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十一届五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作为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了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经审核相关资料,并征得被提名人同意,认真审核公司提交的十一届五次董事会《关于提名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相关会议资料,提出如下
审核意见:
1、经审核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职称、工作履历等相关资料,
我们认为,本次提名人选符合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
2、未发现本次提名人选有国家规定不能担任相应职务的市场禁入情形存在。
3、同意提名周银平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
期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十一届五次董事会审议。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姚直书孔令勇
2026年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