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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银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3-29 查看全文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ZHESHANG BANK CO. LTD.二〇二三年度报告

A股股票代码:601916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审议通过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本公司实有董事14名,亲自出席的董事12名,张荣森先生委托陆建强先生出席会议,高勤红女士委托胡天高先生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6名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公司审计师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已分别对

本公司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报告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币种为人民币。本报告所载若干金额及百分比数字已作四舍五入调整。任何表格中总数与金额总和间的差异均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本公司董事会建议派发2023年度现金股息,每10股分配现金股息人民币1.64元(含税),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上述股息分配预案尚需本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本公司董事长陆建强、行长及主管财务负责人张荣森和财务机构负责人彭志远保证年度

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重大风险提示

本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拟采取的措施,请参见本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风险管理”章节。

本报告中有关本公司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本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该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目录

003释义

004董事长致辞

006行长致辞

008公司基本情况

010公司业务概要

011发展战略及核心竞争力

018荣誉与奖项

019财务概要

021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024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074公司治理

098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107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和机构情况

126董事会报告

138监事会报告

139重要事项

142备查文件目录

143财务报告2023年度报告003

释义

本公司、本行、我行、浙商银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原中国银保监会: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香港联交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

香港《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标准守则》: 香港《上市规则》附录C3《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浙银金租: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占股51%本集团: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004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致辞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中国经济在多重压力下走出一条回升向好的复苏曲线。2023年对于金融业来说,更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胜利召开,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全新开启。2023年对于浙商银行来说,更是迎难而上,勇毅奋进,实现华丽转身之年。这一年,浙商银行牢记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以“一流的商业银行”愿景为统领,保持战略定力、提升基础能力、激发奋进活力,练好高质量发展“善、智、勤”三字经,党的领导全面加强,政治生态持续优化,站位格局不断提升,经营业绩跑赢大势,社会形象大幅提升,实现华丽转身、夯基垒业、进阶登高目标。集团总资产迈上3万亿台阶,净息差保持较好韧性,处于行业较高水平,营收增速连续10个季度位居股份行首位,净利润重回两位数增长,不良贷款率和拨备覆盖率连续两年保持“一降一升”态势,资产质量向好趋势持续巩固,高质量发展新征程迈上新台阶。

提升站位,勇担使命。2023年,我们胸怀“国之大者”,强化金融功能第一性,探索金融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新范式。从社会价值向度重塑金融逻辑,举旗“善本金融”引领“金融向善”,发布浙银善标,把“善”的基因嵌入金融服务场景,推动金融回归服务实体经济本源。聚焦“五篇大文章”,出台惠企惠民十五条举措,焕新发布“善融资产池”,启新科创企业服务方案,助力科创企业、小微企业发展壮大,成为唯一一家三度蝉联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一级行”的全国性商业银行。金融顾问制度从浙江走向全国,在22个省市区设立工作室93家,队伍扩大到3400余人,成为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浙江实践、浙江样本。探索县域综合金融生态建设模式,基于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统一,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3386”(三大主体、三大工具、八项举措、六大成效)“临平模式”和“临平指数”。启动善本信托工程,发起设立全国首个善行资本公益联盟,创新金融工具推动、赋能企业家行善,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打造。

唯实惟先,善作善成。2023年,我们把握发展大势,顺势而为,乘势而上,逆势而进,构建形成智慧经营体系。全面贯彻“夯基础、调结构、控风险、创效益”十二字经营方针,深入推进四大战略重点,“深耕浙江”首要战略硕果累累,“三年行动”省内融资服务总量目标提前完成,数字化改革成色更足,财富管理投研遴选能力持续提升,五大板块综合协同展现新气象。经济周期弱敏感资产首要策略深入实施,“321”经营导向全面落实,全年信贷增量的56%投向小额分散资产,弱敏感资产营收增速远超全行营收增速,占全行营收比重近三分之一。构建形成立体的智慧经营体系,智慧营收占比接近一半,非息收入贡献了八成以上的营收增量。全面启动客户、人才、系统、投研四大基础攻坚,设立金融、产业、财富管理、金融科技四大研究院,“数智浙银”特色品牌初显成效,走进高校开展“百场”宣讲,精准引进大批专业人才,为高质量发展构筑强大底盘。2023年度报告005董事长致辞

端本澄源,亿启新程。2023年,我们出清问题股东,升级股权结构,增强资本实力,不断提升全面风险管理能力。出清个别问题股东,积极引入中国太平集团、鲁信集团等央国企入股,国有股东持股占比提升,“中央国家资本、地方国有资本、民营资本”的三级资本结构基本形成。抓住时间窗口超预期完成A+H配股,募集资金125亿元。成功发行300亿元二级资本债券,得到各大机构踊跃认购。加快历史风险处置进度,存量理财本金整改任务提前一年完成,理财子公司正式批筹,特殊资产风险清收与化解组完成使命。重点领域风险前瞻性压降成效突出,全行不良贷款率连续两年下降,资产质量持续向好。

文以养心,敬畏感恩。2023年,我们高端开启文化生活,提升文化生态,以“文化软实力”孕育“发展硬实力”。

积极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养分,树立正确的经营观、业绩观、风险观,“正、简、专、协、廉”五字生态建设持续推进,“四干精神”深入人心。焕新升级“浙银文化周”,全新推出行歌、行训、浙银公约,举办首届职工运动会,浙银人的文化生活更有仪式感、更具“书香味”。“正行向善”文化理念落地生根,推出“员工善行计划”,设立“善行工作室”11家,连续19年深耕“一行一校”结对赋能,“浙银拥军”工作不断深化。强化严的基调,坚持将“严”字打造为浙商银行生态底色,全面开展严肃财经纪律等13项专项整治,确立纪律规矩“四条底线”和银企亲清关系“三张清单”。坚持严管厚爱,积极争做幸福生活的倡导者、践行者,更大力度关爱员工,实现“一人在浙商,全家有保障”,全行共进共荣的凝聚力不断迸发。

万物速朽,而梦想永在,我们比任何时候都更接近梦想。2024年是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浙商银行成立二十周年和总资产迈上3万亿进入新发展阶段之年。站在新起点上,我们将全面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扣浙江新定位新使命,以“一流的商业银行”愿景为统领,高举金融向善旗帜,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责任感使命感,践行新精神、提升新站位,把握新机遇、铸就新优势,立足新起点、引领新风尚,以数字化为主线,以场景化为核心,夯基础、强管理、铸特色,全面推进“三个一流”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浙商银行二十周年新篇章,为客户、员工、股东、合作伙伴、国家社会创造更大的价值,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贡献浙银力量!

董事长陆建强

2024年3月28日006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行长致辞时光无言,在人心深处镌刻难忘印记。2023年,我们接续奋斗、顽强拼搏,以“夯基础、调结构、控风险、创效益”十二字经营方针为指引,智慧经营,取得了领先同业、领跑股份行的优异成绩。集团总资产站上3万亿新台阶,营收增速连续10个季度保持全国性股份制银行第一,是唯一一家利润双位数增长和营收利润双增的全国性股份制银行;成功引进中国太平、鲁信集团战略入股,公司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成功获批理财子公司牌照,多牌照综合化经营优势进一步凸显。2023年末全行不良贷款率1.44%,拨备覆盖率182.60%,资产质量继续保持稳中向好态势。

穿越周期、智慧经营,绘就内涵式高质量发展蓝图。垒好经济周期弱敏感资产压舱石,是一项对浙商银行长远发展意义重大的工作,我们围绕五篇大文章深化弱周期行业投放,扎实推进321经营策略,持续提升智慧经营能力,实现风险可控前提下的“资本最节约、效益最可观”,实现规模、质量、效益相得益彰的高质量发展。全行经济周期弱敏感资产营收占比超33%,较提出时提升了近9个百分点,经济周期弱敏感资产营收增速20%,远超全行营收增速。全年信贷增量的56%投向零售、小贷、供应链金融三类小额分散资产,持续挖潜绿色中收和绿色收入,存款付息率压降至股份行平均水平。我们把经济周期弱敏感资产营收、绿色收入和1%以下低成本存款收入统称为智慧营收,2023年末智慧营收占比接近一半(49%),成为全行高质量发展的压舱石。新的一年,我们将围绕五篇大文章,继续垒好经济周期弱敏感资产压舱石,持续加大小额分散资产和弱周期行业投放,做大CSA客户服务总量,以实现“在经济比较好的时候,银行经营也较好、但不追求最好;在经济比较差的时候,银行经营不至于很差,总体上从长远看是比较平稳的”这一发展初衷。

打造好客户、好资产、好员工的“三好银行”,形成五大业务板块齐头并进、综合协同发展的新优势。过去的一年里,我们纵深推进客户攻坚,与国家电网、中国兵器、中兴通讯、华为等战略客户签约累计超100家,合作央企93家、覆盖率95%。我们压茬推进大零售、大公司、大投行、大资管、大跨境五大业务板块综合协同发展,跨条线、跨板块、跨分行协同作战能力显著提升。我们重塑理念、重建制度、再造流程,形成了支撑高质量发展的一流经营体系,我们重塑行风行纪,严的主基调贯穿始终,干部员工队伍的纯洁性、专业性、战斗力不断提升。我们高举科技兴行大旗,完善“185N”体系构架,努力实现“经营数字化、数字价值化”。新的一年,我们将深耕场景金融,扎根科技金融、供应链金融、普惠金融、池化融资、财富管理五大特色金融场景,铸造场景金融新动能新特色;全面推进核心系统“换芯强基”,从“以账户为中心”“以产品为中心”向“以客户为中心”转变。

成功引进战略投资者,圆满完成A+H配股,公司治理能力全面提升。我们出清个别问题股东,引进中国太平、鲁信集团战略入股,形成了央企、地方国企和民营企业相结合的资本结构。抢占市场窗口期,成功发行A+H配股,核心一级资本有效补充并在2023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获批理财子公司牌照。新的一年,我们将发挥好多牌照综合化经营的优势,打造跨境金融特色品牌,稳妥推进国际化布局,为全行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2023年度报告007行长致辞

深耕浙江、服务浙商,真正成为“浙江、浙商、浙江人的银行”。过去的一年里,我们全力服务浙江大局,全行贷款的1/3投向浙江,浙江省内贷款和地方债投资超1000亿,地方债承销居全部承销银行第一,浙江省内融资服务总量9200亿,连续8年获支持浙江经济社会发展一等奖。与浙江省内10余个省级单位签约,实现与11个地市、工商联和浙商商会的签约全覆盖。我们践行善本金融,发布浙银善标CSGS,擎旗金融顾问制度,为8万多家企业提供融资超5500亿。新的一年,我们将立足浙江、放眼全球、服务国家战略,为政府和企业链接全方位的金融顾问服务,完善推广区域综合金融服务模式,着力打造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的“浙银示范”。

乘风好去,长空万里,直下看山河。2024年是浙商银行成立二十周年,也是我行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的关键之年。我们将始终牢记习总书记嘱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大抓落实、大抓深化,控成本、创效益,全面提升驾驭能力、指导能力、管控能力,扎实推进经营下沉、管理下沉、营销下沉,以“困难面前有我们、我们面前没困难”的勇气和担当,一张蓝图绘到底,坚定不移朝着“一流的商业银行”愿景目标奋勇前进。

行长张荣森

2024年3月28日008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中文名称: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浙商银行)

公司英文名称: CHINA ZHESHANG BANK CO. LTD.(简称:CZBANK)

2.法定代表人:陆建强

3.注册地址:中国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鸿宁路1788号

邮政编码:311200

主要办公地址:中国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民心路1号

邮政编码:310020

电子邮箱: ir@ czbank.com

国际互联网网址: www.czbank.com

服务及投诉电话:95527

投资者关系管理联系电话:86-571-88268966

传真:86-571-87659826

4.香港主要营业地址:中国香港中环康乐广场8号交易广场三期15楼

5.授权代表:张荣森、骆峰

6.董事会秘书:骆峰注

联席公司秘书:骆峰、陈燕华

证券事务代表:陈晟

7. A股

上市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份简称:浙商银行

股份代号:601916

H股

上市证券交易所:香港联交所

股份简称:浙商银行

股份代号:2016

注:骆峰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尚待监管部门核准。2023年度报告009公司基本情况

8.股份登记处:

A股: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188号

H股: 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中国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

1712-1716号铺

9.法律顾问:

中国大陆: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香港:富而德律师事务所

10.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国内审计师: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思杰、金睿

国际审计师: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中国香港中环遮打道10号太子大厦8楼

11.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

保荐机构:

机构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签字保荐代表人姓名:程越、姜颖

持续督导的期间:2023年7月6日至2024年12月31日

12.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

内地:《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

本公司网站( www.czbank.com )

香港: 香港联交所网站( www.hkex.com.hk )

本公司网站( www.czbank.com )

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中国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民心路1号)

13. 公司其他有关资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61336668H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B0010H133010001

注册日期:2004年7月26日010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业务概要

浙商银行是十二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于2004年8月18日正式开业,总部设在浙江杭州,系全国第13家“A+H”上市银行。开业以来,浙商银行立足浙江,放眼全球,稳健发展,已成为一家基础扎实、效益优良、风控完善的优质商业银行。

浙商银行以“一流的商业银行”愿景为统领,全面构建“正、简、专、协、廉”五字政治生态,大力发扬四干精神,练好“善、智、勤”三字经,坚持“夯基础、调结构、控风险、创效益”十二字经营方针,践行善本金融理念,以数字化改革为主线,以“深耕浙江”为首要战略,财富管理全新启航,大零售、大公司、大投行、大资管、大跨境五大业务板块齐头并进、综合协同发展,打好打赢“化风险、扩营收、稳股价、引战投”四大战役,实施“客户基础、人才基础、系统基础、投研基础”四大攻坚,持之以恒垒好经济周期弱敏感资产压舱石,全面释放智慧经营生产力,开启了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

2023年,浙商银行营业收入637.04亿元,比上年增长4.29%;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150.48亿元,比上年增

长10.50%。截至报告期末,总资产3.14万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9.91%,其中: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1.72万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2.54%;总负债2.95万亿元,比上年末增长20.29%,其中:吸收存款余额1.87万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1.13%。不良贷款率1.44%、拨备覆盖率182.60%;资本充足率12.19%、一级资本充足率9.52%、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8.22%,均保持合理水平。

浙商银行在全国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了342家分支机构,实现了对浙江大本营、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环渤海、海西地区和部分中西部地区的有效覆盖。在英国《银行家》(The Banker)杂志“2023年全球银行1000强”榜单中,我行按一级资本计位列87位。中诚信国际给予浙商银行金融机构评级中最高等级AAA主体信用评级。

其他有关详情请参阅董事长致辞和行长致辞章节。2023年度报告011发展战略及核心竞争力

(一)发展理念

生态层面:构建“正、简、专、协、廉”五字生态。

发展层面:练好“善、智、勤”三字经,走好高质量发展之路。

作风层面:坚持严的基调,发扬“四干精神”(干、干好、好好干、好好干好)。

(二)战略体系

本公司坚定实施1314N战略体系:

1个发展总纲:以“一流的商业银行”愿景为统领,全面开启高质量发展新征程。

3大目标方向:一流的正向正行的社会影响力、一流的专业专注的行业竞争力、一流的共进共荣的企业凝聚力。

1个经营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夯基础、调结构、控风险、创效益”十二字经营方针。

4大战略重点:数字化改革系统开启、深耕发展全面推进、五大板块协同发展、财富管理全新启航。

N项策略措施:以垒好经济周期弱敏感资产压舱石为首要策略,打造高质量发展的一流经营体系;全面打赢打好化风险、扩营收、稳股价、引战投四大战役,为推动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全面实施客户基础攻坚、人才基础攻坚、系统基础攻坚、投研基础攻坚四大攻坚,夯实抬升高质量发展基础。

(三)核心竞争力清晰明确的战略定位。本公司始终坚持以习总书记对浙商银行的九十九字重要批示为指引,以“一流的商业银行”愿景为统领,明确“夯基础、调结构、控风险、创效益”十二字经营方针和“数字化改革、深耕发展、五大板块、财富管理”四大战略重点,练好“善、智、勤”三字经,实施路径科学清晰,经营成效更加显著。

健全有序的公司治理。本公司全面加强与建设现代企业制度,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升,治理机制更加健全,“三会一层”职责清晰明确,建立起适应自身特点的公司治理架构,构建形成“中央国家资本、地方国有资本、民营资本”注的三级资本结构,股权结构更加稳健多元。信息披露流程规范,信息披露质量持续提升。

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本公司总部位于经济基础雄厚、体制机制高度市场化、法治和监管环境健全、产业集聚优势突出、城镇体系完整的浙江省,公司经营战略与浙江资源禀赋、发展大局相契合,“深耕浙江、辐射全国”天然具有良好的区位优势和外部环境。

注:报告期内,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联合竞拍取得原旅行者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全部股份,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发布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司法拍卖股份完成过户的公告》(编号:2023-034)。012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展战略及核心竞争力

不断完善的业务体系。本公司着力推进大零售、大公司、大投行、大资管、大跨境五大业务板块齐头并进、协同发展,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立体化、体系化的金融服务,实现多元化经营、全球化布局、综合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特别是在供应链金融、智能制造、科创金融、小微业务等领域的专业服务能力,已获得市场和客户高度认可。

审慎稳健的风险管理。本公司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导向,坚持“审慎、稳健”的风险偏好和“小额、分散”的授信原则,搭建以经济周期弱敏感资产为压舱石的资产结构,实行特色风险监控官派驻制度,持续完善风险管理制度体系,资产质量保持稳定。

优势突出的金融科技。本公司系统开启数字化改革,构建“185N”改革体系构架,推出“微海”数字化品牌,领先探索各项前沿技术与银行业务的深度融合,打造一批有浙银辨识度和行业竞争力的数字化重大应用。

科学合理的人才储备。本公司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管理层具备广阔的战略视野及卓越的管理能力,在业务运营、财务管理、风险控制和信息技术等领域经验丰富。员工受教育程度高,专业能力强,年轻富有活力。

重塑焕新的企业文化。本公司秉承“正行向善、融通万方”的文化观和“见行、见心、见未来”的企业精神,以“敬畏、感恩、诚信、责任”为共同价值观,以《浙银行训》《浙银之歌》《浙银公约2.0版》为文化共识,以“厚植服务文化、筑牢合规文化、践行争优文化、共创和谐文化”为基本文化内涵,实施文化植根、文化滋养、文化塑形、文化传扬四大工程,形成本行企业文化体系的“四梁八柱”。

创新引领的善本金融。本公司践行金融“国之大者”的使命担当,从社会价值向度重塑金融逻辑,以善本金融举旗引领金融向善,主动擎旗金融顾问,对外发布浙银善标,实施善本信托工程,创新实践县域综合金融生态建设,当好政府的“金融子弟兵”、企业的“金融家庭医生”、居民的“金融理财咨询师”,探索金融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新范式。2023年度报告013以服务本行零售客户为目的的理财销售、代理代销资产等

以服务本行公司客户为目的的债券承销、

资产构建、交易撮合、资产流转等四大类业务规模

代客贵金属业务、信用债销售和债券借贷等代客服务

国际结算、对客外汇交易、跨境服务等服务量

本行作为原始权益人的信贷资产流转,本行承、分销资产,以及同业资产的代销撮合、资产托管等销售业务除客户资金托管以外的所有资产管理产品托

管业务(不含托管带动的负债业务)014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全行经济周期弱敏感资产实现营收202.85亿元

占全行营收(注)比例达到33.02%弱周期行业资产资产余额

3.861911亿元

小额分散资产

CSA客户服务总量

资产余额/业务量

626720.02营收占比业务余额亿元(%)9.1479237

零售业务8.83%亿元

小贷业务 10.04% AUM财富管理规模 2.33%

供应链金融 1.13% FPA 对公服务量 1.43%

供应链票据 0.02% FICC 代客服务量 0.44%

国际业务服务量3.61%

全产品销售服务量0.42%

Q1 为什么提出“经济周期弱敏感资产”? 托管业务服务量 0.91%银行作为顺周期行业,如何才能达到这样一种经营状态,那就是:“在经济比较好的时候,银行经营也较好、但不追求最好;在经济比较差的时候,银行经营不至于很差,总体上从长远看是比较平稳的”。这是我们提出垒好经济周期弱敏感资产压舱石的初衷,主要基于两个方面的现实考虑。

首先,垒大户、行业集中度和个案集中度过高,这对银行的长远发展是不利的,甚至风险到来的时候,是毁灭性的。所以我们提出要小额分散,严控行业和客户的集中度。

其次,我们需要建立一批与自身体量相匹配的客户群体,建立一批强大的、能够为银行经营提供稳定、可持续收入的客户群体,“切西瓜、摘桃子、捡芝麻”,最终形成“大、中、小、微小”相结合的客户结构。我们希望这些客户能够穿越经济周期、长期陪伴客户发展,支撑银行的可持续发展。

Q2 什么是经济周期弱敏感资产?

我们按照“最大共识、最小范围”的原则,基于“服务本行客户”的原则和“RWA、EVA、不良率”3个量化指标,将全行经济周期弱敏感资产分为三类,即小额分散资产、弱周期行业资产和 CSA 客户服务总量。

第一,小额分散资产是从客户角度出发,通过控制授信集中度来分散风险,以零售、小微客户为主,以及符合小额分散标准的供应链客户。这类资产天然具有“小额分散”特征,能够穿越周期、经得起风险考验。

第二,弱周期行业资产是从行业角度出发,投向与经济周期相关性较弱行业所形成的资产,主要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刚性必需的

一些行业,比如教育、医疗、仓储物流、电热水气的生产供应,以及一些新能源行业。

第三,客户服务总量(简称 CSA),主要覆盖 6大类金融服务,包括 AUM财富管理规模、FPA 对公服务量、FICC 代客服务量、国际业务服务量、全产品销售服务量和托管业务服务量。CSA 客户服务总量,是“客户”“服务”“量”的集合,具有大流量、轻资产、高频触客获客的特点。

Q3 什么是智慧经营?

智慧经营,就是通过综合运用数字化的科技手段、市场化的产品和工具,实现风险可控前提下的“资本最节约、效益最可观”,实现规模、质量、效益相得益彰的高质量发展。这集中体现在七个方面,包括智慧创收、智慧清收、智慧风控、智慧管理、智慧获客、智慧营销、智慧大本营。

其中,智慧创收要牢牢把握“321”扩营收策略,以资产结构调整牵引客户结构和收入结构,推动各项业务规模稳健增长,业务结构持续优化,经营质效有效提升。“3”指优先投向零售、小贷和供应链金融,“2”指持续做大绿色中收和绿色收入,“1”指坚定不移压降存款付息率。

“智慧营收”,涵盖经济周期弱敏感资产营收、绿色收入和利率1%以下的低成本存款营收。

注:国内准则,不含子公司口径2023年度报告015

2023年度“深耕浙江”情况

浙江省内主要指标贷款余额绿色贷款涉农贷款余额

5579亿元853亿元1184亿元

增幅11.64%增幅21.85%增幅7.58%存款余额融资服务总量制造业贷款

5345亿元9203亿元1123亿元

增幅15.50%增幅9.52%增幅11.60%普惠小微贷款

1300亿元

增幅13.61%主要成效

01省内业务规模快速增长02各级政府部门对接全面加强03对接服务重点领域成效显著

2023年末,我行存贷款11个地市政府、省市工商联签2023年度承销浙江地方政府债394亿元,

在省内股份制同业中占比约实现“全覆盖”。已累计与省占发行额的10%;承销省内非金债404亿

15.58%、13.66%,分别经信厅、商务厅、农业农村厅、元,居省内同业第四位;累计落地省重大

较年初提升1.48个、0.43文旅厅等10个省级单位签订战项目46个;对接服务各类数字化政务平台个百分点。省内存贷款在略合作协议,与省内政府部门合38个,为省市部门数字化改革和政务服务全行系统占比24.5%和作更加深入、务实、有效。增值化改革深度赋能。

33.1%,居同业前列。

基础客群建设持续深化金融向善、助力共富取得广重要业务资格和专多次获得省领导批示肯定

省内公司授信客户、小企业泛影响户获取实现突破支持三个“一号工程”、高

客户、个人优质客户在全行全行省市县三级金融顾问达到在财政、土储、公积质量发展浙银示范创建、对

系统占比35.6%、43.4%、3400人,省内地市金融顾问工金、社保等多个领域接服务共富区建设、助力山

50.3%。省市属国企、浙江作室实现挂牌全覆盖。针对山区实现突破,新获取省区26县高质量发展、服务实省百强企业等重点客户合作海岛县特色产业推出“数智共富市县各类业务资格、体经济等多项工作获省委省覆盖率达到90%。贷”系列产品59款,累计授信资金专户超百个。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超56亿元。

04050607016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顾问制度

“1+N” 综合金融服务

通过金融顾问这个“1”,积极探索金融人才与地方政府、当地企业和居民的服务关系,建立与地方政府、当地企业和居民深入沟通对接的互动机制;再通过每个金融顾问背靠机构的“N”种力量,形成“1+N”的链式综合金融服务能力,助力地方政府打通服务实体企业的渠道。

“1+N”模式地方政府企业居民建言献策金融服务投资者教育降低地方金融风险支持经济健康发展助力财富保值增值金融顾问法担信证银保资租研律保托券行险管赁究会机计构

“1+N”架构金

“1”代表金融顾问,“N”代表金融顾问背后的派出机构、金融服务委金融顾问

员会、在浙金融机构。

投资者银行中小企业

纾困 教育服务 融资服务 服务 股权 “1+N”功能

帮扶服务投资服务“1”代表金融顾问能提供的专业服

金融顾问能提供的专业服务 务,“N”代表金融服务委员会所有金

IPO及融顾问协同提供的再融资服务并购债券财富法会服务综合金融服务。

重组服务融资服务管理服务浙金融机在构委服务员融会出机问派构顾2023年度报告017

浙银善标(Czbank Social Goodness Standard)浙商银行胸怀国之大者使命踐行善本金融理念坚守金融为民初心高举金融向善旗帜积极落实持续提升

政治性、人民性专业性

把金融的功能性放在经营管理首位 把中国式ESG理念融入核心业务运营

把「善」的基因植入金融服务场景

不简单以技术指标衡量客户,更注重客户行为的社会价值分析服务中心大局推动共同富裕服务实体经济增进民生福祉

构建出「崇善扬善」的客户评价体系

浙银善标CSGS浙银善标善本金融最重要的实践探索大局担当正向标准善性正向标准环境保护企业版个人版善道社会责任善果负面清单公司治理负面清单018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誉与奖项

奖项/排名活动/组织方/媒体获奖时间

“2023全球银行1000强”位居第87名英国《银行家》杂志2023年7月国际评级继续保持双“投资级”标普、穆迪2023年8月明晟(MSCI)ESG评级A 明晟(MSCI) 2023年10月支持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先进单位一等奖浙江省人民政府2023年4月金融科技发展奖中国人民银行2023年12月浙江省“民企最满意银行”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2023年6月浙江省工商业联合会杭州亚运会金融服务保障工作成绩突出集体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2023年12月银行业营业网点文明规范百佳示范单位中国银行业协会2023年6月(浙商银行郑州分行、浙商银行兰州分行)

温暖驿站获“最美驿站”荣誉称号中华全国总工会2023年12月“科创中国”金融科技创新大赛专项奖中国科学技术协会、2023年11月中国通信协会

企业标准“领跑者”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2023年3月浙江国资国企服务共同富裕最佳实践、浙江省国资委2023年1月数字化改革优秀应用

手机银行获最佳数字运营奖、最佳企业网银奖中国金融认证中心、2023年12月数字金融金榜奖优秀综合业务机构上海票据交易所2023年2月年度做市业务行业特别贡献奖、年度做市业务钻石奖上海期货交易所2023年3月年度银行间本币市场跨境投资创新奖外汇交易中心2023年1月优秀ABN主承销商、优秀信贷ABS发起人 第九届资产证券化与 2023年9月债券*介甫奖

金融创新典范奖 CFS第十二届财经峰会 2023年7月

21世纪金融发展优秀案例:金融顾问综合服务银行21世纪经济报道2023年11月

2023年中国银行业银行理财产品金牛奖中国证券报2023年11月

金龙奖-年度最佳科创金融服务银行金融时报2023年12月

2023“上证*金理财”年度投资管理团队奖上海证券报2023年12月

年度可持续力品牌南方周末2023年12月年度中国银行业ESG实践天玑奖 证券时报 2023年7月银行ESG综合表现TOP20 中国银保传媒 2023年8月最佳供应链金融银行、最佳跨境金融服务银行《贸易金融》杂志2023年12月领航中国“金智奖”杰出普惠金融服务奖金融界2023年1月

2023年度卓越银行品牌奖证券之星2023年11月2023年度报告019

财务概要

(本报告所载财务数据及指标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除特别说明外,为本行及本行所属子公司合并数据,以人民币列示。)资产总额净利润

单位:亿元单位:亿元

154.93

31438.79

129.16139.89

26219.30

22867.23

202120222023202120222023

营业收入非利息净收入

单位:亿元单位:亿元

610.85637.04

161.76

544.71140.23125.19

202120222023202120222023020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概要

业务及管理费成本收入比(%)

单位:亿元

190.8829.96

167.7427.46

137.8425.31

202120222023202120222023

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

174.61182.19182.60

1.531.471.44

2021202220232021202220232023年度报告021

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2023年2022年比上年增(减)(%)2021年

经营业绩(人民币百万元)

营业收入63704610854.2954471

利润总额174921583110.4914981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150481361810.5012648

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31083273.4914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1)14738135358.8912504

经营活动产生/(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19436716776515.86(37083)

规模指标(于报告期末,人民币百万元)资产总额3143879262193019.912286723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1716240152503012.541347239

负债总额2954302245600020.292119840

吸收存款1868659168144311.131415705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权益18624516293314.31164169

每股计(人民币元)

期末每股净资产(2)5.876.49(9.55)5.84

基本每股收益(3)0.570.537.550.53

稀释每股收益(3)0.570.537.550.5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3)0.550.525.770.52

盈利能力指标(%)

平均总资产收益率(4)0.540.57下降0.03个百分点0.60

平均权益回报率(5)9.429.02上升0.40个百分点9.8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9.459.01上升0.44个百分点9.8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9.258.95上升0.30个百分点9.71

净利息收益率2.012.21下降0.20个百分点2.27

净利差1.812.02下降0.21个百分点2.07

非利息净收入占营业收入比25.3922.96上升2.43个百分点22.98

成本收入比(6)29.9627.46上升2.50个百分点25.31

资产质量指标(%)

不良贷款率(7)1.441.47下降0.03个百分点1.53

拨备覆盖率(8)182.60182.19上升0.41个百分点174.61

贷款拨备率(9)2.632.67下降0.04个百分点2.68

资本充足指标(%)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8.228.05上升0.17个百分点8.13

一级资本充足率9.529.54下降0.02个百分点10.80

资本充足率12.1911.60上升0.59个百分点12.89022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注:

(1)有关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及金额请参见“财务报表补充资料-非经常性损益”。

(2)期末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本行股东的权益-其他权益工具)/期末普通股股本总数。

(3)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计算。受配股因素影响,以前年度的每股收益进行重新计算。

(4)平均总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期初及期末资产总额的平均数。

(5)平均权益回报率=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归属于本行其他权益工具的净利润)/期初及期末归属于本行普

通股股东的权益(扣除其他权益工具)的平均数。

(6)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

(7)自2023年度报告起,本行根据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银行业主要财务指标计算指引》(银协发[2023]34号)的规定计算不

良贷款率和贷款拨备率,其中:不良贷款率=不良贷款余额/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不含应计利息)。

(8)拨备覆盖率=贷款信用减值损失准备余额/不良贷款余额。集团口径与银行口径该指标无差异。监管要求为法人口径拨

备覆盖率不得低于140%。

(9)贷款拨备率=贷款信用减值损失准备余额/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不含应计利息)。集团口径与银行口径该指标无差异。

监管要求为法人口径贷款拨备率不得低于2.1%。2023年度报告023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其他财务指标

2023年2022年2021年

监管标准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流动性比例(%)人民币>=2553.8957.8752.10

外币>=2569.2268.95119.74

存贷款比例(%)本外币合计87.7484.8291.00

最大单一客户贷款比例(%)<=102.693.222.04

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15.0616.8915.22

贷款迁徙率(%)正常类2.455.025.56

关注类25.7934.7548.07

次级类58.4187.9398.61

可疑类10.324.5115.64

注:正常类贷款迁徙率=期初正常类贷款向下迁徙金额/(期初正常类贷款余额-期初正常类贷款期间减少金额)×100%

关注类贷款迁徙率=期初关注类贷款向下迁徙金额/(期初关注类贷款余额-期初关注类贷款期间减少金额)×100%

次级类贷款迁徙率=期初次级类贷款向下迁徙金额/(期初次级类贷款余额-期初次级类贷款期间减少金额)×100%

可疑类贷款迁徙率=期初可疑类贷款向下迁徙金额/(期初可疑类贷款余额-期初可疑类贷款期间减少金额)×100%分季度财务数据

2023年(人民币百万元)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营业收入15780174471646314014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562521185010229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5340211150252262

经营活动(使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8022)41264(18305)209430按境内外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差异说明

本集团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中,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报告期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和报告期末归属于本行股东的权益并无差异。024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济、金融及监管环境

2023年,全球政治经济格局风云变幻,地缘冲突频发,世界主要经济体经济增长减速,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全球贸易持续放缓,投资活动低迷,总体呈现“高通胀、低增长”的滞涨格局。同时,美联储不断加息缩表,全球金融环境趋紧,金融风险上升,给世界经济复苏带来诸多挑战。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这一年里,我们在以习近平

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克服了内外部困难,顽强拼搏,推动经济在波动中逐步复苏,圆满实现了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全年国内生产总值(GDP)为126万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较上年增长5.2%,经济增速明显快于世界主要发达经济体,展现了我国经济的强大韧性和潜力。同时,也应注意到,我国经济恢复同样面临有效需求不足、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社会预期偏弱、风险隐患仍然较多,国内大循环存在堵点等问题,但综合来看,我国发展面临的有利条件强于不利因素,经济回升、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

2023年,金融监管组织体系经历了较大变革:中央金融委员会、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组建,成为金融

领域的最高决策层,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设立,原“一行两会”监管体系变更为“一行一会一局”,金融监管职责重新进行划分,权责更加明确。下半年召开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首次在中央层面提出建设“金融强国”目标,为金融工作服务国家强大和民族复兴提出了更高要求。

2023年,货币政策精准施策,财政政策持续发力,为实体经济提供了有力支撑。一方面,货币政策降

准降息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3月、9月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分别降低0.25个百分点,释放超万亿流动性。1年期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和5年期LPR分别下降20个基点和10个基点,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另一方面,财政政策聚焦扩大内需为社融保持平稳增长提供支撑。四季度发行1万亿国债以转移支付方式安排给地方,对政府债券供给形成较强支撑。2023年末,广义货币供应量(M2)同比增长9.7%,社会融资规模存量同比增长9.5%,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余额为235.48万亿元,同比增长10.4%。

银行业着力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加强对重点领域信贷支持。2023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资产417.3万亿元,同比增长9.9%;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负债383.1万亿元,同比增长10.1%。银行业金融机构用于小微企业的贷款余额70.9万亿元,其中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及以下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9.1万亿元,同比增长23.3%,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余额6.3万亿元。商业银行全年实现净利润2.4万亿元,同比增长3.2%;不良贷款余额3.2万亿元,不良贷款率1.59%,资产质量整体保持平稳态势。2023年度报告025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二)总体经营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本集团以“一流的商业银行”愿景为统领,围绕十二字经营方针,聚焦四大战略重点,深入贯彻垒好经济周期弱敏感资产压舱石的经营策略,举旗善本金融,引领金融向善,以智慧经营促进高质量发展,实现了规模、效益、质量协调发展,经营发展持续保持稳健良好趋势。

业务规模稳健增长。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31438.7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5219.49亿元,增长19.91%;积极响应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强化对制造业、绿色及小微等重点领域的信贷投放力度,报告期末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17162.4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912.10亿元,增长12.54%。优化负债质量管理,存款量价平衡发展,报告期末吸收存款18686.5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872.16亿元,增长11.13%。

经营效益稳步提升。锚定扩营收“321”方向,智慧经营能力不断提升,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

637.04亿元,比上年增加26.19亿元,增长4.29%,其中:利息净收入475.28亿元,比上年增加4.66亿元,增长0.99%;非利息净收入161.76亿元,比上年增加21.53亿元,增长15.35%。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150.48亿元,比上年增加14.30亿元,增长10.50%。

资产质量趋势向好。审慎合理计提减值,提升风险抵御能力,截至报告期末,不良贷款率1.44%,比上年末下降0.03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182.60%,比上年末上升0.41个百分点;贷款拨备率2.63%,比上年末下降0.04个百分点。

资本充足率有所抬升。圆满完成A+H股配股工作,有效补充核心一级资本,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资本充足率12.19%,比上年末上升0.59个百分点;一级资本充足率9.52%,比上年末下降0.02个百分点;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8.22%,比上年末上升0.17个百分点。026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财务报表分析

1.合并利润表分析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637.04亿元,比上年增长4.29%,其中:利息净收入475.28亿元,比上年增长0.99%;非利息净收入161.76亿元,比上年增长15.35%。业务及管理费190.88亿元,比上年增长13.80%,成本收入比29.96%,比上年上升2.50个百分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61.13亿元,比上年下降5.57%。所得税费用19.99亿元,比上年增长8.52%。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150.48亿元,比上年增长10.50%,平均总资产收益率0.54%,平均权益回报率9.42%。

合并利润表主要项目变动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项目2023年2022年增(减)额增(减)幅(%)

利息净收入47528470624660.99

非利息净收入1617614023215315.35

营业收入637046108526194.29

减:业务及管理费1908816774231413.80

减:税金及附加7556857010.22

减:信用减值损失2611327653(1540)(5.57)

减:其他业务成本2251269978.57

营业利润1752315847167610.58

加:营业外收支净额(31)(16)(15)93.75

利润总额1749215831166110.49

减:所得税费用199918421578.52

净利润1549313989150410.75

归属于:本行股东1504813618143010.50

少数股东4453717419.952023年度报告027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利息净收入

报告期内,利息净收入475.28亿元,比上年增加4.66亿元,增长0.99%,占营业收入的74.61%。利息收入1102.53亿元,比上年增加82.70亿元,增长8.11%;利息支出627.25亿元,比上年增加78.04亿元,增长14.21%。

报告期内,净利差为1.81%,较上年下降21个基点;净利息收益率为2.01%,较上年下降20个基点。

净利差和净利息收益率变动的主要原因如下:监管多措并举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本集团积极落实助企纾困稳经济政策要求,持续让利实体经济,生息资产收益率较上年下行21个基点;同时,持续优化负债结构,压降存款成本,有效实现存款量价平衡发展,付息负债付息率较上年持平。

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和付息负债平均付息率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3年2022年

平均平均

项目平均余额利息收入收益率(%)平均余额利息收入收益率(%)生息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1653319805954.871471374753525.12

投资(1)705914244453.46567315220763.89存放和拆放同业及

其他金融机构款项(2)14176631312.2115663425261.61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3)14696520821.4214020120291.45

生息资产总额26479641102534.1623355241019834.37028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23年2022年

平均平均

项目平均余额利息支出付息率(%)平均余额利息支出付息率(%)付息负债

吸收存款1771103396792.241606141367142.29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

存放和拆入款项(4)468922120232.5635773280972.26

向中央银行借款6477415492.395732715262.66

应付债券(5)35731793282.6131588184452.67

租赁负债32811464.4530021394.63

付息负债总额2665397627252.352340083549212.35利息净收入4752847062

净利差1.812.02

净利息收益率(6)2.012.21

注:

(1)包括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以及应收融资租赁款。

(2)包括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拆出资金以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包括法定存款准备金、超额存款准备金、外汇存款准备金以及财政性存款。

(4)包括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拆入资金以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5)包括发行的同业存单、金融债、次级债。

(6)净利息收益率:交易性金融资产业务所产生的收益在会计科目归属上不属于利息收入,相应调整其对应的付息负债及利息支出。2023年度报告029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利息收入和支出变动分析人民币百万元

2023年与2022年对比增(减)因素

项目规模(1)利率(2)净增(减)额(3)生息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9318(4075)5243

投资5393(3024)2369

存放和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240)845605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98(45)53

利息收入变动14569(6299)8270付息负债

吸收存款3771(806)2965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款项251714093926

向中央银行借款198(175)23

应付债券1108(225)883

租赁负债13(6)7利息支出变动76071977804

利息净收入变动6962(6496)466

注:

(1)规模变化按报告期内平均余额扣除上年度平均余额乘以上年度平均收益率或平均付息率计算。

(2)利率变化按报告期内平均收益率或平均付息率扣除上年度平均收益率或平均付息率乘以报告期内平均余额计算。

(3)净增减额按报告期内利息收入(支出)扣除上年度利息收入(支出)计算。030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利息收入发放贷款和垫款利息收入

发放贷款和垫款利息收入805.95亿元,比上年增加52.43亿元,增长6.96%,主要是由于贷款规模增长所致。本集团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本源,加强零售、小贷和供应链金融等领域的信贷投入,深耕浙江大本营,报告期内发放贷款和垫款日均余额1.65万亿,较上年增长12.37%。

按期限结构划分的发放贷款和垫款平均收益分析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3年2022年

平均平均

平均余额利息收入收益率(%)平均余额利息收入收益率(%)

短期贷款和垫款852230409084.80787045390814.97

中长期贷款和垫款801089396874.95684329362715.30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1653319805954.871471374753525.12按业务类型划分的发放贷款和垫款平均收益分析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3年2022年

平均平均

平均余额利息收入收益率(%)平均余额利息收入收益率(%)

公司贷款和垫款1094198516874.72987998481364.87

个人贷款和垫款441883263325.96382280247316.47

票据贴现11723825762.2010109624852.46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1653319805954.871471374753525.122023年度报告031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投资利息收入

投资利息收入244.45亿元,比上年增加23.69亿元,增长10.73%。主要是由于投资日均余额较上年增长24.43%所致。

(3)利息支出吸收存款利息支出

吸收存款利息支出396.79亿元,比上年增加29.65亿元,增长8.08%,主要是由于吸收存款规模增长所致。本集团以数字化渠道化拓展客群,提升客户粘性,实现稳存增存,截至报告期末吸收存款日均余额1.77万亿,较上年增长10.27%;报告期内存款平均付息率2.24%,较上年下降5个基点。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3年2022年

平均平均

平均余额利息支出付息率(%)平均余额利息支出付息率(%)

公司存款和其他存款(1)

定期934897243432.60873987234792.69

活期59529993851.5855487487371.57

小计1530196337282.201428861322162.25个人存款

定期18810857893.0812125941613.43

活期527991620.31560213370.60

小计24090759512.4717728044982.54

合计1771103396792.241606141367142.29

注:

(1)其他存款包括应解汇款、临时存款和汇出汇款等。032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款项利息支出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款项利息支出120.23亿元,比上年增加39.26亿元,增长48.49%,主要由于同业负债规模增长,以及外币市场利率影响,付息率有所抬升。

(4)非利息净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垒好经济周期弱敏感资产压舱石,加大对绿色中收业务的深耕推动,五大板块协同发展。非利息净收入161.76亿元,比上年增加21.53亿元,增长15.35%,占营业收入的25.39%,较上年上升2.43个百分点。其中,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50.40亿元,比上年增加2.49亿元,其他非利息净收入111.36亿元,比上年增加19.04亿元。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项目2023年2022年增(减)额增(减)幅(%)

代理及委托业务18491802472.61

承诺及担保业务143513151209.13

承销及咨询业务107694712913.62

结算与清算业务7256289715.45

托管及受托业务5945316311.86

银行卡业务211217(6)(2.76)

其他25381172212.35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6143552162211.27

减:手续费及佣金支出110373037351.10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504047912495.20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50.40亿元,较上年增加2.49亿元,增长5.20%。其中,承销及咨询业务手续费收入10.76亿元,较上年增加1.29亿元,主要是债券承销业务规模增长所致;承诺及担保业务手续费收入14.35亿元,较上年增加1.20亿元,主要是担保承诺业务规模增长所致;结算与清算业务手续费收入7.25亿元,较上年增加0.97亿元,主要是结算业务规模增长所致。2023年度报告03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其他非利息净收入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项目2023年2022年增(减)额增(减)幅(%)

投资收益884384543894.60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损失)294(2261)2555–

汇兑净收益9232405(1482)(61.62)

其他107663444269.72

合计111369232190420.62

其他非利息净收入111.36亿元,比上年增加19.04亿元,增长20.62%,主要是本集团加强金融市场形势研判,优化持仓结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收益较上年增加。

(5)业务及管理费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项目2023年2022年增(减)额增(减)幅(%)

员工成本1250010896160414.72

折旧及摊销费用189517361599.16

其他业务费用4693414255113.30

合计1908816774231413.80

业务及管理费190.88亿元,比上年增加23.14亿元,增长13.80%,主要是本集团深化落实四大战略重点,加大金融科技及零售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分支机构合理布局。同时,持续加强费用精细化管理,强化成本分摊理念,培养成本节约意识。

(6)信用减值损失人民币百万元项目2023年2022年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6)8

拆出资金(215)16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19(11)发放贷款和垫款1448217245金融投资1132912611应收融资租赁款551500

表外项目(316)(3116)其他资产269251合计2611327653034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7)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19.99亿元,比上年增加1.57亿元,增长8.52%,实际税率11.43%。根据法定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与实际所得税费用的调节表,请参见“财务报告附注五-40所得税费用”。

(8)分部信息按业务条线划分的分部经营业绩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3年2022年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公司银行业务3548255.703249053.19

零售银行业务1340021.031312421.48

资金业务1240719.481335721.87

其他业务24153.7921143.46

营业收入合计63704100.0061085100.00按地区划分的分部经营业绩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3年2022年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长三角地区3478654.613342154.71

环渤海地区1106117.361050317.20

珠三角及海西地区667110.4759019.66

中西部地区1118617.561126018.43

营业收入合计63704100.0061085100.00

有关业务分部和地区分部的详细信息,请参见“财务报告附注七-分部报告”。2023年度报告035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合并资产负债表分析

(1)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31438.7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5219.49亿元,增长19.91%。其中:发放贷款和垫款净额16732.7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869.81亿元,增长12.58%;金融投资

10006.3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487.88亿元,增长33.09%。从结构上看,发放贷款和垫款净额占资

产总额的53.22%,比上年末下降3.47个百分点,金融投资占资产总额的31.83%,比上年末上升3.16个百分点。

资产运用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17162401525030

减:贷款信用减值损失准备(1)4296838739

发放贷款和垫款,净额167327253.22148629156.69金融投资(2)100063731.8375184928.67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1647235.241856257.08

贵金属97560.31138600.53存放和拆放同业及

其他金融机构款项(3)1540254.90689282.63

其他资产1414664.501153774.40

资产总额3143879100.002621930100.00

注:

(1)贷款信用减值损失准备指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和垫款损失准备。

(2)金融投资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3)存放和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包含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拆出资金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036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发放贷款和垫款

本集团积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监管部门服务实体经济有关部署,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本源,持续加强国家重点支持领域和行业的优质金融服务力度,深耕浙江大本营。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17162.4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912.10亿元,增长12.54%。

按业务类型划分的贷款结构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公司贷款和垫款112817065.7498707964.73

票据贴现1021955.951123747.37

个人贷款和垫款47669227.7841788127.40

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14170.0826050.17

应计利息77660.4550910.33

合计1716240100.001525030100.00公司贷款和垫款

本集团持续提升公司客户服务能力和获客能力,顺应大势响应国策把握机会,推进弱周期行业贷款投放,加大力度提高优质客户覆盖面和资产投放,全面打造供应链金融特色服务优势。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贷款和垫款总额11281.70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4.29%。

个人贷款和垫款

本集团财富管理突出数字化运用全新启航,客户、产品、销售三箭齐发,激发零售财富动能,围绕家庭负债做大场景金融和按揭,加强跨条线协同联动,持续优化个人贷款结构,推动个人贷款业务增长。截至报告期末,个人贷款和垫款总额4766.92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4.07%。2023年度报告037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金融投资

本集团在保证流动性和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投资组合结构。截至报告期末,金融投资总额10006.37亿元,比上年末增长33.09%。

金融投资构成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基金投资14743014.7312612816.78

债券投资76010375.9654682472.73

信托计划和资产管理计划10479810.478411411.19

其他金融投资58690.5966240.88

应计利息101551.0292071.22

减值准备(27718)(2.77)(21048)(2.80)

合计1000637100.00751849100.00

注:其他金融投资含股权投资、其他债务工具、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和理财产品。

按发行主体分类列示的本集团债券投资总额构成

2023年2022年(人民币百万元)12月31日12月31日政府债券299535239099金融债券244762112298同业存单5822441907公司债券及其他157582153520债券投资合计760103546824038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报告期末本公司所持前十大面值金融债券面值

债券名称(人民币百万元)票面利率%到期日损失准备

2021年政策性银行债券7820.923.3020260303–

2019年政策性银行债券7150.003.2820240211–

2023年政策性银行债券6370.002.7320280111–

2019年政策性银行债券6350.003.2420240814–

2015年政策性银行债券4550.003.7420250910–

2020年政策性银行债券3870.003.2320250110–

2020年政策性银行债券3720.003.3420250714–

2019年政策性银行债券3370.003.4220240702–

2023年政策性银行债券3180.002.5920260111–

2023年政策性银行债券2810.002.2720250608–

注:上述金融债券发行人财务状况在报告期内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负债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负债总额29543.0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4983.02亿元,增长20.29%。

负债构成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向中央银行借款1199154.06971703.96

吸收存款186865963.25168144368.46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

存放和拆入款项50844117.2131203512.71

应付债券39593813.4032303313.15

其他613492.08423191.72

负债总额2954302100.002456000100.00

注: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款项包括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拆入资金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2023年度报告039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吸收存款

本集团持续加强负债质量管理,积极响应市场需求变化,持续优化存款结构,在持续压降付息率的同时保持规模稳步增长。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吸收存款余额18686.5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872.16亿元,增长11.13%。从客户结构上看,公司存款增加1226.00亿元,增长8.49%;个人存款增加

560.29亿元,增长26.24%。从期限结构上看,定期存款增加1503.52亿元,增长15.33%;活期存款

增加282.77亿元,增长4.18%。

按业务类型划分的吸收存款结构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公司存款

活期65302634.9561453736.55

定期91417548.9283006449.37

小计156720183.87144460185.92个人存款

活期523632.80625753.72

定期21715711.621509168.97

小计26952014.4221349112.69

其他存款41700.2212970.08

应计利息277681.49220541.31

合计1868659100.001681443100.00

(3)股东权益

截至报告期末,归属于本行股东的权益合计1862.4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33.12亿元,增长

14.31%。请参见“财务报告-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040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四)贷款质量分析

1、按风险分类划分的贷款分布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正常164737896.43145841095.63

关注350832.05365712.40

不良贷款245961.44223531.47

次级139560.82113990.75

可疑74790.4483340.55

损失31610.1826200.17

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14170.0826050.17

小计1708474100.00151993999.67

应计利息7766不适用50910.33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1716240不适用1525030100.00

本集团贷款质量保持稳定,截至报告期末,按照监管风险分类制度,正常贷款16473.7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889.68亿元;关注贷款350.83亿元,比上年末减少14.88亿元,关注贷款率2.05%,比上年末下降0.35个百分点;不良贷款245.9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2.43亿元,不良贷款率1.44%,比上年末下降0.03个百分点。

2、按业务类型划分的贷款和不良贷款分布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不良不良不良不良

项目贷款金额占比(%)贷款金额贷款率(%)贷款金额占比(%)贷款金额贷款率(%)

公司贷款112817066.04155101.3798707964.73161051.63

个人贷款47669227.9090861.9141788127.4062481.50

贴现1021955.98--1123747.37--公允价值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14170.08不适用不适用26050.17不适用不适用

小计1708474100.00245961.44151993999.67223531.47

应计利息7766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50910.33不适用不适用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171624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1525030100.00223531.47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良贷款155.10亿元,比上年末减少5.95亿元;不良贷款率1.37%,比上年末下降0.26个百分点。个人不良贷款90.8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8.38亿元;不良贷款率1.91%,比上年末上升0.41个百分点。2023年度报告041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按行业划分的贷款和不良贷款分布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不良不良不良不良

项目贷款金额占比(%)贷款金额贷款率(%)贷款金额占比(%)贷款金额贷款率(%)

公司贷款112817066.04155101.3798707964.73161051.63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4001814.0548042.0020936713.7351492.46

制造业23991114.0419710.8221692114.2256122.59

批发和零售业20142011.7919250.9616781611.0014780.88

房地产业17774910.4044082.4816682710.9427701.66

建筑业687984.038161.19506623.325721.13

水利、环境和

公共设施管理业633773.71150.02631034.14120.02

金融业195931.15--182591.20280.15

住宿和餐饮业153280.901951.27120740.79930.77

交通运输、仓储和

邮政业151440.8910296.79132320.87400.30

采矿业147570.86--84830.56911.07

电力、热力、燃气及

水生产和供应业128350.75370.29142940.94370.26

其他(1)592403.473100.52460413.022230.48

个人贷款47669227.9090861.9141788127.4062481.50

贴现1021955.98--1123747.37--公允价值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14170.08不适用不适用26050.17不适用不适用

小计1708474100.00245961.44151993999.67223531.47

应计利息7766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50910.33不适用不适用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171624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1525030100.00223531.47

注:

(1)其他行业包括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农、林、牧、渔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探,教育业,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等行业。

2023年,本集团坚持稳健审慎的风险文化,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导向,坚持金融向善,提升投研能力,

加强授信引领,优化资产配置,夯实客户基础,持续垒好“经济周期弱敏感资产”压舱石,全面优化授信资产结构。042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4、按地区划分的贷款和不良贷款分布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不良不良不良不良

项目贷款金额占比(%)贷款金额贷款率(%)贷款金额占比(%)贷款金额贷款率(%)

长三角地区90310452.86105891.1784306955.29110581.31

中西部地区33331619.5145411.3628110918.4353411.90

环渤海地区26949415.7855052.0422230014.5845662.05

珠三角及海西地区20114311.7739611.9717085611.2013880.81公允价值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14170.08不适用不适用26050.17不适用不适用

小计1708474100.00245961.44151993999.67223531.47

应计利息7766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50910.33不适用不适用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171624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1525030100.00223531.47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不良贷款规模较大的地区为长三角地区。本集团在持续跟踪宏观、行业经济发展趋势的基础上,针对各区域经济特点,持续优化区域授信配置,提升重点区域竞争力,积极防范区域风险,支持区域发展要求。

5、按担保方式划分的贷款和不良贷款分布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不良不良不良不良

项目贷款金额占比(%)贷款金额贷款率(%)贷款金额占比(%)贷款金额贷款率(%)

抵押贷款75210344.02143091.9067582144.32107501.59

质押贷款611473.583200.52723034.749311.29

保证贷款32681319.1343161.3228952418.9864982.24

信用贷款46479927.2156511.2236731224.0941741.14

贴现1021955.98--1123747.37--公允价值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14170.08不适用不适用26050.17不适用不适用

小计1708474100.00245961.44151993999.67223531.47

应计利息7766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50910.33不适用不适用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171624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1525030100.00223531.47

本集团贷款担保结构基本保持平稳。截至报告期末,抵押贷款占比较高,抵押贷款余额7521.0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了762.82亿元,抵押贷款不良贷款余额143.09亿元,不良贷款率1.90%,比上年末上升了0.31个百分点。2023年度报告04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6、前十大贷款客户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十大借款人行业金额占比(%)

A 房地产业 6378 0.37

B 采矿业 4045 0.24

C 房地产业 4000 0.23

D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880 0.23

E 房地产业 3520 0.21

F 房地产业 3055 0.18

G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038 0.18

H 制造业 2723 0.16

I 制造业 2653 0.16

J 房地产业 2403 0.14

总计356942.09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最大单一借款人贷款余额为63.78亿元,占本集团资本净额的2.69%。最大十家单一借款人贷款总额356.94亿元,占本集团资本净额的15.06%。

7、逾期贷款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逾期期限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逾期1天至90天82710.49123050.81

逾期90天至1年128130.75100750.66

逾期1年至3年57820.3471960.47

逾期3年以上9200.053660.02

总计277861.63299421.96

截至报告期末,逾期贷款余额277.86亿元,比上年末减少21.56亿元;其中90天以上逾期贷款195.1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8.78亿元。044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8、重组贷款

本集团对贷款重组实施严格审慎的管控,截至报告期末,重组贷款和垫款总额36.6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32.12亿元。其中逾期3个月以上的重组贷款和垫款总额13.0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00亿元。

9、抵债资产及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抵债资产(非金融工具)余额14.18亿元,扣除已计提减值准备3.13亿元,账面净值11.05亿元。

10、贷款信用减值损失准备变动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项目金额期初余额40725本期计提14482

因折现价值上升导致转出(151)

核销(8928)

转让(3241)收回前期已核销贷款和垫款2016汇率变动影响7

期末余额(1)44910

注:

(1)期末余额包括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发放贷款和垫款的损失准备。2023年度报告045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五)资本管理

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本集团资本充足率计量范围涵盖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其中,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量采用权重法,市场风险加权资产计量采用标准法,操作风险加权资产计量采用基本指标法。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资本充足率为12.19%,一级资本充足率9.52%,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8.22%,杠杆率4.98%,均满足监管要求。

依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3年第4号),2024年1月1日起,本集团资本监管所属档次为第一档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量适用权重法,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加权资产计量均适用标准法。《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下相关资本充足率信息将在后续报告中予以披露。

资本充足率情况表(本集团)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3年2022年

项目12月31日12月31日核心一级资本净额159789135925其他一级资本2531225253一级资本净额185102161178二级资本5185634693总资本净额236958195871风险加权资产19434021689148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8.228.05

一级资本充足率(%)9.529.54

资本充足率(%)12.1911.60

杠杆率情况表(本集团)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3年2022年

项目12月31日12月31日一级资本净额185102161178调整后表内外资产余额37150313146094

杠杆率(%)4.985.12046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资本充足率为12.20%,一级资本充足率9.53%,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8.20%,杠杆率4.90%,均满足监管要求。

资本充足率情况表(本公司)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3年2022年

项目12月31日12月31日核心一级资本净额153990130881其他一级资本2499524995一级资本净额178984155876二级资本5012633224总资本净额229111189100风险加权资产18782851635987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8.208.00

一级资本充足率(%)9.539.53

资本充足率(%)12.2011.56

杠杆率情况表(本公司)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3年2022年

项目12月31日12月31日一级资本净额178984155876调整后表内外资产余额36502033094666

杠杆率(%)4.905.04

(六)按监管要求披露的其他财务信息

1.可能对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的表外项目余额及其情况

本集团资产负债表表外项目包括承诺及或有事项等。承诺及或有事项具体包括信贷承诺及财务担保、资本支出承诺、债券承销及兑付承诺、未决诉讼和纠纷等,其中信贷承诺及财务担保是最主要的组成部分。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信贷承诺及财务担保余额8246.01亿元。有关承担及或有负债详见“财务报告附注八”。

2.逾期未偿债务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没有发生逾期未偿债务情况。2023年度报告047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七)风险管理

1.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本公司实行“审慎、稳健”的风险偏好,坚持“小额、分散”的授信原则,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导向,坚持金融向善,提升投研能力,加强授信引领,优化资产配置,夯实客户基础,垒好经济周期弱敏感资产压舱石;严控新增业务风险,加快存量风险处置,保持资产质量稳定;深化金融科技应用,完善数智风控体系;强化全流程风险管理和重点领域风险管控,加强信贷基础管理,持续提升风险管理的主动性、精准性、引领性,以“一流的商业银行”愿景为统领,为全面开启高质量发展新征程提供有力支撑。

本公司董事会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监事会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监督责任,高级管理层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实施责任。本公司设立首席风险官。高级管理层下设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委员会、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授信业务审查委员会、资产风险分类审议委员会、业务连续性管理委员会等议事机构。

总行风险管理部为全面风险管理的统筹部门以及信用风险、市场风险(银行账簿利率风险除外)、国别

风险、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牵头执行部门;总行资产负债管理部为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管

理的牵头执行部门;总行内控合规与法律部为操作风险、合规风险管理的牵头执行部门;党委宣传部为声誉风险管理的牵头执行部门;总行发展规划部为战略风险管理的牵头执行部门。

本公司向部分总行部门派驻风险监控官,风险监控官负责协助派驻部门主要负责人组织风险管理工作,独立于派驻部门向总行负责,独立进行业务评判和风险事项报告。本公司向分行派驻风险监控官,风险监控官协助派驻分行行长组织全面风险管理工作,侧重信用风险管理工作,强化对分行风险管理工作监督评价,独立于派驻行向总行负责,独立进行业务评判和风险事项报告。

2.信用风险管理

信用风险是指由于债务人或交易对手违约或信用质量发生变化,从而给本公司造成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信用风险主要存在于贷款、同业拆借、债券投资、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债券持有、特定目的

载体投资等表内、表外业务。

本公司信用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将信用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合理范围内,实现以本币为计量单位、风险调整后的全行综合效益最大化。

本公司信用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由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委员会、总行

授信业务审查委员会及分行授信业务审查委员会和支行授信审查小组、总行风险管理部和其他信用风

险控制部门、业务经营与管理部门、金融科技部门、审计部以及分支行、子公司共同构成。高级管理层承担信用风险管理的实施责任,负责组织信用风险管理,组织制定、推行信用风险管理的有关制度、政策等。048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公司根据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内部经营状况及风险情况,制定授信政策,明确全行授信业务客户结构、行业结构、产品结构、区域结构、重点战略领域等政策导向,并在持续跟踪宏观、行业经济发展趋势的基础上,定期调整授信政策。面对国内外复杂多变、机遇与挑战并存的经济环境,本公司坚持稳健审慎的风险文化,持续垒好“经济周期弱敏感资产”压舱石,坚持把实体经济作为授信资产业务的着力点和增长点,发挥大零售、大公司、大投行、大资管、大跨境五大业务板块综合协同新竞争优势,持续推进客户基础攻坚,有效应用“浙银善标”,夯实授信业务基石,把握“深耕浙江”首要战略,提升重点区域竞争力,坚持智慧风控,突出信用风险精准识别和前瞻防范化解,严控新增不良,全面优化授信资产结构。

本行按照《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办法》规定的标准,综合考虑债务人的履约能力、财务状况、偿付意愿及偿付记录等因素对授信资产进行分类;本公司授信资产风险分类流程实行“初分、复核、审查、审议、认定”五级程序。

(1)公司客户信用风险管理

本公司对公司客户实施统一授信管理,在对客户进行全面综合评估的基础上,按照一定标准和程序核定客户主体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和业务授信额度。

本公司严格执行原中国银保监会相关监管要求,将贷款(含贸易融资)、票据承兑和贴现、透支、债券投资、特定目的载体投资、开立信用证、保理、担保、贷款承诺以及其他实质上由本公司承担信用风

险的业务纳入统一授信管理。在全面覆盖各类授信业务的基础上,本公司持续完善信用风险限额指标体系,合理确定单一公司客户、集团客户等限额指标。

本公司持续加强信贷制度建设,制定公司客户统一授信管理制度,强化对公司客户授信总额的全面管理和统一控制,完善标准、规范的授信审批流程、授权体系和岗位风险责任机制,并及时调整授信政策,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信用风险。

本公司进一步完善集中度风险管理,制定集中度风险管理相关制度,明确集中度风险管理的职责分工与主要方法,持续推进集中度风险管理建设。

本公司持续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本公司政策中定义为城市建设及公共服务类国有企业,下同)授信风险管理,严格执行国务院和金融管理部门关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各项政策及监管要求,动态调整授信策略,进一步优化融资平台授信业务结构,防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业务的信用风险;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授信实施限额管理,加强授信风险的监控与管理;聚焦高风险区域和敏感性债务,立足存量资产配合地方政府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推进地方债务风险化解工作落实落地。

本公司持续加强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本公司稳健开展房地产信贷业务,根据国家政策和行业运行情况适时调整房地产授信导向;对房地产行业贷款实施限额管理和名单制动态管理,不断调整优化资产结构,并加强存量贷款风险的监控和管理。2023年度报告049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小微企业信用风险管理

本公司对于小微企业客户实施统一授信管理,将小微企业客户的各类授信业务纳入统一授信管理。积极探索专业化经营模式,不断完善管理体制,进一步梳理、规范授信各环节流程和要求,逐步形成富有本公司特色的、标准化的授信作业模式。

本公司持续加强小微企业业务信用风险管理,结合区域及业务发展,构建差异化管控机制,优化小微企业信贷业务操作流程,完善贷前、贷中、贷后三环节风险管控制度,运用大数据风控模型对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分类管理,同时强化风险管理要求,提高风险管控的主动性,不断完善小微企业业务信用风险管控体系。

(3)零售客户信用风险管理

本公司研发设计以抵押为主、保证信用为辅,抗风险能力较强的个人贷款产品,积极构建个人贷款的信用风险评价体系,严防信用风险与操作风险,制定针对不同客户群体的差异化准入标准,加强个人信贷业务统筹管理,健全和完善个人贷款信用风险管理机制。持续加大贷后监测、逾期催收、不良处置等贷后管理及风险处置力度,提升风险管理水平。

本公司建立了信用卡(消费金融)业务贷前准入、贷中监测、贷后预警的全流程数智化风险管理体系,对信用卡(消费金融)客户实施统一授信管理,丰富客户画像,加强风险防控前瞻性。结合地域、行业、客群风险特征,制定差异化、属地化的风控管理策略,持续加强信用卡(消费金融)业务风险管理。

(4)金融机构客户信用风险管理

本公司将金融机构客户纳入统一授信管理,制定了金融机构客户统一授信管理办法及相关操作规程,完善了金融机构客户统一授信的调查、审查和审批等一整套制度及流程。

本公司与金融机构客户开展的业务如涉及客户信用风险,纳入统一授信管理。具体开展业务时按照本公司相关制度要求占用客户的授信额度。050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市场风险管理

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银行表内、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市场风险可以分为利率风险、汇率风险、股票风险和商品风险。本节所称市场风险特指银行账簿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风险(银行账簿利率风险参见以下“7.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相关内容)。

本公司市场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将市场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合理范围内,实现以本币为计量单位、风险调整后的全行综合效益最大化。

本公司市场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由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委员会、风险

管理部、资金营运中心、审计部、其他部门及分支行、子公司共同构成。高级管理层承担市场风险管理的实施责任,负责组织市场风险管理,监督执行市场风险偏好,组织制定、推行市场风险管理的有关政策、制度,建设市场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确保本公司有效地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项业务所承担的各类市场风险。

本公司采用久期分析、外汇敞口分析、情景分析、敏感性分析、风险价值(VaR)计量等市场风险计量方法,并采用限额管理、对冲及减少风险敞口等措施进行市场风险控制。本公司根据监管部门的相关办法建立了市场风险管理体系,制定了与业务性质、规模、复杂程度和风险特征相适应的市场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并使这些政策和程序与本公司的总体业务发展战略、管理能力、资本实力和能够承担的总体风险水平相一致。

本公司定期更新完善市场风险偏好和限额体系,持续完善市场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和市场风险计量体系,并使用独立的市场风险管理平台进行市场风险计量、监测与日常管理。本公司对交易账簿头寸实行每日估值,持续监测非止损限额和止损限额,并定期通过压力测试等方法评估市场风险。2023年度报告051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4.流动性风险管理

流动性风险是指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用于偿还到期债务、履行其他支付义务以及满足正常业务开展的其他资金需求的风险。影响流动性风险的因素分为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外部因素包括国内外金融形势、宏观调控政策、金融市场发展的深度与广度、银行业竞争态势等;内部因素包括资

产负债期限与业务结构、存款稳定程度、市场融资能力以及各类突发性事件等。

本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的目标是确保本公司流动性需求能够及时以合理成本得到满足,将流动性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合理范围内。

本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由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委员会、资

产负债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部、资产负债管理部、资金营运中心、审计部、科技管理部、总行其他

经营与管理部门以及分支行、子公司共同构成。高级管理层承担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实施责任,负责组织流动性风险管理,组织制定、推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有关制度、政策等。

本公司对全行流动性风险实行集中管理,通过建立科学、完善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对流动性风险进行有效识别、计量、监测、控制和报告,持续强化流动性风险管理,不断提升流动性管理的前瞻性和主动性。具体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包括:密切关注国内外经济、政治形势以及市场流动性变化,适时调整本公司资产负债管理策略;加强负债管理,灵活运用主动负债工具,积极拓宽长期资金来源,推动债券发行工作,持续提升稳定负债占比;推进融资渠道多元化建设,在维护好与主要融资对手关系的同时,积极拓展融资渠道;加强优质流动性资产管理,确保优质流动性资产保有规模与全行潜在融资需求相匹配,增强流动性风险缓释能力;强化流动性预警监测与管理,完善流动性风险应急计划,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按季开展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根据压力测试结果查找本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必要时调整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适时改进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完善流动性风险管理机制。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本外币合计流动性比例54.68%。本公司流动性覆盖率169.29%,其中,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3292.61亿元,未来30天净现金流出1944.95亿元。本公司净稳定资金比例106.36%,其中,可用的稳定资金16618.06亿元,所需的稳定资金15624.42亿元。052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本外币合计流动性比例54.89%。本集团流动性覆盖率166.61%,其中,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3292.61亿元,未来30天净现金流出1976.24亿元。本集团最近两个季度净稳定资金比例相关信息如下:

币种:本外币合计净稳定资金可用的稳定资金所需的稳定资金

日期比例(%)(亿元)(亿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104.8916884.4116096.82

截至2023年9月30日101.7715824.5715549.57

5.操作风险管理

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本公司可能面临的操作风险损失事件类型主要包括:内部欺诈,外部欺诈,就业制度和工作场所安全事件,客户、产品和业务活动事件,实物资产的损坏,信息科技系统事件,执行、交割和流程管理事件等七类。

本公司操作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由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委员会、风险

管理部、内控合规与法律部、审计部、总行其他部门及分支行、子公司共同构成。高级管理层承担操作风险管理的实施责任,负责组织全行操作风险管理,组织制定、推行操作风险管理的各项基本政策、制度等。

本公司以“将操作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合理范围内,实现风险调整后的全行综合效益最大化”为操作风险管理目标,建立与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对操作风险实施全流程管理,将加强内部控制作为操作风险管理的有效手段,有效地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缓释)操作风险。

报告期内,本公司遵循“全面覆盖、职责明确、如实报告、快速反应”的管理原则,根据内外部金融形势变化适时调整管理策略和重点,持续建立健全与本公司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有效地识别、评估、监测、控制(缓释)操作风险。积极落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操作风险资本计量和操作风险管理的最新要求,持续推进操作风险新标准法资本管理咨询项目,加大操作风险管理资源配置;优化重要领域系统化建设,加强信息系统运维管理,提升系统刚性控制能力和服务能力;积极防范化解法律风险,扎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员工行为管理,开展各项业务培训;强化安全保卫管理,加强重要节点安全保卫工作,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风险隐患。报告期内,本公司操作风险管理体系运行平稳,操作风险整体可控。2023年度报告05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6.国别风险管理

国别风险是指由于某一国家或地区经济、政治、社会变化及事件,导致该国家或地区借款人或债务人没有能力或者拒绝偿付本公司债务,或使本公司在该国家或地区的商业存在遭受损失,或使本公司遭受其他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国别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将国别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合理范围内,实现以本币为计量单位、风险调整后的全行综合效益最大化。

本公司国别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由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委员会、风险

管理部、计划财务部、国际业务部、资金营运中心、零售信贷部等总行业务经营与管理部门、金融科

技部门、审计部及分支行、子公司共同构成。高级管理层承担国别风险管理的实施责任,负责组织国别风险管理,组织制定、推行国别风险管理的有关制度、政策等。

本公司根据监管部门的相关办法持续推进国别风险管理相关工作,制定了国别风险管理基本制度、限额管理办法及限额管理方案,明确国别风险限额管理的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限额框架、管理机制等,并设定国别风险限额指标及阈值;定期进行国别风险评估与监测,计提国别风险准备金。

7.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

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指利率水平、期限结构等不利变动导致银行账簿经济价值和整体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主要包括缺口风险、基准风险和期权性风险。

本公司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目标是将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合理范围内,减小银行账簿净利息收入和经济价值波动,实现全行综合收益最大化。

本公司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由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委员

会、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部、计划财务部、资产负债管理部、科技管理部、资金营运中

心、审计部、总行其他经营与管理部门以及分支行、子公司共同构成。高级管理层承担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的实施责任,负责建立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架构、建立银行账簿利率风险计量体系,推进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的有关制度政策有效实施。

本公司对于银行账簿利率风险主要通过重定价缺口分析、敏感性分析、情景模拟分析、压力测试等方

法计量评估和分析银行账簿利率风险。在情景模拟分析中,本行还结合贷款提前还款率、定期存款提前支取率及无到期日存款沉淀率等期权性风险参数及其在不同情景下的变化,计量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敞口及资产负债期限错配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密切关注宏观经济环境和市场变化,综合考虑银行风险偏好、风险状况等因素制定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策略,优化资产负债结构。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控制在本公司风险管控目标范围内,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整体可控。054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8.声誉风险管理

声誉风险是指由本行行为、从业人员行为或外部事件等,导致利益相关方、社会公众、媒体等对本行形成负面评价,从而损害本行品牌价值,不利于本行正常经营,甚至影响到市场稳定和社会稳定的风险。

声誉风险管理是指本公司为实现声誉风险管理目标,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建立涵盖事前评估、风险监测、分级研判、应对处置、信息报告、考核问责、评估总结等环节的全流程声誉风险管理体系,并从风险排查、应急演练、联动机制、社会监督、声誉资本积累、内部审计、同业协作等方面做好声誉风险常态化建设及日常管理工作。

本公司声誉风险管理的目标是正确处理新闻舆论、公共关系以及客户关系,主动、有效地防范声誉风险和应对声誉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其对本行、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造成的损失和负面影响。本公司已将声誉风险管理纳入公司治理及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本公司声誉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由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委员会、党委

宣传部、董事会办公室、风险管理部、总行其他相关部门和分支机构、子公司共同构成。高级管理层承担声誉风险管理的管理责任,负责组织全行声誉风险管理,建立健全本行声誉风险管理的有关制度、政策等。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贯彻执行监管要求,围绕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整章建制、创新管理方式,落实常态化防控,建立网评数字体系,健全舆情应急机制。通过事前全面排查、提示通知,事中监测处置、强化引导,事后责任追究、培训演练,声誉风险防控质效取得明显提升。同时,在全面导正生态、重塑形象基础上,制定提升形象工作方案,围绕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宣传工作重点讲好价值之“善”、经营之“智”的故事,广泛宣传在党的引领下金融助力服务实体经济、做好五篇大文章的典型故事,向各方传递本行高质量发展态势。

9.战略风险管理

战略风险是指因经营策略不当或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等原因导致的风险,包括战略设计不当、战略执行不到位、内外部环境变化导致既定战略不适用。

本公司战略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通过不断完善战略风险管理体系,将战略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合理范围内。

本公司战略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由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委员会、风险

管理部、发展规划部、审计部、金融科技部门、总行其他相关部门及境内外各分支行、子公司共同构成。2023年度报告055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公司遵循“职责明确、前瞻防御、全面评估、适时调整”的原则,不断健全完善与业务规模和特点相适应的战略风险管理体系,实现了对战略风险的有效管理。主要管理举措包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以习总书记对浙商银行的九十九字重要批示为传家宝、指南针、动力源、度量衡,以“一流的商业银行”愿景为统领,锚定“三个一流”,发扬“四干精神”,构建“五字生态”,练好“善、智、勤”三字经,积极探索善本金融理论实践创新,举旗金融向善,提升金融社会价值,引领行业新风;深化智慧经营,垒好经济周期弱敏感资产压舱石,推进四大攻坚,经营业绩跑赢大势;树立严的主基调,严格内部管理,规范银企关系,强化作风管理,全面构建高质量发展的生态土壤。

10.合规风险管理

合规风险是指因没有遵循法律、规则和准则可能遭受法律制裁、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和声誉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合规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建立健全合规风险管理框架,促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确保依法合规经营。

本公司合规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由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委员会、风险

管理部、内控合规与法律部、审计部、总行其他相关部门及分支行、子公司共同构成。高级管理层承担合规风险管理的实施责任,负责组织合规风险管理,组织制定、推行合规风险管理的各项基本制度、政策等。

报告期内,本公司认真贯彻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监管要求,扎实推动各项内控合规管理举措落地,不断提升合规风险管理质效。厚植合规文化,积极践行“服务、合规、争优、和谐”的企业文化内涵,坚守长期主义。坚持严的主基调,严格落实监管要求,持续提升内部治理水平。深入开展“合规意识合规执行”双提升专项行动,员工法治意识与合规理念明显增强。持续完善规章制度体系,增强系统关键节点刚性控制,强化制度执行和监督评价。坚持问题导向,对已整改问题持续“回头看”,强化源头性整改。秉承“金融为民”,践行善本金融,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11.大额风险暴露管理

根据《商业银行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办法》(原银保监会2018年第1号令),大额风险暴露是指商业银行对单一客户或一组关联客户超过其一级资本净额2.5%的风险暴露。本公司建立健全大额风险暴露管理机制,持续完善大额风险暴露管理系统功能,有序开展大额风险暴露的计量、监测、报告。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大额风险暴露各项指标均符合监管限额要求。056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2.信息科技风险管理

信息科技风险是指本公司在运用信息科技过程中,由于自然因素、人为因素、技术漏洞和管理缺陷产生的操作、法律和声誉等风险。

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目标是将信息科技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合理范围内,推动业务创新,提高信息科技使用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本公司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组织体系由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首席信息官 (CIO)、网络安全领

导小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委员会、数字化改革推进委员会、数据治理委员会、信息科技管理委员

会、业务连续性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部、内控合规与法律部、科技管理部、审计部、总行其他相关

部门及分支行、子公司共同构成。高级管理层承担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实施责任,负责组织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组织制定、推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有关制度、政策等。

本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体系,并遵照 ISO20000、 ISO22301、ISO27001、ISO27701管理体系与监管要求,全面建立了相关制度流程与实施细则;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业务连续性管理、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管理、网络安全管理、数据安全管理、信息科技服务管理等体系和较为规范的信息科技风险监测与评估机制。

报告期内,本公司全面推进“科技兴行”战略部署,夯实科技基础,强化数字基建和科技创新,纵深推进数字化改革;持续完善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供应链等数字安全生态,依托“浙银网络安全创新工作室”和“创新联盟”,加强网络安全创新与人才培养,全方位提升数字化风险防控能力;

持续开展重要信息系统运行风险监测、评估、计量、控制与报告,实施生产运维体系化、数字化、自动化建设,塑造一流科技运行能力;持续完善“两地三中心”灾备体系,扩大同城灾备双活覆盖率,增强重要系统、重要业务连续性保障能力和运营韧性;持续推进应急管理,完善容灾管理模式并开展规模化信息系统长周期全状态双中心轮换运行与完整批量周期演练,大幅提升同城灾备快速切换、同城双活接管运行能力。报告期内系统运行稳定,未发生任何实质性的信息科技风险事件。2023年度报告057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3.反洗钱管理

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法人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指引(试行)》等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健全全面风险管理框架下的反洗钱工作机制,进一步夯实反洗钱工作基础,不断提升反洗钱管理质效。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遵守反洗钱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反洗钱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优化反洗钱管理架构与运行机制,完善反洗钱制度体系及业务流程;加强客户身份识别管理,提升客户身份识别有效性;做好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监测报告,落实可疑交易报告后续控制措施;落实风险为本方法,强化高风险业务及高风险客户的监测与管控;持续推动反洗钱数字化转型,推进反洗钱数据治理和新一代反洗钱系统建设;做好业务风险提示,加强反洗钱业务指导和排查检查;组织开展反洗钱宣传、培训,积极配合反洗钱调查、协查,切实落实各项反洗钱监管要求。

(八)业务综述

报告期内,我行继续围绕“夯基础、调结构、控风险、创效益”十二字经营方针,不断提升智慧经营能力,深入推进四大战略重点,全面强化金融科技创新,全体员工团结一心、努力拼搏,聚焦主责主业,全力服务实体经济和践行普惠金融,高质量构建“大零售、大公司、大投行、大资管、大跨境”五大业务板块齐头并进、协同发展的新格局。

1.大零售板块

(1)零售业务

本公司积极打造五大业务板块协同发展新格局,大零售板块挺在前面。报告期内,本公司根据大零售板块发展战略部署,强化专业队伍建设,夯实客户基础,提升产品和服务。围绕“客户基础攻坚战”,开展“聚新”与“跃升”两大零售客群建设工程;以客户为中心,打造专业分层体系实现智慧运营,以零售客户三级分层经营体系助力客户价值提升,围绕基础客户、财富客户、私行客户三级客户,以“浙里优享”为主题,打造零售金融客户分层权益;通过数字化手段对一线进行数据赋能、工具赋能、渠道赋能,不断强化数字化经营管理能力,在2023年度“零售银行*介甫奖”评选中荣获“卓越数据分析&挖掘零售银行奖”。

报告期内,本公司零售客群经营成效明显。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零售客户总数2678.01万户,较年初增长34.26%。在《零售银行》杂志举办的“2023第七届零售银行大奖”中,荣获“2023总行特色经营奖—客群经营奖”。058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个人存款、贷款业务

报告期内,本公司大力拓展个人基础客户群体,积极拓宽低成本资金来源,进一步优化个人存款结构,降低个人存款付息成本。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个人存款余额2695.20亿元,较年初增长

26.24%,个人存款平均付息率2.47%,较年初下降7个基点。

报告期内,外部个人住房贷款需求下降,本公司遵循房地产调控导向,严格执行房地产信贷政策,坚持因城施策,积极拓展业务,支持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实现房贷业务的稳健发展。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个人住房贷款余额1378.53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8.54%;累计为13.59万个客户下调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合计调整时点贷款余额1279.25亿元。本公司依托金融科技,不断提升金融普惠性和可及性,优化个人贷款产品,既合理满足社会大众的信贷需求,又实现消费贷款稳步增长。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个人信贷(包括个人房屋贷款和个人消费贷款)余额2845.63亿元,较年初增长

23.98%。

*财富管理

报告期内,本公司加大人力资源、科技资源和管理资源等战略资源投入,坚持投研前置、财富管理产品严选与自研双轮驱动,坚持以优质产品和专业服务拓展零售客户群,打造具有一流影响力的财富管理品牌。目前已建立起银行理财、券商资管、标品信托、非标信托、结构化产品、公募基金、私募基金、保险等全类别产品体系,产品力提升显著;调结构、控风险,头部化转型初见成效,为财富管理代销业务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搭建1+N分片区专人投顾赋能及陪伴的辐射机制,形成全天候投教陪伴内容支撑体系。

报告期内,代销保险、信托及结构化产品规模稳步上升。其中新增代理保费13.93亿元,同比增长

44%;信托产品较年初增长322.66亿元,增长率为102%;结构化产品较年初增长36.44亿元,增长率为1075%。

本公司代销财富管理业务保有规模增长趋势向好,同比稳中有升。截至报告期末,代销财富业务保有规模为1705.47亿元,较年初增长20.27%。2023年度报告059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私人银行

报告期内,本公司私人银行业务秉承“财智传承,嘉业永续”的理念,为私行客户个人、家族及其事业发展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及特色增值服务。本公司持续推进私人银行队伍、考核、权益、服务、产品五大体系建设,打造领先的数智化私人银行模式。

本公司通过优化私行业务管理架构,加强专业培训和资格认证,打造了一支综合素质高、专业能力强的私人银行队伍。完善机构人员考核要求,借助数智化系统实现对私人银行客户经理、投资顾问、分行管理团队等队伍的可视化考核。同时,围绕“吃、穿、住、用、行、医、学、娱”八大主题,搭建“特色鲜明,客户认可”的私行客户权益体系。践行本公司“善本金融”服务理念,通过1+N金融顾问模式进行金融服务赋能,完善私人银行服务体系。围绕客户多样化资产配置需求,打造现金管理类、固定收益类、权益类、非标类等多策略、全品类的私人银行产品货架,提升私人银行客户体验。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私行客户数12189户,较年初增长11.49%;私行客户金融资产1831.75亿元,较年初增长8.88%;家族信托业务44单,较年初增长69.23%,规模约7.01亿元,较年初增长

132.12%。

*信用卡(消费金融)业务报告期内,本公司信用卡(消费金融)业务持续深化业务转型,积极拓展场景金融业务,重点聚焦“购车、车位、家装、家居、日常消费”等消费场景,全面推广汽车分期业务,大力推动家装、家居分期业务,创新推出信用卡易分期,持续构建具有竞争优势的特色化分期产品体系。持续推动产品创新和服务升级,针对不同客群推出红利卡、吨吨卡、车主卡、I逗卡、绿色低碳卡等系列卡产品,发行东方航空、长龙航空等联名卡,丰富持卡人消费返现、饮品畅饮、绿色出行优惠等专属权益,满足持卡人日常所需。推出“红动星期一”系列营销活动,与星巴克、瑞幸等16家全国性品牌合作,围绕衣食住行各场景,开展20余项优惠活动,助力消费回暖,释放消费潜力。与腾讯、蚂蚁、京东、抖音、拼多多等头部互联网合作,开展首绑有礼、消费满减、分期满减等支付优惠活动,通过线上消费场景精准触达客户需求,强化客户经营,促进信用卡业务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信用卡累计发卡422.84万张,较年初增加29.47万张;信用卡(消费金融)贷款余额305.35亿元,较年初增加91.61亿元。报告期内,本公司实现信用卡(消费金融)业务收入16.49亿元,同比增长32.78%。060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小企业业务

报告期内,本公司认真践行金融工作“政治性、人民性、专业性”要求,持续培育和夯实小微客群基础,举旗善本金融,开展智慧经营,深度聚焦小微实体经济重点领域,深化小微企业差异化、特色化金融服务,启动实施场景化、数字化业务转型,全力支持小微市场主体全面复苏和创新发展。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小企业专营机构213家,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注余额3201.28亿元,较年初新增428.42亿元,增速15.45%,高于各项贷款增速1.95个百分点,占各项贷款比重20.22%,较年初提升0.34个百分点;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客户数13.98万户,较年初新增2.05万户,完成监管“两增”目标。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同比下降63个基点,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1.25%。

精耕细作,积极培育小微优质客群。坚持普惠金融业务定位,通过综合金融服务的提升及优势产品的运用,持续推动小微增量扩面,提升基础客群渗透力。推广“浙银善标”体系应用,结合客户善标评级结果,落实差异化信贷支持策略。

聚焦重点,系统推进场景化、数字化业务转型。把握区域经济发展、产业迁移及小微发展阶段,聚焦场景融合,积极推进数字化业务服务体系的同时,依托政府合作、小微园区、专业市场、开放银行合作、协同联动五大场景,推动业务转型发展。一是小微园区重点场景优势扩大,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开发园区项目1941个,小微园区贷款余额549.81亿元,较年初新增134.28亿元;二是“1+1+N”的综合性数字化产品服务体系框架搭建,“数易贷”产品发布三个月,即实现累计发放3.02亿元,惠及客户数832户;三是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合作深化,通过“国担担保贷”的积极推广,增强小微企业融资可得性,“国担担保贷”案例被录入中国银行业协会《2023中国普惠金融典型案例》。截至报告期末,国担体系担保公司业务余额已超200亿元。

深耕浙江,稳步推进共富金融。聚焦省内区域经济特色和资源禀赋,深挖金融需求,创新区县支柱产业小微金融服务模式,积极打造山区26县共富金融样板,持续推进“浙银共富贷”增量扩面,推动善本金融开花结果;依托金融顾问服务制度,通过“大走访大调研精准对标精准施策”深耕临平综合金融服务示范区建设。截至报告期末,“浙银共富贷”余额113.38亿元,较年初增长34.74%。

智慧经营,持续提升服务、流程数字化。一是通过小企业基本操作规程再造,实现新系统框架搭建及新旧系统切换,优化调查审批效率;二是通过双向移动端操作、多角色联网核查、多方视频通话、远程视频电子表单签署等流程服务核心功能的开发和运用,持续提升用户体验;三是通过企业微信小微云铺、营销地图、小贷驾驶舱等数字化营销工具的开发运用,实现营销任务线上自动分配、跟踪、监测及统计,助力数字化营销管理能力的提升。

注:根据原中国银保监会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考核口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及“各项贷款”均不含票据贴现及转贴现业务数据。2023年度报告061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大公司板块

公司业务

本公司锚定“三个一流”目标定位,践行善本金融理念,坚定落实“321”经营导向,全力推进大公司业务板块发展策略,抓好重点客户、重点业务、重点区域、重点人员,持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规模稳步增长,结构持续优化。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公司存款余额15672.01亿元,较年初增加

1226.00亿元,增幅8.49%;人民币公司表内资产余额9403亿元,较年初增加1074亿元,增幅

12.9%。同时,多措并举推进弱周期行业资产构建,实现弱周期行业客户及投放提升,截至报告期末,服务弱周期行业贷款客户数8514户、贷款余额1796.81亿元。

深耕制造业客群,助力智能化转型。本公司始终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强化对制造业企业的优先政策支持、优先资源配置、优先价格倾斜,为制造业企业提供多元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2023年制造业贷款保持稳健增长,截至报告期末,全行投向制造业贷款余额2399.11亿元,较年初增长10.6%。同时,持续发挥本公司智能制造服务银行特色优势,助力制造业企业数字化、智能化和高端化转型,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已累计服务3228户智能制造企业,累计发放融资7930亿元。

深耕浙江大本营建设,做大做强公司业务。今年以来,本公司继续全面实施“深耕浙江”首要战略,落实专班推动和内部协同机制,通过强化政银联动和银企赋能、探索场景金融创新、践行金融顾问服务、推进重大项目落地等措施,做实做透大本营建设相关工作,省内重点客户投放规模持续增加。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服务浙江省重点建设、重大制造业、“千项万亿”“千亿技改”四项重大项目清单内客户979户、融资余额644亿元。

持续提升供应链金融数智化能力,打造差异化服务优势。本公司持续升级供应链金融数智化服务模式,将供应链金融服务融入企业产业链生产交易全场景,充分运用专业化能力和数字化手段,通过流程重构、授信创新、技术赋能、服务跃迁四大创新手段,打造全链条、全场景、全产品的供应链金融服务解决方案,解决产业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融资难堵点,助力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目前本公司已在能源、汽车、钢铁、建工、通讯等近30大行业形成特色化、差异化供应链金融服务解决方案。截至报告期末,服务超2600个数字供应链项目,提供融资余额超1600亿元,服务上下游客户超40000家,其中普惠小微企业占比达75%。062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深化科创人才服务,坚定写好科技金融大文章。围绕“科技强国”战略,坚定写好科技金融大文章,持续深耕科技金融领域,加大重点科创领域支持力度,配置专项资源鼓励业务创新,激发服务科创企业动力;创新供给工具箱,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后,召开首场股份制银行科技金融服务发布会,发布10大重点场景、16项系列产品,以全图景服务方案支撑企业创新能力提升;打造服务生态圈,深化专业机构合作,畅通供应链信息通路,提升服务科创企业质效;坚持打造人才银行“金名片”,围绕高层次人才打造特色金融服务场景,迭代人才专属产品,深耕政银企合作,助力产业链、人才链、创新链、价值链深度融合。截至报告期末,已服务科创人才企业14256户,融资余额2041亿元,其中服务人才企业2202户,融资余额181亿元。

深化能源金融建设,打造特色化服务品牌。积极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国家战略,以电力能源产业链和新能源产业链为核心,重点围绕电力生产、电力输配和电力消纳等环节,构建能源金融专业化、特色化和场景化经营优势。持续完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推进碳金融产品创新试点。截至报告期末,已与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大唐集团、国家电投、华能集团、浙江能源、正泰集团和远景能源等重点客户建立战略合作,融资余额超1000亿元。

3.大投行板块

(1)投行业务

投行条线积极践行智慧经营,围绕资产盘活和产业投行两大方向,推动投行体系由产品应用向场景创设转型,投行业务高质量发展取得积极成效。报告期内,投行FPA实现5448亿元,较上年增长18%;

运用投行产品服务基础客户1255户,较上年增长24%。

夯基垒石推进轻资产业务高质量发展。一方面,聚焦基础客户小额分散上规模。报告期内,债券承销总规模1906亿元,同比增长51%;非金债承销客户272家,同比增幅38%。另一方面,发挥信用增进优势实现承销业务含金量市场第一。聚焦首发客户、产业客户推进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全年合计创设

137亿元,同比增幅32%,创设份额保持市场排名第一。通过承销业务积极切入优质客户和头部央国企合作,报告期内承销业务服务AA+及以上的客户207家,服务央企及子公司30家,其中24家均为首次切入合作的优质央企。

错位竞争实现项目融资量质并举。把握窗口机会,聚焦实体经济和优质资产推进银团和并购业务。报告期内,本行银团贷款投放规模230亿元,同比增幅83%。并购业务在实体企业产业整合、城建公共企业转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房地产纾困等领域多点开花。2023年度报告06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聚焦两大主题打造转型发展特色。一方面,以“资产地图”牵引资产盘活的体系化推进。优先抢抓资产证券化业务突破口,构建盘活企业存量资产全价值链条服务场景金融体系,成功发行多笔市场或行内首单资产盘活重点项目。另一方面,推进产业投行转型发展。以价值资产为核心,构筑资源壁垒和技术壁垒,提供居间服务以及投融资综合解决方案,逐步递进达成基于资产的融资服务、基于资产的资产管理服务和基于资产的资本运作服务三个阶段,为优质客户提供综合服务。

高举善本金融旗帜,实施善本信托工程。探索建立起一整套、全流程的慈善信托服务体系,系统启动“善本信托”工程,助力企业家践行共同富裕使命、实现财富价值升维、成为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角色。

(2)金融市场业务

报告期内,国内外经济形势错综复杂,市场波动剧烈,本公司沉着应对市场震荡与变化,持续提升交易能力,夯实投研基础能力,把握市场业务机会,服务实体经济客户,市场地位提升,多项业务保持市场领先。

本币市场方面,首次入选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核心成员,较好地履行了公开市场一级交易商的职责。本公司为本币市场回购活跃交易商,连续向市场提供各类债券、利率衍生品做市报价,交易保持较高的活跃度。2023年,本公司深入践行“深耕浙江”战略,加大浙江省地方债承销力度,为扩大有效投资、保障重大项目实施、保持经济平稳运行提供财力保障。浙江债承销累计393.74亿元,同比增加

6.12%,承销总量排名第一。报告期内,本公司荣获“银行间本币市场核心交易商”“银行间本币市场自动化交易创新奖”“银行间本币市场跨境投资创新奖”等奖项。

外币市场方面,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自2023年3月13日起,本公司正式成为银行间25家外汇市场做市商之一。成立FICC金融顾问工作室,通过公众号、视频直播、小视频等各类融媒体形式,服务实体经济客户汇率避险。报告期内,本公司荣获“银行间外汇市场最佳人民币外汇尝试做市机构”“银行间外汇市场优秀服务企业汇率风险管理会员”“最佳外币拆借会员”“最佳外币回购会员”“银行间外汇市场最佳技术服务支持机构”等奖项。

贵金属市场方面,2023年黄金市场的需求较好,财富金实物销售及积存业务爆发式增长。本公司在上海黄金交易所竞价市场排名前列,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做市、白银期货做市、代客白银交易维持市场排名前列。报告期内荣获上海期货交易所“做市业务钻石奖”和“做市业务行业特别贡献奖”,其中“做市业务钻石奖”是上海期货交易所做市领域内的最高奖项,本公司连续三年获得此奖项。

数字化建设方面。聚焦金融市场交易全生命周期重要场景的数字化,建设FICC数智平台,显著提高固收、贵金属、外汇等各类品种的做市报价、风险控制和业务管理能力。064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金融机构业务

全面夯实客户基础攻坚。深入贯彻落实善本金融和智慧经营理念,持续推进“以客户为中心”的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实现重点客群合作一体化经营成效提质扩面。

扎实推进同业资产负债业务。加强市场研判,提升标准化资产投资的投研能力,有效服务本公司优质实体企业客户;全面焕新升级“同有益”资产池,为金融机构客户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累计流量超6000亿元,报告期内,本公司荣获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开拓贡献机构(担保品业务)”奖项;同业负债客群不断扩容,成本有效降低,2023年人民币同业定期存款付息率同比下降

11个基点。

标准化ABS资产投资持续扩大,助力经济周期弱敏感资产扩容增量。加快推进“投、托、销、撮”联动,报告期内全产品销售服务量再创新高,达3878.22亿元,较上年增长43%。

强化本行金融债发行。报告期内顺利发行本行小微金融债券250亿元、普通金融债300亿元以及二级资本债券300亿元,积极探索运用低成本、长期性资金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报告期内,本公司荣获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优秀金融债发行机构”奖项。

(4)票据业务

本公司积极应对票据新规带来的市场变化,全面推进票据业务智慧经营。

贴现持续发力,规模显著增长。报告期内,本公司贴现量3424.02亿元,同比增长33%,较全市场贴现增长率高出11个百分点;其中,商票贴现量2080.04亿元,市场占有率11.85%,居股份制银行第二位。

搭建产品体系,深耕实体客户。本公司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着力提升金融服务质效。构建多维数字化产品体系,积极打造“商票通”特色产品,不断拓宽产品应用场景,实现微信小程序跨行贴现、多付息方式选择、免追索贴现、“一次预审+快速贴现”等特色功能,支持企业多样化票据业务需求。报告期内,通过承兑、贴现、保贴、保证等业务累计服务企业客户超1.7万户,其中贴现客户数5845户,同比增长31%。

完善投研机制,提升市场影响力。本公司扎实推进交易策略、风险管理、产品创设等领域的理论研究,赋能经营决策;主动加强与监管部门、上海票据交易所、行业协会及银行同业间的沟通交流,加强本公司票据产品的宣传推广,打造“浙银票据”品牌。在2023年度上海票据交易所评优结果中,本公司荣获“优秀专项业务机构-优秀贴现机构”“优秀贴现通参与机构”“优秀供应链票据参与机构”“优秀新一代系统企业推广机构”“优秀商票信息披露服务机构”等五项大奖。2023年度报告065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资产托管业务

本公司资产托管业务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深入推进数字化改革,确保业务安全高效运营。报告期内,本公司资产托管业务主要指标跑赢大势。根据银行业协会2023年相关数据,报告期内本公司托管收入增量、增幅在全国性银行中位居第1位。

报告期内,本公司跟进资管行业转型,探索业务创新模式,不断充实完善托管产品线,着重加大基金、券商、保险、信托等重点产品的营销力度,持续加强“五大业务板块”高效协同,始终坚持效益、质量、规模综合协调发展。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托管资产规模余额2.25万亿元,站上2万亿元台阶,较年初增长15.73%;2023年本公司实现资产托管收入5.94亿元,较上年增长11.86%。

报告期内,本公司公募基金托管数量和规模保持良好增势。截至报告期末,公募基金托管数量259只,托管产品覆盖各种类型公募基金产品,较年初增幅11.64%,托管规模4342亿元,较年初增幅

19.31%。2023年新托管公募基金35只,合计首发规模820亿元,首发规模居各托管银行第2位。

同时,本公司扎实推进数字化建设,以金融科技为手段不断迭代各项托管业务系统,持续梳理、优化托管运营流程,大幅提升人均效能和整体业务可承载量,为托管客户持续提供高效、优质的托管服务。

4.大资管板块

本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致力于打造“管理专业、客户至上、差异竞争、效率优先”的资管业务品牌,不断夯实投研能力、丰富产品体系、完善风险管理、强化金融科技支撑。报告期内,本公司获准筹建浙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本公司资管品牌获得社会各界认可。打造的全新混合类理财产品系列涌益增利尊享1号荣获

普益标准“金誉奖-优秀混合类银行理财产品”;聚鑫赢A一年定开1号理财产品荣膺“2023年中国银行业银行理财产品金牛奖”;在财联社首届全球资管“金榛子奖”年度评选中,“涌薪添利安享系列”理财产品荣获“固收最佳回报奖”,我行荣获“卓越社会责任奖”。

公司持续完善净值型产品体系,不断丰富“升鑫赢”“聚鑫赢”“涌薪”“涌盈”“昕泽”“鸣泉”“涌益”等系列理财产品,涵盖现金管理、固收、“固收+”、混合等产品类型。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理财产品余额1491.82亿元,其中个人、机构客户资金占比分别为91.66%、

8.34%;净值型理财产品余额1462.61亿元,占理财比重98.04%。报告期内,本公司累计发行理财产

品4002.79亿元,实现资产管理服务手续费收入4.35亿元。066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大跨境板块

本公司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主动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发展新格局,坚持以“服务客户、回馈社会”为宗旨,秉承“科技赋能数智化创新,紧扣实体场景化服务”理念,以客户为第一视角,持续强化外汇业务及跨境金融多元化产品创新,为企业提供覆盖国际结算、贸易融资、外汇交易、跨境投融资的全生态链服务,全力支持外资外贸行业实体经济发展,助力浙江省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

本公司坚定不移助推金融高水平对外开放,国际业务服务规模维持高速增长态势,社会影响力及行业竞争力不断提升。2023年,累计提供国际结算服务4093亿美元,较上年增长36%;提供对客外汇交易服务1573亿美元,较上年增长25%,其中“浙商交易宝”交易量578亿美元。多措并举助力外贸保稳提质,持续推进外贸新业态特色服务,围绕外综平台、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货运代理等细分领域,指导分行因地制宜推进,打造特色服务口碑。其中跨境电商结算支付服务规模723亿美元,较上年增长26%。

本公司依托自贸区分账核算单元、香港分行双联动平台,强化本外币、内外贸、境内外一体化金融支持,充分运用大数据模式创新,不断扩延“池化”及“链式”场景应用,融合运用跨境担保融资、境外债投资、国际银团贷款、跨境金融顾问等金融产品,为境内外企业跨境投融资、并购、上市等提供全方位、一站式、综合化服务。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国际业务项下资产余额1428亿元,较年初增长

36%,跨境金融综合服务能力与市场口碑持续提升。2023年度报告067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九)金融科技

报告期内,本公司聚焦智慧经营目标,全面推进“科技兴行”战略部署,数字化改革走深走实。数字技术与业务模式加速融合创新,数据和技术支撑日益巩固,精益运维水平稳步提升,安全防御能力持续增强,管理体制机制不断革新,全力筑牢金融服务的数字底座,保障全行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

1.深入实施数字化改革,擦亮“数智浙银”金名片

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狠抓系统基础建设和应用场景创新两头拓展。加强顶层设计和战略规划,丰富完善“185N”体系构架,深化打造“数智浙银”特色品牌,以数字化加持金融顾问制度、供应链金融和普惠金融等特色优势,形成并发布数字化改革首批标志性成果。快速融入数字经济创新提质“大场景”,强化数字金融产品、服务、运营模式和体系创新,深化政企平台合作广度与深度,推动数据融通共享,助力构建合作共赢的数字金融服务生态。

2.数字赋能智慧经营,打造金融服务强引擎

持续深化“1+8”数智系统建设,推进金融服务创新应用。一是打造多元化、数字化金融服务产品体系。

建设全行统一的产品管理、营销推广、客户服务平台,支撑产品快速上线和灵活配置,积极推动产品多维度创新。创新研发“浙个好*数易贷”系列普惠产品、供应链金融、浙商交易宝等,充分发挥长板业务优势,挖掘业务持续增长点。二是丰富健全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营体系。建设新柜面系统、远程银行等平台,着力打造“浙e办”服务品牌,支持远程办理单位业务,实现个人业务功能覆盖面领先同业,不断提升全渠道客户体验与满意度。持续强化手机银行生活场景和分行特色专区建设,大幅提升人脸识别精准度及安全性。三是建设内部管理数字化系列工具。聚焦人、财、物等应用场景,全新打造并持续迭代完善经营管理驾驶舱、金融顾问数智化管理平台、指标管理平台、国家级数字档案室、监管报

送平台、数智党建系统等数智管理类应用平台,有效驱动管理决策行为的高效化、精准化,促进员工协作和工作效率大幅提升。068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稳步推进夯基与创新,强化数字技术硬实力

稳步推进系统基础攻坚,持续发力科技创新,增强数字化对全行高质量发展的支撑效能。一是数据治理成效显现。打造企业级数据治理管控平台,强化数据模型和数据场景建设,面向总分行推广使用基于易查平台的数据产品,全行数据可获得感明显提升。二是科技基础持续夯实。不断完善企业级基础技术框架,推进基础设施和应用系统国产化替代,在云计算、分布式数据库、微服务能力提升等方面持续发力,建设实时计算、隐私计算、数据建模、AI基础能力等基础平台,快速敏捷响应业务创新。

三是科技创新持续发力。“区块链+风险管理”和“区块链+贸易金融”两项国家区块链试点工作顺利达成验收,并完成“跨行流水验真”“贷后资金监管”等重要场景的深化落地。“网络安全创新工作室”成功入选首批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联盟等,充分融入推动安全生态建设。与华为联合成立金融数据中心数字化运营(燕鸥)示范点,促进技术应用创新和实践。

4.提升精益运维能力,保障生产安全稳定运行

着力推进“啄木鸟”行动,切实保障生产运行安全、稳定、高效,保障全行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一是强化一体化运维体系建设,上线燕鸥数字地图、罗盘等平台工具,打造“监、管、控、愈、防”五项能力,强化全链路的问题发现-定位-处置质效,大幅提升运维综合水平。二是深化容灾体系建设,重要系统已全部实现双活,具备系统分钟级快速切换、流量秒级快速调度、24小时独立运行等能力,同城灾备支持100%自动化、一键式整体切换,持续稳健地保障业务服务连续性。三是建立7*24小时全方位安全监测、识别、跟踪、预警、响应、处置的一体化安全运营机制,平台自动化处置率约98%,实现大部分案件秒级处置闭环,提升安全运营智能化水平。以“零事故”“零差错”圆满完成亚运会等重保时期网络安全保障任务;多次参加国家、省、市各级网络安全攻防演练并获优异成绩。

5.优化科技管理体制机制,赋能科技服务深入人心

迭代完善科技管理机制,完善推广变革型组织,提供有力科技保障。一是以专业培训和岗位练兵为依托,组织专家授课、技能比武、外部赛事、数字化能力提升、技术研究工作室等多项活动,营造比学赶超、竞相发展的技术学习氛围。二是以 ITBP服务机制优化升级为抓手,全面强化对总分行的赋能服务,形成对总行各业务部门专人派驻,所有分行全部常态化服务,以高效协同的组织建设持续提升服务效能。三是打造“科服君”,受理总分行科技相关事务,切实为员工日常繁杂工作带来便利。2023年度报告069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23年,本公司金融科技新增发表论文、刊物、白皮书20余份,累计申请专利110余项,参与国内

外100余项标准制定,获得软件著作权40余项。先后获得数字化改革优秀应用、金融网络安全能力先行机构、金融科技应用创新奖、人民银行威胁情报上报突出贡献奖等72项荣誉。“一表通”试点工作受到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及浙江监管局表扬,“护网2023”网络攻防实战演习获国家公安部书面肯定,金服宝*小微和供应链金融获得2022年度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科技发展奖。

(十)网络金融服务

报告期内,本公司已全面形成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远程银行、银企直联和微信银行组成的网络金融服务体系,线上渠道交易替代率99.85%,达到行业领先水平。报告期内,本公司大力推进网络金融渠道建设、强化客户体验、完善风险控制措施,渠道客户稳步增长,业务规模质效持续提升,渠道服务能力持续增强。

网上银行

报告期内,本公司以客户为中心,持续优化个人网上银行体验,简化高频功能操作,丰富渠道服务场景,延伸客户渠道服务。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个人网上银行证书客户数171.41万户,较年初增长

4.22%,月活客户数3.25万户;报告期内本行客户通过个人网上银行办理各类业务22822.19万笔,交

易金额4908.42亿元。

报告期内,本公司以企业的切实需求为出发点,推出英文版企业网银,新增公共缴费、代发工资、批量制单下载等重点功能;优化网银助手,限额管理、登录控件等安全控制措施;持续简化高频功能操作,进一步减少客户操作,提升客户体验。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企业网上银行证书客户数24.85万户,同比增长16.44%;报告期内本行客户通过企业网上银行办理各类业务10431.02万笔,交易金额

197605.93亿元。

手机银行

报告期内,本公司成立手机银行工作专班,统筹推进手机银行功能建设,组建“客户-员工-专家”体验官团队持续加强手机银行体验优化;焕新升级理财主页、信用卡频道页、贷款主页和支付主页,新增20多项生活服务,建设金融顾问和城市特色栏目;上线新人脸识别系统进一步提升刷脸成功率,增加实证应用交易场景进一步完善验签策略;优化注册登录、转账汇款、账户明细、首页下拉等功能,持续提升客户体验。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个人手机银行客户数608.16万户,较年初增长17.84%,月活客户数185.91万户,同比增长35.05%。报告期内,本公司客户通过手机银行办理各类业务

11687.53万笔,交易金额9523.28亿元。070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远程银行报告期内,本公司设立次一级部门远程银行部,专业负责客户远程经营项目。本公司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用心超越期望”的服务理念,通过多渠道的服务平台、大数据和智能技术的应用,以智能语音服务、智能在线机器人、人工电话服务、人工在线服务、微信及邮件等方式为客户提供快速、全面、

专业的优质服务,围绕“24小时智能客户服务”“数智客户营销与维护”“智慧运营管理”三大核心功能,搭建集“智能服务、数智经营、智慧运营”三位一体的综合化、数字化、价值化的远程银行中心,打造

7*24小时综合全流程服务平台。

报告期内,总计受理客户咨询329.22万次,同比增长26.35%,整体接通率96.51%。其中电话受理量为246.02万通,人工电话接通率91.83%,客户满意度99.84%,投诉事件解决率为100%,较好保证客户服务体验。

本公司通过短信、智能外呼、人工外呼等多元化远程经营渠道,探索“人工+智能”“线上+线下”客户分层经营。报告期内,远程客户电话外呼经营381.33万户,较上年增长148.81%,持续为业务赋能,助力全行业务拓展。

银企直联及跨行现金管理

报告期内,本公司持续优化银企直联、跨行现金管理功能,同时全面启动司库系统建设并成立专班,新增云直联客户模式、电子缴税凭证、证书/手续费到期提醒等功能,持续提升客户体验。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银企直联核心客户数1518户,较年初增长44.57%;报告期内,本公司客户通过银企直联办理转账交易39.31万笔,转账交易金额30831.45亿元。

微信银行

报告期内,本公司致力于将微信银行打造为新型金融服务及品牌宣传的重要平台。本公司微信银行包含浙商银行微信公众号和浙商银行微信小程序。浙商银行微信公众号提供信用卡&个人、小微&公司和招聘&服务等功能。浙商银行微信小程序提供网点预约、个人贷款、特色活动和供应链签约等功能。2023年度报告071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网络结算业务

报告期内,本公司积极开拓业务创新,以政府机构及实体企事业单位需求为导向,加大网络结算服务支撑和应用推广力度,实现保证金缴纳、供应链金融、电子政务、学校缴费等多场景创新应用拓展。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网络结算业务服务项目5299个,年日均存款1222.65亿元,同比增长9.94%。

(十一)境外分行业务

本公司香港分行成立于2018年,是在境外设立的首家分行。香港分行从跨境联动业务起步,通过内保类业务、美元债承销、跨境资产池、贸易融资、代客资金交易等产品组合为境内分行客户提供高效、

便捷的跨境金融服务,充分发挥了战略协同作用。本年度香港分行积极贯彻总行打造经济周期弱敏感资产压舱石的战略部署,以做大客户服务总量为重点,带动非息收入占比持续提升。作为服务客户国际化发展的境外平台,香港分行重点巩固和提升境外美元债承销与跨境担保融资业务的市场地位与优势,并致力于银团贷款牵头与分销能力的培育,以响应客户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展望未来,香港分行将依托集团大跨境业务优势,不断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效能;积极探索善本金融、绿色金融实践;借力数字化、票据池推动场景金融应用;努力打造特色鲜明、能力突出的金融服务品牌,为全行的国际化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香港分行总资产564.22亿港元,其中: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181.08亿港元,占比32.09%,发放贷款和垫款净额255.56亿港元,占比45.29%。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5.13亿港元。

(十二)主要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情况

1.主要子公司

浙银金租是本行的控股子公司,本行持有其51%的股份,是原中国银保监会批准设立并监管的全国性非银行金融机构。

浙银金租成立于2017年1月18日,主要经营范围为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

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及监管批准的其他业务。072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23年,浙银金租锚定全省最大和最优秀金租公司的长期愿景和到2025年成为具有特色竞争力中型

金租公司的中期目标,聚焦正行向善、智慧经营、勤奋勇毅主题,以母行最新战略部署为引领,以专业化转型为主线,全力以赴实现了高质量发展,资产和营收增速显著高于同业平均水平,先后获评“浙江省五一劳动奖状”“支持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先进单位”“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建设10周年特别贡献企业”“长三角融资租赁突出贡献企业”等重要奖项,行业竞争力、社会影响力和企业凝聚力持续提升。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雇员总人数为241人,总资产683.81亿元,净资产68.01亿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1.81亿元,净利润9.09亿元。

2023年,公司全面深化“三个专业化”“三个数字化”和“三个平台化”,加快提升核心竞争力,持续构建

具有金租特色的智慧经营体系。在“三个专业化”方面,不断完善以行业专业化与模式专业化为脉络的“5+2”客户综合服务体系和以资产管理专业化为基础的风险管理系统。行业专业化已形成以现代农牧、细分船舶、户用光伏、绿色建筑为基石,工商业光储、工程机械、煤焦等为新增长极的细分行业体系,具有特色竞争力的子板块持续增加;模式专业化重点打造厂商供应链和租租合作两大模式,业务贡献度不断提升;资产管理专业化以户用光伏、船舶等为突破口,逐步构建起在细分市场“看得准、管得牢、卖得好”的资产管理能力。目前,公司专业化板块资产占比达56%,已成为公司最优质、最稳定、最具特色的“压舱石”资产。在“三个数字化”方面,紧跟浙江省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决策部署,依托浙江数字经济优势,围绕金融服务、风险管控、内部管理“三个数字化”,持续健全以“惠租”普惠租赁平台、“惠控”资产管控平台、“惠管”数智中台为特色应用的数字化体系,努力成为租赁行业数字化变革的领先者。在“三个平台化”方面,以银租联动、投租联动、租租合作为重点,以金融顾问机制为桥梁,持续深化与银行、产业基金、租赁同业等的联动合作,提升综合化金融服务能力。

2.参股公司

参股公司注册地址成立日期投资股数投资金额

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2002-3-263400万股2500万元

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北京2018-7-2610亿股10亿元2023年度报告07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十三)展望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我国经济工作将继续坚持

“稳中求进”的总基调,把“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贯穿在各项工作中,努力在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方面取得

更大进展,切实增强经济活力、防范化解风险、改善社会预期,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增进民生福祉,保持社会稳定,扎实稳健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我国将强化宏观政策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强政策工具创新和协调配合,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稳健的货币政策“灵活适度、精准有效”。

本公司理解,2024年央行稳健的货币政策将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在量上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信贷增速增长适度,社会融资规模、货币供应量同经济增长和价格水平预期目标相匹配。通过价格、数量调控相结合的手段,引导资金利率稳中有降,降低消费、投资成本,激发微观主体活力,促进内循环活力恢复。在结构方面力求精准,发挥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的引导作用,加大对小微企业、科创企业、重点项目等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推动高水平开放,稳慎扎实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本公司理解,2024年,强监管、严监管态势将持续,地方金融监管职责将进一步厘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将进一步完善全覆盖的金融监管体制机制,一方面,坚守监管主责主业,有效防范化解资本市场重点领域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促进金融与房地产的良性循环,配合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化解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另一方面,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方向,有序推进资本市场高水平双向开放,构筑与开放程度相匹配的监管能力和风险防控体系,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金融强国”。

2024年,本公司将全面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四届五次

会议精神和省领导及监管指示精神,以“一流的商业银行”愿景为统领,高举金融向善旗帜,持续深化“正、简、专、协、廉”五字生态,大力发扬“干、干好、好好干、好好干好”四干精神,系统践行“善智勤”三字经,深化落实“夯基础、调结构、控风险、创效益”十二字经营方针和“数字化改革系统开启、深耕发展全面推进、五大板块综合协同发展、财富管理全新启航”四大战略重点,持续垒好经济周期弱敏感资产压舱石,以数字化为主线,以场景化为核心,夯基础、强管理、铸特色,大抓落实、大抓深化,凝心聚力、砥砺奋进,在“三个一流”高质量发展新征程上奋力谱写新篇章。074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

(一)组织架构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股东大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监督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普惠金融发展委员会高级管理层董事会办公室审计部监事会办公室浙江业务总部分行支行

授信评审部科技创新中心*公司银行部

小企业信贷中心资产保全部集中采购管理中心*(普惠金融事业部)零售金融部运营管理部

信用卡(消费金融)部私人银行部零售信贷部发展规划部金融机构部计划财务部资产负债管理部风险管理部供应链金融部财富管理部内控合规与法律部投资银行总部科技管理部国际业务部网络金融部综合办公室资产托管部人力资源部资产管理部后勤保障部(安全保卫部)资金营运中心票据业务部

注:带*的机构为总行直属机构。2023年度报告075公司治理

(二)公司治理概述

完善公司治理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首要任务,本公司始终将规范的公司运作和卓越的公司治理作为不懈追求。本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不断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与高级管理层分设的公司治理架构,各公司治理主体独立运作,有效制衡,相互合作,协调运转。

本公司董事会以公司治理合法合规为底线,以借鉴优秀公司最佳实践为方向,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体系为基础,以发挥董事会决策作用为核心,努力构建职责边界清晰、制衡协作有序、决策民主科学、运行规范高效的公司治理机制。

2023年,本公司持续推进党的领导全方位融入公司治理全过程,切实发挥党委把方向、谋大局、定政

策、促发展的核心作用;进一步细化厘清股东及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治理主体的职责边界,切实提升公司治理质效;优化公司治理授权体系,推动公司治理授权事项具体化、清单化、程序化,全面保障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决策与“三重一大”制度和党委前置研究机制有效衔接、有机融合。

报告期内,本公司获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3年度上市公司董事会优秀实践案例。

报告期内各类会议召开情况如下: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1次;董事会会议11次;战略与可

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风险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会议6次,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会议10次,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会议3次,普惠金融发展委员会会议1次。076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

(三)股东大会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是本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对本公司进行管理和监督。本公司每项实际独立的事宜在股东大会上均以独立决议案提出,以投票方式表决,确保全体股东充分、平等地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报告期内,本公司于2023年5月4日召开了2022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12月19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议案详情、会议相关决议公告请参阅本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交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的股东大会相关公告。

上述会议的召集、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境内外两地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且大会主席已于股东大会上向股东解释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的详细程序。会议均聘请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董事会

1.董事会组成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董事会由14名董事组成,其中,执行董事4名,即陆建强先生、张荣森先生、马红女士和陈海强先生;非执行董事5名,即侯兴钏先生、任志祥先生、高勤红女士、胡天高先生和朱玮明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5名,即周志方先生、王国才先生、汪炜先生、许永斌先生和傅廷美先生。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三分之一,独立非执行董事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第

3.10(2)条的规定,即具备适当的专业资格,或具备适当的会计或相关的财务管理专长,人数和人员构

成符合法律法规及香港《上市规则》要求。

本公司董事会成员经验丰富、结构合理,执行董事勤勉尽责、专业高效,非执行董事具备丰富的银行从业或企业管理经验,独立非执行董事知识背景涵盖经济、金融、证券、会计、法律等诸多领域。

报告期内,全体董事勤勉履职,按时出席或列席相关会议,积极参与各项事务讨论,审慎发表专业意见,持续关注本公司经营管理动态,积极参加各项培训和专题研讨活动,主动提升履职能力,以其高度的责任心和优异的专业素养,持续提高各项决策的科学性与效率性,确保本公司商业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要求,有效保障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2023年度报告077公司治理

2.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

本公司将实现董事会成员多元化视为支持本公司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及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动力。

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制订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多元化政策》,明确在构建董事会组成时,董事会从多方面就多元化因素进行考虑,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专业经验、技能、知识及/或服务年限,从而确保董事会在履职过程中具备多元化的观点与视角,形成与本公司发展模式相匹配的董事会构成模式。

本公司《董事会多元化政策》包含目的、理念、政策声明、预期目标、监督及汇报等章节,主旨在于承认并接受构建一个多元化的董事会可强化董事会执行力的理念,肯定董事会成员多元化对实现战略目标的重要性。报告期内,董事会成员的地域分布、教育背景、职业经验相对多元。14名董事中,女性成员2名;拥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12名,其中博士5名。本公司多元化的董事结构为董事会带来了广阔的视野和高水平的专业经验,也保持了董事会内应有的独立元素,确保本公司董事会在研究和审议重大事项时能够有效地作出独立判断和科学决策。董事会将每年审阅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的实施及有效性。

本公司将确保在招聘中高层雇员时的性别多元化,并致力于为女性雇员提供职业发展机会,为董事会培养一批潜在继任者。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男性与女性雇员比例为1.259:1,该等性别比例与行业水平基本一致。截至同一日,本公司高级管理层均为男性。

3.董事会职责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是本公司的决策机构,对经营管理负最终责任。主要行使召集股东大会,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并报告工作;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制订本行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并监督实施;决定本行年度经营考核指标,并批准本行年度经营计划;制订本行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制订本行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本行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股票或具有补充资本金性质

的债券的方案;对本行发行非补充资本金性质的债券作出决议;拟订本行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方案等职责。

本公司高级管理层具有经营自主权,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进行日常经营管理决策,董事会不干预本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具体事务。

本公司董事会负责执行企业管治职能,并已履行《企业管治守则》第A.2.1条所载之职责及责任。董事会确认其须对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负责并有责任每年检讨其有效性。报告期内,董事会及其下属委员会检讨了公司遵守法律、监管规定及《企业管治守则》的情况及其在《企业管治报告》内的披露,检讨及监察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及持续专业发展,加强了公司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进一步完善了企业管治政策及常规。078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

4.董事会独立性

本公司已建立以下机制,以确保董事会能够听取独立观点及意见,且董事会将每年审阅该等机制的实施及有效性:

(a) 十四名董事中有五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超过了上市规则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至少占董事会三分之一的要求。

(b)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将每年于委任前评估获提名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性并评估连任多

年的独立非执行董事的持续独立性。所有独立非执行董事每年均须向本公司提交书面确认,以确认其各自的独立性及彼等之直系亲属,以及其符合上市规则第3.13条所载列的要求。

(c) 所有董事均有权于需要时聘请独立专业顾问。

(d) 鼓励所有董事于董事会/委员会会议上公开及坦率的表达其意见。

(e) 董事会主席将在并无执行董事列席的情况下,每年与独立非执行董事进行会议。

(f) 于任何合约、交易或安排中有重大利益的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将于批准该合约、交易或安排的董事会决议案中放弃投票,且其将不被计入该决议案的法定人数。

(g) 不会向独立非执行董事授予基于股权并与绩效相关的薪酬。2023年度报告 079公司治理

5.董事会会议及议案

报告期内,本公司共召开了11次董事会会议,其中定期会议4次,临时会议7次,主要审议了以下议案: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行长工作报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关于董事会对董事2022年度履职评价结果的议案》;

《关于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履职评价结果的议案》;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情况报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风险偏好执行情况报告及2023年度风险偏好建议方案》;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绿色金融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及2023年度工作计划》;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报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及关联交易情况报告》;

《关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存款类关联交易预审批额度的议案》;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关于修订〈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订〈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国内准则及国际准则)》;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关于聘请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务经营计划》;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并表管理实施情况报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负债质量管理报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报告》;

《浙商银行关于主要股东评估的报告》;

《浙商银行关于2022年度大股东行为评估情况的报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管理办法》;

《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统筹履行ESG相关职责及变更委员会名称并修订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080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

6.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下表载列2023年度,各董事亲自出席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战略与风险与消费者普惠可持续关联交提名与权益金融发展审计易控制薪酬保护发展股东董事董事会委员会委员会委员会委员会委员会委员会大会执行董事

陆建强3/41/1–––––1/1

张荣森11/112/2––––1/12/2

马红10/112/2––––1/12/2

陈海强9/112/2––––1/12/2非执行董事

侯兴钏11/112/2––––1/12/2

任志祥11/112/2––––1/12/2

高勤红11/11––––––2/2

胡天高11/11–5/5––––2/2

朱玮明10/112/2––––1/12/2独立非执董事

周志方11/11––6/610/103/3–2/2

王国才9/11––6/6–3/3–2/2

汪炜11/11–4/5–9/10––1/2

许永斌11/11–5/53/310/10––2/2

傅廷美8/81/1–––2/2–1/1离任董事

郑金都7/7––2/3–0/1–1/12023年度报告081公司治理

注:

(1)亲自出席次数/报告期内应参加会议次数。

(2)上述董事在未亲自出席的情况下,均已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3)董事变动情况请参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和机构情况”。

(4)董事长与独立非执行董事举行一次没有其他董事出席的会议。

7.董事调研、培训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部分成员赴南宁分行、呼和浩特以及总行风险条线开展实地调研,收集一手材料,了解一线基层在战略执行、风险管理、科技创新等方面的具体情况,听取分行及相关单位对董事会和总行经营管理上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提出指导意见,并及时将有关意见建议反馈传达至高级管理层。

本公司历来注重董事的持续培训,以确保全体董事对本公司的运作及业务有适当的理解,确保他们了解相关法律及监管规定所赋予的职责。报告期内,本公司邀请部分独立董事参加业绩说明会,组织董事参加了反洗钱的专题培训。此外,独立董事积极参加香港公司治理公会第七十期专业人士持续发展讲座等各类讲座培训,有效拓展宏观决策视野,增强政策解读能力,进一步提升董事履职能力。082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

根据本公司2023年度培训记录,董事相关培训情况如下:

提供信息及培训范畴

董事公司治理金融/业务合规/经营执行董事

陆建强???

张荣森???

马红???

陈海强???非执行董事

侯兴钏???

任志祥???

高勤红???

胡天高???

朱玮明???独立非执行董事

周志方???

王国才???

汪炜???

许永斌???

傅廷美???2023年度报告083公司治理

8.独立非执行董事履职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有独立非执行董事5名,人数和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风险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

护委员会皆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并占多数。报告期内,独立非执行董事积极参与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建言献策,有效发挥其应有作用,并通过参与实地考察、专项调研、参加培训等多种方式与本公司保持有效沟通。

本公司建立了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研究讨论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本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以及其他需要全体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方能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报告期内,本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研究讨论5项议案并均对该等议案出具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声明。

报告期内,独立非执行董事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发表了专业意见,对利润分配方案、高管聘任、聘请审计机构、重大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均发表了书面独立意见。此外,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还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为本公司的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活动提出了专业和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保障。

本公司已收到各位独立非执行董事根据香港《上市规则》3.13条就其独立性发出的年度确认书,并认为各位独立非执行董事均不涉及香港《上市规则》3.13条中所述会令独立性受质疑的因素。因此,本公司认为所有独立非执行董事均符合香港《上市规则》所载的独立性要求。

9.董事有关编制财务报表之职责

本公司董事承认彼等于编制本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财务报表具有责任。董事会承诺,除本公司已在本期年报中披露的内容外,并无重大不明朗事件或情况可能会严重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的能力。

董事负责审查确认每个会计报告期的财务报表,以使财务报表真实公允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

编制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财务报表时,董事已选用适用的会计政策并贯彻应用,并已作出审慎合理的判断。084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

10.董事的选举、更换及罢免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每届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股东大会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可以以普通决议的方式将任何未届满的董事罢免(但依据任何合同可以提出的索赔要求不受此影响)。

报告期内董事变动情况请参见本报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和机构情况”。

(五)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本公司董事会下设6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普惠金融发展委员会。

1.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8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执行董事陆建强先生担任,委员包括执行董事张荣森先生、执行董事马红女士和执行董事陈海强先生,非执行董事侯兴钏先生、非执行董事任志祥先生和非执行董事朱玮明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傅廷美先生。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要职责为研究制订本公司经营目标、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监督、

检查年度经营计划、投资方案的执行情况;评估本行发展规划实施情况并提出修订建议;审议本行在

环境、社会与治理(ESG)等可持续发展方面的整体规划、重大政策与基本制度,审议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ESG报告),定期评估ESG发展战略执行情况,指导和督促相关工作管理制度体系建立和完善;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等。

报告期内,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要审议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务经营计划》《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绿色金融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统筹履行ESG相关职责及变更委员会名称并修订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等议案或报告。2023年度报告085公司治理

2.审计委员会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独立非执行董事许永斌先生担任,委员包括非执行董事胡天高先生和独立非执行董事汪炜先生。

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为检查本公司的会计政策、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程序,检查风险及合规状况;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本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本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并就审计后的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作出判断性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本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等。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主要审议或听取了《关于年度审计工作情况(预沟通)的汇报》《关于审计师提供非鉴证服务政策的议案》《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国内准则及国际准则)》《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2年度财务情况的报告》《关于聘请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并表管理实施情况报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关于修订〈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浙商银行内部审计基本制度〉的议案》《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浙商银行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国内准则及国际准则)》《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议案或报告。审计委员会亦检讨外聘审计师之独立性,就聘任外聘审计师向董事会提出了建议,审议了外聘审计师2023年度的审计费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聘任负责审计本公司账目的核数公司的前任合伙人担任审计委员会成员。

3.风险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风险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独立非执行董事周志方先生担任,委员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王国才先生和独立非执行董事许永斌先生。

风险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要职责为监督本公司高级管理层对风险的控制情况;对本公司风险状况进行评估;提出完善本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建议;接受一般关联交易的备案;审查本行重大关

联交易或按照本行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需要申报、公告和/或独立股东批准的交易并提请董事会批准;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等。086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

风险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本公司风险管理程序及内部控制程序的有效性,以确保本公司业务运作的效率及实现公司目标及策略。

报告期内,风险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要审议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情况报告》《关于重大项目风险评估的报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风险偏好执行情况报告及2023年度风险偏好建议方案》《浙商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管理办法》《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报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及关联交易情况报告》等议案或报告。

4.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汪炜先生担任,委员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周志方先生和独立非执行董事许永斌先生。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主要职责为根据本公司经营情况、资产规模和股份结构对董事会组成提出建议;拟

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提议董事长人选、副董事长人选,对董事和行长、副行长、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人选提出审查意见;拟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本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就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个人之薪酬组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为:符合资格的股东向公司推荐董事候选人供公司考虑,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对该等董事人选进行审查后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以书面提案方式向股东大会提出董事候选人。详情请参阅公司章程“董事和董事会”章节。

甄选及推荐董事候选人的准则:董事应当具有履行职责必备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并符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条件,其任职资格须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

本公司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聘任或续聘本公司董事。根据本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多元化政策》关于董事会的多元化政策要求,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还关注董事候选人在知识结构、专业素质及经验、文化及教育背景、性别等方面的互补性,以确保董事会成员具备适当的才能、经验及多样的视角和观点。2023年度报告087公司治理

报告期内,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主要审议了《关于审查楼伟中先生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议案》《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关于董事会对董事2022年度履职评价结果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履职评价结果的议案》《关于选举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潘华枫职务聘任的议案》《关于补选浙商银行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林静然职务聘任的议案》《关于核定浙商银行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骆峰职务聘任的议案》《关于审查应宇翔先生董事任职资格的议案》《关于委任浙商银行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的议案》《关于王超明职务聘任的议案》等议案或报告。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已制定董事薪酬政策,已定期评估执行董事的表现及批准执行董事服务合约条款,已执行有关制定提名董事的政策,已执行就董事候选人采纳的提名程序以及遴选及推荐准则。

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已就董事会的架构、人数和组成(包括从技能、知识和经验等方面)进行了检讨,并就为配合本公司的长期战略而拟对董事会人员作出的任何变动提出建议。

5.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独立非执行董事王国才先生担任,委员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周志方先生和独立非执行董事傅廷美先生。

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制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战略、政策和目标;指导和督促消费

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制度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根据监管要求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战略、政策、目标执行

情况和工作开展落实情况,对高级管理层和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工作的全面性、及时性、有效性以及高级管理层相关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指导、督促、监督高级管理层有效执行和落实相关工作,定期听取高级管理层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的专题报告;定期召开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会议,审议高级管理层及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工作报告;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重大信息披露进行指导;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要审议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及2023年度工作计划》《浙商银行2023年上半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关于2022年度人总行和原银保监会消保评价结果及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等议案或报告。088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

6.普惠金融发展委员会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普惠金融发展委员会由6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独立非执行董事傅廷美先生担任,委员包括执行董事马红女士和执行董事陈海强先生,非执行董事侯兴钏先生、非执行董事任志祥先生和非执行董事朱玮明先生。

普惠金融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制定普惠金融业务的发展规划、审议经营计划、考核评价办法。

报告期内,普惠金融发展委员会主要审议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普惠小微金融工作计划》《关于修订<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普惠金融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等议案。

(六)监事会

监事会是本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以保护本公司、股东、职工、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为目标,监督本公司战略规划、经营决策、财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公司治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尽责情况等。

1.监事会组成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监事会由9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股东监事来自股东企业,具有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和金融专业知识;4名职工监事均长期从事经济及银行经营管理工作,具有丰富的经济、金融从业经验;4名外部监事具有金融、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从业背景,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独到的问题视角。本公司监事会成员构成具有足够的专业性和独立性,能够确保监事会有效发挥监督职能。

本公司监事会下设监督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2023年度报告089公司治理

2.监事会履职情况

监事会主要履职方式:定期召开监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审阅和听取相关议题;出席和列席股

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列席高级管理层经营管理有关会议;听取高级管理层及部门相

关工作报告或专业报告;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年度履职评价;审阅各类文件材料、报表;赴分支机构开展专题调研;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提出工作建议。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10次会议,其中9次为现场会议,1次为通讯会议。审议各类议案33项,审阅和听取各类议案36项,内容涉及公司治理、定期报告、董监高履职评价、业务创新、业务经营、风险管理、财务活动、内控案防、内部审计等方面。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之规定,监事出席了全部股东大会、列席了全部董事会会议,列席了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对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投票表决程序及董事出席会议、发表意见和表决情况等进行了监督。

本公司4名外部监事均能够独立行使监督职权。在履职过程中,外部监事通过出席监事会会议,召集召开监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列席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参加监事会对分支机构的调研活动,认真审阅各类文件、资料和报表,主动了解本公司经营管理状况,并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或建议,及时就发现的问题与董事会、高级管理层交换意见,为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责发挥了积极作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监事会对各项监督事项无异议。090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

3.监事培训调研情况

全年组织监事参加了1次反洗钱的专题培训,1次金融从业人员职务犯罪监督与防范专题培训,1次浙江辖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专题培训。

全年组织监事赴南京、台州、广州、成都、香港等25家分支机构开展了深入调研,了解总行制度和决策的执行情况、分行转型发展及风险管理等情况,积极向相关领导、反映情况、建言献策。

(七)监事会专门委员会

本公司监事会提名委员会由4名监事组成,监督委员会由4名监事组成,主任委员均由外部监事担任。

1.监事会提名委员会

截至报告期末,监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为高强先生(主任委员)、郭定方先生、彭志远先生、宋清华先生。

提名委员会主要职责:拟订监事的选任标准和程序,推荐合格的外部监事人选,对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和外部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初步审核,并向监事会提出建议;根据本公司实际向监事会提议监事长、副监事长人选;负责向监事会提名、推荐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对董事的选聘程序进

行监督;拟定监事的薪酬方案,向监事会提出建议,由监事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监督方案实施;对全行薪酬管理制度和政策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监督;负责拟定

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的办法,并向监事会提出建议方案,经监事会审议作出决议后组织实施;协同监事会办公室建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监督记录制度,完善履职监督档案;监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监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主要对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2年度董监高履职评价结果、2023年度董监高履职评价方案等议案进行审议。2023年度报告091公司治理

2.监事会监督委员会

截至报告期末,监事会监督委员会成员为张范全先生(主任委员)、吴方华先生、陈忠伟先生、陈三联先生。

监督委员会主要职责:负责拟订对本公司财务活动的监督方案并实施相关检查;监督董事会确立稳健

的经营理念、价值准则和制定符合本公司实际的发展战略;定期对董事会制定的发展战略的科学性、

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指导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根据需要,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离任审计;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对本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进行监督检查;对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本公司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监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监督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对本公司2022年度报告、2022年度并表管理实施情况、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中期

和第三季度报告、监事会监督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进行了审议,听取了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情况等。此外,监督委员会成员还列席了3次董事会风险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会议,监督对相关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过程和董事履职尽责情况。

(八)公司经营决策体系

本公司权力机构为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对本公司进行管理和监督。行长受聘于董事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全面负责。本公司实行一级法人体制,各分支行均为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总行授权进行经营管理活动,并对总行负责。

根据本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行使聘任或解聘本公司行长的职权,听取行长的工作报告并检查行长的工作,监督并确保高级管理层有效履行管理职责;本公司的经营管理实行行长负责制;行长对董事会负责。

本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与各股东在资产、业务、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完全独立。

公司具有完整、自主的经营能力,董事会、监事会和公司内部机构独立运作。092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

(九)董事长和行长

香港《上市规则》附录C1《企业管治守则》第C.2.1条规定主席与行政总裁的角色应有区分,并不由一人同时兼任。主席与行政总裁之间职责分工应清楚界定并以书面列载。本公司董事长、行长由不同人士出任,各自职责界定清晰,符合监管要求及香港《上市规则》的规定。陆建强先生为本公司董事长,负责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职责。张荣森先生为本公司行长,负责主持本公司的经营管理,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本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职责。

(十)公司秘书

诚如本行日期为2023年12月19日之公告所披露,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委任本行联席公司秘书。骆峰先生获委任为本行联席公司秘书(“联席公司秘书”),自2023年12月19日起生效,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本行现任公司秘书陈燕华女士将自2023年12月19日起成为另一位联席公司秘书,协助骆先生履行其作为联席公司秘书的职责。详情请参见本行在香港联交所网站披露的日期为2023年

12月19日之公告。

骆峰先生为本公司联席公司秘书之一,方圆企业服务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的联席董事陈燕华女士为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相关专业资格要求的联席公司秘书。公司秘书的主要职责为负责促进董事会的运作,确保董事会成员之间信息交流良好,以及遵循董事会政策及程序并确保本公司遵从香港《上市规则》及其他条例规定。各董事均可向公司秘书进行讨论、寻求意见及获取数据。陈燕华女士于本公司的主要联系人为骆峰先生。

在报告期内,骆峰先生及陈燕华女士均已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第3.29条之要求。

(十一)董事、监事的证券交易

本公司已采纳一套不比香港《上市规则》附录C3的《标准守则》所订标准宽松的董事及监事进行证券交易的行为守则。本公司经询问全体董事及监事后,其已确认报告期内一直遵守上述行为守则。

(十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关系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财务、业务、家属或其他重大/相关关系的情况。2023年度报告093公司治理

(十三)股东权利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具有如下权利:

1.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当单独或合并持有本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本公司应当在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要求召集临时股东大会或者类别股东会议,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并阐明会议的议题。董事会应当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类别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类别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五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类别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未作出反馈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类别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监事会提出请求。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类别股东大会的,应在收到请求后五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案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股东大会或者类别股东大会通知的,视为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或者类别股东大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本公司所在地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监督机构备案。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应予配合。董事会应当提供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会议所发生的合理费用由本公司承担,并从本公司欠付失职董事的款项中扣除。094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

2.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单独或合并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三以上的股东,有权向股东大会提出审议事项。

单独或合并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三以上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或根据香港

《上市规则》所规定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期限前至少两日(以较早者为准)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有关联络资料详情,请参见本报告“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3.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单独或合并持有本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临时会议。

4.向董事会提出查询

股东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有权获得有关信息。在缴付成本费用后有权获得公司章程复印件。在缴付了合理费用后有权查阅和复印:所有各部分股东的名册;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资料;本公司股本状况;自上一会计年度以来本公司购回自己每一类别股份的票面总值、数

量、最高价和最低价,以及本公司为此支付的全部费用的报告;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本公司债券存根;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董事会、监事会及审计师报告;已呈交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其他主管机关存案的最近一期的企业年度报告。有关联络资料详情,请参见本报告“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十四)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忠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断完善定期报告披露内容,加强临时公告披露的主动性和及时性,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透明度持续提升,获上交所2022-2023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最高级A,连续三年获得最高级评级。

本公司禁止内部员工利用内幕消息进行交易或建议他人交易。本公司建立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内幕消息管理工作的负责部门,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香港《上市规则》的要求和规定程序,及时合规披露信息。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按照有关信息披露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开展信息披露工作。本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网站披露A股各类公告131项,于香港联交所网站及公司网站披露H股各类公告

169项,确保所有股东享有平等获取本公司相关信息的机会。2023年度报告095

公司治理

(十五)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本公司持续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强化投关团队能力提升,多渠道、多层面、多方式搭建与投资者的沟通桥梁,增加信息披露透明度,完善价值推介和传递,不断提高投资者对本公司的认可度。2023年,本公司获得中国上市公司协会颁发的年报业绩说明会“优秀实践”。

一是持续提升业绩说明会关注度。报告期内高质量、高标准召开年度、半年度、三季度定期业绩说明会,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吸引全网投资者观看超10万人次;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吸引50余家机构投资者、分析师及20余家主流媒体现场参会,同步在北京、香港线上直播,观看超13万人次。高管层通过线上线下与各类市场投资者进行深入真诚交流,向投资者充分展示本公司战略执行成效、经营发展亮点。

二是持续提升投资者交流活动丰富性。本公司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形式“走出去”“请进来”调研、路演、反向路演等活动,并建立投资者活动记录档案,市场形象和关注度不断提升。报告期内,公司高管层、各业务条线部门领导共接待券商分析师团队及投资人调研40余次。报告期内券商发布本公司研报数量是2022年的三倍有余。同时,报告期内本公司强化对机构投资者的推介,拜访20余家主流大型公募基金公司及大型险资、资管等机构,积极向投资人传导“本公司资产质量改善、经营持续向好”的信号。

三是持续提升互联网投关媒介覆盖面。本公司开通运营针对资本市场投资者的官方账号“浙商银行”同顺号,已发布原创动态31条,其中原创短视频18条(包括解读经济周期弱敏感战略、解读深耕浙江战略、配股相关投教知识等),观看量超16万次。报告期内本公司在同顺号运营平台的A股关注人数上涨近5万户。

四是持续提升中小投资者日常交流满意度。报告期内,本公司始终保持与中小投资者的日常沟通,定期回复上证e互动投资者问题、处理IR邮箱邮件、接听投资者热线电话,并做好投资者交流记录及反馈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线上股民交流活动,本公司联合互联网资讯平台开展走进上市公司活动,获得广大网民的积极关注和参与,对中小投资者关心关注的问题一一进行解答公布,互动成效良好。

同时,本公司始终重视保障投资者权益,保障全体股东充分行使权利。包括重视给予投资者合理回报,报告期内实施的2022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37.79%,显著高于章程规定的比例;严格按制度要求落实股东大会召开,特别是通过多样化的报名渠道、落实专人对接报名及参会事宜等各项措施为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提供便利。096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

(十六)公司章程重大变动2023年5月4日,本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2023年12月19日,本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在202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有关议案详情,请参阅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交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的相关公告。此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尚待监管机构的核准。

(十七)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

本公司根据《商业银行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层的权利范围、职责分工和议事规则。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风险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等机构,负责建立并实施充分有效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体系及检讨该等体系的充足程度及成效。监事会下设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内部控制体系的充分性和有效性。高级管理层下设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协调内控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内控理念、体制及组织架构。

本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香港《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并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该等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体系旨在管理而非消除未能达成业务目标的风险,董事会仅就不会有重大的失实陈述或损失作出合理而非绝对的保证。

报告期内,本公司围绕“一流的商业银行”目标愿景,聚焦“智慧经营”,持续优化内部控制体系,提升公司内控治理能力。升级完善浙银文化体系,以“正行向善”为核心的文化理念落地生根;厚植合规文化,深入开展“合规形象提升年”活动,持续优化内部控制环境。强化各类风险识别评估,加强风险动态监测,提升主动防控能力。实行“统一法人、授权经营”的制度,并将授权控制嵌入系统,增强刚性控制。及时开展外规内化与制度立改废,完善与本公司理念、战略、规划相匹配的制度体系。充分利用数字化技术手段,将内控措施嵌入重要领域、关键环节,提升全流程控制能力。持续推进数字化建设,健全完善数据治理体系,提升数据应用和数据质量控制能力,为全行经营管理决策提供有效支撑。深化监督检查,强化根源性整改,完善追责问责体系,加大违规处理力度,提升违规问题整治质效。全年内部控制体系平稳有效运行,为本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2023年度报告097公司治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本公司在披露本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认为,于2023年12月31日(基准日),本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

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根据相关规定对本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十八)外聘审计师及其酬金

有关本公司外聘审计师及其酬金,请参见本报告“董事会报告-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和保荐人的情况”。

本公司外聘审计师有关其对财务报表责任的陈述,载于本报告“财务报告”。

(十九)内部审计

2023年,本行全面实施审计体系改革,从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经费预算和资产管理、项目计划和

结果报告、质量管控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实现总行审计部对派驻机构的统一领导,独立、垂直的内部审计管理体系全面建立。目前,全行已设立22家审计部派驻机构,由总行审计部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向总行审计部负责。总行本级4个直属审计分部实行片区制管理,按照五大业务板块对应总行相关部门,强化专业化审计;按地理区域划分对应若干家分行,压实对派驻机构的管理责任。同时,对《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章程》《浙商银行内部审计基本制度》以及相关的《内部审计准则》进行了修订,新制定《浙商银行审计部派驻机构管理办法》《浙商银行内部审计工作质量评估管理办法》,通过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工作标准的规范,不断增强审计规范性、有效性、主动性。

报告期内,审计工作紧紧围绕“审计是落实严的主基调的主渠道、主阵地,是加强全面风险管理、系统性重塑、构建大监督体系的主引擎、主力军”的工作定位,以“一流的商业银行”愿景为统领,深化落实五字政治生态建设、四大战略重点和十二字经营方针。聚焦总行党委中心工作、董事会战略任务、业务经营、审慎合规、问题整改、政治生态等6大领域,围绕总行四大战略重点,五大业务板块发展,充分发挥监督职责,推动全行经营发展和风险防控动态平衡。加强政治引领,始终坚持服务总行党委、服务董事会、服务经营层的工作目标,查摆各级主要领导干部在政治定力、工作效率、工作能力、协作协同、作风建设等方面的问题,为全行强化五字生态建设提供有力支撑。098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

1.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2022年12月31日报告期内2023年12月31日

数量比例(%)变动数量(股)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21268696778100.00+619593918527464635963100.00

1、人民币普通股1671469677878.59+48297391852154443596378.44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455400000021.41+1366200000592020000021.56

4、其他–––––

三、普通股股份总数21268696778100.00+619593918527464635963100.00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已发行股份为27464635963股普通股,包括21544435963股A股及

5920200000股H股。

2.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普通股股份变动是由于本公司完成A+H配股发行并上市所致。

3.普通股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

本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27日及7月27日完成了A股配股发行及H股配股发行。本公司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分别以每股A股2.02元人民币及每股H股2.23港元的价格向全体A股股东及全体H股股东配售股份。A股配股实际发行A股4829739185股,H股配股实际发行H股1366200000股。考虑配股的影响因素,本公司在计算每股收益时对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进行了调整,并对以前年度的每股收益进行了调整,本公司本年度、上一年度及最近一期(即2023年3季度)调整后的每股收益分别为0.57元/股、0.53元/股和0.53元/股。于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5.87元,若按配股发行前股份计算,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7.58元。2023年度报告099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为更好地满足资本监管要求,增强抗风险能力,支持银行稳健经营发展,以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本公司发起A股配股发行及H股配股发行,分别于2023年6月27日及7月27日发行完成。

本次A股配股发行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39号)核准。本公司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A股股东配售股份,配股价格为每股2.02元人民币。募集资金净额为每股A股2.01元人民币。于2023年6月9日,本公司A股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收市价为每股2.88元人民币。A股配股实际发行A股4829739185股,总面值为4829739185元人民币,已于2023年7月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本次H股配股发行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17号)核准。本公司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H股股东配售股份,配股价格为每股

2.23港元。募集资金净额为每股H股2.20港元。于2023年6月9日,本公司H股于香港联交所的收市价

为每股2.63港元。H股配股实际发行H股1366200000股,总面值为1366200000元人民币,已于

2023年7月28日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流通。

2.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公司完成A+H配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分别约为97.56亿元人民币及30.47亿港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分别约为97.22亿元人民币及30.12亿港元,全部用于补充本公司核心一级资本。100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三)普通股股东情况普通股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普通股股东总数为262473户,其中A股股东262358户,H股股东115户。截至本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248019户,其中A股股东247904户,H股股东115户。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单位:股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股份类别股份状态数量股东性质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1366123680 5919867480 21.55 无限售条件H股 未知 – –

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796633132 3452076906 12.57 无限售条件A股 – – 国有法人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372817474 1615542387 5.88 无限售条件A股 – – 境内非国有法人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50353326 1091531078 3.97 无限售条件A股 – – 国有法人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921538465 921538465 3.36 无限售条件A股 – – 国有法人

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774105497 774105497 2.82 无限售条件A股 – – 国有法人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自有资金 -34632189 768593847 2.80 无限售条件A股 – – 境内非国有法人

浙江恒逸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152420785 660490068 2.40 无限售条件A股 质押 508069283 境内非国有法人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148396689 643052319 2.34 无限售条件A股 质押 643052319 境内非国有法人

西子电梯集团有限公司 +142452411 612160446 2.23 无限售条件A股 – – 境内非国有法人2023年度报告 101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注:

1.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数为其代理的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交易系统中交易

的本公司H股股东账户的股份总和。

2.截至报告期末,上述前10名股东中,浙江恒逸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和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本行未知上述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3.据本公司所知,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券商参与转融券出借业务,出借公司股份

2000000股;该部分股份出借期间不登记在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但所有权未发生转移,表中其

他股东均未涉及参与转融券出借业务。

4.截至报告期末,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西子电梯集团有限公司新增进入前

十大股东之列,旅行者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报告期末未持有我行任何普通股股份)、浙江永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报告期末持有我行548453371股A股,占总股本比例为2.00%)、通联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报告期末未持有我行任何普通股股份)退出前十大股东之列;前述股东均未涉及参与转融券出借业务。

(四)控股股东情况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五)本公司普通股第一大股东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2.57%股份,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0000542040763,法定代表人为杨强民,注册资本为120亿元,注册地为浙江省杭州市。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是浙江省政府的金融投资管理平台,主要按照浙江省委省政府部署,聚焦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金融现代化、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和创新策源地建设,主要开展政府基金运作与管理、金融资本投资与运营、数字科技与数据资产、战略支撑性投资等四大板块业务。102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六)普通股主要股东情况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31日

单位:股、%单独合计持股持股成为主要一致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股)比例比例股东的原因出质股份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动人最终受益人

1浙江省金融控股345207690612.5712.57持有我行5%–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财政厅无浙江省金融控股

有限公司以上股份有限公司且向我行派驻董事

2浙江省能源集团10915310783.97–浙江省人民政府无浙江省能源集团

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合国有资产监督有限公司计持有我管理委员会浙江省人民政府3浙能资本投资(香4753229001.73行5%以上–浙能资本控股有无浙能资本控股有

6.72国有资产监督

港)有限公司股份且联限公司限公司管理委员会(H股) 合向我行

4浙江能源国际有2800750001.02派驻董事–浙江省能源集团无浙江能源国际有

限公司(H股) 有限公司 限公司

5浙江恒逸高新材6604900682.40与关联方合508069283浙江恒逸石化有无浙江恒逸高新材

料有限公司计持有我限公司料有限公司

6浙江恒逸集团有6430523192.34行5%以上643052319杭州万永实业投无浙江恒逸集团有

5.88邱建林

限公司股份且联资有限公司限公司

7浙江恒逸石化有3120000001.14合向我行240000000恒逸石化股份有无浙江恒逸石化有

限公司派驻董事限公司限公司

8横店集团控股有16155423875.885.88持有我行5%–东阳市横店社团东阳市横店社团经无横店集团控股有

限公司以上股份经济企业联合济企业联合会限公司且向我行会派驻董事2023年度报告103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单独合计持股持股成为主要一致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股)比例比例股东的原因出质股份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动人最终受益人

9浙江海港(香港)12034100004.38与关联方合–浙江海港资产管无浙江省海港投资有限公司(H 计持有我 理有限公司 运营集团有限浙江省人民政府

股)行5%以上公司

5.02国有资产监督

10浙江省海港投资1758900000.64股份且联–宁波市人民政府无浙江省海港投资

管理委员会运营集团有限合向我行国有资产监督运营集团有限公司(H股) 派驻董事 管理委员会 公司

11浙江中国轻纺城5829895062.12–绍兴市柯桥区开无浙江中国轻纺城

集团股份有限发经营集团有集团股份有限与关联方联公司限公司绍兴市柯桥区人公司

3.56合向我行

12绍兴市柯桥区开3938913131.43–绍兴市柯桥区国民政府无绍兴市柯桥区开

派驻监事发经营集团有有资产投资经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营有限公司限公司

(七)普通股股份质押及冻结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就本公司所知,本公司2459649222股股份(占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数的8.96%)存在质押情况,258185029股股份涉及司法冻结情形。104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八)债券发行情况

2018年6月13日,根据原中国银保监会银监复[2017]339号和中国人民银行银市场许准予字[2017]第

232号文件批复,本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了150亿元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

一期二级资本债券。本期债券为10年期固定利率品种,首个五年期届满时,本公司可行使附有前提条件的赎回权。所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充实本公司二级资本。中诚信国际评定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二级资本债券信用等级为AA+。本公司已于2023年6月15日选择全部赎回本期债券。

2020年3月3日,根据原中国银保监会银保监复[2019]1096号和中国人民银行银市场许准予字[2020]

第14号文件批复,本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了100亿元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

一期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2020年4月8日,根据原中国银保监会银保监复[2019]1096号和中国人民银行银市场许准予字[2020]第14号文件批复,本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了150亿元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期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上述两期债券为3年期固定利率品种,所募集资金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部门的批复全部均用于发放小微企业贷款。中诚信国际评定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AAA,评级展望为稳定,两期金融债券信用等级为AAA。上述两期债券已于2023年3月5日和

2023年4月10日到期兑付。

2021年9月24日,根据原中国银保监会银保监复[2021]717号和中国人民银行银许准予字[2021]第19

号文件批复,本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了100亿元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第一期)。本期债券为3年期固定利率品种,所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发放小微企业贷款。中诚信国际评定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金融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2022年2月23日,根据原中国银保监会银保监复[2021]717号和中国人民银行银许准予字[2021]第19

号文件批复,本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了100亿元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第一期)。2022年4月7日,根据原中国银保监会银保监复[2021]717号和中国人民银行银许准予字[2021]第19号文件批复,本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了100亿元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第二期)。上述两期债券为3年期固定利率品种,所募集资金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部门的批准,专项用于发放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信贷支持力度,推动小型微型企业业务稳健、健康发展。中诚信国际评定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AAA,评级展望为稳定,两期金融债券信用等级为AAA。2023年度报告 105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2022年10月18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许准予决字〔2022〕40号)的批复,本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了100亿元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第三期)。本期债券为50亿元3年期和50亿元5年期固定利率品种,所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发放小微微型企业贷款,支持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中诚信国际评定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金融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2022年12月13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许准予决字〔2022〕40号)的批复,本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了100亿元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绿色金融债券。本期债券为3年期固定利率品种,所募集资金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部门的批准,用于《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规定的绿色产业项目。中诚信国际评定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金融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2022年12月13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许准予决字〔2022〕40号)的批复,本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了50亿元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三农”专项金融债券。本期债券为3年期固定利率品种,所募集资金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部门的批准,专项用于发放涉农贷款,加大对“三农”领域的信贷支持,推动发行人“三农”金融服务快速、健康发展,强化支持乡村振兴金融服务。中诚信国际评定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金融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2023年4月24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许准予决字〔2023〕第

32号)的批复,本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了100亿元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小型

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第一期)。本期债券为3年期固定利率品种,所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发放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信贷支持力度,推动小型微型企业业务稳健、健康发展。中诚信国际评定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金融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2023年5月25日,根据原中国银保监会《中国银保监会关于浙商银行发行资本工具的批复》(银保监复〔2023〕254号)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许准予决字〔2023〕第32号)的批复,本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了200亿元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二级资本债券。本期债券为10年期固定利率品种,在第5年末附有前提条件的发行人赎回权,发行人在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前提下有权按面值部分或全部赎回该品种债券。所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充实本公司二级资本,优化资本结构,促进业务稳健发展。中诚信国际评定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二级资本债券信用等级为AAA。106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2023年7月24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许准予决字〔2023〕第

32号)的批复,本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了300亿元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金融债券(第一期)。本期债券为3年期固定利率品种,所募集资金用于满足资产负债配置需要,充实资金来源,优化负债期限结构,促进业务的稳健发展。中诚信国际评定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金融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2023年11月3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许准予决字〔2023〕第

32号)的批复,本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了150亿元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小型

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第二期)。本期债券为3年期固定利率品种,所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发放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信贷支持力度,推动小型微型企业业务稳健、健康发展。中诚信国际评定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金融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2023年11月23日,根据原中国银保监会《中国银保监会关于浙商银行发行资本工具的批复》(银保监复〔2023〕254号)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许准予决字〔2023〕第32号)的批复,本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了100亿元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二级资本债

券(第二期)。本期债券为10年期固定利率品种,在第5年末附有前提条件的发行人赎回权,发行人在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前提下有权按面值部分或全部赎回该品种债券。所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充实本公司二级资本,优化资本结构,促进业务稳健发展。中诚信国际评定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二级资本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九)境外优先股相关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无存续的优先股。

(十)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相关情况

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和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原中国银保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核准,本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总额

250亿元的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本期债券前5年票面利率为3.85%,每5年调整一次,公司有权在第5年及之后的每个付息日全部或部分赎回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其他一级资本。2023年度报告107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和机构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1.截至报告期末,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是否在从本公司公司期初期末获得的关联方姓名职务性别出生年月任期起止时间持股数持股数税前报酬获取报酬

(股)(股)(人民币万元)

陆建强董事长、执行董事男1965.042023.08-2024.070093.43否

张荣森执行董事、行长男1968.102021.08-2024.0713411001743430226.30否

马红执行董事女1972.042021.11-2024.076390083070140.32否

陈海强执行董事、副行长、男1974.102021.11-2024.07580000754000191.15否

原首席风险官(执行董事)

2020.07-2024.07(副行长)

2021.06-2023.12(首席风险官)

侯兴钏非执行董事男1976.072022.01-2024.0700–是

任志祥非执行董事男1969.022020.11-2024.0700–是

高勤红非执行董事女1963.072004.07-2024.0700–是

胡天高非执行董事男1965.092004.07-2024.0700–是

朱玮明非执行董事男1969.032016.12-2024.0700–是

周志方独立非执行董事男1956.122018.10-2024.070038.00否

王国才独立非执行董事男1956.112018.10-2024.070036.00否

汪炜独立非执行董事男1967.082020.11-2024.070034.00否

许永斌独立非执行董事男1962.122022.02-2024.070036.00否

傅廷美独立非执行董事男1966.052023.05-2024.070023.00否

郑金都原独立非执行董事男1964.072016.01-2023.070019.83否

郭定方职工监事、监事长男1969.102021.07-2024.0700118.39否

吴方华职工监事男1972.082023.01-2024.07052000–否

彭志远职工监事男1976.012023.01-2024.0700–否108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和机构情况报告期内是否在从本公司公司期初期末获得的关联方姓名职务性别出生年月任期起止时间持股数持股数税前报酬获取报酬

(股)(股)(人民币万元)

陈忠伟职工监事男1970.092018.06-2024.0200–否

马晓峰股东监事男1977.092023.12-2024.0700–是

高强外部监事男1960.092022.06-2024.070032.00是

张范全外部监事男1960.102021.07-2024.070032.00否

宋清华外部监事男1965.092021.07-2024.070030.00否

陈三联外部监事男1964.112021.07-2024.070030.00是

潘华枫原职工监事男1972.012021.07-2023.0500–否

景峰副行长、男1979.122018.12-2024.01573000744900191.15否

首席财务官(首席财务官)

2021.12-2024.07(副行长)

骆峰副行长男1979.092021.12-2024.07572300743990191.15否

林静然副行长男1974.062023.11-2024.07023400016.33否

周伟新行长助理男1971.062023.09-2024.070058.42否

刘龙原副行长、男1965.092016.04-2023.041347900175227063.49否

董事会秘书(副行长)

2015.02-2023.04(董事会秘书)

姜戎原首席审计官男1969.122021.08-2023.12159400207220164.51否2023年度报告109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和机构情况

注: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股东董事提名情况如下,侯兴钏董事由股东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提名;任志祥董事由股东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浙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浙江能源国际有限公司提名;高勤红董事由股东浙江恒逸

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浙江恒逸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提名;胡天高董事由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

公司提名;朱玮明董事由股东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海港(香港)有限公司提名。

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现任股东监事提名情况如下:马晓峰监事由股东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柯桥区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提名。

本公司职工监事以职工身份领取所在岗位的薪酬,作为职工监事身份不领取薪酬。

任期开始时间,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监管任职批复时间为准,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连任的从首次聘任日起算。

本公司履职的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税前薪酬总额仍在确认过程中,其余部分待确认发放之后再另行披露。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董事

2023年2月6日,庄粤珉先生因需要投入更多时间处理其他个人事务辞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职务。截至

辞任生效日,庄粤珉先生的董事任职资格未获监管部门核准。

2023年4月19日至25日,本公司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选举陆

建强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2023年8月9日,陆建强先生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任职资格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正式履职。

2023年5月4日,傅廷美先生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任职资格获原中国银保监会(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正式履职。

2023年5月4日,本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楼伟中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其董事任职资格尚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110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和机构情况

2023年7月5日,郑金都先生因连续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已满六年辞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风险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及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职务,该等辞任自辞职报告送达本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2023年8月21日,关品方先生因个人健康及时间安排的原因辞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截至辞

任生效日,关品方先生的董事任职资格未获监管部门核准。

2023年12月19日,本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应宇翔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其董事任职资格尚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

2024年1月31日,本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吴志军先生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该议案尚待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3月28日,本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施浩先生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该议案尚待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

2023年1月12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三次职工代表大会,补选吴方华先生、彭志远先生为浙商银行第

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2023年5月4日,潘华枫先生因内部岗位调整,辞去本公司职工监事、监事会监督委员会委员职务。

2023年12月19日,本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马晓峰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2024年2月27日,陈忠伟先生因内部岗位调整,辞去本公司职工监事、监事会监督委员会委员职务。2023年度报告111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和机构情况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4月28日,刘龙先生因个人职业规划安排辞去本公司副行长、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及根据香

港《上市规则》第3.05条项下之授权代表职务。

2023年5月4日,本行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同意聘任潘华枫先生为本公司行长助理,

2023年12月19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同意聘任潘华枫先生为本公司首席风险官,

2024年3月7日,潘华枫先生担任本公司行长助理、首席风险官的任职资格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

2023年6月25日,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同意聘任林静然先生为本公司副行长,2023年11月

24日,林静然先生担任本公司副行长任职资格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

2023年8月28日,周伟新先生担任本公司行长助理任职资格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

2023年10月27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同意聘任骆峰先生为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待高管

任职资格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后发文聘任。

2023年12月1日,姜戎先生因工作岗位变动辞去本公司首席审计官职务。

2023年12月19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同意聘任王超明先生为本公司行长助理、首席信息官,待高管任职资格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后发文聘任,解聘陈海强先生兼任的首席风险官职务。

2024年1月19日,景峰先生因分工调整辞去本公司首席财务官职务。

2024年1月31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同意聘任侯波先生为本公司行长助理,

待高管任职资格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后发文聘任。112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和机构情况

3.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企业任职情况

任职人员姓名股东单位名称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侯兴钏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21年1月至今高勤红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首席财务顾问2012年4月至今

胡天高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资深副总裁1995年9月至今

马晓峰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21年5月2022年4月限公司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22年4月至今董事会秘书

4.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任职人员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任志祥浙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10月至今任志祥浙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6月至今任志祥浙江富浙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4月至今任志祥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21年1月至今任志祥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3月至今胡天高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8年3月至今胡天高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8年5月至今胡天高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4月至今胡天高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董事2013年1月至今有限公司胡天高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6月至今胡天高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4月至今朱玮明浙江海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4月至今朱玮明浙江海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11月2023年3月朱玮明浙江新世纪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2023年3月至今朱玮明浙江海港产融投资管理董事2016年7月2023年5月有限公司朱玮明浙江海港大宗商品交易中心董事2022年11月至今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113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和机构情况任职人员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汪炜浙江大学教授1990年8月至今汪炜浙江省金融研究院院长2017年9月至今汪炜浙江省金融业发展促进会常务副会长2013年6月至今汪炜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1月至今汪炜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月至今汪炜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4月至今汪炜万向信托股份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4月至今汪炜众望布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1月2023年11月许永斌中国会计学会理事1999年5月2023年12月许永斌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副会长2019年5月至今许永斌中国商业会计学会常务理事2014年7月至今许永斌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8月至今许永斌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7月2023年11月许永斌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独立董事2022年8月至今有限公司许永斌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独立董事2018年10月至今有限公司傅廷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独立董事2016年8月2023年3月有限公司傅廷美国泰君安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6月至今傅廷美中粮家佳康食品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5月至今傅廷美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6月至今傅廷美华润医疗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2月至今

郑金都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1998年12月至今郑金都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2023年7月至今郑金都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独立董事2018年10月至今有限公司郑金都杭州市三门商会会长2014年3月至今114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和机构情况任职人员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郑金都浙江省律师协会第十届理事会会长2019年6月2023年6月郑金都浙江省法学会第八届理事会副会长2020年12月至今郑金都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第十届理事会副会长2021年10月至今郑金都浙江省政协委员会第十二届委员2018年1月2023年1月郑金都浙江稠州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0月至今陈忠伟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监事2020年6月至今有限公司

马晓峰绍兴中国轻纺城金融控股经理、执行董事2018年10月至今有限公司高强杭州久胜私募基金管理董事长2022年1月至今有限公司高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1月至今宋清华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独立董事2017年9月2023年9月有限公司宋清华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1月至今宋清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独立董事2023年9月至今有限公司陈三联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8月2023年8月陈三联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独立董事2021年5月至今有限公司陈三联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8月至今陈三联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5月至今2023年度报告115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和机构情况

5.截至报告期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历及任职兼职情况

董事陆建强

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哲学硕士,正高级经济师。陆先生曾任浙江省企业档案管理中心副主任,浙江省工商局办公室副主任,浙江省工商局工商信息管理办公室主任,浙江省工商局办公室主任,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浙江省政协办公厅副主任、机关党组成员,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党组成员,浙江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财通证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兼任浙江省并购联合会第一届理事会会长、浙商总会第二届理事会副会长。

张荣森

本公司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行长。博士研究生、正高级经济师。张先生曾任广发银行北京航天桥支行行长、广发银行北京分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江苏银行北京分行筹建负责人、党委书记、行长,江苏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执行董事,浙商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兼北京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马红

本公司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工会主任。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马女士曾任青岛警备区后勤部卫生科副科长,浙江陆军预备役步兵师后勤部卫生科副科长、科长,浙江省委组织部干部综合处副调研员,浙江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副调研员、副处长、调研员、处长,浙江省委组织部公务员一处处长、一级调研员。

陈海强

本公司党委委员、执行董事、副行长。硕士学位、正高级经济师。陈先生曾任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副主任科员,招商银行宁波北仑分理处副主任(主持工作)、宁波北仑支行行长、宁波分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副行长,浙商银行宁波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浙商银行行长助理兼杭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浙商银行首席风险官。

侯兴钏

本公司非执行董事。硕士学位,经济师。侯先生曾任浙江省地方税务局信息中心干部、计划财务处副主任科员、计划财务处主任科员;金华市地方税务局江北分局副局长(挂职);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办公

室主任科员、计划财务处副处长、办公室副主任;浙江省发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挂职);浙江省财务开发公司事业单位管理六级;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总经理。现任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116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和机构情况任志祥

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博士研究生、正高级经济师。任先生曾任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高级主管、战略管理与法律部主任经济师、副主任、主任。现任浙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富浙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高勤红

本公司非执行董事。研究生、高级经济师。高女士曾任中国工商银行萧山分行会计、信贷经理,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会计、信贷经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信贷科科长、科级稽核员与武林支行副行长,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董事,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首席财务顾问。

胡天高

本公司非执行董事。EMBA、高级经济师。胡先生曾任中国银行东阳支行副行长。现任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资深副总裁,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朱玮明

本公司非执行董事。硕士研究生。朱先生曾任嘉兴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副主任、主任,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舟山海洋综合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省海洋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主任,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主任、金融与资产管理部副主任、主任、金融事务部主任。现任浙江海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新世纪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海港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董事。

周志方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大学,高级经济师。周先生曾任中国人民银行江山支行副股长,中国工商银行江山支行副股长,中国工商银行衢州分行营业部主任、储蓄部主任、副行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党组副书记、副行长(主持工作)、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工商银行江西省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兼广东省分行营业部总经理、党委书记,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分行行长、党委书记,中国工商银行内部审计局上海分局局长,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资深专家(正行级),期间担任中国工商银行总行第三巡视组组长。2023年度报告117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和机构情况王国才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大学,高级经济师。王先生曾任中国工商银行玉环支行副行长、行长,中国工商银行温岭支行行长,中国工商银行台州分行副行长、行长,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专家。

汪炜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博士研究生、教授、博士生导师。汪先生长期并至今于浙江大学经济学院任教,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曾任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和浙江大学金融研究院执行院长。现任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浙江大学金融研究院首席专家,浙江省金融业发展促进会常务副会长,浙江省金融研究院院长,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和万向信托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许永斌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博士研究生、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许先生长期并至今在浙江工商大学任教;曾任杭州商学院会计系讲师、副教授、教授,系副主任;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教授、院长;浙江省会计学会副会长、浙江省审计学会副会长。现任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副会长、中国商业会计学会常务理事;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傅廷美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博士。傅先生曾任百富勤融资(中国)有限公司(香港)副总裁、董事副总经理;百富勤融资有限公司董事;法国巴黎百富勤融资有限公司(香港)董事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现

担任国泰君安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中粮家佳康食品有限公司、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华润医疗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郭定方

本公司职工监事。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现任本行党委委员、监事长。曾任浙江省财政厅基建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经济建设处主任科员、副处长(曾挂职任杭州市西湖区财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政府采购监管处处长、预算执行局局长。118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和机构情况吴方华

本公司职工监事。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本行监事会办公室主任。曾任中国工商银行绍兴市分行信贷员;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公司绍兴中心支公司人事行政部副经理、营业部经理、市场部经理,湖州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萧山支公司副总经理,湖州中心支公司总经理、绍兴中心支公司总经理,浙江分公司副总经理;平安养老保险公司浙江分公司副总经理。历任浙商银行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金融同业总部副总经理、同业市场部总经理、金融机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兼同业市场部总经理,浙商银行兰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彭志远

本公司职工监事。硕士。现任本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曾任中国农业银行鹰潭市分行营业部资金组织部会计,江西省分行财务会计处科员、副主任科员、财务基建科科长,赣州市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江西省分行财务会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赣州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大连市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历任浙商银行南昌业务部总经理,南昌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陈忠伟

本公司职工监事。大学,经济师。现任本行杭州分行党委委员、副书记、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信贷处业务科、制度科科长;中国光大银行杭州分行风险管理部、公司部总经理、上海分行风险总监(行长助理)、党委委员、苏州分行风险总监(副行长)、党委委员。历任浙商银行授信评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内控合规与法律部总经理。

马晓峰

本公司股东监事,硕士,经济师,现任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绍兴中国轻纺城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经理、执行董事。曾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支公司业务经理;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项目调研助理,企业管理部经理助理,企业管理部副经理(主持工作),北联市场分公司副总经理(挂职)、职工监事、投资证券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中国轻纺城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经理、执行董事,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3年度报告119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和机构情况高强

本公司外部监事。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杭州久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副总经理、杭州市之江支行行长、支部书记,省分行营业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杭州公司客户部兼省分行营业部总经理、公司业务管理部兼省分行营业部总经理、公司业务部总经理;安徽省分行风险总监、副行长、

党委委员;山西省分行行长、党委书记;浙江省分行行长、党委书记;亿家生命健康管理(浙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范全

本公司外部监事。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曾任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分行信用卡部副主任,资金组织处、储蓄处副处长,市场开发部副总经理;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资金财务处处长、深圳办事处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纪委书记;深圳长城国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中国长城

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党委书记、总经理、浙江省分公司(原杭州办事处)党委书记、总经理;中国

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运营总监、长城国富置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宋清华

本公司外部监事。博士、教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金融学会理事、教育部高等学校金融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湖北银行独立董事;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先后在加拿大圣玛丽大学、美国罗德岛大学、美国辛辛那提大学访学,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院长。

陈三联

本公司外部监事。硕士研究生。现任浙江省律师协会副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省政协常委,省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专家委员等;兼任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浙江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干部、《律师与法制》杂志社副主编,浙江省律师协会秘书长。120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和机构情况高级管理人员张荣森

请参阅上文“董事”中张荣森先生的简历。

陈海强

请参阅上文“董事”中陈海强先生的简历。

景峰

本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兼杭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硕士学位、美国注册会计师。景先生曾任中国民生银行苏州分行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国民生银行工商企业金融事业部财务专员;浙商银行江苏业务部副总经理,南京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浙商银行财务会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财务会计部总经理兼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浙商银行首席财务官兼计划财务部(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浙商银行首席财务官,浙商银行副行长、首席财务官,浙商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首席财务官。

骆峰

本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博士研究生。骆先生曾任浙商银行资金部金融市场研究中心主管经理助理、业务管理中心主管经理助理,资金部业务管理中心(研究中心)副主管经理、主管经理,资金部风险监控官兼总经理助理、风险管理中心主管经理,资金部副总经理、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金融市场部总经理,浙商银行行长助理兼金融市场部总经理,浙商银行行长助理,浙商银行副行长。

林静然

本公司副行长兼上海分行党委书记、行长。硕士学位、正高级经济师。林先生曾任中国银行南京市花园路分理处副主任、中南分理处主任、珠江路分理处主任、玄武支行行长、新港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中国民生银行南京分行公司二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江宁支行行长、华东区域(南京)机电金

融部市场副总监(主持工作)、南京分行机电金融部总监,无锡支行筹备组负责人、行长,南京分行党委委员,昆明分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主持工作),苏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南京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南京银行党委副书记、董事、行长;南京东南国资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委员。2023年度报告12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和机构情况周伟新本公司行长助理。大学、经济师、高级注册信贷分析师。周先生曾任中国银行临安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行长,中国银行杭州市高新支行行长,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公司业务部杭州公司业务中心主任,中国银行杭州市庆春支行行长,中国银行舟山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个人金融部总经理,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其间:2019.11-2021.12挂职蚌埠市党组成员、副市长);浙商银行浙江业务总部总裁,浙商银行行长助理

兼浙江业务总部总裁。

6.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新任或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历及任职兼职情

况应宇翔

本公司非执行董事(拟任)。硕士,经济师。应先生曾任上海农商银行总行网络金融部科员、零售金融部科员、黄浦支行零售金融部副经理、总行营业部营业厅客户经理、副经理、长宁支行公司金融二部

副经理、经理;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投资事业部助理总经理、副总经理。现任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投资事业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吴志军

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待股东大会选举)。博士研究生,经济师。吴先生曾任中国建设银行湖北省分行营业部主任科员;中国再保险公司法定业务部副处长、处长;中国大地保险公司武汉分公司副总经理;

中国大地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总经理;中国农业银行公司业务部兼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农银人寿保

险公司副总经理;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执行总裁、合规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现任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合规负责人、首席风险官;兼任民生通惠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监事会主席、通惠康养旅股份公司董事长、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普星聚能股份公司监事。

楼伟中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拟任)。硕士,正高级经济师。楼先生曾任萧山市统计局工业统计股副股长;

萧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科科长;中信实业银行杭州分行萧山支行党组副书记(主持工作)、行长;

中信实业银行杭州分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兼萧山支行行长;中信实业银行杭州分行党委委员、纪委

书记、副行长(其间2002年9月至2005年7月在浙江省委党校政治经济学专业学习);中信银行杭州分

行党委委员、副行长、风险总监;中信银行杭州分行党委副书记、常务副行长、风险总监;中信银行

宁波分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主持工作);中信银行宁波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信银行杭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施浩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待股东大会选举)。硕士研究生。施先生曾任中国银行SWIFT(国际结算网络)团队负责人 ;蒙特利尔银行 IBM咨询团队主管 ;美联银行管理顾问 ;民生银行零售银行产品运行总监;巴克莱资本(香港)董事总经理;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农业银行投资银行

部副总经理、加拿大代表处首席代表;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中国)董事总经理、中国区总经理。122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和机构情况骆峰

本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董事会秘书(拟任)。请参阅上文“高级管理人员”中骆峰先生的简历。

潘华枫

本公司行长助理、首席风险官。大学、经济师。潘先生曾任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信贷管理处管理科副科长、风险管理处管理科科长,中国银行鄞州支行副行长,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风险管理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处长;浙商银行宁波分行党委委员、纪委副书记、风险监控官、行长助理、副行长、纪委书

记、党委书记、行长,浙商银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兼新资办主任,风险管理部总经理。

王超明

本公司行长助理(拟任)、首席信息官(拟任)。硕士学位。王先生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市分行科技处软件科副科长、科技处副处长、技术保障处副处长,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电脑中心(技术保障处)副总工程师、电脑中心(信息科技处)副总工程师、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电脑系统部主管、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首席信息官、副总经理。

侯波

本公司行长助理(拟任)、授信评审部总经理。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侯先生曾任浙商银行绍兴分行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授信评审部总经理,浙商银行西安分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风险监控官、行长助理,浙商银行北京分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风险监控官、行长助理、副行长,浙江省纪委省监委驻浙商银行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7.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

本公司董事薪酬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进行核定和发放。具体薪酬方案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本公司监事薪酬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进行核定和发放。具体薪酬方案经监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后提交监事会审议,由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本公司非专职股东监事不在本公司领取报酬。

本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以其完成董事会决策和下达的战略目标、计划情况,以及是否积极有效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为绩效评价标准,并由董事会实施。2023年度报告12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和机构情况本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主要通过高级管理人员的分配机制来体现。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董事会考核指标相挂钩,使目标激励和责任约束紧密结合,以保证薪酬发放符合公司发展的长远利益,更好地激励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做出贡献。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及薪酬兑现方案,每年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批准实施,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披露。董事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二)员工情况及薪酬政策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用工人数22895(含派遣员工、外包人员、附属机构员工),比上年末增加

2988人。本集团用工人员按岗位分布划分,营销人员10228人,柜面人员1766人,中后台人员

10901人;按学历划分,研究生及以上5613人(其中博士学历92人),大学本科16076人,大学专科

及以下1206人。公司全体员工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退休人员287人。

本公司薪酬政策以发展战略为导向,以人本观为指导,以市场化为原则,按照一级法人体制,实行统一、分类管理。不断完善薪酬水平与个人岗位履职能力、个人经营业绩的联动机制,努力建立体现内

部公平性和外部竞争力,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激励与约束并重,岗位价值、贡献度与长效激励相兼顾,薪酬变化与市场化水平、经济效益相匹配的薪酬管理体系。

本公司薪酬政策与风险管理体系相协调,与机构规模、业务性质和复杂程度等相匹配。其中,本公司对分支机构的薪酬总额分配与机构综合效益完成情况挂钩,充分考虑各类风险因素,引导分支机构以风险调整后的价值创造为导向,提升长期业绩;本公司对员工的薪酬分配与所聘岗位承担的责任与风险程度挂钩,不同类型员工实行不同的考核与绩效分配方式,适当向前台营销岗位倾斜,并按照审慎经营、强化约束的内控原则,对绩效薪酬实行延后支付,其支付时间与相应业务的风险持续时期保持基本一致。本公司风险和合规部门员工的薪酬依据其岗位价值、履职能力等因素确定,与其监管事务无直接关联、与其他业务领域保持独立。

(三)员工培训

本公司围绕经营发展战略,以人才攻坚、数字化转型、专业提升、业务前瞻为重点,在进行全员培训的基础上,重点突出对关键人才的培养,全面提升员工管理素养和专业能力素质,为战略落地提供知识和人才支撑。报告期内,全行共举办各类培训项目1625个,培训员工724334人次。124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和机构情况

(四)机构情况机构用工人数资产规模

所在地区机构名称营业地址数量(人)(百万元)长三角地区总行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民心路1号14870982269

小企业信贷中心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环城西路76号152–资金营运中心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229号世纪大都会184692242

1座12层

杭州分行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庆春路288号592947344958上海分行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567号12920151085南京分行南京市中山北路9号311399146917

宁波分行宁波市高新区文康路128号,扬帆路555号20798100230苏州分行苏州工业园区星墩巷5号1058573169合肥分行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534934917

A16幢大厦绍兴分行绍兴市柯桥区金柯桥大道1418号949859538

温州分行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滨江商务区CBD片区 13 582 56736

17-05地块西北侧

金华分行金华市宾虹东路358号嘉福商务大厦1043337384

1、2、10楼

舟山分行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千岛街道绿岛路88号21068406环渤海地区北京分行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南小街269号231100213727华嘉金宝综合楼济南分行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草山岭南路801号201039102673天津分行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92号增1号华侨大厦1253343802沈阳分行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67号735123332珠三角及广州分行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921号13855106668海西地区深圳分行深圳南山区南山街道学府路高新区联合1589098488

总部大厦(1-4层、6层)福州分行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69号111217213华威大厦2023年度报告125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和机构情况机构用工人数资产规模

所在地区机构名称营业地址数量(人)(百万元)中西部地区成都分行成都市锦江区永安路299号锦江之春1号楼1456754384西安分行西安市雁塔区沣惠南路16号泰华金贸1466963788国际3号楼重庆分行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67号3幢1055064091

武汉分行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548、550、742035719

552、556号浙商银行大厦(太平洋金融广场)郑州分行河南省郑州市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839537990(郑东)金融岛中环路8号长沙分行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109号531026634

华创国际广场6栋一楼118-129、6栋

二楼215-219、1栋22-23层南昌分行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学府大道1号422723562

新地阿尔法35号写字楼1-2楼、14-20楼兰州分行兰州市城关区南昌路1888号936722539呼和浩特分行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8号220427992贵阳分行贵阳市云岩区延安中路88号213412063

太原分行 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晋阳街163号A座 1 112 13726

1层部分及2-7层

南宁分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1077460

136-1号(华润大厦A座)第20-21层、

136-6幸福里地下一层B1028-1031号商铺

境外机构香港分行香港中环康乐广场8号交易广场三期15楼18942438子公司浙银金租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延安路368号124168381

系统内轧差及集团合并抵消调整––(650642)合计344228953143879126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报告

(一)公司主要业务本公司的主要业务为提供银行及相关金融服务。

(二)业务审视

有关本公司的业务审视请参见本公司的相关章节,其中“主要风险及不明朗因素的描述”“未来发展”载于“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报告期后发生的重大事件”载于“重要事项”章节,“财务关键表现指标”载于“财务概要”章节及财务报表,“遵守对该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有关法律及规例的情况”载于本节“遵守法律法规”,“与雇员、顾客及供货商的重要关系说明”载于本节“主要客户”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和机构情况”章节。“环境政策及表现”请参见本节“履行社会责任”。

(三)利润及股息分配

1.本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利润分配政策为:

(1)本公司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照下列顺序分配:

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提取百分之十的法定公积金;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

提取任意公积金;

支付股东红利。

(2)本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其他经有权监管部门批准的方式分配利润。

(3)本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以内完成利润分配事项。2023年度报告127董事会报告

(4) 本公司向A股股东支付现金股利和其他款项,以人民币计价和宣布,以人民币支付。本公司

向H股股东支付现金股利和其他款项,以人民币计价和宣布,以港币支付。

本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清晰明确,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并经独立非执行董事审议同意。中小股东可充分表达意见和要求,其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

2.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业绩载列于本年报“合并财务报表附注”部分。

本公司董事会建议派发2023年度现金股息,每10股分配现金股息人民币1.64元(含税),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上述股息分配预案尚需本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如获批准,本公司所派2023年末期股息将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A股以人民币支付,H股以等值港币支付,港币兑人民币汇率将按照本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七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汇率中间价计算。

3.近三年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每10股派息金额(含税,人民币元)1.642.10–现金分红(含税,人民币百万元)45044466–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百万元)1408511817–

现金分红比例(%)31.9837.79–128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报告

4.股息税项

(1) A股股东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和《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的规定,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亦按照上述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

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的规定,《中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中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股权、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非居民企业股东取得股息所得,减按10%征收企业所得税。

(2) H股股东

根据自2008年1月1日起生效的《中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本公司于向名列本行H股股东名册的非居民企业股东分派股息前须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关于国税发[1993]045号文件废止后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1]348号),本公司须为H股个人股东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H股个人股东为香港、澳门居民及其他与中国订立10%税率税收协议的国家或地区的居民,本公司将按10%的税率为该等股东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023年度报告129董事会报告

H股个人股东为与中国订立低于10%税率税收协议的国家或地区的居民,本公司将按10%的税率为该等股东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倘该等股东要求退还超出税收协议项下应缴个人所得税的金额,本公司可根据相关税收协议代为办理享受有关税收协议待遇的申请,但股东须及时根据《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5号)及相关税收协定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和数据。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本公司将协助对多扣缴税款予以退还。

H股个人股东为与中国订立高于10%但低于20%税率税收协议的国家或地区的居民,本公司将按该等税收协议规定的适用税率为该等股东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H股个人股东为与中国订立20%税率税收协议或未与中国订立任何税收协议的国家或地区及其他情况的居民,本公司将按20%的税率为该等股东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四)捐款

报告期内,本集团对外捐赠为人民币2270.51万元。

(五)主要客户

报告期内,本集团来自5家最大客户所占营业收入总额比例不超过本集团营业收入总额30%。

(六)证券的买卖与赎回

报告期内,本公司及附属公司未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任何上市证券。

(七)优先认股权本公司的公司章程和中国法律并无优先认股权的条文。

(八)公众持股量

基于本公司可获得的公开数据所示及就董事所知悉,截至本报告刊发前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本公司已符合香港《上市规则》有关公众持股量的要求。

(九)股票挂钩协议本公司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并无订立任何股票挂钩协议。130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报告

(十)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依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香港《上市规则》等境内外监管制度开展关联交易业务,关联交易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交易条款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

报告期内,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对横店集团关联方授信方案的议案》,同意给予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最高综合授信额度48.5亿元。有关详情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 )发布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编号:2023-014)。

报告期内,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对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授信方案的议案》,同意给予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最高综合授信额度80亿元。有关详情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 )发布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编号:2023-014)。

报告期内,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存款类关联交易预审批额度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制定的2023年度关联方非活期存款预审批额度。有关详情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 )发布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存款类关联交易预审批额度的公告》(编号:2023-015)。

报告期内,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对浙江能源集团关联方授信方案的议案》,同意给予浙江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最高综合授信额度70亿元。有关详情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 )发布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编号:2023-051)。

报告期内,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对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授信方案的议案》,同意给予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最高综合授信额度80亿元。

有关详情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 )发布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编号:2023-051)。

报告期内,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风险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对浙江金融控股集团关联方授信方案的议案》,同意给予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最高综合授信额度15亿元。有关详情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 )发布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编号:2023-064)。2023年度报告131董事会报告报告期内,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对浙江恒逸集团关联方授信方案的议案》,同意给予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最高综合授信额度65亿元。有关详情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 )发布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编号:2023-069)。

报告期内,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对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授信方案的议案》,同意给予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最高综合授信额度120亿元。有关详情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 )发布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编号:2023-069)。

上述关联交易(关连交易)为本公司在日常业务中与关联方(关连人士)按一般商务条款或对本公司而言

更佳条款进行的交易。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A.87(1)条,该等关联交易(关连交易)获全面豁免。

本公司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订立的关联方交易的情况载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报告期内,本行不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十一)董事及监事之交易、安排或合约权益及服务合约

于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或监事或与董事或监事相关连的实体在本公司就本公司业务订立的重要交易、安排或合同中概无直接或间接拥有任何重大权益。本公司董事或监事亦无与本公司签订任何一年内若由本公司终止合约时须作出赔偿(法定赔偿除外)的服务合约。132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报告

(十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详细资料载列于本年度报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和机构情况”。

(十三)董事在与本公司构成竞争之业务所占权益

在与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中,本公司所有董事均未持有任何权益。

(十四)董事、监事收购股份或债券的权利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董事、监事并无收购本公司及其相关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股份或债券的权利。

(十五)获准许的弥偿条文

本公司已购买适当责任险以弥偿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进行公司活动而产生的责任。有关安排于报告期末维持有效。

(十六)管理合约

除本公司董事及雇员的服务合同外,本公司概无与任何个人、公司或法人团体订立任何合同,以管理或处理本公司任何业务的整体部分或任何重大部分。

(十七)储备及可供分配储备

本集团储备及可供分配储备变动情况,请参见“财务报告-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十八)固定资产(物业和设备)本集团固定资产(物业和设备)变动情况,请参见”财务报告附注五-9固定资产”。2023年度报告133董事会报告

(十九)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和保荐人的情况

根据本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决议,本公司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担任本公司2023年度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年度财务

报表的审计机构。2023年度为本公司中国会计准则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签字的注册会计师为陈思杰、金睿,陈思杰自2020年度开始为本公司的签字注册会计师,金睿自2023年度开始为本公司的签字注册会计师。

本公司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2023年度基准日的内部控制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报表由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合计审计费用约为人民币660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约为人民币100万元。本年度,本公司合计向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支付非审计业务费用约为人

民币199万元。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确认此类非审计业务不会损害其审计独立性。

本公司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A股配股的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保荐代表人为程越、姜颖。报告期内本公司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报酬(含保荐费及承销费)为人民币2275.24万元。

(二十)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27日及7月27日完成了A股配股发行及H股配股发行。本公司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分别以每股A股2.02元人民币及每股H股2.23港元的价格向全体A股股东及全体H股股东配售股份。A股配股实际发行A股4829739185股,H股配股实际发行H股1366200000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分别约为97.56亿元人民币及30.47亿港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分别约为97.22亿元人民币及30.12亿港元,全部用于补充本公司核心一级资本。

本公司所得款项用途与本公司A股配股发行配股说明书及H股配股发行招股章程中所承诺的用途一致。

(二十一)发行的债权证

有关本公司发行的债权证情况,请参见本报告“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债券发行情况”。

(二十二)遵守法律法规

截至报告期末,据本公司所知,本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已遵守对本公司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法律法规。134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报告

(二十三)履行社会责任

报告期内,本行坚持践行“善本金融”理念,探索自身社会责任履职和商业可持续发展的有机融合,在服务实体经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支持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乡村振兴、消费者权益保护等

方面充分展现责任担当,努力为社会、环境和经济创造长期价值,成效获社会广泛认可,明晟(MSCI)ESG评级连续两年A,并先后获浙江省政府“支持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先进单位一等奖”、证券时报“年度中国银行业ESG实践天玑奖”等荣誉。

有关详情,请参阅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交所及本公司网站的《浙商银行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1.环境信息情况

本行围绕国家“十四五”规划和碳达峰、碳中和“3060”目标,全面推进绿色金融与绿色运营,着力实现业务发展与环境保护并举。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环境违规事件。

在绿色金融方面,本行先后制定《绿色金融建设实施纲要》《浙商银行绿色金融发展三年提升方案》《浙商银行支持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2021-2025年)》及各类加强绿色金融管理的指导意见,不断健全绿色金融政策保障机制和顶层设计,持续推进绿色发展和双碳建设;完善顶层治理架构与政策体系,本行由董事会负责确定全行绿色金融发展战略,监督、评估绿色金融发展战略执行情况,高级管理层分别设立“绿色金融发展领导小组”“支持碳达峰碳中和领导小组”等;制定年度专项推动方案,进一步明确当年发展目标,出台《浙商银行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管理办法》,多维度提升绿色金融风险管理水平;持续强化政策引导、专业经营及考核激励等,推广碳易贷、光伏贷、碳减排支持工具等产品和服务模式,从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投资等多方面发力,引导资源流入清洁能源和环境友好型行业等相关领域。截至报告期末,本行绿色贷款余额2034.36亿元,较年初增长39.41%,高于全行各项贷款增幅;助力发行绿色债券、蓝色债券等5单,实现融资31.53亿元;发行全行首笔ESG理财产品,募集资金规模5000万元,资金优先投资于清洁能源、防治污染、生态保护等绿色产业;代销低碳主题基金1.19亿元。

在绿色运营方面,持续深化印章及凭证电子化,全年个人交易量中印章凭证电子化覆盖率超90%,参与财政部电子凭证项目,在业内率先完成“银行电子凭证互联互通平台”落地应用,并与多家试点单位成功开展实际运用;推广和拓展远程银行应用场景,实现业务办理“一次不用跑”,节省客户往返网点能源消耗和碳排放,线上交易替代率超99%;深入推进办公管理数字化改革,全年运行线上流程121万笔,节约办公用纸约45吨;大力推进绿色楼宇管理和零碳网点建设,浙商银行丽水分行通过零碳网点评价注;积极开展植树造林、水源净化、资源回收利用等环保公益活动。

注:经北京国家金融科技认证中心认定。2023年度报告135董事会报告

2.社会责任信息情况

(1)服务实体经济

本行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浙江省委省政府重要决策部署,坚守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宗旨,持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质效,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截至报告期末,浙江省内融资总量超9000亿元,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

3201.28亿元,科创企业融资余额2041.26亿元。同时,本行从社会价值向度重塑金融逻辑,研究提

出并大力推动“善本金融”的理论与实践创新,作为浙商总会金融服务委员会主任单位,“擎旗”推进金融顾问制度和探索区域综合金融服务示范区,凝聚成员单位力量,推动建立93个工作室,组织3400名金融顾问,累计为8.23万家企业提供融资5554.96亿元,打造金融供给侧改革的示范样本;牵头成立全国首个非营利、公益性慈善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善行资本公益联盟”,启动“善本信托工程”,带动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公益慈善事业。

(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

本行持续加大对农村地区、脱贫地区等金融资源配置及投入力度,单列涉农信贷计划,明确乡村振兴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工作要求,对乡村振兴推进工作表现突出的分行给予专项奖励,重点聚焦浙江山区海岛县,“一县一策”研究制定金融服务方案。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大口径涉农贷款余额2207.83亿元,较年初增长208.59亿元;山区海岛县金融服务总量806.12亿元;扎实推进东西部协作、“千企结千村”结对帮促工作,采取产业帮扶、消费帮扶等措施,累计投入资金4181万元,帮扶成效显著,其中,衢州龙游县5村光伏发电、粮油加工等项目,实现村集体平均年经营性收入逾30万元,四川宣汉县沙溪村肉牛养殖项目,带动实现全村村民增收60余万元;持续推进“一行一校”教育帮扶,结对32所乡村小学,累计捐赠3428万元,对学校的基础设施、生活环境、教学质量和素质教育进行全方位支援,受助学生1万人。

(3)消费者权益保护

本行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不断强化消保审查,对产品和服务设计开发、定价管理、协议制定、营销宣传等环节全面把关,全年消保审查提示风险4200余项,有效实现风险控制关口前置;全面推进“数智消保系统”建设,提升消保工作质效;完善投诉管理机制,加强投诉管理队伍建设,及时、妥善处理投诉,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尤其在亚(残)运会期间实现“零涉亚运投诉”。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共受理投诉119169笔,客户投诉处理率100%。136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报告

投诉地区分布情况(不含总行机关注)如下表所示:

投诉数投诉数投诉数

辖区机构(笔)辖区机构(笔)辖区机构(笔)北京分行1599天津分行507温州分行478杭州分行2257武汉分行636台州分行224南京分行933郑州分行2121绍兴分行538广州分行1707合肥分行529舟山分行35深圳分行736贵阳分行107金华分行362上海分行592长沙分行342嘉兴分行420苏州分行486南昌分行188衢州分行199宁波分行574青岛分行144湖州分行314成都分行1246呼和浩特分行54丽水分行147重庆分行1418沈阳分行518南宁分行10济南分行596福州分行25太原分行10

西安分行711兰州分行524//

投诉业务类别情况如下表所示:

投诉数投诉数类别(笔)类别(笔)银行卡投诉56270其他中间业务投诉1076贷款投诉33805人民币储蓄投诉584债务催收投诉10986外汇投诉406自营理财投诉1493贵金属投诉92银行代理业务投诉948人民币管理投诉11支付结算投诉5324其他投诉5796

个人金融信息投诉2378//此外,本行积极打造“财富管理N课”消保品牌,推出分层分类课程近200余个,全年依托品牌成果开展教育宣传活动超7000次,触及消费者达3933万人次,其中,针对老年人、青少年、新市民、城改群体等特定群体精准投放视频57个、专题文章128篇,有效提升消费者金融素养;持续开展消保员工教育和培训近600次,覆盖超10万人次。

注:总行机关投诉数为97882笔。2023年度报告137董事会报告

(4)隐私和数据安全

本行高度重视客户隐私保护和数据安全,在客户信息收集、储存、查阅、登记、下载、加工、流转、删除、销毁、与合作方共享等各环节,持续加强信息分级管理和分级授权机制建设;采用加密键盘、安全控件、APP加固等安全技术手段有效保护客户信息和隐私安全性;持续强化安全纵深防御,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员工安全意识教育培训,推进安全运营平台建设与迭代。报告期内,本行网络与数据安全相关系统已通过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ISO27701(隐私管理体系)、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体系)、ISO22301(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CMMI3(能力成熟度模型)等多项国际标准管理

体系认证;未发生重大网络安全、数据安全或客户隐私信息泄露事件。

(5)人力资本发展

本行秉承平等、依法雇佣原则,尊重和保障员工和求职者合法权益,不因年龄、性别、民族、种族、婚姻状况、宗教信仰、家庭状况等区别对待;严格遵守我国法定工作时间及节假日规定,抵制强迫和强制性劳动,保障员工休息、休假(包括陪护假、育儿假)权益;提供有竞争力、公平的薪酬福利及健康安全的办公环境,注重员工关爱,提供节日慰问、疗休养、健康体检等;完善蜂巢社区、职工之家、满意度平台等员工沟通渠道,鼓励员工自由发声、吐槽谏言;完善覆盖不同类型员工和业务条线的全方位培训体系,支持员工考取专业资格证书或参与学历教育等,提供总分行“双选”交流、内部招聘、公开竞聘等机会,畅通职业生涯发展路径;鼓励员工举报违规问题,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实行保密和保护,营造公平公正的干事氛围。

(二十四)其他事项

(1)截至本报告日期,本公司未知悉有股东已放弃或同意放弃任何股息的安排。

(2)截至本报告日期,董事没有放弃或同意放弃相关薪酬安排。

(3)于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抵、质押的情况。138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报告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本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赋予的各项职责,积极开展监督工作,对本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履职尽责、财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合法经营等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

(一)公司依法经营情况

本公司依法运作,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行长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时,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故意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财务报告真实情况

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公司聘请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本公司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一致。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对本公司的重大收购事项,未发现内幕交易或损害部分股东权益的行为。

(五)关联交易情况

本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监事会没有发现违背公允性原则或损害本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监事会已对《浙商银行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议,同意董事会对本公司内控制度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以及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说明。

(七)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监事会对本公司董事会在2023年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没有异议,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本公司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2023年度报告139重要事项

(一)重大诉讼、仲裁

本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若干法律诉讼/仲裁,大部分是由本公司为收回不良贷款而提起,也包括因其他纠纷而产生的诉讼/仲裁。公司与北京国瑞兴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国瑞置业有限公司、汕头花园集团有限公司、张章笋、阮文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相关信息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 www.sse.com.cn )发布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编号:2022-029)、《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编号:2023-001)。公司与武汉法斯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季昌群、夏桂花、洪清华、宁波仕盟派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宁波大榭派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浙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同纠纷一案相关信息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 )发布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编号:2023-063)、《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编号:2023-076)。

截至报告期末,涉及本公司作为被告的未决诉讼/仲裁案件(不含执行异议之诉、第三人案件)共计42起,涉及金额34719.19万元,预计不会对本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重大合同及履行情况

1.重大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需披露的重大托管、承包、租赁其他公司资产的事项,亦不存在需披露的其他公司托管、承包、租赁本公司资产的事项。

2.重大担保事项

担保业务属本公司日常业务。报告期内,本公司除监管机构批准的经营范围内的金融担保业务外,没有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担保事项。

(三)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本公司资金的情况,且本公司审计师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此出具专项审核意见。140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要事项

(四)重大资产收购、出售或处置以及企业合并事项

报告期内,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置深圳分行办公用房的议案》。有关详情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 )发布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营业办公用房的公告》(编号:2023-046)。

(五)股权激励计划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六)员工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受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监事会及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受监管部门重大行政处罚、通报批评的情况。

(八)承诺事项履行情况是否有是否及时承诺背景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履行期限严格履行与再融资相关其他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根据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公司配股期间是是

的承诺的持股数量,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根据本次配股方案确定的可获得的配售股份。

其他 浙 江海港(香港)有限公司、浙江 将根 据H股配股章程所规定的相关 公司配股期间 是 是

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程序及要求按截至H股股权登记日其于本行的持股比例按认购价以现金认购将获配发的全部

发售H股配股股份。2023年度报告 141重要事项

(九)审阅年度业绩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已分别对本公司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和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已审阅本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年度的业绩及财务报告。

(十)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本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十一)发布年度报告

本公司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和香港《上市规则》编制的中英文两种语言版本的年度报告,可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和本公司网站查询。

本公司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和年报编制规则编制的中文版本的年度报告,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本公司网站查阅。142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单位负责人、主管财务负责人和财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2.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审计报告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403429号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及其子公司(以下统称

“贵集团”)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银行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银行利润表、合并及银行现金流量表、合并及银行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浙商银行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银行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银行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贵集团,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第1页,共10页审计报告(续)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403429号

三、关键审计事项(续)

(一)、发放贷款和垫款及金融投资中的债权投资的损失准备的确定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三、7(6)金融资产的减值”和附注“三、30主要会计估计及判断”

所述的会计政策以及附注“五、6发放贷款和垫款”和附注“五、7.2债权投资”。

关键审计事项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浙商银行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发放贷与评价发放贷款和垫款及金融投资中的债权款和垫款及金融投资中的债权投资的损失准投资的损失准备相关的审计程序中包括以下备。程序:

损失准备的确定过程涉及到若干关键参数和*了解和评价与发放贷款和垫款及金融投资

假设的应用,包括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和已发中的债权投资的业务流程及损失准备计提生信用减值的判断标准,违约概率、违约损相关的关键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失率、违约风险暴露、折现率等参数估计,*利用毕马威信息技术专家的工作,评价损同时考虑前瞻性调整中的经济指标、经济情失准备相关的信息系统设计及运行的有效

景和权重的使用和其他调整因素等,在这些性。

参数的选取和假设的应用过程中涉及较多的

*利用毕马威金融风险管理专家的工作,评管理层判断。

价管理层评估损失准备时所用的预期信用外部宏观环境和浙商银行内部信用风险管理损失模型和参数及管理层关键判断的合理策略对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的确定有很大的影性。

响。在评估关键参数和假设时,浙商银行对

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公司贷款和垫款和金融投资中的债权投资及全部个人贷款和垫款,所考虑的因素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违约风险暴露和折现率;对于第三阶段的公司贷款和垫款及金融投资中的债权投资所考虑的因素包括预期收到的现金流量和折现率。

第2页,共10页审计报告(续)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403429号

三、关键审计事项(续)

(一)、发放贷款和垫款及金融投资中的债权投资的损失准备的确定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三、7(6)金融资产的减值”和附注“三、30主要会计估计及判断”

所述的会计政策以及附注“五、6发放贷款和垫款”和附注“五、7.2债权投资”。

关键审计事项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在运用判断确定违约损失率时,管理层会考*评价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的参数使用的关键虑多种因素。这些因素包括可回收金额、借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针对与发放贷款款人的财务状况、可行的清收措施、担保物和垫款及金融投资中的债权投资的业务档

的估值、索赔受偿顺序、是否存在其他债权案相关的关键内部数据,将管理层用以评人及其配合程度等。当浙商银行聘请外部资估损失准备的清单总额分别与总账进行比产评估师对特定财产和其他流动性不佳的担较,以评价清单的完整性;选取项目,将保物进行评估时,可执行性、回收时间和方单项发放贷款和垫款或金融投资中的债权式也会影响最终的可收回性并影响资产负债投资的信息与相关协议以及其他有关文件

表日的损失准备金额。进行比较,以评价清单的准确性;针对历史经济指标等关键外部数据,将其与公开由于发放贷款和垫款及金融投资中的债权投

信息来源进行核对,以检查其准确性。

资的损失准备的确定存在固有不确定性并涉

及到管理层判断,同时其对浙商银行的经营*针对系统生成的关键内部数据,利用毕马状况和资本状况会产生重要影响,我们将发威信息技术专家的工作,测试发放贷款和放贷款和垫款及金融投资中的债权投资的损垫款及金融投资中的债权投资逾期信息的失准备的确定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系统编制逻辑。

*针对涉及主观判断的输入参数,比对统计机构提供的相关外部数据和历史损失经验

等内部数据,评价管理层对关键假设和输入参数所运用的判断是否一致。针对模型中有关经济与市场因素,评价其是否与宏观经济发展预期相符。

第3页,共10页审计报告(续)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403429号

三、关键审计事项(续)

(一)、发放贷款和垫款及金融投资中的债权投资的损失准备的确定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三、7(6)金融资产的减值”和附注“三、30主要会计估计及判断”

所述的会计政策以及附注“五、6发放贷款和垫款”和附注“五、7.2债权投资”。

关键审计事项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对发放贷款和垫款及金融投资中的债权投

资选取项目,执行信贷审阅,检查包括逾期信息、向客户经理询问借款人的经营状

况、检查借款人的财务信息、抵质押物信息等评估借款人还款能力。基于上述项目的信贷审阅,评价管理层作出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和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判断,及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发放贷款和垫款及金融投资中的债权投资的损失准备的合理性。

*根据相关会计准则,评价与发放贷款和垫款及金融投资中的债权投资的损失准备相关的披露的合理性。

第4页,共10页审计报告(续)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403429号

三、关键审计事项(续)

(二)、结构化主体的合并和对其享有权益的确认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三、4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和附注“三、30主要会计估计及判断”所述的会计政策以及附注“六、2在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关键审计事项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结构化主体通常是为实现具体而明确的目的与评价结构化主体的合并与否和对其享有权

设计并成立的,并在确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益的确认相关的审计程序中包括以下程序:

活动,包括向客户提供投资服务和产品,以*了解和评价有关结构化主体合并的关键财及管理浙商银行的资产和负债。

务报告内部控制。

浙商银行可能通过发起设立或持有等方式在

*对主要产品类型中重要的结构化主体选取结构化主体中享有权益。这些结构化主体主项目并执行了下列审计程序:

要包括理财产品、基金投资、资产管理计

-检查相关合同、内部设立文件以及向

划、信托计划或资产支持证券等。浙商银行投资者披露的信息,以理解结构化主也有可能因为提供担保或通过资产证券化的体的设立目的以及浙商银行对结构化结构安排在已终止确认的资产中仍然享有部

主体的参与程度,并评价管理层关于分权益。

浙商银行对结构化主体是否拥有权力当判断浙商银行是否在结构化主体中享有部的判断。

分权益或者是否应该将结构化主体纳入浙商

-检查结构化主体对风险与报酬的结构

银行合并范围时,管理层应考虑浙商银行对设计,包括在结构化主体中拥有的资结构化主体相关活动拥有的权力,是否通过本或对其收益作出的担保、提供流动

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性支持的安排、佣金的支付和收益的以及通过运用该权力而影响其可变回报的能分配等,以评价管理层就浙商银行因力。这些因素并非完全可量化的,需要综合参与结构化主体的相关活动而拥有的考虑整体交易的实质内容。

对结构化主体的风险敞口、权力及对可变回报的影响所作的判断。

第5页,共10页审计报告(续)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403429号

三、关键审计事项(续)

(二)、结构化主体的合并和对其享有权益的确认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三、4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和附注“三、30主要会计估计及判断”所述的会计政策以及附注“六、2在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关键审计事项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由于涉及部分结构化主体的交易较为复杂,-检查管理层对结构化主体的分析,包并且浙商银行在对每个结构化主体的条款及括定性分析,以及浙商银行对享有结交易实质进行定性评估时需要作出判断,我构化主体的经济利益的比重和可变动们将结构化主体的合并和对其享有权益的确性的计算,以评价管理层关于浙商银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行影响其来自结构化主体可变回报的能力判断。

-评价管理层就是否合并结构化主体所作的判断。

*根据相关会计准则,评价与结构化主体的合并和对其享有权益确认相关的披露的合理性。

第6页,共10页审计报告(续)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403429号

三、关键审计事项(续)

(三)、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评估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三、30主要会计估计及判断”所述的会计政策以及附注“十四、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关键审计事项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是浙商银行持有/与评价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关的审计程序

承担的重要资产/负债,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调中包括以下程序:

整会影响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浙商银行以*了解和评价浙商银行与金融工具估值相关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估值以市场数据的关键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和估值模型为基础,其中估值模型通常需要*通过比较浙商银行采用的公允价值与公开大量的参数输入。大部分参数来源于能够可可获取的市场数据,评价第一层次公允价靠获取的数据,尤其是第一层次和第二层次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估值。

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其估值模型采用的参数分别是市场报价和可观察参数。当估*选取项目,评价第二层次和第三层次公允值技术使用重大不可观察参数时,即第三层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估值。我们的程序次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情形下,不可包括评价浙商银行采用的估值模型,独立观察输入值的确定会使用到管理层估计,这获取和验证估值的输入参数,将我们的估当中会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值结果与浙商银行的估值结果进行比较,以及利用毕马威估值专家的工作,通过建浙商银行已对特定的第二层次及第三层次公立独立估值模型进行重估。

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采用了相关的估值模型,这也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根据相关会计准则,评价与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相关的披露的合理性。

由于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评估涉及复杂的流程,以及在确定估值模型使用的参数时涉及管理层判断的程度,我们将对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评估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第7页,共10页审计报告(续)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403429号

四、其他信息浙商银行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浙商银行2023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贵集团及浙商银行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贵集团及浙商银行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贵集团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第8页,共10页审计报告(续)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403429号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续)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

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贵集团及浙商银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

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贵集团及浙商银行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贵集团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第9页,共10页审计报告(续)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403429号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续)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思杰(项目合伙人)中国北京金睿

日期:2024年3月28日

第10页,共10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及银行资产负债表

2023年12月31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本集团本行

2023年2022年2023年2022年

附注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五、1164723185625164723185625贵金属975613860975613860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五、270856434616842641343

拆出资金五、3857495811157612583

衍生金融资产五、42195314179219531417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五、574595158867463115886

发放贷款和垫款五、61673272148629116732721486291

金融投资:五、7交易性金融资产233141189020256926187929债权投资463311368792391600368792其他债权投资30284119272430284119272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344131313441313

长期股权投资五、8--20402040

固定资产五、924741183941857215997

使用权资产五、103275333832753338

无形资产五、112299229522292256

递延所得税资产五、1221184209012063120423

其他资产五、13680145627095927968资产总计3143879262193030333872572547

此财务报表已于2024年3月28日获董事会批准:

陆建强张荣森彭志远(公司盖章)

董事长行长、主管财务负责人财务机构负责人刊载于第16页至第161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第1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及银行资产负债表(续)

2023年12月31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本集团本行

2023年2022年2023年2022年

附注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负债和股东权益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五、151199159717011991597170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五、16358654241814359087241928

拆入资金五、1787681641553879328105

交易性金融负债五、18134325512055

衍生金融负债五、421034144622103414462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五、19621066066277826066

吸收存款五、201868659168144318686591681443

应付职工薪酬五、215985578658615683

应交税费五、222909402727743919

预计负债五、231523183815231838

应付债券五、24395938323033392994320090

租赁负债五、103257331832573318

其他负债五、25132091283367656616负债合计2954302245600028485642410693

-------------------------------------------------------

此财务报表已于2024年3月28日获董事会批准:

陆建强张荣森彭志远(公司盖章)董事长

行长、主管财务负责人财务机构负责人刊载于第16页至第161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第2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及银行资产负债表(续)

2023年12月31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本集团本行

2023年2022年2023年2022年

附注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负债和股东权益(续)股东权益

股本五、2627464212692746421269

其他权益工具五、2724995249952499524995

其中:永续债24995249952499524995

资本公积五、2838570322893857032289

其他综合收益五、293408219134062191

盈余公积五、3012546110751254611075

一般风险准备五、3129804264572931526068

未分配利润五、3249458446574852743967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合计186245162933184823161854

少数股东权益33322997--股东权益合计189577165930184823161854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3143879262193030333872572547

此财务报表已于2024年3月28日获董事会批准:

陆建强张荣森彭志远(公司盖章)

董事长行长、主管财务负责人财务机构负责人刊载于第16页至第161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第3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及银行利润表

2023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本集团本行附注2023年2022年2023年2022年利息收入11025310198310614499154

利息支出(62725)(54921)(61376)(53779)

利息净收入五、3347528470624476845375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6143552161085552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1103)(730)(1074)(753)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五、345040479150344799

-------------------------------------------------------

投资收益五、358843845489568542

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损益420161420161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损失)五、36294(2261)1159(2231)

汇兑净收益五、3792324059222405资产处置净收益11373其他业务收入630475154189其他收益435156435103

-------------------------------------------------------营业收入63704610856143559185

-------------------------------------------------------

税金及附加(755)(685)(744)(678)

业务及管理费五、38(19088)(16774)(18865)(16597)

信用减值损失五、39(26113)(27653)(25404)(26978)

其他业务成本(225)(126)--

营业支出(46181)(45238)(45013)(44253)

-------------------------------------------------------

此财务报表已于2024年3月28日获董事会批准:

陆建强张荣森彭志远(公司盖章)

董事长行长、主管财务负责人财务机构负责人刊载于第16页至第161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第4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及银行利润表(续)

2023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本集团本行附注2023年2022年2023年2022年营业利润17523158471642214932

加:营业外收入60675967

减:营业外支出(91)(83)(78)(82)利润总额17492158311640314917

减:所得税费用五、40(1999)(1842)(1696)(1593)净利润15493139891470713324

-------------------------------------------------------

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持续经营净利润15493139891470713324

终止经营净利润----

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15048136181470713324

少数股东损益445371--

此财务报表已于2024年3月28日获董事会批准:

陆建强张荣森彭志远(公司盖章)董事长

行长、主管财务负责人财务机构负责人刊载于第16页至第161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第5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及银行利润表(续)

2023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本集团本行附注2023年2022年2023年2022年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五、29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23382338将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1040(403)1040(40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信用减值损失621099621099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9390090900

-------------------------------------------------------综合收益总额16711156231592214958

综合收益总额归属于:

本行股东1626515252少数股东446371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五、410.570.53

稀释每股收益(人民币元)五、410.570.53

此财务报表已于2024年3月28日获董事会批准:

陆建强张荣森彭志远(公司盖章)

董事长行长、主管财务负责人财务机构负责人刊载于第16页至第161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第6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及银行现金流量表

2023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本集团本行附注2023年2022年2023年2022年一、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净减少额800-800-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

款项净减少额-304-589

拆出资金净减少额1631-163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净减少额-1035-1035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

产净减少额-32995683032995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22526461392252646139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净增加额11530354691156225531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789710713-2398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净增加额559956047216716047吸收存款净增加额181502260702181502260702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100840952169800392451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0029121372065510830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06523470757469240458717

-------------------------------------------------------

此财务报表已于2024年3月28日获董事会批准:

陆建强张荣森彭志远(公司盖章)

董事长行长、主管财务负责人财务机构负责人刊载于第16页至第161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第7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及银行现金流量表(续)

2023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本集团本行附注2023年2022年2023年2022年一、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续):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净增加额-(17144)-(17144)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

款项净增加额(3598)-(3727)-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5856)-(5856)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

资产净增加额(21888)---

发放贷款和垫款净增加额(199876)(186411)(199876)(186411)

应收融资租赁款净增加额(9628)(8514)--

拆入资金净减少额--(4811)-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

的现金(46630)(42516)(45472)(41468)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

付的现金(12301)(10388)(12148)(10253)

支付的各项税费(9363)(11225)(9323)(10862)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的现金(8872)(20938)(8409)(2090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12156)(302992)(283766)(292902)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五、42(1)194367167765185474165815

-------------------------------------------------------

此财务报表已于2024年3月28日获董事会批准:

陆建强张荣森彭志远(公司盖章)董事长

行长、主管财务负责人财务机构负责人刊载于第16页至第161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第8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及银行现金流量表(续)

2023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本集团本行附注2023年2022年2023年2022年二、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529262146888814624971467766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28160244812583824569处置固定资产收到的现金96618577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558388149355414883421492342

-------------------------------------------------------

投资支付的现金(1749967)(1618364)(1677530)(161657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

现金(9880)(5391)(3974)(3996)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759847)(1623755)(1681504)(1620569)

-------------------------------------------------------投资活动使用的

现金流量净额(201459)(130201)(193162)(128227)

-------------------------------------------------------

此财务报表已于2024年3月28日获董事会批准:

陆建强张荣森彭志远(公司盖章)

董事长行长、主管财务负责人财务机构负责人刊载于第16页至第161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第9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及银行现金流量表(续)

2023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本集团本行附注2023年2022年2023年2022年三、筹资活动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2476-12476-

发行债务证券收到的现金五、42(4)535292373048535292371651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47768373048547768371651

-------------------------------------------------------

偿还债务本金支付的现金五、42(4)(462592)(369834)(462592)(369834)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

息支付的现金五、42(4)(14885)(9926)(14685)(9790)赎回其他权益工具支付的

现金-(14687)-(14687)

偿还租赁负债支付的现金五、42(4)(851)(785)(851)(78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78328)(395232)(478128)(395096)

-------------------------------------------------------

筹资活动产生/(使用)的

现金流量净额69440(22184)69640(23445)

-------------------------------------------------------

此财务报表已于2024年3月28日获董事会批准:

陆建强张荣森彭志远(公司盖章)董事长

行长、主管财务负责人财务机构负责人刊载于第16页至第161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第10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及银行现金流量表(续)

2023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本集团本行附注2023年2022年2023年2022年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36515433631543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增加额五、42(2)62713169236231515686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077489082510591490228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余额五、42(3)170461107748168229105914

此财务报表已于2024年3月28日获董事会批准:

陆建强张荣森彭志远(公司盖章)董事长

行长、主管财务负责人财务机构负责人刊载于第16页至第161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第11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2023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附注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小计少数股东权益股东权益合计

一、2023年1月1日余额21269249953228921911107526457446571629332997165930

二、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一)综合收益总额---1217--150481626544616711

(二)股东投入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五、266195-6281----12476-12476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五、30----1471-(1471)---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五、31-----3347(3347)---

3.对普通股股东的分配五、32------(4466)(4466)(111)(4577)

4.永续债利息的分配五、32------(963)(963)-(963)

三、2023年12月31日余额27464249953857034081254629804494581862453332189577

此财务报表已于2024年3月28日获董事会批准:

陆建强张荣森彭志远(公司盖章)

董事长行长、主管财务负责人财务机构负责人刊载于第16页至第161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第12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续)

2022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附注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小计少数股东权益股东权益合计

一、2022年1月1日余额212693995332018557974323802368271641692714166883

二、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一)综合收益总额---1634--136181525237115623

(二)股东投入资本

1.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

投入资本-(14958)271----(14687)-(14687)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五、30----1332-(1332)---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五、31-----2655(2655)---

3.对普通股股东的分配五、32--------(88)(88)

4.对优先股股东的分配五、32------(838)(838)-(838)

5.永续债利息的分配五、32------(963)(963)-(963)

三、2022年12月31日余额21269249953228921911107526457446571629332997165930

此财务报表已于2024年3月28日获董事会批准:

陆建强张荣森彭志远(公司盖章)

董事长行长、主管财务负责人财务机构负责人刊载于第16页至第161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第13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股东权益变动表

2023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附注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股东权益合计

一、2023年1月1日余额2126924995322892191110752606843967161854

二、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一)综合收益总额---1215--1470715922

(二)股东投入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五、266195-6281----12476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五、30----1471-(1471)-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五、31-----3247(3247)-

3.对普通股股东的分配五、32------(4466)(4466)

4.永续债利息的分配五、32------(963)(963)

三、2023年12月31日余额2746424995385703406125462931548527184823

此财务报表已于2024年3月28日获董事会批准:

陆建强张荣森彭志远(公司盖章)

董事长行长、主管财务负责人财务机构负责人刊载于第16页至第161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第14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股东权益变动表(续)

2022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附注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股东权益合计

一、2022年1月1日余额21269399533201855797432348836356163384

二、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一)综合收益总额---1634--1332414958

(二)股东减少资本

1.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减少资本五、27-(14958)271----(14687)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五、30----1332-(1332)-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五、31-----2580(2580)-

3.对优先股股东的分配五、32------(838)(838)

4.永续债利息的分配五、32------(963)(963)

三、2022年12月31日余额2126924995322892191110752606843967161854

此财务报表已于2024年3月28日获董事会批准:

陆建强张荣森彭志远(公司盖章)

董事长行长、主管财务负责人财务机构负责人刊载于第16页至第161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第15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一、银行基本情况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是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原银监会”)和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浙银监复[2004]48号)批复同意,在原浙江商业银行的基础上整体变更设立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经原银监会批准持有B0010H133010001 号金融许可证,并于 2004 年 7 月 26 日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登记,取得注册号为330000000013295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于2016年11月7日,取得编号为 91330000761336668H 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鸿宁路

1788号。

本行于 2016年 3月 30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H股股票代码为 2016,于 2019年 11月 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A股股票代码为 601916。于 2023年 12月 31日,本行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7464635963元。

于2023年12月31日,本行在全国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了342家营业分支机构,包括72家分行(其中一级分行30家),2家分行级专营机构及268家支行。

本行的主要业务包括公司及零售银行服务,资金业务及其他商业银行业务。

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银金租”)成立于2017年1月18日。于2023年12月31日,浙银金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亿元。本行对浙银金租具有控制,因此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本行及本行的子公司浙银金租合称为“本集团”。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本行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

三、银行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行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银行财务状况、2023年度的合并及银行经营成果及合并及银行现金流量。

第16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此外,本财务报表同时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2023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2、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记账本位币

本集团境内机构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编制财务报表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境外机构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自行决定其记账本位币,在编制本财务报表时这些境外机构的外币财务报表按照附注三、6所述原则折算为人民币。

4、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包括本行及本行控制的子公司(包括结构化主体)。控制,是指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在判断本集团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时,本集团仅考虑与被投资方相关的实质性权利(包括本集团自身所享有的及其他方所享有的实质性权利)。子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由控制开始日起至控制结束日止包含于合并财务报表中。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损益和综合收益总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的股东权益中和合并利润表的净利润及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后单独列示。如果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期间或会计政策与本行不一致时,合并时已按照本行的会计期间或会计政策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本集团内部交易产生的所有资产、负债、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量已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全额抵销。

第17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5、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是指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

风险很小的货币性资产,包括现金、存放中央银行的超额存款准备金,原到期日不超过三个月的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拆出资金和买入返售款项。

6、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合为人民币。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该日的即期汇率折算。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专门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汇兑差额外,其他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对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中除未分配利润及其他综合收益中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中列示。处置境外经营时,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7、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本集团成为相关金融工具合同条款的一方时,于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在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均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第18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金融资产的分类和后续计量本集团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集团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不同类别: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非本集团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集团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集团可以将本应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第19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集团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本集团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本集团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本集团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

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集团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

本集团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股利收入计入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第20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金融负债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集团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及财务担保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

衍生金融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含拆入资金中

的贵金属租入)。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表明本集团承担该金融负债的目的是交易性的:(i) 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回购;(ii) 相关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iii) 相关金融负债属于衍生工具。但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衍生工具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在初始确认时,本集团可以将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但该指定应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i) 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ii) 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本集团将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

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信贷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

他金融负债确认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第21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集团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金融资产转移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集团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债权投资)之和。

资产证券化

作为经营活动的一部分,本集团将部分信贷资产证券化,一般是将这些资产出售给结构化主体,然后再由其向投资者发行证券。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前提条件参见前述段落,对于未能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信贷资产证券化,相关金融资产不终止确认,从第三方投资者筹集的资金以融资款处理;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信贷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且并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上按照本集团的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即承担的信贷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确认该项金融资产,并确认相应的负债。

附回购条件的资产转让

附回购条件的金融资产转让,根据交易的经济实质确定是否终止确认。对于将予回购的资产与转让的金融资产相同或实质上相同、回购价格固定或是原转让价格加上合理回报的,本集团不终止确认所转让的金融资产。对于在金融资产转让后只保留了优先按照公允价值回购该金融资产权利的(在转入方出售该金融资产的情况下),本集团终止确认所转让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第22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金融资产的减值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租赁应收款;及

-信贷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

本集团持有的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不适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及衍生金融资产。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

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集团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本集团按照三个风险阶段计提预期信用损失。本集团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及阶段划分详见附注十二、1信用风险。

第23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本集团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对于信贷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本集团在预计负债中确认损失准备。

(7)金融资产的核销

如果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集团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本集团催收到期款项相关执行活动的影响。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8)金融资产合同的修改

在某些情况(如重组贷款)下,本集团会修改或重新议定金融资产合同。本集团会评估修改后的合同条款是否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如果修改后合同条款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本集团将终止确认原金融资产,并按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资产。如果修改后的合同条款并未发生实质性的变化,但导致合同现金流量发生变化的,本集团在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已经显著增加时,应当将基于变更后的合同条款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基于原合同条款在初始确认时发生违约的风险进行比较。

(9)权益工具权益工具是能证明拥有本集团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将发行的金融工具分类为权益工具:(i) 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ii) 将来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的,如该金融工具为非衍生工具,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

本集团发行的权益工具以实际收到的对价扣除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交易费用后的余额确认。

第24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8、优先股和永续债

本集团根据所发行的优先股和永续债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这些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本集团对于其发行的应归类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和永续债,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入权益。

存续期间分派股利或利息的,作为利润分配处理。本集团按合同条款约定赎回优先股和永续债的,按赎回价格冲减权益。

9、贵金属

贵金属主要包括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本集团非交易性贵金属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较低者进行后续计量。本集团为交易目的而获得的贵金属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并以公允价值于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后续计量,相关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在收到客户存入的积存贵金属时确认相关负债。客户存入的积存贵金属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

10、衍生金融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确认,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

如果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是一项《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

(“金融工具准则”)范围内的资产,嵌入式衍生工具不再从金融资产的主合同中分拆出来,而是将混合金融工具整体适用关于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果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不是金融工具准则范围内的资产,当某些嵌入式衍生金融工具与其主合同的经济特征及风险不存在紧密关系,与该嵌入衍生工具具有相同条款的单独工具符合衍生金融工具的定义,并且该混合工具并非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时,则该嵌入式衍生金融工具应从混合合同中予以分拆,作为独立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这些嵌入式衍生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来源于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的损益,如果不符合套期会计的要求,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第25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1、买入返售和卖出回购交易(包括证券借入和借出交易)

根据协议约定于未来某确定日期回购的已售出资产不在资产负债表内予以终止确认。出售该等资产所得款项,包括应计利息,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售价与回购价之差额在协议期间内按实际利率法确认,计入利息支出。

相反,购买时根据协议约定于未来某确定日返售的资产将不在资产负债表内予以确认。为买入该等资产所支付的成本,包括应计利息,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购入与返售价格之差额在协议期间内按实际利率法确认,计入利息收入。

证券借入和借出交易一般均附有抵押,以证券或现金作为抵押品。只有当与证券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和收益同时转移时,与交易对手之间的证券转移才于资产负债表中反映。所支付的现金或收取的现金抵押品分別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借入的证券不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如该类证券出售给第三方,偿还债券的责任确认为为交易而持有的金融负债,并按公允价值计量,所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2、长期股权投资

在本行个别财务报表中,本行采用成本法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后续计量,对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由本行享有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但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除外。对子公司的投资按照成本减去减值准备(附注三、17)后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在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中,对子公司按附注三、4进行处理。

第26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3、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

固定资产指本集团为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在建工程是指正在建造的房屋及建筑物等,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以成本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参见附注三、17)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在建工程以成

本减减值准备(参见附注三、17)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使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

归属于该项资产的支出。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初始成本包括工程用物资、直接人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和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

对于构成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如果各自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本集团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本集团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对于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包括与更换固定资产某组成部分相关的支出,在与支出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时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与固定资产日常维护相关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将固定资产的成本扣除预计净残值和累计减值准备后在其使用寿命内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分别为:

类别使用寿命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10-30年5%3.17%-9.50%

办公及电子设备3-7年5%13.57%-31.67%

运输工具5年5%19.00%

经营租出固定资产用于本集团的经营租赁业务,本集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折旧年限和折旧方法,按照租赁期限以直线法计提折旧。

本集团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时,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报废或处置固定资产项目所产生的损益为处置所得款项净额与项目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并于报废或处置日在损益中确认。

第27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4、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以成本减累计摊销(仅限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及减值准备(参见附注三、17)

后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集团将无形资产的成本扣除预计净残值和累计减值准备后按直线法在预计使用寿命期内摊销。

土地使用权在授权使用期内摊销。对于存在授权使用期的计算机软件,在授权使用期内摊销,否则按10年摊销。

本集团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15、抵债资产

在收回已减值贷款、租赁应收款等资产时,本集团可通过法律程序收回抵押品的所有权或由借款人自愿交付所有权。如果本集团有意按规定对资产进行变现并且不再要求借款人偿还贷款及租赁应收款,除权益工具外的其他抵债资产将确认在资产负债表“其他资产”列报。

当本集团以抵债资产作为补偿贷款及垫款、租赁应收款及应收利息的损失时,该抵债资产以公允价值入账,取得抵债资产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垫付诉讼费用和其他成本计入抵债资产账面价值。抵债资产以入账价值减减值准备(参见附注三、17)记入资产负债表中。

16、长期待摊费用

本集团将已发生且受益期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确认为长期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以成本减累计摊销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长期待摊费用将确认在资产负债表“其他资产”列报。

租赁资产改良支出在租赁期限内摊销,其他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限内摊销。

第28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7、除金融资产外的其他资产减值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内部及外部信息以确定下列资产是否存在减值的迹象,包括:

-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资产(不含应收融资租赁款)等

本集团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或资产组、资产组组合,下同)的公允价值(参见附注三、18)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

资产组由创造现金流入相关的资产组成,是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

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税前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估计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资产的账面价值会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与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相关的减值损失,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但抵减后的各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得低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如可确定的)、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如

可确定的)和零三者之中最高者。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会转回。

第29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8、公允价值的计量

除特别声明外,本集团按下述原则计量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集团估计公允价值时,考虑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对相关资产或负债进行定价时考虑的特征(包括资产状况及所在位置、对资产出售或者使用的限制等),并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

19、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

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或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提的职工工资、奖金、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2)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本集团的离职后福利是根据政府统筹的社会福利计划为员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以及设立的企业年金,均属于设定提存计划。设定提存计划是本集团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即使基金没有足够资产支付与员工在当期和以前期间提供服务相关的全部职工福利,本集团也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

本集团员工参加由本集团设立的年金计划。本集团参照员工工资的一定比例向年金计划供款,供款义务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0、预计负债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且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以及有关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则本集团会确认预计负债。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预计负债以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后的金额确定。

第30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1、信贷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

本集团的信贷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包括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贷款承诺及融资租赁承诺、

未使用的信用卡额度、应收款保兑及其他财务担保合同。

信贷承诺是本集团向客户提供的一项在承诺期间内以既定的合同条款向客户发放贷款的承诺。

信贷承诺根据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损失准备,并计入预计负债。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只有在债务人根据财务担保合同条款违约的情况下,本集团才需赔付款项。其中,其预期信用损失准备为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本集团预期向债务人或第三方收取的金额之差的现值。

22、受托业务

本集团在受托业务中担任客户的管理人、受托人或代理人。本集团的资产负债表不包括本集团因受托业务而持有的资产以及有关向客户交回这些资产的承诺,因为该资产的风险和报酬由客户承担。

委托贷款业务是指根据委托贷款安排的条款,本集团作为中介人按委托人的指示向借款人提供贷款,本集团负责协助监督使用,协助收回贷款,并就所提供的服务收取佣金。因为本集团不承担委托贷款所产生的经济风险和报酬,所以委托贷款不会确认为本集团的资产及负债。

代客非保本理财业务是指本集团根据与企业及个人订立的代理人协议作为代理人、受托人或以其他受托身份代表客户管理资产。本集团会就根据代理人协议提供的服务收取费用但不会就所代理的资产承担经济风险和报酬。因此,所代理的资产不会在本集团资产负债表中确认。

第31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3、收入

收入是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有关收入的金额可以可靠地计量时,按以下基准确认:

(1)利息收入对于所有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中计息的金融工具,利息收入以实际利率计量。实际利率是指按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间将其预计未来现金流入或流出折现至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金融负债摊余成本的利率。实际利率的计算需要考虑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例如提前还款权)并且包括所有归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

费用和所有交易成本,但不包括预期信用损失。

本集团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并列报为“利息收入”,但下列情况除外:

-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经调整的实际利率,是指将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摊余成本的利率。在确定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时,应当在考虑金融资产的所有合同条款(例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以及初始预期信用损失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

第32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本集团通过向客户提供各类服务收取手续费及佣金。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在本集团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服务的控制权时点或时段内确认收入。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集团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进行的服务;

-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3)股利收入权益工具的股利收入于本集团获得收取股利的权利确立时在当期损益中确认。

24、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向本集团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本集团取得的与资产相关之外的其他政府补助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如果用于补偿本集团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用于补偿本集团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则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第33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5、所得税

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集团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

当期所得税是按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根据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的预期应交所得税,加上以往年度应付所得税的调整。

资产负债表日,如果本集团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并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那么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根据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定。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包括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如果单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并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则该项交易中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会产生递延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预期收回或结算方式,依据已颁布的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账面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

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第34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6、租赁

(1)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初始计量,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

激励相关金额),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以及复原成本。本集团使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使用权资产按照附注三、17所述的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折现率为租赁内含利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集团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集团已选择对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本集团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融资租赁下,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集团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

经营租赁下,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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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7、股利分配

资产负债表日后,经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股利或利润,不确认为资产负债表日的负债,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予以披露。优先股现金股利于董事会批准的当期,确认为负债。

28、关联方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的,构成关联方。关联方可为个人或企业。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

同时,本行根据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确定本集团或本行的关联方。

29、分部报告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考虑重要性原则后,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本集团在编制分部报告时,分部间交易收入按实际交易价格为基础计量。编制分部报告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编制本集团财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一致。

30、主要会计估计及判断

本集团根据历史经验和其它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进行持续的评价,这些估计和假设会对会计政策的应用及本集团财务报表项目的金额产生影响。实际情况可能与这些估计不同。本集团管理层对估计涉及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的判断进行持续评估,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1)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以及

财务担保合同和贷款承诺,其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中使用的模型和假设涉及未来的宏观经济情况和借款人的信用行为(例如,客户违约的可能性及相应损失)。

第36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计量涉及许多重大判断,例如:

-将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业务划入同一个组合,选择恰当的计量模型,并确定计量相关的关键参数;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和己发生信用减值的判断标准;

-用于前瞻性计量的经济指标、经济情景及其权重的采用;及

-第三阶段公司贷款及垫款和金融投资中的债权投资的现金流量及折现率。

预期信用损失的具体计量方法详见附注十二、1(3)。

(2)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对于缺乏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本集团运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照在市场中具有完全信息且有买卖意愿的经济主体之间进行公平交易时确定的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上另一类似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运用现金流量折现分析及期权定价模型进行估算。估值技术在最大程度上利用市场信息,然而,当市场信息无法获得时,本集团使用经校准的假设尽可能接近市场可观察的数据。管理层将对本集团及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市场波动及相关性等作出估计。这些相关假设的变化将影响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3)对结构化主体的合并

对于本集团管理或者投资的结构化主体,本集团需要判断就该结构化主体而言本集团是代理人还是主要责任人,以判断是否对该等结构化主体具有控制。在评估判断时,本集团综合考虑了多方面因素并定期重新评估,例如:资产管理人决策权的范围、其他方持有的权力、资产管理人因提供管理服务而获得的薪酬水平、任何其他安排(诸如直接投资)所带来的面临可变动报酬的风险敞口等。当事实或情况表明上述任何因素发生变化时,将进行重新评估。

(4)税项

本集团需要对某些交易未来的税务处理作出判断以确认所得税。本集团根据当前税收法规,谨慎判断交易对应的所得税影响并相应地计提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资产只会在有可能有未来应纳税所得额并可用作抵扣有关暂时性差异时才可确认。对此需要就某些交易的税务处理作出重大判断,并需要就是否有足够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能性作出重大的估计。

第37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5)金融资产的分类本集团在确定金融资产的分类时涉及的重大判断包括业务模式及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分析等。

在业务模式分析过程中,本集团需考虑相关因素并在金融资产组合的层次上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析分析过程中,本集团需要作出重大判断以评估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

(6)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本集团在正常经营活动中通过常规方式交易、转让、资产证券化和卖出回购等多种方式转移金融资产。为判断金融资产转让的交易是否符合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本集团需作出重大的估计及判断。此外,若本集团通过结构化交易转移金融资产至特殊目的实体,本集团分析评估与特殊目的实体之间的关系是否实质表明本集团对特殊目的实体拥有控制权从而需进行合并。

31、主要会计政策的变更

以下由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修订于2023年生效且与本集团的经营相关: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修订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根据该规定,本集团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

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本集团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根据《企业会计

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

所得税资产,而不再按照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净额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者递延所得税资产。

采用该规定未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第38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2、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本集团根据自身所处的具体环境,从项目的性质和金额两方面判断财务信息的重要性,在判断项目性质的重要性时,本集团主要考虑该项目在性质上是否属于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本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因素;在判断项目金额大小的重要性时,本集团考虑该项目金额占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股东权益总额、营业收入、营业支出、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等直接相关项目金额的比重或所属报表单列项目金额的比重。

四、税项主要税种及税率

本行及子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计税基础及其税率列示如下:

税种计税基础税率

增值税按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税收入为基础计算销6%、9%、13%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按简易计税方法的增值税额按应税销售额3%、5%乘以征收率计算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缴纳的增值税税额计征5%、7%

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增值税税额计征5%

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计征25%

第39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五、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本集团本行

2023年2022年2023年2022年

注释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现金865560865560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法定存款准备金(1)125183129775125183129775

-超额存款准备金(2)34483548853448354885

-外汇风险准备金(3)41043054104305

-财政性存款(4)23302330小计163793184995163793184995

-------------------------------------------------------应计利息65706570

-------------------------------------------------------合计164723185625164723185625

(1)包括本集团及本行按规定缴存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人行”)的一般性存款准备金。这些法

定存款准备金不可用于本集团的日常业务运作。于资产负债表日,本行法定存款准备金的缴存比率为:

2023年2022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人民币存款缴存比率7.00%7.50%

外币存款缴存比率4.00%6.00%本行子公司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缴存比例按中国人民银行相应规定执行。

(2)超额存款准备金包括存放于中国人民银行用作资金清算用途的资金及其他各项非限制性资金。

(3)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行的外汇风险准备金率为20%(2022年12月31日:20%)。

(4)财政性存款是指来源于财政性机构并按规定存放于中国人民银行的款项,该款项不能用于本集团的日常业务运作。

第40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按交易对手所在地区和类型分析本集团本行

2023年2022年2023年2022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中国境内

-银行同业55869289785344526859

-非银行金融机构8559864085598640中国境外

-银行同业6194482961944829

-非银行金融机构8693486934应计利息1559314992合计70863434746843341354

减:损失准备(附注五、14)(7)(13)(7)(11)净额70856434616842641343

3、拆出资金

按交易对手所在地区和类型分析本集团本行

2023年2022年2023年2022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中国境内

-非银行金融机构754894571054812457中国境外

-银行同业924223924223应计利息108121110123合计858098011158212803

减:损失准备(附注五、14)(6)(220)(6)(220)净额857495811157612583

第41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衍生金融工具

本集团及本行运用的衍生金融工具包括利率、货币、贵金属及其他衍生工具。本集团及本行于资产负债表日所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如下:

2023年12月31日

名义金额公允价值衍生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负债

利率衍生工具23436588600(9003)

货币衍生工具100922611324(9884)

贵金属及其他衍生工具1557182029(2147)

合计350860221953(21034)

2022年12月31日

名义金额公允价值衍生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负债

利率衍生工具19288944907(5184)

货币衍生工具6905388291(8390)

贵金属及其他衍生工具71063981(888)

合计269049514179(14462)

在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下,本集团于上海清算所结算的利率互换、贵金属期货、贵金属延期交易及标债远期合约的持仓损益已经在当日净额结算,相应收支已包含在存出保证金中。

第42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按交易对手所在地区和类型分析本集团本行

2023年2022年2023年2022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中国境内

-银行同业848015192848015192

-非银行金融机构6607070066106700应计利息711711合计74621158937465715893

减:损失准备(附注五、14)(26)(7)(26)(7)净额74595158867463115886

(2)按担保物类型分析本集团本行

2023年2022年2023年2022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票据6782202267822022债券

-金融债券403782239403782239

-政府债券27390116312742611631应计利息711711合计74621158937465715893

减:损失准备(附注五、14)(26)(7)(26)(7)净额74595158867463115886

第43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发放贷款和垫款

本集团及本行

2023年2022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以摊余成本计量13256041163019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347668323272合计16732721486291

(1)按分类和性质分析本集团及本行

2023年2022年

注释12月31日12月31日

以摊余成本计量:

公司贷款和垫款898657808018

------------------------------------------------个人贷款和垫款

-个人经营贷款177685159281

-个人消费贷款146710122278

-个人房屋贷款137853107249个人贷款和垫款462248388808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公司贷款和垫款229513179061

票据贴现 (a) 102195 112374个人贷款和垫款1444429073

------------------------------------------------小计17070571517334公允价值变动14172605应计利息77665091合计17162401525030

减:损失准备(附注五、14)(42968)(38739)净额16732721486291

(a) 于资产负债表日,票据贴现业务中的票据有部分用于有抵押负债的质押,详见附注十、1。

第44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按担保方式分析本集团及本行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信用贷款46479927.23%36731224.21%

保证贷款32681319.14%28952419.08%附担保物贷款

-抵押贷款75210344.06%67582144.53%

-质押贷款611473.58%723034.77%

票据贴现1021955.99%1123747.41%

小计1707057100.00%1517334100.00%公允价值变动14172605应计利息77665091合计17162401525030

减:损失准备(附注五、14)(42968)(38739)净额16732721486291

第45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已逾期贷款按逾期期限分析(未含公允价值变动及应计利息)本集团及本行

2023年12月31日

逾期逾期逾期1年

3个月以内3个月至1年以上3年以内逾期

(含3个月)(含1年)(含3年)3年以上合计信用贷款246832121317647061保证贷款118612264357373584附担保物贷款

-抵押贷款4554829238834916778

-质押贷款638314770363已逾期贷款总额827112813578292027786

2022年12月31日

逾期逾期逾期1年

3个月以内3个月至1年以上3年以内逾期

(含3个月)(含1年)(含3年)3年以上合计信用贷款227929811085386383保证贷款2733106642832168298附担保物贷款

-抵押贷款67215858141710614102

-质押贷款57217041161159已逾期贷款总额1230510075719636629942逾期贷款是指所有或部分本金或利息逾期一天或以上的贷款。

第46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按损失准备评估方式分析

(a)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和垫款 (未含应计利息)本集团及本行

2023年12月31日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和垫款

-公司贷款和垫款8319145011716626898657

-个人贷款和垫款44846250598727462248合计128037655176253531360905

减:损失准备(附注五、14)(11404)(14776)(16788)(42968)净额12689724040085651317937

2022年12月31日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和垫款

-公司贷款和垫款7495593934419115808018

-个人贷款和垫款37801442636531388808合计112757343607256461196826

减:损失准备(附注五、14)(13094)(10428)(15217)(38739)净额111447933179104291158087

第47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b)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发放贷款和垫款 (未含公允价值变动及应计利息)本集团及本行

2023年12月31日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发放贷款和垫款

-公司贷款和垫款228678385450229513

-票据贴现10182535713102195

-个人贷款和垫款1375623445414444合计344259976917346152

损失准备(附注五、14)(1351)(101)(490)(1942)

2022年12月31日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发放贷款和垫款

-公司贷款和垫款177494989578179061

-票据贴现1122944931112374

-个人贷款和垫款289151332529073合计3187031171634320508

损失准备(附注五、14)(1723)(38)(225)(1986)

第48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5)损失准备的变动情况分析

(a)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和垫款损失准备的变动情况本集团及本行

2023年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2023年1月1日13094104281521738739

转移

-至第一阶段330(297)(33)-

-至第二阶段(331)523(192)-

-至第三阶段(155)(1761)1916-

本年(转回)/计提(附注五、39)(1541)5883989314235

本年核销及转出--(11878)(11878)

本年收回原核销贷款和垫款--20162016

其他变动7-(151)(144)

2023年12月31日11404147761678842968

2022年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2022年1月1日1138772751668835350

转移

-至第一阶段203(193)(10)-

-至第二阶段(209)442(233)-

-至第三阶段(109)(913)1022-

本年计提(附注五、39)177338171040615996

本年核销及转出--(14388)(14388)

本年收回原核销贷款和垫款--19721972

其他变动49-(240)(191)

2022年12月31日13094104281521738739

第49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b)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发放贷款和垫款损失准备的变动情况本集团及本行

2023年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2023年1月1日1723382251986

转移

-至第一阶段1(1)--

-至第二阶段(7)8(1)-

-至第三阶段(18)(7)25-

本年(转回)/计提(附注五、39)(348)63532247

本年核销--(291)(291)

2023年12月31日13511014901942

2022年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2022年1月1日680-57737

转移

-至第一阶段----

-至第二阶段----

-至第三阶段(3)-3-

本年计提(附注五、39)1046381651249

2022年12月31日1723382251986

第50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金融投资

本集团本行

2023年2022年2023年2022年

注释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交易性金融资产7.1233141189020256926187929

债权投资7.2463311368792391600368792

其他债权投资7.330284119272430284119272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7.41344131313441313合计1000637751849952711750758

7.1交易性金融资产

本集团本行

2023年2022年2023年2022年

注释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基金投资(1)147430126128149505125225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政府债券1841475218414752

-金融债券284099451141189451

-同业存单193917851193917851

-资产支持证券1590821417444910930

-其他债券1246912185950111969股权投资4336409241603919信托计划和资产管理计划328929245389313612理财产品6822068220合计233141189020256926187929

(1)基金投资包括本集团根据附注六、2所述控制定义纳入合并范围的基金投资。

第51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2债权投资

本集团本行

2023年2022年2023年2022年

注释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1)

-政府债券192287155550192279155550

-金融债券147418753727571575372

-债权融资计划932944029932944029

-资产支持证券58516645851664

-其他债券27305257602730525760

信托计划和资产管理计划(2)1015098119010150981190应计利息7330727573307275合计491029389840419318389840

减:损失准备(附注五、14)(27718)(21048)(27718)(21048)净额463311368792391600368792

(1)于资产负债表日,债权投资中的债券投资有部分用于有抵押负债的质押,详见附注十、1。

(2)信托计划和资产管理计划由第三方信托计划受托人或资产管理人进行管理和运作,主要投向为信贷类资产和附有第三方回购安排的权益性投资等。

第52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按损失准备评估方式分析(未含应计利息)本集团

2023年12月31日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债权投资4179911249253216483699

减:损失准备(附注五、14)(1020)(3434)(23264)(27718)净额416971905829952455981

2022年12月31日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债权投资3311201887732568382565

减:损失准备(附注五、14)(980)(3866)(16202)(21048)净额3301401501116366361517本行

2023年12月31日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债权投资3462801249253216411988

减:损失准备(附注五、14)(1020)(3434)(23264)(27718)净额345260905829952384270

2022年12月31日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债权投资3311201887732568382565

减:损失准备(附注五、14)(980)(3866)(16202)(21048)净额3301401501116366361517

第53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损失准备变动情况本集团及本行

2023年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2023年1月1日98038661620221048

转移

-至第一阶段----

-至第二阶段(18)18--

-至第三阶段-(1973)1973-

本年计提(附注五、39)551523962811206

本年核销及转出--(5848)(5848)

本年收回原核销投资--17571757

其他变动3-(448)(445)

2023年12月31日102034342326427718

2022年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2022年1月1日106919151369116675

转移

-至第一阶段----

-至第二阶段(68)68--

-至第三阶段(13)(607)620-

本年(转回)/计提(附注五、39)(8)2490991112393

本年核销及转出--(8648)(8648)

本年收回原核销投资--11041104

其他变动--(476)(476)

2022年12月31日98038661620221048

第54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3其他债权投资

本集团本行

2023年2022年2023年2022年

注释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1)

-政府债券1054077879710540778797

-央行票据520950520950

-金融债券68415265256841526525

-同业存单38833340563883334056

-资产支持证券340171372633636015

-其他债券52703357394468926254其他债务工具121999121999

信托计划和资产管理计划--3866817196应计利息2825193228251932合计302841192724302841192724

(1)于资产负债表日,其他债权投资中的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有部分用于有抵押负债的质押,详见附注十、1。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分析本集团及本行

2023年2022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摊余成本303188195646公允价值302841192724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公允价值变动金额(347)(2922)

第55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按损失准备评估方式分析(未含公允价值变动及应计利息)本集团及本行

2023年12月31日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其他债权投资2986251347391300363

损失准备(附注五、14)(224)(106)(187)(517)

2022年12月31日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其他债权投资193714--193714

损失准备(附注五、14)(391)--(391)

(4)损失准备变动情况本集团及本行

2023年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2023年1月1日391--391

转移

-至第一阶段----

-至第二阶段(11)11--

-至第三阶段----

本年(转回)/计提(附注五、39)(159)95187123

其他变动3--3

2023年12月31日224106187517

第56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022年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2022年1月1日146-28174

转移

-至第一阶段----

-至第二阶段----

-至第三阶段----

本年计提/(转回)(附注五、39)240-(22)218

本年核销--(6)(6)

其他变动5--5

2022年12月31日391--391

7.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本集团及本行

2023年2022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投资13441313本集团及本行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2023年度,本集团及本行确认的该类权益投资股利收入为人民币6百万元(2022年度:人民币8百万元)。

其他权益工具相关信息分析如下:

本集团及本行

2023年2022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初始确认成本10251025公允价值13441313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319288

第57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8、长期股权投资

本集团本行

2023年2022年2023年2022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对子公司的投资--20402040

(1)本行对子公司投资分析如下:

本行

2023年2022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浙银金租20402040

有关子公司的详细资料,参见附注六、1。

(2)本行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变动情况分析如下:

2023年

年初余额追加投资年末余额

浙银金租2040-2040

2022年

年初余额追加投资年末余额

浙银金租2040-2040

第58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9、固定资产

本集团

2023年2022年

注释12月31日12月31日

固定资产(1)2234516565

在建工程(2)23961829合计2474118394

(1)固定资产本集团房屋及办公及经营租出建筑物电子设备运输工具固定资产合计成本

2023年1月1日158952079177270020851

本年增加25822062148327641

在建工程转入60---60

本年处置及其他变动-(18)(10)(905)(933)

2023年12月31日185372267188662727619

-------------------------------------------------------

减:累计折旧

2023年1月1日(2350)(1500)(130)(306)(4286)

本年计提(630)(217)(14)(217)(1078)

本年处置及其他变动-1896390

2023年12月31日(2980)(1699)(135)(460)(5274)

-------------------------------------------------------账面价值

2023年12月31日1555756853616722345

2023年1月1日1354557947239416565

第59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本集团房屋及办公及经营租出建筑物电子设备运输工具固定资产合计成本

2022年1月1日126641923164166416415

本年增加28851872313714466

在建工程转入346---346

本年处置-(31)(10)(335)(376)

2022年12月31日158952079177270020851

-------------------------------------------------------

减:累计折旧

2022年1月1日(1834)(1274)(125)(194)(3427)

本年计提(516)(254)(14)(126)(910)

本年处置-2891451

2022年12月31日(2350)(1500)(130)(306)(4286)

-------------------------------------------------------账面价值

2022年12月31日1354557947239416565

2022年1月1日1083064939147012988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无重大金额的闲置资产。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净值为人民币18.17亿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19.34亿元)的房屋及建筑物产权手续尚在办理之中。

第60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在建工程本集团在建工程

2023年1月1日1829

本年增加760

转入固定资产(60)

转入长期待摊费用(133)

2023年12月31日2396

本集团在建工程

2022年1月1日1677

本年增加565

转入固定资产(346)

转入长期待摊费用(67)

2022年12月31日1829

第61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0、租赁

(1)使用权资产本集团房屋及建筑物其他合计成本

2023年1月1日5684565740

本年增加6962698

本年减少(470)(5)(475)

2023年12月31日5910535963

-------------------------------------------------------

减:累计折旧

2023年1月1日(2379)(23)(2402)

本年计提(700)(7)(707)本年减少4165421

2023年12月31日(2663)(25)(2688)

-------------------------------------------------------账面价值

2023年12月31日3247283275

2023年1月1日3305333338

第62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本集团房屋及建筑物其他合计成本

2022年1月1日4658494707

本年增加1094101104

本年减少(68)(3)(71)

2022年12月31日5684565740

-------------------------------------------------------

减:累计折旧

2022年1月1日(1747)(17)(1764)

本年计提(637)(6)(643)

本年减少5-5

2022年12月31日(2379)(23)(2402)

-------------------------------------------------------账面价值

2022年12月31日3305333338

2022年1月1日2911322943

第63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租赁负债

本集团租赁负债按到期日的未经折现租赁付款额分析:

2023年2022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1年以内(含1年)766772

1年至2年(含2年)764732

2年至3年(含3年)743675

3年至4年(含4年)412528

4年至5年(含5年)337363

5年以上619686

未折现租赁负债合计36413756年末租赁负债账面价值32573318

第64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1、无形资产

本集团土地使用权计算机软件合计成本

2023年1月1日195010492999

本年增加-148148

2023年12月31日195011973147

-------------------------------------------------------

减:累计摊销

2023年1月1日(272)(432)(704)

本年计提(49)(95)(144)

2023年12月31日(321)(527)(848)

-------------------------------------------------------账面价值

2023年12月31日16296702299

2023年1月1日16786172295

第65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本集团土地使用权计算机软件合计成本

2022年1月1日19508402790

本年增加-209209

2022年12月31日195010492999

-------------------------------------------------------

减:累计摊销

2022年1月1日(223)(354)(577)

本年计提(49)(78)(127)

2022年12月31日(272)(432)(704)

-------------------------------------------------------账面价值

2022年12月31日16786172295

2022年1月1日17274862213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2022年12月31日:无)。

第66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本集团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可抵扣/可抵扣/

(应纳税)递延所得税(应纳税)递延所得税

注释暂时性差异资产/(负债)暂时性差异资产/(负债)资产损失准备及预计负债82323205817956219891应付职工薪酬23945982838710交易性金融工具及贵金属未实现损失12983241279320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未实现损失--297

其他 (i) 4085 1021 4156 1038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90100225248786421966

-------------------------------------------------------

固定资产折旧(499)(125)(344)(86)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未实现收益(1388)(347)--

衍生金融工具未实现收益(172)(43)(577)(144)

其他 (i) (3305) (825) (3338) (835)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5364)(1340)(4259)(1065)

-------------------------------------------------------抵销后的净额84736211848360520901

第67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本行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可抵扣/可抵扣/

(应纳税)递延所得税(应纳税)递延所得税

注释暂时性差异资产/(负债)暂时性差异资产/(负债)资产损失准备及预计负债80610201527829219573应付职工薪酬23305832779695交易性金融工具及贵金属未实现损失1270317125831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未实现损失--297

其他 (i) 3649 912 3593 899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87859219648595121488

-------------------------------------------------------

固定资产折旧(499)(125)(344)(86)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未实现收益(1388)(347)--

衍生金融工具未实现收益(172)(43)(577)(144)

其他 (i) (3274) (818) (3338) (835)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5333)(1333)(4259)(1065)

-------------------------------------------------------抵销后的净额82526206318169220423(i)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本集团及本行分别确认租赁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并相应调整了比较数字。

第68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递延所得税的变动情况本集团

2023年2022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年初余额2090118077计入当年损益6583070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375)(246)年末余额2118420901本行

2023年2022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年初余额2042317651计入当年损益5833018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375)(246)年末余额2063120423本集团及本行于资产负债表日并无重大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

第69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3、其他资产

本集团本行

2023年2022年2023年2022年

注释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应收融资租赁款(1)5592146752--待结算及清算款项2093143420931434存出保证金1760104017601040应收利息12459741238969继续涉入资产

(附注五、43(1))1212157712121577

抵债资产(2)110580811150

长期待摊费用(3)10147681008763预付款项685560129370应收手续费662678662678

待抵扣进项税864598-232其他145310811379855合计680145627095927968

(1)应收融资租赁款本集团

2023年2022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应收融资租赁款47593128

减:未实现融资收益(655)(270)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41042858应收售后回租款5320544986小计5730947844应计利息506414

减:损失准备(附注五、14)(1894)(1506)净额5592146752

第70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资产负债表日后,本集团连续五个会计年度每年将收到的未折现融资租赁收款额如下: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年以内(含1年)197641.53%159450.97%

1至2年(含2年)130427.40%95930.66%

2至3年(含3年)3938.26%36811.76%

3至4年(含4年)1994.18%632.01%

4至5年(含5年)1523.19%200.64%

5年以上73515.44%1243.96%

合计4759100.00%3128100.00%

应收租赁款项按损失准备评估方式分析如下(未含应计利息):

2023年12月31日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应收融资租赁款55218136472757309

减:损失准备(附注五、14)(1230)(192)(472)(1894)净额53988117225555415

2022年12月31日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应收融资租赁款45744645145547844

减:损失准备(附注五、14)(916)(58)(532)(1506)净额4482858792346338

第71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应收租赁款项损失准备变动情况如下:

2023年12月31日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2023年1月1日916585321506

转移

-至第一阶段4(4)--

-至第二阶段(29)71(42)-

-至第三阶段(15)(1)16-

本年计提(附注五、39)35468129551

本年核销--(317)(317)

本年收回原核销应收融资租赁款--154154

2023年12月31日12301924721894

2022年12月31日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2022年1月1日7812683281377

转移

-至第一阶段----

-至第二阶段(16)16--

-至第三阶段(50)(195)245-

本年计提/(转回)(附注五、39)201(31)330500

本年核销--(479)(479)

本年收回原核销应收融资租赁款--108108

2022年12月31日916585321506

第72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抵债资产本集团

2023年2022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房屋及建筑物1418996

减:抵债资产减值准备(313)(188)抵债资产净值1105808

本集团计划在未来一定期间内通过拍卖、竞价和转让等方式对抵债资产进行处置。

(3)长期待摊费用本集团

2023年2022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年初余额768734本年增加296149在建工程转入13367

本年摊销(183)(182)年末余额1014768

第73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4、损失准备

本集团

2023年本年本年核销其他2023年

附注1月1日(转回)/计提及转出(注释(1))12月31日存放同业及

其他金融机构款项五、213(6)--7

拆出资金五、3220(215)-1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五、5719--26

发放贷款和垫款五、6

-以摊余成本计量3873914235(11878)18724296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1986247(291)-1942

金融投资五、7

-债权投资2104811206(5848)131227718

-其他债权投资391123-3517

应收融资租赁款五、13(1)1506551(317)1541894

其他资产417269(103)41624

表外项目五、231838(316)-11523

合计6616526113(18437)338477225

2022年本年本年核销其他2022年

附注1月1日计提/(转回)及转出(注释(1))12月31日存放同业及

其他金融机构款项五、258--13

拆出资金五、351165-422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五、518(11)--7

发放贷款和垫款五、6

-以摊余成本计量3535015996(14388)17813873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7371249--1986

金融投资五、7

-债权投资1667512393(8648)62821048

-其他债权投资174218(6)5391

应收融资租赁款五、13(1)1377500(479)1081506

其他资产232251(92)26417

表外项目五、234952(3116)-21838

合计5957127653(23613)255466165

第74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本行

2023年本年本年核销其他2023年

附注1月1日(转回)/计提及转出(注释(1))12月31日存放同业及

其他金融机构款项五、211(4)--7

拆出资金五、3220(215)-1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五、5719--26

发放贷款和垫款五、6

-以摊余成本计量3873914235(11878)18724296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1986247(291)-1942

金融投资五、7

-债权投资2104811206(5848)131227718

-其他债权投资391123-3517

其他资产174109(92)41232

表外项目五、231838(316)-11523

合计6441425404(18109)323074939

2022年本年本年核销其他2022年

附注1月1日计提/(转回)及转出(注释(1))12月31日存放同业及

其他金融机构款项五、256--11

拆出资金五、351165-422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五、518(11)--7

发放贷款和垫款五、6

-以摊余成本计量3535015996(14388)17813873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7371249--1986

金融投资五、7

-债权投资1667512393(8648)62821048

-其他债权投资174218(6)5391

其他资产16278(92)26174

表外项目五、234952(3116)-21838

合计5812426978(23134)244664414

(1)其他包括收回已核销金融资产及汇率变动产生的影响。

第75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5、向中央银行借款

本集团本行

2023年2022年2023年2022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向中央银行卖出回购债券1008067857210080678572向中央银行卖出回购票据18643183511864318351应计利息466247466247合计1199159717011991597170

16、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按交易对手所在地区和类型分析本集团本行

2023年2022年2023年2022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中国境内

-银行同业61743592676174359267

-非银行金融机构283099174251283532174365中国境外

-银行同业361-361-

-非银行金融机构106387020106387020应计利息2813127628131276合计358654241814359087241928

第76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7、拆入资金

按会计分类及交易对手所在地区和类型分析本集团本行

2023年2022年2023年2022年

注释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以摊余成本计量:

中国境内

-银行同业503403853638566160

-非银行金融机构20003400--中国境外

-银行同业7003951070039510应计利息618409214135小计59961518551107315805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1)中国境内

-银行同业26208118352620811835

-非银行金融机构15124651512465小计27720123002772012300

-------------------------------------------------------合计87681641553879328105

(1)本集团本年信用点差没有重大变化,因信用风险变动造成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以及于相关期末的累计变动金额均不重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原因主要为其他市场因素的改变。

第77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8、交易性金融负债

本集团本行

2023年2022年2023年2022年

注释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1)

-与贵金属相关的金融负债1205512055

-其他(2)13312---合计134325512055

(1)本集团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

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本集团本年信用点差没有重大变化,因信用风险变动造成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以及于相关期末的累计变动金额均不重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原因主要为其他市场因素的改变。

(2)主要包括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除本集团外其他投资者持有的份额及负债。

19、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按担保物类型分析本集团本行

2023年2022年2023年2022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卖出回购债券620426047277186047应计利息64196419合计621066066277826066

第78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0、吸收存款

本集团及本行

2023年2022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活期存款

-公司客户653026614537

-个人客户5236362575小计705389677112

---------------------

---------------------定期存款

-公司客户914175830064

-个人客户217157150916小计1131332980980

---------------------

---------------------其他存款41701297

---------------------

---------------------应计利息2776822054

---------------------

---------------------合计18686591681443

吸收存款中包括的保证金存款列示如下:

本集团及本行

2023年2022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承兑汇票保证金2264027158信用证及保函保证金2691723031其他保证金82601108297合计132158158486

第79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1、应付职工薪酬

本集团

2023年2023年

1月1日本年发生本年支付12月31日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56468929(8751)5824

职工福利费-1146(1146)-

住房公积金-530(530)-社会保险费

-医疗保险费-292(292)-

-工伤保险费-7(7)-

-生育保险费-9(9)-

商业保险-191(191)-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140213(192)161

基本养老保险费-544(544)-

失业保险费-19(19)-

企业年金缴费-620(620)-

合计578612500(12301)5985

第80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本集团

2022年2022年

1月1日本年发生本年支付12月31日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51808265(7799)5646

职工福利费-714(714)-

住房公积金-427(427)-社会保险费

-医疗保险费-234(234)-

-工伤保险费-6(6)-

-生育保险费-7(7)-

商业保险-74(74)-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98174(132)140

基本养老保险费-455(455)-

失业保险费-15(15)-

企业年金缴费-525(525)-

合计527810896(10388)5786

22、应交税费

本集团本行

2023年2022年2023年2022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应交企业所得税1878383417463727

应交增值税812-812-应交其他税费219193216192合计2909402727743919

23、预计负债

本集团及本行

2023年2022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表外业务信用损失准备(附注五、14)15231838

第81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4、应付债券

本集团本行

2023年2022年2023年2022年

注释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固定利率二级资本债–2028年(1)-15000-15000

固定利率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2023年(2)-10000-10000

固定利率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2023年(3)-15000-15000

固定利率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2024年(4)10000100001000010000

固定利率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2025年(5)10000100001000010000

固定利率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2025年(6)10000100001000010000

固定利率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2025年(7)5000500050005000

固定利率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2027年(8)5000500050005000

固定利率绿色金融债–2025年(9)10000100001000010000

固定利率三农专项金融债–2025年(10)5000500050005000

固定利率金融债–2024年(11)15001500--

固定利率金融债–2025年(12)14001400--

固定利率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2026年(13)10000-10000-

固定利率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2026年(14)15000-15000-

固定利率金融债–2026年(15)30000-30000-

固定利率二级资本债–2033年(16)20000-20000-

固定利率二级资本债–2033年(17)10000-10000-

美元固定利率票据–2023年(18)-486-486

美元零息票据–2023年(19)-695-695

美元固定利率中期票据–2024年(20)3554347535543475

存款证(21)1860124318601243

同业存单(22)245948217684245948217684小计394262321483391362318583应计利息1676155016321507合计395938323033392994320090

(1)于2018年6月13日,本行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150亿元的二级资本债券,该债

券期限为10年,票面固定利率为4.80%。本行作为发行人对上述债券可以选择于2023年按面值全部赎回。该债券已于2023年6月15日选择全部赎回。

(2)于2020年3月3日,本行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100亿元的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该债券期限为3年,票面固定利率为2.95%。该债券已于2023年3月5日到期兑付。

第82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于2020年4月8日,本行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150亿元的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该债券期限为3年,票面固定利率为2.50%。该债券已于2023年4月10日到期兑付。

(4)于2021年9月24日,本行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100亿元的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该债券期限为3年,票面固定利率为3.00%。

(5)于2022年2月23日,本行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100亿元的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该债券期限为3年,票面固定利率为2.83%。

(6)于2022年4月7日,本行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100亿元的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该债券期限为3年,票面固定利率为2.93%。

(7)于2022年10月18日,本行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50亿元的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该债券期限为3年,票面固定利率为2.47%。

(8)于2022年10月18日,本行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50亿元的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该债券期限为5年,票面固定利率为2.85%。

(9)于2022年12月13日,本行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100亿元的绿色金融债券,该

债券期限为3年,票面固定利率为3.05%。

(10)于2022年12月13日,本行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50亿元的三农专项金融债券,该债券期限为3年,票面固定利率为3.05%。

(11)于2021年7月22日,本行子公司浙银金租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15亿元的普通

金融债券,该债券期限为3年,票面固定利率为3.48%。

(12)于2022年6月2日,本行子公司浙银金租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14亿元的货运物

流主题金融债券,该债券期限为3年,票面固定利率为2.97%。

(13)于2023年4月24日,本行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100亿元的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该债券期限为3年,票面固定利率为2.80%。

(14)于2023年11月3日,本行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150亿元的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该债券期限为3年,票面固定利率为2.82%。

(15)于2023年7月24日,本行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300亿元的普通金融债券,该债

券期限为3年,票面固定利率为2.62%。

第83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6)于2023年5月25日,本行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200亿元的二级资本债券,该债

券期限为10年,票面固定利率为3.47%。本行作为发行人对上述债券可以选择于2028年按面值部分或全部赎回。

(17)于2023年11月23日,本行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100亿元的二级资本债券,该

债券期限为10年,票面固定利率为3.50%。本行作为发行人对上述债券可以选择于2028年按面值部分或全部赎回。

(18)于2022年11月28日,本行香港分行发行了票据,票面金额为70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为

4.86亿元),票面固定利率为4.00%。该票据已于2023年1月30日到期兑付。

(19)于2022年11月10日,本行香港分行发行了零息票据,票面金额为1亿美元(折合人民币为

6.95亿元)。该票据已于2023年2月10日到期兑付。

(20)于2021年3月16日,本行香港分行发行了3年期中期票据,票面金额为5亿美元(折合人民

币为36.33亿元,2023年折合人民币为35.54亿元),该票据将于2024年到期,票面固定利率为1.10%。

(21)于2023年12月31日,本行香港分行未偿付的人民币存款证合计7支,合计面值为人民币

18.60亿元,期限为1年以内。(于2022年12月31日,本行香港分行未偿付的存款证合计2支,合计面值为人民币12.43亿元,期限为1年以内。其中1支为美元存款证,面值为人民币

2.43亿元;1支为离岸人民币存款证,面值为人民币10.00亿元)。

(22)于2023年12月31日,本行在银行间市场公开发行但尚未到期的同业存单共计121笔,最长期限为1年。(于2022年12月31日,本行在银行间市场公开发行但尚未到期的同业存单共计

107笔,最长期限为1年)。

第84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5、其他负债

本集团本行

2023年2022年2023年2022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融资租赁保证金41783756--待结算及清算款项3231293032222954

应付款项17491732--

继续涉入负债(附注五、43(1))1212157712121577递延收益665748265189应付股利5119451194其他2123189620151702合计132091283367656616

26、股本

本集团及本行

2023年2022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股) 21544 16715

境外上市外资普通股 (H股) 5920 4554合计2746421269

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本行收到通过 A 股配股所获得的货币资金。本次 A 股配股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97.22亿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48.29亿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48.93亿元。

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本行收到通过 H 股配股所获得的货币资金。本次 H 股配股募集资金净额折合人民币27.54亿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13.66亿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13.88亿元。

第85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7、其他权益工具

本集团及本行

2023年2022年

注释12月31日12月31日

永续债(1)2499524995

(1)永续债

(a) 年末发行在外的永续债情况表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永续债发行时间2021年11月25日会计分类权益工具

初始利息率3.85%

发行价格(人民币/张)100

数量(百万张)250.00

金额(人民币百万元)25000

发行费用(人民币百万元)5到期日无到期日转股条件无转换情况无

(b) 永续债主要条款本期永续债券的存续期与本行的持续经营存续期一致。本期永续债券发行设置本行有条件赎回条款。本行自发行之日起5年后,有权于每年付息日(含发行之日后第5年付息日)全部或部分赎回本期永续债券。在本期永续债券发行后,如发生不可预计的监管规则变化导致本期永续债券不再计入其他一级资本,本行有权全部而非部分地赎回本期永续债券。

本行须在得到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原银保监会”)批准并满足下述条件

的前提下行使赎回权:(1)使用同等或更高质量的资本工具替换被赎回的工具,并且只有在收入能力具备可持续性的条件下才能实施资本工具的替换;及(2)或者行使赎回权后的资本水平仍明显高于原银保监会规定的监管资本要求。

第86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本期永续债券的受偿顺序在存款人、一般债权人和处于高于本期永续债券顺位的次级债务之后,发行人股东持有的所有类别股份之前;本期永续债券与本行其他偿还顺序相同的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同顺位受偿。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后续修订或相关法律法规对本行适用的债务受偿顺序另行约定的,以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当无法生存触发事件发生时,本行有权在无需获得债券持有人同意的情况下,将本期永续债券的本金进行部分或全部减记。本期永续债券按照存续票面金额在设有同一触发事件的所有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存续票面总金额中所占的比例进行减记。无法生存触发事件是指以下两种情形的较早发生者:(1)原银保监会认定若不进行减记,本行将无法生存;及(2)相关部门认定若不进行公共部门注资或提供同等效力的支持,本行将无法生存。减记部分不可恢复。

本期永续债券采用分阶段调整的票面利率,自发行缴款截止日起每5年为一个票面利率调整期,在一个票面利率调整期内以约定的相同票面利率支付利息。发行时的票面利率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确定。

本期永续债券票面利率包括基准利率和固定利差两个部分。基准利率为本期永续债券申购文件公告日或基准利率调整日前5个交易日(不含当日)中国债券信息网(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国债到期收益率曲线5年期品种到期收益率的算术平均

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固定利差为本期永续债券发行时确定的票面利率扣除本期永续债

券发行时的基准利率,固定利差一经确定不再调整。

本行有权取消全部或部分本期永续债券派息,且不构成违约事件。本行在行使该项权利时将充分考虑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可以自由支配取消的本期永续债券利息用于偿付其他到期债务。取消全部或部分本期永续债券派息除构成对普通股的股息分配限制以外,不构成对发行人的其他限制。若取消全部或部分本期永续债券派息,需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及时通知投资者。

如本行全部或部分取消本期永续债券的派息,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次日起,直至决定重新开始向本期永续债券持有人全额派息前,发行人将不会向普通股股东进行收益分配。对普通股股东停止收益分配,不会构成发行人取消派息自主权的限制,也不会对发行人补充资本造成影响。

本期永续债券派息必须来自于可分配项目,且派息不与本行自身评级挂钩,也不随着本行未来评级变化而调整。本期永续债券采取非累积利息支付方式,即未向债券持有人足额派息的差额部分,不累积到下一计息年度。本期永续债券不含有利率跳升机制及其他赎回激励。投资者不得回售本期永续债券。

(c) 年末发行在外的永续债变动情况年末发行在外的永续债在本年度未发生变动。

第87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优先股

(a) 优先股变动情况

根据本行境外优先股的条款以及原银保监会对本公司赎回境外优先股无异议的复函,本行已于

2022年3月29日(赎回日)以每股境外优先股的清算优先金额加上自前一股息支付日(含该日)

起至赎回日(不含该日)为止期间的已宣告但尚未派发的股息为赎回价格,赎回全部21.75亿美元的非累积永续境外优先股。

本行向优先股股东的股利分配情况参见附注五、32。

(3)归属于权益工具持有者的相关信息本集团

2023年2022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权益

-归属于本行普通股持有者的权益161250137938

-归属于本行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的权益2499524995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权益

-归属于普通股少数股东的权益33322997

(4)本行年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变动情况表

2022年2023年

12月3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12月31日

永续债

数量(百万张)250--250

金额(人民币百万元)24995--24995

第88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8、资本公积

本集团及本行

2023年本年增加2023年

1月1日(附注五、26)本年减少12月31日

股本溢价322896281-38570

2022年2022年

1月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12月31日

股本溢价32018271-32289

第89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9、其他综合收益

本集团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综合收益2023年度利润表中的其他综合收益前期计入

2023年税后归属于2023年本年所得税其他综合收益本年所得税税后归属于税后归属于

1月1日本行股东12月31日前发生额当期转入损益所得税影响后发生额本行股东少数股东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2172324031-(8)2323-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变动(237)10408033661(2274)(347)1040104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信用减值损失178362184582-(20)6262-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4289252093--93921

合计2191121734083867(2274)(375)121812171

第90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本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综合收益2023年度利润表中的其他综合收益前期计入

2023年税后归属于2023年本年所得税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归属于

1月1日本行股东12月31日前发生额当期转入损益所得税影响本行股东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2172324031-(8)23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变动(237)10408033661(2274)(347)104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信用减值损失178362184582-(20)62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4289051890--90

合计2191121534063864(2274)(375)1215

第91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本集团及本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综合收益2022年度利润表中的其他综合收益前期计入

2022年税后归属于2022年本年所得税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归属于

1月1日本行股东12月31日前发生额当期转入损益所得税影响本行股东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1793821751-(13)38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166(403)(237)1358(1895)134(40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信用减值损失684109917831466-(367)1099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472)900428900--900

合计557163421913775(1895)(246)1634

第92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0、盈余公积

本集团及本行法定盈余公积

2022年1月1日9743

利润分配(附注五、32)1332

2022年12月31日11075

利润分配(附注五、32)1471

2023年12月31日12546

本集团及本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当年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1、一般风险准备

本集团本行

2022年1月1日2380223488

利润分配(附注五、32)26552580

2022年12月31日2645726068

利润分配(附注五、32)33473247

2023年12月31日2980429315

本集团及本行根据《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的有关规定,金融企业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应计提准备金。一般准备余额原则上不得低于风险资产年末余额的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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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2、利润分配

本集团本行

2023年2022年2023年2022年

注释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年初未分配利润44657368274396736356

加:本年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15048136181470713324

减:提取盈余公积(1471)(1332)(1471)(1332)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3347)(2655)(3247)(2580)

分配普通股股东股利(1)(4466)-(4466)-

分配境外优先股股东股利(2)-(838)-(838)

分配永续债利息(3)(963)(963)(963)(963)年末未分配利润49458446574852743967

(1)本行批准及支付的普通股股东股利

根据2023年5月4日召开的本行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行以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普通股总股本212.69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宣派现金股利折合人民币2.10元,合计分配现金股利折合人民币约44.66亿元。

(2)本行批准及支付的境外优先股股东股利

于2022年1月25日,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向境外优先股股东支付股息事宜。本次境外优先股派发股息总额为美元1.32亿元(含税),并按照税后年息率5.45%向境外优先股股东实际支付美元1.19亿元,折合人民币8.38亿元。股息发放日为2022年3月29日。

(3)本行支付的永续债利息

于2022年11月21日,本行公告向永续债投资者支付利息事宜。按照永续债本计息期债券利率3.85%计算,发放永续债利息共计人民币9.63亿元。利息发放日为2022年11月26日。

于2023年11月20日,本行公告向永续债投资者支付利息事宜。按照永续债本计息期债券利率3.85%计算,发放永续债利息共计人民币9.63亿元。利息发放日为2023年11月26日。

第94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3、利息净收入

本集团本行

2023年2022年2023年2022年

利息收入来自:

发放贷款和垫款

-公司贷款和垫款51687481365168748136

-个人贷款和垫款26332247312633224731

-票据贴现2576248525762485金融投资

-债权投资14441149641358214964

-其他债权投资6695421966954219存放及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3131252631902590存放中央银行款项2082202920822029

应收融资租赁款33092893--合计11025310198310614499154

-------------------------------------------------------

利息支出来自:

吸收存款

-公司客户(33728)(32216)(33728)(32216)

-个人客户(5951)(4498)(5951)(4498)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

款项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12023)(8097)(10764)(7028)

应付债券(9328)(8445)(9238)(8373)

向中央银行借款(1549)(1526)(1549)(1525)

租赁负债(146)(139)(146)(139)

合计(62725)(54921)(61376)(53779)

-------------------------------------------------------利息净收入47528470624476845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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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4、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本集团本行

2023年2022年2023年2022年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代理及委托业务1849180218491802承诺及担保业务1435131514351315承销及咨询业务10769471076947结算与清算业务725628725628托管及受托业务594531594531银行卡业务211217211217其他25381218112合计6143552161085552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1103)(730)(1074)(753)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5040479150344799

35、投资收益

本集团本行

2023年2022年2023年2022年

交易性金融工具6465634264636338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2274189522741895除货币及贵金属外的

其他衍生金融工具(286)104(286)104其他390113505205合计8843845489568542

第96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6、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损失)

本集团本行注释2023年2022年2023年2022年贵金属及相关衍生金融工具(1)218(65)218(65)

交易性金融工具268(2193)1133(2163)

其他非货币衍生金融工具(192)(3)(192)(3)

合计294(2261)1159(2231)

(1)贵金属及相关衍生金融工具净损益包括与贵金属业务相关的金融工具及衍生金融工具所有相关的损益。

37、汇兑净收益

汇兑净收益包括与自营外汇业务相关的汇差收入、货币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已实现损益和未实现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折算产生的汇兑损益。

38、业务及管理费

本集团本行

2023年2022年2023年2022年

员工成本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8929826587898146

-其他社会保险及员工福利1645103516331026

-住房公积金530427525424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11839951169984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213174210171小计12500108961232610751折旧及摊销费用1895173618871730其他业务费用4693414246524116合计19088167741886516597

报告期内,本集团及本行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均不重大。

第97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9、信用减值损失

本集团本行附注2023年2022年2023年2022年存放同业及

其他金融机构款项(6)8(4)6

拆出资金(215)165(215)16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19(11)19(11)发放贷款和垫款

-以摊余成本计量1423515996142351599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24712492471249金融投资

-债权投资11206123931120612393

-其他债权投资123218123218

应收融资租赁款551500--其他资产26925110978

表外项目(316)(3116)(316)(3116)

合计五、1426113276532540426978

40、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本集团本行附注2023年2022年2023年2022年当期所得税费用2657491222794611

递延所得税费用五、12(658)(3070)(583)(3018)合计1999184216961593

第98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关系本集团本行注释2023年2022年2023年2022年税前利润17492158311640314917按法定税率计算的所得税4373395841013729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a) (3067) (2813) (3096) (2833)

不可抵扣费用的影响 (b) 934 938 932 938

永续债利息支出抵扣的影响(241)(241)(241)(241)所得税费用1999184216961593

(a) 主要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的利息收入和基金投资的投资收益等。

(b) 主要包括逐项评估确认的不可税前抵扣的核销损失和不可抵扣的费用等。

41、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以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行发行的对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截至2023年12月31日,由于本集团并无任何会有潜在稀释影响的股份,所以基本与稀释每股收益并无差异。

本集团

2023年2022年2022年

(调整后)(调整前)

(注释(1))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合并净利润150481361813618

减:归属于本行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的净利润(963)(1801)(1801)

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人民币百万元)140851181711817

普通股加权平均数(百万股)248572245521269

基本和稀释每股收益(人民币元/股)0.570.530.56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及相关应用指南,考虑配股的影响因素,本集团在计算调整后基本和稀释每股收益时对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进行了调整。

第99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2、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本集团本行

2023年2022年2023年2022年

净利润15493139891470713324

调整:信用减值损失26113276532540426978折旧及摊销2112186218871730

金融投资利息收入(21136)(19183)(20277)(19183)

投资收益(6664)(6489)(5202)(6577)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损失(294)2261(1159)2231

汇兑净收益(177)(190)(177)(190)

资产处置净收益(11)(3)(7)(3)应付债券利息支出9328844592388373租赁负债利息支出146139146139

递延所得税费用(658)(3070)(583)(3018)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210998)(169435)(172804)(161573)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38111331178633430130358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4367167765185474165815

(2)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本集团本行

2023年2022年2023年2022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年末余额170461107748168229105914

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年初余额(107748)(90825)(105914)(9022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62713169236231515686

第100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本集团本行

2023年2022年2023年2022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现金865560865560存放中央银行超额存款准备金款项34483548853448354885原到期日不超过3个月的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59736360075746834173原到期日不超过3个月的拆出资金924501924501原到期日不超过3个月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74453157957448915795合计170461107748168229105914

(4)筹资活动引起的负债变动

下表列示了筹资活动引起的负债变动,包括现金变动和非现金变动。筹资活动引起的负债是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分类为筹资活动的负债。

本集团应付债券租赁负债应付股利合计

2023年1月1日余额3230333318194326545

现金变动: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535292--535292

偿还债券本金支付的现金(462592)--(462592)

偿还债券利息支付的现金(9202)--(9202)

分配股利所支付的现金--(5683)(5683)

偿还租赁负债本金支付的现金-(705)-(705)

偿还租赁负债利息支付的现金-(146)-(146)

非现金变动:

利息支出(附注五、33)9328146-9474

宣告股利--55405540

本年租赁负债新增-644-644

汇率变动79--79

2023年12月31日余额395938325751399246

第101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应付债券租赁负债应付股利合计

2022年1月1日余额3189082926305322139

现金变动: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373048--373048

偿还债券本金支付的现金(369834)--(369834)

偿还债券利息支付的现金(7926)--(7926)

分配股利所支付的现金--(2000)(2000)

偿还租赁负债本金支付的现金-(646)-(646)

偿还租赁负债利息支付的现金-(139)-(139)

非现金变动:

利息支出(附注五、33)8445139-8584

宣告股利--18891889

本年租赁负债新增-1038-1038

汇率变动392--392

2022年12月31日余额3230333318194326545

本行应付债券租赁负债应付股利合计

2023年1月1日余额3200903318194323602

现金变动: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535292--535292

偿还债券本金支付的现金(462592)--(462592)

偿还债券利息支付的现金(9113)--(9113)

分配股利所支付的现金--(5572)(5572)

偿还租赁负债本金支付的现金-(705)-(705)

偿还租赁负债利息支付的现金-(146)-(146)

非现金变动:

利息支出(附注五、33)9238146-9384

宣告股利--54295429

本年租赁负债新增-644-644

汇率变动79--79

2023年12月31日余额392994325751396302

第102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应付债券租赁负债应付股利合计

2022年1月1日余额3173882926305320619

现金变动: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371651--371651

偿还债券本金支付的现金(369834)--(369834)

偿还债券利息支付的现金(7878)--(7878)

分配股利所支付的现金--(1912)(1912)

偿还租赁负债本金支付的现金-(646)-(646)

偿还租赁负债利息支付的现金-(139)-(139)

非现金变动:

利息支出(附注五、33)8373139-8512

宣告股利--18011801

本年租赁负债新增-1038-1038

汇率变动390--390

2022年12月31日余额3200903318194323602

43、金融资产转移

在日常业务中,本集团进行的某些交易会将已确认的金融资产转移给第三方或者特殊目的主体,这些金融资产转移若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相关金融资产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当本集团保留了已转移资产的绝大部分风险与报酬时,相关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的条件,本集团继续确认上述资产。

(1)资产证券化交易

在信贷资产证券化过程中,本集团将信贷资产转让予结构化主体,并由其作为发行人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本集团会按照风险和报酬的保留程度,分析判断是否终止确认相关信贷资产。

对于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信贷资产证券化,本集团全部终止确认已转移的信贷资产。2023年度,本集团通过该等资产证券化交易转让信贷资产本金人民币98.13亿元(2022年度:人民币

28.30亿元)以及信贷资产所有权的绝大部分风险及回报,本集团已终止确认该等证券化信贷资产的全部金额。

第103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对于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与所转让信贷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且保留了对该信贷资产的控制,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上会按照本集团的继续涉入程度确认该项资产,其余部分终止确认。继续涉入所转让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本集团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2023年度,本集团无继续涉入的证券化交易(2022年度:人民币22.83亿元)。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继续涉入的资产和负债均为人民币12.12亿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15.77亿元),分别列示于本集团的其他资产和其他负债中。

(2)不良资产转让

2023年度,本集团向资产管理公司转让不良贷款和金融投资本金分别为人民币53.75亿元

(2022年度:人民币48.98亿元)和人民币65.53亿元(2022年度:人民币63.39亿元)。本集

团通过资产证券化交易转让不良贷款本金合计人民币42.02亿元(2022年度:人民币28.30亿元)。由于本集团转移了不良贷款和金融投资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因此本集团终止确认该等不良贷款和金融投资。

(3)卖出回购交易及证券借出交易完全未终止确认的已转让金融资产主要为卖出回购交易中作为担保物交付给交易对手的证券及

证券借出交易中借出的证券,此种交易下交易对手在本集团无任何违约的情况下,可以将上述证券出售或再次用于担保,但同时须承担在协议规定的到期日将上述证券归还于本集团的义务。在某些情况下,若相关证券价值上升或下降,本集团可以要求对手支付额外的现金作为抵押或需要向交易对手归还部分现金抵押物。对于上述交易,本集团保留了相关证券的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故未对相关证券进行终止确认。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在证券借出交易中转让债券的面值为人民币265.50亿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253.50亿元)。

六、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本集团的构成

于资产负债表日,纳入本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如下:

本行直接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表决权比例人民币

浙银金租浙江省舟山金融机构40亿元51%

第104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及主要财务信息

本集团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为浙银金租。下表列示了浙银金租的主要财务信息,这些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是集团内部交易抵销前的金额,但是经过了统一会计政策的调整:

2023年2022年

资产合计6838154601负债合计6158048484营业收入21811873净利润909756综合收益总额911756经营活动现金流量478207

2、在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本集团管理或投资多个结构化主体,主要包括基金投资、信托计划及资产管理计划、资产支持证券和理财产品。为判断是否控制该类结构化主体,本集团主要评估其通过参与设立相关结构化主体时的决策和参与度及相关合同安排等所享有的对该类结构化主体的整体经济利益(包括

直接持有产生的收益以及预期管理费)以及对该类结构化主体的决策权范围。

(1)本集团直接持有且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

若本集团通过投资合同等安排同时对结构化主体拥有权力、通过参与该结构化主体的相关活动

而享有可变回报以及有能力运用本集团对该类结构化主体的权力影响可变回报,则本集团认为能够控制该类结构化主体,并将此类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本集团直接持有但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

若本集团对该类结构化主体的主要业务不拥有实质性权力,或在拥有权力的结构化主体中所占的整体经济利益比例不重大,则本集团无需将此类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集团直接持有但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包括本集团直接持有的第三方机构发起设立的基金投资、信托计划及资产管理计划、资产支持证券和理财产品。

本集团考虑相关协议以及本集团对结构化主体的投资情况等进行判断,未将上述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通过直接持有投资而在第三方机构发起设立的结构化主体中享有的权益在本集团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相关资产负债项目及其账面价值及最大损失敞口列示如下:

第105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023年12月31日

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合计

基金投资86468--86468信托计划及

资产管理计划328977646-80935资产支持证券1469658313412454651

理财产品68--68合计1045218347734124222122

2022年12月31日

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合计

基金投资126128--126128信托计划及

资产管理计划292463464-66388资产支持证券198406611381434315

理财产品220--220合计1491126412513814227051上述由本集团直接持有但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最大损失敞口系其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公允价值或摊余成本。

第106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本集团作为发起人但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

本集团作为发起人但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主要包括本集团发起设立的非保本理财产品。这些结构化主体的性质和目的主要是管理投资者的资产并收取管理费,其融资方式是向投资者发行理财产品。本集团在这些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享有的收益主要是通过管理这些结构化主体收取管理费收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发起设立但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非保本理财产品的规模余额为人民币1491.82亿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2107.05亿元)。2023年度,本集团因对该类理财产品提供资产管理服务而收取的中间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35亿元(2022年度:人民币6.76亿元)。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应收资产管理服务手续费余额不重大。

第107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七、分部报告

1、业务分部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的经营分部主要包括公司银行业务、零售银行业务和资金业务。

公司银行业务

公司银行业务分部涵盖向公司类客户、政府等机构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这些产品和服务包括公司贷款和垫款、贸易融资、公司存款、信贷承诺及财务担保、债务工具承销及其他各类公司银行中间业务等。

零售银行业务

零售银行业务分部涵盖向个人客户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这些产品和服务包括个人贷款和垫款、个人存款、财富管理业务、银行卡业务及其他各类零售银行业务等。

资金业务

资金业务分部涵盖本集团的货币市场交易、回购交易、债务工具投资、权益工具投资、自营或

代客经营金融衍生业务,以及本集团向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该分部还对本集团的流动性水平进行管理,包括发行债务证券等。

其他业务其他业务分部指不包括在上述报告分部中的其他业务以及子公司的相关业务。

编制分部报告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编制本集团财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一致。

分部间交易主要为分部间的融资。这些交易的条款是参照资金平均成本确定的,并且已于每个分部的业绩中反映。分部间资金转移所产生的利息收入和支出净额为内部利息净收入/支出,

从第三方取得的利息收入和支出净额为外部利息净收入/支出。

分部收入、费用、利润、资产与负债包含直接归属某一分部,以及按合理的基准分配至该分部的项目。分部资本性支出是指在会计期间内分部购入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发生的现金流流出总额。

第108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业务分部本集团

2023年

公司银行业务零售银行业务资金业务其他业务合计对外利息净收入17399190219353175547528

分部间利息净收入/(支出)14647(6895)(7752)--利息净收入32046121261601175547528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27481060122755040

投资收益541-830028843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损失)--300(6)294

汇兑净收益--9221923

资产处置净收益---1111

其他业务收入--57573630

其他收益147214-74435营业收入合计354821340012407241563704

-------------------------------------------------------

税金及附加(420)(197)(127)(11)(755)

业务及管理费(9902)(4539)(3844)(803)(19088)

信用减值损失(5624)(8651)(11129)(709)(26113)

其他业务成本---(225)(225)

营业支出合计(15946)(13387)(15100)(1748)(46181)

-------------------------------------------------------

营业利润/(亏损)1953613(2693)66717523

营业外收支净额-16-(47)(31)

利润/(亏损)总额1953629(2693)62017492分部资产13569674940231193690780153122695未分配资产21184资产合计3143879

分部负债(1592001)(275770)(1075445)(11086)(2954302)

其他分部信息:

信贷承诺及财务担保80617718424--824601折旧及摊销10134773522702112资本性支出4293156337772479880

第109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业务分部本集团

2022年

公司银行业务零售银行业务资金业务其他业务合计对外利息净收入151211940310989154947062

分部间利息净收入/(支出)14234(7149)(7085)--利息净收入29355122543904154947062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支出)27158701214(8)4791

投资收益420-8034-8454

公允价值变动净损失--(2261)-(2261)

汇兑净收益--2405-2405

资产处置净收益---33

其他业务收入--61414475

其他收益---156156营业收入合计324901312413357211461085

-------------------------------------------------------

税金及附加(374)(177)(126)(8)(685)

业务及管理费(8787)(3944)(3514)(529)(16774)

信用减值损失(6912)(7295)(12773)(673)(27653)

其他业务成本---(126)(126)

营业支出合计(16073)(11416)(16413)(1336)(45238)

-------------------------------------------------------

营业利润/(亏损)164171708(3056)77815847

营业外收支净额-17-(33)(16)

利润/(亏损)总额164171725(3056)74515831分部资产1248657437718842316723382601029未分配资产20901资产合计2621930

分部负债(1465687)(217232)(755389)(17692)(2456000)

其他分部信息:

信贷承诺及财务担保70864613674-766723086折旧及摊销9274383231741862资本性支出251983817473535457

第110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地区分部

本集团主要在中国大陆境内经营,并在中国香港设有分行。从地区角度出发,本集团的业务主要分布在以下四个地区:

长三角地区:指本集团总行本级、浙银金租及以下一级分行服务的地区:杭州、宁波、温州、

绍兴、舟山、上海、南京、苏州、合肥、金华;

环渤海地区:指本集团以下一级分行服务的地区:北京、天津、济南、沈阳;

珠三角及海西地区:指本集团以下一级分行服务的地区:深圳、广州、香港、福州;及

中西部地区:指本集团以下一级分行服务的地区:成都、贵阳、西安、兰州、重庆、武汉、郑

州、长沙、呼和浩特、南昌、南宁、太原。

第111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地区分部本集团

2023年

珠三角及长三角地区环渤海地区海西地区中西部地区内部抵销合计

对外利息净收入34374333327367085-47528

分部间利息净(支出)/收入(10411)587025521989--

利息净收入23963920352889074-47528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1132135110121545-5040

投资收益8048269140386-8843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2384079-294

汇兑净收益45817320884-923

资产处置净收益4--7-11

其他业务收入550231443-630

其他收益3932238-435

营业收入合计3478611061667111186-63704

-------------------------------------------------------

税金及附加(392)(153)(59)(151)-(755)

业务及管理费(11230)(2812)(1736)(3310)-(19088)

信用减值损失(15383)(2675)(3931)(4124)-(26113)

其他业务成本(225)----(225)

营业支出合计(27230)(5640)(5726)(7585)-(46181)

-------------------------------------------------------

营业利润755654219453601-17523

营业外收支净额(30)(8)7--(31)

利润总额752654139523601-17492

分部资产2756232383534264807389948(671826)3122695未分配资产21184资产合计3143879

分部负债(2599849)(378068)(261937)(386274)671826(2954302)

其他分部信息:

信贷承诺及财务担保37750716339485835197865-824601

折旧及摊销1260319177356-2112

资本性支出7274952015496-9880

第112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地区分部本集团

2022年

珠三角及长三角地区环渤海地区海西地区中西部地区内部抵销合计

对外利息净收入31625394739287562-47062

分部间利息净(支出)/收入(7603)478710481768--

利息净收入24022873449769330-47062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136613307591336-4791

投资收益/(损失)7916194(4)348-8454

公允价值变动净(损失)/收益(2299)17615-(2261)

汇兑净收益1948182138137-2405

资产处置净收益--3--3

其他业务收入381361642-475

其他收益8710752-156

营业收入合计3342110503590111260-61085

-------------------------------------------------------

税金及附加(333)(130)(83)(139)-(685)

业务及管理费(9916)(2493)(1464)(2901)-(16774)

信用减值损失(18457)(2480)(2387)(4329)-(27653)

其他业务成本(126)----(126)

营业支出合计(28832)(5103)(3934)(7369)-(45238)

-------------------------------------------------------

营业利润4589540019673891-15847

营业外收支净额(13)(5)(2)4-(16)

利润总额4576539519653895-15831

分部资产2368320353991259770352688(733740)2601029未分配资产20901资产合计2621930

分部负债(2232766)(351690)(254705)(350579)733740(2456000)

其他分部信息:

信贷承诺及财务担保32573715408477988165277-723086

折旧及摊销1042319161340-1862

资本性支出51975430176-5457

第113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承诺及或有事项

1、信贷承诺及财务担保

银行承兑汇票是指本集团对客户签发的汇票作出的兑付承诺,信用证及保函是指本集团为客户

向第三方履约提供的财务担保,已批准发放的贷款承诺及融资租赁承诺和未使用的信用卡额度

是指本集团的授信承诺,应收款保兑是指本集团对客户签发的应收款作出的兑付承诺。

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应收款保兑及其他财务担保合同的金额是指在交易对手未能履

约的情况下,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最大潜在的损失金额,贷款承诺、融资租赁承诺和未使用的信用卡额度为假设全数发放的情况下的最大现金流出。本集团预计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应收款保兑将与客户的偿付款项同时结清,贷款承诺、融资租赁承诺和未使用的信用卡额度可能在到期前未被支用。因此,以下所述的合同金额并不代表未来的预期现金流出。

本集团

2023年2022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开出银行承兑汇票368346365130开出信用证228460185821开出保函

-融资性保函3705630847

-非融资性保函116909473未使用的信用卡额度1842413674贷款承诺及融资租赁承诺37283637应收款保兑及其他财务担保合同156897114504合计824601723086

第114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资本支出承诺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的资本支出承诺如下:

本集团

2023年2022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已签约未支付32742550已授权但未订约22921494合计55664044除上述资本支出承诺外,于2023年12月29日,本行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筹建浙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金复[2023]506号),获准筹建浙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4年3月12日,本行以货币出资方式缴纳浙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人

民币20.00亿元。

3、债券承销及兑付承诺

(1)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未到期的债券承销承诺为人民币25.07亿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19.20亿元)。

(2)作为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若储蓄国债持有人于储蓄国债到期前提前兑取,本集团有责任就所销售的储蓄国债为储蓄国债持有人兑付该储蓄国债。该储蓄国债于到期日前的兑付金额是扣除提前兑取手续费后的储蓄国债面值及截至兑付日止的未付利息。应付储蓄国债持有人的应计利息按照财政部和人行有关规则计算。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按票面值对已承销但未到期储蓄国债的承兑承诺为人民币10.96

亿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12.01亿元)。本集团预计于储蓄国债到期日前通过本集团提前兑付的储蓄国债金额不重大。

4、未决诉讼和纠纷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存在正常业务中发生的若干法律诉讼事项,但本集团管理层认为该等法律诉讼事项不会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第115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九、受托业务

1、委托贷款业务

委托贷款业务是指根据委托贷款安排的条款,本集团作为中介人按委托人的指示向借款人提供贷款,本集团负责协助监督使用,协助收回贷款,并就所提供的服务收取佣金。本集团不承担委托贷款所产生的经济风险和报酬,所以委托贷款不会确认为本集团的资产及负债。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及本行的受托业务资产及负债列示如下:

本集团及本行

2023年2022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委托贷款2149524733委托贷款资金2149524733

2、委托投资业务

委托投资是指本集团基于委托代理关系,接受单一客户或多个客户的委托,代理客户从事资产营运、投资管理、投资顾问等投资服务。委托投资的投资风险由委托人承担。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及本行的受托业务资产列示如下:

本集团及本行

2023年2022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委托投资7695

3、理财业务

理财业务是指本集团根据协议的条款,作为代理人、受托人或以其他受托身份代表客户管理资产。本集团根据协议提供服务,并收取托管、销售和投资管理等手续费收入,但不会就所代理的资产承担经济风险和报酬。因此,所代理的资产不会在本集团资产负债表中确认。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理财业务相关信息详见附注六、2(3)。

第116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担保物信息

1、作为担保物的资产

本集团与作为担保物的资产相关的有抵押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列报为向中央银行借

款、拆入资金、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吸收存款。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有抵押负债的余额(未含应计利息)如下:

2023年2022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向中央银行借款11944996923

拆入资金109-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620426047吸收存款4235642018合计223956144988

上述有抵押负债的担保物按类型分析如下:

2023年2022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债券投资213566131482票据1872318426

应收融资租赁款164-

银行存单156-合计232609149908此外,本集团向所持有的通过证券借贷业务和证券互换业务借入的证券提供担保物。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在证券借贷业务和证券互换业务下作为担保物的资产为人民币1.02亿

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1.01亿元)。

第117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收到的担保物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进行买断式买入返售交易时收到的,在质押物所有人没有违约时就可以出售或再用于质押的质押物金额为人民币20.43亿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

1.00亿元)。本集团有义务在约定的返售日返还质押物,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并无该等质

押物用于出售或质押。本集团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发放贷款和垫款及金融投资的担保物相关信息详见附注十二、1(10)。

十一、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股东

于2023年12月31日,直接或间接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单位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数(百万股)比例

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金控”)345212.57%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集团”)及其集团

成员浙能资本投资(香港)有限公司和浙江能源国际有限公司18496.73%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集团”)及其集团成

员浙江恒逸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和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16165.88%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店集团”)16165.88%

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港集团”)

及其集团成员浙江海港(香港)有限公司13795.02%

于2022年12月31日,直接或间接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单位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数(百万股)比例

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金控”)265512.49%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集团”)及其集团

成员浙能资本投资(香港)有限公司和浙江能源国际有限公司14876.99%

旅行者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旅行者集团”)13476.33%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集团”)及其集团成

员浙江恒逸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和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12435.84%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店集团”)12435.84%

第118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关联方交易

本集团与关联方进行的重大交易的金额及于资产负债表日的重大往来款项余额如下:

占有关同类

浙江金控浙能集团恒逸集团横店集团海港集团交易金额/及其子公司及其子公司及其子公司及其子公司及其子公司其他合计余额的比例

2023年进行的重大交易金额如下:

利息收入4990-111032170.20%

利息支出(62)(4)-(80)(5)(44)(195)0.31%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1-12---130.21%

投资收益80--165--2452.77%

其他业务收入-----110.16%

业务及管理费----(1)-(1)0.01%于2023年12月31日重大资产负债表项目

的余额如下:

贵金属330-----33012.76%

发放贷款和垫款265343165797276182844660.27%

交易性金融资产3730--4823-1085633.67%

其他债权投资159----3615200.17%

吸收存款(1022)(374)(171)(1150)(454)(733)(3904)0.21%

于2023年12月31日的重大表外项目如下:

信贷承诺及财务担保655163390401-40120.49%

其他表外项目-90----900.12%

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贷款余额9951250199756-700129540.52%

第119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占有关同类

浙江金控浙能集团旅行者集团恒逸集团横店集团交易金额/及其子公司及其子公司及其子公司及其子公司及其子公司其他合计余额的比例

2022年进行的重大交易金额如下:

利息收入1--99111020.10%

利息支出(151)(10)-(8)(1)(2)(172)0.31%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5-13--180.33%

投资收益36---71-1071.73%

其他业务收入-----110.21%于2022年12月31日重大资产负债表项目

的余额如下:

发放贷款和垫款10317-1230-5916160.11%

交易性金融资产2066---3589-56552.99%

债权投资---1500--15000.41%

吸收存款(4365)(3528)-(96)(191)(210)(8390)0.50%

于2022年12月31日的重大表外项目如下:

信贷承诺及财务担保-412-172474-22100.31%

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贷款余额6546250-3008-71040.48%

本行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关联交易信息进行披露。其中,重大关联交易参见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公告,一般关联交易参见本行公司网站下的投资者关系栏目。

第120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关键管理人员

本集团的关键管理人员是指有权力并负责计划、指挥和控制本集团活动的人员。本集团于日常业务中与关键管理人员进行正常的银行业务交易。报告期内,本集团与关键管理人员的交易及余额均不重大。

报告期内,本集团的董事及其他关键管理人员的薪酬列示如下:

2023年2022年

酬金22

薪金、津贴及福利77酌情奖金54养老金计划供款22合计1615

本集团履职的部分董事和其他关键管理人员的税前薪酬总额仍在确认过程中,其余部分待确认之后另行披露。

第121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本行与子公司的交易

本行与子公司的交易均按照商业原则,以正常业务程序进行,或按本行的合同约定进行处理,并视交易类型及交易内容由相应决策机构审批。本行与子公司(未含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之间的重大交易的金额及于资产负债表日的重大往来款项余额如下:

2023年2022年

利息收入7681

利息支出(5)(6)手续费及佣金收入2535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45)投资收益11592其他业务收入168

2023年2022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拆出资金30023002其他资产2820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433)(114)

其他负债(14)(4)

5、与年金计划的交易

本集团及本行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除正常的供款外,于报告期内均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第122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二、金融风险管理

本集团的经营活动面临多种金融风险。本集团分析、评估、接受和管理某种程度的风险或风险组合。管理金融风险对于金融行业至关重要,同时商业运营也必然会带来金融风险。本集团的目标是达到风险与收益之间恰当的平衡,同时尽量减少对本集团财务报表的不利影响。

本集团制定风险管理政策的目的是通过识别并分析相关风险,制定适当的风险限额和控制程序,并通过最新可靠的信息系统对风险及其限额进行监控。

本行董事会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监事会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监督责任,高级管理层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实施责任。本行设立首席风险官。高级管理层下设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委员会,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授信业务审查委员会,资产风险分类审议委员会,业务连续性管理委员会等议事机构。

总行风险管理部为全面风险管理的统筹部门以及信用风险、市场风险(银行账簿利率风险除

外)、国别风险、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牵头执行部门;总行资产负债管理部为银行账簿利率风

险、流动性风险管理的牵头执行部门;总行内控合规与法律部为操作风险、合规风险管理的牵

头执行部门;总行党群工作部(党群宣传部)为声誉风险管理的牵头执行部门;总行发展规划部为战略风险管理的牵头执行部门。

本集团运用金融工具时面对的主要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汇率风

险)和流动性风险。

第123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本集团的客户或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其对本集团的合同义务而导致本集团遭受财务损失的风险。信用风险主要源自同业交易、公司及零售贷款,以及这些借贷活动产生的贷款承诺,也可能源自本集团提供的信用增级,例如信用衍生工具(信用违约互换)、信用证、保函及承兑等。本集团管理层谨慎管理其信用风险敞口。集团整体的信用风险日常管理由总行的风险管理部负责,并及时向本行高级管理层报告。

(1)信用风险衡量

发放贷款和垫款、信贷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

本集团根据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内部经营状况及风险情况,制定授信基本政策,明确全行授信业务客户结构、行业结构、区域结构、重点业务领域等的政策导向。此外,本集团在持续跟踪宏观、行业经济发展趋势的基础上,定期调整授信政策。本集团持续加强信贷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公司客户和金融机构客户统一授信管理、集团客户认定和统一授信管理等制度流程,强化对公司客户和金融机构客户授信总额的全面管理和统一控制,完善标准、规范的授信审批流程,完善集团客户管理;建立并完善差异化的授信授权体系,并及时调整授信政策,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信用风险。

本集团构建了信用风险限额框架体系,制定信用风险限额管理方案与办法,明确限额指标设定、调整、监测、处理等管理机制,有效传导风险偏好。当本集团采取必要的措施和实施必要的程序,仍无法收回金融资产的整体或者一部分,符合财政部和本集团规定的核销条件时,则将其进行核销。

债券投资

本集团在外部评级机构信用评级的基础上结合内部信用评级情况,对投资的债券进行准入管理。除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券直接准入外,其他债券均需满足授信准入、评级准入等相关准入要求。同时,本集团持续关注发行主体的信用评级、业务发展、所在行业的变化等相关情况,对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评价与管理。

非债券债权投资

非债券债权投资包括信托计划及资产管理计划和债权融资计划等。本集团对合作的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实行评级准入制度,对信托计划及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和债权融资计划的最终融资方设定授信额度,并定期进行后续风险管理。

第124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同业往来

本集团对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进行定期的审阅和管理,对于与本集团有资金往来的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均设有信用额度。

(2)风险限额及缓释措施

本集团已制定信用风险限额管理的政策和程序。本集团针对客户、行业、资产质量等维度设定了信用风险限额,建立了包括限额设定、调整、监测、报告与处理等的信用风险限额管理相关的工作机制。

本集团运用保证、抵(质)押品、净额结算、信用衍生工具等信用风险缓释工具转移或降低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其他具体的管理和缓释措施包括:

抵质押物

本集团制定了一系列政策,通过不同的手段来缓释信用风险。其中获取抵质押物、保证金以及取得公司或个人的担保是本集团控制信用风险的重要手段之一。本集团规定了可接受的特定抵质押物的种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类型:

*住宅

*商业资产,如商业房产、存货和应收账款*金融工具,如债券和股票抵质押物公允价值一般需经过本集团指定的专业评估机构的评估。为降低信用风险,本集团规定了不同抵质押物的最高抵质押率(贷款额与抵质押物公允价值的比例),公司贷款和零售贷款的主要抵质押物种类及对应的最高抵质押率如下:

抵质押物类型最高抵质押率

定期存单100%

国债90%

金融债80%

居住用房地产、商用房地产70%

土地使用权70%

交通工具60%

通用设备50%

对于由第三方担保的贷款,本集团会评估担保人的财务状况,历史信用及其代偿能力。

第125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衍生金融工具本集团对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进行严格限制。本集团通过向交易对手收取保证金或授信来管控衍生金融工具相关的信用风险。

信贷承诺及财务担保保证金信贷承诺及财务担保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客户能够获得所需的资金。开出保函和信用证为本集团作出的不可撤销的承诺,即本集团在客户无法履行其对第三方的付款义务时将代其履行支付义务,本集团承担与贷款相同的信用风险。在客户申请的信贷承诺及财务担保金额超过其原有授信额度的情况下,本集团将收取保证金以降低提供该项服务所承担的信用风险。

(3)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本集团运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信贷承诺及财务担保的损失准备。

本集团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搭建预期信用损失评估模型来评估预期信用损失。依据产品类型、客户类型、客户所属行业等信用风险特征,本集团对金融资产进行风险分组,划分为非零售、零售、信用卡等资产组合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本集团建立了国内生产总值当期同比增长率等宏观经济指标与风险参数的回归模型,并定期预测乐观、中性和悲观等宏观经济多情景指标及其权重,评估前瞻性信息对信用风险损失准备的影响。本集团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在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中使用了判断、假设和估计,包括:

*风险分组

*阶段划分

*模型和参数

*前瞻性信息、其他调整及敏感性分析风险分组

本集团根据产品类型、客户类型、客户所属行业及市场分布等信用风险特征对信用风险敞口进行风险分组。非零售信用风险敞口风险分组为制造业贷款、房地产业贷款及批发与零售业贷款等;零售信用风险敞口风险分组为经营贷款、消费贷款、房屋贷款及信用卡等。

第126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阶段划分

本集团基于金融工具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或已发生信用减值,将金融工具划分入三个风险阶段,计算预期信用损失。金融工具三个阶段的主要定义列示如下:

第一阶段: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金融工具。需确认金融工具未来十二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

第二阶段:自初始确认起信用风险显著增加,但尚无客观减值证据的金融工具。需确认金融工具在剩余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

第三阶段: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客观减值证据的金融工具。需确认金融工具在剩余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

本集团阶段划分的具体标准综合考虑了信用主体在本集团的内部信用评级、违约概率、逾期天

数、风险等级等多个标准。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定义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本集团充分考虑反映其信用风险是否出现显著变化的各种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主要考虑因素包括监管及经营环境、内外部信用评级、偿债能力、经营能力、贷款合同条款、还款行为等。本集团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与初始确认日的信用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信用风险的变化情况。

本集团通过设置定量、定性标准以判断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判断标准主要包括逾期天数超过30天、五级分类为关注、违约概率的变化以及其他表明信用风险显著变化的情况。

第127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已发生信用减值金融资产的定义

为评估金融资产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本集团一般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借款人在合同付款日后逾期超过90天;

*借款人内部信用评级为违约级;

*出于与借款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原因,借款人的出借人给予借款人平时不愿作出的让步;

*借款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借款人很可能破产或者其他财务重组;及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上述标准适用于本集团所有的金融资产和信贷承诺及财务担保,已发生信用减值定义被一致地应用于本集团的预期信用损失计算过程中及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及前瞻性信息。

模型和参数

除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以外,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増加以及金融工具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集团对不同的金融工具分别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确认信用风险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违约概率 (PD)、违约损失率 (LGD) 及违约风险暴露 (EAD) 三个关键参数的乘积折现后的结果。相关定义如下:

*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发生违约的可能性。本集团的违约概率以内部评级模型为基础进行计算得到。整个存续期违约概率基于12个月违约概率推算得到;

*违约损失率是为违约发生时风险敞口损失的百分比。根据交易对手的类型、追索的方式和优先级,以及担保品或其他信用支持的可获得性不同,违约损失率有所不同。不同金融资产类型的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及

*违约风险暴露是指,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中,在违约发生时,本集团应该偿付的金额。本集团的违约风险暴露根据预期还款安排进行确定,不同类型的金融资产将有所不同。对于分期还款以及一次性偿还的贷款,本集团根据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确定违约风险暴露。

本集团通过预计未来各期单笔债项的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暴露,来确定预期信用损失。本集团将这三者相乘有效地计算未来各期的预期信用损失,再将各期的计算结果折现至报告日并加总。预期信用损失计算中使用的折现率为初始实际利率或其近似值。

第128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公司类贷款和垫款及金融投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采用现金流折现法,如果有客观证据显示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预期信用损失以资产账面总额与按资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计量。在估算预期信用损失时,管理层会考虑以下因素:

*借款人经营计划的可持续性;

*当发生财务困难时提高业绩的能力;

*资产的可回收金额和预期破产清算可收回金额;

*其他可取得的财务来源和担保物可实现金额;及

*预期现金流入时间。

前瞻性信息、其他调整及敏感性分析

本集团对违约概率及违约损失率构建前瞻性模型,建立了国内生产总值当期同比增长率 (GDP)等不同宏观指标与风险参数的回归模型,以宏观指标的预测结果驱动预期信用损失计算,实现对预期信用损失的“前瞻性”计算。

本集团进行乐观、中性和悲观等三种国内宏观情景下多个宏观指标的预测,采用权重打分卡模型判断方法,通过对宏观经济多情景预测值量化分析,得到宏观经济多情景指标预测值权重。

其中,中性情景定义为未来最可能发生的情况,作为其他情景的比较基础。乐观和悲观情景分别是比中性情景更好和更差且较为可能发生的情景,也可以作为敏感性分析的来源之一。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在宏观情景中所使用的宏观指标包括国内生产总值当期同比增长率 (GDP)、消费者物价指数当期同比增长率 (CPI)、广义货币供应量当期同比增长率 (M2)等。其中,权重较高的宏观经济指标及其预测值范围如下:

指标预测值范围

国内生产总值当期同比增长率3.17%至6.57%

消费者物价指数当期同比增长率0.52%至1.38%

广义货币供应量当期同比增长率8.97%至11.09%

通过敏感性分析,当乐观情景权重上升10%,中性情景权重下降10%时,信用风险损失准备金额较当前结果减少不超过1.75%。当悲观情景权重上升10%,中性情景权重下降10%时,信用风险损失准备金额较当前结果增加不超过2.60%。

本集团在管理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时,充分考虑各地方政府债务的潜在因素等对相关敞口的冲击影响,审慎计提信用风险损失准备,增强本集团的风险抵御能力。

第129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下表对纳入预期信用损失评估范围的金融资产信用风险敞口进行了分析。下列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即本集团所面临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

2023年2022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164723185625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7085643461拆出资金85749581买入返售金融资产7459515886发放贷款和垫款

-以摊余成本计量1325604116301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347668323272

金融投资:

-债权投资463311368792

-其他债权投资302841192724其他金融资产6239151293合计28205632353653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表外信贷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已在附注八、1中披露。

第130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5)风险集中度

如交易对手集中于某一行业或地区或共同具备某些经济特性,其信用风险通常会相应提高。同时,不同行业和地区的经济发展均有其独特的特点,因此不同的行业和地区的信用风险亦不相同。

按地区分布

本集团及本行发放贷款和垫款的账面余额按地区分类列示如下(未含公允价值变动及应计利

息):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占比账面余额占比

长三角地区90310452.90%84306955.56%

中西部地区33331619.53%28110918.53%

环渤海地区26949415.79%22230014.65%

珠三角及海西地区20114311.78%17085611.26%

合计1707057100.00%1517334100.00%

第131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按行业分布

本集团及本行发放贷款和垫款的账面余额按行业分类列示如下(未含公允价值变动及应计利

息):

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占比账面余额占比公司贷款和垫款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4001814.06%20936713.80%

制造业23991114.05%21692114.29%

批发和零售业20142011.80%16781611.06%

房地产业17774910.41%16682710.99%

建筑业687984.03%506623.34%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633773.71%631034.16%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探197161.15%137830.91%

金融业195931.15%182591.20%

住宿和餐饮业153280.90%120740.80%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51440.89%132320.87%

采矿业147570.86%84830.56%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144400.85%100750.66%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

和供应业128350.75%142940.94%

农、林、牧、渔业121250.71%120920.80%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60630.36%49110.32%

教育业25510.15%17920.12%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25450.15%16040.11%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17970.11%17710.12%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30.00%130.00%

公司贷款和垫款112817066.09%98707965.05%

个人贷款和垫款47669227.92%41788127.54%

票据贴现1021955.99%1123747.41%

合计1707057100.00%1517334100.00%

第132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发放贷款和垫款信用风险分析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发放贷款和垫款(未含公允价值变动及应计利息)按照阶段划分、逾期信息及损失准备评估方式分析如下:

2023年2022年

注释12月31日12月31日已发生信用减值2627026280

减:损失准备 (a) (16788) (15217)小计948211063

------------------------------------------已逾期未发生信用减值63138197

减:损失准备 (b) (2013) (2608)小计43005589

------------------------------------------未逾期未发生信用减值16744741482857

减:损失准备 (c) (24167) (20914)小计16503071461943

------------------------------------------合计16640891478595

(a)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发放贷款和垫款中有人民币490百万元 (2022年

12月31日:人民币225百万元)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发放贷款和垫

款损失准备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未抵减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b)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逾期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发放贷款和垫款中有人民币65百万元

(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33百万元)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发放贷

款和垫款损失准备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未抵减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c)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未逾期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发放贷款和垫款中有人民币1387百万元

(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1728百万元)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发放

贷款和垫款损失准备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未抵减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第133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应收同业款项信用风险分析

应收同业款项包括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拆出资金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应收同业款项账面余额(未含应计利息)按内部债项评级划分及逾期信息的分析如下:

2023年2022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未逾期未发生信用减值

- AAA1至 AAA6级 27706 15644

- AA1至 AA6级 42374 17243

- A1至 A3级 67071 6597

-无评级1657929469

减:损失准备(39)(240)合计15369168713

第134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8)债务工具投资信用风险分析

本集团持续监控持有的债务工具投资组合信用风险状况。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纳入预期信用损失评估范围的债务工具投资账面余额(未含公允价值变动及应计利息)分布如下:

2023年2022年

注释12月31日12月31日已发生信用减值5360732568

减:损失准备 (a) (23264) (16202)小计3034316366

------------------------------------------已逾期未发生信用减值3005265

减:损失准备(126)(1584)小计1743681

------------------------------------------未逾期未发生信用减值

-政府及中央银行297906234840

-政策性银行18430484567

-商业银行6220847765

-其他金融机构200778131

-其他165660163144

减:损失准备 (b) (4328) (3263)小计725827535184

------------------------------------------合计756344555231

(a)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债务工具投资中有人民币187百万元 (2022年12月31日:无)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投资损失准备在其他综合收

益中确认,未抵减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b)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未逾期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债务工具投资中有人民币330百万元

(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391百万元)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投

资损失准备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未抵减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第135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9)重组贷款

重组贷款是指借款人财务状况困难,无法遵守借款合同规定的时间表还款,逾期超过信贷管理政策规定的一定时间,还款情况已不正常,本集团不得不对合同规定的还款条件进行修订,对借款人作出减让安排的贷款。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五级分类为不良的重组贷款和垫款金额(未扣除损失准备)为人民币33.25亿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1.40亿元)。

(10)担保物和其他信用增级

本集团密切监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对应的担保品,因为相较于其他担保品,本集团为降低潜在信用损失而没收这些担保品的可能性更大。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发放贷款和垫款及金融投资(未含公允价值变动及应计利息)以及对应的担保物覆盖情况列示

如下:

2023年12月31日

担保物覆盖总敞口损失准备小计部分的敞口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发放贷款和垫款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贷款和垫款25353(16788)85651723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贷款和垫款917(490)427439金融投资

-债权投资53216(23264)2995247947

-其他债权投资391(187)204-

合计79877(40729)3914865625

第136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022年12月31日

担保物覆盖总敞口损失准备小计部分的敞口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发放贷款和垫款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贷款和垫款25646(15217)104291867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贷款和垫款634(225)40965金融投资

-债权投资32568(16202)1636623277

合计58848(31644)2720442014

第137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及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本集团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市场风险存在于本集团的交易性和非交易性业务中。

本集团市场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由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委员

会、风险管理部、资金营运中心、金融科技部、审计部、其他部门及分支行、子公司共同构成。高级管理层承担市场风险管理的实施责任,负责组织市场风险管理,监督执行市场风险偏好,组织制定、推行市场风险管理的有关政策、制度,建设市场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确保本集团有效地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项业务所承担的各类市场风险。

本集团采用久期分析、外汇敞口分析、情景分析、敏感性分析、风险价值 (VaR) 计量等市场风

险计量方法,并采用限额管理、对冲及减少风险敞口等措施进行市场风险控制。本集团根据原银保监会的相关办法和指引建立了市场风险管理体系,制定了与业务性质、规模、复杂程度和风险特征相适应的市场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并使这些政策和程序与本集团的总体业务发展战略、管理能力、资本实力和能够承担的总体风险水平相一致。

本集团定期更新市场风险偏好和限额体系,完善市场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和市场风险计量体系,并使用独立的市场风险管理系统进行市场风险计量、监测与日常管理。本集团对交易账簿头寸实行每日估值,持续监测非止损限额和止损限额,并定期通过压力测试等方法评估市场风险。

第138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利率风险

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指利率水平、期限结构等不利变动导致银行账簿经济价值和整体收益遭受损

失的风险,主要包括缺口风险、基准风险和期权性风险。

本集团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目标是将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合理范围内,减小银行账簿净利息收入和经济价值波动,实现全行综合收益最大化。

本集团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由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风险管理与内部控

制委员会、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部、资产负债管理部、资金营运中心、审计部、总

行其他经营与管理部门以及分支行、子公司共同构成。高级管理层承担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的实施责任,负责建立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架构、建立银行账簿利率风险计量体系,推进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的有关制度政策有效实施。

本集团对于银行账簿利率风险主要通过重定价缺口分析、敏感性分析、情景模拟分析、压力测

试等方法计量评估和分析银行账簿利率风险。在情景模拟分析中,本集团还结合贷款提前还款率、定期存款提前支取率及无到期日存款沉淀率等期权性风险参数及其在不同情景下的变化,计量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敞口及资产负债期限错配情况。报告期内,本集团密切关注宏观经济环境和市场变化,综合考虑银行风险偏好、风险状况等因素制定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策略,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控制在本集团风险管控目标范围内,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整体可控。

由于市场利率的波动,本集团的利差可能增加,也可能因无法预计的变动而减少甚至产生亏损。本集团遵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存贷款利率政策经营业务。

第139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下表列示本集团于相关资产负债表日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预期下一个重定价日期(或合同到期日,以较早者为准)的分布。

2023年12月31日

1个月3个月1年

不计息1个月以内至3个月至1年至5年5年以上合计金融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930163793----164723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1555820881984139156-70856

拆出资金108222422493993--8574

衍生金融资产21953-----2195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7174524----74595发放贷款和垫款77663339831711656414514023451165621673272金融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15512333169514254482924810492233141

-债权投资7330300882262062132215214125927463311

-其他债权投资28259556865718591627995753830284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344-----1344其他金融资产690354795260243021951393462391金融资产合计2045086725702258718333248292753114533077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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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023年12月31日

1个月3个月1年

不计息1个月以内至3个月至1年至5年5年以上合计金融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466)(56096)(16212)(47141)--(119915)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2813)(71341)(83187)(198315)(2998)-(358654)

拆入资金(618)(12424)(15274)(56711)(2654)-(87681)

交易性金融负债(774)(12658)----(13432)

衍生金融负债(21034)-----(21034)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64)(57281)(2604)(2157)--(62106)

吸收存款(31925)(866951)(112739)(398454)(458590)-(1868659)

应付债券(1676)(13562)(87244)(162056)(101400)(30000)(395938)

租赁负债-(86)(142)(521)(2021)(487)(3257)

其他金融负债(9427)(724)(379)(637)--(11167)

金融负债合计(68797)(1091123)(317781)(865992)(567663)(30487)(2941843)

-------------------------------------------------------

利率风险敞口135711(418553)(91910)(32668)261612280966135158

第141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022年12月31日

1个月3个月1年

不计息1个月以内至3个月至1年至5年5年以上合计金融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630184995----185625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933487627855707--43461

拆出资金12110988247538--9581

衍生金融资产14179-----1417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11578897---15886发放贷款和垫款50911518261326325653943978182335301486291金融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1333641019563225183201863636189020

-债权投资727520665160378173219639646687368792

-其他债权投资193213083501529441056952734419272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313-----1313其他金融资产487531502592257301440853851293金融资产合计1688744147251641007642287345033117352558165

-------------------------------------------------------

第142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022年12月31日

1个月3个月1年

不计息1个月以内至3个月至1年至5年5年以上合计金融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247)(51560)(7553)(37810)--(97170)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1276)(81346)(46758)(104734)(7700)-(241814)

拆入资金(409)(11618)(14115)(36706)(1307)-(64155)

交易性金融负债(55)-----(55)

衍生金融负债(14462)-----(14462)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19)(2985)(1901)(1161)--(6066)

吸收存款(23093)(833310)(108789)(342882)(373369)-(1681443)

应付债券(1550)(16677)(58115)(170316)(61375)(15000)(323033)

租赁负债-(119)(104)(528)(2035)(532)(3318)

其他金融负债(9018)(403)(47)(853)--(10321)

金融负债合计(50129)(998018)(237382)(694990)(445786)(15532)(2441837)

-------------------------------------------------------

利率风险敞口118745(583293)(73282)69238288717296203116328

第143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本集团采用敏感性分析衡量利率变化对本集团利息净收入和其他综合收益的可能影响。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利息净收入和其他综合收益在其他变量固定的情况下对于可能发生的合理利率变动的敏感性。对利息净收入的影响是指一定利率变动对年末持有的预计未来一年内进行利率重定价的金融资产及负债所产生的利息净收入的影响。对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是指基于在一定利率变动时对资产负债表日持有的固定利率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

进行重估后公允价值变动的影响。下表列示了当其他项目不变时,利率曲线变动对本集团利息净收入和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已考虑所得税影响):

2023年2022年

利息净收入其他综合收益利息净收入其他综合收益

(减少)/增加(减少)/增加(减少)/增加(减少)/增加利率曲线变动

向上平移25基点(860)(1754)(1036)(1134)向下平移25基点860176810361135

在进行利率敏感性分析时,本集团在确定商业条件和财务参数时作出相关假设,有关的分析基于的假设如下:

(i) 分析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静态缺口,未考虑资产负债表日后业务的变化;

(ii) 所有在一年内重新定价或到期的资产和负债均假设在有关期间开始时重新定价或到期;

(iii) 不同生息资产和付息负债的利率波动幅度相同;

(iv) 收益率曲线随利率变化而平行移动;

(v) 资产和负债组合并无其他变化;

(vi) 未考虑利率变动对客户行为、市场价格和表外产品的影响;及

(vii) 未考虑本集团针对利率变化采取的必要措施。

基于上述假设,利率增减导致本集团利息净收入和其他综合收益的实际变化可能与此利率敏感性分析的结果存在一定差异。

第144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汇率风险

本集团主要在中国境内经营,主要经营人民币业务。下表汇总了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外币汇率风险敞口分布,各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已折合为人民币金额:

2023年12月31日

美元港币其他币种人民币折合人民币折合人民币折合人民币合计金融资产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15766870241714164723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618785869299281070856

拆出资金7650924--8574衍生金融资产18481325621332195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74595---74595发放贷款和垫款1631045250551049366791673272金融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2262726869--233141

-债权投资44459817435-1278463311

-其他债权投资259180378961756400930284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344---1344

其他金融资产604581927-662391金融资产合计294316910625512778147993077001

-------------------------------------------------------金融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119915)---(119915)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

存放款项(346677)(9991)(1220)(766)(358654)

拆入资金(77817)(9251)(95)(518)(87681)

交易性金融负债(13432)---(13432)

衍生金融负债(18053)(2661)-(320)(21034)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55269)(6837)--(62106)

吸收存款(1780349)(73268)(1734)(13308)(1868659)

应付债券(391666)(4272)--(395938)

租赁负债(3227)-(30)-(3257)

其他金融负债(11071)(77)(3)(16)(11167)

金融负债合计(2817476)(106357)(3082)(14928)(2941843)

-------------------------------------------------------

净额125693(102)9696(129)135158信贷承诺及财务担保7846703000931166806824601

第145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022年12月31日

美元港币其他币种人民币折合人民币折合人民币折合人民币合计金融资产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1811184475266185625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3552551901130161643461

拆出资金9079279223-9581衍生金融资产12934116268151417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15886---15886发放贷款和垫款144718926764820141371486291金融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17741811602--189020

-债权投资35037816721-1693368792

-其他债权投资154728335541750269219272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313---1313其他金融资产46932327710612351293金融资产合计243250010302412459101822558165

-------------------------------------------------------金融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97170)---(97170)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

存放款项(233762)(5596)(2436)(20)(241814)

拆入资金(49128)(14565)-(462)(64155)

交易性金融负债(55)---(55)

衍生金融负债(13300)(922)(226)(14)(14462)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6066)--(6066)

吸收存款(1622653)(49282)(964)(8544)(1681443)

应付债券(318129)(4904)--(323033)

租赁负债(3266)-(52)-(3318)

其他金融负债(10288)(26)(1)(6)(10321)

金融负债合计(2347751)(81361)(3679)(9046)(2441837)

-------------------------------------------------------净额847492166387801136116328信贷承诺及财务担保6841003239325434050723086

第146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本集团采用敏感性分析衡量汇率变化对本集团净利润及权益的可能影响。下表列示了当其他项目不变时,本集团各种外币对人民币汇率的合理可能变动对净利润及权益的影响(已考虑所得税影响):

净利润及权益敏感性

2023年2022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增加/(减少)增加/(减少)美元对人民币的汇率变动

对人民币升值100基点(1)172

对人民币贬值100基点1(172)港币对人民币的汇率变动对人民币升值100基点4266

对人民币贬值100基点(42)(66)

有关的分析基于以下假设:

(i) 分析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静态缺口,未考虑资产负债表日后业务的变化;

(ii) 汇率敏感性是指各币种对人民币于报告日当天收盘价 (中间价) 汇率绝对值波动 100 个基点造成的汇兑损益;

(iii) 资产负债表日汇率变动 100 个基点是假定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下一个完整年度内的汇率变动;

(iv) 计算外汇敞口时,包含了即期外汇敞口、远期外汇敞口和掉期;

(v) 其他变量 (包括利率) 保持不变;

(vi) 未考虑汇率变动对客户行为和市场价格的影响;及

(vii) 资产和负债具有静态的汇率风险结构,并未考虑本集团有可能采取的致力于消除外汇敞口对净利润及权益带来不利影响的措施。

基于上述假设,汇率变动导致本集团净利润及权益的实际变化可能与此利率敏感性分析的结果存在一定差异。

第147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用于偿还到期债务、履行其他支付义务以及满足正常业务开展的其他资金需求的风险。影响流动性风险的因素分为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

外部因素包括国内外金融形势、宏观调控政策、金融市场发展的深度与广度、银行业竞争态势等;内部因素包括资产负债期限与业务结构、存款稳定程度、市场融资能力以及各类突发性事件等。

本集团流动性风险管理的目标是确保本集团流动性需求能够及时以合理成本得到满足,将流动性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合理范围内。

本集团流动性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由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委员

会、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部、资产负债管理部、资金营运中心、审计部、总行其他

经营与管理部门以及分支行、子公司共同构成。高级管理层承担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实施责任,负责组织流动性风险管理,组织制定、推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有关制度、政策等。

本集团对全行流动性风险实行集中管理,通过建立科学、完善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对流动性风险进行有效识别、计量、监测、控制和报告,持续强化流动性风险管理,不断提升流动性管理的前瞻性和主动性。具体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包括:密切关注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以及市场流动性变化,适时调整本集团资产负债管理策略;加强负债管理,灵活运用主动负债工具,拓宽长期资金来源,持续提升稳定负债占比;推进融资渠道多元化建设,在维护好与主要融资对手关系的同时,积极拓展融资渠道;加强优质流动性资产管理,确保优质流动性资产保有规模与全行潜在融资需求相匹配,增强流动性风险缓释能力;加强流动性预警监测与管理,完善流动性风险应急计划,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按季开展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根据压力测试结果查找本集团流动性风险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必要时调整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适时改进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完善流动性风险管理机制。

第148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非衍生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未折现合同现金流量分析

下表按照资产负债表日至合同到期日的剩余期限列示了非衍生金融资产和负债的现金流。表中披露的金额是未经折现的合同现金流:

2023年12月31日

实时偿还/1个月3个月1年已逾期无期限1个月以内至3个月至1年至5年5年以上合计金融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164723-----164723存放同业及

其他金融机构款项-437131452883284228171-70968

拆出资金--225223034128--868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74646----74646

发放贷款和垫款11704-1208491859196724194919303357571818578金融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7215512338419027264863226210931237742

-债权投资23957-85862401767415231897136394492266

-其他债权投资--19547975788001783936203532915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344-----1344其他金融资产10876469270441301896131492257067413金融资产合计368203713722293602416998724379661455476873265520

-------------------------------------------------------

第149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023年12月31日

实时偿还/1个月3个月1年已逾期无期限1个月以内至3个月至1年至5年5年以上合计金融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56189)(16486)(48167)--(120842)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

存放款项-(49499)(21690)(85237)(202738)(3026)-(362190)

拆入资金--(12594)(15587)(57829)(2871)-(88881)

交易性金融负债-(774)(12658)----(13432)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57288)(2631)(2247)--(62166)

吸收存款-(791606)(82278)(121500)(419407)(497906)-(1912697)

应付债券--(13680)(88260)(167596)(109897)(35570)(415003)

租赁负债--(86)(144)(536)(2256)(619)(3641)

其他金融负债-(9223)(734)(400)(810)--(11167)

金融负债合计-(851102)(257197)(330245)(899330)(615956)(36189)(2990019)

-------------------------------------------------------

净额36820(479730)(27837)(88546)(26893)350189511498275501

第150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022年12月31日

实时偿还/1个月3个月1年已逾期无期限1个月以内至3个月至1年至5年5年以上合计金融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185625-----185625存放同业及

其他金融机构款项-28962577430145826--43576

拆出资金--11158627820--9797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1579198---15889

发放贷款和垫款12296-1564171425035959924509182693251627451金融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1315091247641725166310653868199272

-债权投资12528-107801856910087024491950090437756

-其他债权投资--16435104578121210982882321448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313-----1313其他金融资产8434541236133421622726369175655439金融资产合计256673519501951281799098097138743693538622790598

-------------------------------------------------------

第151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022年12月31日

实时偿还/1个月3个月1年已逾期无期限1个月以内至3个月至1年至5年5年以上合计金融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51608)(7584)(38670)--(97862)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

存放款项-(65976)(15529)(47564)(106816)(7980)-(243865)

拆入资金--(11726)(14436)(37518)(1410)-(65090)

交易性金融负债-(55)-----(55)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3058)(1918)(1217)--(6193)

吸收存款-(797698)(63962)(114621)(359813)(382412)-(1718506)

应付债券--(16823)(59132)(174214)(67593)(15720)(333482)

租赁负债--(119)(106)(547)(2298)(686)(3756)

其他金融负债-(8500)(513)(62)(1260)--(10335)

金融负债合计-(872229)(163338)(245423)(720055)(461693)(16406)(2479144)

-------------------------------------------------------

净额25667(520279)31790(65514)89658412676337456311454

第152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衍生金融工具现金流量分析本集团的衍生金融工具以净额或全额结算。

本集团按照净额结算的衍生金融工具主要包括利率衍生工具。下表分析了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至合同规定的到期日按照剩余期限分类的按照净额结算的衍生金融工具未折现现金流:

2023年12月31日

1个月3个月1年

1个月以内至3个月至1年至5年5年以上合计

现金流入/(流出)78823(1)-108

2022年12月31日

1个月3个月1年

1个月以内至3个月至1年至5年5年以上合计

现金流出(801)(174)(39)(19)-(1033)本集团按照全额结算的衍生金融工具主要包括汇率衍生工具。下表分析了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至合同规定的到期日按照剩余期限分类的按照全额结算的衍生金融工具未折现现金流:

2023年12月31日

1个月3个月1年

1个月以内至3个月至1年至5年5年以上合计

现金流出(117249)(60250)(134051)(9249)(94)(320893)现金流入117273604721347999097105321746

净流入/(流出)24222748(152)11853

2022年12月31日

1个月3个月1年

1个月以内至3个月至1年至5年5年以上合计

现金流出(49749)(55154)(124828)(20416)-(250147)

现金流入500975511212379820240-249247

净流入/(流出)348(42)(1030)(176)-(900)

第153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表外项目流动性风险分析

本集团的表外项目主要包括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未使用的信用卡额度、贷款承诺及

融资租赁承诺、应收款保兑及其他财务担保合同。下表列示了本集团表外项目的流动性分析:

2023年12月31日

1个月3个月1年

1个月以内至3个月至1年至5年5年以上合计

开出银行承兑汇票81247100411186688--368346

开出信用证161183224294476286-228460开出保函2909451716661246481148746

未使用的信用卡额度18424----18424贷款承诺及

融资租赁承诺300715215491-3728应收款保兑及其他财务担保合同14378308211013981022080156897合计2811481581933497243544591824601

2022年12月31日

1个月3个月1年

1个月以内至3个月至1年至5年5年以上合计

开出银行承兑汇票4996292702222466--365130

开出信用证1292061437142038206-185821开出保函32662266137342094910540320

未使用的信用卡额度13674----13674贷款承诺及

融资租赁承诺2685659293--3637应收款保兑及

其他财务担保合同1196422576705619403-114504合计21075713257434909230558105723086

第154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三、资本管理

本集团的资本管理以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回报率为核心,目标是使之符合外部监管和股东回报的要求,最大限度保护债权人利益并规划本集团资产规模、推动风险管理。本集团以监管要求结合本集团风险状况,审慎确定资本充足率目标,并通过限额管理等多种手段保障管理目标的实现。

本集团近年来业务规模保持了稳定的发展态势,资产对于资本的耗用也日益扩大,为保证资本充足率符合监管要求并在控制风险前提下为股东提供最大化回报,本集团积极拓展外源性资本补充渠道,同时继续强化经营中资本的自生功能,从内部补充资本。

2023年11月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布了《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并拟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根据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2年6月7日颁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及其他有关规定计算和披露资本充足率。

核心一级资本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和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核心一级资本部分。其他一级资本包括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和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其他一级资本部分。二级资本包括二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超额贷款损失准备可计入部分和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二级资本部分。

本集团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及其他相关规定计算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

级资本充足率及资本充足率如下:

本集团

2023年2022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核心一级资本净额159789135925一级资本净额185102161178总资本净额236958195871风险加权资产总额19434021689148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8.22%8.05%

一级资本充足率9.52%9.54%

资本充足率12.19%1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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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1、公允价值计量

(1)公允价值计量的层次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信息及其公允价值计量的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层次取决于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的输入值。三个层次输入值的定义如下:

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及

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下表分析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按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所采用估值基础的层次:

2023年12月31日

第一层次第二层次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计量合计

衍生金融资产-21953-21953

发放贷款和垫款-32974417924347668

金融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493811774616299233141

其他债权投资-302841-30284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3441344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总额4938183199925567906947

拆入资金-(27720)-(27720)

交易性金融负债(413)(13019)-(13432)

衍生金融负债-(21034)-(21034)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

金融负债总额(413)(61773)-(62186)

第156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022年12月31日

第一层次第二层次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计量合计

衍生金融资产-14179-14179

发放贷款和垫款-28319240080323272

金融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391301443685522189020

其他债权投资-192724-19272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3131313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总额3913063446346915720508

拆入资金-(12300)-(12300)

交易性金融负债-(55)-(55)

衍生金融负债-(14462)-(14462)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

金融负债总额-(26817)-(26817)

(2)第一层次的公允价值计量

确定金融工具公允价值时,对于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报价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将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作为其公允价值的最好证据,以此确定其公允价值,并将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第一层次。本集团划分为第一层次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开放式基金、开放式理财产品及非限售上市公司股权投资。

(3)第二层次的公允价值计量

若估值中使用的主要参数为可观察到的且可从活跃公开市场获取的,则相关金融工具将被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第二层次。本集团划分为第二层次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定期开放式基金、票据贴现、贸易融资、限售上市公司股权投资、拆入资金中的贵金

属租入、利率衍生工具、外汇衍生工具、贵金属及其他衍生工具等。

第157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对于人民币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根据债券流通市场的不同,分别采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发布的估值结果;对于外币债券投资的

公允价值,采用彭博 (Bloomberg) 发布的估值结果;对于票据贴现和贸易融资,采用现金流折现模型进行估值,根据产品类型及五级分类,以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上海票据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收益率曲线为基准,构建利率曲线。对于限售上市公司股权投资,在收盘价的基础上考虑流动性折扣。

对于无法从活跃市场获取报价的非衍生金融工具和部分衍生金融工具(包括利率、外汇和贵金

属的远期和互换工具等),采用现金流折现模型对其进行估值,使用的主要参数包括最近交易价格、相关收益率曲线、汇率及交易对手信用差价;对于期权衍生工具估值,采用布莱克——斯克尔斯期权定价模型 (Black-Scholes Option Pricing Model) 对其进行估值,使用的主要参数包括相关收益率曲线、汇率、波动率及交易对手信用差价等。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除本集团外其他投资者持有的份额及负债,采用投资目标的市价组合法,其公允价值根据投资的资产净值,即产品投资组合的可观察市值及相关费用决定。

(4)第三层次的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制定了相关流程来确定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中合适的估值技术和输入值,并定期复核相关流程以及公允价值确定的合适性。本集团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所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不可观察输入值的定性信息如下:

2023年

12月31日不可观察

的公允价值估值技术输入值交易性金融资产

-信托计划和资产管理计划533现金流量折现法风险调整折现率

-信托计划和资产管理计划2756资产净值法资产净值、流动性折扣

-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1701现金流量折现法风险调整折现率

-股权投资1138资产净值法资产净值

-股权投资171市场乘数法流动性折扣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344资产净值法资产净值、流动性折扣发放贷款和垫款17924现金流量折现法风险调整折现率

第158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022年

12月31日不可观察

的公允价值估值技术输入值交易性金融资产

-信托计划和资产管理计划714现金流量折现法风险调整折现率

-信托计划和资产管理计划355资产净值法资产净值、流动性折扣

-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2015现金流量折现法风险调整折现率

-股权投资2111资产净值法资产净值

-股权投资327市场乘数法流动性折扣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313资产净值法资产净值、流动性折扣发放贷款和垫款40080现金流量折现法风险调整折现率

于资产负债表日,采用其他合理的不可观察假设替换模型中原有的不可观察假设对公允价值计量结果的影响不重大。以上假设及方法为本集团资产及负债公允价值的计算提供了统一的基础,然而,由于其他机构可能会使用不同的方法及假设,因此,各金融机构所披露的公允价值未必完全具有可比性。

本集团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余额调节信息如下:

交易性其他权益发放贷款金融资产工具投资和垫款合计

2023年1月1日552213134008046915

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利得(550)616491105

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利得-31(1143)(1112)

新增2686--2686

出售和结算(1359)(6)(22662)(24027)

2023年12月31日629913441792425567年末持有的资产计入损益的当期

未实现利得或损失(576)-11(565)

第159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交易性其他权益发放贷款金融资产工具投资和垫款合计

2022年1月1日56371262-6899

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利得76810481132

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利得-5118931944

新增425-4106541490

出售和结算(616)(8)(3926)(4550)

2022年12月31日552213134008046915年末持有的资产计入损益的当期

未实现利得或损失51-(344)(293)

2、以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在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集团未发生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第一层次、第二层次和第三层次金融资产和负债之间的转换。

3、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报告期内,本集团以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估值技术并未发生变更。

4、非以公允价值计量项目的公允价值

除以下项目外,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各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无重大差异:

2023年12月31日

第一层次第二层次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账面价值

金融资产:

债权投资-37202293839465861463311

金融负债:

应付债券-396796-396796395938

第160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022年12月31日

第一层次第二层次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账面价值

金融资产:

债权投资-261790106425368215368792

金融负债:

应付债券-324221-324221323033

对于上述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本集团按下述方法来决定其公允价值:

债权投资和应付债券的公允价值是采用相关登记结算机构估值系统的报价,相关报价机构在形成报价过程中采用了反映市场状况的可观察输入值。对无法获得相关机构报价的,则按现金流折现法估算其公允价值。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金融债券的发行情况

于2024年3月15日,本行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发行规模合计人民币200亿元。

2、利润分配情况

于2024年3月28日,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2023年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 A股股东和 H股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 10股派发人民币 1.64元 (含税),发放现金股利共计人民币45.04亿元。该方案尚待本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六、比较数字

为符合本财务报表的列报方式,本集团对个别比较数字进行了重分类。

第161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补充资料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非经常性损益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的规定,本集团非经常性损益列示如下:

2023年2022年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和奖励435156处置非流动资产净收益113

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31)(16)非经常损益净额415143

以上有关项目对税务的影响(108)(41)合计307102

其中:

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31083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3)19除上述非经常性损益之外,本集团根据定义和原则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

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

项目包括: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和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上述项目属于本集团正常经营性项目所产生的损益,因此不纳入非经常性损益的披露范围。

2、每股收益

附注2023年2022年2022年(调整后)(调整前)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每股收益

-归属于银行普通股股东的基本和稀释

每股收益(人民币元/股)五、410.570.530.5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银行普通股

股东的基本和稀释每股收益(人民币元/股)0.550.520.55

第1页基本每股收益以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行发行的对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

(1)基本及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

基本及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五、41。

(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及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及稀释每股收益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合

并净利润除以本行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

附注2023年2022年2022年(调整后)(调整前)

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五、41140851181711817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310838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137751173411734

本行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五、4124857224552126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及

稀释每股收益(人民币元/股)0.550.520.55

3、净资产收益率本集团按照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如下:

2023年2022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45%9.0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25%8.95%

第2页(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过程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除以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合

并净资产的加权平均数计算:

2023年2022年

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1408511817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资产的加权平均数14899213114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45%9.01%

(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过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

合并净利润除以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资产的加权平均数计算:

2023年2022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1377511734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资产的加权平均数14899213114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25%8.95%

4、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差异说明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与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于2023年度无差异(2022年度:无差异);归属于本行股东的权益截至2023年12月31日无

差异(2022年12月31日:无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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