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关于十一届三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作为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了审计与风险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认真审核公司提交的十一届三次董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的议案相关会议资料,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严格按照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董事会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十一届三次董事会审议。
中煤新集能源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黄国良潘红霞孔令勇
2025年10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