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关联交易内部专项审计报告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稽核监察部对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关联交易总体情况
(一)公司关联人概况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新方正集团”),由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平安”)控股子公司中国平
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平安人寿”)设立的新方正(北京)企业管理发
展有限公司(简称“新方正(北京)”),持有新方正集团66.507%的股权,因此中国平安间接控股公司。
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中国平安及其关联人为公司关联人,包括中国平安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方正证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之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确定的其他关联人。2025年3月20日,公司将更新后的关联人名单提交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确定,并通过上交所网站报备关联人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关联人中: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有
4家,分别为新方正集团、新方正(北京)、平安人寿以及中国平安;由前述4
家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172家;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家;关联自然人161人;由关联自然
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66家;重要上下游企业41家。
(二)公司关联交易概况2025年5月30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根据议案,鉴于金融服务类、证券及金融产品和交易类的交易事项,需根据市场情况随时随机调整,难以准确预计,公司对与中国平安及其关联人2025年度可能发生的日常1关联交易预计如下:金融服务类、证券及金融产品和交易类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且占同类业务比例不得超过20%;综合行政类不超过1亿元,且占同类业务比例不得超过10%。
2025年度,公司与关联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共6183052.64万元,涉
及27个关联方。公司与关联人发生偶发性关联交易1笔,交易总金额450万元。
公司与关联人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内控制度建设情况
2024年3月,公司根据监管规定修订和完善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并发布实施,制度细化了公司内部有关部门或人员对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应当履行的职责,其中,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公司关联交易的管控和关联人名单的最终确认;由稽核监察部负责对公司关联交易进行监督和稽核,对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进行逐笔审计,每年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规范了关联人和关联交易的认定标准;完善了关联交易的决策和披露程序;明确了日常关联交易管理机制。同时,制度以专章规定,需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通过关联交易侵占上市公司利益、进行利益输送。
2024年11月,公司根据监管规定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制定了《关联交易定价管理指引》,进一步规范了公司关联交易定价管理。
2025年12月,公司根据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修订和完善了《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往来规范管理办法》并发布实施,该办法清晰界定了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严禁发生的资金往来事项;全面加强了关联方
资金占用的防范措施,并细化了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明确了资金往来的审批支付程序、清收措施及相应的责任追究条款。
经审计确认,公司已按照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和相关监管要求,建立健全了关联交易管理内控制度。
三、关联交易内控制度执行情况
(一)关联人名单管理
根据《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最终确认公司的关联人名单;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汇集关联人名单和名单的动态更新,并及时将最新的关联人名单提供给公司各单位。
2关联人名单日常管理过程中,董事会办公室通过问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
示系统、公开年报等渠道,核对关联人信息变动情况,并持续更新关联人名单。
2025年3月,董事会办公室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时更新了
关联人名单,同月,更新后的关联人名单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确定后,董事会办公室完成了关联人信息报备工作并将关联人名单提供给公司各单位。
(二)关联交易的决策和披露
1.日常关联交易决策与披露情况
根据《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进行购买或者出售资产;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销售产品、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委
托或者受托销售;存贷款业务等日常关联交易的,应视具体情况分别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披露义务。公司可以按类别对当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合理预计,根据预计结果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议并披露。
根据上述规定的要求,2025年3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因无法准确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规模与金额,该项议案于2025年5月30日,进一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已于2025年3月29日、5月31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
2.偶发性关联交易决策与披露情况
根据《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以及公司与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
交易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或审计,并将该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并及时披露。未达到董事会或股东会决策权限内的关联交易事项由公司执行委员会审议,有利害关系的人士在执行委员会会议上应当回避表决。
经查,2025年度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偶发性关联交易1笔,金额450万元,但未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5%。该笔交易已按照规定履行了相
3应决策审批程序。
综上,经审计确认,2025年度公司关联交易披露与决策程序执行情况,符合上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三)关联交易定价
根据《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关联交易的定价顺序适用国家定价、市场价格和协商定价的原则;如果没有国家定价和市场价格,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方法确定。如无法以上述价格确定,则由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公司各单位应选取适用的定价方法,无法按规定的原则和方法定价的,应提供相关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方法,并对定价的公允性作出说明。
根据《关联交易定价管理指引》规定,公司关联交易定价除国家定价外,主要定价方法包括可比非受控价格法、交易净利润法、成本加成法和其他符合独立
交易原则的方法。《关联交易定价管理指引》根据不同关联交易类型并综合考虑各类定价方法的实操性,对各定价方法的选择提供了参考建议。
经核查关联交易定价方法及相应审批流程,2025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定价,符合上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定价管理指引》的相关规定。
四、关联交易管理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
2025年度,公司与关联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6183052.64万元。
其中金融服务类关联交易金额4570342.98万元,占同类业务比例未超过20%;
证券及金融产品和交易类关联交易金额1608148.97万元,占同类业务比例未超过20%;综合行政类关联交易金额4560.69万元,占同类业务比例未超过10%。
本次内部审计抽查了日常关联交易31笔,其中金融服务类11笔、证券及金融产品和交易类9笔、综合行政类11笔。检查情况如下:
11笔金融服务类关联交易中,1笔公司自有资金存款、1笔代销金融产品、
1笔债券承销、1笔 IPO 承销、1笔 IPO 上市辅导、1笔大宗交易财务顾问服务、
3笔货币经纪服务、2笔专用证券交易单元租用业务,均已与关联方签订书面协议,对费用的收付进行了约定,相关内部审批手续完备。
9笔证券及金融产品和交易类关联交易中,2笔债券现券交易经公司内部审
4批后,通过银行间本币交易系统完成交易;3笔理财产品申赎交易经公司内部审批后,通过网银完成交易;3笔利率互换交易经公司内部审批后,通过银行间本币系统完成交易;1笔 REITs 投资在公司授权规模内执行,通过二级市场完成交易。
11笔综合行政类关联交易,均已与关联方签订书面协议,对款项的支付进
行了约定,相关内部审批手续完备。
31笔交易的定价符合《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关联交易定价管理指引》
的相关规定,其中:
公司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存放自有资金,参照人民银行基准利率和同业惯例,根据存款性质等经协商后确定年利率;公司销售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基金”)旗下基金,根据合作模式及销售协议,协商确定销售费用及费率;公司聘请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作为联席主承销商,承销公司债券,根据发行规模、信用级别等因素,协商确定承销费用比例;公司聘请平安证券作为 IPO 项目的分销商,基于平安证券在项目前期的实质性工作及所承担的分销职责,协商确定分销费率;
公司向珠海越亚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提供 IPO 辅导服务,根据公司承担的人力及差旅等成本,协商确定相关服务费用;公司为新方正集团提供大宗交易财务顾问服务,参照市场水平确定相关服务费用;平安利顺国际货币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提供货币经纪服务,参考行业标准经协商后确定经纪服务费率;平安基金、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租用公司席位,参照同业惯例经协商后确定佣金费率。
公司与平安证券、平安银行、平安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及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发生债券现券交易,由交易员对比中介、参考中债估值、交易对手方各方报价后,择优确定;公司购买平安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理财产品,由投交人员对比万得资讯及产品管理人公布的产品净值,择优确定;公司与平安证券开展利率互换业务,由交易员对比中介、交易对手方各方报价后,择优确定;公司通过二级市场购入由平安基金管理的 REITs,投资经理在对比分派率的基础上,综合评估其资产规模与底层资产稀缺性等因素后,择优确定。
公司向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员工
商业保险,经市场询价比价后协商确定;公司向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财产保险等,参考市场水平后协商确定;公司向深圳平安综合金融服务有限
5公司支付共享采购技术服务费和稽核服务咨询费,参考市场水平后协商确定;公
司向平安人寿收取房租费用,参考周边市场价格后协商确定;公司向捷银国际旅行社(上海)有限公司支付差旅住宿、机票等订票服务费,参考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优惠确定;公司向中国平安支付科技信息服务等方面咨询服务费,参考市场水平后协商确定;公司向深圳壹账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支付 IT 劳务外包服务费,经过招标后采用内部可比非受控价格法确定;公司向平安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支付定制软件服务费,采用成本加成法经双方协商确定。
(二)偶发性关联交易
2025年度,公司发生偶发性关联交易1笔,交易总金额450万元。详细情
况为:
2025年12月9日,经公司执行委员会决议,同意于2025年12月31日前
向湖南方正证券汇爱公益基金会捐赠450万元。2025年12月19日,公司向湖南方正证券汇爱公益基金会捐赠450万元,用于支持乡村振兴等公益事业。
五、审计结论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相关管理制度符合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和相关监管要求,同时根据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进一步完善了《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往来规范管理办法》。经审计,公司对关联人名单的日常管理符合制度要求,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在交易政策执行、交易定价方法、相应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义务履行等方面,符合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定价管理指引》《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往来规范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未发现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存在违反监管规定和公司制度的情形。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30日
6附表:
2025年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2025年度2025年度
关联交易类别主要项目预计发生金额实际发生金额
自有资金存款4560072.66
第三方存管服务2674.12以实际发生额为准金融服务互相代销金融产品(且占同类业务比900.70例不得超过20%)
提供代理买卖证券服务655.16
其他金融服务类业务6040.34
线上拆借、回购及线下收益凭
证、两融收益权转让、发行债-券等融资业务
债券申购代缴款业务、债券撮
合业务、银行间市场现券交易794305.85以实际发生额为准证券及金融产等业务
(且占同类业务比品和交易场外期权、收益互换、利率互例不得超过20%)
294133.06
换等衍生品交易
债券质押式正回购交易-其他证券及金融产品和交易类
519710.06
业务
采购计算机硬件与软件、信息
系统、数据信息服务及技术咨250.48询服务综合行政不超过1亿元(中国平安及购买保险及健康产品服务(且占同类业务比2519.84其关联人)例不得超过10%)
支付房屋租赁相关费用255.22
其他综合行政类关联交易1535.15
总计————618305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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