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98证券简称:中煤能源公告编号:2026-019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告全文已于本公告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网站、本公司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
4月13日以书面方式送达,会议于2026年4月27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
应到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独立非执行董事黄江天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王树东为本次会议主持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出席董事人数符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批准《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批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二)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并
实施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在2026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内(以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的金额孰低者为准),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分配。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制定《董事薪酬管理办法》。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建议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标准为人民币30万元/年,退出现职的中央企业负责人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按人民币9万元/年发放工作补贴(以上均为税前标准,根据任职时间按月发放,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与上年度标准保持一致。其他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上述议案涉及与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存在利害关系事项,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景奉儒、詹艳景、黄江天已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管理委员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因上述议案涉及与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存在利害关系事项,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委员会委员景奉儒、詹艳景已回避表决,将上述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批准《关于修订公司<高管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的议案》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对《高管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进行的修订。
(六)批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和2024-2026年任期绩效考核目标建议值的议案》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批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和2024-2026年任期绩效考核目标值。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以及中长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其中绩效年薪占比原则上不低于薪酬总额的50%。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管理委员会已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七)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6年中期财务报告审阅和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建议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
司2026年度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的中期财务报告审阅、年
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审计师,审计费用为1030万元(含税)。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八)通过《关于确定公司2027-2029年持续性关联交易年度豁免上限的议案》1、同意公司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中煤”)续签《煤炭供应框架协议》,并对协议内容进行适当修改,同意该协议项下相关关联交易的
2027-2029年度豁免上限。
2、同意公司与中国中煤续签《综合原料和服务互供框架协议》,并对协议内
容进行适当修改,同意将该协议及其项下相关关联交易的2027-2029年度豁免上限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3、同意公司与中国中煤续签《工程设计、建设及总承包服务框架协议》,并
对协议内容进行适当修改,同意该协议项下相关关联交易的2027-2029年度豁免上限。
4、同意公司与中国中煤续签《房屋租赁框架协议》,并对协议内容进行适当修改,同意该协议项下相关关联交易的2027-2029年度豁免上限。
5、同意公司与中国中煤续签《土地使用权租赁框架协议》,并对协议内容进
行适当修改,同意该协议项下相关关联交易的2027-2029年度豁免上限。
36、同意公司与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山西焦煤集团”)续签《煤炭等相关产品及服务供应框架协议》,并对协议内容进行适当修改,同意该协议项下相关关联交易的2027-2029年度豁免上限。
7、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煤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中煤续签《融资租赁合作框架协议》,同意该协议项下相关关联交易的2027-2029年度豁免上限。
本议案由董事会分项表决,上述1-5、7项涉及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中煤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王树东、高士岗及廖华军已回避表决,其余4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批准;上述第6项涉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下公司
与关连人士山西焦煤集团之间的关连交易事项,由7名董事一致同意批准。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召开了独立非执行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九)通过《关于财务公司与中国中煤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中煤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并对协议内容进行适当修改,同意将该协议及其项下相关关联交易的
2027-2029年度豁免上限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上述议案涉及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中煤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王树东、高士岗及廖华军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召开了独立非执行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批准《关于制定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办法>的议案》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办法》。
(十一)批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定于2026年6月26日下午3点,在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号中煤大4厦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有关事宜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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