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
关于十一届五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作为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于2026年
3月24日召开了战略发展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认真审核了公
司提交十一届五次董事会的相关材料,并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有效沟通,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5年环境、社会和治理报告》的议案
关于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5年环境、社会和治理报告,战略发展委员会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5年环境、社会和治理报告的编制规范,内容全面,
结构完整,治理机制健全,目标明确,数据可验证,能充分回应利益相关方的关切,有效体现了公司在环境、社会和治理方面的管理成效与责任担当。
2、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十一届五次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6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作为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我们对公司2026年度投资计划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公司制定的2026年度投资计划符合公司
发展需要,资金投向提升公司煤电及新能源产业、技术改造及更新、1科技创新及信息化发展,能够促进公司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有利于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2、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十一届五次董事会审议。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刘峰孙凯姚直书
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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