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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银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00:00 查看全文

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ZHESHANG BANK CO. LTD.二〇二五年度报告

A股股票代码:601916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日2025年度报告001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6年3月30日审议通过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公司实有董事11名,亲自出席的董事11名,出席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9名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公司审计师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已分别对本公司按照中国会计准

则和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报告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币种为人民币。本报告所载若干金额及百分比数字已作四舍五入调整。任何表格中总数与金额总和间的差异均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本公司董事会建议派发2025年度现金股息,每10股分配现金股息人民币1.31元(含税),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上述股息分配预案尚需本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本公司董事长陈海强、行长(代为履职)吕临华、主管财务负责人景峰和财务机构负责人张简保证年度报告中财

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重大风险提示

本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拟采取的措施,请参见本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风险管理”章节。

本报告中有关本公司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本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该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目录

003释义109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和机构情况

004董事长致辞126董事会报告

006行长致辞138监事会报告

008公司基本情况139重要事项

010公司业务概要

011发展战略及核心竞争力141备查文件目录

017荣誉与奖项142财务报告

019财务概要

021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024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075公司治理

100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2025年度报告003

释义

本公司、本行、我行、浙商银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原中国银保监会: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香港联交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

香港《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标准守则》: 香港《上市规则》附录C3《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浙银金租: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占股51%浙银理财:浙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集团: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004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致辞

2025年是国家“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浙商银行“四五”规划收官之年。面对复杂的内外部发展环境,浙商

银行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浙江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锚定“一流的商业银行”愿景,全行上下团结一心、坚定方向、勇毅前行,保持了积极的发展态势。集团总资产达到3.48万亿元,五年增加1.43万亿元,增长70%;各项存款突破2万亿元,五年增加7000亿元,增长52%;各项贷款1.9万亿元,五年也是增加7000亿元,增长60%;营收相继迈过500亿元、600亿元两个台阶,高质量发展基础更加坚实稳固。

回首过去一年,宏观环境波谲云诡,行业周期承压前行,经营挑战前所未有,我们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打赢了一场又一场关键战役,取得了来之不易的重要成绩:

这一年,我们向“稳”固本,全行发展呈现新气象。认真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与“批示二十年、正严再深化”主题活动,深化“正、简、专、协、廉”五字生态建设,将“正、严、实”的导向深植文化,风清气正的干事氛围日益浓厚。保持战略定力,树牢正确的经营观、业绩观和风险观,践行“稳、进、创、改、好”行动准则,积极塑造审慎稳健、内敛可控、专业专注、安静踏实的新形象。

这一年,我们向“实”求进,经营业绩总体符合预期。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做深做实“五篇大文章”,新增贷款一半投向科创、绿色、普惠,客群攻坚取得显著成效,金市、票据、金融机构、投行、国业等条线在同业中保持竞争力,浙银金租经营态势良好,浙银理财开业并交出了良好的首张成绩单。在严峻内外部形势下,2025年实现营收625.14亿元、归母净利润129.31亿元,不良贷款率1.36%,各项经营指标总体符合预期,彰显了较强的发展韧性。

这一年,我们向“深”扎根,服务大局有力有效。全面开启新一轮“深耕浙江”行动,做深做透“服务浙江、服务浙商、服务浙江人”大文章,“三个倍增”稳步推进。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为全省提供的融资服务总量近1.2万亿元,全年新增信贷2/3投向省内,省内存款突破6300亿元、居12家股份行首位,非金债及地方债累计承销继续居同业前列,与各级政府合作覆盖面、合作深度、影响力显著提升,连续10年获评支持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一等奖。2025年度报告005董事长致辞这一年,我们向“远”蓄力,持续深化改革创新。开启“五五”规划编制,系统谋划下阶段发展思路,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久久为功。坚持刀刃向内,全面梳理问题,以强大总行建设为“主引擎”,构建“规范化、精细化、赋能化、系统化、科学化”管理体系,打造引领、赋能、管控并重的强大总行。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健全内控体系,将合规审查、管理审计嵌入经营决策流程,搭建三大重要领域非现场管理平台,提升管控效能。强化AI应用能力建设,加快实施“焕芯强基”、推进数据治理三年行动,积极拥抱科技革命新机遇。

这一年,我们向“心”凝聚,共建浙银命运共同体。倡导“以奋斗者为本”的价值理念,用“浙银追光人”的故事激励全行砥砺前行。营造“以行为家、以行为荣”的良好氛围,全行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拧成一股绳。深入打造“年轻人喜欢的银行”“幸福生活的倡导者践行者”,举办“818浙银文化周”,“书香浙银”浸润每个角落。树立以内部培养为主的干部人才体系,强化干部领导力建设,健全青年人才、专业人才培养机制,增强了全行凝聚力和战斗力。

展望“十五五”,外部环境变化影响将继续加深,大国关系牵动国际形势,国际形势演变深刻影响国内发展,我国发展处于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浙商银行新一届领导班子将团结带领全行干部员工,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商业银行经营规律,保持战略定力、识变应变求变、增强必胜信心,巩固拓展优势、破除瓶颈制约、补强短板弱项,艰苦奋斗、团结奋斗、不懈奋斗,在市场竞争中赢得战略主动,以自身高质量发展的确定性应对外部各种不确定性,以新气象新作为全力开启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我们将始终锚定“一流的商业银行”愿景,坚持以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为根本保证,以深耕浙江、服务实体为落脚点,以改革创新、完善治理为基本路径,以防范风险、安全发展为底线要求,坚持管理立行、服务优行、科技兴行、人才强行,做一个坚定的长期主义者,在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和金融强国建设中更好发挥战略支撑作用,为奋力开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局面作出重要贡献。

董事长陈海强

2026年3月30日006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行长致辞

岁月铭刻奋斗的历程,发展见证初心的力量。2025年,是浙商银行“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立足周期转换与谋新布局的关键节点,我们深入践行“稳、进、创、改、好”五字行动准则,以稳进之姿穿越周期,以长远之略科学应变,经营业绩展现出强劲韧性。集团总资产近3.5万亿元,业务规模稳中有进;全年净息差1.60%,降幅明显收窄;不良贷款率1.36%,资产质量继续保持稳中向好态势。

坚守金融本源,深耕浙江沃土,以服务实体彰显责任担当。我们始终把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深入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全力服务发展大局,努力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2025年,我们扎实做好“五篇大文章”,持续加大对国家重大战略、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打造了包括科创金融、供应链金融在内的优势业务矩阵。我们坚持立足浙江、稳扎稳打,全面启动新一轮“深耕浙江”三年行动,全力服务浙江、服务浙商、服务浙江人,浙江省内融资服务总量近1.2万亿元,连续10年获评支持浙江经济社会发展一等奖。我们争当党委政府的子弟兵和政策落实的排头兵,紧扣科技创新、稳定外贸、提振消费等重点领域,出台专项举措,确保政策直达实体、惠及民生。新的一年,我们将夯实战略定位基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关键领域和重点客群,强化特色经营、综合经营,以定制化产品和差异化服务,打造特色化竞争优势。

筑牢风险防线,恪守合规底线,以稳健经营护航行稳致远。我们始终把防控风险作为永恒主题,把合规经营作为底线要求,坚决践行“审慎、稳健”的风险偏好和“低风险、均收益”的风险理念。2025年,我们坚持“风险第一”原则,加强对重点区域、产业、行业、客户的前瞻性研判,严把授信准入关口,强化授信重检监督力度,确保不发生大额新增风险。我们坚持在发展中化解风险,加快出清存量风险,有力处置不良资产,不良贷款率保持下降态势。我们持续完善风险管理体制机制,建立独立制衡、垂直专业的风险评审体系,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完善小企业风险管理机制,不断强化机制保障。我们深化“合规为本”理念,强化制度先行与合规前置,加强对内外部检查发现问题的系统性整改,全力培育风险合规文化。新的一年,我们将夯实风控合规基础,聚焦控增量、化存量、优机制、塑理念,在风险可控前提下稳健经营,在监管视野范围内合规展业。2025年度报告007行长致辞强化党建引领,深化管理改革,以固本强基凝聚发展动力。我们始终把党的领导作为把方向、管大局的“定盘星”,把管理改革作为抓落实、促发展的“助推器”,全面汇聚起上下同欲、内外协同的强大合力。2025年,我们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持续强化政治生态建设。我们加快推进新一轮五年规划编制,系统谋划下阶段发展思路。我们全面开启“强总行”行动,打造引领、赋能、管控并重的强大总行。我们加快实施“焕芯强基”工程,持续强化AI赋能。我们倡导“以行为家,以行为荣”,加大人才梯队建设和自主培养力度,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新的一年,我们将夯实内部管理基础,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全面深化改革,进一步提升经营管理质效。

察势者明,趋势者智,驭势者方能把握发展机遇。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唯有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才能在服务实体经济中精准落子,在应对风险挑战时坚守底线,在时代变革浪潮中把准航向。2026年,我们将坚定践行管理立行、服务优行、科技兴行、人才强行,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在夯实基础中积蓄力量,在深化改革中破局开路,以金融之所能,服务国家之所需,回应人民之所盼,为中国式现代化贡献金融力量。

行长(代为履职)吕临华

2026年3月30日008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中文名称: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浙商银行)

公司英文名称: CHINA ZHESHANG BANK CO. LTD.(简称:CZBANK)

2.法定代表人1:陈海强

3.注册地址:中国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鸿宁路1788号

邮政编码:311200

主要办公地址:中国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民心路1号

邮政编码:310020

电子邮箱: ir@ czbank.com

国际互联网网址: www.czbank.com

服务及投诉电话:95527

投资者关系管理联系电话:86-571-88268966

传真:86-571-87659826

4.香港主要营业地址:中国香港中环康乐广场8号交易广场三期15楼

5.授权代表:陈海强、骆峰

6.董事会秘书:骆峰

联席公司秘书:骆峰、陈燕华

证券事务代表:陈柠

7. A股

上市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份简称:浙商银行

股份代号:601916

H股

上市证券交易所:香港联交所

股份简称:浙商银行

股份代号:2016

注1:2026年2月13日,陈海强先生董事长任职资格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根据公司章程,董事长为本行的法定代表人,截至本年度报告披露日,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变更手续尚未完成。2025年度报告009公司基本情况

8.股份登记处:

A股: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188号

H股: 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中国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

1712-1716号铺

9.法律顾问:

中国大陆: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香港:富而德律师事务所

10.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国内审计师: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签字注册会计师:潘盛、金睿

国际审计师: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中国香港中环遮打道10号太子大厦8楼

11.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

内地:《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

本公司网站( www.czbank.com )

香港: 香港联交所网站( www.hkex.com.hk )

本公司网站( www.czbank.com )

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中国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民心路1号)

12. 公司其他有关资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61336668H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B0010H133010001

注册日期:2004年7月26日010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业务概要

浙商银行是十二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于2004年8月18日正式开业,总部设在浙江杭州,系“A+H”上市银行、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开业以来,浙商银行立足浙江、放眼全局,全力服务国家战略,努力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已成为一家基础扎实、效益优良、风控完善的优质商业银行。

浙商银行锚定“一流的商业银行”发展愿景,始终坚持以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为根本保证,以深耕浙江、服务实体为落脚点,以改革创新、完善治理为基本路径,以防范风险、安全发展为底线要求,深入践行管理立行、服务优行、科技兴行、人才强行,持续打造特色竞争优势,系统夯实稳健发展根基,全面开启高质量发展新征程。

2025年,浙商银行营业收入625.14亿元,比上年下降7.59%;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129.31亿元,比上年

下降14.85%。截至报告期末,总资产3.48万亿元,比上年末增长4.68%,其中: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1.92万亿元,比上年末增长3.53%;总负债3.27万亿元,比上年末增长4.83%,其中:吸收存款余额2.04万亿元,比上年末增长6.30%;不良贷款率1.36%、拨备覆盖率155.37%。

浙商银行在全国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了373家分支机构,实现了对浙江大本营、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重点区域的有效覆盖,旗下有浙银金租、浙银理财两家子公司。在英国《银行家》(TheBanker)杂志“2025年全球银行1000强”榜单中,浙商银行按一级资本计位列82位。中诚信国际给予浙商银行金融机构评级中最高等级AAA主体信用评级,标普和穆迪给予浙商银行“投资级”国际评级。2025年度报告 011发展战略及核心竞争力

(一)发展战略

1.愿景使命与文化

愿景:打造一流的商业银行

使命:努力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

文化:见行、见心、见未来

2.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以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为根本保证,以深耕浙江、服务实体为落脚点,以改革创新、完善治理为基本路径,以防范风险、安全发展为底线要求,坚持管理立行、服务优行、科技兴行、人才强行,做一个坚定的长期主义者,持续提升浙商银行的核心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在金融强省建设中更好发挥战略支撑作用,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取得决定性进展、率先呈现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生动图景作出重要贡献。

3.战略目标

建成治理完善、资本充足、管理规范、风险可控、核心竞争力突出、品牌影响力显著的优质商业银行。

4.战略路径

为努力实现愿景使命和战略目标,未来五年必须坚定不移沿着管理立行、服务优行、科技兴行、人才强行“四行”战略路径纵深推进,全面开启高质量发展新征程。012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展战略及核心竞争力

(二)核心竞争力

1.管理立行——加强体系化管理能力。全面构建规范化、精细化、赋能化、系统化、科学化“五化”管理体系,持续健全覆盖全面、权责清晰、流程规范、执行有力的制度体系,构建制度体系“立、改、破”动态更新机制。强化总行引领、赋能、管控能力,落实分行客户、业务、效益、质量等经营发展主体责任,推动支行做实基础管理、做强执行落地,实现“做强总行、做优分行、做实支行”一体化发展。统筹完善资源配置和激励机制,以系统论的视角做好客群、风险、结构、效益、规模五个方面的长周期摆布。

2.服务优行——构建以客户为中心的综合服务体系。坚持深耕浙江、公司金市联动、服务现代

化产业体系的服务定位,打响“想您所想、伴您前行”的服务理念。开展客户综合经营,构建全行级行业研究能力,打造客户、产品、队伍“三位一体”的服务体系,形成浙银供应链、浙银金租、浙银科创、浙银金市、浙银跨境、浙银财富、浙银交易、浙银非金等差异化、特色化服务品牌。厚植“总行为分行服务、中后台为前台服务、领导为员工服务、全行为发展服务”的服务文化,重塑“以客户为中心”的综合服务能力。

3.科技兴行——保持同业相对领先。强化科技基础支撑,全力推进新核心系统建设,完善数据治理体系,打造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数据管理体系和能力。紧紧围绕业务增效、管理提质、客户满意等需求,推动科技与经营管理深度融合,全面赋能管理决策和业务落地。系统构建AI基础设施体系,深化AI在营销、风控、产品服务等领域场景应用规模化落地,强化科技对业务的引领作用。

4.人才强行——强化专业治行专家治行。树牢“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人岗适配、梯次培养”的选人用人导向,大力营造“以奋斗者为本”的价值理念,持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完善人才激励与成长机制,让各类人才心无旁骛、尽展其才。树立内生培养为主的鲜明导向,加强优秀干部人才储备,稳步推进分层分类培养,扎实推进岗位序列体系改革,分步建立更为丰富的专业序列通道。统筹全行研究资源,实施全行级行业研究“132N五策一体”工作机制,为全行经营提供专业支撑。013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篇大文章

本公司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加大资源投入、优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持续加大对国家重大战略、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扎实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科技金融本公司紧跟国家战略步伐,全力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形成了特点鲜明的“以人才银行为底座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服务科技型企业数量和提供的融资规模持续增长。本公司推出“善科陪伴计划”科技金融发展行动,建设科技金融专业队伍,构建特色化评审机制,迭代升级科技金融15大场景

30大专属产品体系,聚焦生物医药、集成电路、航空航天、人工智能等重点行业积极服务了一批科

技型企业,持续加大科技金融重点领域支持力度。2025年末,本公司科技贷款1余额2708.07亿元。

绿色金融

本公司积极支持绿色低碳发展,印发《浙商银行绿色金融发展战略与实施纲要》,搭建绿色金融组织架构体系,明确战略目标及实施路径,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和美丽中国建设。本公司持续强化绿色金融政策引导,推出“绿色工厂贷”“转型金融贷款”,积极探索环境权益抵质押融资,强化对客户 ESG(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分类管理和动态评估,持续加大对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及生物多样性金融支持力度。2025年末,本公司绿色贷款余额2568.3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8.01%。

注1:本期“五篇大文章”相关指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统计工作的通知》(银办发[2025]66号)调整披露口径,相关比较数字亦为新口径。2025年度报告014普惠金融

本公司持续提升普惠金融服务能力,完善风险管理体制机制,推进普惠金融数字化、场景化转型,积极助力乡村振兴,推动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积极落实小微外贸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全力支持小微外贸企业稳定发展。聚焦小微园区、个体工商户等服务场景,做实小微客户综合金融服务,持续加大对民营、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金融支持,切实解决小微企业实际困难。2025年末,本公司普惠重点领域贷款余额3581.9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0.30%。涉农贷款1余额1753.0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06%。

养老金融

本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应对老龄化战略,印发《浙商银行养老金融发展战略与实施纲要》,全新打造“金桂人生银发乐享”养老金融品牌。聚焦银发客群多元化需求,通过专门的产品、权益、服务、活动、渠道,整合金融产品加非金融服务,提升银发客群服务质效。全渠道推进适老化改造,因地制宜升级网点适老化硬件设施,设立爱心专窗,打造“温暖驿站”,焕新手机银行“长辈版”。积极推动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累计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30.39万户,缴存个人养老金3.87亿元;

加强与保险公司合作,商业养老金产品保有量17.93亿元。稳步推进养老产业金融发展,2025年末,本公司养老产业贷款余额10.39亿元,较上年显著增长。

数字金融本公司稳步推进数字化转型,提升数字化经营服务能力,助力数字经济创新提质。全面实施“焕芯强基”工程,有序推进新一代核心系统建设,系统提升数据治理水平,加速数据资产价值释放,建立全流程数字化风险管理体系,夯实数字金融底座。积极推进场景化服务创新,打造了一批典型的数字金融应用成果。其中,聚焦小微园区金融服务场景,推出智慧园区平台等数字化应用,为园区运营方及入园企业提供针对性的综合金融服务。聚焦供应链金融场景,迭代优化应收账款电子凭证等多个供应链金融平台。2025年末,已在电力、能源、新能源汽车、现代通信等重点行业形成差异化解决方案,累计提供融资超1.1万亿元,服务核心企业4000余家,延伸服务上下游企业超9.8万家。

注1:自2025年起本公司涉农贷款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关于印发2024年金融机构金融统计修订内容的通知》(银调发[2024]2号)修订后的新口径统计,相关比较数字亦为新口径。015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耕浙江浙江省内主要指标主要成效

01

服务全省发展大局有力有效。

融资服务总量存款余额截至2025年末,省内融资服务总量达

11755亿元6333亿元到11755亿元,较年初增加1550亿

增幅15.19%增幅12.17%元,重大项目新增融资106亿元。聚焦“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消费转型升级等重点部署出台三十余条专项举措,连续10年获评支持浙江经济社会发展优秀单位一等奖,连续6年获评“民营企业最满意银行”。

贷款余额普惠小微贷款

6614亿元1443亿元

增幅7.56%增幅1.41%各级政府合作持续深化。

绿色贷款制造业贷款

累计与20家省级单位签约,与省经信

1051亿元1279亿元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机关事务管

增幅5.10%增幅3.81%理局等系统性合作不断深化;区县政府

签约覆盖率86.59%,较年初提升19.92个百分点。新增各类资格专户102个,实现省内各地市公积金委贷资格全覆盖,成功对接省直公务人员工资管理系涉农贷款1统、省高院破产智审和案款系统等等。

986亿元02

增幅5.12%注1:自2025年起本公司涉农贷款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关于印发2024年金融机构金融统计修订内容的通知》(银调发[2024]2号)修订后的新口径统计,相关比较数字亦为新口径。2025年度报告016

06

05客群服务提质扩面。

截至2025年末,省内公司基础客户、服市场地位显著提升。务小微企业客户、零售客户分别达到6.5截至2025年末,省内万户、8.3万户、523万户,较年初分别增

03各项存贷款余额分别为长21.35%、30.02%、31.12%。服务浙江

6333亿元、6614亿元,省内供应链上下游企业近1.5万户;服务

深耕发展向县域纵深推进。较年初分别新增687亿浙江出海企业约1.1万户,提供外汇交易截至2025年末,省内县域元、465亿元,增量双服务超450亿美元。

综合金融生态建设覆盖率双领跑股份制同业。

85.71%,较年初新增40.48

个百分点,其中杭州、宁波等6个地市实现区县全覆数字化服务能力不断增强。

盖。开展“政务服务进厅积极对接各级政府数字化服务需求,堂”行动,落地公积金缴落地多个数字化政务服务项目。持存、身份证换证、营业执照续升级数字化应用效能,“数字供开立等11项高频服务。

应链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入选2025年浙江省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

验区优秀案例,是唯一入选的银行机构。

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精准有效。

深化山区海岛县“一县一策”精准服务,实施丽水遂昌县、衢07州龙游县深度结对帮扶,截至2025年末,在山区海岛县贷款投放余额602亿元,增速达24.55%。围绕丽水龙泉食用菌集群、台州三门青蟹共富贷集群、温州文成高山果蔬共富贷集群

等山区海岛县特色集群打造场景化服务方案,截至2025年末,支持山区海岛县特色产业集群35个。针对杭州淳安县下姜村、衢州龙游县席家村等10余个乡村,以助推提升附加值、拓宽销售渠道等方式实施产业帮扶,为乡村振兴贡献金融力量。

04017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荣誉与奖项英国明晟

《银行家》杂志 (MSCI)

“2025全球银行 1000强” 明晟(MSCI)ESG

第 82名 “AAA”级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委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十三部门

企业标准“领跑者”网络安全技术应用典型案例

中共浙江省委、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省军区

第八届浙江省

“浙江慈善奖”爱国拥军模范集体中国人民银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浙江省分行有限责任公司民营企业最满意银行中债成员业务发展质量评价

“优秀 ABS发起机构”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浙江省财贸工会

市场创新业务机构“最美驿站”荣誉称号

(CFETS同业存款)2025年度报告 018荣誉与奖项新浪财经经济观察报年度卓越普惠金融银行2025年度私人银行之星中国银行保险报证券市场周刊

金融消保与服务创新 2025年度上市公司 ESG优秀案例水晶球奖华夏时报证券时报

2025年度智慧养老金融2025年区域影响力银行

优秀案例天玑奖经济观察报21世纪经济报道年度供应链金融金融竞争力优秀案例创新领航银行

人民网上证*金理财

2025建设金融强国年度固收类产品奖

创新实践案例2025年度报告019财务概要

(本报告所载财务数据及指标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除特别说明外,为本行及本行所属子公司合并数据,以人民币列示。)资产总额净利润

单位:亿元单位:亿元

34810.92154.93156.93

135.61

33255.39

31438.79

202320242025202320242025

营业收入非利息净收入

单位:亿元单位:亿元

637.04676.50625.14224.93

180.55

161.76

202320242025202320242025020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概要

业务及管理费成本收入比(%)

单位:亿元

204.62200.6229.9630.2532.09

190.88

202320242025202320242025

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

182.60178.67

155.37

1.44

1.381.36

2023202420252023202420252025年度报告021

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2025年2024年比上年增(减)(%)2023年

经营业绩(人民币百万元)

营业收入6251467650(7.59)63704

利润总额1612917579(8.25)17492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1293115186(14.85)1504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1)1324715198(12.84)14738

经营活动(使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743)(120478)上年同期为负数194367

规模指标(于报告期末,人民币百万元)资产总额348109233255394.683143879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192271118571163.531716240

负债总额327375731227964.832954302

吸收存款204346619222896.301868659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权益2028681989031.99186245

每股计(人民币元)

期末每股净资产(2)6.486.332.375.87

基本每股收益(3)0.440.52(15.38)0.57

稀释每股收益(3)0.440.52(15.38)0.5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3)0.450.52(13.46)0.55

盈利能力指标(%)

平均总资产收益率(4)0.400.49下降0.09个百分点0.5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6.808.49下降1.69个百分点9.4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6.988.49下降1.51个百分点9.25

净利息收益率1.601.71下降0.11个百分点2.01

净利差1.461.52下降0.06个百分点1.81

成本收入比(5)32.0930.25上升1.84个百分点29.96

资产质量指标(%)

不良贷款率(6)1.361.38下降0.02个百分点1.44

拨备覆盖率(7)155.37178.67下降23.30个百分点182.60

贷款拨备率(7)2.112.46下降0.35个百分点2.63

资本充足指标(%)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8)8.408.38上升0.02个百分点8.22

一级资本充足率(8)9.609.61下降0.01个百分点9.52

资本充足率(8)12.1212.61下降0.49个百分点12.19022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注:

(1)有关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及金额请参见“财务报表补充资料-非经常性损益”。

(2)期末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本行股东的权益-其他权益工具)/期末普通股股本总数。

(3)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计算。

(4)平均总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期初及期末资产总额的平均数。

(5)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

(6)自2023年度报告起,本行根据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银行业主要财务指标计算指引》(银协发[2023]34号)的规定计算不

良贷款率和贷款拨备率,其中:不良贷款率=不良贷款余额/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不含应计利息)。

(7)拨备覆盖率=贷款信用减值损失准备余额/不良贷款余额;贷款拨备率=贷款信用减值损失准备余额/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不含应计利息),集团口径与银行口径该指标无差异。根据《关于调整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的通知》(银监发[2018]7号)规定,对各股份制银行实行差异化动态调整的拨备监管政策。本集团适用的拨备覆盖率和贷款拨备率的监管标准为140%和2.1%。

(8)自2024年1月1日起,本行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3年第4号)的规定计算资本充足率指标。2025年度报告023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其他财务指标

2025年2024年2023年

监管标准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流动性比例(%)人民币>=2579.6789.3253.89

外币>=2596.11100.1369.22

存贷款比例(%)本外币合计89.8991.2087.74

最大单一客户贷款比例(%)<=103.534.102.69

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16.5416.7515.06

贷款迁徙率(%)正常类1.832.751.14

关注类29.3742.7828.32

次级类52.0180.6469.39

可疑类38.8627.2258.94

注:本表数据按照上报监管机构的数据计算。其中,贷款迁徙率计算公式如下:

正常类贷款迁徙率=(年初正常类贷款向下迁徙金额+年初为正常类贷款,报告期内转为不良贷款并完成不良贷款处置的金额)/年初正常类贷款余额×100%关注类贷款迁徙率=(年初关注类贷款向下迁徙金额+年初为关注类贷款,报告期内转为不良贷款并完成不良贷款处置的金额)/年初关注类贷款余额×100%次级类贷款迁徙率=(年初次级类贷款向下迁徙金额+年初为次级类贷款,报告期内转为可疑类和损失类贷款并进行处置的金额)/年初次级类贷款余额×100%

可疑类贷款迁徙率=(年初可疑类贷款向下迁徙金额+年初为可疑类贷款,报告期内转为损失类贷款并进行处置的金额)/年初可疑类贷款余额×100%分季度财务数据

2025年(人民币百万元)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营业收入17105161431568313583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594917184001126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6011174142051290

经营活动(使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99)(41143)998720612按境内外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差异说明

本集团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中,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报告期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和报告期末归属于本行股东的权益并无差异。024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济、金融及监管环境

2025年,全球经济在多重挑战中展现出韧性增长态势,但增速放缓压力依然显著。美国频繁调整的关

税政策成为全球贸易的主要扰动因素,导致国际贸易总量增长放缓并引发结构性调整。全球通胀整体呈回落态势,但部分经济体因关税政策及内部因素出现反弹。人工智能大模型、生物创新药等前沿领域取得重要进展,产业化商业化进程提速,成为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总体而言,世界经济在贸易摩擦、地缘政治风险与科技革命动力的复杂交织中,呈现出低增长、高不确定性的特征。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坚持稳中求进、提质增效总基调,克服内外部困难,推动经济顶压前行,圆满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为“十四五”规划画上圆满句号。全年国内生产总值首次跨越140万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5.0%,人均GDP稳定在1.3万美元以上,是全球经济增长的主要贡献者。多项核心指标向好,货物贸易进出口突破45万亿元,就业总体稳定,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高质量发展成色提升,新质生产力培育壮大,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稳步增长,服务消费活力释放,出口多元化格局加速形成。同时,我国经济仍面临外部贸易制约、国内供强需弱、内生动力不足等挑战,但有利条件强于不利因素,经济回升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未变。

2025年,金融监管体系持续深化。在“一行一局一会”架构基础上,监管协同机制进一步优化。监管重

点转向金融科技、跨境资本流动等新兴领域,穿透式监管能力显著增强。中央与地方金融监管协调机制更加顺畅,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提供了更坚实的制度保障。

2025年,货币政策延续适度宽松基调,强化跨周期调节,创新运用结构性工具并下调相关利率,公

开市场操作净投放超6万亿元保障流动性充裕,新发放企业和个人住房贷款加权平均利率降至3.1%左右,信贷资源精准流向科创、绿色等重点领域。财政政策加力提效,赤字率提升至4%左右,新增专项债限额4.4万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发行1.3万亿元,债券投向与管理机制不断优化,发力“两重”“两新”领域,持续扩内需、稳投资、促消费。

银行业着力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加强对重点领域信贷支持。2025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资产480万亿元,同比增长8.0%;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负债总额441.5万亿元,同比增长8.2%;银行业金融机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37万亿元,同比增长11.0%;普惠型涉农贷款余额14.2万亿元,同比增长10.3%。商业银行全年实现净利润2.4万亿元,同比增长约2.3%;不良贷款余额3.5万亿元,不良贷款率1.50%,资产质量整体保持平稳态势。2025年度报告025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二)总体经营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本集团全面贯彻中央和浙江省委统一决策部署,以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锚定“三个一流”目标愿景,持续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金融动能。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34810.9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555.53亿元,增长4.68%。其中: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19227.1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655.95亿元,增长3.53%。负债总额32737.5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509.61亿元,增长4.83%。其中:吸收存款20434.6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1211.77亿元,增长6.30%。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625.14亿元,比上年减少51.36亿元,下降7.59%,其中:利息净收入444.59亿元,比上年减少6.98亿元,下降1.55%;非利息净收入180.55亿元,比上年减少44.38亿元,下降19.73%。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129.31亿元,比上年减少22.55亿元,下降14.85%。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不良贷款率1.36%,比上年末下降0.02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155.37%,比上年末下降23.30个百分点;贷款拨备率2.11%,比上年末下降0.35个百分点。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资本充足率为12.12%,比上年末下降0.49个百分点;一级资本充足率9.60%,比上年末下降0.01个百分点;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8.40%,比上年末上升0.02个百分点,均满足监管要求。026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财务报表分析

1.合并利润表分析

2025年本集团实现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129.31亿元,比上年下降14.85%,平均总资产收益率

0.4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80%。营业收入625.14亿元,比上年下降7.59%,其中:利息净

收入444.59亿元,比上年下降1.55%;非利息净收入180.55亿元,比上年下降19.73%。业务及管理费200.62亿元,比上年下降1.95%,成本收入比32.09%,比上年上升1.84个百分点。计提减值损失

243.80亿元,比上年下降13.53%。所得税费用25.68亿元,比上年上升36.16%。

合并利润表主要项目变动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项目2025年2024年增(减)额增(减)幅(%)

利息净收入4445945157(698)(1.55)

非利息净收入1805522493(4438)(19.73)

营业收入6251467650(5136)(7.59)

减:业务及管理费2006220462(400)(1.95)

减:税金及附加755835(80)(9.58)

减:减值损失2438028195(3815)(13.53)

减:其他业务成本78851327553.61

营业利润1652917645(1116)(6.32)

加:营业外收支净额(400)(66)(334)506.06

利润总额1612917579(1450)(8.25)

减:所得税费用2568188668236.16

净利润1356115693(2132)(13.59)

归属于:本行股东1293115186(2255)(14.85)

少数股东63050712324.262025年度报告027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利息净收入

2025年,利息净收入444.59亿元,比上年减少6.98亿元,下降1.55%,占营业收入的71.12%。利息

收入1016.33亿元,比上年减少90.64亿元,下降8.19%;利息支出571.74亿元,比上年减少83.66亿元,下降12.76%。净利差和净利息收益率分别为1.46%和1.60%,分别比上年下降6和11个基点。主要原因如下:本集团贯彻落实让利实体经济的政策导向,持续推动减低企业融资成本,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比上年下降46个基点。积极应对低利率时代息差收窄压力,提升负债质量管理水平,付息负债平均付息率比上年下降40个基点。

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和付息负债平均付息率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5年2024年

平均平均

项目平均余额利息收入收益率(%)平均余额利息收入收益率(%)生息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1904138720613.781806287804554.45

投资(1)875176246322.81846106253593.00存放和拆放同业及

其他金融机构款项(2)16824231891.9014996229751.98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3)12512117511.4013752819081.39

生息资产总额30726771016333.3129398831106973.77028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25年2024年

平均平均

项目平均余额利息支出付息率(%)平均余额利息支出付息率(%)付息负债

吸收存款1974803350741.781855581389242.10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

存放和拆入款项(4)47950891061.90528482135222.56

向中央银行借款8095214751.826906615302.22

应付债券(5)549904115192.09456509114272.50

其他–––31311374.38

付息负债总额3085167571741.852912769655402.25利息净收入4445945157

净利差1.461.52

净利息收益率(6)1.601.71

注:

(1)包括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以及应收融资租赁款。

(2)包括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拆出资金以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包括法定存款准备金、超额存款准备金、外汇风险准备金以及财政性存款。

(4)包括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拆入资金以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5)包括发行的同业存单、金融债、次级债。

(6)净利息收益率:交易性金融资产业务所产生的收益在会计科目归属上不属于利息收入,相应调整其对应的付息负债及利息支出。2025年度报告029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利息收入和支出变动分析人民币百万元

2025年与2024年对比增(减)因素

项目规模(1)利率(2)净增(减)额(3)生息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4358(12752)(8394)

投资871(1598)(727)

存放和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363(149)214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172)15(157)

利息收入变动5420(14484)(9064)付息负债

吸收存款2501(6351)(3850)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款项(1253)(3163)(4416)

向中央银行借款263(318)(55)

应付债券2338(2246)92

其他(137)0(137)

利息支出变动3712(12078)(8366)

利息净收入变动1708(2406)(698)

注:

(1)规模变化按报告期内平均余额扣除上年度平均余额乘以上年度平均收益率或平均付息率计算。

(2)利率变化按报告期内平均收益率或平均付息率扣除上年度平均收益率或平均付息率乘以报告期内平均余额计算。

(3)净增减额按报告期内利息收入(支出)扣除上年度利息收入(支出)计算。030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利息收入发放贷款和垫款利息收入

发放贷款和垫款利息收入720.61亿元,比上年减少83.94亿元,下降10.43%,主要是本集团全面贯彻国家和监管部门政策导向,持续增加重点领域信贷投放,报告期内发放贷款和垫款平均余额1.90万亿,比上年增长5.42%。同时,受贷款市场利率下行影响,发放贷款和垫款平均收益率比上年下降67个基点。

按期限结构划分的发放贷款和垫款平均收益分析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5年2024年

平均平均

平均余额利息收入收益率(%)平均余额利息收入收益率(%)

短期贷款和垫款925584330803.57902935379044.20

中长期贷款和垫款978554389813.98903352425514.71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1904138720613.781806287804554.45按业务类型划分的发放贷款和垫款平均收益分析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5年2024年

平均平均

平均余额利息收入收益率(%)平均余额利息收入收益率(%)

公司贷款和垫款1317703495113.761208730526284.35

个人贷款和垫款466156203694.37484008254605.26

票据贴现12027921811.8111354923672.08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1904138720613.781806287804554.452025年度报告031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投资利息收入

投资利息收入246.32亿元,比上年减少7.27亿元,下降2.87%。主要是由于投资平均收益率比上年下降19个基点所致。

存放和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利息收入

存放和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利息收入31.89亿元,比上年增加2.14亿元,增长7.19%,主要是由于存放和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平均余额比上年增长12.19%所致。

(3)利息支出吸收存款利息支出

吸收存款利息支出350.74亿元,比上年减少38.50亿元,下降9.89%,主要是由于本集团积极引导拓展低成本存款,持续压降存款付息率,报告期内吸收存款平均付息率比上年下降32个基点。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5年2024年

平均平均

平均余额利息支出付息率(%)平均余额利息支出付息率(%)

公司存款和其他存款(1)

定期1253588253262.021122027267592.38

活期37101825560.6944422251681.16

小计1624606278821.721566249319272.04个人存款

定期28312771512.5323324868942.96

活期67070410.06560841030.18

小计35019771922.0528933269972.42

合计1974803350741.781855581389242.10

注:

(1)其他存款包括应解汇款、临时存款和汇出汇款等。032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款项利息支出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款项利息支出91.06亿元,比上年减少44.16亿元,下降32.66%,主要是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款项平均付息率1.90%,比上年下降66个基点。

(4)非利息净收入

2025年,非利息净收入180.55亿元,比上年减少44.38亿元,下降19.73%。其中,手续费及佣金净

收入37.52亿元,比上年减少7.35亿元;其他非利息净收入143.03亿元,比上年减少37.03亿元。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项目2025年2024年增(减)额增(减)幅(%)

代理及委托业务2791226552623.22

承诺及担保业务8161031(215)(20.85)

结算与清算业务80667812818.88

托管及受托业务662637253.92

承销及咨询业务616928(312)(33.62)

银行卡业务178197(19)(9.64)

其他74225(151)(67.11)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59435961(18)(0.30)

减:手续费及佣金支出2191147471748.64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37524487(735)(16.38)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37.52亿元,比上年减少7.35亿元,下降16.38%。其中:代理及委托业务手续费收入27.91亿元,比上年增加5.26亿元,主要是代销业务收入增长所致;承诺及担保业务手续费收入8.16亿元,比上年减少2.15亿元,主要是担保承诺业务规模下降所致;承销及咨询业务收入6.16亿元,比上年减少3.12亿元,主要是债券承销业务费率下降所致。2025年度报告03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其他非利息净收入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项目2025年2024年增(减)额增(减)幅(%)

投资收益11759113384213.71

公允价值变动净(损失)/收益(1255)3516(4771)(135.69)

汇兑净收益16771769(92)(5.20)

其他2122138373953.43

合计1430318006(3703)(20.57)

其他非利息净收入143.03亿元,比上年减少37.03亿元,下降20.57%,主要是报告期内债市收益率震荡上行,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收益比上年下降。

(5)业务及管理费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项目2025年2024年增(减)额增(减)幅(%)

员工成本1304813737(689)(5.02)

折旧及摊销费用20552022331.63

其他业务费用495947032565.44

合计2006220462(400)(1.95)

业务及管理费200.62亿元,比上年减少4.00亿元,下降1.95%,主要是本集团积极开展全面成本管控工作,持续优化投入产出结构。

(6)减值损失人民币百万元项目2025年2024年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1(5)

拆出资金5(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16(4)发放贷款和垫款2121925829金融投资22621904应收融资租赁款684697

表外项目(195)(433)其他资产388209合计2438028195034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减值损失243.80亿元,比上年减少38.15亿元,下降13.53%,请参见“财务报告附注五、40信用减值损失;14资产损失/减值准备表”。

(7)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25.68亿元,比上年增加6.82亿元,增长36.16%,实际税率15.92%。根据法定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与实际所得税费用的调节表,请参见“财务报告附注五、42所得税费用”。

(8)分部信息按业务条线划分的分部经营业绩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5年2024年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公司银行业务3518156.283812456.35

零售银行业务1034316.541255018.55

资金业务1299620.791400120.70

其他业务39946.3929754.40

营业收入合计62514100.0067650100.00按地区划分的分部经营业绩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5年2024年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长三角地区3889062.213903157.69

环渤海地区784112.541022015.11

珠三角及海西地区55618.9066019.76

中西部地区1022216.351179817.44

营业收入合计62514100.0067650100.00

有关业务分部和地区分部的详细信息,请参见“财务报告附注七-分部报告”。2025年度报告035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合并资产负债表分析

(1)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34810.9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555.53亿元,增长4.68%。其中:

发放贷款和垫款净额18832.3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705.53亿元,增长3.89%;金融投资10515.07亿元,比上年末减少39.44亿元,下降0.37%。从结构上看,发放贷款和垫款净额占资产总额的

54.10%,比上年末下降0.41个百分点,金融投资占资产总额的30.21%,比上年末下降1.53个百分点。

资产运用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19227111857116

减:贷款信用减值损失准备(1)3947444432

发放贷款和垫款,净额188323754.10181268454.51金融投资(2)105150730.21105545131.74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1257043.611296913.90

贵金属809292.32169560.51存放和拆放同业及

其他金融机构款项(3)1701344.891376924.14

其他资产1695814.871730655.20

资产总额3481092100.003325539100.00

注:

(1)贷款信用减值损失准备指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和垫款损失准备。

(2)金融投资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3)存放和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包含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拆出资金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036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发放贷款和垫款

本集团以信贷资源精准投放践行金融国企使命担当,深耕浙江大本营,贷款投放总量保持稳健增长,结构持续优化。一方面,做优增量,投放风险可控收益合适业务;另一方面,盘活存量释放效能。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19227.1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655.95亿元,增长3.53%。

按业务类型划分的贷款结构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公司贷款和垫款133145969.25124956667.28

个人贷款和垫款46440824.1547863125.77

票据贴现1169166.081192006.42

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7060.0412240.07

应计利息92220.4884950.46

合计1922711100.001857116100.00公司贷款和垫款

公司贷款深耕供应链与科创赛道,深化链式金融生态,聚焦企业全周期、多场景需求,持续迭代特色业务矩阵,精准服务产业链核心企业及上下游,公司贷款业务规模稳健增长,业务综合服务能力持续增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贷款和垫款总额13314.59亿元,比上年末增长6.55%。

个人贷款和垫款

把握消费驱动经济增长大势,着力优化个人贷款结构,重点拓展按揭及消费场景,依托财富管理生态圈协同发力,零售客群基础得到巩固。截至报告期末,个人贷款和垫款总额4644.08亿元,比上年末下降2.97%。

票据贴现

持续打造提升票据全生命周期循环经营,通过场景营销和数字化提升,做大基础客群,充分发挥流动性服务优势,支持企业短期融资需求。截至报告期末,票据贴现总额1169.16亿元,比上年末下降

1.92%。2025年度报告037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金融投资

本集团金融投资规模保持基本平稳,结构持续优化,把握市场行情,适度增持债券投资资产,多元化支持区域经济发展与实体经济融资需求,减少其他投资资产,组合管理确保安全性与流动性。截至报告期末,金融投资总额10515.07亿元,比上年末下降0.37%。

金融投资构成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基金投资13683713.0117509616.59

债券投资83263679.1879137874.98

信托计划和资产管理计划914498.70995999.44

其他金融投资38530.3751500.49

应计利息117581.1296250.91

减值准备(25026)(2.38)(25397)(2.41)

合计1051507100.001055451100.00

注:其他金融投资含股权投资、其他债务工具、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和理财产品。

按发行主体分类列示的本集团债券投资总额构成人民币百万元

2025年2024年

项目12月31日12月31日政府债券326857333190金融债券313717231688同业存单3855070090公司债券及其他153512156410债券投资合计832636791378038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报告期末本公司所持前十大面值金融债券面值票面利率

债券名称(人民币百万元)(%)到期日损失准备

2023年政策性银行债券8800.002.7320280111–

2024年政策性银行债券8740.002.3020290222–

2025年政策性银行债券7170.001.4720280214–

2024年政策性银行债券7090.001.8020270902–

2024年政策性银行债券5990.002.2220290409–

2019年政策性银行债券5920.003.4820290108–

2021年政策性银行债券5461.773.3020260303–

2023年政策性银行债券5000.002.5720280913–

2025年政策性银行债券4990.001.5920280415–

2025年政策性银行债券4940.001.6020270416–

(2)负债

本集团全面推进负债结构优化工程,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数字化为依托、以场景为切入点,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综合化服务,打造真实、稳定、低成本的负债基础,激发负债业务的内生发展动力,以低成本资金进一步夯实高质量发展的根基。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负债总额32737.5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509.61亿元,增长4.83%。

负债构成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向中央银行借款1022063.12778212.49

吸收存款204346662.42192228961.56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

存放和拆入款项51504215.7349806815.95

应付债券51295315.6754153317.34

其他1000903.06830852.66

负债总额3273757100.003122796100.00

注: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款项包括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拆入资金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2025年度报告039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吸收存款

本集团致力于将获取低息优质存款打造成一项核心经营能力,做大低成本存款和零售存款规模。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吸收存款余额20434.6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11.77亿元,增长6.30%。从客户结构上看,公司存款增加253.16亿元,增长1.60%;个人存款增加911.40亿元,增长29.92%。从期限结构上看,定期存款增加1234.65亿元,增长8.89%;活期存款减少70.09亿元,下降1.40%。

按业务类型划分的吸收存款结构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公司存款

活期41729920.4243429122.59

定期119121958.29114891159.77

小计160851878.71158320282.36个人存款

活期749343.67649513.38

定期32083815.7023968112.47

小计39577219.3730463215.85

其他存款20190.103720.02

应计利息371571.82340831.77

合计2043466100.001922289100.00

(3)股东权益

截至报告期末,归属于本行股东的权益合计2028.6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39.65亿元,增长1.99%。

请参见“财务报告-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040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四)贷款质量分析

1、按风险分类划分的贷款分布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正常184153396.24177741596.15

关注452132.36444882.40

不良贷款260371.36254941.38

次级117750.62112300.61

可疑55560.29105030.57

损失87060.4537610.20

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7060.0412240.07

小计1913489100.001848621100.00应计利息9222不适用8495不适用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1922711不适用1857116不适用

本集团贷款质量总体保持稳定,截至报告期末,正常贷款18415.3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641.18亿元;关注贷款452.1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7.25亿元,关注贷款率2.36%,比上年末下降0.04个百分点;不良贷款260.3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5.43亿元,不良贷款率1.36%,比上年末下降0.02个百分点。2025年度报告041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按业务类型划分的贷款和不良贷款分布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不良不良不良不良

项目贷款金额占比(%)贷款金额贷款率(%)贷款金额占比(%)贷款金额贷款率(%)

公司贷款133145969.58146461.10124956667.59169961.36

个人贷款46440824.27113782.4547863125.8984981.78

票据贴现1169166.11130.011192006.45––公允价值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7060.04不适用不适用12240.07不适用不适用

小计1913489100.00260371.361848621100.00254941.38应计利息9222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8495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1922711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1857116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良贷款146.46亿元,比上年末减少23.50亿元;不良贷款率1.10%,比上年末下降0.26个百分点。个人不良贷款113.7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8.80亿元;不良贷款率2.45%,比上年末上升0.67个百分点。042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按行业划分的贷款和不良贷款分布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不良不良不良不良

项目贷款金额占比(%)贷款金额贷款率(%)贷款金额占比(%)贷款金额贷款率(%)

公司贷款133145969.58146461.10124956667.59169961.36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3972517.7513460.4026726714.4629671.11

制造业28672514.9837971.3227322114.7840071.47

批发和零售业1858089.7142512.2919174110.3742682.23

房地产业1618158.4628171.7418613310.0728851.55

水利、环境和公共

设施管理业878294.59180.02689913.73440.06

建筑业805054.219721.21748144.056590.88

金融业403382.11200.05420092.27520.12

交通运输、仓储和

邮政业189300.991160.61173140.9311016.36

住宿和餐饮业179470.94940.52184601.00740.40

电力、热力、燃气及

水生产和供应业175250.921951.11144030.78880.61

采矿业128320.67––166110.90––

其他(1)814804.2510201.25786024.258511.08

个人贷款46440824.27113782.4547863125.8984981.78

票据贴现1169166.11130.011192006.45––公允价值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7060.04不适用不适用12240.07不适用不适用

发放贷款和垫款小计1913489100.00260371.361848621100.00254941.38应计利息9222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8495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1922711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1857116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注:

(1)其他行业包括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农、林、牧、渔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探,教育业,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等行业。

2025年,本集团实行“审慎、稳健”的风险偏好,锚定“三个一流”目标愿景,坚持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落实“低风险、均收益”的风险理念,坚持“风险第一、合规为本”。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导向,

以场景化为核心,提升投研能力,加强授信引领,强化风险预判,优化资产配置,护航全行高质量发展。2025年度报告04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4、按地区划分的贷款和不良贷款分布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不良不良不良不良

项目贷款金额占比(%)贷款金额贷款率(%)贷款金额占比(%)贷款金额贷款率(%)

长三角地区106757155.79178561.6799112753.62161151.63

中西部地区38039019.8834030.8936740119.8734870.95

环渤海地区24538812.8226701.0925718513.9131371.22

珠三角及海西地区21943411.4721080.9623168412.5327551.19公允价值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7060.04不适用不适用12240.07不适用不适用

小计1913489100.00260371.361848621100.00254941.38应计利息9222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8495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1922711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1857116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在持续跟踪宏观、行业经济发展趋势的基础上,根据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内部经营状况及风险情况,针对各区域经济特点,适时调整授信政策;把握“深耕浙江”首要战略,提升重点区域竞争力,积极防范区域风险,支持区域发展要求,全面优化授信资产结构。

5、按担保方式划分的贷款和不良贷款分布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不良不良不良不良

项目贷款金额占比(%)贷款金额贷款率(%)贷款金额占比(%)贷款金额贷款率(%)

抵押贷款80060741.84137821.7281346744.00156171.92

质押贷款724513.7916482.27690663.747111.03

保证贷款49062725.6433410.6837735520.4135380.94

信用贷款43218222.5872531.6846830925.3356281.20

票据贴现1169166.11130.011192006.45––公允价值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7060.04不适用不适用12240.07不适用不适用

小计1913489100.00260371.361848621100.00254941.38应计利息9222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8495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1922711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1857116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贷款担保结构基本保持平稳。截至报告期末,抵押贷款占比较高,抵押贷款余额8006.07亿元,比上年末减少128.60亿元,抵押贷款不良贷款余额137.82亿元,不良贷款率1.72%,比上年末下降0.20个百分点。044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6、前十大贷款客户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十大借款人行业金额占比(%)

A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9071 0.47

B 房地产业 6100 0.32

C 房地产业 4501 0.24

D 房地产业 3944 0.21

E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810 0.20

F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195 0.17

G 房地产业 3053 0.16

H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032 0.16

I 制造业 2979 0.16

J 制造业 2765 0.14

总计424502.23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最大单一借款人贷款余额为90.71亿元,占本集团资本净额的3.53%。最大十家单一借款人贷款总额424.50亿元,占本集团资本净额的16.54%。

7、逾期贷款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逾期期限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逾期1天至90天103840.54123990.67

逾期90天至1年158690.83126150.68

逾期1年至3年71650.3775540.41

逾期3年以上12950.079430.05

总计347131.81335111.81

截至报告期末,逾期贷款余额347.1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02亿元;其中90天以上逾期贷款243.2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32.17亿元。2025年度报告045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8、重组贷款

本集团对贷款重组实施严格审慎的管控,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重组贷款和垫款总额155.3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6.56亿元;其中逾期3个月以上的重组贷款和垫款总额29.0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80亿元。

9、抵债资产及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抵债资产及减值准备计提情况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抵债资产(非金融工具)余额10.06亿元,扣除已计提减值准备2.61亿元,账面净值7.45亿元。

10、贷款信用减值损失准备变动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项目金额期初余额45551本期计提21219

核销(12843)

转让(15596)其他2123期末余额40454

注:

(1)包括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发放贷款和垫款的损失准备。

(2)其他包括收回已核销贷款和垫款及汇率变动等产生的影响。046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五)资本管理

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3年第4号)的相关规定,本集团资本充足率计量范围涵盖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其中,信用风险加权资产采用权重法、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加权资产采用标准法计量。关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请查阅本行网站( www.czbank.com )。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资本充足率为12.12%,一级资本充足率9.60%,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8.40%,杠杆率5.00%,均满足监管要求。

资本充足率情况表(本集团)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5年2024年

项目12月31日12月31日核心一级资本净额177985173172其他一级资本2541125364一级资本净额203396198536二级资本5328661904总资本净额256682260441风险加权资产21183352065287

其中:信用风险加权资产19748901924753市场风险加权资产2335322553操作风险加权资产120093117981

最低资本要求(%)8.008.00

储备资本和逆周期资本要求(%)2.502.50

附加资本要求(%)––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8.408.38

一级资本充足率(%)9.609.61

资本充足率(%)12.1212.612025年度报告047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杠杆率情况表(本集团)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5年2024年

项目12月31日12月31日一级资本净额203396198536调整后表内外资产余额40671443885727

杠杆率(%)5.005.11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资本充足率为11.98%,一级资本充足率9.47%,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8.24%,杠杆率4.84%,均满足监管要求。

资本充足率情况表(本公司)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5年2024年

项目12月31日12月31日核心一级资本净额167766166402其他一级资本2499524995一级资本净额192761191397二级资本5090459865总资本净额243664251262风险加权资产20347601992742

其中:信用风险加权资产18949951855223市场风险加权资产2322622360操作风险加权资产116539115159

最低资本要求(%)8.008.00

储备资本和逆周期资本要求(%)2.502.50

附加资本要求(%)––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8.248.35

一级资本充足率(%)9.479.60

资本充足率(%)11.9812.61048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杠杆率情况表(本公司)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5年2024年

项目12月31日12月31日一级资本净额192761191397调整后表内外资产余额39791043812789

杠杆率(%)4.845.02

(六)按监管要求披露的其他财务信息

1.可能对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的表外项目余额及其情况

本集团资产负债表表外项目包括承诺及或有事项等。承诺及或有事项具体包括信贷承诺及财务担保、资本支出承诺、债券承销及兑付承诺、未决诉讼和纠纷等,其中信贷承诺及财务担保是最主要的组成部分。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信贷承诺及财务担保余额8326.87亿元。有关承担及或有负债详见“财务报告附注八”。

2.逾期未偿债务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没有发生逾期未偿债务情况。2025年度报告049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七)风险管理

1.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本公司实行“审慎、稳健”的风险偏好,锚定“三个一流”目标愿景,坚持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

落实“低风险、均收益”的风险理念,坚持“风险第一、合规为本”。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导向,以场景化为核心,提升投研能力,加强授信引领,强化风险预判,优化资产配置;完善统一授信管理,加强授信全流程管控,严格落实授信“三查”管理,夯实授信管理基础;强化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严控新增风险,加快存量风险化解处置,加强资产风险分类管理,保持资产质量稳定;深化风控系统赋能,提升智慧风控水平,护航全行高质量发展。

本公司董事会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高级管理层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实施责任。本公司设立首席风险官。董事会下设风险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高级管理层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数据治理委员会、创新管理委员会等议事机构。

总行风险管理部为全面风险管理的统筹部门以及信用风险、市场风险(银行账簿利率风险除外)、国别

风险、信息科技风险、ESG风险管理的牵头执行部门;总行资产负债管理部为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流

动性风险管理的牵头执行部门;总行内控合规与法律部为操作风险、合规风险、外包风险管理的牵头

执行部门;总行党群工作部(党委宣传部)为声誉风险管理的牵头执行部门;总行发展规划部为战略风险管理的牵头执行部门;总行社会责任与消费者权益保护部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牵头执行部门。

本公司根据全面风险管理需要向部分总行部门派驻风险监控官,协助部门主要负责人组织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独立于派驻部门进行业务评判和风险事项报告。本公司统一向各分行委派风险监控官,协助分行行长组织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坚持独立、充分履职,独立进行业务评判和风险事项报告。

2.信用风险管理

信用风险是指由于债务人或交易对手违约或信用质量发生变化,从而给本公司造成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信用风险主要存在于贷款、同业拆借、债券投资、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特定目的载体投资等

表内、表外业务。

本公司信用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将信用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合理范围内,实现以本币为计量单位、风险调整后的全行综合效益最大化。

本公司信用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由董事会、高级管理层、风险管理委员会、总行授信业务审查委员会

及分行授信业务审查委员会和支行授信审查小组、总行风险管理部和其他信用风险控制部门、业务经

营与管理部门、科技管理部、审计部以及分支行、子公司共同构成。高级管理层承担信用风险管理的实施责任,负责组织信用风险管理,组织制定、推行信用风险管理的有关制度、政策等。050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公司根据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内部经营状况及风险情况,制定授信政策,明确全行授信业务客户结构、行业结构、产品结构、区域结构、重点战略领域等政策导向,并在持续跟踪宏观、行业经济发展趋势的基础上,适时调整授信政策。面对国内外复杂多变、机遇与挑战并存的经济环境,本公司全面推进以客户为中心的综合协同改革,坚持把实体经济作为授信资产业务的着力点和增长点,持续推进客户基础攻坚,夯实授信业务基石,把握“深耕浙江”首要战略,提升重点区域竞争力,坚持智慧风控,突出信用风险精准识别和前瞻防范化解,严控新增不良,全面优化授信资产结构。

本公司按照《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办法》规定的标准,综合考虑债务人的履约能力、偿付意愿及偿付记录等因素对金融资产进行分类;本公司金融资产风险分类流程实行“初分、复核、审查、审议、认定”五级程序。

(1)公司客户信用风险管理

本公司对公司客户实施统一授信管理,在对客户进行全面综合评估的基础上,按照一定标准和程序核定客户主体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和业务授信额度。

本公司严格执行监管要求,将贷款(含贸易融资)、票据承兑和贴现、透支、债券投资、特定目的载体投资、开立信用证、保理、担保、贷款承诺以及其他实质上由本公司承担信用风险的业务纳入统一授信管理。在全面覆盖各类授信业务的基础上,本公司持续完善信用风险限额指标体系,合理确定单一公司客户、集团客户等限额指标。

本公司持续加强信贷制度建设,制定公司客户统一授信管理制度,强化对公司客户授信总额的全面管理和统一控制,完善标准、规范的授信审批流程、授权体系和岗位风险责任机制,并及时调整授信政策,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信用风险。

本公司进一步完善集中度风险管理,制定集中度风险管理相关制度,明确集中度风险管理的职责分工与主要方法,持续推进集中度风险管理建设。

本公司持续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授信风险管理,严格执行国务院和金融管理部门关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各项政策及监管要求,动态调整授信策略,进一步优化融资平台授信业务结构,防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业务的信用风险;稳妥化解融资平台存量债务,严控融资平台债务增量,规范推进融资平台退出工作,推进地方债务风险化解工作落实落地。

本公司持续加强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本公司稳健开展房地产信贷业务,根据国家政策和行业运行情况对房地产业务区域、客户、项目实行分类管理;对房地产行业贷款实施限额管理和名单制管理,不断调整优化资产结构,并加强存量贷款风险的监控和管理。2025年度报告051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小微企业信用风险管理

本公司以数智风控筑牢小微业务高质量发展护城河,将数字基因根植于小微业务风险管理全链条,同时优化风险管理体制机制,提高风险管控的主动性,不断完善小微企业业务信用风险管控体系。

本公司合理设置分区域的差异化风控模型规则及客群准入标准,加大外部权威数据应用,精确校准信贷投向;强化数智风控工具应用,打造“全覆盖”“强应用”“敏响应”的风险监测管理系统,有力实现主动风控;持续优化小企业贷后管理系统,配置差异化贷后系统角色及个性化任务触发规则,打造精准贷后安全网。

(3)零售客户信用风险管理

本公司持续深化零售信贷客户信用风险全流程管理,实施总行集约化审批机制,运用大数据与智能风控模型,实现自动化与人工相结合,动态评估客户信用状况,完善客户风险画像。贷前严把准入关口,贷中加强授信监测,贷后实施差异化风险预警与处置。同时优化风险策略与产品定价,强化资产质量管控,推进风险文化宣导,确保零售信贷业务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稳健发展。

本公司建立了信用卡(消费金融)业务贷前准入、贷中监测、贷后预警的全流程数智化风险管理体系,新建“1+N”机器学习评分等核心模型,实现风控决策从“经验策略驱动”向“算法模型驱动”转型,全方位提升风控的精准化、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同时,结合地域、行业、客群风险特征,制定差异化的风控管理策略并持续迭代,不断提升信用卡(消费金融)业务风险管理水平。

(4)金融机构客户信用风险管理

本公司将金融机构客户纳入统一授信管理,制定了金融机构客户统一授信管理办法及相关操作规程,完善了金融机构客户统一授信的调查、审查和审批等一整套制度及流程。

本公司与金融机构客户开展的业务如涉及客户信用风险,纳入统一授信管理。具体开展业务时按照本公司相关制度要求占用客户的授信额度。052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市场风险管理

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银行表内、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本节所称市场风险不包含银行账簿利率风险(银行账簿利率风险参见以下“7.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相关内容)。

本公司市场风险管理的目标是有效防范市场风险,将市场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合理范围内,实现风险和收益的合理平衡。

本公司市场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由董事会、高级管理层、风险管理部、资金营运中心、科技管理部、

审计部、其他部门及分支行、子公司共同构成。高级管理层承担市场风险管理的实施责任,负责组织市场风险管理,监督执行市场风险偏好,制定、定期评估和监督执行市场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确保本公司有效地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项业务所承担的各类市场风险。

本公司采用久期分析、外汇敞口分析、情景分析、敏感性分析、风险价值(VaR)计量等市场风险计量方法,并采用限额管理、对冲及减少风险敞口等措施进行市场风险控制。本公司根据监管部门的相关办法建立了市场风险管理体系,制定了与业务性质、规模、复杂程度和风险特征相适应的市场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并使这些政策和程序与本公司的总体业务发展战略、管理能力、资本实力和能够承担的总体风险水平相一致。

本公司定期更新完善市场风险偏好和限额体系,持续完善市场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和市场风险计量体系,并使用独立的市场风险管理平台进行市场风险计量、监测与日常管理。本公司对交易账簿头寸实行每日估值,持续监测非止损限额和止损限额,并定期通过压力测试等方法评估市场风险。2025年度报告05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4.流动性风险管理

流动性风险是指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用于偿还到期债务、履行其他支付义务以及满足正常业务开展的其他资金需求的风险。影响流动性风险的因素分为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外部因素包括国内外金融形势、宏观调控政策、金融市场发展的深度与广度、银行业竞争态势等;内部因素包括资

产负债期限与业务结构、存款稳定程度、市场融资能力以及各类突发性事件等。

本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的目标是确保本公司流动性需求能够及时以合理成本得到满足,将流动性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合理范围内。

本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由董事会、高级管理层、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委员会、资产负债管

理委员会、风险管理部、资产负债管理部、资金营运中心、审计部、科技管理部、总行其他经营与管

理部门以及分支行、子公司共同构成。高级管理层承担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实施责任,负责组织流动性风险管理,组织制定、推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有关制度、政策等。

本公司对全行流动性风险实行集中管理,通过建立科学、完善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对流动性风险进行有效识别、计量、监测、控制和报告,持续强化流动性风险管理,不断提升流动性管理的前瞻性和主动性。具体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包括:密切关注国内外经济、政治形势以及市场流动性变化,适时调整本公司资产负债管理策略;加强负债管理,灵活运用主动负债工具,积极拓宽长期资金来源,推动债券发行工作,持续提升稳定负债占比;推进融资渠道多元化建设,在维护好与主要融资对手关系的同时,积极拓展融资渠道;加强优质流动性资产管理,确保优质流动性资产保有规模与全行潜在融资需求相匹配,增强流动性风险缓释能力;强化流动性预警监测与管理,完善流动性风险应急计划,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按季开展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根据压力测试结果查找本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必要时调整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适时改进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完善流动性风险管理机制。压力测试结果显示,在多种情景压力假设下,本集团流动性风险处于可控范围。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本外币合计流动性比例81.57%。本公司流动性覆盖率179.52%,其中,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3690.93亿元,未来30天净现金流出2055.99亿元。本公司净稳定资金比例112.68%,其中,可用的稳定资金19230.35亿元,所需的稳定资金17066.45亿元。054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本外币合计流动性比例81.58%。本集团流动性覆盖率174.01%,其中,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3703.01亿元,未来30天净现金流出2128.09亿元。本集团最近两个季度净稳定资金比例相关信息如下:

币种:本外币合计净稳定资金可用的稳定资金所需的稳定资金

日期比例(%)(亿元)(亿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109.6519517.8717799.44

截至2025年9月30日111.4119384.0417399.52

5.操作风险管理

操作风险是指由于内部程序、员工、信息科技系统存在问题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战略风险和声誉风险。本公司可能面临的操作风险损失事件类型主要包括:内部欺诈事件,外部欺诈事件,就业制度和工作场所安全事件,客户、产品和业务活动事件,实物资产的损坏,信息科技系统事件,执行、交割和流程管理事件等七类。

本公司操作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由董事会、高级管理层、风险管理部、内控合规与法律部、资产负债

管理部、审计部、总行其他部门及分支行、子公司共同构成。本公司对操作风险管理采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领导下的、以三道防线为基础的管理架构。董事会承担操作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高级管理层承担操作风险管理的实施责任,负责组织制定、推行操作风险管理的各项基本制度和相关管理办法,明确各部门、各机构职责要求,设置操作风险偏好及其传导机制,合理配置充足资源等。

本公司以“有效防范操作风险,降低损失,提升对内外部事件冲击的应对能力,为业务稳健运营提供保障”为操作风险管理目标,建立与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对操作风险实施全流程管理,将加强内部控制作为操作风险管理的有效手段,形成统一的操作风险识别、评估、监测、计量和控制/缓释程序。

报告期内,本公司遵循“审慎性、全面性、匹配性、有效性”的操作风险管理原则,根据本公司经营战略、管理理念、外部金融形势变化适时调整管理策略和重点,持续贯彻落实监管部门关于操作风险管理和操作风险资本计量的要求;明确操作风险偏好并畅通传导机制,拓展操作风险管理工具应用,提升识别、评估、控制和缓释操作风险的能力;健全外包风险管理体系,夯实外包风险管理基础;强化信息系统建设,加强数智化赋能支撑;加强法律风险防范,开展热点法律研究;培育良好的操作风险管理文化,加强员工行为管理;强化安全保卫管理,落实重要节点安全保卫工作,及时消除风险隐患。报告期内,本公司操作风险管理体系运行平稳,操作风险整体可控。2025年度报告055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6.国别风险管理

国别风险是指由于某一国家或地区经济、政治、社会变化及事件,导致该国家或地区债务人没有能力或者拒绝偿付本公司债务,或使本公司在该国家或地区的商业存在遭受损失,或使本公司遭受其他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国别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将国别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合理范围内,实现以本币为计量单位、风险调整后的全行综合效益最大化。

本公司国别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由董事会、高级管理层、风险管理部、发展规划部、计划财务部、国

际业务部、资金营运中心、零售信贷部、信用卡(消费金融)部等总行业务经营与管理部门、科技管理

部、审计部及分支行、子公司共同构成。高级管理层承担国别风险管理的实施责任,负责组织国别风险管理,组织制定、推行国别风险管理的有关制度、政策等。

本公司根据监管部门的相关办法持续推进国别风险管理相关工作,制定了国别风险管理基本制度、限额管理办法及限额管理方案,明确国别风险限额管理的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限额框架、管理机制等,并设定国别风险限额指标及阈值;定期进行国别风险评估与监测。

7.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

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指利率水平、期限结构等不利变动导致银行账簿经济价值和整体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主要包括缺口风险、基准风险和期权性风险。

本公司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目标是将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合理范围内,减小银行账簿净利息收入和经济价值波动,实现全行综合收益最大化。

本公司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由董事会、高级管理层、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委员会、资产

负债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部、计划财务部、资产负债管理部、资金营运中心、审计部、总行其他经

营与管理部门以及分支行、子公司共同构成。高级管理层承担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的实施责任,负责建立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架构、建立银行账簿利率风险计量体系,推进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的有关制度政策有效实施。

本公司对于银行账簿利率风险主要通过缺口分析、敏感性分析、情景模拟分析、压力测试等方法计量

评估风险,综合考虑银行风险偏好、风险状况、宏观经济和市场变化等因素制定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策略。报告期内,本公司基于全行银行账簿利率风险偏好目标和内部经营管理需求,结合宏观经济形势变化、货币政策导向,动态灵活调整资产负债规模期限结构、优化资产负债重定价期限管理方案。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控制在本公司风险管控目标范围内,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整体可控。056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8.声誉风险管理

声誉风险是指由本公司行为、从业人员行为或外部事件等,导致利益相关方、社会公众、媒体等对本公司形成负面评价,从而损害本公司品牌价值,不利于本公司正常经营,甚至影响到市场稳定和社会稳定的风险。

声誉风险管理是指本公司为实现声誉风险管理目标,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建立涵盖事前评估、风险监测、分级研判、应对处置、信息报告、考核问责、评估总结等环节的全流程声誉风险管理体系,形成声誉风险管理完整闭环,并从源头管理、风险排查、应急演练、联动机制、社会监督、声誉资本积累、内部审计、同业协作等方面做好声誉风险日常管理工作。

本公司声誉风险管理的目标是正确处理新闻舆论、公共关系以及客户关系,主动、有效地防范声誉风险和应对声誉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其对本公司、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造成的损失和负面影响。本公司已将声誉风险管理纳入公司治理及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本公司声誉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由董事会、高级管理层、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委员会、党群工作部(党委宣传部)、综合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风险管理部、总行其他相关部门和分支机构、子公司共同构成。高级管理层承担声誉风险管理的管理责任,负责组织全行声誉风险管理,建立健全本公司声誉风险管理的有关制度、政策等。

报告期内,本公司坚守声誉风险底线,通过突出源头防控、优化全流程管理、完善数字化管理工具,推动声誉风险管理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御转型,成效较上一报告期有效提升,严防死守不发生重大声誉风险。同时,聚焦中央及浙江省委省政府重要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服务“五篇大文章”等行业热点,“深耕浙江”等本公司重点战略和科创金融、跨境金融等特色业务,开展权威媒体重磅报道,持续提升正面宣传系统性、引领性,向各方传递本公司稳健发展态势。

9.战略风险管理

战略风险是指因经营策略不当或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等原因导致的风险,包括战略设计不当、战略执行不到位、内外部环境变化导致既定战略不适用。

本公司战略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通过不断完善战略风险管理体系,将战略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合理范围内。

本公司战略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由董事会、高级管理层、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委员会、风险管理部、

发展规划部、审计部、科技管理部、总行其他相关部门及境内外各分支行、子公司共同构成。2025年度报告057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公司遵循“职责明确、前瞻防御、全面评估、适时调整”的原则,不断健全完善与业务规模和特点相适应的战略风险管理体系,实现了对战略风险的有效管理。主要管理举措包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部署,积极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锚定“一流的商业银行”愿景,全面开启高质量发展新征程。

10.合规风险管理

合规风险是指因没有遵循法律、规则和准则可能遭受法律制裁、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和声誉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合规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建立健全合规风险管理框架,促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确保依法合规经营。

本公司合规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由董事会、高级管理层、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委员会、风险管理部、

内控合规与法律部、审计部、总行其他相关部门及分支行、子公司共同构成。高级管理层承担合规风险管理的实施责任,负责组织合规风险管理,组织制定、推行合规风险管理的各项基本制度、政策等。

报告期内,本公司密切关注经济金融形势变化,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监管要求,明确合规管理工作计划,扎实推进各项内控合规管理措施落地,不断提升合规管理质效。深化合规文化建设,持续推行合规承诺制度,加强典型案例通报,强化员工警示教育,推动“法治浙银”建设,让主动合规、全员合规、合规创造价值成为共识。健全规章制度体系,推进制度管理数字化建设,强化制度执行和监督评价。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内部监督检查与问题整改,有效管控合规风险。坚持科技赋能,持续实施“植入式”合规机制,尽可能将合规管理要求嵌入业务流程,提升合规管理数智化水平。

11.大额风险暴露管理

根据《商业银行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办法》(原中国银保监会2018年第1号令),大额风险暴露是指商业银行对单一客户或一组关联客户超过其一级资本净额2.5%的风险暴露。本公司建立健全大额风险暴露管理机制,持续完善大额风险暴露管理系统功能,有序开展大额风险暴露的计量、监测、报告。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大额风险暴露各项指标均符合监管限额要求。058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2.信息科技风险管理

信息科技风险是指本公司在运用信息科技过程中,由于自然因素、人为因素、技术漏洞和管理缺陷产生的操作、法律和声誉等风险。

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目标是将信息科技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合理范围内,推动业务创新,提高信息科技使用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本公司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组织体系由董事会、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数字化改革推进领导小组、高

级管理层、首席信息官(CIO)、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委员会、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数据治理委员会、

业务连续性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部、内控合规与法律部、科技管理部、审计部、总行其他相关部门

及分支行、子公司共同构成。高级管理层承担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实施责任,负责组织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组织制定、推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有关制度、政策等。

本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体系,并遵照 ISO20000、 ISO22301、ISO27001、ISO27701管理体系与监管要求,全面建立了相关流程制度与实施细则;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业务连续性管理、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管理、网络安全管理、数据安全管理、信息科技服务管理等体系和较为规范的信息科技风险监测与评估机制。

报告期内,本公司系统推进科技兴行,健全信息科技治理体系,深入推动数字化转型、数据治理进阶登高,全方位赋能业务模式和经营管理;统筹推进网络安全智能运营、数据安全基础保障、个人信息保护合规体系建设,提升网络安全主动防御、数据安全管控和个人信息保护等多维能力;重点开展重要信息系统运行风险监测、评估、计量、控制与报告,优化升级数字化运维;持续建设“两地多中心”体系,扩大同城双活、异地灾备基础资源保障能力;持续推进应急管理,优化容灾策略与技术路线,实施跨月同城流量调度切换演练,提升业务连续性与容灾保障水平。报告期内系统运行稳定,未发生重大信息科技风险事件。2025年度报告059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3.反洗钱管理

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法人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指引(试行)》《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等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完善全面风险管理框架下的洗钱风险管理机制,进一步夯实反洗钱工作基础,不断提升反洗钱管理质效。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遵守反洗钱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反洗钱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持续完善反洗钱制度体系,落实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加强客户洗钱风险管理,提高客户尽职调查有效性;做好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监测报告,深化AI应用,持续优化可疑交易监测模型;升级反洗钱系统功能,深化反洗钱数据治理,提升数字化水平;健全重点领域风险防控机制,强化高风险业务及客户管理;加大反洗钱监督检查和风险排查力度,做好业务风险提示;组织开展反洗钱宣传培训,提高全员反洗钱履职水平;积极配合反洗钱调查、协查,切实落实各项反洗钱监管要求。

(八)业务综述

浙商银行锚定“一流的商业银行”发展愿景,以深耕浙江、服务实体为落脚点,深入践行管理立行、服务优行、科技兴行、人才强行,持续打造特色竞争优势,系统夯实稳健发展根基,全面开启高质量发展新征程。

1.公司业务

以客户为中心,推动客群和规模双增长。2025年,本公司全面重塑对公客户营销体系,通过批量化触客场景打造、特色化产品研发以及综合化服务体系建设,实现从单一客户营销向“生态化、批量化”客群经营的模式升级。同时,持续深化公司客户分层分类服务机制,打造场景化营销服务模式,匹配差异化服务方案和资源保障,切实满足客户需求,多措并举实现客群和规模的增长。报告期末,服务公司客户超29万户,较年初增长11.83%。人民币公司表内资产余额10860.33亿元,较年初增加701.88亿元,增幅6.91%。060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服务实体客群,助力制造业转型发展。本公司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强化政策保障,推动产品创新,助力制造业企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聚焦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视角,通过出台专项赋能举措,有效助力先进制造业产业快速发展。2025年制造业贷款保持稳健增长,截至报告期末,全行投向制造业贷款余额2867.25亿元,较年初增加135.04亿元。

服务浙江大本营建设,做好省内金融保障。本公司稳步推进“深耕浙江”战略,持续加强银政、银企合作,以金融顾问为纽带提升服务能力,充分保障省内重点区域、重点项目、重点客户融资支持,精准助力浙江省高质量发展。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浙江省内公司贷款余额3952亿元,较年初增加609亿元。

聚焦科技自立自强,精准滴灌新质生产力。本公司形成了特点鲜明的“以人才银行为底座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推出“善科陪伴计划”科技金融发展行动,建设科技金融专业队伍,构建特色化评审机制,迭代升级科技金融15大场景30大专属产品体系,聚焦生物医药、集成电路、航空航天、人工智能等重点行业积极服务了一批科技型企业,持续加大科技金融重点领域支持力度。截至报告期末,已服务科技型企业35774户,科技贷款余额2708.07亿元;服务高层次人才4290户。

持续提升供应链金融数智化能力,打造差异化服务优势。本公司坚持以数字化转型为核心驱动力,紧扣国家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战略部署,深化供应链金融数字化改革,提升数智化服务能级,加快由“资金提供者”向“价值共创者”转型,构建覆盖实体企业全交易链条、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新范式。通过“流程重构、授信创新、技术赋能、服务跃迁”四大维度的系统性革新,迭代对客服务平台,整合产品管理中台,形成“全链条、全场景、全产品”的供应链金融服务解决方案。重点在电力、能源、新能源汽车等新质生产力领域形成特色服务优势。截至报告期末,已服务超4000个数字供应链项目,累计发放融资超11000亿元,服务上下游客户超98000家。

2.国际业务

本公司紧跟“一带一路”倡议及企业“出海”步伐,不断强化跨境金融多元化产品创新,依托自贸区分账核算单元、香港分行双联动平台,打造“浙银丝路金融”“浙银全球交易宝”两大品牌,运用全球化账户及结算、一体化流动性融贷、商投行一站式投融资、沉浸式对客外汇交易和场景化外贸新业态五大服务体系,为“走出去”企业提供集本外币、内外贸、离在岸于一体的高质量跨境金融综合服务,全力支持外资外贸行业实体经济发展。

报告期内,服务外向型企业超24000家,提供对客外汇交易服务1880亿美元,其中“浙银全球交易宝”交易量692亿美元,投放跨境金融资产2695亿元。2025年度报告061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票据业务

票据条线坚守服务实体经济本源,持续推动票据全生命周期循环经营。

报告期内,本公司综合运用承兑、保证、贴现等各类票据产品,服务企业客户2.46万户,同比增长

3.64%,持续扩大票据服务覆盖面;全年票据贴现量超5000亿元,其中商票贴现近3000亿元,全市

场排名保持领先。

作为浙江省内首家接入供应链票据平台的法人银行,本公司积极推进供应链票据的创新应用,2025年

7月发行市场首单科创供应链票据ABN产品,有效拓宽客户服务模式,获市场和监管机构高度赞誉。

本公司积极开展“向实向善票聚九州”金融顾问系列直播,引发各界广泛热议与好评,并荣获新浪财经

2025年金鼎奖。在2025年度上海票据交易所评优结果中,本公司荣获“优秀综合业务机构”“优秀贴现机构”“优秀交易机构”等九项大奖。

4.零售业务

报告期内,本公司零售业务在“客户、产品、队伍、渠道、考核、服务、风险合规”的“6+1”体系引领下,聚焦八大客群巩固发展基础,拓展场景经营新模式,持续加强数字化渠道建设,实现较快发展。

(1)个人客户及管理个人客户金融资产

报告期内,本公司聚焦代发工资客群、银发客群、平台客群等八大客群,实现多元获客,客户规模提升显著;持续探索分层分类客户管理,深化客户经营;坚持做好以客户为中心的交叉销售和资产配置,不断为客户创造价值。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个人客户数(含借记卡和信用卡客户)11860.82万户;AUM月日均20万及以上的客户62.78万户,较年初增长26.46%;管理个人客户金融资产余额(AUM)7703.69亿元,较年初增长22.91%。

注1该口径不含网贷客户。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零售客户总数(含网贷客户)为3727.92万户。062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个人存款、贷款业务报告期内,本公司始终坚持量价平衡经营导向,主动适应市场变化。一是围绕“夯实客户基础、兼顾效益增长、注重结构优化”三个重点,搭建低成本存款十大揽存场景,推动夯实稳定、低成本的零售负债基础。二是聚焦客户需求和体验,持续丰富完善产品体系,强化数字化营销赋能,实现业务规模显著增长。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个人存款余额3957.72亿元,较年初增长29.92%,个人存款余额占吸收存款比重较年初提升3.52个百分点。个人活期和通知等低成本存款日均余额739.84亿元,增幅

11.67%,个人存款付息水平较年初下降明显,低息存款营业收入占比持续提升。

报告期内,本公司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及监管部门政策要求,严格执行个人住房信贷政策,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积极践行社会责任,维护房地产市场稳定。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个人房屋贷款余额1863.39亿元,较年初增长10.83%。本公司全力落实中央关于着力扩大内需的决策部署,积极支持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落实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加大消费贷款投放力度,坚持以场景化获客为依托,不断提升零售贷款服务质效。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零售贷款(包括个人房屋贷款和个人消费贷款)3046.96亿元,较年初增长6.71%。

(3)财富管理业务

报告期内,本公司基于客户需求创新迭代服务和产品体系,财富管理代销业务保持稳健增长。截至报告期末,零售财富管理代销保有规模同比增长16.45%。

报告期内,本公司坚持“自研+严选”双轮驱动,基于居民“稳健为主、渐进增配权益”的财富管理需求,聚焦精品化、场景化、配置化主线,不断丰富资产配置策略与代销货架,始终致力于提升客户投资收益体验。一是基于低利率市场环境和客户收益进阶需求,重点丰富各类“固收+”产品策略。报告期内,本公司代销“固收+”产品保有规模同比提升156.90%。二是把握资本市场向好机遇,大力推动代销基金业务发展。围绕代销基金业务打造“浙银严选”体系,以“立足长期,聚焦超额”为理念,通过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严选标准,力求为客户筛选出长期增值的优质产品。报告期内,本公司非货公募基金保有规模同比提升57.03%。三是基于国家政策导向和本公司发展战略,推出专属场景化产品。报告期内,围绕金融“五篇大文章”、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本公司“深耕浙江”等主题,推出“金桂人生”专属款、“共同富裕款”“山区26县”“临平金融示范区专享款”等定制型、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财富管理产品。四是以数智转型为牵引,提升投研投顾赋能效能。一方面,依托本公司自研的MAPS资产配置系统,围绕客户全生命周期和风险偏好对客户持仓结构进行深入诊断并构建个性化的专属产品组合建议,推动财富管理代销业务从“卖单品”向“配组合”的转型升级。报告期内,使用MAPS资产配置系统进的客户人次同比增长74.81%。另一方面,加快AI在投研投顾端的落地应用。面向理财经理推出“智能陪练助手”,通过AI数字人角色扮演、沉浸式对练等方式,模拟各类场景下的客户交互,协助理财经理分析客户需求、提炼服务亮点、优化营销技能,并提供专业提升建议。面向本公司投研人员规划研发“AI投研助手智能体”,通过大模型赋能“搜、读、算、写”等投研场景,提升产品研究和资产配置效能。2025年度报告06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4)私人银行业务

报告期内,本公司私人银行业务聚焦客户深耕、专业服务,全面健全私人银行综合服务生态。主动锚定服务实体经济主线,聚焦养老金融、慈善信托等民生领域,助力企业家等群体履行社会责任。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私行客户数17618户,较年初增长21.23%;私行客户金融资产余额2432亿元,较年初增长18.63%。

报告期内,秉承“财智传承嘉业永续”的价值理念,积极构建综合化、定制化、数智化三位一体的经营服务模式,为私人银行客户个人、家族及其事业发展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及特色增值服务。一是持续优化私人银行业务管理架构,强化专业培训和资格认证体系建设,锻造一支综合素质过硬、专业能力突出的私人银行专业队伍。二是构建特色鲜明、客户认可、分层分类的私行客户权益体系,精准匹配客户多元化需求。三是围绕客户多元资产配置需求,打造多策略、全品类的私人银行产品矩阵,为客户提供专业的资产配置解决方案。四是紧扣国家战略与民生需求,创新落地“慈善+养老”的产品捐赠型慈善信托业务,做好养老金融大文章。五是以体系化建设为根基、机制化运营为支撑、数智化驱动为引擎,着力塑造具有市场影响力的私人银行服务品牌。

(5)信用卡(消费金融)业务

报告期内,本公司坚定“小而美”的信用卡发展定位,紧密围绕居民消费金融服务需求,深化产品创新和服务升级,全力推进购车分期业务,持续提升市场竞争力。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信用卡累计发卡

464.16万张,较年初增加21.81万张;信用卡(消费金融)贷款余额336.78亿元,较年初增加3.00亿元。

本公司着力构建产品特色鲜明、消费促动有力、数字生态完善的信用卡经营新格局。一是打造特色化产品体系。创新推出浙银善家卡、浙商银行·诗画浙江文旅联名信用卡,面向高端客户,发行至善钻石信用卡,完善差异化产品布局。二是多措并举促动消费。深化“红动”系列品牌活动,紧抓春节、双十一等重要消费节点,在主流平台加大优惠活动投放力度;积极响应国家“以旧换新”政策,在主流渠道推出专属优惠券活动,助力消费提振。三是强化数字化经营与场景生态建设。运用隐私计算技术,深化客户全生命周期精细化经营 ;在手机银行APP创新打造“车主专区”“本地生活”“优惠购”三大线上专区,构筑集消费、支付、服务于一体的用卡生态。

紧跟国内汽车行业发展新趋势,重点发力购车分期业务。积极推进与头部新能源汽车主机厂和经销商的合作,提升审批效率与服务质效,持续改善客户体验,推动购车分期业务实现较快增长。064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小企业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小企业业务深入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积极推进以客户为中心的综合协同改革,进一步调整资产结构,扎实推进场景化获客、数字化赋能、综合化经营,迭代升级普惠小微拓客展业模式,奋力书写普惠金融大文章。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所有境内分行均已开办小微企业贷款业务,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1余额3572.27亿元,较年初增加18.02亿元,占各项贷款比重20.33%,始终居于全国性商业银行领先地位。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同比下降63BP;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1.70%。

(1)深耕浙江,有为服务全省发展大局

一是积极融入县域综合金融生态建设。坚定县域综合金融生态建设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大局,强化政银对接,主动对接各地县(区)重点政府部门,深度参与地方政府平台与重点项目,基于各县域特色产业行业特点,充分挖掘具有市场潜力的特色场景,下沉金融服务主渠道,服务好当地客户,支持县域产业共富。二是“一行一策”精准赋能分支机构。在信贷规模、授信授权政策、经营财务资源等方面实行差异化管理,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小微金融服务专项行动,精准对接省内各区域发展需求。截至报告期末,省内分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比超40%,当年新发放贷款占全部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投放的48.35%。

(2)挖掘场景,迭代升级拓客展业模式

一是进一步深化法人类客户场景需求挖掘及营销推广,焕新升级“10+N园区综合金融服务方案”,全面满足企业入驻、搬迁、投产、持续经营的全周期金融需求。截至报告期末,小企业园区业务规模超1000亿元,较年初新增108.83亿元。二是深化场景获客渠道建设,以政府合作、特色产业、核心企业、专业市场、小微园区等重点场景为获客方向,融入目标客群生产经营各个场景,将金融产品精准、有效触达小微企业。三是强化头部互联网平台合作,与阿里巴巴、腾讯等互联网头部平台和科技公司建立合作关系,聚焦合作方客群生态与场景,借助头部平台客群流量优势实现批量获客引流。

(3)数字赋能,全面深化业务转型发展

一是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围绕产业链、服务链上下游及生态圈内优质小微企业客户,发挥数字化产品优势实现批量获客,“1+1+N”数字化服务体系初步形成。截至报告期末,数字化业务余额72.51亿元,较年初新增27.93亿元。二是搭建普惠小微数字化营销平台,推广应用可视化营销图谱、营销助手等数字化营销工具,完善企业微信端对客服务能力,构建覆盖营销全流程的一站式作业体系。

注1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考核口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及“各项贷款”均不含票据贴现及转贴现业务数据。2025年度报告065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4)夯实客群,稳步提高综合服务水平

一是丰富综合协同场景体系,提升服务深度。做深做透成熟协同场景的复制推广,围绕核心企业上下游小微企业,开展场景化获客及客群互荐;鼓励分支行发挥地域资源禀赋优势,结合当地特色产业,打造如光伏贷场景、个体工商户收单场景等具有地域特色的协同场景。二是加强小微客群建设,筑牢发展根基。积极向综合经营转型,做精做细客户管理,积极推广国际结算、代发工资、理财等金融产品,满足客户全方位金融服务需求。

6.投行业务

投行业务坚持回归服务实体经济本源,以构建债券全生命周期业务体系、资产流转双轮驱动、优质客户综合服务为重点,推动投行高质量发展。

报告期内,本公司运用投行产品服务央国企、民营企业等客户1685户,较去年同期提升26.50%。投行FPA实现6932.78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21.05%。

债券业务方面,实现债券承销1960.30亿元,在承销首发客户、民企承销和科技创新债券等特色领域亮点突出;信用增进业务创设41.84亿元,保持市场排名第一;作为市场首家系统性布局推动回转售业务的银行,回转售实际参与份额206.22亿元,居市场同业前列;实现现金要约收购等业务,构建完善全链条债券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

资产构建方面,通过银团、并购、非标等产品,做大服务总量,共实现FPA922.58亿元。以银团形式参与重大项目建设,报告期内项目银团承贷金额307.83亿元。开辟通过银团二级交易实现优质资产转入和风险资产转出的业务结构调整新路径,流转金额15.43亿元。

信贷资产流转方面,实现信贷资产流转规模141.25亿元,其中,信贷ABS发行规模77.71亿元,位列银行同业第六,股份制银行第一,已实现信贷ABS常态化发行。同时,响应《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5〕8号),是目前唯一一家在市场上连续八年发行微小贷款证券化项目的全国性股份行。066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7.金融市场业务

本公司持续加强市场研判与交易策略执行,采取灵活的资产负债管理措施积极应对市场变化。报告期内,本公司发挥在固定收益、外汇、贵金属等领域的做市交易优势和特色,不断提升投资研究、对客服务、风险合规和数字化能力,积极服务实体经济,推动金融市场业务实现高质量发展。

在本币市场方面,本公司持续加强宏观研究及市场研判,优化投研分析框架与投资组合结构,灵活运用对冲工具,在获取稳健投资收益的同时,积极履行做市商职责,服务国家战略导向。报告期内获得三大政策性银行发行人优秀做市商或核心做市商奖项;创新推出全市场首只浙江区域科创债篮子“浙商银行优选浙江企业科创债篮子”;联合上海清算所发布上海清算所浙商银行商业银行科技创新债券指数;并在标准债券远期、标准化同业存单等创新业务领域取得突破。荣获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年度市场影响力机构”“市场创新业务机构”等奖项,切实落实“五篇大文章”部署,推动科技金融创新,实现业务规模、结构优化与市场影响力的协同提升。

外币市场方面,本公司持续优化产品体系与服务模式,在多个业务领域获得市场认可,荣获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优秀服务企业汇率风险管理会员奖”“优秀科技服务支持机构”“优秀外币拆借报价行”“优秀外币拆借会员”“优秀外币回购会员”“优秀外币利率互换会员”等多项机构奖项。

贵金属市场方面,本公司致力于打造具有专业特色的自营品牌,开发适应市场的交易策略,持续完善综合服务体系,在做市交易、产品创新与客户服务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报告期内,本公司成为上海黄金交易所银行间黄金询价市场正式做市商,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做市排名市场第二,白银做市排名

市场第一。

数字化建设方面,本公司以提升金融市场业务核心竞争力为目标,持续深化数字化转型,着力打造覆盖固收、外汇、贵金属等多品种的智能化做市交易体系,构建贯穿“投资、研究、交易、销售”等核心环节的一体化数字平台,以风险合规和业务管理为支撑,推动交易全生命周期的数字化转型。

8.金融机构业务

报告期内,本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专业性为导向,以综合能力建设为抓手,全面聚焦经营本源,深化协同做好客群经营,持续丰富合作场景,实现从传统的产品合作向以客户为中心的综合服务升级,有效提升客群综合价值回报。2025年度报告067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持续深耕金融机构客群建设。积极构建金融同业合作生态圈,焕新重构“同有益”平台,系统打造面向金融机构客户的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实现资金融通、同业代销、柜台债、资产超市等综合产品服务,截至报告期末,平台累计流量超1.3万亿元。

扎实推进同业资产负债业务。强化投研攻坚,提升标准化资产投资能力,有效服务本公司优质实体企业客户;主动调整负债结构,有效压降付息率,报告期内,人民币同业存款付息率较上年下降46个基点。

顺利开展金融债发行工作。报告期内发行小微金融债券200亿元、普通金融债200亿元、绿色金融债券50亿元以及科技创新债券50亿元,有效补充了普惠、绿色、科创领域的投放资金来源,为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注入强劲动能。

9.资产托管业务

本公司资产托管业务聚焦关键产品营销突破和客户服务提质增效两大核心,以智慧经营为抓手,多措并举打造托管业务生态圈,全面助推资产托管业务高质量发展。

一是托管业务稳健发展,业务规模增长,业务结构优良。截至报告期末,托管规模2.72万亿元,较年初增长2098.36亿元,增幅8.35%。报告期内实现托管业务收入6.62亿元,同比增幅3.92%。资管产品规模占比73.66%,较上年末增长0.87个百分点,高于股份行平均水平8.7个百分点,资产托管结构持续优化。

二是公募基金托管持续快速发展,业务竞争力稳步增强。报告期末,公募基金托管规模5819.11亿元,较年初增长581.43亿元,增幅11.10%。报告期内实现公募基金收入3.89亿元,同比增长

13.25%,增速排名股份行第三。紧抓市场创新机遇,成功开展科创债ETF托管业务,成为托管该类产

品的6家全国性银行之一。

三是数字化建设持续推进,运营服务质效全面提升。通过系统迭代升级,进一步提升托管运营自动化程度,对客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创新托管运营模式,进一步规范运营操作,明确服务时效、操作标准、操作流程,综合服务能力持续提升。继续保持平稳安全运行,报告期内风险事件“零”发生。068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九)金融科技

本公司以“一流的商业银行”愿景为统领,纵深推进数字化转型,稳固夯实数字基础底座,筑牢安全生产运营防线,强化金融科技创新应用,促进“技术、业务、数据”深度融合,全面提升数字化经营管理能力,赋能业务模式和金融产品提质增效,加速向全面数字化、高度自动化和整体智能化方向演进,塑造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报告期内,先后获得中国人民银行2024年度金融科技发展奖三等奖、工信部等13部委评选的网络安全技术应用典型案例、国家数据局“数据要素×”典型案例等50余项权威荣誉奖项。

1.强化数据与技术驱动,筑牢数字化转型根基

抢抓AI发展新机遇,做强数据要素与技术创新“双轮驱动”,显著提升科技支撑与赋能水平。一是稳步实施“焕芯强基”工程,有序推进新一代核心系统主体功能开发、外围系统配套改造以及基础设施配套支持等工作。开展云计算资源升级和异构部署优化,构建混合云架构,提升基础设施的稳定性与可靠性。二是全面强化数据治理水平,实施数据治理三年行动,启动企业级数据字典建设,推进新一代核心系统数据标准落地,数据质量进一步提升。强化数据资产建设与管理,深化内外部数据融合应用,打造数据中台高质量数据集,建成超3000个指标和标签,显著提升经营管理的数据支撑能力。推进全行统一、全面、高效的数据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广大数据查询分析平台等工具,数据产品累计超3.6万个,有力支持各类业务场景取数用数。三是全力打造AI智能驱动引擎,完成主流大模型的本地化部署,建设超级智能助手“浙小智”,形成全行统一AI能力中枢,落地贸易背景核验、语音智能质检、调查报告智能生成等一批典型AI应用。截至报告期末,“浙小智”调用量超60万次。

2.系统推进数字工具应用,提升经营管理数智化水平

持续构建更高效、智能和精准的运营管理体系,加快推进营销服务、风险管控、内部管理等领域向智慧化全面升级。一是持续推进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全渠道转型升级,不断健全数字化营销体系,完善客户标签与全景视图,依托CRM、产品智多星、大数据营销等平台,数字化赋能客户经营更精准、业务营销场景全覆盖。二是持续完善智慧风控体系,迭代优化大数据风控、新反洗钱等企业级风险管理平台,建成“大模型+小模型”双引擎驱动的数智化大监督体系,健全优化通用及特色场景风控模型体系,构建ATM取现、对公团伙等多个反洗钱模型。三是推动全行管理质效提升,健全完善经营管理驾驶舱、数智人力、RPA等数字化应用工具,建成基于实时计算的全域智能分析平台,形成立体化监控体系和穿透式客户分析能力,获得2024年度金融科技发展奖三等奖。2025年度报告069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科技赋能金融服务创新,激发数智金融发展活力

强化场景整合与平台创新,积极将数字技术嵌入政务民生、普惠小微、产业链条等场景生态建设,体系化完善数字化工具与平台,持续加强数字化产品与服务创新,打造智慧金融解决方案,赋能高质量数字金融输出。一是贯彻落实“深耕浙江”战略,深化与浙江省国资委、浙江省商务厅等政府部门对接合作,迭代建设政府类数字化赋能项目,助力政府机构高效管理服务。二是推动普惠金融触达,持续完善数字普惠金融服务体系,深拓小微园区金融服务场景,打造智慧园区平台等数字化应用,为园区运营方及入园企业提供针对性的综合金融服务。三是持续深耕供应链金融场景,依托应收账款电子凭证、新一代汽车供应链等多个供应链金融平台,实现与多家核心企业的互联互通,进一步强化对上下游企业的金融支持与服务。

4.持续加固安全风险屏障,保障生产运行态势稳定向好一是提升运维精益化、数字化能力,推进多元告警接入与治理,构建“告警识别-策略匹配-自动处置”的联动机制。丰富拓展运维自动化场景,优化完善各类应急操作流程及预案,加强“实战化、常态化”应急演练。二是持续健全“两地多中心”容灾体系,全面完成存量应用组件的双活建设工作,优化同城多活机房布局,积极探索资源动态调配机制,开展长周期跨月同城流量调度切换演练,提升业务连续性及容灾保障水平。三是筑牢网络防线、守护数据安全,迭代升级“一基础五平台”网络安全架构,形成7×24小时、数智化的网络安全精准感知与防控能力。不断健全数据分级分类管理,打造全场景覆盖的“1+4+N”数据安全技术防护体系,为全行应用系统、数据库等提供实时数据安全监测防护,运营人效提升250%,获评IDC(中国)金融行业技术应用场景创新案例。

(十)网络金融服务

报告期内,本公司已全面形成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远程银行、微信银行、银企直联、企业财资管理、网络结算业务组成的网络金融服务体系,电子渠道交易替代率99.92%,达到行业领先水平。报告期内,本公司大力推进网络金融渠道建设、强化客户体验建设、完善风险控制措施,渠道客户稳步增长,业务规模质效持续提升,渠道服务能力持续增强。

网上银行

报告期内,本公司以客户为中心,持续优化个人网上银行体验,简化高频功能操作,丰富渠道服务场景,延伸客户渠道服务。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个人网上银行注册客户数248.35万户,较年初增长

1.10%。

报告期内,本公司以企业的切实需求为出发点,新增企业网上银行工资条功能,优化企业网上银行转账、证书签名等核心常用功能,落实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净链专项行动;持续简化高频功能操作,进一步减少客户操作,提升客户体验。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企业网上银行证书客户数32.56万户,较年初增长12.14%。070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手机银行

报告期内,本公司个人手机银行迭代升级手机银行6.0版及适老“长辈版”,焕新财富频道,优化理财、存款、保险等产品模块,上线手机银行收益中心和“善*生活”频道,优化转账汇款、资金归集、本地生活等功能,提升客户体验和财富管理效率。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个人手机银行客户数836.49万户,较年初增长15.75%。

远程银行

本公司远程银行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用心超越期望”的服务理念,依托数字化改革创新,结合多渠道的服务平台、大数据和智能技术应用,通过智能语音服务、智能文本机器人、人工电话服务、人工在线服务、微信及邮件等方式为客户提供快速、全面、专业的优质服务,围绕“24小时智能服务、数智经营、智慧运营”三大核心定位,打造7x24小时远程银行服务平台。

报告期内,总计受理客户咨询441.66万次,同比增长15.24%,整体接通率97.36%。其中电话受理量为281.09万通,人工电话接通率92.64%,客户满意度99.76%;服务在线客户160.57万次,在线接通率99.70%。持续强化为老年客户提供更便捷、有温度的服务,报告期内,老年客户服务覆盖率显著提升,累计服务7.99万人次,同比增长69.28%,切实践行社会责任。

本公司聚焦代发工资、银发养老及高潜力长尾客群,依托智能AI外呼、人工外呼、短信及企业微信私域运营等多元化经营渠道,融合客户筛选模型、数据驱动分析与AI营销场景优化等数智化能力,提升经营效能。报告期内,远程银行电话外呼经营806.34万次,同比增长21.96%,持续为业务赋能,助力全行业务拓展。

微信银行

报告期内,本公司致力于将微信银行打造为新型金融服务及品牌宣传的重要阵地。本公司微信银行由浙商银行微信公众号和浙商银行云网点微信小程序共同构成。浙商银行微信公众号主要围绕品牌价值和产品推广等开展宣传,同时搭载“信用卡&个人”“小微&公司”“招聘&服务”等实用服务功能模块。浙商银行云网点微信小程序则可提供线下服务预约、线上业务办理、沙龙活动报名等便捷服务。

银企直联及企业财资管理

报告期内,本公司以“金融科技+专业服务”为核心,以数智赋能、业财融合、开放互联为宗旨,持续提升银企直联、财资管理服务,完成企业财资管理6大服务中心基础功能、3大服务渠道、N个特色场景应用。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银企直联核心客户数2774户,企业财资签约客户114户。2025年度报告071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网络结算业务

报告期内,本公司积极开拓业务创新,打造成熟的支付结算场景服务体系,打造“收、付、分、管”四大场景,以政府机构及实体企事业单位需求为导向,聚焦招投标、资金管理、收单等主要场景,加大网络结算服务支撑和应用推广力度,形成品牌效应,批量落地一批央国企客户。

(十一)境外分行业务

本公司香港分行成立于2018年,是本公司在境外设立的首家分行。香港分行坚持贯彻本公司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战略协同作用,积极把握跨境业务机会,全面提升跨境综合金融服务能力,公司银行、机构业务、金融市场、投资银行、私人银行等多业务板块实现高质量稳步发展。作为集团国际化发展业务基地,香港分行积极探索轻资本银行模式,聚焦优质“走出去”企业与“高净值”人群的客群拓展,系统性提升服务“出海”客群的综合能力与市场竞争力,将央国企及上市公司海外平台、互联网科技企业、制造业出海产能转移平台作为核心服务对象;围绕粤港澳大湾区、东南亚、中东海合组织六国等

重点区域制定差异化服务策略深化境内外业务联动;强化与总行及境内分行的联动效应,提升浙商银行国际化服务对全球市场的辐射广度与深度,迈出国际化特色新步伐。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香港分行资产728.06亿港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1.02亿港元,净利润

5.66亿港元。

(十二)主要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情况

1.主要子公司

(1)浙银金租

浙银金租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实收资本40亿元人民币,本公司持有其51%的股份,是原中国银保监会批准设立并监管的全国性非银行金融机构。浙银金租成立于2017年1月18日,主要经营范围为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向非银行股东借入3个月(含)以上借款、同业拆借、向金

融机构融入资金、发行非资本类债券、接受租赁保证金、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固定收益类投资业

务、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融资租赁相关咨询服务以及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业务。自成立以来,浙银金租始终秉持服务实体的使命和稳健经营的理念,全面实施专业化转型战略,积极拥抱金融科技,持续创新金融服务,形成了以智能制造、海洋经济、绿色环保、科技与教育、现代农业与食品“五大专业化行业”和厂商供应链、租租合作“两大专业化模式”为重点的“5+2”专业化客户服务体系。目前,公司治理结构和管理体系日臻完善,创新能力和研究实力稳步增强,盈利水平和发展质量连年提升,培育了一支综合素质高、战斗能力强的人才队伍,走出了一条专业化服务、特色化经营的发展道路,逐步成长为我国金融租赁行业的生力军,连续多年被评为“支持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先进单位”,并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浙江省五一劳动奖状”“浙江省服务业领军企业”“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建设10周年特别贡献企业”“浙江自贸试验区五周年建设突出贡献企业”“长三角融资租赁突出贡献企业”等

重要奖项,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可。

截至报告期末,浙银金租总资产903.95亿元,净资产91.19亿元,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12.87亿元。072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浙银理财

浙银理财成立于2025年1月,实收资本20亿元人民币,本公司持股比例100%。浙银理财的经营范围包括理财产品发行、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以及进行理财顾问和咨询服务等业务。自成立以来,浙银理财以打造“一流的理财公司”愿景为统领,坚持“正、严、实”导向,以“五字生态”和“五字行动准则”为指南,始终践行金融的政治性和人民性,坚守“受人之托,代客理财”的本源,秉持“守正、稳健、规范、专业”的经营理念,努力将公司建设成为一家代表投资者利益、服务实体经济、经营风格稳健、弘扬善本金融、数字科技引领的理财公司。

截至报告期末,浙银理财管理理财产品规模1824.58亿元,总资产26.44亿元,净资产24.80亿元,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0.88亿元。

2.参股公司

参股公司注册地址成立日期投资股数投资金额

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2002-3-263400万股2500万元

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北京2018-7-2610亿股10亿元

(十三)提质增效重回报进展情况评估

为切实推动本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提升投资者获得感,促进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合理估值与稳健发展,本公司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倡议,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5年4月9日发布了《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制定经营提升、现金分红、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举措。

报告期内,本公司积极落实行动方案各项工作部署,现将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1.经营质效符合预期

报告期内,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本公司锚定建设“一流的商业银行”目标,经营业绩总体符合预期,服务大局有力有效,发展保持积极态势。

本公司战略实施及总体经营情况详见:“发展战略及核心竞争力-五篇大文章、深耕浙江”“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二)总体经营情况分析”。2025年度报告07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现金分红稳步实施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遵循既定分红政策,充分考虑公司盈利状况与资金需求,制定了合理的分红方案,切实增强了股东的获得感,入选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5年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榜单。

3.投资者关系管理不断深化

报告期内,本公司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不断丰富交流形式,拓宽沟通渠道,多层次向市场传递公司价值;及时、深入了解各类投资者诉求,并作出针对性回应,实现公司与投资者的良性互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治理-(十五)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等相关内容。

4.信息披露持续优化

本公司忠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格按照境内外两地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开展信息披露工作,不断完善定期报告披露内容,加强临时公告披露的主动性和及时性,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透明度持续提升。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治理-(十四)信息披露执行情况”等相关内容。

5.股份增持有序完成2025年4月9日,本公司发布《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自愿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基于对本公司价值的认可以及对未来发展的信心,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总行部门、分行、子公司主要负责人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自有资金共计不少于2000万元自愿增持本公司A股股份。本次增持计划已顺利实施完毕,完成率105%。074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十四)展望

2026年国际局势不确定性加大,中东等地区地缘冲突与贸易摩擦仍构成复杂外部挑战,但我国经济发

展韧性强、动力足、潜力大的基本面优势没有改变。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战略部署,中国经济预计将延续回升向好态势。国内经济增长动力将主要来自内需的持续修复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宏观政策将更加积极有为,通过适度提高财政赤字率、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等方式扩大有效投资,重点投向“两重两新”领域。同时,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激发消费潜力,服务消费、数字消费等新业态将保持活跃。产业层面,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将加速推进,人工智能、新能源、生物制造等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持续培育壮大。对外开放方面,随着国内产业竞争力提升和“一带一路”倡议深化推进,企业出海步伐将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光伏、储能等优势产业海外布局持续拓展。物价方面,随着供需关系改善和内需恢复,物价指数预计将摆脱低位运行态势,实现温和回升。总体而言,2026年中国经济将在宏观政策有力支持下,保持平稳增长,为“十五五”时期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2026年,我行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

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锚定建设“一流的商业银行”目标,坚持以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为根本保证,以深耕浙江、服务实体为落脚点,以改革创新、完善治理为基本路径,以防范风险、安全发展为底线要求,坚持管理立行、服务优行、科技兴行、人才强行,坚持长期主义,着力推进“1155”经营策略,牢牢坚持一条经营主线,构建一项基本能力、统筹五个经营维度,强化五个联动策略,打造治理完善、资本充足、管理规范、风险可控、核心竞争力突出、品牌影响力显著的优质商业银行,努力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2025年度报告075公司治理

(一)组织架构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股东大会风险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1提名委员会普惠金融发展委员会高级管理层董事会办公室审计部监事会办公室浙江业务总部分行支行公司银行部授信评审部集中采购管理中心2小企业信贷中心资产保全部(普惠金融事业部)运营管理部零售金融部

信用卡(消费金融)部私人银行部发展规划部零售信贷部计划财务部金融机构部资产负债管理部风险管理部供应链金融部内控合规与法律部财富管理部社会责任与消费者投资银行总部权益保护部国际业务部科技管理部网络金融部资产托管部综合办公室资金营运中心人力资源部票据业务部后勤保障部(安全保卫部)

注:1.监事会相关机构正处于撤销流程中工会办公室

2.总行直属机构076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治理

(二)公司治理概述

完善公司治理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首要任务,本公司始终将规范的公司运作和卓越的公司治理作为不懈追求。本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不断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与高级管理层分设的公司治理架构,各公司治理主体独立运作,有效制衡,相互合作,协调运转。

本公司董事会以公司治理合法合规为底线,以借鉴优秀公司最佳实践为方向,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体系为基础,以发挥董事会决策作用为核心,努力构建职责边界清晰、制衡协作有序、决策民主科学、运行规范高效的公司治理机制。

2025年,本公司持续推进党的领导全方位融入公司治理全过程,切实发挥党委把方向、谋大局、定政

策、促发展的核心作用;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及时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优化公司治理授权体系,进一步厘清各治理主体的职责边界;积极开展董事会履职专项提升年活动,切实提升公司治理实效。

报告期内各类会议召开情况如下: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2次;董事会会议13次;战略与可

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风险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会议6次,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会议7次,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会议2次,普惠金融发展委员会会议2次;监事会会议10次;提名委员会会议4次,监督委员会会议4次。2025年度报告077公司治理

(三)股东大会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是本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对本公司进行管理和监督。本公司每项实际独立的事宜在股东大会上均以独立决议案提出,以投票方式表决,确保全体股东充分、平等地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报告期内,本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了2024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9月25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12月31日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议案详情、会议相关决议公告请参阅本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交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的股东大会相关公告。

上述会议的召集、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境内外两地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且大会主席已于股东大会上向股东解释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的详细程序。会议均聘请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董事会

1.董事会组成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执行董事2名,即陈海强先生和马红女士;非执行董事4名,即侯兴钏先生、任志祥先生、胡天高先生和应宇翔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5名,即汪炜先生、许永斌先生、傅廷美先生、施浩先生和楼伟中先生。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三分之一,独立非执行董事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第3.10(2)条的规定,即具备适当的专业资格,或具备适当的会计或相关的财务管理专长,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及香港《上市规则》要求。

本公司董事会成员经验丰富、结构合理,执行董事勤勉尽责、专业高效,非执行董事具备丰富的银行从业或企业管理经验,独立非执行董事知识背景涵盖经济、金融、证券、会计、法律等诸多领域。

报告期内,全体董事勤勉履职,按时出席或列席相关会议,积极参与各项事务讨论,审慎发表专业意见,持续关注本公司经营管理动态,积极参加各项培训和专题研讨活动,主动提升履职能力,以其高度的责任心和优异的专业素养,持续提高各项决策的科学性与效率性,确保本公司商业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要求,有效保障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078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

2.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

本公司将实现董事会成员多元化视为支持本公司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及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动力。

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制订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多元化政策》,明确在构建董事会组成时,董事会从多方面就多元化因素进行考虑,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专业经验、技能、知识及/或服务年限,从而确保董事会在履职过程中具备多元化的观点与视角,形成与本公司发展模式相匹配的董事会构成模式。

本公司《董事会多元化政策》包含目的、理念、政策声明、预期目标、监督及汇报等章节,主旨在于承认并接受构建一个多元化的董事会可强化董事会执行力的理念,肯定董事会成员多元化对实现战略目标的重要性。报告期内,董事会成员的地域分布、教育背景、职业经验相对多元。公司现有的11名董事中,女性成员1名;拥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11名,其中博士4名。本公司多元化的董事结构为董事会带来了广阔的视野和高水平的专业经验,也保持了董事会内应有的独立元素,确保本公司董事会在研究和审议重大事项时能够有效地作出独立判断和科学决策。董事会将每年审阅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的实施及有效性。

本公司将确保在招聘中高层雇员时的性别多元化,并致力于为女性雇员提供职业发展机会,为董事会培养一批潜在继任者。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男性与女性雇员比例为1.189:1,该等性别比例与行业水平基本一致。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高级管理层均为男性。

3.董事会职责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是本公司的决策机构,对经营管理负最终责任。主要行使召集股东大会,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并报告工作;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制订本行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并监督实施;决定本行年度经营考核指标,并批准本行年度经营计划;制订本行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制订本行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本行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股票或具有补充资本金性质

的债券的方案;对本行发行非补充资本金性质的债券作出决议;拟订本行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方案等职责。

本公司高级管理层具有经营自主权,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进行日常经营管理决策,董事会不干预本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具体事务。

本公司董事会负责执行企业管治职能,并已履行《企业管治守则》第A.2.1条所载之职责及责任。董事会确认其须对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负责并有责任每年检讨其有效性。报告期内,董事会及其下属委员会检讨了公司遵守法律、监管规定及《企业管治守则》的情况及其在《企业管治报告》内的披露,检讨及监察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及持续专业发展,加强了公司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进一步完善了企业管治政策及常规。2025年度报告079公司治理

4.董事会独立性

本公司已建立以下机制,以确保董事会能够听取独立观点及意见,且董事会将每年审阅该等机制的实施及有效性:

(a) 十一名董事中有五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超过了上市规则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至少占董事会三分之一的要求。

(b)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将每年于委任前评估获提名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性并评估连任多

年的独立非执行董事的持续独立性。所有独立非执行董事每年均须向本公司提交书面确认,以确认其各自的独立性及彼等之直系亲属,以及其符合上市规则第3.13条所载列的要求。

(c) 所有董事均有权于需要时聘请独立专业顾问。

(d) 鼓励所有董事于董事会/委员会会议上公开及坦率的表达其意见。

(e) 董事长将在无执行董事列席的情况下,每年与独立非执行董事进行会议。

(f) 于任何合约、交易或安排中有重大利益的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将于批准该合约、交易或安排的董事会决议案中放弃投票,且其将不被计入该决议案的法定人数。

(g) 不会向独立非执行董事授予基于股权并与绩效相关的薪酬。

5.董事会会议及议案

报告期内,本公司共召开了13次董事会会议,其中定期会议4次,临时会议9次,主要审议了以下议案: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行长工作报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关于董事会对董事2024年度履职评价结果的议案》;

《关于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履职评价结果的议案》;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报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情况报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风险偏好执行情况报告及2025年度风险偏好建议方案》;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绿色金融工作情况报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080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及2025年度工作计划》;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报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涉刑案件风险防控评估情况报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及关联交易情况报告》;

《关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存款类关联交易预审批额度的议案》;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国内准则及国际准则)》;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关于聘请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务经营计划》;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并表管理实施情况报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负债质量管理报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报告》;

《关于发行人民币金融债券的议案》;

《关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办法〉的议案》;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估值提升计划》;

《关于聘任浙商银行行长的议案》;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惠小微金融2024年工作总结与2025年工作计划》;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互联网贷款业务发展规划》;

《关于推举董事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的议案》;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国内准则及国际准则)》;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2029年度资本规划》;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资本债券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关于变更董事暨提名杨朝晖先生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变更董事暨提名郑新刚先生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补选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关于选举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关于不再设置监事会的议案》;

《关于修订〈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订〈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浙商银行2024-2026年数字化改革发展规划(中期修订版)》;

《关于提名吕临华先生为浙商银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浙商银行2026年度机构规划的议案》。2025年度报告081公司治理

6.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下表载列2025年度,各董事亲自出席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战略与风险与消费者普惠可持续关联交提名与权益金融发展审计易控制薪酬保护发展股东董事董事会委员会委员会委员会委员会委员会委员会大会执行董事

陈海强13/133/3–––––3/3

马红13/133/3––3/3––3/3非执行董事

侯兴钏13/133/3––––2/23/3

任志祥12/133/3––––2/23/3

胡天高13/13–5/5––––3/3

应宇翔13/133/3––––2/22/3独立非执董事

汪炜13/13–5/51/17/7–2/23/3

许永斌13/13–5/56/67/7––3/3

傅廷美13/133/3–––2/22/23/3

施浩13/13––5/56/62/2–3/3

楼伟中13/13––5/5–2/2–3/3离任董事

陆建强6/62/2–––––1/1

王国才1/1––1/11/1–––082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

注:

(1)亲自出席次数/报告期内应参加会议次数。

(2)上述董事在未亲自出席的情况下,均已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3)董事变动情况请参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和机构情况”。

(4)董事长与独立非执行董事举行一次没有其他董事出席的会议。

7.董事调研、培训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部分成员先后赴杭州分行、南京分行、苏州分行、北京分行、上海分行、总行科技管理部、资金营运中心以及浙银金租开展实地调研,收集一手材料,了解一线基层在战略执行、风险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技创新等方面的具体情况,听取总行部门、分行和子公司对董事会和总行经营管理方面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提出指导意见,并及时将有关意见建议反馈传达至高级管理层。

本公司历来注重董事的持续培训,以确保全体董事对本公司的运作及业务有适当的理解,确保全体董事了解相关法律及监管规定所赋予的职责。报告期内,本公司邀请部分独立董事参加业绩说明会,组织董事参加了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组织开展的第五期独立董事能力建设培训、香港公司治理公会组织的

《第八十二期治理专业人士强化持续专业发展讲座》以及反洗钱专题培训等,增强董事政策解读能力,扩宽董事宏观决策视野,提升董事履职效能。2025年度报告083公司治理

根据本公司2025年度培训记录,董事相关培训情况如下:

提供信息及培训范畴

董事公司治理金融/业务合规/经营执行董事

陈海强???

马红???非执行董事

侯兴钏???

任志祥???

胡天高???

应宇翔???独立非执行董事

汪炜???

许永斌???

傅廷美???

施浩???

楼伟中???084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

8.独立非执行董事履职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有独立非执行董事5名,人数和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风险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董事会消费者权益

保护委员会、董事会普惠金融发展委员会皆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同时,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风险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成

员中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多数。报告期内,独立非执行董事积极参与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建言献策,有效发挥其应有作用,并通过参与实地考察、专项调研、参加培训等多种方式与本公司保持有效沟通。

本公司建立了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研究讨论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本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以及其他需要全体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方能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报告期内,本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5次,对

13项议案进行了审议。

报告期内,独立非执行董事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发表了专业意见,对利润分配方案、高管聘任、聘请审计机构、重大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均发表了书面独立意见。此外,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还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为本公司的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活动提出了专业和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保障。

本公司已收到各位独立非执行董事根据香港《上市规则》3.13条就其独立性发出的年度确认书,并认为各位独立非执行董事均不涉及香港《上市规则》3.13条中所述会令独立性受质疑的因素。因此,本公司认为所有独立非执行董事均符合香港《上市规则》所载的独立性要求。

9.董事有关编制财务报表之职责

本公司董事承认彼等于编制本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财务报表具有责任。董事会承诺,除本公司已在本期年报中披露的内容外,并无重大不明朗事件或情况可能会严重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的能力。

董事负责审查确认每个会计报告期的财务报表,以使财务报表真实公允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

编制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财务报表时,董事已选用适用的会计政策并贯彻应用,并已作出审慎合理的判断。2025年度报告085公司治理

10.董事的选举、更换及罢免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每届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股东大会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可以以普通决议的方式将任何未届满的董事罢免(但依据任何合同可以提出的索赔要求不受此影响)。

报告期内董事变动情况请参见本报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和机构情况”。

(五)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本公司董事会下设6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普惠金融发展委员会。

1.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6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执行董事陈海强先生担任,委员包括执行董事马红女士,非执行董事侯兴钏先生、非执行董事任志祥先生和非执行董事应宇翔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傅廷美先生。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要职责为研究制订本公司经营目标、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组织制

订本行年度经营计划;监督、检查年度经营计划、投资方案的执行情况;评估本行发展规划实施情况

并提出修订建议;审议本行在环境、社会与治理(ESG)等可持续发展方面的整体规划、重大政策与基本制度,审议年度社会责任报告(ESG报告),定期评估ESG发展战略执行情况,指导和督促相关工作管理制度体系建立和完善;研究绿色金融发展战略,审议高级管理层制定的绿色金融目标和提交的绿色金融报告,监督、评估本行绿色金融发展战略执行情况;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等。

报告期内,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要审议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务经营计划》《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绿色金融工作情况报告》《浙商银行2024-2026年数字化改革发展规划(中期修订版)》等议案或报告。086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

2.审计委员会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独立非执行董事许永斌先生担任,委员包括非执行董事胡天高先生和独立非执行董事汪炜先生。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查本行内部控制制度及其实施情况、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制度的实施,对外部审计师的聘任事宜发表意见并监督其与本行的关系,审阅本行的财务资料及监管财务申报,就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作出判断,以本行的利益为最高准则,依据本行章程规定独立行使职权,并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主要审议或听取了《关于年度审计工作情况(预沟通)的汇报》《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国内准则及国际准则)》《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4年度财务情况的报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并表管理实施情况报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浙商银行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浙商银行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国内准则及国际准则)》《浙商银行关于2025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浙商银行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等议案或报告。审计委员会亦检讨外聘审计师之独立性,就聘任外聘审计师向董事会提出了建议,审议了外聘审计师2025年度的审计费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聘任负责审计本公司账目的核数公司的前任合伙人担任审计委员会成员。

3.风险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风险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楼伟中先生担任,委员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许永斌先生和独立非执行董事施浩先生。

风险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要职责为监督本公司高级管理层对风险的控制情况;对本公司风险状况进行评估;提出完善本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建议;接受一般关联交易的备案;审查本行重大关

联交易或按照本行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需要申报、公告和/或独立股东批准的交易并提请董事会批准;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等。2025年度报告087公司治理

风险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本公司风险管理程序及内部控制程序的有效性,以确保本公司业务运作的效率及实现公司目标及策略。

报告期内,风险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要审议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情况报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风险偏好执行情况报告及2025年度风险偏好建议方案》《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涉刑案件风险防控评估情况报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并表管理实施情况报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报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及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报告》等议案或报告。

4.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由4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汪炜先生担任,委员包括执行董事马红女士、独立非执行董事许永斌先生和独立非执行董事施浩先生。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主要职责为根据本公司经营情况、资产规模和股份结构对董事会组成提出建议;拟

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提议董事长人选、副董事长人选,对董事和行长、副行长、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人选提出审查意见;拟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本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就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个人之薪酬组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为:符合资格的股东向公司推荐董事候选人供公司考虑,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对该等董事人选进行审查后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以书面提案方式向股东大会提出董事候选人。详情请参阅公司章程“董事和董事会”章节。

甄选及推荐董事候选人的准则:董事应当具有履行职责必备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并符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条件,其任职资格须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

本公司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聘任或续聘本公司董事。根据本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多元化政策》关于董事会的多元化政策要求,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还关注董事候选人在知识结构、专业素质及经验、文化及教育背景、性别等方面的互补性,以确保董事会成员具备适当的才能、经验及多样的视角和观点。088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

报告期内,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主要审议了《关于补选浙商银行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关于董事会对董事2024年度履职评价结果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履职评价结果的议案》《关于聘任财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关于聘任浙商银行行长的议案》《关于审查杨朝晖先生董事任职资格的议案》《关于审查郑新刚先生董事任职资格的议案》《关于补选浙商银行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的议案》《关于选举浙商银行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审查吕临华先生董事任职资格的议案》《关于聘任浙商银行行长的议案》《关于周伟新职务聘任的议案》《关于潘华枫职务聘任的议案》《关于聘任浙商银行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等议案或报告。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已制定董事薪酬政策,已定期评估执行董事的表现及批准执行董事服务合约条款,已执行有关制定提名董事的政策,已执行就董事候选人采纳的提名程序以及遴选及推荐准则。

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已就董事会的架构、人数和组成(包括从技能、知识和经验等方面)进行了检讨,并就为配合本公司的长期战略而拟对董事会人员作出的任何变动提出建议。

5.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施浩先生担任,委员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傅廷美先生和独立非执行董事楼伟中先生。

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制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战略、政策和目标;指导和督促消费

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制度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根据监管要求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战略、政策、目标执行

情况和工作开展落实情况,对高级管理层和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工作的全面性、及时性、有效性以及高级管理层相关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指导、督促、监督高级管理层有效执行和落实相关工作,定期听取高级管理层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的专题报告;定期召开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会议,审议高级管理层及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工作报告;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重大信息披露进行指导;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要审议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及2025年度工作计划》《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投诉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24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专项审计的意见书及审计整改情况反馈报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上半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浙商银行关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局现场投诉督查整改计划及情况的报告》等议案或报告。2025年度报告089公司治理

6.普惠金融发展委员会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普惠金融发展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独立非执行董事傅廷美先生担任,委员包括非执行董事侯兴钏先生、非执行董事任志祥先生、非执行董事应宇翔先生和独立非执行董事汪炜先生。

普惠金融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制定本行普惠金融业务的发展战略规划、基本管理制度;审议普惠

金融事业部年度经营计划、考核评价办法等;指导、监督普惠金融事业部年度经营计划的有效执行以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普惠金融发展委员会主要审议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惠小微金融2024年工作总结与2025年工作计划》《<银行业保险业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解读》等议案。

(六)监事会

监事会是本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以保护本公司、股东、职工、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为目标,监督本公司战略规划、经营决策、财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公司治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尽责情况等。

1.监事会组成

本公司监事会现由9名监事组成,其中2名股东监事来自股东企业,具有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和金融专业知识,4名职工监事均长期从事经济及银行经营管理工作,具有丰富的经济、金融从业经验;3名外部监事具有金融、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从业背景,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独到的问题视角。本公司监事会成员构成具有足够的专业性和独立性,能够确保监事会有效发挥监督职能。

本公司监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090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

2.监事会履职情况

监事会主要履职方式:定期召开监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审阅和听取相关议题;出席和列席股

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列席高级管理层经营管理有关会议;听取高级管理层及部门相

关工作报告或专业报告;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年度履职评价;审阅各类文件材料、报表;赴分支机构开展专题调研;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提出工作建议。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10次会议,其中7次为现场会议,3次为通讯会议。审议各类议案32项,审阅和听取各类议案15项,内容涉及公司治理、定期报告、董监高履职评价、业务创新、业务经营、风险管理、财务活动、内控案防、内部审计等方面。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之规定,监事出席了全部股东大会,列席了全部董事会会议,列席了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对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投票表决程序及董事出席会议、发表意见和表决情况等进行了监督。

本公司3名外部监事均能够独立行使监督职权。在履职过程中,外部监事通过出席监事会会议,召集召开监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列席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参加监事会对分支机构的调研活动,认真审阅各类文件、资料和报表,主动了解本公司经营管理状况,并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或建议,及时就发现的问题与董事会、高级管理层交换意见,为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责发挥了积极作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监事会对各项监督事项无异议。2025年度报告091公司治理

3.监事培训调研情况

全年组织监事参加了1次反洗钱的专题培训,1次ESG专题培训。

全年组织监事赴南京、上海等多家分支机构开展了深入调研,了解总行制度和决策的执行情况、分行转型发展及风险管理等情况,积极向相关领导反映情况、建言献策。

4.机构调整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规定,本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再设置监事会的议案》,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该调整自本公司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修订后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核准批复后生效。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及监事将依照法律法规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继续履职至本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的调整生效之日。

(七)监事会专门委员会

本公司监事会提名委员会由4名监事组成,监督委员会由5名监事组成,主任委员均由外部监事担任。

1.监事会提名委员会

监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为王聪聪先生(主任委员)、彭志远先生、杜权先生、马晓峰先生。

提名委员会主要职责:拟订监事的选任标准和程序,推荐合格的外部监事人选,对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和外部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初步审核,并向监事会提出建议;根据本公司实际向监事会提议监事长、副监事长人选;负责向监事会提名、推荐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对董事的选聘程序进

行监督;拟定监事的薪酬方案,向监事会提出建议,由监事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监督方案实施;对全行薪酬管理制度和政策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监督;负责拟定

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的办法,并向监事会提出建议方案,经监事会审议作出决议后组织实施;协同监事会办公室建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监督记录制度,完善履职监督档案;监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监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主要对本公司监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进行推荐和提名。对2024年董监高履职评价结果、2025年度董监高履职评价方案等议案进行审议。092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

2.监事会监督委员会

监事会监督委员会成员为张范全先生(主任委员)、吴方华先生、陈中女士、王君波先生、陈三联先生。

监督委员会主要职责:负责拟订对本公司财务活动的监督方案并实施相关检查;监督董事会确立稳健

的经营理念、价值准则和制定符合本公司实际的发展战略;定期对董事会制定的发展战略的科学性、

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指导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根据需要,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离任审计;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对本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进行监督检查;对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本公司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监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监督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对监事会2024年度专项检查情况的报告、2024年度报告、

2024年度并表管理实施情况报告、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4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中期和第三季度报告等进行了审议或审阅,听取了本公司

2024年度财务情况等。

此外,监督委员会成员还列席了1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对相关事项的审议过程和董事履职尽责情况。

(八)公司经营决策体系

本公司权力机构为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对本公司进行管理和监督。行长受聘于董事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全面负责。本公司实行一级法人体制,各分支行均为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总行授权进行经营管理活动,并对总行负责。

根据本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行使聘任或解聘本公司行长的职权,听取行长的工作报告并检查行长的工作,监督并确保高级管理层有效履行管理职责;本公司的经营管理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行长负责制;行长对董事会负责。

本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与各股东在资产、业务、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完全独立。

公司具有完整、自主的经营能力,董事会、监事会和公司内部机构独立运作。2025年度报告093公司治理

(九)董事长和行长

香港《上市规则》附录C1《企业管治守则》第C.2.1条规定主席与行政总裁的角色应有区分,并不由一人同时兼任。主席与行政总裁之间职责分工应清楚界定并以书面列载。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董事长、行长由不同人士出任,各自职责界定清晰,符合监管要求及香港《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董事长负责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职责。本公司行长负责主持本公司的经营管理,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本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职责。

(十)公司秘书骆峰先生及陈燕华女士自2023年12月19日起出任本公司联席公司秘书。诚如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8月9日之公告所披露,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委任本公司联席公司秘书。骆峰先生及陈燕华女士继续出任本公司联席公司秘书,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详情请参见本公司在香港联交所网站披露的日期为2024年8月9日之公告。

骆峰先生为本公司联席公司秘书之一,方圆企业服务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的联席董事陈燕华女士为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相关专业资格要求的联席公司秘书。公司秘书的主要职责为负责促进董事会的运作,确保董事会成员之间信息交流良好,以及遵循董事会政策及程序并确保本公司遵从香港《上市规则》及其他条例规定。各董事均可向公司秘书进行讨论、寻求意见及获取数据。陈燕华女士于本公司的主要联系人为骆峰先生。

在报告期内,骆峰先生及陈燕华女士均已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第3.29条之要求。

(十一)董事、监事的证券交易

本公司已采纳一套不比香港《上市规则》附录C3的《标准守则》所订标准宽松的董事及监事进行证券交易的行为守则。本公司经询问全体董事及监事后,其已确认报告期内一直遵守上述行为守则。

(十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关系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财务、业务、家属或其他重大/相关关系的情况。094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

(十三)股东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具有如下权利:

1.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当单独或合并持有本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本公司应当在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要求召集临时股东大会或者类别股东大会议,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等)的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并阐明会议的议题。董事会应当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类别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类别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五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类别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未作出反馈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等)的股东有权向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

东大会或者类别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监事会提出请求。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类别股东大会的,应在收到请求后五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案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股东大会或者类别股东大会通知的,视为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或者类别股东大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等)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证券交易所备案。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应予配合。董事会应当提供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会议所发生的合理费用由本公司承担,并从本公司欠付失职董事的款项中扣除。2025年度报告095公司治理

2.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单独或合并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一以上(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等)的股东,有权向股东大会提出审议事项。

单独或合并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一以上(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等)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有关联络资料详情,请参见本报告“公司基本情况”。

3.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单独或合并持有本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临时会议。

4.向董事会提出查询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

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要求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会计凭证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股东查阅前款规定的材料,可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进行。

股东及其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查阅、复制有关材料,应当遵守有关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个人信息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上市公司股东查阅、复制相关材料的,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096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

(十四)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忠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断完善定期报告披露内容,加强临时公告披露的主动性和及时性,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透明度持续提升。

本公司禁止内部员工利用内幕消息进行交易或建议他人交易。本公司建立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内幕消息管理工作的负责部门,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香港《上市规则》的要求和规定程序,及时合规披露信息。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按照有关信息披露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开展信息披露工作。本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网站披露A股各类公告96项,于香港联交所网站及公司网站披露H股各类公告131项,确保所有股东享有平等获取本公司相关信息的机会。2025年,本公司信息披露获上海证券交易所最高评级A级。

(十五)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本公司高度重视与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持续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能力,多渠道、多层次搭建与投资者的沟通桥梁,不断深化市场对本公司的认同。2025年,本公司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颁发的“2024年报业绩说明会最佳实践”荣誉。

报告期内,本公司高质量召开三期业绩说明会,市场关注度持续攀升。2024年度和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通过“现场会议+线上直播”方式举行,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通过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会中,高管层就本公司智慧经营成效、落实五篇大文章、深耕浙江战略的具体举措等市场关注的焦点问题给予全面深入的回答,各网络平台吸引总计超20万人次在线观看。会后,本公司及时发布业绩说明会实录,确保未参会投资者能及时了解本公司经营情况,保障广大投资者权益。

报告期内,本公司持续丰富投资者交流活动形式,夯实投资者关系基础。本公司通过接待调研、参与券商策略会等方式开展投资者交流近30场,广泛覆盖券商、基金及重要机构投资者近百家,有效夯实投资者基础;深入开展特色化投资者开放日活动,聚焦本公司特色业务,邀请券商分析师、基金经理及研究员组成调研团赴优秀分行开展实地调研,直观展现本公司智慧经营举措;首创专题直播,高效解读年报核心亮点与科创金融的实践成效,进一步拓宽价值传播的广度与深度。2025年度报告097公司治理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断强化与中小投资者的日常沟通,落实投资者保护主体责任。本公司始终积极做实与中小投资者的日常交流工作,定期回复上证e互动投资者问题、处理IR邮箱邮件、接听投资者热线电话,并规范做好投资者交流记录及反馈工作。同时,本公司通过官方网页等平台投放宣传海报,积极开展“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等活动,切实履行中小投资者保护职责。

(十六)公司章程重大变动

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有关议案详情,请参阅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交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的股东大会通函。此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尚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批复。

(十七)遵守香港《上市规则》之《企业管治守则》的声明

本公司认同香港《上市规则》附录C1《企业管治守则》所载原则,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本公司已全面遵守该守则所载的守则条文,惟以下情况除外:

香港《上市规则》附录C1《企业管治守则》第C.2.1条规定主席与行政总裁的角色应有区分,并不由一人同时兼任。主席与行政总裁之间职责分工应清楚界定并以书面列载。因工作安排,本公司董事会同意自2024年8月18日至聘任新行长且其任职资格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之日前,由前董事长陆建强先生代为履行行长职责。2025年4月10日,本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浙商银行行长的议案》,同意聘任陈海强先生为浙商银行行长。2025年7月9日,陆建强先生辞去公司执行董事及董事长职务,行长陈海强先生自同日起代行董事长职责。2025年12月5日,决议选举陈海强先生为董事长,任职资格于2026年2月13日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2025年12月31日,陈海强先生辞去行长职务,同日聘任吕临华先生为行长,任职资格尚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在任职资格核准前,吕临华先生代为履行行长职责。自此,公司再次遵守了守则条款C.2.1,即董事长与行长职务由不同人员分别担任。

此外,根据《企业管治守则》第C.1.5条的规定,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其他非执行董事应出席股东大会。于报告期内,本公司一名非执行董事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召开的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然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有足够

的董事(包括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出席,以确保董事会对本公司股东之意见有全面、公正的了解,而任何缺席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董事能够从出席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董事了解本公司股东于会上所表达的意见(如有)。098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

(十八)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

本公司根据《商业银行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层的权利范围、职责分工和议事规则。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风险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等机构,负责建立并实施充分有效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体系及检讨该等体系的充足程度及成效。监事会下设监督委员会,负责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对本公司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高级管理层下设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协调内控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内控理念、体制及组织架构。

本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香港《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并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该等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体系旨在管理而非消除未能达成业务目标的风险,董事会仅就不会有重大的失实陈述或损失作出合理而非绝对的保证。

报告期内,本公司持续围绕“一流的商业银行”目标愿景,深化内控体系建设,提升治理能力。坚持以文化建设为引领,深化合规文化内涵,强化全员主动合规意识,持续优化内部控制环境。完善风险识别与动态评估机制,加强监测与跟踪,提升风险应对的前瞻性和有效性。坚持“逐级有限、差异化、动态调整、权责一致”原则,完善授权系统精细化刚控范围。持续推进外规内化与制度立改废,加强制度后评价,完善制度体系。推动合规管理要求与业务管理措施深度嵌入流程系统,提升全过程控制智能化水平。深化推进数字化改革,健全数据治理体系,强化数据质量控制与应用能力,为经营决策提供支撑。深化监督检查,强化整改闭环与精准问责;针对重要、典型问题,研究系统性措施和机制性安排,提升问题治理效能。全年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总体平稳有效,为本公司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保障。

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本公司在披露本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认为,于2025年12月31日(基准日),本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根据相关规定对本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5年度报告099公司治理

(十九)外聘审计师及其酬金

有关本公司外聘审计师及其酬金,请参见本报告“董事会报告-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本公司外聘审计师有关其对财务报表责任的陈述,载于本报告“财务报告”。

(二十)内部审计

本公司建立了独立垂直的内部审计管理体系,对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负责、报告工作。本公司审计组织架构是“总行本级+派驻机构”的运行模式。总行本级设有4个直属审计分部和综合管理中心(评价问责中心)、非现场审计中心、质量控制中心、监管事务中心;根据分行机构数量、业务规模、地理位

置等因素在22家境内分行所在地设立派驻机构,由总行审计部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向总行审计部负责;在香港分行和两家子公司设立审计部。审计负责对全行业务经营、内部控制和风险状况开展审计监督和评价,对相应岗位人员实施经济责任审计,保障全行战略执行及稳健经营。

报告期内,内部审计锚定“一流的商业银行”目标愿景,坚持长期主义、坚持做难而正确的事,推进“正、简、专、协、廉”五字生态建设,践行“稳、进、创、改、好”五字行动准则,保持定力、守正创新,提升审计工作的独立性、有效性、精准性、主动性,发挥审计作为第三道防线对经营发展的支撑作用,推进全行高质量发展。立足审计监督主责主业,紧盯关键岗位强化履职监督,聚焦重点业务开展专项监督,做深做实审计项目,客观反映本公司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注重提出有质量的审计意见和建议,发挥审计工作对全行战略实施、风险防范、规范管理的推动作用。100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

1.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2024年12月31日报告期内2025年12月31日

数量比例(%)变动数量(股)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27464635963100.00–27464635963100.00

1、人民币普通股2154443596378.44–2154443596378.44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592020000021.56–592020000021.56

4、其他–––––

三、普通股股份总数27464635963100.00–27464635963100.00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已发行股份为27464635963股普通股,包括21544435963股A股及

5920200000股H股。

2.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说明无。

3.普通股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

响无。2025年度报告101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行新的普通股或出售库存股份(定义见香港《上市规则》)以换取现金。

2.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无。102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三)普通股股东情况普通股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普通股股东总数为209421户,其中A股股东209313户,H股股东108户。截至本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213694户,其中A股股东213588户,H股股东

106户。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流通股东(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报告期末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内增减持股数量比例(%)股份类别股份状态数量股东性质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9299 5919886619 21.55 无限售条件H股 未知 – –

浙江省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3452076906 12.57 无限售条件A股 – – 国有法人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242310660 1373231727 4.99 无限售条件A股 – – 境内非国有法人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1093531078 3.98 无限售条件A股 – – 国有法人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自有资金 – 996325468 3.63 无限售条件A股 – – 国有法人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 921538465 3.36 无限售条件A股 – – 国有法人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自有资金 – 768593847 2.80 无限售条件A股 – – 境内非国有法人

浙江恒逸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 660490068 2.40 无限售条件A股 质押 508069283 境内非国有法人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 643052319 2.34 无限售条件A股 质押 643052319 境内非国有法人

西子电梯集团有限公司 – 601817646 2.19 无限售条件A股 – – 境内非国有法人2025年度报告 103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注:

1.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数为其代理的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交易系统中交易

的本公司H股股东账户的股份总和。

2.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浙江省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截至报告期末,上述前10名股东中,浙江恒逸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和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本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4.据本公司所知,截至报告期末,表中股东均未涉及参与转融券出借业务。

(四)控股股东情况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五)本公司普通股第一大股东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浙江省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12.57%股份,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浙江省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创建于2012年9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0000542040763,法定代表人为杨强民,注册资本120亿元人民币,是省级国有金融资本投资运营平台。浙江省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省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省级政府投资基金管理、金融和类金融股权管理、科技型企业投资、数字金融和数字政府等业务。浙江省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浙江省财政厅,其持有浙江省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104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六)普通股主要股东情况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1日

单位:股、%单独合计持股持股成为主要一致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股)比例比例股东的原因出质股份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动人最终受益人

1浙江省创新投资345207690612.57持有本行5%–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财政厅无浙江省创新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以上股份集团有限公司

12.57

且向本行派驻董事

2浙江省能源集团10935310783.98–浙江省人民政府无浙江省能源集团

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合国有资产监督有限公司计持有本管理委员会浙江省人民政府3浙能资本投资(香4753229001.73行5%以上–浙能资本控股有无浙能资本控股有

6.73国有资产监督

港)有限公司股份且向限公司限公司管理委员会(H股) 本行派驻

4浙江能源国际有2800750001.02董事–浙江省能源集团无浙江能源国际有

限公司(H股) 有限公司 限公司

5浙江恒逸高新材6604900682.40508069283浙江恒逸石化有无浙江恒逸高新材

料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合限公司料有限公司

6浙江恒逸集团有6430523192.34计持有本643052319杭州万永实业投无浙江恒逸集团有

5.88邱建林

限公司行5%以上资有限公司限公司

7浙江恒逸石化有3120000001.14股份240000000恒逸石化股份有无浙江恒逸石化有

限公司限公司限公司

8浙江海港(香港)12034100004.38–浙江海港资产管无浙江省海港投资有限公司(H 与关联方合 理有限公司 运营集团有限浙江省人民政府

股)计持有本公司

5.02国有资产监督

9浙江省海港投资1758900000.64行5%以上–宁波市人民政府无浙江省海港投资

管理委员会运营集团有限股份国有资产监督运营集团有限公司(H股) 管理委员会 公司2025年度报告 105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单独合计持股持股成为主要一致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股)比例比例股东的原因出质股份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动人最终受益人

10横店集团控股有13732317274.994.99向本行派驻–东阳市横店社团东阳市横店社团无横店集团控股有

限公司董事经济企业联合经济企业联合限公司会会

11信泰人寿保险股9963254683.63

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向本行派驻信泰人寿保险股

4.99–无无无

信泰人寿保险股3736910001.36监事份有限公司份有限公司(H股)

12浙江中国轻纺城5872989062.14–绍兴市柯桥区开无浙江中国轻纺城

集团股份有限发经营集团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联限公司公司绍兴市柯桥区人

13绍兴市柯桥区开3938913131.433.57合向本行–绍兴市柯桥区国无绍兴市柯桥区开

民政府发经营集团有派驻监事有资产投资经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营集团有限公限公司司

14太平人寿保险有9215384653.363.36向本行派驻–中国太平保险控中华人民共和国无太平人寿保险有

限公司董事股有限公司财政部限公司

(七)普通股股份质押及冻结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就本公司所知,本公司2246053446股股份(占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数的8.18%)存在质押情况,158075002股股份涉及司法冻结(含司法标记)情形。106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八)债券发行情况

2022年2月23日,根据原中国银保监会银保监复[2021]717号和中国人民银行银许准予字[2021]第19

号文件批复,本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了100亿元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第一期),本期债券已于2025年2月25日到期兑付。2022年4月7日,根据原中国银保监会银保监复[2021]717号和中国人民银行银许准予字[2021]第19号文件批复,本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了100亿元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

(第二期),本期债券已于2025年4月11日到期兑付。上述两期债券为3年期固定利率品种,所募集资

金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部门的批准,专项用于发放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信贷支持力度,推动小型微型企业业务稳健、健康发展。中诚信国际评定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AAA,评级展望为稳定,两期金融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2022年10月18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许准予决字〔2022〕40号)的批复,本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了100亿元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第三期)。本期债券为50亿元3年期和50亿元5年期固定利率品种,所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发放小型微型企业贷款,支持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中诚信国际评定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金融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2023年4月24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许准予决字〔2023〕第

32号)的批复,本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了100亿元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小型

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第一期)。本期债券为3年期固定利率品种,所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发放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信贷支持力度,推动小型微型企业业务稳健、健康发展。中诚信国际评定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金融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2023年5月25日,根据原中国银保监会《中国银保监会关于浙商银行发行资本工具的批复》(银保监复〔2023〕254号)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许准予决字〔2023〕第32号)的批复,本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了200亿元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二级资本债券。本期债券为10年期固定利率品种,在第5年末附有前提条件的发行人赎回权,发行人在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前提下有权按面值部分或全部赎回该品种债券。所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充实本公司二级资本,优化资本结构,促进业务稳健发展。中诚信国际评定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二级资本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2023年7月24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许准予决字〔2023〕第

32号)的批复,本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了300亿元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金融债券(第一期)。本期债券为3年期固定利率品种,所募集资金用于满足资产负债配置需要,充实资金来源,优化负债期限结构,促进业务的稳健发展。中诚信国际评定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金融债券信用等级为AAA。2025年度报告 107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2023年11月3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许准予决字〔2023〕第

32号)的批复,本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了150亿元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小型

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第二期)。本期债券为3年期固定利率品种,所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发放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信贷支持力度,推动小型微型企业业务稳健、健康发展。中诚信国际评定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金融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2023年11月23日,根据原中国银保监会《中国银保监会关于浙商银行发行资本工具的批复》(银保监复〔2023〕254号)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许准予决字〔2023〕第32号)的批复,本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了100亿元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二级资本债

券(第二期)。本期债券为10年期固定利率品种,在第5年末附有前提条件的发行人赎回权,发行人在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前提下有权按面值部分或全部赎回该品种债券。所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充实本公司二级资本,优化资本结构,促进业务稳健发展。中诚信国际评定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二级资本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2024年3月15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许准予决字〔2024〕第6号文件批复,本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

市场发行了200亿元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第一期)。本期债券品种一为3年期固定利率品种,品种二为5年期固定利率品种,所募集资金用于发放浙江省内小型微型企业贷款,支持全面实施“深耕浙江”首要战略。中诚信国际评定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金融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2024年4月17日,根据原中国银保监会银保监复〔2023〕254号和中国人民银行银许准予决字〔2024〕

第6号文件批复,本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了100亿元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二级资本债券。本期债券为10年期固定利率品种,所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发行人二级资本,优化资本结构,促进业务稳健发展。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该次债券信用级别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公司主体信用级别为AAA。

2024年5月15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许准予决字〔2024〕第6号文件批复,本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

市场发行了200亿元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第二期)。本期债券为3年期固定利率品种,所募集资金用于发放小型微型企业贷款,支持浙商银行深入实施垒好经济周期弱敏感资产压舱石的经营策略。联合资信评定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金融债券信用等级为AAA。108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2024年9月5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许准予决字〔2024〕第6号文件批复,本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

市场公开发行了130亿元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金融债券。本期债券为3年期固定利率品种,所募集资金用于满足资产负债配置需要,充实资金来源,优化负债期限结构,促进业务的稳健发展。

联合资信评定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金融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2025年2月13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许准予决字〔2025〕第5号文件批复,本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

市场发行了200亿元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金融债券(第一期)。本期债券品种一为3年期固定利率品种,品种二为5年期固定利率品种。所募集资金依据适用法律和主管部门的批准,用于满足资产负债配置需要,充实资金来源,优化负债期限结构,促进业务的稳健发展。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AAA,本公司主体信用级别为AAA。

2025年4月3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许准予决字〔2025〕第5号文件批复,本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

市场发行了200亿元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第一期)(债券通)。本期债券为3年期固定利率品种。所募集资金将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部门的批准,专项用于发放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信贷支持力度,推动小型微型企业业务稳健,健康发展。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AAA,本公司主体信用级别为AAA。

2025年5月8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许准予决字〔2025〕第5号文件批复,本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

市场发行了50亿元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绿色金融债券(第一期)(债券通)。本期债券为3年期固定利率品种。所募集资金将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部门的批准,用于《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规定的绿色产业项目。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AAA,本公司主体信用级别为AAA。

2025年5月19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许准予决字〔2025〕第5号文件批复,本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

市场发行了50亿元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科技创新金融债券(第一期)(债券通)。本期债券为3年期固定利率品种。所募集资金将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部门的批准,用于发放科技创新领域贷款等,支持科技创新业务的发展。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AAA,本公司主体信用级别为AAA。

(九)境外优先股相关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无存续的优先股。

(十)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相关情况

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和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原中国银保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核准,本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总额

250亿元的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本期债券前5年票面利率为3.85%,每5年调整一次,公司有权在第5年及之后的每个付息日全部或部分赎回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其他一级资本。2025年度报告109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和机构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1.截至报告期末,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是否在从本公司公司期初期末获得的关联方姓名职务性别出生年月任期起止时间持股数持股数税前报酬获取报酬

(股)(股)(人民币万元)

陈海强董事长、执行董事,男1974.102026.02-2027.0875400091820087.17否原行长、原副行长(董事长)

2021.11-2027.08(执行董事)

2025.07-2025.12(行长)

2020.07-2025.07(副行长)

马红执行董事女1972.042021.11-2027.088307018097081.67否

侯兴钏非执行董事男1976.072022.01-2027.0800–是

任志祥非执行董事男1969.022020.11-2027.0800–是

胡天高非执行董事男1965.092004.07-2027.0800–是

应宇翔非执行董事男1988.012024.05-2027.0800–是

汪炜独立非执行董事男1967.082020.11-2027.080036.67否

许永斌独立非执行董事男1962.122022.02-2027.080038.33否

傅廷美独立非执行董事男1966.052023.05-2027.080036.00否

施浩独立非执行董事男1964.022024.12-2027.080036.67否

楼伟中独立非执行董事男1962.072025.01-2027.080035.00否

吴方华职工监事男1972.082023.01-2027.0852000116900–否

彭志远职工监事男1976.012023.01-2027.0800–否110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和机构情况报告期内是否在从本公司公司期初期末获得的关联方姓名职务性别出生年月任期起止时间持股数持股数税前报酬获取报酬

(股)(股)(人民币万元)

杜权职工监事男1970.102024.06-2027.08066200–否

陈中职工监事女1974.072024.06-2027.08126900126900–否

马晓峰股东监事男1977.092023.12-2027.0800–是

王君波股东监事男1978.092024.06-2027.0800–是

张范全外部监事男1960.082021.07-2027.080032.00否

王聪聪外部监事男1980.012024.08-2027.080031.33否

陈三联外部监事男1964.112021.07-2027.080030.00否

吕临华行长(代为履职)男1978.052025.12-2027.0800–否

景峰副行长男1979.122021.12-2027.0874490090900081.75否

骆峰副行长、董事会秘书男1979.092021.12-2027.0874399090929081.75否(副行长)

2024.06-2027.08(董事会秘书)

周伟新行长助理男1971.062023.09-2027.08016540081.75否

潘华枫行长助理、男1972.012024.03-2027.08017000081.75否首席风险官

陆建强原董事长、执行董事男1965.042023.08-2025.070050.81否

王国才原独立非执行董事男1956.112018.10-2025.02006.33否

郭定方原监事长、职工监事男1969.102021.07-2025.12010000081.67否

高强原外部监事男1960.092022.06-2025.060010.67否

林静然原副行长男1974.062023.11-2025.1223400039700085.17否

王超明原行长助理、男1970.102024.08-2025.12016500081.75否

原首席信息官(行长助理)

2024.08-2025.03(首席信息官)

侯波原行长助理男1980.022024.08-2025.1211000027340081.75否2025年度报告111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和机构情况

注:

(1)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现任股东董事提名情况如下:侯兴钏董事由股东浙江省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名;任

志祥董事由股东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浙能资本投资(香港)有限公司、浙江能源国际有限公司提名;胡天高董事由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提名;应宇翔董事由股东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提名。

(2)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现任股东监事提名情况如下:王君波监事由股东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名;马晓

峰监事由股东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柯桥区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提名。

(3)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同意聘任吕临华先生为本公司行长,吕临华先生的行长

任职资格尚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在任职资格核准前,吕临华先生代为履行行长职责。会议同意聘任周伟新先生、潘华枫先生为本公司副行长,副行长任职资格尚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

(4)任期开始时间,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监管任职批复时间为准,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连任的从首次聘任日起算。

(5)本公司履职的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税前薪酬总额仍在确认过程中,其余部分待确认发放之后再另行披露。

(6)本公司职工监事以职工身份领取所在岗位的薪酬,作为职工监事身份不领取薪酬。

(7) 侯波先生持有本公司273400股股票,其中A股163400股,H股110000股;陈中女士持有本公司126900股股票,其中A股16900股,H股110000股;除此之外,其余人员所持股份均为A股。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董事

2025年1月17日,楼伟中先生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任职资格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正式履职。

2025年2月24日,王国才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职务。2024年

9月24日,王国才先生因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时间触达其任期上限辞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董事

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职务,但在新任独立董事取得任职资格前继续履职。截至2025年2月24日,施浩先生和楼伟中先生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任职资格均已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且全体董事以书面传签方式表决补选了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王国才先生于2025年2月24日起不再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职务。

2025年7月9日,陆建强先生因到龄辞去本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

任委员及卸任香港上市规则第3.05条项下之本公司授权代表职务。全体董事于2025年7月9日以书面传签方式表决,一致同意在选举新董事长且其任职资格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之日前,由本公司执行董事及行长陈海强先生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

2025年8月28日,倪德锋先生和金国蕊女士因工作安排辞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职务,截

至辞任日,倪德锋先生和金国蕊女士的董事任职资格尚未取得监管部门核准,尚未正式履职。112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和机构情况

2025年9月25日,本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郑新刚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其

任职资格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

2025年9月25日,本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杨朝晖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其

任职资格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

2025年12月5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八次临时会议选举陈海强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其任职资格于2026年2月13日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

2026年1月25日,本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吕临华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其

任职资格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

监事

2025年5月7日,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解除高强先生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外部监

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2025年6月13日,本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解除高强先生本公

司第七届监事会外部监事职务。

2025年5月7日,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选举外部监事王聪聪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监

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2025年12月24日,郭定方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长、职工监事、监事

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2025年度报告11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和机构情况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3月12日,王超明先生因分工调整辞去本公司首席信息官职务。

2025年4月10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同意聘任陈海强先生为本公司行长,在

任职资格核准前,陈海强先生代为履行行长职责,董事长陆建强先生不再代为履行行长职责。2025年

7月7日,陈海强先生担任本公司行长任职资格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

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同意聘任吕临华先生为本公司行长,吕临华先生

的行长任职资格尚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在任职资格核准前,吕临华先生代为履行行长职责。会议同意聘任周伟新先生、潘华枫先生为本公司副行长,副行长任职资格尚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2026年2月27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同意聘任吕临华先生为本公司首席合规官,待其行长任职资格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后生效。

2025年12月31日,陈海强先生因工作安排不再担任本公司行长职务,继续担任本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职务,代为履行董事长、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法定代表人职责(董事长任职资格于2026年2月13日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林静然先生因工作岗位调整辞去本公司副行长职务,王超明先生和侯波先生因工作岗位调整辞去本公司行长助理职务。114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和机构情况

3.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企业任职情况

任职人员姓名股东单位名称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侯兴钏浙江省创新投资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21年1月至今有限公司

胡天高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资深副总裁1995年9月至今

马晓峰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21年5月至今有限公司

王君波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2023年12月至今

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执行董事

4.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任职人员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任志祥浙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10月至今任志祥浙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6月2025年8月任志祥浙江富浙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4月2025年1月任志祥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21年1月至今任志祥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3月至今任志祥浙江浙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2025年1月至今任志祥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2025年1月至今胡天高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8年3月至今胡天高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8年5月至今胡天高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4月至今胡天高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董事2013年1月至今有限公司胡天高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6月至今胡天高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4月至今胡天高浙江新纳材料科技股份董事2019年8月至今有限公司应宇翔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部门副总经理2024年2月至今(主持工作)应宇翔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董事2023年4月至今有限公司2025年度报告115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和机构情况任职人员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汪炜浙江大学教授1990年8月至今汪炜浙江省金融研究院院长2017年9月至今汪炜浙江省金融业发展促进会常务副会长2013年6月至今汪炜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1月2025年12月汪炜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月2025年12月汪炜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4月2026年1月汪炜万向信托股份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4月2025年3月许永斌浙江省管理类研究生专业召集人2019年10月至今学位教指委许永斌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副会长2019年5月至今许永斌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8月2025年10月许永斌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独立董事2022年8月2025年12月有限公司许永斌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独立董事2018年10月2025年10月有限公司傅廷美国泰君安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6月至今傅廷美中粮家佳康食品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5月至今傅廷美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6月至今傅廷美华润医疗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2月至今施浩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2025年10月至今

马晓峰绍兴中国轻纺城金融控股经理、执行董事2018年10月至今有限公司陈三联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8月至今陈三联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5月至今王聪聪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独立董事2023年12月至今有限公司王聪聪余姚农村商业银行独立董事2025年3月至今116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和机构情况

5.截至报告期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历及任职兼职情况

董事陈海强

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执行董事。硕士、正高级经济师。陈先生曾任国家开发银行杭州分行副主任科员,招商银行宁波北仑支行行长、宁波分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副行长,浙商银行宁波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杭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浙商银行行长助理,浙商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首席风险官,浙商银行党委副书记、行长。现兼任浙江省国际商会常务副会长。

马红

本公司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工会主席、机关党委书记。硕士、高级经济师。马女士曾任青岛警备区后勤部卫生科副科长,浙江陆军预备役步兵师后勤部卫生科副科长、科长,浙江省委组织部干部综合处副调研员,浙江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副调研员、副处长、调研员、处长,浙江省委组织部公务员一处处长、一级调研员。

侯兴钏

本公司非执行董事。硕士、经济师。侯先生曾任浙江省地方税务局信息中心干部、计划财务处副主任科员、计划财务处主任科员;金华市地方税务局江北分局副局长(挂职);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办公室主任科员、计划财务处副处长、办公室副主任;浙江省发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挂职);浙江省财务开发公司事业单位管理六级;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总经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浙江省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任志祥

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博士、正高级经济师。任先生曾任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高级主管、战略管理与法律部主任经济师、副主任、主任。现任浙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浙江浙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上海璞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兼任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胡天高

本公司非执行董事。EMBA。胡先生曾任中国银行东阳支行副行长。现任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资深副总裁,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新纳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5年度报告117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和机构情况应宇翔

本公司非执行董事。硕士、经济师。应先生曾任上海农商银行总行网络金融部科员、零售金融部科员、黄浦支行零售金融部副经理、总行营业部营业厅客户经理、副经理、长宁支行公司金融二部副经

理、经理;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投资事业部助理总经理、副总经理。现任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投资事业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汪炜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汪先生长期并至今于浙江大学经济学院任教,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曾任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和浙江大学金融研究院执行院长。现任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浙江大学金融研究院首席专家,浙江省金融业发展促进会常务副会长,浙江省金融研究院院长。

许永斌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博士,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许先生长期并至今在浙江工商大学任教;曾任杭州商学院会计系讲师、副教授、教授,系副主任;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教授、院长;浙江省会计学会副会长、浙江省审计学会副会长。现任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副会长、浙江省管理类研究生专业学位教指委召集人。

傅廷美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博士。傅先生曾任百富勤融资(中国)有限公司(香港)副总裁、董事副总经理;百富勤融资有限公司董事;法国巴黎百富勤融资有限公司(香港)董事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现

任国泰君安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中粮家佳康食品有限公司、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华润医疗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施浩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硕士。施先生曾任中国银行SWIFT(国际结算网络)团队负责人;蒙特利尔银行 IBM咨询团队主管;美联银行管理顾问;民生银行零售银行产品运行总监;巴克莱资本(香港)董事

总经理;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农业银行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加拿大代表处

首席代表;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中国)董事总经理、中国区总经理。现任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

楼伟中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硕士、正高级经济师。楼先生曾任萧山市统计局工业统计股副股长;萧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科科长;中信实业银行杭州分行萧山支行党组副书记(主持工作)、行长;中信实

业银行杭州分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兼萧山支行行长;中信实业银行杭州分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副行长(其间2002年9月至2005年7月在浙江省委党校政治经济学专业学习);中信银行杭州分行党委

委员、副行长、风险总监;中信银行杭州分行党委副书记、常务副行长、风险总监;中信银行宁波分

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主持工作);中信银行宁波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信银行杭州分行党委书

记、行长,中信银行首席专家。118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和机构情况监事吴方华

本公司职工监事。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监事会办公室主任兼总行机关纪委委员。曾任中国工商银行绍兴市分行信贷员;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公司绍兴中心支公司人事行政部副经理、营业部经

理、市场部经理,湖州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萧山支公司副总经理,湖州中心支公司总经理、绍兴中心支公司总经理,浙江分公司副总经理;平安养老保险公司浙江分公司副总经理。历任浙商银行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金融同业总部副总经理、同业市场部总经理、金融机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兼

同业市场部总经理,浙商银行兰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彭志远

本公司职工监事。硕士、中级会计师。现任本公司国际化业务发展中心(一带一路综合金融服务中心)总经理,浙银理财董事。曾任中国农业银行鹰潭市分行营业部资金组织部会计,江西省分行财务会计处科员、副主任科员、财务基建科科长,赣州市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江西省分行财务会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赣州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大连市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历任浙商银行南昌业务部总经理,南昌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浙商银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兼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兼总行机关党委委员。

杜权

本公司职工监事。硕士、正高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南京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合规官。曾任中信银行杭州分行计划信贷部、综合计划部职员,中信银行杭州分行业务发展部信审科负责人,中信银行杭州分行信审信管部副经理,中信银行杭州分行业务部业务二部副经理,中信银行杭州分行公司业务管理部总经理助理,中信银行杭州分行信用审查部副总经理、风险管理部总经理,中信银行杭州分行国际业务部总经理,中信银行杭州分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信用审批委员会副主任。历任浙商银行风险管理部(合规部)副总经理兼风险政策中心(风险监控官联络中心)主管经理,浙商银行深圳分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风险监控官兼副行长,深圳分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风险监控官、副行长兼授信评审部总经理,浙商银行发展规划部总经理、内控合规与法律部总经理兼总行机关党委委员。

陈中

本公司职工监事。大学本科、助理经济师。现任本公司上海分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曾任兰州市雁滩工业城实业总公司职员,中国人民银行会宁县支行、白银银监分局监管一科、甘肃银监局国有银行监管二处科员,甘肃银监局国有银行监管二处副主任科员,甘肃银监局现场检查二处副主任科员,甘肃银监局现场检查二处、城市商业银行监管处主任科员。历任浙商银行审计部现场审计二中心二级高级经理,审计部现场审计二中心总经理,审计部总经理助理兼现场审计二中心总经理,审计部总经理助理,审计部总经理助理兼监管事务中心总经理,审计部副总经理兼监管事务中心总经理,审计部副总经理兼审计南京分部总经理,审计部总经理兼总行机关纪委委员。2025年度报告119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和机构情况马晓峰

本公司股东监事。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绍兴中国轻纺城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经理、执行董事。曾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支公司业务经理,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项目调研助理,企业管理部经理助理,企业管理部副经理(主持工作),北联市场分公司副总经理(挂职)、职工监事、投资证券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

王君波

本公司股东监事。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执行董事。曾任浙江物产元通机电(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中心职员、财务部副部长,浙江顺达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兼财务部副经理,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资金运营管理中心主任助理、副总经理,物产中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党总支委员、副总经理、工会主席、职工董事,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融部总经理,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张范全

本公司外部监事。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分行信用卡部副主任,资金组织处、储蓄处副处长,市场开发部副总经理,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资金财务处处长、深圳办事处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纪委书记,深圳长城国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党委书记、总经理、浙江省分公司(原杭州办事处)党委书记、总经理,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运营总监、长城国富置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王聪聪

本公司外部监事。博士、教授。现任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浙江省第十三届政协委员、民盟浙江省委会委员、民盟浙江省委会金融专委会副主任、民盟浙江财经大学委员会主

委、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杭州市钱塘区政协委员、浙江民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余姚农村商业银行独立董事。曾任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国际交流合作处处长(港澳台工作办公室主任)、金融学院院长。

陈三联

本公司外部监事。硕士。现任浙江省律师协会副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省政协常委,省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专家委员等;兼任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浙江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干部、《律师与法制》杂志社副主编,浙江省律师协会秘书长、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120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和机构情况高级管理人员吕临华

本公司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拟任)、行长(拟任,代为履行行长职责)、首席合规官(拟任)。硕士、高级经济师。吕先生曾任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统计研究处处长助理,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助理、副主任、主任;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党委巡察办公室)主任、一级调研员;浙江农村商业联合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景峰

本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兼杭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硕士、高级经济师、美国注册会计师。景先生曾任中国民生银行苏州分行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国民生银行工商企业金融事业部财务专员;浙商银行江苏业务部副总经理,南京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浙商银行财务会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浙商银行首席财务官。

骆峰

本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董事会秘书。博士。骆先生曾任浙商银行资金部金融市场研究中心主管经理助理、业务管理中心主管经理助理,资金部业务管理中心(研究中心)副主管经理、主管经理,资金部风险监控官兼总经理助理、风险管理中心主管经理,资金部副总经理、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金融市场部总经理,浙商银行行长助理。

周伟新

本公司党委委员、行长助理(拟任副行长)。大学本科、经济师、高级注册信贷分析师。周先生曾任中国银行临安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行长,中国银行杭州市高新支行行长,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公司业务部杭州公司业务中心主任,中国银行杭州市庆春支行行长,中国银行舟山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个人金融部总经理,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其间:2019.11-2021.12挂职蚌埠市党组成员、副市长);浙商银行浙江业务总部总裁。

潘华枫

本公司党委委员、行长助理(拟任副行长)、首席风险官。大学本科、经济师。潘先生曾任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信贷管理处管理科副科长、风险管理处管理科科长,中国银行鄞州支行副行长,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风险管理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处长;浙商银行宁波分行党委委员、纪委副书记、风险监控

官、行长助理、副行长、纪委书记、党委书记、行长,浙商银行新资办主任、风险管理部总经理。2025年度报告12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和机构情况

6.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新任或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历及任职兼职情

况郑新刚

本公司非执行董事(拟任)。硕士、正高级经济师。郑先生曾任职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副经理、投资发展部副经理、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现任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浙江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杨朝晖

本公司非执行董事(拟任)。大学、中级经济师。杨先生曾任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北仑第二集装箱码头分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部长等职。现任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主任。

吴志军

本公司非执行董事(拟任)。博士、经济师。吴先生曾任中国建设银行湖北省分行营业部主任科员;中国再保险公司法定业务部副处长、处长;中国大地保险公司武汉分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中国

大地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中国农业银行公司业务部兼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农银

人寿保险公司副总经理;民生通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监事、监事长;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通惠康养旅股份公司董事长;普星聚能股份公司监事、监事长;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首席运营官、执行总裁、合规负责人、财务负责人、首席风险官、临时合规负责人。现任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兼任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民

生通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122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和机构情况

7.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

本公司董事薪酬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进行核定和发放。具体薪酬方案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本公司监事薪酬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进行核定和发放。具体薪酬方案经监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后提交监事会审议,由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本公司根据《关于调整独立董事、外部监事津贴的议案》,为外部监事提供报酬;本公司股东监事不在本公司领取报酬。

本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以其完成董事会决策和下达的战略目标、计划情况,以及是否积极有效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为绩效评价标准,并由董事会实施。

本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主要通过高级管理人员的分配机制来体现。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董事会考核指标相挂钩,使目标激励和责任约束紧密结合,以保证薪酬发放符合公司发展的长远利益,更好地激励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做出贡献。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及薪酬兑现方案,每年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批准实施,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披露。董事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二)员工情况及薪酬政策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用工人数25016人(含派遣员工、外包人员、附属机构员工),比上年末减少210人。本集团用工人员按岗位分布划分,营销人员10727人,柜面人员1768人,中后台人员

12521人;按学历划分,研究生及以上6658人(其中博士学历108人),大学本科16945人,大学专

科及以下1413人。公司全体员工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退休人员466人。2025年度报告12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和机构情况

本公司薪酬政策以发展战略为导向,以人本观为指导,以市场化为原则,按照一级法人体制,实行统一、分类管理。不断完善薪酬水平与个人岗位履职能力、个人经营业绩的联动机制,努力建立体现内

部公平性和外部竞争力,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激励与约束并重,岗位价值、贡献度与长效激励相兼顾,薪酬变化与市场化水平、经济效益相匹配的薪酬管理体系。

本公司薪酬政策与风险管理体系相协调,与机构规模、业务性质和复杂程度等相匹配。其中,本公司对分支机构的薪酬总额分配与机构综合效益完成情况挂钩,充分考虑各类风险因素,引导分支机构以风险调整后的价值创造为导向,提升长期业绩;本公司对员工的薪酬分配与所聘岗位承担的责任与风险程度挂钩,不同类型员工实行不同的考核与绩效分配方式,适当向营销岗位倾斜,并按照审慎经营、强化约束的内控原则,建立了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相关机制。报告期内,本公司执行绩效薪酬追索扣回970人次,追索扣回绩效薪酬总金额1368.73万元。本公司风险和合规部门员工的薪酬依据其岗位价值、履职能力等因素确定,与其监管事务无直接关联、与其他业务领域保持独立。

(三)员工培训

本公司围绕经营发展战略,坚持以人才内生培养为主线,推进分层分类的全生命周期培训体系建设。

聚焦人工智能AI等前沿领域创新推出培训项目和课程,聚焦关键人才培养深化干部领导力、新任管理者、优秀青年骨干、校招大学生和通用技能等各类培训,以“好师好课”大赛为平台加快打造专业化、梯队化的内训师队伍,强化数智化培训平台保障,优化培训条线管理,全方位激发培训效能。报告期内,全行共举办各类培训项目3151个,培训员工93.97万人次。124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和机构情况

(四)机构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机构情况如下:

机构用工人数资产规模

所在地区机构名称营业地址数量(人)(百万元)长三角地区总行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民心路1号150141082166

小企业信贷中心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环城西路76号156–资金营运中心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1500弄1102886502

1号30、31楼

杭州分行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庆春路288号643132436170

上海分行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1500弄1号501、161113205697

6-10、23、27-29、32-33、35-36层及

浦东大道1558号1层101室南京分行南京市中山北路9号341580165725

宁波分行宁波市高新区文康路128号,扬帆路555号2083596045苏州分行苏州工业园区星墩巷5号1160768472合肥分行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640737315

A16幢大厦绍兴分行绍兴市柯桥区金柯桥大道1418号1056369943温州分行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望海路388号1460161192浙银大厦金华分行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西关街道李渔路1313号1145045091

金华信息经济产业园9幢1单元1-13楼、

21-22楼

舟山分行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千岛街道绿岛路88号412613001环渤海地区北京分行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南小街269号241238186907华嘉金宝综合楼济南分行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草山岭南路801号211105110042天津分行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92号增1号华侨大厦1349636077沈阳分行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67号634326998

珠三角及广州分行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921号、933号171064102995海西地区深圳分行深圳南山区南山街道学府路高新区联合总部16931101209

大厦(1-4层、6层)福州分行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69号219818630华威大厦2025年度报告125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和机构情况机构用工人数资产规模

所在地区机构名称营业地址数量(人)(百万元)中西部地区成都分行成都市锦江区永安路299号锦江之春1号楼1464663992西安分行西安市雁塔区沣惠南路16号泰华金贸国际1567563230

3号楼

重庆分行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67号3幢1059056247

武汉分行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548、550、742737779552、556号浙商银行大厦(太平洋金融广场)郑州分行河南省郑州市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943138114(郑东)金融岛中环路8号长沙分行湖南湘江新区观沙岭街道潇湘北路三段751号735934090

复地滨江悦府C1栋18-23层,C2栋G层、一层141-142、二层248-249南昌分行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学府大道1号431930422

新地阿尔法35号写字楼1-2楼、14-20楼兰州分行兰州市城关区南昌路1888号837324477呼和浩特分行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8号326425145贵阳分行贵阳市云岩区延安中路88号213713451

太原分行 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晋阳街163号A座1层 1 142 24803

部分及2-7层南宁分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14513904

136-1号(华润大厦A座)第20-21层、

136-6幸福里地下一层B1028-1031号商铺

境外机构香港分行香港中环康乐广场8号交易广场三期15楼110763293子公司浙银金租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延安路368号128390367浙银理财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民和路939号11572644

浙江商会大厦2幢第20-22楼

系统内轧差及集团合并抵销调整-851043合计376250163481092126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报告

(一)公司主要业务本公司的主要业务为提供银行及相关金融服务。

(二)业务审视

有关本公司的业务审视请参见本公司的相关章节,其中“主要风险及不明朗因素的描述”“未来发展”载于“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报告期后发生的重大事件”载于“重要事项”章节,“财务关键表现指标”载于“财务概要”章节及财务报表,“遵守对该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有关法律及规例的情况”载于本节“遵守法律法规”,“与雇员、顾客及供货商的重要关系说明”载于本节“主要客户”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和机构情况”章节。“环境政策及表现”请参见本节“履行社会责任”。

(三)利润及股息分配

1.本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利润分配政策为:

(1)本公司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照下列顺序分配:

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提取百分之十的法定公积金;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

提取任意公积金;

支付股东红利。

(2)本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其他经有权监管部门批准的方式分配利润。

(3)本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以内完成利润分配事项。2025年度报告127董事会报告

(4) 本公司向A股股东支付现金股利和其他款项,以人民币计价和宣布,以人民币支付。本公司

向H股股东支付现金股利和其他款项,以人民币计价和宣布,以港币支付。

本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清晰明确,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并经独立非执行董事审议同意。中小股东可充分表达意见和要求,其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

2.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业绩载列于本年报“合并财务报表附注”部分。

本公司董事会建议派发2025年度现金股息,每10股分配现金股息人民币1.31元(含税),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上述股息分配预案尚需本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如获批准,本公司所派2025年末期股息将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A股以人民币支付,H股以等值港币支付,港币兑人民币汇率将按照本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七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汇率中间价计算。

3.近三年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每10股派息金额(含税,人民币元)1.311.561.64现金分红(含税,人民币百万元)359842844504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百万元)119681422314085

现金分红比例(%)30.0630.1231.98128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报告

4.股息税项

(1) A股股东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和《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的规定,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亦按照上述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

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的规定,《中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中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股权、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非居民企业股东取得股息所得,减按10%征收企业所得税。

(2) H股股东

根据自2008年1月1日起生效的《中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本公司于向名列本公司H股股东名册的非居民企业股东分派股息前须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关于国税发[1993]045号文件废止后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1]348号),本公司须为H股个人股东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H股个人股东为香港、澳门居民及其他与中国订立10%税率税收协议的国家或地区的居民,本公司将按10%的税率为该等股东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025年度报告129董事会报告

H股个人股东为与中国订立低于10%税率税收协议的国家或地区的居民,本公司将按10%的税率为该等股东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倘该等股东要求退还超出税收协议项下应缴个人所得税的金额,本公司可根据相关税收协议代为办理享受有关税收协议待遇的申请,但股东须及时根据《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5号)及相关税收协定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和数据。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本公司将协助对多扣缴税款予以退还。

H股个人股东为与中国订立高于10%但低于20%税率税收协议的国家或地区的居民,本公司将按该等税收协议规定的适用税率为该等股东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H股个人股东为与中国订立20%税率税收协议或未与中国订立任何税收协议的国家或地区及其他情况的居民,本公司将按20%的税率为该等股东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四)捐款

报告期内,本集团对外捐赠为人民币5110.18万元。

(五)主要客户

报告期内,本集团来自5家最大客户所占营业收入总额比例未超过本集团营业收入总额30%。

(六)证券的买卖与赎回

报告期内,本公司及附属公司未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任何上市证券(包括出售库存股份)。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并无持有库存股份。

(七)优先认股权本公司的公司章程和中国法律并无优先认股权的条文。

(八)公众持股量

基于本公司可获得的公开数据所示及就董事所知悉,截至本报告刊发前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本公司已符合香港《上市规则》有关公众持股量的要求。

(九)股票挂钩协议本公司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并无订立任何股票挂钩协议。130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报告

(十)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依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境内外监

管制度开展关联交易业务,关联交易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交易条款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

报告期内,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对浙江金融控股集团关联方授信方案的议案》,同意给予原浙江金融控股集团最高综合授信额度141.36亿元,其中该次会议审议通过额度79.5亿元。有关详情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 )发布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报告期内,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对浙江能源集团关联方授信方案的议案》,同意给予浙江能源集团及其关联方最高综合授信额度81.5亿元,其中该次会议审议通过额度76亿元。有关详情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 )发布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报告期内,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对横店集团关联方授信方案的议案》,同意给予横店集团及其关联方最高综合授信额度49.1亿元。有关详情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 )发布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14)。

报告期内,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对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授信方案的议案》,同意给予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最高综合授信额度80亿元。有关详情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 )发布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公告2025-014)。

报告期内,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存款类关联交易预审批额度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制定的2025年度关联方非活期存款预审批额度。有关详情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 )发布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存款类关联交易预审批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2025年度报告131董事会报告报告期内,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对浙江省创新投资集团关联方授信方案的议案》,同意给予浙江省创新投资集团最高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51.36亿元。有关详情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 )发布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报告期内,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对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关联方授信方案的议案》,同意给予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关联方最高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37.45亿元,其中该次5户受信人最高综合授信额度127.85亿元。有关详情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 )发布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报告期内,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对浙江恒逸集团关联方授信方案的议案》,同意给予浙江恒逸集团最高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0亿元。有关详情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 )发布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50)。

报告期内,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对绍兴市柯桥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关联方授信方案的议案》,同意给予绍兴市柯桥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最高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99亿。有关详情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 )发布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报告期内,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对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授信方案的议案》,同意给予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最高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00亿元。

有关详情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 )发布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报告期内,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对浙江海港集团关联方授信方案的议案》,同意给予浙江海港集团最高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62.3亿元,其中该次涉及5户受信人新增最高综合授信额度38.7亿元。有关详情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 )发布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本公司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订立的关联方交易的情况载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132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报告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报告期内,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对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关联交易的议案》,本公司与舟山海洋综合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拟共同对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本公司关联方浙江省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参与本次增资认购。本公司本次拟出资最高不超过10.2亿元。有关详情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 )发布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截至

2025年9月1日,本公司已完成与浙银金租增资认购协议的签署工作。有关详情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 )发布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十一)董事及监事之交易、安排或合约权益及服务合约

于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或监事或与董事或监事相关连的实体在本公司就本公司业务订立的重要交易、安排或合同中概无直接或间接拥有任何重大权益。本公司董事或监事亦无与本公司签订任何一年内若由本公司终止合约时须作出赔偿(法定赔偿除外)的服务合约。

(十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详细资料载列于本年度报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和机构情况”。

(十三)董事在与本公司构成竞争之业务所占权益

在与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中,本公司所有董事均未持有任何权益。

(十四)董事、监事收购股份或债券的权利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董事、监事并无收购本公司及其相关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股份或债券的权利。2025年度报告133董事会报告

(十五)获准许的弥偿条文

本公司已购买适当责任险以弥偿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进行公司活动而产生的责任。有关安排于报告期末维持有效。

(十六)管理合约

除本公司董事及雇员的服务合同外,本公司概无与任何个人、公司或法人团体订立任何合同,以管理或处理本公司任何业务的整体部分或任何重大部分。

(十七)储备及可供分配储备

本集团储备及可供分配储备变动情况,请参见“财务报告-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十八)固定资产(物业和设备)本集团固定资产(物业和设备)变动情况,请参见”财务报告附注五-9固定资产”。

(十九)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根据本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决议,本公司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担任本公司2025年度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年度

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自2020年开始,本公司聘用上述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审计师。2025年度为本公司中国会计准则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签字的注册会计师为潘盛、金睿,潘盛自2025年度开始为本公司的签字注册会计师,金睿自2023年度开始为本公司的签字注册会计师。

本公司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2025年度基准日的内部控制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按照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的2025年度财务报表由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合计审计费用约为人民币698万元,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费、半年度财务报告审阅服务费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等,其中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约为人民币100万元。本年度,本公司合计向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支付非审计业务费用约为人民币

206万元。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确认此类非审计业务不会

损害其审计独立性。

(二十)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行新的普通股。134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报告

(二十一)发行的债权证

有关本公司发行的债权证情况,请参见本报告“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债券发行情况”。

(二十二)遵守法律法规

截至报告期末,据本公司所知,本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已遵守对本公司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法律法规。

(二十三)履行社会责任

本行积极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坚持以“一流的商业银行”愿景为统领,将环境、社会与治理 (ESG)理念全面融入公司日常经营与管理,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不断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2025年,本行明晟(MSCI)ESG评级跃升至AAA级,连续十年获评支持浙江经济社会发展一等奖。

有关详情,请参阅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交所及本公司网站的《浙商银行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1.环境信息情况

本行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引导金融资源投向绿色低碳领域,优化资金供给结构,切实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助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环境违规事件。

(1)绿色金融

2025年,本行修订《浙商银行绿色金融发展战略与实施纲要》,出台《浙商银行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绿色金融管理架构,明确绿色金融发展战略、中长期目标、短期目标以及重点工作举措,深入推动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持续深耕绿色金融业务,构建起涵盖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票据、绿色租赁、绿色供应链、绿色消费的“绿色+”多元化产品与服务体系;加强授信引导,在授信基本政策中将绿色低碳基础性行业领域列入“优先支持行业”,并统筹资源配置,设置考核激励政策引导分行积极投向节能降碳、环境保护等绿色低碳领域。截至2025年末,本行绿色贷款1余额

2568.35亿元,较年初增加190.45亿元,增幅达8.01%,超过各项贷款增幅;承销绿色债券55.75亿元;发行绿色债券50亿元,债券评级AAA级;累计发行1.9万张绿色低碳信用卡;成功发行一只绿色金融主题理财产品,理财共投资绿色债券18.04亿元。

注1自2025年起本行绿色贷款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关于调整绿色贷款专项统计内容的通知》(银调发〔2025〕7号)

修订后的新口径统计,相关比较数据亦为新口径。2025年度报告135董事会报告

(2)绿色运营

本行全面推行绿色运营,通过打造数智运营管理平台,全方位推进印章电子化,2025年完成81514笔电子函证专用章用印任务、全年电子凭证会计数据试点节约用纸1.93吨;推进绿色网点建设,鼓励各地分行开展“零碳”网点建设,2025年丽水分行、金华分行获评“零碳”网点评价,并设立湖州分行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示范行;传递绿色理念,践行绿色采购,在采购文件中设定环境、社会责任等评分标准;坚持绿色办公,倡导节约与循环利用;积极向客户、员工、供应商传递绿色环保理念。2025年,办公系统运行节约用纸46.10吨。

(3) ESG风险管理

本行持续建立健全ESG风险管理体系,将ESG风险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贯穿尽职调查、审查审批、合同订立、放款管理、投贷后管理等各个环节,加强相关风险的识别、评估、监测与防范工作;在《浙商银行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管理办法》中明确ESG风险分类管理及动态评估机制,对客户ESG风险分类等级进行动态调整,并制定相应缓释措施。

2.社会责任信息情况

本行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扎实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在服务实体经济、乡村振兴、人力资本发展、社会回馈等各方面积极推动可持续发展实践,为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价值。

(1)服务实体经济

本行全力推进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持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质效。出台《科技金融发展行动方案》,以分层、分类、分阶段的服务策略做好科技型企业服务;聚焦小微企业重点场景,通过“数字化赋能、场景化获客、综合化经营”,迭代升级普惠小微拓客展业模式;关注银发客群多层次养老金融需求,丰富养老金融产品体系,推进营业网点适老化转型;以数字化为主线,深入推进数字化场景建设,深化大数据、云平台、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场景化应用。截至2025年末,本行已服务科技型企业35774户,科技贷款余额2708.07亿元;服务高层次人才4290户;普惠重点领域贷款余额3581.98亿元。136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报告

(2)支持乡村振兴

本行积极响应乡村振兴战略,不断探索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新模式。逐年制定乡村振兴工作目标及重点工作,加大支农资源投入;持续加强授信政策引领,将乡村振兴相关产业纳入优先支持行业;强化激励优惠政策,单列涉农和普惠型涉农信贷计划。截至2025年末,本行涉农贷款余额1753.00亿元,增幅3.06%;普惠型涉农贷款余额481.69亿元,增幅6.47%;均实现稳步增长。

本行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千万工程”为统领,系统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全面深化与龙游、遂昌县战略合作,推动落实龙游五村帮扶收官、岭根村结对帮扶、遂昌教育公益帮扶等帮扶措施和项目;扎实推进浙川东西部协作结对帮扶,在产业培育、集体增收、民生改善等领域取得阶段性成果;深入实施“一行一校”教育帮扶,结对帮扶浙江山区海岛县、贵州、四川、甘肃等地33所学校,结合乡村教育实际,不断创新助学方式,组织员工短期支教助学、研学夏令营等特色活动,累计投入4900余万元,全方位帮扶改善校园环境、教学质量等,受助学生上万人。

(3)消费者权益保护

本行深入践行“金融为民”的初心使命,坚持“金融向善,消保为民”,持续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优化服务流程。建立完善的消保制度体系,建立了全面覆盖“体制机制、适当性管理、营销行为管理、纠纷化解、金融教育、消费者服务、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消保制度体系;构建产品和服务消费者

权益保护审查机制,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关口前移;创新消保宣传形式,聚焦青少年、大学生、新市民、残障人士、老年人、偏远地区人群等重点群体积极推进金融知识普及,针对性开展特色金融宣教活动,全年组织开展“3*15”“5*15”“9*15”“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宣传月”“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等多项集中性教育宣传活动超5600次,触及消费者达13866万人次;建立完备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内部培训机制,每年向所有面向客户的员工提供针对性培训。截至2025年末,全行共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培训共计1045场,员工参训共计达11.4万人次。本行已建立常态化、规范化的消保审计工作机制,将消保工作审计纳入常规、年度审计范畴,制定了《浙商银行内部审计准则第17号——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审计》,本行已对2025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专项审计。

建立健全客户投诉管理体系,加强投诉管理队伍建设,及时、妥善处理投诉,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2025年本行受理投诉共计92462笔,客户投诉受理率、办结率100%。2025年度报告137董事会报告

投诉按地区分布情况如下:

地区投诉数(笔)地区投诉数(笔)长三角地区185486环渤海地区2000中西部地区3788珠三角及海西地区1188

投诉业务按类别情况为:贷款及债务催收业务投诉占比43.21%,银行卡业务投诉占比39.70%,支付结算等其他类型业务投诉占比17.09%。

(4)隐私和数据安全

本行严格落实数据安全管理、客户信息保护、消费者金融信息保护相关要求,建立与业务发展目标相适应的数据安全治理体系及管理制度,并将数据安全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内控评价体系;定期开展数据安全及风险管理审计,严格按照“最小必需”原则确定数据采集范围、数量和频度;健全数据安全制度体系,报告期内发布《浙商银行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实施细则》《浙商银行数据安全保护技术规范》《浙商银行数据安全管理办法(2025年版)》等一系列制度文件。

建立业务连续性、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应急响应制度与管理体系,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与培训;积极开展《浙商银行2025年重要时期网络安全保障培训》,面向全行普及数据安全、个人客户金融信息保护等方面的监管规定、常见风险及风险防控措施;明确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信息安全事件的全

过程处置流程与机制,定期开展专项事件应急演练。本行已通过 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ISO22301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ISO27701隐私信息管理体系认证。

(5)人力资本发展

本行坚持以人为本,构建了系统化、专业化、多元化的人才培养体系,聚焦不同阶段员工核心技能重点提升。制定“三个五年”关键人才全生命周期职涯规划,持续规范校招大学生培养体系机制;建立完善“双百双千”人才库,启动各层级关键人才培训;通过双向交流任职、内部公开竞聘,多渠道发现青年人才;开展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打通专业序列与管理序列之间的转化通道;持续强化人才培养提升综合能力,每年定期开展员工凝聚力调查,不断优化内部沟通平台“蜂巢社区”。

围绕1234全生命周期培训体系,以服务全行战略为导向、以党建为引领,强化AI数智赋能,深化人才梯队培训,推进师课体系建设。全年实施培训项目3151个,员工参与培训93.97万人次,接受培训员工占比100%。

(二十四)其他事项

(1)截至本报告日期,本公司未知悉有股东已放弃或同意放弃任何股息的安排。

(2)截至本报告日期,董事没有放弃或同意放弃相关薪酬安排。

(3)于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抵、质押的情况。

注1含总行部门投诉。138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报告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本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赋予的各项职责,积极开展监督工作,对本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履职尽责、财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合法经营等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

(一)公司依法经营情况

本公司依法运作,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行长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时,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故意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财务报告真实情况

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公司聘请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本公司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一致。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对本公司的重大收购事项,未发现内幕交易或损害部分股东权益的行为。

(五)关联交易情况

本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监事会没有发现违背公允性原则或损害本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监事会已对《浙商银行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议,同意董事会对本公司内控制度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以及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说明。

(七)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监事会对本公司董事会在2025年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没有异议,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本公司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2025年度报告139重要事项

(一)重大诉讼、仲裁

本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若干法律诉讼/仲裁,大部分是由本公司为收回不良贷款而提起,也包括因客户纠纷等原因产生的诉讼/仲裁。

截至报告期末,涉及本公司作为被告的未决诉讼/仲裁案件(不含执行异议之诉、第三人案件)共计87起,涉及金额67738.78万元,预计不会对本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重大合同及履行情况

1.重大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需披露的重大托管、承包、租赁其他公司资产的事项,亦不存在需披露的其他公司托管、承包、租赁本公司资产的事项。

2.重大担保事项

担保业务属本公司日常业务。报告期内,本公司除监管机构批准的经营范围内的金融担保业务外,没有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担保事项。

(三)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本公司资金的情况,且本公司审计师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此出具专项审核意见。

(四)重大资产收购、出售或处置以及企业合并事项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资产收购、出售或处置以及企业合并事项。

(五)股权激励计划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六)员工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受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监事会及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受监管部门重大行政处罚、通报批评的情况。140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要事项

(八)承诺事项履行情况无。

(九)审阅年度业绩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已分别对本公司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和

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已审阅本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年度的业绩及财务报告。

(十)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本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十一)发布年度报告

本公司按照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和香港《上市规则》编制的中英文两种语言版本的年度报告,可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和本公司网站查询。

本公司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和年报编制规则编制的中文版本的年度报告,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本公司网站查阅。2025年度报告141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单位负责人、主管财务负责人和财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2.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中国北京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8层

邮政编码:100738

电话+86(10)85085000

传真+86(10)85185111

网址 kpmg.com/cn审计报告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605463号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及其子公司(以下统称

“贵集团”)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银行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银行利润表、合并及银行现金流量表、合并及银行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浙商银行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银行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银行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中适用于公众利益实体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独立性要求,我们独立于贵集团,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合伙制会计

师事务所,是与毕马威国际有限公司(英国私营担保有限公第1页,共10页司)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组织中的成员。审计报告(续)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605463号

三、关键审计事项(续)发放贷款和垫款及金融投资中的债权投资的损失准备的确定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三、7(6)金融资产的减值”和附注“三、30主要会计估计及判断”

所述的会计政策以及附注“五、6发放贷款和垫款”和附注“五、7.2债权投资”。

关键审计事项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浙商银行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量发放贷与评价发放贷款和垫款及金融投资中的债权款和垫款及金融投资中的债权投资的损失准投资的损失准备相关的审计程序中包括以下备。程序:

损失准备的确定过程涉及到若干关键参数和*了解和评价与发放贷款和垫款及金融投资

假设的应用,包括信用风险阶段划分、违约中的债权投资的业务流程及损失准备计提概率、违约损失率、违约风险暴露、折现率相关的关键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等参数估计,同时考虑前瞻性调整中的经济*利用毕马威信息技术专家的工作,评价损指标、经济情景和权重的使用和其他调整因失准备相关的信息系统设计及运行的有效素等,在这些参数的选取和假设的应用过程性。

中涉及较多的管理层判断。

*利用毕马威金融风险管理专家的工作,评外部宏观环境和浙商银行内部信用风险管理价管理层评估损失准备时所用的预期信用策略对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的确定有很大的影损失模型和参数及管理层关键判断的合理响。在评估关键参数和假设时,浙商银行对性。

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公司贷款和垫款和金融投资中的债权投资及全部个人贷款和垫款,所考虑的因素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违约风险暴露和折现率;对于第三阶段的公司贷款和垫款及金融投资中的债权投资所考虑的因素包括预期收到的现金流量和折现率。

第2页,共10页审计报告(续)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605463号

三、关键审计事项(续)

发放贷款和垫款及金融投资中的债权投资的损失准备的确定(续)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三、7(6)金融资产的减值”和附注“三、30主要会计估计及判断”

所述的会计政策以及附注“五、6发放贷款和垫款”和附注“五、7.2债权投资”。

关键审计事项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在运用判断确定违约损失率时,管理层会考*评价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的参数使用的关键虑多种因素。这些因素包括可回收金额、借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针对与发放贷款款人的财务状况、可行的清收措施、担保物和垫款及金融投资中的债权投资的业务档

的估值、索赔受偿顺序、是否存在其他债权案相关的关键内部数据,将管理层用以评人及其配合程度等。当浙商银行聘请外部资估损失准备的清单总额分别与总账进行比产评估师对特定财产和其他流动性不佳的担较,以评价数据的完整性;选取项目,将保物进行评估时,可执行性、回收时间和方单项发放贷款和垫款或金融投资中的债权式也会影响最终的可收回性并影响资产负债投资的信息与相关协议以及其他有关文件

表日的损失准备金额。进行比较,以评价数据的准确性;针对关键外部数据,将其与公开信息来源进行核由于发放贷款和垫款及金融投资中的债权投对,以评价数据的准确性。

资的损失准备的确定存在固有不确定性并涉

及到管理层判断,同时其对浙商银行的经营*针对系统生成的关键内部数据,利用毕马状况和资本状况会产生重要影响,我们将发威信息技术专家的工作,测试发放贷款和放贷款和垫款及金融投资中的债权投资的损垫款及金融投资中的债权投资逾期信息的失准备的确定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系统编制逻辑。

*针对涉及主观判断的输入参数,比对统计机构提供的相关外部数据和历史损失经验

等内部数据,评价管理层对关键假设和输入参数所运用的判断是否一致。

*针对模型中有关宏观经济预测信息及市场信息,评价其是否与市场以及经济发展情况相符。

第3页,共10页审计报告(续)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605463号

三、关键审计事项(续)

发放贷款和垫款及金融投资中的债权投资的损失准备的确定(续)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三、7(6)金融资产的减值”和附注“三、30主要会计估计及判断”

所述的会计政策以及附注“五、6发放贷款和垫款”和附注“五、7.2债权投资”。

关键审计事项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对发放贷款和垫款及金融投资中的债权投

资选取项目,执行信贷审阅,检查包括逾期信息、向客户经理询问借款人的经营状

况、检查借款人的财务信息、抵质押物信息等评估借款人还款能力。基于上述项目的信贷审阅,评价管理层作出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和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判断,及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发放贷款和垫款及金融投资中的债权投资的损失准备的合理性。

*根据相关会计准则,评价与发放贷款和垫款及金融投资中的债权投资的损失准备相关的披露的合理性。

第4页,共10页审计报告(续)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605463号

三、关键审计事项(续)结构化主体的合并和对其享有权益的确认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三、4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和附注“三、30主要会计估计及判断”所述的会计政策以及附注“六、2在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关键审计事项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结构化主体通常是为实现具体而明确的目的与评价结构化主体的合并与否和对其享有权

设计并成立的,并在确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益的确认相关的审计程序中包括以下程序:

活动。

*了解和评价有关结构化主体合并的关键财浙商银行可能通过发起设立或持有等方式在务报告内部控制。

结构化主体中享有权益。这些结构化主体主*对主要产品类型中重要的结构化主体选取

要包括理财产品、基金投资、资产管理计

项目并执行了下列审计程序:

划、信托计划或资产支持证券等。浙商银行-检查相关合同、内部设立文件以及向也有可能因为提供担保或通过资产证券化的

投资者披露的信息,以理解结构化主结构安排在已终止确认的资产中仍然享有部体的设立目的以及浙商银行对结构化分权益。

主体的参与程度,并评价管理层关于当判断浙商银行是否在结构化主体中享有部浙商银行对结构化主体是否拥有权力分权益或者是否应该将结构化主体纳入浙商的判断。

银行合并范围时,管理层应考虑浙商银行对-检查结构化主体对风险与报酬的结构

结构化主体相关活动拥有的权力,享有的可设计,包括在结构化主体中拥有的资变回报以及通过运用该权力而影响其可变回

本或对其收益作出的担保、提供流动报的能力。这些因素并非完全可量化的,需性支持的安排、佣金的支付和收益的要综合考虑整体交易的实质内容。

分配等,以评价管理层就浙商银行因参与结构化主体的相关活动而拥有的

对结构化主体的风险敞口、权力及对可变回报的影响所作的判断。

第5页,共10页审计报告(续)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605463号

三、关键审计事项(续)

结构化主体的合并和对其享有权益的确认(续)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三、4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和附注“三、30主要会计估计及判断”所述的会计政策以及附注“六、2在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关键审计事项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由于涉及部分结构化主体的交易较为复杂,-检查管理层对结构化主体的分析,包并且浙商银行在对每个结构化主体的条款及括定性分析,以及浙商银行对享有结交易实质进行定性评估时需要作出判断,我构化主体的经济利益的比重和可变动们将结构化主体的合并和对其享有权益的确性的计算,以评价管理层关于浙商银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行影响其来自结构化主体可变回报的能力判断。

-评价管理层就是否合并结构化主体所作的判断。

*根据相关会计准则,评价与结构化主体的合并和对其享有权益确认相关的披露的合理性。

第6页,共10页审计报告(续)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605463号

三、关键审计事项(续)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评估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三、30主要会计估计及判断”所述的会计政策以及附注“十四、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关键审计事项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是浙商银行持有/与评价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关的审计程序

承担的重要资产/负债,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调中包括以下程序:

整会影响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浙商银行以*了解和评价浙商银行与金融工具估值相关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估值以市场数据的关键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和估值模型为基础,其中估值模型通常需要*通过比较浙商银行采用的公允价值与公开大量的参数输入。大部分参数来源于能够可可获取的市场数据,评价第一层次公允价靠获取的数据,尤其是第一层次和第二层次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估值。

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其估值模型采用的参数分别是市场报价和可观察参数。当估*选取项目,评价第二层次和第三层次公允值技术使用重大不可观察参数时,即第三层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估值。我们的程序次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情形下,不可包括评价浙商银行采用的估值模型,独立观察输入值的确定会使用到管理层估计,这获取和验证估值的输入参数,将我们的估当中会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值结果与浙商银行的估值结果进行比较,以及利用毕马威估值专家的工作,通过建浙商银行已对特定的第二层次及第三层次公立独立估值模型进行重估。

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采用了相关的估值模型,这也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根据相关会计准则,评价与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相关的披露的合理性。

由于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评估涉及复杂的流程,以及在确定估值模型使用的参数时涉及管理层判断的程度,我们将对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评估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第7页,共10页审计报告(续)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605463号

四、其他信息浙商银行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浙商银行2025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贵集团及浙商银行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贵集团及浙商银行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贵集团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第8页,共10页审计报告(续)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605463号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续)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

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贵集团及浙商银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

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贵集团及浙商银行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贵集团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第9页,共10页审计报告(续)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605463号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续)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潘盛(项目合伙人)中国北京金睿

日期:2026年3月30日

第10页,共10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及银行资产负债表

2025年12月31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附注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五、1125704129691125704129691贵金属80929169568092916956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五、273583519197200951058

拆出资金五、3595217366595220368

衍生金融资产五、42755141692275514169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五、590599684078787568334

发放贷款和垫款五、61883237181268418832371812684

金融投资:五、7交易性金融资产229795228873263849246190债权投资454851469159379878406250其他债权投资365397355999364140355999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464142014641420

长期股权投资五、8--44332040

固定资产五、936604312681897218882

使用权资产五、102678310526673111

无形资产五、112552239123912291

递延所得税资产五、1221667204822077519927

其他资产五、1378529741271170412182资产总计3481092332553933535303209075

此财务报表已于2026年3月30日获董事会批准:

陈海强吕临华景峰张简(公司盖章)

董事长行长(代为履职)主管财务负责人财务机构负责人刊载于第16页至第165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第1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及银行资产负债表(续)

2025年12月31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附注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负债和股东权益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五、151022067782110220677821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五、16344374366940348311369289

拆入资金五、17117459958414509738136

交易性金融负债五、185596021196421374180

衍生金融负债五、420769360852076936085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五、195320935287231245552

吸收存款五、202043466192228920434661922289

应付职工薪酬五、215996632357466173

应交税费五、221912109115841037

预计负债五、2388410948841094

应付债券五、24512953541533510942539813

租赁负债五、102691313126843135

其他负债五、25118781416564117521负债合计3273757312279631533613012125

-------------------------------------------------------

此财务报表已于2026年3月30日获董事会批准:

陈海强吕临华景峰张简(公司盖章)

董事长行长(代为履职)主管财务负责人财务机构负责人刊载于第16页至第165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第2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及银行资产负债表(续)

2025年12月31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附注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负债和股东权益(续)股东权益

股本五、2627464274642746427464

其他权益工具五、2724995249952499524995

其中:永续债24995249952499524995

资本公积五、2838570385703857038570

其他综合收益五、292628634726286344

盈余公积五、3015231140121523114012

一般风险准备五、3137919351193693634594

未分配利润五、3256061523965434550971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合计202868198903200169196950

少数股东权益44673840--股东权益合计207335202743200169196950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3481092332553933535303209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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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及银行利润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本集团本行附注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利息收入10163311069797140106001

利息支出(57174)(65540)(55789)(63921)

利息净收入五、3344459451574135142080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5943596159425940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2191)(1474)(2304)(1426)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五、343752448736384514

-------------------------------------------------------

投资收益五、3511759113381296511514

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损益2894844207653

公允价值变动净(损失)/收益五、36(1255)3516(1298)4707

汇兑净收益五、371677176916791769

资产处置净(损失)/收益(40)18(5)11

其他业务收入五、3820231319161163其他收益1394610044

-------------------------------------------------------营业收入62514676505859164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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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及银行利润表(续)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本集团本行附注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税金及附加(755)(835)(737)(822)

业务及管理费五、39(20062)(20462)(19612)(20219)

信用减值损失五、40(24249)(28195)(23518)(27492)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131)-(35)-

其他业务成本五、41(788)(513)-(1)

营业支出(45985)(50005)(43902)(48534)

-------------------------------------------------------营业利润16529176451468916268

加:营业外收入44524351

减:营业外支出(444)(118)(443)(116)利润总额16129175791428916203

减:所得税费用五、42(2568)(1886)(2107)(1547)净利润13561156931218214656

-------------------------------------------------------

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持续经营净利润13561156931218214656

终止经营净利润----

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12931151861218214656

少数股东损益63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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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及银行利润表(续)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本集团本行附注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五、29(3722)2940(3716)2938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33573357将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2891)3011(2891)301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信用

减值损失(319)(496)(319)(496)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545)368(539)366

-------------------------------------------------------综合收益总额983918633846617594

综合收益总额归属于:

本行股东921218125846617594

少数股东627508--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五、430.440.52

稀释每股收益(人民币元)五、430.44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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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及银行现金流量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本集团本行附注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一、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净减少额157215747157215747

拆出资金净减少额-4753-475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净减少额1496-1496-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

产净减少额-20321-26022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24362-24362-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

项净增加额-9096-11012拆入资金净增加额201891327555194570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净增加额17949-17603-吸收存款净增加额1181034731511810347315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949671026109167698819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8130571861634071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86768218835266494212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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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及银行现金流量表(续)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本集团本行附注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一、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续):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净增加额-(1399)-(1399)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

款项净增加额(28543)(4755)(28801)(4602)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3113)-(113)-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

产净增加额(40674)-(37281)-

发放贷款和垫款净增加额(91561)(165447)(91561)(165447)

应收融资租赁款净增加额(4744)(5892)--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减少额-(41899)-(41899)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

项净减少额(21949)-(20369)-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净减少额-(26789)-(22200)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

的现金(45574)(50067)(44150)(48542)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

的现金(13375)(13399)(13098)(13224)

支付的各项税费(7796)(8998)(7249)(8562)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的现金(42182)(20668)(41797)(2018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99511)(339313)(284419)(326064)

-------------------------------------------------------经营活动使用的

现金流量净额五、44(1)(12743)(120478)(17925)(1137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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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及银行现金流量表(续)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本集团本行附注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二、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691095216903326568912150701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32043332403177531817处置固定资产收到的现金

净额6641326-19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723802220359926886662182537

-------------------------------------------------------

投资支付的现金(2655240)(2237335)(2624447)(2228102)

向子公司支付的现金--(1387)(2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

现金(9138)(10703)(1506)(2053)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664378)(2248038)(2627340)(2232155)

-------------------------------------------------------

投资活动产生/(使用)的

现金流量净额59424(44439)61326(49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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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及银行现金流量表(续)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本集团本行附注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三、筹资活动现金流量:

发行债务证券收到的现金五、44(4)489328630284488828628784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89328630284488828628784

-------------------------------------------------------

偿还债务本金支付的现金五、44(4)(518053)(485633)(517867)(484133)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

息支付的现金五、44(4)(15689)(15084)(15729)(14994)

支付永续债利息五、44(4)(963)(963)(963)(963)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的现金五、44(4)(832)(850)(846)(86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35537)(502530)(535405)(500953)

-------------------------------------------------------

筹资活动(使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46209)127754(46577)127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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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及银行现金流量表(续)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本集团本行附注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

价物的影响(644)337(630)335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减少额五、44(2)(172)(36826)(3806)(35207)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33635170461133022168229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余额五、44(3)133463133635129216133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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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附注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小计少数股东权益股东权益合计

一、2025年1月1日余额27464249953857063471401235119523961989033840202743

二、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一)综合收益总额

1.净利润------129311293163013561

2.其他综合收益---(3719)---(3719)(3)(3722)

(二)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五、30----1219-(1219)---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五、31-----2800(2800)---

3.对普通股股东的分配五、32(1)------(4284)(4284)-(4284)

4.永续债利息的分配五、32(2)------(963)(963)-(963)

三、2025年12月31日余额27464249953857026281523137919560612028684467207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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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续)

2024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附注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小计少数股东权益股东权益合计

一、2024年1月1日余额27464249953857034081254629804494581862453332189577

二、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一)综合收益总额

1.净利润------151861518650715693

2.其他综合收益---2939---293912940

(二)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五、30----1466-(1466)---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五、31-----5315(5315)---

3.对普通股股东的分配五、32(1)------(4504)(4504)-(4504)

4.永续债利息的分配五、32(2)------(963)(963)-(963)

三、2024年12月31日余额27464249953857063471401235119523961989033840202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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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股东权益变动表

202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附注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股东权益合计

一、2025年1月1日余额2746424995385706344140123459450971196950

二、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一)综合收益总额

1.净利润------1218212182

2.其他综合收益---(3716)---(3716)

(二)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五、30----1219-(1219)-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五、31-----2342(2342)-

3.对普通股股东的分配五、32(1)------(4284)(4284)

4.永续债利息的分配五、32(2)------(963)(963)

三、2025年12月31日余额2746424995385702628152313693654345200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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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股东权益变动表(续)

2024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附注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股东权益合计

一、2024年1月1日余额2746424995385703406125462931548527184823

二、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一)综合收益总额

1.净利润------1465614656

2.其他综合收益---2938---2938

(二)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五、30----1466-(1466)-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五、31-----5279(5279)-

3.对普通股股东的分配五、32(1)------(4504)(4504)

4.永续债利息的分配五、32(2)------(963)(963)

三、2024年12月31日余额2746424995385706344140123459450971196950

此财务报表已于2026年3月30日获董事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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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行长(代为履职)主管财务负责人财务机构负责人刊载于第16页至第165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第15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一、银行基本情况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是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原银监会”)和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浙银监复[2004]48号)批复同意,在原浙江商业银行的基础上整体变更设立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经原银监会批准持有B0010H133010001 号金融许可证,并于 2004 年 7 月 26 日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登记,取得注册号为330000000013295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于2016年11月7日,取得编号为 91330000761336668H 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鸿宁路

1788号。

本行于 2016年 3月 30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H股股票代码为 2016,于 2019年 11月 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A股股票代码为 601916。

于2025年12月31日,本行在全国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了373家营业分支机构,包括72家分行(其中一级分行30家),2家分行级专营机构及299家支行。

本行的主要业务包括公司及零售银行服务,资金业务及其他商业银行业务。

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银金租”)成立于2017年1月18日。于2025年12月31日,浙银金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亿元。本行对浙银金租具有控制,因此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浙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浙银理财”)成立于2025年1月27日。于2025年12月

31日,浙银理财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亿元。本行对浙银理财具有控制,因此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行及本行的子公司合称为“本集团”。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本行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

第16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三、银行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行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银行财务状况、2025年度的合并及银行经营成果及合并及银行现金流量。

此外,本财务报表同时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2023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2、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记账本位币

本集团境内机构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编制财务报表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境外机构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自行决定其记账本位币,在编制本财务报表时这些境外机构的外币财务报表按照附注三、6所述原则折算为人民币。

4、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包括本行及本行控制的子公司(包括结构化主体)。控制,是指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在判断本集团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时,本集团仅考虑与被投资方相关的实质性权利(包括本集团自身所享有的及其他方所享有的实质性权利)。子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由控制开始日起至控制结束日止包含于合并财务报表中。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损益和综合收益总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的股东权益中和合并利润表的净利润及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后单独列示。如果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期间或会计政策与本行不一致时,合并时已按照本行的会计期间或会计政策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本集团内部交易产生的所有资产、负债、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量已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全额抵销。

第17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5、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是指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

风险很小的货币性资产,包括现金、存放中央银行的超额存款准备金,原到期日不超过三个月的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拆出资金和买入返售款项。

6、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合为人民币。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该日的即期汇率折算。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专门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汇兑差额外,其他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对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中除未分配利润及其他综合收益中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中列示。处置境外经营时,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7、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本集团成为相关金融工具合同条款的一方时,于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在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均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第18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金融资产的分类和后续计量本集团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集团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不同类别: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非本集团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集团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集团可以将本应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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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集团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本集团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本集团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本集团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

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集团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

本集团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股利收入计入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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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金融负债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集团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及财务担保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

衍生金融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含拆入资金中

的贵金属租入)。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表明本集团承担该金融负债的目的是交易性的:(i) 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回购;(ii) 相关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iii) 相关金融负债属于衍生工具。但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衍生工具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在初始确认时,本集团可以将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但该指定应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i) 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ii) 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本集团将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

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信贷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

他金融负债确认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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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集团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金融资产转移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集团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债权投资)之和。

资产证券化

作为经营活动的一部分,本集团将部分信贷资产证券化,一般是将这些资产出售给结构化主体,然后再由其向投资者发行证券。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前提条件参见前述段落,对于未能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信贷资产证券化,相关金融资产不终止确认,从第三方投资者筹集的资金以融资款处理;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信贷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且并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上按照本集团的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即承担的信贷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确认该项金融资产,并确认相应的负债。

附回购条件的资产转让

附回购条件的金融资产转让,根据交易的经济实质确定是否终止确认。对于将予回购的资产与转让的金融资产相同或实质上相同、回购价格固定或是原转让价格加上合理回报的,本集团不终止确认所转让的金融资产。对于在金融资产转让后只保留了优先按照公允价值回购该金融资产权利的(在转入方出售该金融资产的情况下),本集团终止确认所转让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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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金融资产的减值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

-租赁应收款;及

-信贷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

本集团持有的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不适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及衍生金融资产。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

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集团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本集团按照三个风险阶段计提预期信用损失。本集团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及阶段划分详见附注十二、1信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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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本集团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对于信贷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本集团在预计负债中确认损失准备。

(7)金融资产的核销

如果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集团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本集团催收到期款项相关执行活动的影响。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8)权益工具权益工具是能证明拥有本集团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将发行的金融工具分类为权益工具:(i) 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ii) 将来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的,如该金融工具为非衍生工具,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

本集团发行的权益工具以实际收到的对价扣除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交易费用后的余额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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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8、优先股和永续债

本集团根据所发行的优先股和永续债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这些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本集团对于其发行的应归类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和永续债,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入权益。

存续期间分派股利或利息的,作为利润分配处理。本集团按合同条款约定赎回优先股和永续债的,按赎回价格冲减权益。

9、贵金属

贵金属主要包括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本集团非交易性贵金属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较低者进行后续计量。本集团为交易目的而获得的贵金属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并以公允价值于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后续计量,相关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在收到客户存入的积存贵金属时确认相关负债。客户存入的积存贵金属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

10、衍生金融工具及套期会计

衍生金融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确认,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

如果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是一项《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

(“金融工具准则”)范围内的资产,嵌入式衍生工具不再从金融资产的主合同中分拆出来,而是将混合金融工具整体适用关于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果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不是金融工具准则范围内的资产,当某些嵌入式衍生金融工具与其主合同的经济特征及风险不存在紧密关系,与该嵌入衍生工具具有相同条款的单独工具符合衍生金融工具的定义,并且该混合工具并非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时,则该嵌入式衍生金融工具应从混合合同中予以分拆,作为独立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这些嵌入式衍生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来源于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的损益,如果不符合套期会计的要求,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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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套期会计

套期会计方法,是指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相同会计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以反映风险管理活动影响的方法。

被套期项目是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风险,且被指定为被套期对象的、能够可靠计量的项目。本集团指定为被套期项目有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变动风险的固定利率债券投资等。套期工具是本集团为进行套期而指定的、其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可抵销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金融工具。

本集团在套期开始日及以后期间持续地对套期关系是否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进行评估。套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集团认定套期关系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

-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之间存在经济关系;

-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经济关系产生的价值变动中,信用风险的影响不占主导地位;

-套期关系的套期比率,等于企业实际套期的被套期项目数量与对其进行套期的套期工具实际数量之比。

套期关系由于套期比率的原因而不再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但指定该套期关系的风险管理目标没有改变的,本集团进行套期关系再平衡,对已经存在的套期关系中被套期项目或套期工具的数量进行调整,以使套期比率重新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集团终止运用套期会计:

-因风险管理目标发生变化,导致套期关系不再满足风险管理目标;

-套期工具已到期、被出售、合同终止或已行使;

-被套期项目与套期工具之间不再存在经济关系,或者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经济关系产生的价值变动中,信用风险的影响开始占主导地位;

-套期关系不再满足运用套期会计方法的其他条件。

(1)公允价值套期

公允价值套期是指对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或上述项目组成部分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敞口进行的套期。

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被套期项目因被套期风险敞口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未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已确认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被套期项目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的,本集团对被套期项目账面价值所作的调整按照开始摊销日重新计算的实际利率进行摊销,并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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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1、买入返售和卖出回购交易(包括证券借入和借出交易)

根据协议约定于未来某确定日期回购的已售出资产不在资产负债表内予以终止确认。出售该等资产所得款项,包括应计利息,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售价与回购价之差额在协议期间内按实际利率法确认,计入利息支出。

相反,购买时根据协议约定于未来某确定日返售的资产将不在资产负债表内予以确认。为买入该等资产所支付的成本,包括应计利息,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购入与返售价格之差额在协议期间内按实际利率法确认,计入利息收入。

证券借入和借出交易一般均附有抵押,以证券或现金作为抵押品。只有当与证券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和收益同时转移时,与交易对手之间的证券转移才于资产负债表中反映。所支付的现金或收取的现金抵押品分別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借入的证券不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如该类证券出售给第三方,偿还债券的责任确认为为交易而持有的金融负债,并按公允价值计量,所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2、长期股权投资

在本行个别财务报表中,本行采用成本法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后续计量,对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由本行享有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但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除外。对子公司的投资按照成本减去减值准备(附注三、17)后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在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中,对子公司按附注三、4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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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3、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

固定资产指本集团为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在建工程是指正在建造的房屋及建筑物等,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以成本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参见附注三、17)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在建工程以成

本减减值准备(参见附注三、17)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使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

归属于该项资产的支出。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初始成本包括工程用物资、直接人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和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

对于构成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如果各自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本集团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本集团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对于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包括与更换固定资产某组成部分相关的支出,在与支出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时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与固定资产日常维护相关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将固定资产的成本扣除预计净残值和累计减值准备后在其使用寿命内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分别为:

类别使用寿命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10-30年5%3.17%-9.50%

办公及电子设备3-7年5%13.57%-31.67%

运输工具5年5%19.00%

经营租出固定资产用于本集团的经营租赁业务,本集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折旧年限和折旧方法,按照租赁期限以直线法计提折旧。

本集团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时,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报废或处置固定资产项目所产生的损益为处置所得款项净额与项目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并于报废或处置日在损益中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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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4、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以成本减累计摊销(仅限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及减值准备(参见附注三、17)

后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集团将无形资产的成本扣除预计净残值和累计减值准备后按直线法在预计使用寿命期内摊销。

土地使用权在授权使用期内摊销。对于存在授权使用期的计算机软件,在授权使用期内摊销,否则按10年摊销。

本集团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15、抵债资产

在收回已减值贷款、租赁应收款等资产时,本集团可通过法律程序收回抵押品的所有权或由借款人自愿交付所有权。如果本集团有意按规定对资产进行变现并且不再要求借款人偿还贷款及租赁应收款,除权益工具外的其他抵债资产将确认在资产负债表“其他资产”列报。

当本集团以抵债资产作为补偿贷款及垫款、租赁应收款及应收利息的损失时,该抵债资产以公允价值入账,取得抵债资产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垫付诉讼费用和其他成本计入抵债资产账面价值。抵债资产以入账价值减减值准备(参见附注三、17)记入资产负债表中。

16、长期待摊费用

本集团将已发生且受益期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确认为长期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以成本减累计摊销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长期待摊费用将确认在资产负债表“其他资产”列报。

租赁资产改良支出在租赁期限内摊销,其他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限内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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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7、除金融资产外的其他资产减值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内部及外部信息以确定下列资产是否存在减值的迹象,包括:

-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资产(不含应收融资租赁款)等

本集团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或资产组、资产组组合,下同)的公允价值(参见附注三、18)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

资产组由创造现金流入相关的资产组成,是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

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税前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估计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资产的账面价值会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与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相关的减值损失,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但抵减后的各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得低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如可确定的)、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如

可确定的)和零三者之中最高者。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会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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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8、公允价值的计量

除特别声明外,本集团按下述原则计量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集团估计公允价值时,考虑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对相关资产或负债进行定价时考虑的特征(包括资产状况及所在位置、对资产出售或者使用的限制等),并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

19、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

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或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提的职工工资、奖金、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2)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本集团的离职后福利是根据政府统筹的社会福利计划为员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以及设立的企业年金,均属于设定提存计划。设定提存计划是本集团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即使基金没有足够资产支付与员工在当期和以前期间提供服务相关的全部职工福利,本集团也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

本集团员工参加由本集团设立的年金计划。本集团参照员工工资的一定比例向年金计划供款,供款义务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0、预计负债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且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以及有关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则本集团会确认预计负债。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预计负债以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后的金额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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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1、信贷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

本集团的信贷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包括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贷款承诺及融资租赁承诺、

未使用的信用卡额度、应收款保兑及其他财务担保合同。

信贷承诺是本集团向客户提供的一项在承诺期间内以既定的合同条款向客户发放贷款的承诺。

信贷承诺根据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损失准备,并计入预计负债。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只有在债务人根据财务担保合同条款违约的情况下,本集团才需赔付款项。其中,其预期信用损失准备为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本集团预期向债务人或第三方收取的金额之差的现值。

22、受托业务

本集团在受托业务中担任客户的管理人、受托人或代理人。本集团的资产负债表不包括本集团因受托业务而持有的资产以及有关向客户交回这些资产的承诺,因为该资产的风险和报酬由客户承担。

委托贷款业务是指根据委托贷款安排的条款,本集团作为中介人按委托人的指示向借款人提供贷款,本集团负责协助监督使用,协助收回贷款,并就所提供的服务收取佣金。因为本集团不承担委托贷款所产生的经济风险和报酬,所以委托贷款不会确认为本集团的资产及负债。

代客非保本理财业务是指本集团根据与企业及个人订立的代理人协议作为代理人、受托人或以其他受托身份代表客户管理资产。本集团会就根据代理人协议提供的服务收取费用但不会就所代理的资产承担经济风险和报酬。因此,所代理的资产不会在本集团资产负债表中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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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3、收入

收入是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有关收入的金额可以可靠地计量时,按以下基准确认:

(1)利息收入对于所有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中计息的金融工具,利息收入以实际利率计量。实际利率是指按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间将其预计未来现金流入或流出折现至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金融负债摊余成本的利率。实际利率的计算需要考虑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例如提前还款权)并且包括所有归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

费用和所有交易成本,但不包括预期信用损失。

本集团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并列报为“利息收入”,但下列情况除外:

-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2)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本集团通过向客户提供各类服务收取手续费及佣金。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在本集团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服务的控制权时点或时段内确认收入。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集团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进行的服务;

-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3)股利收入权益工具的股利收入于本集团收取股利的权利确立时在当期损益中确认。

第33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4、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向本集团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本集团取得的与资产相关之外的其他政府补助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如果用于补偿本集团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用于补偿本集团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则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5、所得税

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集团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

当期所得税是按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根据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的预期应交所得税,加上以往年度应付所得税的调整。

资产负债表日,如果本集团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并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那么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根据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定。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包括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第34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如果单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并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则该项交易中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会产生递延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预期收回或结算方式,依据已颁布的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账面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

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第35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6、租赁

(1)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初始计量,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

激励相关金额),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以及复原成本。本集团使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使用权资产按照附注三、17所述的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折现率为租赁内含利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集团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集团已选择对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本集团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融资租赁下,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集团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

经营租赁下,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第36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7、股利分配

资产负债表日后,经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股利或利润,不确认为资产负债表日的负债,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予以披露。

28、关联方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的,构成关联方。关联方可为个人或企业。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

同时,本行根据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226号)确定本集团或本行的关联方。

29、分部报告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考虑重要性原则后,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本集团在编制分部报告时,分部间交易收入按实际交易价格为基础计量。编制分部报告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编制本集团财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一致。

30、主要会计估计及判断

本集团根据历史经验和其它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进行持续的评价,这些估计和假设会对会计政策的应用及本集团财务报表项目的金额产生影响。实际情况可能与这些估计不同。本集团管理层对估计涉及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的判断进行持续评估,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1)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以及

财务担保合同和贷款承诺,其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中使用的模型和假设涉及未来的宏观经济情况和借款人的信用行为(例如,客户违约的可能性及相应损失)。

第37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计量涉及许多重大判断,例如:

-将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业务划入同一个组合,选择恰当的计量模型,并确定计量相关的关键参数;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和己发生信用减值的判断标准;

-用于前瞻性计量的经济指标、经济情景及其权重的采用;及

-第三阶段公司贷款及垫款和金融投资中的债权投资的现金流量及折现率。

预期信用损失的具体计量方法详见附注十二、1(3)。

(2)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对于缺乏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本集团运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照在市场中具有完全信息且有买卖意愿的经济主体之间进行公平交易时确定的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上另一类似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运用现金流量折现分析及期权定价模型进行估算。估值技术在最大程度上利用市场信息,然而,当市场信息无法获得时,本集团使用经校准的假设尽可能接近市场可观察的数据。管理层将对本集团及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市场波动及相关性等作出估计。这些相关假设的变化将影响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3)对结构化主体的合并

对于本集团管理或者投资的结构化主体,本集团需要判断就该结构化主体而言本集团是代理人还是主要责任人,以判断是否对该等结构化主体具有控制。在评估判断时,本集团综合考虑了多方面因素并定期重新评估,例如:资产管理人决策权的范围、其他方持有的权力、资产管理人因提供管理服务而获得的薪酬水平、任何其他安排(诸如直接投资)所带来的面临可变动报酬的风险敞口等。当事实或情况表明上述任何因素发生变化时,将进行重新评估。

(4)税项

本集团需要对某些交易未来的税务处理作出判断以确认所得税。本集团根据当前税收法规,谨慎判断交易对应的所得税影响并相应地计提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资产只会在有可能有未来应纳税所得额并可用作抵扣有关暂时性差异时才可确认。对此需要就某些交易的税务处理作出重大判断,并需要就是否有足够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能性作出重大的估计。

第38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5)金融资产的分类本集团在确定金融资产的分类时涉及的重大判断包括业务模式及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分析等。

在业务模式分析过程中,本集团需考虑相关因素并在金融资产组合的层次上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析分析过程中,本集团需要作出重大判断以评估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

(6)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本集团在正常经营活动中通过常规方式交易、转让、资产证券化和卖出回购等多种方式转移金融资产。为判断金融资产转让的交易是否符合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本集团需作出重大的估计及判断。此外,若本集团通过结构化交易转移金融资产至特殊目的实体,本集团分析评估与特殊目的实体之间的关系是否实质表明本集团对特殊目的实体拥有控制权从而需进行合并。

31、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主要会计政策变更本集团2025年度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编制2024年度财务报表的会计政策相一致。

(2)主要会计估计变更本集团于2025年度未执行任何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32、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本集团根据自身所处的具体环境,从项目的性质和金额两方面判断财务信息的重要性,在判断项目性质的重要性时,本集团主要考虑该项目在性质上是否属于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本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因素;在判断项目金额大小的重要性时,本集团考虑该项目金额占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股东权益总额、营业收入、营业支出、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等直接相关项目金额的比重或所属报表单列项目金额的比重。

第39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四、税项主要税种及税率

本行及子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计税基础及其税率列示如下:

税种计税基础税率

增值税按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税收入为基础计算销6%、9%、13%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按简易计税方法的增值税额按应税销售额3%、5%乘以征收率计算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缴纳的增值税税额计征5%、7%

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增值税税额计征5%

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计征25%

第40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五、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注释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现金869996869996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法定存款准备金(1)108579108572108579108572

-超额存款准备金(2)12790150771279015077

-外汇风险准备金(3)3410494634104946

-财政性存款(4)245245小计124781128640124781128640

-------------------------------------------------------应计利息54555455

-------------------------------------------------------合计125704129691125704129691

(1)包括本集团及本行按规定缴存中国人民银行的一般性存款准备金。这些法定存款准备金不可用

于本集团及本行的日常业务运作。于资产负债表日,本行法定存款准备金的缴存比率为:

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人民币存款缴存比率5.50%6.00%

外币存款缴存比率4.00%4.00%本行子公司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缴存比例按中国人民银行相应规定执行。

(2)超额存款准备金包括存放于中国人民银行用作资金清算用途的资金及其他各项非限制性资金。

(3)于2025年12月31日,本行的外汇风险准备金率为20%(2024年12月31日:20%)。

(4)财政性存款是指来源于财政性机构并按规定存放于中国人民银行的款项,该款项不能用于本集团及本行的日常业务运作。

第41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按交易对手所在地区和类型分析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中国境内

-银行同业44043382974246937448

-非银行金融机构267668710267668710中国境外

-银行同业2550474025504740

-非银行金融机构1228312283应计利息1059110579合计73586519217201251060

减:损失准备(附注五、14)(3)(2)(3)(2)净额73583519197200951058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及本行存放中国境内银行款项中分别包括人民币268.48亿元和人民币267.67亿元存出保证金等款项,该等款项的使用存在限制(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及本行分别包括人民币82.83亿元和人民币79.73亿元存出保证金)。

第42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拆出资金

按交易对手所在地区和类型分析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中国境内

-非银行金融机构8771379587716795中国境外

-银行同业1572354815723548

-非银行金融机构3459-3459-应计利息53275329合计596117370596120372

减:损失准备(附注五、14)(9)(4)(9)(4)净额595217366595220368

第43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衍生金融工具及套期会计

本集团及本行运用的衍生金融工具包括利率、货币、贵金属及其他衍生工具。本集团及本行于资产负债表日所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如下:

2025年12月31日

名义金额公允价值衍生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负债

利率衍生工具15063104477(4525)

货币衍生工具176780411788(12017)

贵金属及其他衍生工具27408811286(4227)

合计354820227551(20769)其中被指定为套期工具的

衍生金融工具:

-利率衍生工具795035-

2024年12月31日

名义金额公允价值衍生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负债

利率衍生工具174270810348(10634)

货币衍生工具175766524372(21962)

贵金属及其他衍生工具2856146972(3489)

合计378598741692(36085)其中被指定为套期工具的

衍生金融工具:

-利率衍生工具7950-(10)

在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下,本集团及本行于上海清算所结算的利率互换、贵金属期货、贵金属延期交易及标债远期合约的持仓损益已经在当日净额结算,相应收支已包含在存出保证金中。

第44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公允价值套期本集团及本行使用利率互换工具来对冲债权投资中人民币固定利率债券的公允价值变动的风险敞口。

通过使用衍生金融工具对利率变动风险敞口进行套期,本集团及本行还面临衍生交易对手方的信用风险,该风险未被套期项目所抵销。本集团及本行与信用评级较高的交易对手进行交易,从而有效控制衍生工具交易对手方信用风险。

在采用公允价值套期会计之前,本集团及本行通过定性或定量分析的方法评估以确定被套期项目与套期工具之间是否存在经济关系。在评估经济关系是否存在时,本集团及本行评估被套期风险引起的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和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的变化是否相似,并进一步通过使用敏感性分析来评估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价值变动的相关性以支持该定性评估。

在这些套期关系中,套期无效的主要来源是:

-交易对手对利率互换公允价值的影响,交易对手和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对利率互换公允价值的影响,该影响未反映在因利率变动而导致的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中;

-利率互换与债券的到期日不同。

报告期内,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中确认的套期无效部分产生的损益不重大。

第45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按交易对手所在地区和类型分析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中国境内

-银行同业387923177387923177

-非银行金融机构86714452308399045157应计利息44224422合计90637684298791368356

减:损失准备(附注五、14)(38)(22)(38)(22)净额90599684078787568334

(2)按担保物类型分析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票据626-626-债券

-金融债券66949383016694938301

-政府债券23018301062029430033应计利息44224422合计90637684298791368356

减:损失准备(附注五、14)(38)(22)(38)(22)净额90599684078787568334

第46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发放贷款和垫款

本集团及本行

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以摊余成本计量1575832148770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307405324983合计18832371812684

(1)按分类和性质分析本集团及本行

2025年2024年

注释12月31日12月31日

以摊余成本计量:

公司贷款和垫款11435791054519

------------------------------------------------个人贷款和垫款

-个人房屋贷款186339168136

-个人经营贷款157823183641

-个人消费贷款118357117405个人贷款和垫款462519469182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公司贷款和垫款187880195047

票据贴现 (a) 116916 119200个人贷款和垫款

-个人经营贷款18899449

------------------------------------------------小计19127831847397公允价值变动7061224应计利息92228495合计19227111857116

减:损失准备(附注五、14)(39474)(44432)净额18832371812684

第47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a) 于资产负债表日,票据贴现业务中的票据有部分用于有抵押负债的质押,详见附注十、1。

(2)按担保方式分析本集团及本行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信用贷款43218222.59%46830925.35%

保证贷款49062725.65%37735520.43%附担保物贷款

-抵押贷款80060741.86%81346744.03%

-质押贷款724513.79%690663.74%

票据贴现1169166.11%1192006.45%

小计1912783100.00%1847397100.00%公允价值变动7061224应计利息92228495合计19227111857116

减:损失准备(附注五、14)(39474)(44432)净额18832371812684

第48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已逾期贷款按逾期期限分析(未含公允价值变动及应计利息)本集团及本行

2025年12月31日

逾期逾期逾期1年

3个月以内3个月至1年以上3年以内逾期

(含3个月)(含1年)(含3年)3年以上合计信用贷款2527501614873229352保证贷款850118815953704003附担保物贷款

-抵押贷款69128269399145319625

-质押贷款951396921501733已逾期贷款总额10384158697165129534713

2024年12月31日

逾期逾期逾期1年

3个月以内3个月至1年以上3年以内逾期

(含3个月)(含1年)(含3年)3年以上合计信用贷款256233009371906989保证贷款1696128711255164624附担保物贷款

-抵押贷款8121761354044321181

-质押贷款2041588194717已逾期贷款总额1239912615755494333511逾期贷款是指所有或部分本金或利息逾期一天或以上的贷款。

第49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按损失准备评估方式分析

(a)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和垫款 (未含应计利息)本集团及本行

2025年12月31日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和垫款

-公司贷款和垫款107462250620183371143579

-个人贷款和垫款4397801171811021462519合计151440262338293581606098

减:损失准备(附注五、14)(10430)(11601)(17443)(39474)净额150397250737119151566624

2024年12月31日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和垫款

-公司贷款和垫款97980555953187611054519

-个人贷款和垫款45184892088126469182合计143165365161268871523701

减:损失准备(附注五、14)(12076)(14972)(17384)(44432)净额14195775018995031479269

第50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b)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发放贷款和垫款 (未含公允价值变动及应计利息)本集团及本行

2025年12月31日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发放贷款和垫款

-公司贷款和垫款187537113230187880

-票据贴现1168861713116916

-个人贷款和垫款11953353591889合计305618465602306685

损失准备(附注五、14)(590)(71)(319)(980)

2024年12月31日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发放贷款和垫款

-公司贷款和垫款194602153292195047

-票据贴现119187-13119200

-个人贷款和垫款86454313739449合计322434584678323696

损失准备(附注五、14)(689)(117)(313)(1119)

第51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5)损失准备的变动情况分析

(a)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和垫款损失准备的变动情况本集团及本行

2025年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2025年1月1日12076149721738444432

转移

-至第一阶段468(444)(24)-

-至第二阶段(476)880(404)-

-至第三阶段(351)(5028)5379-

本年(转回)/计提(附注五、40)(1256)12212080520770

本年核销及转出--(27812)(27812)

本年收回原核销贷款和垫款--22352235

其他变动(31)-(120)(151)

2025年12月31日10430116011744339474

2024年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2024年1月1日11404147761678842968

转移

-至第一阶段1375(1338)(37)-

-至第二阶段(473)532(59)-

-至第三阶段(191)(2422)2613-

本年(转回)/计提(附注五、40)(52)34242247225844

本年核销及转出--(26688)(26688)

本年收回原核销贷款和垫款--23892389

其他变动13-(94)(81)

2024年12月31日12076149721738444432

第52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b)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发放贷款和垫款损失准备的变动情况本集团及本行

2025年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2025年1月1日6891173131119

转移

-至第一阶段10(9)(1)-

-至第二阶段(5)8(3)-

-至第三阶段(12)(77)89-

本年(转回)/计提(附注五、40)(92)32509449

本年核销及转出--(627)(627)

本年收回原核销贷款和垫款--3939

2025年12月31日59071319980

2024年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2024年1月1日13511014901942

转移

-至第一阶段----

-至第二阶段(11)14(3)-

-至第三阶段(12)(6)18-

本年(转回)/计提(附注五、40)(639)8616(15)

本年核销--(808)(808)

2024年12月31日6891173131119

第53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金融投资

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注释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交易性金融资产7.1229795228873263849246190

债权投资7.2454851469159379878406250

其他债权投资7.336539735599936414035599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7.41464142014641420合计1051507105545110093311009859

7.1交易性金融资产

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注释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基金投资(1)136837175096128123174491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政府债券4837234347361301

-金融债券2012921862159996920

-同业存单214322692214322544

-资产支持证券(1)4157113365235117312

-其他债券112380208885452股权投资2032355919833474

信托计划和资产管理计划(1)147718156701544575理财产品357121162121合计229795228873263849246190

(1)包括本集团根据附注六、2所述控制定义纳入合并范围的投资。

第54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2债权投资

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注释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1)

-政府债券240356234495224537234478

-金融债券1341991273317712264439

-债权融资计划1219308012193080

-资产支持证券164696164696

-其他债券636724457636724457

信托计划和资产管理计划(2)89972977848890797784应计利息7600671365886713合计479877494556404904431647

减:损失准备(附注五、14)(25026)(25397)(25026)(25397)净额454851469159379878406250

(1)于资产负债表日,债权投资中的债券投资有部分用于有抵押负债的质押,详见附注十、1。

(2)包括本集团根据附注六、2所述控制定义纳入合并范围的投资。信托计划和资产管理计划由第

三方信托计划受托人或资产管理人进行管理和运作,主要投向为信贷类资产、资产支持证券和

附有第三方回购安排的权益性投资等。

第55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按损失准备评估方式分析(未含应计利息)本集团

2025年12月31日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债权投资419076325349948472277

减:损失准备(附注五、14)(413)(612)(24001)(25026)净额418663264125947447251

2024年12月31日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债权投资429470617152202487843

减:损失准备(附注五、14)(651)(1058)(23688)(25397)净额428819511328514462446本行

2025年12月31日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债权投资345115325349948398316

减:损失准备(附注五、14)(413)(612)(24001)(25026)净额344702264125947373290

2024年12月31日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债权投资366561617152202424934

减:损失准备(附注五、14)(651)(1058)(23688)(25397)净额365910511328514399537

第56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损失准备变动情况本集团及本行

2025年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2025年1月1日65110582368825397

转移

-至第一阶段----

-至第二阶段-420(420)-

-至第三阶段-(626)626-

本年(转回)/计提(附注五、40)(237)(240)26212144

本年核销--(2471)(2471)

本年收回原核销投资--437437

其他变动(1)-(480)(481)

2025年12月31日4136122400125026

2024年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2024年1月1日102034342326427718

转移

-至第一阶段----

-至第二阶段(38)38--

-至第三阶段-(1953)1953-

本年(转回)/计提(附注五、40)(334)(461)25411746

本年核销--(3781)(3781)

本年收回原核销投资--165165

其他变动3-(454)(451)

2024年12月31日65110582368825397

第57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3其他债权投资

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注释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政府债券81664963528072896352

-金融债券1593898249515908082495

-同业存单17118673981711867398

-资产支持证券1422844845633317674

-其他债券88840619478313157187

其他债务工具-50-50

信托计划和资产管理计划(1)--1360431931应计利息4158291241462912合计365397355999364140355999

(1)包括本集团根据附注六、2所述控制定义纳入合并范围的投资。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分析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摊余成本364874352139363617352139公允价值365397355999364140355999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52338605233860

第58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按损失准备评估方式分析(未含公允价值变动及应计利息)本集团

2025年12月31日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其他债权投资360637-79360716

损失准备(附注五、14)(367)-(26)(393)本行

2025年12月31日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其他债权投资359392-79359471

损失准备(附注五、14)(367)-(26)(393)本集团

2024年12月31日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其他债权投资34871180436349227

损失准备(附注五、14)(345)(8)(325)(678)本行

2024年12月31日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其他债权投资34871180436349227

损失准备(附注五、14)(345)(8)(325)(678)

第59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损失准备变动情况本集团及本行

2025年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2025年1月1日3458325678

转移

-至第一阶段----

-至第二阶段----

-至第三阶段-(8)8-

本年计提(附注五、40)22-96118

本年核销--(404)(404)

本年收回原核销投资--1616

其他变动--(15)(15)

2025年12月31日367-26393

本集团及本行

2024年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2024年1月1日224106187517

转移

-至第一阶段101(101)--

-至第二阶段----

-至第三阶段----

本年计提(附注五、40)173138158

其他变动3--3

2024年12月31日3458325678

第60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本集团及本行

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投资14641420本集团及本行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2025年度,本集团及本行确认的该类权益投资股利收入为人民币6百万元(2024年度:人民币6百万元)。

其他权益工具相关信息分析如下:

本集团及本行

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初始确认成本10251025公允价值14641420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439395

8、长期股权投资

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对子公司的投资--44332040

第61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本行对子公司投资分析如下:

本行

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浙银金租20402040

浙银理财2393-合计44332040

有关子公司的详细资料,参见附注六、1。

(2)本行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变动情况分析如下:

2025年

年初余额本年增加年末余额

浙银金租2040-2040

浙银理财-23932393合计204023934433

2024年

年初余额本年增加年末余额

浙银金租2040-2040

9、固定资产

本集团

2025年2024年

注释12月31日12月31日

固定资产(1)3265428078

在建工程(2)39503190合计3660431268

第62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固定资产本集团房屋及办公及经营租出建筑物电子设备运输工具固定资产合计成本

2025年1月1日1876424011981319134554

本年增加61381361846341

在建工程转入617---617

本年处置及其他变动-(60)(22)(808)(890)

2025年12月31日1938724791891856740622

-------------------------------------------------------

减:累计折旧

2025年1月1日(3681)(1846)(140)(809)(6476)

本年计提(736)(176)(19)(690)(1621)

本年处置及其他变动-5820111189

2025年12月31日(4417)(1964)(139)(1388)(7908)

-------------------------------------------------------

减:减值准备

2025年1月1日-----

本年计提---(60)(60)

2025年12月31日---(60)(60)

-------------------------------------------------------账面价值

2025年12月31日14970515501711932654

2025年1月1日15083555581238228078

第63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本集团房屋及办公及经营租出建筑物电子设备运输工具固定资产合计成本

2024年1月1日185372267188662727619

本年增加361752078388069

在建工程转入202---202

本年处置及其他变动(11)(41)(10)(1274)(1336)

2024年12月31日1876424011981319134554

-------------------------------------------------------

减:累计折旧

2024年1月1日(2980)(1699)(135)(460)(5274)

本年计提(707)(185)(15)(449)(1356)本年处置及其他变动63810100154

2024年12月31日(3681)(1846)(140)(809)(6476)

-------------------------------------------------------账面价值

2024年12月31日15083555581238228078

2024年1月1日1555756853616722345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无重大金额的闲置资产。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账面价值为人民币4.71亿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9.10亿元)的房屋及建筑物产权手续尚在办理之中。

第64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在建工程本集团在建工程

2025年1月1日3190

本年增加1520

转入固定资产(617)

转入长期待摊费用(143)

2025年12月31日3950

本集团在建工程

2024年1月1日2396

本年增加1111

转入固定资产(202)

转入长期待摊费用(115)

2024年12月31日3190

第65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0、租赁

(1)使用权资产本集团房屋及建筑物其他合计成本

2025年1月1日6056656121

本年增加4226428

本年减少(410)(2)(412)

2025年12月31日6068696137

-------------------------------------------------------

减:累计折旧

2025年1月1日(2984)(32)(3016)

本年计提(722)(8)(730)

本年减少287-287

2025年12月31日(3419)(40)(3459)

-------------------------------------------------------账面价值

2025年12月31日2649292678

2025年1月1日3072333105

第66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本集团房屋及建筑物其他合计成本

2024年1月1日5910535963

本年增加61016626

本年减少(464)(4)(468)

2024年12月31日6056656121

-------------------------------------------------------

减:累计折旧

2024年1月1日(2663)(25)(2688)

本年计提(747)(10)(757)本年减少4263429

2024年12月31日(2984)(32)(3016)

-------------------------------------------------------账面价值

2024年12月31日3072333105

2024年1月1日3247283275

第67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租赁负债

本集团租赁负债按到期日的未经折现租赁付款额分析:

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1年以内(含1年)771837

1年至2年(含2年)561711

2年至3年(含3年)445534

3年至4年(含4年)385414

4年至5年(含5年)319343

5年以上471640

未折现租赁负债合计29523479年末租赁负债账面价值26913131

11、无形资产

本集团土地使用权计算机软件合计成本

2025年1月1日195014513401

本年增加-344344

2025年12月31日195017953745

-------------------------------------------------------

减:累计摊销

2025年1月1日(370)(640)(1010)

本年计提(49)(134)(183)

2025年12月31日(419)(774)(1193)

-------------------------------------------------------账面价值

2025年12月31日153110212552

2025年1月1日15808112391

第68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本集团土地使用权计算机软件合计成本

2024年1月1日195011973147

本年增加-254254

2024年12月31日195014513401

-------------------------------------------------------

减:累计摊销

2024年1月1日(321)(527)(848)

本年计提(49)(113)(162)

2024年12月31日(370)(640)(1010)

-------------------------------------------------------账面价值

2024年12月31日15808112391

2024年1月1日16296702299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无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

第69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本集团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可抵扣/可抵扣/

(应纳税)递延所得税(应纳税)递延所得税

暂时性差异资产/(负债)暂时性差异资产/(负债)资产损失准备及预计负债92399231008980022450应付职工薪酬28837212280570交易性金融工具及贵金属未实现损失58154712其他36999243780945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99039247609590723977

-------------------------------------------------------

固定资产折旧(468)(117)(559)(140)交易性金融工具及贵金属

未实现收益(110)(27)(1203)(30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未实现收益(1668)(417)(5480)(1370)

衍生金融工具未实现收益(7451)(1863)(3611)(903)

其他(2674)(669)(3126)(78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12371)(3093)(13979)(3495)

-------------------------------------------------------抵销后的净额86668216678192820482

第70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本行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可抵扣/可抵扣/

(应纳税)递延所得税(应纳税)递延所得税

暂时性差异资产/(负债)暂时性差异资产/(负债)资产损失准备及预计负债89468223678802222005应付职工薪酬27616902191548其他32348093455865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95463238669366823418

-------------------------------------------------------

固定资产折旧(468)(117)(559)(140)交易性金融工具及贵金属

未实现收益(109)(27)(1203)(30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未实现收益(1668)(417)(5480)(1370)

衍生金融工具未实现收益(7451)(1863)(3611)(903)

其他(2667)(667)(3111)(777)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12363)(3091)(13964)(3491)

-------------------------------------------------------抵销后的净额83100207757970419927

第71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递延所得税的变动情况本集团

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年初余额2048221184计入当年损益125155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1060(857)年末余额2166720482本行

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年初余额1992720631

计入当年损益(211)153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1059(857)年末余额2077519927本集团及本行于资产负债表日并无重大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

第72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3、其他资产

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注释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应收融资租赁款(1)6460561096--

长期待摊费用(2)2446143524411429存出保证金2182262021822620

待抵扣进项税17891459--待结算及清算款项1171170411711704应收利息95812609491242

非金融抵债资产(3)74560414692预付款项6407299099继续涉入资产

(附注五、45(1))56812125681212应收手续费538709538709

其他(4)2887129936193075合计78529741271170412182

(1)应收融资租赁款本集团

2025年2024年

注释12月31日12月31日

融资租赁业务应收款 (a) 9164 6782

减:未实现融资收益(1584)(1223)融资租赁业务应收款余额75805559售后回租业务应收款5877657180小计6635662739应计利息487485

减:损失准备(附注五、14)(2238)(2128)净额6460561096

第73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资产负债表日后,本集团连续五个会计年度每年将收到的融资租赁业务应收账款最低租赁收款额如下(未含应计利息):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年以内(含1年)269129.36%174225.69%

1至2年(含2年)165718.09%177826.22%

2至3年(含3年)105711.53%69110.18%

3至4年(含4年)5846.37%4476.59%

4至5年(含5年)5035.49%2724.01%

5年以上267229.16%185227.31%

合计9164100.00%6782100.00%

应收融资租赁款按损失准备评估方式分析如下(未含应计利息):

2025年12月31日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应收融资租赁款63090243583166356

减:损失准备(附注五、14)(1054)(576)(608)(2238)净额62036185922364118

2024年12月31日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应收融资租赁款59320262279762739

减:损失准备(附注五、14)(1138)(457)(533)(2128)净额58182216526460611

第74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应收融资租赁款损失准备变动情况如下:

2025年12月31日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2025年1月1日11384575332128

转移

-至第一阶段2-(2)-

-至第二阶段(37)89(52)-

-至第三阶段(7)(99)106-

本年(转回)/计提(附注五、40)(42)129597684

本年核销--(663)(663)

本年收回原核销应收融资租赁款--8989

2025年12月31日10545766082238

2024年12月31日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2024年1月1日12301924721894

转移

-至第一阶段----

-至第二阶段(38)60(22)-

-至第三阶段(21)(18)39-

本年(转回)/计提(附注五、40)(33)223507697

本年核销--(585)(585)

本年收回原核销应收融资租赁款--122122

2024年12月31日11384575332128

(a) 于资产负债表日,应收融资租赁款业务中有部分用于有抵押负债的质押,详见附注十、1。

第75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长期待摊费用本集团

2025年2024年

年初余额14351014本年增加1419502在建工程转入143115

本年摊销(551)(196)年末余额24461435

(3)非金融抵债资产本集团

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房屋及建筑物884801

其他122-

减:抵债资产减值准备(261)(197)非金融抵债资产净值745604

本集团计划在未来一定期间内通过拍卖、竞价和转让等方式对非金融抵债资产进行处置。

(4)于2025年6月27日,本行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对非全资子公司浙

银金租进行增资。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行以货币出资方式缴纳增资款项人民币9.94亿元,本次增资事项尚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

于2023年12月29日,本行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筹建浙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金复[2023]506号),获准筹建浙银理财。于2024年3月12日,本行以货币出资方式缴纳浙银理财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人民币20.00亿元。于2025年1月26日,本行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浙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开业的批复》(金复[2025]61号),同意浙银理财开业,浙银理财已于2025年1月27日正式成立。

第76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4、资产损失/减值准备表

本集团

2025年本年本年核销其他2025年

附注1月1日计提/(转回)及转出(注释(1))12月31日存放同业及

其他金融机构款项五、221--3

拆出资金五、345--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五、52216--38

发放贷款和垫款五、6

-以摊余成本计量4443220770(27812)20843947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1119449(627)39980

金融投资五、7

-债权投资253972144(2471)(44)25026

-其他债权投资678118(404)1393

应收融资租赁款五、13(1)2128684(663)892238

固定资产五、9-60--60

其他资产607328(239)20716

表外项目五、231094(195)(10)(5)884

合计7548324380(32226)218469821

第77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024年本年本年核销其他2024年

附注1月1日计(转回)/计提及转出(注释(1))12月31日存放同业及

其他金融机构款项五、27(5)--2

拆出资金五、36(2)--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五、526(4)--22

发放贷款和垫款五、6

-以摊余成本计量4296825844(26688)23084443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1942(15)(808)-1119

金融投资五、7

-债权投资277181746(3781)(286)25397

-其他债权投资517158-3678

应收融资租赁款五、13(1)1894697(585)1222128

其他资产624209(245)19607

表外项目五、231523(433)-41094

合计7722528195(32107)217075483

第78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本行

2025年本年本年核销其他2025年

附注1月1日计提/(转回)及转出(注释(1))12月31日存放同业及

其他金融机构款项五、221--3

拆出资金五、345--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五、52216--38

发放贷款和垫款五、6

-以摊余成本计量4443220770(27812)20843947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1119449(627)39980

金融投资五、7

-债权投资253972144(2471)(44)25026

-其他债权投资678118(404)1393

其他资产329245(139)20455

表外项目五、231094(195)(10)(5)884

合计7307723553(31463)209567262

2024年本年本年核销其他2024年

附注1月1日(转回)/计提及转出(注释(1))12月31日存放同业及

其他金融机构款项五、27(5)--2

拆出资金五、36(2)--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五、526(4)--22

发放贷款和垫款五、6

-以摊余成本计量4296825844(26688)23084443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1942(15)(808)-1119

金融投资五、7

-债权投资277181746(3781)(286)25397

-其他债权投资517158-3678

其他资产232203(125)19329

表外项目五、231523(433)-41094

合计7493927492(31402)204873077

(1)其他包括收回已核销金融资产及汇率变动产生的影响。

第79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5、向中央银行借款

本集团及本行

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向中央银行卖出回购债券9866863328向中央银行卖出回购票据324414222应计利息294271合计10220677821

16、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按交易对手所在地区和类型分析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中国境内

-银行同业18311508641831150864

-非银行金融机构311983294020315912296369中国境外

-银行同业2735427354

-非银行金融机构12667196991266719699应计利息1386200313942003合计344374366940348311369289

第80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7、拆入资金

按会计分类及交易对手所在地区和类型分析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注释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以摊余成本计量:

中国境内

-银行同业8904263648183887326

-非银行金融机构1205867--中国境外

-银行同业2560810325608103应计利息53664533129小计93343732632098115558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1)中国境内

-银行同业24116225782411622578小计24116225782411622578

-------------------------------------------------------合计117459958414509738136

(1)本集团本年信用点差没有重大变化,因信用风险变动造成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以及于相关期末的累计变动金额均不重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原因主要为其他市场因素的改变。

第81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8、交易性金融负债

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注释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1)

-与贵金属相关的金融负债404224180404224180

-其他(2)1382317016--交易性金融负债

-交易类债券卖空头寸1715-1715-合计5596021196421374180

(1)本集团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

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本集团本年信用点差没有重大变化,因信用风险变动造成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以及于相关期末的累计变动金额均不重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原因主要为其他市场因素的改变。

(2)主要包括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除本集团外其他投资者持有的份额及负债。

19、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按担保物类型分析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卖出回购债券5320235253231215518应计利息734334合计5320935287231245552

第82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0、吸收存款

本集团及本行

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活期存款

-公司客户417299434291

-个人客户7493464951小计492233499242

---------------------

---------------------定期存款

-公司客户11912191148911

-个人客户320838239681小计15120571388592

---------------------

---------------------其他存款2019372

---------------------

---------------------应计利息3715734083

---------------------

---------------------合计20434661922289

吸收存款中包括的保证金存款列示如下:

本集团及本行

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信用证及保函保证金4039836114承兑汇票保证金3938925562其他保证金4698540657合计126772102333

第83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1、应付职工薪酬

本集团

2025年2025年

1月1日本年发生本年支付12月31日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61629346(9669)5839

职工福利费-629(629)-

住房公积金-720(720)-社会保险费

-医疗保险费-393(393)-

-工伤保险费-12(12)-

-生育保险费-14(14)-

商业保险-155(155)-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161221(225)157

基本养老保险费-786(786)-

失业保险费-27(27)-

企业年金缴费-745(745)-

合计632313048(13375)5996

第84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本集团

2024年2024年

1月1日本年发生本年支付12月31日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58249674(9336)6162

职工福利费-1217(1217)-

住房公积金-636(636)-社会保险费

-医疗保险费-356(356)-

-工伤保险费-10(10)-

-生育保险费-8(8)-

商业保险-192(192)-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161227(227)161

基本养老保险费-697(697)-

失业保险费-26(26)-

企业年金缴费-694(694)-

合计598513737(13399)6323

22、应交税费

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应交企业所得税439187118138应交增值税12526541250654应交其他税费221250216245合计1912109115841037

23、预计负债

本集团及本行

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表外业务信用损失准备(附注五、14)8841094

第85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4、应付债券

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注释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固定利率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2025年(1)-10000-10000

固定利率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2025年(2)-10000-10000

固定利率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2025年(3)-5000-5000

固定利率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2026年(4)10000100001000010000

固定利率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2026年(5)15000150001500015000

固定利率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2027年(6)5000500050005000

固定利率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2027年(7)15000150001500015000

固定利率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2027年(8)20000200002000020000

固定利率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2028年(9)20000-20000-

固定利率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2029年(10)5000500050005000

固定利率金融债–2026年(11)30000300003000030000

固定利率金融债–2027年(12)13000130001300013000

固定利率金融债–2028年(13)15000-15000-

固定利率金融债–2030年(14)5000-5000-

固定利率绿色金融债–2025年(15)-10000-10000

固定利率绿色金融债–2028年(16)5000-5000-

固定利率科技创新债–2028年(17)5000-5000-

固定利率三农专项金融债–2025年(18)-5000-5000

固定利率资产支持证券–2025年(19)-3369-4583

固定利率二级资本债–2033年(20)20000200002000020000

固定利率二级资本债–2033年(21)10000100001000010000

固定利率二级资本债–2034年(22)10000100001000010000

固定利率金融债–2025年(23)-1400--

固定利率金融债–2027年(24)15001500--

固定利率资产支持计划–2045年(25)500---

同业存单(26)305274339739305274339739小计510274539008508274537322应计利息2679252526682491合计512953541533510942539813

(1)于2022年2月23日,本行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100亿元的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该债券期限为3年,票面固定利率为2.83%。该债券已于2025年2月25日到期兑付。

(2)于2022年4月7日,本行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100亿元的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该债券期限为3年,票面固定利率为2.93%。该债券已于2025年4月11日到期兑付。

第86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3)于2022年10月18日,本行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50亿元的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该债券期限为3年,票面固定利率为2.47%。该债券已于2025年10月20日到期兑付。

(4)于2023年4月24日,本行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100亿元的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该债券期限为3年,票面固定利率为2.80%。

(5)于2023年11月3日,本行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150亿元的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该债券期限为3年,票面固定利率为2.82%。

(6)于2022年10月18日,本行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50亿元的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该债券期限为5年,票面固定利率为2.85%。

(7)于2024年3月15日,本行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150亿元的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该债券期限为3年,票面固定利率为2.43%。

(8)于2024年5月15日,本行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200亿元的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该债券期限为3年,票面固定利率为2.23%。

(9)于2025年4月3日,本行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200亿元的小型微型企业专项金融债券,该债券期限为3年,票面固定利率为1.86%。

(10)于2024年3月15日,本行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50亿元的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该债券期限为5年,票面固定利率为2.53%。

(11)于2023年7月24日,本行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300亿元的普通金融债券,该债券期

限为3年,票面固定利率为2.62%。

(12)于2024年9月5日,本行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130亿元的普通金融债券,该债券期

限为3年,票面固定利率为2.01%。

(13)于2025年2月13日,本行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150亿元的普通金融债券,该债券期

限为3年,票面固定利率为1.75%。

(14)于2025年2月13日,本行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50亿元的普通金融债券,该债券期

限为5年,票面固定利率为1.81%。

(15)于2022年12月13日,本行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100亿元的绿色金融债券,该债券

期限为3年,票面固定利率为3.05%。该债券已于2025年12月15日到期兑付。

第87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6)于2025年5月8日,本行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50亿元的绿色金融债券,该债券期限为3年,票面固定利率为1.69%。

(17)于2025年5月19日,本行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50亿元的科技创新债券,该债券期

限为3年,票面固定利率为1.66%。

(18)于2022年12月13日,本行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50亿元的三农专项金融债券,该债

券期限为3年,票面固定利率为3.05%。该债券已于2025年12月15日到期兑付。

(19)于2024年10月15日,本行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55.54亿元的微小企业贷款资产支持证券。根据信贷资产证券化相关合同的条款,保留了所转移信贷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因此不终止确认所转移的信贷资产,相应负债确认为应付债券。该资产支持证券已于2025年11月26日到期清算。

(20)于2023年5月25日,本行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200亿元的二级资本债券,该债券期

限为10年,票面固定利率为3.47%。本行作为发行人对上述债券可以选择于2028年按面值部分或全部赎回。

(21)于2023年11月23日,本行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100亿元的二级资本债券,该债券

期限为10年,票面固定利率为3.50%。本行作为发行人对上述债券可以选择于2028年按面值部分或全部赎回。

(22)于2024年4月17日,本行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100亿元的二级资本债券,该债券期

限为10年,票面固定利率为2.54%。本行作为发行人对上述债券可以选择于2029年按面值部分或全部赎回。

(23)于2022年6月2日,本行子公司浙银金租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14亿元的货运物流主

题金融债券,该债券期限为3年,票面固定利率为2.97%。该债券已于2025年6月7日到期兑付。

(24)于2024年8月15日,本行子公司浙银金租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15亿元的普通金融债券,该债券期限为3年,票面固定利率为2.09%。

(25)于2025年12月26日,本行子公司浙银金租以租金债权作为基础资产设立了资产支持计划,在中

保保险资产登记交易系统有限公司登记托管。该资产支持计划募集总额为人民币5亿元,按季度付息并过手摊还本金。自资产支持计划设立日起届满3年、6年、9年、12年、15年、18年、20年之日,本行子公司浙银金租有权提前清仓回购资产池下全部基础资产。

(26)于2025年12月31日,本行在银行间市场公开发行但尚未到期的同业存单共计115笔,最长期限

为1年(2024年12月31日,本行在银行间市场公开发行但尚未到期的同业存单共计106笔,最长期限为1年)。

第88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5、其他负债

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融资租赁保证金39084194--待结算及清算款项3563431035334280递延收益870728478424

继续涉入负债(附注五、45(1))56812125681212

应付款项3551869--应付股利18491849其他2596180318141556合计118781416564117521

26、股本

本集团及本行

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股) 21544 21544

境外上市外资普通股 (H股) 5920 5920合计2746427464

第89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7、其他权益工具

本集团及本行

2025年2024年

注释12月31日12月31日

永续债(1)2499524995

(1)永续债

(a) 年末发行在外的永续债情况表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永续债发行时间2021年11月25日会计分类权益工具

初始利息率3.85%

发行价格(人民币/张)100

数量(百万张)250金额25000发行费用5到期日无到期日转股条件无转换情况无

(b) 永续债主要条款本期永续债券的存续期与本行的持续经营存续期一致。本期永续债券发行设置本行有条件赎回条款。本行自发行之日起5年后,有权于每年付息日(含发行之日后第5年付息日)全部或部分赎回本期永续债券。在本期永续债券发行后,如发生不可预计的监管规则变化导致本期永续债券不再计入其他一级资本,本行有权全部而非部分地赎回本期永续债券。

本行须在得到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原银保监会”)批准并满足下述条件

的前提下行使赎回权:(1)使用同等或更高质量的资本工具替换被赎回的工具,并且只有在收入能力具备可持续性的条件下才能实施资本工具的替换;及(2)或者行使赎回权后的资本水平仍明显高于原银保监会规定的监管资本要求。

第90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本期永续债券的受偿顺序在存款人、一般债权人和处于高于本期永续债券顺位的次级债务之后,发行人股东持有的所有类别股份之前;本期永续债券与本行其他偿还顺序相同的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同顺位受偿。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后续修订或相关法律法规对本行适用的债务受偿顺序另行约定的,以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当无法生存触发事件发生时,本行有权在无需获得债券持有人同意的情况下,将本期永续债券的本金进行部分或全部减记。本期永续债券按照存续票面金额在设有同一触发事件的所有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存续票面总金额中所占的比例进行减记。无法生存触发事件是指以下两种情形的较早发生者:(1)原银保监会认定若不进行减记,本行将无法生存;及(2)相关部门认定若不进行公共部门注资或提供同等效力的支持,本行将无法生存。减记部分不可恢复。

本期永续债券采用分阶段调整的票面利率,自发行缴款截止日起每5年为一个票面利率调整期,在一个票面利率调整期内以约定的相同票面利率支付利息。发行时的票面利率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确定。

本期永续债券票面利率包括基准利率和固定利差两个部分。基准利率为本期永续债券申购文件公告日或基准利率调整日前5个交易日(不含当日)中国债券信息网(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国债到期收益率曲线5年期品种到期收益率的算术平均

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固定利差为本期永续债券发行时确定的票面利率扣除本期永续债

券发行时的基准利率,固定利差一经确定不再调整。

本行有权取消全部或部分本期永续债券派息,且不构成违约事件。本行在行使该项权利时将充分考虑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可以自由支配取消的本期永续债券利息用于偿付其他到期债务。取消全部或部分本期永续债券派息除构成对普通股的股息分配限制以外,不构成对发行人的其他限制。若取消全部或部分本期永续债券派息,需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及时通知投资者。

如本行全部或部分取消本期永续债券的派息,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次日起,直至决定重新开始向本期永续债券持有人全额派息前,发行人将不会向普通股股东进行收益分配。对普通股股东停止收益分配,不会构成发行人取消派息自主权的限制,也不会对发行人补充资本造成影响。

本期永续债券派息必须来自于可分配项目,且派息不与本行自身评级挂钩,也不随着本行未来评级变化而调整。本期永续债券采取非累积利息支付方式,即未向债券持有人足额派息的差额部分,不累积到下一计息年度。本期永续债券不含有利率跳升机制及其他赎回激励。投资者不得回售本期永续债券。

第91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c) 年末发行在外的永续债变动情况年末发行在外的永续债在本年度未发生变动。

(2)归属于权益工具持有者的相关信息本集团

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权益

-归属于本行普通股持有者的权益177873173908

-归属于本行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的权益2499524995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权益

-归属于普通股少数股东的权益44673840合计207335202743

(3)本行年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变动情况表

2024年2025年

12月3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12月31日

永续债

数量(百万张)250--250

金额24995--24995

28、资本公积

本集团及本行

2025年2025年

1月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12月31日

股本溢价38570--38570

2024年2024年

1月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12月31日

股本溢价38570--38570

第92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9、其他综合收益

本集团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综合收益2025年度利润表中的其他综合收益前期计入

2025年税后归属于2025年本年所得税其他综合收益本年所得税税后归属于税后归属于

1月1日本行股东12月31日前发生额当期转入损益所得税影响后发生额本行股东少数股东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2973333044-(11)3333-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变动3814(2891)923368(4223)964(2891)(289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信用减值损失1349(319)1030(426)-107(319)(319)-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887(542)345(545)--(545)(542)(3)

合计6347(3719)2628(559)(4223)1060(3722)(3719)(3)

第93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综合收益2024年度利润表中的其他综合收益前期计入

2024年税后归属于2024年本年所得税其他综合收益本年所得税税后归属于税后归属于

1月1日本行股东12月31日前发生额当期转入损益所得税影响后发生额本行股东少数股东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2405729776-(19)5757-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变动803301138148815(4801)(1003)3011301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信用减值损失1845(496)1349(661)-165(496)(496)-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520367887368--3683671

合计3408293963478598(4801)(857)294029391

第94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本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综合收益2025年度利润表中的其他综合收益前期计入

2025年税后归属于2025年本年所得税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归属于

1月1日本行股东12月31日前发生额当期转入损益所得税影响本行股东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2973333044-(11)33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变动3814(2891)923368(4223)964(289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信用减值损失1349(319)1030(425)-106(319)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884(539)345(539)--(539)

合计6344(3716)2628(552)(4223)1059(3716)

第95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综合收益2024年度利润表中的其他综合收益前期计入

2024年税后归属于2024年本年所得税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归属于

1月1日本行股东12月31日前发生额当期转入损益所得税影响本行股东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2405729776-(19)57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变动803301138148815(4801)(1003)301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信用减值损失1845(496)1349(661)-165(496)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518366884366--366

合计3406293863448596(4801)(857)2938

第96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0、盈余公积

本集团及本行法定盈余公积

2024年1月1日12546

利润分配(附注五、32)1466

2024年12月31日14012

利润分配(附注五、32)1219

2025年12月31日15231

本集团及本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当年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1、一般风险准备

本集团本行

2024年1月1日2980429315

利润分配(附注五、32)53155279

2024年12月31日3511934594

利润分配(附注五、32)28002342

2025年12月31日3791936936

根据《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的有关规定,金融企业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应计提准备金,本集团及本行一般风险准备的余额原则上不得低于风险资产年末余额的1.5%。本集团子公司根据其所属行业的监管要求计提相应的一般风险准备。

第97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2、利润分配

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注释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年初未分配利润52396494585097148527

加:本年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12931151861218214656

减:提取盈余公积(1219)(1466)(1219)(1466)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2800)(5315)(2342)(5279)

分配普通股股东股利(1)(4284)(4504)(4284)(4504)

分配永续债利息(2)(963)(963)(963)(963)年末未分配利润56061523965434550971

(1)本行批准及支付的普通股股东股利

根据2025年6月13日召开的本行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行以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普通股总股本274.65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宣派现金股利折合人民币1.56元,合计分配现金股利折合人民币约42.84亿元。

根据2024年6月12日召开的本行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行以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普通股总股本274.65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宣派现金股利折合人民币1.64元,合计分配现金股利折合人民币约45.04亿元。

(2)本行支付的永续债利息

于2025年11月20日,本行公告向永续债投资者支付利息事宜。按照永续债本计息期债券利率3.85%计算,发放永续债利息共计人民币9.63亿元。利息发放日为2025年11月26日。

于2024年11月21日,本行公告向永续债投资者支付利息事宜。按照永续债本计息期债券利率3.85%计算,发放永续债利息共计人民币9.63亿元。利息发放日为2024年11月26日。

第98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3、利息净收入

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利息收入来自:

发放贷款和垫款

-公司贷款和垫款49511526284951152628

-个人贷款和垫款20369254602036925460

-票据贴现2181236721812367金融投资

-债权投资11352124601019111096

-其他债权投资9938952199379521存放及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3189297532003022存放中央银行款项1751190817511907

应收融资租赁款33423378--合计10163311069797140106001

-------------------------------------------------------

利息支出来自:

吸收存款

-公司客户(27882)(31927)(27882)(31927)

-个人客户(7192)(6997)(7192)(6997)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

款项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9106)(13522)(7658)(11983)

应付债券(11519)(11427)(11582)(11347)

向中央银行借款(1475)(1530)(1475)(1530)

其他-(137)-(137)

合计(57174)(65540)(55789)(63921)

-------------------------------------------------------利息净收入44459451574135142080

第99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4、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代理及委托业务2791226527932265承诺及担保业务81610318161031承销及咨询业务616928616928结算与清算业务806678806678托管及受托业务662637662637银行卡业务178197178197其他7422571204合计5943596159425940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2191)(1474)(2304)(1426)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3752448736384514

35、投资收益

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交易性金融工具5589579094826367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422348014223480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894844207653除货币及贵金属外的

其他衍生金融工具(782)(304)(782)(304)

其他(165)207(165)(3)合计11759113381296511514

第100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6、公允价值变动净(损失)/收益

本集团本行注释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贵金属及相关衍生金融工具(1)13244111324411

交易性金融工具(2641)3240(2684)4431其他非货币衍生金融工具及

被套期项目62(135)62(135)

合计(1255)3516(1298)4707

(1)贵金属及相关衍生金融工具净损益包括与贵金属业务相关的金融工具及衍生金融工具所有相关的损益。

37、汇兑净收益

汇兑净收益包括与外汇业务相关的汇差收入、货币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已实现损益和未实现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折算产生的汇兑损益。

38、其他业务收入

本集团

2025年2024年

经营租赁收入18671166其他156153合计20231319

第101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9、业务及管理费

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员工成本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9346967490419520

-其他社会保险及员工福利1203178311831764

-住房公积金720636707629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1558141715261399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221227214224小计13048137371267113536折旧及摊销费用2055202220392020其他业务费用4959470349024663合计20062204621961220219

报告期内,本集团及本行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均不重大。

40、信用减值损失

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存放同业及

其他金融机构款项1(5)1(5)

拆出资金5(2)5(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16(4)16(4)发放贷款和垫款

-以摊余成本计量2077025844207702584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449(15)449(15)金融投资

-债权投资2144174621441746

-其他债权投资118158118158

应收融资租赁款684697--其他资产257209210203

表外项目(195)(433)(195)(433)合计24249281952351827492

第102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1、其他业务成本

本集团

2025年2024年

经营租赁资产折旧690449其他9864合计788513

42、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本集团本行附注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当期所得税费用2693204118961700

递延所得税费用五、12(2)(125)(155)211(153)合计2568188621071547

(2)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关系本集团本行注释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税前利润16129175791428916203按法定税率计算的所得税4032439535724051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a) (3038) (3287) (3034) (3283)

不可抵扣费用的影响 (b) 1815 1019 1810 1020

永续债利息支出抵扣的影响(241)(241)(241)(241)所得税费用2568188621071547

(a) 主要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的利息收入和基金投资的投资收益等。

(b) 主要包括逐项评估确认的不可税前抵扣的核销损失和不可抵扣的费用等。

第103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3、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以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行发行的对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报告期内,由于本集团并无任何会有潜在稀释影响的股份,所以基本与稀释每股收益并无差异。

本集团

2025年2024年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合并净利润1293115186

减:归属于本行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的净利润(963)(963)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1196814223

普通股加权平均数(百万股)2746427464

基本和稀释每股收益(人民币元/股)0.440.52

第104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4、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净利润13561156931218214656

调整:信用减值损失24249281952351827492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131-35-折旧及摊销3085247223772020

金融投资利息收入(21290)(21981)(20128)(20617)

投资收益(10333)(9954)(11538)(10131)

公允价值变动净损失/(收益)1255(3516)1298(4707)汇兑净损失3915031150

资产处置净损失/(收益)40(18)5(11)应付债券利息支出11519114271158211347租赁负债利息支出105137105137

递延所得税费用(125)(155)211(153)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154443)(127747)(143583)(116923)经营性应付项目的

增加/(减少)119464(15181)105980(17015)

经营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12743)(120478)(17925)(113755)

(2)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年末余额133463133635129216133022

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年初余额(133635)(170461)(133022)(16822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额(172)(36826)(3806)(35207)

第105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本集团本行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12月31日

现金869996869996存放中央银行超额存款准备金款项12790150771279015077原到期日不超过3个月的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29211361032768835563

原到期日不超过3个月的拆出资金-14548-14548原到期日不超过3个月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90593669118786966838合计133463133635129216133022

(4)筹资活动引起的负债变动

下表列示了筹资活动引起的负债变动,包括现金变动和非现金变动。筹资活动引起的负债是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分类为筹资活动的负债。

本集团应付债券租赁负债应付股利合计

2025年1月1日余额541533313149544713

现金变动: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489328--489328

偿还债券本金支付的现金(518053)--(518053)

偿还债券利息支付的现金(11374)--(11374)

分配股利所支付的现金--(5278)(5278)

偿还租赁负债本金支付的现金-(727)-(727)

偿还租赁负债利息支付的现金-(105)-(105)

非现金变动:

利息支出11519105-11624

宣告股利(附注五、32)--52475247

本年租赁负债净新增-287-287

2025年12月31日余额512953269118515662

第106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应付债券租赁负债应付股利合计

2024年1月1日余额395938325751399246

现金变动: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630284--630284

偿还债券本金支付的现金(485633)--(485633)

偿还债券利息支付的现金(10578)--(10578)

分配股利所支付的现金--(5469)(5469)

偿还租赁负债本金支付的现金-(713)-(713)

偿还租赁负债利息支付的现金-(137)-(137)

非现金变动:

利息支出(附注五、33)11427137-11564

宣告股利(附注五、32)--54675467

本年租赁负债净新增-587-587

汇率变动95--95

2024年12月31日余额541533313149544713

本行应付债券租赁负债应付股利合计

2025年1月1日余额539813313549542997

现金变动: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488828--488828

偿还债券本金支付的现金(517867)--(517867)

偿还债券利息支付的现金(11414)--(11414)

分配股利所支付的现金--(5278)(5278)

偿还租赁负债本金支付的现金-(741)-(741)

偿还租赁负债利息支付的现金-(105)-(105)

非现金变动:

利息支出11582105-11687

宣告股利(附注五、32)--52475247

本年租赁负债净新增-290-290

2025年12月31日余额510942268418513644

第107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应付债券租赁负债应付股利合计

2024年1月1日余额392994325751396302

现金变动: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628784--628784

偿还债券本金支付的现金(484133)--(484133)

偿还债券利息支付的现金(10488)--(10488)

分配股利所支付的现金--(5469)(5469)

偿还租赁负债本金支付的现金-(726)-(726)

偿还租赁负债利息支付的现金-(137)-(137)

非现金变动:

利息支出(附注五、33)11347137-11484

宣告股利(附注五、32)--54675467

本年租赁负债净新增-604-604资产支持证券发行

(附注五、24(19))1214--1214

汇率变动95--95

2024年12月31日余额539813313549542997

45、金融资产转移

在日常业务中,本集团进行的某些交易会将已确认的金融资产转移给第三方或者特殊目的主体,这些金融资产转移若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相关金融资产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当本集团保留了已转移资产的绝大部分风险与报酬时,相关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的条件,本集团继续确认上述资产。

(1)资产证券化交易

在信贷资产证券化过程中,本集团将信贷资产转让予结构化主体,并由其作为发行人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本集团会按照风险和报酬的保留程度,分析判断是否终止确认相关信贷资产。

对于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信贷资产证券化,本集团全部终止确认已转移的信贷资产。2025年度,本集团通过资产证券化交易转让信贷资产本金人民币120.04亿元(2024年度:人民币

61.60亿元)以及信贷资产所有权的绝大部分风险及回报,本集团已终止确认该等证券化信贷资产的全部金额。

第108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对于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与所转让信贷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且保留了对该信贷资产的控制,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上会按照本集团的继续涉入程度确认该项资产,其余部分终止确认。继续涉入所转让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本集团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2025年度,本集团无新增继续涉入的证券化信贷资产(2024年度:无)。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继续涉入的资产和负债均为人民币5.68亿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12.12亿元),分别列示于本集团的其他资产和其他负债中。

(2)不良资产转让

2025年度,本集团向资产管理公司转让不良贷款及重组贷款本金合计为人民币198.91亿元

(2024年度:人民币201.44亿元),转让不良金融投资本金为人民币2.97亿元(2024年度:人

民币13.66亿元),无不良应收融资租赁款转让(2024年度:人民币0.48亿元);本集团通过资产证券化交易转让不良贷款本金合计人民币64.49亿元(2024年度:人民币61.60亿元);本集

团通过收益权转让不良贷款本金合计人民币18.69亿元(2024年度:人民币19.14亿元)。由于本集团转移了不良贷款和金融投资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因此本集团终止确认该等不良贷款和金融投资。

(3)卖出回购交易及证券借出交易完全未终止确认的已转让金融资产主要为卖出回购交易中作为担保物交付给交易对手的证券及

证券借出交易中借出的证券,此种交易下交易对手在本集团无任何违约的情况下,可以将上述证券出售或再次用于担保,但同时须承担在协议规定的到期日将上述证券归还于本集团的义务。在某些情况下,若相关证券价值上升或下降,本集团可以要求对手支付额外的现金作为抵押或需要向交易对手归还部分现金抵押物。对于上述交易,本集团保留了相关证券的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故未对相关证券进行终止确认。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在证券借出交易中转让的债券(2024年12月31日:无)。

第109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六、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本集团的构成

于资产负债表日,纳入本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如下:

本行直接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表决权比例人民币

浙银金租浙江省舟山金融机构40亿元51%

浙银理财浙江省杭州金融机构20亿元100%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及主要财务信息

本集团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为浙银金租。下表列示了浙银金租的主要财务信息,这些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是集团内部交易抵销前的金额,但是经过了统一会计政策的调整:

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资产合计9039578327负债合计8127670490

2025年2024年

营业收入36352872净利润12871034综合收益总额1282103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2654694

第110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在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本集团管理或投资多个结构化主体,主要包括基金投资、信托计划及资产管理计划、资产支持证券和理财产品。为判断是否控制该类结构化主体,本集团主要评估其通过参与设立相关结构化主体时的决策和参与度及相关合同安排等所享有的对该类结构化主体的整体经济利益(包括

直接持有产生的收益以及预期管理费)以及对该类结构化主体的决策权范围。

(1)本集团直接持有且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

若本集团通过投资合同等安排同时对结构化主体拥有权力、通过参与该结构化主体的相关活动

而享有可变回报以及有能力运用本集团对该类结构化主体的权力影响可变回报,则本集团认为能够控制该类结构化主体,并将此类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本集团直接持第三方机构发起设立且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

若本集团对该类结构化主体的主要业务不拥有实质性权力,或在拥有权力的结构化主体中所占的整体经济利益比例不重大,则本集团无需将此类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集团直接持有第三方机构发起设立但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包括本集团直接持有的第三方机构发起设立的基金投资、信托计划及资产管理计划、资产支持证券和理财产品。

本集团考虑相关协议以及本集团对结构化主体的投资情况等进行判断,未将上述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通过直接持有投资而在第三方机构发起设立的结构化主体中享有的权益在本集团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相关资产负债项目及其账面价值及最大损失敞口列示如下:

2025年12月31日

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合计

基金投资60565--60565信托计划及

资产管理计划1111498-1609资产支持证券402611651429154717

理财产品162--162合计101099166314291117053

第111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024年12月31日

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合计

基金投资88154--88154信托计划及

资产管理计划181575456-77271资产支持证券109396954510056734

理财产品121--121合计1010297615145100222280上述由本集团直接持有但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最大损失敞口系其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公允价值或摊余成本。

(3)本集团作为发起人但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

本集团作为发起人但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主要包括本集团发起设立的非保本理财产品。这些结构化主体的性质和目的主要是管理投资者的资产并收取管理费,其融资方式是向投资者发行理财产品。本集团在这些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享有的权益主要包括直接持有投资或通过管理这些结构化主体收取管理费收入。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发起设立但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非保本理财产品的规模余额为人民币1824.58亿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1445.74亿元)。2025年度,本集团因对该类理财产品提供资产管理服务而收取的中间业务收入为人民币5.10亿元(2024年度:人民币5.18亿元)。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直接持有投资及应收资产管理服务手续费余额不重大。

第112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七、分部报告

1、业务分部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的经营分部主要包括公司银行业务、零售银行业务和资金业务。

公司银行业务

公司银行业务分部涵盖向公司类客户、政府等机构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这些产品和服务包括公司贷款和垫款、贸易融资、公司存款、信贷承诺及财务担保、债务工具承销及其他各类公司银行中间业务等。

零售银行业务

零售银行业务分部涵盖向个人客户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这些产品和服务包括个人贷款和垫款、个人存款、财富管理业务、银行卡业务及其他各类零售银行业务等。

资金业务

资金业务分部涵盖本集团的货币市场交易、回购交易、债务工具投资、权益工具投资、自营或

代客经营金融衍生业务,以及本集团向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该分部还对本集团的流动性水平进行管理,包括发行债务证券等。

其他业务其他业务分部指不包括在上述报告分部中的其他业务以及子公司的相关业务。

编制分部报告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编制本集团财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一致。

分部间交易主要为分部间的融资。这些交易的条款是参照资金平均成本确定的,并且已于每个分部的业绩中反映。分部间资金转移所产生的利息收入和支出净额为内部利息净收入/支出,

从第三方取得的利息收入和支出净额为外部利息净收入/支出。

分部收入、费用、利润、资产与负债包含直接归属某一分部,以及按合理的基准分配至该分部的项目。分部资本性支出是指在会计期间内分部购入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发生的现金流流出总额。

第113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业务分部本集团

2025年

公司银行业务零售银行业务资金业务其他业务合计对外利息净收入189571112312542183744459

分部间利息净收入/(支出)12745(1903)(10842)--利息净收入3170292201700183744459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支出)25801123(64)1133752

投资收益899-10860-11759

公允价值变动净损失--(1255)-(1255)

汇兑净收益--1677-1677

资产处置净损失---(40)(40)

其他业务收入--7819452023

其他收益---139139营业收入合计351811034312996399462514

-------------------------------------------------------

税金及附加(420)(197)(120)(18)(755)

业务及管理费(10142)(4740)(4144)(1036)(20062)

信用减值损失(10673)(10609)(2283)(684)(24249)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71)--(60)(131)

其他业务成本---(788)(788)

营业支出合计(21306)(15546)(6547)(2586)(45985)

-------------------------------------------------------

营业利润/(亏损)13875(5203)6449140816529

营业外收支净额-17-(417)(400)

利润/(亏损)总额13875(5186)644999116129分部资产153261848321113241881194083459425未分配资产21667资产合计3481092

分部负债(1634989)(404769)(1215820)(18179)(3273757)

其他分部信息:

信贷承诺及财务担保81301119676--832687折旧及摊销1098518381582055资本性支出66721057776849138

第114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业务分部本集团

2024年

公司银行业务零售银行业务资金业务其他业务合计对外利息净收入17704164149327171245157

分部间利息净收入/(支出)16492(4699)(11793)--

利息净收入/(支出)3419611715(2466)171245157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支出)2894835785(27)4487

投资收益1034-10304-11338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3516-3516

汇兑净收益--1769-1769

资产处置净收益---1818

其他业务收入--9312261319

其他收益---4646营业收入合计381241255014001297567650

-------------------------------------------------------

税金及附加(465)(218)(139)(13)(835)

业务及管理费(10415)(5230)(3982)(835)(20462)

信用减值损失(15822)(9783)(1893)(697)(28195)

其他业务成本---(513)(513)

营业支出合计(26702)(15231)(6014)(2058)(50005)

-------------------------------------------------------

营业利润/(亏损)11422(2681)798791717645

营业外收支净额-18-(84)(66)

利润/(亏损)总额11422(2663)798783317579分部资产14652524947961256099889103305057未分配资产20482资产合计3325539

分部负债(1608640)(312390)(1190093)(11673)(3122796)

其他分部信息:

信贷承诺及财务担保81881717958--836775折旧及摊销8413962924932022资本性支出910308781870410703

第115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地区分部

本集团主要在中国大陆境内经营,并在中国香港设有分行。从地区角度出发,本集团的业务主要分布在以下四个地区:

长三角地区:指本集团总行本级、浙银金租、浙银理财及以下一级分行服务的地区:杭州、宁

波、温州、绍兴、舟山、上海、南京、苏州、合肥、金华;

环渤海地区:指本集团以下一级分行服务的地区:北京、天津、济南、沈阳;

珠三角及海西地区:指本集团以下一级分行服务的地区:深圳、广州、香港、福州;及

中西部地区:指本集团以下一级分行服务的地区:成都、贵阳、西安、兰州、重庆、武汉、郑

州、长沙、呼和浩特、南昌、南宁、太原。

第116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地区分部本集团

2025年

珠三角及长三角地区环渤海地区海西地区中西部地区内部抵销合计

对外利息净收入29294334431588663-44459

分部间利息净(支出)/收入(4600)3246126490--

利息净收入24694659044228753-44459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1575710634833-3752

投资收益10663396235465-11759

公允价值变动净损失(1232)(9)(1)(13)-(1255)

汇兑净收益1206102257112-1677

资产处置净(损失)/收益(43)3---(40)

其他业务收入1943301238-2023

其他收益8419234-139

营业收入合计388907841556110222-62514

-------------------------------------------------------

税金及附加(412)(122)(65)(156)-(755)

业务及管理费(12214)(2704)(1776)(3368)-(20062)

信用减值损失(17285)(3740)(1868)(1356)-(24249)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131)----(131)

其他业务成本(788)----(788)

营业支出合计(30830)(6566)(3709)(4880)-(45985)

-------------------------------------------------------

营业利润8060127518525342-16529

营业外收支净额(377)(6)(8)(9)-(400)

利润总额7683126918445333-16129

分部资产3260330360024286127425654(872710)3459425未分配资产21667资产合计3481092

分部负债(3086578)(357661)(282697)(419531)872710(3273757)

其他分部信息:

信贷承诺及财务担保389700145139107700190148-832687

折旧及摊销1160327204364-2055

资本性支出888743108100-9138

第117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地区分部本集团

2024年

珠三角及长三角地区环渤海地区海西地区中西部地区内部抵销合计

对外利息净收入29834381231518360-45157

分部间利息净(支出)/收入(7441)447817851178--

利息净收入22393829049369538-45157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13259549721236-4487

投资收益9297769435837-11338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33933786--3516

汇兑净收益1345134157133-1769

资产处置净收益71-10-18

其他业务收入1239331334-1319

其他收益322210-46

营业收入合计3903110220660111798-67650

-------------------------------------------------------

税金及附加(449)(152)(76)(158)-(835)

业务及管理费(12206)(2869)(1865)(3522)-(20462)

信用减值损失(18778)(1423)(4074)(3920)-(28195)

其他业务成本(513)----(513)

营业支出合计(31946)(4444)(6015)(7600)-(50005)

-------------------------------------------------------

营业利润708557765864198-17645

营业外收支净额(55)(7)(6)2-(66)

利润总额703057695804200-17579

分部资产2982840341511289376414808(723478)3305057未分配资产20482资产合计3325539

分部负债(2811553)(336345)(289760)(408616)723478(3122796)

其他分部信息:

信贷承诺及财务担保38004414746093131216140-836775

折旧及摊销1129328198367-2022

资本性支出965819576774-10703

第118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八、承诺及或有事项

1、信贷承诺及财务担保

银行承兑汇票是指本集团对客户签发的汇票作出的兑付承诺,信用证及保函是指本集团为客户

向第三方履约提供的财务担保,已批准发放的贷款承诺及融资租赁承诺和未使用的信用卡额度

是指本集团的授信承诺,应收款保兑是指本集团对客户签发的应收款作出的兑付承诺。

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应收款保兑及其他财务担保合同的金额是指在交易对手未能履

约的情况下,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最大潜在的损失金额,不可撤销的贷款承诺、融资租赁承诺和未使用的信用卡额度为假设全数发放的情况下的最大现金流出。本集团预计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应收款保兑将与客户的偿付款项同时结清,不可撤销的贷款承诺和融资租赁承诺及未使用的信用卡额度可能在到期前未被支用。因此,以下所述的合同金额并不代表未来的预期现金流出。

本集团

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开出银行承兑汇票405624386023开出信用证279238276350开出保函

-融资性保函2383435451

-非融资性保函1945917575未使用的信用卡额度1967617958贷款承诺及融资租赁承诺56412616应收款保兑及其他财务担保合同79215100802合计832687836775

第119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资本支出承诺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的资本支出承诺如下:

本集团

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已签约未支付55044177已授权但未订约4932003合计59976180

3、债券承销及兑付承诺

(1)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未到期的债券承销承诺为人民币10亿元(2024年12月31日:

无)。

(2)作为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若储蓄国债持有人于储蓄国债到期前提前兑取,本集团有责任就所销售的储蓄国债为储蓄国债持有人兑付该储蓄国债。该储蓄国债于到期日前的兑付金额是扣除提前兑取手续费后的储蓄国债面值及截至兑付日止的未付利息。应付储蓄国债持有人的应计利息按照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则计算。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按票面值对已承销但未到期储蓄国债的承兑承诺为人民币9.25

亿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9.49亿元)。本集团预计于储蓄国债到期日前通过本集团提前兑付的储蓄国债金额不重大。

4、未决诉讼和纠纷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存在正常业务中发生的若干法律诉讼事项,但本集团管理层认为该等法律诉讼事项不会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第120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九、受托业务

1、委托贷款业务

委托贷款业务是指根据委托贷款安排的条款,本集团作为中介人按委托人的指示向借款人提供贷款,本集团负责协助监督使用,协助收回贷款,并就所提供的服务收取佣金。本集团不承担委托贷款所产生的经济风险和报酬,所以委托贷款不会确认为本集团的资产及负债。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及本行的受托业务资产及负债列示如下:

本集团及本行

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委托贷款1317215482委托贷款资金1317215482

2、委托投资业务

委托投资是指本集团基于委托代理关系,接受单一客户或多个客户的委托,代理客户从事资产营运、投资管理、投资顾问等投资服务。委托投资的投资风险由委托人承担。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及本行的受托业务资产列示如下:

本集团及本行

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委托投资436401

3、理财业务

理财业务是指本集团根据协议的条款,作为代理人、受托人或以其他受托身份代表客户管理资产。本集团根据协议提供服务,并收取托管、销售和投资管理等手续费收入,但不会就所代理的资产承担经济风险和报酬。因此,所代理的资产不会在本集团资产负债表中确认。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理财业务相关信息详见附注六、2(3)。

第121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担保物信息

1、作为担保物的资产

本集团与作为担保物的资产相关的有抵押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列报为向中央银行借

款、拆入资金、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吸收存款。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上述有抵押负债的担保物按类型分析如下:

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债券投资259327192616票据324414222

经营租出固定资产438-应收融资租赁款435269

银行存单-156合计263444207263此外,本集团向所持有的通过证券借贷业务和证券互换业务借入的证券提供担保物。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在证券借贷业务和证券互换业务下作为担保物的资产为人民币16.71亿

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1.00亿元)。

2、收到的担保物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未持有在交易对手没有违约时就可以出售或再用于质押的质押

物(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1.00亿元)。本集团有义务在约定的返售日返还质押物,于资

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并无该等质押物用于出售或质押。本集团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发放贷款和垫款及金融投资的担保物相关信息详见附注十二、1(9)。

第122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一、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股东

于2025年12月31日,直接或间接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单位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数(百万股)比例

浙江省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创新投资集团”)

(原名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345212.57%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集团”)及其集团

成员浙能资本投资(香港)有限公司和浙江能源国际有限公司18496.73%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集团”)及其集团成

员浙江恒逸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和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16165.88%

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港集团”)

及其集团成员浙江海港(香港)有限公司13795.02%

于2024年12月31日,直接或间接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单位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数(百万股)比例

浙江省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创新投资集团”)

(原名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345212.57%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集团”)及其集团

成员浙能资本投资(香港)有限公司和浙江能源国际有限公司18496.73%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集团”)及其集团成

员浙江恒逸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和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16165.88%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店集团”)16165.88%

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港集团”)

及其集团成员浙江海港(香港)有限公司13795.02%

第123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关联方交易

本集团与关联方进行的重大交易的金额及于资产负债表日的重大往来款项余额如下:

占有关同类

省创新投资集团浙能集团恒逸集团海港集团交易金额/及其子公司及其子公司及其子公司及其子公司其他合计余额的比例

2025年进行的重大交易金额如下:

利息收入1976163284300.42%

利息支出(66)(1)-(10)(102)(179)0.31%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31-7110.19%

投资收益57(2)--701251.06%

业务及管理费---(1)(6)(7)0.03%于2025年12月31日重大资产负债表项目

的余额如下:

衍生金融资产----2802801.0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597----5970.66%

发放贷款和垫款-3561998340595586490.45%

交易性金融资产7669---8773164427.16%

其他债权投资-20--30500.01%

吸收存款(4151)(58)(100)(1381)(5438)(11128)0.55%

衍生金融负债----(203)(203)0.98%

于2025年12月31日的重大表外项目如下:

信贷承诺及财务担保179272350112334180.41%

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贷款余额668923956662615782186370.68%

第124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占有关同类

省创新投资集团浙能集团恒逸集团横店集团海港集团交易金额/及其子公司及其子公司及其子公司及其子公司及其子公司其他合计余额的比例

2024年进行的重大交易金额如下:

利息收入29311152152730.25%

利息支出(11)(3)-(8)(10)(95)(127)0.19%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1--340.07%

投资收益272--206-475254.63%

其他业务收入-----110.08%

业务及管理费----(1)(3)(4)0.02%于2024年12月31日重大资产负债表项目

的余额如下:

衍生金融资产-----2642640.6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210----2004100.60%

发放贷款和垫款-265179478367523377370.42%

交易性金融资产6855--3952-2321131285.74%

其他债权投资-31----310.01%

吸收存款(3375)(69)(400)(541)(842)(5601)(10828)0.57%

于2024年12月31日的重大表外项目如下:

信贷承诺及财务担保-218250030114928980.35%

其他表外项目-100----1000.13%

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贷款余额82353004488303684324177450.66%

本行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年第1号)规定对关联交易信息进行披露。其中,重大关联交易参见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公告,一般关联交易参见本行公司网站下的投资者关系栏目。

第125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关键管理人员

本集团的关键管理人员是指有权力并负责计划、指挥和控制本集团活动的人员。本集团于日常业务中与关键管理人员进行正常的银行业务交易。报告期内,本集团与关键管理人员的交易及余额均不重大。

报告期内,本集团的董事及其他关键管理人员的薪酬列示如下:

2025年2024年

酬金22

薪金、津贴及福利67

酌情奖金-1养老金计划供款22合计1012

本集团履职的部分董事和其他关键管理人员的税前薪酬总额仍在确认过程中,其余部分待确认之后另行披露。

第126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本行与子公司的交易

本行与子公司的交易均按照商业原则,以正常业务程序进行,或按本行的合同约定进行处理,并视交易类型及交易内容由相应决策机构审批。本行与子公司(未含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之间的重大交易的金额及于资产负债表日的重大往来款项余额如下:

2025年2024年

利息收入3266

利息支出(44)(6)手续费及佣金收入1415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153)-其他业务收入1016向子公司支付的租金413

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拆出资金-3002其他资产101920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3937)(348)

其他负债(9)(8)

5、与年金计划的交易

本集团及本行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除正常的供款外,于报告期内发生的其他关联交易如下:

2025年2024年

利息支出925

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吸收存款197447

第127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二、金融风险管理

本集团的经营活动面临多种金融风险。本集团分析、评估、接受和管理某种程度的风险或风险组合。管理金融风险对于金融行业至关重要,同时商业运营也必然会带来金融风险。本集团的目标是达到风险与收益之间恰当的平衡,同时尽量减少对本集团财务报表的不利影响。

本集团制定风险管理政策的目的是通过识别并分析相关风险,制定适当的风险限额和控制程序,并通过最新可靠的信息系统对风险及其限额进行监控。

本行董事会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高级管理层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实施责任。本行设立首席风险官。高级管理层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数据治理委员会、创新管理委员会等议事机构。

总行风险管理部为全面风险管理的统筹部门以及信用风险、市场风险(银行账簿利率风险除

外)、国别风险、信息科技风险、ESG 风险管理的牵头执行部门;总行资产负债管理部为银行

账簿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的牵头执行部门;总行内控合规与法律部为操作风险、合规风

险、外包风险管理的牵头执行部门;总行党群工作部(党委宣传部)为声誉风险管理的牵头执行部门;总行发展规划部为战略风险管理的牵头执行部门;总行社会责任与消费者权益保护部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牵头执行部门。

本集团运用金融工具时面对的主要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汇率风

险)和流动性风险。

第128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本集团的客户或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其对本集团的合同义务而导致本集团遭受财务损失的风险。信用风险主要源自同业交易、公司及零售贷款,以及这些借贷活动产生的贷款承诺,也可能源自本集团提供的信用增级,例如信用衍生工具(信用违约互换)、信用证、保函及承兑等。本集团管理层谨慎管理其信用风险敞口。集团整体的信用风险日常管理由总行的风险管理部负责,并及时向本行高级管理层报告。

(1)信用风险衡量

发放贷款和垫款、信贷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

本集团根据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内部经营状况及风险情况,制定授信基本政策,明确全行授信业务客户结构、行业结构、区域结构、重点业务领域等的政策导向。此外,本集团在持续跟踪宏观、行业经济发展趋势的基础上,定期调整授信政策。本集团持续加强信贷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公司客户和金融机构客户统一授信管理、集团客户认定和统一授信管理等制度流程,强化对公司客户和金融机构客户授信总额的全面管理和统一控制,完善标准、规范的授信审批流程,完善集团客户管理;建立并完善差异化的授信授权体系,并及时调整授信政策,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信用风险。

本集团构建了信用风险限额框架体系,制定信用风险限额管理方案与办法,明确限额指标设定、调整、监测、处理等管理机制,有效传导风险偏好。当本集团采取必要的措施和实施必要的程序,仍无法收回金融资产的整体或者一部分,符合财政部和本集团规定的核销条件时,则将其进行核销。

债券投资

本集团在外部评级机构信用评级的基础上结合内部信用评级情况,对投资的债券进行准入管理。除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券直接准入外,其他债券均需满足授信准入、评级准入等相关准入要求。同时,本集团持续关注发行主体的信用评级、业务发展、所在行业的变化等相关情况,对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评价与管理。

非债券债权投资

非债券债权投资包括信托计划及资产管理计划和债权融资计划等。本集团对合作的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实行评级准入制度,对信托计划及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和债权融资计划的最终融资方设定授信额度,并定期进行后续风险管理。

第129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同业往来

本集团对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进行定期的审阅和管理,对于与本集团有资金往来的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均设有信用额度。

(2)风险限额及缓释措施

本集团已制定信用风险限额管理的政策和程序。本集团针对客户、行业、资产质量等维度设定了信用风险限额,建立了包括限额设定、调整、监测、报告与处理等的信用风险限额管理相关的工作机制。

本集团运用保证、抵(质)押品、净额结算、信用衍生工具等信用风险缓释工具转移或降低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其他具体的管理和缓释措施包括:

抵质押物

本集团制定了一系列政策,通过不同的手段来缓释信用风险。其中获取抵质押物、保证金以及取得公司或个人的担保是本集团控制信用风险的重要手段之一。本集团规定了可接受的特定抵质押物的种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类型:

*住宅

*商业资产,如商业房产、存货和应收账款*金融工具,如债券和股票抵质押物公允价值一般需经过本集团指定的专业评估机构的评估。为降低信用风险,本集团规定了不同抵质押物的最高抵质押率(贷款额与抵质押物公允价值的比例),公司贷款和零售贷款的主要抵质押物种类及对应的最高抵质押率如下:

抵质押物类型最高抵质押率

定期存单、国债100%

金融债80%

居住用房地产、商用房地产70%

土地使用权70%

交通工具60%

通用设备50%

对于由第三方担保的贷款,本集团会评估担保人的财务状况,历史信用及其代偿能力。

第130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衍生金融工具本集团对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进行严格限制。本集团通过向交易对手收取保证金或授信来管控衍生金融工具相关的信用风险。

信贷承诺及财务担保保证金信贷承诺及财务担保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客户能够获得所需的资金。开出保函和信用证为本集团作出的不可撤销的承诺,即本集团在客户无法履行其对第三方的付款义务时将代其履行支付义务,本集团承担与贷款相同的信用风险。在客户申请的信贷承诺及财务担保金额超过其原有授信额度的情况下,本集团将收取保证金以降低提供该项服务所承担的信用风险。

(3)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本集团运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信贷承诺及财务担保的损失准备。

本集团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搭建预期信用损失评估模型来评估预期信用损失。依据产品类型、客户类型、客户所属行业等信用风险特征,本集团对金融资产进行风险分组,划分为非零售、零售、信用卡等资产组合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本集团建立了国内生产总值当期同比增长率等宏观经济指标与风险参数的回归模型,并定期预测乐观、中性和悲观等宏观经济多情景指标及其权重,评估前瞻性信息对信用风险损失准备的影响。本集团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在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中使用了判断、假设和估计,包括:

*风险分组

*阶段划分

*模型和参数

*前瞻性信息、其他调整及敏感性分析风险分组

本集团根据产品类型、客户类型、客户所属行业及市场分布等信用风险特征对信用风险敞口进行风险分组。非零售信用风险敞口风险分组为制造业贷款、房地产业贷款及批发与零售业贷款等;零售信用风险敞口风险分组为经营贷款、消费贷款、房屋贷款及信用卡等。

第131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阶段划分

本集团基于金融工具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或已发生信用减值,将金融工具划分入三个风险阶段,计算预期信用损失。金融工具三个阶段的主要定义列示如下:

第一阶段: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金融工具。需确认金融工具未来十二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

第二阶段:自初始确认起信用风险显著增加,但尚无客观减值证据的金融工具。需确认金融工具在剩余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

第三阶段: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客观减值证据的金融工具。需确认金融工具在剩余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

本集团阶段划分的具体标准综合考虑了信用主体在本集团的内部信用评级、违约概率、逾期天

数、风险等级等多个标准。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定义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本集团充分考虑反映其信用风险是否出现显著变化的各种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主要考虑因素包括监管及经营环境、内外部信用评级、偿债能力、经营能力、贷款合同条款、还款行为等。本集团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与初始确认日的信用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信用风险的变化情况。

本集团通过设置定量、定性标准以判断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判断标准主要包括逾期天数超过30天、违约概率的变化以及其他表明信用风险显著变化的情况。

第132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已发生信用减值金融资产的定义

为评估金融资产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本集团一般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借款人在合同付款日后逾期超过90天;

*借款人内部信用评级为违约级;

*出于与借款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原因,借款人的出借人给予借款人平时不愿作出的让步;

*借款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借款人很可能破产或者其他财务重组;及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上述标准适用于本集团所有的金融资产和信贷承诺及财务担保,已发生信用减值定义被一致地应用于本集团的预期信用损失计算过程中及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及前瞻性信息。

模型和参数

除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以外,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増加以及金融工具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集团对不同的金融工具分别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确认信用风险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违约概率 (PD)、违约损失率 (LGD) 及违约风险暴露 (EAD) 三个关键参数的乘积折现后的结果。相关定义如下:

*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发生违约的可能性。本集团的违约概率以内部评级模型为基础进行计算得到。整个存续期违约概率基于12个月违约概率推算得到;

*违约损失率是指违约发生时风险敞口损失的百分比。根据交易对手的类型、追索的方式和优先级,以及担保品或其他信用支持的可获得性不同,违约损失率有所不同。不同金融资产类型的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及

*违约风险暴露是指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中,在违约发生时,本集团应该偿付的金额。本集团的违约风险暴露根据预期还款安排进行确定,不同类型的金融资产将有所不同。对于分期还款以及一次性偿还的贷款,本集团根据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确定违约风险暴露。

本集团通过预计未来各期单笔债项的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暴露,来确定预期信用损失。本集团将这三者相乘有效地计算未来各期的预期信用损失,再将各期的计算结果折现至报告日并加总。预期信用损失计算中使用的折现率为初始实际利率或其近似值。

第133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公司类贷款和垫款及金融投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采用现金流折现法,如果有客观证据显示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预期信用损失以资产账面总额与按资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计量。在估算预期信用损失时,管理层会考虑以下因素:

*借款人经营计划的可持续性;

*当发生财务困难时提高业绩的能力;

*资产的可回收金额和预期破产清算可收回金额;

*其他可取得的财务来源和担保物可实现金额;及

*预期现金流入时间。

前瞻性信息、其他调整及敏感性分析

本集团对违约概率及违约损失率构建前瞻性模型,建立了国内生产总值当期同比增长率 (GDP)等不同宏观指标与风险参数的回归模型,以宏观指标的预测结果驱动预期信用损失计算,实现对预期信用损失的“前瞻性”计算。

本集团进行乐观、中性和悲观等三种国内宏观情景下多个宏观指标的预测,采用权重打分卡模型判断方法,通过对宏观经济多情景预测值量化分析,得到宏观经济多情景指标预测值权重。

其中,中性情景定义为未来最可能发生的情况,作为其他情景的比较基础。乐观和悲观情景分别是比中性情景更好和更差且较为可能发生的情景,也可以作为敏感性分析的来源之一。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在宏观情景中所使用的宏观指标包括国内生产总值当期同比增长率 (GDP)、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当期同比增长率、流通中货币当期同比增长率 (M0)等。其中,权重较高的宏观经济指标及其预测值范围如下:

指标预测值范围

国内生产总值当期同比增长率4.41%至5.78%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当期同比增长率3.60%至4.46%

流通中货币当期同比增长率11.43%至12.37%

通过敏感性分析,当乐观情景权重上升10%,中性情景权重下降10%时,信用风险损失准备金额较当前结果减少不超过0.65%。当悲观情景权重上升10%,中性情景权重下降10%时,信用风险损失准备金额较当前结果增加不超过0.77%。

本集团在管理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时,充分考虑各地方政府债务的潜在因素等对相关敞口的冲击影响,审慎计提信用风险损失准备,增强本集团的风险抵御能力。

第134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下表对纳入预期信用损失评估范围的金融资产信用风险敞口进行了分析。下列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即本集团所面临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

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125704129691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7358351919拆出资金595217366买入返售金融资产9059968407发放贷款和垫款

-以摊余成本计量1575832148770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307405324983

金融投资:

-债权投资454851469159

-其他债权投资365397355999其他金融资产7255667941合计30718792973166信贷承诺及财务担保831809835689

第135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5)风险集中度

如交易对手集中于某一行业或地区或共同具备某些经济特性,其信用风险通常会相应提高。同时,不同行业和地区的经济发展均有其独特的特点,因此不同的行业和地区的信用风险亦不相同。

按地区分布

本集团及本行发放贷款和垫款的账面余额按地区分类列示如下(未含公允价值变动及应计利

息):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占比账面余额占比

长三角地区106757155.81%99112753.65%

中西部地区38039019.89%36740119.89%

环渤海地区24538812.83%25718513.92%

珠三角及海西地区21943411.47%23168412.54%

合计1912783100.00%1847397100.00%

第136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按行业分布

本集团及本行发放贷款和垫款的账面余额按行业分类列示如下(未含公允价值变动及应计利

息):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占比账面余额占比公司贷款和垫款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3972517.76%26726714.47%

制造业28672514.99%27322114.79%

批发和零售业1858089.72%19174110.38%

房地产业1618158.46%18613310.07%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878294.59%689913.73%

建筑业805054.21%748144.05%

金融业403382.11%420092.27%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探286951.50%236891.28%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251141.31%282451.53%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89300.99%173140.94%

住宿和餐饮业179470.94%184601.00%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

和供应业175250.92%144030.78%

农、林、牧、渔业138250.72%130540.71%

采矿业128320.67%166110.90%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64220.34%61940.33%

教育业32920.17%35030.19%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21630.11%17680.10%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19690.10%21490.12%

公司贷款和垫款133145969.61%124956667.64%

个人贷款和垫款46440824.28%47863125.91%

票据贴现1169166.11%1192006.45%

合计1912783100.00%1847397100.00%

第137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发放贷款和垫款信用风险分析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发放贷款和垫款(未含公允价值变动及应计利息)按照阶段划分、逾期信息及损失准备评估方式分析如下:

2025年2024年

注释12月31日12月31日已发生信用减值2996027565

减:损失准备 (a) (17443) (17384)小计1251710181

------------------------------------------已逾期未发生信用减值89639979

减:损失准备 (b) (2666) (2861)小计62977118

------------------------------------------未逾期未发生信用减值18738601809853

减:损失准备 (c) (19365) (24187)小计18544951785666

------------------------------------------合计18733091802965

(a)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发放贷款和垫款中有人民币319百万元 (2024年

12月31日:人民币313百万元)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发放贷款和垫

款损失准备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未抵减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b)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逾期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发放贷款和垫款中有人民币21百万元

(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86百万元)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发放贷

款和垫款损失准备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未抵减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c)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未逾期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发放贷款和垫款中有人民币640百万元

(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720百万元)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发放贷

款和垫款损失准备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未抵减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第138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7)应收同业款项信用风险分析

应收同业款项包括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拆出资金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应收同业款项账面余额(未含应计利息)按内部债项评级划分及逾期信息的分析如下:

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未逾期未发生信用减值

- AAA1至 AAA6级 54628 55427

- AA1至 AA6级 31305 33593

- A1至 A3级 72892 45331

-无评级111573229

减:损失准备(50)(28)合计169932137552

第139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8)债务工具投资信用风险分析

本集团持续监控持有的债务工具投资组合信用风险状况。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纳入预期信用损失评估范围的债务工具投资账面余额(未含公允价值变动及应计利息)分布如下:

2025年2024年

注释12月31日12月31日已发生信用减值5002752638

减:损失准备 (a) (24001) (23688)小计2602628950

------------------------------------------

已逾期未发生信用减值123-

减:损失准备(2)-

小计121-

------------------------------------------未逾期未发生信用减值

-政府326267326387

-政策性银行254930177672

-商业银行4633789384

-其他金融机构1397336865

-其他141336154124

减:损失准备 (b) (1023) (1709)小计781820782723

------------------------------------------合计807967811673

(a)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债务工具投资中有人民币26百万元 (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325百万元)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投资损失准

备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未抵减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b)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未逾期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债务工具投资中有人民币367百万元

(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353百万元)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投

资损失准备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未抵减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第140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9)担保物和其他信用增级

本集团密切监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对应的担保品,因为相较于其他担保品,本集团为降低潜在信用损失而没收这些担保品的可能性更大。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发放贷款和垫款及金融投资(未含公允价值变动及应计利息)以及对应的担保物覆盖情况列示

如下:

2025年12月31日

担保物覆盖总敞口损失准备小计部分的敞口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发放贷款和垫款

-以摊余成本计量29358(17443)119152066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602(319)283413金融投资

-债权投资49948(24001)2594743471

-其他债权投资79(26)53-

合计79987(41789)3819864551

2024年12月31日

担保物覆盖总敞口损失准备小计部分的敞口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发放贷款和垫款

-以摊余成本计量26887(17384)95031819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678(313)365444金融投资

-债权投资52202(23688)2851443192

-其他债权投资436(325)111-

合计80203(41710)3849361831

第141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及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本集团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市场风险存在于本集团的交易性和非交易性业务中。

本集团市场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由董事会、高级管理层、风险管理部、资金营运中心、科技管

理部、审计部、其他部门及分支行、子公司共同构成。高级管理层承担市场风险管理的实施责任,负责组织市场风险管理,监督执行市场风险偏好,制定、定期评估和监督执行市场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确保本集团有效地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项业务所承担的各类市场风险。

本集团采用久期分析、外汇敞口分析、情景分析、敏感性分析、风险价值 (VaR) 计量等市场风

险计量方法,并采用限额管理、对冲及减少风险敞口等措施进行市场风险控制。本集团根据《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办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5年第15号)等规章制度建立了

市场风险管理体系,制定了与业务性质、规模、复杂程度和风险特征相适应的市场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并使这些政策和程序与本集团的总体业务发展战略、管理能力、资本实力和能够承担的总体风险水平相一致。

本集团定期更新市场风险偏好和限额体系,完善市场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和市场风险计量体系,并使用独立的市场风险管理系统进行市场风险计量、监测与日常管理。本集团对交易账簿头寸实行每日估值,持续监测非止损限额和止损限额,并定期通过压力测试等方法评估市场风险。

第142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利率风险

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指利率水平、期限结构等不利变动导致银行账簿经济价值和整体收益遭受损

失的风险,主要包括缺口风险、基准风险和期权性风险。

本集团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目标是将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合理范围内,减小银行账簿净利息收入和经济价值波动,实现全行综合收益最大化。

本集团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由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风险管理与内部控

制委员会、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部、资产负债管理部、资金营运中心、审计部、总

行其他经营与管理部门以及分支行、子公司共同构成。高级管理层承担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的实施责任,负责建立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架构、建立银行账簿利率风险计量体系,推进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的有关制度政策有效实施。

本集团对于银行账簿利率风险主要通过重定价缺口分析、敏感性分析、情景模拟分析、压力测

试等方法计量评估和分析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报告期内,本集团密切关注宏观经济环境、货币政策调整,结合集团内战略导向和业务发展需要,动态调整重定价缺口,优化资产负债结构,主动运用套期保值工具管控利率风险。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控制在本集团风险管控目标范围内,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整体可控。

由于市场利率的波动,本集团的利差可能增加,也可能因无法预计的变动而减少甚至产生亏损。本集团遵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存贷款利率政策经营业务。

第143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下表列示本集团于相关资产负债表日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预期下一个重定价日期(或合同到期日,以较早者为准)的分布。

2025年12月31日

1个月3个月1年

不计息1个月以内至3个月至1年至5年5年以上合计金融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923124781----125704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10555531144143500171673583

拆出资金534949174676100-5952

衍生金融资产27551-----2755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4490555----90599发放贷款和垫款9222536450185870758099325768678281883237金融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14070318465433528933287158644229795

-债权投资7600235022014455768196043151794454851

-其他债权投资4158311468464031220666010430736539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464-----1464其他金融资产8427199598512807421856235372556金融资产合计2002508593422416349153627791593349423330689

-------------------------------------------------------

第144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025年12月31日

1个月3个月1年

不计息1个月以内至3个月至1年至5年5年以上合计金融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294)(41578)(25478)(34856)--(102206)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1386)(103909)(56154)(182925)--(344374)

拆入资金(536)(27110)(19335)(69367)(904)(207)(117459)

交易性金融负债(42204)(13307)-(449)--(55960)

衍生金融负债(20769)-----(20769)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7)(53202)----(53209)

吸收存款(37454)(736467)(217614)(579273)(472658)-(2043466)

应付债券(2679)(35912)(38760)(285602)(120000)(30000)(512953)

租赁负债-(94)(127)(535)(1547)(388)(2691)

其他金融负债(10457)(59)(258)(38)--(10812)

金融负债合计(115786)(1011638)(357726)(1153045)(595109)(30595)(3263899)

-------------------------------------------------------

利率风险敞口84464(152296)(116092)(237683)18405030434766790

第145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024年12月31日

1个月3个月1年

不计息1个月以内至3个月至1年至5年5年以上合计金融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1051128640----129691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91450106374444--51919

拆出资金27147479301562100-17366

衍生金融资产41692-----4169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226503919481398--68407发放贷款和垫款84954300001957067036343680021068471812684金融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1805914164085134391206918273228873

-债权投资671395351785884849185349164855469159

-其他债权投资2912181216042918861528339051435599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420-----1420其他金融资产7293476259712695621146181367941金融资产合计2503076999612489149241687394993823023245151

-------------------------------------------------------

第146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024年12月31日

1个月3个月1年

不计息1个月以内至3个月至1年至5年5年以上合计金融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271)(6430)(29533)(41587)--(77821)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2003)(100908)(84966)(179063)--(366940)

拆入资金(645)(23312)(16629)(52235)(3020)-(95841)

交易性金融负债(5932)(15264)----(21196)

衍生金融负债(36085)-----(36085)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34)(33185)(1667)(401)--(35287)

吸收存款(34425)(695963)(182680)(506589)(502632)-(1922289)

应付债券(2525)(12458)(88956)(283094)(124500)(30000)(541533)

租赁负债-(101)(135)(604)(1780)(511)(3131)

其他金融负债(10169)(49)(782)(1038)--(12038)

金融负债合计(92089)(887670)(405348)(1064611)(631932)(30511)(3112161)

-------------------------------------------------------

利率风险敞口158218(187709)(156434)(140443)107567351791132990

第147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本集团采用敏感性分析衡量利率变化对本集团利息净收入和其他综合收益的可能影响。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利息净收入和其他综合收益在其他变量固定的情况下对于可能发生的合理利率变动的敏感性。对利息净收入的影响是指一定利率变动对年末持有的预计未来一年内进行利率重定价的金融资产及负债所产生的利息净收入的影响。对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是指基于在一定利率变动时对资产负债表日持有的固定利率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

进行重估后公允价值变动的影响。下表列示了当其他项目不变时,利率曲线变动对本集团利息净收入和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已考虑所得税影响):

2025年2024年

利息净收入其他综合收益利息净收入其他综合收益

(减少)/增加(减少)/增加(减少)/增加(减少)/增加利率曲线变动

向上平移25基点(622)(2590)(680)(2651)向下平移25基点62226106802679

在进行利率敏感性分析时,本集团在确定商业条件和财务参数时作出相关假设,有关的分析基于的假设如下:

(i) 分析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静态缺口,未考虑资产负债表日后业务的变化;

(ii) 所有在一年内重新定价或到期的资产和负债均假设在有关期间开始时重新定价或到期;

(iii) 不同生息资产和付息负债的利率波动幅度相同;

(iv) 收益率曲线随利率变化而平行移动;

(v) 资产和负债组合并无其他变化;

(vi) 未考虑利率变动对客户行为、市场价格和表外产品的影响;及

(vii) 未考虑本集团针对利率变化采取的必要措施。

基于上述假设,利率增减导致本集团利息净收入和其他综合收益的实际变化可能与此利率敏感性分析的结果存在一定差异。

第148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汇率风险

本集团主要在中国境内经营,主要经营人民币业务。下表汇总了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外币汇率风险敞口分布,各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已折合为人民币金额:

2025年12月31日

美元港币其他币种人民币折合人民币折合人民币折合人民币合计金融资产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117638776355248125704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669694938313136373583

拆出资金8885064--5952衍生金融资产227174703114172755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90599---90599发放贷款和垫款18446941431910464137601883237金融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2287441051--229795

-债权投资44255011836-465454851

-其他债权投资2826546210019641867936539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464---1464其他金融资产68441352514045072556金融资产合计316735811529913050349823330689

-------------------------------------------------------金融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102206)---(102206)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

存放款项(318462)(10433)(4828)(10651)(344374)

拆入资金(103942)(13337)(180)-(117459)

交易性金融负债(55960)---(55960)

衍生金融负债(16411)(4237)(99)(22)(20769)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53066)(143)--(53209)

吸收存款(1915353)(100543)(1853)(25717)(2043466)

应付债券(512953)---(512953)

租赁负债(2683)-(8)-(2691)

其他金融负债(10664)(128)(12)(8)(10812)

金融负债合计(3091700)(128821)(6980)(36398)(3263899)

-------------------------------------------------------

净额75658(13522)6070(1416)66790信贷承诺及财务担保8048261616013969427831809

第149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024年12月31日

美元港币其他币种人民币折合人民币折合人民币折合人民币合计金融资产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12057390473833129691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439435671339196651919

拆出资金141183248--17366衍生金融资产35609583624344169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68407---68407发放贷款和垫款17562122752013541154111812684金融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2262462627--228873

-债权投资44159926324-1236469159

-其他债权投资29890152029455461435599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420---1420其他金融资产651032791311667941金融资产合计307213113509314647232803245151

-------------------------------------------------------金融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77821)---(77821)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

存放款项(334619)(26885)(3141)(2295)(366940)

拆入资金(77260)(18538)-(43)(95841)

交易性金融负债(21196)---(21196)

衍生金融负债(31677)(4283)-(125)(36085)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29736)(5551)--(35287)

吸收存款(1808040)(88787)(1698)(23764)(1922289)

应付债券(541533)---(541533)

租赁负债(3102)-(29)-(3131)

其他金融负债(11972)(56)(6)(4)(12038)

金融负债合计(2936956)(144100)(4874)(26231)(3112161)

-------------------------------------------------------

净额135175(9007)9773(2951)132990信贷承诺及财务担保79620724949278311750835689

第150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本集团采用敏感性分析衡量汇率变化对本集团净利润及权益的可能影响。下表列示了当其他项目不变时,本集团各种外币对人民币汇率的合理可能变动对净利润及权益的影响(已考虑所得税影响):

净利润及权益敏感性

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

(减少)/增加(减少)/增加美元对人民币的汇率变动

对人民币升值100基点(101)(68)对人民币贬值100基点10168港币对人民币的汇率变动

对人民币升值100基点(14)(31)对人民币贬值100基点1431

有关的分析基于以下假设:

(i) 分析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静态缺口,未考虑资产负债表日后业务的变化;

(ii) 汇率敏感性是指各币种对人民币于报告日当天收盘价 (中间价) 汇率绝对值波动 100 个基点造成的汇兑损益;

(iii) 资产负债表日汇率变动 100 个基点是假定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下一个完整年度内的汇率变动;

(iv) 计算外汇敞口时,包含了即期外汇敞口、远期外汇敞口和掉期;

(v) 其他变量 (包括利率) 保持不变;

(vi) 未考虑汇率变动对客户行为和市场价格的影响;及

(vii) 资产和负债具有静态的汇率风险结构,并未考虑本集团有可能采取的致力于消除外汇敞口对净利润及权益带来不利影响的措施。

基于上述假设,汇率变动导致本集团净利润及权益的实际变化可能与此利率敏感性分析的结果存在一定差异。

第151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用于偿还到期债务、履行其他支付义务以及满足正常业务开展的其他资金需求的风险。影响流动性风险的因素分为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

外部因素包括国内外金融形势、宏观调控政策、金融市场发展的深度与广度、银行业竞争态势等;内部因素包括资产负债期限与业务结构、存款稳定程度、市场融资能力以及各类突发性事件等。

本集团流动性风险管理的目标是确保本集团流动性需求能够及时以合理成本得到满足,将流动性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合理范围内。

本集团流动性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由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委员

会、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部、资产负债管理部、资金营运中心、审计部、总行其他

经营与管理部门以及分支行、子公司共同构成。高级管理层承担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实施责任,负责组织流动性风险管理,组织制定、推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有关制度、政策等。

本集团对全行流动性风险实行集中管理,通过建立科学、完善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对流动性风险进行有效识别、计量、监测、控制和报告,持续强化流动性风险管理,不断提升流动性管理的前瞻性和主动性。具体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包括:密切关注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以及市场流动性变化,适时调整本集团资产负债管理策略;加强负债管理,灵活运用主动负债工具,拓宽长期资金来源,持续提升稳定负债占比;推进融资渠道多元化建设,在维护好与主要融资对手关系的同时,积极拓展融资渠道;加强优质流动性资产管理,确保优质流动性资产保有规模与全行潜在融资需求相匹配,增强流动性风险缓释能力;加强流动性预警监测与管理,完善流动性风险应急计划,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按季开展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根据压力测试结果查找本集团流动性风险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必要时调整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适时改进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完善流动性风险管理机制。压力测试结果显示,在多种情景压力假设下,本集团流动性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

第152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非衍生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未折现合同现金流量分析

下表按照资产负债表日至合同到期日的剩余期限列示了非衍生金融资产和负债的现金流。表中披露的金额是未经折现的合同现金流:

2025年12月31日

实时偿还/1个月3个月1年已逾期无期限1个月以内至3个月至1年至5年5年以上合计金融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125704-----125704存放同业及

其他金融机构款项-502795273145003562191973652

拆出资金--109188875555-656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90617----90617

发放贷款和垫款11575-1216461815937801105173953887852001104金融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214070218473293523814379329271233129

-债权投资19885-41602123057357224647183000510279

-其他债权投资--224957593691524190812491641174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464-----1464其他金融资产18056993245443861842039937510979104金融资产合计3326732514224498123042192106510673937111003533369

-------------------------------------------------------

第153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025年12月31日

实时偿还/1个月3个月1年已逾期无期限1个月以内至3个月至1年至5年5年以上合计金融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41596)(25720)(35381)--(102697)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

存放款项-(88508)(15597)(56785)(185509)--(346399)

拆入资金-(12007)(28082)(19921)(64392)(1069)(208)(125679)

交易性金融负债-(42204)(13307)-(449)--(5596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53212)----(53212)

吸收存款-(578633)(172310)(230648)(604875)(489898)-(2076364)

应付债券--(36200)(39914)(291666)(128555)(33132)(529467)

租赁负债--(94)(128)(549)(1710)(471)(2952)

其他金融负债-(10289)(66)(271)(186)--(10812)

金融负债合计-(731641)(360464)(373387)(1183007)(621232)(33811)(3303542)

-------------------------------------------------------

净额33267(406499)(115483)(142966)(261942)446161677289229827

第154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024年12月31日

实时偿还/1个月3个月1年已逾期无期限1个月以内至3个月至1年至5年5年以上合计金融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129691-----129691存放同业及

其他金融机构款项-3655984966424463--51942

拆出资金--147589501593107-17408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6506919551405--68429

发放贷款和垫款15380-1171382089747182905088773792011947860金融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91805925174298140021541818543233379

-债权投资23098-96622080395693215294151156515706

-其他债权投资12-273917566996841705779105138162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420-----1420其他金融资产12616845258346151857136383381974077金融资产合计397603551072209622655859497019466566437703421541

-------------------------------------------------------

第155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024年12月31日

实时偿还/1个月3个月1年已逾期无期限1个月以内至3个月至1年至5年5年以上合计金融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6484)(29745)(42154)--(78383)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

存放款项-(78054)(23226)(86134)(182399)--(369813)

拆入资金--(23568)(16957)(53399)(3210)-(97134)

交易性金融负债-(5932)(15264)----(21196)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33221)(1681)(416)--(35318)

吸收存款-(573638)(136921)(194398)(531387)(524280)-(1960624)

应付债券--(12565)(90385)(289765)(134178)(34176)(561069)

租赁负债--(101)(136)(623)(1982)(637)(3479)

其他金融负债-(10140)(49)(783)(1066)--(12038)

金融负债合计-(667764)(251399)(420219)(1101209)(663650)(34813)(3139054)

-------------------------------------------------------

净额39760(312657)(30437)(154634)(151508)283006608957282487

第156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衍生金融工具现金流量分析本集团的衍生金融工具以净额或全额结算。

本集团按照净额结算的衍生金融工具主要包括利率衍生工具。下表分析了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至合同规定的到期日按照剩余期限分类的按照净额结算的衍生金融工具未折现现金流:

2025年12月31日

1个月3个月1年

1个月以内至3个月至1年至5年5年以上合计

现金流入/(流出)4344(190)925(122)-4957

2024年12月31日

1个月3个月1年

1个月以内至3个月至1年至5年5年以上合计

现金流入/(流出)8497793009(83)(68)4486本集团按照全额结算的衍生金融工具主要包括汇率衍生工具。下表分析了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至合同规定的到期日按照剩余期限分类的按照全额结算的衍生金融工具未折现现金流:

2025年12月31日

1个月3个月1年

1个月以内至3个月至1年至5年5年以上合计

现金流出(187141)(106197)(308643)(13221)(6)(615208)现金流入187253106431309226132619616180净流入112234583403972

2024年12月31日

1个月3个月1年

1个月以内至3个月至1年至5年5年以上合计

现金流出(165742)(114132)(419612)(6743)(335)(706564)现金流入1679631149534193366738424709414

净流入/(流出)2221821(276)(5)892850

第157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表外项目流动性风险分析

本集团的表外项目主要包括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未使用的信用卡额度、贷款承诺及

融资租赁承诺、应收款保兑及其他财务担保合同。下表列示了本集团表外项目的流动性分析:

2025年12月31日

1个月3个月1年

1个月以内至3个月至1年至5年5年以上合计

开出银行承兑汇票100777120660184071--405508

开出信用证192396293915721934-279040开出保函4289642821599107713943126

未使用的信用卡额度19634----19634贷款承诺及融资租赁承诺274119466312197215538应收款保兑及

其他财务担保合同1114513974477036141-78963合计33098217064731125518165760831809

2024年12月31日

1个月3个月1年

1个月以内至3个月至1年至5年5年以上合计

开出银行承兑汇票70357115250200304--385911

开出信用证1892492847158314101-276135开出保函4437931026648123365052781

未使用的信用卡额度17912----17912贷款承诺及融资租赁承诺8483446211561162616应收款保兑及其他财务担保合同129292260857791692680100334合计29573217567334351920519246835689

第158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三、资本管理

本集团的资本管理以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回报率为核心,目标是使之符合外部监管和股东回报的要求,最大限度保护债权人利益并规划本集团资产规模、推动风险管理。本集团以监管要求结合本集团风险状况,审慎确定资本充足率目标,并通过限额管理等多种手段保障管理目标的实现。

本集团近年来业务规模保持了稳定的发展态势,资产对于资本的耗用也日益扩大。2026年2月

13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认定本集团为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在满足最低资本要求的基础上,同时还需满足附加资本要求、附加杠杆率要求等额外要求。为保证资本充足率符合监管要求并在控制风险前提下为股东提供最大化回报,本集团积极拓展外源性资本补充渠道,同时继续强化经营中资本的自生功能,从内部补充资本。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

2023年第4号)的相关规定计算和披露资本充足率,其中信用风险加权资产采用权重法、市场

风险和操作风险加权资产采用标准法计量。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及资本充足率均满足《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有关资本的更多信息,请参见本行公司网站下披露的《2025年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第159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十四、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1、公允价值计量

(1)公允价值计量的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层次取决于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的输入值。三个层次输入值的定义如下:

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及

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

值信息及其公允价值计量的层次:

2025年12月31日

第一层次第二层次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计量合计

衍生金融资产-27551-27551

发放贷款和垫款-3053692036307405

金融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513741756552766229795指定为公允价值套期被套期

项目的债权投资-4870-4870

其他债权投资-365397-36539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4641464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总额513748788426266936482

拆入资金-(24116)-(24116)

交易性金融负债(1619)(54341)-(55960)

衍生金融负债-(20769)-(20769)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

金融负债总额(1619)(99226)-(100845)

第160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024年12月31日

第一层次第二层次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计量合计

衍生金融资产-41692-41692

发放贷款和垫款-31350911474324983

金融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719051518355133228873指定为公允价值套期被套期

项目的债权投资-5036-5036

其他债权投资-355999-35599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4201420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总额7190586807118027958003

拆入资金-(22578)-(22578)

交易性金融负债(572)(20624)-(21196)

衍生金融负债-(36085)-(36085)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

金融负债总额(572)(79287)-(79859)

(2)第一层次的公允价值计量

确定金融工具公允价值时,对于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报价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将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作为其公允价值的最好证据,以此确定其公允价值,并将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第一层次。本集团划分为第一层次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开放式基金、开放式理财产品及非限售上市公司股权投资。

(3)第二层次的公允价值计量

若估值中使用的主要参数为可观察到的且可从活跃公开市场获取的,则相关金融工具将被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第二层次。本集团划分为第二层次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定期开放式基金、票据贴现、贸易融资、限售上市公司股权投资、拆入资金中的贵金

属租入、交易性金融负债中与贵金属相关的金融负债、利率衍生工具、外汇衍生工具、贵金属及其他衍生工具等。

第161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对于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债权投资的人民币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根据债券流通市场的不同,分别采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发布的估值结果;对于外币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采用彭博 (Bloomberg) 发布的估值结果;

对于贵金属相关负债的公允价值,采用上海黄金交易所发布的估值结果;对于票据贴现、贸易融资和指定为公允价值套期被套期项目的人民币债券,采用现金流折现模型进行估值,根据产品类型及五级分类,以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上海票据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收益率曲线为基准,构建利率曲线。对于限售上市公司股权投资,在收盘价的基础上考虑流动性折扣。

对于无法从活跃市场获取报价的非衍生金融工具和部分衍生金融工具(包括利率、外汇和贵金

属的远期和互换工具等),采用现金流折现模型对其进行估值,使用的主要参数包括最近交易价格、相关收益率曲线、汇率及交易对手信用差价;对于期权衍生工具估值,采用布莱克——斯克尔斯期权定价模型 (Black-Scholes Option Pricing Model) 对其进行估值,使用的主要参数包括相关收益率曲线、汇率、波动率及交易对手信用差价等。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除本集团外其他投资者持有的份额及负债,采用投资目标的市价组合法,其公允价值根据投资的资产净值,即产品投资组合的可观察市值及相关费用决定。

(4)第三层次的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制定了相关流程来确定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中合适的估值技术和输入值,并定期复核相关流程以及公允价值确定的合适性。本集团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所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不可观察输入值的定性信息如下:

2025年

12月31日不可观察

的公允价值估值技术输入值交易性金融资产

-信托计划和资产管理计划71现金流量折现法风险调整折现率

-信托计划和资产管理计划1406资产净值法资产净值、流动性折扣

-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1044现金流量折现法风险调整折现率

-股权投资195资产净值法资产净值

-股权投资50市场乘数法流动性折扣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464资产净值法资产净值、流动性折扣发放贷款和垫款2036现金流量折现法风险调整折现率

第162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024年

12月31日不可观察

的公允价值估值技术输入值交易性金融资产

-信托计划和资产管理计划393现金流量折现法风险调整折现率

-信托计划和资产管理计划1423资产净值法资产净值、流动性折扣

-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1735现金流量折现法风险调整折现率

-股权投资981资产净值法资产净值

-股权投资601市场乘数法流动性折扣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420资产净值法资产净值、流动性折扣发放贷款和垫款11474现金流量折现法风险调整折现率

于资产负债表日,采用其他合理的不可观察假设替换模型中原有的不可观察假设对公允价值计量结果的影响不重大。以上假设及方法为本集团资产及负债公允价值的计算提供了统一的基础,然而,由于其他机构可能会使用不同的方法及假设,因此,各金融机构所披露的公允价值未必完全具有可比性。

本集团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余额调节信息如下:

交易性其他权益发放贷款金融资产工具投资和垫款合计

2025年1月1日513314201147418027

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利得(581)6490(85)

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利得-44(314)(270)

新增45--45

出售和结算(1831)(6)(9614)(11451)

2025年12月31日2766146420366266

于报告日持有的以上资产项目于损益中

确认的未实现收益或损失(607)-142(465)

第163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交易性其他权益发放贷款金融资产工具投资和垫款合计

2024年1月1日629913441792425567

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利得(344)61030692

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利得-76(363)(287)

新增581--581

出售和结算(1403)(6)(7117)(8526)

2024年12月31日513314201147418027

于报告日持有的以上资产项目于损益中

确认的未实现收益或损失(370)-241(129)

2、以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在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集团未发生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第一层次、第二层次和第三层次金融资产和负债之间的转换。

3、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报告期内,本集团以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估值技术并未发生变更。

4、非以公允价值计量项目的公允价值

除以下项目外,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各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无重大差异:

2025年12月31日

第一层次第二层次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账面价值

金融资产:

债权投资(除被套期项目外)-38440570578454983449981

金融负债:

应付债券-515182-515182512953

第164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024年12月31日

第一层次第二层次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账面价值

金融资产:

债权投资(除被套期项目外)-39813180125478256464123

金融负债:

应付债券-545231-545231541533

对于上述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本集团按下述方法来决定其公允价值:

债权投资和应付债券的公允价值是采用相关登记结算机构估值系统的报价,相关报价机构在形成报价过程中采用了反映市场状况的可观察输入值。对无法获得相关机构报价的,则按现金流折现法估算其公允价值。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利润分配情况

于2026年3月30日,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 A股股东和 H股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 10股派发人民币 1.31元 (含税),发放现金股利共计人民币35.98亿元。该方案尚待本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六、比较数字

为符合本财务报表的列报方式,本集团对个别比较数字进行了重分类。

第165页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补充资料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非经常性损益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的规定,本集团非经常性损益列示如下:

2025年2024年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和奖励13946

处置非流动资产净(损失)/收益(40)18

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400)(66)

非经常损益净额(301)(2)

以上有关项目对税务的影响(18)(7)

合计(319)(9)

其中:

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316)(12)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3)3除上述非经常性损益之外,本集团根据定义和原则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

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

项目包括: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和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上述项目属于本集团正常经营性项目所产生的损益,因此不纳入非经常性损益的披露范围。

第1页2、每股收益附注2025年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每股收益

-归属于银行普通股股东的基本和稀释

每股收益(人民币元/股)五、430.440.5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银行普通股

股东的基本和稀释每股收益(人民币元/股)0.450.52基本每股收益以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行发行的对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

(1)基本及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

基本及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五、43。

(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及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及稀释每股收益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合

并净利润除以本行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

附注2025年2024年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五、431196814223

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316)(1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1228414235

本行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五、43274642746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及

稀释每股收益(人民币元/股)0.450.52

第2页3、净资产收益率本集团按照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如下:

2025年2024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80%8.4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98%8.49%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过程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除以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合

并净资产的加权平均数计算:

2025年2024年

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1196814223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资产的加权平均数17589116757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80%8.49%

(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过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

合并净利润除以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资产的加权平均数计算:

2025年2024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1228414235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资产的加权平均数17589116757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98%8.49%

第3页4、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差异说明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与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于2025年度无差异(2024年度:无差异);归属于本行股东的权益截至2025年12月31日无

差异(2024年12月31日:无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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