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16证券简称:浙商银行公告编号:2026-006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浙商银行”)第七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6年3月16日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6年3月30日在杭州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目前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共11人。本次会议亲自出席并参与表决的董事共11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全体与会董事一致推举,本次会议由马红董事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通过《浙商银行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通过《浙商银行2025年度行长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通过《浙商银行2025年度报告及摘要(国内准则及国际准则)》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交所披露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报告》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报告摘要》。
1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通过《浙商银行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交所披露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五、通过《浙商银行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通过《浙商银行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按2025年度审计后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
余公积人民币12.19亿元。
2、根据《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规定,按
照风险资产期末的1.5%差额计提一般风险准备人民币15.61亿元。
3、以届时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
币1.31元(含税)。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交所披露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浙商银行2025年度的利润分配符合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2《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既考虑了监管部门对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导意见的要求,同时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通过《浙商银行2025年度并表管理实施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风险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八、通过《浙商银行2025年度负债质量管理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通过《浙商银行2026年度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通过《浙商银行2025年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公司官网披露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十一、通过《浙商银行2025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二、通过《浙商银行2025年度风险偏好执行情况报告及2026年度风险偏好建议方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三、通过《浙商银行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风险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3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交所披露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四、通过《浙商银行2025年度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五、通过《浙商银行2025年度涉刑案件风险防控评估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六、通过《浙商银行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七、通过《浙商银行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交所披露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摘要》。
十八、通过《浙商银行2025年度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及2026年度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九、通过《关于2025年互联网贷款业务开展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十、通过《浙商银行2025年度绿色金融工作情况报告》
4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十一、通过《关于聘请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交所披露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浙商银行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浙商银行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浙商银行2026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通过《关于修订〈浙商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基本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十三、通过《关于〈浙商银行国别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十四、通过《关于〈浙商银行市场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十五、通过《关于注销浙商银行小企业信贷中心专营机构牌照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二十六、通过《浙商银行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交所披露的《浙商银行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听取。
二十七、通过《关于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履职评价结果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十八、通过《关于董事会对董事2025年度履职评价结果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十九、通过《浙商银行2025年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及关联交易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浙商银行2025年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执行及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浙商银行2025年度的关联
交易活动,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2025年度浙商银行的关联交易活动不存在损害浙商银行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通过《关于浙商银行2026年度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审批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涉及本议案的关联董事侯兴钏、任志祥、胡天高、应宇翔回避表决。
6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交所披露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审批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该关联交易基于浙商银行正常经营业
务开展需要,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浙商银行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没有损害浙商银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浙商银行的独立性,不会对浙商银行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造成重大影响。上述议案已经浙商银行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侯兴钏、任志祥、胡天高、应宇翔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三十一、通过《关于本行对中兴通讯集团授信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十二、通过《关于本行对浙江省创新投资集团关联方授信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涉及本议案的关联董事侯兴钏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交所披露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该关联交易基于浙商银行正常经营业
务开展需要,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浙商银行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没有损害浙商银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浙商银行的独立性,不会对浙商银行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
7能力及资产状况造成重大影响。上述议案已经浙商银行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侯兴钏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三十三、通过《关于本行对浙江能源集团关联方授信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涉及本议案的关联董事任志祥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交所披露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该关联交易基于浙商银行正常经营业
务开展需要,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浙商银行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没有损害浙商银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浙商银行的独立性,不会对浙商银行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造成重大影响。上述议案已经浙商银行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任志祥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三十四、通过《关于本行对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授信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涉及本议案的关联董事任志祥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交所披露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该关联交易基于浙商银行正常经营业
务开展需要,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浙商银行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没有损害浙商银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的公
8允性原则,不影响浙商银行的独立性,不会对浙商银行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
能力及资产状况造成重大影响。上述议案已经浙商银行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任志祥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三十五、通过《关于本行对横店集团关联方授信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涉及本议案的关联董事胡天高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交所披露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该关联交易基于浙商银行正常经营业
务开展需要,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浙商银行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没有损害浙商银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浙商银行的独立性,不会对浙商银行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造成重大影响。上述议案已经浙商银行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胡天高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三十六、通过《关于本行对浙江海港集团关联方授信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交所披露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该关联交易基于浙商银行正常经营业
务开展需要,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浙商银行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没有损害浙商银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的公
9允性原则,不影响浙商银行的独立性,不会对浙商银行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
能力及资产状况造成重大影响。上述议案已经浙商银行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特此公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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