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中国北京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8层
邮政编码:100738
电话+86(10)8508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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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kpmg.com/cn审计报告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605463号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及其子公司(以下统称
“贵集团”)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银行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银行利润表、合并及银行现金流量表、合并及银行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浙商银行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银行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银行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中适用于公众利益实体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独立性要求,我们独立于贵集团,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合伙制会计
师事务所,是与毕马威国际有限公司(英国私营担保有限公第1页,共10页司)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组织中的成员。审计报告(续)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605463号
三、关键审计事项(续)发放贷款和垫款及金融投资中的债权投资的损失准备的确定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三、7(6)金融资产的减值”和附注“三、30主要会计估计及判断”
所述的会计政策以及附注“五、6发放贷款和垫款”和附注“五、7.2债权投资”。
关键审计事项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浙商银行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量发放贷与评价发放贷款和垫款及金融投资中的债权款和垫款及金融投资中的债权投资的损失准投资的损失准备相关的审计程序中包括以下备。程序:
损失准备的确定过程涉及到若干关键参数和*了解和评价与发放贷款和垫款及金融投资
假设的应用,包括信用风险阶段划分、违约中的债权投资的业务流程及损失准备计提概率、违约损失率、违约风险暴露、折现率相关的关键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等参数估计,同时考虑前瞻性调整中的经济*利用毕马威信息技术专家的工作,评价损指标、经济情景和权重的使用和其他调整因失准备相关的信息系统设计及运行的有效素等,在这些参数的选取和假设的应用过程性。
中涉及较多的管理层判断。
*利用毕马威金融风险管理专家的工作,评外部宏观环境和浙商银行内部信用风险管理价管理层评估损失准备时所用的预期信用策略对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的确定有很大的影损失模型和参数及管理层关键判断的合理响。在评估关键参数和假设时,浙商银行对性。
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公司贷款和垫款和金融投资中的债权投资及全部个人贷款和垫款,所考虑的因素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违约风险暴露和折现率;对于第三阶段的公司贷款和垫款及金融投资中的债权投资所考虑的因素包括预期收到的现金流量和折现率。
第2页,共10页审计报告(续)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605463号
三、关键审计事项(续)
发放贷款和垫款及金融投资中的债权投资的损失准备的确定(续)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三、7(6)金融资产的减值”和附注“三、30主要会计估计及判断”
所述的会计政策以及附注“五、6发放贷款和垫款”和附注“五、7.2债权投资”。
关键审计事项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在运用判断确定违约损失率时,管理层会考*评价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的参数使用的关键虑多种因素。这些因素包括可回收金额、借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针对与发放贷款款人的财务状况、可行的清收措施、担保物和垫款及金融投资中的债权投资的业务档
的估值、索赔受偿顺序、是否存在其他债权案相关的关键内部数据,将管理层用以评人及其配合程度等。当浙商银行聘请外部资估损失准备的清单总额分别与总账进行比产评估师对特定财产和其他流动性不佳的担较,以评价数据的完整性;选取项目,将保物进行评估时,可执行性、回收时间和方单项发放贷款和垫款或金融投资中的债权式也会影响最终的可收回性并影响资产负债投资的信息与相关协议以及其他有关文件
表日的损失准备金额。进行比较,以评价数据的准确性;针对关键外部数据,将其与公开信息来源进行核由于发放贷款和垫款及金融投资中的债权投对,以评价数据的准确性。
资的损失准备的确定存在固有不确定性并涉
及到管理层判断,同时其对浙商银行的经营*针对系统生成的关键内部数据,利用毕马状况和资本状况会产生重要影响,我们将发威信息技术专家的工作,测试发放贷款和放贷款和垫款及金融投资中的债权投资的损垫款及金融投资中的债权投资逾期信息的失准备的确定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系统编制逻辑。
*针对涉及主观判断的输入参数,比对统计机构提供的相关外部数据和历史损失经验
等内部数据,评价管理层对关键假设和输入参数所运用的判断是否一致。
*针对模型中有关宏观经济预测信息及市场信息,评价其是否与市场以及经济发展情况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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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键审计事项(续)
发放贷款和垫款及金融投资中的债权投资的损失准备的确定(续)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三、7(6)金融资产的减值”和附注“三、30主要会计估计及判断”
所述的会计政策以及附注“五、6发放贷款和垫款”和附注“五、7.2债权投资”。
关键审计事项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对发放贷款和垫款及金融投资中的债权投
资选取项目,执行信贷审阅,检查包括逾期信息、向客户经理询问借款人的经营状
况、检查借款人的财务信息、抵质押物信息等评估借款人还款能力。基于上述项目的信贷审阅,评价管理层作出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和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判断,及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发放贷款和垫款及金融投资中的债权投资的损失准备的合理性。
*根据相关会计准则,评价与发放贷款和垫款及金融投资中的债权投资的损失准备相关的披露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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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键审计事项(续)结构化主体的合并和对其享有权益的确认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三、4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和附注“三、30主要会计估计及判断”所述的会计政策以及附注“六、2在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关键审计事项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结构化主体通常是为实现具体而明确的目的与评价结构化主体的合并与否和对其享有权
设计并成立的,并在确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益的确认相关的审计程序中包括以下程序:
活动。
*了解和评价有关结构化主体合并的关键财浙商银行可能通过发起设立或持有等方式在务报告内部控制。
结构化主体中享有权益。这些结构化主体主*对主要产品类型中重要的结构化主体选取
要包括理财产品、基金投资、资产管理计
项目并执行了下列审计程序:
划、信托计划或资产支持证券等。浙商银行-检查相关合同、内部设立文件以及向也有可能因为提供担保或通过资产证券化的
投资者披露的信息,以理解结构化主结构安排在已终止确认的资产中仍然享有部体的设立目的以及浙商银行对结构化分权益。
主体的参与程度,并评价管理层关于当判断浙商银行是否在结构化主体中享有部浙商银行对结构化主体是否拥有权力分权益或者是否应该将结构化主体纳入浙商的判断。
银行合并范围时,管理层应考虑浙商银行对-检查结构化主体对风险与报酬的结构
结构化主体相关活动拥有的权力,享有的可设计,包括在结构化主体中拥有的资变回报以及通过运用该权力而影响其可变回
本或对其收益作出的担保、提供流动报的能力。这些因素并非完全可量化的,需性支持的安排、佣金的支付和收益的要综合考虑整体交易的实质内容。
分配等,以评价管理层就浙商银行因参与结构化主体的相关活动而拥有的
对结构化主体的风险敞口、权力及对可变回报的影响所作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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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键审计事项(续)
结构化主体的合并和对其享有权益的确认(续)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三、4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和附注“三、30主要会计估计及判断”所述的会计政策以及附注“六、2在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关键审计事项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由于涉及部分结构化主体的交易较为复杂,-检查管理层对结构化主体的分析,包并且浙商银行在对每个结构化主体的条款及括定性分析,以及浙商银行对享有结交易实质进行定性评估时需要作出判断,我构化主体的经济利益的比重和可变动们将结构化主体的合并和对其享有权益的确性的计算,以评价管理层关于浙商银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行影响其来自结构化主体可变回报的能力判断。
-评价管理层就是否合并结构化主体所作的判断。
*根据相关会计准则,评价与结构化主体的合并和对其享有权益确认相关的披露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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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键审计事项(续)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评估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三、30主要会计估计及判断”所述的会计政策以及附注“十四、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关键审计事项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是浙商银行持有/与评价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关的审计程序
承担的重要资产/负债,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调中包括以下程序:
整会影响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浙商银行以*了解和评价浙商银行与金融工具估值相关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估值以市场数据的关键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和估值模型为基础,其中估值模型通常需要*通过比较浙商银行采用的公允价值与公开大量的参数输入。大部分参数来源于能够可可获取的市场数据,评价第一层次公允价靠获取的数据,尤其是第一层次和第二层次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估值。
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其估值模型采用的参数分别是市场报价和可观察参数。当估*选取项目,评价第二层次和第三层次公允值技术使用重大不可观察参数时,即第三层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估值。我们的程序次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情形下,不可包括评价浙商银行采用的估值模型,独立观察输入值的确定会使用到管理层估计,这获取和验证估值的输入参数,将我们的估当中会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值结果与浙商银行的估值结果进行比较,以及利用毕马威估值专家的工作,通过建浙商银行已对特定的第二层次及第三层次公立独立估值模型进行重估。
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采用了相关的估值模型,这也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根据相关会计准则,评价与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相关的披露的合理性。
由于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评估涉及复杂的流程,以及在确定估值模型使用的参数时涉及管理层判断的程度,我们将对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评估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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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信息浙商银行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浙商银行2025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贵集团及浙商银行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贵集团及浙商银行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贵集团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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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续)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
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贵集团及浙商银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
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贵集团及浙商银行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贵集团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第9页,共10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一、银行基本情况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是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原银监会”)和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浙银监复[2004]48号)批复同意,在原浙江商业银行的基础上整体变更设立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经原银监会批准持有B0010H133010001 号金融许可证,并于 2004 年 7 月 26 日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登记,取得注册号为330000000013295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于2016年11月7日,取得编号为 91330000761336668H 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鸿宁路
1788号。
本行于 2016年 3月 30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H股股票代码为 2016,于 2019年 11月 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A股股票代码为 601916。
于2025年12月31日,本行在全国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了373家营业分支机构,包括72家分行(其中一级分行30家),2家分行级专营机构及299家支行。
本行的主要业务包括公司及零售银行服务,资金业务及其他商业银行业务。
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银金租”)成立于2017年1月18日。于2025年12月31日,浙银金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亿元。本行对浙银金租具有控制,因此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浙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浙银理财”)成立于2025年1月27日。于2025年12月
31日,浙银理财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亿元。本行对浙银理财具有控制,因此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行及本行的子公司合称为“本集团”。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本行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
第16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三、银行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行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银行财务状况、2025年度的合并及银行经营成果及合并及银行现金流量。
此外,本财务报表同时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2023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2、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记账本位币
本集团境内机构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编制财务报表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境外机构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自行决定其记账本位币,在编制本财务报表时这些境外机构的外币财务报表按照附注三、6所述原则折算为人民币。
4、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包括本行及本行控制的子公司(包括结构化主体)。控制,是指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在判断本集团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时,本集团仅考虑与被投资方相关的实质性权利(包括本集团自身所享有的及其他方所享有的实质性权利)。子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由控制开始日起至控制结束日止包含于合并财务报表中。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损益和综合收益总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的股东权益中和合并利润表的净利润及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后单独列示。如果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期间或会计政策与本行不一致时,合并时已按照本行的会计期间或会计政策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本集团内部交易产生的所有资产、负债、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量已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全额抵销。
第17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5、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是指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
风险很小的货币性资产,包括现金、存放中央银行的超额存款准备金,原到期日不超过三个月的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拆出资金和买入返售款项。
6、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合为人民币。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该日的即期汇率折算。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专门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汇兑差额外,其他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对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中除未分配利润及其他综合收益中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中列示。处置境外经营时,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7、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本集团成为相关金融工具合同条款的一方时,于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在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均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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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金融资产的分类和后续计量本集团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集团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不同类别: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非本集团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集团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集团可以将本应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第19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集团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本集团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本集团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本集团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
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集团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
本集团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股利收入计入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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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金融负债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集团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及财务担保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
衍生金融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含拆入资金中
的贵金属租入)。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表明本集团承担该金融负债的目的是交易性的:(i) 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回购;(ii) 相关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iii) 相关金融负债属于衍生工具。但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衍生工具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在初始确认时,本集团可以将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但该指定应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i) 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ii) 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本集团将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
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信贷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
他金融负债确认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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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集团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金融资产转移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集团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债权投资)之和。
资产证券化
作为经营活动的一部分,本集团将部分信贷资产证券化,一般是将这些资产出售给结构化主体,然后再由其向投资者发行证券。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前提条件参见前述段落,对于未能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信贷资产证券化,相关金融资产不终止确认,从第三方投资者筹集的资金以融资款处理;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信贷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且并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上按照本集团的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即承担的信贷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确认该项金融资产,并确认相应的负债。
附回购条件的资产转让
附回购条件的金融资产转让,根据交易的经济实质确定是否终止确认。对于将予回购的资产与转让的金融资产相同或实质上相同、回购价格固定或是原转让价格加上合理回报的,本集团不终止确认所转让的金融资产。对于在金融资产转让后只保留了优先按照公允价值回购该金融资产权利的(在转入方出售该金融资产的情况下),本集团终止确认所转让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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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金融资产的减值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
-租赁应收款;及
-信贷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
本集团持有的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不适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及衍生金融资产。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
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集团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本集团按照三个风险阶段计提预期信用损失。本集团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及阶段划分详见附注十二、1信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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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本集团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对于信贷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本集团在预计负债中确认损失准备。
(7)金融资产的核销
如果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集团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本集团催收到期款项相关执行活动的影响。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8)权益工具权益工具是能证明拥有本集团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将发行的金融工具分类为权益工具:(i) 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ii) 将来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的,如该金融工具为非衍生工具,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
本集团发行的权益工具以实际收到的对价扣除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交易费用后的余额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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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8、优先股和永续债
本集团根据所发行的优先股和永续债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这些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本集团对于其发行的应归类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和永续债,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入权益。
存续期间分派股利或利息的,作为利润分配处理。本集团按合同条款约定赎回优先股和永续债的,按赎回价格冲减权益。
9、贵金属
贵金属主要包括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本集团非交易性贵金属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较低者进行后续计量。本集团为交易目的而获得的贵金属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并以公允价值于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后续计量,相关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在收到客户存入的积存贵金属时确认相关负债。客户存入的积存贵金属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
10、衍生金融工具及套期会计
衍生金融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确认,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
如果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是一项《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
(“金融工具准则”)范围内的资产,嵌入式衍生工具不再从金融资产的主合同中分拆出来,而是将混合金融工具整体适用关于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果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不是金融工具准则范围内的资产,当某些嵌入式衍生金融工具与其主合同的经济特征及风险不存在紧密关系,与该嵌入衍生工具具有相同条款的单独工具符合衍生金融工具的定义,并且该混合工具并非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时,则该嵌入式衍生金融工具应从混合合同中予以分拆,作为独立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这些嵌入式衍生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来源于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的损益,如果不符合套期会计的要求,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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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套期会计
套期会计方法,是指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相同会计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以反映风险管理活动影响的方法。
被套期项目是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风险,且被指定为被套期对象的、能够可靠计量的项目。本集团指定为被套期项目有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变动风险的固定利率债券投资等。套期工具是本集团为进行套期而指定的、其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可抵销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金融工具。
本集团在套期开始日及以后期间持续地对套期关系是否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进行评估。套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集团认定套期关系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
-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之间存在经济关系;
-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经济关系产生的价值变动中,信用风险的影响不占主导地位;
-套期关系的套期比率,等于企业实际套期的被套期项目数量与对其进行套期的套期工具实际数量之比。
套期关系由于套期比率的原因而不再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但指定该套期关系的风险管理目标没有改变的,本集团进行套期关系再平衡,对已经存在的套期关系中被套期项目或套期工具的数量进行调整,以使套期比率重新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集团终止运用套期会计:
-因风险管理目标发生变化,导致套期关系不再满足风险管理目标;
-套期工具已到期、被出售、合同终止或已行使;
-被套期项目与套期工具之间不再存在经济关系,或者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经济关系产生的价值变动中,信用风险的影响开始占主导地位;
-套期关系不再满足运用套期会计方法的其他条件。
(1)公允价值套期
公允价值套期是指对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或上述项目组成部分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敞口进行的套期。
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被套期项目因被套期风险敞口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未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已确认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被套期项目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的,本集团对被套期项目账面价值所作的调整按照开始摊销日重新计算的实际利率进行摊销,并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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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1、买入返售和卖出回购交易(包括证券借入和借出交易)
根据协议约定于未来某确定日期回购的已售出资产不在资产负债表内予以终止确认。出售该等资产所得款项,包括应计利息,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售价与回购价之差额在协议期间内按实际利率法确认,计入利息支出。
相反,购买时根据协议约定于未来某确定日返售的资产将不在资产负债表内予以确认。为买入该等资产所支付的成本,包括应计利息,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购入与返售价格之差额在协议期间内按实际利率法确认,计入利息收入。
证券借入和借出交易一般均附有抵押,以证券或现金作为抵押品。只有当与证券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和收益同时转移时,与交易对手之间的证券转移才于资产负债表中反映。所支付的现金或收取的现金抵押品分別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借入的证券不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如该类证券出售给第三方,偿还债券的责任确认为为交易而持有的金融负债,并按公允价值计量,所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2、长期股权投资
在本行个别财务报表中,本行采用成本法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后续计量,对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由本行享有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但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除外。对子公司的投资按照成本减去减值准备(附注三、17)后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在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中,对子公司按附注三、4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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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3、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
固定资产指本集团为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在建工程是指正在建造的房屋及建筑物等,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以成本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参见附注三、17)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在建工程以成
本减减值准备(参见附注三、17)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使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
归属于该项资产的支出。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初始成本包括工程用物资、直接人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和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
对于构成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如果各自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本集团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本集团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对于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包括与更换固定资产某组成部分相关的支出,在与支出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时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与固定资产日常维护相关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将固定资产的成本扣除预计净残值和累计减值准备后在其使用寿命内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分别为:
类别使用寿命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10-30年5%3.17%-9.50%
办公及电子设备3-7年5%13.57%-31.67%
运输工具5年5%19.00%
经营租出固定资产用于本集团的经营租赁业务,本集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折旧年限和折旧方法,按照租赁期限以直线法计提折旧。
本集团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时,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报废或处置固定资产项目所产生的损益为处置所得款项净额与项目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并于报废或处置日在损益中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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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4、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以成本减累计摊销(仅限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及减值准备(参见附注三、17)
后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集团将无形资产的成本扣除预计净残值和累计减值准备后按直线法在预计使用寿命期内摊销。
土地使用权在授权使用期内摊销。对于存在授权使用期的计算机软件,在授权使用期内摊销,否则按10年摊销。
本集团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15、抵债资产
在收回已减值贷款、租赁应收款等资产时,本集团可通过法律程序收回抵押品的所有权或由借款人自愿交付所有权。如果本集团有意按规定对资产进行变现并且不再要求借款人偿还贷款及租赁应收款,除权益工具外的其他抵债资产将确认在资产负债表“其他资产”列报。
当本集团以抵债资产作为补偿贷款及垫款、租赁应收款及应收利息的损失时,该抵债资产以公允价值入账,取得抵债资产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垫付诉讼费用和其他成本计入抵债资产账面价值。抵债资产以入账价值减减值准备(参见附注三、17)记入资产负债表中。
16、长期待摊费用
本集团将已发生且受益期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确认为长期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以成本减累计摊销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长期待摊费用将确认在资产负债表“其他资产”列报。
租赁资产改良支出在租赁期限内摊销,其他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限内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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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除金融资产外的其他资产减值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内部及外部信息以确定下列资产是否存在减值的迹象,包括:
-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资产(不含应收融资租赁款)等
本集团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或资产组、资产组组合,下同)的公允价值(参见附注三、18)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
资产组由创造现金流入相关的资产组成,是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
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税前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估计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资产的账面价值会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与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相关的减值损失,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但抵减后的各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得低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如可确定的)、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如
可确定的)和零三者之中最高者。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会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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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公允价值的计量
除特别声明外,本集团按下述原则计量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集团估计公允价值时,考虑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对相关资产或负债进行定价时考虑的特征(包括资产状况及所在位置、对资产出售或者使用的限制等),并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
19、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
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或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提的职工工资、奖金、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2)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本集团的离职后福利是根据政府统筹的社会福利计划为员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以及设立的企业年金,均属于设定提存计划。设定提存计划是本集团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即使基金没有足够资产支付与员工在当期和以前期间提供服务相关的全部职工福利,本集团也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
本集团员工参加由本集团设立的年金计划。本集团参照员工工资的一定比例向年金计划供款,供款义务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0、预计负债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且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以及有关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则本集团会确认预计负债。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预计负债以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后的金额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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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信贷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
本集团的信贷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包括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贷款承诺及融资租赁承诺、
未使用的信用卡额度、应收款保兑及其他财务担保合同。
信贷承诺是本集团向客户提供的一项在承诺期间内以既定的合同条款向客户发放贷款的承诺。
信贷承诺根据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损失准备,并计入预计负债。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只有在债务人根据财务担保合同条款违约的情况下,本集团才需赔付款项。其中,其预期信用损失准备为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本集团预期向债务人或第三方收取的金额之差的现值。
22、受托业务
本集团在受托业务中担任客户的管理人、受托人或代理人。本集团的资产负债表不包括本集团因受托业务而持有的资产以及有关向客户交回这些资产的承诺,因为该资产的风险和报酬由客户承担。
委托贷款业务是指根据委托贷款安排的条款,本集团作为中介人按委托人的指示向借款人提供贷款,本集团负责协助监督使用,协助收回贷款,并就所提供的服务收取佣金。因为本集团不承担委托贷款所产生的经济风险和报酬,所以委托贷款不会确认为本集团的资产及负债。
代客非保本理财业务是指本集团根据与企业及个人订立的代理人协议作为代理人、受托人或以其他受托身份代表客户管理资产。本集团会就根据代理人协议提供的服务收取费用但不会就所代理的资产承担经济风险和报酬。因此,所代理的资产不会在本集团资产负债表中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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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收入
收入是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有关收入的金额可以可靠地计量时,按以下基准确认:
(1)利息收入对于所有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中计息的金融工具,利息收入以实际利率计量。实际利率是指按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间将其预计未来现金流入或流出折现至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金融负债摊余成本的利率。实际利率的计算需要考虑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例如提前还款权)并且包括所有归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
费用和所有交易成本,但不包括预期信用损失。
本集团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并列报为“利息收入”,但下列情况除外:
-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2)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本集团通过向客户提供各类服务收取手续费及佣金。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在本集团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服务的控制权时点或时段内确认收入。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集团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进行的服务;
-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3)股利收入权益工具的股利收入于本集团收取股利的权利确立时在当期损益中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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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向本集团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本集团取得的与资产相关之外的其他政府补助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如果用于补偿本集团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用于补偿本集团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则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5、所得税
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集团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
当期所得税是按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根据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的预期应交所得税,加上以往年度应付所得税的调整。
资产负债表日,如果本集团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并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那么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根据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定。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包括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第34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如果单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并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则该项交易中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会产生递延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预期收回或结算方式,依据已颁布的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账面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
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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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6、租赁
(1)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初始计量,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
激励相关金额),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以及复原成本。本集团使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使用权资产按照附注三、17所述的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折现率为租赁内含利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集团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集团已选择对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本集团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融资租赁下,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集团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
经营租赁下,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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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7、股利分配
资产负债表日后,经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股利或利润,不确认为资产负债表日的负债,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予以披露。
28、关联方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的,构成关联方。关联方可为个人或企业。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
同时,本行根据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226号)确定本集团或本行的关联方。
29、分部报告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考虑重要性原则后,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本集团在编制分部报告时,分部间交易收入按实际交易价格为基础计量。编制分部报告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编制本集团财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一致。
30、主要会计估计及判断
本集团根据历史经验和其它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进行持续的评价,这些估计和假设会对会计政策的应用及本集团财务报表项目的金额产生影响。实际情况可能与这些估计不同。本集团管理层对估计涉及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的判断进行持续评估,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1)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以及
财务担保合同和贷款承诺,其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中使用的模型和假设涉及未来的宏观经济情况和借款人的信用行为(例如,客户违约的可能性及相应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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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计量涉及许多重大判断,例如:
-将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业务划入同一个组合,选择恰当的计量模型,并确定计量相关的关键参数;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和己发生信用减值的判断标准;
-用于前瞻性计量的经济指标、经济情景及其权重的采用;及
-第三阶段公司贷款及垫款和金融投资中的债权投资的现金流量及折现率。
预期信用损失的具体计量方法详见附注十二、1(3)。
(2)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对于缺乏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本集团运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照在市场中具有完全信息且有买卖意愿的经济主体之间进行公平交易时确定的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上另一类似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运用现金流量折现分析及期权定价模型进行估算。估值技术在最大程度上利用市场信息,然而,当市场信息无法获得时,本集团使用经校准的假设尽可能接近市场可观察的数据。管理层将对本集团及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市场波动及相关性等作出估计。这些相关假设的变化将影响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3)对结构化主体的合并
对于本集团管理或者投资的结构化主体,本集团需要判断就该结构化主体而言本集团是代理人还是主要责任人,以判断是否对该等结构化主体具有控制。在评估判断时,本集团综合考虑了多方面因素并定期重新评估,例如:资产管理人决策权的范围、其他方持有的权力、资产管理人因提供管理服务而获得的薪酬水平、任何其他安排(诸如直接投资)所带来的面临可变动报酬的风险敞口等。当事实或情况表明上述任何因素发生变化时,将进行重新评估。
(4)税项
本集团需要对某些交易未来的税务处理作出判断以确认所得税。本集团根据当前税收法规,谨慎判断交易对应的所得税影响并相应地计提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资产只会在有可能有未来应纳税所得额并可用作抵扣有关暂时性差异时才可确认。对此需要就某些交易的税务处理作出重大判断,并需要就是否有足够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能性作出重大的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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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5)金融资产的分类本集团在确定金融资产的分类时涉及的重大判断包括业务模式及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分析等。
在业务模式分析过程中,本集团需考虑相关因素并在金融资产组合的层次上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析分析过程中,本集团需要作出重大判断以评估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
(6)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本集团在正常经营活动中通过常规方式交易、转让、资产证券化和卖出回购等多种方式转移金融资产。为判断金融资产转让的交易是否符合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本集团需作出重大的估计及判断。此外,若本集团通过结构化交易转移金融资产至特殊目的实体,本集团分析评估与特殊目的实体之间的关系是否实质表明本集团对特殊目的实体拥有控制权从而需进行合并。
31、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主要会计政策变更本集团2025年度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编制2024年度财务报表的会计政策相一致。
(2)主要会计估计变更本集团于2025年度未执行任何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32、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本集团根据自身所处的具体环境,从项目的性质和金额两方面判断财务信息的重要性,在判断项目性质的重要性时,本集团主要考虑该项目在性质上是否属于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本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因素;在判断项目金额大小的重要性时,本集团考虑该项目金额占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股东权益总额、营业收入、营业支出、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等直接相关项目金额的比重或所属报表单列项目金额的比重。
第39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四、税项主要税种及税率
本行及子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计税基础及其税率列示如下:
税种计税基础税率
增值税按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税收入为基础计算销6%、9%、13%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按简易计税方法的增值税额按应税销售额3%、5%乘以征收率计算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缴纳的增值税税额计征5%、7%
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增值税税额计征5%
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计征25%
第40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五、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注释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现金869996869996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法定存款准备金(1)108579108572108579108572
-超额存款准备金(2)12790150771279015077
-外汇风险准备金(3)3410494634104946
-财政性存款(4)245245小计124781128640124781128640
-------------------------------------------------------应计利息54555455
-------------------------------------------------------合计125704129691125704129691
(1)包括本集团及本行按规定缴存中国人民银行的一般性存款准备金。这些法定存款准备金不可用
于本集团及本行的日常业务运作。于资产负债表日,本行法定存款准备金的缴存比率为:
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人民币存款缴存比率5.50%6.00%
外币存款缴存比率4.00%4.00%本行子公司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缴存比例按中国人民银行相应规定执行。
(2)超额存款准备金包括存放于中国人民银行用作资金清算用途的资金及其他各项非限制性资金。
(3)于2025年12月31日,本行的外汇风险准备金率为20%(2024年12月31日:20%)。
(4)财政性存款是指来源于财政性机构并按规定存放于中国人民银行的款项,该款项不能用于本集团及本行的日常业务运作。
第41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按交易对手所在地区和类型分析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中国境内
-银行同业44043382974246937448
-非银行金融机构267668710267668710中国境外
-银行同业2550474025504740
-非银行金融机构1228312283应计利息1059110579合计73586519217201251060
减:损失准备(附注五、14)(3)(2)(3)(2)净额73583519197200951058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及本行存放中国境内银行款项中分别包括人民币268.48亿元和人民币267.67亿元存出保证金等款项,该等款项的使用存在限制(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及本行分别包括人民币82.83亿元和人民币79.73亿元存出保证金)。
第42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拆出资金
按交易对手所在地区和类型分析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中国境内
-非银行金融机构8771379587716795中国境外
-银行同业1572354815723548
-非银行金融机构3459-3459-应计利息53275329合计596117370596120372
减:损失准备(附注五、14)(9)(4)(9)(4)净额595217366595220368
第43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衍生金融工具及套期会计
本集团及本行运用的衍生金融工具包括利率、货币、贵金属及其他衍生工具。本集团及本行于资产负债表日所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如下:
2025年12月31日
名义金额公允价值衍生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负债
利率衍生工具15063104477(4525)
货币衍生工具176780411788(12017)
贵金属及其他衍生工具27408811286(4227)
合计354820227551(20769)其中被指定为套期工具的
衍生金融工具:
-利率衍生工具795035-
2024年12月31日
名义金额公允价值衍生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负债
利率衍生工具174270810348(10634)
货币衍生工具175766524372(21962)
贵金属及其他衍生工具2856146972(3489)
合计378598741692(36085)其中被指定为套期工具的
衍生金融工具:
-利率衍生工具7950-(10)
在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下,本集团及本行于上海清算所结算的利率互换、贵金属期货、贵金属延期交易及标债远期合约的持仓损益已经在当日净额结算,相应收支已包含在存出保证金中。
第44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公允价值套期本集团及本行使用利率互换工具来对冲债权投资中人民币固定利率债券的公允价值变动的风险敞口。
通过使用衍生金融工具对利率变动风险敞口进行套期,本集团及本行还面临衍生交易对手方的信用风险,该风险未被套期项目所抵销。本集团及本行与信用评级较高的交易对手进行交易,从而有效控制衍生工具交易对手方信用风险。
在采用公允价值套期会计之前,本集团及本行通过定性或定量分析的方法评估以确定被套期项目与套期工具之间是否存在经济关系。在评估经济关系是否存在时,本集团及本行评估被套期风险引起的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和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的变化是否相似,并进一步通过使用敏感性分析来评估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价值变动的相关性以支持该定性评估。
在这些套期关系中,套期无效的主要来源是:
-交易对手对利率互换公允价值的影响,交易对手和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对利率互换公允价值的影响,该影响未反映在因利率变动而导致的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中;
-利率互换与债券的到期日不同。
报告期内,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中确认的套期无效部分产生的损益不重大。
第45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按交易对手所在地区和类型分析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中国境内
-银行同业387923177387923177
-非银行金融机构86714452308399045157应计利息44224422合计90637684298791368356
减:损失准备(附注五、14)(38)(22)(38)(22)净额90599684078787568334
(2)按担保物类型分析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票据626-626-债券
-金融债券66949383016694938301
-政府债券23018301062029430033应计利息44224422合计90637684298791368356
减:损失准备(附注五、14)(38)(22)(38)(22)净额90599684078787568334
第46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发放贷款和垫款
本集团及本行
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以摊余成本计量1575832148770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307405324983合计18832371812684
(1)按分类和性质分析本集团及本行
2025年2024年
注释12月31日12月31日
以摊余成本计量:
公司贷款和垫款11435791054519
------------------------------------------------个人贷款和垫款
-个人房屋贷款186339168136
-个人经营贷款157823183641
-个人消费贷款118357117405个人贷款和垫款462519469182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公司贷款和垫款187880195047
票据贴现 (a) 116916 119200个人贷款和垫款
-个人经营贷款18899449
------------------------------------------------小计19127831847397公允价值变动7061224应计利息92228495合计19227111857116
减:损失准备(附注五、14)(39474)(44432)净额18832371812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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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a) 于资产负债表日,票据贴现业务中的票据有部分用于有抵押负债的质押,详见附注十、1。
(2)按担保方式分析本集团及本行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信用贷款43218222.59%46830925.35%
保证贷款49062725.65%37735520.43%附担保物贷款
-抵押贷款80060741.86%81346744.03%
-质押贷款724513.79%690663.74%
票据贴现1169166.11%1192006.45%
小计1912783100.00%1847397100.00%公允价值变动7061224应计利息92228495合计19227111857116
减:损失准备(附注五、14)(39474)(44432)净额18832371812684
第48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已逾期贷款按逾期期限分析(未含公允价值变动及应计利息)本集团及本行
2025年12月31日
逾期逾期逾期1年
3个月以内3个月至1年以上3年以内逾期
(含3个月)(含1年)(含3年)3年以上合计信用贷款2527501614873229352保证贷款850118815953704003附担保物贷款
-抵押贷款69128269399145319625
-质押贷款951396921501733已逾期贷款总额10384158697165129534713
2024年12月31日
逾期逾期逾期1年
3个月以内3个月至1年以上3年以内逾期
(含3个月)(含1年)(含3年)3年以上合计信用贷款256233009371906989保证贷款1696128711255164624附担保物贷款
-抵押贷款8121761354044321181
-质押贷款2041588194717已逾期贷款总额1239912615755494333511逾期贷款是指所有或部分本金或利息逾期一天或以上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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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按损失准备评估方式分析
(a)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和垫款 (未含应计利息)本集团及本行
2025年12月31日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和垫款
-公司贷款和垫款107462250620183371143579
-个人贷款和垫款4397801171811021462519合计151440262338293581606098
减:损失准备(附注五、14)(10430)(11601)(17443)(39474)净额150397250737119151566624
2024年12月31日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和垫款
-公司贷款和垫款97980555953187611054519
-个人贷款和垫款45184892088126469182合计143165365161268871523701
减:损失准备(附注五、14)(12076)(14972)(17384)(44432)净额14195775018995031479269
第50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b)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发放贷款和垫款 (未含公允价值变动及应计利息)本集团及本行
2025年12月31日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发放贷款和垫款
-公司贷款和垫款187537113230187880
-票据贴现1168861713116916
-个人贷款和垫款11953353591889合计305618465602306685
损失准备(附注五、14)(590)(71)(319)(980)
2024年12月31日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发放贷款和垫款
-公司贷款和垫款194602153292195047
-票据贴现119187-13119200
-个人贷款和垫款86454313739449合计322434584678323696
损失准备(附注五、14)(689)(117)(313)(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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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5)损失准备的变动情况分析
(a)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和垫款损失准备的变动情况本集团及本行
2025年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2025年1月1日12076149721738444432
转移
-至第一阶段468(444)(24)-
-至第二阶段(476)880(404)-
-至第三阶段(351)(5028)5379-
本年(转回)/计提(附注五、40)(1256)12212080520770
本年核销及转出--(27812)(27812)
本年收回原核销贷款和垫款--22352235
其他变动(31)-(120)(151)
2025年12月31日10430116011744339474
2024年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2024年1月1日11404147761678842968
转移
-至第一阶段1375(1338)(37)-
-至第二阶段(473)532(59)-
-至第三阶段(191)(2422)2613-
本年(转回)/计提(附注五、40)(52)34242247225844
本年核销及转出--(26688)(26688)
本年收回原核销贷款和垫款--23892389
其他变动13-(94)(81)
2024年12月31日12076149721738444432
第52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b)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发放贷款和垫款损失准备的变动情况本集团及本行
2025年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2025年1月1日6891173131119
转移
-至第一阶段10(9)(1)-
-至第二阶段(5)8(3)-
-至第三阶段(12)(77)89-
本年(转回)/计提(附注五、40)(92)32509449
本年核销及转出--(627)(627)
本年收回原核销贷款和垫款--3939
2025年12月31日59071319980
2024年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2024年1月1日13511014901942
转移
-至第一阶段----
-至第二阶段(11)14(3)-
-至第三阶段(12)(6)18-
本年(转回)/计提(附注五、40)(639)8616(15)
本年核销--(808)(808)
2024年12月31日6891173131119
第53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金融投资
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注释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交易性金融资产7.1229795228873263849246190
债权投资7.2454851469159379878406250
其他债权投资7.336539735599936414035599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7.41464142014641420合计1051507105545110093311009859
7.1交易性金融资产
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注释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基金投资(1)136837175096128123174491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政府债券4837234347361301
-金融债券2012921862159996920
-同业存单214322692214322544
-资产支持证券(1)4157113365235117312
-其他债券112380208885452股权投资2032355919833474
信托计划和资产管理计划(1)147718156701544575理财产品357121162121合计229795228873263849246190
(1)包括本集团根据附注六、2所述控制定义纳入合并范围的投资。
第54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2债权投资
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注释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1)
-政府债券240356234495224537234478
-金融债券1341991273317712264439
-债权融资计划1219308012193080
-资产支持证券164696164696
-其他债券636724457636724457
信托计划和资产管理计划(2)89972977848890797784应计利息7600671365886713合计479877494556404904431647
减:损失准备(附注五、14)(25026)(25397)(25026)(25397)净额454851469159379878406250
(1)于资产负债表日,债权投资中的债券投资有部分用于有抵押负债的质押,详见附注十、1。
(2)包括本集团根据附注六、2所述控制定义纳入合并范围的投资。信托计划和资产管理计划由第
三方信托计划受托人或资产管理人进行管理和运作,主要投向为信贷类资产、资产支持证券和
附有第三方回购安排的权益性投资等。
第55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按损失准备评估方式分析(未含应计利息)本集团
2025年12月31日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债权投资419076325349948472277
减:损失准备(附注五、14)(413)(612)(24001)(25026)净额418663264125947447251
2024年12月31日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债权投资429470617152202487843
减:损失准备(附注五、14)(651)(1058)(23688)(25397)净额428819511328514462446本行
2025年12月31日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债权投资345115325349948398316
减:损失准备(附注五、14)(413)(612)(24001)(25026)净额344702264125947373290
2024年12月31日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债权投资366561617152202424934
减:损失准备(附注五、14)(651)(1058)(23688)(25397)净额365910511328514399537
第56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损失准备变动情况本集团及本行
2025年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2025年1月1日65110582368825397
转移
-至第一阶段----
-至第二阶段-420(420)-
-至第三阶段-(626)626-
本年(转回)/计提(附注五、40)(237)(240)26212144
本年核销--(2471)(2471)
本年收回原核销投资--437437
其他变动(1)-(480)(481)
2025年12月31日4136122400125026
2024年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2024年1月1日102034342326427718
转移
-至第一阶段----
-至第二阶段(38)38--
-至第三阶段-(1953)1953-
本年(转回)/计提(附注五、40)(334)(461)25411746
本年核销--(3781)(3781)
本年收回原核销投资--165165
其他变动3-(454)(451)
2024年12月31日65110582368825397
第57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3其他债权投资
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注释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政府债券81664963528072896352
-金融债券1593898249515908082495
-同业存单17118673981711867398
-资产支持证券1422844845633317674
-其他债券88840619478313157187
其他债务工具-50-50
信托计划和资产管理计划(1)--1360431931应计利息4158291241462912合计365397355999364140355999
(1)包括本集团根据附注六、2所述控制定义纳入合并范围的投资。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分析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摊余成本364874352139363617352139公允价值365397355999364140355999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52338605233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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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按损失准备评估方式分析(未含公允价值变动及应计利息)本集团
2025年12月31日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其他债权投资360637-79360716
损失准备(附注五、14)(367)-(26)(393)本行
2025年12月31日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其他债权投资359392-79359471
损失准备(附注五、14)(367)-(26)(393)本集团
2024年12月31日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其他债权投资34871180436349227
损失准备(附注五、14)(345)(8)(325)(678)本行
2024年12月31日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其他债权投资34871180436349227
损失准备(附注五、14)(345)(8)(325)(678)
第59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损失准备变动情况本集团及本行
2025年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2025年1月1日3458325678
转移
-至第一阶段----
-至第二阶段----
-至第三阶段-(8)8-
本年计提(附注五、40)22-96118
本年核销--(404)(404)
本年收回原核销投资--1616
其他变动--(15)(15)
2025年12月31日367-26393
本集团及本行
2024年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2024年1月1日224106187517
转移
-至第一阶段101(101)--
-至第二阶段----
-至第三阶段----
本年计提(附注五、40)173138158
其他变动3--3
2024年12月31日3458325678
第60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本集团及本行
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投资14641420本集团及本行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2025年度,本集团及本行确认的该类权益投资股利收入为人民币6百万元(2024年度:人民币6百万元)。
其他权益工具相关信息分析如下:
本集团及本行
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初始确认成本10251025公允价值14641420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439395
8、长期股权投资
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对子公司的投资--44332040
第61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本行对子公司投资分析如下:
本行
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浙银金租20402040
浙银理财2393-合计44332040
有关子公司的详细资料,参见附注六、1。
(2)本行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变动情况分析如下:
2025年
年初余额本年增加年末余额
浙银金租2040-2040
浙银理财-23932393合计204023934433
2024年
年初余额本年增加年末余额
浙银金租2040-2040
9、固定资产
本集团
2025年2024年
注释12月31日12月31日
固定资产(1)3265428078
在建工程(2)39503190合计3660431268
第62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固定资产本集团房屋及办公及经营租出建筑物电子设备运输工具固定资产合计成本
2025年1月1日1876424011981319134554
本年增加61381361846341
在建工程转入617---617
本年处置及其他变动-(60)(22)(808)(890)
2025年12月31日1938724791891856740622
-------------------------------------------------------
减:累计折旧
2025年1月1日(3681)(1846)(140)(809)(6476)
本年计提(736)(176)(19)(690)(1621)
本年处置及其他变动-5820111189
2025年12月31日(4417)(1964)(139)(1388)(7908)
-------------------------------------------------------
减:减值准备
2025年1月1日-----
本年计提---(60)(60)
2025年12月31日---(60)(60)
-------------------------------------------------------账面价值
2025年12月31日14970515501711932654
2025年1月1日15083555581238228078
第63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本集团房屋及办公及经营租出建筑物电子设备运输工具固定资产合计成本
2024年1月1日185372267188662727619
本年增加361752078388069
在建工程转入202---202
本年处置及其他变动(11)(41)(10)(1274)(1336)
2024年12月31日1876424011981319134554
-------------------------------------------------------
减:累计折旧
2024年1月1日(2980)(1699)(135)(460)(5274)
本年计提(707)(185)(15)(449)(1356)本年处置及其他变动63810100154
2024年12月31日(3681)(1846)(140)(809)(6476)
-------------------------------------------------------账面价值
2024年12月31日15083555581238228078
2024年1月1日1555756853616722345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无重大金额的闲置资产。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账面价值为人民币4.71亿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9.10亿元)的房屋及建筑物产权手续尚在办理之中。
第64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在建工程本集团在建工程
2025年1月1日3190
本年增加1520
转入固定资产(617)
转入长期待摊费用(143)
2025年12月31日3950
本集团在建工程
2024年1月1日2396
本年增加1111
转入固定资产(202)
转入长期待摊费用(115)
2024年12月31日3190
第65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0、租赁
(1)使用权资产本集团房屋及建筑物其他合计成本
2025年1月1日6056656121
本年增加4226428
本年减少(410)(2)(412)
2025年12月31日6068696137
-------------------------------------------------------
减:累计折旧
2025年1月1日(2984)(32)(3016)
本年计提(722)(8)(730)
本年减少287-287
2025年12月31日(3419)(40)(3459)
-------------------------------------------------------账面价值
2025年12月31日2649292678
2025年1月1日3072333105
第66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本集团房屋及建筑物其他合计成本
2024年1月1日5910535963
本年增加61016626
本年减少(464)(4)(468)
2024年12月31日6056656121
-------------------------------------------------------
减:累计折旧
2024年1月1日(2663)(25)(2688)
本年计提(747)(10)(757)本年减少4263429
2024年12月31日(2984)(32)(3016)
-------------------------------------------------------账面价值
2024年12月31日3072333105
2024年1月1日3247283275
第67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租赁负债
本集团租赁负债按到期日的未经折现租赁付款额分析:
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1年以内(含1年)771837
1年至2年(含2年)561711
2年至3年(含3年)445534
3年至4年(含4年)385414
4年至5年(含5年)319343
5年以上471640
未折现租赁负债合计29523479年末租赁负债账面价值26913131
11、无形资产
本集团土地使用权计算机软件合计成本
2025年1月1日195014513401
本年增加-344344
2025年12月31日195017953745
-------------------------------------------------------
减:累计摊销
2025年1月1日(370)(640)(1010)
本年计提(49)(134)(183)
2025年12月31日(419)(774)(1193)
-------------------------------------------------------账面价值
2025年12月31日153110212552
2025年1月1日15808112391
第68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本集团土地使用权计算机软件合计成本
2024年1月1日195011973147
本年增加-254254
2024年12月31日195014513401
-------------------------------------------------------
减:累计摊销
2024年1月1日(321)(527)(848)
本年计提(49)(113)(162)
2024年12月31日(370)(640)(1010)
-------------------------------------------------------账面价值
2024年12月31日15808112391
2024年1月1日16296702299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无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
第69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本集团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可抵扣/可抵扣/
(应纳税)递延所得税(应纳税)递延所得税
暂时性差异资产/(负债)暂时性差异资产/(负债)资产损失准备及预计负债92399231008980022450应付职工薪酬28837212280570交易性金融工具及贵金属未实现损失58154712其他36999243780945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99039247609590723977
-------------------------------------------------------
固定资产折旧(468)(117)(559)(140)交易性金融工具及贵金属
未实现收益(110)(27)(1203)(30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未实现收益(1668)(417)(5480)(1370)
衍生金融工具未实现收益(7451)(1863)(3611)(903)
其他(2674)(669)(3126)(78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12371)(3093)(13979)(3495)
-------------------------------------------------------抵销后的净额86668216678192820482
第70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本行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可抵扣/可抵扣/
(应纳税)递延所得税(应纳税)递延所得税
暂时性差异资产/(负债)暂时性差异资产/(负债)资产损失准备及预计负债89468223678802222005应付职工薪酬27616902191548其他32348093455865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95463238669366823418
-------------------------------------------------------
固定资产折旧(468)(117)(559)(140)交易性金融工具及贵金属
未实现收益(109)(27)(1203)(30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未实现收益(1668)(417)(5480)(1370)
衍生金融工具未实现收益(7451)(1863)(3611)(903)
其他(2667)(667)(3111)(777)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12363)(3091)(13964)(3491)
-------------------------------------------------------抵销后的净额83100207757970419927
第71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递延所得税的变动情况本集团
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年初余额2048221184计入当年损益125155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1060(857)年末余额2166720482本行
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年初余额1992720631
计入当年损益(211)153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1059(857)年末余额2077519927本集团及本行于资产负债表日并无重大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
第72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3、其他资产
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注释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应收融资租赁款(1)6460561096--
长期待摊费用(2)2446143524411429存出保证金2182262021822620
待抵扣进项税17891459--待结算及清算款项1171170411711704应收利息95812609491242
非金融抵债资产(3)74560414692预付款项6407299099继续涉入资产
(附注五、45(1))56812125681212应收手续费538709538709
其他(4)2887129936193075合计78529741271170412182
(1)应收融资租赁款本集团
2025年2024年
注释12月31日12月31日
融资租赁业务应收款 (a) 9164 6782
减:未实现融资收益(1584)(1223)融资租赁业务应收款余额75805559售后回租业务应收款5877657180小计6635662739应计利息487485
减:损失准备(附注五、14)(2238)(2128)净额6460561096
第73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资产负债表日后,本集团连续五个会计年度每年将收到的融资租赁业务应收账款最低租赁收款额如下(未含应计利息):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年以内(含1年)269129.36%174225.69%
1至2年(含2年)165718.09%177826.22%
2至3年(含3年)105711.53%69110.18%
3至4年(含4年)5846.37%4476.59%
4至5年(含5年)5035.49%2724.01%
5年以上267229.16%185227.31%
合计9164100.00%6782100.00%
应收融资租赁款按损失准备评估方式分析如下(未含应计利息):
2025年12月31日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应收融资租赁款63090243583166356
减:损失准备(附注五、14)(1054)(576)(608)(2238)净额62036185922364118
2024年12月31日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应收融资租赁款59320262279762739
减:损失准备(附注五、14)(1138)(457)(533)(2128)净额58182216526460611
第74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应收融资租赁款损失准备变动情况如下:
2025年12月31日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2025年1月1日11384575332128
转移
-至第一阶段2-(2)-
-至第二阶段(37)89(52)-
-至第三阶段(7)(99)106-
本年(转回)/计提(附注五、40)(42)129597684
本年核销--(663)(663)
本年收回原核销应收融资租赁款--8989
2025年12月31日10545766082238
2024年12月31日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2024年1月1日12301924721894
转移
-至第一阶段----
-至第二阶段(38)60(22)-
-至第三阶段(21)(18)39-
本年(转回)/计提(附注五、40)(33)223507697
本年核销--(585)(585)
本年收回原核销应收融资租赁款--122122
2024年12月31日11384575332128
(a) 于资产负债表日,应收融资租赁款业务中有部分用于有抵押负债的质押,详见附注十、1。
第75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长期待摊费用本集团
2025年2024年
年初余额14351014本年增加1419502在建工程转入143115
本年摊销(551)(196)年末余额24461435
(3)非金融抵债资产本集团
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房屋及建筑物884801
其他122-
减:抵债资产减值准备(261)(197)非金融抵债资产净值745604
本集团计划在未来一定期间内通过拍卖、竞价和转让等方式对非金融抵债资产进行处置。
(4)于2025年6月27日,本行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对非全资子公司浙
银金租进行增资。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行以货币出资方式缴纳增资款项人民币9.94亿元,本次增资事项尚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
于2023年12月29日,本行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筹建浙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金复[2023]506号),获准筹建浙银理财。于2024年3月12日,本行以货币出资方式缴纳浙银理财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人民币20.00亿元。于2025年1月26日,本行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浙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开业的批复》(金复[2025]61号),同意浙银理财开业,浙银理财已于2025年1月27日正式成立。
第76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4、资产损失/减值准备表
本集团
2025年本年本年核销其他2025年
附注1月1日计提/(转回)及转出(注释(1))12月31日存放同业及
其他金融机构款项五、221--3
拆出资金五、345--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五、52216--38
发放贷款和垫款五、6
-以摊余成本计量4443220770(27812)20843947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1119449(627)39980
金融投资五、7
-债权投资253972144(2471)(44)25026
-其他债权投资678118(404)1393
应收融资租赁款五、13(1)2128684(663)892238
固定资产五、9-60--60
其他资产607328(239)20716
表外项目五、231094(195)(10)(5)884
合计7548324380(32226)218469821
第77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024年本年本年核销其他2024年
附注1月1日计(转回)/计提及转出(注释(1))12月31日存放同业及
其他金融机构款项五、27(5)--2
拆出资金五、36(2)--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五、526(4)--22
发放贷款和垫款五、6
-以摊余成本计量4296825844(26688)23084443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1942(15)(808)-1119
金融投资五、7
-债权投资277181746(3781)(286)25397
-其他债权投资517158-3678
应收融资租赁款五、13(1)1894697(585)1222128
其他资产624209(245)19607
表外项目五、231523(433)-41094
合计7722528195(32107)217075483
第78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本行
2025年本年本年核销其他2025年
附注1月1日计提/(转回)及转出(注释(1))12月31日存放同业及
其他金融机构款项五、221--3
拆出资金五、345--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五、52216--38
发放贷款和垫款五、6
-以摊余成本计量4443220770(27812)20843947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1119449(627)39980
金融投资五、7
-债权投资253972144(2471)(44)25026
-其他债权投资678118(404)1393
其他资产329245(139)20455
表外项目五、231094(195)(10)(5)884
合计7307723553(31463)209567262
2024年本年本年核销其他2024年
附注1月1日(转回)/计提及转出(注释(1))12月31日存放同业及
其他金融机构款项五、27(5)--2
拆出资金五、36(2)--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五、526(4)--22
发放贷款和垫款五、6
-以摊余成本计量4296825844(26688)23084443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1942(15)(808)-1119
金融投资五、7
-债权投资277181746(3781)(286)25397
-其他债权投资517158-3678
其他资产232203(125)19329
表外项目五、231523(433)-41094
合计7493927492(31402)204873077
(1)其他包括收回已核销金融资产及汇率变动产生的影响。
第79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5、向中央银行借款
本集团及本行
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向中央银行卖出回购债券9866863328向中央银行卖出回购票据324414222应计利息294271合计10220677821
16、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按交易对手所在地区和类型分析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中国境内
-银行同业18311508641831150864
-非银行金融机构311983294020315912296369中国境外
-银行同业2735427354
-非银行金融机构12667196991266719699应计利息1386200313942003合计344374366940348311369289
第80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7、拆入资金
按会计分类及交易对手所在地区和类型分析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注释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以摊余成本计量:
中国境内
-银行同业8904263648183887326
-非银行金融机构1205867--中国境外
-银行同业2560810325608103应计利息53664533129小计93343732632098115558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1)中国境内
-银行同业24116225782411622578小计24116225782411622578
-------------------------------------------------------合计117459958414509738136
(1)本集团本年信用点差没有重大变化,因信用风险变动造成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以及于相关期末的累计变动金额均不重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原因主要为其他市场因素的改变。
第81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8、交易性金融负债
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注释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1)
-与贵金属相关的金融负债404224180404224180
-其他(2)1382317016--交易性金融负债
-交易类债券卖空头寸1715-1715-合计5596021196421374180
(1)本集团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
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本集团本年信用点差没有重大变化,因信用风险变动造成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以及于相关期末的累计变动金额均不重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原因主要为其他市场因素的改变。
(2)主要包括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除本集团外其他投资者持有的份额及负债。
19、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按担保物类型分析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卖出回购债券5320235253231215518应计利息734334合计5320935287231245552
第82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0、吸收存款
本集团及本行
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活期存款
-公司客户417299434291
-个人客户7493464951小计492233499242
---------------------
---------------------定期存款
-公司客户11912191148911
-个人客户320838239681小计15120571388592
---------------------
---------------------其他存款2019372
------------------------------------------应计利息3715734083
------------------------------------------合计20434661922289
吸收存款中包括的保证金存款列示如下:
本集团及本行
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信用证及保函保证金4039836114承兑汇票保证金3938925562其他保证金4698540657合计126772102333
第83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1、应付职工薪酬
本集团
2025年2025年
1月1日本年发生本年支付12月31日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61629346(9669)5839
职工福利费-629(629)-
住房公积金-720(720)-社会保险费
-医疗保险费-393(393)-
-工伤保险费-12(12)-
-生育保险费-14(14)-
商业保险-155(155)-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161221(225)157
基本养老保险费-786(786)-
失业保险费-27(27)-
企业年金缴费-745(745)-
合计632313048(13375)5996
第84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本集团
2024年2024年
1月1日本年发生本年支付12月31日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58249674(9336)6162
职工福利费-1217(1217)-
住房公积金-636(636)-社会保险费
-医疗保险费-356(356)-
-工伤保险费-10(10)-
-生育保险费-8(8)-
商业保险-192(192)-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161227(227)161
基本养老保险费-697(697)-
失业保险费-26(26)-
企业年金缴费-694(694)-
合计598513737(13399)6323
22、应交税费
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应交企业所得税439187118138应交增值税12526541250654应交其他税费221250216245合计1912109115841037
23、预计负债
本集团及本行
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表外业务信用损失准备(附注五、14)8841094
第85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4、应付债券
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注释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固定利率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2025年(1)-10000-10000
固定利率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2025年(2)-10000-10000
固定利率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2025年(3)-5000-5000
固定利率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2026年(4)10000100001000010000
固定利率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2026年(5)15000150001500015000
固定利率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2027年(6)5000500050005000
固定利率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2027年(7)15000150001500015000
固定利率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2027年(8)20000200002000020000
固定利率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2028年(9)20000-20000-
固定利率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2029年(10)5000500050005000
固定利率金融债–2026年(11)30000300003000030000
固定利率金融债–2027年(12)13000130001300013000
固定利率金融债–2028年(13)15000-15000-
固定利率金融债–2030年(14)5000-5000-
固定利率绿色金融债–2025年(15)-10000-10000
固定利率绿色金融债–2028年(16)5000-5000-
固定利率科技创新债–2028年(17)5000-5000-
固定利率三农专项金融债–2025年(18)-5000-5000
固定利率资产支持证券–2025年(19)-3369-4583
固定利率二级资本债–2033年(20)20000200002000020000
固定利率二级资本债–2033年(21)10000100001000010000
固定利率二级资本债–2034年(22)10000100001000010000
固定利率金融债–2025年(23)-1400--
固定利率金融债–2027年(24)15001500--
固定利率资产支持计划–2045年(25)500---
同业存单(26)305274339739305274339739小计510274539008508274537322应计利息2679252526682491合计512953541533510942539813
(1)于2022年2月23日,本行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100亿元的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该债券期限为3年,票面固定利率为2.83%。该债券已于2025年2月25日到期兑付。
(2)于2022年4月7日,本行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100亿元的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该债券期限为3年,票面固定利率为2.93%。该债券已于2025年4月11日到期兑付。
第86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3)于2022年10月18日,本行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50亿元的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该债券期限为3年,票面固定利率为2.47%。该债券已于2025年10月20日到期兑付。
(4)于2023年4月24日,本行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100亿元的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该债券期限为3年,票面固定利率为2.80%。
(5)于2023年11月3日,本行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150亿元的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该债券期限为3年,票面固定利率为2.82%。
(6)于2022年10月18日,本行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50亿元的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该债券期限为5年,票面固定利率为2.85%。
(7)于2024年3月15日,本行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150亿元的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该债券期限为3年,票面固定利率为2.43%。
(8)于2024年5月15日,本行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200亿元的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该债券期限为3年,票面固定利率为2.23%。
(9)于2025年4月3日,本行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200亿元的小型微型企业专项金融债券,该债券期限为3年,票面固定利率为1.86%。
(10)于2024年3月15日,本行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50亿元的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该债券期限为5年,票面固定利率为2.53%。
(11)于2023年7月24日,本行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300亿元的普通金融债券,该债券期
限为3年,票面固定利率为2.62%。
(12)于2024年9月5日,本行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130亿元的普通金融债券,该债券期
限为3年,票面固定利率为2.01%。
(13)于2025年2月13日,本行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150亿元的普通金融债券,该债券期
限为3年,票面固定利率为1.75%。
(14)于2025年2月13日,本行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50亿元的普通金融债券,该债券期
限为5年,票面固定利率为1.81%。
(15)于2022年12月13日,本行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100亿元的绿色金融债券,该债券
期限为3年,票面固定利率为3.05%。该债券已于2025年12月15日到期兑付。
第87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6)于2025年5月8日,本行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50亿元的绿色金融债券,该债券期限为3年,票面固定利率为1.69%。
(17)于2025年5月19日,本行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50亿元的科技创新债券,该债券期
限为3年,票面固定利率为1.66%。
(18)于2022年12月13日,本行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50亿元的三农专项金融债券,该债
券期限为3年,票面固定利率为3.05%。该债券已于2025年12月15日到期兑付。
(19)于2024年10月15日,本行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55.54亿元的微小企业贷款资产支持证券。根据信贷资产证券化相关合同的条款,保留了所转移信贷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因此不终止确认所转移的信贷资产,相应负债确认为应付债券。该资产支持证券已于2025年11月26日到期清算。
(20)于2023年5月25日,本行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200亿元的二级资本债券,该债券期
限为10年,票面固定利率为3.47%。本行作为发行人对上述债券可以选择于2028年按面值部分或全部赎回。
(21)于2023年11月23日,本行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100亿元的二级资本债券,该债券
期限为10年,票面固定利率为3.50%。本行作为发行人对上述债券可以选择于2028年按面值部分或全部赎回。
(22)于2024年4月17日,本行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100亿元的二级资本债券,该债券期
限为10年,票面固定利率为2.54%。本行作为发行人对上述债券可以选择于2029年按面值部分或全部赎回。
(23)于2022年6月2日,本行子公司浙银金租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14亿元的货运物流主
题金融债券,该债券期限为3年,票面固定利率为2.97%。该债券已于2025年6月7日到期兑付。
(24)于2024年8月15日,本行子公司浙银金租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15亿元的普通金融债券,该债券期限为3年,票面固定利率为2.09%。
(25)于2025年12月26日,本行子公司浙银金租以租金债权作为基础资产设立了资产支持计划,在中
保保险资产登记交易系统有限公司登记托管。该资产支持计划募集总额为人民币5亿元,按季度付息并过手摊还本金。自资产支持计划设立日起届满3年、6年、9年、12年、15年、18年、20年之日,本行子公司浙银金租有权提前清仓回购资产池下全部基础资产。
(26)于2025年12月31日,本行在银行间市场公开发行但尚未到期的同业存单共计115笔,最长期限
为1年(2024年12月31日,本行在银行间市场公开发行但尚未到期的同业存单共计106笔,最长期限为1年)。
第88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5、其他负债
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融资租赁保证金39084194--待结算及清算款项3563431035334280递延收益870728478424
继续涉入负债(附注五、45(1))56812125681212
应付款项3551869--应付股利18491849其他2596180318141556合计118781416564117521
26、股本
本集团及本行
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股) 21544 21544
境外上市外资普通股 (H股) 5920 5920合计2746427464
第89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7、其他权益工具
本集团及本行
2025年2024年
注释12月31日12月31日
永续债(1)2499524995
(1)永续债
(a) 年末发行在外的永续债情况表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永续债发行时间2021年11月25日会计分类权益工具
初始利息率3.85%
发行价格(人民币/张)100
数量(百万张)250金额25000发行费用5到期日无到期日转股条件无转换情况无
(b) 永续债主要条款本期永续债券的存续期与本行的持续经营存续期一致。本期永续债券发行设置本行有条件赎回条款。本行自发行之日起5年后,有权于每年付息日(含发行之日后第5年付息日)全部或部分赎回本期永续债券。在本期永续债券发行后,如发生不可预计的监管规则变化导致本期永续债券不再计入其他一级资本,本行有权全部而非部分地赎回本期永续债券。
本行须在得到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原银保监会”)批准并满足下述条件
的前提下行使赎回权:(1)使用同等或更高质量的资本工具替换被赎回的工具,并且只有在收入能力具备可持续性的条件下才能实施资本工具的替换;及(2)或者行使赎回权后的资本水平仍明显高于原银保监会规定的监管资本要求。
第90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本期永续债券的受偿顺序在存款人、一般债权人和处于高于本期永续债券顺位的次级债务之后,发行人股东持有的所有类别股份之前;本期永续债券与本行其他偿还顺序相同的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同顺位受偿。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后续修订或相关法律法规对本行适用的债务受偿顺序另行约定的,以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当无法生存触发事件发生时,本行有权在无需获得债券持有人同意的情况下,将本期永续债券的本金进行部分或全部减记。本期永续债券按照存续票面金额在设有同一触发事件的所有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存续票面总金额中所占的比例进行减记。无法生存触发事件是指以下两种情形的较早发生者:(1)原银保监会认定若不进行减记,本行将无法生存;及(2)相关部门认定若不进行公共部门注资或提供同等效力的支持,本行将无法生存。减记部分不可恢复。
本期永续债券采用分阶段调整的票面利率,自发行缴款截止日起每5年为一个票面利率调整期,在一个票面利率调整期内以约定的相同票面利率支付利息。发行时的票面利率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确定。
本期永续债券票面利率包括基准利率和固定利差两个部分。基准利率为本期永续债券申购文件公告日或基准利率调整日前5个交易日(不含当日)中国债券信息网(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国债到期收益率曲线5年期品种到期收益率的算术平均
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固定利差为本期永续债券发行时确定的票面利率扣除本期永续债
券发行时的基准利率,固定利差一经确定不再调整。
本行有权取消全部或部分本期永续债券派息,且不构成违约事件。本行在行使该项权利时将充分考虑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可以自由支配取消的本期永续债券利息用于偿付其他到期债务。取消全部或部分本期永续债券派息除构成对普通股的股息分配限制以外,不构成对发行人的其他限制。若取消全部或部分本期永续债券派息,需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及时通知投资者。
如本行全部或部分取消本期永续债券的派息,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次日起,直至决定重新开始向本期永续债券持有人全额派息前,发行人将不会向普通股股东进行收益分配。对普通股股东停止收益分配,不会构成发行人取消派息自主权的限制,也不会对发行人补充资本造成影响。
本期永续债券派息必须来自于可分配项目,且派息不与本行自身评级挂钩,也不随着本行未来评级变化而调整。本期永续债券采取非累积利息支付方式,即未向债券持有人足额派息的差额部分,不累积到下一计息年度。本期永续债券不含有利率跳升机制及其他赎回激励。投资者不得回售本期永续债券。
第91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c) 年末发行在外的永续债变动情况年末发行在外的永续债在本年度未发生变动。
(2)归属于权益工具持有者的相关信息本集团
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权益
-归属于本行普通股持有者的权益177873173908
-归属于本行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的权益2499524995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权益
-归属于普通股少数股东的权益44673840合计207335202743
(3)本行年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变动情况表
2024年2025年
12月3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12月31日
永续债
数量(百万张)250--250
金额24995--24995
28、资本公积
本集团及本行
2025年2025年
1月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12月31日
股本溢价38570--38570
2024年2024年
1月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12月31日
股本溢价38570--38570
第92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9、其他综合收益
本集团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综合收益2025年度利润表中的其他综合收益前期计入
2025年税后归属于2025年本年所得税其他综合收益本年所得税税后归属于税后归属于
1月1日本行股东12月31日前发生额当期转入损益所得税影响后发生额本行股东少数股东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2973333044-(11)3333-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变动3814(2891)923368(4223)964(2891)(289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信用减值损失1349(319)1030(426)-107(319)(319)-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887(542)345(545)--(545)(542)(3)
合计6347(3719)2628(559)(4223)1060(3722)(3719)(3)
第93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综合收益2024年度利润表中的其他综合收益前期计入
2024年税后归属于2024年本年所得税其他综合收益本年所得税税后归属于税后归属于
1月1日本行股东12月31日前发生额当期转入损益所得税影响后发生额本行股东少数股东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2405729776-(19)5757-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变动803301138148815(4801)(1003)3011301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信用减值损失1845(496)1349(661)-165(496)(496)-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520367887368--3683671
合计3408293963478598(4801)(857)294029391
第94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本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综合收益2025年度利润表中的其他综合收益前期计入
2025年税后归属于2025年本年所得税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归属于
1月1日本行股东12月31日前发生额当期转入损益所得税影响本行股东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2973333044-(11)33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变动3814(2891)923368(4223)964(289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信用减值损失1349(319)1030(425)-106(319)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884(539)345(539)--(539)
合计6344(3716)2628(552)(4223)1059(3716)
第95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综合收益2024年度利润表中的其他综合收益前期计入
2024年税后归属于2024年本年所得税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归属于
1月1日本行股东12月31日前发生额当期转入损益所得税影响本行股东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2405729776-(19)57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变动803301138148815(4801)(1003)301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信用减值损失1845(496)1349(661)-165(496)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518366884366--366
合计3406293863448596(4801)(857)2938
第96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0、盈余公积
本集团及本行法定盈余公积
2024年1月1日12546
利润分配(附注五、32)1466
2024年12月31日14012
利润分配(附注五、32)1219
2025年12月31日15231
本集团及本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当年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1、一般风险准备
本集团本行
2024年1月1日2980429315
利润分配(附注五、32)53155279
2024年12月31日3511934594
利润分配(附注五、32)28002342
2025年12月31日3791936936
根据《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的有关规定,金融企业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应计提准备金,本集团及本行一般风险准备的余额原则上不得低于风险资产年末余额的1.5%。本集团子公司根据其所属行业的监管要求计提相应的一般风险准备。
第97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2、利润分配
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注释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年初未分配利润52396494585097148527
加:本年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12931151861218214656
减:提取盈余公积(1219)(1466)(1219)(1466)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2800)(5315)(2342)(5279)
分配普通股股东股利(1)(4284)(4504)(4284)(4504)
分配永续债利息(2)(963)(963)(963)(963)年末未分配利润56061523965434550971
(1)本行批准及支付的普通股股东股利
根据2025年6月13日召开的本行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行以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普通股总股本274.65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宣派现金股利折合人民币1.56元,合计分配现金股利折合人民币约42.84亿元。
根据2024年6月12日召开的本行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行以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普通股总股本274.65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宣派现金股利折合人民币1.64元,合计分配现金股利折合人民币约45.04亿元。
(2)本行支付的永续债利息
于2025年11月20日,本行公告向永续债投资者支付利息事宜。按照永续债本计息期债券利率3.85%计算,发放永续债利息共计人民币9.63亿元。利息发放日为2025年11月26日。
于2024年11月21日,本行公告向永续债投资者支付利息事宜。按照永续债本计息期债券利率3.85%计算,发放永续债利息共计人民币9.63亿元。利息发放日为2024年11月26日。
第98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3、利息净收入
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利息收入来自:
发放贷款和垫款
-公司贷款和垫款49511526284951152628
-个人贷款和垫款20369254602036925460
-票据贴现2181236721812367金融投资
-债权投资11352124601019111096
-其他债权投资9938952199379521存放及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3189297532003022存放中央银行款项1751190817511907
应收融资租赁款33423378--合计10163311069797140106001
-------------------------------------------------------
利息支出来自:
吸收存款
-公司客户(27882)(31927)(27882)(31927)
-个人客户(7192)(6997)(7192)(6997)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
款项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9106)(13522)(7658)(11983)
应付债券(11519)(11427)(11582)(11347)
向中央银行借款(1475)(1530)(1475)(1530)
其他-(137)-(137)
合计(57174)(65540)(55789)(63921)
-------------------------------------------------------利息净收入44459451574135142080
第99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4、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代理及委托业务2791226527932265承诺及担保业务81610318161031承销及咨询业务616928616928结算与清算业务806678806678托管及受托业务662637662637银行卡业务178197178197其他7422571204合计5943596159425940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2191)(1474)(2304)(1426)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3752448736384514
35、投资收益
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交易性金融工具5589579094826367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422348014223480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894844207653除货币及贵金属外的
其他衍生金融工具(782)(304)(782)(304)
其他(165)207(165)(3)合计11759113381296511514
第100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6、公允价值变动净(损失)/收益
本集团本行注释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贵金属及相关衍生金融工具(1)13244111324411
交易性金融工具(2641)3240(2684)4431其他非货币衍生金融工具及
被套期项目62(135)62(135)
合计(1255)3516(1298)4707
(1)贵金属及相关衍生金融工具净损益包括与贵金属业务相关的金融工具及衍生金融工具所有相关的损益。
37、汇兑净收益
汇兑净收益包括与外汇业务相关的汇差收入、货币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已实现损益和未实现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折算产生的汇兑损益。
38、其他业务收入
本集团
2025年2024年
经营租赁收入18671166其他156153合计20231319
第101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9、业务及管理费
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员工成本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9346967490419520
-其他社会保险及员工福利1203178311831764
-住房公积金720636707629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1558141715261399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221227214224小计13048137371267113536折旧及摊销费用2055202220392020其他业务费用4959470349024663合计20062204621961220219
报告期内,本集团及本行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均不重大。
40、信用减值损失
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存放同业及
其他金融机构款项1(5)1(5)
拆出资金5(2)5(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16(4)16(4)发放贷款和垫款
-以摊余成本计量2077025844207702584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449(15)449(15)金融投资
-债权投资2144174621441746
-其他债权投资118158118158
应收融资租赁款684697--其他资产257209210203
表外项目(195)(433)(195)(433)合计24249281952351827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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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1、其他业务成本
本集团
2025年2024年
经营租赁资产折旧690449其他9864合计788513
42、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本集团本行附注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当期所得税费用2693204118961700
递延所得税费用五、12(2)(125)(155)211(153)合计2568188621071547
(2)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关系本集团本行注释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税前利润16129175791428916203按法定税率计算的所得税4032439535724051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a) (3038) (3287) (3034) (3283)
不可抵扣费用的影响 (b) 1815 1019 1810 1020
永续债利息支出抵扣的影响(241)(241)(241)(241)所得税费用2568188621071547
(a) 主要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的利息收入和基金投资的投资收益等。
(b) 主要包括逐项评估确认的不可税前抵扣的核销损失和不可抵扣的费用等。
第103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3、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以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行发行的对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报告期内,由于本集团并无任何会有潜在稀释影响的股份,所以基本与稀释每股收益并无差异。
本集团
2025年2024年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合并净利润1293115186
减:归属于本行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的净利润(963)(963)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1196814223
普通股加权平均数(百万股)2746427464
基本和稀释每股收益(人民币元/股)0.440.52
第104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4、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净利润13561156931218214656
调整:信用减值损失24249281952351827492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131-35-折旧及摊销3085247223772020
金融投资利息收入(21290)(21981)(20128)(20617)
投资收益(10333)(9954)(11538)(10131)
公允价值变动净损失/(收益)1255(3516)1298(4707)汇兑净损失3915031150
资产处置净损失/(收益)40(18)5(11)应付债券利息支出11519114271158211347租赁负债利息支出105137105137
递延所得税费用(125)(155)211(153)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154443)(127747)(143583)(116923)经营性应付项目的
增加/(减少)119464(15181)105980(17015)
经营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12743)(120478)(17925)(113755)
(2)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年末余额133463133635129216133022
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年初余额(133635)(170461)(133022)(16822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额(172)(36826)(3806)(35207)
第105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现金869996869996存放中央银行超额存款准备金款项12790150771279015077原到期日不超过3个月的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29211361032768835563
原到期日不超过3个月的拆出资金-14548-14548原到期日不超过3个月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90593669118786966838合计133463133635129216133022
(4)筹资活动引起的负债变动
下表列示了筹资活动引起的负债变动,包括现金变动和非现金变动。筹资活动引起的负债是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分类为筹资活动的负债。
本集团应付债券租赁负债应付股利合计
2025年1月1日余额541533313149544713
现金变动: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489328--489328
偿还债券本金支付的现金(518053)--(518053)
偿还债券利息支付的现金(11374)--(11374)
分配股利所支付的现金--(5278)(5278)
偿还租赁负债本金支付的现金-(727)-(727)
偿还租赁负债利息支付的现金-(105)-(105)
非现金变动:
利息支出11519105-11624
宣告股利(附注五、32)--52475247
本年租赁负债净新增-287-287
2025年12月31日余额512953269118515662
第106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应付债券租赁负债应付股利合计
2024年1月1日余额395938325751399246
现金变动: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630284--630284
偿还债券本金支付的现金(485633)--(485633)
偿还债券利息支付的现金(10578)--(10578)
分配股利所支付的现金--(5469)(5469)
偿还租赁负债本金支付的现金-(713)-(713)
偿还租赁负债利息支付的现金-(137)-(137)
非现金变动:
利息支出(附注五、33)11427137-11564
宣告股利(附注五、32)--54675467
本年租赁负债净新增-587-587
汇率变动95--95
2024年12月31日余额541533313149544713
本行应付债券租赁负债应付股利合计
2025年1月1日余额539813313549542997
现金变动: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488828--488828
偿还债券本金支付的现金(517867)--(517867)
偿还债券利息支付的现金(11414)--(11414)
分配股利所支付的现金--(5278)(5278)
偿还租赁负债本金支付的现金-(741)-(741)
偿还租赁负债利息支付的现金-(105)-(105)
非现金变动:
利息支出11582105-11687
宣告股利(附注五、32)--52475247
本年租赁负债净新增-290-290
2025年12月31日余额510942268418513644
第107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应付债券租赁负债应付股利合计
2024年1月1日余额392994325751396302
现金变动: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628784--628784
偿还债券本金支付的现金(484133)--(484133)
偿还债券利息支付的现金(10488)--(10488)
分配股利所支付的现金--(5469)(5469)
偿还租赁负债本金支付的现金-(726)-(726)
偿还租赁负债利息支付的现金-(137)-(137)
非现金变动:
利息支出(附注五、33)11347137-11484
宣告股利(附注五、32)--54675467
本年租赁负债净新增-604-604资产支持证券发行
(附注五、24(19))1214--1214
汇率变动95--95
2024年12月31日余额539813313549542997
45、金融资产转移
在日常业务中,本集团进行的某些交易会将已确认的金融资产转移给第三方或者特殊目的主体,这些金融资产转移若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相关金融资产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当本集团保留了已转移资产的绝大部分风险与报酬时,相关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的条件,本集团继续确认上述资产。
(1)资产证券化交易
在信贷资产证券化过程中,本集团将信贷资产转让予结构化主体,并由其作为发行人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本集团会按照风险和报酬的保留程度,分析判断是否终止确认相关信贷资产。
对于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信贷资产证券化,本集团全部终止确认已转移的信贷资产。2025年度,本集团通过资产证券化交易转让信贷资产本金人民币120.04亿元(2024年度:人民币
61.60亿元)以及信贷资产所有权的绝大部分风险及回报,本集团已终止确认该等证券化信贷资产的全部金额。
第108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对于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与所转让信贷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且保留了对该信贷资产的控制,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上会按照本集团的继续涉入程度确认该项资产,其余部分终止确认。继续涉入所转让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本集团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2025年度,本集团无新增继续涉入的证券化信贷资产(2024年度:无)。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继续涉入的资产和负债均为人民币5.68亿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12.12亿元),分别列示于本集团的其他资产和其他负债中。
(2)不良资产转让
2025年度,本集团向资产管理公司转让不良贷款及重组贷款本金合计为人民币198.91亿元
(2024年度:人民币201.44亿元),转让不良金融投资本金为人民币2.97亿元(2024年度:人
民币13.66亿元),无不良应收融资租赁款转让(2024年度:人民币0.48亿元);本集团通过资产证券化交易转让不良贷款本金合计人民币64.49亿元(2024年度:人民币61.60亿元);本集
团通过收益权转让不良贷款本金合计人民币18.69亿元(2024年度:人民币19.14亿元)。由于本集团转移了不良贷款和金融投资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因此本集团终止确认该等不良贷款和金融投资。
(3)卖出回购交易及证券借出交易完全未终止确认的已转让金融资产主要为卖出回购交易中作为担保物交付给交易对手的证券及
证券借出交易中借出的证券,此种交易下交易对手在本集团无任何违约的情况下,可以将上述证券出售或再次用于担保,但同时须承担在协议规定的到期日将上述证券归还于本集团的义务。在某些情况下,若相关证券价值上升或下降,本集团可以要求对手支付额外的现金作为抵押或需要向交易对手归还部分现金抵押物。对于上述交易,本集团保留了相关证券的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故未对相关证券进行终止确认。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在证券借出交易中转让的债券(2024年12月31日:无)。
第109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六、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本集团的构成
于资产负债表日,纳入本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如下:
本行直接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表决权比例人民币
浙银金租浙江省舟山金融机构40亿元51%
浙银理财浙江省杭州金融机构20亿元100%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及主要财务信息
本集团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为浙银金租。下表列示了浙银金租的主要财务信息,这些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是集团内部交易抵销前的金额,但是经过了统一会计政策的调整:
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资产合计9039578327负债合计8127670490
2025年2024年
营业收入36352872净利润12871034综合收益总额1282103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2654694
第110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在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本集团管理或投资多个结构化主体,主要包括基金投资、信托计划及资产管理计划、资产支持证券和理财产品。为判断是否控制该类结构化主体,本集团主要评估其通过参与设立相关结构化主体时的决策和参与度及相关合同安排等所享有的对该类结构化主体的整体经济利益(包括
直接持有产生的收益以及预期管理费)以及对该类结构化主体的决策权范围。
(1)本集团直接持有且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
若本集团通过投资合同等安排同时对结构化主体拥有权力、通过参与该结构化主体的相关活动
而享有可变回报以及有能力运用本集团对该类结构化主体的权力影响可变回报,则本集团认为能够控制该类结构化主体,并将此类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本集团直接持第三方机构发起设立且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
若本集团对该类结构化主体的主要业务不拥有实质性权力,或在拥有权力的结构化主体中所占的整体经济利益比例不重大,则本集团无需将此类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集团直接持有第三方机构发起设立但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包括本集团直接持有的第三方机构发起设立的基金投资、信托计划及资产管理计划、资产支持证券和理财产品。
本集团考虑相关协议以及本集团对结构化主体的投资情况等进行判断,未将上述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通过直接持有投资而在第三方机构发起设立的结构化主体中享有的权益在本集团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相关资产负债项目及其账面价值及最大损失敞口列示如下:
2025年12月31日
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合计
基金投资60565--60565信托计划及
资产管理计划1111498-1609资产支持证券402611651429154717
理财产品162--162合计101099166314291117053
第111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024年12月31日
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合计
基金投资88154--88154信托计划及
资产管理计划181575456-77271资产支持证券109396954510056734
理财产品121--121合计1010297615145100222280上述由本集团直接持有但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最大损失敞口系其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公允价值或摊余成本。
(3)本集团作为发起人但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
本集团作为发起人但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主要包括本集团发起设立的非保本理财产品。这些结构化主体的性质和目的主要是管理投资者的资产并收取管理费,其融资方式是向投资者发行理财产品。本集团在这些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享有的权益主要包括直接持有投资或通过管理这些结构化主体收取管理费收入。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发起设立但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非保本理财产品的规模余额为人民币1824.58亿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1445.74亿元)。2025年度,本集团因对该类理财产品提供资产管理服务而收取的中间业务收入为人民币5.10亿元(2024年度:人民币5.18亿元)。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直接持有投资及应收资产管理服务手续费余额不重大。
第112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七、分部报告
1、业务分部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的经营分部主要包括公司银行业务、零售银行业务和资金业务。
公司银行业务
公司银行业务分部涵盖向公司类客户、政府等机构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这些产品和服务包括公司贷款和垫款、贸易融资、公司存款、信贷承诺及财务担保、债务工具承销及其他各类公司银行中间业务等。
零售银行业务
零售银行业务分部涵盖向个人客户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这些产品和服务包括个人贷款和垫款、个人存款、财富管理业务、银行卡业务及其他各类零售银行业务等。
资金业务
资金业务分部涵盖本集团的货币市场交易、回购交易、债务工具投资、权益工具投资、自营或
代客经营金融衍生业务,以及本集团向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该分部还对本集团的流动性水平进行管理,包括发行债务证券等。
其他业务其他业务分部指不包括在上述报告分部中的其他业务以及子公司的相关业务。
编制分部报告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编制本集团财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一致。
分部间交易主要为分部间的融资。这些交易的条款是参照资金平均成本确定的,并且已于每个分部的业绩中反映。分部间资金转移所产生的利息收入和支出净额为内部利息净收入/支出,
从第三方取得的利息收入和支出净额为外部利息净收入/支出。
分部收入、费用、利润、资产与负债包含直接归属某一分部,以及按合理的基准分配至该分部的项目。分部资本性支出是指在会计期间内分部购入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发生的现金流流出总额。
第113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业务分部本集团
2025年
公司银行业务零售银行业务资金业务其他业务合计对外利息净收入189571112312542183744459
分部间利息净收入/(支出)12745(1903)(10842)--利息净收入3170292201700183744459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支出)25801123(64)1133752
投资收益899-10860-11759
公允价值变动净损失--(1255)-(1255)
汇兑净收益--1677-1677
资产处置净损失---(40)(40)
其他业务收入--7819452023
其他收益---139139营业收入合计351811034312996399462514
-------------------------------------------------------
税金及附加(420)(197)(120)(18)(755)
业务及管理费(10142)(4740)(4144)(1036)(20062)
信用减值损失(10673)(10609)(2283)(684)(24249)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71)--(60)(131)
其他业务成本---(788)(788)
营业支出合计(21306)(15546)(6547)(2586)(45985)
-------------------------------------------------------
营业利润/(亏损)13875(5203)6449140816529
营业外收支净额-17-(417)(400)
利润/(亏损)总额13875(5186)644999116129分部资产153261848321113241881194083459425未分配资产21667资产合计3481092
分部负债(1634989)(404769)(1215820)(18179)(3273757)
其他分部信息:
信贷承诺及财务担保81301119676--832687折旧及摊销1098518381582055资本性支出66721057776849138
第114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业务分部本集团
2024年
公司银行业务零售银行业务资金业务其他业务合计对外利息净收入17704164149327171245157
分部间利息净收入/(支出)16492(4699)(11793)--
利息净收入/(支出)3419611715(2466)171245157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支出)2894835785(27)4487
投资收益1034-10304-11338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3516-3516
汇兑净收益--1769-1769
资产处置净收益---1818
其他业务收入--9312261319
其他收益---4646营业收入合计381241255014001297567650
-------------------------------------------------------
税金及附加(465)(218)(139)(13)(835)
业务及管理费(10415)(5230)(3982)(835)(20462)
信用减值损失(15822)(9783)(1893)(697)(28195)
其他业务成本---(513)(513)
营业支出合计(26702)(15231)(6014)(2058)(50005)
-------------------------------------------------------
营业利润/(亏损)11422(2681)798791717645
营业外收支净额-18-(84)(66)
利润/(亏损)总额11422(2663)798783317579分部资产14652524947961256099889103305057未分配资产20482资产合计3325539
分部负债(1608640)(312390)(1190093)(11673)(3122796)
其他分部信息:
信贷承诺及财务担保81881717958--836775折旧及摊销8413962924932022资本性支出910308781870410703
第115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地区分部
本集团主要在中国大陆境内经营,并在中国香港设有分行。从地区角度出发,本集团的业务主要分布在以下四个地区:
长三角地区:指本集团总行本级、浙银金租、浙银理财及以下一级分行服务的地区:杭州、宁
波、温州、绍兴、舟山、上海、南京、苏州、合肥、金华;
环渤海地区:指本集团以下一级分行服务的地区:北京、天津、济南、沈阳;
珠三角及海西地区:指本集团以下一级分行服务的地区:深圳、广州、香港、福州;及
中西部地区:指本集团以下一级分行服务的地区:成都、贵阳、西安、兰州、重庆、武汉、郑
州、长沙、呼和浩特、南昌、南宁、太原。
第116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地区分部本集团
2025年
珠三角及长三角地区环渤海地区海西地区中西部地区内部抵销合计
对外利息净收入29294334431588663-44459
分部间利息净(支出)/收入(4600)3246126490--
利息净收入24694659044228753-44459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1575710634833-3752
投资收益10663396235465-11759
公允价值变动净损失(1232)(9)(1)(13)-(1255)
汇兑净收益1206102257112-1677
资产处置净(损失)/收益(43)3---(40)
其他业务收入1943301238-2023
其他收益8419234-139
营业收入合计388907841556110222-62514
-------------------------------------------------------
税金及附加(412)(122)(65)(156)-(755)
业务及管理费(12214)(2704)(1776)(3368)-(20062)
信用减值损失(17285)(3740)(1868)(1356)-(24249)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131)----(131)
其他业务成本(788)----(788)
营业支出合计(30830)(6566)(3709)(4880)-(45985)
-------------------------------------------------------
营业利润8060127518525342-16529
营业外收支净额(377)(6)(8)(9)-(400)
利润总额7683126918445333-16129
分部资产3260330360024286127425654(872710)3459425未分配资产21667资产合计3481092
分部负债(3086578)(357661)(282697)(419531)872710(3273757)
其他分部信息:
信贷承诺及财务担保389700145139107700190148-832687
折旧及摊销1160327204364-2055
资本性支出888743108100-9138
第117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地区分部本集团
2024年
珠三角及长三角地区环渤海地区海西地区中西部地区内部抵销合计
对外利息净收入29834381231518360-45157
分部间利息净(支出)/收入(7441)447817851178--
利息净收入22393829049369538-45157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13259549721236-4487
投资收益9297769435837-11338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33933786--3516
汇兑净收益1345134157133-1769
资产处置净收益71-10-18
其他业务收入1239331334-1319
其他收益322210-46
营业收入合计3903110220660111798-67650
-------------------------------------------------------
税金及附加(449)(152)(76)(158)-(835)
业务及管理费(12206)(2869)(1865)(3522)-(20462)
信用减值损失(18778)(1423)(4074)(3920)-(28195)
其他业务成本(513)----(513)
营业支出合计(31946)(4444)(6015)(7600)-(50005)
-------------------------------------------------------
营业利润708557765864198-17645
营业外收支净额(55)(7)(6)2-(66)
利润总额703057695804200-17579
分部资产2982840341511289376414808(723478)3305057未分配资产20482资产合计3325539
分部负债(2811553)(336345)(289760)(408616)723478(3122796)
其他分部信息:
信贷承诺及财务担保38004414746093131216140-836775
折旧及摊销1129328198367-2022
资本性支出965819576774-10703
第118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承诺及或有事项
1、信贷承诺及财务担保
银行承兑汇票是指本集团对客户签发的汇票作出的兑付承诺,信用证及保函是指本集团为客户
向第三方履约提供的财务担保,已批准发放的贷款承诺及融资租赁承诺和未使用的信用卡额度
是指本集团的授信承诺,应收款保兑是指本集团对客户签发的应收款作出的兑付承诺。
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应收款保兑及其他财务担保合同的金额是指在交易对手未能履
约的情况下,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最大潜在的损失金额,不可撤销的贷款承诺、融资租赁承诺和未使用的信用卡额度为假设全数发放的情况下的最大现金流出。本集团预计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应收款保兑将与客户的偿付款项同时结清,不可撤销的贷款承诺和融资租赁承诺及未使用的信用卡额度可能在到期前未被支用。因此,以下所述的合同金额并不代表未来的预期现金流出。
本集团
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开出银行承兑汇票405624386023开出信用证279238276350开出保函
-融资性保函2383435451
-非融资性保函1945917575未使用的信用卡额度1967617958贷款承诺及融资租赁承诺56412616应收款保兑及其他财务担保合同79215100802合计832687836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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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资本支出承诺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的资本支出承诺如下:
本集团
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已签约未支付55044177已授权但未订约4932003合计59976180
3、债券承销及兑付承诺
(1)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未到期的债券承销承诺为人民币10亿元(2024年12月31日:
无)。
(2)作为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若储蓄国债持有人于储蓄国债到期前提前兑取,本集团有责任就所销售的储蓄国债为储蓄国债持有人兑付该储蓄国债。该储蓄国债于到期日前的兑付金额是扣除提前兑取手续费后的储蓄国债面值及截至兑付日止的未付利息。应付储蓄国债持有人的应计利息按照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则计算。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按票面值对已承销但未到期储蓄国债的承兑承诺为人民币9.25
亿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9.49亿元)。本集团预计于储蓄国债到期日前通过本集团提前兑付的储蓄国债金额不重大。
4、未决诉讼和纠纷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存在正常业务中发生的若干法律诉讼事项,但本集团管理层认为该等法律诉讼事项不会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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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九、受托业务
1、委托贷款业务
委托贷款业务是指根据委托贷款安排的条款,本集团作为中介人按委托人的指示向借款人提供贷款,本集团负责协助监督使用,协助收回贷款,并就所提供的服务收取佣金。本集团不承担委托贷款所产生的经济风险和报酬,所以委托贷款不会确认为本集团的资产及负债。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及本行的受托业务资产及负债列示如下:
本集团及本行
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委托贷款1317215482委托贷款资金1317215482
2、委托投资业务
委托投资是指本集团基于委托代理关系,接受单一客户或多个客户的委托,代理客户从事资产营运、投资管理、投资顾问等投资服务。委托投资的投资风险由委托人承担。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及本行的受托业务资产列示如下:
本集团及本行
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委托投资436401
3、理财业务
理财业务是指本集团根据协议的条款,作为代理人、受托人或以其他受托身份代表客户管理资产。本集团根据协议提供服务,并收取托管、销售和投资管理等手续费收入,但不会就所代理的资产承担经济风险和报酬。因此,所代理的资产不会在本集团资产负债表中确认。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理财业务相关信息详见附注六、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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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担保物信息
1、作为担保物的资产
本集团与作为担保物的资产相关的有抵押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列报为向中央银行借
款、拆入资金、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吸收存款。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上述有抵押负债的担保物按类型分析如下:
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债券投资259327192616票据324414222
经营租出固定资产438-应收融资租赁款435269
银行存单-156合计263444207263此外,本集团向所持有的通过证券借贷业务和证券互换业务借入的证券提供担保物。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在证券借贷业务和证券互换业务下作为担保物的资产为人民币16.71亿
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1.00亿元)。
2、收到的担保物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未持有在交易对手没有违约时就可以出售或再用于质押的质押
物(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1.00亿元)。本集团有义务在约定的返售日返还质押物,于资
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并无该等质押物用于出售或质押。本集团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发放贷款和垫款及金融投资的担保物相关信息详见附注十二、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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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一、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股东
于2025年12月31日,直接或间接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单位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数(百万股)比例
浙江省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创新投资集团”)
(原名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345212.57%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集团”)及其集团
成员浙能资本投资(香港)有限公司和浙江能源国际有限公司18496.73%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集团”)及其集团成
员浙江恒逸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和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16165.88%
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港集团”)
及其集团成员浙江海港(香港)有限公司13795.02%
于2024年12月31日,直接或间接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单位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数(百万股)比例
浙江省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创新投资集团”)
(原名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345212.57%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集团”)及其集团
成员浙能资本投资(香港)有限公司和浙江能源国际有限公司18496.73%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集团”)及其集团成
员浙江恒逸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和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16165.88%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店集团”)16165.88%
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港集团”)
及其集团成员浙江海港(香港)有限公司1379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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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关联方交易
本集团与关联方进行的重大交易的金额及于资产负债表日的重大往来款项余额如下:
占有关同类
省创新投资集团浙能集团恒逸集团海港集团交易金额/及其子公司及其子公司及其子公司及其子公司其他合计余额的比例
2025年进行的重大交易金额如下:
利息收入1976163284300.42%
利息支出(66)(1)-(10)(102)(179)0.31%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31-7110.19%
投资收益57(2)--701251.06%
业务及管理费---(1)(6)(7)0.03%于2025年12月31日重大资产负债表项目
的余额如下:
衍生金融资产----2802801.0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597----5970.66%
发放贷款和垫款-3561998340595586490.45%
交易性金融资产7669---8773164427.16%
其他债权投资-20--30500.01%
吸收存款(4151)(58)(100)(1381)(5438)(11128)0.55%
衍生金融负债----(203)(203)0.98%
于2025年12月31日的重大表外项目如下:
信贷承诺及财务担保179272350112334180.41%
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贷款余额66892395666261578218637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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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占有关同类
省创新投资集团浙能集团恒逸集团横店集团海港集团交易金额/及其子公司及其子公司及其子公司及其子公司及其子公司其他合计余额的比例
2024年进行的重大交易金额如下:
利息收入29311152152730.25%
利息支出(11)(3)-(8)(10)(95)(127)0.19%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1--340.07%
投资收益272--206-475254.63%
其他业务收入-----110.08%
业务及管理费----(1)(3)(4)0.02%于2024年12月31日重大资产负债表项目
的余额如下:
衍生金融资产-----2642640.6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210----2004100.60%
发放贷款和垫款-265179478367523377370.42%
交易性金融资产6855--3952-2321131285.74%
其他债权投资-31----310.01%
吸收存款(3375)(69)(400)(541)(842)(5601)(10828)0.57%
于2024年12月31日的重大表外项目如下:
信贷承诺及财务担保-218250030114928980.35%
其他表外项目-100----1000.13%
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贷款余额82353004488303684324177450.66%
本行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年第1号)规定对关联交易信息进行披露。其中,重大关联交易参见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公告,一般关联交易参见本行公司网站下的投资者关系栏目。
第125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关键管理人员
本集团的关键管理人员是指有权力并负责计划、指挥和控制本集团活动的人员。本集团于日常业务中与关键管理人员进行正常的银行业务交易。报告期内,本集团与关键管理人员的交易及余额均不重大。
报告期内,本集团的董事及其他关键管理人员的薪酬列示如下:
2025年2024年
酬金22
薪金、津贴及福利67
酌情奖金-1养老金计划供款22合计1012
本集团履职的部分董事和其他关键管理人员的税前薪酬总额仍在确认过程中,其余部分待确认之后另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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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本行与子公司的交易
本行与子公司的交易均按照商业原则,以正常业务程序进行,或按本行的合同约定进行处理,并视交易类型及交易内容由相应决策机构审批。本行与子公司(未含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之间的重大交易的金额及于资产负债表日的重大往来款项余额如下:
2025年2024年
利息收入3266
利息支出(44)(6)手续费及佣金收入1415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153)-其他业务收入1016向子公司支付的租金413
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拆出资金-3002其他资产101920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3937)(348)
其他负债(9)(8)
5、与年金计划的交易
本集团及本行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除正常的供款外,于报告期内发生的其他关联交易如下:
2025年2024年
利息支出925
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吸收存款197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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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二、金融风险管理
本集团的经营活动面临多种金融风险。本集团分析、评估、接受和管理某种程度的风险或风险组合。管理金融风险对于金融行业至关重要,同时商业运营也必然会带来金融风险。本集团的目标是达到风险与收益之间恰当的平衡,同时尽量减少对本集团财务报表的不利影响。
本集团制定风险管理政策的目的是通过识别并分析相关风险,制定适当的风险限额和控制程序,并通过最新可靠的信息系统对风险及其限额进行监控。
本行董事会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高级管理层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实施责任。本行设立首席风险官。高级管理层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数据治理委员会、创新管理委员会等议事机构。
总行风险管理部为全面风险管理的统筹部门以及信用风险、市场风险(银行账簿利率风险除
外)、国别风险、信息科技风险、ESG 风险管理的牵头执行部门;总行资产负债管理部为银行
账簿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的牵头执行部门;总行内控合规与法律部为操作风险、合规风
险、外包风险管理的牵头执行部门;总行党群工作部(党委宣传部)为声誉风险管理的牵头执行部门;总行发展规划部为战略风险管理的牵头执行部门;总行社会责任与消费者权益保护部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牵头执行部门。
本集团运用金融工具时面对的主要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汇率风
险)和流动性风险。
第128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本集团的客户或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其对本集团的合同义务而导致本集团遭受财务损失的风险。信用风险主要源自同业交易、公司及零售贷款,以及这些借贷活动产生的贷款承诺,也可能源自本集团提供的信用增级,例如信用衍生工具(信用违约互换)、信用证、保函及承兑等。本集团管理层谨慎管理其信用风险敞口。集团整体的信用风险日常管理由总行的风险管理部负责,并及时向本行高级管理层报告。
(1)信用风险衡量
发放贷款和垫款、信贷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
本集团根据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内部经营状况及风险情况,制定授信基本政策,明确全行授信业务客户结构、行业结构、区域结构、重点业务领域等的政策导向。此外,本集团在持续跟踪宏观、行业经济发展趋势的基础上,定期调整授信政策。本集团持续加强信贷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公司客户和金融机构客户统一授信管理、集团客户认定和统一授信管理等制度流程,强化对公司客户和金融机构客户授信总额的全面管理和统一控制,完善标准、规范的授信审批流程,完善集团客户管理;建立并完善差异化的授信授权体系,并及时调整授信政策,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信用风险。
本集团构建了信用风险限额框架体系,制定信用风险限额管理方案与办法,明确限额指标设定、调整、监测、处理等管理机制,有效传导风险偏好。当本集团采取必要的措施和实施必要的程序,仍无法收回金融资产的整体或者一部分,符合财政部和本集团规定的核销条件时,则将其进行核销。
债券投资
本集团在外部评级机构信用评级的基础上结合内部信用评级情况,对投资的债券进行准入管理。除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券直接准入外,其他债券均需满足授信准入、评级准入等相关准入要求。同时,本集团持续关注发行主体的信用评级、业务发展、所在行业的变化等相关情况,对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评价与管理。
非债券债权投资
非债券债权投资包括信托计划及资产管理计划和债权融资计划等。本集团对合作的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实行评级准入制度,对信托计划及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和债权融资计划的最终融资方设定授信额度,并定期进行后续风险管理。
第129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同业往来
本集团对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进行定期的审阅和管理,对于与本集团有资金往来的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均设有信用额度。
(2)风险限额及缓释措施
本集团已制定信用风险限额管理的政策和程序。本集团针对客户、行业、资产质量等维度设定了信用风险限额,建立了包括限额设定、调整、监测、报告与处理等的信用风险限额管理相关的工作机制。
本集团运用保证、抵(质)押品、净额结算、信用衍生工具等信用风险缓释工具转移或降低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其他具体的管理和缓释措施包括:
抵质押物
本集团制定了一系列政策,通过不同的手段来缓释信用风险。其中获取抵质押物、保证金以及取得公司或个人的担保是本集团控制信用风险的重要手段之一。本集团规定了可接受的特定抵质押物的种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类型:
*住宅
*商业资产,如商业房产、存货和应收账款*金融工具,如债券和股票抵质押物公允价值一般需经过本集团指定的专业评估机构的评估。为降低信用风险,本集团规定了不同抵质押物的最高抵质押率(贷款额与抵质押物公允价值的比例),公司贷款和零售贷款的主要抵质押物种类及对应的最高抵质押率如下:
抵质押物类型最高抵质押率
定期存单、国债100%
金融债80%
居住用房地产、商用房地产70%
土地使用权70%
交通工具60%
通用设备50%
对于由第三方担保的贷款,本集团会评估担保人的财务状况,历史信用及其代偿能力。
第130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衍生金融工具本集团对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进行严格限制。本集团通过向交易对手收取保证金或授信来管控衍生金融工具相关的信用风险。
信贷承诺及财务担保保证金信贷承诺及财务担保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客户能够获得所需的资金。开出保函和信用证为本集团作出的不可撤销的承诺,即本集团在客户无法履行其对第三方的付款义务时将代其履行支付义务,本集团承担与贷款相同的信用风险。在客户申请的信贷承诺及财务担保金额超过其原有授信额度的情况下,本集团将收取保证金以降低提供该项服务所承担的信用风险。
(3)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本集团运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信贷承诺及财务担保的损失准备。
本集团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搭建预期信用损失评估模型来评估预期信用损失。依据产品类型、客户类型、客户所属行业等信用风险特征,本集团对金融资产进行风险分组,划分为非零售、零售、信用卡等资产组合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本集团建立了国内生产总值当期同比增长率等宏观经济指标与风险参数的回归模型,并定期预测乐观、中性和悲观等宏观经济多情景指标及其权重,评估前瞻性信息对信用风险损失准备的影响。本集团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在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中使用了判断、假设和估计,包括:
*风险分组
*阶段划分
*模型和参数
*前瞻性信息、其他调整及敏感性分析风险分组
本集团根据产品类型、客户类型、客户所属行业及市场分布等信用风险特征对信用风险敞口进行风险分组。非零售信用风险敞口风险分组为制造业贷款、房地产业贷款及批发与零售业贷款等;零售信用风险敞口风险分组为经营贷款、消费贷款、房屋贷款及信用卡等。
第131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阶段划分
本集团基于金融工具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或已发生信用减值,将金融工具划分入三个风险阶段,计算预期信用损失。金融工具三个阶段的主要定义列示如下:
第一阶段: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金融工具。需确认金融工具未来十二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
第二阶段:自初始确认起信用风险显著增加,但尚无客观减值证据的金融工具。需确认金融工具在剩余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
第三阶段: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客观减值证据的金融工具。需确认金融工具在剩余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
本集团阶段划分的具体标准综合考虑了信用主体在本集团的内部信用评级、违约概率、逾期天
数、风险等级等多个标准。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定义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本集团充分考虑反映其信用风险是否出现显著变化的各种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主要考虑因素包括监管及经营环境、内外部信用评级、偿债能力、经营能力、贷款合同条款、还款行为等。本集团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与初始确认日的信用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信用风险的变化情况。
本集团通过设置定量、定性标准以判断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判断标准主要包括逾期天数超过30天、违约概率的变化以及其他表明信用风险显著变化的情况。
第132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已发生信用减值金融资产的定义
为评估金融资产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本集团一般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借款人在合同付款日后逾期超过90天;
*借款人内部信用评级为违约级;
*出于与借款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原因,借款人的出借人给予借款人平时不愿作出的让步;
*借款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借款人很可能破产或者其他财务重组;及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上述标准适用于本集团所有的金融资产和信贷承诺及财务担保,已发生信用减值定义被一致地应用于本集团的预期信用损失计算过程中及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及前瞻性信息。
模型和参数
除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以外,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増加以及金融工具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集团对不同的金融工具分别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确认信用风险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违约概率 (PD)、违约损失率 (LGD) 及违约风险暴露 (EAD) 三个关键参数的乘积折现后的结果。相关定义如下:
*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发生违约的可能性。本集团的违约概率以内部评级模型为基础进行计算得到。整个存续期违约概率基于12个月违约概率推算得到;
*违约损失率是指违约发生时风险敞口损失的百分比。根据交易对手的类型、追索的方式和优先级,以及担保品或其他信用支持的可获得性不同,违约损失率有所不同。不同金融资产类型的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及
*违约风险暴露是指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中,在违约发生时,本集团应该偿付的金额。本集团的违约风险暴露根据预期还款安排进行确定,不同类型的金融资产将有所不同。对于分期还款以及一次性偿还的贷款,本集团根据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确定违约风险暴露。
本集团通过预计未来各期单笔债项的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暴露,来确定预期信用损失。本集团将这三者相乘有效地计算未来各期的预期信用损失,再将各期的计算结果折现至报告日并加总。预期信用损失计算中使用的折现率为初始实际利率或其近似值。
第133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公司类贷款和垫款及金融投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采用现金流折现法,如果有客观证据显示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预期信用损失以资产账面总额与按资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计量。在估算预期信用损失时,管理层会考虑以下因素:
*借款人经营计划的可持续性;
*当发生财务困难时提高业绩的能力;
*资产的可回收金额和预期破产清算可收回金额;
*其他可取得的财务来源和担保物可实现金额;及
*预期现金流入时间。
前瞻性信息、其他调整及敏感性分析
本集团对违约概率及违约损失率构建前瞻性模型,建立了国内生产总值当期同比增长率 (GDP)等不同宏观指标与风险参数的回归模型,以宏观指标的预测结果驱动预期信用损失计算,实现对预期信用损失的“前瞻性”计算。
本集团进行乐观、中性和悲观等三种国内宏观情景下多个宏观指标的预测,采用权重打分卡模型判断方法,通过对宏观经济多情景预测值量化分析,得到宏观经济多情景指标预测值权重。
其中,中性情景定义为未来最可能发生的情况,作为其他情景的比较基础。乐观和悲观情景分别是比中性情景更好和更差且较为可能发生的情景,也可以作为敏感性分析的来源之一。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在宏观情景中所使用的宏观指标包括国内生产总值当期同比增长率 (GDP)、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当期同比增长率、流通中货币当期同比增长率 (M0)等。其中,权重较高的宏观经济指标及其预测值范围如下:
指标预测值范围
国内生产总值当期同比增长率4.41%至5.78%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当期同比增长率3.60%至4.46%
流通中货币当期同比增长率11.43%至12.37%
通过敏感性分析,当乐观情景权重上升10%,中性情景权重下降10%时,信用风险损失准备金额较当前结果减少不超过0.65%。当悲观情景权重上升10%,中性情景权重下降10%时,信用风险损失准备金额较当前结果增加不超过0.77%。
本集团在管理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时,充分考虑各地方政府债务的潜在因素等对相关敞口的冲击影响,审慎计提信用风险损失准备,增强本集团的风险抵御能力。
第134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下表对纳入预期信用损失评估范围的金融资产信用风险敞口进行了分析。下列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即本集团所面临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
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125704129691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7358351919拆出资金595217366买入返售金融资产9059968407发放贷款和垫款
-以摊余成本计量1575832148770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307405324983
金融投资:
-债权投资454851469159
-其他债权投资365397355999其他金融资产7255667941合计30718792973166信贷承诺及财务担保831809835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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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5)风险集中度
如交易对手集中于某一行业或地区或共同具备某些经济特性,其信用风险通常会相应提高。同时,不同行业和地区的经济发展均有其独特的特点,因此不同的行业和地区的信用风险亦不相同。
按地区分布
本集团及本行发放贷款和垫款的账面余额按地区分类列示如下(未含公允价值变动及应计利
息):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占比账面余额占比
长三角地区106757155.81%99112753.65%
中西部地区38039019.89%36740119.89%
环渤海地区24538812.83%25718513.92%
珠三角及海西地区21943411.47%23168412.54%
合计1912783100.00%1847397100.00%
第136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按行业分布
本集团及本行发放贷款和垫款的账面余额按行业分类列示如下(未含公允价值变动及应计利
息):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占比账面余额占比公司贷款和垫款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3972517.76%26726714.47%
制造业28672514.99%27322114.79%
批发和零售业1858089.72%19174110.38%
房地产业1618158.46%18613310.07%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878294.59%689913.73%
建筑业805054.21%748144.05%
金融业403382.11%420092.27%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探286951.50%236891.28%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251141.31%282451.53%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89300.99%173140.94%
住宿和餐饮业179470.94%184601.00%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
和供应业175250.92%144030.78%
农、林、牧、渔业138250.72%130540.71%
采矿业128320.67%166110.90%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64220.34%61940.33%
教育业32920.17%35030.19%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21630.11%17680.10%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19690.10%21490.12%
公司贷款和垫款133145969.61%124956667.64%
个人贷款和垫款46440824.28%47863125.91%
票据贴现1169166.11%1192006.45%
合计1912783100.00%1847397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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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发放贷款和垫款信用风险分析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发放贷款和垫款(未含公允价值变动及应计利息)按照阶段划分、逾期信息及损失准备评估方式分析如下:
2025年2024年
注释12月31日12月31日已发生信用减值2996027565
减:损失准备 (a) (17443) (17384)小计1251710181
------------------------------------------已逾期未发生信用减值89639979
减:损失准备 (b) (2666) (2861)小计62977118
------------------------------------------未逾期未发生信用减值18738601809853
减:损失准备 (c) (19365) (24187)小计18544951785666
------------------------------------------合计18733091802965
(a)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发放贷款和垫款中有人民币319百万元 (2024年
12月31日:人民币313百万元)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发放贷款和垫
款损失准备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未抵减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b)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逾期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发放贷款和垫款中有人民币21百万元
(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86百万元)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发放贷
款和垫款损失准备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未抵减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c)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未逾期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发放贷款和垫款中有人民币640百万元
(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720百万元)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发放贷
款和垫款损失准备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未抵减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第138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应收同业款项信用风险分析
应收同业款项包括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拆出资金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应收同业款项账面余额(未含应计利息)按内部债项评级划分及逾期信息的分析如下:
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未逾期未发生信用减值
- AAA1至 AAA6级 54628 55427
- AA1至 AA6级 31305 33593
- A1至 A3级 72892 45331
-无评级111573229
减:损失准备(50)(28)合计169932137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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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8)债务工具投资信用风险分析
本集团持续监控持有的债务工具投资组合信用风险状况。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纳入预期信用损失评估范围的债务工具投资账面余额(未含公允价值变动及应计利息)分布如下:
2025年2024年
注释12月31日12月31日已发生信用减值5002752638
减:损失准备 (a) (24001) (23688)小计2602628950
------------------------------------------
已逾期未发生信用减值123-
减:损失准备(2)-
小计121-
------------------------------------------未逾期未发生信用减值
-政府326267326387
-政策性银行254930177672
-商业银行4633789384
-其他金融机构1397336865
-其他141336154124
减:损失准备 (b) (1023) (1709)小计781820782723
------------------------------------------合计807967811673
(a)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债务工具投资中有人民币26百万元 (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325百万元)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投资损失准
备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未抵减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b)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未逾期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债务工具投资中有人民币367百万元
(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353百万元)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投
资损失准备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未抵减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第140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9)担保物和其他信用增级
本集团密切监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对应的担保品,因为相较于其他担保品,本集团为降低潜在信用损失而没收这些担保品的可能性更大。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发放贷款和垫款及金融投资(未含公允价值变动及应计利息)以及对应的担保物覆盖情况列示
如下:
2025年12月31日
担保物覆盖总敞口损失准备小计部分的敞口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发放贷款和垫款
-以摊余成本计量29358(17443)119152066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602(319)283413金融投资
-债权投资49948(24001)2594743471
-其他债权投资79(26)53-
合计79987(41789)3819864551
2024年12月31日
担保物覆盖总敞口损失准备小计部分的敞口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发放贷款和垫款
-以摊余成本计量26887(17384)95031819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678(313)365444金融投资
-债权投资52202(23688)2851443192
-其他债权投资436(325)111-
合计80203(41710)3849361831
第141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及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本集团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市场风险存在于本集团的交易性和非交易性业务中。
本集团市场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由董事会、高级管理层、风险管理部、资金营运中心、科技管
理部、审计部、其他部门及分支行、子公司共同构成。高级管理层承担市场风险管理的实施责任,负责组织市场风险管理,监督执行市场风险偏好,制定、定期评估和监督执行市场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确保本集团有效地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项业务所承担的各类市场风险。
本集团采用久期分析、外汇敞口分析、情景分析、敏感性分析、风险价值 (VaR) 计量等市场风
险计量方法,并采用限额管理、对冲及减少风险敞口等措施进行市场风险控制。本集团根据《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办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5年第15号)等规章制度建立了
市场风险管理体系,制定了与业务性质、规模、复杂程度和风险特征相适应的市场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并使这些政策和程序与本集团的总体业务发展战略、管理能力、资本实力和能够承担的总体风险水平相一致。
本集团定期更新市场风险偏好和限额体系,完善市场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和市场风险计量体系,并使用独立的市场风险管理系统进行市场风险计量、监测与日常管理。本集团对交易账簿头寸实行每日估值,持续监测非止损限额和止损限额,并定期通过压力测试等方法评估市场风险。
第142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利率风险
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指利率水平、期限结构等不利变动导致银行账簿经济价值和整体收益遭受损
失的风险,主要包括缺口风险、基准风险和期权性风险。
本集团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目标是将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合理范围内,减小银行账簿净利息收入和经济价值波动,实现全行综合收益最大化。
本集团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由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风险管理与内部控
制委员会、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部、资产负债管理部、资金营运中心、审计部、总
行其他经营与管理部门以及分支行、子公司共同构成。高级管理层承担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的实施责任,负责建立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架构、建立银行账簿利率风险计量体系,推进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的有关制度政策有效实施。
本集团对于银行账簿利率风险主要通过重定价缺口分析、敏感性分析、情景模拟分析、压力测
试等方法计量评估和分析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报告期内,本集团密切关注宏观经济环境、货币政策调整,结合集团内战略导向和业务发展需要,动态调整重定价缺口,优化资产负债结构,主动运用套期保值工具管控利率风险。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控制在本集团风险管控目标范围内,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整体可控。
由于市场利率的波动,本集团的利差可能增加,也可能因无法预计的变动而减少甚至产生亏损。本集团遵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存贷款利率政策经营业务。
第143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下表列示本集团于相关资产负债表日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预期下一个重定价日期(或合同到期日,以较早者为准)的分布。
2025年12月31日
1个月3个月1年
不计息1个月以内至3个月至1年至5年5年以上合计金融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923124781----125704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10555531144143500171673583
拆出资金534949174676100-5952
衍生金融资产27551-----2755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4490555----90599发放贷款和垫款9222536450185870758099325768678281883237金融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14070318465433528933287158644229795
-债权投资7600235022014455768196043151794454851
-其他债权投资4158311468464031220666010430736539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464-----1464其他金融资产8427199598512807421856235372556金融资产合计2002508593422416349153627791593349423330689
-------------------------------------------------------
第144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025年12月31日
1个月3个月1年
不计息1个月以内至3个月至1年至5年5年以上合计金融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294)(41578)(25478)(34856)--(102206)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1386)(103909)(56154)(182925)--(344374)
拆入资金(536)(27110)(19335)(69367)(904)(207)(117459)
交易性金融负债(42204)(13307)-(449)--(55960)
衍生金融负债(20769)-----(20769)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7)(53202)----(53209)
吸收存款(37454)(736467)(217614)(579273)(472658)-(2043466)
应付债券(2679)(35912)(38760)(285602)(120000)(30000)(512953)
租赁负债-(94)(127)(535)(1547)(388)(2691)
其他金融负债(10457)(59)(258)(38)--(10812)
金融负债合计(115786)(1011638)(357726)(1153045)(595109)(30595)(3263899)
-------------------------------------------------------
利率风险敞口84464(152296)(116092)(237683)18405030434766790
第145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024年12月31日
1个月3个月1年
不计息1个月以内至3个月至1年至5年5年以上合计金融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1051128640----129691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91450106374444--51919
拆出资金27147479301562100-17366
衍生金融资产41692-----4169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226503919481398--68407发放贷款和垫款84954300001957067036343680021068471812684金融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1805914164085134391206918273228873
-债权投资671395351785884849185349164855469159
-其他债权投资2912181216042918861528339051435599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420-----1420其他金融资产7293476259712695621146181367941金融资产合计2503076999612489149241687394993823023245151
-------------------------------------------------------
第146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024年12月31日
1个月3个月1年
不计息1个月以内至3个月至1年至5年5年以上合计金融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271)(6430)(29533)(41587)--(77821)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2003)(100908)(84966)(179063)--(366940)
拆入资金(645)(23312)(16629)(52235)(3020)-(95841)
交易性金融负债(5932)(15264)----(21196)
衍生金融负债(36085)-----(36085)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34)(33185)(1667)(401)--(35287)
吸收存款(34425)(695963)(182680)(506589)(502632)-(1922289)
应付债券(2525)(12458)(88956)(283094)(124500)(30000)(541533)
租赁负债-(101)(135)(604)(1780)(511)(3131)
其他金融负债(10169)(49)(782)(1038)--(12038)
金融负债合计(92089)(887670)(405348)(1064611)(631932)(30511)(3112161)
-------------------------------------------------------
利率风险敞口158218(187709)(156434)(140443)107567351791132990
第147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本集团采用敏感性分析衡量利率变化对本集团利息净收入和其他综合收益的可能影响。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利息净收入和其他综合收益在其他变量固定的情况下对于可能发生的合理利率变动的敏感性。对利息净收入的影响是指一定利率变动对年末持有的预计未来一年内进行利率重定价的金融资产及负债所产生的利息净收入的影响。对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是指基于在一定利率变动时对资产负债表日持有的固定利率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
进行重估后公允价值变动的影响。下表列示了当其他项目不变时,利率曲线变动对本集团利息净收入和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已考虑所得税影响):
2025年2024年
利息净收入其他综合收益利息净收入其他综合收益
(减少)/增加(减少)/增加(减少)/增加(减少)/增加利率曲线变动
向上平移25基点(622)(2590)(680)(2651)向下平移25基点62226106802679
在进行利率敏感性分析时,本集团在确定商业条件和财务参数时作出相关假设,有关的分析基于的假设如下:
(i) 分析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静态缺口,未考虑资产负债表日后业务的变化;
(ii) 所有在一年内重新定价或到期的资产和负债均假设在有关期间开始时重新定价或到期;
(iii) 不同生息资产和付息负债的利率波动幅度相同;
(iv) 收益率曲线随利率变化而平行移动;
(v) 资产和负债组合并无其他变化;
(vi) 未考虑利率变动对客户行为、市场价格和表外产品的影响;及
(vii) 未考虑本集团针对利率变化采取的必要措施。
基于上述假设,利率增减导致本集团利息净收入和其他综合收益的实际变化可能与此利率敏感性分析的结果存在一定差异。
第148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汇率风险
本集团主要在中国境内经营,主要经营人民币业务。下表汇总了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外币汇率风险敞口分布,各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已折合为人民币金额:
2025年12月31日
美元港币其他币种人民币折合人民币折合人民币折合人民币合计金融资产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117638776355248125704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669694938313136373583
拆出资金8885064--5952衍生金融资产227174703114172755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90599---90599发放贷款和垫款18446941431910464137601883237金融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2287441051--229795
-债权投资44255011836-465454851
-其他债权投资2826546210019641867936539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464---1464其他金融资产68441352514045072556金融资产合计316735811529913050349823330689
-------------------------------------------------------金融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102206)---(102206)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
存放款项(318462)(10433)(4828)(10651)(344374)
拆入资金(103942)(13337)(180)-(117459)
交易性金融负债(55960)---(55960)
衍生金融负债(16411)(4237)(99)(22)(20769)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53066)(143)--(53209)
吸收存款(1915353)(100543)(1853)(25717)(2043466)
应付债券(512953)---(512953)
租赁负债(2683)-(8)-(2691)
其他金融负债(10664)(128)(12)(8)(10812)
金融负债合计(3091700)(128821)(6980)(36398)(3263899)
-------------------------------------------------------
净额75658(13522)6070(1416)66790信贷承诺及财务担保8048261616013969427831809
第149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024年12月31日
美元港币其他币种人民币折合人民币折合人民币折合人民币合计金融资产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12057390473833129691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439435671339196651919
拆出资金141183248--17366衍生金融资产35609583624344169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68407---68407发放贷款和垫款17562122752013541154111812684金融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2262462627--228873
-债权投资44159926324-1236469159
-其他债权投资29890152029455461435599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420---1420其他金融资产651032791311667941金融资产合计307213113509314647232803245151
-------------------------------------------------------金融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77821)---(77821)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
存放款项(334619)(26885)(3141)(2295)(366940)
拆入资金(77260)(18538)-(43)(95841)
交易性金融负债(21196)---(21196)
衍生金融负债(31677)(4283)-(125)(36085)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29736)(5551)--(35287)
吸收存款(1808040)(88787)(1698)(23764)(1922289)
应付债券(541533)---(541533)
租赁负债(3102)-(29)-(3131)
其他金融负债(11972)(56)(6)(4)(12038)
金融负债合计(2936956)(144100)(4874)(26231)(3112161)
-------------------------------------------------------
净额135175(9007)9773(2951)132990信贷承诺及财务担保79620724949278311750835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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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本集团采用敏感性分析衡量汇率变化对本集团净利润及权益的可能影响。下表列示了当其他项目不变时,本集团各种外币对人民币汇率的合理可能变动对净利润及权益的影响(已考虑所得税影响):
净利润及权益敏感性
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减少)/增加(减少)/增加美元对人民币的汇率变动
对人民币升值100基点(101)(68)对人民币贬值100基点10168港币对人民币的汇率变动
对人民币升值100基点(14)(31)对人民币贬值100基点1431
有关的分析基于以下假设:
(i) 分析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静态缺口,未考虑资产负债表日后业务的变化;
(ii) 汇率敏感性是指各币种对人民币于报告日当天收盘价 (中间价) 汇率绝对值波动 100个基点造成的汇兑损益;
(iii) 资产负债表日汇率变动 100 个基点是假定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下一个完整年度内的汇率变动;
(iv) 计算外汇敞口时,包含了即期外汇敞口、远期外汇敞口和掉期;
(v) 其他变量 (包括利率) 保持不变;
(vi) 未考虑汇率变动对客户行为和市场价格的影响;及
(vii) 资产和负债具有静态的汇率风险结构,并未考虑本集团有可能采取的致力于消除外汇敞口对净利润及权益带来不利影响的措施。
基于上述假设,汇率变动导致本集团净利润及权益的实际变化可能与此利率敏感性分析的结果存在一定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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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用于偿还到期债务、履行其他支付义务以及满足正常业务开展的其他资金需求的风险。影响流动性风险的因素分为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
外部因素包括国内外金融形势、宏观调控政策、金融市场发展的深度与广度、银行业竞争态势等;内部因素包括资产负债期限与业务结构、存款稳定程度、市场融资能力以及各类突发性事件等。
本集团流动性风险管理的目标是确保本集团流动性需求能够及时以合理成本得到满足,将流动性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合理范围内。
本集团流动性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由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委员
会、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部、资产负债管理部、资金营运中心、审计部、总行其他
经营与管理部门以及分支行、子公司共同构成。高级管理层承担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实施责任,负责组织流动性风险管理,组织制定、推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有关制度、政策等。
本集团对全行流动性风险实行集中管理,通过建立科学、完善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对流动性风险进行有效识别、计量、监测、控制和报告,持续强化流动性风险管理,不断提升流动性管理的前瞻性和主动性。具体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包括:密切关注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以及市场流动性变化,适时调整本集团资产负债管理策略;加强负债管理,灵活运用主动负债工具,拓宽长期资金来源,持续提升稳定负债占比;推进融资渠道多元化建设,在维护好与主要融资对手关系的同时,积极拓展融资渠道;加强优质流动性资产管理,确保优质流动性资产保有规模与全行潜在融资需求相匹配,增强流动性风险缓释能力;加强流动性预警监测与管理,完善流动性风险应急计划,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按季开展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根据压力测试结果查找本集团流动性风险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必要时调整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适时改进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完善流动性风险管理机制。压力测试结果显示,在多种情景压力假设下,本集团流动性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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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非衍生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未折现合同现金流量分析
下表按照资产负债表日至合同到期日的剩余期限列示了非衍生金融资产和负债的现金流。表中披露的金额是未经折现的合同现金流:
2025年12月31日
实时偿还/1个月3个月1年已逾期无期限1个月以内至3个月至1年至5年5年以上合计金融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125704-----125704存放同业及
其他金融机构款项-502795273145003562191973652
拆出资金--109188875555-656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90617----90617
发放贷款和垫款11575-1216461815937801105173953887852001104金融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214070218473293523814379329271233129
-债权投资19885-41602123057357224647183000510279
-其他债权投资--224957593691524190812491641174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464-----1464其他金融资产18056993245443861842039937510979104金融资产合计33267325142244981230421921065106739371110035333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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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025年12月31日
实时偿还/1个月3个月1年已逾期无期限1个月以内至3个月至1年至5年5年以上合计金融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41596)(25720)(35381)--(102697)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
存放款项-(88508)(15597)(56785)(185509)--(346399)
拆入资金-(12007)(28082)(19921)(64392)(1069)(208)(125679)
交易性金融负债-(42204)(13307)-(449)--(5596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53212)----(53212)
吸收存款-(578633)(172310)(230648)(604875)(489898)-(2076364)
应付债券--(36200)(39914)(291666)(128555)(33132)(529467)
租赁负债--(94)(128)(549)(1710)(471)(2952)
其他金融负债-(10289)(66)(271)(186)--(10812)
金融负债合计-(731641)(360464)(373387)(1183007)(621232)(33811)(3303542)
-------------------------------------------------------
净额33267(406499)(115483)(142966)(261942)446161677289229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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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024年12月31日
实时偿还/1个月3个月1年已逾期无期限1个月以内至3个月至1年至5年5年以上合计金融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129691-----129691存放同业及
其他金融机构款项-3655984966424463--51942
拆出资金--147589501593107-17408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6506919551405--68429
发放贷款和垫款15380-1171382089747182905088773792011947860金融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91805925174298140021541818543233379
-债权投资23098-96622080395693215294151156515706
-其他债权投资12-273917566996841705779105138162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420-----1420其他金融资产12616845258346151857136383381974077金融资产合计3976035510722096226558594970194665664377034215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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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024年12月31日
实时偿还/1个月3个月1年已逾期无期限1个月以内至3个月至1年至5年5年以上合计金融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6484)(29745)(42154)--(78383)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
存放款项-(78054)(23226)(86134)(182399)--(369813)
拆入资金--(23568)(16957)(53399)(3210)-(97134)
交易性金融负债-(5932)(15264)----(21196)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33221)(1681)(416)--(35318)
吸收存款-(573638)(136921)(194398)(531387)(524280)-(1960624)
应付债券--(12565)(90385)(289765)(134178)(34176)(561069)
租赁负债--(101)(136)(623)(1982)(637)(3479)
其他金融负债-(10140)(49)(783)(1066)--(12038)
金融负债合计-(667764)(251399)(420219)(1101209)(663650)(34813)(3139054)
-------------------------------------------------------
净额39760(312657)(30437)(154634)(151508)283006608957282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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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衍生金融工具现金流量分析本集团的衍生金融工具以净额或全额结算。
本集团按照净额结算的衍生金融工具主要包括利率衍生工具。下表分析了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至合同规定的到期日按照剩余期限分类的按照净额结算的衍生金融工具未折现现金流:
2025年12月31日
1个月3个月1年
1个月以内至3个月至1年至5年5年以上合计
现金流入/(流出)4344(190)925(122)-4957
2024年12月31日
1个月3个月1年
1个月以内至3个月至1年至5年5年以上合计
现金流入/(流出)8497793009(83)(68)4486本集团按照全额结算的衍生金融工具主要包括汇率衍生工具。下表分析了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至合同规定的到期日按照剩余期限分类的按照全额结算的衍生金融工具未折现现金流:
2025年12月31日
1个月3个月1年
1个月以内至3个月至1年至5年5年以上合计
现金流出(187141)(106197)(308643)(13221)(6)(615208)现金流入187253106431309226132619616180净流入112234583403972
2024年12月31日
1个月3个月1年
1个月以内至3个月至1年至5年5年以上合计
现金流出(165742)(114132)(419612)(6743)(335)(706564)现金流入1679631149534193366738424709414
净流入/(流出)2221821(276)(5)892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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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表外项目流动性风险分析
本集团的表外项目主要包括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未使用的信用卡额度、贷款承诺及
融资租赁承诺、应收款保兑及其他财务担保合同。下表列示了本集团表外项目的流动性分析:
2025年12月31日
1个月3个月1年
1个月以内至3个月至1年至5年5年以上合计
开出银行承兑汇票100777120660184071--405508
开出信用证192396293915721934-279040开出保函4289642821599107713943126
未使用的信用卡额度19634----19634贷款承诺及融资租赁承诺274119466312197215538应收款保兑及
其他财务担保合同1114513974477036141-78963合计33098217064731125518165760831809
2024年12月31日
1个月3个月1年
1个月以内至3个月至1年至5年5年以上合计
开出银行承兑汇票70357115250200304--385911
开出信用证1892492847158314101-276135开出保函4437931026648123365052781
未使用的信用卡额度17912----17912贷款承诺及融资租赁承诺8483446211561162616应收款保兑及其他财务担保合同129292260857791692680100334合计29573217567334351920519246835689
第158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三、资本管理
本集团的资本管理以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回报率为核心,目标是使之符合外部监管和股东回报的要求,最大限度保护债权人利益并规划本集团资产规模、推动风险管理。本集团以监管要求结合本集团风险状况,审慎确定资本充足率目标,并通过限额管理等多种手段保障管理目标的实现。
本集团近年来业务规模保持了稳定的发展态势,资产对于资本的耗用也日益扩大。2026年2月
13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认定本集团为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在满足最低资本要求的基础上,同时还需满足附加资本要求、附加杠杆率要求等额外要求。为保证资本充足率符合监管要求并在控制风险前提下为股东提供最大化回报,本集团积极拓展外源性资本补充渠道,同时继续强化经营中资本的自生功能,从内部补充资本。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
2023年第4号)的相关规定计算和披露资本充足率,其中信用风险加权资产采用权重法、市场
风险和操作风险加权资产采用标准法计量。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及资本充足率均满足《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有关资本的更多信息,请参见本行公司网站下披露的《2025年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第159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1、公允价值计量
(1)公允价值计量的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层次取决于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的输入值。三个层次输入值的定义如下:
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及
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
值信息及其公允价值计量的层次:
2025年12月31日
第一层次第二层次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计量合计
衍生金融资产-27551-27551
发放贷款和垫款-3053692036307405
金融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513741756552766229795指定为公允价值套期被套期
项目的债权投资-4870-4870
其他债权投资-365397-36539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4641464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总额513748788426266936482
拆入资金-(24116)-(24116)
交易性金融负债(1619)(54341)-(55960)
衍生金融负债-(20769)-(20769)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
金融负债总额(1619)(99226)-(100845)
第160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024年12月31日
第一层次第二层次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计量合计
衍生金融资产-41692-41692
发放贷款和垫款-31350911474324983
金融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719051518355133228873指定为公允价值套期被套期
项目的债权投资-5036-5036
其他债权投资-355999-35599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4201420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总额7190586807118027958003
拆入资金-(22578)-(22578)
交易性金融负债(572)(20624)-(21196)
衍生金融负债-(36085)-(36085)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
金融负债总额(572)(79287)-(79859)
(2)第一层次的公允价值计量
确定金融工具公允价值时,对于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报价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将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作为其公允价值的最好证据,以此确定其公允价值,并将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第一层次。本集团划分为第一层次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开放式基金、开放式理财产品及非限售上市公司股权投资。
(3)第二层次的公允价值计量
若估值中使用的主要参数为可观察到的且可从活跃公开市场获取的,则相关金融工具将被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第二层次。本集团划分为第二层次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定期开放式基金、票据贴现、贸易融资、限售上市公司股权投资、拆入资金中的贵金
属租入、交易性金融负债中与贵金属相关的金融负债、利率衍生工具、外汇衍生工具、贵金属及其他衍生工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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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对于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债权投资的人民币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根据债券流通市场的不同,分别采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发布的估值结果;对于外币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采用彭博 (Bloomberg) 发布的估值结果;
对于贵金属相关负债的公允价值,采用上海黄金交易所发布的估值结果;对于票据贴现、贸易融资和指定为公允价值套期被套期项目的人民币债券,采用现金流折现模型进行估值,根据产品类型及五级分类,以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上海票据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收益率曲线为基准,构建利率曲线。对于限售上市公司股权投资,在收盘价的基础上考虑流动性折扣。
对于无法从活跃市场获取报价的非衍生金融工具和部分衍生金融工具(包括利率、外汇和贵金
属的远期和互换工具等),采用现金流折现模型对其进行估值,使用的主要参数包括最近交易价格、相关收益率曲线、汇率及交易对手信用差价;对于期权衍生工具估值,采用布莱克——斯克尔斯期权定价模型 (Black-Scholes Option Pricing Model) 对其进行估值,使用的主要参数包括相关收益率曲线、汇率、波动率及交易对手信用差价等。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除本集团外其他投资者持有的份额及负债,采用投资目标的市价组合法,其公允价值根据投资的资产净值,即产品投资组合的可观察市值及相关费用决定。
(4)第三层次的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制定了相关流程来确定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中合适的估值技术和输入值,并定期复核相关流程以及公允价值确定的合适性。本集团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所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不可观察输入值的定性信息如下:
2025年
12月31日不可观察
的公允价值估值技术输入值交易性金融资产
-信托计划和资产管理计划71现金流量折现法风险调整折现率
-信托计划和资产管理计划1406资产净值法资产净值、流动性折扣
-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1044现金流量折现法风险调整折现率
-股权投资195资产净值法资产净值
-股权投资50市场乘数法流动性折扣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464资产净值法资产净值、流动性折扣发放贷款和垫款2036现金流量折现法风险调整折现率
第162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024年
12月31日不可观察
的公允价值估值技术输入值交易性金融资产
-信托计划和资产管理计划393现金流量折现法风险调整折现率
-信托计划和资产管理计划1423资产净值法资产净值、流动性折扣
-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1735现金流量折现法风险调整折现率
-股权投资981资产净值法资产净值
-股权投资601市场乘数法流动性折扣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420资产净值法资产净值、流动性折扣发放贷款和垫款11474现金流量折现法风险调整折现率
于资产负债表日,采用其他合理的不可观察假设替换模型中原有的不可观察假设对公允价值计量结果的影响不重大。以上假设及方法为本集团资产及负债公允价值的计算提供了统一的基础,然而,由于其他机构可能会使用不同的方法及假设,因此,各金融机构所披露的公允价值未必完全具有可比性。
本集团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余额调节信息如下:
交易性其他权益发放贷款金融资产工具投资和垫款合计
2025年1月1日513314201147418027
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利得(581)6490(85)
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利得-44(314)(270)
新增45--45
出售和结算(1831)(6)(9614)(11451)
2025年12月31日2766146420366266
于报告日持有的以上资产项目于损益中
确认的未实现收益或损失(607)-142(465)
第163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交易性其他权益发放贷款金融资产工具投资和垫款合计
2024年1月1日629913441792425567
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利得(344)61030692
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利得-76(363)(287)
新增581--581
出售和结算(1403)(6)(7117)(8526)
2024年12月31日513314201147418027
于报告日持有的以上资产项目于损益中
确认的未实现收益或损失(370)-241(129)
2、以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在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集团未发生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第一层次、第二层次和第三层次金融资产和负债之间的转换。
3、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报告期内,本集团以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估值技术并未发生变更。
4、非以公允价值计量项目的公允价值
除以下项目外,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各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无重大差异:
2025年12月31日
第一层次第二层次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账面价值
金融资产:
债权投资(除被套期项目外)-38440570578454983449981
金融负债:
应付债券-515182-515182512953
第164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024年12月31日
第一层次第二层次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账面价值
金融资产:
债权投资(除被套期项目外)-39813180125478256464123
金融负债:
应付债券-545231-545231541533
对于上述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本集团按下述方法来决定其公允价值:
债权投资和应付债券的公允价值是采用相关登记结算机构估值系统的报价,相关报价机构在形成报价过程中采用了反映市场状况的可观察输入值。对无法获得相关机构报价的,则按现金流折现法估算其公允价值。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利润分配情况
于2026年3月30日,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 A股股东和 H股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 10股派发人民币 1.31元 (含税),发放现金股利共计人民币35.98亿元。该方案尚待本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六、比较数字
为符合本财务报表的列报方式,本集团对个别比较数字进行了重分类。
第165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补充资料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非经常性损益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的规定,本集团非经常性损益列示如下:
2025年2024年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和奖励13946
处置非流动资产净(损失)/收益(40)18
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400)(66)
非经常损益净额(301)(2)
以上有关项目对税务的影响(18)(7)
合计(319)(9)
其中:
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316)(12)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3)3除上述非经常性损益之外,本集团根据定义和原则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
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
项目包括: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和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上述项目属于本集团正常经营性项目所产生的损益,因此不纳入非经常性损益的披露范围。
第1页2、每股收益附注2025年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每股收益
-归属于银行普通股股东的基本和稀释
每股收益(人民币元/股)五、430.440.5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银行普通股
股东的基本和稀释每股收益(人民币元/股)0.450.52基本每股收益以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行发行的对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
(1)基本及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
基本及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五、43。
(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及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及稀释每股收益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合
并净利润除以本行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
附注2025年2024年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五、431196814223
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316)(1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1228414235
本行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五、43274642746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及
稀释每股收益(人民币元/股)0.450.52
第2页3、净资产收益率本集团按照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如下:
2025年2024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80%8.4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98%8.49%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过程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除以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合
并净资产的加权平均数计算:
2025年2024年
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1196814223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资产的加权平均数17589116757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80%8.49%
(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过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
合并净利润除以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资产的加权平均数计算:
2025年2024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1228414235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资产的加权平均数17589116757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98%8.49%
第3页4、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差异说明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与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于2025年度无差异(2024年度:无差异);归属于本行股东的权益截至2025年12月31日无
差异(2024年12月31日:无差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