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
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永辉超市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辉超市”“发行人”或“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就永辉超市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授权和批准
发行人于 2025 年 7 月 3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 年 9 月 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18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根据发行人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有效期为自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该等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即有效期至 2026年 9月 17日。
鉴于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为顺利推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后续事宜,保证本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发行人于 2026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6 年 9 月 7 日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
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延长至 2027年 9月 17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发行的其他内容不变。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发行人上述延长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表决结果及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发行人未发生影响本次发行的重大变化;上述延长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公众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永辉超市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朱宏涛 魏宏敏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