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人事与薪酬委员会
关于十一届九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人事与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作为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人事与薪酬委员会委员,于
2026 年 10 月 23 日召开了人事与薪酬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交的十一届九次董事会《关于兑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的议案》相关会议资料,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2025 年,公司坚持“存量提效、增量转型”发展思路,大力推
进“两个联营”项目建设,全面推动煤炭、煤电、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在安全生产、科技创新、改革攻坚、转型发展、民生保障等多个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成效,高质量完成了公司董事会 2025 年确定的各项经营目标。
1、公司董事会人事与薪酬委员会已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了检查。结合公司 2025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和综合考核评价结果,制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兑现方案,该方案公平、合理,充分考虑了行业、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考核标准。同意兑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
2、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十一届九次董事会审议。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人事与薪酬委员会
孔令勇 潘红霞 黄国良
2026 年 10 月 2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