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指导下,认真参与年报审计工作,做好公司内外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沟通与核查,通过现场考察、会议沟通等方式,参与年报审计的各个阶段,确保公司2024年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性。
(二)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4年度公司信息披露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
露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障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下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四个专业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各自工作制度,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忠实履行各自职责。
(四)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审核了公司拟聘请的境内外会计师资质,认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有能力继续为公司提供审计和内控审计相关服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重大事项及关联交易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要求,对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关联交易根据客观标准对其是否必要、是否客观、是否对公司有利、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
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六)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对公司2024年度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形,亦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的情形。
(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2024年以闲置自有资金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进行委托理财。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同等或类似规模公司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考核情况制定的,充分体现了公司现有薪酬管理体系的激励约束机制,可以有效激励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利于公司长远经营发展,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经审阅相关议案,本人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行业特点、公司经营模式、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发展阶段、以及未来可能面临的风险等方面,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有利于为投资者获取更大价值,保障公司稳健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综上,此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十)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及相关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公司及实
际控制人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公司建立了一套较为完整且持续有效运行的内控体系。报告期内,公司内控运行机制有效,达到了内部控制预期目标,对经营管理活动中各个环节进行了有效控制,为企业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及资产安全提供了保障,有效促进公司发展战略的稳步实施,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编制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全面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基本情况,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预期目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本人对公司进行全面而深入的了解。公司以其稳健的经营策略、科学的决策机制、规范的管理体系以及高效的执行力,在行业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公司的管理团队专业且富有经验,能够灵活应对市场变化,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未来希望公司能继续维持创新动力,积极引进和培养创新型人才,推动公司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并进一步加强对内部控制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有效。
本人也将继续关注公司三会制度的运行情况,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为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贡献自己的力量。相信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一定能够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
独立董事签字:
齐保垒
2025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