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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运通: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上海证券交易所 06-04 00:00 查看全文

京运通 --%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会议资料

2026年6月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通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股东会的顺利召开,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会议须知如下:

一、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会的各项工作。

二、本公司证券部具体负责会议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三、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

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须在会议召开前10分钟到会议现场向

证券部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参会回执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五、股东(或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益。如股东(或股东代表)欲在本次股东会上发言,请在参会回执的发言意向及要点栏中写明发言意向和要点,并简要注明所需时间。会上主持人将统筹安排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

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姓名或代表的股东和所持有的股份数,发言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超出议题范围,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的,应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咨询。每一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不超过两次,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六、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责地、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或股东代表)的问题,全部回答问题的时间控制在30分钟以内。

七、为提高会议议事效率,在就股东的问题回答结束后,即进行会议表决。

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意见,填毕由会议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八、会议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会议对

提案进行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九、公司董事会聘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十、股东(或股东代表)未做参会登记或会议签到迟到将不能参加本次会议。

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会议的正常秩序。

对于干扰股东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主持人宣布本次会议出席股东人数和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主持人宣读会议须知

四、审议议案1、《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6、《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7、《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8、《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五、股东发言和高管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六、选举两名股东代表参与计票及监票

七、股东(或股东代表)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情况

九、宣布表决结果

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审议。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5日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一)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419219152.17元(人民币,下同)。

经董事会审议决定,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二)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80094342.97元。

报告期内,受行业环境、市场波动等综合因素影响,公司新材料业务所涉及的硅片环节持续承压,虽然经营性亏损减少,但依然对公司整体盈利能力产生负面影响。同时,受市场环境、产品价格、产能开工率维持低位运行等因素影响,公司根据相关政策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本期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报告期内,因公司参股企业出现亏损而确认的投资损失及公司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确认的转让损失对公司净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综合考虑行业市场环境、公司经营情况等因素,2025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审议。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5日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江轩宇先生、赵磊先生、马建国先生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江轩宇》《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磊》《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马建国》。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审议。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5日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聘请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进行2025年度财务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审议。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5日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下属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次预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间互相担保的额度合计不超过35.00亿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15.00亿元,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20.00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融资、授信、履约等业务。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子公司内部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其他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二)决策程序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各子公司负责人及其授权代表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签署上述

担保额度内的相应文件,授权期限为自本事项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及子公司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的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对于超出本次预计担保范围的担保事项,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被担保方最担保余额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占上是否是否担保

被担保方近一期资产(亿元)担保额度市公司最近一担保预计有效期关联有反方

负债率(注)(亿元)期净资产比例担保担保

资产负债率为70%自本事项经2025年年

公司70%及以上8.9915.00否否及以上的子公司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及子46.96%

资产负债率为70%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公司70%以下26.8920.00以下的子公司东会召开之日止否否

注:担保余额为截至2026年4月27日的担保余额数据。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详见公司公告:临2026-018中的附表。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尚未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金融机构批复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担保预计事项是为满足下属子公司经营需要而提出的,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部分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过70%,因被担保方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拥有稳定的控股地位,且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不参与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故仅由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6年4月27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5.8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47.53%,其中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35.88亿元,对外担保总额为0.00亿元。无逾期对外担保。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审议。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5日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60.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内,该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申请授信额度的决议有效期自本事项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授信额度对应的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

项目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含分离式)、信用证(含福费廷)、

商票保贴及商票贴现、数字供应链融资、债权融资计划、国内买方保理、融资租赁等,如涉及保证金质押担保等低风险额度的,公司以自有合法资金提供保证金质押,具体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审批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各子公司负责人及其授权代表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及子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有关文件。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依据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及相关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确定。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审议。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5日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规范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规范、透明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相关制度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审议。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5日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文件和制度的规定,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拟定了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一、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所担任的

管理职务领取相应的薪酬;其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相关规定领取相应的薪酬,即其薪酬总额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津贴为每年15万元(税前)。

基本薪酬根据岗位价值、职责难度、个人能力及市场薪酬水平确定,按月平均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体现业绩联动。绩效薪酬的计发以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为依据。

二、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工资制度执行。根据绩效比例,在年度报告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后,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及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支付。

3、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

计算并予以发放。

4、董事薪酬方案需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审议。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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