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2025年,本人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要
求,积极履行紫金矿业《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的职责,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依法合规、勤勉尽责履职,在董事会中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2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任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矿业等领域具有丰富专业经验。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任职情况如下:
毛景文,男,1956年12月生,中国地质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中国工程院院士。长期致力于矿床模型和成矿规律研究及找矿勘查,对我国隐伏矿找矿突破具有重大贡献,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2项,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2项和三等奖1项,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7项和二等奖4项。现任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资源研究所研究员、自然资源部成矿作用与资源评价重点实验室
主任、中国矿物岩石地球化学学会副理事长、中国地质学会矿床
专业委员会主任和中国稀土学会矿产勘查专业委员会主任,曾任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资源研究所业务副所长、国际矿床成因协会主席。2019年12月-2025年3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1/7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下设4个专门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
(ESG)委员会、执行与投资委员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本人在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担任委员。
根据中国工程院院士兼职管理相关规定,本人于2025年3月
31 日辞去独立董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委员职务。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不在公司兼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其履职及保持独立客观判断的利害关系,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关于独立性相关要求。
二、2025年独立董事履职基本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本人出席会议情况详见下表。
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会/
董事会6/6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
审计与内控委员会-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独立董事与安永审计师闭门会-
注:1.上表数据格式为:亲自出席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2.会议“亲自出席次数”包括现场出席和通过电话、视频参加会议;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及专
门委员会会议的董事,均已委托其他董事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3.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完成换届,同日召开的九届一次董事会会议、九届一次提名与薪酬
委员会会议未纳入表内会次统计。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7本年度,本人积极参加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对重大事项的
研究决策提出专业的意见和建议,推动董事会科学决策。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本人持续推动落实2024年10月高层战略研讨会会议精神和
重要举措,深入权属单位开展集团战略贯彻专项指导。
(三)现场考察调研情况
本人坚持深入项目现场进行实地调研,详细了解公司重点项目及权属企业生产运营实际,对提升本人在董事会更加科学合理发表审议意见和建议有重要助益。
报告期,本人参与现场考察调研,实地考察重点项目生产与建设一线,并对产业协同、运营管理、找矿勘探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
(四)掌握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勤勉尽责,通过多渠道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及财务状况。常态化研读公司公告及中介机构研究报告,通过电话、邮件、微信、视频会议等方式,与董事、高管及相关人员保持高效沟通,就关注事项要求专题汇报或说明;密切关注全球矿业行业动态及监管政策变化,客观公正监督公司投资决策与运营管理;关注媒体报道,及时掌握重大事项进展及外部关切,为公司治理与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五)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本人履职保障,确保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指定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专门负责本人工作协调,在履职所需的工作条件、人员配备及信息获取等方面给予充分支持。报告期内,针对本人在董事会上提出的关注事项或风险
3/7警示,管理层及时跟进并在后续会议上专项报告落实情况,切实
保障本人有效履职。
三、重点关注事项工作情况
(一)关联交易方面报告期,本人对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事先调查,认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均遵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关联方按照合同规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未发现通过此类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
(二)董事高管薪酬方面报告期,研究审议《关于执行董事、监事会主席2024年度薪酬计发方案的议案》等议案,本人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审议程序合法,且符合公司经营管理现状及公司业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方面报告期,本人对公司对外担保决策程序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对旗下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且担保风险总体可控,认为公司对外担保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有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方面报告期,本人认为公司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编制的2020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
4/7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法违规的情形。
(五)公司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方面报告期,审议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项,本人认为符合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相关安排契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与长远战略规划,有利于充分绑定核心团队与公司发展利益、激发经营活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六)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方面报告期,公司发布业绩相关公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所涉及财务数据和指标与定期报告披露实际数据和指标不存在重大差异。
(七)聘任或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方面报告期,本人根据相关制度要求,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定期沟通,切实履行有关责任和义务。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方面报告期,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人认为利润分配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分配方案注重投资者回报,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方面报告期,公司及股东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十)信息披露方面
5/7报告期,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股东平等地获得信息,帮助股东及时了解公司情况,切实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十一)内部控制方面报告期,本人持续跟踪公司内控管理体系建设,认真审阅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制度体系,并能根据治理结构调整积极适配优化,内部控制实际运作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规范要求。
(十二)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方面报告期,在日常工作范畴内,本人通过参与公司组织的线上线下交流、路演及反路演等渠道与投资者保持沟通,了解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四、总体评价2025年任职期内,本人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及紫金矿业《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规章,秉持客观、公正、独立原则,深度参与公司战略规划、投资决策等事项,认真审阅各项议案与财务报告,客观研判、审慎表决,据实提出独立专业意见,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完善;积极参加专业培训,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以经验技术赋能公司科学决策,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对本人工作给予高度重视与充分支持,尊重专业判断,采取各种有效方式,为本人履职提供了有力保障。
6/72025年是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履职收官之年。值此任期届满之际,对公司发展取得的卓越成就深感欣慰,对紫金未来高质量发展的壮阔前景满怀期许。愿公司在新阶段持续精进笃行、勇毅开拓,不断提升全球竞争力,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大价值,在全球矿业舞台上续写更加辉煌的发展篇章!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独立董事:毛景文
2026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