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正创新 行稳致远
2025 年度报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行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行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本行12名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因公务原因,张毅先生委托纪志宏先生出席并表决,史剑先生委托辛晓岱女士出席并表决。
董事会建议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派发2025年末期现金股息每10股人民币2.029元(含税),股息总额约人民币530.79亿元。经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批准,本行已向2025年12月10日收市后在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派发2025年度中期现金股息每10股人民币1.858元(含税),股息总额约人民币486.05亿元。2025年全年每10股现金股息人民币3.887元(含税),股息总额约人民币1,016.84亿元。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将提请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本行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集团2025年度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经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审计师均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行法定代表人张金良、主管财会工作负责人张毅和财会机构负责人殷鹏飞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报告包含若干对本集团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业务发展的前瞻性陈述。这些陈述基于现行计划、估计及预测而作出,虽然本集团相信这些前瞻性陈述中所反映的期望是合理的,但这些陈述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本集团面临的主要风险为信用风险、市场风险、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声誉风险、国别风险、信息科技风险和战略风险等。本集团积极采取措施,有效管理以上风险,具体情况请注意阅读“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风险管理”部分。
本行另有备查文件如下:载有签名及盖章的财务报表、载有签名及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正本和公告原稿以及在其他证券市场公布的年度报告。
释义3
公司简介5
财务与经营亮点10
财务摘要12
董事长致辞14
行长致辞18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21
财务回顾21
利润表分析22
资产负债表分析31
其他财务信息41
业务回顾44
公司金融业务52
个人金融业务60
资金资管业务70
境外商业银行业务76
综合化经营子公司78
金融科技与渠道运营84
风险管理92
风险管理架构93
风险合规文化建设95
集团风险偏好及传导95
信用风险管理95
市场风险管理100
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102
流动性风险管理104
声誉风险管理106
国别风险管理106
战略风险管理107
新型风险管理107
并表管理108
内部审计108
资本管理109
资本充足率109
杠杆率110
经营发展热点问题讨论111
展望112
目录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114
公司治理114
股东会115
董事会115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119
高级管理层126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127
员工情况142
内部控制144
投资者关系145
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146 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实施情况146 实施情况146
其他公司治理信息147
环境和社会责任150
绿色金融150
绿色运营150
精准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及乡村振151 精准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及乡村振兴金融服务151 兴金融服务151
消费者权益保护151
公益慈善153
重要事项154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157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157
证券发行与上市157
普通股股东情况158
本行控股股东160
优先股相关情况161
董事会报告162
组织架构图169
分支机构及子公司170
附录 外部审计师审计报告及财务报告177
专栏
专栏:金融“五篇大文章”推进情况45
专题
专题1 :加大并购贷款力度助推科技创新55
专题2 :跨境金融产品服务护航稳外贸56
专题3 :创新全球现金管理提升服务质效57
专题4 :“安心善养”探索养老金融新模式72
专题5 :深耕证券客群 服务资本市场73
专题6 : 加快推进人工智能与业务的融合创新85
专题7 :加快智能风控体系建设94
案例
案例1 :提升科创金融综合服务54
案例2 :打造“建行严选”产品货架品牌62
案例3 :深化金融文旅融合 释放消费潜能64
案例4 :打造种业金融服务样板间69
案例5 : 落地全国首单气候投融资碳账户增信71 案例5 : 落地全国首单气候投融资碳账户增信贷款71 贷款71
案例6 :推进授信审批全流程AI应用96
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金融监管总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香港联交所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汇金公司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国长城资产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电网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长江电力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宝武钢铁集团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本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集团、建设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子公司
建行俄罗斯 中国建设银行(俄罗斯)有限责任公司
建行马来西亚 中国建设银行(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建行欧洲 中国建设银行(欧洲)有限公司
建行新西兰 中国建设银行(新西兰)有限公司
建行亚洲 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
建行印尼 中国建设银行(印度尼西亚)股份有限公司
建信财险 建信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建信股权 建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建信基金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建信金科 建信金融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建信金租 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建信理财 建信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建信期货 建信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建信人寿 建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建信投资 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建信消费金融 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建信信托 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建信养老金 建信养老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释义
建信住房 建信住房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建信住房租赁基金 建信住房租赁基金(有限合伙)
建信住租 建信住房租赁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建银国际 建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建银咨询 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中德住房储蓄银行 中德住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
新质生产力 新质生产力是创新起主导作用,摆脱传统经济增长方式、生产力发展路径,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特征,符合新发展理念的先进生产力质态。它由技术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产业深度转型升级而催生,以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及其优化组合的跃升为基本内涵,以全要素生产率大幅提升为核心标志,特点是创新,关键在质优,本质是先进生产力
金融“五篇大文章” 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
三个能力 服务国家建设能力、防范金融风险能力、参与国际竞争能力
两重 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
两新 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
RCEP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三道防线 第一道防线为业务经营管理部门,第二道防线为风险管理部门和内控合规部门,第三道防线为内部审计部门
双子星 手机银行和“建行生活”
建行惠懂你 本行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生物识别等技术,为普惠金融客户打造的综合化生态型服务平台
裕农贷款 本行向以农户为主的个人经营主体发放的贷款产品,包括“裕农快贷”和“裕农贷”产品体系
裕农通 本行依托线下服务站点和线上APP及微信生态打造的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综合服务平台
香港上市规则 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中国会计准则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
新保险合同准则 财政部发布并于2023年1月1日生效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
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发布并于2018年1月1日生效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公司简介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中国领先的大型商业银行,总部设在北京,其前身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成立于1954年10月。本行2005年10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00939),2007年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939)。本行2025年末市值约为2,655.45亿美元,居全球上市银行第7位。
本行为客户提供公司金融业务、个人金融业务、资金资管业务等全面的金融服务,服务7.85亿个人客户和1,273万公司类客户,并在基金、租赁、信托、保险、期货、养老金、投行等多个行业拥有子公司。2025年末,本集团共拥有378,344位员工,设有14,614个营业机构。
本集团持续加强对国家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优质金融服务,全力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积极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有力服务扩大内需,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和区域协调发展,不断增强服务国家建设、防范金融风险、参与国际竞争“三个能力”,坚定不移推进内涵式高质量发展。
人才理念:尊重人才 用好人才 留住人才
公司基本情况
登载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年度报告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
登载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年度报告的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址
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和股票代码
CHINA CONSTRUCTION BANK CORPORATION(简称“CCB”)
联系电话:86-10-66215533 传真:86-10-66218888 电子信箱:ir@ccb.com《中国证券报》 www.cs.com.cn 《上海证券报》 www.cnstock.com 《证券时报》 www.stcn.com 《证券日报》 www.zqrb.cn
www.hkexnews.hk
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建设银行
股票代码: 601939
境内优先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建行优1
股票代码: 360030
公司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 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 签字注册会计师:姜长征、顾珺、李琳琳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香港鲗鱼涌英皇道979号太古坊一座27楼 签字会计师:梁成杰
中国内地法律顾问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2座12-15层
中国香港法律顾问 高伟绅律师行地址:香港中环康乐广场1号怡和大厦27楼
A股股份登记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188号
H股股份登记处 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地址: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铺
持续督导保荐机构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签字保荐代表人:周宇、石国平 持续督导期间:2025年6月25日-2026年12月31日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签字保荐代表人:孙琳、籍冠珩 持续督导期间:2025年6月25日-2026年12月31日
排名和奖项
英国《银行家》杂志K
2025年全球银行1000强榜单第2位
2025年中国最佳银行2025年中国最佳次托管银行2025年中国最佳投资银行
2025年度卓越科技金融银行2025年度最佳可持续金融银行2025年度最佳财富管理银行
数字普惠金融案例入选《中国普惠金融高质量 发展报告(2025)》
第十七届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年会“年度杰出责任企业”
财务与经营亮点
负债(万亿元)
MSCI ESG评级保持AAA级
财务与经营亮点
财务摘要
本年度报告所载财务数据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除特别注明外,为本集团数据,以人民币列示。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2025年 2024年 变化(%)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全年业绩
营业收入1 761,049 746,970 1.88 769,736 783,760 824,246
利息净收入 572,774 589,882 (2.90) 617,233 643,669 605,420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110,307 104,928 5.13 115,746 116,085 121,492
其他非利息收入1 77,968 52,160 49.48 36,757 24,006 97,334
业务及管理费 (215,678) (214,312) 0.64 (210,088) (210,896) (209,864)
信用减值损失 (133,317) (120,700) 10.45 (136,774) (154,535) (167,949)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42) (298) (85.91) (463) (479) (766)
营业利润 381,631 384,272 (0.69) 389,227 383,625 378,776
利润总额 380,623 384,377 (0.98) 389,377 383,699 378,412
净利润 339,790 336,282 1.04 332,460 324,863 303,928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 338,906 335,577 0.99 332,653 324,727 302,513
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33,486 328,469 1.53 327,543 320,189 297,97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2 338,783 335,323 1.03 332,291 324,569 302,69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01,242 338,023 521.63 642,850 978,419 436,718
于12月31日
资产总额 45,631,818 40,571,149 12.47 38,324,826 34,600,711 30,253,979
发放贷款和垫款净额 26,926,790 25,040,400 7.53 23,083,377 20,493,042 18,170,492
负债总额 41,945,741 37,227,184 12.68 35,152,752 31,724,467 27,639,857
吸收存款 30,835,574 28,713,870 7.39 27,654,011 25,020,807 22,378,814
股东权益 3,686,077 3,343,965 10.23 3,172,074 2,876,244 2,614,122
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 3,663,411 3,322,127 10.27 3,150,145 2,855,450 2,588,231
股本 261,600 250,011 4.64 250,011 250,011 250,011
核心一级资本净额3 3,464,852 3,165,549 9.46 2,944,386 2,706,459 2,475,462
其他一级资本净额3 198,931 158,875 25.21 200,088 140,074 100,066
二级资本净额3 999,643 978,839 2.13 876,187 793,905 676,754
资本净额3 4,663,426 4,303,263 8.37 4,020,661 3,640,438 3,252,282
风险加权资产3 23,685,171 21,854,590 8.38 22,395,908 19,767,834 18,215,893
每股计(人民币元)
基本和稀释每股收益4 1.30 1.31 (0.76) 1.31 1.28 1.1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和稀释每股收益2 1.30 1.31 (0.76) 1.31 1.28 1.19
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13.24 12.65 4.66 11.80 10.86 9.95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03 1.35 494.81 2.57 3.91 1.75
1.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以及《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切实做好企业2025年年报工作的通知》,本集团自2025年起将仓单业务进行列报调整,并相应调整2024年相关数据。
2. 非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和相关金额请参见财务报表附注“非经常性损益表”。
3. 非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和相关金额请参见财务报表附注非经常性损益表。2025年、2024年数据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相关规则计量,以往数据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则计量。
4. 2025年、2024年数据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相关规则计量,以往数据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则计量。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计算。
财务摘要
2025年 2024年 变化+/(-)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盈利能力指标(%)
平均资产回报率1 0.79 0.85 (0.06) 0.91 1.00 1.0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 10.04 10.69 (0.65) 11.56 12.30 12.5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 10.03 10.68 (0.65) 11.55 12.30 12.56
净利息收益率3 1.34 1.51 (0.17) 1.70 2.01 2.13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对营业收入比率4 14.49 14.05 0.44 15.04 14.81 14.74
成本收入比5 29.15 29.44 (0.29) 28.20 27.83 27.43
资本充足指标(%)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6 14.63 14.48 0.15 13.15 13.69 13.59
一级资本充足率6 15.47 15.21 0.26 14.04 14.40 14.14
资本充足率6 19.69 19.69 – 17.95 18.42 17.85
总权益对资产总额比率 8.08 8.24 (0.16) 8.28 8.31 8.64
资产质量指标(%)
不良贷款率 1.31 1.34 (0.03) 1.37 1.38 1.42
拨备覆盖率7 233.15 233.60 (0.45) 239.85 241.53 239.96
贷款拨备率7 3.06 3.12 (0.06) 3.28 3.34 3.40
1. 净利润除以年初和年末资产总额的平均值。
2.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计算。
3. 利息净收入除以生息资产平均余额。
4.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以及《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切实做好企业2025年年报工作的通知》,本集团自2025年起将仓单业务进行列报调整,并相应调整2024年相关数据。
5. 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扣除其他业务成本)。
6. 2025年、2024年数据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相关规则计量,以往数据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则计量。
7. 2025年、2024年数据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相关规则计量,以往数据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则计量。贷款损失准备余额含核算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项下的票据贴现的损失准备,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余额均不含应计利息。
下表列出所示期间本集团分季度的主要财务指标。
(人民币百万元) 2025年 2024年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1 190,070 204,203 179,429 187,347 199,929 184,239 182,530 180,272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 83,351 78,725 95,284 81,546 86,817 77,509 91,450 79,80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 83,273 78,325 95,130 82,055 86,888 77,446 91,231 79,758
经营活动产生/(所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721,067 535,547 560,766 283,862 209,335 81,470 664,064 (616,846)
1.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以及《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切实做好企业2025年年报工作的通知》,本集团自2025年起将仓单业务进行列报调整,并相应调整2024年相关数据。
董事长致辞
张金良 董事长
各位股东:
2025年,我国经济顶压前行、向新向优发展,展现强大韧性和活力。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以增强“三个能力”为根本遵循,坚定服务金融强国建设,坚定不移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本集团“十四五”实现圆满收官,内涵式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2025年末,集团资产总额突破45万亿元,实现营业收入7,610.49亿元,净利润3,397.90亿元;ROA、ROE、净息差、资本充足率、成本收入比等关键指标稳健均衡协调。顺利完成向财政部发行A股股票1,050亿元,有力补充核心一级资本。MSCI ESG评级保持最高等级AAA。
面对成绩,我们循迹溯源、继往开来。2025年是建设银行成立71周年、股改上市20周年。七十余年的发展史,是一部因建而生、因建而兴的奋进史。历经国家财政投资拨款、国家专业银行、国有商业银行的跨越式发展,我们从“机构跟着项目走、服务跟着需求走”“运用银行的办法办银行”,到“一心一意办银行”,再到股改上市开启现代公司治理,每一次转型都深深扎根于国家经济建设的壮阔实践、生动镌刻着改革发展的鲜明印记。七十余载筚路蓝缕风雨兼程,我们的诞生、成长与蜕变,始终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同频共振。于变局开新局,自优势积胜势,我们统筹把握“变”与“不变”之道,在服务国家大局中动态丰富“建设”二字的时代内
董事长致辞
涵。“变”是与时俱进。我们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需要,将金融资源更加精准滴灌到现代化产业体系、新质生产力和金融“五篇大文章”,更加高效地服务建设强大国内市场、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建设”的笔触正描绘着更富活力、更可持续的经济图景。“不变”是坚守初心。我们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始终立于服务国家不同发展阶段重点建设任务的潮头,始终走在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能级跃升的前列,用心用情满足人民淀庞大客户基础,服务公司类客户1,273万户、个人全量客户7.85亿人。个人贷款规模达到9万亿元,管理个人客户金融资产突破23万亿元。
面对成绩,我们倍加珍惜、感恩支持。建设银行的成长壮大,离不开广大客户的长期托付、各位股东的坚定信任、全体员工的并肩奋斗及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我谨代表董事会,向全体同仁表示衷心感谢!为期现金股息每10股人民币2.029元(含税),将提交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后,2025年全年现金股息为每10股人民币3.887元(含税)。
这一年,我们致力与客户共筑互利共赢的坚实根基,为股东创造稳健可靠的价值回报,为员工搭建成就梦想的广阔舞台,在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创造更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坚守主责主业,持续增强服务国家建设能力。“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建设银行的根脉深植于国家
建设的沃土,服务实体经济是我们一以贯之的初心使命。我们契合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和社会融资结构变迁趋势,在错位发展中做优做强,金融“五篇大文章”等重点领域贷款实现两位数增长。供给端,体系化系统化完善综合金融服务,打造“善建智造”“善建强基”系列服务品牌,全力支持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需求端,推进消费金融专项行动,做好消费信贷贴息政策落地,持续加强务国家重大区域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制定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等区域金融服务方案,积极支持城市群和都市圈建设,提升县域和乡村金融服务水平。
筑牢安全堤坝,持续增强防范金融风险能力。我们始终坚持以极限思维、底线思维审慎看待风险,始终把风险管控作为全行经营管理的重中之重牢牢把握足“防”的方面持续完善风险内控管理体系优化对公客户综合融资管理机制,强化子公司和境外机构穿透管理,加快智能风控体系建设,提升集团一体化风险管控能力。加强重点领域风险监测化解,稳妥推进普惠零售信贷集约化运营。深入开展重点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强化网络信息安全管控,加强市场风险、内控合规、反赌反诈等领域管理,确保安全稳定有序运营。“促”的方面,强化信用政策和授信审批政策动态重检和差别化安排,优化信贷流程,灵活合理响应经营发展需要。
董事长致辞
顺应开放大势,持续增强参与国际竞争能力。我们强化整体规划、全局部署,从制度流程、资源配置、产品服务、队伍建设和科技支撑方面细化制定一揽子举措,聚力提升本外币境内外一体化经营能力。从海南自贸港的金融创新到“一带一路”的银企合作,从全球现金管理和托管服务的高效运营到跨境撮合平台的生态链接,我们正以更自信的姿态,在全球金融舞台上讲好中国故事。打造“要出海,找建行”响亮品牌,着力保障外贸外资客户多元化需求,国际业务信贷余额、跨境人民币结算量实现两位数增长,英国清算行保持亚洲以外最大人民币清算行地位。全力支持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强化RCEP协同成效,商业银行类境外机构盈利水平历史最优、经营质效稳步提升。
深化改革创新,激发体制机制活力。向内求索,是为了更好地向上生长。我们把加强顶层设计和坚持问计于民结合起来,“审大小而图之,酌缓急而布之”,全面实施降本提质增效,逐项破除与高质量发展不相适应的体制机制障碍和深层次问题。扎实推进完善公司治理、客户和产品服务、资产负债管理等十个方面体系,释放内生活力动力;发挥战略规划制定实施和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决策效能,深剖症结、靶向突
破,调整经营策略,明晰重点领域经营目标和发力方向;前瞻部署制定集团“十五五”发展规划。问计于民方面,以空杯心态面向全行开门问策,鼓励基层“真提问题、提真问题”,疏解堵点、凝聚共识。
熔铸精神伟力,积淀基业长青的文化底蕴。金融从来不是冰冷的数字,而是充满温情的责任与陪伴。我们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推动全行上下一体推进学查改。传承张富清老英雄深藏功名、坚守初心的红色基因,积极培育和践行中国特色金融文化,将“五要五不”要求融入经营管理。加强人才队伍统筹谋划和梯队建设,健全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常态化工作机制,实施金融“五篇大文章”、国际化等重点领域专项人才培养计划,推进基层减负赋能,让每一位建行人都能在服务国家、服务客户的不懈奋斗中实现自我价值。
站在“十五五”开新局的起点上,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经营观、业绩观、风险观,聚焦主责主业,锚定做优做强,坚定不移推进内涵式高质量发展。我们深知——
董事长致辞
唯有与时俱进、加快转型,方能行稳致远。顺应“十五五”时期经济发展模式、产业形态和社会融资结构变迁,加快业务结构调整和发展模式转型,在业务布局、融资方式、客户结构、发展空间和服务模式等五个方面巩固拓展传统特色领域优势,补强短板弱项。加强协同联动,推进商投行一体化、公私一体化、本外币一体化、集团一体化,提升融资可得性与供需适配度。大力服务国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着力打造科技金融领军银行,扎实推进数智化转型,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全面增强参与国际竞争能力,有力支持高水平对外开放。聚力做好县域金融服务,更好服务城乡融合发展。
唯有把握时势、良性互动,方能在发展中防风险、在防风险中促高质量发展。构建全面主动智能敏捷的风控体系,“全面”提升全球视野、全局思维,“主动”前瞻应对风险形势变化,搭建企业级“智能”风控平台,“敏捷”响应市场、服务客户。把资产质量管控作为重中之重,紧盯重点领域做实潜在风险排查化解,有力有序推动不良处置。建立敏捷高效的信用政策和授信审批政策动态调整机制,在“放得活”与“管得好”间寻
求最优解。全面扎实细化基础管理,健全完善合规管理体系,提升新型风险管理和企业级反欺诈能力。
唯有笃信务实、担当自律,方能创造卓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高质量党建促进高质量发展。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健全完善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把开门问策作为改进作风的有力抓手,健全“善于发现问题、敢于暴露问题、勇于直面问题、有效解决问题”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以七十余载深厚底蕴为基,以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赤忱为纲,我们将继续在内涵式高质量发展的征程上阔步前行,以实干实绩谱写与国同行、为民服务的奋斗史诗!
张金良
董事长
2026年3月27日
行长致辞
张毅 行长
各位股东:
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也是建设银行七十年再出发的重要一年。这一年,建设银行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锚定高质量发展和做优做强,锐意进取、苦练内功,在求实效、打基础、谋长远上下功夫,以质的有效提升引领量的合理增长,经营业绩稳中有进,经营发展向新向优,交出了一份韧性更强、“含金量”更足的建行答卷—
规模增长“稳”、业务结构“进”。2025年末,集团资产总额45.63万亿元,增幅12.47% ,其中贷款和金融投资余额占比近九成,发放贷款和垫款净额26.93万亿元、增幅7.53% ,金融投资12.90万亿元、增幅20.72%。集团负债总额41.95万亿元,增幅12.68% ,其中吸收存款30.84万亿元,增幅7.39%。盈利能力“稳”、发展动能“新”。盈利表现逐季向好,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610.49亿元、增幅1.88% ,净利润3,397.90亿元、增幅1.04%。更新发展动能,积极探索金融服务新质生产力的模式路径,金融“五篇大文章”、制造业等重点领域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积极推进轻资产、轻资本转型,财富管理、投行资管、交易银行等新兴业务齐头并进,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增幅5.13%。风险防控“稳”、经营质效“优”。资产质量保持平稳,不良贷款率1.31% ,风险抵补能力充足,拨备覆盖率233.15%。坚持价值创造,核心指标保持均衡协调,平均资产回报率0.79%、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04%、净息差1.34%、资本充足率19.69%、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4.63%、成本收入比29.15%。在广大股东支持下,高质高效完成增资工作。
行长致辞
我们坚守主责主业,金融供给质量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有力有效。多渠道释放信用资源,从供需两侧、城乡两端、境内外双向发力,全力支持国民经济回升向好。积极助力促消费、稳市场、扩投资,个人消费贷款增幅29.41% ,民营经济贷款余额6.72万亿元、增幅12.17%。发布“善建智造”“善建强基”服务方案,投向制造业的贷款余额3.52万亿元,数字供应链全年累计提供1.32万亿元融资支持。支持区域协调发展,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等重点区域贷款系统内占比提升,县域存贷款增速高于全行平均水平。金融“五篇大文章”落地落细。体系化、系统化推进能力建设,科技金融深化“股贷债保租”等综合服务,科技贷款余额5.25万亿元,承销科创债券719.84亿元,累计设立28只AIC股权投资试点基金。绿色金融完善多元化服务体系,绿色贷款余额6.00万亿元,债券、租赁、投资、基金等综合型业务蓬勃发展,MSCI ESG评级保持AAA级。普惠金融强化客户深耕,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客户369万户、贷款余额3.83万亿元,涉农贷款余额3.71万亿元。养老金融完善推进机制,企业年金、个人养老金业务较好增长,建信养老金二支柱资管规模增幅15.36%。数字金融推进“人工智能+”行动,金融大模型累计赋能398个场景应用,“双子星”用户数达5.46亿户,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贷款余额8,919.26亿元。
我们坚定金融为民,综合服务能力稳步增强。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强化客户分层经营、深度经营,建立全行统一的客户画像体系,探索“圈链群”服务模式转型(生态圈、产业链供应链、产业集群及商业集群),做好适配产品的交叉销售,提升产品覆盖,致力于实现客户综合服务效能最大化和集团综合价值最大化。公司金融领域,建立全覆盖、差异化的客群经营模式,公司类客户达1,273万户,单位人民币结算账户总量达1,789万户。提升支付结算网络服务质效,
全年对公非现金支付结算交易额增长13.97%。个人金融领域,深化分层、分群、分级服务体系,着力提升“数智化、专业化、生态化”能力,以企业级视角统筹升级个人客户权益体系,个人全量客户达7.85亿人,管理个人客户金融资产超23万亿元,财富管理客户数实现两位数增长。资金资管领域,提升直接融资服务能力,打通财富管理和资产管理价值链,集团资产管理业务规模6.94万亿元;深化同业客户分级分层分类经营,证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三方存管业务客户突破1亿户,资产托管规模27.40万亿元。深化协同联动,推进商投行一体化,非金融企业债券承销规模增幅85.85%、并购贷款余额增幅24.01% ;推进公私一体化,深化代发工资、社保卡业务的生态化运营,全方位对接政府、企业、员工的金融服务需求;推进本外币一体化,国际业务信贷余额1.45万亿元、跨境人民币结算量6.50万亿元;推进集团一体化,进一步理顺母子、境内外协同联动机制,境外机构实现净利润120.38亿元,综合化经营子公司实现净利润94.50亿元。
我们坚持底线思维,集团风险防控有力有序。坚决做好维护金融稳定的压舱石,加强风险“全面管”“主动管”“智能管”,在发展中固安全、在安全中谋发展。全面风险管理基础夯实。健全“三道防线”风险治理架构,优化综合融资管理制度流程,完善风险全景视图,强化境外机构和子公司风险穿透管理,集团协同控险能力持续提升。资产质量管控主动有效。稳妥有序化解重点领域风险,优化业务准入、风险核查、监测预警等风险源头和关键环节管理,做好信用政策动态重检和差别化安排,推动普惠、零售贷款集约化运营,多措并举提升不良化解处置质效。集团不良贷款率1.31%、较上年下降0.03个百分点,关注类贷款占比1.77%、较上年下降0.12个百分点。新型风险管控能力增强。加快智能风控体系建设,重检线上业务规
行长致辞
则模型,完善企业级欺诈风险管理平台,加强信息科技风险管控,有效应对数据安全、涉赌涉诈等各类风险。内控合规管理持续深化。监管遵循能力提升,员工行为管理、反洗钱、制裁风险管控不断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安全生产工作有序推进。
我们坚实精益管理,降本提质增效持续深化。完善全面成本管理机制。坚持勤俭办行,完善动态适配的财务资源配置机制,加强投入产出质效评价,坚持有保有压,强化重点项目管控,深入业务源头挖掘成本压降空间,成本收入比29.15% ,较上年下降0.29个百分点。加快推动数智化转型。积极推动业务、数据、技术深度融合,打造金融新质生产力。夯实数字基础设施底座,率先完成核心业务系统全面架构转型,“建行云”算力规模较上年增长12.10%。构建企业级AI技术体系,深度应用于财富管理、普惠金融、风险管理等关键领域。建立数据需求统筹和监测运营机制,数据要素价值进一步释放。建设企业级运营体系。建立全渠道流程优化统筹机制,为客户提供“一站式”“一键式”服务,有效提升单位账户开立等重点业务办理效率,丰富全流程线上办理场景,提升集约化业务自动处理能力,让客户体验更佳、为基层减负赋能。
务实、真抓实干,推进一体化综合经营转型,增强可持续发展内生动能,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建行力量。新的一年,我们将坚定不移服务国家战略,加力支持扩大内需,深化消费金融专项行动,全力支持“两重”“两新”,加快完善金融“五篇大文章”可持续经营模式,更好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培育县域金融和乡村振兴服务能力。我们将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客户经营坚持以服务能力提升为核心,负债业务坚持“量价质”动态协调,资产业务坚持“量价险”统筹平衡,中间业务坚持“融智、融技、融股、融信”分类定策,成本管理坚持降本与增效相统一。我们将坚定不移深化服务模式升级,顺应经济社会转型发展规律,从客户需求出发,优化迭代“圈链群”服务模式,强化市场渗透、客户连接、产品覆盖和交易促活。我们将坚定不移夯实基础保障,完善科技和运营管理体系,加快推进集团数智化转型,提升企业级集约化运营能力,优化客户线上线下服务体验。我们将坚定不移守牢风险底线,有力有序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重点机构风险,强化制衡协同、集约管理,守住资产质量生命线,确保集团风险总体可控。
蓝图已经绘就,实干创造未来。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建设银行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 张毅行长
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求真 2026年3月27日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利润表分析 22
? 利息净收入
? 非利息收入
? 业务及管理费
? 信用减值损失
?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 所得税费用
? 区域分布分析
资产负债表分析31
? 资产
? 负债
? 股东权益
? 资产负债表表外项目
? 区域分布分析
现金流量表分析41
其他财务信息41
财务回顾
2025年,全球经济展现出一定韧性,地缘局势和贸易壁垒为经济增长带来诸多不确定性。主要经济体和全球金融市场表现分化,多数主要发达经济体仍处降息周期。中国经济顶压前行、向新向优发展,展现强大韧性和活力。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圆满实现,“十四五”胜利收官,国内生产总值突破140万亿元,按不变价格,比上年增长5.0%。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持续推进,改革开放迈出新步伐,重点领域风险化解取得积极进展,民生保障更加有力。金融市场平稳运行,资本市场信心有效提振。但与此同时,外部环境变化影响加深、国内供强需弱矛盾突出等困难挑战仍存。
宏观政策更加积极有为,有力有效支持国民经济回升向好。财政政策更加积极,全年赤字率约4% ,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1.3万亿元,持续支持“两重”“两新”。货币政策适度宽松,强化逆周期调节,货币信贷保持合理增长,社会综合融资成本持续下行。监管政策更趋完善,统筹推进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有力有序防范化解重点风险,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取得重大进展;综合施策引领行业改革转型,加力推动银行业提质增效;构建金融“五篇大文章”高质量发展政策和制度框架,相关政策体系及统计制度落地施行。2025年,银行业规模效益保持稳步增长,资产质量总体稳定,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不断提升。
建设银行拥有庞大坚实的客户基础、能打硬仗的员工队伍、改革创新的优良传统、全面主动智能的风控体系、安全可靠的金融科技支撑,始终与国家经济建设同发展共成长。2025年,本集团资产负债较快增长,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提升,经营效益稳健扎实,关键指标协调均衡。本集团资产总额45.63万亿元,增幅12.47% ;其中发放贷款和垫款净额26.93万亿元,增幅7.53%。负债总额41.95万亿元,增幅12.68% ;其中吸收存款30.84万亿元,增幅7.39%。完成向财政部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1,050亿元。实现营业收入7,610.49亿元,净利润3,397.90亿元,分别较上年增长1.88%和1.04%。平均资产回报率0.7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04% ,成本收入比29.15% ,不良贷款率1.31% ,资本充足率19.69%。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财务回顾
利润表分析
2025年,本集团实现净利润3,397.90亿元,较上年增长1.04%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3,389.06亿元,较上年增长0.99%。平均资产回报率0.7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04%。
下表列出所示期间本集团利润表项目构成及变动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5年 2024年 变动(%) 2023年
利息净收入 572,774 589,882 (2.90) 617,233
非利息收入 188,275 157,088 19.85 152,503
其中: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110,307 104,928 5.13 115,746
营业收入 761,049 746,970 1.88 769,736
税金及附加 (9,138) (8,263) 10.59 (8,476)
业务及管理费 (215,678) (214,312) 0.64 (210,088)
信用减值损失 (133,317) (120,700) 10.45 (136,774)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42) (298) (85.91) (463)
其他业务成本 (21,243) (19,125) 11.07 (24,708)
营业利润 381,631 384,272 (0.69) 389,227
营业外收支净额 (1,008) 105 (1,060.00) 150
利润总额 380,623 384,377 (0.98) 389,377
所得税费用 (40,833) (48,095) (15.10) (56,917)
净利润 339,790 336,282 1.04 332,460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 338,906 335,577 0.99 332,653
利润表构成及变动(百万元)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财务回顾
利息净收入
2025年,本集团实现利息净收入5,727.74亿元,较上年减少171.08亿元,降幅为2.90% ;在营业收入中占比为75.26%。
下表列出所示期间本集团资产和负债项目的平均余额、相关利息收入或利息支出以及平均收益率或平均成本率的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平均余额 2025年利息收入/支出 平均收益率/成本率(%) 平均余额 2024年利息收入/ 支出 平均收益率/成本率(%)
资产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27,164,456 770,261 2.84 25,228,241 864,902 3.43
金融投资 10,952,537 305,836 2.79 9,363,532 289,788 3.09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2,612,712 41,813 1.60 2,680,183 44,878 1.67
存放同业款项及拆出资金 1,029,142 19,801 1.92 885,333 25,228 2.8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007,364 15,551 1.54 943,008 16,761 1.78
总生息资产 42,766,211 1,153,262 2.70 39,100,297 1,241,557 3.18
总减值准备 (858,089) (823,273)
非生息资产 2,128,313 1,903,318
资产总额 44,036,435 1,153,262 40,180,342 1,241,557
负债
吸收存款 29,212,249 386,659 1.32 27,836,873 458,828 1.65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和拆入资金 4,543,363 85,279 1.88 4,025,481 97,731 2.43
已发行债务证券 2,700,044 67,466 2.50 2,046,824 63,860 3.12
向中央银行借款 1,019,158 20,703 2.03 1,071,408 27,137 2.5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196,156 20,381 1.70 183,449 4,119 2.25
总计息负债 38,670,970 580,488 1.50 35,164,035 651,675 1.85
非计息负债 1,824,546 1,710,813
负债总额 40,495,516 580,488 36,874,848 651,675
利息净收入 572,774 589,882
净利差 1.20 1.33
净利息收益率 1.34 1.51
2025年,本集团密切关注市场情况变化,持续采取调整资产负债结构和加强定价管理等多方面举措,努力使净息差保持在合理水平。受LPR利率下调和市场利率低位运行等多重因素影响,资产端收益率低于上年;受非对称降息和存款利率下调滞后于贷款以及结构变化等影响,负债端付息率降幅小于资产端收益率降幅。净利息收益率为1.34%。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财务回顾
利息收入变化(百万元)
利息支出变化(百万元)
下表列出本集团资产和负债项目的平均余额和平均利率变动对利息收支较上年变动的影响。
(人民币百万元) 规模因素1 利率因素1 利息收支变动
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62,646 (157,287) (94,641)
金融投资 45,944 (29,896) 16,048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1,150) (1,915) (3,065)
存放同业款项及拆出资金 3,669 (9,096) (5,427)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115 (2,325) (1,210)
利息收入变化 112,224 (200,519) (88,295)
负债
吸收存款 22,098 (94,267) (72,169)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和拆入资金 11,535 (23,987) (12,452)
已发行债务证券 17,864 (14,258) 3,606
向中央银行借款 (1,273) (5,161) (6,434)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7,505 (1,243) 16,262
利息支出变化 67,729 (138,916) (71,187)
利息净收入变化 44,495 (61,603) (17,108)
1. 平均余额和平均利率的共同影响因素按规模因素和利率因素绝对值的占比分别计入规模因素和利率因素。
利息净收入较上年减少171.08亿元,其中,各项资产负债平均余额变动带动利息净收入增加444.95亿元,平均收益率和平均成本率变动带动利息净收入减少616.03亿元。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财务回顾
利息收入
2025年,本集团实现利息收入1.15万亿元,较上年减少882.95亿元,降幅7.11%。其中,发放贷款和垫款利息收入、金融投资利息收入、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利息收入、存放同业款项及拆出资金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收入占比分别为66.79%、26.52%、3.62%、1.72%和1.35%。
利息收入占比
发放贷款和垫款利息收入结构(百万元)
下表列出所示期间本集团发放贷款和垫款各组成部分的平均余额、利息收入以及平均收益率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5年 2024年
平均余额 利息收入 平均 收益率(%) 平均余额 利息收入 平均 收益率(%)
本行境内贷款和垫款按业务类型划分 26,223,139 724,883 2.76 24,338,681 812,900 3.34
公司类贷款和垫款 15,386,111 425,075 2.76 14,394,704 461,433 3.21
个人贷款和垫款 9,004,913 284,007 3.15 8,736,992 337,928 3.87
票据贴现 1,832,115 15,801 0.86 1,206,985 13,539 1.12
按期限结构划分
短期贷款和垫款 7,419,848 170,191 2.29 6,579,930 183,229 2.78
中长期贷款和垫款 18,803,291 554,692 2.95 17,758,751 629,671 3.55
境外及子公司 941,317 45,378 4.82 889,560 52,002 5.85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27,164,456 770,261 2.84 25,228,241 864,902 3.43
发放贷款和垫款利息收入7,702.61亿元,较上年减少946.41亿元,降幅10.94% ,主要是发放贷款和垫款平均收益率较上年下降59个基点。
金融投资利息收入3,058.36亿元,较上年增加160.48亿元,增幅5.54% ,主要是金融投资平均余额较上年增长16.97%。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利息收入418.13亿元,较上年减少30.65亿元,降幅6.83% ,主要是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平均收益率较上年下降7个基点,平均余额亦较上年减少2.52%。
存放同业款项及拆出资金利息收入198.01亿元,较上年减少54.27亿元,降幅21.51% ,主要是存放同业款项及拆出资金平均收益率较上年下降93个基点。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收入155.51亿元,较上年减少12.10亿元,降幅7.22% ,主要是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平均收益率较上年下降24个基点。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财务回顾
利息支出
2025年,本集团利息支出5,804.88亿元,较上年减少711.87亿元,降幅10.92%。利息支出中,吸收存款利息支出占66.61%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和拆入资金利息支出占14.69% ,已发行债务证券利息支出占11.62% ,向中央银行借款利息支出占3.57%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利息支出占3.51%。
利息支出占比
吸收存款利息支出结构(百万元)
下表列出所示期间本集团吸收存款各组成部分的平均余额、利息支出以及平均成本率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5年 2024年
平均余额 利息支出 平均 成本率(%) 平均余额 利息支出 平均 成本率(%)
本行境内吸收存款 28,630,847 370,504 1.29 27,288,899 437,680 1.60
公司类存款 11,452,912 141,343 1.23 11,693,770 191,149 1.63
活期存款 6,117,916 33,825 0.55 6,174,056 52,646 0.85
定期存款 5,334,996 107,518 2.02 5,519,714 138,503 2.51
个人存款 17,177,935 229,161 1.33 15,595,129 246,531 1.58
活期存款 5,864,074 3,795 0.06 5,612,605 10,179 0.18
定期存款 11,313,861 225,366 1.99 9,982,524 236,352 2.37
境外及子公司 581,402 16,155 2.78 547,974 21,148 3.86
吸收存款总额 29,212,249 386,659 1.32 27,836,873 458,828 1.65
吸收存款利息支出3,866.59亿元,较上年减少721.69亿元,降幅15.73% ,主要是吸收存款平均成本率较上年下降33个基点。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和拆入资金利息支出852.79亿元,较上年减少124.52亿元,降幅12.74% ,主要是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和拆入资金平均成本率较上年下降55个基点。
已发行债务证券利息支出674.66亿元,较上年增加36.06亿元,增幅5.65% ,主要是已发行债务证券平均余额较上年增长31.91%。
向中央银行借款利息支出207.03亿元,较上年减少64.34亿元,降幅23.71% ,主要是向中央银行借款平均成本率较上年下降50个基点,平均余额亦较上年减少4.8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利息支出203.81亿元,较上年增加162.62亿元,主要是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平均余额增幅较大。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财务回顾
非利息收入
下表列出所示期间本集团非利息收入构成及变动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5年 2024年 变动(%)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123,708 117,940 4.89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13,401) (13,012) 2.99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110,307 104,928 5.13
其他非利息收入 77,968 52,160 49.48
非利息收入总额 188,275 157,088 19.85
2025年,本集团非利息收入为1,882.75亿元,较上年增加311.87亿元,增幅19.85%。非利息收入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为24.74%。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下表列出所示期间本集团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构成及变动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5年 2024年 变动(%) 2023年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123,708 117,940 4.89 129,906
结算与清算手续费 36,500 36,705 (0.56) 37,637
银行卡手续费 20,523 21,074 (2.61) 21,071
托管及其他受托业务佣金 16,272 17,057 (4.60) 18,389
资产管理业务收入 15,341 8,581 78.78 10,680
代理业务手续费 15,304 14,412 6.19 18,894
顾问和咨询费 7,736 8,131 (4.86) 10,892
其他 12,032 11,980 0.43 12,343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13,401) (13,012) 2.99 (14,160)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110,307 104,928 5.13 115,746
2025年,本集团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1,103.07亿元,较上年增加53.79亿元,增幅5.13%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对营业收入比率为14.49% ,较上年上升0.44个百分点。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中,资产管理业务收入153.41亿元,较上年增加67.60亿元,增幅78.78% ,主要是理财产品、基金管理费等收入增长。代理业务手续费153.04亿元,较上年增加8.92亿元,增幅6.19% ,主要是代销基金、债券承销等收入增长。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财务回顾
其他非利息收入
下表列出所示期间本集团其他非利息收入构成及变动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5年 2024年 变动(%) 2023年
投资收益 49,144 21,443 129.18 16,887
汇兑收益 14,504 7,363 96.98 3,247
租赁收入 8,687 8,502 2.18 7,402
保险业务收入 5,868 5,315 10.40 4,783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 (4,245) 5,351 (179.33) (3,615)
其他 4,010 4,186 (4.20) 8,053
其他非利息收入总额 77,968 52,160 49.48 36,757
其他非利息收入779.68亿元,较上年增加258.08亿元,增幅49.48%。其中,投资收益491.44亿元,较上年增加277.01亿元,主要是受市场波动和资产结构变化等因素影响,债券投资和权益投资处置收益同比增加;汇兑收益145.04亿元,较上年增加71.41亿元,主要是受业务变化和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外汇业务相关收益同比增加;租赁收入86.87亿元,较上年增加1.85亿元;保险业务收入58.68亿元,较上年增加5.53亿元;公允价值变动损失42.45亿元,主要是受市场波动和资产结构变化等因素影响,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权益类投资和债券投资重估收益同比减少;其他收入40.10亿元,较上年减少1.76亿元。
业务及管理费
下表列出所示期间本集团业务及管理费构成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5年 2024年 变动(%) 2023年
员工成本 136,646 133,760 2.16 128,023
物业及设备支出 30,614 32,025 (4.41) 32,450
其他 48,418 48,527 (0.22) 49,615
业务及管理费 215,678 214,312 0.64 210,088
成本收入比(%) 29.15 29.44 (0.29) 28.20
2025年,本集团持续加强全面成本管理,提升费用开支效率,成本收入比29.15% ,较上年下降0.29个百分点,继续保持良好水平。业务及管理费2,156.78亿元,较上年增加13.66亿元,增幅0.64%。其中,员工成本1,366.46亿元,较上年增加28.86亿元,增幅2.16% ;物业及设备支出306.14亿元,较上年减少14.11亿元,降幅4.41% ,主要是折旧费同比减少;其他业务及管理费484.18亿元,较上年减少1.09亿元,降幅0.22% ,持续深化成本精细化管理。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财务回顾
信用减值损失
下表列出所示期间本集团信用减值损失构成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5年 2024年 变动(%) 2023年
发放贷款和垫款 148,156 118,938 24.57 144,682
金融投资 (78) 3,930 (101.98) (7,842)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1,326) 6,007 (122.07) (7,46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1,248 (2,077) 不适用 (374)
表外信贷业务 (5,087) (4,838) 5.15 (6,109)
其他 (9,674) 2,670 (462.32) 6,043
信用减值损失 133,317 120,700 10.45 136,774
2025年,本集团信用减值损失1,333.17亿元,较上年增加126.17亿元,增幅10.45%。主要是发放贷款和垫款减值损失较上年增加292.18亿元。金融投资减值损失转回0.78亿元。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减值损失转回13.26亿元,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减值损失12.48亿元。表外信贷业务减值损失转回50.87亿元。其他信用减值损失转回96.74亿元。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2025年,本集团其他资产减值损失0.42亿元,较上年减少2.56亿元。
所得税费用
2025年,本集团所得税费用408.33亿元,所得税实际税率为10.73% ,低于25%的法定税率,主要由于本期继续加大中国国债及地方政府债券投资力度,持有的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按税法规定免税。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财务回顾
区域分布分析
下表列出于所示期间本集团按区域划分的营业收入分布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5年 2024年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长江三角洲 136,456 17.93 134,452 18.00
珠江三角洲 98,601 12.96 100,029 13.39
环渤海地区 123,727 16.26 118,082 15.81
中部地区 108,823 14.30 115,692 15.49
西部地区 115,568 15.19 119,135 15.95
东北地区 26,654 3.50 29,122 3.90
总行 123,710 16.25 108,103 14.47
境外 27,510 3.61 22,355 2.99
营业收入 761,049 100.00 746,970 100.00
下表列出于所示期间本集团按区域划分的利润总额分布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5年 2024年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长江三角洲 69,912 18.37 75,300 19.59
珠江三角洲 38,292 10.06 50,006 13.01
环渤海地区 66,586 17.49 60,482 15.74
中部地区 51,720 13.59 54,036 14.06
西部地区 49,546 13.02 62,546 16.27
东北地区 15,045 3.95 16,734 4.35
总行 75,169 19.75 55,551 14.45
境外 14,353 3.77 9,722 2.53
利润总额 380,623 100.00 384,377 100.00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财务回顾
资产负债表分析
资产
59.01% 发放贷款和垫款 61.72%
28.26% 金融投资 26.33%
6.69% 现金及存放 中央银行款项 6.34%
2.22% 存放同业款项及拆出资金 2.04%
1.88%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53%
1.94% 其他 2.04%
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单位:百万元)
下表列出于所示日期本集团资产总额构成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发放贷款和垫款 27,772,827 60.86 25,843,294 63.70 23,861,600 62.26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贷款损失准备 (846,037) (1.85) (802,894) (1.98) (778,223) (2.03)
发放贷款和垫款净额 26,926,790 59.01 25,040,400 61.72 23,083,377 60.23
金融投资 12,897,352 28.26 10,683,963 26.33 9,638,276 25.15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3,054,199 6.69 2,571,361 6.34 3,066,058 8.00
存放同业款项及拆出资金 1,010,445 2.22 827,407 2.04 823,488 2.1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856,818 1.88 622,559 1.53 979,498 2.55
其他1 886,214 1.94 825,459 2.04 734,129 1.92
资产总额 45,631,818 100.00 40,571,149 100.00 38,324,826 100.00
1. 包括贵金属、衍生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商誉、递延所得税资产及其他资产。
2025年末,本集团资产总额45.63万亿元,较上年增加5.06万亿元,增幅12.47%。本集团积极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大对金融“五篇大文章”等重点领域信贷投放,发放贷款和垫款净额较上年增加1.89万亿元,增幅7.53%。支持积极财政政策实施,加大国债、地方政府债等政府债券投资力度,增加绿色债券配置,金融投资较上年增加2.21万亿元,增幅20.72%。由于市场流动性合理充裕,年末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放同业款项及拆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短期资产有所增加。相应地,在资产总额中,发放贷款和垫款净额占比下降2.71个百分点,为59.01% ;金融投资占比上升1.93个百分点,为28.26%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占比上升0.35个百分点,为6.69%;存放同业款项及拆出资金占比上升0.18个百分点,为2.22%;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占比上升0.35个百分点,为1.88%。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财务回顾
发放贷款和垫款
2025年末,本集团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27.77万亿元,较上年增加1.93万亿元,增幅为7.47%。按照产品类型划分,集团口径的公司类贷款和垫款总额为16.47万亿元,个人贷款和垫款总额为9.16万亿元,票据贴现2.09万亿元,此外另有应计利息509.71亿元。
报告期末本集团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单位:百万元)
下表列出于所示日期本集团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的具体构成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本行境内贷款和垫款 26,834,069 96.62 24,938,748 96.50 23,006,496 96.42
公司类贷款和垫款 15,690,859 56.50 14,434,401 55.86 13,225,655 55.43
短期贷款 4,235,650 15.25 4,014,375 15.54 3,594,305 15.06
中长期贷款 11,455,209 41.25 10,420,026 40.32 9,631,350 40.37
个人贷款和垫款 9,050,497 32.59 8,872,595 34.33 8,676,054 36.36
个人住房贷款 5,991,328 21.57 6,187,858 23.94 6,386,525 26.76
个人经营贷款1 1,315,605 4.74 1,021,693 3.95 777,481 3.26
信用卡贷款 1,009,100 3.63 1,065,883 4.13 997,133 4.18
个人消费贷款 683,174 2.46 527,895 2.04 421,623 1.77
其他贷款2 51,290 0.19 69,266 0.27 93,292 0.39
票据贴现 2,092,713 7.53 1,631,752 6.31 1,104,787 4.63
境外和子公司 887,787 3.20 854,969 3.31 804,486 3.37
应计利息 50,971 0.18 49,577 0.19 50,618 0.21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27,772,827 100.00 25,843,294 100.00 23,861,600 100.00
1. 主要包括个人助业贷款、经营用途线上贷款等。
2. 主要包括个人商业用房贷款、个人住房抵押额度贷款等。
本行境内公司类贷款和垫款15.69万亿元,较上年增加1.26万亿元,增幅8.70%。其中,短期贷款4.24万亿元,较上年增长5.51% ;中长期贷款11.46万亿元,较上年增长9.93%。更多详情请参见本报告“业务回顾-公司金融业务-对公信贷”。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财务回顾
本行境内个人贷款和垫款9.05万亿元,较上年增加1,779.02亿元,增幅2.01%。其中,个人住房贷款5.99万亿元较上年减少1,965.30亿元,降幅3.18% ;个人经营贷款1.32万亿元,较上年增加2,939.12亿元,增幅28.77% ;信用卡贷款1.01万亿元,较上年减少567.83亿元,降幅5.33% ;个人消费贷款6,831.74亿元,较上年增加1,552.79亿元,增幅29.41%。更多详情请参见本报告“业务回顾-个人金融业务-个人信贷”。
票据贴现2.09万亿元,较上年增加4,609.61亿元,增幅28.25%。
境外和子公司贷款和垫款8,877.87亿元,较上年增加328.18亿元,增幅3.84%。
按区域划分的贷款分布情况
下表列出于所示日期本集团按区域划分的贷款分布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长江三角洲 5,772,902 20.79 5,240,886 20.29
珠江三角洲 4,303,152 15.49 4,169,575 16.13
环渤海地区 4,696,417 16.91 4,338,437 16.79
中部地区 4,727,097 17.02 4,290,781 16.60
西部地区 5,273,064 18.99 4,855,020 18.79
东北地区 1,105,191 3.98 1,039,321 4.02
总行 1,101,691 3.97 1,142,742 4.42
境外 742,342 2.67 716,955 2.77
应计利息 50,971 0.18 49,577 0.19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27,772,827 100.00 25,843,294 100.00
按担保方式划分的贷款分布情况
下表列出于所示日期本集团按担保方式划分的发放贷款和垫款分布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信用贷款 13,224,073 47.62 11,712,918 45.33
保证贷款 3,653,253 13.15 3,244,331 12.55
抵押贷款 9,125,558 32.86 9,198,171 35.59
质押贷款 1,718,972 6.19 1,638,297 6.34
应计利息 50,971 0.18 49,577 0.19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27,772,827 100.00 25,843,294 100.00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财务回顾
发放贷款和垫款损失准备
下表列出于所示期间本集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和垫款损失准备变动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 2025年
阶段一 阶段二 阶段三 合计
2025年1月1日 328,369 219,912 254,613 802,894
转移:
转移至阶段一 22,161 (21,130) (1,031) –
转移至阶段二 (7,843) 10,646 (2,803) –
转移至阶段三 (4,778) (29,356) 34,134 –
新增源生或购入的金融资产 173,272 – – 173,272
本年转出/归还 (131,951) (31,084) (95,658) (258,693)
重新计量 (50,430) 90,457 111,165 151,192
本年核销 – – (38,581) (38,581)
收回已核销贷款 – – 15,953 15,953
2025年12月31日 328,800 239,445 277,792 846,037
本集团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结合宏观经济及信贷资产质量等因素计提贷款损失准备。2025年末,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贷款和垫款损失准备为8,460.37亿元。此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票据贴现损失准备为25.75亿元。本集团拨备覆盖率为233.15% ,贷款拨备率为3.06%。
本集团按金融工具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或已发生信用减值,将业务划分为三个风险阶段。阶段一为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金融工具,根据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阶段二为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根据在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阶段三为在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根据在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本集团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在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显著增加时充分考虑各种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需要考虑前瞻性信息。参考国内外权威机构的预测结果,应用内部专家的力量,形成了专门应用于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情景假设。通过将乐观、中性、悲观三种情景下违约概率(PD)、违约损失率(LGD)及违约风险敞口(EAD)相乘,然后加权平均并考虑折现因素,得到预期信用损失。贷款损失准备详情请参见财务报表附注“发放贷款和垫款”。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财务回顾
金融投资
下表列出于所示日期本集团按计量方式划分的金融投资构成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874,994 6.78 612,504 5.73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7,739,652 60.01 7,429,723 69.5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4,282,706 33.21 2,641,736 24.73
金融投资 12,897,352 100.00 10,683,963 1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详情请参见财务报表附注“风险管理-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下表列出于所示日期本集团按金融资产性质划分的金融投资构成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债券 12,430,645 96.38 10,314,957 96.55
权益工具、基金及其他 466,707 3.62 369,006 3.45
金融投资 12,897,352 100.00 10,683,963 100.00
2025年末,本集团金融投资12.90万亿元,较上年增加2.21万亿元,增幅20.72%。其中,债券较上年同口径增加2.12万亿元,增幅20.51% ,在金融投资中的占比为96.38% ,较上年同口径下降0.17个百分点;权益工具、基金及其他较上年同口径增加977.01亿元,在金融投资中的占比为3.62% ,较上年同口径上升0.17个百分点。
债券
下表列出于所示日期本集团持有的按币种划分的债务工具构成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人民币 11,839,548 95.25 9,948,015 96.44
美元 316,454 2.55 220,455 2.14
港元 119,922 0.96 54,674 0.53
其他外币 154,721 1.24 91,813 0.89
债券 12,430,645 100.00 10,314,957 100.00
2025年末,人民币债券投资11.84万亿元,较上年同口径增加1.89万亿元,增幅为19.01%。外币债券投资5,910.97亿元,较上年同口径增加2,241.55亿元,增幅为61.09%。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财务回顾
下表列出于所示日期本集团持有的按发行主体划分的债务工具构成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政府 9,979,286 80.28 8,245,893 79.94
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 1,019,464 8.20 675,419 6.55
政策性银行 810,635 6.52 1,016,452 9.85
企业 551,041 4.43 329,113 3.19
中央银行 70,219 0.57 48,080 0.47
债券 12,430,645 100.00 10,314,957 100.00
2025年末,本集团持有政府债券9.98万亿元,较上年同口径增加1.73万亿元,增幅21.02%。持有金融债券1.83万亿元,较上年同口径增加1,382.28亿元,增幅8.17%。其中,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1.02万亿元,政策性银行8,106.35亿元,分别占金融债券的55.71%和44.29%。
下表列出报告期末本集团持有的面值最大的十只金融债券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面值 年利率(%) 到期日 减值准备1
2019年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券 18,930 3.75 2029-01-25 –
2020年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券 16,460 3.74 2030-11-16 –
2019年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券 16,220 3.86 2029-05-20 –
2025年商业银行金融债券 15,000 1.85 2028-02-28 –
2025年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券 14,489 1.59 2030-05-13 –
2020年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券 14,020 2.96 2030-04-17 –
2021年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券 13,330 3.48 2028-02-04 –
2019年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券 13,180 3.48 2029-01-08 –
2021年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券 12,470 3.52 2031-05-24 –
2025年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券 11,760 1.47 2028-02-14 –
1. 未包含按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要求计提的阶段一减值准备。
抵债资产
在收回已减值贷款和垫款时,本集团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或由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自愿交付资产所有权,抵偿贷款和垫款及应收利息。2025年末,本集团的抵债资产为8.87亿元,抵债资产减值准备余额为7.16亿元。具体情况请参见财务报表附注“其他资产”。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财务回顾
负债
报告期末本集团负债总额(单位:百万元)
下表列出于所示日期本集团负债总额构成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吸收存款 30,835,574 73.51 28,713,870 77.13 27,654,011 78.67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和拆入资金 4,787,174 11.41 3,315,766 8.91 3,199,788 9.10
已发行债务证券 2,593,524 6.18 2,386,595 6.41 1,895,735 5.39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490,932 3.56 739,918 1.99 234,578 0.67
向中央银行借款 1,096,307 2.62 942,594 2.53 1,155,634 3.29
其他1 1,142,230 2.72 1,128,441 3.03 1,013,006 2.88
负债总额 41,945,741 100.00 37,227,184 100.00 35,152,752 100.00
1. 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预计负债、递延所得税负债及其他负债。
本集团已以制度方式确立了与自身负债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负债质量管理体系,明确了负债质量管理的治理体系和组织架构,制定并执行了覆盖计划、监测、计量、考核、控制、报告等全流程的负债质量管理策略和制度,建立了符合监管要求和集团风险偏好的负债管理指标体系,持续提高集团负债质量管理水平。
2025年,本集团坚持稳健经营原则,持续筑牢业务发展根基,推动负债业务高质量发展。密切关注客户资金形态变化,着力夯实存款发展基础,核心负债业务平稳健康发展,负债来源保持稳定;持续优化负债结构,形成多元化丰富化的筹资渠道和分散均衡的客户结构,提高负债结构的多样性;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安排资金来源和运用的总量和结构,贯彻实施稳健审慎的流动性管理策略,资产负债稳健协调发展;提升主动负债能力,根据资产负债策略安排和市场价格走势,合理安排多种负债工具的发行规模和节奏,市场化融资能力持续提升;坚持量价平衡原则,积极贯彻落实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动态调整内外部资金定价机制,有效控制负债成本;坚守合规理念,强化对负债交易、会计核算、数据统计的管理监督,各项负债业务遵守相关监管规定。报告期内,流动性覆盖率、净稳定资金比例、流动性比率等监管指标持续满足监管要求,指标详情请参见“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风险管理-流动性风险管理”。负债质量相关指标整体表现平稳,集团负债质量管理水平稳中有升。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财务回顾
本集团持续加大低成本资金拓展,丰富资金来源,优化负债结构,提升负债质量管理水平。2025年末,本集团负债总额41.95万亿元,较上年增加4.72万亿元,增幅12.68% ,与资产增长基本匹配。其中,吸收存款余额30.84万亿元,较上年增加2.12万亿元,增幅7.39%。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和拆入资金4.79万亿元,较上年增加1.47万亿元,增幅44.38% ,主要是由于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增加1.45万亿元。已发行债务证券2.59万亿元,较上年增加2,069.29亿元,增幅8.67% ,主要是为了丰富负债组合,发行同业存单和金融债券等多品种融资工具。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1.49万亿元,较上年增加7,510.14亿元。向中央银行借款余额1.10万亿元,较上年增加1,537.13亿元。相应地,在负债总额中,吸收存款占比73.51% ,较上年下降3.62个百分点;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和拆入资金占比11.41% ,上升2.50个百分点;已发行债务证券占比6.18% ,下降0.23个百分点;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占比3.56% ,上升1.57个百分点;向中央银行借款占比2.62% ,上升0.09个百分点。
吸收存款
报告期末本集团吸收存款总额(单位:百万元)
下表列出于所示日期本集团按产品类型划分的吸收存款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本行境内吸收存款 29,823,277 96.72 27,683,928 96.41 26,724,019 96.63
公司类存款 11,803,642 38.28 11,442,643 39.85 11,858,660 42.88
活期存款 6,407,592 20.78 6,358,647 22.14 6,471,218 23.40
定期存款 5,396,050 17.50 5,083,996 17.71 5,387,442 19.48
个人存款 18,019,635 58.44 16,241,285 56.56 14,865,359 53.75
活期存款 6,246,796 20.26 5,825,022 20.29 5,551,678 20.07
定期存款 11,772,839 38.18 10,416,263 36.27 9,313,681 33.68
境外和子公司 557,321 1.80 554,644 1.93 499,285 1.81
应计利息 454,976 1.48 475,298 1.66 430,707 1.56
吸收存款总额 30,835,574 100.00 28,713,870 100.00 27,654,011 100.00
本集团深化系统性网络化拓客增存,提升稳存增存能力,增强负债业务发展质量。2025年末,本行境内个人存款18.02万亿元,较上年增加1.78万亿元,增幅10.95% ,在境内存款中的占比上升1.75个百分点至60.42% ,个人存款贡献度继续上升。本行境内公司类存款11.80万亿元,较上年增加3,609.99亿元,增幅3.15% ,在境内存款中的占比下降1.75个百分点至39.58%。境外和子公司存款5,573.21亿元,在吸收存款总额中的占比为1.80%。境内定期存款17.17万亿元,较上年增加1.67万亿元,增幅10.77% ;境内活期存款12.65万亿元,较上年增加4,707.19亿元增幅3.86%。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财务回顾
按区域划分的存款分布情况
下表列出于所示日期本集团按区域划分的存款分布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长江三角洲 5,563,983 18.04 5,239,658 18.25
珠江三角洲 4,291,231 13.92 4,139,205 14.41
环渤海地区 5,852,260 18.98 5,387,852 18.76
中部地区 5,908,669 19.16 5,357,116 18.66
西部地区 6,096,389 19.77 5,601,417 19.51
东北地区 2,134,904 6.92 1,977,185 6.89
总行 14,912 0.05 15,339 0.05
境外 518,250 1.68 520,800 1.81
应计利息 454,976 1.48 475,298 1.66
吸收存款 30,835,574 100.00 28,713,870 100.00
股东权益
下表列出于所示日期本集团股东权益总额及构成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股本 261,600 250,011
其他权益工具 199,977 159,977
优先股 59,977 59,977
永续债 140,000 100,000
资本公积 229,113 135,736
其他综合收益 20,566 57,901
盈余公积 434,687 402,196
一般风险准备 587,051 534,591
未分配利润 1,930,417 1,781,715
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 3,663,411 3,322,127
少数股东权益 22,666 21,838
股东权益总额 3,686,077 3,343,965
2025年末,本集团股东权益3.69万亿元,较上年增加3,421.12亿元,增幅10.23% ,主要是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补充核心一级资本,股本和资本公积较上年增加1,049.66亿元;未分配利润较上年增加1,487.02亿元。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财务回顾
资产负债表表外项目
本集团资产负债表表外项目包括代理投融资服务类、中介服务类、衍生金融工具、承诺及或有负债等。代理投融资服务类主要包括资管产品、委托贷款等,委托贷款详见财务报表附注“委托贷款业务”。中介服务类主要包括托管资产、代理代销业务等。衍生金融工具主要包括利率合约、汇率合约、贵金属及大宗商品合约等。衍生金融工具的名义金额及公允价值详见财务报表附注“衍生金融工具及套期会计”。承诺及或有负债主要是信贷承诺、资本支出承诺、国债兑付承诺及未决诉讼和纠纷。信贷承诺是其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包括已审批并签订合同的未支用贷款余额及未支用信用卡透支额度、财务担保及开出信用证等。2025年末,信贷承诺余额4.20万亿元,较上年增加2,314.10亿元,增幅5.84%。详见财务报表附注“承诺及或有事项”。
2025年,本集团继续坚持稳健合规经营理念,守牢合规发展底线,坚决落实监管要求,按照“管理全覆盖、分类管理、风险为本”三项原则,明确表外业务发展策略和目标,实行业务分类管理,资源向轻资本、高回报的产品倾斜,注重资本占用与收益的平衡,持续推动产品结构优化,以服务创造价值,形成业务良性循环和持续增长。不断夯实表外业务发展基础,加强表内外产品联动,立足服务实体经济,强化资本精细化管理理念,推动资本集约化水平再上新台阶。
区域分布分析
下表列出于所示日期本集团按区域划分的资产分布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长江三角洲 7,730,010 16.94 7,128,774 17.57
珠江三角洲 5,475,521 12.00 5,407,253 13.33
环渤海地区 8,946,032 19.60 8,073,824 19.90
中部地区 6,241,522 13.68 5,722,043 14.10
西部地区 6,417,098 14.06 6,039,426 14.89
东北地区 2,190,314 4.80 2,106,273 5.19
总行 16,776,777 36.77 13,482,870 33.23
境外 1,881,841 4.12 1,793,173 4.42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抵销 (10,027,297) (21.97) (9,182,487) (22.63)
资产合计 45,631,818 100.00 40,571,149 100.00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财务回顾
现金流量表分析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10万亿元,较上年增加1.76万亿元。主要是吸收存款和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净增加额较上年增加较多所致。
投资活动所用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所用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6万亿元,较上年增加1.07万亿元。主要是投资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增加较多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37.90亿元,较上年增加1,709.88亿元。主要是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增加较多所致。
其他财务信息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本集团重要会计估计及判断,请参见财务报表附注“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按境内外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差异说明
本集团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与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列示的2025年净利润、2025年12月31日股东权益并无差异。
因建而生
因建而兴
我们创建“善建强基”服务品牌,全面拓展“陆海空数路网桥水”基础设施服务,大力支持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持续提升服务国家建设能力。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业务回顾
52 公司金融业务
? 客户经营
? 对公信贷
? 机构业务
? 投资银行业务
? 国际业务
? 结算与现金管理业务
个人金融业务60
? 客户经营
? 个人信贷
? 个人支付
? 财富管理
? 私人银行
? 乡村振兴
? 委托性住房金融业务
70 资金资管业务
? 金融市场业务
? 资产管理业务
? 同业业务
? 资产托管业务
境外商业银行业务76
综合化经营子公司78
金融科技与渠道运营84
本集团的主要业务板块有公司金融业务、个人金融业务、资金资管业务和包括境外业务在内的其他业务。
2025年本集团业务板块
2025年本集团业务板块
利润总额结构
下表列出所示期间各主要业务板块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2025年 2024年 2025年 2024年
公司金融业务 229,635 230,664 84,459 101,144
个人金融业务 358,418 373,774 154,612 173,489
资金资管业务 144,507 119,663 127,803 102,009
其他业务 28,489 22,869 13,749 7,735
总额 761,049 746,970 380,623 384,377
2025年,本集团公司金融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296.35亿元,利润总额844.59亿元,在本集团利润总额中的占比为22.19%。个人金融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584.18亿元,利润总额1,546.12亿元,在本集团利润总额中的占比为40.62%。资金资管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445.07亿元,利润总额1,278.03亿元,在本集团利润总额中的占比为33.58%。其他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84.89亿元,利润总额137.49亿元。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业务回顾
专栏
金融“五篇大文章”推进情况
本集团聚焦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痛点难点,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制定科技金融体系化系统化推进工作方案,构建客户服务、业务流程、产品渠道、组织机构、考核评价“五维一体”的科技金融体系,并全面推动落地落实。围绕科技人才培育、科学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产业发展、科创生态经营环节,全力服务科技企业、科技园区、科研院校、科技机关、科技人才等科创主体。
科技金融
围绕技术与企业生命周期,完善客户服务体系。服务科学技术创新,创新优化科技研发贷款,满足优质企业长期限研发资金需求,全力支持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助力科研成果转化,创新优化科技转化贷款,积极推动新兴领域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市场。聚焦小微科技企业融资难题,加强“善新贷”“善科贷”等信贷产品推广应用。创新优化“科技易贷”,做好小微企业成长为中型企业后服务衔接。持续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内部评估方法,以知识产权增信支持成长期科技企业。“技术流”科创评价相关的3个发明专利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授权。加强供应链融资、科技并购贷款、股票回购增持贷款运用,服务成熟期科技企业。
持续完善科技金融专业化机构建设。建成五级联动的科技金融专业化机构,总行层面成立科技金融部(二级部)。分行层面,在重点区域一级分行设立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在部分重点二级分行成立科技金融直营中心,在科技资源富集地区设立科技特色支行,推动集团子公司积极融入集团科技金融业务发展,以集团合力全力服务科技强国和金融强国建设。
打造一体化科技金融产品服务模式。以“股贷债保租”等综合服务,构建科技金融生态圈。建设集团级“善建科技”科技金融服务平台,打造一站式服务、即时化响应、便捷化操作的线上服务新生态,为科创主体提供全周期综合金融服务。2025年末,科技贷款余额5.25万亿元,较上年增加8,341.68亿元,增幅18.91%。全年共为106家发行人承销182期科创债券,承销规模719.84亿元,增幅282.43%。持续推进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股权投资试点业务。截至2025年末,累计设立28只AIC股权投资试点基金。
● 本行贵州省分行为贵州云上鲲鹏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国产计算机设备提供信贷支持。
员工在CT设备车间工作。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业务回顾
绿色金融
本集团秉持“成为全球领先的可持续发展银行”目标愿景,将绿色理念融入经营管理、战略发展和企业文化,打造涵盖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投资、绿色融资租赁的多元化服务体系。
2025年,本行MSCI ESG评级保持AAA级,可持续发展能力获市场肯定。本行绿色贷款余额6.00万亿元,较年初增加10,227.62亿元,增幅20.54%。秉持“责任+价值”投资理念,持续巩固自营债券投资组合负责任投资体系建设,将资源向有助于实体经济绿色、可持续发展的重点领域及ESG表现较好的优质发行体倾斜。2025年末,本行债券投资组合中投向绿色领域资金规模超2,700亿元,投资组合内发行体外部ESG评价均值持续优于市场平均水平。
聚焦绿色低碳转型投融需求,创新多元化绿色融资通道。2025年,本行在境内发行600亿元绿色金融债券、在境外发行15亿美元以及20亿元离岸人民币绿色债券。全年参与承销境内外绿色及可持续发展债券164期,发行规模折合4,997.22亿元,同比增长168.11%。
积极推动子公司绿色投融资业务发展。建信金租一般租赁业务中绿色租赁资产余额471.67亿元,占比66.34% ,较年初提升近6.8个百分点;2025年发行8亿美元3年期高级无抵押绿色浮息债券。建信投资累计落地435亿元绿色投资项目,涵盖风电、光伏、水电、环保、核电及新能源汽车等绿色产业重点领域。建信基金通过权益投资,累计向清洁能源、节能环保、清洁生产、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生态环境及绿色服务等方向投资285.76亿元。
● 本行青海省分行为海南州清洁能源产业提供多元化绿色融资支持。图为青海海南州塔拉滩生态光伏园。
● 本行湖南省分行与长沙水业集团合作20余年,为其累计发放近15亿元贷款支持水源建设、污水处理等民生工程。图为长沙水业集团水源建设及污水处理设备运行场景。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业务回顾
本集团聚焦社会经济重点领域与薄弱环节,针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涉农客户、科创企业、供应链上下游客户等普惠群体的特点和需求,不断完善普惠金融服务模式,提高产品适配性和需求满足度,连续两年荣获《亚洲银行家》“中国最佳中小企业银行”称号。
普惠金融
拓展普惠金融服务覆盖。2025年末,本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3.83万亿元,较上年
增加4,216.44亿元,增幅12.37%。贷款客户369万户,较上年增加32.98万户。持续推动减费让利,当年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3.10% ,较上年下降0.44个百分点。强化智能化风控体系建设,信贷资产质量稳中向好。
深度融合线上线下服务。“建行惠懂你”平台为普惠客群提供集成信贷融资、综合金融、经营管理的综合化生态服务,满足企业全生命周期需求。“建行惠懂你”平台引流获客效能持续提升,截至2025年末,累计访问量5.32亿次,下载量4,733万次,累计注册个人用户2,660万户、认证企业1,574万户,累计带动转化对公结算客户服务317万户、代缴税服务148万户、代发工资服务55.88万户。本行近1.4万家网点可开展普惠金融服务,配置普惠专员超2.4万人,已挂牌普惠金融特色网点2,900余家。
强化普惠金融客户深耕。加大小微科技企业服务力度,应用“科创雷达”专利估值工具,推动“善新贷”“善科贷”等小微科技企业专属贷款余额突破1,600亿元,增幅超50%。深化农户金融供给,发挥“裕农通”App农户贷款主入口效能,完善“裕农”综合服务体系,“裕农贷款”余额超3,400亿元,增幅超20%。“跨境快贷”系列产品累计为小微外贸企业提供融资支持463.90亿元。
● 本行贵州省分行以“小微快贷”助力特色中药材金钗石斛花产业升级。
● 本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员工走进苗家滩扶贫产业园宣讲“裕农快贷”。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业务回顾
养老金融
本集团锚定“养老金融专业银行”目标,完善养老金融推进机制,成立“养老金融部”,建立养老金融条线。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奋力打造养老金融领跑优势,全面推进养老金融服务体系落地见效。
养老金金融方面。第一支柱,立足社保卡民生服务基础性载体定位,大力推进社保卡业务拓展,扩大客户服务范围;优化办卡用卡体验,重构手机银行社保服务专区,为
客户提供社保+金融+民生综合服务。第二支柱,提升年金业务市场竞争力,推出年金3.0服务,启动首批10家年金专业支行建设。建信养老金二支柱资产管理规模7,233.35亿元,较上年增长15.36%。本行养老金托管规模2.06万亿元,较上年增长16.87%。第三支柱,积极做好个人养老金推广工作,开户数、缴存额稳步增长。打造“养老资金统一视图”,推出养老规划“五步走”便捷服务。创设“稳健投资、稳定现金流、稳固健康保障”养老产品货架,个人养老金可售产品超250只,投资理财产品配置比例稳步提升。推动“健造”系列个人养老产品扩面提质,提升集团子公司产品竞争力。推出“养老规划师”专业认证项目,参训客户经理近万人。
养老产业金融方面。将养老产业纳入信贷优先支持行业,优化养老服务贷款产品,引导信贷资源向养老产业倾斜。加大养老产业债券投资支持力度。建立“养医学乐为”颐养非金融服务体系,丰富实用性强、性价比高、属地化特色突出的养老非金融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消费。
养老服务金融方面。创新推出股权激励、补充医疗等“安心”系列产品,丰富薪酬福利场景,满足企业补充养老和员工健康管理需求。提升适老化服务水平,约1.36万个网点已配置23种常用适老服务资源,“健养安”养老金融特色网点扩容升级至511家。发布“健养安-养老九享”个人养老服务,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养老中国行”主题活动,累计举办活动超2,000场,线上线下覆盖近20万人。
● 本行福建省分行为养老用品企业福建荣耀科技提供养老贷款。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业务回顾
本集团持续推进自身数字化转型,夯实数据科技基础,优化数字生态布局,提升数字化赋能业务成效。同时立足于服务数字经济,积极支持数实融合,切实提高数字金融服务质效。
数字金融
加强数字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科技和数据服务能力。“建行云”形成“多区多地多栈多芯”布局,初步构建智能算力与通用算力融合的新型算力体系,整体规模和云服务能
力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建立数据需求统筹及监测运营机制,提升数据标准、质量、安全等治理水平,促进数据要素价值释放。个人客户直营构建“洞察-匹配-交付”经营闭环,高效触达服务海量客户,线上服务客户超7,400万户。体系化推进人工智能应用建设,人工智能大模型技术已规模化赋能集团398个场景应用。
提升线上平台产品服务力,推进流量循环经营。打磨手机银行、建行生活“双子星”用户旅程,加强用户连接与陪伴,促进流量价值转化,“双子星”用户总数达5.46亿户,个人客户覆盖度较上年提升2.06个百分点。个人手机银行围绕重点客群需求打造差异化、有温度的金融产品服务,促进线上财富客户增长,手机银行财富客户规模达4,452万户,较上年增长13.69%。数字人民币业务保持快速发展,个人活跃钱包数达3,005万户,对公活跃钱包数达261万户,活跃商户数达93万户。
优化网点运营机制,切实推进为基层赋能减负。建设并推广“网点员工问题响应AI助手”,为柜面员工提供统一响应入口和便捷、高效、及时、准确的问题响应支持,网点覆盖度达到98.73%。涉赌涉诈调额解控进一步集约自动运营,柜面处理业务比例降至5%以内,保持低位运行,有效减轻网点工作压力。
服务数字经济重点领域,提高金融服务质效。聚焦实体经济和战略业务,提升客户风险评价能力。聚焦数字经济重点领域,积极支持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2025年末,全行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贷款余额8,919.26亿元,较年初新增1,405.26亿元,增速18.70%。
● 上建行生活APP ,扫一扫骑行随心走。
科技金融
我们打造科技金融一体化、 品牌化、 矩阵化、系列化的产品服务模式,以“股贷债保租”等综合服务,构建科技金融生态圈,为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和新质生产力发展注入强大动能。
图注
本行上海市分行为智能机器人企业傅立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信贷支持。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业务回顾
公司金融业务
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全力推进金融“五篇大文章”高质量发展,有力支持基础设施重点领域建设,落实国家重大区域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政策制度;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多维度夯实客户经营基础,因时因势完善产品政策体系;持续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和供应链金融数字化升级。
本行以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为主线,持续深化商投行一体化、本外币境内外一体化体制建设,着力为客户提供综合化全面金融解决方案。全力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积极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加力推动金融支持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两新”工作落地见效,落实国家重大区域战略部署,助力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走深走实。积极探索数字化、平台化、综合化、生态化建设,推出“数字供应链”“飞驰e智”等一系列产品和服务。
客户经营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聚焦“十五五”重点行业领域,分层分类推进高质效客群建设,依托“圈链群”服务模式,持续增强批量获取客户、体系化服务客户能力,全面提升客户合作粘性与综合贡献能力。2025年末,公司类客户1,273万户,较上年增加105万户,增幅9.02%。单位人民币结算账户总量1,789万户,较上年增加160万户,增幅9.8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业务回顾
对公信贷
本行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积极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壮大,加大社会民生领域支持力度,以供应链金融助力产业链供应链提质增效,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信贷服务。2025年末,本行境内公司类贷款和垫款15.69万亿元,较上年增加1.26万亿元,增幅8.70% ;不良贷款率1.53%。民营经济贷款余额6.72万亿元,较上年增加7,295.78亿元,增幅12.17%。聚焦新型工业化战略,强化金融供给,优化服务体系,推出支持新型工业化“善建智造”服务方案,积极支持制造业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转型。投向制造业的贷款3.52万亿元,较上年增加4,805.62亿元,增幅15.83%。其中,投向制造业的中长期贷款1.82万亿元,较上年增加2,010.56亿元,增幅12.40%。战略性新兴产业贷款3.52万亿元,较上年增加6,690.66亿元,增幅23.46%。房地产行业贷款为9,055.83亿元。全年数字供应链累计为6,594个核心企业产业链的19.17万户链条企业提供1.32万亿元融资支持。
积极落实国家重大区域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2025年,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人民币对公非贴贷款新增超7,700亿元,东北、中西部地区人民币对公非贴贷款新增超5,400亿元。
● 本行湖北省分行为通武高速公路湖北段项目提供信贷支持。
● 本行深圳市分行为妈湾电厂升级改造提供金融支持,图为妈湾电厂升级改造气电一期项目。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业务回顾
提升科创金融综合服务
A公司是以正向定义方式实现新能源重型卡车批量产销的行业标杆企业。从初创研发到产能扩张,从到行业追赶迈向行业领跑,本集团始终以全链条、全周期综合服务深度陪伴,成为企业成长路上坚实的金融伙伴。
股权引领,托举技术突破。本集团精准把握企业发展初期核心技术攻关与产品量产的成长痛点,在2022年A轮融资之际,由建信(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主体注入3,000万元股权资金,帮助企业顺利完成首款车型研发与量产落地,从技术蓝图走向市场现实,为后续规模化发展筑牢根基。
集团协同,助推规模跃升。B轮融资中,本集团坚持集团一体化作战,建信(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主体加码投资1亿元,本行匹配3亿元授信额度,以“股权+信贷”组合方案,精准满足企业产能扩张与市场拓展关键阶段的全方位资金需求。在本集团支持下,公司当年车辆交付量突破3,000台,成功跻身行业前十,实现从“技术领先”向“规模领先”的跨越。
商投一体,护航上市征程。随着企业步入成熟发展期,本集团再次以全链条金融服务紧跟企业步伐,持续强化资本与信贷支持。本行将综合授信额度提升至8亿元,建信(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主体通过受让老股增加投资1亿元,为企业冲刺上市提供充足资金保障与资本信心。
截至2025年末,本集团累计为公司提供股权投资2.3亿元、信贷投放3.8亿元。企业当年交付量突破8,000辆,稳居新能源重卡新势力行业前列,并于2025年11月成功向港交所递交招股书,有望成为港股新能源重卡新势力第一股。
机构业务
本行机构业务积极服务政务和民生。连续五年荣获财政部中央财政授权支付代理银行综合考评“优”,连续八年荣获财政部中央财政非税收入收缴代理银行综合考评“优”。依托“财慧管”财政资金监管服务助力各地政府部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财政资源分配效率。落实“教育强国”“健康中国”国家战略,深耕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持续助力教育医疗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医保线上便民服务建设,持续推广医保码使用,提升群众办事体验,连续三年荣获国家医疗保障局医保码渠道评价“第一档”成绩。为工会、慈善、养老等重点社会团体客群提供特色化的金融服务。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业务回顾
投资银行业务
本行持续深化商投行一体化经营模式,综合运用股票、债券、贷款、顾问业务等投行产品,多措并举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债券承销市场领先,服务更多客户。2025年非金融企业债券承销规模6,126.73亿元,增幅85.85% ;服务客户470家,增幅32.77%。持续提升国际竞争能力,承销熊猫债券21期、规模131.0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1.54%、128.34%。股权业务深化科技属性,落地成效显著。积极推进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股权投资试点业务,截至2025年末,累计设立28只AIC股权投资试点基金。并购贷款平稳较快增长,科技企业并购贷款试点加速落地。2025年末并购贷款余额2,665.28亿元,较上年增加515.98亿元,增幅24.01% ,居于市场领先地位。拓展多元化投融资撮合业务场景,深化数字化场景应用。全年落地“股+债”投融资撮合顾问业务320笔,规模超1,700亿元。“飞驰e智”新增注册用户17.03万户,为客户实时提供“云顾问”服务。
资产证券化业务
本行积极运用资产证券化产品,服务实体经济盘活存量资产、降债增效等需求,2025年承销银行间企业资产支持证券47期、规模202.1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8%、57%。持续在产品、模式、场景及基础资产方面开展创新实践,牵头承销银行间市场首单科技创新ABN(资产支持票据)、全国首单垃圾发电收费收益权绿色ABCP(资产支持商业票据)、全国首单续发型结构化CB(资产担保票据)、全国首单含境外工程款债权的跨境ABN、银行间市场首单区块链技术保理供应链ABCP等项目,参与承销全国首单钢铁行业类REITs(不动产信托资产支持票据)等项目。
发挥资产证券化在盘活存量信贷资产、促进信贷结构优化方面的作用,提升不良资产证券化处置效率。发行4单正常类微小企业贷款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规模496.12亿元。发行5单小微企业贷款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规模38.87亿元。发行1单个人经营类贷款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发行金额3.45亿元。发行4单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规模45.95亿元。发行6单信用卡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规模20.48亿元。发行2单个人消费类贷款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规模2.61亿元。
专题1
加大并购贷款力度助推科技创新
本行将并购业务作为落实“科技金融”大文章的重要抓手,加大资源投入,科技企业并购贷款实现跨越式增长。把科技企业并购列为并购业务首要支持领域,制定专属服务方案,实施精准营销。持续提升队伍专业能力,增加行业投研力量。完善产品服务体系,根据科技企业特点强化集团协同,提供综合金融服务。2025年末,本行科技领域并购贷款较上年增加351.24亿元,在全部并购贷款新增中占比近七成,树立了科技并购领域领军银行形象。
本行积极响应金融监管总局发布的科技企业并购贷款试点政策,率先在大型商业银行中实现试点贷款投放,重点发力半导体、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工业气体、新能源等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为支持关键核心领域发展,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注入金融力量。截至2025年末,本行累计投放实际使用试点政策的项目44个,发放金额212.06亿元。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业务回顾
国际业务
本行稳步增强参与国际竞争能力,积极助力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对外开放。“跨境快贷”系列产品累计为小微外贸企业提供融资支持463.90亿元。2025年末国际业务信贷余额1.45万亿元,较上年增长27.47%。持续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全年跨境人民币结算量6.50万亿元;积极发展离岸人民币市场,英国人民币清算行累计清算量突破174.46万亿元,保持亚洲地区以外最大人民币清算行地位。连续第四年举办“建行跨境撮合节”,聚焦支持高质量“走出去”、招商引资、贸易协调发展等主题,举办多场跨境撮合活动,助力全球经贸投资畅通。以“融资+融智”服务理念,统筹运用跨境项目融资、跨境并购贷款等系列产品,实现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信贷余额553.87亿元。
● 本行云南省分行为中老铁路沿线现代物流产业发展提供金融 服务。
专题2
跨境金融产品服务护航稳外贸
● 本行约翰内斯堡分行对几内亚阿玛利亚水电站进行贷前调查,高质量服务中资企业“走进非洲”。
本行积极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启动“扬帆出海金融护航-百城万企稳外贸”系列活动。活动聚焦外贸企业全周期金融服务需求,推出“稳外贸护航锦囊-五景十策”跨境金融产品服务包,涵盖汇率避险、支付结算、外贸信贷、资产保值增值、关银业务通办五大场景、十项产品服务,旨在通过提供更便利优质的金融服务,助力外贸企业拓市场、防风险、提效能。系列活动自2025年8月开展以来,累计触达中小微外贸企业超1万户。本行积极协调内外部服务资源,深度结合地区外贸特色和产业布局,通过高规格、高质量的现场活动实现政银企三方高效联动。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业务回顾
结算与现金管理业务
本行持续夯实对公客户账户基础,加强结算与现金管理产品推广应用。
推进对公账户服务流程优化,丰富拓展对公账户非关键要素线上变更功能,优化拓展电子印章开户应用渠道及服务范围,创新集团印鉴服务流程以满足集团客户签章需求。
深耕对公基础客户数字化直营,完善直营顶层设计,加快建设专业化直营队伍。优化数字化经营工具,探索人工智能在客户经营中的应用,建立“连接-服务-经营-反馈-优化”流程闭环,进一步提升对公基础客户经营能力。
释放对公综合签约服务效能,为基层赋能减负,提升对公金融服务便利性。聚焦重点客户现金管理需求,提高客户现金管理业务需求敏捷响应能力,构建总分行一体、业务+科技的常态化运营服务机制,实现客户体验显著升级、现金管理产品竞争力全面提升。以客群经营能力提升为中心,不断提高现金管理产品的融合性、适配性、有效性,实现“多模式现金池”与本外币一体化账户兼容,打通“票据池”与线上贴现服务的连接通道,数字化升级“监管易”监控提醒、监管报告等核心功能,加速“账簿通”与收单场景融合,持续完善贴合客户、适配场景、融入生态的现金管理综合解决方案。深化代收代付公私联动,提升资金承接能力,打造差异化竞争优势,有效提升客户价值贡献。农民工代发工资业务签约对公用户22.27万户,实现代发金额3,472.35亿元,代发笔数4,406万笔,惠及1,702万户农民工群体。支付结算产品不断拓面增量,2025年全行对公非现金支付结算交易额656.01万亿元,增幅13.97%。
专题3
创新全球现金管理提升服务质效
本行持续扩展全球现金管理服务版图。对接全球支付资源,全球支付网络覆盖增至101个国家(地区)的490家境外银行,加强对支付流程的精细化管理,SWIFT支付处理效率提升20%。创新引领方面,在国内市场率先实现通过FINPlus传输ISO格式银企报文,树立行业标杆。
跨境资金池创新赋能客户资金高效运营效果明显。以集团客户跨境资金管理痛点为切入点,深化跨境资金池产品功能优化与创新,跨境资金池结算量折合人民币3,951.01亿元。搭建跨境资金池合约管理体系,实现线上签约、动态管理。升级账簿管家功能,适配本外币一体化试点政策要求,支持池内资金实时灵活调节。优化交易调拨流程,融合跨境易支付产品实现跨境归集自动化,集团内部资金流转周期从平均2-3个工作日缩短至2-3个小时。
普惠金融
我们聚焦社会经济重点领域与薄弱环节,针对普惠群体的特点和需求,不断完善普惠金融服务模式,提高产品适配性和需求满足度。
图注
本行河北正定支行持续加大普惠金融、乡村振兴等领域支持力度,助力正定县小商品夜市门庭若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业务回顾
个人金融业务
1.32万亿元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推进“新零售2.0”数智化、专业化、生态化升级,持续深化个人客户分层分群分级经营体系,纵深推进大财富管理战略实施,着力打造“私行标杆”品牌形象,积极拓维消费生态建设,加快提升县域乡村金融服务能力,前瞻布局全链路智能化转型,不断提升个人金融业务经营质效。
本行深入践行金融为民,坚持因客而变,锚定高质量发展主线,聚焦客户服务,深化数智化、专业化、生态化转型升级,持续完善客户和产品服务体系,创新客户服务模式,提升客户服务效能。立足人工智能大背景,深化客户分层分群分级经营,强化全量个人客户有效触达与精准适配;顺应财富管理趋势,加速推进财富管理战略,以专业能力助力居民财富保值增值,有效促进个人全量资金稳步增长;把握扩内需促消费机遇,实现“量、价、险”平衡发展;着力打造私行专业品牌形象,积极推动县域乡村、养老金融、生态场景等领域突破,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零售品牌进一步擦亮,连续五年蝉联《亚洲银行家》“中国最佳大型零售银行”大奖。
客户经营
围绕人工智能变革,把握财富管理趋势,本行持续深化“分层、分群、分级”个人客户经营管理体系,坚持新客拓展与存量深耕并重,拓展服务广度,挖掘服务深度,提升服务体验,筑牢零售业务高质量发展的客户根基。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业务回顾
深耕分层经营,打造精细化服务新模式。针对大众客户,持续升级“人+数字化”直营模式,深化“洞察-匹配-触达-陪伴”数字化服务,创新打造基础大众客户线上经营新模式,拓宽客户服务边界,强化数字化、智能化工具赋能,大幅提升金融服务普惠性。针对价值客户,强化客户经理专业能力建设,提升精细化管理和数智化赋能,实现客户经理队伍管理、综合服务、价值创造、经营过程、能力成长全流程看得见、做得实,为价值客户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服务。针对私行客户,做实首席客户经理、私行中心及营业网点协同“分层提级”服务,强化财富规划与资产配置专业引领,为企业家客群提供公私一体化专属综合服务。
精耕分群服务,提升重点客群服务新质效。针对代发客群,构建企业与个人两端一体化经营模式,持续升级推广“薪享通”平台,打造“结算、财富、信贷、权益”四合一产品服务包,提升客户薪酬管理能力。针对养老客群,发布“健养安-养老九享”个人养老服务体系,推进“社保卡生态圈”建设,精准满足客群多元化需求。针对跨境客群,把握居民全球资产配置需求,发挥建行亚洲重要战略支点作用,系统性推进境内外客户服务、投研产品、人才队伍、系统平台建设,打造全球资产配置货架,提升全球资产配置能力。强化普惠客户、房贷客户资产与负债协同经营,深度挖掘客户价值,实现综合服务全覆盖。
细耕分级赋能,实现客户权益体验新升级。整合升级积分权益体系,打造“建行龙积分”全新品牌,推进积分运营标准化、品牌化,为客户提供稳定长效的权益服务体验。优化客户等级,升级“财富会员”个人客户分级服务体系,推动客户权益服务精细匹配,夯实存量客户关系基础。强化营销活动管理,推出一站式“活动中心”,统筹资源、打造精品,全面提升客户营销运营质效。推动营销运营能力下沉覆盖分支机构,坚持运营价值创造与客户体验并重,创新营销工具,充分激活一线员工经营潜力。
加速零售AI工具“帮得助理”建设,本行积极推进数智化转型,为个人客户经理配备“数字分身”,将人工智能技术深度融入客户经理工作流程,围绕需求洞察、资产配置等核心业务场景,打造多个垂域智能体。通过数据驱动与智能分析,帮助客户经理精准把握客户潜在需求,实现市场机遇“看得更准”;依托专业化产品分析能力,助力客户经理提供差异化金融服务,确保资产规划“服务更专”;通过工作流程大模型自动化处理,缩短客户经理业务处理时滞,实现客户诉求“响应更快”。依托“帮得助理”广泛应用,显著提升个人客户经理队伍数智化服务能力,实现对客服务效能与品质的双重提升,以坚实的科技能力驱动零售业务高质量发展。
2025年末,本行个人全量客户7.85亿人,管理个人客户金融资产23.01万亿元。个人存款余额18.02万亿元,较上年增加1.78万亿元。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业务回顾
案例2
打造“建行严选”产品货架品牌
当前,伴随居民财富持续积累,多元资产配置周期已经开启,但广大客户普遍面临市场变化快、专业门槛高、产品种类多等投资困难。为实现财富管理专业服务更好惠及大众客户,本行推出“建行严选”服务,通过精细分类投资策略、直观讲解专业知识、严格挑选优质产品、及时提供投后陪伴,让专业知识更易理解,降低客户投资门槛,切实践行普惠金融服务理念。
突出专业选品服务内核。汇聚集团内外宏观、配置、产品专家等专业力量,定期开展市场研判,以量化指标选品为基础,结合公司与产品调研,动态更新严选库,持续跟踪严选产品市场表现,做好业绩复盘和流程优化,保障产品供给质量。
构建“配置+策略+选品”多层次严选矩阵。以“四笔钱”为主线,细化投资策略(例如“收益进阶”的新质生产力、黄金等),匹配严选系列产品,供客户自主挑选。整合投研观点、严选产品与投教内容,以图文结合的新媒体形式呈现,改善客户交互体验。
提供“专业内容+收益分析”持续陪伴服务。全新推出财富开放场景,联合优质代销合作机构研发财富内容,及时解读市场变化、分析产品表现。全新打造手机银行“收益中心”,为个人客户精准计量、全面分析投资收益,助力客户财富管理安心、放心、省心。
2025年,“建行严选”已推出近40个投资策略,累计触达客户超千万人次。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业务回顾
个人信贷
2025年末,本行境内个人贷款和垫款9.05万亿元,较上年增加1,779.02亿元,增幅2.01%。
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贯彻国家政策和监管要求,支持居民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025年末,本行境内个人住房贷款余额5.99万亿元,贷款余额、当年投放、资产质量均保持同业领先,个人住房贷款优势地位持续巩固。
个人经营贷款业务聚焦实体经济,积极拓展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等个人经营类客户。创新并完善产品服务体系,优化推广“个人经营信用快贷”“个人经营抵押快贷”等拳头产品,积极落实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加快县域个人经营贷款拓展,“裕农贷款”快速增长,贷款增幅超20%。2025年末,本行境内个人经营贷款余额1.32万亿元,较上年增加2,939.12亿元,增幅28.77%。
个人消费贷款业务积极落实国家提振消费政策部署,支持居民多元化消费融资需求,做优做强产品服务,筑牢风险防控基础,资产质量保持同业领先。2025年末,本行境内个人消费贷款余额6,831.74亿元,较上年增加1,552.79亿元,增幅29.41%。
信用卡贷款业务把握国家“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契机和消费市场新机遇,扎实开展消费金融专项行动,整合“国补资源+平台资源+商户资源+银行资源”,加强居民购车、家装、家具家电等消费需求刺激。围绕重点领域消费场景做大流量交易规模,打通支付、信贷、权益、特惠等消费金融全场景服务链路,积极探索文旅消费、宠物经济等新消费业态,加快推进新能源购车分期转型,持续夯实客户基础,做大做强流量交易。2025年末,本行境内信用卡贷款余额1.01万亿元,贷款规模保持同业领先。
个人支付
本行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持续夯实账户与支付基础。常态长效优化老年人、外籍来华人员支付服务,依托数字化技术,创新服务模式,通过“手机银行操作+远程视频审核”方式办理银行卡及账户服务,实现“必到店”到“云到店”体验跃升。丰富借记卡产品货架,推出“熊猫主题龙卡”等创新产品。深耕消费市场,开展“锦绣建行”促消费、惠民生活动,有效促进消费交易活跃。2025年末,本行个人结算账户数14.90亿户;借记卡发卡量12.84亿张,全年消费交易额24.48万亿元、消费交易笔数620.47亿笔。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业务回顾
本行积极落实服务国家提振消费政策,重构商户综合服务体系,依托流程再造、集约运营、科技赋能,大幅提升商户服务效率。2025年末,本行收单商户达610万户,全年收单交易额3.71万亿元。
信用卡业务以消费新业态为突破口拉动消费增长,购车分期、装修分期、分期通、一般分期四大分期产品全面发力。积极把握文旅消费、冰雪经济等消费热点,打造“享趣”场景活动品牌和“越刷越有礼”牵引式消费提升活动品牌,紧扣“龙卡信用卡66节”、暑期出行、信用惠民、狂欢11.11、冰雪季等主题,推出超百项消费惠民活动。持续深化客户全生命周期经营管理,聚焦高价值、年轻、车主等客群,进一步完善信用卡产品体系,创新推出龙标电影信用卡、龙卡家庭挚爱信用卡(臻享版)、抖音联名卡、龙卡汽车卡运通白金卡等多个新产品。2025年末,信用卡累计客户量1.01亿户,发卡量1.26亿张,全年实现信用卡总消费交易额2.56万亿元。
案例3
深化金融文旅融合 释放消费潜能
2025年,本行信用卡持续响应国家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的政策,发挥信用卡消费金融“主力军”作用,在踏青季、“五一”小长假、暑期及毕业季等旅游旺季积极开展“‘享趣’玩”系列主题活动,在携程、去哪儿平台支付享立减优惠,在迪士尼、乐高乐园消费达标享满减优惠,在12306、美团、支付宝等平台使用建行信用卡支付时可用积分抵扣部分订单金额。为助力国家“文旅消费提质扩容”战略,“‘享趣’玩· 惠游中华”活动通过“信用卡+文旅生态”场景创新,在北京、上海、成都、广州、杭州、长沙、苏州、青岛、厦门、昆明、三亚等多个文旅消费先锋城市打造覆盖“景区-商圈-特色消费”的全链条服务生态,为客户提供涵盖景区票务、特色餐饮、文创消费等多方面的用卡优惠服务,满足客户出游消费需求。
后续本行信用卡将继续深化与各地旅游节、热门景点及商户合作,全方位拓展文旅场景,提升文旅消费体验,进一步激活市场消费潜能、助力文旅经济高质量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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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回顾
财富管理
本行积极推进财富管理战略,持续优化财富管理运作机制、服务模式、系统平台,加快完善财富管理服务体系,财富管理核心指标、专业能力和品牌形象持续提升。2025年末,本行投资理财规模突破5.00万亿元,市场份额进一步提升,财富管理客户较上年增加803万户,同比多增93万户。完善运作机制,强化财富管理投资决策业务委员会、代销业务委员会专业引领作用,投研策略观点从赋能行内为主转向行内赋能与面客服务并重深化大财富管理人才工程实施,构建投研专家、财富顾问人才队伍分级管理机制,夯实专业支撑。创新服务模式,全新打造手机银行“收益中心”,覆盖存款、理财、公募基金、贵金属、债券、私募等主要财富管理产品系列,为个人客户提供跨品类、多周期收益分析服务,综合体验同业前列。强化产品功能性创新,打造理财夜市、轻松还等多元化资金解决方案。夯实系统支撑,对外联合公募基金、银行理财子公司和保险公司,打造财富开放场景,向合作伙伴开放手机银行线上运营能力,提升线上专业服务体验;对内依托人工智能技术,围绕投研、投顾、投教、产品、培训等重点领域,创新推动“帮得助理”的财富管理场景应用落地,为专业队伍提供高效、便捷的智能辅助支持。
私人银行
本行全面升级私行资产配置、财富规划、家族顾问、企业融资等核心金融服务,丰富拓展法税咨询、健康关爱、出行礼遇等高端权益服务矩阵,坚持精品战略,纵深推进私行客户分层分级分群精耕经营,重点构建私行分层提级经营长效机制。统筹整合集团内外优质资源,优化迭代普私联动、跨境金融、零售信贷等客群经营策略,依托私行中心打造企业家工作室,加快实现服务效能与客户价值双提升。推动家族顾问服务提质增效与内涵创新,家族信托顾问业务及保险金信托顾问业务管理规模增速超过20% ,市场领先地位进一步稳固。聚焦客户财富管理核心需求,持续优化私行财富规划与资产配置服务,扩容资管机构合作生态圈,加强全市场选品全产品线布局、全生命周期管理,构建私行企业级产品货架。深化私行代销业务前瞻性研判与穿透式风险管控,筑牢业务稳健发展防线。不断升级私行客户专属品质权益体系,全方位提升客户尊享体验,带动私行客户保有率、人均AUM(金融资产)等核心指标同比大幅多增,市场竞争力稳步提升。
县域金融
我们立足本地区产业特色和资源禀赋,坚持因地制宜原则,打造服务县域乡村的自主路径,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图注
本行江西南昌支行积极支持南昌县城乡建设,为南昌向塘城乡冷链物流园提供信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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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回顾
乡村振兴
本行以高质量金融服务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助力乡村全面振兴。2025年末,本行涉农贷款客户数393万户,较上年增加15.28万户。涉农贷款余额3.71万亿元,较上年增加3,732.30亿元,增幅11.20% ;当年新发放涉农贷款加权平均利率3.01%。
向涉农企业及各类组织主推“乡村振兴贷”产品包,推广“合作社快贷”“农机贷”“农产品冷链物流贷款”“高标准农田贷款”“设施农业贷款”等产品,精准服务粮食安全领域关键环节和重点客群。
打造涉农“圈链群”服务模式,以覆盖全场景、全客群、全链条的农业产业生态场景。围绕“裕农市场”商业集群和种业产业链,推动农批农贸市场、种业企业、广大农户等涉农经营主体金融服务全覆盖,助力乡村产业发展和农民致富增收。
加大县域和乡村客户经营力度,增强县域乡村金融服务能力和市场竞争力。2025年末,本行县域各项贷款余额6.10万亿元,较上年增加6,495.60亿元,增幅11.92%。其中,县域个人贷款余额2.32万亿元,较上年增加498.35亿元,增幅2.20% ;县域对公贷款余额3.78万亿元,较上年增加5,997.24亿元,增幅18.85%。
聚焦县域多元业态,建立健全“裕农贷款”产品体系,加快客户拓展,为以农户为主的个人经营主体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2025年末,“裕农贷款”余额超3,400亿元,增幅超20%。
持续提升“裕农通”平台服务质效,助力服务重心下沉。在线下聚点成链,通过持续优化服务站点布局结构、完善场景功能,让广大农户能便捷办理助农取款、转账汇款等基础金融服务及社保医保、民生缴费等便民服务。截至2025年末,依托平台累计服务农户超7,621万户,全年新增416万户;“裕农通”服务站点全年累计办理各类交易超1亿笔,其中社保缴费超2,000万笔。在线上平台经营,依托数字化手段持续深化“裕农通”App与微信生态连接效能、拓展触达边界,为广大农户提供预约办卡、贷款、缴费等线上服务。“裕农通”线上平台用户3,190万户,当年新增394万户,通过App累计发放涉农贷款新增1,96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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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回顾
案例
打造种业金融服务样板间
本行以“圈链群”打法,打造覆盖全链条、全场景、全客群的种业产业链样板间。搭建“裕农产业-种业云平台”,提供生产管理、社会化服务、可视化决策等功能,助力解决种业龙头企业数字化平台缺失、经营管理效率偏低、农企农户数据要素不全、抵押担保不足、融资难和融资贵等问题,推动政府、企业、银行、农户四端共生共赢、融合发展,打造服务种业全产业链金融服务模式。截至2025年末,依托平台建设,已服务制种农户13,396户,向种业企业及农资、农机等供应商、制种农户等经营主体提供信贷资金11.7亿元。
● 本行甘肃省分行支持玉米制种业发展,通过数字化平台支持规模化种植。图为制种农户进行田间放苗作业。
委托性住房金融业务
本行持续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质效,助力百姓稳业安居。着力推动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扩大,积极支持灵活就业人员缴存试点;加大公积金贷款投放力度,完善“高效办成一件事”便捷服务;落实公积金使用范围扩大等惠民政策,提升线上线下多渠道服务能力。2025年末,本行住房资金存款余额1.74万亿元,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3.03万亿元。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业务回顾
资金资管业务
坚持专业稳健定位,以提升能力为立身之本,持续增强价值贡献。高质量服务国家建设,高标准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高水平构建服务直接融资新格局。深耕同业客户经营,积极融入全行大局,完善客户和产品服务体系,加快向解决方案供应商转型。
本行以高质量服务国家建设、满足财富管理需求、提升金融市场服务质效为方向,坚持市场化、专业化发展路径,积极融入公司类及个人客户综合化经营,持续完善同业客户服务体系,分级分层分类管理成效显现,同业客户合作深度和广度进一步提升。持续加强以托管服务为基础的资本市场综合服务能力,资产托管规模突破27万亿元。不断增强金融市场业务价值创造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有效防控各类风险。强化优质资管产品供给,为客户提供多元化投融资解决方案。把握贵金属发展战略机遇,成为业内首家积存金业务实现对客24小时连续报价的国有大行。
金融市场业务
本行金融市场业务秉持高质量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不断增强价值创造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有效防控各类风险,稳步推进各项业务发展。
货币市场业务
运用多种货币市场工具,保障全行流动性平稳运行。履行大行责任担当,积极开展央行互换便利操作项下非银机构回购交易,持续向中小金融机构提供流动性支持,交易对手范围进一步扩大,人民币货币市场交易量市场占比稳步提升。同业存单发行规模维持增长,有效补充稳定主动负债,2025年末余额1.30万亿元。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业务回顾
债券业务
坚持“安全稳健、价值投资”经营原则,做好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的平衡。加强债券投资策略主动管理,有力支持积极财政政策实施和实体经济融资需求。2025年,政府债券承销超3万亿元,居市场前列。积极践行金融“五篇大文章”,服务科技创新、绿色低碳等重点战略。积极拓展柜台债券业务,服务多层次债券市场改革,赋能中小债券投资者,2025年末对公客户持有柜台债券余额较上年增长2.5倍。
资金交易业务
积极开展汇率风险中性宣导,优化线上服务渠道,便利客户交易,提升对客交易服务能力。2025年,对客结售汇业务量较上年增长12.13%。资金交易有效客户数较上年增长4.92% ,再创历史新高。
贵金属及大宗商品业务
本行把握贵金属发展战略机遇,围绕黄金实物流转全链条,大力挖掘黄金产业链龙头客户。主动服务国家黄金市场建设,发挥“压舱石”作用。深度推进黄金积存业务,成为业内首家实现对客24小时连续报价的国有银行。试点首发挂钩黄金的结构性存款。把握险资投资黄金政策机遇,打通险资入市交易通道。把握大宗商品套保功能,助力实体经济发展。加大对重要制造业、资源型龙头企业的套期保值服务,助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深化“银行+保险+期货”业务模式,实现涉农信贷风险精准对冲,覆盖玉米、豆粕、棉花等11个农产品,打造服务乡村振兴的建行特色。积极探索碳交易能力相关业务创新,构建碳金融产品矩阵、丰富绿色服务场景,助力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2025年末,本行境内贵金属资产规模3,874.57亿元。
落地全国首单气候投融资碳账户增信贷款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支持商业银行参与企业碳资产盘活、探索碳配额抵质押贷款创新的要求,本行积极开展与全国碳市场及交易所的研究合作,在现有制度框架内,突破碳配额静态质押融资产品期限短、管控弱等共性难题,构建多方参与的碳账户协同监控机制,联合某财产保险公司设计出“气候投融资碳账户增信”融资方案,对冲配额跨期灭失风险,实现了碳配额资产的长期有效锁定与价值保全,为全国碳市场重点排放企业的绿色低碳转型提供了融资增信支持。
该方案成功为某能源企业落地全国首单1,000万元共管碳账户增信贷款,助力企业实现低碳业务转型。适用于全国碳市场温室气体重点排放企业,可协助企业解决配额持有与资金需求期限错配难题,有效盘活借款主体权属的全国碳配额资产。此次创新是本行践行国家“双碳”战略、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的有益实践探索,为全行内涵式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更多绿色动能。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业务回顾
资产管理业务
本集团坚持专业稳健定位,以服务直接融资和满足多元化财富管理需求为主线,着力提升价值创造力和市场竞争力。客户端,持续完善协同营销机制,为重点客户量身制定覆盖资金、资产两端的解决方案。产品端,逐步完善资管产品货架,强化优质产品供给。2025年末,本集团资产管理业务规模6.94万亿元,其中建信信托、建信理财、建信基金、建信养老金及建信人寿旗下资管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规模分别为2.36万亿元、1.74万亿元、1.53万亿元、0.75万亿元、0.44万亿元。资产端,不断提升资管业务服务实体经济质效,重点加大高端制造、专精特新、普惠小微、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等领域的投资支持力度。
2025年末,本集团理财产品均由建信理财经营管理,均为净值型产品。如需了解建信理财业务详情,请前往建信理财公司网站(www.wealthccb.com)查询。
专题4
“安心善养”探索养老金融新模式
为做好养老金融大文章,引导社会慈善资金投入养老领域,本行推出“安心善养”养老慈善信托业务,为需要帮助的老年人提供多元化养老保障解决方案,推动慈善公益与养老服务深度融合。“安心善养”业务是本行为有慈善意向的企业客户、各地慈善总会提供的专业、可靠、一站式慈善信托服务。该业务模式下,建信信托为专业受托人,本行一级分行为属地服务方,以慈善信托串联爱心企业、慈善组织与养老机构,形成了“企业献爱心、信托管资金、机构搭平台、老人得实惠”的闭环。
截至2025年末,“安心善养”业务累计设立9单,管理规模达730万元,在江苏、浙江、福建、上海、天津等多省市落地,覆盖适老设施采购、认知障碍照护、农村养老服务、困难老人送医送药就诊、文化养老布局等多场景,累计惠及老年群体超4,000人次。该业务入选中国银行业协会《银行业践行中国特色金融文化案例集》,并在金融界网站第十四届“金智奖”年度评选中,荣获“养老金融优秀实践案例奖”。
同业业务
本行持续深化同业客户合作,不断完善全覆盖、多层次、立体化的同业客户服务体系,扎实推进同业客户分级分层分类管理,服务同业客户债券发行、养老金融、业务创新、合并重组等多元合作需求。制定同业客户综合营销指引与综合服务方案,深入推进银行、证券、保险等细分客群差异化经营。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客户服务,与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达成多项首创业务合作,创新系统功能为上海黄金交易所客户提供快捷服务,服务金融基础设施所获奖项数量及含金量均居行业前列。夯实资本市场服务基础,证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三方存管业务客户量和资金量均保持行业领先。同业存款积极承接社会资金转移,统筹量价平衡发展。主动服务重点领域金融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业务回顾
机构资金需求,同业借款业务规模和业务收入均创历史新高。深入推进票据一体化经营,切实加大制造业、科创、普惠等领域客户票据业务支持力度,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善建同行”同业合作平台面向金融机构客户构建十大生态场景,通过“一点式接入、一体化服务、一站式签约”提升线上综合服务能力,打造同业生态圈。截至2025年末,平台访问量超285万次,平台注册用户2,209户,累计投放资金12.96万亿元。
专题5
深耕证券客群 服务资本市场
本行坚持以服务客户为中心,利用全集团资源提升对证券期货类客户的综合服务能力,为证券类金融机构提供债券投资、法人账户透支、券商收益凭证投资、代销、托管等综合服务,利率、汇率、衍生品、贵金属等资金交易服务,建立全方位合作关系;为证券投资者提供资金存管服务,全面保障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安全。
2004年本行参与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银行存管模式的试点并获批首批存管银行资格,业务开办以来得到了市场参与主体的高度认可。作为目前国内唯一一家同时支持人民币A股和外币B股资金存管的商业银行,本行具备融资融券信用资金存管、DVP(券款对付)资金清算、“码上通”签约、7×24小时转账交易、银证期直通等多项服务功能,为投资者提供便捷、高效、安全的一站式金融综合服务。2025年末,本行证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三方存管业务客户突破1亿户,存管资金余额6,738.86亿元,均保持行业领先。
本行加大对三方存管业务系统研发投入,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赋能业务数智化转型,同时严格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反洗钱相关要求,推动系统中后台运营能力建设和灾备系统建设,根据客户差异化需求提供一揽子综合金融解决方案。
资产托管业务
本行持续优化托管业务布局,积极服务国家战略。托管行业首批科创综指ETF ,落地近千只资产管理信托和多只政府引导基金。参与国家多层次多支柱养老金体系建设,为超过1万家企业客户提供年金托管服务。丰富流程驱动及自动化工具应用场景,托管核心系统交易处理性能保持行业领先。持续迭代升级智托管平台,打造数字化、智能化的托管特色服务。识别与评估托管业务相关风险因素,强化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保障业务合规经营,连续18年获国际机构出具的无保留意见内控鉴证报告。厚植“建行智托管”品牌底蕴,荣获《中国基金报》“指数生态圈英华奖”、《环球金融》“中国最佳次托管银行”等奖项。
截至2025年末,本行境内机构托管业务规模27.40万亿元,较上年增加3.44万亿元,增幅14.38%。其中,公募基金托管规模4.60万亿元,保险托管规模8.63万亿元,理财托管规模2.21万亿元,信托保管规模3.28万亿元,养老金托管规模2.06万亿元。
养老金融
我们锚定“养老金融专业银行”目标,奋力打造品牌美誉度高、业务指标领先、产品服务丰富、组织机制健全的养老金融领跑优势。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业务回顾
● 本行新加坡分行欢庆中秋国庆。
地蓝筹及大型红筹企业、大型中资企业、跨国公司及也是本集团在香港地区的零售及中小企业服务平台。2025年末,建行亚洲资产总额5,027.08亿元,净资产948.39亿元;全年净利润62.33亿元。
建行俄罗斯
中国建设银行(俄罗斯)有限责任公司是本行2013年在俄罗斯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42亿卢布。建行俄罗斯持有俄罗斯中央银行颁发的综合性银行牌照,主营业务包括公司存贷款、国际结算和贸易融资等。2025年末,建行俄罗斯资产总额106.22亿元,净资产13.56亿元;全年净利润2.99亿元。
建行欧洲
中国建设银行(欧洲)有限公司是本行2013年在卢森堡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5亿欧元。建行欧洲下设巴黎、阿姆斯特丹、巴塞罗那、米兰、华沙和
境外商业银行业务
2025年末,本集团商业银行类境外分支机构(包括20区,资产规模稳步增长。本外币一体化扎实推进,区域协同发展持续深化,综合化服务能力不断增强。风险指标整体可控,信贷资产质量稳中向好,合规管理持续加强。经营效益保持良好增势,实现净利润120.38亿元。
建行亚洲
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是香港注册的持牌银行,已发行及缴足资本65.11亿港元及176亿元人民币。作为本集团在香港地区的全功能综合性商业银行平台,建行亚洲以粤港澳大湾区为核心,重点拓展中国内地以及RCEP区域业务,并辐射中东、中亚部分国家和地区。建行亚洲在境外银团贷款、结构性融资等专业金融服务领域拥有传统优势,在国际结算、贸易融资、资金交易、财务顾问、绿色金融、信托代理等对公金融服务领域也具备丰富经验,目标客户为本
● 本行多伦多分行团队会议。
匈牙利分行。重点服务在欧大中型企业和在华欧洲跨总额249.97亿元,净资产43.59亿元;全年净利润0.31亿元。
建行新西兰
中国建设银行(新西兰)有限公司是本行2014年在新西兰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99亿新西兰元。建行新西兰持有批发和零售业务牌照,提供公司类贷款、贸易融资、人民币清算和跨境资金交易等全方位优质金融服务。2025年末,建行新西兰资产总额118.52亿元,净资产14.71亿元;全年净利润1.11亿元。
建行印尼
中国建设银行(印度尼西亚)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在印尼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多牌照商业银行,在印尼拥有70家分支机构。2016年本行完成对印尼温杜银行60%股
权的收购,并于2017年将其更为现名。建行印尼注册深入服务印尼本地企业,重点发展公司业务、贸易融资、基建融资、外汇结算等业务。2025年末,建行印尼资产总额159.65亿元,净资产29.94亿元;全年净利润1.32亿元。
建行马来西亚
中国建设银行(马来西亚)有限公司是本行2016年在马来西亚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8.226亿林吉特。建行马来西亚持有商业银行牌照,可为当地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提供全球授信服务,为中马双边贸易企业提供项目融资、贸易融资、多币种清算及跨境资金交易等多方位金融服务。2025年末,建行马来西亚资产总额163.32亿元,净资产18.02亿元;全年净利润0.60亿元。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业务回顾
综合化经营子公司
本集团在公司金融、个人金融、资金资管及其他业务板块拥有17家由总行直接管理的一级综合化经营子公司。各综合化经营子公司积极落实“战略协同、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定位要求,聚焦主责主业,优化产品服务供给,不断提升客户综合服务水平和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业务规模稳步增长,总体发展良好。2025年末,综合化经营子公司资产总额8,729.45亿元,全年实现净利润94.50亿元。
公司金融业务板块
建信金租
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注册资本110亿元,为本行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投资业务等。建信金租立足主责主业,突出“融物”特色功能,积极探索业务创新,有力推进公司转型,持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2025年末,建信金租资产总额1,854.53亿元,净资产324.71亿元;全年净利润30.85亿元。
建信财险
建信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注册资本10亿元,建信人寿、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银川通联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90.20%、4.90%和4.90%。建信财险主要经营机动车保险、企业及家庭财产保险及工程保险、责任保险、船舶及货运保险、短期健康和意外伤害保险以及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等。建信财险业务稳步发展。2025年末在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新保险合同准则下,建信财险资产总额14.01亿元,净资产4.89亿元;全年净利润0.28亿元。
建银咨询
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是建银国际资本管理(天津)有限公司2016年收购的全资子公司,2018年由“建银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改为现名,注册资本0.51亿元。建银国际资本管理(天津)有限公司由建银国际的全资子公司建银国际(中国)有限公司100%持股。建银咨询主要开展造价咨询、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招标代理等业务。在深耕造价咨询传统优势领域的基础上,着力打造“金融咨询+工程咨询”核心竞争力,拓展产品谱系,优化产品供给。2025年末,建银咨询资产总额14.66亿元,净资产4.44亿元;全年净利润0.15亿元。
建信投资
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注册资本270亿元,为本行全资子公司。主要经营债转股及配套支持等业务。建信投资积极稳妥推进市场化债转股,助推国有企业改革,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优化产业布局。加快推进股权投资试点业务,促进科技企业成长,培育新质生产力。2025年末,建信投资资产总额1,269.80亿元,净资产468.25亿元;全年净利润37.91亿元。
建信股权
建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9年,注册资本1亿元,由建信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0%持股。建信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由建信人寿和建银国际的全资子公司建银国际(中国)有限公司分别持股80.10%和19.90%。建信股权主要开展私募股权投资业务,对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基金及其他私募股权基金进行管理。建信股权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扎实推进投资业务。2025年末,建信股权管理资产实缴规模190.51亿元,资产总额2.11亿元,净资产0.96亿元;全年净利润0.24亿元。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业务回顾
建银国际
建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注册资本6.01亿美元,为本行在香港的全资子公司,旗下公司从事投行相关业务,业务范围包括上市保荐与承销、企业收购兼并及重组、直接投资、资产管理、证券经纪、市场研究等。建银国际发挥跨境金融市场服务优势,为客户提供投行全产业链投融资服务。2025年末,建银国际资产总额713.74亿元,净资产86.00亿元;全年净亏损14.45亿元。1
个人金融业务板块
中德住房储蓄银行
中德住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4年,注册资本20亿元,本行和德国施威比豪尔住房储蓄银行股份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75.10%和24.90%。中德住房储蓄银行主要经营范围包括住房储蓄存款、住房储蓄贷款、个人住房贷款、国家政策支持的保障性住房开发类贷款等业务,是一家服务于住房金融领域的专业商业银行。中德住房储蓄银行业务稳步发展,全年销售住房储蓄产品592.67亿元。2025年末,中德住房储蓄银行资产总额447.35亿元,净资产31.48亿元;全年净利润0.09亿元。
建信人寿
建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本行2011年投资控股的寿险子公司,注册资本71.20亿元,本行、凯基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华旭投资有限公司和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51%、19.90%、16.14%、4.90%、4.85%和3.21%。主要经营范围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以及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建信人寿深化业务转型,业务结构持续优化。2025年末在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新保险合同准则下,建信人寿资产总额3,409.58亿元,净资产65.53亿元;全年净利润7.68亿元。2
建信住房
建信住房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8年,注册资本11.96亿元,建银鼎腾(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爱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75.25%和24.75%。建银鼎腾(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由建银国际在香港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建银国际创新投资有限公司100%持股。建信住房主要经营住房租赁业务。依托“CCB建融家园”平台,提升长租公寓经营,深化协同母行服务客户,助力百姓安居。2025年末,建信住房资产总额102.93亿元,净资产2.92亿元;全年净亏损2.85亿元。
1 建银国际数据含建信金科、建信住房、建银咨询。
2 建信人寿数据含建信财险、建信股权。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业务回顾
建信消费金融
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23年,注册资本72亿元,本行、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和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83.33%、11.11%和5.56%。建信消费金融主要经营个人小额消费贷款业务。立足专业化消费信贷功能定位,提升普惠金融服务效能,助力扩大内需、促进消费。2025年末,建信消费金融资产总额161.05亿元,净资产71.72亿元;全年净利润0.27亿元。
资金资管业务板块
建信基金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5年,注册资本2亿元,本行、信安金融服务公司和中国华电集团产融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65%、25%和10%。经营范围包括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等。建信基金坚持稳健经营,持续提升专业能力和服务质效,获《中国证券报》颁发的第22届基金业金牛奖“金牛基金管理公司”奖。2025年末,建信基金管理资产规模1.53万亿元,资产总额114.10亿元,净资产97.32亿元;全年净利润8.69亿元。
建信信托
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是本行2009年投资控股的信托子公司,注册资本105亿元,本行和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67%和33%。主要经营信托业务、投资银行业务和固有业务。各项业务稳健发展。2025年末,建信信托受托管理资产规模2.36万亿元,其中证券市场业务规模近1.39万亿元,风险处置类服务信托、财富管理业务及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规模合计超6,300亿元,均保持行业前列;资产总额489.95亿元,净资产289.03亿元;全年净利润4.13亿元。
建信期货
建信期货有限责任公司是本行2014年投资控股的期货子公司,注册资本10亿元,建信信托和上海良友(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80%和20%。建信期货主要开展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资产管理和期货投资咨询业务。建信期货全资子公司建信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可从事仓单服务、基差贸易和场外衍生品业务等风险管理试点业务及一般贸易业务。建信期货发挥专业特色,各项业务稳步发展。2025年末,建信期货资产总额149.99亿元,净资产12.85亿元;全年净利润0.23亿元。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业务回顾
建信养老金
建信养老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5年,注册资本23亿元,本行、信安金融服务公司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股比例分别为70%、17.647%和12.353%。主要业务范围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业务、企业年金基金管理相关业务、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以养老保障为目的的资金以及与上述资产管理相关的养老咨询业务等。建信养老金业务稳步发展。2025年末,建信养老金管理资产规模7,495.24亿元,资产总额46.59亿元,净资产37.81亿元;全年净利润3.74亿元。
建信理财
建信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9年,注册资本150亿元,为本行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包括发行理财产品、对受托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理财顾问和咨询服务等。建信理财投资参股贝莱德建信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国民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金额分别为5.60亿元、10亿元,持股比例分别为40%、8.79%。建信理财立足稳健合规经营,实现质量效益规模均衡发展。2025年末,建信理财理财产品规模1.74万亿元,资产总额222.77亿元,净资产214.63亿元;全年净利润15.59亿元。
建信住租
建信住房租赁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注册资本1亿元,为建信信托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建信住租是建信住房租赁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同时担任基金管理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金融工具创新,助力探索构建租购并举的房地产发展新模式。2025年末,建信住租管理资产规模131.33亿元,资产总额1.61亿元,净资产1.23亿元;全年净利润0.05亿元。
其他业务板块
建信金科
建信金融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8年,注册资本17.30亿元。建银腾晖(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联银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和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92.50%、2.50%、2.50%和2.50%。建银腾晖(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由建银国际全资子公司建银国际(中国)有限公司100%持股。建信金科聚焦服务集团主责主业,承担集团软件研发工作,对研发质效负责,推进人工智能规模化应用,推动集团加快数字化、智能化转型。2025年末,建信金科资产总额71.09亿元,净资产14.31亿元;全年净利润0.13亿元。
● 建信金科BDC代码鲁班劳动技能竞赛
境外业务
我们深耕海外市场,强化本外币境内外一体化协同服务,稳步增强参与国际竞争能力。
图注: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业务回顾
金融科技与渠道运营
“ 建行云”算力规模568.36 PFlops增幅12.10%其中图形处理器(GPU)等新型算力占比超25.63%
累计获取金融科技专利授权4,847件较上年增加1,297件
线上个人用户5.84亿户“双子星”用户数达5.46亿户
手机银行财富客户规模4,452万户建行生活入驻商户门店超43万个
本集团以金融科技为核心驱动业务价值创造,深化人工智能等专业技术能力建设,充分挖掘并应用数据,提升数据要素价值转化能力,优化线上线下渠道运营模式,推进全渠道部署,促进业务、数据、技术深度融合,全面推动数智化转型,赋能集团业务高质量发展。
2025年,本集团加强金融科技核心能力建设,利用人工智能构建高效智能安全的金融科技体系,优化研发管理,提升科技供给质效,实现集团网络及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开展数据智能应用体系建设,丰富数据应用场景,夯实数据支撑作用。完善渠道建设布局,拓展集约运营处理场景,以客户为中心推进流程优化。加快“双子星”建设,以流量带动业务量增长。创新跨境场景建设,数字人民币业务快速发展。将科技创新深度融入业务发展的全链条与各领域,构建数字化转型新格局,持续赋能业务。
金融科技
本集团聚焦主责主业,统筹发展与安全,优化业务需求统筹和科技项目管理模式,促进业数技融合和敏捷交付,打造IT自主可控基础设施,体系化推进大数据专业能力建设,持续夯实集团一体化网络安全保障能力,有力支持业务发展。
优化业务需求统筹和科技项目管理模式。成立业务需求研发中心,聚焦全行重点工作,打造集约化需求研发模式,年度业务需求受理效率同比提升7.97% ,集约化模式下用户测试案例密度较上年增加15.1% ,业务需求统筹质效提升明显。优化科技项目管理模式,促进敏捷研发交付,全年完成289个项目立项,共投产需求项86,611项,同比上升10.2% ,有力支持薪享通、司库、现金管理、手机银行等重点项目投产。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业务回顾
打造IT自主可控基础设施。在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中率先完成核心业务系统全面架构转型,2025年“主机核心银行系统全面下移工程”项目荣获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科技发展奖”一等奖。“建行云”完善“多区多地多栈多芯”布局,持续推进安全、合规、可信、高效的算力平台建设,构建智能算力与通用算力融合的新型算力体系,整体规模和云服务能力处于行业领先水平,截至2025年末,“建行云”总算力规模568.36 PFlops(FP32),较上年增长12.10% ,其中图形处理器(GPU)等新型算力占比超25.63%。
体系化推进大数据专业能力建设。构建大数据平台跨地域多活运行支持能力,实现跨地域数据作业调度,保障跨地域大数据任务和数据的一致性,持续优化大峰值每秒54,000笔,交易成功率99.9999% ,平均处理时间低于4毫秒。
持续夯实集团一体化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开展常态化实战化安全运营工作,在集团范围内排查、整改漏洞,持续开展渗透测试,积极开展集团网络安全攻防演练和勒索应急演练;加强网络安全穿透式管理,建立集团一体化网络安全防护体系。推进安全技术创新前瞻布局金融业抗量子密码迁移研究和验证在手机银行接入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在代码安全扫描、安全告警分析、钓鱼邮件演练等方面应用人工智能技术提升网络安全能力。加强网络安全队伍实战能力建设,开展集团网络安全技术培训和攻防实战竞赛,积极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攻防实战演习和各项网络安全大赛,取得优异成绩。
不断推进科技研发提质增效,加强金融科技人才培2025年末,本集团数字金融类人员30,085人3,占集团人数的7.95%。
专题6
加快推进人工智能与业务的融合创新
本集团积极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深刻把握以人工智能技术为代表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制定了《“人工智能+”工作推进方案》,以人工智能能力建设为重点,构建起覆盖数据、模型、算力、安全的全链条企业级人工智能技术体系,形成“技术筑基、场景赋能、价值转化”的良性发展格局。截至2025年末,人工智能大模型技术已规模化赋能集团398个场景应用深度渗透财富管理、普惠金融、风险管理、科技研发等关键领域。通过应用人工智能技术,授信审批全流程AI应用凭借显著的效率提升与风险管控成效,荣获2025金融街论坛年会“十大金融科技成果”,彰显本集团在金融AI领域的行业影响力与技术领先性。本集团持续完善人工智能基础设施,加速推进智能算力部署,构建安全可控、弹性扩展的算力支撑体系,未来将持续跟踪人工智能技术发展趋势,深化人工智能技术创新应用,推动业务全流程智能化升级,提升客户服务体验,构筑差异化竞争优势,以扎实行动打造新质生产力。
3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数字金融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对数字金融人才队伍培养,本行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相关口径进行适当调整计口径包括金融科技与数字化建设、运营及管理方面人才。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业务回顾
机构网点
本集团通过广泛的分支机构、自助设备、专业化服务机构以及电子银行服务平台为广大客户提供便捷优质的银行服务。2025年末,本集团营业机构共计14,614个。本行营业机构14,079个,其中境内机构14,045个,包括总行、2个分行级专营机构、37个一级分行、363个二级分行、13,631个支行及11个支行以下网点,境外机构34个。本行23家主要附属公司(17家综合化经营子公司和6家境外子银行)机构535个,其中境内机构409个,境外机构126个。
● 位于雄安商务服务中心的本行河北雄安分行营业部。
下表列出所示日期本集团按区域划分的营业机构分布情况。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机构数量(个) 占比(%) 机构数量(个) 占比(%)
本行境内 14,045 96.11 14,166 96.04
长江三角洲 2,217 15.17 2,239 15.18
珠江三角洲 1,776 12.15 1,799 12.20
环渤海地区 2,373 16.24 2,380 16.14
中部地区 3,430 23.47 3,424 23.21
西部地区 2,915 19.95 2,939 19.92
东北地区 1,330 9.10 1,381 9.36
总行 4 0.03 4 0.03
本行境外 34 0.23 35 0.24
附属公司 535 3.66 549 3.72
合计 14,614 100.00 14,750 100.00
持续优化网点布局,提升网点经营效能,重点保障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及县域渠道建设资源投入。2025年实施营业网点迁址优化建设248个,其中县域网点80个;新设营业网点32个,其中县域网点23个。优化自助渠道配置,本行在运行自助柜员机40,401台、智慧柜员机34,292台,全面支持业务办理;其中在县域设置自助柜员机12,775台、智慧柜员机10,447台。向社会开放“劳动者港湾”13,700个,并向特色化、差异化服务转型升级,丰富适老助残、综合政务、乡村振兴、绿色低碳等服务内涵。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业务回顾
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加快企业级运营体系建设。针对影响客户和员工体验的问题,持续优化业务办理流程,深入推进柜面业务线上化电子化;依托手机银行、“建行生活”、官方微信等渠道,完善“网点服务”频道功能,拓展业务预约预处理,推进业务全渠道部署,为客户提供“一站式”“一键式”服务,减少客户往返到店和等候时间。有序推进柜面操作耗时多、专业性强的业务事项总行集中处理,大幅提升业务办理效率。充分运用大模型、流程自动化机器人(RPA)等智能技术提升集约化作业质效,赋能全集团效率提升。
● 本行上海市分行投入日常经营使用的智能人形机器人“小龙女”。
● 本行苏州市分行着力打造科技创新特色网点,为科创企业提供更加精准和贴心的专属服务。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业务回顾
线上渠道
本行加快“双子星”线上经营主阵地建设,推进“双子星”融合经营,支持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持续提升便用户体验,加强财富、信贷线上经营,促进客户线食堂、政府消费券场景,提升平台服务质效。2025年末,本行线上个人用户数5.84亿户,“双子星”用户总数5.46亿户,“双子星”月活用户(MAU)达2.46亿户,“双子星”当年金融交易用户1.94亿户,同业领先,快捷支付绑卡客户数4.93亿户。
手机银行
聚焦用户体验,优化个人手机银行高频功能服务业务流程与交互设计,简化用户登录和设备换绑安全验证流程,延长账户明细查询时长至15年,推广新版收益强线上线下协同,丰富全流程线上办理场景,拓展线上渠道预约预处理场景。推出新版企业手机银行,全面升级首页、投融资、云服务及企业服务四大核心频道,优化功能布局与交互,并适配鸿蒙版;渠道智能化水平提升,在转账、代发等功能中支持AI智能识别交易信息,便捷客户使用。个人手机银行有资产客户4.41亿户,较上年增长3.95% ,其中,持有资产万元以上的个人手机银行活跃客户较上年增长15.82%。企业手机银行用户914万户,较上年增长30.11%。
建行生活
聚焦消费金融场景建设,深化“双子星”融合经营,持续推进平台生态场景经营能力,提升客户非金融生活店超43万个,“智慧食堂”覆盖单位1.36万家。2025年承接198个城市近百亿元消费补贴金额,拉动民生消费近千亿元。
网上银行
个人网银夯实平台基础体验,打磨核心金融服务旅程,规范生僻字处理,上线跨境支付通等服务。企业网银基础能力全面升级,客户操作体验升级;优化集中处理能力,上线下载、任务、消息、帮助四大中心,提升业务处理效率;丰富产品功能布放,新增薪享通、安心养老、对公龙钱包等功能产品,推出银用户数1,671万户,较上年增长9.82%。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业务回顾
网络支付
积极支持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持续提供流畅便捷的消费支付体验,2025年网络支付交易量657.26亿笔,交易金额21.54万亿元。快捷支付绑卡客户数4.93亿户,在支付宝、抖音、美团、拼多多等支付机构的国内市场份额保持同业第一。
远程智能银行服务
本行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着力打造优质金融服务,不断推动服务管理升级、服务模式创新和服务场景拓展,努力打造更加智慧便捷、更加精准卓越的客户服务体验,积极回应客户所想、所盼,满足广大客户金融服务需求,助力实现人民美好生活愿景。持续推进数智化转型,通过多媒体互联、多场景渗透、多功能触达,为集团境内外客户提供随时随地随享的远程综合金融服务。全面深化“人工智能+”建设,广泛应用大模型、视频客服、数字人等前沿科技丰富服务内涵,灵活运用“建行客服”新媒体矩阵打动远银商机价值转化落地;深入推进优质金融服务,续深化客户问题全流程闭环管理,高效解决客户诉求。2025年远程智能银行中心全渠道服务客户超4亿人次,全年客服热线满意度达99.95%。
数字人民币
2025年,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组织下,本行数字人民币研发和应用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建行端系统能力和产品服务能力持续提升。自2026年1月1日起,为开立在本行的数字人民币实名钱包余额按照本行活期存款挂牌利率计付利息,计结息规则与活期存款一致。
数字人民币主要指标保持同业领先,累计消费笔数同业第一,累计消费金额同业第二。数字人民币个人活跃钱包、对公活跃钱包、活跃商户、交易金额(转账和消费)保持快速增长。风险防控能力持续提升,全年研发系列反赌反诈新模型并对存量模型进行优化,数币模型成效指标全面提升。
成熟场景推广成效明显。公积金、代发、代理财政、校园等场景加速铺开,全年数字人民币公积金交易金额快速增长,通过协议支付接入的校园场景大幅增加。企业级数字人民币生态场景经营取得明显成效,受控支付4成功在政府资金监管、工程款监管等投产上线,支持境内居民在香港合作银行商户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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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受控支付是建设银行基于数字人民币可编程特性研发的新一代智能支付产品,可将合同约定、监管规定、内部规章等管控要求形成数字化合约并自动履约执行。
数字金融
我们持续推进自身数字化转型,提升数字化赋能业务成效,同时立足于服务数字经济,积极支持数实融合。
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架构93
风险合规文化建设95
95 集团风险偏好及传导
95 信用风险管理
100 市场风险管理
102 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
操作风险管理103
流动性风险管理104
声誉风险管理106
国别风险管理106
信息科技风险管理106
战略风险管理107
107 新型风险管理
108 并表管理
内部审计108
本集团坚持以“全面、全程、全员、全局、全球、全集团”的全面风险管理理念为引领,不断健全风险管理和内控合规管理体制机制,厘清压实“三道防线”职责,强化制衡和协同,加强境外机构、子公司一体化风险治理,防范金融风险能力稳步增强。
本集团持续完善全面主动智能的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全面管”,修订《全面风险管理办法》,完善全面风险治理体系,明确各类风险的管理职责和管理要求,进一步理顺“三道防线”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风险管理职责;持续完善风险内控管理体系,强化业务准入、评级、审批、贷后等关键环节的风险制衡。加强“主动管”,锚定资产质量管控目标,分类施策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控,提升不良化解处置质效;完善普惠金融信用风险管理机制,推进普惠零售信贷集约化运营;开展信贷业务联合检查,提升信贷领域合规管理能力。加强“智能管”,以人工智能技术为驱动,将数字化风控工具嵌入业务流程,构建“线上+线下”“智能+人工”深度融合的智能风控体系。按年更新恢复与处置计划,持续推进总损失吸收能力、大额风险暴露、有效风险数据加总及风险报告等达标工作,满足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要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架构
本行风险管理组织架构由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高管层及其专业委员会、业务经营管理部门、风险管理部门和内审部门等构成。基本架构详见下图。
本行董事会按公司章程和监管规定履行风险管理职责。董事会及其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设定风险管理策略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对集团整体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定期审议集团风险偏好陈述书并通过相应政策加以传导。高管层及其下设风险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执行董事会设定的风险管理策略,组织实施集团全面风险管理工作。
风险管理部是集团全面风险的牵头管理部门,并牵头管理市场风险。信贷管理部负责集团信用风险统一管理并牵头管理国别风险。资产负债管理部是流动性风险、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的牵头管理部门。内控合规部是操作风险的牵头管理部门。金融科技部、内控合规部共同承担信息科技风险的牵头管理职责。公共关系与企业文化部是声誉风险的牵头管理部门。战略与政策协调部是战略风险的牵头管理部门。其他各类风险在集团全面风险管理框架下,按照相关制度和职责分工管理。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风险管理
本行持续完善集团一体化风险管理体系,切实加强对子公司的风险穿透管理。坚持审慎经营导向,强化子公司风险偏好管理,提升“一司一策”风险管理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逐一明确不同类型子公司差异化的风险管控要点。进一步强化制度约束,有效补齐子公司制度短板,提升子公司授权、限额、审批等方面的精细化管理水平。开展子公司风险排查,摸清风险底数,强化重点子公司、重点业务风险管理,为子公司高质量发展筑牢根基。
专题7
加快智能风控体系建设
本行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人工智能技术驱动,综合运用大模型、小模型与规则策略,构建“线上+线下”“智能+人工”深度融合的智能风控体系。通过打造PC端与移动端两大入口,全面聚合集团风控能力,深度嵌入业务流程,持续提升风险管理的前瞻性、主动性和有效性。
全景整合,一图尽览。打造客户风险全景视图、客户全敞口风险视图,实现集团范围内全面、实时、集约、准确的风险数据整合,并共享至各个流程环节和各类风控人员。两类视图日均访问量超200万次,有效支撑全行风险识别与决策。
精准预警,主动拦截。线上业务风险排查系统(RSD)开展客户无感、高频高效、实时动态的风险底线拦截;模型工场(RMD)实现全员参与式模型研发、组合决策支持;全面风险监控预警系统(RAD)有力支撑分支机构前瞻性化解风险,促进风险的早识别、早预警。
融入流程,管控闭环。搭建事中监控平台,研发疑点筛查模型,嵌入信贷流程关键环节,形成制度遵循疑点“线上发现 线下核查 事中控制”闭环。投资交易业务全产品组合的敞口实时重估仅需4-5秒,自动监控,超限自动提示。
AI赋能,敏捷迭代。人工智能+风控应用多点开花,上线智能评级、授信审批全流程AI应用、制度大脑等一系列专业化智能风控应用,重构关键人员角色功能模块,助力实现风险管理向“感知 决策 行动” 智能化演进。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风险管理
风险合规文化建设
本集团坚持培育“稳健 审慎 全面 主动”的风险文化。推动风险文化有效融入管理机制、政策制度、业务规则、操作流程、技术工具、行为准则,渗透进各项业务管理。将风险文化作为培训重点,运用多种形式倡导风险理念。重视风险管理队伍建设,加强国际化风险管理人才储备,提升专业能力。
本集团持之以恒推进合规文化建设,深化“全员主动合规 合规创造价值”的理念,推行诚信与正直的职业操守和价值观念,提高全体员工的合规意识。
集团风险偏好及传导
本集团风险偏好由董事会审定,高管层负责贯彻落实。在科学研判未来形势的基础上,风险偏好围绕“做什么、不做什么,如果做承担多大风险”,明确业务发展的基本定位和风险承担边界,持续发挥着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引领作用。
本集团坚持稳健审慎的风险偏好,坚持经营发展以风险防控能力为边界。聚焦国家战略部署,扎实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切实加强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不断提升金融服务的精准性、可得性和适配性。强调统筹好发展与安全,注重提升价值创造、资产质量管控、结构调整、风险预警、智能控险、“三道防线”协同控险的六大核心能力。明确各类主要风险的定性要求及定量指标,并突出与后续经营计划、信贷政策、风险限额、资本管理、绩效考核等管理工具的有效衔接。在集团统一风险政策和标准的框架下,体现不同子公司发展定位的差异性。
信用风险管理
本集团高度重视信用风险管控,深化集团信用风险体化穿透管理,2025年整体信用风险平稳可控。
守牢风险防控底线。持续做好信用资产结构优化调整,做实做细金融“五篇大文章”,加强对国家重大战略、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和服务力度。有力推动重点领域信用风险防范化解,强化信用风险监测和前瞻应对,完善关键流程环节协同制衡机制,推进实施普惠、零售集约化风控模式。严格落实《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办法》,遵循实质风险判断原则,执行“初分、认定、审批”三级程序,准确合规开展风险分类。坚持高质量实施预期信用损失法,及时充足计提损失准备,风险抵补能力保持充足。
提升风险计量能力。优化重点客户信用评级模型,支持战略业务发展;构建科创综合评价工具,合理评估科技型企业信用风险;推进ESG要素融入客户信用评级,助力绿色金融业务拓展;研发中型企业信用风险评价工具,完善重点风险领域管控;增强线上业务风险排查系统拦截功能,挖掘高风险客户特征,丰富贷前管控规则;完善零售信贷业务评分卡工具,创新集成模型研发应用,提升风险识别能力。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风险管理
优化综合融资审批管理机制。将集团在信贷、交易、投资等对公客户融资服务中开展的授信及非授信投融资业务纳入统一综合融资总量审批管理,理顺管理机制,明晰职责边界,加强协同制衡,优化流程设计,有效强化集团一体化协同控险。压实第一道防线的客户经营和风险管理的首要责任和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第二道防线的专业赋能、风险把关与协同服务效能。针对重点客户和时效要求高的业务搭建集约高效流程,不断提升集团市场竞争力。
加强资产保全经营。风险化解处置保持良好水平,不良处置能力、质量、效益同步提升。通过对不良资产的有效经营和及时处置,加快信贷资金流转,为全行战略推进、经营管控、结构调整和效益提升提供坚实支撑。
案例6
推进授信审批全流程AI应用
本行体系化、系统化推进“授信审批全流程AI应用”,构建“AI辅助+专家决策”授信审批模式,以技术革新助力授信审批质效双升。一方面,为业务申报及审批决策提质赋能。基于涵盖公私域数据的授信审批专业知识库,依托多模态大模型的自主感知规划能力,从历史审批案例、优秀专业化研究等载体,充分淬炼资深审批专家隐性经验并转化为思维链等显性能力库,总结形成同类业务核心风险点及本行差异化授信策略,全流程畅通风险偏好传导。另一方面,利用大模型技术切实为业务办理人员减负增效。1分钟内生成包括5大模块的评级审查意见初稿,自动比对综合融资业务政策遵循性并撰写十余页审查意见初稿,最高生成比例达90% ,审查人员稍作完善即可提交。目前上述功能已在本集团境内外广泛应用,月均生成超5万份,大幅减轻案牍负担。
“授信审批全流程AI应用”是本行风险控制数智化建设的首批标杆项目。2025年本行人工审批业务量同比实现两位数增长,但在本项目的助力下,审批平均净用时逆势下降超30% ,覆盖对公客户超11.3万户。该项目入选2025金融街论坛年会金融科技大会十大成果,荣获2025金融科技应用场景大赛“十佳应用奖”,并入围新华社中国经济信息社2025金融新质生产力优秀案例。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风险管理
按五级分类划分的贷款分布情况
下表列出所示日期本集团贷款按五级分类的分布情况。在贷款五级分类制度下,不良贷款包括划分为次级、可疑及损失的贷款。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正常 26,867,143 96.92 24,961,689 96.77
关注 490,731 1.77 487,337 1.89
次级 103,874 0.38 97,272 0.38
可疑 73,426 0.26 105,356 0.41
损失 186,682 0.67 142,063 0.55
不含息贷款和垫款总额 27,721,856 100.00 25,793,717 100.00
不良贷款额 363,982 344,691
不良贷款率 1.31 1.34
本集团坚持实质风险判断,严格执行风险分类相关规定,准确反映风险水平。2025年末,不良贷款余额3,639.82亿元,较上年增加192.91亿元;不良贷款率1.31% ,较上年下降0.03个百分点;关注类贷款占比1.77% ,较上年下降0.12个百分点。
按产品类型划分的贷款及不良贷款分布情况
下表列出所示日期本集团按产品类型划分的贷款及不良贷款分布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贷款和垫款金额 不良贷款金额 不良贷款率(%) 贷款和垫款金额 不良贷款金额 不良贷款率(%)
本行境内贷款和垫款 26,834,069 348,391 1.30 24,938,748 325,868 1.31
公司类贷款和垫款 15,690,859 240,384 1.53 14,434,401 238,687 1.65
短期贷款 4,235,650 74,583 1.76 4,014,375 82,843 2.06
中长期贷款 11,455,209 165,801 1.45 10,420,026 155,844 1.50
个人贷款和垫款 9,050,497 108,007 1.19 8,872,595 87,181 0.98
个人住房贷款 5,991,328 53,269 0.89 6,187,858 38,735 0.63
个人经营贷款 1,315,605 20,773 1.58 1,021,693 16,282 1.59
信用卡贷款 1,009,100 23,860 2.36 1,065,883 23,680 2.22
个人消费贷款 683,174 7,321 1.07 527,895 5,752 1.09
其他贷款 51,290 2,784 5.43 69,266 2,732 3.94
票据贴现 2,092,713 – – 1,631,752 – –
境外和子公司 887,787 15,591 1.76 854,969 18,823 2.20
不含息贷款和垫款总额 27,721,856 363,982 1.31 25,793,717 344,691 1.34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风险管理
按区域划分的贷款及不良贷款分布情况
下表列出所示日期本集团按区域划分的贷款及不良贷款分布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贷款和垫款金额 不良贷款金额 不良贷款率(%) 贷款和垫款金额 不良贷款金额 不良贷款率(%)
长江三角洲 5,772,902 48,550 0.84 5,240,886 43,845 0.84
珠江三角洲 4,303,152 86,633 2.01 4,169,575 82,590 1.98
环渤海地区 4,696,417 56,441 1.20 4,338,437 48,047 1.11
中部地区 4,727,097 57,045 1.21 4,290,781 58,713 1.37
西部地区 5,273,064 60,585 1.15 4,855,020 52,990 1.09
东北地区 1,105,191 22,517 2.04 1,039,321 24,170 2.33
总行 1,101,691 23,912 2.17 1,142,742 23,735 2.08
境外 742,342 8,299 1.12 716,955 10,601 1.48
不含息贷款和垫款总额 27,721,856 363,982 1.31 25,793,717 344,691 1.34
按行业划分的贷款及不良贷款分布情况
下表列出所示日期本集团按行业划分的贷款及不良贷款分布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5年12月31日 贷款和垫款金额 2024年12月31日
贷款和垫款金额 占比(%) 不良贷款金额 不良贷款率(%) 占比(%) 不良贷款金额 不良贷款率(%)
本行境内贷款和垫款 26,834,069 96.80 348,391 1.30 24,938,748 96.69 325,868 1.31
公司类贷款和垫款 15,690,859 56.60 240,384 1.53 14,434,401 55.96 238,687 1.65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831,419 10.21 44,575 1.57 2,616,609 10.14 44,639 1.71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587,380 9.33 14,991 0.58 2,389,026 9.26 17,643 0.74
制造业 2,416,735 8.72 34,899 1.44 2,172,903 8.42 37,362 1.72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755,960 6.34 12,087 0.69 1,600,664 6.21 11,655 0.73
批发和零售业 1,485,794 5.36 33,114 2.23 1,393,050 5.40 34,725 2.49
房地产业 905,583 3.27 44,635 4.93 908,380 3.52 43,518 4.79
建筑业 800,737 2.89 24,435 3.05 699,150 2.71 19,207 2.75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814,281 2.94 8,307 1.02 761,752 2.95 7,016 0.92
金融业 552,689 1.99 166 0.03 530,770 2.06 183 0.03
采矿业 383,385 1.38 5,061 1.32 344,654 1.34 5,013 1.45
其他1 1,156,896 4.17 18,114 1.57 1,017,443 3.95 17,726 1.74
个人贷款和垫款 9,050,497 32.65 108,007 1.19 8,872,595 34.40 87,181 0.98
票据贴现 2,092,713 7.55 – – 1,631,752 6.33 – –
境外和子公司 887,787 3.20 15,591 1.76 854,969 3.31 18,823 2.20
不含息贷款和垫款总额 27,721,856 100.00 363,982 1.31 25,793,717 100.00 344,691 1.34
1. 主要包括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卫生和社会工作和教育等行业。
本集团持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着力推进信贷结构优化调整,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不良贷款率下降。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风险管理
已重组贷款和垫款
下表列出所示日期本集团已重组贷款和垫款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5年12月金额 31日占比(%) 2024年12月金额 月31日占比(%)
已重组贷款和垫款 126,375 0.46 120,861 0.47
1. 重组贷款执行《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办法》相关标准。
2025年末,已重组贷款和垫款余额1,263.75亿元,较上年增加55.14亿元,在不含息贷款和垫款总额中的占比为0.46%。
逾期贷款和垫款
下表列出所示日期本集团已逾期贷款和垫款按账龄分析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逾期3个月以内 91,072 0.33 74,609 0.29
逾期3个月至6个月以内 49,786 0.18 49,239 0.19
逾期6个月至1年以内 64,680 0.23 85,409 0.33
逾期1年以上3年以内 119,545 0.43 95,530 0.37
逾期3年以上 42,731 0.16 26,409 0.10
已逾期贷款和垫款总额 367,814 1.33 331,196 1.28
2025年末,已逾期贷款和垫款余额3,678.14亿元,较上年增加366.18亿元,在不含息贷款和垫款总额中的占比为1.33%。
贷款迁徙率
(%)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正常类贷款迁徙率 1.17 1.07 1.66
关注类贷款迁徙率 14.98 11.69 12.21
次级类贷款迁徙率 50.73 44.56 44.86
可疑类贷款迁徙率 57.47 34.38 44.84
1. 贷款迁徙率依据原银保监会相关指标定义计算,为集团口径数据。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风险管理
大额风险暴露管理
本集团严格按照监管规定,持续开展大额风险暴露识别、计量、监测等工作,完善集团内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客户风险暴露限额管控,优化配套系统功能,提高集团大额风险暴露管理质效。
贷款集中度
2025年末,本集团对最大单一借款人贷款总额占资本净额的4.14% ,对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总额占资本净额的13.40%。
(%)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 4.14 4.15 4.42
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 13.40 15.22 14.87
下表列出所示日期本集团十大单一借款人情况。
2025年12月31日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所属行业 金额 占不含息贷款和垫款总额百分比(%)
客户A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93,005 0.70
客户B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75,403 0.27
客户C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71,000 0.26
客户D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58,761 0.21
客户E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9,057 0.18
客户F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7,263 0.13
客户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6,574 0.13
客户H 金融业 36,400 0.13
客户I 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 34,837 0.13
客户J 金融业 32,739 0.12
总额 625,039 2.26
关于信用风险资本计量情况,请参见刊载于上交所网址(www.sse.com.cn)、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的“披露易”网址(www.hkexnews.hk)及本行网址(www.ccb.cn、www.ccb.com)的《2025年度资本管理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
市场风险管理
本集团持续强化市场风险管理。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完成市场风险管理基本制度修订,进一步完善集团市场风险治理架构和管理能力,加强市场风险识别、计量、监测、控制和报告的全过程管理。制定年度投资及交易业务风险政策限额方案,监控报告限额执行情况。深化交易业务数字化监控机制,完善风险监控工具和系统,及时开展风险排查和预警。开展重点分行和子公司业务调研,对产品风险进行重检。夯实资管业务风险管理基础,完善风险管理政策体系。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风险管理
交易账簿风险价值分析
本行对交易账簿组合进行风险价值分析,以计量和监控由于利率、汇率及其他市场价格变动而引起的潜在持仓亏损。每日计算本外币交易账簿组合的风险价值(置信水平为99% ,持有期为1个交易日)。
下表列出于所示日期及期间本行交易账簿的风险价值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 2025年 2024年
12月31日 平均值 最大值 最小值 12月31日 平均值 最大值 最小值
交易账簿风险价值 231 288 379 204 300 265 331 199
其中:利率风险 115 146 246 73 75 37 88 22
汇率风险 195 273 363 176 311 261 343 201
商品风险 15 6 40 – 1 1 6 –
市场风险压力测试
本行定期开展市场风险压力测试,包括单因素情景、多因素组合情景和历史情景三种情景。通过定量分析利率、汇率及其他市场价格变动对本行资产价格和损益的影响,揭示极端情景下投资与交易业务的薄弱环节,提升本行应对极端风险事件的能力。压力测试结果显示市场风险压力损失总体可控。
汇率风险管理
本集团汇率风险主要源于持有的非人民币计价的资产负债在币种间的错配,以及因金融市场做市而持有的头寸。本集团综合运用汇率风险敞口、压力测试等方法计量和分析汇率风险,主要通过资产负债匹配、限额、对冲等手段控制和规避汇率风险。
2025年,本集团坚持审慎稳健的汇率风险管理策略,密切关注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动向及外汇市场波动,采取积极措施应对市场变化。进一步加强境外机构和附属公司汇率风险管理,持续完善管理机制和流程,切实提升管理质效。报告期内,本集团汇率风险相关指标满足监管要求,压力测试结果显示汇率风险水平整体可控。
货币集中度
下表列出所示日期本集团货币集中度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美元折合人民币 港元折合人民币 其他折合人民币 合计 美元折合人民币 港元折合人民币 其他折合人民币 合计
即期资产 1,046,547 355,121 501,900 1,903,568 964,301 315,444 411,909 1,691,654
即期负债 (1,047,201) (607,080) (325,064) (1,979,345) (1,017,588) (498,078) (249,136) (1,764,802)
远期购入 3,388,012 544,604 354,980 4,287,596 3,351,341 316,408 243,302 3,911,051
远期出售 (3,395,800) (252,624) (504,594) (4,153,018) (3,276,346) (91,062) (367,232) (3,734,640)
净期权头寸 (4,132) (6) (207) (4,345) (47,118) – (829) (47,947)
净(短)/长头寸 (12,574) 40,015 27,015 54,456 (25,410) 42,712 38,014 55,316
2025年末,本集团汇率风险净敞口为544.56亿元,较上年减少8.60亿元。
关于市场风险资本计量情况,请参见本行发布的《2025年度资本管理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的相关内容。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风险管理
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
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是指利率水平、期限结构等不利变动导致银行账簿经济价值和整体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主要包括缺口风险、基准风险、期权性风险等。本集团持续加强对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依据《商业银行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指引(修订)》等有关规定,制定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构架、计量规则和监测控制相关制度安排,按年重检风险偏好和分级限额,保证利率风险偏好与全行总体战略相统一。
本集团实施稳健审慎的利率风险管理策略,在利率风险和盈利水平之间寻求平衡,尽量降低利率变动对利息净收入和经济价值的负面影响。主要采用重定价缺口分析、利息净收入和经济价值敏感性分析、久期分析、压力测试和经济资本等方法,计量和分析银行账
簿利率风险。主动运用资产负债数量和价格措施,审慎使用利率衍生品套保工具,通过计划与绩效考核、内部资本评估等方式开展利率风险管理和评价,实现对业务条线、境外机构和子公司利率风险水平的有效控制,确保将银行账簿利率风险保持在可容忍范围。
2025年,本集团密切关注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及宏观政策变化,持续强化利率风险管理,积极应对市场压力和管理挑战。密切跟踪国内存款、贷款和债券利率走势,加强对各类资产负债期限结构的监测与管理;压实境外机构利率风险管理要求,提升风险主动管理能力;不断优化内外部定价管理策略,审慎评估新产品利率风险。报告期内,压力测试结果显示本集团利率风险相关指标均在合理范围内,利率风险水平整体可控。
利率敏感性缺口分析
下表列出所示日期本集团资产与负债按下一个预期重定价日或到期日(两者较早者)的利率敏感性缺口。
(人民币百万元) 不计息 3个月以内 3个月至1年 1年至5年 5年以上 合计
2025年12月31日利率敏感性缺口 446,580 (4,344,916) 4,799,380 (2,808,508) 5,593,541 3,686,077
2025年12月31日累计利率敏感性缺口 (4,344,916) 454,464 (2,354,044) 3,239,497
2024年12月31日利率敏感性缺口 283,083 (3,787,488) 5,734,890 (3,989,529) 5,103,009 3,343,965
2024年12月31日累计利率敏感性缺口 (3,787,488) 1,947,402 (2,042,127) 3,060,882
2025年末,本集团一年以内资产负债重定价正缺口为4,544.64亿元,较上年减少1.49万亿元,主要因负债端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和同业存款增长所致。一年以上正缺口为2.79万亿元,较上年增加1.67万亿元,主要因长期限债券投资增长所致。
敏感性分析
利息净收入敏感性分析是指利率变动对期末持有的未来一年内重定价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利息净收入的影响。权益敏感性分析是指利率变动对年末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它综合收益的固定利率金融资产进行重估产生的公允价值净变动对权益的影响。
对利息净收入和权益的敏感性分析基于两种情景,一是假设存放央行款项利率不变,所有收益率曲线向上或向下平行移动100个基点;二是假设存放央行款项利率和活期存款利率均不变,其余收益率曲线向上或向下平行移动100个基点。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风险管理
下表列出于所示日期本集团利息净收入和权益在收益率曲线向上或向下平行移动100个基点时的变动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 利息净收入的影响 权益的影响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上升100个基点 存放央行款项利率不变 (61,732) (46,805)
存放央行款项利率和活期利率不变 91,958 92,363 (170,372) (108,445)
下降100个基点 存放央行款项利率不变 61,732 46,805
存放央行款项利率和活期利率不变 (91,958) (92,363) 190,344 119,288
1. 上表列出所示日期在利率变动±100个基点的压力测试情景下利息净收入和权益价值变化幅度。与全年利息净收入和资本净额相比,比例处于合理区间,风险整体可控。
操作风险管理
本行董事会承担操作风险管理最终责任。高管层承担操作风险管理的实施责任,主要职责包括组织制定操作风险管理基本制度和管理办法等。操作风险组织架构由业务和管理部门、操作风险管理部门、审计部门等组成。
本集团制定操作风险管理制度,建立与自身业务性质、规模、复杂程度和风险特征相适应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强化“三道防线”协同管控,以操作风险偏好及其传导为纲领,以操作风险管理工具为支持,以操作风险文化、人员队伍、约束激励、信息系统等为保障,对业务产品及管理活动中的操作风险,进行持续地识别评估、控制缓释、监测报告、资本计量,并周期性开展操作风险管理体系重检优化。在经营管理相关制度、流程和系统等建设中充分考虑内部控制要求,在业务、产品以及管理活动中实施内控措施,有效防控操作风险、降低损失。
2025年,本集团积极对标《银行保险机构操作风险管理办法》,健全操作风险偏好传导、风险报告、新产品风险评估等管理机制,夯实操作风险管理基础。严格落实监管要求,持续完善操作风险管理及计量体系,有序推进操作风险新标准法监管评估验收相关工作。开展新一轮业务影响分析,建立周期性分析与常态化分析联动机制,迭代业务连续性管理策略,识别重要业务,做好应对风险冲击的准备。开展重要业务演练,突出管理重点,提高机构与人员的应急意识和处置能力,提升演练实效。
持续强化员工行为管理,有效防范员工异常行为,引导员工合规从业。坚持建章立制与教育宣导并行,明确员工行为准则与禁止性规定,引导员工正确树立和践行合规理念。加强员工关心关爱,及时掌握员工业绩表现及思想状况,帮助员工提升履职能力。2025年,本行组织开展了操作风险管理审计、员工行为操作风险事项动态审计,重点关注本行操作风险管理、案件风险防控及员工行为管理等情况。
反洗钱
本集团持续健全“基于风险”的反洗钱管理体系,强化核心义务履行,推进受益所有人信息报送相关工作,加强洗钱高风险领域监测,积极探索新兴技术的应用,提升洗钱风险管理能力,全面践行反洗钱及金融制裁各项监管要求,充分发挥反洗钱在遏制洗钱以及相关犯罪,维护金融秩序、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安全方面的作用。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风险管理
流动性风险管理
本行董事会审核批准流动性风险战略和偏好,承担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高管层执行董事会制定的流动性风险策略,组织实施流动性风险管理工作。资产负债管理部牵头管理集团流动性风险,与各业务管理部门和分支机构共同履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具体职责。各附属机构承担自身流动性风险管理的主体责任。
本集团坚持审慎、分散、协调、多元的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管理目标是建立健全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充分识别、准确计量、持续监测、有效控制流动性风险,有效平衡资金收益性和安全性,保障全行业务平稳运行。根据监管要求、外部宏观环境和业务发展情况,制定流动性风险识别、计量和监测方法,确定风险限额管理标准,实施日常流动性管理,定期进行集团压力测试,重检评估应急计划。
2025年,本集团坚持稳健审慎原则,前瞻应对内外部资金形势变化,稳妥安排资金来源与运用的总量和结构,集团流动性平稳运行。充分发挥流动性储备调节功能,完善融资策略,实现安全性与流动性、效益性的协调平衡;优化多维度的流动性监测和预警体系,推动信息系统迭代升级;积极履行大行义务,发挥市场“稳定器”和政策“传导器”作用。
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
本集团每季度进行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以检验在不同压力情景下的风险承受能力。压力测试设定影响流动性风险的主要因素和事件包括:流动性资产变现能力大幅下降、批发和零售存款大量流失、批发和零售融资的可获得性下降、市场流动性状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等。压力测试结果显示,在多种情景压力假设下,本集团流动性风险处于可控范围。
流动性风险分析
本集团采用流动性指标分析、剩余到期日分析和未折现合同现金流量分析衡量流动性风险。
下表列出所示日期本集团流动性比率及存贷比率指标。
(%) 标准值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人民币 ≥25 85.15 76.55 69.20
流动性比率1 外币 ≥25 92.67 72.07 77.40
存贷比率2 人民币 89.30 89.28 85.12
1. 流动性资产除以流动性负债,按照原银保监会要求计算。
2. 根据原银保监会要求,按照境内法人口径计算存贷比率。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风险管理
下表列出本集团所示日期流动性覆盖率及净稳定资金比例情况。
2025年第四季度 2025年第三季度 2025年第二季度
流动性覆盖率(%)1 135.47 132.40 122.06
2025年12月31日 2025年9月30日 2025年6月30日
净稳定资金比例(%) 132.10 131.56 131.53
1. 按照当期适用的监管要求、定义及会计准则计算,数据为季度内所有自然日数值的简单算术平均值。
2025年末,本集团人民币流动性比率85.15% ,外币流动性比率92.67% ,存贷比率89.30% ,2025年第四季度流动性覆盖率日均值135.47% ,年末净稳定资金比例132.10% ,上述流动性指标均满足监管要求。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资金比例详情请参见刊载于上交所网址(www.sse.com.cn)、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的“披露易”网址(www.hkexnews.hk)及本行网址(www.ccb.cn、www.ccb.com)的《2025年度资本管理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下表列出所示日期本集团的资产与负债根据相关剩余到期日的分析。
(人民币百万元) 无期限 实时偿还 1个月以内 1个月至3个月 3个月至1年 1年至5年 5年以上 合计
2025年12月31日各期限缺口 3,000,307 (13,538,670) (717,374) (1,275,079) (780,613) 3,285,393 13,712,113 3,686,077
2024年12月31日各期限缺口 2,993,681 (12,688,474) (686,338) (769,481) 90,854 1,711,813 12,691,910 3,343,965
本集团定期监测资产负债各项业务期限缺口情况,评估不同期限范围内流动性风险状况。2025年末,本集团各期限累计缺口3.69万亿元。本集团活期存款沉淀率较高,且存款平稳增长,预计未来资金来源稳定,流动性将继续保持稳健态势,流动性风险可控。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风险管理
声誉风险管理
声誉风险是指因机构行为、从业人员行为或外部事件等,导致利益相关方、社会公众、媒体等对集团或分支机构形成负面评价,从而损害其品牌形象、价值,不利其正常经营,甚至影响到集团声誉形象的风险,是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集团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将声誉风险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不断强化公司治理在声誉风险管理中的作用。董事会承担声誉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负责确定声誉风险管理策略和总体目标,掌握声誉风险状况,监督高级管理层开展声誉风险管理。高级管理层承担声誉风险管理的管理责任,负责建立健全声誉风险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制定重大事项的声誉风险应对预案和处置方案,安排并推进声誉事件处置。
2025年,本集团秉持前瞻、全面、主动、有效的声誉风险管理原则,持续完善机制建设,扎实做好各项基础管理工作,进一步优化全集团舆情监测预警和协同联动机制,稳妥处置敏感舆情。报告期内,本集团声誉风险管理水平稳步提升,有效维护了企业良好形象和声誉,未发生重大声誉事件。
国别风险管理
本集团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将国别风险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立了与战略目标和风险暴露规模相适应的管理框架。董事会承担国别风险管理有效性的最终责任,高管层负责执行董事会批准的国别风险管理政策。综合运用评估评级、风险限额、数据加总、压力测试、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等一系列工具管理国别风险。
2025年,本集团结合业务发展需要和全球形势变化带来的挑战,持续完善国别风险管理体系,优化国别风险管理系统,重检国别风险评级,密切监测国别风险敞口,强化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国别风险敞口主要集中在国别风险低和较低的国家和地区,总体风险控制在合理水平。
信息科技风险管理
本集团制定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制度,根据监管要求和自身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偏好与策略,构建分工合理、职责明确、授权适当、相互制衡、报告关系清晰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治理架构。董事会定期听取并审阅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情况报告,审定信息科技风险偏好,监督检查高管层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工作。高管层根据董事会授权,组织实施信息科技风险识别、监测和控制。在信息系统开发测试和维护、业务连续性计划与应急处置等领域采取适当的管理策略,增强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2025年,本集团持续强化信息科技风险管理,为金融科技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优化完善科技制度体系,有效开展信息科技风险识别评估、监测报告、控制缓释等工作,促进信息科技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持续完善网络安全风险监测体系,有效应对网络攻击,全年未发生网络安全事件。加强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管理,强化对第三方服务商的监督检查,全年未发生因外包与合作引发的信息科技风险事件。加强信息科技鉴证及测评工作,聘请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对总行服务于境外机构的技术控制措施开展审计鉴证,聘请专业机构对网络安全保护三级及以上的系统开展等级保护测评和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报告期内,本集团信息科技风险相关指标满足监管要求及风险偏好要求,风险整体可控。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风险管理
战略风险管理
本集团严格落实监管要求,将战略风险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董事会承担战略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高管层负责执行董事会批准的战略风险管理政策。
2025年,本集团结合自身业务发展需要和内外部经营形势变化带来的挑战,持续完善战略风险管理体系,优化战略风险识别、监测、评估等工作流程,不断提升战略风险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报告期内,本集团战略风险水平处于可控范围。
新型风险管理
本集团持续加强对模型风险、数据风险、欺诈风险、ESG风险及新产品风险等新型风险的有效识别和主动管控,多措并举提升对新型风险的统筹管理能力。
模型风险管理方面。本集团持续完善模型风险管理机制,开展模型验证、评审与后评价,重点强化线上业务规则模型管理并制定相关规范,组织线上业务模型风险管理专题培训,防范化解因模型出现问题可能造成的风险隐患。推进企业级模型监测平台建设,完善企业级模型风险管理平台功能。
数据风险管理方面。本集团持续完善数据风险管控机制,加强重点领域数据安全管控力度,强化数据安全检查与风险评估,提升数据出行、产品新增等重点场景评估的自动化水平。持续推动数据分类分级保护措
施在生命周期各个环节落地。强化集团一体化数据质量管理,建立数据需求统筹及监测运营机制,优化数据质量管理工具,常态化开展数据质量控制与提升。
欺诈风险管理方面。本集团积极跟踪外部形势变化,严格落实监管要求,完善欺诈风险管理体系。深化协同联动,推进反欺诈工具迭代升级及人工智能创新应用,丰富欺诈风险管理平台功能,提升防范化解各类欺诈风险能力。
ESG风险管理方面。本集团遵循各项监管要求,持续完善投融资业务中的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客户ESG风险管理。明确投融资客户ESG风险分类标准、分类流程以及差别化管理策略,将ESG风险管理融入投资信贷业务全流程。在全行推广应用投融资客户ESG风险分类管理系统,实现风险的线上全流程管控。
新产品风险管理方面。本集团持续夯实产品基础管理,系统梳理存量在售产品,重检产品在创新及存续期间的运营及风险控制问题,及时采取风险管控措施。完善产品风险管理系统,实现产品准入评估、动态风险监测、定期重检全流程线上化处理。对标《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优化合规审查机制流程,对新产品新业务进行审核把关。持续强化新产品洗钱风险评估与管控,动态优化评估方法和指标体系,不断加强日常监测分析,积极采取与风险状况相匹配的管控措施,助力全面风险防控。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风险管理
并表管理
2025年,本集团持续加强并表管理,提高集团公司治理、风险管理、资本管理等各项并表要素管理水平,防范跨境跨业风险,推进子公司高质量发展。
推动集团一体化管理,深化母子公司业务融合。持续提升子公司公司治理效能,推动建立精简高效的公司治理架构。强化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健全集团统一风险偏好的传导与落实机制。夯实资本管理基础,加强对子公司资本充足水平的监测与管理,促进资本指并表监管指引及集团内部风险隔离要求。提升集团数据治理和应用能力,指导子公司持续完善数据治理体系,提升数据能力和自动化水平。持续推进集团IT一体化建设,加强对子公司科技建设支持力度。
内部审计
本集团内部审计以评价并督促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效果,促进增加价值和改善运营,帮助集团实现目标为宗旨。实行相对独立、垂直管理的内部审计体制,内部审计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向高管层汇报工作。在总行设立审计部,在一级分行驻地设立29家派出审计机构,在香港设立海外审计中心。
审计部门聚焦监督主责,坚持服务大局,不断增强审的落地执行开展审计活动,更加突出风险导向、监管导向和经营管理导向。2025年,审计活动涵盖大中型企业信贷、资产保全、普惠金融、个人贷款、财务会计管理、负债与支付结算、重点合规事项、同业业务、金融市场交易业务与市场风险管理、网络金融、渠道与运营管理、集团并表管理、金融科技、关联交易等业务领域,并对子公司、境外机构进行周期覆盖。通过查准业务问题、剖析管理问题、抓实整改问题,不断改进完善管理机制、业务流程和内部管理,有效促进集团内涵式高质量发展。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资本管理
本集团秉承稳健、审慎的资本管理策略,坚持资本内生积累和外部补充并重,持续强化资本的约束和引导作用,深入推进资本集约化转型,提升资本使用效率,保持充足的资本水平和稳健的资本结构,为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及全行战略实施提供坚实保障。
2025年,本集团持续推动资本新规落地实施,完善监管资本约束和传导机制,稳妥有序开展外部资本补充。扣除分红后利润留存2,322亿元,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补充核心一级资本1,050亿元,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400亿元,发行二级资本债券1,250亿元。扎实做好资本精细化管理,风险加权资产规模合理增长。各级资本充足率高于监管要求并保有较充裕缓冲,顺利实现总损失吸收能力达标。
资本充足率
根据监管要求,自2024年起,本集团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计量和披露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覆盖本行境内外所有分支机构及金融机构类附属子公司(不含保险公司)。在2014年获批实施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的基础上,2020年4月,原银保监会批准本集团扩大资本计量高级方法实施范围。依据监管要求,本集团采用资本计量高级方法和其他方法并行计量资本充足率,并遵守相关资本底线要求。
本集团持续深化资本集约化转型及精细化管理,推进资本新规高质量落地。2025年末,本集团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计量的资本充足率19.69% ,一级资本充足率15.47%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4.63% ,均满足监管要求。
下表列出所示日期本集团的资本充足率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3,464,852 3,165,549
一级资本净额 3,663,783 3,324,424
资本净额 4,663,426 4,303,263
风险加权资产 23,685,171 21,854,590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14.63 14.48
一级资本充足率(%) 15.47 15.21
资本充足率(%) 19.69 19.69
1. 具体资本构成请参见财务报表附注“风险管理-资本管理”。
2. 具体资本构成请参见财务报表附注风险管理资本管理。关于资本充足率以及风险加权资产的详细信息,请参见本行发布的《2025年度资本管理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本集团发行的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情况请参见财务报表附注“其他权益工具”,二级资本债券情况请参见财务报表附注“已发行债务证券”。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资本管理
杠杆率
根据监管要求,自2024年起,本集团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有关规则计量杠杆率。杠杆率是指一级资本净额与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的比率。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杠杆率7.62% ,满足监管要求。
下表列出所示日期本集团的杠杆率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5年 12月31日 2024年 12月31日
杠杆率(%) 7.62 7.78
一级资本净额 3,663,783 3,324,424
调整后表内外资产余额 48,093,733 42,755,544
1. 杠杆率详情请参见本行发布的《2025年度资本管理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经营发展热点问题讨论
消费金融专项行动助力消费提质升级
本行开展以“提振消费扩内需,消费金融在行动”为主题的消费金融专项行动,强化企业级统筹,全力扩大消费金融供给,以综合化产品服务方案激发消费潜能。积极参与政府消费券发放承接,大力支持汽车、家电、家装等消费品“以旧换新”重点领域,高效落地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持续做优商户服务,融入消费场景生态建设,促成居民消费交易。2025年末,本行境内个人消费贷款余额6,831.74亿元,增幅29.41% ,信用卡总消费交易额2.56万亿元,为激发消费活力持续注入金融动能。
落实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
本行积极贯彻促消费扩内需政策部署,落实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聚焦以服务业为代表的市场主体,持续加大普惠金融信贷支持力度,有效发挥国有大行在金融服务促进消费、扩大内需等领域的头雁作用。加大推广力度,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相关公告、问答及系列宣传推文,并在“建行惠懂你”平台上线贴息服务专区,为符合条件的经营实体提供良好服务体验,确保广大消费领域经营主体知悉有关政策。优化操作流程,及时启动政策适配性改造,部署线上补充协议签署、线上用途证明材料收集等相关功能,确保客户便捷享受贴息服务。强化合规管理,按照政策要求,针对贴息贷款客户,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方式,收集资金用途证明材料,确保政策红利用好用到位、真正惠及符合政策条件的市场主体。
柜台债业务赋能中小机构投资者
本行聚焦中小机构投资者的债券交易与配置需求,积极推动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发展。通过产品创新、服务优化与系统升级,为客户打造便捷有效的债券投资渠道。
产品创新方面,持续上柜银行间市场各类债券,配套质押式回购、再贷款质押等产品,充分满足客户分散、灵活的投融资需求。服务优化方面,组建总分行柜台交易和产品服务团队,线上线下结合,为客户提供综合化、低成本的交易服务和报价,辅助客户做出合理投资交易决策。系统升级方面,对标银行间债券市场主流交易平台,建立市场领先的柜台债券交易系统,支持客户高效、安全和专业地开展交易和管理操作。通过全方位持续推进,帮助中小机构投资者共享债券市场发展红利,本行柜台债业务实现高速发展,2025年末对公客户持有债券余额同比增长2.5倍。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展望
展望2026年,全球经济增长动能依然不足,地缘冲国经济基础稳、优势多、韧性强、潜能大,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变。同时,国内经济发弱矛盾突出,市场预期偏弱。2026年中国将继续实施成效应将进一步凸显,消费“主引擎”将被逐步激活,有效投资将扩大,产业转型升级加快,中国经济整体将朝着更加均衡和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中国银行业机遇和挑战并存。持续扩大内需,培育壮大新动能。深入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优化“两新”政策和“两重”项目实施,推动投资止跌回稳。深化拓
展“人工智能+”,实施新一轮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能降碳改造。促进城乡融合和区域联动,统筹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和乡村全面振兴以上步拓展客户和提供优质金融服务创造商机。同时,握形势,积极作为,有效应对。
2026年,本集团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进一步增强服务国家建设、防范金融风险、参与国际竞争“三个能力”,把握“十五五”开局机遇,加力支持实体经济重点领域,持续推进一体化综合经营转型,不断提升金融服务的精准性、可得性和适配性,在服务经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展望
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推动实现自身高质量发展。重点推进以下经营管理工作:一是服务国家战略,全方位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力支持扩大内需,深化消费金融专项行动,优化零售信贷供给,强化消费场景建设,做优财富管理。抢抓扩大有效投资机遇,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配套服务,全力支持“两重”“两新”。助力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服务高创新中心建设。绿色金融增厚发展底色,优化ESG统筹机制。普惠金融推动“量质效”均衡发展,持续提升
普惠客户综合服务效能。养老金融夯实三大支柱业务基础,搭建养老生态综合服务模式。数字金融深化数实融合,探索建立集团数字化转型成效评价体系。三是夯实信息科技和运营管理基础保障,深化服务模式升级。加快推进集团数智化转型,建设零售数智经营中心,支撑智能化商机挖掘和适配财富管理服务。持续提升企业级运营能力,推进集约化运营,优化线境外机构穿透管理,守牢监管合规底线。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公司治理
报告期内,本行严格落实中国公司法、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及上市地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规定,全面遵守香港上市规则附录C1《企业管治守则》第二部分所载的守则条文,同时符合其中绝大多数建议最佳常规。本行董事会及下设各专门委员会积极履行企业管治职能,持续对本行公司治理状况进行评估完善,严格按照企业管治各项要求开展工作。
公司治理架构
第二汇报路线
本行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将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健全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最新要求,平稳有序完成公司章程及配套治理文件的重检修订,贯彻落实监事会改革要求,不再设立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法承接监事会职权,持续探索建立协同高效的监督机制;优化授权制度及授权方案,加强集团资本管理、并表管理及穿透管理,实现重要授权事项在各层级和境内外的全覆盖;明确董事会等治理主体职责权限,优化议事程序及决策流程,完善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提升公司治理运行质效。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公司治理
股东会
2025年11月27日,本行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执行董事张金良先生和张毅先生,非执行董事辛晓岱女士、刘芳女士、李璐女士、李莉女士和窦洪权先生,独立董事威廉?科恩先生、梁锦松先生、詹诚信勋爵、林志军先生和张为国先生出席会议,董事出席率为92%。
2025年6月27日,本行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执行董事张金良先生、张毅先生和纪志宏先生,非执行董事田博先生、夏阳先生、刘芳女士和李璐女士,独立董事格雷姆?惠勒先生、米歇尔?马德兰先生、威廉?科恩先生、梁锦松先生、詹诚信勋爵、林志军先生和张为国先生出席会议,董事出席率为100%。
2025年4月22日,本行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执行董事张毅先生和纪志宏先生,非执行董事田博先生、夏阳先生、刘芳女士和李璐生、威廉?科恩先生、梁锦松先生、詹诚信勋爵和林志军先生出席会议,董事出席率为92%。
董事会
董事会的职责
董事会是股东会的执行机构,向股东会负责,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 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 确定本行的发展战略,并监督发展战略的贯彻实施;
? 决定本行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 制订本行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
? 制订本行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案、资本补充方案、发行债券或其他有价证券及上市的方案,以及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变更公司形式方案;
? 制订本行重大收购事宜及购回本行股份方案;? 本行章程规定以及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对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5年,本行董事会严格执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集团金融债券年度发行计划、2025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预算、2025年对外捐赠授权额度、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等决议。
董事会的组成
2025年末,本行董事会共有董事13名,其中执行董事3名,即张金良先生、张毅先生和纪志宏先生;非执行董事5名,即辛晓岱女士、刘芳女士、李璐女士、先生、梁锦松先生、詹诚信勋爵、林志军先生和张为国先生。
本行董事的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本行于2013年8月制定了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董事会提名董事兼顾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同时充分考虑互补性,包容不同性别、年龄、地域、文化及教育背景,以及不同行业领域知识及专业经验等多元化背景的人士,最终按候选人的综合能力及可为董事会作出的贡献确定人选。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负责监督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执行情况。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公司治理
本行重视提升董事会的专业性及结构合理性,持续打造与本行发展战略相适应的董事会成员最佳组合,以支持董事会的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本行执行董事具备宏观视野,在战略研判、宏观经济研究和银行经营管理方面具有丰富经验;非执行董事具有担任政府部门、金融监管机构及商业银行重要职务的从业经历,在宏观经济研究、国有金融资本管理、风险管理及财务会计等专业领域具有丰富经验;独立董事来自中国内地、香港及澳门,美国、英国等国家和地区,熟悉国际会计准则、资本监管及金融市场规则。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以及关联交易、社会责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主席均由独立董事担任。报告期内,董事会的构成符合香港上市规则有关董事会成员性别多元化的规定,符合本行制定的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
董事长及行长
张金良先生担任本行董事长,为本行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业务战略及整体发展。
张毅先生担任本行行长,负责业务运作的日常管理事宜。行长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根据本行章程的规定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董事会的运作
本行董事会定期召开会议,每年至少6次,必要时召开临时会议。董事会会议可采取现场会议方式或书面议案方式召开。定期会议议程在征求各位董事意见后拟定,会议议案文件及有关资料通常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14日预先发送给全体董事。
董事会根据本行章程的规定,制定风险管理政策和内部控制政策。董事会每年审议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风险偏好陈述书,每半年审议集团的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对整体风险状况和内部控制系统的有效性进行评估。经过评估,董事会认为集团风险总体保持平稳,资产质量管控符合预期,核心风险指标表现稳定,风险管理体系有效。
全体董事均与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秘书保持沟通,以确保遵守董事会程序及所有适用规则及制度。董事会会议备有详细记录,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董事可随时查阅。
本行董事会、董事与高级管理层之间建立了沟通、报告机制。高级管理层定期向董事会汇报工作并接受监督,有关高级管理人员不时获邀出席董事会会议,进行解释或答复询问。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公司治理
在董事会会议上,董事可自由发表意见,重要决定须进行详细讨论后才能做出。如董事认为需要征求独立专业机构意见,可按程序聘请独立专业机构,费用由本行支付。若董事与董事会拟议事项有利害关系,相关董事须对有关议案的讨论回避并放弃表决,该董事不计入该议案表决的法定人数。独立董事对本行讨论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本行独立董事在本行未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本行及本行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在本行及本行子公司不拥有任何业务或财务利益。董事会每年检讨前述机制的实施及有效性。
董事会会议
2025年,本行董事会共召开12次会议,主要议题包括:集团金融债券年度发行计划、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风险偏好陈述书、年度经营计划和固定资产投资预算、提名董事、聘任高管、定期报告、利润分配方案、董事及高管人员薪酬分配清算方案、资本管理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对外捐赠授权额度、发行资本工具和总损失吸收能力非资本债务工具以及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配套文件等。
下表列示各位董事在2025年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董事会成员 亲自出席次数/任职期间会议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任职期间会议次数
执行董事
张金良先生 12/12 0/12
张毅先生 10/12 2/12
纪志宏先生 12/12 0/12
非执行董事
辛晓岱女士 5/5 0/5
刘芳女士 12/12 0/12
李璐女士 12/12 0/12
李莉女士 5/5 0/5
窦洪权先生 5/5 0/5
独立董事
威廉?科恩先生 12/12 0/12
梁锦松先生 12/12 0/12
詹诚信勋爵 10/12 2/12
林志军先生 12/12 0/12
张为国先生 7/7 0/7
已离任董事
田博先生 6/6 0/6
夏阳先生 6/6 0/6
格雷姆?惠勒先生 6/6 0/6
米歇尔?马德兰先生 6/6 0/6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公司治理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2025年,全体董事按照境内外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等要求,依法合规履行职责,依托自身专业优势及各领域丰富经验,科学审慎决策,推动股东会、董事会各项决议有效执行。2025年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2次,审议议案116项,审阅议案1项,参阅报告41项。
全体董事围绕国家战略与实体经济需求,通过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专题交流会、沟通会和实地调研等多种方式,全面客观分析研判国内外宏观形势对银行业经营发展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加强战略研究和前瞻规划,充分发挥战略决策引领作用,指导管理层持续在金融“五篇大文章”深耕细作,因地制宜抓好“圈链群”服务模式探索,推动金融资源精准滴灌重点领域与薄弱环节,全面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综合性、系统性、引领性。
董事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请参见“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公司治理-股东会”。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请参见“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公司治理-董事会”。董事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请参见“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公司治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行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请参见本行另行披露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本行已经收到每名独立董事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3.13条就其独立性而作出的年度确认函。本行认为本行所有独立董事均属独立人士,其独立性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第3.13条所载的相关指引。
本行董事会已经收到各位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就其独立性而签署的自查文件。经评估,各位独立董事在本行未担任除董事以外
的其他职务,与本行及本行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八种情形,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董事就财务报表所承担的责任
董事负责监督编制每个会计期间的财务报告,以使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反映本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本行已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地上市规则的规定,按时发布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
董事培训
本行全体董事参加了反贪污、反洗钱、上市公司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解读、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内部控制、ESG与可持续发展、人工智能等培训。纪志宏先生参加了上交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辛晓岱女士和李莉女士参加了上交所上市公司董事初任培训;辛晓岱女士、李莉女士、窦洪权先生参加了公司治理与投资者关系、董事履职合规要点培训;窦洪权先生参加了公司治理-数智治理培训;詹诚信勋爵参加了会计相关专题培训;林志军先生参加了内幕交易专题培训。
符合董事进行证券交易标准守则
本行已就董事的证券交易采纳香港上市规则附录C3所载之《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董事2025年度内均遵守上述守则。
独立经营能力
本行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汇金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营运资产及自主经营能力,具有独立面向市场的能力。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公司治理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关联交易、社会责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五个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风险管理、提名与薪酬和关联交易、社会责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独立董事超过半数。
截至披露日,本行董事在专门委员会担任职务情况如下:
董事 战略发展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风险管理委员会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关联交易、社会责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执行董事
张金良先生 主席
张毅先生 委员 委员
非执行董事
刘芳女士 委员 副主席
李璐女士 委员 委员
李莉女士 委员 委员
史剑先生 委员
独立董事
威廉?科恩先生 委员 委员 主席
梁锦松先生 委员 主席 主席
詹诚信勋爵 委员 委员 委员
林志军先生 委员 委员 委员
张为国先生 主席 委员 委员 委员
1. 自2025年8月起,辛晓岱女士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及关联交易、社会责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
2. 自2025年6月起, 刘芳女士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副主席。
3. 自2025年7月起, 李莉女士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
4. 自2025年8月起, 窦洪权先生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
5. 自2026年1月起, 史剑先生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
6. 自2025年6月起, 梁锦松先生担任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主席。
7. 20256自2025年6月起,张为国先生担任本行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席、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及关联交易、社会责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
8. 自2025年6月起,田博先生不再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委员。
9. 自2025年6月起,夏阳先生不再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及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
10. 自2025年6月起,夏阳先生不再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及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自2025年6月起,格雷姆?惠勒先生不再担任本行独立董事、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主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及关联交易、社会责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
11. 自2025年6月起,米歇尔?马德兰先生不再担任本行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席、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及关联交易、社会责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公司治理
战略发展委员会
2025年末,本行战略发展委员会由10名董事组成,主席由董事长张金良先生担任,委员包括张毅先生、纪志宏先生、辛晓岱女士、刘芳女士、李璐女士、李莉女士、窦洪权先生、梁锦松先生和詹诚信勋爵。其中,执行董事3名,非执行董事5名,独立董事2名。
战略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 拟订本行战略及发展规划,监测、评估其实施情况;
? 审核本行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审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执行情况的报告;
? 审核重大组织调整和机构布局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 审核本行重大投资、融资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 审核本行信息科技基本架构规划,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 审核本行资本充足率的评估及管理相关制度;
? 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本行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2025年,战略发展委员会于2月21日、3月28日、3月30日、4月29日、6月26日、8月29日、10月30日共召开7次会议,研究审核各项议案32项、参阅报告7项。委员会全体成员依法合规、履职尽职,不断加强宏观形势研判和重大战略问题研究,高度关注全行“十四五”规划、数字建行建设规划等重要规划推进落实情况,监督年度经营计划和固定资产投资预算执行情况。根据监管最新要求和经营管理需要,审核通过集团金融债券年度发行计划、发行资本工具和总损失吸收能力非资本债务工具、年度经营计划和固定资产投资预算、对外捐赠授权额度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等事项;审核通过捐赠管理办法和产品创新与管理办法等重要制度;审核通过大股东及主要股东评估报告、资本充足率管理报告、资本管理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和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报告等。委员会围绕上述重要事项与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进行充分研究、沟通和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决策。
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 亲自出席次数/任职期间会议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任职期间会议次数
张金良先生 7/7 0/7
张毅先生 6/7 1/7
纪志宏先生 7/7 0/7
辛晓岱女士 2/2 0/2
刘芳女士 7/7 0/7
李璐女士 7/7 0/7
李莉女士 2/2 0/2
窦洪权先生 2/2 0/2
梁锦松先生 7/7 0/7
詹诚信勋爵 6/7 1/7
已离任委员
田博先生 5/5 0/5
夏阳先生 5/5 0/5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公司治理
审计委员会
2025年末,本行审计委员会由6名董事组成,主席由独立董事张为国先生担任,委员包括刘芳女士、窦洪权先生、威廉?科恩先生、詹诚信勋爵、林志军先生。其中,非执行董事2名,独立董事4名。委员会成员构成符合公司治理及境内外监管要求。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 检查本行财务、审核本行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监督及评估本行内部控制;
? 监督及评估本行内部审计工作;
?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为本行财务报告进行定期法定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外部审计与内部审计之间的沟通与协调;
? 关注可能出现的不当行为;
?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 要求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纠正其损害本行利益的行为;
? 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行章程或股东会决议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解任的建议或依法提起诉讼;
? 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本行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2025年,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2月19日、3月27日、4月28日、6月25日、8月28日、10月29日、12月23日共召开7次会议,审核审议议题25项,听取讨论20项,参阅报告13项。审计委员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并重点关注和推进如下事项:
监督审阅定期报告。审阅2024年度、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及第一、三季度财务报告,严格执行年度和半年度财务报告预沟通制度,与管理层和外部审计师充分交换意见。在外部审计师进场前,就年度财务报告与管理层充分沟通并形成书面意见;针对外部审计师出具的初步审计意见,强化与外部审计师沟通,对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再次审阅;外部审计工作完成后,审计委员会对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核和表决,并提交董事会审议。持续强化会计信息质量治理,指导应对外部经营环境影响,推动加强金融工具公允价值估值管理,提升定期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质量。
组织实施履职监督评价。稳妥有序推进监事会职责承接工作,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制定并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监督与评价相关工作安排。在完成被评价人自评、履职测评、资料审阅、集体审议等工作的基础上,独立审慎地确定参加履职评价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履职评价结果。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公司治理
监督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指导开展年度外审工作评价,作为外审聘任的重要参考;同意续聘安永为本行2025年度外部审计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定期听取外审计划及更新、执行情况,沟通关键审计事项、财务报告审计情况,研究外审管理建议,推动强化外审成果运用成效,落实非审计服务管理要求,接受外审工作总结备案。
监督评估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制定年度内审计划,定期听取内审计划更新情况、内审发现汇总报告,推动提升内审发现整改工作质效,监督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促进内外部审计协调工作。推动完成内审质量外部评估及评估成果运用,扎实开展年度内审考核,着力提升内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内审第三道防线作用。
监督评估内部控制。持续关注内部控制工作质效,定期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审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相关材料并对外披露,着力推动内部控制有关监管要求的具体落实。关注内外部审计和内控评价中内控缺陷有关发现和整改工作质效,推动提升各业务领域内部控制水平,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性和有效性。
审计委员会委员 亲自出席次数/任职期间会议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任职期间会议次数
张为国先生 4/4 0/4
刘芳女士 6/7 1/7
窦洪权先生 3/3 0/3
威廉?科恩先生 7/7 0/7
詹诚信勋爵 7/7 0/7
林志军先生 7/7 0/7
已离任委员
田博先生 4/4 0/4
格雷姆?惠勒先生 4/4 0/4
米歇尔?马德兰先生 4/4 0/4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公司治理
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5年末,本行风险管理委员会由7名董事组成,主席由独立董事梁锦松先生担任,委员包括张毅先生、辛晓岱女士、窦洪权先生、威廉?科恩先生、林志军先生和张为国先生。其中执行董事1名,非执行董事2名,独立董事4名。
风险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 根据本行总体战略,审核本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偏好,并对其实施情况及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
? 持续监督并审查本行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指导本行的风险管理制度建设;
? 监督和评价风险管理部门的设置、组织方式、工作程序和效果,并提出改善意见;
? 审议本行风险报告,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国别风险、银行账簿利率风险、声誉风险、战略风险、信息科技风险、模型风险等风险状况进行定期评估,监督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管理,提出完善本行风险管理的意见;
? 对本行分管风险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工作进行评价;
? 监督本行核心业务、管理制度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合规性;
兼任美国风险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本行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2025年,风险管理委员会于2月20日、3月27日、4月28日、6月25日、8月27日、10月28日共召开6次会议。委员会坚持底线思维,加强外部形势研判和应对,强化集团一体化风险管控,推动风险合规文化建设,指导全行加强房地产、普惠零售等相关领域风险防控,夯实市场风险、合规管理、数据安全等制度基础,推动提升信息系统抗风险能力、反洗钱集约化管理能力。履行美国风险管理委员会职责,持续加强境外机构和子公司风险穿透管理,建立风险管理长效机制。
风险管理委员会持续监督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定期听取集团全面风险管理情况报告。本行风险管理详情请参见“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 亲自出席次数/任职期间会议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任职期间会议次数
梁锦松先生 6/6 0/6
张毅先生 5/6 1/6
辛晓岱女士 2/2 0/2
窦洪权先生 2/2 0/2
威廉?科恩先生 6/6 0/6
林志军先生 6/6 0/6
张为国先生 2/3 1/3
已离任委员
夏阳先生 4/4 0/4
格雷姆?惠勒先生 4/4 0/4
米歇尔?马德兰先生 4/4 0/4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公司治理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2025年末,本行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主席由独立董事梁锦松先生担任,委员包括李璐女士、李莉女士、詹诚信勋爵和张为国先生。其中,非执行董事2名,独立董事3名。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 组织拟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标准和程序,提交董事会决定;
? 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 就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 就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选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听取高级管理人员的发展计划及关键后备人才的培养计划;
? 审议行长提交的本行薪酬管理制度,提交董事会决定;
? 组织拟订董事的业绩考核办法和薪酬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组织拟订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办法和薪酬方案,提交董事会决定;
? 组织对董事的业绩考核,提出对董事薪酬分配的建议,提交董事会审议;
? 组织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提出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的建议,提交董事会决定;? 监督本行绩效考核制度和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 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本行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2025年,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于2月20日、3月27日、4月18日、4月28日、6月26日、7月17日、8月27日、10月28日、11月10日、12月23日共召开10次会议。委员会持续推进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定期审核董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并提出调整建议;按照本行章程和委员会工作细则中关于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提名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的相关要求,严格审核任职资格和条件,就相关人选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并评估董事履职情况及贡献;完善薪酬激励约束机制,审核绩效评价和薪酬分配清算方案,监督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执行情况;加强人才培养和规划,推动构建数字化员工培训体系,夯实专业人才队伍基础。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 亲自出席次数/任职期间会议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任职期间会议次数
梁锦松先生 10/10 0/10
李璐女士 10/10 0/10
李莉女士 4/4 0/4
詹诚信勋爵 10/10 0/10
张为国先生 5/6 1/6
已离任委员
格雷姆?惠勒先生 5/5 0/5
米歇尔?马德兰先生 5/5 0/5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公司治理
关联交易、社会责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25年末,本行关联交易、社会责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主席由独立董事威廉?科恩先生担任,委员包括纪志宏先生、辛晓岱女士、林志军先生和张为国先生。其中,执行董事1名,非执行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
关联交易、社会责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 负责关联交易管理、审查和风险控制,重点关注关联交易的合规性、公允性和必要性;
? 接受一般关联交易的备案,审查重大关联交易并提交董事会批准;
? 研究拟定本行社会责任战略和政策;
? 对本行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指导和监督可持续发展报告的编制;
? 研究拟定环境、社会及治理的管理方针和策略,定期跟踪评估进展情况,并指导监督相应的信息披露;
? 研究拟定本行绿色金融战略,监督、评价绿色金融战略执行情况;
? 监督指导管理层推进普惠金融相关工作;
? 指导和督促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制度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督促高级管理层落实相关工
作,指导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重大信息披露,履行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其他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职责;
? 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本行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2025年,关联交易、社会责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于2月19日、3月26日、4月27日、6月25日、8月28日、10月28日共召开6次会议。持续加强关联交易监督管理,定期听取关联交易及相关管理情况,接受一般关联交易备案,推动关联交易监管新规落实落地,完善治理程序满足监管要求,强化关联交易内部审计监督。监督评估社会责任履行情况,指导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持续提升可持续信息披露质量。跟踪督导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和乡村振兴金融相关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报告,推动重点领域融合发展,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积极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责,持续强化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统筹指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监督评价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关注监管转送投诉通报和监管机构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评估,重视消保审计成果运用。持续跟踪指导环境、社会和治理工作,定期听取专题汇报,跟踪评估工作规划进展情况,持续加强可持续信息披露能力建设,有力促进本行环境、社会和治理工作成效提升。
关联交易、社会责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 亲自出席次数/任职期间会议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任职期间会议次数
威廉?科恩先生 6/6 0/6
纪志宏先生 4/6 2/6
辛晓岱女士 2/2 0/2
林志军先生 6/6 0/6
张为国先生 3/3 0/3
已离任董事
格雷姆?惠勒先生 4/4 0/4
米歇尔?马德兰先生 4/4 0/4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公司治理
高级管理层
高级管理层的职责
高级管理层对董事会负责,严格按照本行章程等公司治理文件执行董事会对高级管理层的授权。行长行使以下职权:
? 主持本行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 向董事会提交本行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 拟订本行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 拟订本行的基本管理制度;
? 制定本行的具体规章;
?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行长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首席审计官、董事会秘书和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明确的其他非由行长提名的人员除外);
? 决定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本行内部各职能部门及分支机构负责人;
? 授权高级管理人员(首席审计官和董事会秘书除外)、内部各职能部门及分支机构负责人从事经营活动;
? 建立行长问责制,对业务部门经理、职能部门经理、分行行长等进行业务考核;
? 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 在本行发生挤兑等重大突发事件时,采取紧急措施,并立即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有关部门和董事会报告;
其他依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本行章程规定以及股东会、董事会决定由行长行使的职权。
副行长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协助行长工作;在行长缺位或不能履行职权时,由董事会指定人员代为行使职权。
高级管理层的运作
高级管理层依据本行章程等治理文件和董事会的授权,有序组织经营管理活动。根据董事会确定的战略和目标,制定综合经营计划,定期向董事会报告战略实施和计划执行情况;分析研判内外部形势,制定经营策略和管理措施,并根据市场变化适时作出调整;主动邀请董事参加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听取意见建议,密切与董事会沟通,促进经营管理能力和运行效率提升。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公司治理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本行董事
姓名 职位 性别 年龄 任期
张金良 董事长1、执行董事 男 56 2022年6月至2027年度股东会会议
张毅 副董事长2、执行董事 男 55 2024年6月至2026年度股东会会议
纪志宏 执行董事 男 57 2023年6月至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
辛晓岱 非执行董事 女 58 2025年8月至2027年度股东会会议
刘芳 非执行董事 女 52 2021年1月至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
李璐 非执行董事 女 45 2023年3月至2027年度股东会会议
李莉 非执行董事 女 54 2025年7月至2027年度股东会会议
窦洪权 非执行董事 男 57 2025年8月至2027年度股东会会议
史剑 非执行董事 男 52 2026年1月至2029年1月
威廉?科恩 独立董事 男 63 2021年6月至2026年度股东会会议
梁锦松 独立董事 男 74 2021年10月至2026年度股东会会议
詹诚信 独立董事 男 70 2023年10月至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
林志军 独立董事 男 71 2024年9月至2026年度股东会会议
张为国已离任董事 独立董事 男 68 2025年6月至2027年度股东会会议
田博 非执行董事 男 54 2019年8月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
夏阳 非执行董事 男 57 2019年8月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
格雷姆?惠勒 独立董事 男 74 2019年10月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
米歇尔?马德兰 独立董事 男 70 2020年1月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
1. 张金良先生自2024年3月起担任本行董事长。
2. 张毅先生自2024年7月起担任本行副董事长。
本行高级管理人员
姓名 职位 性别 年龄 任期
张毅 行长兼首席合规官1 男 55 2024年5月-
纪志宏 副行长兼董事会秘书2 男 57 2019年8月-
李建江 副行长兼首席风险官 男 53 2024年5月-
韩静 副行长 女 56 2025年5月-
雷鸣 副行长 男 56 2025年8月-
唐朔 副行长 男 47 2026年1月-
生柳荣 首席财务官 男 60 2022年11月-
已离任高级管理人员
李运 副行长 男 52 2021年11月至2025年3月
金磐石 首席信息官 男 61 2021年3月至2025年4月
1. 张毅先生自2026年2月起兼任本行首席合规官。
2. 纪志宏先生自2025年4月起兼任本行董事会秘书。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公司治理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没有发生变化。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担任现职务之前通过参加本行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本行H股股票,其中:张毅先生9,848股、雷鸣先生11,563股、生柳荣先生17,521股。除此之外,本行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本行任何股份。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本行董事
经本行2024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张金良先生自2025年6月起连任本行执行董事、董事长,李璐女士自2025年6月起连任本行非执行董事。经本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并经金融监管总局核准,张为国先生自2025年6月起担任本行独立董事,李莉女士自2025年7月起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经本行2024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并经金融监管总局核准,辛晓岱女士和窦洪权先生自2025年8月起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经本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选举并经金融监管总局核准,史剑先生自2026年1月起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辛晓岱女士、李莉女士、窦洪权先生、史剑先生、张为国先生分别于2025年7月2日、2025年6月26日、2025年7月2日、2026年1月28日、2025年6月5日取得香港上市规则第3.09D条所述的法律意见并确认明白其作为本行董事的责任。
因任期届满,自2025年6月起,田博先生、夏阳先生不再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格雷姆?惠勒先生、米歇尔?马德兰先生不再担任本行独立董事。
本行高级管理人员
经本行董事会聘任,张毅先生自2026年2月起兼任本行首席合规官。经本行董事会聘任,纪志宏先生自2025年4月起兼任本行董事会秘书。经本行董事会聘任并经金融监管总局核准,韩静女士自2025年5月起担任本行副行长。经本行董事会聘任并经金融监管总局核准,雷鸣先生自2025年8月起担任本行副行长。经本行董事会聘任并经金融监管总局核准,唐朔先生自2026年1月起担任本行副行长。
因工作调动,李运先生自2025年3月起不再担任本行副行长。因年龄原因,金磐石先生自2025年4月起不再担任本行首席信息官。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个人信息变动情况
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兼任首席合规官张毅先生自2025年1月起兼任中德住房储蓄银行董事长。
本行非执行董事李莉女士自2025年9月起不再担任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副司长级)。
本行非执行董事史剑先生自2026年3月起担任中国长城资产副总裁。
本行独立董事威廉?科恩先生自2025年2月起不再担任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咨询委员会主席。
本行独立董事詹诚信勋爵自2025年1月起担任Pilgrim慈善信托主席。
本行独立董事张为国先生自2025年6月起担任中国资本市场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自2025年11月起担任多元资本联盟监事会成员,自2025年11月起不再担任国际影响力估值基金会执委,自2026年1月起不再担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特聘教授。
本行副行长韩静女士自2025年9月起兼任建行亚洲董事长,自2025年11月起兼任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基金理事会理事长。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公司治理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工作经历
本行董事
张金良 董事长、执行董事
自2024年3月起出任本行董事长,2022年6月起出任本行执行董事。张先生自2023年4月起兼任中国金融学会第八届理事会副会长,自2024年10月起兼任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国际咨询委员会委员,自2024年11月起兼任中国银行业协会第九届常务理事会副会长。张先生2022年6月至2024年3月任本行副董事长,2022年5月至2024年3月任本行行长;2018年8月至2022年4月任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董事、总经理;2019年5月至2022年4月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非执行董事;2016年1月至2018年8月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执行董事兼光大银行执行董事、行长;2003年10月至2016年1月先后担任中国银行财会部副总经理、IT蓝图实施办公室主任、财务管理部总经理、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行长,中国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张先生是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1997年获厦门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
张毅 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兼首席合规官
自2024年7月起出任本行副董事长,2024年6月起出任本行执行董事,2024年5月起出任本行行长,2026年2月起兼任本行首席合规官。张先生自2025年1月起兼任中德住房储蓄银行董事长。张先生2023年3月至2024年5月任中国银行副行长,2024年4月至5月任中国银行执行董事;2021年11月至2023年3月任中国农业银行副行长;2021年4月至2021年9月任本行首席财务官。此前,张先生曾先后任本行资产负债管理部副总经理,江苏省分行副行长、行长,财务会计部总经理等职务。张先生是高级会计师,1993年西南财经大学本科毕业,2002年获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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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志宏 执行董事、副行长兼董事会秘书
自2023年6月起出任本行执行董事,2019年8月起出任本行副行长,2025年4月起兼任本行董事会秘书。纪先生自2022年11月起兼任建信住房租赁基金理事会理事长。纪先生2013年8月至2019年5月任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司长,其间2013年8月至2016年5月兼任上海总部金融市场管理部主任;2012年9月至2013年8月任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2010年4月至2012年9月任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副司长;2008年2月至2010年4月任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公开市场操作部副主任(副局级)。纪先生是研究员,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研究生部(现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国际金融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2005年获中国社会科学院国民经济学专业经济学博士学位。
辛晓岱 非执行董事
自2025年8月起出任本行非执行董事。2020年进入汇金公司工作。辛女士自2020年5月至2025年8月担任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董事。2015年11月至2020年5月先后担任中拉产能合作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北京集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04年11月至2015年11月先后担任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干部、副调研员、处长。辛女士是高级经济师,1993年获南开大学国际经济系经济学硕士学位,2004年获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经济系经济学博士学位。
刘芳 非执行董事
自2021年1月起出任本行非执行董事。2021年进入汇金公司工作。刘女士自2019年7月至2021年2月担任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政策法规司)副司长、二级巡视员;2015年3月至2019年6月任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政策法规司)副司长;1999年7月至2015年2月先后担任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主任科员、副处长,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政策法规司)副处长、处长等职务。刘女士1999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国际经济系,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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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璐非执行董事
自2023年3月起出任本行非执行董事。2005年进入汇金公司工作。李女士自2005年1月至2023年3月历任汇金公司银行部中行股权管理处经理、高级副经理,银行机构管理一部研究支持处高级经理,股权管理一部建行处处长,股权管理一部董事总经理等职务,其间2012年5月至2013年4月挂职担任中国银行北京分行东城支行副行长。李女士2002年获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2003年获英国萨里大学理学硕士学位。
李莉 非执行董事
自2025年7月起出任本行非执行董事。2025年进入汇金公司工作。李女士自2018年12月至2025年9月担任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副司长级)。2014年12月至2018年12月先后担任中央纪委监察部驻财政部纪检组监察局正处级纪律检查员、监察员,副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员,中央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副局级纪律检查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财政部纪检监察组副局级纪检监察员。李女士于1993年西安工业学院材料工程系金属材料及热处理专业本科毕业。
窦洪权 非执行董事
自2025年8月起出任本行非执行董事。2019年进入汇金公司工作。窦先生自2019年7月至2025年6月担任中国光大集团董事,其间2019年10月至2020年7月同时担任中国光大银行董事。2011年11月至2019年7月先后担任中国中信集团监事会专职监事、非职工代表监事,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董事总经理,中信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01年9月至2011年11月在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工作,其间担任中国光大集团、中国中信集团正处级专职监事。1995年7月至2001年9月在中国人民银行非银行司工作。窦先生是高级经济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1995年获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理学硕士学位,2005年获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金融研究所经济学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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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剑 非执行董事
自2026年1月起出任本行非执行董事。史先生自2026年3月起任中国长城资产副总裁。史先生2021年6月起任中国长城资产总裁助理,2018年5月至2023年3月任中国长城资产董事会秘书,2017年12月至2021年6月任中国长城资产董事会办公室(引战上市办公室)主任。2011年11月至2017年12月历任中国长城资产投资(投行)事业部总经理助理,资产经营事业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四川分公司总经理等职务。1999年11月至2011年11月任中国长城资产办公室主任科员、副处级秘书,投资管理部副处长、处长等职位。1996年7月至1999年11月任财政部科员。1996年7月于天津财经学院金融学专业本科毕业。
威廉?科恩独立董事
自2021年6月起出任本行独立董事。科恩先生自2022年7月起任阿拉伯区域支付清算和结算组织Buna的独立董事,自2021年10月起任三菱日联金融集团顾问委员会委员,自2021年6月起任Baton Systems, Inc.顾问委员会委员,自2021年4月起任Suade Labs首席监管顾问,自2019年11月起任多伦多领导力中心董事会成员,自2019年7月起任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技术顾问。科恩先生2020年至2025年任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咨询委员会主席,2022年至2024年任毕马威全球高级顾问,2014年至2019年任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秘书长,2007年至2014年任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副秘书长;2003年至2006年在国际清算银行金融稳定学院任职;1999年加入巴塞尔委员会秘书处前,先后在美国货币监理署和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任职。科恩先生现任布雷顿森林委员会成员,曾任金融稳定理事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成员。1984年获曼哈顿大学理学学士学位,1991年获福特汉姆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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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锦松 独立董事
自2021年10月起出任本行独立董事。梁先生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前财政司司长,现任香港南丰集团董事长、新风天域集团董事长兼联合创始人、所罗门教育(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长兼联合创始人。此外,梁先生是两家慈善机构“香港小母牛”及“惜食堂”主席。梁先生拥有多年在金融机构任职的经验,包括美国黑石集团大中华区主席、摩根大通亚洲主席和花旗银行亚洲私人银行、投资银行、资金部及大中华地区主管等。曾任招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移动(香港)、美国友邦保险(香港)的独立董事、中国国家开发银行国际顾问、香港南丰集团行政总裁和哈佛商学院香港协会主席。曾任公职包括香港特区政府行政会议非官守成员、教育统筹委员会主席、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主席、外汇基金咨询委员会委员、香港机场管理局董事、香港期货交易所董事、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委员、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委员与港事顾问。梁先生1973年毕业于香港大学,曾在美国哈佛商学院攻读管理发展及高级管理课程,1998年获香港科技大学名誉法学博士学位。
詹诚信 独立董事
自2023年10月起出任本行独立董事。詹诚信勋爵现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国际咨询委员会委员、英中贸易协会总裁、约翰?索恩爵士博物馆主席、大英博物馆名誉受托人(2013年至2021年任受托人及副主席)、Barco NV有限公司独立董事、Arbuthnot银行集团独立董事、Arbuthnot Latham有限公司独立董事、Pilgrim慈善信托主席。詹诚信勋爵2013年至2021年任三菱日联金融集团全球咨询委员会委员;2013年至2020年任怡和控股有限公司及怡和集团旗下成员公司董事;2013年至2019年任英中贸易协会主席;2013年至2017年任欧盟中国贸易协会总裁;2010年至2013年任英国财政部商业大臣;2007年至2008年任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主席;2002年至2006年在英国财政部任管理主任,负责金融服务和企业政策。在职业生涯中一直专注于亚洲相关的商业事务,自2002年起参与中英经济财金对话。1985年加入华宝银行(其后更名为瑞银华宝),并于1995年任董事总经理。1977年入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会员。詹诚信勋爵于2010年加入英国上议院,曾于牛津大学学习哲学、政治学和经济学,1977年获文学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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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军 独立董事
自2024年9月起出任本行独立董事。林先生现任澳门科技大学校长高级顾问、教授和博士生导师,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交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林先生曾任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达利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林先生亦曾任澳门科技大学副校长和商学院院长,香港浸会大学会计与法律系教授、系主任,香港大学访问教授,加拿大Lethbridge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林先生曾于一家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现为德勤)多伦多分所工作。林先生为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全球注册管理会计师会员和澳大利亚注册管理会计师协会会员,获厦门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加拿大Saskatchewan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商学硕士学位和厦门大学经济学(会计学)博士学位。
张为国 独立董事
自2025年6月起出任本行独立董事。张先生现任上海财经大学滴水湖高级金融学院实践教授、深圳证券交易所会计专业咨询委员会主任、中国资本市场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证监会博士后工作站指导专家、财政部可持续披露准则咨询专家、多元资本联盟监事会成员。2018年至2024年任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7年至2017年任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全职理事,其间担任中国证监会国际顾问委员会委员。1997年至2007年任中国证监会首席会计师、会计部主任、国际部主任、股票发行上市审核委员会委员、行政处罚委员会委员、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1985年至1997年任上海财经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会计系主任、博士生导师。张为国先生曾经担任国际证监会组织负责会计、审计和披露的第一常设委员会委员,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委员、审计准则委员会委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常务理事。张为国先生曾获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1990年于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会计专业)博士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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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高级管理人员
张毅 行长兼首席合规官
参见“本行董事”。
纪志宏 副行长兼董事会秘书
参见“本行董事”。
李建江 副行长兼首席风险官
自2024年5月起出任本行副行长兼首席风险官。李先生2020年6月至2024年3月任国家开发银行重庆分行行长;2018年5月至2020年6月任国家开发银行办公厅副主任;2015年4月至2018年5月任国家开发银行甘肃分行副行长。李先生是高级经济师,1996年中国金融学院本科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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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静副行长
自2025年5月起出任本行副行长。韩女士自2025年9月起兼任建行亚洲董事长,自2025年11月起兼任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基金理事会理事长。韩女士2023年4月至2025年3月任中国农业银行河南省分行行长;2018年2月至2023年2月任中国农业银行机构业务部主要负责人、总经理,其间兼上海管理部主任;2013年8月至2018年2月任中国农业银行江苏省分行副行长。韩女士是正高级经济师,1994年南京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
雷鸣 副行长
自2025年8月起出任本行副行长。雷先生自2023年9月起任建信金融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2018年5月至2023年9月任建信金融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总裁、执行董事,2016年4月至2018年5月任本行金融市场交易中心副总经理,2011年11月至2016年4月任本行金融市场部下设商品与期货交易部副总经理。雷先生是高级经济师,1995年同济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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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朔 副行长
自2026年1月起出任本行副行长。唐先生2025年10月至2025年12月任交通银行业务总监(公司与机构业务),2021年3月至2025年12月先后担任交通银行广东省分行行长、北京市分行行长,2018年7月至2021年3月先后担任交通银行江西省分行副行长、行长,2016年4月至2018年7月先后担任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唐先生是高级经济师,2001年西安交通大学本科毕业,2018年获北京交通大学工程硕士学位。
生柳荣 首席财务官
自2022年11月起出任本行首席财务官。生先生自2023年9月起兼任建信基金董事长。生先生2020年3月至2024年5月任本行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2018年8月至2023年10月兼任建信金租非执行董事;2017年9月至2020年3月任本行金融市场部主要负责人、总经理;2014年7月至2017年9月任本行厦门市分行行长;2003年10月至2014年7月任本行厦门市分行副行长,其间,2013年5月至2014年7月任本行智利分行筹备组组长。生先生是高级经济师,1986年厦门大学金融学专业本科毕业,1990年厦门大学货币银行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1997年获厦门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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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
本行已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作出明确规范。对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执行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相关办法。依据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改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遵循激励与约束相统一,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兼顾,政府监管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构成,绩效年薪严格执行延期支付有关要求。
本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及薪酬方案、薪酬管理制度由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涉及董事的薪酬分配事项还需提交股东会表决通过。本行建立了激励回拨机制,企业负责人任期内出现重大失误、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将追索扣回部分或全部已发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严格执行关键岗位人员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制度。对因违规失职行为受到纪律处分或其他处理的员工,按照相关办法扣减薪酬。
薪酬与可持续发展挂钩
本行已建立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机制,评价结果与薪酬直接挂钩。根据监管政策要求、公司章程以及年度经营计划,绩效评价内容高度关注可持续发展,已包含可持续发展相关的定量和定性指续发展相关指标的目标任务,有效发挥了薪酬的激励约束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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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津贴 已支付薪酬 各类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费等 税前合计 领取报酬起止月份
张金良 – 68.60 24.85 93.45 全年
张毅 – 68.60 24.85 93.45 全年
纪志宏 – 61.74 24.06 85.80 全年
辛晓岱2 – – – – 不适用
刘芳2 – – – – 不适用
李璐2 – – – – 不适用
李莉2 – – – – 不适用
窦洪权2 – – – – 不适用
史剑2 – – – – 不适用
威廉?科恩 41.00 – – 41.00 全年
梁锦松 42.00 – – 42.00 全年
詹诚信 39.00 – – 39.00 全年
林志军 39.00 – – 39.00 全年
张为国 25.50 – – 25.50 6月-12月
李建江 – 61.74 24.06 85.80 全年
韩静 – 46.30 17.57 63.87 4月-12月
雷鸣 – 30.87 11.11 41.98 7月-12月
唐朔 – 5.14 1.85 6.99 12月
生柳荣 – 72.04 28.27 100.31 全年
已离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田博2 – – – – 不适用
夏阳2 – – – – 不适用
格雷姆?惠勒 22.00 – – 22.00 1月-6月
米歇尔?马德兰 22.00 – – 22.00 1月-6月
李运 – 15.44 6.49 21.93 1月-3月
金磐石 – 24.01 9.88 33.89 1月-4月
1. 自2015年起,本行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按中央薪酬改革有关政策执行。
2. 非执行董事在股东单位领取薪酬。除此之外,其他董事均未在本行关联方获取报酬。
3. 本行部分非执行董事因在其他法人或组织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而使该法人或组织成为本行关联方。除上述情形外,报告期内本行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在本行关联方领取薪酬。4. 2025年12月,本行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核同意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清算方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对本人2024年度薪酬情况均回避表决年度薪酬情况均回避表决。
5. 报告期内,本行已支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为857.97万元。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2025年薪酬总额尚未最终确定,待薪酬总额确定后本行将再行披露。
员工发展
我们致力于为员工搭建广阔的发展平台,在薪酬福利、培训培养、成长通道等方面持续为员工提供职业发展保障。
图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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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情况
本集团严格遵守本国及运营所在国相关法律法规,全面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保障员工各项劳动权利,维护员工合法权益,确保员工在公平公正的环境中实现职业发展。2025年末,本集团共有员工378,344人,较上年增长0.40%。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317,096人,占83.81%。另有劳务派遣用工3,236人,较上年减少4.09%。此外,本集团离退休职工为134,656人。本集团男员工和女员工(包括高级管理人员)的占比分别为47.23%、52.77%。
下表列出本集团员工分别按性别、年龄、学历、职责划分的结构情况:
占比
M 30岁以下106,285 28.10%
31至40岁107,089 28.30%
41至50岁76 15676,156 20.13%
51至59岁87,212 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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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
下表列出所示日期本集团按区域划分的员工分布情况。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员工数量(人) 占比(%) 员工数量(人) 占比(%)
本行境内 355,802 94.05 353,490 93.80
长江三角洲 54,390 14.38 53,970 14.32
珠江三角洲 45,396 12.00 45,306 12.02
环渤海地区 59,357 15.69 58,924 15.64
中部地区 71,519 18.90 71,038 18.85
西部地区 76,871 20.32 76,125 20.20
东北地区 32,886 8.69 33,046 8.77
总行1 15,383 4.07 15,081 4.00
本行境外 1,338 0.35 1,307 0.35
附属公司 21,204 5.60 22,050 5.85
其中:境内 16,684 4.41 17,585 4.67
境外 4,520 1.19 4,465 1.18
合计 378,344 100.00 376,847 100.00
1. 包括总行本部、信用卡中心、建行研修中心(研究院)、直属机构员工。
员工薪酬政策
本行秉承规范分配秩序、构建和谐分配关系的理念,不断提升绩效与薪酬管理水平,服务全行发展。本行薪酬分配充分发挥激励约束作用。树立鼓励价值创造的考核分配理念,坚持薪酬资源向经营机构、前台部门、直接价值创造岗位倾斜,严格落实基层员工激励保障制度,加强对基层员工的收入保障,提升员工获得感;加强境外机构及控股子公司薪酬管理,优化收入分配结构,完善激励保障;进一步完善绩效管理
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促进集团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提高。本行不断健全绩效薪酬延期支付与追索扣回管理机制,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严格执行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制度。对因违规失职行为受到纪律处分或其他处理的员工,按照相关办法扣减薪酬。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情况;总行管理干部及相当层级人员绩效薪酬追索扣回17人次,涉及金额19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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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
员工发展及培训
本行持续健全覆盖员工职业发展全过程的培训体系,围绕推动全行战略规划落地、赋能业务高质量发展、支撑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等需要,科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创新培训方式方法,分层分类精准施训,以高质量培训助力人力资本发展。
针对青年员工、业务骨干、一线管理人员等各类群体设计差异化的成长路径,提供全链条培训支持。打造“入职培训+跟踪培养+储备人才”三级进阶青年员工培养体系,助力青年员工快速提升履岗能力、完成角色转化;针对网点关键岗位开展专项培训,围绕网点营运主管、客户经理和客服经理三类岗位定制化研发培养方案,助力其更好服务客户,推动网点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针对网点行长、县域支行行长、二级分行行长等一线管理人员,研发可灵活调整的模块化学习产品,支持分行根据实际需求开展定制选学。整合行内外优质培训资源,迭代网络学习平台建设,推动优质培训资源扩大覆盖、触达基层,帮助员工养成终身学习和主动学习习惯。
2025年,本集团共举办各类现场培训32,260期,培训139万人次,1,695万学时,网络培训(含网络平台学习)37.5万人,6,399万学时,现场及网络培训覆盖率99.1%。
股权激励计划执行进展情况
本行2007年7月实施首期员工持股计划,详情请参见本行2007年7月6日发布的公告。以后年度未新增参与人,也未实施新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后续将紧密关注监管政策和同业动态,适时开展激励方式的探索创新。
内部控制
本行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本行董事会负责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监督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运行。考虑到上述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的目的在于管理而非消除未能达成业务目标的风险,董事会仅能合理而非绝对地保证上述相关制度可防范任何重大失实陈述或损失。高级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2025年,本行不断完善数字化监控机制,强化内控管理工具支撑,依托内控评价系统与业务合规平台,以高质高效的内控评价推动全行内控管理效能提升。
本行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每年度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估,并审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结论为本行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本行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本行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与本行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与本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更多详情请参见本行于上交所网站、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及本行网站发布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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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
股东权利
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银行10%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有权以书面方式向董事会提出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
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书面反馈意见。董事会同意的,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会议通知。董事会不同意或未作出反馈的,提议股东可以书面方式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的,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会议通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未发出会议通知的,视为审计委员会不召集和主持临时股东会会议,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行10%以上股份(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等)的普通股股东可以在审计委员会收到书面提议4个月内自行召集和主持临时股东会会议。
向股东会提出议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银行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股东会提出议案。股东会会议议案应当在股东会会议通知发出前提交股东会会议召集人;在股东会会议通知发出后,有提案权的股东有权提出临时议案,临时议案应当在股东会会议召开15日前提出并书面提交股东会会议召集人。
向董事会提出议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行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可以向董事会提出议案。
向本行提出查询
股东依据公司章程有权获得本行有关信息,包括章程、财务会计报告等。
投资者关系
本行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以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运用,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增强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制定市值管理办法,规定市值管理的原则、治理结构、主要方式等内容,已经2025年3月28日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本行已制定《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规定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方式、组织与实施,其中对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记录投资者关系活动内容等做了明确规范。
与股东之间的有效沟通
本行董事会、管理层高度重视与股东的沟通。2025年,本行按照上市地监管要求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坚持以投资者为中心,持续建立健全投资者沟通交流机制,统筹运用线上线下形式,举办各类投资者交流活动,搭建与市场紧密联系的桥梁,向广大投资者、媒体和公众传递本行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力服务实体经济、主动应对风险挑战、推动内涵式高质量发展等情况,以资本市场熟悉的语言和逻辑,充分回应市场关切;先后举办年度业绩发布会、一季度业绩电话会、半年度业绩发布会和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业绩发布后及时赴境内外主要资本市场进行业绩路演,积极参加境内外投行举办的投资者论坛,主动接待投资者调研团来访和拜访机构股东,累计与数千名基金经理与分析师开展密切交流,合理引导投资者预期,巩固良好资本市场形象;同时通过股东会会议、本行网站、交易所平台、投资者热线及电子邮箱等多元化渠道,与广大股东和投资者保持充分沟通。经实施并审视上述措施,本行认为现有股东沟通政策充足及有效。
2026年,本行将持续深化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以期增进投资者对本行的了解,持续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公司治理
股东查询
股东如对所持股份有任何查询事项,如股份转让、更改地址、报失股票及股息单等,请致函下列地址:
A股: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188号电话:86-4008058058
H股:
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
电话:852-28628555
传真:852-28650990
投资者查询
投资者如需向董事会查询,请联络: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中环干诺道中3号中国建设银行大厦28楼电话:852-39186212
投资者可在本行网站(www.ccb.cn、www.ccb.com)、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阅览本报告。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致电本行热线86-10-66215533或852-39186212。如对年报编制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发送电邮至ir@ccb.com。
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实施情况
本行严格落实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要求,积极响应上交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制定实施《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方案实施以来,本行坚定不移推进内涵式高质量发展,全面增强价值创造能力,坚持以稳定的分红回馈广大投资者,强化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传递良好投资价值,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2025年,本行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监管要求,迎难而上、锐意进取,经营业绩稳中有进,服务实体经济有力有效,风险合规管理不断强化,经营发展基础持续巩固。资产负债稳健增长,资产质量符合管理要求,效益表现符合预期,主要经营指标均衡协调。经营详情请参见本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行一贯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上市以来累计分红超1.3万亿元,2023年、2024年全年分红均超1,000亿元,现金分红比例长期维持30%的较高水平,并于2024年首次推出中期分红。本行已完成2025年中期分红派息工作,首次为H股股东提供人民币派息币种选择权,2025年末期分红详情请参见本报告“董事会报告-盈利与股息”。
本行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重大事项,持续巩固信息披露制度基础,完善可持续信息披露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自愿性信息披露,切实提升信息披露质效。持续夯实投资者关系管理,加强多层级、多渠道投资者沟通,全面展现本行推进内涵式高质量发展成效,巩固良好资本市场形象。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公司治理
其他公司治理信息
企业文化
本行坚持诚实守信、以义取利、稳健审慎、守正创新、依法合规,一体推进人本、服务、风险、合规、创新、绿色低碳、廉洁、消保等专项文化建设,充分发挥企业文化的价值引领作用,增强全行员工凝聚力,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助力金融强国建设。
愿景
建设最具价值创造力的国际一流银行集团
使命
为客户提供更好服务,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为员工搭建广阔的发展平台,为社会承担全面的企业公民责任
核心价值观
诚实 公正 稳健 创造
理念
经营理念:以市场为导向 以客户为中心服务理念:客户至上 注重细节合规理念:全员主动合规 合规创造价值风险理念:稳健 审慎 全面 主动创新理念:鼓励 开放 宽容 审慎人才理念:尊重人才 用好人才 留住人才
作风
勤奋严谨 求真务实
信息披露
报告期内,本行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加强信息披露体制机制建设,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中信息披露相关条款,启动信息披露相关制度整合工作,夯实信息披露工作的合规基础。着力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强化自愿性信息披露力度,积极回应市场关切,全面展现内涵式高质量发展成果。
本行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确保及时监测认定内幕信息,切实执行内幕信息保密规定,规范内幕信息传递流程,严格控制信息知情人范围,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依法合规进行相关信息披露。
公司秘书及培训
薄银根先生及赵明璟先生为本行联席公司秘书,薄银根先生现担任本行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报告期内,薄银根先生及赵明璟先生均已按照香港上市规则要求,参加不少于15小时的相关专业培训。
本行与赵明璟先生及其公司秘书团队建立了高效、流畅的沟通渠道,并形成了常态化的协作工作机制,相关举措包括但不限于设立多渠道沟通机制、召开定期会议、提前部署工作计划等。赵明璟先生承诺亲自为本行的公司秘书事务投入足够时间并给予充分关注,履行本行公司秘书事务所适用的规则所要求的必要个人角色、职责和责任。本行亦通过定期评估赵明璟先生及其公司秘书团队的工作情况(包括投入时间)持续监督其工作效能。截至披露日,赵明璟先生担任上市公司的公司秘书数目已符合香港公司治理公会发布的Company Secretarial Appointment Guidelines (2026version)的建议最佳指引。
公司章程修订
2025年6月27日,本行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2025年9月23日,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获金融监管总局核准并生效。自2025年9月23日起,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本行不再设立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法承接监事会职权。
2025年12月,金融监管总局批复本行注册资本变更事宜,本行根据批复要求对公司章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相关内容作了进一步修订。
核数师酬金及核数师相关事宜
本行核数师酬金及核数师相关事宜请参见“重要事项-会计师事务所”。
我们秉持“成为全球领先的可持续发展银行”目标愿景,将绿色理念融入经营管理、战略发展和企业文化。
图注:
本行宁波市分行为四明山区域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提供信贷支持。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环境和社会责任
环境和社会责任
本行坚守大行担当,积极践行ESG理念,ESG表现获得外部高度认可,MSCI ESG评级为AAA ,保持全球大型商业银行领先水平,可持续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本行履行环境和企业社会责任详情请参见与本报告同日披露的《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绿色金融
绿色金融情况请参见本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业务回顾”专栏。更多相关治理情况、业务战略、风险管理及工作成效请参见《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深耕绿色金融,创新绿色未来”。
绿色运营
本行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全面加强绿色运营管理体系建设,系统推进落实绿色办公、绿色采购、绿色网点建设,打造绿色数据中心,升级绿色服务设施,着力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化银行运营模式。
倡导绿色办公。积极加强绿色运营管理,增强员工环保意识,采取节能减排举措,优化碳排放管理系统,提高科技管碳能力,推动绿色低碳建设。积极开展碳中和试点,通过技术节能、管理节能、使用清洁能源和碳抵消实现了75栋办公楼宇的碳中和,取得权威机构认证。
推广绿色采购。在满足需求的前提下,优先采购具备绿色资质的商品,在具备绿色资质的商品中,优先选取绿色资质多、绿色成分高的供应商。完成总行本部绿电采购,实现全行复印纸采购压降目标。在全集团推行无纸化、自动化、数字化采购,完成龙集采系统集团IT一体化建设,提升绿色采购质效。
推进绿色网点建设。着力打造兼具绿色低碳、环保节能、人文关怀和智慧运营特点的绿色网点,截至2025年末本行累计建成开业绿色网点1,881个;2025年凭证账表印刷费用同比下降48.78%。
推进数据中心绿色转型。实施机房利用率提升、机房气流组织改造和算力服务能力提升等重点工程,打造绿色集约的数据中心基础设施。通过运用新技术赋能运维管理、盘活现有资源,精细管控网络通讯传输容量等措施,实现效能提升,2025年共减少新增投入约7.91亿元。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环境和社会责任
精准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及乡村振兴金融服务
本行加强对脱贫地区和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金融帮扶和信贷支持。围绕保障粮食安全、乡村产行力量。截至2025年末,脱贫地区贷款余额1.33万亿元,较上年增加1,474.50亿元,增幅12.50% ;重点帮扶县贷款余额1,705.53亿元,较上年增加164.30亿元,增幅10.66%。
乡村振兴金融服务请参见本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业务回顾-个人金融业务”。
消费者权益保护
本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严格落实监管要求,努力打造“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行业标杆。全面构建“主动化、规范化、智能化”和“全层级、全员工、全过程”的消保管理体系,推动消保管理体系再升级,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推进集团消保管理一体化。本行构建责任明晰的消保统筹管理体系,在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均设立消保专门委员会,负责指导监督、统筹规划消保管理相关事项,持续加强对消保工作整体规划指导,强化政策趋消保核心制度体系,整合多渠道消保数据,充分发挥考核激励约束作用,筑牢“大消保”管理根基,强化子公司消保体制机制和考评管理,逐家开展子公司消保工作验收。推进消保与业务流程协同融合,建立覆盖对公对私的消保审查体系,强化营销行为过程管理,全面落地适当性管理工作要求,推动业务制度、系统、协议文本重检。
强化投诉管理精细化。持续压实投诉处理责任,严格落实投诉“首问负责制”,建立投诉分类、分级处理机制,完善差异化处置响应机制,推动客户问题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得到有效解决。调整官方网站、客户端APP、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投诉指南信息公示,提升客户体验。拓展客服服务场景,实现线下业务办理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环境和社会责任
● 本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深入校园为小学生上金融知识启蒙课。
线上化,为客户提供便利。开展重点业务投诉治理,通过常态化溯源整改和专项化问题治理相结合方式,做好客户投诉反映问题的源头优化,促进投诉问题根源性解决。2025年,本行共受理消费投诉167,041件,投诉发生率(每百万客户投诉量)213件,点均投诉数量12件。投诉业务类别主要涉及信用卡(50,934件、占比30.49%)、个人贷款(46,189件、占比27.65%)等;投诉主要分布于环渤海地区(36,279件、占比21.72%)和中部地区(34,639件、占比20.74%)。
深入开展金融教育宣传。在3月份“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周”和9月份“金融教育宣传周”等活动中,累计组织活动14.7万场,触达消费者15.1亿人次,围绕老年人、青少年、新市民、少数民族、残障人士、农村客户等重点客群,开展特色金融教育宣传活动。依托数字化方式,将金融知识教育融入百姓生活多种场景,赋能业务发展。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培训与业务融合,将消保培训全面覆盖中高级管理人员、消保专职人员、基层业务人员和新入职人员,全年各级机构累计开展消保相关培训2.22万次,参训人数213.1万人次。
加强消保审查。对面向客户的产品服务,在设计开发、定价管理、协议制定、营销宣传、代销合作机构准入、代销产品准入、代销产品宣传推介和销售等全生命周期各环节,开展消保审查,有效发现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风险隐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2025年,本行完成消保审查数量51.49万件,较上年增长51.35%。
更多详情请参见《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消费者权益保护”。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环境和社会责任
公益慈善
本集团坚守公益初心,坚持雪中送炭,2025年本集团对外捐赠总额1.36亿元,重点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及乡村振兴、长期公益项目、突发灾害救助和公益活动创新等。其中,紧急向香港大埔火灾救助捐赠1,000万港元捐助北京、西藏、台湾、马来西亚等地水灾地震灾害共计200余万元。
主要公益项目实施情况:
项目名称 合作机构 项目期限 截至2025年末进展情况
建设未来-中国建设银行资助高中生成长计划 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 2007年至今 累计捐赠并发放1.90亿元资助款,资助高中生10.73万人次。
“母亲健康快车”中国建设银行资助计划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 2011年至今 累计捐款1.01亿元,购置654辆母亲健康快车,在新疆、西藏、甘肃、青海等25个省、区欠发达乡县投入使用。
建行希望小学 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1996年至今 累计捐款3,106万元,援建50所希望小学,捐建音乐、美术、体育、科技、德育教室179个,培训教师800多 人次,组织320名师生参加夏令营。
三江源生态环保项目 三江源生态保护基金会 2022年至今 累计捐款700万元,在三江源国家公园开展生态示范村 建设,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价值观。
“善心慧思”爱心助学行动 中国建设银行青年志愿者协会、各分支机构所在地团委 协2016年至今 累计捐款1,706万元,为欠发达地区50,800余名师生捐资 捐物,组织1,900余名师生参加夏(冬)令营活动。
“积分圆梦?微公益” 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中国文艺基金 2012年至今 累计捐款1,297万元捐建164所“快乐音乐教室”,培训乡村音乐 艺术教师,建设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青年之家”。
“劳动者驿站(港湾)” 公益项目 中国职工发展基金会 2021年至今 开通“积分圆梦· 劳动者驿站(港湾)”积分捐赠公益平台,各界爱心人士可通过龙卡信用卡积分捐赠形式参与公益、奉献爱心。
● 建行希望小学项目,依托全行员工爱心捐款设立的专项基金,至今已在陕西、青海、新疆等18个省区市援建50所希望小学。
重要事项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2004年9月,汇金公司做出“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即只要汇金公司继续持有本行任何股份,或根据中国或本行股份上市地的法律或上市规则被视为是本行控股股东或是本行控股股东的关联人士,汇金公司将不会从事或参与任何竞争性商业银行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发放贷款、吸收存款及结算、基金托管、银行卡和货币兑换服务等。汇金公司可以通过投资于其他商业银行从事或参与若干竞争性业务。对此,汇金公司已承诺将会:(1)公允地对待其在商业银行的投资,并不会利用其作为本行股东的地位或利用这种地位获得的信息,作出不利于本行而有利于其他商业银行的决定或判断;(2)为本行的最大利益行使股东权利。
2016年4月6日,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为保证本行优先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汇金公司承诺:不越权干预本行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本行利益。
2025年3月30日,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为保证本行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汇金公司承诺:不越权干预本行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本行利益。
2025年3月30日,根据本行与财政部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财政部承诺:所认购的该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A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取得股权之日起五年。相关监管机构对于财政部所认购股份限售期及到期转让股份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财政部认购的
该次发行的股份,在限售期内,因本行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财政部所认购股份的转让将按《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汇金公司、财政部不存在违反承诺事项的行为。
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
违规担保
报告期内,本行无违规订立担保合同的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行及境内子公司2025年度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行及境外主要子公司2025年度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行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已累计7年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姜长征先生自2022年开始担任本行A股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顾珺女士和李琳琳女士自2023年开始担任本行A股签字注册会计师。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梁成杰先生自2024年开始担任本行H股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
本集团就财务报表审计(含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服务支付给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及安永国际网络其他成员机构的酬金如下表所示:
(人民币百万元)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财务报表审计费 140.96 140.96 140.96
其他服务费用1 12.88 6.02 10.72
1. 其他服务包括为债券发行、税务申报核对等提供的专业服务。
重要事项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本行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未决诉讼案件和纠纷的整体情况请参见财务报表附注“承诺及或有事项-未决诉讼和纠纷”。
受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不存在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调查的情况,本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或者职务犯罪被纪检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且影响其履行职责的情况;本行或者本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受到其他有权机关重大行政处罚,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和被证券交易所采取纪律处分的情况;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违法违规被其他有权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且影响其履行职责的情况。
诚信状况
报告期内,本行及控股股东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重大托管、承包、租赁其他公司资产或其他公司托管、承包、租赁本行资产事项。
担保业务属于本行日常经营活动中常规的表外业务之一,本行除监管机构批准的经营范围内的金融担保业务之外,没有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担保事项。
报告期内本行亦无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合同。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行于2025年6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0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5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49.69亿元。
截至报告期末,该次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本行严格遵循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金用途,将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补充本行核心一级资本,以支持业务持续健康发展。募集资金的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等情形。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行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认为本行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如实反映了2025年度本行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本行其他募集资金按照募集说明书等文件中披露的用途使用,即用于补充本行的资本金,以支持未来业务的发展,募集资金用途与本行承诺一致。
重要事项
重大事件
2025年6月,本行向财政部发行A股股票11,589,403,973股,募集资金总额1,050亿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049.69亿元。详情请参见本行2025年6月25日发布的公告。
经监管机构批准并履行相关备案登记手续,2025年12月本行全资子公司建信金租完成以自有资金向其全资子公司建信航运航空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增资30亿元。
报告期内其他重大事件请参见本行在上交所、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及本行网站披露的公告。
其他持股与参股情况
2025年7月,本行完成对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三期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第一次11.83亿元认股金缴付工作;2025年12月,本行完成对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三期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第二次13.98亿元认股金缴付工作。累计完成36.55亿元的实际缴付。
2025年6月,本行完成对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认股金20亿元的实际缴付,累计完成48亿元的实际缴付。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2025年1月1日 报告期内增减+/(-) 2025年12月31日
数量 比例(%)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一、 有限售条件股份
1. 国家持股1 – – +11,589,403,973 – – – +11,589,403,973 11,589,403,973 4.43
二、 无限售条件股份
1. 人民币普通股 9,593,657,606 3.84 – – – – – 9,593,657,606 3.67
2. 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95,231,418,499 38.09 – – – – – 95,231,418,499 36.40
3. 其他2 145,185,901,381 58.07 – – – – – 145,185,901,381 55.50
三、 股份总数 250,010,977,486 100.00 +11,589,403,973 – – – +11,589,403,973 261,600,381,459 100.00
1. 本行向财政部发行的A股股份限售期为自2025年6月24日取得股权日起五年。
2. 本行发起人汇金公司、国家电网、长江电力、宝武钢铁集团持有的无限售条件H股股份。
证券发行与上市
为持续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增强风险抵补能力,有序实现总损失吸收能力达标,根据中国证监会2025年6月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305号),本行于2025年6月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11,589,403,973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06元/股(签署认购协议最近一个交易日即2025年3月28日A股收盘价为人民币8.52元/股),发行对象为财政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5,00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4,968,973,850.49元。该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严格遵循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金用途,全部用于补充本行核心一级资本。上述股份变动后本行总股本、净资产有所增加,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产生摊薄影响。2025年6月24日,本行该次发行新增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有关该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详情请参见本行2025年3月30日、2025年4月3日、2025年4月22日、2025年5月30日、2025年6月20日、2025年6月25日的公告。报告期内,本行未发行可转债或优先股。
根据本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金融监管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2025年3月,本行在境内市场发行400亿元10年期固定利率二级资本债券,在第5年末附发行人有条件的赎回权,票面利率为2.07% ,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本行二级资本;2025年5月,本行在境内市场发行400亿元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在第5年及之后的每个付息日附发行人有条件的赎回权,前5年票面利率为1.99% ,每5年调整一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本行的其他一级资本;2025年7月,本行在境内市场发行400亿元10年期、50亿元15年期固定利率二级资本债券,分别在第5年末、第10年末附发行人有条件的赎回权,票面利率分别为1.94%、2.13% ,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本行二级资本;2025年12月,本行在境内市场发行400亿元10年期固定利率二级资本债券,在第5年末附发行人有条件的赎回权,票面利率为2.24% ,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本行二级资本。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2025年6月,本集团赎回2020年6月在境外发行的20亿美元二级资本债券;2025年9月,本行赎回2020年9月在境内发行的650亿元二级资本债券。
其他债券发行情况请参见财务报表附注“已发行债务证券”。
普通股股东情况
2025年12月31日,本行普通股股东总数308,385户,其中H股股东35,535户,A股股东272,850户。2026年2月28日本行普通股股东总数334,233户,其中H股股东35,296户,A股股东298,937户。
单位:股
普通股股东总数
308,385(2025年12月31日的A股和H股在册股东总数)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普通股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报告期内增减 持股总数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54.51 – 142,590,494,651(H股) –
汇金公司 国家 0.10 – 267,392,944(A股) –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1 境外法人 32.86 -7,842,891,656 85,952,146,782(H股) –
财政部2 国家 4.43 11,589,403,973 11,589,403,973(A股) 11,589,403,973
中国长城资产 国有法人 3.01 7,865,000,000 7,865,000,000(H股)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0.84 – 2,189,259,672(A股) –
国家电网3 国有法人 0.62 – 1,611,413,730(H股) –
益嘉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境外法人 0.33 – 856,000,000(H股) –
长江电力 国有法人 0.25 – 648,993,000(H股)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4 境外法人 0.24 -66,587,132 622,683,762(A股)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0.19 – 496,639,800(A股) –
1.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期末持股数量是该公司以代理人身份,代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在该公司开户登记的所有机构和个人投资者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期末持股数量是该公司以代理人身份,代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在该公司开户登记的所有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持有的本行H股股份合计数。截至2025年12月31日,国家电网、长江电力和宝武钢铁集团分别持有本行H股1,611,413,730股、648,993,000股和持有的本行H股股份合计数。截至2025年12月31日,国家电网、长江电力和宝武钢铁集团分别持有本行H股1,611,413,730股、648,993,000股和335,000,000股,中国长城资产实质持有本行H股7,865,000,000股,上述股份代理于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名下。除去上述股份,代理335,000,000股,中国长城资产实质持有本行H股7,865,000,000股,上述股份代理于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名下。除去上述股份,代理于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名下的其余H股为85,952,146,782股,包括平安资管作为投资经理代表若干客户持有的,以及平安集团通过其控制企业持有的本行H股。
2. 控制企业持有的本行H股。本行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引入财政部战略投资。截至2025年12月31日,财政部持有本行A股11,589,403,973股,限售期为自2025年6月24日取得股权日起五年。
3. 年6月24日取得股权日起五年。截至2025年12月31日,国家电网通过下属子公司持有本行H股情况如下:国网国际发展有限公司296,131,000股,国家电网国际发展有限公司1,315,282,730股。
4. 1,315,282,730股。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期末持股数量是该公司受香港及海外投资者指定,以名义持有人身份代表其持有的本行A股股份合计数(沪股通股票)。5. A汇金公司持有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持有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66.70%的股权,持有中国长城资产94.34%股权。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是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除上述股权关系外,本行未知上述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汇金公司代表国家依法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权利和履行出资人义务,不开展其他任何商业性经营活动,不干预其控股的国有重点金融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
6. 除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情况未知外,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行前10名股东均未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
7. 除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股份质押、标记、冻结情况未知外,其他上述股份无质押、标记、冻结情况。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单位:股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数量
142,590,494,651(H股)
汇金公司 267,392,944(A股)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85,952,146,782(H股)
中国长城资产 7,865,000,000(H股)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189,259,672(A股)
国家电网 1,611,413,730(H股)
益嘉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856,000,000(H股)
长江电力 648,993,000(H股)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622,683,762(A股)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96,639,800(A股)
宝武钢铁集团 335,000,000(H股)
1. 汇金公司持有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持有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66.70%的股权,持有中国长城资产94.34%股权。香100%66.70%94.34%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是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除上述股权关系外,本行未知上述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汇金公司代表国家依法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权利和履行出资人义务,不开展其他任何商业性经营活动,不干预其控股的国有重点金融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
2. 除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情况未知外,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行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未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单位:股
时间 限售期满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余额 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余额 说明
2030年6月24日 11,589,403,973 – 261,600,381,459 财政部持有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单位:股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可上市交易时间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限售条件
财政部 11,589,403,973 2030年6月24日 – 自取得股权日起五年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本行控股股东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本行的控股股东,截至报告期末共持有本行54.61%的股份,并通过其下属公司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本行0.19%的股份。汇金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依据中国公司法于2003年12月16日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8,282.09亿元,法定代表人为张青松先生。根据国务院授权,汇金公司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出资额为限代表国家依法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权利和履行出资人义务,实现国有金融资产保值增值。汇金公司不开展其他任何商业性经营活动,不干预其控股的国有重点金融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汇金公司直接持股企业信息如下:
序号 号机构名称 汇金公司持股比例(%)
1 国家开发银行 34.68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2 34.79
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2 40.14
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2 58.59
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2 54.61
6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63.16
7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73.63
8 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 71.56
9 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10 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69.07
11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2 20.05
12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2 31.34
13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1、2 40.11
14 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80.00
15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94.34
16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71.55
17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 58.00
18 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55.90
19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66.70
20 中国金币集团有限公司 100.00
21 汇达资产托管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22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0.46
23 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7.71
2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2 30.76
25 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2.66
26 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4.54
1.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行控股股东汇金公司持有的A股上市公司。
2.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行控股股东汇金公司持有的H股上市公司。
3.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行控股股东汇金公司持有的H股上市公司。除上述控参股企业外,汇金公司还全资持有子公司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11月设立,注册地北京,注册资本50亿元,从事资产管理业务。
关于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请参见本行于2007年10月发布的《关于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事宜的公告》。
截至报告期末,除汇金公司和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外,本行无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亦无内部职工股。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优先股相关情况
2025年12月31日,本行优先股股东总数为25户,均为境内优先股股东,不存在表决权恢复情况。2026年2月28日,优先股股东总数为26户,全部为境内优先股。
2025年末本行前10名(含并列)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优先股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报告期内增减 持股总数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 14.08 57,700,000 84,494,878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 11.94 -37,680,000 71,630,000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 9.68 18,060,000 58,100,000
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 9.02 -10,200,000 54,100,00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8.33 – 50,000,000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8.33 – 50,000,000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8.28 – 49,660,000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4.17 – 25,000,000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 3.97 9,250,000 23,800,000
苏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 3.33 10,200,000 20,000,000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3.33 – 20,000,000
1. 上述优先股不存在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2. 本行未知上述优先股股东之间、上述优先股股东与前10名普通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本行2025年10月30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行境内优先股股息分配方案。本行以现金形式向优先股股东支付股息,每年支付一次。股息如未向优先股股东足额派发,不累积到下一计息年度。按照约定的股息率分配股息后,优先股股东不再与普通股股东一起参与剩余利润分配。
根据境内优先股发行条款,本行向境内优先股股东派发股息21.42亿元(含税)。上述股息已于2025年12月26日以现金形式支付,详情请参见本行于上交所网站、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及本行网站发布的公告。
本行近三年优先股含税股息分配情况如下: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股息率 派发股息 股息率 派发股息 股息率 派发股息
境内优先股 3.57% 2,142 3.57% 2,142 3.57% 2,142
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和《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以及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制定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和《国际会计准则32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本行已发行且存续的优先股条款符合作为权益工具核算的要求,作为权益工具核算。
近三年本行未发行优先股。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优先股赎回或转换事项。
董事会报告
2025年,本行董事会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推进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推动全行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牢固树立正确的经营观、业绩观和风险观,以增强服务国家建设、防范金融风险、参与国际竞争“三个能力”为根本遵循,专注主业、守正创新,高效统筹规模、结构、效益及风险,加大实体经济支持力度,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加快探索内涵式高质量发展路径,坚定不移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
本行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会授权,严格履行职责,科学审慎决策,规范行使职权。2025年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2次,审议议案116项,审阅议案1项,参阅报告41项;提请召开1次年度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H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共审议议案31项,听取报告4项。
谨此呈列2025年度董事会报告及本集团的财务报表。
主要业务
本集团从事银行业及有关的金融服务。
业务回顾
本集团2025年业务回顾载列于本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盈利与股息
本集团2025年利润及2025年末的财务状况载列于本报告“财务报告”;对报告期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变化的分析载列于本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行已向2025年5月8日收市后在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派发2024年度末期现金股息每10股人民币2.060元(含税),股息总额人民币515.02亿元。综合已发放的2024年度中期现金股息每10股人民币1.970元(含税)后,2024年全年现金股息每10股人民币4.030元(含税),股息总额约人民币1,007.54亿元。
经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批准,本行已向2025年12月10日收市后在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派发2025年度中期现金股息每10股人民币1.858元(含税),股息总额约人民币486.05亿元。
本行董事会建议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派发2025年度末期现金股息每10股人民币2.029元(含税),合计约人民币530.79亿元,于2026年上半年提请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如该利润分配方案于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上获得批准,股息将支付予在2026年7月10日收市后名列本行普通股股东名册的股东。2025年末期A股现金股息预期将于2026年7月13日派发,H股现金股息预期将于2026年8月21日派发。考虑中期股息后,2025年全年现金股息每10股人民币3.887元(含税),股息总额约人民币1,016.84亿元,占2025年集团口径下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比例30%。
董事会报告
本行所派普通股股息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或等值港元支付,并为H股股东提供人民币派息币种选择权,H股股东有权选择全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可选择全部或部分)以人民币或港元收取H股末期股息。H股末期股息折算汇率将按照股东选择币种开始日之前的五个工作日(不含开始日当日)中国货币网每天11时公布的人民币对港元参考汇率的平均值确定。待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批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本行将于适当时候向H股股东派发H股末期股息货币选择表格。
本行将于2026年7月5日至2026年7月10日(包括首尾两日)期间暂停办理H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本行H股股东如欲收取2025年末期现金股息而尚未登记过户文件,须于2026年7月3日下午4:30或之前将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送达本行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铺。本行H股除息前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为2026年6月30日,并将由2026年7月2日起除息。
本行近三年普通股含税股息分配情况如下:
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执行
本行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形式分配股息。除特殊情况外,本行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且每年分配的现金股利不低于该年度集团口径下归属本行股东净利润的10%。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由董事会做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事项时,本行需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本行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及执行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会决议的要求,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分红标准和比例清晰明确,独立董事在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过程中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可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每10股现金股息(人民币元) 3.8872 4.030 4.000
现金分红(人民币百万元) 101,6842 100,754 100,004
现金分红占净利润的比例1、2(%) 30.0 30.0 30.1
1. 净利润为集团口径下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现金分红详情载列于当年年报财务报表附注“利润分配”。
2. 2025年度中期每10股现金股息人民币1.858元(含税),股息总额约人民币486.05亿元,末期每10股现金股息人民币2.029元(含税),股息总额约人民币530.79亿元,全年每10股现金股息人民币3.887元(含税),股息总额约人民币1,016.84亿元。
优先股股息分配情况请参见本报告“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优先股相关情况”。
董事会报告
税项和税项减免
本行股东依据税收法规缴纳相关税项,根据实际情况享受可能的税项减免,并应就具体缴纳事项咨询专业税务和法律顾问意见。截至2025年末,相关税收法规如下:
A股股东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和《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的规定,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亦按照上述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股权、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非居民企业股东取得股息所得,减按10%征收企业所得税。
H股股东
根据中国税务法规,境外居民个人股东从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在香港发行的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应由扣缴义务人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但是持有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在香港发行的股票的境外居民个人股东,可根据其居民身份所属国家与中国签署的税收协定或中国内地和香港、澳门间接税收安排的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对于H股个人股东,一般按10%税率代扣代缴股息的个人所得税,税务法规及相关税收协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境外H股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股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97号)的规定,中国居民企业向境外H股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2008年及以后年度股息时,统一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现行香港税务局的惯例,在香港无须就本行派付的H股股息缴付税款。
有关沪港通的税项事宜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规定执行。
有关深港通的税项事宜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27号)的规定执行。
优先股股东
个人取得的非公开发行的境内优先股股息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事宜,根据中国相关税务法规规定执行。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境内优先股股息收益为免税收入,非居民企业取得的境内优先股股息所得,一般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董事会报告
财务资料概要
本集团2021-2025年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情况概要载列于本报告“财务摘要”。
储备
本集团2025年储备变动详情载列于本报告“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捐款
本集团2025年对外捐赠总额为1.36亿元。
固定资产
本集团2025年固定资产变动详情载列于本报告财务报表附注“固定资产”。
退休福利
本集团提供给雇员的退休福利详情载列于本报告财务报表附注“应付职工薪酬”。
最终母公司和子公司
2025年末,本行最终母公司和子公司详情分别载列于本报告“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本行控股股东”及财务报表附注“长期股权投资”。
股份发行
本行股份发行情况载列于本报告“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证券发行与上市”。
债券发行
本行二级资本债券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情况载列于本报告“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证券发行与上市”。
股票挂钩协议
本行于2017年12月21日在境内市场非公开发行总金额600亿元境内优先股。于报告期末,除此优先股以外,本行未订立或存续任何其他股票挂钩协议。
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和《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等规定,商业银行应设置将优先股强制转换为普通股的条款,即当触发事件发生时,商业银行按合约约定将优先股转换为普通股。触发事件指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降至5.125%或以下,以及监管机构认定若不进行转股或减记,或者相关部门认定若不进行公共部门注资或提供同等效力的支持,本行将无法生存。本行根据相关规定对优先股设置了将优先股强制转换为普通股的触发事件条款。假设本行发生该等触发事件并且所有优先股都需要按照初始转股价格强制转换为普通股,境内优先股转换为A股普通股的数量不会超过11,538,461,538股。报告期内,没有发生任何需要强制将本行优先股转换为普通股的触发事件。
股本及公众持股量
截至本报告刊发前及根据已公开资料,本行共发行普通股股份261,600,381,459股(H股240,417,319,880股,A股21,183,061,579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地上市规则公众持股量的有关规定。
股份的买卖和赎回
报告期内,本行及其子公司均未购买、出售或赎回本行的任何股份(包括出售库存股份)。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及其子公司并未持有本行的库存股份。
董事会报告
优先认股权
本行章程没有授予本行股东优先认股权的条款。章程规定,本行增加资本,可以采取向投资人募集新股、向现有股东配售或派送新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方式。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及薪酬政策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及薪酬政策载列于本报告“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公司治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主要股东及其他人士的权益和淡仓
于2025年12月31日,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保存的登记册所记录,主要股东及其他人士拥有本行的股份及相关股份的权益及淡仓情况如下:
名称 股份类别 身份 股数 权益性质 占A股已发行股份总数百分比(%) 占H股已发行股份总数百分比(%) 占全部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数百分比(%)
A股 实益拥有人 267,392,944 好仓 1.26 – 0.10
汇金公司1 所控制的法团的权益 2,685,899,472 好仓 12.68 – 1.03
财政部2 A股 实益拥有人 11,589,403,973 好仓 54.71 – 4.43
实益拥有人 142,590,494,651 好仓 – 59.31 54.51
汇金公司3 H股 所控制的法团的权益 7,865,000,000 好仓 – 3.27 3.01
1. 2025年6月27日,汇金公司向香港联交所进行了权益申报,披露持有本行A股权益2,953,292,416股,占已发行A股(21,183,061,579股)的13.94% ,占2025年6月27日,汇金公司向香港联交所进行了权益申报,披露持有本行A股权益2,953,292,416股,占已发行A股(21,183,061,579股)的13.94% ,占已发行普通股(261,600,381,459股)的1.13%。其中267,392,944股A股由汇金公司直接持有,496,639,800股A股由汇金公司全资附属公司中央汇金资已发行普通股(261,600,381,459股)的1.13%。其中267,392,944股A股由汇金公司直接持有,496,639,800股A股由汇金公司全资附属公司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有,2,189,259,672股A股由汇金公司控股企业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截至2025年12月31日,根据本行A股股东2,189,259,672A20251231A名册记载,汇金公司直接持有本行A股267,392,944股,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持有本行A股496,639,800股,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行A股2,189,259,672股。
2. A2,189,259,6722025年6月26日,财政部向香港联交所进行了权益申报,披露持有本行A股权益11,589,403,973股,占已发行A股(21,183,061,579股)的54.71% ,占2025626A11,589,403,973A(21,183,061,57954.71%已发行普通股(261,600,381,459股)的4.43%。截至2025年12月31日,根据本行A股股东名册记载,财政部直接持有本行A股11,589,403,973股。
3. 已发行普通股(261,600,381,459股)的4.43%。截至2025年12月31日,根据本行A股股东名册记载,财政部直接持有本行A股11,589,403,973股。2025年8月1日,汇金公司向香港联交所进行了权益申报,披露持有本行H股权益150,455,494,651股,占已发行H股(240,417,319,880股)的62.58% ,202581H150,455,494,651H(240,417,319,88062.58%占已发行普通股(261,600,381,459股)的57.52%。其中142,590,494,651股H股由汇金公司直接持有,7,865,000,000股H股由汇金公司控股企业中国长城(261,600,381,45957.52%142,590,494,651H7,865,000,000H资产持有。截至2025年12月31日,根据本行H股股东名册记载,汇金公司直接持有本行H股142,590,494,651股,中国长城资产实质持有本行H股7,865,000,000股。
董事的权益和淡仓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持股情况没有发生变化。张毅先生在担任现职务之前通过参加本行员工持股计划,报告期末间接持有本行H股股票9,848股。除此之外,本行各位董事在本行或其相联法团(定义见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分)的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中概无拥有任何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7及第8分部须知会本行及香港联交所的任何权益或淡仓(包括他们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的该等规定被视为拥有的权益及淡仓),或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规定须在存置之权益登记册中记录、或根据香港上市规则附录C3《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的规定需要通知本行和香港联交所之权益或淡仓。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除员工股权激励方案外,本行未授予董事或其配偶或十八岁以下子女认购本行或其任何相联法团股份或债权证的其他任何权利。
董事会报告
董事会成员之间财务、业务、亲属关系董事会成员之间不存在任何财务、业务、家属或其他重大关系。
董事交易、安排或合约权益、服务合约及责任保险
本行董事或与其有关联的实体在报告期内与本行或其控股公司、附属公司或同系附属公司所订立之与本集团业务有关的重要交易、安排或合约中,概无拥有任何实际直接或间接的权益(服务合约除外)。
本行董事概无与本行签订任何一年内若由本行终止合约时须作出赔偿之服务合约(法定赔偿除外)。
2025年,本行已为全体董事投保责任险。
董事在与本行构成竞争的业务中所占权益
除本行董事主要工作经历载列信息外,本行并无任何董事在与本行直接或间接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中持有任何权益。
管理合约
报告期内,本行未就整体或任何重要业务的管理和行政工作签订或存有任何合约。
风险管理
本集团2025年风险管理情况载列于本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风险管理”。
关联交易
2025年,本行与金融监管总局界定的本行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包括一般关联交易和与建行亚洲签订的统一交易协议下的各项交易,交易类型包括授信、资产转移、服务、存款和其他。除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免于按照关联交易方式进行披露的交易外,授信类关联交易金额为12,151.12亿元,资产转移类关联交易金额为452.6亿元,服务类关联交易金额为133.05亿元,存款和其他类型关联交易金额为5,474.63亿元。2025年与建行亚洲的统一交易协议项下共发生交易2,698.38亿元。2025年末,对单个关联方的最高授信余额占资本净额的比例为1.79% ,对单个关联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所在集团客户的最高合计授信余额占资本净额的比例为1.79% ,对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占资本净额的比例为6.36% ,均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
2025年,本行在日常业务中与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界定的本行关连人士进行了一系列关联交易。该等交易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第14A.73条规定的豁免适用条件,全面豁免遵守股东批准、年度审阅及所有披露规定。
依据上交所上市规则及会计准则界定的关联交易情况,请参见本报告财务报表附注“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董事会报告
重大投资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未有根据香港上市规则附录D2第32(4A)条要求须披露的重大投资。
与雇员、供应商和客户的关系
员工是本行的宝贵资源,本行依法保障员工各项劳动权利,并致力于为员工搭建广阔的发展平台,在薪酬福利、培训培养、成长通道等方面持续为员工提供职业发展保障。本行重视与供应商建立良好合作关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原则,平等相待,打造良好的供应生态。本行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着力打造优质金融服务,全面深化“人工智能+”建设,不断推动服务管理升级、服务模式创新和服务场景拓展,努力打造更加智慧便捷、精准卓越的客户服务体验,积极回应客户所想、所盼,满足广大客户金融服务需求,助力实现人民美好生活愿景。本行与雇员、供应商和客户的关系详情请参见本行《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主要客户
2025年,本集团5家最大客户利息收入及其他营业收入总额不超过本集团年度利息收入及其他营业收入总额的30%。
环境政策及表现
本行环境政策及表现详情请参见本报告“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环境和社会责任”及本行《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履职监督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法承接监事会职权,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开展监督评价。参加履职评价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履职评价结果为称职。
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组织架构图
分支机构及子公司
境内一级分行
分行 地址 电话 传真
安徽省分行 - 地址:合肥市云谷路2358号 邮编:230001 电话:0551-62874100 传真:0551-62872014
北京市分行 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8号楼4门 邮编:100053 电话:010-63603682 传真:010-63603656
重庆市分行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民族路123号 邮编:400010 电话:023-63771855 传真:023-63771835
大连市分行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解放街1号 邮编:116001 电话:0411-88066666 传真:0411-82804560
福建省分行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298号 邮编:350009 电话:0591-87838467 传真:0591-87856865
甘肃省分行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秦安路77号 邮编:730030 电话:0931-4891975 传真:0931-4891862
广东省分行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509号 邮编:510045 电话:020-83018888 传真:020-83013950
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90号 邮编:530022 电话:0771-5513110 传真:0771-5513012
贵州省分行 地址:贵阳市中华北路148号 邮编:550001 电话:0851-86696367 传真:0851-86696371
海南省分行 地址:海口市国贸路8号建行大厦 邮编:570125 电话:0898-68587268 传真:0898-68587569
河北省分行 地址:石家庄市自强路40号 邮编:050000 电话:0311-88601010 传真:0311-88601001
河南省分行 地址:郑州市花园路80号 邮编:450003 电话:0371-65556677 传真:0371-65556688
黑龙江省分行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67号 邮编:150001 电话:0451-58683642 传真:0451-53625552
湖北省分行 地址:武汉市建设大道709号 邮编:430015 电话:027-85486656 传真:027-65775881
湖南省分行 地址:长沙市白沙路2号 邮编:410005 电话:0731-84419910 传真:0731-84419141
吉林省分行 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810号 邮编:130061 电话:0431-80835310 传真:0431-88988748
江苏省分行 地址:南京市洪武路188号 邮编:210002 电话:025-84200545 传真:025-84209316
江西省分行 地址:南昌市八一大道366号 邮编:330006 电话:0791-86848165 传真:0791-86848318
辽宁省分行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二马路40号 邮编:110002 电话:024-22787600 传真:024-22857427
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6号 邮编:010010 电话:0471-4593703 传真:0471-4593890
宁波市分行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宝华街255号 邮编:315042 电话:0574-87328212 传真:0574-87325019
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南薰西街98号 邮编:750001 电话:0951-4126085 传真:0951-4106165
青岛市分行 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 邮编:266061 电话:0532-68670056 传真:0532-82670157
青海省分行 地址:西宁市西大街59号 电话:0971-8261154 传真:0971-8261225
分支机构及子公司
分行 地址 电话 传真
山东省分行 地址:济南市龙奥北路168号 邮编:250099 电话:0531-82088734 传真:0531-86169108
陕西省分行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朱雀南路1589号 邮编:710061 电话:029-87606007 传真:029-87606014
山西省分行 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126号 邮编:030001 电话:0351-4957800 传真:0351-4957278
上海市分行 地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900号 邮编:200120 电话:021-58880000 传真:021-58881168
深圳市分行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8号 邮编:518038 电话:0755-81686666 传真:0755-81683333
四川省分行 地址:成都市提督街86号四川建行大厦 邮编:610016 电话:028-86767161 传真:028-86767187
苏州分行 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18号 邮编:215021 电话:0512-62788786 传真:0512-62788783
天津市分行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南京路19号增1号 邮编:300203 电话:022-58751166 传真:022-58751811
西藏自治区分行 地址:拉萨市北京西路21号 邮编:850000 电话:0891-6838792 传真:0891-6834852
厦门市分行 地址:厦门市鹭江道98号 邮编:361001 电话:0592-2158982 传真:0592-215886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地址:乌鲁木齐市民主路99号 邮编:830002 电话:0991-2848666 传真 :0991-2819160
云南省分行 地址:昆明市金碧路建行大厦 邮编:650021 电话:0871-63060858 传真:0871-63060333
浙江省分行 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33号 邮编:310016 电话:0571-85313263 传真:0571-85313001
分支机构及子公司
境外分行
阿斯塔纳分行 地址:26th Floor, Talan Towers, 16 Dostyk street, Esil district, Astana City, The Republic of Kazakhstan电话:007-7172738888传真:007-7172736666
澳门分行 地址:澳门新马路六十一号永光广场5楼电话:00853-82911880传真:00853-82911800
迪拜国际金融中心分行 地址:31st Floor, Tower 2, Al Fattan Currency House, DIFC, 128220 Dubai, UAE电话:00971-4-5674888传真:00971-4-5674777
东京分行 地址:17F/1F, West Tower, Otemachi First Square, 5-1,Otemachi 1-chome Chiyoda-ku, Tokyo 100-0004, Japan电话:0081-3-52935218传真:0081-3-32145157
大阪分行 地址:1/F, Itoh Building, 3-6-14 Minamihonmachi, Chuo-ku, Osaka-shi, Osaka 541-0054, Japan电话:0081-6-61209080传真:0081-6-62439080
多伦多分行 地址:181 Bay Street, Suite 3650, Toronto ON, Canada, M5J 2T3电话:001-647-7777700传真:001-647-7777739
法兰克福分行 地址:Bockenheimer Landstrasse 75, 60325 Frankfurt am Main, Germany电话:0049-69-9714950传真:0049-69-97149588, 97149577
胡志明市分行 地址:11th Floor Sailing Tower, 111A Pasteur Street, Saigon Ward, Ho Chi Minh City, Vietnam电话:0084-28-38295533传真:0084-28-38275533
卢森堡分行 地址:16 Boulevard Royal, L-2449 Luxembourg, Luxembourg电话:00352-28668800传真:00352-28668801
伦敦分行 地址:111 Old Broad Street, London, EC2N 1AP, U.K.电话:0044-20-70386000传真:0044-20-70386001
纳闽分行 地址:Level 13(E), Main Office Tower, Financial Park, Jalan Merdeka Labuan, Malaysia电话:0060-87-582018传真:0060-87-451188
关丹营业部 地址:Administrative Building, Kawasan Industri Malaysia-China Kuantan (MCKIP), Jalan Gebeng By Pass, Kuantan, Pahang Darul Makmur Malaysia地址:Administrative Building, KaPahang Darul Makmur, Malaysia电话:0060-87-582018传真:0060-87-582028
纽约分行 地址:33rd Floor, 1095 Avenue of the Americas, New York, USA NY 10036电话:001-646-7812400传真:001-212-2078288
首尔分行 地址:China Construction Bank Tower, 24 Myeongdong 11-gil, Jung-gu, Seoul 04538, Korea电话:0082-2-67303600传真:0082-2-67303601
苏黎世分行 地址:Beethovenstrasse 33, 8002 Zurich, Switzerland电话:0041-43-5558800传真:0041-43-5558898
台北分行 地址:11047台北市信义区信义路五段108号1楼电话:00886-2-87298088传真:00886-2-27236633
悉尼分行 地址:Level 31, 88 Phillip Street, Sydney, NSW 2000, Australia电话:0061-2-80316100传真:0061-2-92522779
布里斯班分行 地址:Level 9, 123 Eagle Street, Brisbane, QLD 4000, Australia电话:0061-7-30691900传真:0061-2-92522779
墨尔本分行 地址:Level 40, 525 Collins Street, Melbourne, VIC 3000, Australia电话:0061-3-94528500传真:0061-2-92522779
珀斯分行 地址:Level 9, 32 St Georges Terrace, Perth, WA 6000, Australia电话:0061-8-62463300传真:0061-2-92522779
阿德莱德分行 地址:Level 22, Festival Tower, Station Road, Adelaide, SA 5000, Australia电话:0061-8-74206600传真:0061-2-92522779
香港分行 地址:香港中环干诺道中3号中国建设银行大厦28楼电话:00852-39186939传真:00852-39186001
新加坡分行 地址:9 Raffles Place, #39-01/02, Republic Plaza, Singapore 048619电话:0065-65358133传真:0065-65356533
新西兰分行 地址:Level 29, Vero Centre, 48 Shortland Street, Auckland 1010, New Zealand电话:0064-9-3388200传真:0064-9-3744275
约翰内斯堡分行 地址:95 Grayston Drive, Morningside, Sandton, JohannesburgSouth Africa 2196电话:0027-11-5209400
开普敦分行 地址:1506 Portside Building, 4 Bree Street, Foreshore, Cape Town, South Africa电话:0027-21-4432660
智利分行 地址:Isidora Goyenechea 2800, 30th Floor, Santiago, Chile邮编:7550000电话:0056-2-27289118
分支机构及子公司
分支机构及子公司
主要附属公司
建信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北街142号路桥大厦1号办公楼第15层邮编:750000电话:010-85098000传真:010-85098007网址:www.ccbpi.com.cn
建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金泽西路4号院1号楼北京丽泽平安金融中心B座27层邮编:100073电话:010-58527200传真:010-58527209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邮编:100033电话:010-66228888传真:010-66228889网址:www.ccbfund.cn
建信金融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路99号12层、15层邮编:200120电话:021-60633500传真:021-60633500
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9号楼16层1601-01单元邮编:100033电话:010-67590600传真:010-67590601
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长安兴融中心1号院4号楼6层邮编:100031电话:010-67594013传真:010-66275808网址:www.ccbleasing.com
建信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号深圳平安金融中心89-92楼邮编:518000电话:0755-88338101传真:0755-88338085网址:www.wealthccb.com
建信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99号建行上海中心大厦5楼邮编:200120电话:021-60635551传真:021-60635520网址:www.ccbfutures.com
建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99号建行大厦29-33层、51层(部分)邮编:200120电话:021-80501300网址:www.ccb-life.com.cn
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33号院6号楼邮编:100088电话:010-59302100网址:www.ccbcf.cn
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长安兴融中心1号院4号楼10层邮编:100031电话:010-67596584传真:010-67596590网址:www.ccbtrust.com.cn
建信养老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A座11层邮编:100191电话:010-56731294传真:010-56731203
建信住房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9号金融街中心C座15-16层邮编:100033电话:010-86622714传真:010-86622724
建信住房租赁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长安兴融中心1号院4号楼8层邮编:100031电话:010-83778868传真:010-83778800
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2号院2号楼7层邮编:100081电话:010-60910300传真:010-88512310网址:www.ccbconsulting.com
建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香港中环干诺道中3号中国建设银行大厦12楼电话:00852-39118000传真:00852-25301496网址:www.ccbintl.com.hk
中德住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19号邮编:300051电话:022-58086699传真:022-58086808网址:www.sgb.cn
中国建设银行(俄罗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Lubyanskiy proezd, 11/1, building 1, 101000 Moscow, Russia电话:007-495-6759800-140传真:007-495-6759810
中国建设银行(欧洲)有限公司 地址:16 Boulevard Royal, L-2449 Luxembourg, Luxembourg电话:00352-28668800传真:00352-28668801
阿姆斯特丹分行 地址:Claude Debussylaan 44, 1082MD Amsterdam, the Netherlands电话:0031-0-205047899传真:0031-0-205047898
巴黎分行 地址:69 bd Haussmann, 75008 Paris, France电话:0033-155309999传真:0033-155309998
巴塞罗那分行 地址:Avenida Diagonal, 640 5a planta D, 08017 Barcelona, Spain电话:0034-935225000传真:0034-935225078
华沙分行 地址:Warsaw Financial Centre, ul. Emilii Plater 53, 00-113 Warsaw, Poland电话:0048-22-1666621传真:0048-22-1666600
米兰分行 地址:Via Mike Bongiorno 13, 20124 Milan, Italy电话:0039-02-32163000传真:0039-02-32163092
匈牙利分行 地址:Szabadság tér 7, 1054 Budapest, Hungary电话:0036-1-3366888传真:0036-1-3366801
分支机构及子公司
分支机构及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地址:Level20, MenaraCCB, Quill6, No.6, Leboh Ampang, Kuala Lumpur, Malaysia邮编:50100电话:0060-321601888传真:0060-326303308
槟城分行 地址:Unit 4.03, Menara, Boustead Penang, No.39, Jalan Sultan Ahmad Shah, Pulau Pinang, Malaysia邮编:10050电话:0060-321601888传真:0060-326303308
中国建设银行(新西兰)有限公司 地址:Level 29, Vero Centre, 48 Shortland Street, Auckland 1010, New Zealand电话:0064-9-3388200传真:0064-9-3744275
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香港中环干诺道中3号中国建设银行大厦28楼电话:00852-39186939传真:00852-39186001网址:www.asia.ccb.com
中国建设银行(印度尼西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Sahid Sudirman Centre 15th Floor, Jl. Jend. Sudirman Kav. 86, Jakarta邮编:10220电话:0062-2150821000传真:0062-2150821010网址:www.idn.ccb.com
附录 外部审计师审计报告及财务报告
目录
财务报表:30.
30. 应交税费262
预计负债262
合并及银行资产负债表18331.
已发行债务证券264
合并及银行利润表18532. 合并及银行利润表18532.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187
股本273
银行股东权益变动表189
合并及银行现金流量表191
4.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284
6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21544.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284
所得税费用286
12. 金融投资13长期股权投资23551. 所得税费用286
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288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289
16在建工程24154.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289
22. 资产减值准备变动表252
24.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254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303
风险管理308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363
25. 拆入资金255
26. 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负债256金融负债256
财务报表补充资料:
27.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256
1. 按 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 364 1. 按 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 财务报表的差异364 财务报表的差异364
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2026)审字第70008881_A01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后附第183页至第363页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贵集团”)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银行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银行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贵集团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集团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银行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银行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贵集团,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在审计中遵循了对公众利益实体审计的独立性要求。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对下述每一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描述也以此为背景。
我们已经履行了本报告“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阐述的责任,包括与这些关键审计事项相关的责任。相应地,我们的审计工作包括执行为应对评估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而设计的审计程序。我们执行审计程序的结果,包括应对下述关键审计事项所执行的程序,为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审计报告
三、 关键审计事项(续)
关键审计事项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和垫款的预期信用损失
贵集团按照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认和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和垫款的预期信用损失。贵集团在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中使用了较多重大判断和假设,包括:
? 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认定标准高度依赖判断,并可能对存续期较长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和垫款的预期信用损失有重大影响;
? 模型和参数-预期信用损失计量使用了复杂的模型、大量的参数和数据,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违约风险敞口、风险分组等,涉及较多的管理层判断和假设;
? 前瞻性信息-对宏观经济进行预测,考虑不同经济情景权重下,对预期信用损失的影响;
? 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认定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需要考虑多项因素,且其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依赖于未来预计现金流量的估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人民币256,291.43亿元,占总资产的56.17% ;相关贷款损失准备总额人民币8,460.37亿元,考虑到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涉及较多重大判断和假设,我们将其作为一项关键审计事项。
相关披露参见财务报表附注4(3) 、附注4(26)(b)、附注11和附注61(1)。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我们评价并测试了与贷款发放、贷后管理、信用评级、押品管理以及预期信用损失法管理、实施及监督相关的关键控制的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包括:
? 在我所信息科技审计专家的协助下,评价并测试用于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数据和流程,包括贷款业务数据、内部信用评级数据、宏观经济数据等,及减值系统的计算逻辑、数据输入、系统接口等;
? 评价并测试预期信用损失法管理、实施及监督相关的关键控制,包括管理制度、重要政策、重要模型及关键参数及其调整的审批、模型表现的持续监测、模型验证、监督和参数校准等。
我们采用风险导向的抽样方法,选取样本执行了信贷审阅程序,并重点关注受宏观经济情况变化影响较大的行业贷款、涉及债券违约及负面舆情的房地产行业贷款,基于贷后调查报告、债务人的财务信息、抵质押品价值评估报告以及其他可获取信息,分析债务人的还款能力,评价贵集团对贷款评级的判断结果。
在我所内部模型专家的协助下,我们对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重要参数、管理层重大判断及其相关假设的应用进行了评价及测试,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
? 结合宏观经济情况变化、行业风险因素,及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验证、重检及优化的结果,评价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方法论以及相关参数的合理性,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违约风险敞口、风险分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等;
? 评价管理层确定预期信用损失时采用的前瞻性信息,包括宏观经济变量的预测和多个宏观情景的假设及权重等;
? 开展回溯测试,评价管理层对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认定的合理性。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贷款和垫款,选取样本分析管理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金额、时间以及发生概率,尤其是抵质押品的可回收金额。
我们检查并评价了财务报表中预期信用损失相关披露的恰当性。
审计报告
三、 关键审计事项(续)
关键审计事项
结构化主体的合并评估及披露
贵集团在开展资产管理、资产证券化等业务过程中,在很多不同结构化主体中享有权益,包括理财产品、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基金、资产支持类证券等。截至2025年12月31日,贵集团发起设立的未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规模为人民币65,109.50亿元。贵集团需要综合考虑拥有的权力、享有的可变回报及两者的联系等,判断对每个结构化主体是否存在控制,从而是否应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贵集团在逐一分析是否对结构化主体存在控制时需要考虑诸多因素,包括每个结构化主体的设立目的、贵集团主导其相关活动的能力、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权益及回报、获取的管理业绩报酬、提供信用增级或流动性支持等而获得的报酬或承担的损失等。对这些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并形成控制与否的结论,涉及重大的管理层判断和估计。考虑到该事项的重要性以及管理层判断的复杂程度,我们将其作为一项关键审计事项。
相关披露参见财务报表附注4(1)、附注4(26)(f)和附注14。
金融工具的估值
贵集团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使用活跃市场报价或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不具有活跃市场报价的金融工具,如非上市股权、私募基金投资和部分债权类投资等,贵集团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而估值技术可能包括采用重大不可观察参数,依赖管理层主观判断的假设和估计。不同的估值技术或假设可导致金融工具的估值出现重大差异。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贵集团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72,997.13亿元,占总资产比例为16.00% 。在估值中采用重大不可观察参数的金融工具,因其估值存在更高的不确定性,被划分为公允价值计量的第三层次。截至2025年12月31日,第三层次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810.80亿元,占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比例为2.48%。考虑金额的重要性,且第三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涉及较多的主观判断和估计,我们将金融工具的估值作为一项关键审计事项。
相关披露参见财务报表附注4(3)、附注4(26)(c)、附注9、附注11、附注12和附注61(5)。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我们评价并测试了对结构化主体控制与否的判断相关的关键控制的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
我们根据贵集团在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基础上对结构化主体拥有的权力、从结构化主体获得的可变回报的量级和可变动性以及两者联系的分析,评价了贵集团对其是否控制结构化主体的分析和结论。
我们选取样本检查了相关的合同文件,了解结构化主体的设立目的,复核贵集团对结构化主体的权力和可变回报情况的分析,包括是否有法定或推定义务最终承担结构化主体的损失,是否对其发起的结构化主体提供过流动性支持、信用增级等。
我们检查并评价了财务报表中结构化主体合并相关披露的恰当性。
我们评价并测试了与金融工具估值相关的关键控制的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
我们选取样本评价贵集团所采用的估值技术、参数和假设以及选取的可比公司的适当性,包括对比当前市场上同业机构常用的估值技术,将所采用的可观察参数与可获得的外部市场数据进行核对,获取不同来源的估值结果进行比较分析等。
对于在估值中采用了重大不可观察参数的金融工具,如非上市股权、私募基金投资和部分债权类投资等,我们利用我所内部估值专家对估值模型及参数进行评估,选取样本进行独立估值,并将估值结果与贵集团的估值进行比较。
我们检查并评价了财务报表中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相关披露的恰当性。
审计报告
四、 其他信息
贵集团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贵集团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贵集团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贵集团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贵集团不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 就贵集团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审计报告
六、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续)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姜长征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顾 珺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琳琳
中国 北京
2026年3月27日
合并及银行资产负债表
2025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附注 本集团 本行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6 3,054,199 2,571,361 3,038,074 2,559,938
存放同业款项 7 190,622 154,532 146,067 99,712
贵金属 190,225 138,433 189,826 138,433
拆出资金 8 819,823 672,875 923,962 742,239
衍生金融资产 9 49,300 108,053 46,766 108,42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0 856,818 622,559 840,850 603,048
发放贷款和垫款 11 26,926,790 25,040,400 26,517,673 24,614,019
金融投资 1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 874,994 612,504 566,403 329,665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7,739,652 7,429,723 7,671,704 7,360,79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金融资产 4,282,706 2,641,736 3,985,259 2,405,518
长期股权投资 13 27,781 23,560 103,054 103,889
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投资 14 – – 30,186 15,186
固定资产 15 165,235 165,116 103,617 108,869
在建工程 16 6,002 4,319 5,752 3,742
土地使用权 17 11,548 12,417 11,036 11,552
无形资产 18 5,611 5,830 4,565 4,610
商誉 19 2,416 2,522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20 139,747 120,485 135,806 114,859
其他资产 21 288,349 244,724 263,905 221,135
资产总计 45,631,818 40,571,149 44,584,505 39,545,633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23 1,096,307 942,594 1,096,265 942,594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24 4,287,217 2,835,885 4,265,513 2,804,865
拆入资金 25 499,957 479,881 423,839 362,66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负债 26 324,230 240,593 299,023 223,201
衍生金融负债 9 89,804 93,990 87,305 95,54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7 1,490,932 739,918 1,447,531 716,186
吸收存款 28 30,835,574 28,713,870 30,467,754 28,355,703
应付职工薪酬 29 70,004 60,661 63,845 54,909
应交税费 30 30,896 40,388 28,690 38,951
预计负债 31 25,806 38,322 25,456 37,396
已发行债务证券 32 2,593,524 2,386,595 2,547,523 2,340,510
递延所得税负债 20 2,576 1,525 193 173
其他负债 33 598,914 652,962 260,911 329,946
负债合计 41,945,741 37,227,184 41,013,848 36,302,642
刊载于第193页至第363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合并及银行资产负债表
2025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附注 本集团 本行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股东权益:
股本 34 261,600 250,011 261,600 250,011
其他权益工具 35
优先股 59,977 59,977 59,977 59,977
永续债 140,000 100,000 140,000 100,000
资本公积 36 229,113 135,736 228,179 134,802
其他综合收益 37 20,566 57,901 27,876 64,560
盈余公积 38 434,687 402,196 434,687 402,196
一般风险准备 39 587,051 534,591 573,292 522,757
未分配利润 40 1,930,417 1,781,715 1,845,046 1,708,688
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合计 3,663,411 3,322,127 3,570,657 3,242,991
少数股东权益 22,666 21,838 – –
股东权益合计 3,686,077 3,343,965 3,570,657 3,242,991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45,631,818 40,571,149 44,584,505 39,545,633
本财务报表已获本行董事会批准。
张金良 张毅 殷鹏飞 (公司盖章)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副董事长及行长(主管财会工作负责人) 财会机构负责人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刊载于第193页至第363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合并及银行利润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附注 本集团 本行
2025年 2024年 2025年 2024年
一、营业收入 761,049 746,970 707,467 696,543
利息净收入 41 572,774 589,882 556,073 576,063
利息收入 1,153,262 1,241,557 1,121,124 1,207,489
利息支出 (580,488) (651,675) (565,051) (631,426)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42 110,307 104,928 101,661 96,929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123,708 117,940 114,544 109,554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13,401) (13,012) (12,883) (12,625)
投资收益 43 49,144 21,443 38,279 11,82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336 584 26 69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收益 17,593 3,991 17,269 3,708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 44 (4,245) 5,351 (2,879) 2,927
汇兑收益 45 14,504 7,363 12,857 7,748
其他业务收入 46 18,565 18,003 1,476 1,049
二、营业支出 (379,418) (362,698) (346,943) (331,841)
税金及附加 (9,138) (8,263) (8,711) (7,851)
业务及管理费 47 (215,678) (214,312) (205,002) (202,724)
信用减值损失 48 (133,317) (120,700) (130,528) (119,685)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49 (42) (298) (15) (103)
其他业务成本 50 (21,243) (19,125) (2,687) (1,478)
三、营业利润 381,631 384,272 360,524 364,702
加:营业外收入 1,401 1,309 1,265 1,209
减:营业外支出 (2,409) (1,204) (2,272) (1,163)
四、利润总额 380,623 384,377 359,517 364,748
减:所得税费用 51 (40,833) (48,095) (34,606) (41,847)
五、净利润 339,790 336,282 324,911 322,901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 338,906 335,577 324,911 322,901
少数股东损益 884 705 – –
刊载于第193页至第363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合并及银行利润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附注 本集团 本行
2025年 2024年 2025年 2024年
六、其他综合收益 37 (36,781) 32,825 (36,684) 33,246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37,231) 33,927 (36,684) 33,246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54) 8,490 (1,686) 8,692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79 (93) 279 (93)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349) 8,509 (1,981) 8,711
其他 16 74 16 74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7,177) 25,437 (34,998) 24,55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28,451) 33,118 (27,258) 28,56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信用损失准备 1,127 (1,239) 1,131 (1,273)
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因出售转入损益的净额 (8,425) (2,608) (8,229) (2,191)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72) 100 (61) 98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3,822) 1,304 (581) (640)
其他 2,466 (5,238)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450 (1,102)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303,009 369,107 288,227 356,147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综合收益 301,675 369,504 288,227 356,147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 1,334 (397) – –
八、基本和稀释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53 1.30 1.31
本财务报表已获本行董事会批准。
张金良 张毅 殷鹏飞 (公司盖章)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副董事长及行长(主管财会工作负责人) 财会机构负责人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刊载于第193页至第363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 永续债
2025年1月1日 250,011 59,977 100,000 135,736 57,901 402,196 534,591 1,781,715 21,838 3,343,965
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11,589 – 40,000 93,377 (37,335) 32,491 52,460 148,702 828 342,112
(一)净利润 – – – – – – – 338,906 884 339,790
(二)其他综合收益 – – – – (37,231) – – – 450 (36,781)
上述(一)和(二)小计 – – – – (37,231) – – 338,906 1,334 303,009
(三)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1. 股东投入资本 11,589 – – 93,380 – – – – 59 105,028
2.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40,000 (3) – – – – – 39,997
3. 增加子公司 – – – – – – – – 141 141
4. 减少子公司 – – – – – – – – (485) (485)
(四)利润分配
1. 提取盈余公积 – – – – – 32,491 – (32,491) – –
2.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52,290 (52,290) – –
3. 对普通股股东的分配 – – – – – – – (100,107) – (100,107)
4. 对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的分配 – – – – – – – (5,420) – (5,420)
5. 对少数股东的分配 – – – – – – – – (221) (221)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 (104) – – 104 – –
(六)其他 – – – – – – 170 – – 170
2025年12月31日 261,600 59,977 140,000 229,113 20,566 434,687 587,051 1,930,417 22,666 3,686,077
本财务报表已获本行董事会批准。
张金良 张毅 殷鹏飞 (公司盖章)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副董事长及行长(主管财会工作负责人) 财会机构负责人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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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 永续债
2024年1月1日 250,011 59,977 139,991 135,619 23,981 369,906 496,255 1,674,405 21,929 3,172,074
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 – (39,991) 117 33,920 32,290 38,336 107,310 (91) 171,891
(一)净利润 – – – – – – – 335,577 705 336,282
(二)其他综合收益 – – – – 33,927 – – – (1,102) 32,825
上述(一)和(二)小计 – – – – 33,927 – – 335,577 (397) 369,107
(三)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1. 股东投入资本 – – – – – – – – 169 169
2.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减少资本 – – (39,991) (11) – – – – – (40,002)
3. 增加子公司 – – – – – – – – 596 596
4. 对控股子公司股权比例变化 – – – 98 – – – – (180) (82)
5. 减少子公司 – – – – – – – – (38) (38)
(四)利润分配
1. 提取盈余公积 – – – – – 32,290 – (32,290) – –
2.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39,620 (39,620) – –
3. 对普通股股东的分配 – – – – – – – (149,256) – (149,256)
4. 对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的分配 – – – – – – – (7,108) – (7,108)
5. 对少数股东的分配 – – – – – – – – (241) (241)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 (7) – – 7 – –
(六)其他 – – – 30 – – (1,284) – – (1,254)
2024年12月31日 250,011 59,977 100,000 135,736 57,901 402,196 534,591 1,781,715 21,838 3,343,965
刊载于第193页至第363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银行股东权益变动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优先股 永续债
2025年1月1日 250,011 59,977 100,000 134,802 64,560 402,196 522,757 1,708,688 3,242,991
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11,589 – 40,000 93,377 (36,684) 32,491 50,535 136,358 327,666
(一)净利润 – – – – – – – 324,911 324,911
(二)其他综合收益 – – – – (36,684) – – – (36,684)
上述(一)和(二)小计 – – – – (36,684) – – 324,911 288,227
(三)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1. 股东投入资本 11,589 – – 93,380 – – – – 104,969
2.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40,000 (3) – – – – 39,997
(四)利润分配
1. 提取盈余公积 – – – – – 32,491 – (32,491) –
2.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50,535 (50,535) –
3. 对普通股股东的分配 – – – – – – – (100,107) (100,107)
4. 对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的分配 – – – – – – – (5,420) (5,420)
2025年12月31日 261,600 59,977 140,000 228,179 27,876 434,687 573,292 1,845,046 3,570,657
本财务报表已获本行董事会批准。
张金良 张毅 殷鹏飞 (公司盖章)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副董事长及行长(主管财会工作负责人) 财会机构负责人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刊载于第193页至第363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银行股东权益变动表
2024年度(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优先股 永续债
2024年1月1日 250,011 59,977 139,991 134,813 31,314 369,906 484,917 1,612,281 3,083,210
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 – (39,991) (11) 33,246 32,290 37,840 96,407 159,781
(一)净利润 – – – – – – – 322,901 322,901
(二)其他综合收益 – – – – 33,246 – – – 33,246
上述(一)和(二)小计 – – – – 33,246 – – 322,901 356,147
(三)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1.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减少资本 – – (39,991) (11) – – – – (40,002)
(四)利润分配
1. 提取盈余公积 – – – – – 32,290 – (32,290) –
2.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37,840 (37,840) –
3. 对普通股股东的分配 – – – – – – – (149,256) (149,256)
4. 对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的分配 – – – – – – – (7,108) (7,108)
2024年12月31日 250,011 59,977 100,000 134,802 64,560 402,196 522,757 1,708,688 3,242,991
刊载于第193页至第363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合并及银行现金流量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附注 本集团 2025年 2024年 本行 2025年 本行2024年
2025年 2024年 2025年 2024年
一、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156,278 – 156,236 –
吸收存款和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净增加额 3,643,671 1,019,759 3,628,000 1,009,664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29,550 64,669 74,892 40,93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负债净增加额 84,583 – 75,844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净增加额 749,419 503,566 729,241 503,490
已发行存款证净增加额 50,286 306,655 49,906 308,994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减少额 – 208,944 – 210,54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净减少额 – 356,643 – 358,337
收取的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1,043,475 1,126,650 1,012,203 1,092,944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15,000 362,878 157,765 275,63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972,262 3,949,764 5,884,087 3,800,544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49,091) – (55,618)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128,203) (70,845) (148,658) (74,40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234,973) – (238,579) –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188,719) (4,037) (157,868) (21,914)
发放贷款和垫款净增加额 (2,074,625) (2,050,108) (2,077,997) (2,026,537)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减少额 – (212,696) – (212,69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负债净减少额 – (11,914) – (22,414)
支付的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588,939) (589,646) (573,088) (570,45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28,459) (127,166) (115,688) (113,844)
支付的各项税费 (123,244) (140,878) (117,665) (135,537)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54,767) (404,451) (317,134) (332,30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871,020) (3,611,741) (3,802,295) (3,510,10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4(1) 2,101,242 338,023 2,081,792 290,439
刊载于第193页至第363页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合并及银行现金流量表
2025年度(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附注 本集团 本行
2025年 2024年 2025年 2024年
二、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3,350,652 2,684,393 3,050,756 2,292,971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24,433 302,680 303,847 294,161
处置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收到的现金净额 623 1,457 – –
处置固定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4,029 5,547 683 72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679,737 2,994,077 3,355,286 2,587,858
投资支付的现金 (5,416,640) (3,654,799) (5,054,933) (3,248,788)
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支付的现金净额 (4,359) (2,738) (2,000) (1,000)
投资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支付的现金 – – (15,000) –
购建固定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23,564) (29,172) (13,996) (11,018)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444,563) (3,686,709) (5,085,929) (3,260,806)
投资活动所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1,764,826) (692,632) (1,730,643) (672,948)
三、筹资活动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04,969 – 104,969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283,873 273,078 273,784 265,289
发行其他权益工具收到的现金 39,997 – 39,997 –
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70 765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28,909 273,843 418,750 265,289
分配股利支付的现金 (108,178) (107,353) (107,957) (107,112)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18,569) (96,491) (108,887) (70,133)
偿付债券利息支付的现金 (31,096) (29,592) (29,914) (27,841)
赎回其他权益工具支付的现金 – (40,000) – (40,000)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276) (7,605) (5,917) (6,08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65,119) (281,041) (252,675) (251,167)
筹资活动产生/(所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163,790 (7,198) 166,075 14,12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7,810) 5,792 (8,205) 6,054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 54(2) 492,396 (356,015) 509,019 (362,333)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69,448 925,463 504,125 866,458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4(3) 1,061,844 569,448 1,013,144 504,125
本财务报表已获本行董事会批准。
张金良 张毅 殷鹏飞 (公司盖章)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副董事长及行长(主管财会工作负责人) 财会机构负责人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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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1 基本情况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54年,成立时的名称是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负责管理和分配根据国家经济计划拨给建设项目和基础建设相关项目的政府资金。1994年,国家开发银行承接了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的政策性贷款职能,中国人民建设银行逐渐成为一家综合性的商业银行。1996年,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更名为中国建设银行。2004年9月17日,本行由其前身中国建设银行(“原建行”)通过分立程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成建设银行。2004年9月17日,本行由其前身中国建设银行(原建行)通过分立程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成立。2005年10月和2007年9月,本行先后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份代号分别为00939和601939。于2025年12月31日,本行的普通股股本为人民币2,616.00亿元,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于2025年度,本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了115.89亿股A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50.00亿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0.31亿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49.69亿元。
本行持有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银保监会”)(2023年更名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金融监管总局”)批准颁发的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为:B0004H111000001号,持有经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1000044477。本行的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本行及所属子公司(“本集团”)的主要业务由公司金融业务、个人金融业务、资金资管业务和其他业务构成。本集团主要于中国内地经营并在境外设有若干分行和子公司。就本财务报表而言,“中国内地”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澳门”)及台湾,“境外”指中国内地以外的其他国家和地区。
本行主要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务院”)直属机构金融监管总局监管,境外经营金融机构同时需要遵循经营所本行主要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务院)直属机构金融监管总局监管,境外经营金融机构同时需要遵循经营所在地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汇金公司”)是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投”)的全资子公在地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汇金公司)是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司,以出资额为限代表国家依法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权利和履行出资人义务。
本财务报表已于2026年3月27日获本行董事会批准。
2 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之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颁布的有关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及其附注披露的相关规定编制。
本集团的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本财务报表包括本行及所属子公司,以及本集团所占的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权益。
(1) 计量基础
除下述情况以外,本财务报表采用历史成本进行计量:(i)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按公允价值计量;(ii)衍生金融工具按公允价值计量;(iii)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iv)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按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计量;(v)一些非金融资产按评估值计量。主要资产和负债的计量基础参见附注4。
(2) 记账本位币和报表列示货币
本财务报表以人民币列示,除特别注明外,均四舍五入取整到百万元。本集团中国内地机构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境外机构的记账本位币按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合理确定,在编制财务报表时按附注4(2)(b)所述原则折算为人民币。
(3) 使用估计和判断
编制财务报表需要管理层做出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到会计政策的应用以及资产、负债和收入、费用的列报金额。实际结果有可能会与运用这些估计和假设而进行的列报存在差异。
这些估计以及相关的假设会持续予以审阅。会计估计修订的影响会在修订当期以及受影响的以后期间予以确认。
附注4(26)列示了对财务报表有重大影响的判断,以及很可能对以后期间产生重大调整的估计。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3 遵循声明
本集团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本集团和本行于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此外,本集团的财务报表同时在重大方面符合证监会颁布的有关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及其附注披露的相关规定。
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集团根据业务经营特点确定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金融资产减值(附注4(3))、固定资产折旧(附注4(5))和商誉的减值测试(附注4(10))等。
本集团在确定重要的会计政策时所运用的关键判断详见附注4(26)。
(1) 合并财务报表
(a) 企业合并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集团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本集团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当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时,其差额按照附注4(10)所述的会计政策确认为商誉;当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时,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上述合并日、购买日是指本集团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b) 子公司和少数股东权益
子公司是指受本行控制的所有主体(包括结构化主体)。控制是指本行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本行于取得对被投资主体的控制之日起将该主体纳入合并,于丧失对被投资主体的控制之日起停止合并。
结构化主体,是指在确定其控制方时没有将表决权或类似权利作为决定因素而设计的主体。主导该主体相关活动的依据通常是合同安排或其他安排形式。
在本行财务报表中,对子公司的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按以下原则确认: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以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以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本集团设立形成的,以投入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本行对子公司的投资的减值按附注4(13)进行处理。
同一控制下取得的子公司,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前期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存在。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的子公司,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直至本集团对其控制权终止。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的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按照本行的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进行必要调整。
集团内部往来的余额和交易以及集团内部交易所产生的任何损益,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全部抵销。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 合并财务报表(续)
(b) 子公司和少数股东权益(续)
并非由本行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的权益占子公司净资产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以“少数股东损益”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列示,作为集团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一个组成部分。
(c) 联营企业和合营安排
联营企业指本集团能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依据各参与方的合同权利和义务分类为共同经营或合营企业。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合同约定对某项安排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仅在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投资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时存在。通过对合营安排性质的评估,本集团确定所述合营安排均为合营企业。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按权益法核算,即以取得成本作为初始计量价值,然后按本集团所占该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净资产在收购后的变动作出调整。合并利润表涵盖本集团所占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收购后的净利润。本集团享有的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权益,自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开始日起至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结束日止,包含于合并财务报表中。
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之间交易所产生的损益,按本集团享有的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权益份额抵销。
本集团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发生的亏损,除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法定或推定义务外,以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本集团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2) 外币折算
(a) 外币交易的折算
本集团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本位币。在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如该非货币性项目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项目产生的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b)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本集团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将境外机构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为人民币。外币财务报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中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初始交易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则按当年加权平均的汇率折算。按上述原则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中列示。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3) 金融工具
(a) 金融工具的分类
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或承担负债的目的,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以下类别: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及其他金融负债。
本集团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集团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本集团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本集团在确定一组金融资产业务模式时考虑的因素包括:以往如何收取该组资产的现金流、该组资产的业绩如何评估并上报给关键管理人员、风险如何评估和管理以及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
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是指金融工具合同约定的、反映相关金融资产经济特征的现金流量属性,即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本金金额可能因提前还款等原因在金融资产的存续期内发生变动;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并未指定该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i)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ii)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并未指定该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i)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ii)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在初始确认时,本集团可以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并按照附注4(20)(c)相关政策确认股利收入。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持有作交易用途的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因无法通过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的测试而分类为此的债务工具、以及除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以外的权益投资。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衍生金融负债,以及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3) 金融工具(续)
(a) 金融工具的分类(续)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续)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划分为持有作交易用途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i)取得该金融资产或承担该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或回购;(ii)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本集团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或(iii)属于衍生金具组合的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本集团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或(iii)属于衍生融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金融工具或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金融工具除外。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集团可以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
金融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于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i)该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或(ii)本集团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负债组合、或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
其他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指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主要包括向中央银行借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拆入资金、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吸收存款和已发行债务证券。
(b) 衍生金融工具和套期会计
本集团持有或发行的衍生金融工具主要用于管理风险敞口。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确认,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当公允价值为正数时,作为资产反映;当公允价值为负数时,作为负债反映。
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的确认方式取决于该项衍生金融工具是否被指定为套期工具并符合套期工具的要求,以及此种情况下被套期项目的性质。未指定为套期工具及不符合套期工具要求的衍生金融工的要求,以及此种情况下被套期项目的性质。未指定为套期工具及不符合套期工具要求的衍生金融工具,包括以为特定利率和汇率风险提供套期保值为目的、但不符合套期会计要求的衍生金融工具,其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于套期开始时为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之间的关系、风险管理目标和进行各类套期交易时的策略准备了正式书面文件。本集团书面评估了套期业务中使用的衍生金融工具在抵销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变动或现金流量变动方面是否高度有效。本集团在套期初始指定日及以后期间持续评估套期关系是否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
如果套期工具已到期、被出售、合同终止或已行使(但作为套期策略组成部分的展期或替换不作为已到期或合同终止处理),或因风险管理目标发生变化,导致套期关系不再满足风险管理目标,或者该套期不再满足套期会计方法的其他条件时,本集团终止运用套期会计。
套期关系由于套期比率的原因不再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的,但指定该套期关系的风险管理目标没有改变的,本集团对套期关系进行再平衡。
(i) 公允价值套期
公允价值套期为对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或该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中可辨认部分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该类价值变动源于某类特定风险,并将对当期损益产生影响。
对于符合公允价值套期要求的套期工具,其公允价值的变动连同被套期项目因被套期风险形成的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二者的净影响作为套期无效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就与按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有关的公允价值套期而言,对被套期项目账面价值所作的调整,在套期剩余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摊销可以自调整日开始,但不应当晚于对被套期项目终止进行套期利得和损失调整的时点。被套期项目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按照同样的方式对累积已确认的套期利得或损失进行摊销,并计入当期损益,但不调整金融资产账面价值。如果被套期项目终止确认,则将未摊销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当期损益。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3) 金融工具(续)
(b) 衍生金融工具和套期会计(续)
(ii) 现金流量套期
现金流量套期为对现金流量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该类现金流量变动源于与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如可变利率债务的全部或部分未来利息偿付额)、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有关的某类特定风险,最终对损益产生影响。
对于符合现金流量套期要求的套期工具,其公允价值变动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属于无效套期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被套期的预期交易随后确认为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或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预期交易形成适用公允价值套期的确定承诺时,则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转易形成适用公允价值套期的确定承诺时,则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转出,计入该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其余现金流量套期在被套期的预期现金流量影响损益的相同期间,将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当套期工具已到期、被出售,或不再被指定为套期,或者套期关系不再符合套期会计的要求时如果被套期的未来现金流量预期仍然会发生的,则以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予以保留,直至预期交易实际发生或在与被套期的预期现金流量影响损益的相同期间转出;如果被套期的未来现金流期交易实际发生或在与被套期的预期现金流量影响损益的相同期间转出;如果被套期的未来现金流量预期不再发生的,则累计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c) 嵌入衍生金融工具
某些衍生金融工具会嵌入到非衍生工具(即主合同)中。对于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属于金融资产的,本集团将不从该混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而将该混合合同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分类与计量。
对于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不属于金融资产,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从混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将其作为单独存在的衍生工具处理:(i)嵌入衍生工具的经济特征和风险与主合同的经济特征衍生工具,将其作为单独存在的衍生工具处理:(i)嵌入衍生工具的经济特征和风险与主合同的经济特征和风险不紧密相关;(ii)与嵌入衍生工具具有相同条款的单独工具符合衍生工具的定义;(iii)该混合合同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本集团可以选择将被拆分的嵌入式衍生工具以(ii)(iii)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本集团可以选择将被拆分的嵌入式衍生工具以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本集团可以选择将被拆分的嵌入式衍生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或者选择将混合合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益。
(d)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本集团成为相关金融工具合同条款的一方时,于资产负债表中确认。
金融资产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将被终止确认:(i)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ii)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转移,并且本集团已转移与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或(iii)本集团保留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最终收款方的义务,同时满足现金流量转移的条件,并且本集团已转移与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账面价值与其对价以及原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转移时,如果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则根据对该金融资产的继续涉入程度确认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将被终止确认:(i)其现时义务已经解除、取消或到期;或(ii)本集团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的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或对当前负债的条款作出了重大的修订,则该替代或修订事项将作为原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以及一项新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处理。
终止确认的账面价值与其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规定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并且该合同条款规定,根据通常由法规或市场惯例所确定的时间安排来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集团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3) 金融工具(续)
(e) 金融工具的计量
初始确认时,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工具,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后续计量时,本集团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分别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计量;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外,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因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其产生的所有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i)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ii)该金融负债的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按照(i)对该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集团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的减值损失、汇兑差额及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除此之外,其他变动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明确作为投资成本部分收回的股利收入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的后续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对于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应当以该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确定:(i)扣除已偿还的本金;(ii)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iii)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
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其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过程中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实际利率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即扣除损失准备之前的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计算时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但包括交易费用、溢价或折价、以及支付或收到的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费用。
本集团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但下列情况除外:(i)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ii)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在客观上可与应用上述规定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3) 金融工具(续)
(e) 金融工具的计量(续)
实际利率(续)
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是指将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摊余成本的利率。在确定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时,应当在考虑金融资产的所有合同条款(例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以及初始预期信用损失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
(f) 金融资产减值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以及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集团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本集团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下列各项要素:(i)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ii)货币时间价值;(iii)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并分别确认损失准备及其变动: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阶段一,本集团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阶段二,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阶段三,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无论本集团评估信用损失的基础是单项金融工具还是金融工具组合,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本集团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应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确认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集团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确认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g) 贷款核销
当本集团已经进行了所有必要的法律或其他程序后,贷款仍然不可收回时,本集团将决定核销贷款及冲销相应的损失准备。如在期后本集团收回已核销的贷款,则收回金额冲减信用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3) 金融工具(续)
(h) 合同修改
本集团与交易对手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未导致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但导致合同现金流量发生变化的,将重新计算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并将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重新计算的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根据将重新议定或修改的合同现金流量按金融资产的原实际利率折现的现值确定。本集团在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已经显著增加时,将基于变更后的合同条款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基于原合同条款在初始确认时发生违约的风险进行比较。
(i) 公允价值的确定
对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工具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且代表了在有序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
对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采用的估值技术包括市场参与者进行有序交易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本集团定期评估估值技术,并测试其有效性。
(j) 抵销
如本集团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这种法定权利是现时可执行的,并且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将在资产负债表中互相抵销并以净额列示。
(k) 证券化
本集团将部分贷款证券化,一般将这些资产出售给结构化主体,然后再由该实体向投资者发行证券。证券化金融资产的权益以信用增级、次级债券或其他剩余权益(“保留权益”)的形式保留。证券化过程中,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其对价之间(包括保留权益)的差额,确认为证券化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l)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是指本集团按返售协议先买入再按固定价格返售的金融资产所融出的资金。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是指本集团按回购协议先卖出再按固定价格回购的金融资产所融入的资金。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按业务发生时实际支付或收到的款项入账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买入返售的已购入标的资产不予以确认;卖出回购的标的资产仍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
买入返售和卖出回购业务的买卖差价在相关交易期间以实际利率法摊销,分别确认为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
(4) 贵金属
贵金属包括黄金和其他贵重金属。本集团为交易目的而获得的贵金属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为非交易目的而获得的贵金属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较低者列示。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5) 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
固定资产指本集团为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相应的固定资产。
(a) 成本
除本行承继原建行的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以重组基准日评估值为成本外,固定资产以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费用。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预计使用年限或者以不同方式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本集团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对于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包括与更换固定资产某组成部分相关的支出,在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与固定资产日常维护相关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b) 固定资产的折旧和减值
本集团在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内对固定资产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如有)后的金额按直线法计提折本集团在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内对固定资产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如有)后的金额按直线法计提折旧,计入当期损益。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时会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本集团各类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如下:
资产类别 预计使用年限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8-50年 0%–5% 1.9%–12.5%
机器设备 2-20年 0%–5% 4.8%–50.0%
飞行设备及船舶等 7-25年 5% 3.8%–13.6%
其他 2-20年 0%–5% 4.8%–50.0%
飞行设备及船舶等包括飞行设备、船舶、盾构机等经营性租出固定资产。
本集团至少每年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率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本集团固定资产的减值按附注4(13)进行处理。
(c) 固定资产的处置
报废或处置固定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为处置所得款项净额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并于报废或处置日在当期损益中确认。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6) 租赁
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集团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租赁期的评估
租赁期是本集团有权使用租赁资产且不可撤销的期间。本集团有续租选择权,即有权选择续租该资产,且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租赁期还包含续租选择权涵盖的期间。本集团有终止租赁选择权,即有权选择终止租赁该资产,但合理确定将不会行使该选择权的,租赁期包含终止租赁选择权涵盖的期间。发生本集团可控范围内的重大事件或变化,且影响本集团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相应选择权的,本集团对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选择权、购买选择权或不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进行重新评估。
作为承租人
除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使用权资产
本集团使用权资产类别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和其他。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其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使用权资产成本包括:(a)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b)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c)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d)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集团后续采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性固定付款额扣除租赁激励后的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根据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还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或行权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本集团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或租赁期反映出本集团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
租赁期开始日后,本集团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时增加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支付租赁付款额时减少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使情况发生变化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集团将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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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6) 租赁(续)
作为承租人(续)
租赁变更
租赁变更是原合同条款之外的租赁范围、租赁对价、租赁期限的变更,包括增加或终止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延长或缩短合同规定的租赁期等。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a)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b)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集团重新确定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在计算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租赁变更生效日的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就上述租赁负债调整的影响,本集团区分以下情形进行会计处理:
(a)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集团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反映租赁的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本集团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b) 其他租赁变更,本集团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
对于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租赁,本集团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定增量借款利率时,本集团根据所处经济环境,以可观察的利率作为确定增量借款利率的参考基础,在此基础上,根据自身情况、标的资产情况、租赁期和租赁负债金额等租赁业务具体情况对参考利率进行调整以得出适用的增量借款利率。
作为出租人
租赁开始日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本集团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作为融资租赁出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集团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以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包括初始直接费用。
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本集团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a) 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b)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6) 租赁(续)
作为出租人(续)
作为融资租赁出租人(续)
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融资租赁变更,本集团分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
(a)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集团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
(b)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集团按照附注4(3)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作为经营租赁出租人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集团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的租赁的收款额。
售后租回交易
作为出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集团作为出租人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前述规定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集团作为出租人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附注4(3)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7)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在投资性房地产预计使用年限内对其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如有)后的金额按直线法计提折旧,计入当期损益。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投资性房地产,在计提折旧时会扣除已计提的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本集团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如下:
资产类别 预计使用年限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35年 3%–5% 2.8%–4.9%
其他 5-8年 0%–3% 12.5%–19.4%
土地使用权的摊销年限见附注4(8)。
(8) 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以成本进行初始计量。本行承继的原建行土地使用权以重组基准日评估价值为成本。本集团的土地使用权使用寿命通常为30至70年,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土地使用权在摊销时会扣除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本集团土地使用权的减值按附注4(13)进行处理。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9) 无形资产
软件和其他无形资产以成本进行初始计量。本集团在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对无形资产成本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如有)后的金额按直线法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无形资产使用寿命根据合同约定、法律规定或未来能带来的经济利益期限等情况确定。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在摊销时会扣除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本集团无形资产的减值按附注4(13)进行处理。
本集团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予以资本化,即:(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10) 商誉
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以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作为初始成本。商誉不予以摊销。由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会分配至每个从合同中因协同效应而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且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
本集团应享有被收购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超过企业合并成本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利得或损失会将购入商誉扣除减值准备(如有)后的净额考虑在内。
本集团商誉的减值按附注4(13)进行处理。
(11) 抵债资产
在收回已减值贷款和垫款时,本集团可通过法律程序或由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自愿交付资产所有权。如果本集团有意按规定对资产进行变现并且不再要求借款人偿还贷款,将确认抵债资产,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将金融类抵债资产按其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列报为相应类别的金融资产,将非金融类抵债资产列报为“其他资产”。
金融类抵债资产初始确认以公允价值入账,对于取得抵债资产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垫付诉讼费用和为取得抵债资产所支付的欠缴税费等相关交易费用,根据金融资产的类别,分别计入当期损益或初始入账价值。非金融类抵债资产初始确认按照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作为成本入账,取得抵债资产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垫付诉讼费用和为取得抵债资产支付的欠缴税费等相关交易费用,计入抵债资产入账价值。
非金融类抵债资产以入账价值减按照附注4(13)中所述的会计政策计量的减值准备计入资产负债表中。
(12)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本集团将主要通过出售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集团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集团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满足持有待售划分条件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除金融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等外),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不按权益法核算。
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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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资产减值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以及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等非金融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如果存在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但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本集团将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可收回金额。
资产组是本集团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
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或资产组、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在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时,本集团会综合考虑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使用寿命及折现率等因素。
(a) 含有商誉的资产组减值的测试
为进行减值测试,合并中取得的商誉会分摊至预计能从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每一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
对已分摊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本集团至少每年或当有迹象表明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可能发生减值时,通过比较包含商誉的账面金额与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在对已获分配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可能有迹象表明该资产组内的资产发生了减值。在这种情况下,本集团在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之前,首先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确认资产的所有减值损失。同样,可能有迹象表明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组合内的资产组发生了减值。在这种情况下,本集团在对分摊商誉的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之前,首先对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确认资产组的所有减值损失。
(b) 减值损失
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资产的账面价值会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相关的减值损失,先抵减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按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例,相应抵减其账面价值。
(c) 减值损失的转回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
(14)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本集团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除辞退福利外,本集团在员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相应增加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如延迟付款或清偿所产生的折现会构成重大影响的,将对付款额进行折现后列示于资产负债表中。
(a) 离职后福利
本集团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设定提存计划是本集团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于报告期内,本集团属于设定提存计划的离职后福利主要是为员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及失业保险;属于设定受益计划的离职后福利主要为补充退休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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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职工薪酬(续)
(a) 离职后福利(续)
基本养老保险
按中国有关法规,本集团中国内地员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本集团以当地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向当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上述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计入当期损益。员工退休后,各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向已退休员工支付社会基本养老金。
企业年金
本行员工在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参加本行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的《中国建设银行企业年金计划》(“年金计划”),本行按员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年金计划缴款,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补充退休福利
本集团为2003年12月31日及以前离退休的国内员工提供国家规定的保险制度外的补充退休福利,该类补充退休福利属于设定受益计划。
本集团就补充退休福利所承担的义务以精算方式估计本集团对员工承诺支付其退休后的福利的金额计算。这项福利以参考到期日与本集团所承担义务的期间相似的中国国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收益率作为折现率确定其折现现值。与补充退休福利相关的服务费用和净利息收支于其发生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而重新计量补充退休福利负债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资产负债表内确认的补充退休福利负债为补充退休福利义务的现值减去计划资产的公允价值。
(b) 辞退福利
本集团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c) 内部退养福利
本集团与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自愿申请退出工作岗位休养的员工达成协议,自内部退养安排开始之日起至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止,本集团向这些员工支付内部退养福利。估算假设变化及福利标准调整引起的差异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d) 员工激励计划
经董事会批准,为奖励符合激励条件的员工已为本集团提供的服务,本集团向参与激励计划的员工支付一定金额的员工奖励基金。上述奖励基金由专设的员工理事会独立管理。当本集团存在法定或推定支付义务,且该义务能够合理估计时,本集团确认员工激励计划项下的费用。
(15) 保险合同
本集团将具有相似风险且统一管理的保险合同归为同一保险合同组合。本集团将保险合同组合进一步细分形成保险合同组,并将保险合同组作为计量单元。本集团保险合同的计量方法包括一般方法、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组计量的特殊方法(“浮动收费法”)和简化处理方法(“保费分配法”)。本集团选择将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分解计入当期保险财务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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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5) 保险合同(续)
一般方法
在合同组初始确认时按照履约现金流量与合同服务边际之和对保险合同负债进行初始计量。
本集团应当在合同组初始确认时计算下列各项之和:履约现金流量、在该日终止确认保险获取现金流量资产以及其他相关资产或负债对应的现金流量、合同组内合同在该日产生的现金流量。上述各项之和反映为现金净流入的,本集团将其确认为合同服务边际;反映为现金净流出的,本集团将其作为首日亏损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未到期责任负债与已发生赔款负债之和对保险合同负债进行后续计量。
对于不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组,资产负债表日合同组的合同服务边际账面价值应当以期初账面价值为基础,按规定经调整后予以确定。
本集团按照提供保险合同服务的模式,合理确定合同组在责任期内各个期间的责任单元,并据此对调整后的合同服务边际账面价值进行摊销,计入当期及以后期间保险服务收入。
浮动收费法
对于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本集团采用浮动收费法。本集团按照基础项目公允价值扣除浮动收费的差额,估计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组的履约现金流量。对于具有直接参与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组,资产负债表日合同组的合同服务边际账面价值应当以期初账面价值为基础,按规定经调整后予以确定。
保费分配法
对于符合条件的合同组,本集团采用保费分配法计量。初始确认时未到期责任负债账面价值等于已收保费减去初始确认时发生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减去(或加上)在合同组初始确认时终止确认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资产以及其他相关资产或负债的金额。资产负债表日未到期责任负债账面价值等于期初账面价值加上当期已收保费,减去当期发生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加上当期确认为保险服务费用的保险获取现金流量摊销金额和针对融资成分的调整金额,减去因当期提供保险合同服务而确认为保险服务收入的金额和当期已付或转入已发生赔款负债中的投资成分。
(16) 预计负债及或有负债
如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且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以及有关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则本集团会于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预计负债。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本集团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及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折现后的金额确定最佳估计数。
对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潜在义务,其存在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或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不是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或该义务的金额不能可靠计量,则本集团会将该潜在义务或现时义务披露为或有负债,但在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的可能性极低的情况下除外。
(17)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能证明拥有本集团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将发行的金融工具分类为权益工具:(a)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b)将来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的,如该金融工具为非衍生工具,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8) 财务担保合同和贷款承诺
财务担保合同要求发行方为合同持有人提供偿还保障,即在被担保人到期不能履行合同条款支付款项时,代为偿付合同持有人的损失。
财务担保合同在担保提供日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在初始确认之后,负债金额按初始确认金额扣减担保手续费摊销后的摊余价值与对本集团履行担保责任所需的损失准备的最佳估计孰高列示。与该合同相关负债的增加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提供的贷款承诺按照预期信用损失评估减值。本集团并未承诺以任何低于市场利率的价格发放贷款,也不以支付现金或发行其他金融工具作为贷款承诺的净结算。
本集团将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的损失准备列报在预计负债中。但如果一项工具同时包含贷款和未使用的承诺,且本集团不能把贷款部分与未使用的承诺部分产生的预期信用损失区分开,那么两者的损失准备一并列报在贷款的损失准备中,除非两者的损失准备合计超过了贷款账面余额,则将损失准备列报在预计负债中。
(19) 受托及托管业务
资产托管业务是指本集团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当事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与委托人、管理人或受托人签订托管合同,依约保管委托资产,履行托管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提供托管服务,并收取托管、保管费用的中间业务。由于本集团仅根据托管合同履行托管职责并收取相应费用,并不承担经营资产所产生的风险及报酬,因此托管资产记录为资产负债表表外项目。
委托贷款业务是指本集团与客户签订委托贷款协议,由客户向本集团提供资金(“委托贷款基金”),并由本集团按客户的指示向第三方发放贷款(“委托贷款”)。由于本集团并不承担委托贷款及相关委托贷款基金的风险及报酬,因此委托贷款及基金按其本金记录为资产负债表表外项目,而且并未对这些委托贷款计提任何减值准备。
(20) 收入确认
(a) 利息收入
以摊余成本计量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并计入当期损益。利息收入包括折价或溢价,或生息资产的初始账面价值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其他差异按实际利率法计算进行的摊销。实际利率法是指按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利息收入或利息支出的方法。
(b)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时确认。其中,通过在一定期间内提供服务收取的手续费及佣金在相应期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其他手续费及佣金于相关交易完成时确认。
(c) 股利收入
权益工具的股利收入于本集团收取股利的权利确立时在当期损益中确认。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1) 所得税
当期所得税包括根据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及资产负债表日的适用税率计算的预期应交所得税和对以前年度应交所得税的调整。本集团就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亦会产生递延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本集团除了将与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有关的所得税影响计入股东权益外,当期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预期实现或结算方式,依据税法规定,按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账面价值。
当本集团有法定权利以当期所得税负债抵销当期所得税资产,并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归属于同一纳税主体和同一税务机关时,本集团将抵销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否则,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及其变动额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
(22) 现金等价物
现金等价物是指期限短、流动性高的投资。这些投资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并在购入后三个月内到期。
(23) 股利分配
资产负债表日后,宣告及经批准的拟分配发放的股利,不确认为资产负债表日的负债,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在附注中披露。应付股利于批准股利当期确认为负债。
(24) 关联方
本集团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或另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本集团或对本集团施加重大影响;或本集团与另一方同受一方控制或共同控制被视为关联方。关联方可为个人或企业。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不构成本集团的关联方。本集团的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
(a) 本行的母公司;
(b) 本行的子公司;
(c) 与本行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d) 对本集团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
(e) 对本集团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f) 本集团的联营企业;
(g) 本集团的合营企业;
(h) 本集团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主要投资者个人是指能够控制、共同控制一个企业或者对个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个人投资者)或者对一个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个人投资者);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4) 关联方(续)
(i) 本集团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关键管理人员是指有权力并负责计划、指挥和控制企业活动的人员,包括所有董事);
(j) 本行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k) 本集团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或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
(l) 为本集团或作为本集团关联方任何实体的雇员福利而设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及
(m) 本行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或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对本行实施共同控制的企业的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或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对本行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的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的子公司、联营企业的子公司。
除上述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要求被确定为本集团的关联方外,根据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以下企业或个人(包括但不限于)也属于本集团的关联方:
(n) 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企业或者一致行动人;
(o)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个人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p) 在过去12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存在上述(a) ,(c)和(n)情形之一的企业;
(q) 在过去12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存在(i) ,(j)和(o)情形之一的个人;及
(r) 由(i) ,(j) ,(o)和(q)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行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的企业。
(25) 经营分部
本集团的经营分部的确定以内部报告为基础,本集团主要经营决策者根据对该内部报告的定期评价向分部分配资源并评价分部业绩。本集团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综合考虑管理层进行组织管理涉及的产品和服务、地理区域、监管环境等各种因素,对满足条件的经营分部进行加总,单独披露满足量化界限的经营分部。
本集团对每一分部项目计量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主要经营决策者向分部分配资源和评价分部业绩。本集团分部信息的编制采用与编制本集团财务报表相一致的会计政策。
(26) 重要会计估计及判断
(a) 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集团在确定金融资产的分类时涉及的重大判断包括业务模式及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分析等。
本集团在金融资产组合的层次上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考虑的因素包括评价和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业绩的方式、影响金融资产业绩的风险及其管理方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等。
本集团在评估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时,存在以下主要判断:本金是否可能因提前还款等原因导致在存续期内的时间分布或者金额发生变动;利息是否仅包括货币时间价值、信用风险、其他基本借贷风险以及与成本和利润的对价。例如,提前偿付的金额是否仅反映了尚未支付的本金及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以及因提前终止合同而支付的合理补偿。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6) 重要会计估计及判断(续)
(b)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其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中使用了复杂的模型和大量的假设。这些模型和假设涉及未来的宏观经济情况和客户的信用行为(例如,客户违约的可能性及相应损失)。附注61(1)具体说明了预期信用损失计量中使用的参数、假设和估计技术。
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计量涉及众多重大判断,例如:
- 判断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及已发生信用减值的标准;
- 选择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适当模型和假设;
- 针对不同类型的产品,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确定需要使用的前瞻性信息和权重;及
- 为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进行金融工具的分组,将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项目划入一个组合。
关于上述判断及信息的具体信息请参见附注61(1)信用风险。
(c)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在活跃市场交易的金融工具,其公允价值以估值当天的市场报价为准。市场报价来自一个能即时及经常地提供来自交易所或经纪报价价格信息的活跃市场,而该价格信息更代表了有序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
至于其他金融工具,本集团使用估值技术包括折现现金流模型及其他估值模型,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的假设及输入变量包括无风险利率、指标利率、汇率、信用点差和流动性溢价。当使用折现现金流模型时,现金流量是基于管理层的最佳估计,而折现率是资产负债表日在市场上拥有相似条款及条件的金融工具的当前利率。当使用其他定价模型时,输入参数在最大程度上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可观察市场数据,当可观察市场数据无法获得时,本集团将对估值方法中包括的重大市场数据做出最佳估计。
估值技术的目标是确定一个可反映在有序交易基础上市场参与者在报告日同样确定的公允价值。
(d) 所得税
确定所得税涉及对某些交易未来税务处理的判断。本集团慎重评估各项交易的税务影响,并计提相应的所得税。本集团定期根据更新的税收法规重新评估这些交易的税务影响。递延所得税资产按可抵扣亏损及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只会在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暂时性差异时确认,所以需要管理层判断获得未来应纳税所得额的可能性。本集团持续审阅对递延所得税的判断,如预计未来很可能获得能利用的应纳税所得额,将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e) 退休福利负债
本集团已将部分退休员工的福利确认为一项负债,该等福利费用支出及负债的金额依据各种假设条件计算。这些假设条件包括折现率、养老金通胀率、医疗福利通胀率和其他因素。管理层认为这些假设是合理的,但实际经验值及假设条件的变化将影响本集团其他综合收益和退休福利负债。
(f) 合并范围
在评估本集团作为投资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时,本集团考虑了各种事实和情况。控制的原则包括三个要素:(i)对被投资方的权力;(ii)对所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的可变回报;以及(iii)使用其对被投资方的权力以影响投资方的报酬金额的能力。如果有迹象表明上述控制的要素发生了变化,则本集团会重新评估其是否对被投资方存在控制。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7)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本集团根据自身所处的具体环境,从项目的性质和金额两方面判断财务信息的重要性。在判断项目性质的重要性时,本集团主要考虑该项目在性质上是否属于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本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因素;在判断项目金额大小的重要性时,本集团考虑该项目金额占总资产、总负债、营业收入、营业支出、净利润等直接相关项目金额的比重或所属报表单列项目金额的比重。
5 税项
本集团适用的主要税项及税率如下: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自2016年5月1日起,本行及中国内地子公司原缴纳营业税的业务改为缴纳增值税,主要适用增值税税率为6%。
城建税
按增值税的1%-7%计缴。
教育费附加
按增值税的3%计缴。
地方教育附加
按增值税的2%计缴。
所得税
本行及中国内地子公司主要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境外机构按当地规定缴纳所得税,在汇总纳税时,根据中国所得税法相关规定扣减符合税法要求可抵扣的税款。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6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注释 本集团 本行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现金 48,588 46,691 48,341 46,376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法定存款准备金 (1) 2,218,453 2,206,678 2,215,715 2,203,829
-超额存款准备金 (2) 734,336 259,529 721,200 251,306
-财政性存款及其他 51,639 57,283 51,639 57,261
应计利息 1,183 1,180 1,179 1,166
合计 3,054,199 2,571,361 3,038,074 2,559,938
(1) 本集团在中国人民银行(“人行”)及若干有业务的境外国家及地区的中央银行存放法定存款准备金。这些法定存款准备金不可用于本集团的日常业务运作。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行在中国内地法定存款准备金的缴存比率为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人民币存款缴存比率 7.50% 8.00%
外币存款缴存比率 4.00% 4.00%
本集团中国内地子公司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缴存比率按人行相应规定执行。
存放于境外国家及地区中央银行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的缴存比率按当地监管机构规定执行。
(2) 存放中央银行超额存款准备金主要用于资金清算。
7 存放同业款项
(1) 按交易对手类别分析
本集团 本行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银行 155,662 124,986 112,363 71,452
非银行金融机构 34,253 29,083 33,538 28,244
应计利息 762 570 203 90
总额 190,677 154,639 146,104 99,786
减值准备(附注22) (55) (107) (37) (74)
净额 190,622 154,532 146,067 99,712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7 存放同业款项(续)
(2) 按交易对手所属地理区域分析
本集团 本行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中国内地 158,772 117,985 119,824 71,392
境外 31,143 36,084 26,077 28,304
应计利息 762 570 203 90
总额 190,677 154,639 146,104 99,786
减值准备(附注22) (55) (107) (37) (74)
净额 190,622 154,532 146,067 99,712
于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及本行存放同业款项均为阶段一。于2025年度及2024年度,账面余额和减值准备均不涉及阶段之间的转移。
8 拆出资金
(1) 按交易对手类别分析
本集团 本行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银行 372,074 317,922 370,959 296,522
非银行金融机构 443,777 350,518 548,449 440,818
应计利息 4,232 4,866 4,810 5,327
总额 820,083 673,306 924,218 742,667
减值准备(附注22) (260) (431) (256) (428)
净额 819,823 672,875 923,962 742,239
(2) 按交易对手所属地理区域分析
本集团 本行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中国内地 670,850 523,623 775,723 615,622
境外 145,001 144,817 143,685 121,718
应计利息 4,232 4,866 4,810 5,327
总额 820,083 673,306 924,218 742,667
减值准备(附注22) (260) (431) (256) (428)
净额 819,823 672,875 923,962 742,239
于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及本行拆出资金均为阶段一。于2025年度及2024年度,账面余额和减值准备均不涉及阶段之间的转移。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9 衍生金融工具及套期会计
(1) 按合约类型分析
本集团
注释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名义金额 资产 负债 名义金额 资产 负债
利率合约 2,946,134 9,689 8,396 943,927 10,554 8,508
汇率合约 6,233,284 36,664 33,358 5,700,288 94,840 73,678
其他合约 (a) 330,223 2,947 48,050 231,940 2,659 11,804
合计 9,509,641 49,300 89,804 6,876,155 108,053 93,990
注释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名义金额 资产 负债 名义金额 资产 负债
利率合约 2,914,992 9,096 7,872 925,989 9,780 8,218
汇率合约 6,011,506 35,466 32,034 5,651,463 96,322 75,892
其他合约 (a) 272,877 2,204 47,399 216,885 2,323 11,433
合计 9,199,375 46,766 87,305 6,794,337 108,425 95,543
(a) 其他合约主要由贵金属及大宗商品合约构成。
(2) 套期会计
上述衍生金融工具中包括的本集团及本行指定的套期工具如下:
本集团
注释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名义金额 资产 负债 名义金额 资产 负债
公允价值套期工具 (a)
利率互换 52,303 424 125 47,437 990 95
货币掉期 13,478 321 54 2,716 145 –
现金流量套期工具 (b)
外汇掉期 6,146 42 14 29,882 38 269
货币掉期 1,537 65 – 876 70 –
利率互换 9,784 5 14 219 – 2
合计 83,248 857 207 81,130 1,243 366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9 衍生金融工具及套期会计(续)
(2) 套期会计(续)
本行
注释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名义金额 资产 负债 名义金额 资产 负债
利率互换 28,125 192 56 26,624 433 76
货币掉期 11,429 152 54 680 24 –
现金流量套期工具 (b)
外汇掉期 6,146 42 14 29,882 38 269
利率互换 8,031 3 13 219 – 2
合计 53,731 389 137 57,405 495 347
(a) 公允价值套期
本集团利用利率互换及货币掉期对利率及汇率导致的公允价值变动进行套期保值。被套期项目包括发放贷款和垫款、债券投资、拆入资金、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及吸收存款。
公允价值套期产生的净(损失)/收益如下:
本集团 本行
2025年 2024年 2025年 2024年
套期工具 (489) (107) (163) (69)
被套期项目 481 129 158 93
于2025年度及2024年度,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中确认的套期无效部分产生的损益不重大。
(b) 现金流量套期
本集团利用外汇掉期、货币掉期以及利率互换对汇率及利率风险导致的现金流量波动进行套期保值。被套期项目为存放同业款项、拆出资金、债券投资、拆入资金、吸收存款及已发行债务证券。套期工具及被套期项目的剩余到期日主要为五年以内。
于2025年度,本集团现金流量套期产生的净损失人民币0.72亿元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本行现金流量套期产生的净损失人民币0.61亿元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于2024年度,本集团净收益为人民币1.00亿元,本行净收益为人民币0.98亿元),现金流量套期中确认的套期无效部分产生的损益不重大。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1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按标的资产的类别列示如下:
本集团 本行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债券
-政府债券 405,394 249,377 393,625 233,186
-政策性银行、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债券 438,618 362,137 434,418 358,812
小计 844,012 611,514 828,043 591,998
票据 12,692 11,031 12,692 11,031
应计利息 136 47 133 44
总额 856,840 622,592 840,868 603,073
减值准备(附注22) (22) (33) (18) (25)
净额 856,818 622,559 840,850 603,048
于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及本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均为阶段一。于2025年度及2024年度,账面余额和减值准备均不涉及阶段之间的转移。
11 发放贷款和垫款
(1) 按计量方式分析
注释 本集团 本行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和垫款 总额 25,629,143 24,161,965 25,204,932 23,720,560
减:贷款损失准备 (846,037) (802,894) (830,003) (786,633)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和垫款 净额 (a) 24,783,106 23,359,071 24,374,929 22,933,92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发放贷款和垫款 (b) 2,092,713 1,631,752 2,092,713 1,631,752
应计利息 50,971 49,577 50,031 48,340
合计 26,926,790 25,040,400 26,517,673 24,614,019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11 发放贷款和垫款(续)
(1) 按计量方式分析(续)
(a)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和垫款
本集团 本行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公司类贷款和垫款
-贷款 16,370,983 15,085,911 16,144,331 14,837,474
-融资租赁 98,978 98,744 – –
16,469,961 15,184,655 16,144,331 14,837,474
个人贷款和垫款
-个人住房贷款 6,054,134 6,254,112 5,995,061 6,192,184
-个人消费贷款 704,099 544,917 683,175 527,896
-个人经营贷款 1,315,605 1,021,693 1,315,605 1,021,693
-信用卡 1,012,246 1,069,183 1,009,100 1,065,883
-其他 73,098 87,405 57,660 75,430
9,159,182 8,977,310 9,060,601 8,883,086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25,629,143 24,161,965 25,204,932 23,720,560
阶段一贷款损失准备 (328,800) (328,369) (325,592) (324,832)
阶段二贷款损失准备 (239,445) (219,912) (234,728) (215,700)
阶段三贷款损失准备 (277,792) (254,613) (269,683) (246,10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贷款损失准备(附注22) (846,037) (802,894) (830,003) (786,633)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和垫款净额 24,783,106 23,359,071 24,374,929 22,933,927
(b)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发放贷款和垫款
本集团 本行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票据贴现 2,092,713 1,631,752 2,092,713 1,631,752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11 发放贷款和垫款(续)
(2) 按贷款预期信用损失的评估方式分析
2025年12月31日
阶段一 阶段二 阶段三 合计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24,406,012 859,149 363,982 25,629,143
减:贷款损失准备 (328,800) (239,445) (277,792) (846,037)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和垫款账面价值 24,077,212 619,704 86,190 24,783,106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和垫款准备金计提比例 1.35% 27.87% 76.32% 3.3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发放贷款和垫款账面价值 2,092,660 53 – 2,092,71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发放贷款和垫款损失准备 (2,564) (11) – (2,575)
2024年12月31日
阶段一 阶段二 阶段三 合计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23,023,768 793,506 344,691 24,161,965
减:贷款损失准备 (328,369) (219,912) (254,613) (802,89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和垫款账面价值 22,695,399 573,594 90,078 23,359,07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和垫款准备金计提比例 1.43% 27.71% 73.87% 3.3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发放贷款和垫款账面价值 1,631,619 133 – 1,631,75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发放贷款和垫款损失准备 (2,309) (5) – (2,314)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11 发放贷款和垫款(续)
(2) 按贷款预期信用损失的评估方式分析(续)
2025年12月31日
阶段一 阶段二 阶段三 合计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24,019,240 832,284 353,408 25,204,932
减:贷款损失准备 (325,592) (234,728) (269,683) (830,003)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和垫款账面价值 23,693,648 597,556 83,725 24,374,929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和垫款准备金计提比例 1.36% 28.20% 76.31% 3.2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发放贷款和垫款账面价值 2,092,660 53 – 2,092,71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发放贷款和垫款损失准备 (2,564) (11) – (2,575)
2024年12月31日
阶段一 阶段二 阶段三 合计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22,622,128 765,651 332,781 23,720,560
减:贷款损失准备 (324,832) (215,700) (246,101) (786,633)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和垫款账面价值 22,297,296 549,951 86,680 22,933,927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和垫款准备金计提比例 1.44% 28.17% 73.95% 3.3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发放贷款和垫款账面价值 1,631,619 133 – 1,631,75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发放贷款和垫款损失准备 (2,309) (5) – (2,314)
对于发放贷款和垫款,采用按照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违约风险敞口等相关参数的风险参数模型法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其中,对于采用非组合方式管理的阶段三公司类贷款和垫款及票据贴现采用预期可回收现金流折现法测算违约损失率,对于其他类型的发放贷款和垫款,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预期可回收现金流折现法测算违约损失率。
上文注释所述贷款阶段划分的定义见附注4(3)(f)。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11 发放贷款和垫款(续)
(3) 贷款损失准备变动情况
本集团
注释 2025年
阶段一 阶段二 阶段三 合计
2025年1月1日 328,369 219,912 254,613 802,894
转移:
转移至阶段一 22,161 (21,130) (1,031) –
转移至阶段二 (7,843) 10,646 (2,803) –
转移至阶段三 (4,778) (29,356) 34,134 –
新增源生或购入的金融资产 173,272 – – 173,272
本年转出/归还 (a) (131,951) (31,084) (95,658) (258,693)
重新计量 (b) (50,430) 90,457 111,165 151,192
本年核销 – – (38,581) (38,581)
收回已核销贷款 – – 15,953 15,953
2025年12月31日 328,800 239,445 277,792 846,037
注释 2024年
阶段一 阶段二 阶段三 合计
2024年1月1日 363,424 190,295 224,504 778,223
转移:
转移至阶段一 18,463 (17,394) (1,069) –
转移至阶段二 (9,135) 17,464 (8,329) –
转移至阶段三 (5,359) (22,535) 27,894 –
新增源生或购入的金融资产 153,389 – – 153,389
本年转出/归还 (a) (135,943) (33,838) (68,274) (238,055)
重新计量 (b) (56,470) 85,920 118,854 148,304
本年核销 – – (56,294) (56,294)
收回已核销贷款 – – 17,327 17,327
2024年12月31日 328,369 219,912 254,613 802,894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11 发放贷款和垫款(续)
(3) 贷款损失准备变动情况(续)
本行
注释 2025年
阶段一 阶段二 阶段三 合计
2025年1月1日 324,832 215,700 246,101 786,633
转移:
转移至阶段一 22,104 (21,078) (1,026) –
转移至阶段二 (7,665) 10,465 (2,800) –
转移至阶段三 (4,765) (29,155) 33,920 –
新增源生或购入的金融资产 172,248 – – 172,248
本年转出/归还 (a) (130,845) (29,780) (95,303) (255,928)
重新计量 (b) (50,317) 88,576 109,886 148,145
本年核销 – – (36,656) (36,656)
收回已核销贷款 – – 15,561 15,561
2025年12月31日 325,592 234,728 269,683 830,003
注释 2024年
阶段一 阶段二 阶段三 合计
2024年1月1日 360,033 186,070 213,720 759,823
转移:
转移至阶段一 18,255 (17,188) (1,067) –
转移至阶段二 (8,834) 17,163 (8,329) –
转移至阶段三 (5,348) (22,490) 27,838 –
新增源生或购入的金融资产 152,166 – – 152,166
本年转出/归还 (a) (134,898) (32,282) (67,903) (235,083)
重新计量 (b) (56,542) 84,427 118,203 146,088
本年核销 – – (53,521) (53,521)
收回已核销贷款 – – 17,160 17,160
2024年12月31日 324,832 215,700 246,101 786,633
(a) 转出/归还包括债权转让、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资产证券化、债转股、转至抵债资产而转出的贷款损失准备,以及归还本金而回拨的贷款损失准备等。
(b) 重新计量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的更新,模型假设和方法的变化,因阶段转移计提/回拨的贷款损失准备,折现回拨,以及由于汇率变动等产生的影响。
上述列示的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和垫款的贷款损失准备。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11 发放贷款和垫款(续)
(3) 贷款损失准备变动情况(续)
2025年度,对本集团损失准备造成较大影响的发放贷款和垫款本金变动主要源自中国境内信贷业务,其中包括:
2025年度境内分行公司类贷款阶段一转至阶段二的贷款本金人民币1,940.28亿元(2024年度:人民币1,722.77亿元);阶段二转至阶段三的贷款本金人民币524.35亿元(2024年度:人民币401.13亿元),阶段二转至阶段一的贷款本金人民币601.10亿元(2024年度:人民币557.86亿元);阶段一转至阶段三、阶段三转至阶段一及阶段二,导致的损失准备变动金额不重大(2024年度:不重大)。2025年度境内分行个人类贷款阶段二转至阶段三的贷款本金人民币371.95亿元(2024年度:人民币349.27亿元);其他阶段转移导致的损失准备变动金额不重大(2024年度:不重大)。
2025年度境内分行因未导致贷款终止确认的合同现金流量修改导致相关贷款损失准备由阶段三转移至阶段二,及由阶段三或阶段二转为阶段一的贷款账面金额不重大(2024年度:不重大)。
(4) 不良资产的批量转让
2025年度本集团通过批量转让给外部资产管理公司的不良贷款本金为人民币237.26亿元(2024年度:人民币168.40亿元)。
(5) 核销政策
根据本集团的呆账核销政策,对于核销后的呆账,要继续尽职追偿。2025年度本集团诉讼类条件已核销仍可能面临执行处置的发放贷款和垫款为人民币57.54亿元(2024年度:人民币110.02亿元)。
12 金融投资
(1) 按计量方式分析
注释 本集团 本行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a) 874,994 612,504 566,403 329,665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b) 7,739,652 7,429,723 7,671,704 7,360,79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c) 4,282,706 2,641,736 3,985,259 2,405,518
合计 12,897,352 10,683,963 12,223,366 10,095,977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12 金融投资(续)
(1) 按计量方式分析(续)
(a)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性质分析
注释 本集团 本行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持有作交易用途
-债券 (i) 317,667 130,680 250,873 93,223
-权益工具和基金 (ii) 4,124 3,049 – –
321,791 133,729 250,873 93,223
其他
-债券 (iii) 140,979 145,081 123,124 122,575
-权益工具、基金及其他 (iv) 412,224 333,694 192,406 113,867
553,203 478,775 315,530 236,442
合计 874,994 612,504 566,403 329,665
按发行机构类别分析
持有作交易用途
(i) 债券
本集团 本行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政府 23,096 19,173 17,143 11,195
中央银行 8,725 12,800 8,707 12,372
政策性银行 49,451 28,615 29,305 10,014
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 191,050 62,051 165,729 53,577
企业 45,345 8,041 29,989 6,065
合计 317,667 130,680 250,873 93,223
上市(注) 312,684 128,165 248,813 92,512
其中:于香港上市 942 2,527 147 483
非上市 4,983 2,515 2,060 711
合计 317,667 130,680 250,873 93,223
注: 上市债券包括在中国内地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12 金融投资(续)
(1) 按计量方式分析(续)
(a)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续)按发行机构类别分析(续)
持有作交易用途(续)
(ii) 权益工具和基金
本集团 本行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 2,570 2,869 – –
企业 1,554 180 – –
合计 4,124 3,049 – –
上市 2,840 2,294 – –
其中:于香港上市 72 178 – –
非上市 1,284 755 – –
合计 4,124 3,049 – –
其他
(iii) 债券
本集团 本行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政策性银行 8,537 18,176 7,894 17,711
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 131,653 126,412 114,634 104,529
企业 789 493 596 335
合计 140,979 145,081 123,124 122,575
上市(注) 140,876 144,979 123,124 122,575
其中:于香港上市 68 61 – –
非上市 103 102 – –
合计 140,979 145,081 123,124 122,575
注: 上市债券包括在中国内地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12 金融投资(续)
(1) 按计量方式分析(续)
(a)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续)
按发行机构类别分析(续)
其他(续)
(iv) 权益工具、基金及其他
本集团 本行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 259,479 183,798 176,282 103,159
企业 152,745 149,896 16,124 10,708
合计 412,224 333,694 192,406 113,867
上市 30,125 20,908 5,107 4,494
其中:于香港上市 4,438 3,783 – –
非上市 382,099 312,786 187,299 109,373
合计 412,224 333,694 192,406 113,867
本集团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变现不存在重大限制。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12 金融投资(续)
(1) 按计量方式分析(续)
(b)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按发行机构类别分析
本集团 本行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政府 7,014,053 6,642,599 6,986,104 6,619,563
中央银行 4,274 2,200 4,274 2,200
政策性银行 331,704 343,553 328,808 342,387
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 124,985 131,945 121,765 128,830
企业 166,260 213,454 128,002 165,893
特别国债 49,200 49,200 49,200 49,200
小计 7,690,476 7,382,951 7,618,153 7,308,073
应计利息 71,883 73,291 71,471 72,911
总额 7,762,359 7,456,242 7,689,624 7,380,984
损失准备
-阶段一 (12,214) (14,212) (11,929) (14,144)
-阶段二 (476) (7) (183) –
-阶段三 (10,017) (12,300) (5,808) (6,046)
小计 (22,707) (26,519) (17,920) (20,190)
净额 7,739,652 7,429,723 7,671,704 7,360,794
上市(注) 7,596,333 7,311,261 7,562,037 7,283,480
其中:于香港上市 952 2,207 952 1,528
非上市 143,319 118,462 109,667 77,314
合计 7,739,652 7,429,723 7,671,704 7,360,794
上市债券市值 8,059,224 7,964,173 8,022,727 7,932,678
注: 上市债券包括在中国内地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12 金融投资(续)
(1) 按计量方式分析(续)
(c)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按性质分析
注释 本集团 本行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债券 (i) 4,232,347 2,609,473 3,930,842 2,359,763
债权类投资 456 41 – –
权益工具 (ii) 49,903 32,222 54,417 45,755
合计 4,282,706 2,641,736 3,985,259 2,405,518
按发行机构类别分析
(i) 债券
本集团 本行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政府 2,803,638 1,419,701 2,669,812 1,318,689
中央银行 57,129 33,049 44,841 11,290
政策性银行 400,583 586,142 373,485 558,088
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 567,102 352,923 500,378 312,204
企业 345,382 114,049 294,720 71,079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 26,949 78,112 18,749 65,279
小计 4,200,783 2,583,976 3,901,985 2,336,629
应计利息 31,564 25,497 28,857 23,134
合计 4,232,347 2,609,473 3,930,842 2,359,763
上市(注) 3,961,525 2,535,485 3,728,207 2,324,634
其中:于香港上市 91,356 96,033 43,712 44,674
非上市 270,822 73,988 202,635 35,129
合计 4,232,347 2,609,473 3,930,842 2,359,763
注: 上市债券包括在中国内地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
(ii) 本集团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投资。于2025年度,本集团对该类权益投资确认的股利收入为人民币13.21亿元(2024年度:人民币8.55亿元)。于2025年度,处置该类权益投资的金额为人民币7.02亿元(2024年度:无),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未分配利润的累计利得为人民币0.97亿元(2024年度:无)。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12 金融投资(续)
(2) 金融投资损失准备变动情况
(a)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
注释 2025年
阶段一 阶段二 阶段三 合计
2025年1月1日 14,212 7 12,300 26,519
转移:
转移至阶段一 – – – –
转移至阶段二 (24) 24 – –
转移至阶段三 – – – –
新增源生或购入的金融资产 1,102 – – 1,102
在本年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1,936) – (2,106) (4,042)
重新计量 (i) (1,140) 445 853 158
本年核销 – – (1,037) (1,037)
收回已核销金融资产 – – 7 7
2025年12月31日 12,214 476 10,017 22,707
注释 2024年
阶段一 阶段二 阶段三 合计
2024年1月1日 11,716 80 13,050 24,846
转移:
转移至阶段一 – – – –
转移至阶段二 (1) 1 – –
转移至阶段三 – (64) 64 –
新增源生或购入的金融资产 2,004 – – 2,004
在本年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4,299) (15) (563) (4,877)
重新计量 (i) 4,792 5 835 5,632
本年核销 – – (1,106) (1,106)
收回已核销金融资产 – – 20 20
2024年12月31日 14,212 7 12,300 26,519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12 金融投资(续)
(2) 金融投资损失准备变动情况(续)
(a)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续)本行
注释 2025年
阶段一 阶段二 阶段三 合计
2025年1月1日 14,144 – 6,046 20,190
转移:
转移至阶段一 – – – –
转移至阶段二 (9) 9 – –
转移至阶段三 – – – –
新增源生或购入的金融资产 1,066 – – 1,066
在本年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1,905) – (575) (2,480)
重新计量 (i) (1,367) 174 703 (490)
本年核销 – – (373) (373)
收回已核销金融资产 – – 7 7
2025年12月31日 11,929 183 5,808 17,920
注释 2024年
阶段一 阶段二 阶段三 合计
2024年1月1日 11,479 – 6,676 18,155
转移:
转移至阶段一 – – – –
转移至阶段二 – – – –
转移至阶段三 – – – –
新增源生或购入的金融资产 1,970 – – 1,970
在本年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4,200) – (83) (4,283)
重新计量 (i) 4,895 – 149 5,044
本年核销 – – (716) (716)
收回已核销金融资产 – – 20 20
2024年12月31日 14,144 – 6,046 20,190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12 金融投资(续)
(2) 金融投资损失准备变动情况(续)
(b)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注释 2025年
阶段一 阶段二 阶段三 合计
2025年1月1日 2,939 8 303 3,250
转移:
转移至阶段一 – – – –
转移至阶段二 – – – –
转移至阶段三 – – – –
新增源生或购入的金融资产 2,668 81 – 2,749
在本年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1,266) – (51) (1,317)
重新计量 (i) (198) (4) – (202)
2025年12月31日 4,143 85 252 4,480
注释 2024年
阶段一 阶段二 阶段三 合计
2024年1月1日 5,019 17 372 5,408
转移:
转移至阶段一 – – – –
转移至阶段二 – – – –
转移至阶段三 – – – –
新增源生或购入的金融资产 833 – – 833
在本年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2,944) (12) (94) (3,050)
重新计量 (i) 31 3 25 59
2024年12月31日 2,939 8 303 3,250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12 金融投资(续)
(2) 金融投资损失准备变动情况(续)
(b)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续)
注释 2025年
阶段一 阶段二 阶段三 合计
2025年1月1日 2,754 – – 2,754
转移:
转移至阶段一 – – – –
转移至阶段二 – – – –
转移至阶段三 – – – –
新增源生或购入的金融资产 2,541 81 – 2,622
在本年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1,204) – – (1,204)
重新计量 (i) (170) – – (170)
2025年12月31日 3,921 81 – 4,002
注释 2024年
阶段一 阶段二 阶段三 合计
2024年1月1日 4,870 – – 4,870
转移:
转移至阶段一 – – – –
转移至阶段二 – – – –
转移至阶段三 – – – –
新增源生或购入的金融资产 747 – – 747
在本年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2,896) – – (2,896)
重新计量 (i) 33 – – 33
2024年12月31日 2,754 – – 2,754
(i) 重新计量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的更新,模型假设和方法的变化,因阶段转移计提/回拨的金融投资损失准备,以及由于汇率变动等产生的影响。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人民币99.45亿元的已减值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131.71亿元)和人民币0.24亿元的已减值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0.37亿元)划分为阶段三,人民币63.20亿元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2.18亿元)和人民币13.43亿元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9.33亿元)划分为阶段二,其余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皆划分为阶段一。
于2025年度,本集团因新增源生或购入的金融资产导致阶段一金融资产增加人民币41,345.61亿元(2024年度:人民币23,419.58亿元),因终止确认导致阶段一金融资产减少人民币21,747.09亿元(2024年度:人民币13,405.09亿元),阶段二和阶段三金额变动均不重大。本集团阶段间转移和未导致终止确认的合同现金流量修改的金融资产本金变动均不重大。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13 长期股权投资
(1) 对子公司的投资
(a) 投资余额
注释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建信投资”) 27,000 27,000
建信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建信理财”) 15,000 15,000
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建信金租”) 11,163 11,163
建信住房租赁基金(有限合伙)(“建信住房租赁基金”) 10,000 10,000
CCB Brazil Financial Holding - Investimentos e Participa??es Ltda. 9,542 9,542
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建信信托”) 7,429 7,429
建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建信人寿”) 6,962 6,962
建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建信消费金融”) 6,000 6,000
中国建设银行(欧洲)有限公司(“建行欧洲”) 4,406 4,406
中国建设银行(印度尼西亚)股份有限公司(“建行印尼”) 2,215 2,215
建信养老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信养老金”) 1,610 1,610
中德住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中德住房储蓄银行”) 1,502 1,502
中国建设银行(马来西亚)有限公司(“建行马来西亚”) 1,334 1,334
中国建设银行(新西兰)有限公司(“建行新西兰”) 976 976
中国建设银行(俄罗斯)有限责任公司(“建行俄罗斯”) 851 851
金泉融资有限公司(“金泉”) 676 676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信基金”) 130 130
建行国际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建行国际”) – –
中国建设银行(伦敦)有限公司(“建行伦敦”) (i) – 2,861
小计 106,796 109,657
减:减值准备(附注22) (8,672) (8,672)
合计 98,124 100,985
(i)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建行伦敦已完成注销。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13 长期股权投资(续)
(1) 对子公司的投资(续)
(b) 除建行印尼外,本集团主要子公司均为非上市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被投资单位名称 主要经营地/注册地 已发行及缴足的股本/实收资本 公司性质 主要业务 本行直接持股比例 本行间接持股比例 本行表决权比例 取得方式
建信投资 中国北京 人民币270亿元 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 100% – 100% 发起设立
建信理财 中国深圳 人民币150亿元 有限责任公司 理财 100% – 100% 发起设立
建信金租 中国北京 人民币110亿元 有限责任公司 金融租赁 100% – 100% 发起设立
建信住房租赁基金 中国北京 人民币100亿元 有限合伙企业 投资 99.99% 0.01% 100% 发起设立
CCB Brazil Financial Holding - Investimentos e Participa??es Ltda. 巴西圣保罗 巴西雷亚尔 42.81亿元 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 99.99% 0.01% 100% 投资并购
建信信托 中国安徽 人民币105亿元 有限责任公司 信托 67% – 67% 投资并购
建信人寿 中国上海 人民币71.20亿元 股份有限公司 保险 51% – 51% 投资并购
建信消费金融 中国北京 人民币72亿元 有限责任公司 消费金融 83.33% – 83.33% 发起设立
建行欧洲 卢森堡 欧元5.50亿元 有限责任公司 商业银行 100% – 100% 发起设立
建行印尼 印度尼西亚雅加达 印度尼西亚卢比37,919.73亿元 股份有限公司 商业银行 60% – 60% 投资并购
建信养老金 中国北京 人民币23亿元 有限责任公司 养老金管理 70% – 70% 发起设立
中德住房储蓄银行 中国天津 人民币20亿元 有限责任公司 住房储蓄 75.10% – 75.10% 发起设立
建行马来西亚 马来西亚吉隆坡 林吉特8.23亿元 有限责任公司 商业银行 100% – 100% 发起设立
建行新西兰 新西兰奥克兰 新西兰元1.99亿元 有限责任公司 商业银行 100% – 100% 发起设立
建行俄罗斯 俄罗斯莫斯科 卢布42亿元 有限责任公司 商业银行 100% – 100% 发起设立
金泉 英属维尔京群岛 美元5万元 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 100% – 100% 投资并购
建信基金 中国北京 人民币2亿元 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 65% – 65% 发起设立
建行国际 中国香港 港元1元 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 100% – 100% 发起设立
建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建银国际”) 中国香港 美元6.01亿元 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 – 100% 100% 投资并购
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 有限公司(“建行亚洲”) 中国香港 港元65.11亿元 人民币176亿元 股份有限公司 商业银行 – 100% 100% 投资并购
(c)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金额不重大。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13 长期股权投资(续)
(2)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
(a) 本集团及本行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投资的增减变动情况如下:
本集团 本行
2025年 2024年 2025年 2024年
年初余额 23,560 20,983 2,904 1,835
本年增加投资 4,359 2,738 2,000 1,000
本年减少投资 (623) (1,104) – –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336 584 26 69
应收现金股利 (279) (216) – –
计提减值准备(附注22) (29) – – –
汇率变动影响及其他 457 575 – –
年末余额 27,781 23,560 4,930 2,904
(b) 本集团主要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被投资单位名称 主要经营地/注册地 已发行及缴足的股本/实收资本 主要业务 本集团持股比例 本集团表决权比例 年末资产总额 年末负债总额 本年营业收入 本年净利润
国新建源股权投资基金(成都)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国成都 人民币103.02亿元 股权投资 50.00% 50.00% 14,541 1 422 331
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上海 人民币530.50亿元 投资 9.04% 9.04% 54,941 455 385 157
建源基础设施股权投资基金(天津)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国天津 人民币35亿元 股权投资 48.57% 40.00% 4,120 – (285) (285)
华力达有限公司 中国香港 港元10,000元 物业投资 50.00% 50.00% 1,663 1,635 204 47
国民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北京 人民币113.78亿元 保险 8.79% 8.79% 92,962 79,587 8,953 506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14 结构化主体
(1) 未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
未纳入本集团合并范围的相关结构化主体包括本集团为获取投资收益而持有的理财产品、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基金和资产支持类证券等,以及旨在向客户提供各类财富管理服务并收取管理费、手续费及托管费而发行的理财产品、设立的信托计划及基金等。
于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为上述未合并结构化主体的权益确认的资产包括相关的投资和计提的应收管理费、手续费及托管费等。相关的账面余额及最大风险敞口如下: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金融投资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61,601 187,978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3,906 2,84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5,369 2,309
长期股权投资 17,240 15,088
其他资产 3,353 3,527
合计 291,469 211,750
于2025年度及2024年度,本集团自上述未合并结构化主体取得的损益如下:
2025年 2024年
利息收入 123 224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16,736 9,799
投资收益 4,873 3,639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288 (725)
合计 22,020 12,937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发起设立的未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规模为人民币65,109.50亿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53,563.59亿元)。
(2) 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
本集团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主要为本集团投资的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15 固定资产
本集团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飞行设备及船舶等 其他 合计
成本/评估值
2025年1月1日 157,217 52,474 65,399 58,399 333,489
本年增加 141 4,440 14,166 2,065 20,812
转入(附注16) 649 19 – 2,517 3,185
其他变动 (2,023) (4,926) (6,473) (1,788) (15,210)
2025年12月31日 155,984 52,007 73,092 61,193 342,276
累计折旧
2025年1月1日 (71,012) (39,437) (12,435) (43,999) (166,883)
本年计提 (4,907) (5,143) (3,774) (4,585) (18,409)
其他变动 552 4,830 2,072 2,371 9,825
2025年12月31日 (75,367) (39,750) (14,137) (46,213) (175,467)
减值准备(附注22)
2025年1月1日 (388) – (1,099) (3) (1,490)
本年计提 – (319) – (319)
其他变动 –3 – 232 – 235
2025年12月31日 (385) – (1,186) (3) (1,574)
账面价值
2025年1月1日 85,817 13,037 51,865 14,397 165,116
2025年12月31日 80,232 12,257 57,769 14,977 165,235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飞行设备 及船舶等 其他 合计
成本/评估值
2024年1月1日 154,639 55,150 53,921 56,596 320,306
本年增加 139 3,253 16,403 1,890 21,685
转入(附注16) 3,622 402 – 2,390 6,414
其他变动 (1,183) (6,331) (4,925) (2,477) (14,916)
2024年12月31日 157,217 52,474 65,399 58,399 333,489
累计折旧
2024年1月1日 (66,336) (39,969) (10,674) (41,912) (158,891)
本年计提 (5,020) (5,589) (3,432) (4,579) (18,620)
其他变动 344 6,121 1,671 2,492 10,628
2024年12月31日 (71,012) (39,437) (12,435) (43,999) (166,883)
减值准备(附注22)
2024年1月1日 (394) – (1,070) (3) (1,467)
本年计提 – – (243) – (243)
其他变动 6 – 214 – 220
2024年12月31日 (388) – (1,099) (3) (1,490)
账面价值
2024年1月1日 87,909 15,181 42,177 14,681 159,948
2024年12月31日 85,817 13,037 51,865 14,397 165,116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15 固定资产(续)
本行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其他 合计
成本/评估值
2025年1月1日 151,771 50,921 57,310 260,002
本年增加 141 4,309 2,022 6,472
转入(附注16) 377 17 2,505 2,899
其他变动 (1,340) (4,816) (1,694) (7,850)
2025年12月31日 150,949 50,431 60,143 261,523
累计折旧
2025年1月1日 (69,440) (38,229) (43,079) (150,748)
本年计提 (4,762) (5,006) (4,532) (14,300)
其他变动 467 4,758 2,299 7,524
2025年12月31日 (73,735) (38,477) (45,312) (157,524)
减值准备(附注22)
2025年1月1日 (382) – (3) (385)
本年计提 – – – –
其他变动 3 – – 3
2025年12月31日 (379) – (3) (382)
账面价值
2025年1月1日 81,949 12,692 14,228 108,869
2025年12月31日 76,835 11,954 14,828 103,617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其他 合计
成本/评估值
2024年1月1日 148,716 53,675 55,577 257,968
本年增加 138 3,132 1,847 5,117
转入(附注16) 3,622 400 2,387 6,409
其他变动 (705) (6,286) (2,501) (9,492)
2024年12月31日 151,771 50,921 57,310 260,002
累计折旧
2024年1月1日 (64,883) (38,890) (41,038) (144,811)
本年计提 (4,865) (5,428) (4,518) (14,811)
其他变动 308 6,089 2,477 8,874
2024年12月31日 (69,440) (38,229) (43,079) (150,748)
减值准备(附注22)
2024年1月1日 (386) – (3) (389)
本年计提 – – – –
其他变动 4 – – 4
2024年12月31日 (382) – (3) (385)
账面价值
2024年1月1日 83,447 14,785 14,536 112,768
2024年12月31日 81,949 12,692 14,228 108,869
(1) 飞行设备及船舶等包括飞行设备、船舶、盾构机等经营性租出固定资产。
(2) 其他变动主要包括固定资产的处置、报废及汇率影响等变动。
(3)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及本行有账面价值为人民币59.50亿元的房屋及建筑物的产权手续尚在办理之中(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74 35亿元)上述事项不影响本集团及本行承继资产权利及正常经营日:人民币74.35亿元)。上述事项不影响本集团及本行承继资产权利及正常经营。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16 在建工程
本集团 本行
2025年 2024年 2025年 2024年
成本/评估值
年初余额 4,319 7,423 3,742 7,025
本年增加 5,066 3,635 4,991 3,428
本年转入固定资产(附注15) (3,185) (6,414) (2,899) (6,409)
其他变动 (198) (325) (82) (302)
年末余额 6,002 4,319 5,752 3,742
账面价值
年初余额 4,319 7,423 3,742 7,025
年末余额 6,002 4,319 5,752 3,742
其他变动包括由于汇率变动产生的影响。
17 土地使用权
本集团 本行
2025年 2024年 2025年 2024年
成本/评估值
年初余额 22,870 22,903 21,835 21,886
本年增加 33 1 33 1
其他变动 (545) (34) (117) (52)
年末余额 22,358 22,870 21,751 21,835
累计摊销
年初余额 (10,320) (9,859) (10,150) (9,709)
本年摊销 (499) (519) (495) (502)
其他变动 141 58 62 61
年末余额 (10,678) (10,320) (10,583) (10,150)
减值准备(附注22)
年初余额 (133) (133) (133) (133)
其他变动 1 – 1 –
年末余额 (132) (133) (132) (133)
账面价值
年初余额 12,417 12,911 11,552 12,044
年末余额 11,548 12,417 11,036 11,552
其他变动包括由于汇率变动产生的影响。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18 无形资产
软件 其他 合计
成本/评估值
2025年1月1日 22,471 600 23,071
本年增加 1,985 8 1,993
其他变动 (400) (1) (401)
2025年12月31日 24,056 607 24,663
累计摊销
2025年1月1日 (16,902) (330) (17,232)
本年摊销 (2,074) (28) (2,102)
其他变动 294 – 294
2025年12月31日 (18,682) (358) (19,040)
减值准备(附注22)
2025年1月1日 – (9) (9)
本年计提 – (3) (3)
其他变动 – – –
2025年12月31日 – (12) (12)
账面价值
2025年1月1日 5,569 261 5,830
2025年12月31日 5,374 237 5,611
软件 其他 合计
成本/评估值
2024年1月1日 21,076 704 21,780
本年增加 1,533 – 1,533
其他变动 (138) (104) (242)
2024年12月31日 22,471 600 23,071
累计摊销
2024年1月1日 (14,847) (384) (15,231)
本年摊销 (2,213) (32) (2,245)
其他变动 158 86 244
2024年12月31日 (16,902) (330) (17,232)
减值准备(附注22)
2024年1月1日 – (9) (9)
本年计提 – – –
其他变动 – – –
2024年12月31日 – (9) (9)
账面价值
2024年1月1日 6,229 311 6,540
2024年12月31日 5,569 261 5,830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18 无形资产(续)
本行
软件 其他 合计
成本/评估值
2025年1月1日 18,946 140 19,086
本年增加 1,796 – 1,796
其他变动 (226) – (226)
2025年12月31日 20,516 140 20,656
累计摊销
2025年1月1日 (14,377) (92) (14,469)
本年摊销 (1,831) (7) (1,838)
其他变动 223 – 223
2025年12月31日 (15,985) (99) (16,084)
减值准备(附注22)
2025年1月1日 – (7) (7)
本年计提 – – –
其他变动 – – –
2025年12月31日 – (7) (7)
账面价值
2025年1月1日 4,569 41 4,610
2025年12月31日 4,531 34 4,565
软件 其他 合计
成本/评估值
2024年1月1日 17,749 244 17,993
本年增加 1,370 – 1,370
其他变动 (173) (104) (277)
2024年12月31日 18,946 140 19,086
累计摊销
2024年1月1日 (12,719) (166) (12,885)
本年摊销 (1,848) (13) (1,861)
其他变动 190 87 277
2024年12月31日 (14,377) (92) (14,469)
减值准备(附注22)
2024年1月1日 – (7) (7)
本年计提 –
其他变动 – –– ––
2024年12月31日 – (7) (7)
账面价值
2024年1月1日 5,030 71 5,101
2024年12月31日 4,569 41 4,610
其他变动包括由于汇率变动产生的影响。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19 商誉
(1) 本集团的商誉主要来自于收购建行亚洲、建行印尼带来的协同效应。商誉的增减变动情况如下:
2025年 2024年
年初余额 2,522 2,456
因收购增加 38 28
减值准备计提(附注22) (4) (4)
汇率变动影响及其他 (140) 42
年末余额 2,416 2,522
(2)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的减值测试
本集团依据会计政策计算含有商誉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在估计资产组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本集团采用了经管理层批准的财务预测为基础编制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预测,平均增长率符合行业报告内所载的预测,折现率反映与相关分部有关的特定风险。在估计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时,本集团以资产组的净资产为基础进行估计。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商誉减值准备余额为人民币0.40亿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0.39亿元)。
20 递延所得税
本集团 本行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 139,747 120,485 135,806 114,859
递延所得税负债 (2,576) (1,525) (193) (173)
合计 137,171 118,960 135,613 114,686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20 递延所得税(续)
(1) 按性质分析
本集团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可抵扣/(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 可抵扣/(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公允价值变动 (25,347) (6,490) (92,885) (23,330)
-资产减值准备 558,505 139,123 542,241 135,185
-职工薪酬 59,196 14,736 49,883 12,470
-其他 (30,324) (7,622) (14,349) (3,840)
合计 562,030 139,747 484,890 120,485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公允价值变动 (19,356) (4,460) (2,733) (527)
-其他 7,486 1,884 (4,140) (998)
合计 (11,870) (2,576) (6,873) (1,525)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可抵扣/(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 可抵扣/(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公允价值变动 (27,711) (7,044) (78,139) (19,539)
-资产减值准备 544,592 136,102 525,873 131,432
-职工薪酬 56,463 14,118 47,561 11,893
-其他 (20,216) (7,370) (26,061) (8,927)
合计 553,128 135,806 469,234 114,859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公允价值变动 (766) (108) (401) (118)
-其他 (343) (85) (166) (55)
合计 (1,109) (193) (567) (173)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20 递延所得税(续)
(2) 递延所得税的变动情况
本集团
公允价值变动 资产减值准备 职工薪酬 其他 合计
2025年1月1日 (23,857) 135,185 12,470 (4,838) 118,960
计入当期损益 782 3,938 2,266 712 7,698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12,125 – – (1,612) 10,513
2025年12月31日 (10,950) 139,123 14,736 (5,738) 137,171
2024年1月1日 (7,883) 132,164 5,318 (10,096) 119,503
计入当期损益 (1,863) 3,021 7,152 (2,966) 5,344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14,111) – – 8,224 (5,887)
2024年12月31日 (23,857) 135,185 12,470 (4,838) 118,960
公允价值变动 资产减值准备 职工薪酬 其他 合计
2025年1月1日 (19,657) 131,432 11,893 (8,982) 114,686
计入当期损益 847 4,670 2,225 1,527 9,269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11,658 – – – 11,658
2025年12月31日 (7,152) 136,102 14,118 (7,455) 135,613
2024年1月1日 (7,361) 129,546 4,826 (8,770) 118,241
计入当期损益 (1,185) 1,886 7,067 (212) 7,556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11,111) – – – (11,111)
2024年12月31日 (19,657) 131,432 11,893 (8,982) 114,686
本集团及本行于资产负债表日无重大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21 其他资产
注释 本集团 本行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抵债资产 (1)
-房屋及建筑物 881 996 681 958
-土地使用权 6 16 6 16
-其他 – 6 – 6
887 1,018 687 980
待结算及清算款项 135,936 82,283 135,295 81,855
使用权资产 (2) 22,942 25,119 15,869 16,159
保险资产 (3) 16,749 16,737 – –
应收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14,374 20,512 10,548 17,103
投资性房地产 12,442 13,761 – –
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3,922 4,228 2,792 2,812
待摊费用 1,438 1,598 1,201 1,370
应收建行国际款项 – – 38,522 39,462
其他 91,045 92,461 67,177 71,786
总额 299,735 257,717 272,091 231,527
减值准备(附注22)
-抵债资产 (716) (765) (596) (764)
-其他 (10,670) (12,228) (7,590) (9,628)
(11,386) (12,993) (8,186) (10,392)
净额 288,349 244,724 263,905 221,135
(1) 于2025年度本集团共处置原值为人民币2.97亿元的抵债资产(2024年度:人民币1.22亿元)。本集团计划在未来期间内通过拍卖、竞价和转让方式对上述抵债资产进行处置。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21 其他资产(续)
(2) 使用权资产
房屋及建筑物 其他 合计
成本
2025年1月1日 47,156 189 47,345
本年增加 7,722 43 7,765
其他变动 (10,281) (46) (10,327)
2025年12月31日 44,597 186 44,783
累计折旧
2025年1月1日 (22,143) (83) (22,226)
本年计提 (6,995) (54) (7,049)
其他变动 7,401 33 7,434
2025年12月31日 (21,737) (104) (21,841)
减值准备(附注22)
2025年1月1日 (228) – (228)
本年计提 (25) – (25)
其他变动 6 – 6
2025年12月31日 (247) – (247)
账面价值
2025年1月1日 24,785 106 24,891
2025年12月31日 22,613 82 22,695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21 其他资产(续)
(2) 使用权资产(续)
本集团(续)
房屋及建筑物 其他 合计
成本
2024年1月1日 49,640 150 49,790
本年增加 7,869 99 7,968
其他变动 (10,353) (60) (10,413)
2024年12月31日 47,156 189 47,345
累计折旧
2024年1月1日 (23,730) (92) (23,822)
本年计提 (7,523) (45) (7,568)
其他变动 9,110 54 9,164
2024年12月31日 (22,143) (83) (22,226)
减值准备(附注22)
2024年1月1日 (250) – (250)
本年计提 – – –
其他变动 22 – 22
2024年12月31日 (228) – (228)
账面价值
2024年1月1日 25,660 58 25,718
2024年12月31日 24,785 106 24,891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21 其他资产(续)
(2) 使用权资产(续)
房屋及建筑物 其他 合计
成本
2025年1月1日 31,884 91 31,975
本年增加 6,782 27 6,809
其他变动 (6,660) (23) (6,683)
2025年12月31日 32,006 95 32,101
累计折旧
2025年1月1日 (15,782) (34) (15,816)
本年计提 (5,498) (25) (5,523)
其他变动 5,095 12 5,107
2025年12月31日 (16,185) (47) (16,232)
账面价值
2025年1月1日 16,102 57 16,159
2025年12月31日 15,821 48 15,869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21 其他资产(续)
(2) 使用权资产(续)
本行(续)
房屋及建筑物 其他 合计
成本
2024年1月1日 33,896 68 33,964
本年增加 6,211 38 6,249
其他变动 (8,223) (15) (8,238)
2024年12月31日 31,884 91 31,975
累计折旧
2024年1月1日 (17,240) (26) (17,266)
本年计提 (5,653) (19) (5,672)
其他变动 7,111 11 7,122
2024年12月31日 (15,782) (34) (15,816)
账面价值
2024年1月1日 16,656 42 16,698
2024年12月31日 16,102 57 16,159
其他变动包括由于汇率变动产生的影响。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21 其他资产(续)
(3) 保险资产
处于资产状态下的已签发的保险合同组合以及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合的余额如下表:
本集团 本行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已签发的保险合同
-未采用保费分配法的签发的保险合同 23 27 – –
-采用保费分配法的签发的保险合同 – – – –
小计 23 27 – –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
-未采用保费分配法的分出的再保险合同 15,543 15,492 – –
-采用保费分配法的分出的再保险合同 1,183 1,218 – –
小计 16,726 16,710 – –
总额 16,749 16,737 – –
22 资产减值准备变动表
本集团
附注 2025年
年初账面余额 本年(转回)/计提 本年转入/(转出) 本年核销及其他 年末账面余额
存放同业款项 7 107 (52) – – 55
贵金属 1 (1) – – –
拆出资金 8 431 (177) 6 – 26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0 33 (11) – – 22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和垫款 11 802,894 147,895 (66,171) (38,581) 846,037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12(2)(a) 26,519 (1,326) (1,449) (1,037) 22,707
长期股权投资 13 44 29 – – 73
固定资产 15 1,490 319 – (235) 1,574
土地使用权 17 133 – – (1) 132
无形资产 18 9 3 – – 12
商誉 19 39 4 (1) (2) 40
其他资产 21 12,993 1,454 329 (3,390) 11,386
合计 844,693 148,137 (67,286) (43,246) 882,298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22 资产减值准备变动表(续)
本集团(续)
附注 2024年
年初账面余额 本年(转回)/计提 本年转入/(转出) 本年核销及其他 年末账面余额
存放同业款项 7 160 (60) 7 – 107
贵金属 1 – – – 1
拆出资金 8 951 (516) (4) – 43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0 162 (129) – – 33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和垫款 11 778,223 118,516 (37,551) (56,294) 802,89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12(2)(a) 24,846 6,007 (3,228) (1,106) 26,519
长期股权投资 13 44 – – – 44
固定资产 15 1,467 243 (2) (218) 1,490
土地使用权 17 133 – – – 133
无形资产 18 9 – – – 9
商誉 19 409 4 (3) (371) 39
其他资产 21 12,976 3,553 (387) (3,149) 12,993
合计 819,381 127,618 (41,168) (61,138) 844,693
附注 2025年
年初账面余额 本年(转回)/计提 本年转入/(转出) 本年核销及其他 年末账面余额
存放同业款项 7 74 (37) – – 37
贵金属 1 (1) – – –
拆出资金 8 428 (178) 6 – 25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0 25 (7) – – 18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和垫款 11 786,633 146,117 (66,091) (36,656) 830,003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12(2)(a) 20,190 (1,864) (33) (373) 17,920
长期股权投资 13 8,672 – – – 8,672
固定资产 15 385 – – (3) 382
土地使用权 17 133 – – (1) 132
无形资产 18 7 – – – 7
其他资产 21 10,392 728 349 (3,283) 8,186
合计 826,940 144,758 (65,769) (40,316) 865,613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22 资产减值准备变动表(续)
本行(续)
附注 2024年
年初账面余额 本年(转回)/计提 本年转入/(转出) 本年核销及其他 年末账面余额
存放同业款项 7 103 (28) (1) – 74
贵金属 1 – – – 1
拆出资金 8 939 (513) 2 – 428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0 156 (131) – – 25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和垫款 11 759,823 118,217 (37,886) (53,521) 786,633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12(2)(a) 18,155 5,612 (2,861) (716) 20,190
长期股权投资 13 8,672 – – – 8,672
固定资产 15 389 – – (4) 385
土地使用权 17 133 – – – 133
无形资产 18 7 – – – 7
其他资产 21 10,333 3,365 (168) (3,138) 10,392
合计 798,711 126,522 (40,914) (57,379) 826,940
本年转入/(转出)包括由于汇率变动产生的影响。
23 向中央银行借款
本集团 本行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中国内地 1,046,397 860,733 1,046,397 860,733
境外 41,726 73,103 41,684 73,103
应计利息 8,184 8,758 8,184 8,758
合计 1,096,307 942,594 1,096,265 942,594
24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1) 按交易对手类别分析
本集团 本行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银行 307,834 174,292 314,078 173,631
非银行金融机构 3,948,866 2,631,776 3,921,016 2,601,572
应计利息 30,517 29,817 30,419 29,662
合计 4,287,217 2,835,885 4,265,513 2,804,865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24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续)
(2) 按交易对手所属地理区域分析
本集团 本行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中国内地 4,123,735 2,671,982 4,132,728 2,683,617
境外 132,965 134,086 102,366 91,586
应计利息 30,517 29,817 30,419 29,662
合计 4,287,217 2,835,885 4,265,513 2,804,865
25 拆入资金
(1) 按交易对手类别分析
本集团 本行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银行 451,826 436,847 376,742 321,433
非银行金融机构 43,859 38,257 42,859 37,134
应计利息 4,272 4,777 4,238 4,098
合计 499,957 479,881 423,839 362,665
(2) 按交易对手所属地理区域分析
本集团 本行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中国内地 189,769 146,681 116,868 55,152
境外 305,916 328,423 302,733 303,415
应计利息 4,272 4,777 4,238 4,098
合计 499,957 479,881 423,839 362,665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2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本集团 本行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与贵金属相关的金融负债 59,531 17,720 59,142 17,720
结构性金融工具 264,699 222,873 239,881 205,481
合计 324,230 240,593 299,023 223,201
本集团及本行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中的结构性金融工具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及本行上述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与按合同于到期日应支付持有人的金额的差异并不重大。于2025年度及2024年度及累计至资产负债表日,由于自身信用风险变化导致上述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化的金额并不重大。
27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按标的资产的类别列示如下:
本集团 本行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债券
-政府债券 1,459,482 727,635 1,431,221 709,256
-政策性银行、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债券 21,992 8,431 7,715 4,238
-企业债券 1,146 1,140 309 –
小计 1,482,620 737,206 1,439,245 713,494
票据 4,129 1,290 4,129 1,290
应计利息 4,183 1,422 4,157 1,402
合计 1,490,932 739,918 1,447,531 716,186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28 吸收存款
本集团 本行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活期存款
-公司类客户 6,524,221 6,459,892 6,445,129 6,399,273
-个人客户 6,278,481 5,853,434 6,247,999 5,826,144
小计 12,802,702 12,313,326 12,693,128 12,225,417
定期存款(含通知存款)
-公司类客户 5,622,093 5,320,081 5,541,861 5,234,062
-个人客户 11,955,803 10,605,165 11,779,231 10,422,709
小计 17,577,896 15,925,246 17,321,092 15,656,771
应计利息 454,976 475,298 453,534 473,515
合计 30,835,574 28,713,870 30,467,754 28,355,703
以上吸收存款中包括:
本集团 本行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1)保证金存款
-承兑汇票保证金 183,924 178,606 183,922 178,601
-信用证保证金 43,906 29,276 43,906 29,274
-保函保证金 28,139 31,362 28,143 31,370
-其他 143,707 105,663 143,541 105,491
合计 399,676 344,907 399,512 344,736
(2)汇出及应解汇款 10,615 16,938 9,184 16,560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29 应付职工薪酬
本集团
注释 2025年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额 本年减少额 年末余额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44,768 89,928 (80,946) 53,750
住房公积金 157 8,401 (8,413) 145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9,103 3,187 (2,589) 9,701
离职后福利 (1) 701 17,106 (17,341) 466
内部退养福利 763 2 (32) 733
因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 30 (30) –
其他 (2) 5,169 19,148 (19,108) 5,209
合计 60,661 137,802 (128,459) 70,004
注释 2024年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额 本年减少额 年末余额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37,161 88,276 (80,669) 44,768
住房公积金 304 8,255 (8,402) 157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8,732 2,874 (2,503) 9,103
离职后福利 (1) 889 17,321 (17,509) 701
内部退养福利 793 4 (34) 763
因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 45 (45) –
其他 (2) 4,689 18,484 (18,004) 5,169
合计 52,568 135,259 (127,166) 60,661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29 应付职工薪酬(续)
本行
注释 2025年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额 本年减少额 年末余额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40,089 80,283 (71,759) 48,613
住房公积金 148 7,784 (7,795) 137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8,389 2,895 (2,373) 8,911
离职后福利 (1) 451 15,679 (15,796) 334
内部退养福利 763 2 (32) 733
因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 1 (1) –
其他 (2) 5,069 17,980 (17,932) 5,117
合计 54,909 124,624 (115,688) 63,845
注释 2024年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额 本年减少额 年末余额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32,259 78,654 (70,824) 40,089
住房公积金 291 7,637 (7,780) 148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8,076 2,596 (2,283) 8,389
离职后福利 (1) 529 15,878 (15,956) 451
内部退养福利 793 4 (34) 763
因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 1 (1) –
其他 (2) 4,576 17,459 (16,966) 5,069
合计 46,524 122,229 (113,844) 54,909
本集团及本行上述应付职工薪酬于资产负债表日余额中并无属于拖欠性质的余额。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29 应付职工薪酬(续)
(1) 离职后福利
(a) 设定提存计划
本集团
2025年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额 本年减少额 年末余额
基本养老保险 345 10,841 (10,657) 529
失业保险 60 388 (385) 63
企业年金缴费 791 6,165 (6,299) 657
合计 1,196 17,394 (17,341) 1,249
2024年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额 本年减少额 年末余额
基本养老保险 532 10,608 (10,795) 345
失业保险 64 390 (394) 60
企业年金缴费 867 6,187 (6,263) 791
合计 1,463 17,185 (17,452) 1,196
2025年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额 本年减少额 年末余额
基本养老保险 306 9,984 (9,796) 494
失业保险 58 361 (357) 62
企业年金缴费 582 5,622 (5,643) 561
合计 946 15,967 (15,796) 1,117
2024年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额 本年减少额 年末余额
基本养老保险 491 9,745 (9,930) 306
失业保险 62 362 (366) 58
企业年金缴费 550 5,635 (5,603) 582
合计 1,103 15,742 (15,899) 946
本集团基本养老保险及企业年金均无任何没收的供款用以扣减本集团根据上述计划应支付的供款。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29 应付职工薪酬(续)
(1) 离职后福利(续)
(b) 设定受益计划-补充退休福利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补充退休福利义务是根据预期累积福利单位法进行计算的,并经由外部独立精算师机构韬睿惠悦管理咨询(深圳)有限公司进行审阅。
本集团及本行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计划资产公允价值 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2025年 2024年 2025年 2024年 2025年 2024年
年初余额 4,271 4,343 4,766 4,917 (495) (574)
-利息净额 70 97 79 111 (9) (14)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设定受益成本-精算(收益)/损失 (113) 136 – – (113) 136
-计划资产回报 – – 166 43 (166) (43)
其他变动
-已支付的福利 (284) (305) (284) (305) – –
年末余额 3,944 4,271 4,727 4,766 (783) (495)
利息成本于其他业务及管理费中确认。
(i) 本集团及本行于资产负债表日采用的主要精算假设为: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折现率 1.75% 1.75%
医疗费用年增长率 7.00% 7.00%
预计平均未来寿命 9.2年 9.6年
死亡率的假设是基于中国人寿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10-2013)确定的,该表为中国地区的公开统计信息。
(ii) 本集团及本行补充退休福利义务现值主要精算假设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对补充退休福利义务现值的影响
精算假设提高0.25% 精算假设降低0.25%
折现率 (76) 79
医疗费用年增长率 34 (33)
(iii)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及本行补充退休福利义务现值加权平均久期为7.8年(2024年12月31日:8.0年)。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29 应付职工薪酬(续)
(1) 离职后福利(续)
(b) 设定受益计划-补充退休福利(续)
(iv) 本集团及本行计划资产投资组合主要由以下投资产品构成: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414 1,830
权益类工具 778 663
债务类工具及其他 2,535 2,273
合计 4,727 4,766
(2) 应付职工薪酬-其他中主要包含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及工伤保险费等。
30 应交税费
本集团 本行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所得税 13,425 28,324 11,967 27,511
增值税 14,752 9,778 14,267 9,391
其他 2,719 2,286 2,456 2,049
合计 30,896 40,388 28,690 38,951
31 预计负债
注释 本集团 本行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表外信贷业务预期信用损失 (1) 24,674 29,770 24,399 29,389
其他业务预计损失 (2) 1,132 8,552 1,057 8,007
合计 25,806 38,322 25,456 37,396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31 预计负债(续)
(1) 预计负债-表外信贷业务预期信用损失变动情况
注释 2025年
阶段一 阶段二 阶段三 合计
2025年1月1日 23,342 4,646 1,782 29,770
转移:
转移至阶段一 92 (92) – –
转移至阶段二 (32) 32 – –
转移至阶段三 – (69) 69 –
本年新增 9,626 – – 9,626
本年减少 (10,308) (3,459) (355) (14,122)
重新计量 (a) (2,783) 1,606 577 (600)
2025年12月31日 19,937 2,664 2,073 24,674
注释 2024年
阶段一 阶段二 阶段三 合计
2024年1月1日 28,385 4,782 1,433 34,600
转移:
转移至阶段一 178 (178) – –
转移至阶段二 (40) 42 (2) –
转移至阶段三 – (69) 69 –
本年新增 10,445 – – 10,445
本年减少 (14,264) (3,625) (478) (18,367)
重新计量 (a) (1,362) 3,694 760 3,092
2024年12月31日 23,342 4,646 1,782 29,770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31 预计负债(续)
(1) 预计负债-表外信贷业务预期信用损失变动情况(续)
注释 2025年
阶段一 阶段二 阶段三 合计
2025年1月1日 23,016 4,591 1,782 29,389
转移:
转移至阶段一 83 (83) – –
转移至阶段二 (32) 32 – –
转移至阶段三 – (69) 69 –
本年新增 9,508 – – 9,508
本年减少 (10,140) (3,429) (355) (13,924)
重新计量 (a) (2,733) 1,582 577 (574)
2025年12月31日 19,702 2,624 2,073 24,399
注释 2024年
阶段一 阶段二 阶段三 合计
2024年1月1日 28,180 4,740 1,433 34,353
转移:
转移至阶段一 178 (178) – –
转移至阶段二 (40) 42 (2) –
转移至阶段三 – (69) 69 –
本年新增 10,203 – – 10,203
本年减少 (14,141) (3,593) (478) (18,212)
重新计量 (a) (1,364) 3,649 760 3,045
2024年12月31日 23,016 4,591 1,782 29,389
(a) 重新计量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的更新,模型假设和方法的变化,因阶段转移计提/回拨的损失准备,以及由于汇率变动等产生的影响。
(2) 其他业务包括除表外信贷业务以外的其他表外业务、未决诉讼和贵金属租赁业务等。
32 已发行债务证券
注释 本集团 本行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已发行同业存单及存款证 (1) 1,595,703 1,553,226 1,594,236 1,551,846
已发行债券 (2) 285,477 166,658 253,538 134,627
已发行次级债券 (3) 11,998 11,998 – –
已发行总损失吸收能力非资本债券 (4) 49,998 49,997 49,998 49,997
已发行合格二级资本债券 (5) 638,904 594,092 638,904 594,092
应计利息 11,444 10,624 10,847 9,948
合计 2,593,524 2,386,595 2,547,523 2,340,510
(1) 已发行同业存单及存款证主要由总行、境外分行、建行新西兰及建行欧洲发行。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32 已发行债务证券(续)
(2) 已发行债券
发行日 到期日 年利率 发行地 发行币种 本集团 本行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16/05/2019 16/05/2029 3.88% 香港 美元 1,406 1,438 – –
16/03/2020 15/03/2025 2.75% 中国内地 人民币 – 5,000 – –
21/07/2020 21/07/2025 1.99% 香港 美元 – 3,244 – –
28/09/2020 28/09/2025 1.78% 香港 美元 – 1,438 – –
28/09/2020 28/09/2030 2.55% 香港 美元 703 719 – –
22/04/2021 22/04/2026 1.46% 香港 美元 3,843 4,015 3,843 4,015
22/07/2021 22/07/2026 1.80% 香港 美元 3,169 3,291 – –
15/09/2021 15/09/2026 1.60% 香港 美元 2,322 2,510 – –
29/09/2021 29/09/2026 1.50% 香港 美元 4,891 5,110 – –
17/05/2022 17/05/2025 3.125% 香港 美元 – 7,299 – 7,299
23/05/2022 25/05/2025 2.60% 中国内地 人民币 – 10,000 – 10,000
12/12/2022 14/12/2025 2.92% 中国内地 人民币 – 10,000 – 10,000
09/02/2023 09/02/2026 3个月新西兰基准利率+1.10% 奥克兰 新西兰元 906 924 – –
22/03/2023 24/03/2026 2.80% 中国内地 人民币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31/05/2023 31/05/2025 2.80% 英国 人民币 – 1,989 – 1,989
02/11/2023 02/11/2026 3个月新西兰基准利率+1.20% 奥克兰 新西兰元 604 616 – –
24/11/2023 24/11/2026 3.80% 卢森堡 欧元 819 760 819 760
30/11/2023 30/11/2026 3.88% 卢森堡 欧元 2,458 2,281 2,458 2,281
30/11/2023 30/11/2026 美元担保隔夜融资利率+0.65% 迪拜 美元 4,192 4,380 4,192 4,380
30/11/2023 30/11/2026 5.00% 香港 美元 3,494 3,650 3,494 3,650
28/02/2024 01/03/2027 2.35% 中国内地 人民币 20,000 20,000 20,000 20,000
28/02/2024 01/03/2029 2.50% 中国内地 人民币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09/04/2024 11/04/2027 2.44% 中国内地 人民币 2,700 2,700 – –
12/06/2024 14/06/2027 2.15% 中国内地 人民币 2,800 2,700 – –
16/07/2024 16/07/2027 美元担保隔夜融资利率+0.55% 香港 美元 6,987 7,300 6,987 7,300
16/07/2024 16/07/2027 2.83% 英国 人民币 2,002 1,989 2,002 1,989
09/09/2024 11/09/2027 2.05% 香港 人民币 2,401 2,389 – –
23/10/2024 25/10/2027 1.88% 中国内地 人民币 20,000 20,000 20,000 20,000
23/10/2024 25/10/2027 2.08% 中国内地 人民币 21,000 21,000 21,000 21,000
09/01/2025 13/01/2028 1.69% 中国内地 人民币 1,000 – – –
23/04/2025 25/04/2028 1.87% 中国内地 人民币 1,200 – – –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32 已发行债务证券(续)
(2) 已发行债券(续)
发行日 到期日 年利率 发行地 发行币种 本集团 本行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13/05/2025 13/05/2028 2.335% 卢森堡 欧元 819 – 819 –
22/05/2025 26/05/2028 1.65% 中国内地 人民币 25,000 – 25,000 –
22/05/2025 26/05/2030 1.76% 中国内地 人民币 5,000 – 5,000 –
28/05/2025 28/05/2028 美元担保隔夜融资 利率+0.52% 香港 美元 6,987 – 6,987 –
28/05/2025 28/05/2030 美元担保隔夜融资 利率+0.60% 香港 美元 3,494 – 3,494 –
28/05/2025 28/05/2028 1.90% 香港 人民币 2,001 – 2,001 –
29/05/2025 29/05/2028 1.90% 卢森堡 人民币 800 – 800 –
10/06/2025 12/06/2028 1.75% 中国内地 人民币 1,600 – – –
17/06/2025 16/06/2028 1.87% 卢森堡 人民币 1,000 – 1,000 –
27/06/2025 23/06/2028 1.86% 卢森堡 人民币 1,200 – 1,200 –
03/07/2025 07/07/2028 1.57% 中国内地 人民币 20,000 – 20,000 –
03/07/2025 07/07/2028 前60个交易日DR007算术平均值+固定利差(0%) 中国内地 人民币 10,000 – 10,000 –
22/07/2025 24/07/2028 1.75% 中国内地 人民币 2,200 – – –
11/09/2025 11/09/2028 1.89% 英国 人民币 2,002 – 2,002 –
11/09/2025 11/09/2028 美元担保隔夜融资利率+0.5% 英国 美元 6,987 – 6,987 –
11/09/2025 11/09/2030 美元担保隔夜融资利率+0.58% 英国 美元 3,494 – 3,494 –
17/09/2025 17/09/2028 美元担保隔夜融资利率+0.62% 香港 美元 4,089 – – –
24/09/2025 26/09/2028 1.85% 中国内地 人民币 30,000 – 30,000 –
04/11/2025 06/11/2028 1.72% 中国内地 人民币 24,000 – 24,000 –
04/11/2025 06/11/2028 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固定利差(-1.21%) 中国内地 人民币 6,000 – 6,000 –
总面值 285,570 166,742 253,579 134,663
减:未摊销的 的发行成本 (93) (84) (41) (36)
账面余额 285,477 166,658 253,538 134,627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32 已发行债务证券(续)
(3) 已发行次级债券
本集团及本行经人行、金融监管总局批准发行的次级债券账面价值如下:
发行日 到期日 年利率 发行币种 注释 本集团 本行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8/01/2021 01/02/2031 4.30% 人民币 (a) 6,000 6,000 – –
18/03/2022 22/03/2032 3.70% 人民币 (b) 2,000 2,000 – –
13/09/2023 14/09/2033 3.45% 人民币 (c) 4,000 4,000 – –
总面值 12,000 12,000 – –
减:未摊销的发行成本 (2) (2) – –
账面余额 11,998 11,998 – –
(a) 在经报人行和金融监管总局备案后,本集团可选择于2026年2月1日按面值全部或部分赎回这些债券。
(b) 在经报人行和金融监管总局备案后,本集团可选择于2027年3月22日按面值全部或部分赎回这些债券。
(c) 在经报人行和金融监管总局备案后,本集团可选择于2028年9月14日按面值全部或部分赎回这些债券。
(4) 已发行总损失吸收能力非资本债券
发行日 到期日 年利率 发行币种 注释 本集团 本行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08/08/2024 12/08/2028 2.00% 人民币 (a) 35,000 35,000 35,000 35,000
08/08/2024 12/08/2030 2.10% 人民币 (b) 15,000 15,000 15,000 15,000
总面值 50,000 50,000 50,000 50,000
减:未摊销的发行成本 (2) (3) (2) (3)
账面余额 49,998 49,997 49,998 49,997
(a) 本期债券设定一次发行人选择提前赎回的权利,在满足监管要求的前提下,本集团可选择于2027年8月12日赎回这些本期债券设定次发行人选择提前赎回的权利,在满足监管要求的前提下,本集团可选择于2027年8月12日赎回这些债券。当发行人进入处置阶段时,人行和金融监管总局可以强制要求,在二级资本工具全部减记或者转为普通股后,将本期债券进行部分或全部减记。
(b) 本期债券设定一次发行人选择提前赎回的权利,在满足监管要求的前提下,本集团可选择于2029年8月12日赎回这些债券。当发行人进入处置阶段时,人行和金融监管总局可以强制要求,在二级资本工具全部减记或者转为普通股后,将本期债券进行部分或全部减记。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32 已发行债务证券(续)
(5) 已发行合格二级资本债券
发行日 到期日 发行币种 注释 本集团 本行
年利率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4/06/2020 24/06/2030 2.45% 美元 (a) – 14,599 – 14,599
10/09/2020 14/09/2030 4.20% 人民币 (b) – 65,000 – 65,000
06/08/2021 10/08/2031 3.45% 人民币 (c) 65,000 65,000 65,000 65,000
06/08/2021 10/08/2036 3.80% 人民币 (d) 15,000 15,000 15,000 15,000
05/11/2021 09/11/2031 3.60% 人民币 (e) 35,000 35,000 35,000 35,000
05/11/2021 09/11/2036 3.80% 人民币 (f)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12/2021 14/12/2031 3.48% 人民币 (g) 12,000 12,000 12,000 12,000
10/12/2021 14/12/2036 3.74% 人民币 (h) 8,000 8,000 8,000 8,000
13/01/2022 21/01/2032 2.85% 美元 (i) 13,975 14,599 13,975 14,599
15/06/2022 17/06/2032 3.45% 人民币 (j) 45,000 45,000 45,000 45,000
15/06/2022 17/06/2037 3.65% 人民币 (k) 15,000 15,000 15,000 15,000
03/11/2022 07/11/2032 3.00% 人民币 (l) 25,000 25,000 25,000 25,000
03/11/2022 07/11/2037 3.34% 人民币 (m) 15,000 15,000 15,000 15,000
24/03/2023 28/03/2033 3.49% 人民币 (n) 5,000 5,000 5,000 5,000
24/03/2023 28/03/2038 3.61% 人民币 (o) 15,000 15,000 15,000 15,000
24/10/2023 26/10/2033 3.45% 人民币 (p) 45,000 45,000 45,000 45,000
24/10/2023 26/10/2038 3.53% 人民币 (q) 15,000 15,000 15,000 15,000
14/11/2023 16/11/2033 3.30% 人民币 (r) 25,000 25,000 25,000 25,000
14/11/2023 16/11/2038 3.42% 人民币 (s) 15,000 15,000 15,000 15,000
01/02/2024 05/02/2034 2.75% 人民币 (t) 20,000 20,000 20,000 20,000
01/02/2024 05/02/2039 2.82% 人民币 (u) 30,000 30,000 30,000 30,000
04/07/2024 08/07/2034 2.21% 人民币 (v) 40,000 40,000 40,000 40,000
04/07/2024 08/07/2039 2.37% 人民币 (w)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26/12/2024 30/12/2034 1.96% 人民币 (x) 35,000 35,000 35,000 35,000
25/03/2025 27/03/2035 2.07% 人民币 (y) 40,000 – 40,000 –
23/07/2025 25/07/2035 1.94% 人民币 (z) 40,000 – 40,000 –
23/07/2025 25/07/2040 2.13% 人民币 (aa) 5,000 – 5,000 –
04/12/2025 08/12/2035 2.24% 人民币 (ab) 40,000 – 40,000 –
总面值减:未摊销的发行成本 638,975(71) 594,198(106) 638,975(71) 594,198(106)
账面余额 638,904 594,092 638,904 594,092
(a) 本集团已选择于2025年6月24日行使赎回权,赎回全部债券。
(b) 本集团已选择于2025年9月14日行使赎回权,赎回全部债券。
(c) 在有关主管部门认可的前提下,本集团可选择于2026年8月10日赎回这些债券。本债券具有二级资本工具的减记特征当符合监管规定的触发事件发生时本行有权对该债券的本金进行全额减记或部分减记减记部分尚未支付的累征,当符合监管规定的触发事件发生时,本行有权对该债券的本金进行全额减记或部分减记,减记部分尚未支付的累积应付利息亦将不再支付。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32 已发行债务证券(续)
(5) 已发行合格二级资本债券(续)
(d) 在有关主管部门认可的前提下,本集团可选择于2031年8月10日赎回这些债券。本债券具有二级资本工具的减记特积应付利息亦将不再支付。
(e) 在有关主管部门认可的前提下,本集团可选择于2026年11月9日赎回这些债券。本债券具有二级资本工具的减记特征,当符合监管规定的触发事件发生时,本行有权对该债券的本金进行全额减记或部分减记,减记部分尚未支付的累积应付利息亦将不再支付。
(f) 在有关主管部门认可的前提下,本集团可选择于2031年11月9日赎回这些债券。本债券具有二级资本工具的减记特征,当符合监管规定的触发事件发生时,本行有权对该债券的本金进行全额减记或部分减记,减记部分尚未支付的累积应付利息亦将不再支付。
(g) 在有关主管部门认可的前提下,本集团可选择于2026年12月14日赎回这些债券。本债券具有二级资本工具的减记特征,当符合监管规定的触发事件发生时,本行有权对该债券的本金进行全额减记或部分减记,减记部分尚未支付的累积应付利息亦将不再支付。
(h) 在有关主管部门认可的前提下,本集团可选择于2031年12月14日赎回这些债券。本债券具有二级资本工具的减记特在有关主管部门认可的前提下,本集团可选择于2031年12月14日赎回这些债券。本债券具有二级资本工具的减记特征,当符合监管规定的触发事件发生时,本行有权对该债券的本金进行全额减记或部分减记,减记部分尚未支付的累积应付利息亦将不再支付。
(i) 在有关主管部门认可的前提下,本集团可选择于2027年1月21日赎回这些债券。本债券具有二级资本工具的减记特征,当符合监管规定的触发事件发生时,本行有权对该债券的本金进行全额减记或部分减记,减记部分尚未支付的累积应付利息亦将不再支付。
(j) 在有关主管部门认可的前提下,本集团可选择于2027年6月17日赎回这些债券。本债券具有二级资本工具的减记特征,当符合监管规定的触发事件发生时,本行有权对该债券的本金进行全额减记或部分减记,减记部分尚未支付的累积应付利息亦将不再支付。
(k) 在有关主管部门认可的前提下,本集团可选择于2032年6月17日赎回这些债券。本债券具有二级资本工具的减记特在有关主管部门认可的前提下,本集团可选择于2032年6月17日赎回这些债券。本债券具有二级资本工具的减记特征,当符合监管规定的触发事件发生时,本行有权对该债券的本金进行全额减记或部分减记,减记部分尚未支付的累积应付利息亦将不再支付。
(l) 在有关主管部门认可的前提下,本集团可选择于2027年11月7日赎回这些债券。本债券具有二级资本工具的减记特征,当符合监管规定的触发事件发生时,本行有权对该债券的本金进行全额减记或部分减记,减记部分尚未支付的累积应付利息亦将不再支付。
(m) 在有关主管部门认可的前提下,本集团可选择于2032年11月7日赎回这些债券。本债券具有二级资本工具的减记特征,当符合监管规定的触发事件发生时,本行有权对该债券的本金进行全额减记或部分减记,减记部分尚未支付的累积应付利息亦将不再支付。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32 已发行债务证券(续)
(5) 已发行合格二级资本债券(续)
(n) 在有关主管部门认可的前提下,本集团可选择于2028年3月28日赎回这些债券。本债券具有二级资本工具的减记特征,当符合监管规定的触发事件发生时,本行有权对该债券的本金进行全额减记或部分减记,减记部分尚未支付的累积应付利息亦将不再支付。
(o) 在有关主管部门认可的前提下,本集团可选择于2033年3月28日赎回这些债券。本债券具有二级资本工具的减记特征,当符合监管规定的触发事件发生时,本行有权对该债券的本金进行全额减记或部分减记,减记部分尚未支付的累积应付利息亦将不再支付。
(p) 在有关主管部门认可的前提下,本集团可选择于2028年10月26日赎回这些债券。本债券具有二级资本工具的减记特征,当符合监管规定的触发事件发生时,本行有权对该债券的本金进行全额减记或部分减记,减记部分尚未支付的累积应付利息亦将不再支付。
(q) 在有关主管部门认可的前提下,本集团可选择于2033年10月26日赎回这些债券。本债券具有二级资本工具的减记特征,当符合监管规定的触发事件发生时,本行有权对该债券的本金进行全额减记或部分减记,减记部分尚未支付的累积应付利息亦将不再支付。
(r) 在有关主管部门认可的前提下,本集团可选择于2028年11月16日赎回这些债券。本债券具有二级资本工具的减记特在有关主管部门认可的前提下,本集团可选择于2028年11月16日赎回这些债券。本债券具有二级资本工具的减记特征,当符合监管规定的触发事件发生时,本行有权对该债券的本金进行全额减记或部分减记,减记部分尚未支付的累积应付利息亦将不再支付。
(s) 在有关主管部门认可的前提下,本集团可选择于2033年11月16日赎回这些债券。本债券具有二级资本工具的减记特征,当符合监管规定的触发事件发生时,本行有权对该债券的本金进行全额减记或部分减记,减记部分尚未支付的累积应付利息亦将不再支付。
(t) 在有关主管部门认可的前提下,本集团可选择于2029年2月5日赎回这些债券。本债券具有二级资本工具的减记特征,当符合监管规定的触发事件发生时,本行有权对该债券的本金进行全额减记或部分减记,减记部分尚未支付的累积应付利息亦将不再支付。
(u) 在有关主管部门认可的前提下,本集团可选择于2034年2月5日赎回这些债券。本债券具有二级资本工具的减记特征,在有关主管部门认可的前提下,本集团可选择于2034年2月5日赎回这些债券。本债券具有二级资本工具的减记特征,当符合监管规定的触发事件发生时,本行有权对该债券的本金进行全额减记或部分减记,减记部分尚未支付的累积应付利息亦将不再支付。
(v) 在有关主管部门认可的前提下,本集团可选择于2029年7月8日赎回这些债券。本债券具有二级资本工具的减记特征当符合监管规定的触发事件发生时,本行有权对该债券的本金进行全额减记或部分减记,减记部分尚未支付的累积应付利息亦将不再支付。
(w) 在有关主管部门认可的前提下,本集团可选择于2034年7月8日赎回这些债券。本债券具有二级资本工具的减记特征当符合监管规定的触发事件发生时,本行有权对该债券的本金进行全额减记或部分减记,减记部分尚未支付的累积应付利息亦将不再支付。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32 已发行债务证券(续)
(5) 已发行合格二级资本债券(续)
(x) 在有关主管部门认可的前提下,本集团可选择于2029年12月30日赎回这些债券。本债券具有二级资本工具的减记特积应付利息亦将不再支付。
(y) 在有关主管部门认可的前提下,本集团可选择于2030年3月27日赎回这些债券。本债券具有二级资本工具的减记特征,当符合监管规定的触发事件发生时,本行有权对该债券的本金进行全额减记或部分减记,减记部分尚未支付的累积应付利息亦将不再支付。
(z) 在有关主管部门认可的前提下,本集团可选择于2030年7月25日赎回这些债券。本债券具有二级资本工具的减记特征,当符合监管规定的触发事件发生时,本行有权对该债券的本金进行全额减记或部分减记,减记部分尚未支付的累积应付利息亦将不再支付。
(aa) 在有关主管部门认可的前提下,本集团可选择于2035年7月25日赎回这些债券。本债券具有二级资本工具的减记特征,当符合监管规定的触发事件发生时,本行有权对该债券的本金进行全额减记或部分减记,减记部分尚未支付的累积应付利息亦将不再支付。
(ab) 在有关主管部门认可的前提下,本集团可选择于2030年12月8日赎回这些债券。本债券具有二级资本工具的减记特在有关主管部门认可的前提下,本集团可选择于2030年12月8日赎回这些债券。本债券具有二级资本工具的减记特征,当符合监管规定的触发事件发生时,本行有权对该债券的本金进行全额减记或部分减记,减记部分尚未支付的累积应付利息亦将不再支付。
(6) 本集团及本行2025年度及2024年度无拖欠本金、利息及其他与已发行债务证券相关的违约情况。
33 其他负债
注释 本集团 本行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保险负债 (1) 288,165 276,617 – –
待结算及清算款项 85,352 142,043 85,320 142,032
应付股利 46,822 49,252 46,822 49,252
租赁负债 (2) 21,980 23,920 14,682 14,936
代收代付款项 17,955 18,447 16,970 17,611
递延收入 14,857 15,626 13,789 14,599
睡眠户 9,313 8,527 9,553 8,534
预提费用 9,207 9,506 12,013 11,398
应付资本性支出款 5,641 4,962 5,498 4,549
预收租金及押金 1,792 2,797 110 123
其他 97,830 101,265 56,154 66,912
合计 598,914 652,962 260,911 329,946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33 其他负债(续)
(1) 保险负债
处于负债状态下的已签发的保险合同组合以及分出的再保险合同组合的余额如下表:
本集团 本行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已签发的保险合同
-未采用保费分配法的签发的保险合同 286,325 274,812 – –
-采用保费分配法的签发的保险合同 1,839 1,802 – –
小计 288,164 276,614 – –
分出的再保险合同
-未采用保费分配法的分出的再保险合同 – – – –
-采用保费分配法的分出的再保险合同 1 3 – –
小计 1 3 – –
总额 288,165 276,617 – –
(2) 租赁负债
按到期日分析-未经折现分析
本集团 本行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一年以内 6,338 6,657 4,774 4,940
一至五年 13,148 13,623 9,869 9,224
五年以上 6,462 7,422 2,147 2,100
未折现租赁负债合计 25,948 27,702 16,790 16,264
租赁负债 21,980 23,920 14,682 14,936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34 股本
(1) 股本结构
本集团及本行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香港上市(H股) 240,417 240,417
境内上市(A股) 21,183 9,594
合计 261,600 250,011
本行发行的所有H股和A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享有同等权益。
(2) 股本变动情况
本集团及本行
2025年
年初余额 250,011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 11,589
年末余额 261,600
如附注1所述,本行于2025年度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了115.89亿股A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上述股本的实收情况已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于2025年6月23日出具了安永华明(2025)验字第70008881_A02号验资报告。
35 其他权益工具
(1) 优先股
(a) 年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情况表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发行时间 会计分类 年末适用股息率 发行价格 数量(百万股) 币种 金额 到期日 赎回/转换情况
2017年境内优先股减:发行费用 2017年12月21日 权益工具 3.57% 100元/股 600 人民币 60,000(23) 永久存续 无
账面价值 59,977
(b) 主要条款
股息
境内优先股采用分阶段调整的票面股息率,票面股息率为基准利率加固定息差,每5年为一个票面股息率调整期,其中固定息差以本次发行时确定的票面股息率扣除发行时的基准利率后确定,一经确定不再调整。上述优先股采取非累积股息支付方式,本行有权取消本次优先股的派息,且不构成违约事件。本行可以自由支配取消的优先股股息用于偿付其他到期债务。如本行全部或部分取消本次优先股的股息发放,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次日起,直至恢复全额支付股息前,本行将不会向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取消优先股派息除构成对普通股的分配限制以外,不构成对本行的其他限制。
优先股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方式。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35 其他权益工具(续)
(1) 优先股(续)
(b) 主要条款(续)
赎回条款
境内优先股自发行结束之日(即2017年12月27日)起至少5年后,经金融监管总局批准并符合相关要求,本行有权赎回全部或部分本次优先股。本次优先股赎回期自赎回期起始之日起至本次优先股被全部赎回或转股之日止。本次境内优先股的赎回价格为发行价格加当期应支付且尚未支付的股息。
强制转股
当其他一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发生时,即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降至5.125%(或以下)时,本行有权在无需获得优先股股东同意的情况下,将届时已发行且存续的本次优先股按约定全额或部分转为A股普通股,并使本行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恢复到触发点(即5.125%)以上。在部分转股情形下,本次优先股按同等比例、以同等条件转股。当本次优先股转换为A股普通股后,任何条件下不再被恢复为优先股。
当二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发生时,本行有权在无需获得优先股股东同意的情况下,将届时已发行且存续的本次优先股按照约定全额转为A股普通股。当本次优先股转换为A股普通股后,任何条件下不再被恢复为优先股。其中,二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是指以下两种情形的较早发生者:(1)金融监管总局认定若不进行转股或减记,本行将无法生存;(2)相关部门认定若不进行公共部门注资或提供同等效力的支持,本行将无法生存。本行发生优先股强制转换为普通股的情形时,将报金融监管总局审查并决定,并按照《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履行临时报告、公告等信息披露义务。
本行发行的优先股分类为权益工具,列示于资产负债表股东权益中。上述优先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本行其他一级资本,提高本行资本充足率。
(c) 发行在外的优先股变动情况表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2025年1月1日 本年增加/(减少) 2025年12月31日
数量(百万股) 账面价值 数量(百万股) 账面价值 数量(百万股) 账面价值
2017年境内优先股 600 59,977 – – 600 59,977
合计 600 59,977 – – 600 59,977
(2) 永续债
(a) 年末发行在外的永续债情况表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发行时间 会计分类 年末适用利息率 发行价格 数量(百万张) 币种 金额 到期日 赎回/减记情况
2022年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2022年 8月29日 权益工具 3.20% 100元/张 400 人民币 40,000 永久存续 无
2023年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第一期) 2023年 7月14日 权益工具 3.29% 100元/张 300 人民币 30,000 永久存续 无
2023年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第二期) 2023年 9月22日 权益工具 3.37% 100元/张 300 人民币 30,000 永久存续 无
2025年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第一期) 2025年 5月15日 权益工具 1.99% 100元/张 400 人民币 40,000 永久存续 无
账面价值 140,000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35 其他权益工具(续)
(2) 永续债(续)
(b) 主要条款
票面利率和利息发放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采用分阶段调整的票面利率,自发行缴款截止日起每5年为一个票面利率调整期,在一个票面利率调整期内以约定的相同票面利率支付利息。票面利率包括基准利率和固定利差两个部分。
本行有权取消全部或部分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派息,且不构成违约事件,本行在行使该项权利时将充分考虑债券持有人的利益。本行可以自由支配取消的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利息用于偿付其他到期债务。如本行全部或部分取消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派息,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次日起,直至决定重新开始向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持有人全额派息前,本行将不会向普通股股东进行收益分配。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采取非累积利息支付方式,即未向债券持有人足额派息的差额部分,不累积到下一计息年度。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
赎回条款
本行自发行之日起5年后,有权于每年付息日(含发行之日后第5年付息日)全部或部分赎回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在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后,如发生不可预计的监管规则变化导致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不再计入其他一级资本,本行有权全部而非部分地赎回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本行须在得到金融监管总局批准并满足下述条件的前提下行使赎回权:(1)使用同等或更高质量的资本工具替换被赎回的工具,并且只有在收入能力具备可持续性的条件下才能实施资本工具的替换;(2)或者行使赎回权后的资本水平仍明显高于金融监管总局规定的监管资本要求。
减记条款
当无法生存触发事件发生时,本行有权在无需获得债券持有人同意的情况下,将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本金进行部分或全部减记。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按照存续票面金额在设有同一触发事件的所有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存续票面总金额中所占的比例进行减记。无法生存触发事件是指以下两种情形的较早发生者:(1)金融监管总局认定若不进行减记,本行将无法生存;(2)相关部门认定若不进行公共部门注资或提供同等效力的支持,本行将无法生存。减记部分不可恢复。
受偿顺序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受偿顺序在存款人、一般债权人和处于高于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顺位的次级债务之后,本行股东持有的所有类别股份之前;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与本行其他偿还顺序相同的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同顺位受偿。
本行发行的上述债券分类为权益工具,列示于资产负债表股东权益中。上述债券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本行其他一级资本,提高本行资本充足率。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35 其他权益工具(续)
(2) 永续债(续)
(c) 发行在外的永续债变动情况表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2025年1月1日 本年增加/(减少) 2025年12月31日
数量(百万张) 账面价值 数量(百万张) 账面价值 数量(百万张) 账面价值
2022年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400 40,000 – – 400 40,000
2023年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第一期) 300 30,000 – – 300 30,000
2023年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第二期) 300 30,000 – – 300 30,000
2025年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第一期) – – 400 40,000 400 40,000
合计 1,000 100,000 400 40,000 1,400 140,000
(3) 归属于权益工具持有者的相关信息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1.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权益 3,663,411 3,322,127
(1) 归属于本行普通股持有者的权益 3,463,434 3,162,150
(2) 归属于本行其他权益持有者的权益 199,977 159,977
其中:净利润 5,420 7,108
当期已分配股利 5,420 7,108
2.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权益 22,666 21,838
(1) 归属于普通股少数股东的权益 20,667 19,839
(2) 归属于少数股东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的权益 1,999 1,999
36 资本公积
本集团 本行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股本溢价及其他 229,113 135,736 228,179 134,802
本行于2025年度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了115.89亿股A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50.00亿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0.31亿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49.69亿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115.89亿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933.80亿元。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37 其他综合收益
本集团
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 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
2025年12月31日 2025年
2025年1月1日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本年所得税前发生额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本年因出售转入损益 减:所得税影响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175) 279 – 104 279 – – 279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 公允价值变动 8,719 (349) (104) 8,266 306 (89) (349) 566
其他 865 16 – 881 16 –– – 16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公允 价值变动 54,107 (36,876) – 17,231 (40,406) (11,441) 12,591 (36,876) (2,38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信用 损失准备 4,378 1,127 – 5,505 1,509 – (377) 1,127 5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806 (72) – 734 (72) – – (72)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1,786 (3,822) – (2,036) (3,932) – – (3,822) (110)
其他 (12,585) 2,466 – (10,119) 6,447 – (1,612) 2,466 2,369
合计 57,901 (37,231) (104) 20,566 (35,853) (11,441) 10,513 (37,231) 450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37 其他综合收益(续)
本集团(续)
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 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
2024年
2024年1月1日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2024年12月31日 本年所得税前发生额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本年因出售转入损益 减:所得税影响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82) (93) – (175) (93) – – (93)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 公允价值变动 217 8,509 (7) 8,719 12,355 – (3,203) 8,509 643
其他 791 74 – 865 74 – – 74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公 允价值变动 23,597 30,510 – 54,107 49,148 (3,996) (11,322) 30,510 3,32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信用 损失准备 5,617 (1,239) – 4,378 (1,655) – 414 (1,239) (2)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706 100 – 806 100 – – 100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482 1,304 – 1,786 1,273 – – 1,304 (31)
其他 (7,347) (5,238) – (12,585) (18,494) – 8,224 (5,238) (5,032)
合计 23,981 33,927 (7) 57,901 42,708 (3,996) (5,887) 33,927 (1,102)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37 其他综合收益(续)
本行
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 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
2025年1月1日 税后净额 2025年12月31日 2025年
本年所得税前发生额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本年因出售转入损益 减:所得税影响 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175) 279 104 279 – – 279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 公允价值变动 8,610 (1,981) 6,629 (2,248) – 267 (1,981)
其他 859 16 875 16 – – 16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公 允价值变动 51,456 (35,487) 15,969 (36,283) (10,972) 11,768 (35,48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信用 损失准备 3,801 1,131 4,932 1,508 – (377) 1,131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812 (61) 751 (61) – – (61)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803) (581) (1,384) (581) – – (581)
合计 64,560 (36,684) 27,876 (37,370) (10,972) 11,658 (36,684)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37 其他综合收益(续)
本行(续)
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 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
2024年
2024年1月1日 税后净额 2024年12月31日 本年所得税前发生额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本年因出售转入损益 减:所得税影响 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82) (93) (175) (93) – – (93)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 公允价值变动 (101) 8,711 8,610 11,436 – (2,725) 8,711
其他 785 74 859 74 – – 74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公 允价值变动 25,087 26,369 51,456 38,100 (2,921) (8,810) 26,36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信用 损失准备 5,074 (1,273) 3,801 (1,697) – 424 (1,273)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714 98 812 98 – – 98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163) (640) (803) (640) – – (640)
合计 31,314 33,246 64,560 47,278 (2,921) (11,111) 33,246
38 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包括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
本行需按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之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核算的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本行从净利润中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39 一般风险准备
本集团及本行根据如下规定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注释 本集团 本行
2025年 12月31日 2024年 12月31日 2025年 12月31日 2024年 12月31日
财政部规定 (1) 572,402 521,876 572,402 521,876
香港银行业条例规定 (2) 2,124 2,124 174 174
其他中国内地监管机构规定 (3) 11,783 9,858 – –
其他境外监管机构规定 742 733 716 707
合计 587,051 534,591 573,292 522,757
(1) 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本行从净利润中提取一定金额作为一般风险准备,用于部分弥补尚未识别的可能性损失。财政部于2012年3月30日颁布《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要求金融企业计提的一般风险准备余额原则上不得低 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本行从净利润中提取定金额作为般风险准备,用于部分弥补尚未识别的可能性损失。财政部于2012年3月30日颁布《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要求金融企业计提的一般风险准备余额原则上不得低于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1.5%。
(2) 根据香港银行业条例的要求,本集团的香港银行业务除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外,对发放贷款和垫款将要或可能发生的亏损提取一定金额作为监管储备监管储备的转入或转出通过未分配利润进行生的亏损提取一定金额作为监管储备。监管储备的转入或转出通过未分配利润进行。
(3) 根据中国内地有关监管要求,本行子公司须从净利润中提取一定金额作为风险准备。
40 利润分配
根据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本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行全年现金股息总额人民币1,007.54亿元;扣除中期现金股息总额人民币492.52亿元后,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派发末期现金股息总额人民币515.02亿元。
根据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的本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本行宣派2025年度中期现金股息人民币486.05亿元。
于2025年10月30日,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向境内优先股股东支付股息事宜。按照境内优先股条款和条件确定的票面股息率3.57%(含税)计算,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21.42亿元(含税)。
于2025年7月18日,本行按照2023年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第一期)条款确定的第一个利率重置日前的初始年利率3.29%计算,发放永续债利息人民币9.87亿元;于2025年8月31日,本行按照2022年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条款确定的第一个利率重置日前的初始年利率3.20%计算,发放永续债利息人民币12.80亿元;于2025年9月26日,本行按照2023年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第二期)条款确定的第一个利率重置日前的初始年利率3.37%计算,发放永续债利息人民币10.11亿元。
2026年3月27日,经董事会提议,本行拟进行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 以2025年度税后利润人民币3,249.11亿元为基数,按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积金人民币324.91亿元(2024年度:人民币322.90亿元)。上述法定公积金已于资产负债表日记录于盈余公积项目。
(2) 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2025年度全年计提一般风险准备人民币505.26亿元(2024年度:人民币378.33亿元)。
(3) 向全体股东派发2025年末期现金股息每10股人民币2.029元(含税),股息总额约人民币530.79亿元。这些股息于资产负债表日未确认为负债。考虑中期股息后,2025年全年现金股息每10股人民币3.887元(含税),股息总额约人民币1,016.84亿元(2024年度:每10股人民币4.030元(含税),股息总额约人民币1,007.54亿元)。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待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现金股息将随后派发。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41 利息净收入
本集团 本行
2025年 2024年 2025年 2024年
利息收入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41,813 44,878 40,508 43,757
存放同业款项 3,539 5,063 2,573 3,999
拆出资金 16,262 20,165 16,732 20,25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5,551 16,761 15,468 16,684
金融投资 305,836 289,788 294,259 279,386
发放贷款和垫款
-公司类 466,132 509,093 451,513 491,636
-个人类 288,328 342,270 284,270 338,229
-票据贴现 15,801 13,539 15,801 13,539
合计 1,153,262 1,241,557 1,121,124 1,207,489
利息支出
向中央银行借款 (20,703) (27,137) (20,701) (27,128)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66,584) (78,229) (65,531) (76,859)
拆入资金 (18,695) (19,502) (16,209) (16,197)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0,381) (4,119) (19,795) (3,493)
已发行债务证券 (67,466) (63,860) (66,185) (62,053)
吸收存款
-公司类 (151,916) (205,143) (147,269) (198,931)
-个人类 (234,743) (253,685) (229,361) (246,765)
合计 (580,488) (651,675) (565,051) (631,426)
利息净收入 572,774 589,882 556,073 576,063
(1) 于利息收入中已减值金融资产利息收入列示如下:
本集团 本行
2025年 2024年 2025年 2024年
已减值贷款 3,531 3,309 3,531 3,309
其他已减值金融资产 49 108 49 77
合计 3,580 3,417 3,580 3,386
(2) 五年以上到期的金融负债相关的利息支出主要为已发行债务证券的利息支出。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42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本集团 本行
2025年 2024年 2025年 2024年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结算与清算手续费 36,500 36,705 36,391 36,614
银行卡手续费 20,523 21,074 20,343 20,957
托管及其他受托业务佣金 16,272 17,057 15,690 16,372
资产管理业务收入 15,341 8,581 9,131 2,280
代理业务手续费 15,304 14,412 15,876 15,379
顾问和咨询费 7,736 8,131 6,750 7,594
其他 12,032 11,980 10,363 10,358
合计 123,708 117,940 114,544 109,554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银行卡交易费 (6,675) (6,530) (6,563) (6,492)
银行间交易费 (925) (1,111) (895) (1,095)
其他 (5,801) (5,371) (5,425) (5,038)
合计 (13,401) (13,012) (12,883) (12,625)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110,307 104,928 101,661 96,929
43 投资收益
注释 本集团 本行
2025年 2024年 2025年 2024年
衍生金融工具 319 2,051 54 1,666
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金融工具 11,128 3,012 10,625 1,783
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工具 17,012 10,997 10,228 8,517
指 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工具 (4,933) (6,403) (4,351) (5,895)
以 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收益 (1) 17,593 3,991 17,269 3,708
股利收入 5,969 6,576 2,082 1,209
其他 2,056 1,219 2,372 839
合计 49,144 21,443 38,279 11,827
(1) 于2025年度,本集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收益主要包括债券处置收益(于2024年度,本集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收益主要包括债券处置收益以及因资产支持证券化产品产生的收益) 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收益主要包括债券处置收益以及因资产支持证券化产品产生的收益)。
(2) 本集团于中国内地以外实现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汇回的重大限制。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44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
本集团 本行
2025年 2024年 2025年 2024年
衍生金融工具 295 (893) 441 (926)
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工具 (4,687) 5,836 (3,467) 3,445
指 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工具 147 408 147 408
合计 (4,245) 5,351 (2,879) 2,927
45 汇兑收益
本集团及本行汇兑收益主要包括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折算产生的损益以及外汇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已实现损益和未实现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6 其他业务收入
本集团 本行
2025年 2024年 2025年 2024年
保险业务收入 5,868 5,315 – –
租赁收入 8,687 8,502 604 571
其他 4,010 4,186 872 478
合计 18,565 18,003 1,476 1,049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47 业务及管理费
本集团 本行
2025年 2024年 2025年 2024年
员工成本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88,968 87,392 80,283 78,654
-设定提存计划 17,213 16,984 15,967 15,742
-住房公积金 8,314 8,166 7,784 7,637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3,146 2,837 2,895 2,596
-因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22 44 1 1
-其他 18,983 18,337 17,980 17,459
136,646 133,760 124,910 122,089
物业及设备支出
-折旧费 20,698 21,562 19,823 20,483
-租金和物业管理费 3,606 3,882 3,239 3,518
-维护费 2,068 2,250 2,137 2,325
-水电费 1,863 1,957 1,821 1,912
-其他 2,379 2,374 2,363 2,355
30,614 32,025 29,383 30,593
摊销费 3,150 3,385 3,054 3,142
其他业务及管理费 45,268 45,142 47,655 46,900
合计 215,678 214,312 205,002 202,724
于2025年度,本集团和本行的业务及管理费中与研究开发活动相关的支出分别为人民币56.81亿元和人民币53.11亿元(2024年度:人民币70.68亿元和人民币56.59亿元)。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48 信用减值损失
本集团 本行
2025年 2024年 2025年 2024年
发放贷款和垫款 148,156 118,938 146,378 118,639
金融投资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1,326) 6,007 (1,864) 5,612
-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金融资产 1,248 (2,077) 1,247 (2,119)
表外信贷业务 (5,087) (4,838) (4,988) (4,963)
其他 (9,674) 2,670 (10,245) 2,516
合计 133,317 120,700 130,528 119,685
49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本集团 本行
2025年 2024年 2025年 2024年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42 298 15 103
50 其他业务成本
本集团 本行
2025年 2024年 2025年 2024年
保险业务支出 10,948 11,002 – –
其他 10,295 8,123 2,687 1,478
合计 21,243 19,125 2,687 1,478
51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
本集团 本行
2025年 2024年 2025年 2024年
当期所得税 48,531 53,439 43,875 49,403
-中国内地 44,699 51,012 41,893 48,444
-香港 1,747 1,172 257 84
-其他国家及地区 2,085 1,255 1,725 875
当期确认递延所得税 (7,698) (5,344) (9,269) (7,556)
合计 40,833 48,095 34,606 41,847
中国内地和香港地区的当期所得税费用分别按中国内地和香港地区业务估计的应纳税所得额的25%和16.5%计提。其他境外业务的当期所得税费用按相关税收管辖权所规定的适当的现行比例计提。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51 所得税费用(续)
(2) 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关系
注释 本集团 本行
2025年 2024年 2025年 2024年
税前利润 380,623 384,377 359,517 364,748
按法定税率25%计算的所得税 95,156 96,094 89,879 91,187
其他国家和地区采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880) (504) (178) (302)
不可作纳税抵扣的支出及其他 (a) 12,395 14,237 8,548 10,592
免税收入 (b) (65,838) (61,732) (63,643) (59,630)
所得税费用 40,833 48,095 34,606 41,847
(a) 不可作纳税抵扣的支出主要为不可抵扣的核销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等。
(b) 免税收入主要为中国国债及中国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
52 非经常性损益表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的规定,本集团非经常性损益列示如下:
本集团
2025年 2024年
清理睡眠户净收益 431 449
捐赠支出 (136) (134)
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收益 676 491
其他损失 (410) (372)
小计 561 434
减:以上各项对所得税费用的影响 (427) (174)
合计 134 260
其中:
-影响本行股东净利润的非经常性损益 123 254
-影响少数股东净利润的非经常性损益 11 6
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冲销、委托贷款手续费收入、他人委托投资的收益及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等属于本集团正常经营性项目产生的损益,因此不纳入非经常性损益的披露范围。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53 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
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基础计算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
2025年
报告期 利润 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基本 稀释
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33,486 10.04% 1.30 1.3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33,363 10.03% 1.30 1.30
2024年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基本 稀释
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28,469 10.69% 1.31 1.3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28,215 10.68% 1.31 1.31
(1) 每股收益
注释 2025年 2024年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 338,906 335,577
减:归属于本行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的净利润 (5,420) (7,108)
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33,486 328,469
加权平均普通股股数(百万股) 256,107 250,011
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基本和稀释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1.30 1.3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a) 333,363 328,215
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基本和稀释 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1.30 1.31
计算普通股基本每股收益时,应当在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中扣除当期宣告发放的其他权益工具的股利。
优先股的转股特征使得本行存在或有可发行普通股。于2025年度及2024年度,转股的触发事件并未发生,优先股的转股特征对2025年度及2024年度基本及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没有影响。
(a)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025年 2024年
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33,486 328,469
减:影响本行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非经常性损益 (123) (25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33,363 328,215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53 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续)
(2) 净资产收益率
2025年 2024年
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33,486 328,469
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3,323,103 3,073,949
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04% 10.6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33,363 328,21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03% 10.68%
54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
本集团 本行
2025年 2024年 2025年 2024年
净利润 339,790 336,282 324,911 322,901
加:信用减值损失 133,317 120,700 130,528 119,685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42 298 15 103
折旧及摊销 29,302 30,230 22,877 23,625
已减值金融资产利息收入 (3,580) (3,417) (3,580) (3,386)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 4,245 (5,351) 2,879 (2,927)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336) (584) (26) (69)
股利收入 (5,969) (6,576) (2,082) (1,209)
未实现的汇兑损失/(收益) 15,993 (14,580) 13,030 (14,153)
已发行债券利息支出 32,048 31,212 30,947 29,651
投资性证券的利息收入及处置净收益 (322,855) (300,558) (307,155) (285,882)
处置固定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净收益 (676) (491) (292) (147)
递延所得税的净增加 (7,698) (5,344) (9,269) (7,556)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 (2,758,946) (1,696,403) (2,760,644) (1,677,378)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4,646,565 1,852,605 4,639,653 1,787,18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01,242 338,023 2,081,792 290,439
(2)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本集团 本行
2025年 2024年 2025年 2024年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年末余额 1,061,844 569,448 1,013,144 504,125
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年初余额 (569,448) (925,463) (504,125) (866,45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 492,396 (356,015) 509,019 (362,333)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54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续)
(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本集团 本行
2025年 12月31日 2024年 12月31日 2025年 12月31日 2024年 12月31日
现金 48,588 46,691 48,341 46,376
存放中央银行超额存款准备金 734,336 259,529 721,200 251,306
存放同业活期款项 95,385 98,806 72,296 67,622
原到期日为三个月或以内的存放同业定期款项 30,814 33,079 22,818 29,118
原到期日为三个月或以内的拆出资金 152,721 131,343 148,489 109,703
合计 1,061,844 569,448 1,013,144 504,125
55 金融资产的转让
在日常业务中,本集团进行的某些交易会将已确认的金融资产转让给第三方或结构化主体。这些金融资产转让若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相关金融资产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当本集团保留了已转让资产的几乎所有风险与回报时,相关金融资产转让不符合终止确认的条件,本集团继续确认上述资产。
卖出回购交易及证券借出交易
未终止确认的已转让金融资产主要为卖出回购交易中作为担保物交付给交易对手的证券及证券借出交易中借出的证券,此种交易下交易对手在本集团无任何违约的情况下,可以将上述证券出售或再次用于担保,但同时需承担在协议规定的到期日将上述证券归还于本集团的义务。对于上述交易,本集团认为本集团保留了相关证券的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故未对相关证券进行终止确认。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及本行在卖出回购交易及证券借出交易中转让资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人民币14,608.85亿元及14,581.90亿元(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及本行分别为人民币6,474.02亿元及6,463.48亿元)。
信贷资产证券化
在信贷资产证券化过程中,本集团将信贷资产转让予结构化主体,并由其作为发行人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本集团持有部分次级档资产支持证券,对所转让信贷资产保留了继续涉入。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上会按照本集团的继续涉入程度确认该项资产,其余部分终止确认。
于2025年12月31日,在本集团仍在一定程度上继续涉入的证券化交易中,被证券化的信贷资产的面值为人民币689.05亿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689.05亿元),本集团继续确认的资产价值为人民币3.79亿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57.10亿元)。本集团确认的继续涉入资产和继续涉入负债为人民币3.79亿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57.10亿元)。
对于整体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信贷资产证券化,本集团继续确认已转移的信贷资产,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继续确认的已转移信贷资产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09.36亿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264.38亿元),相关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37.17亿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223.44亿元)。
于2025年12月31日,在本集团终止确认的证券化交易中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1.39亿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11.26亿元),其最大损失敞口与账面价值相若。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56 经营分部
本集团的经营分部已按与内部报送信息一致的方式进行列报。这些内部报送信息提供给本集团主要经营决策者以向分部分配资源并评价分部业绩。分部资产及负债和分部收入及业绩按本集团会计政策计量。
分部之间的交易按一般商业条款及条件进行。内部收费及转让定价参考市场价格确定,并已在各分部的业绩中反映。内部收费及转让定价调整所产生的利息净收入和支出以“内部利息净收入/支出”列示。与第三方交易产生的利息收入和支出以“外部利息净收入/支出”列示。
分部收入、业绩、资产和负债包含直接归属某一分部,以及按合理的基准分配至该分部的项目。分部收入和业绩包含需在编制财务报表时抵销的集团内部交易。分部资本性支出是指在会计期间内分部购入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等所发生的支出总额。
(1) 地区分部
本集团主要是于中国内地经营,分行遍布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并在中国内地设有多家子公司。本集团亦在香港、澳门、台湾、新加坡、法兰克福、约翰内斯堡、东京、首尔、纽约、悉尼、胡志明市、卢森堡、多伦多、伦敦、苏黎世、迪拜、智利、阿斯塔纳、纳闽和奥克兰等地设立分行及在香港、莫斯科、卢森堡、英属维尔京群岛、奥克兰、雅加达、圣保罗和吉隆坡等地设立子公司。
按地区分部列报信息时,营业收入以产生收入的分行及子公司的所在地划分,分部资产、负债和资本性支出按其所在地划分。
作为管理层报告的用途,本集团地区分部的定义为:
- “长江三角洲”是指本行一级分行及子公司所在的以下地区: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宁波市和苏州市;
- “珠江三角洲”是指本行一级分行及子公司所在的以下地区:广东省、深圳市、福建省和厦门市;
- “环渤海地区”是指本行一级分行及子公司所在的以下地区:北京市、山东省、天津市、河北省和青岛市;
- “中部地区”是指本行一级分行及子公司所在的以下地区:山西省、湖北省、河南省、湖南省、江西省、海南省和安徽省;
- “西部地区”是指本行一级分行所在的以下地区:四川省、重庆市、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及
- “东北地区”是指本行一级分行所在的以下地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和大连市。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56 经营分部(续)
(1) 地区分部(续)
2025年
长江三角洲 珠江三角洲 环渤海地区 中部地区 西部地区 东北地区 总行 境外 合计
一、 营业收入 136,456 98,601 123,727 108,823 115,568 26,654 123,710 27,510 761,049
利息净收入 102,438 79,501 95,548 93,027 102,781 23,378 63,444 12,657 572,774
外部利息净收入/(支出) 70,308 45,990 28,099 52,078 71,037 (4,632) 294,632 15,262 572,774
内部利息净收入/(支出) 32,130 33,511 67,449 40,949 31,744 28,010 (231,188) (2,605) –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20,353 19,634 17,297 15,619 12,394 3,364 18,973 2,673 110,307
投资收益/(损失) 5,371 (678) 4,556 843 (752) (43) 38,699 1,148 49,144
其中:对 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损失) 237 3 (37) 167 – – 26 (60) 336
以 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收益 21 326 – 2 2 – 16,929 313 17,593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459 (385) 491 (1,721) 569 (268) (4,469) 1,079 (4,245)
汇兑收益 227 302 223 254 317 120 7,061 6,000 14,504
其他业务收入 7,608 227 5,612 801 259 103 2 3,953 18,565
二、 营业支出 (66,388) (60,325) (57,069) (56,960) (65,717) (11,585) (48,212) (13,162) (379,418)
税金及附加 (1,716) (1,159) (1,588) (1,479) (1,549) (408) (1,034) (205) (9,138)
业务及管理费 (39,966) (25,153) (33,311) (33,180) (35,665) (12,013) (29,262) (7,128) (215,678)
信用减值损失 (12,472) (33,727) (17,847) (21,496) (28,222) 959 (17,003) (3,509) (133,317)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 – (3) (31) (4) – – (4) (42)
其他业务成本 (12,234) (286) (4,320) (774) (277) (123) (913) (2,316) (21,243)
三、 营业利润 70,068 38,276 66,658 51,863 49,851 15,069 75,498 14,348 381,631
加:营业外收入 215 300 261 280 258 68 9 10 1,401
减:营业外支出 (371) (284) (333) (423) (563) (92) (338) (5) (2,409)
四、 利润总额 69,912 38,292 66,586 51,720 49,546 15,045 75,169 14,353 380,623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56 经营分部(续)
(1) 地区分部(续)
2025年
长江三角洲 珠江三角洲 环渤海地区 中部地区 西部地区 东北地区 总行 境外 合计
其他分部信息:
资本性支出 1,691 728 3,030 1,505 1,686 764 5,716 12,967 28,087
折旧及摊销费用 3,948 3,001 6,493 3,438 3,605 1,404 4,362 3,051 29,302
2025年12月31日
分部资产 7,726,049 5,474,045 8,935,172 6,238,131 6,417,098 2,190,314 16,771,847 1,878,678 55,631,334
长期股权投资 3,961 1,476 10,860 3,391 – – 4,930 3,163 27,781
7,730,010 5,475,521 8,946,032 6,241,522 6,417,098 2,190,314 16,776,777 1,881,841 55,659,115
递延所得税资产 139,747
抵销 (10,167,044)
资产总额 45,631,818
分部负债 7,660,429 5,417,298 8,667,925 6,169,431 6,373,431 2,177,813 13,907,876 1,736,006 52,110,209
递延所得税负债 2,576
抵销 (10,167,044)
负债总额 41,945,741
表外信贷承诺 808,593 687,582 741,485 805,411 623,206 208,633 – 320,951 4,195,861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56 经营分部(续)
(1) 地区分部(续)
2024年
长江三角洲 珠江三角洲 环渤海地区 中部地区 西部地区 东北地区 总行 境外 合计
一、营业收入 134,452 100,029 118,082 115,692 119,135 29,122 108,103 22,355 746,970
利息净收入 101,340 81,337 91,550 101,736 107,990 26,079 68,486 11,364 589,882
外部利息净收入/(支出) 62,664 39,831 28,498 58,816 74,019 (4,362) 313,632 16,784 589,882
内部利息净收入/(支出) 38,676 41,506 63,052 42,920 33,971 30,441 (245,146) (5,420) –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19,608 18,790 16,263 13,944 11,639 3,142 19,118 2,424 104,928
投资收益/(损失) 622 (1,086) 5,433 80 (1,011) 2 15,558 1,845 21,443
其中:对 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损失) 11 (19) 518 (75) – – 69 80 584
以 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 (损失)/收益 (3) 185 33 6 (4) (35) 3,647 162 3,991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4,959 542 (1,207) (803) 118 (244) 2,987 (1,001) 5,351
汇兑收益 304 340 183 135 216 84 1,949 4,152 7,363
其他业务收入 7,619 106 5,860 600 183 59 5 3,571 18,003
二、营业支出 (59,197) (50,021) (57,562) (61,695) (56,655) (12,426) (52,512) (12,630) (362,698)
税金及附加 (1,605) (1,134) (1,436) (1,329) (1,470) (401) (674) (214) (8,263)
业务及管理费 (39,994) (25,444) (32,853) (33,120) (34,938) (11,754) (29,112) (7,097) (214,312)
信用减值损失 (5,806) (23,211) (18,579) (26,707) (20,038) (220) (22,630) (3,509) (120,700)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 – (127) (1) (2) – – (168) (298)
其他业务成本 (11,792) (232) (4,567) (538) (207) (51) (96) (1,642) (19,125)
三、营业利润 75,255 50,008 60,520 53,997 62,480 16,696 55,591 9,725 384,272
加:营业外收入 243 227 182 270 241 103 33 10 1,309
减:营业外支出 (198) (229) (220) (231) (175) (65) (73) (13) (1,204)
四、利润总额 75,300 50,006 60,482 54,036 62,546 16,734 55,551 9,722 384,377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56 经营分部(续)
(1) 地区分部(续)
2024年
长江三角洲 珠江三角洲 环渤海地区 中部地区 西部地区 东北地区 总行 境外 合计
其他分部信息:
资本性支出 1,658 851 5,093 1,602 1,392 671 2,845 15,154 29,266
折旧及摊销费用 4,075 3,103 7,072 3,760 3,791 1,451 4,290 2,688 30,230
2024年12月31日
分部资产 7,125,913 5,405,807 8,064,454 5,718,074 6,039,426 2,106,273 13,479,966 1,790,163 49,730,076
长期股权投资 2,861 1,446 9,370 3,969 – – 2,904 3,010 23,560
7,128,774 5,407,253 8,073,824 5,722,043 6,039,426 2,106,273 13,482,870 1,793,173 49,753,636
递延所得税资产 120,485
抵销 (9,302,972)
资产总额 40,571,149
分部负债 7,066,990 5,355,827 7,825,864 5,651,329 5,989,751 2,091,890 10,897,772 1,649,208 46,528,631
递延所得税负债 1,525
抵销 (9,302,972)
负债总额 37,227,184
表外信贷承诺 753,146 625,877 759,712 749,260 576,558 189,178 – 310,720 3,964,451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56 经营分部(续)
(2) 业务分部
作为管理层报告的用途,本集团的主要业务分部如下:
公司金融业务
该分部向公司类客户、政府机关和金融机构提供多种金融产品和服务。这些产品和服务包括公司类贷款、贸易融资、存款及理财服务、代理服务、财务顾问与咨询服务、现金管理服务、汇款和结算服务、担保服务和投资银行服务等。
个人金融业务
该分部向个人客户提供多种金融产品和服务。这些产品和服务包括个人贷款、存款及理财服务、银行卡服务、汇款服务和代理服务等。
资金资管业务
该分部包括于银行间市场进行同业存放及拆借交易、回购及返售交易、投资债券、自营衍生金融工具及自营外汇买卖。资金资管业务分部也包括进行代客衍生金融工具、代客外汇、代客贵金属买卖和托管服务。该分部还对本集团流动性头寸进行管理,包括发行债务证券。
其他业务
该分部包括股权投资及境外商业银行等的收入、业绩、资产和负债。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56 经营分部(续)
(2) 业务分部(续)
2025年
公司 金融业务 个人金融业务 资金 资管业务 其他业务 合计
一、营业收入 229,635 358,418 144,507 28,489 761,049
利息净收入 191,612 292,607 72,753 15,802 572,774
外部利息净收入 280,433 61,163 216,020 15,158 572,774
内部利息净(支出)/收入 (88,821) 231,444 (143,267) 644 –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31,451 48,465 29,863 528 110,307
投资收益 1,673 5,413 40,015 2,043 49,144
其中:对 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 投资(损失)/收益 (27) 245 163 (45) 336
以 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终止确认产生的收益 28 6 17,247 312 17,593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1,128 (51) (5,585) 263 (4,245)
汇兑(损失)/收益 (161) 1,139 6,509 7,017 14,504
其他业务收入 3,932 10,845 952 2,836 18,565
二、营业支出 (145,172) (203,794) (16,718) (13,734) (379,418)
税金及附加 (3,633) (2,583) (2,677) (245) (9,138)
业务及管理费 (85,728) (108,637) (13,982) (7,331) (215,678)
信用减值损失 (53,514) (77,783) 874 (2,894) (133,317)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127 (135) (34) – (42)
其他业务成本 (2,424) (14,656) (899) (3,264) (21,243)
三、营业利润 84,463 154,624 127,789 14,755 381,631
加:营业外收入 – 35 97 1,269 1,401
减:营业外支出 (4) (47) (83) (2,275) (2,409)
四、利润总额 84,459 154,612 127,803 13,749 380,623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56 经营分部(续)
(2) 业务分部(续)
2025年
公司 金融业务 个人 金融业务 资金 资管业务 其他业务 合计
其他分部信息:
资本性支出 6,876 7,373 952 12,886 28,087
折旧及摊销费用 10,715 13,744 1,902 2,941 29,302
2025年12月31日
分部资产 18,997,068 8,621,857 16,998,345 1,072,059 45,689,329
长期股权投资 11,159 3,851 5,337 7,434 27,781
19,008,227 8,625,708 17,003,682 1,079,493 45,717,110
递延所得税资产 139,747
抵销 (225,039)
资产总额 45,631,818
分部负债 12,256,719 19,198,447 8,718,446 1,994,592 42,168,204
递延所得税负债 2,576
抵销 (225,039)
负债总额 41,945,741
表外信贷承诺 2,735,866 1,139,044 – 320,951 4,195,861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56 经营分部(续)
(2) 业务分部(续)
2024年
公司 金融业务 个人 金融业务 资金 资管业务 其他业务 合计
一、营业收入 230,664 373,774 119,663 22,869 746,970
利息净收入 192,549 306,207 76,781 14,345 589,882
外部利息净收入 279,584 97,616 198,542 14,140 589,882
内部利息净(支出)/收入 (87,035) 208,591 (121,761) 205 –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32,161 49,715 22,788 264 104,928
投资收益 3,349 2,198 13,829 2,067 21,443
其中:对 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 投资收益/(损失) 646 29 (94) 3 584
以 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终止确认产生的收益 467 1,223 2,208 93 3,991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 (1,335) 4,976 2,162 (452) 5,351
汇兑(损失)/收益 (20) 610 3,213 3,560 7,363
其他业务收入 3,960 10,068 890 3,085 18,003
二、营业支出 (129,527) (200,309) (17,681) (15,181) (362,698)
税金及附加 (3,323) (2,552) (2,163) (225) (8,263)
业务及管理费 (86,320) (108,648) (11,465) (7,879) (214,312)
信用减值损失 (37,224) (74,744) (3,216) (5,516) (120,700)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128) – (4) (166) (298)
其他业务成本 (2,532) (14,365) (833) (1,395) (19,125)
三、营业利润 101,137 173,465 101,982 7,688 384,272
加:营业外收入 14 33 46 1,216 1,309
减:营业外支出 (7) (9) (19) (1,169) (1,204)
四、利润总额 101,144 173,489 102,009 7,735 384,377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56 经营分部(续)
(2) 业务分部(续)
2024年
公司 金融业务 个人 金融业务 资金 资管业务 其他业务 合计
其他分部信息:
资本性支出 5,696 5,798 542 17,230 29,266
折旧及摊销费用 11,306 14,504 1,678 2,742 30,230
2024年12月31日
分部资产 17,075,455 8,681,552 13,827,989 1,045,883 40,630,879
长期股权投资 10,443 2,739 5,552 4,826 23,560
17,085,898 8,684,291 13,833,541 1,050,709 40,654,439
递延所得税资产 120,485
抵销 (203,775)
资产总额 40,571,149
分部负债 12,052,396 17,405,915 6,031,782 1,939,341 37,429,434
递延所得税负债 1,525
抵销 (203,775)
负债总额 37,227,184
表外信贷承诺 2,494,669 1,159,062 – 310,720 3,964,451
57 委托贷款业务
于资产负债表日委托贷款及委托资金列示如下:
本集团 本行
2025年 12月31日 2024年 12月31日 2025年 12月31日 2024年 12月31日
委托贷款 4,802,787 4,635,191 4,801,657 4,634,061
委托资金 4,802,787 4,635,191 4,801,657 4,634,061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58 担保物信息
(1) 作为担保物的资产
本集团作为负债或者或有负债的担保物包括证券和票据等金融资产,主要用作卖出回购款项、衍生金融工具和当地监管要求等的抵质押物。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和本行上述作为担保物的金融资产账面价值合计分别为人民币33,058.74亿元和人民币32,726.18亿元(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和本行分别为人民币22,452.62亿元和人民币22,247.74亿元)。
(2) 收到的担保物
本集团根据部分买入返售协议的条款,持有在担保物所有人无任何违约的情况下可以出售或再次用于担保的担保物。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和本行持有的上述作为担保物的证券公允价值为人民币263.85亿元(2024年12月31日:无)。
59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信贷承诺
本集团信贷承诺包括已审批并签订合同的未支用贷款余额及未支用信用卡透支额度、财务担保及开出信用证等。本集团定期评估信贷承诺,并确认预计负债。
贷款及信用卡承诺的合同金额是指贷款及信用卡透支额度全部支用时的金额。保函及信用证的合同金额是指假如交易另一方未能完全履行合约时可能出现的最大损失额。承兑汇票是指本集团对客户签发的汇票作出的兑付承诺。
有关信贷承诺在到期前可能未被使用,因此以下所述的合同金额并不代表未来的预期现金流出。
本集团 本行
2025年 12月31日 2024年 12月31日 2025年 12月31日 2024年 12月31日
贷款承诺
-原到期日为1年以内 143,553 76,319 114,174 61,728
-原到期日为1年或以上 428,870 431,376 399,119 374,047
信用卡承诺 1,168,634 1,193,146 1,139,044 1,159,062
1,741,057 1,700,841 1,652,337 1,594,837
银行承兑汇票 718,844 617,285 718,844 617,285
融资保函 35,174 30,457 35,917 31,584
非融资保函 1,326,074 1,329,065 1,322,902 1,325,515
开出即期信用证 41,436 39,725 40,762 39,217
开出远期信用证 301,471 217,469 301,350 217,311
其他 31,805 29,609 31,805 29,609
合计 4,195,861 3,964,451 4,103,917 3,855,358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59 承诺及或有事项(续)
(2) 信用风险加权资产金额
信用风险加权资产金额按照金融监管总局制定的规则,根据交易对手的状况和到期期限的特点进行计算。
本集团 本行
2025年 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 12月31日 2024年 12月31日
或有负债及承诺的信用风险加权资产金额 1,349,220 1,225,217 1,276,043 1,154,539
(3) 资本支出承诺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已订约未拨付的资本支出承诺为人民币47.25亿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32.45亿元)。
(4) 证券承销承诺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及本行无未到期的证券承销承诺(2024年12月31日:无)。
(5) 国债兑付承诺
作为中国国债承销商,若债券持有人于债券到期日前兑付债券,本集团有责任就所销售的国债为债券持有人兑付该债券。该债券于到期日前的兑付金额是包括债券面值及截至兑付日止的未付利息。应付债券持有人的应计利息按照财政部和人行有关规则计算。兑付金额可能与于兑付日市场上交易的相近似债券的公允价值不同。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及本行按债券面值对已承销、出售,但未到期的国债兑付承诺为人民币502.67亿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454.72亿元)。
(6) 未决诉讼和纠纷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尚有作为被起诉方,涉案金额约为人民币155.60亿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127.90亿元)的未决诉讼案件及纠纷。本集团根据内部及外部经办律师意见,将这些案件及纠纷的很可能损失确认为预计负债(附注31)。
(7) 或有负债
本集团及本行已经根据相关的会计政策对任何很可能引致经济利益流出的承诺及或有负债作出评估并确认预计负债。
(8) 《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影响
本集团已按照《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等监管要求,于2025年底前完成了存量理财业务整改工作。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60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1) 与母公司及母公司旗下公司的交易
本集团的直接和最终母公司分别为汇金公司和中投。
中投经国务院批准于2007年9月29日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500亿元。
汇金公司是由国家出资于2003年12月16日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地为北京,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282.09亿元。汇金公司为中投的全资子公司,根据国务院授权,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出资额为限代表国家依法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权利和履行出资人义务,实现国有金融资产保值增值。汇金公司不开展其他任何商业性经营活动,不干预其控股的国有重点金融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于2025年12月31日,汇金公司直接持有本行54.61%的股份。
母公司的旗下公司包括其旗下子公司和其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本集团与母公司及母公司旗下公司的交易,主要包括吸收存款、接受委托管理其资产和经营租赁、发放贷款、买卖债券、进行货币市场交易及银行间结算等。这些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为定价基础,按一般的商业条款进行。
本集团已发行面值人民币120.00亿元的次级债券(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120.00亿元)。这些债券为不记名债券并可于二级市场交易。本集团并无有关母公司旗下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持有本集团的债券金额的资料。
(a) 与母公司的交易
在日常业务中,本集团与母公司的重大交易如下:
交易金额
2025年 2024年
交易金额 占同类交易的比例 交易金额 占同类交易的比例
利息收入 1,803 0.16% 3,284 0.26%
利息支出 662 0.11% 160 0.02%
投资收益 12 0.02% 17 0.08%
资产负债表日重大交易的余额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交易余额 占同类交易的比例 交易余额 占同类交易 的比例
发放贷款和垫款 36,400 0.14% 66,600 0.27%
金融投资
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174 0.13% 770 0.13%
以 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31,909 0.41% 40,473 0.54%
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16,384 0.38% 7,498 0.28%
吸收存款 197,230 0.64% 36,292 0.13%
信贷承诺 288 0.01% 288 0.01%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60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1) 与母公司及母公司旗下公司的交易(续)
(b) 与母公司旗下公司的交易
在日常业务中,本集团与母公司旗下公司的重大交易如下:
交易金额
注释 2025年 2024年
交易金额 占同类交易的比例 交易金额 占同类交易 的比例
利息收入 13,910 1.21% 21,674 1.75%
利息支出 8,575 1.48% 9,293 1.43%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353 0.29% 470 0.40%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3 0.02% 16 0.12%
投资收益 1,901 3.87% 4,434 20.68%
其他业务收入 424 2.28% 736 4.09%
业务及管理费 (i) 763 0.35% 652 0.30%
资产负债表日重大交易的余额
注释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交易余额 占同类交易的比例 交易余额 占同类交易 的比例
存放同业款项 30,349 15.92% 37,494 24.26%
拆出资金 186,467 22.74% 130,800 19.44%
衍生金融资产 4,569 9.27% 15,959 14.77%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9,451 4.60% 31,295 5.03%
发放贷款和垫款 98,085 0.36% 157,404 0.63%
金融投资
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23,920 25.59% 152,874 24.96%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183,853 2.38% 201,682 2.71%
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468,184 10.93% 398,031 15.07%
其他资产 3,382 1.17% 562 0.23%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ii) 494,588 11.54% 192,798 6.80%
拆入资金 203,567 40.72% 186,085 38.78%
衍生金融负债 6,384 7.11% 11,188 11.9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8,781 0.59% 34,944 4.72%
吸收存款 151,205 0.49% 133,328 0.46%
其他负债 75,503 12.61% 39,973 6.12%
信贷承诺 16,414 0.39% 11,585 0.29%
(i) 业务及管理费主要指本集团接受母公司旗下公司提供后勤服务所支付的费用。
(ii) 母公司旗下公司存放款项无担保,并按一般商业条款偿还。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60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2) 与财政部的交易
于2025年度,本行向财政部发行了A股普通股,并已于2025年6月24日完成本次发行股份登记。财政部是国家行政机关,主管财政收支、税收政策等事宜。于2025年12月31日,财政部直接持有本行4.43%的股份。
本集团与财政部的交易主要为持有财政部发行的国债。这些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为定价基础,按一般的商业条款进行。
在日常业务中,本集团与财政部的重要交易如下:
交易金额
2025年6月24日至12月31日止
交易金额 占同类交易 的比例
利息收入 34,485 2.99%
投资收益 168 0.34%
资产负债表日重大交易的余额
2025年12月31日
交易余额 占同类交易 的比例
金融投资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7,050 1.95%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1,512,632 19.5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1,637,989 38.25%
吸收存款 112 0.00%
其他负债 2,153 0.36%
(3) 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往来
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交易所执行的条款与本集团在日常业务中与集团外企业所执行的条款相似。
在日常业务中,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重大交易如下:
交易金额
2025年 2024年
利息收入 1,257 1,232
利息支出 68 132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103 95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2 –
业务及管理费 236 140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60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3) 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往来(续)
资产负债表日重大交易的余额
2025年 12月31日 2024年 12月31日
发放贷款和垫款 54,462 45,68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24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902 –
其他资产 485 352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827 –
吸收存款 28,143 16,470
其他负债 1,972 1,307
信贷承诺 39,087 46,858
(4) 本行与子公司的往来
本行与子公司的交易所执行的条款与本行在日常业务中与集团外企业所执行的条款相似。如附注4(1)(b)所述,所有集团内部交易及余额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均已抵销。
在日常业务中,本行与子公司进行的重大交易如下:
交易金额
2025年 2024年
利息收入 2,704 2,646
利息支出 1,922 2,064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1,853 2,520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740 679
投资收益 1,450 508
其他业务收入 183 211
业务及管理费 9,084 8,966
其他业务成本 61 311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60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4) 本行与子公司的往来(续)
资产负债表日重大交易的余额
2025年 12月31日 2024年 12月31日
存放同业款项 3,759 2,944
拆出资金 135,556 104,923
衍生金融资产 1,218 4,47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400 2,375
发放贷款和垫款 24,950 20,397
金融投资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806 90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0,965 29,538
其他资产 39,940 39,758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16,951 15,807
拆入资金 54,951 33,966
衍生金融负债 868 4,733
吸收存款 9,777 7,670
已发行债务证券 200 –
其他负债 4,103 6,731
于2025年12月31日,本行出具的以本行子公司为受益人的保函的最高担保额为人民币8.38亿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9.32亿元)。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子公司间发生的主要交易为发放贷款和垫款和其他债权投资等,前述交易的余额分别为人民币20.44亿元和人民币7.99亿元(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子公司间发生的主要交易为存放同业款项和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等,前述交易的余额分别为人民币21.37亿元和人民币14.44亿元)。
(5) 本集团与企业年金和计划资产的交易
本集团与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除正常的供款和普通银行业务外,于2025年度及2024年度均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补充退休福利项下,建信基金及建信养老金管理的计划资产公允价值为人民币30.47亿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31.43亿元),并由此将获取的应收管理费为人民币500万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429万元)。
(6) 关键管理人员
本集团的关键管理人员是指有权力及责任直接或间接地计划、指令和控制本集团的活动的人士,包括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于2025年度的薪酬为人民币997万元。本行自2025年9月23日起,按照公司章程规定,不再设立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法承接监事会职权。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60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6) 关键管理人员(续)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部分关键管理人员的2025年薪酬总额尚未最终确定,但预计尚待调整的部分薪酬不会对本集团及本行2025年度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该等薪酬总额待确认之后将再行披露。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部分关键管理人员的2024年度薪酬总额于2024年度年报公布之日尚未最终确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2024年度薪酬总额确定为人民币1,539万元,已由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贷款和垫款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放贷款和垫款的余额不重大。本集团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放的贷款和垫款是在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中,并按正常的商业条款或授予其他员工的同等商业条款进行的。发放的贷款和垫款是在般及日常业务过程中,并按正常的商业条款或授予其他员工的同等商业条款进行的。授予其他员工的商业条款以授予第三方的商业条款为基础,并考虑风险调减因素后确定。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项下的关联自然人发放贷款和垫款及信用卡透支的余额为人民币1,146万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741万元)。
61 风险管理
本集团面对的风险如下:
- 信用风险
- 市场风险
- 流动性风险
- 操作风险
- 保险风险
本附注包括本集团面临的以上风险的状况,本集团计量和管理风险的目标、政策和流程,以及本集团资本管理的情况。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61 风险管理(续)
风险管理体系
本行董事会按公司章程和监管规定履行风险管理职责。董事会及其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设定风险管理策略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对集团整体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定期审议集团风险偏好陈述书并通过相应政策加以传导。高管层及其下设风险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执行董事会设定的风险管理策略,组织实施集团全面风险管理工作。
风险管理部是集团全面风险的牵头管理部门,并牵头管理市场风险。信贷管理部负责集团信用风险统一管理,并牵头管理国别风险。资产负债管理部是流动性风险、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的牵头管理部门。内控合规部是操作风险的牵头管理部门。金融科技部、内控合规部共同承担信息科技风险的牵头管理职责。公共关系与企业文化部是声誉风险的牵头管理部门。战略与政策协调部是战略风险的牵头管理部门。其他各类风险在集团全面风险管理框架下,按照相关制度和职责分工管理。
本行持续完善集团一体化风险管理体系,切实加强对子公司的风险穿透管理。坚持审慎经营导向,强化子公司风险偏好管理,提升“一司一策”风险管理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逐一明确不同类型子公司差异化的风险管控要点。进一步强化制度约束,有效补齐子公司制度短板,提升子公司授权、限额、审批等方面的精细化管理水平。开展子公司风险排查,摸清风险底数,强化重点子公司、重点业务风险管理,为子公司高质量发展筑牢根基。
(1)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管理
信用风险是指债务人或交易对手没有履行合同约定的对本集团的义务或承诺,使本集团蒙受财务损失的风险。
信用风险管理包含信用风险偏好、授信管理、投贷后管理、信用风险报告、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等关键环节。
信贷管理部牵头承担集团信用风险统一管理职责。风险管理部牵头负责客户评级、债项评级等信用风险计量工具的研发推广等工作。资产保全部负责资产保全等工作。授信审批部负责本集团客户各类信用业务的综合授信与信用审批等具体授信管理工作。信贷管理部牵头协调,授信审批部、风险管理部参与、分担及协调公司业务部、普惠金融事业部、机构业务部、国际业务部、战略客户部、住房金融与个人信贷部、信用卡中心和法律事务部等部门实施信用风险管理工作。
在公司及机构业务信用风险管理方面,本集团加快业务结构调整,强化贷(投)后管理,细化行业审批指引和政策底线,完善准入、退出标准,优化经济资本管理和行业风险限额管理,保持资产质量稳定。本集团信用风险管理工作包括授信业务贷(投)前调查、贷(投)中审查、贷(投)后管理等流程环节。贷(投)前调查环节,借助内部评级系统进行客户信用风险评级并完成客户评价报告,对项目收益与风险进行综合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审批环节,业务均须经过有权审批人审批;贷(投)后管理环节,本集团持续监控,并对重点行业、重点客户加强信用风险监测,及时采取措施防范和控制风险。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61 风险管理(续)
(1) 信用风险(续)
信用风险管理(续)
在个人业务方面,本集团主要依靠对申请人的信用评估作为发放个人信贷的基础,客户经理受理个人信贷业务时需要对信贷申请人收入、信用历史和贷款偿还能力等进行评估。客户经理的报批材料和建议提交专职贷款审批机构进行审批。本集团重视对个人贷款的贷后监控,重点关注借款人的偿还能力和抵质押品状况及其价值变化情况。一旦贷款逾期,本集团将根据标准化催收作业流程体系开展催收工作。
为降低风险,本集团在适当的情况下要求客户提供抵质押品或保证。本集团已经建立了完善的抵质押品管理体系和规范的抵质押品操作流程,为特定类别抵质押品的可接受性制定指引。本集团持续监测抵质押品价值、结构及法律契约,确保其能继续履行所拟定的目的,并符合市场惯例。
出于风险管理的目的,本集团对衍生产品敞口所产生的信用风险进行独立管理,相关信息参见本附注(1)(k)。本集团设定资金业务的信用额度并参考有关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对其实时监控。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
本集团持续完善覆盖集团表内外各项信用风险敞口的统一的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体系,明确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高级管理层、总行牵头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建立完备的实施管理制度,加强实施的全过程控制,夯实实施基础,坚持高质量实施预期信用损失法。在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过程中,充分考虑信用风险管理所面临的不确定性,根据预期信用损失评估结果及时、充足计提损失准备,确保已计提的损失准备有效覆盖预期信用损失。
(A) 金融工具风险阶段划分
本集团基于金融工具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或已发生信用减值,将各笔业务划分入三个风险阶段。
金融工具三个阶段的主要定义参见附注4(3)(f)。
(B)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集团至少于每季度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显著增加。本集团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共同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按照实质性风险判断原则,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本集团进行相关评估时充分考虑各种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的内部信用评级;业务的风险分类、逾期状态,以及合同条款等信息;对债务人授信策略或信用风险管理方法的变动信息;债务人的征信、外部评级、债务和权益价格变动、信用违约互换价格、信用利差、舆情等信息;债务人及其股东、关联企业的经营和财务信息;可能对债务人还款能力产生潜在影响的宏观经济、行业发展、技术革新、气候变化、自然灾害、社会经济金融政策、政府支持或救助措施等。
在判断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显著增加时,本集团设置了定性和定量标准。例如:通常情况下,内部信用评级下降至15级及以下,将被视为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天,则表明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61 风险管理(续)
(1) 信用风险(续)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续)
(C) 违约及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当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时,本集团将该金融工具界定为发生违约,通常情况下,金融工具逾期超过90天将被认定为已发生信用减值。
认定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可参考以下因素:
-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 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 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信用损失的事实;
- 其他客观证据显示发生信用减值的情况。
本集团违约定义已被一致地应用于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涉及的违约概率(PD)、违约损失率(LGD)及违约风险敞口(EAD)的估计中。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61 风险管理(续)
(1) 信用风险(续)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续)
(D) 对参数、假设及估计技术的说明
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集团对不同的金融工具分别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乐观、中性、悲观情景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三者相乘后结果的加权平均值,其中考虑了折现因素。
相关定义如下:
违约概率是指考虑前瞻性信息后,债务人及其项下业务在未来一定时期内发生违约的可能性,其中违约的定义参见本附注前段。
违约损失率是指考虑前瞻性信息后,预计由于违约导致的损失金额占风险暴露的比例。
违约风险敞口是指预期违约时的表内和表外风险暴露总额,违约风险敞口根据还款计划安排等确定,不同类型的产品将有所不同。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中使用的折现率为实际利率。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根据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对预期信用损失计量中使用的前瞻性信息进行更新。关于前瞻性信息以及如何将其纳入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说明,参见本附注后段。
本集团每季度监控并复核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相关的假设,包括各期限下的违约概率等。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持续完善统一的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管理体系,对预期信用损失相关模型和参数持续进行监测,并结合监测结果开展模型优化工作。
本报告期内,估计技术及此类假设未发生重大变化。
(E) 预期信用损失中包含的前瞻性信息
本集团通过进行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预期信用损失的宏观经济指标,例如国内生产总值(GDP)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 ,M2,生产价格指数(PPI) ,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伦敦现货黄金价格,美元兑人民币平均汇率,70个大中城市二手住宅价格指数,国房景气指数等。
对于国内生产总值(GDP) ,本集团参考国内外权威机构预测结果的平均值设定中性情景的预测值,中性情景下2026年全年GDP增速预测值为5%左右,乐观情景和悲观情景下2026年全年GDP增速预测值分别在中性情景预测值基础上上浮和下浮一定水平形成。对于其他宏观经济指标,本集团调动内部专家力量,运用传导模型、经济学原理、专家判断等方法计算各指标在各种情景下的预测值。
本集团通过构建计量模型得到历史上宏观经济指标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之间的关系,根据未来宏观经济指标预测值计算未来一定时期的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
本集团建立计量模型用以确定乐观、中性、悲观三种情景的权重。于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乐观、中性、悲观三种情景的权重相若。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61 风险管理(续)
(1) 信用风险(续)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续)
(F) 风险分组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集团将具有共同信用风险特征的业务进行分组。在进行公司业务分组时,本集团考虑客户类型、客户所属行业等信用风险特征;在进行零售业务分组时,本集团考虑内评风险分池、产品类型等信用风险特征。本集团获取充分信息,确保风险分组统计上的可靠性。
(a) 最大信用风险敞口
下表列示了于资产负债表日在不考虑抵质押品或其他信用增级对应资产的情况下,本集团及本行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对于表内资产,最大信用风险敞口是指金融资产扣除损失准备后的账面价值。
本集团 本行
2025年 12月31日 2024年 12月31日 2025年 12月31日 2024年 12月31日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3,005,611 2,524,670 2,989,733 2,513,562
存放同业款项 190,622 154,532 146,067 99,712
拆出资金 819,823 672,875 923,962 742,239
衍生金融资产 49,300 108,053 46,766 108,42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856,818 622,559 840,850 603,048
发放贷款和垫款 26,926,790 25,040,400 26,517,673 24,614,019
金融投资
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542,326 354,639 403,444 240,145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7,739,652 7,429,723 7,671,704 7,360,794
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4,232,803 2,609,514 3,930,842 2,359,763
其他金融资产 267,490 194,148 264,944 195,163
合计 44,631,235 39,711,113 43,735,985 38,836,870
表外信贷承诺 4,195,861 3,964,451 4,103,917 3,855,358
最大信用风险敞口 48,827,096 43,675,564 47,839,902 42,692,228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61 风险管理(续)
(1) 信用风险(续)
(b) 发放贷款和垫款信贷质量分布分析
已逾期未发生信用减值和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贷款和垫款的抵质押品覆盖和未覆盖情况列示如下:
本集团
2025年12月31日
已逾期未发生信用减值 贷款和垫款 已发生信用减值贷款和垫款
公司 个人 公司
覆盖部分 10,364 31,818 94,857
未覆盖部分 6,602 20,326 160,317
总额 16,966 52,144 255,174
2024年12月31日
已逾期未发生信用减值 贷款和垫款 已发生信用减值贷款和垫款
公司 个人 公司
覆盖部分 7,001 29,891 101,450
未覆盖部分 4,791 18,081 155,266
总额 11,792 47,972 256,716
2025年12月31日
已逾期未发生信用减值 贷款和垫款 已发生信用减值贷款和垫款
公司 个人 公司
覆盖部分 10,335 31,062 87,604
未覆盖部分 5,765 19,792 157,644
总额 16,100 50,854 245,248
2024年12月31日
已逾期未发生信用减值 贷款和垫款 已发生信用减值贷款和垫款
公司 个人 公司
覆盖部分 6,457 29,102 93,158
未覆盖部分 4,219 17,655 152,271
总额 10,676 46,757 245,429
上述抵质押品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和机器设备等。抵质押品的公允价值为本集团根据目前抵质押品处置经验和市场状况对最新可获得的外部评估价值进行调整的基础上确定。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61 风险管理(续)
(1) 信用风险(续)
(c) 发放贷款和垫款按行业分布情况分析
本集团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贷款总额 比例 抵质押 贷款 贷款总额 比例 抵质押 贷款
公司类贷款和垫款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906,669 10.47% 678,710 2,682,018 10.38% 676,716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678,905 9.65% 726,510 2,479,499 9.59% 658,592
-制造业 2,506,771 9.03% 415,316 2,264,558 8.76% 421,563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852,383 6.67% 254,435 1,674,706 6.48% 235,043
-批发和零售业 1,540,743 5.55% 693,009 1,441,415 5.58% 705,860
-房地产业 992,689 3.57% 500,249 1,014,851 3.93% 526,419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819,616 2.95% 253,445 765,953 2.96% 248,959
-建筑业 814,178 2.93% 169,052 711,472 2.75% 164,363
-金融业 713,758 2.57% 19,214 702,841 2.72% 20,552
-采矿业 411,432 1.48% 23,662 371,304 1.44% 25,640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06,652 1.10% 94,662 242,128 0.94% 87,318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17,811 0.78% 88,494 179,270 0.69% 78,752
-其他 708,354 2.55% 184,587 654,640 2.54% 190,034
公司类贷款和垫款总额 16,469,961 59.30% 4,101,345 15,184,655 58.76% 4,039,811
个人贷款和垫款 9,159,182 32.98% 6,743,185 8,977,310 34.74% 6,796,657
票据贴现 2,092,713 7.54% – 1,631,752 6.31% –
应计利息 50,971 0.18% – 49,577 0.19% –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27,772,827 100.00% 10,844,530 25,843,294 100.00% 10,836,468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61 风险管理(续)
(1) 信用风险(续)
(c) 发放贷款和垫款按行业分布情况分析(续)本行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贷款总额 比例 抵质押 贷款 贷款总额 比例 抵质押 贷款
公司类贷款和垫款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885,662 10.55% 677,428 2,652,147 10.44% 673,579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612,945 9.55% 722,598 2,406,390 9.47% 654,605
-制造业 2,476,603 9.06% 411,882 2,226,978 8.77% 416,428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800,486 6.58% 253,722 1,632,680 6.43% 234,069
-批发和零售业 1,525,510 5.58% 689,106 1,426,068 5.61% 701,456
-房地产业 953,614 3.49% 475,446 963,956 3.80% 498,487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814,618 2.98% 253,365 761,853 3.00% 248,812
-建筑业 806,054 2.95% 166,982 704,848 2.77% 162,865
-金融业 665,621 2.43% 17,311 655,166 2.58% 18,122
-采矿业 399,946 1.46% 23,208 358,949 1.41% 25,386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85,137 1.04% 93,630 221,441 0.87% 86,543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16,997 0.79% 88,458 178,280 0.70% 78,655
-其他 701,138 2.57% 182,995 648,718 2.56% 187,831
公司类贷款和垫款总额 16,144,331 59.03% 4,056,131 14,837,474 58.41% 3,986,838
个人贷款和垫款 9,060,601 33.14% 6,676,283 8,883,086 34.98% 6,726,556
票据贴现 2,092,713 7.65% – 1,631,752 6.42% –
应计利息 50,031 0.18% – 48,340 0.19% –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27,347,676 100.00% 10,732,414 25,400,652 100.00% 10,713,394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61 风险管理(续)
(1) 信用风险(续)
(d) 发放贷款和垫款按地区分布情况分析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贷款总额 比例 抵质押 贷款 贷款总额 比例 抵质押 贷款
长江三角洲 5,772,902 20.79% 2,446,903 5,240,886 20.29% 2,432,828
西部地区 5,273,064 18.99% 2,177,373 4,855,020 18.79% 2,155,775
中部地区 4,727,097 17.02% 1,908,120 4,290,781 16.60% 1,928,945
环渤海地区 4,696,417 16.91% 1,587,031 4,338,437 16.79% 1,561,658
珠江三角洲 4,303,152 15.49% 2,244,347 4,169,575 16.13% 2,271,355
东北地区 1,105,191 3.98% 339,739 1,039,321 4.02% 347,121
总行 1,101,691 3.97% – 1,142,742 4.42% –
境外 742,342 2.67% 141,017 716,955 2.77% 138,786
应计利息 50,971 0.18% – 49,577 0.19% –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27,772,827 100.00% 10,844,530 25,843,294 100.00% 10,836,468
下表列示于资产负债表日各地区阶段三贷款和贷款损失准备金额:
2025年12月31日
阶段三 贷款总额 贷款损失准备
阶段一 阶段二 阶段三
珠江三角洲 86,633 (50,309) (44,315) (67,963)
西部地区 60,585 (68,324) (59,774) (41,541)
中部地区 57,045 (64,460) (42,746) (42,533)
环渤海地区 56,441 (50,472) (42,140) (43,572)
长江三角洲 48,550 (66,928) (30,068) (36,436)
总行 23,912 (14,251) (8,563) (22,732)
东北地区 22,517 (11,722) (9,817) (16,705)
境外 8,299 (2,334) (2,022) (6,310)
合计 363,982 (328,800) (239,445) (277,792)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61 风险管理(续)
(1) 信用风险(续)
(d) 发放贷款和垫款按地区分布情况分析(续)
本集团(续)
2024年12月31日
阶段三 贷款总额 贷款损失准备
阶段一 阶段二 阶段三
珠江三角洲 82,590 (48,731) (34,726) (62,769)
中部地区 58,713 (59,114) (42,581) (40,756)
西部地区 52,990 (68,131) (50,732) (37,032)
环渤海地区 48,047 (51,700) (37,518) (35,007)
长江三角洲 43,845 (68,909) (31,726) (32,007)
东北地区 24,170 (11,374) (12,301) (17,737)
总行 23,735 (18,367) (8,842) (22,621)
境外 10,601 (2,043) (1,486) (6,684)
合计 344,691 (328,369) (219,912) (254,613)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贷款总额 比例 抵质押 贷款 贷款总额 比例 抵质押 贷款
长江三角洲 5,772,845 21.10% 2,446,209 5,239,182 20.62% 2,432,205
西部地区 5,273,132 19.28% 2,177,497 4,854,312 19.11% 2,155,114
中部地区 4,717,167 17.25% 1,906,516 4,284,727 16.87% 1,926,709
环渤海地区 4,560,558 16.68% 1,558,552 4,208,176 16.57% 1,532,215
珠江三角洲 4,304,095 15.74% 2,245,088 4,171,045 16.42% 2,272,585
东北地区 1,104,581 4.04% 338,907 1,038,564 4.09% 346,280
总行 1,101,691 4.03% – 1,142,742 4.50% –
境外 463,576 1.70% 59,645 413,564 1.63% 48,286
应计利息 50,031 0.18% – 48,340 0.19% –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27,347,676 100.00% 10,732,414 25,400,652 100.00% 10,713,394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61 风险管理(续)
(1) 信用风险(续)
(d) 发放贷款和垫款按地区分布情况分析(续)
本行(续)
下表列示于资产负债表日各地区阶段三贷款和贷款损失准备金额:
2025年12月31日
阶段三 贷款总额 贷款损失准备
阶段一 阶段二 阶段三
珠江三角洲 86,633 (50,309) (44,315) (67,963)
西部地区 60,492 (68,324) (59,774) (41,498)
中部地区 55,606 (64,341) (42,745) (41,970)
环渤海地区 52,883 (48,634) (38,768) (40,160)
长江三角洲 47,181 (66,928) (30,068) (35,235)
总行 23,912 (14,251) (8,563) (22,732)
东北地区 21,685 (11,722) (9,817) (16,123)
境外 5,016 (1,083) (678) (4,002)
合计 353,408 (325,592) (234,728) (269,683)
2024年12月31日
阶段三 贷款总额 贷款损失准备
阶段一 阶段二 阶段三
珠江三角洲 82,590 (48,731) (34,726) (62,769)
中部地区 57,249 (59,021) (42,580) (40,137)
西部地区 52,071 (68,131) (50,732) (36,769)
环渤海地区 44,438 (49,399) (34,009) (31,540)
长江三角洲 42,456 (68,883) (31,726) (30,806)
总行 23,735 (18,367) (8,842) (22,621)
东北地区 23,329 (11,374) (12,301) (17,178)
境外 6,913 (926) (784) (4,281)
合计 332,781 (324,832) (215,700) (246,101)
关于地区分部的定义见附注56(1)。上述贷款损失准备未包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发放贷款和垫款损失准备。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61 风险管理(续)
(1) 信用风险(续)
(e) 发放贷款和垫款按担保方式分布情况分析
本集团 本行
2025年 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 12月31日 2024年 12月31日
信用贷款 13,224,073 11,712,918 13,008,753 11,512,498
保证贷款 3,653,253 3,244,331 3,556,478 3,126,420
抵押贷款 9,125,558 9,198,171 9,025,887 9,088,439
质押贷款 1,718,972 1,638,297 1,706,527 1,624,955
应计利息 50,971 49,577 50,031 48,340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27,772,827 25,843,294 27,347,676 25,400,652
(f) 已重组贷款和垫款
重组贷款标准执行《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令[2023]第1号)。于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重组贷款和垫款的占比不重大。
(g) 已逾期贷款总额按逾期期限分析
本集团
2025年12月31日
逾期 3个月以内 逾期 3个月至1年 逾期1年 以上3年以内 逾期3年以上 合计
信用贷款 31,303 41,114 30,250 2,248 104,915
保证贷款 9,555 19,038 39,676 20,010 88,279
抵押贷款 45,066 52,559 45,782 17,130 160,537
质押贷款 5,148 1,755 3,837 3,343 14,083
合计 91,072 114,466 119,545 42,731 367,814
占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百分比 0.33% 0.41% 0.43% 0.16% 1.33%
2024年12月31日
逾期 3个月以内 逾期 3个月至1年 逾期1年 以上3年以内 逾期3年以上 合计
信用贷款 26,338 56,023 14,916 2,572 99,849
保证贷款 5,554 22,075 36,199 11,106 74,934
抵押贷款 40,834 52,657 36,642 11,332 141,465
质押贷款 1,883 3,893 7,773 1,399 14,948
合计 74,609 134,648 95,530 26,409 331,196
占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百分比 0.29% 0.52% 0.37% 0.10% 1.28%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61 风险管理(续)
(1) 信用风险(续)
(g) 已逾期贷款总额按逾期期限分析(续)
2025年12月31日
逾期 3个月以内 逾期 3个月至1年 逾期1年 以上3年以内 逾期3年以上 合计
信用贷款 30,010 40,710 30,247 2,248 103,215
保证贷款 9,447 18,915 39,646 17,975 85,983
抵押贷款 44,262 52,183 45,491 16,309 158,245
质押贷款 5,136 1,745 3,165 505 10,551
合计 88,855 113,553 118,549 37,037 357,994
占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百分比 0.32% 0.42% 0.43% 0.14% 1.31%
2024年12月31日
逾期 3个月以内 逾期 3个月至1年 逾期1年 以上3年以内 逾期3年以上 合计
信用贷款 25,684 55,747 14,903 2,572 98,906
保证贷款 5,115 22,047 33,820 11,105 72,087
抵押贷款 39,798 52,459 36,452 10,367 139,076
质押贷款 1,399 3,736 5,433 76 10,644
合计 71,996 133,989 90,608 24,120 320,713
占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百分比 0.28% 0.53% 0.36% 0.10% 1.27%
已逾期贷款是指所有或部分本金或利息逾期1天或以上的贷款。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61 风险管理(续)
(1) 信用风险(续)
(h) 信用风险敞口
本集团
发放贷款和垫款
2025年12月31日
阶段一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阶段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阶段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总计
低风险 26,498,672 341,618 – 26,840,290
中风险 – 517,584 – 517,584
高风险 – – 363,982 363,982
账面总额 26,498,672 859,202 363,982 27,721,856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和 垫款损失准备 (328,800) (239,445) (277,792) (846,03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发放贷款和 垫款损失准备 (2,564) (11) – (2,575)
2024年12月31日
阶段一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阶段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阶段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总计
低风险 24,655,387 287,748 – 24,943,135
中风险 – 505,891 – 505,891
高风险 – – 344,691 344,691
账面总额 24,655,387 793,639 344,691 25,793,717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和 垫款损失准备 (328,369) (219,912) (254,613) (802,89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发放贷款和 垫款损失准备 (2,309) (5) – (2,314)
本集团根据资产的质量状况对贷款风险特征进行信用风险等级划分。“低风险”指贷款质量良好,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预期会发生未按合同约定偿付债务或其他违反债务合同且对正常偿还债务产生重大影响的行为;“中风险”指存在可能对正常偿还债务较明显不利影响的因素,但尚未出现对正常偿还债务产生重大影响的行为;“高风险”指出现未按合同约定偿付债务或其他违反债务合同且对正常偿还债务产生重大影响的行为。
表外信贷承诺
于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表外信贷承诺的信用风险敞口主要分布于阶段一,信用风险等级主要为“低风险”。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61 风险管理(续)
(1) 信用风险(续)
(h) 信用风险敞口(续)
本集团(续)
金融投资
2025年12月31日
阶段一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阶段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阶段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总计
低风险 11,873,978 419 – 11,874,397
中风险 105 7,244 – 7,349
高风险 – – 9,969 9,969
不含息账面总额 11,874,083 7,663 9,969 11,891,715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 (12,214) (476) (10,017) (22,70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 (4,143) (85) (252) (4,480)
2024年12月31日
阶段一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阶段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阶段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总计
低风险 9,928,818 881 – 9,929,699
中风险 23,776 270 – 24,046
高风险 – – 13,208 13,208
不含息账面总额 9,952,594 1,151 13,208 9,966,953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 (14,212) (7) (12,300) (26,51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 (2,939) (8) (303) (3,250)
本集团根据资产的准入情况及内评变化对金融投资风险特征进行分类。“低风险”指发行人初始内评在准入等级以上,不存在理由怀疑金融投资预期将发生违约;“中风险”指尽管发行人内部评级存在一定程度降低,但不存在足够理由怀疑金融投资预期将发生违约;“高风险”指存在造成违约的明显不利因素,或金融投资实际已违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61 风险管理(续)
(1) 信用风险(续)
(h) 信用风险敞口(续)
本集团(续)
应收同业款项
应收同业款项包括存放同业款项、拆出资金及交易对手为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025年12月31日
阶段一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阶段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阶段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总计
低风险 1,862,470 – – 1,862,470
中风险 – – – –
高风险 – – – –
不含息账面总额 1,862,470 – – 1,862,470
损失准备 (337) – – (337)
2024年12月31日
阶段一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阶段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阶段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总计
低风险 1,445,054 – – 1,445,054
中风险 – – – –
高风险 – – – –
不含息账面总额 1,445,054 – – 1,445,054
损失准备 (571) – – (571)
本集团根据资产的准入情况及内评变化对应收同业款项风险特征进行分类。“低风险”指发行人初始内评在准入等级以上,不存在理由怀疑应收同业款项预期将发生违约;“中风险”指尽管发行人内部评级存在一定程度降低,但不存在足够理由怀疑应收同业款项预期将发生违约;“高风险”指存在造成违约的明显不利因素,或应收同业款项实际已违约。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61 风险管理(续)
(1) 信用风险(续)
(h) 信用风险敞口(续)
本行
发放贷款和垫款
2025年12月31日
阶段一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阶段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阶段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总计
低风险 26,111,900 323,089 – 26,434,989
中风险 – 509,248 – 509,248
高风险 – – 353,408 353,408
账面总额 26,111,900 832,337 353,408 27,297,645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和 垫款损失准备 (325,592) (234,728) (269,683) (830,00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发放贷款和 垫款损失准备 (2,564) (11) – (2,575)
2024年12月31日
阶段一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阶段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阶段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总计
低风险 24,253,747 268,741 – 24,522,488
中风险 – 497,043 – 497,043
高风险 – – 332,781 332,781
账面总额 24,253,747 765,784 332,781 25,352,312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和 垫款损失准备 (324,832) (215,700) (246,101) (786,63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发放贷款和 垫款损失准备 (2,309) (5) – (2,314)
表外信贷承诺
于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本行表外信贷承诺的信用风险敞口主要分布于阶段一,信用风险等级主要为“低风险”。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61 风险管理(续)
(1) 信用风险(续)
(h) 信用风险敞口(续)
本行(续)
金融投资
2025年12月31日
阶段一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阶段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阶段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总计
低风险 11,512,329 419 – 11,512,748
中风险 105 1,852 – 1,957
高风险 – – 5,433 5,433
不含息账面总额 11,512,434 2,271 5,433 11,520,138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 (11,929) (183) (5,808) (17,92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 (3,921) (81) – (4,002)
2024年12月31日
阶段一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阶段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阶段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总计
低风险 9,638,097 – – 9,638,097
中风险 385 – – 385
高风险 – – 6,220 6,220
不含息账面总额 9,638,482 – 6,220 9,644,702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 (14,144) – (6,046) (20,19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 (2,754) – – (2,754)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61 风险管理(续)
(1) 信用风险(续)
(h) 信用风险敞口(续)
本行(续)
应收同业款项
2025年12月31日
阶段一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阶段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阶段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总计
低风险 1,906,044 – – 1,906,044
中风险 – – – –
高风险 – – – –
不含息账面总额 1,906,044 – – 1,906,044
损失准备 (311) – – (311)
2024年12月31日
阶段一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阶段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阶段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总计
低风险 1,440,065 – – 1,440,065
中风险 – – – –
高风险 – – – –
不含息账面总额 1,440,065 – – 1,440,065
损失准备 (527) – – (527)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61 风险管理(续)
(1) 信用风险(续)
(i) 应收同业款项交易对手评级分布分析
本集团 本行
2025年 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 12月31日 2024年 12月31日
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
损失准备 – – – –
小计 – – – –
未逾期未发生信用减值
-A至AAA级 1,400,014 1,082,973 1,464,772 1,098,687
-B至BBB级 19,963 28,420 15,960 28,364
-无评级 442,493 333,661 425,312 313,014
应计利息 5,130 5,483 5,146 5,461
总额 1,867,600 1,450,537 1,911,190 1,445,526
损失准备 (337) (571) (311) (527)
小计 1,867,263 1,449,966 1,910,879 1,444,999
合计 1,867,263 1,449,966 1,910,879 1,444,999
未逾期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同业款项的评级是基于本集团及本行的内部信用评级作出。部分应收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款项无评级,是由于本集团及本行未对一些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进行内部信用评级。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61 风险管理(续)
(1) 信用风险(续)
(j) 债权投资评级分布分析
本集团采用信用评级方法监控持有的债权投资组合信用风险状况。评级参照彭博综合评级或其他债权投资发行机构所在国家主要评级机构的评级。于资产负债表日,债权投资账面价值按评级分布如下:
2025年12月31日
未评级 AAA AA A A以下 合计
已发生信用减值
-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 416 – – – – 416
-企业 9,955 – – – – 9,955
总额 10,371 – – – – 10,371
损失准备 (10,017)
小计 354
未逾期未发生信用减值
-政府 4,065,703 5,760,661 121,525 24,146 18,271 9,990,306
-中央银行 29,233 13,125 21,060 4,716 2,091 70,225
-政策性银行 745,289 – – 65,395 – 810,684
-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 433,567 394,994 46,819 166,277 38,641 1,080,298
-企业 187,396 293,096 19,548 66,923 8,641 575,604
总额 5,461,188 6,461,876 208,952 327,457 67,644 12,527,117
损失准备 (12,690)
小计 12,514,427
合计 12,514,781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61 风险管理(续)
(1) 信用风险(续)
(j) 债权投资评级分布分析(续)
本集团(续)
2024年12月31日
未评级 AAA AA A A以下 合计
已发生信用减值
-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 813 – – – – 813
-企业 10,745 335 147 – 1,706 12,933
总额 11,558 335 147 – 1,706 13,746
损失准备 (12,300)
小计 1,446
-政府 3,210,745 4,971,862 35,887 24,598 15,424 8,258,516
-中央银行 12,372 4,273 23,393 5,565 2,479 48,082
-政策性银行 896,996 16,933 428 102,222 – 1,016,579
-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 184,355 374,917 20,319 119,022 33,409 732,022
-企业 15,307 289,027 13,674 28,965 4,477 351,450
总额 4,319,775 5,657,012 93,701 280,372 55,789 10,406,649
损失准备 (14,219)
小计 10,392,430
合计 10,393,876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61 风险管理(续)
(1) 信用风险(续)
(j) 债权投资评级分布分析(续)
2025年12月31日
未评级 AAA AA A A以下 合计
已发生信用减值
-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 – – – – – –
-企业 5,858 – – – – 5,858
总额 5,858 – – – – 5,858
损失准备 (5,808)
小计 50
未逾期未发生信用减值
-政府 4,029,107 5,665,121 93,403 14,006 13,834 9,815,471
-中央银行 29,233 13,125 12,342 3,211 – 57,911
-政策性银行 709,772 – – 48,374 – 758,146
-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 389,819 338,819 35,080 137,457 25,392 926,567
-企业 176,375 266,570 4,631 11,472 909 459,957
总额 5,334,306 6,283,635 145,456 214,520 40,135 12,018,052
损失准备 (12,112)
小计 12,005,940
合计 12,005,990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61 风险管理(续)
(1) 信用风险(续)
(j) 债权投资评级分布分析(续)
本行(续)
2024年12月31日
未评级 AAA AA A A以下 合计
已发生信用减值
-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 365 – – – – 365
-企业 4,153 335 147 – 1,695 6,330
总额 4,518 335 147 – 1,695 6,695
损失准备 (6,046)
小计 649
-政府 3,175,580 4,889,724 21,778 14,624 12,820 8,114,526
-中央银行 12,372 4,273 8,873 360 – 25,878
-政策性银行 868,512 16,933 428 80,136 – 966,009
-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 143,007 337,473 18,894 100,833 22,808 623,015
-企业 3,406 230,923 2,203 8,014 223 244,769
总额 4,202,877 5,479,326 52,176 203,967 35,851 9,974,197
损失准备 (14,144)
小计 9,960,053
合计 9,960,702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61 风险管理(续)
(1) 信用风险(续)
(k) 本集团衍生工具的信用风险
本集团与客户开展的衍生品交易,通过与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交易对冲其风险。本集团面临的信用风险与客户、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相关。本集团通过定期监测管理上述风险。
本集团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按照金融监管总局制定的规则,按照违约风险暴露标准法计量衍生工具交易的违约风险暴露,按照信用风险权重法计量衍生工具交易的交易对手违约风险加权资产,按照简化版方法计量其信用估值调整风险加权资产。
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加权资产金额列示如下:
注释 本集团 本行
2025年 12月31日 2024年 12月31日 2025年 12月31日 2024年 12月31日
交易对手违约风险加权资产-利率合约 6,227 6,598 5,228 5,021
-汇率合约 62,668 70,479 57,136 61,567
-其他合约 (i) 31,354 39,940 14,591 30,649
小计 100,249 117,017 76,955 97,237
信用估值调整风险加权资产 20,685 46,944 18,075 39,997
合计 120,934 163,961 95,030 137,234
(i) 其他合约主要由贵金属及大宗商品合约构成。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61 风险管理(续)
(1) 信用风险(续)
(l) 结算风险
本集团结算交易时可能承担结算风险。结算风险是由于另一实体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提供现金、证券或其他资产的义务而造成的损失风险。
对于这种交易,本集团通过结算或清算代理商管理,确保只有当交易双方都履行了其合同规定的相关义务才进行交易,以此来降低此类风险。
(m) 敏感性分析
前瞻性计量模型、宏观经济指标预测值及阶段划分结果等模型及参数会对预期信用损失产生影响。
(i) 阶段划分的敏感性分析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会导致金融资产从阶段一转移到阶段二,进而需按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下表列示了阶段二金融资产第二年至生命周期结束的预期信用损失产生的影响。
2025年12月31日
假设未减值金融 资产均计算12个月的 预期信用损失 生命周期的影响 目前损失准备
未减值贷款 515,934 52,311 568,245
未减值金融投资 16,703 215 16,918
2024年12月31日
假设未减值金融资产均计算12个月的 预期信用损失 生命周期的影响 目前损失准备
未减值贷款 502,471 45,810 548,281
未减值金融投资 17,159 7 17,166
上述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未包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发放贷款和垫款的损失准备。
(ii) 宏观经济指标的敏感性分析
本集团对国内生产总值(GDP)指标进行了敏感性分析。于2025年12月31日,当中性情景中的国内生产总值(GDP)指标未来一年的预测值上浮或下浮10%时,金融资产损失准备的变动不超过5%(2024年12月31日:不超过5%)。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61 风险管理(续)
(2)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商品价格和股票价格等)发生不利变动而使本集团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市场风险存在于本集团的交易账簿和银行账簿业务中。交易账簿包括为交易目的或规避交易账簿其他项目的风险而持有的可以自由交易的金融工具和商品头寸;银行账簿由所有未划入交易账簿的金融工具和商品头寸组成。
本集团不断完善市场风险管理体系。其中,风险管理部承担牵头制定全行市场风险管理政策和制度,市场风险计量工具开发,交易性市场风险监控和报告等日常管理工作。资产负债管理部负责非交易业务的利率和汇率风险管理,负责资产、负债总量和结构管理,以应对结构性市场风险。金融市场部负责全行本外币投资组合管理,从事自营及代客资金交易,并执行相应的市场风险管理政策和制度。审计部负责定期对风险管理体系各组成部分和环节的可靠性、有效性进行独立审计。
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主要包括来自资产负债组合期限结构错配和定价基准不一致产生的重定价风险和基准风险。本集团综合运用利率重定价缺口、净利息收入敏感性分析、情景模拟和压力测试等多种方法对利率风险开展定期分析。
本集团的货币风险主要包括资金业务中外汇自营性债券及存拆放投资所产生的风险及本集团境外业务产生的货币风险。本集团通过即期外汇交易以及将外币为单位的资产与相同币种的负债进行匹配来管理货币风险,并适当运用衍生金融工具管理外币资产负债组合和结构性头寸。
本集团分开监控交易账簿组合和银行账簿组合的市场风险,交易账簿组合包括汇率、利率等衍生金融工具以及持有作交易用途的证券。风险价值(“VaR”)分析历史模拟模型是本行计量、监测交易账簿业务市场风险的主要工具。本集团利用利息净收入敏感性分析、利率重定价缺口分析及货币风险集中度分析作为监控总体业务市场风险的主要工具。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61 风险管理(续)
(2) 市场风险(续)
(a) 风险价值分析
风险价值是一种用以估算在特定时间范围和既定的置信区间内,由于利率、汇率及其他市场价格变动而引起的潜在持仓亏损的方法。风险管理部负责对本行交易账簿的利率、全部账簿汇率及商品价格VaR进行计算。风险管理部根据市场利率、汇率和商品价格的历史变动,每天计算交易账簿的VaR(置信水平为99% ,持有期为1个交易日)并进行监控。
于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相关期间,本行交易账簿的VaR状况概述如下:
注释 2025年
12月31日 平均值 最大值 最小值
交易账簿风险价值 231 288 379 204
其中:
-利率风险 115 146 246 73
-汇率风险 (i) 195 273 363 176
-商品风险 15 6 40 –
注释 2024年
12月31日 平均值 最大值 最小值
交易账簿风险价值 300 265 331 199
其中:
-利率风险 75 37 88 22
-汇率风险 (i) 311 261 343 201
-商品风险 1 1 6 –
(i) 与黄金相关的风险价值已在上述汇率风险中反映。
每一个风险因素的风险价值都是独立计算得出的仅因该风险因素的波动而可能产生的特定持有期和置信水平下的最大潜在损失。各项风险价值的累加并不能得出总的风险价值,因为各风险因素之间会产生风险分散效应。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61 风险管理(续)
(2) 市场风险(续)
(a) 风险价值分析(续)
虽然风险价值分析是衡量市场风险的重要工具,但有关模型的假设存在一定限制,例如:
-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可在1个交易日的持有期内进行仓盘套期或出售的假设合理,但在市场流动性长时期不足的情况下,1个交易日的持有期假设可能不符合实际情况;
- 99%的置信水平并不反映在这个水准以上可能引起的亏损。在所用的模型内,有1%机会可能亏损超过VaR ;
- VaR按当日收市基准计算,并不反映交易当天持仓可能面对的风险;
- 历史资料用作确定将来结果的可能范围的基准,不一定适用于所有可能情况,特别是例外事项;及
- VaR计量取决于本行的持仓情况以及市价波动性。如果市价波动性下降,未改变的仓盘的VaR将会减少,反之亦然。
(b) 利率敏感性分析
在监控总体非衍生金融资产及负债利率风险方面,本行定期计量未来利息净收入对市场利率升跌的敏感性(假设收益曲线平行移动以及资产负债结构保持不变)。在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利率不变、其余所有收益曲线平行下跌或上升100基点的情况下,会增加或减少本集团年化计算的利息净收入人民币617.32亿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468.05亿元)。如果剔除活期存款收益曲线变动的影响,则本集团年化计算的利息净收入会减少或增加人民币919.58亿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923.63亿元)。在收益率曲线平行下跌或上升100基点的情况下,增加权益人民币1,903.44亿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1,192.88亿元)或减少权益人民币1,703.72亿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1,084.45亿元)。
上述的利率敏感度仅供说明用途,并只根据简化情况进行评估。上列数字显示在各个预计利率曲线情形及本行现时利率风险状况下,利息净收入和权益的预估变动。但此项影响并未考虑利率风险管理部门或有关业务部门内部为减轻利率风险而可能采取的风险管理活动。在实际情况下,利率风险管理部门会致力减低利率风险所产生的亏损及提高收入净额。上述预估数值假设所有年期的利率均以相同幅度变动,因此并不反映如果某些利率改变而其他利率维持不变时,其对利息净收入和权益的潜在影响。这些预估数值亦基于其他简化的假设而估算,包括假设所有持仓均为持有至到期并于到期后续作。
(c)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利率水平、期限结构等要素发生不利变动导致银行整体收益和经济价值遭受损失的风险。资产负债组合期限结构错配和定价基准不一致产生的重定价风险和基准风险是本集团利率风险的主要来源。
资产负债管理部定期监测利率风险头寸,计量利率重定价缺口。计量利率重定价缺口的主要目的是分析利率变动对利息净收入的潜在影响。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61 风险管理(续)
(2) 市场风险(续)
(c) 利率风险(续)
下表列示于资产负债表日资产与负债根据下一个预期重定价日(或到期日,以较早者为准)的分析。
注释 2025年12月31日
不计息 3个月以内 3个月至1年 1年至5年 5年以上 合计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108,736 2,945,069 394 – – 3,054,199
存放同业款项和拆出资金 – 534,144 468,241 8,060 – 1,010,44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856,818 – – – 856,818
发放贷款和垫款 (i) 31,704 13,373,913 12,095,528 1,362,208 63,437 26,926,790
投资 (ii) 411,653 985,382 1,385,738 4,418,378 5,723,982 12,925,133
其他 858,433 – – – – 858,433
资产总计 1,410,526 18,695,326 13,949,901 5,788,646 5,787,419 45,631,818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 131,408 963,993 906 – 1,096,307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和拆入资金 – 3,771,169 762,287 232,898 20,820 4,787,17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61,046 204,144 59,040 – – 324,23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1,237,502 253,346 84 – 1,490,932
吸收存款 84,900 16,994,422 6,025,931 7,695,240 35,081 30,835,574
已发行债务证券 – 701,597 1,085,924 668,026 137,977 2,593,524
其他 818,000 – – – – 818,000
负债合计 963,946 23,040,242 9,150,521 8,597,154 193,878 41,945,741
资产负债缺口 446,580 (4,344,916) 4,799,380 (2,808,508) 5,593,541 3,686,077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61 风险管理(续)
(2) 市场风险(续)
(c) 利率风险(续)
注释 2024年12月31日
不计息 3个月以内 3个月至1年 1年至5年 5年以上 合计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107,769 2,463,124 468 – – 2,571,361
存放同业款项和拆出资金 – 409,941 405,964 11,502 – 827,407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621,346 1,213 – – 622,559
发放贷款和垫款 (i) 45,447 11,876,651 12,244,572 786,070 87,660 25,040,400
投资 (ii) 315,092 411,568 1,213,320 3,598,432 5,169,111 10,707,523
其他 801,899 – – – – 801,899
资产总计 1,270,207 15,782,630 13,865,537 4,396,004 5,256,771 40,571,149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 195,789 745,856 949 – 942,594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和拆入资金 – 2,462,199 434,458 415,228 3,881 3,315,76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9,309 178,481 42,803 – – 240,59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430,104 309,015 799 – 739,918
吸收存款 79,967 15,844,316 5,384,333 7,389,066 16,188 28,713,870
已发行债务证券 – 459,229 1,214,182 579,491 133,693 2,386,595
其他 887,848 – – – – 887,848
负债合计 987,124 19,570,118 8,130,647 8,385,533 153,762 37,227,184
资产负债缺口 283,083 (3,787,488) 5,734,890 (3,989,529) 5,103,009 3,343,965
(i) 3个月以内的发放贷款和垫款包括于2025年12月31日余额为人民币618.81亿元( 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560.61亿元)的逾期贷款(扣除减值损失准备后)。
(ii) 投资包括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长期股权投资等。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61 风险管理(续)
(2) 市场风险(续)
(c) 利率风险(续)
注释 2025年12月31日
不计息 3个月以内 3个月至1年 1年至5年 5年以上 合计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106,312 2,931,368 394 – – 3,038,074
存放同业款项和拆出资金 – 507,817 481,763 80,449 – 1,070,02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840,650 200 – – 840,850
发放贷款和垫款 (i) 30,346 13,077,878 12,022,480 1,334,017 52,952 26,517,673
投资 (ii) 320,745 907,750 1,330,237 4,301,755 5,496,119 12,356,606
其他 761,273 – – – – 761,273
资产总计 1,218,676 18,265,463 13,835,074 5,716,221 5,549,071 44,584,505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 131,366 963,993 906 – 1,096,265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和拆入资金 – 3,682,351 756,340 233,521 17,140 4,689,35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59,142 186,390 53,491 – – 299,02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1,194,886 252,645 – – 1,447,531
吸收存款 75,196 16,678,336 5,994,288 7,686,456 33,478 30,467,754
已发行债务证券 – 688,274 1,075,224 646,048 137,977 2,547,523
其他 466,400 – – – – 466,400
负债合计 600,738 22,561,603 9,095,981 8,566,931 188,595 41,013,848
资产负债缺口 617,938 (4,296,140) 4,739,093 (2,850,710) 5,360,476 3,570,657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61 风险管理(续)
(2) 市场风险(续)
(c) 利率风险(续)
注释 2024年12月31日
不计息 3个月以内 3个月至1年 1年至5年 5年以上 合计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106,553 2,452,917 468 – – 2,559,938
存放同业款项和拆出资金 – 354,736 462,289 24,926 – 841,95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601,835 1,213 – – 603,048
发放贷款和垫款 (i) 43,476 11,558,461 12,168,928 766,480 76,674 24,614,019
投资 (ii) 239,507 360,940 1,153,587 3,481,329 4,979,689 10,215,052
其他 711,625 – – – – 711,625
资产总计 1,101,161 15,328,889 13,786,485 4,272,735 5,056,363 39,545,633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 195,789 745,856 949 – 942,594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和拆入资金 – 2,342,694 406,149 418,187 500 3,167,53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7,720 167,277 38,204 – – 223,20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406,774 308,687 725 – 716,186
吸收存款 74,079 15,529,297 5,354,204 7,383,337 14,786 28,355,703
已发行债务证券 – 450,779 1,209,359 547,397 132,975 2,340,510
其他 556,918 – – – – 556,918
负债合计 648,717 19,092,610 8,062,459 8,350,595 148,261 36,302,642
资产负债缺口 452,444 (3,763,721) 5,724,026 (4,077,860) 4,908,102 3,242,991
(i) 3个月以内的发放贷款和垫款包括于2025年12月31日余额为人民币591.40亿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524.90亿元)的逾期贷款(扣除减值损失准备后)。
(ii) 投资包括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长期股权投资等。
(d) 货币风险
本集团的货币风险包括资金业务的外汇自营性投资所产生的风险及本集团境外业务产生的货币风险。
本集团通过即期和远期外汇交易及将以外币为单位的资产与相同币种的对应负债匹配来管理货币风险并适当运用衍生金融工具(主要是外汇掉期及货币利率掉期)管理其外币资产负债组合和结构性头寸。
本集团积极管理外币敞口风险,以业务条线为单位尽量减少外币风险敞口,因此,期末敞口对汇率波动不敏感,对本集团的税前利润及其他综合收益的潜在影响不重大。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61 风险管理(续)
(2) 市场风险(续)
(d) 货币风险(续)
本集团及本行各资产负债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货币风险敞口如下:
注释 2025年12月31日
人民币 美元 折合人民币 其他 折合人民币 合计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2,894,887 94,349 64,963 3,054,199
存放同业款项和拆出资金 824,333 157,189 28,923 1,010,44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809,717 40,853 6,248 856,818
发放贷款和垫款 26,152,567 398,078 376,145 26,926,790
投资 (i) 12,314,342 332,274 278,517 12,925,133
其他 780,558 59,839 18,036 858,433
资产总计 43,776,404 1,082,582 772,832 45,631,818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1,053,514 10,921 31,872 1,096,307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和拆入资金 4,239,481 350,434 197,259 4,787,17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300,719 2,993 20,518 324,23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477,336 7,054 6,542 1,490,932
吸收存款 29,895,899 529,999 409,676 30,835,574
已发行债务证券 2,301,945 179,425 112,154 2,593,524
其他 787,461 7,842 22,697 818,000
负债合计 40,056,355 1,088,668 800,718 41,945,741
净头寸 3,720,049 (6,086) (27,886) 3,686,077
衍生金融工具的净名义金额 (59,717) (77,330) 133,833 (3,214)
信贷承诺 3,699,905 308,250 187,706 4,195,861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61 风险管理(续)
(2) 市场风险(续)
(d) 货币风险(续)
本集团(续)
注释 2024年12月31日
美元 其他 人民币 折合人民币 折合人民币 合计 合计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2,399,191 110,843 61,327 2,571,361 2,571,361
存放同业款项和拆出资金 629,553 163,030 34,824 827,407 827,407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21,346 – 1,213 622,559 622,559
发放贷款和垫款 24,262,628 414,631 363,141 25,040,400 25,040,400
投资 (i) 10,320,063 235,931 151,529 10,707,523 10,707,523
其他 693,925 75,473 32,501 801,899 801,899
资产总计 38,926,706 999,908 644,535 40,571,149 40,571,149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867,919 13,180 61,495 942,594 942,594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和拆入资金 2,869,072 307,483 139,211 3,315,766 3,315,76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24,067 4,240 12,286 240,593 240,59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721,281 8,753 9,884 739,918 739,918
吸收存款 27,917,176 488,906 307,788 28,713,870 28,713,870
已发行债务证券 2,091,358 204,540 90,697 2,386,595 2,386,595
其他 829,608 20,824 37,416 887,848 887,848
负债合计 35,520,481 1,047,926 658,777 37,227,184 37,227,184
净头寸 3,406,225 (48,018) (14,242) 3,343,965 3,343,965
衍生金融工具的净名义金额 (59,073) (33,667) 93,982 1,242 1,242
信贷承诺 3,480,217 321,435 162,799 3,964,451 3,964,451
(i) 投资包括的范围请参见附注61(2)(c)(ii)。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61 风险管理(续)
(2) 市场风险(续)
(d) 货币风险(续)
注释 2025年12月31日
人民币 美元 折合人民币 其他 折合人民币 合计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2,892,249 93,917 51,908 3,038,074
存放同业款项和拆出资金 886,743 121,739 61,547 1,070,02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93,749 40,853 6,248 840,850
发放贷款和垫款 25,995,737 317,811 204,125 26,517,673
投资 (i) 11,877,809 260,750 218,047 12,356,606
其他 734,237 16,126 10,910 761,273
资产总计 43,180,524 851,196 552,785 44,584,505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1,053,514 10,921 31,830 1,096,265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和拆入资金 4,174,244 298,261 216,847 4,689,35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98,419 604 – 299,02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437,941 4,138 5,452 1,447,531
吸收存款 29,826,417 404,297 237,040 30,467,754
已发行债务证券 2,275,772 161,118 110,633 2,547,523
其他 447,410 3,932 15,058 466,400
负债合计 39,513,717 883,271 616,860 41,013,848
净头寸 3,666,807 (32,075) (64,075) 3,570,657
衍生金融工具的净名义金额 (58,208) (56,902) 112,153 (2,957)
信贷承诺 3,689,240 283,841 130,836 4,103,917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61 风险管理(续)
(2) 市场风险(续)
(d) 货币风险(续)
注释 2024年12月31日
人民币 美元 折合人民币 其他 折合人民币 合计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2,396,667 110,623 52,648 2,559,938
存放同业款项和拆出资金 673,427 138,942 29,582 841,95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01,835 – 1,213 603,048
发放贷款和垫款 24,122,882 309,072 182,065 24,614,019
投资 (i) 9,916,461 202,477 96,114 10,215,052
其他 651,369 36,129 24,127 711,625
资产总计 38,362,641 797,243 385,749 39,545,633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867,919 13,180 61,495 942,594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和拆入资金 2,787,748 246,942 132,840 3,167,53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22,766 435 – 223,20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700,994 7,717 7,475 716,186
吸收存款 27,849,384 377,621 128,698 28,355,703
已发行债务证券 2,066,046 185,830 88,634 2,340,510
其他 512,055 19,529 25,334 556,918
负债合计 35,006,912 851,254 444,476 36,302,642
净头寸 3,355,729 (54,011) (58,727) 3,242,991
衍生金融工具的净名义金额 (49,016) (18,737) 68,060 307
信贷承诺 3,459,883 293,021 102,454 3,855,358
(i) 投资包括的范围请参见附注61(2)(c)(ii)。
(3) 流动性风险
本集团坚持审慎性、分散性、协调性和多元化相结合的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管理目标是建立健全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充分识别、准确计量、持续监测、有效控制流动性风险,有效平衡资金收益性和安全性,保障全行业务平稳运行。
本集团每季度进行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以检验在不同压力情景下的风险承受能力。压力测试结果显示,在多种情景压力假设下,本集团流动性风险处于可控范围。
本集团采用流动性指标分析、剩余到期日分析和未折现合同现金流量分析衡量流动性风险。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61 风险管理(续)
(3) 流动性风险(续)
(a) 剩余到期日分析
下表列示于资产负债表日资产与负债根据相关剩余到期日的分析。
2025年12月31日
无期限 实时偿还 1个月以内 1个月 至3个月 3个月 至1年 1年至5年 5年以上 合计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2,270,092 782,530 – 1,183 394 – – 3,054,199
存放同业款项和拆出资金 – 96,253 258,250 179,300 468,315 8,327 – 1,010,44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856,519 299 – – – 856,818
发放贷款和垫款 111,651 989,462 1,181,008 2,147,384 6,583,500 7,506,760 8,407,025 26,926,790
投资
-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43,317 90,358 28,029 41,102 183,202 76,873 212,113 874,99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69 – 35,733 183,685 589,195 2,756,059 4,174,711 7,739,652
-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49,928 – 260,486 351,664 619,177 1,653,631 1,347,820 4,282,706
-长期股权投资 27,781 – – – – – – 27,781
其他 370,863 355,272 20,599 33,801 38,305 27,350 12,243 858,433
资产总计 3,073,901 2,313,875 2,640,624 2,938,418 8,482,088 12,029,000 14,153,912 45,631,818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39,697 91,711 963,993 906 – 1,096,307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和拆入资金 – 2,638,906 496,089 605,677 766,434 249,727 30,341 4,787,174
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 – 61,046 143,921 60,223 59,040 – – 324,23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650,221 587,281 253,346 84 – 1,490,932
吸收存款 – 12,912,506 1,831,290 2,323,640 6,028,584 7,703,800 35,754 30,835,574
已发行债务证券 – – 141,719 505,542 1,090,722 717,564 137,977 2,593,524
其他 73,594 240,087 55,061 39,423 100,582 71,526 237,727 818,000
负债合计 73,594 15,852,545 3,357,998 4,213,497 9,262,701 8,743,607 441,799 41,945,741
各期限缺口 3,000,307 (13,538,670) (717,374) (1,275,079) (780,613) 3,285,393 13,712,113 3,686,077
衍生金融工具的名义金额
-利率合约 – – 281,216 573,781 1,446,332 619,539 25,266 2,946,134
-汇率合约 – – 1,582,796 1,622,801 2,895,267 127,811 4,609 6,233,284
-其他合约 – – 142,984 61,649 117,455 8,135 – 330,223
合计 – – 2,006,996 2,258,231 4,459,054 755,485 29,875 9,509,641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61 风险管理(续)
(3) 流动性风险(续)
(a) 剩余到期日分析(续)
本集团(续)
2024年12月31日
无期限 实时偿还 1个月以内 1个月 至3个月 3个月 至1年 1年至5年 5年以上 合计
资产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2,263,961 305,752 – 1,180 468 – – 2,571,361
存放同业款项和拆出资金 – 99,404 212,706 97,574 406,267 11,456 – 827,407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21,346 – 1,213 – – 622,559
发放贷款和垫款 109,710 1,041,426 918,562 1,889,087 6,646,368 6,547,324 7,887,923 25,040,400
投资
-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14,855 43,701 6,358 20,966 89,471 53,781 183,372 612,50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713 – 22,186 62,731 478,071 2,449,332 4,416,690 7,429,723
-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2,263 – 87,900 177,930 637,937 1,127,504 578,202 2,641,736
-长期股权投资 23,560 – – – – – – 23,560
其他 354,151 248,254 34,012 61,085 65,494 19,460 19,443 801,899
资产总计 2,999,213 1,738,537 1,903,070 2,310,553 8,325,289 10,208,857 13,085,630 40,571,149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88,672 107,117 745,856 949 – 942,594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和拆入资金 – 1,651,856 459,228 323,840 437,014 429,740 14,088 3,315,766
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 – 19,309 116,842 61,639 42,803 – – 240,59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176,141 253,963 309,015 799 – 739,918
吸收存款 – 12,382,497 1,513,049 2,020,375 5,388,776 7,391,103 18,070 28,713,870
已发行债务证券 – – 169,986 272,380 1,216,956 593,580 133,693 2,386,595
其他 5,532 373,349 65,490 40,720 94,015 80,873 227,869 887,848
负债合计 5,532 14,427,011 2,589,408 3,080,034 8,234,435 8,497,044 393,720 37,227,184
各期限缺口 2,993,681 (12,688,474) (686,338) (769,481) 90,854 1,711,813 12,691,910 3,343,965
衍生金融工具的名义金额
-利率合约 – – 185,776 165,694 375,280 205,031 12,146 943,927
-汇率合约 – – 1,482,353 1,300,984 2,776,854 137,068 3,029 5,700,288
-其他合约 – – 63,246 65,742 98,316 4,636 – 231,940
合计 – – 1,731,375 1,532,420 3,250,450 346,735 15,175 6,876,155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61 风险管理(续)
(3) 流动性风险(续)
(a) 剩余到期日分析(续)
本行
2025年12月31日
无期限 实时偿还 1个月以内 1个月 至3个月 3个月 至1年 1年至5年 5年以上 合计
资产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2,267,354 769,146 – 1,179 395 – – 3,038,074
存放同业款项和拆出资金 – 73,169 241,846 189,688 480,042 85,284 – 1,070,02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840,351 299 200 – – 840,850
发放贷款和垫款 107,888 988,475 1,123,112 2,121,441 6,527,237 7,363,671 8,285,849 26,517,673
投资
-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82,955 80,319 26,623 37,834 173,106 24,998 140,568 566,403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 30,178 174,651 585,153 2,737,518 4,144,204 7,671,704
-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54,417 – 244,714 334,379 574,769 1,570,937 1,206,043 3,985,259
-长期股权投资 103,054 – – – – – – 103,054
-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投资 – 3 (9,771) 361 2,698 29,578 7,317 30,186
其他 318,877 346,769 18,738 29,008 34,937 11,892 1,052 761,273
资产总计 2,934,545 2,257,881 2,515,791 2,888,840 8,378,537 11,823,878 13,785,033 44,584,505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39,655 91,711 963,993 906 – 1,096,265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和拆入资金 – 2,642,898 452,990 583,165 756,968 236,187 17,144 4,689,352
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 – 59,142 131,600 54,790 53,491 – – 299,02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609,892 584,994 252,645 – – 1,447,531
吸收存款 – 12,797,302 1,748,212 2,196,904 5,996,512 7,694,673 34,151 30,467,754
已发行债务证券 – – 141,627 498,521 1,079,416 689,982 137,977 2,547,523
其他 64,977 233,549 51,202 31,271 60,184 15,837 9,380 466,400
负债合计 64,977 15,732,891 3,175,178 4,041,356 9,163,209 8,637,585 198,652 41,013,848
各期限缺口 2,869,568 (13,475,010) (659,387) (1,152,516) (784,672) 3,186,293 13,586,381 3,570,657
衍生金融工具的名义金额
-利率合约 – – 280,017 564,183 1,441,391 608,082 21,319 2,914,992
-汇率合约 – – 1,492,762 1,589,251 2,807,587 118,624 3,282 6,011,506
-其他合约 – – 92,393 56,265 116,180 8,039 – 272,877
合计 – – 1,865,172 2,209,699 4,365,158 734,745 24,601 9,199,375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61 风险管理(续)
(3) 流动性风险(续)
(a) 剩余到期日分析(续)
本行(续)
2024年12月31日
无期限 实时偿还 1个月以内 1个月 至3个月 3个月 至1年 1年至5年 5年以上 合计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2,261,090 297,214 – 1,166 468 – – 2,559,938
存放同业款项和拆出资金 – 68,232 188,606 96,189 460,957 27,967 – 841,95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01,835 – 1,213 – – 603,048
发放贷款和垫款 104,619 1,040,159 853,140 1,862,679 6,582,844 6,403,719 7,766,859 24,614,019
投资
-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57,698 32,137 4,442 18,837 72,560 19,255 124,736 329,665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8 – 19,242 56,358 469,127 2,427,119 4,388,920 7,360,794
-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45,755 – 80,606 154,947 600,773 1,048,821 474,616 2,405,518
-长期股权投资 103,889 – – – – – – 103,889
-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投资 – 5 – – 3,181 12,000 – 15,186
其他 302,632 238,495 33,342 57,702 64,298 8,724 6,432 711,625
资产总计 2,875,711 1,676,242 1,781,213 2,247,878 8,255,421 9,947,605 12,761,563 39,545,633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88,672 107,117 745,856 949 – 942,594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和拆入资金 – 1,645,096 406,561 288,579 407,408 419,386 500 3,167,530
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 – 17,720 109,982 57,295 38,204 – – 223,20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153,982 252,792 308,687 725 – 716,186
吸收存款 – 12,288,352 1,429,994 1,878,183 5,356,889 7,385,897 16,388 28,355,703
已发行债务证券 – – 169,683 267,148 1,211,628 559,076 132,975 2,340,510
其他 3,635 359,844 52,284 32,678 73,024 17,819 17,634 556,918
负债合计 3,635 14,311,012 2,411,158 2,883,792 8,141,696 8,383,852 167,497 36,302,642
各期限缺口 2,872,076 (12,634,770) (629,945) (635,914) 113,725 1,563,753 12,594,066 3,242,991
衍生金融工具的名义金额
-利率合约 – – 185,703 161,297 376,580 192,633 9,776 925,989
-汇率合约 – – 1,416,495 1,275,762 2,825,564 131,874 1,768 5,651,463
-其他合约 – – 51,333 62,832 98,084 4,636 – 216,885
合计 – – 1,653,531 1,499,891 3,300,228 329,143 11,544 6,794,337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61 风险管理(续)
(3) 流动性风险(续)
(b) 未折现合同现金流量分析
下表列示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及本行非衍生金融负债和表外信贷承诺未折现合同现金流量分析。这些金融工具的实际现金流量可能与本分析有显著差异。
本集团
2025年12月31日
账面价值 未折现合同现金流出 实时偿还 1个月 以内 1个月 至3个月 3个月 至1年 1年 至5年 5年以上
非衍生金融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1,096,307 1,107,419 – 39,763 92,125 974,622 909 –
同 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和拆入资金 4,787,174 4,815,508 2,638,906 496,848 607,824 776,729 262,171 33,030
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324,230 324,230 61,046 143,921 60,223 59,040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490,932 1,494,133 – 650,474 588,666 254,909 84 –
吸收存款 30,835,574 31,212,014 12,912,506 1,848,935 2,348,899 6,109,991 7,955,489 36,194
已发行债务证券 2,593,524 2,691,121 – 143,498 507,028 1,116,825 775,243 148,527
其他非衍生金融负债 520,595 753,895 143,015 20,202 10,958 51,926 62,212 465,582
非衍生金融负债合计 41,648,336 42,398,320 15,755,473 3,343,641 4,215,723 9,344,042 9,056,108 683,333
表外贷款承诺和信用卡承诺(注) 1,741,057 1,176,125 8,631 14,447 135,124 186,666 220,064
担保、承兑及其他信贷承诺(注) 2,454,804 346 326,628 382,514 1,163,870 538,518 42,928
2024年12月31日
账面价值 未折现合同现金流出 实时偿还 1个月 以内 1个月 至3个月 3个月 至1年 1年 至5年 5年以上
非衍生金融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942,594 954,775 – 88,802 107,603 757,416 954 –
同 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和拆入资金 3,315,766 3,356,242 1,651,856 459,750 325,752 445,333 456,728 16,823
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40,593 240,593 19,309 116,842 61,639 42,80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739,918 742,783 – 176,171 254,614 311,179 819 –
吸收存款 28,713,870 29,626,429 12,382,741 1,558,899 2,084,847 5,610,320 7,970,727 18,895
已发行债务证券 2,386,595 2,488,616 – 170,822 274,226 1,244,984 650,457 148,127
其他非衍生金融负债 570,819 780,553 202,836 32,312 12,526 33,781 69,173 429,925
非衍生金融负债合计 36,910,155 38,189,991 14,256,742 2,603,598 3,121,207 8,445,816 9,148,858 613,770
表外贷款承诺和信用卡承诺(注) 1,700,841 1,202,256 10,696 15,750 77,567 170,474 224,098
担保、承兑及其他信贷承诺(注) 2,263,610 1,772 298,669 339,599 1,048,432 540,128 35,010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61 风险管理(续)
(3) 流动性风险(续)
(b) 未折现合同现金流量分析(续)
2025年12月31日
账面价值 未折现合同现金流出 实时偿还 1个月 以内 1个月 至3个月 3个月 至1年 1年 至5年 5年以上
非衍生金融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1,096,265 1,107,377 – 39,721 92,125 974,622 909 –
同 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和拆入资金 4,689,352 4,711,481 2,642,898 453,695 584,998 765,981 245,752 18,157
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99,023 299,023 59,142 131,600 54,790 53,491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447,531 1,450,701 – 610,132 586,369 254,200 – –
吸收存款 30,467,754 30,842,733 12,797,302 1,765,761 2,221,663 6,077,509 7,946,066 34,432
已发行债务证券 2,547,523 2,642,993 – 143,595 499,745 1,104,839 746,287 148,527
其他非衍生金融负债 182,679 184,787 138,872 18,284 3,068 11,990 9,870 2,703
非衍生金融负债合计 40,730,127 41,239,095 15,638,214 3,162,788 4,042,758 9,242,632 8,948,884 203,819
表外贷款承诺和信用卡承诺(注) 1,652,337 1,144,114 8,478 12,875 109,901 160,927 216,042
担保、承兑及其他信贷承诺(注) 2,451,580 83 326,394 381,288 1,162,515 538,372 42,928
2024年12月31日
账面价值 未折现合同现金流出 实时偿还 1个月 以内 1个月 至3个月 3个月 至1年 1年 至5年 5年以上
非衍生金融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942,594 954,775 – 88,802 107,603 757,416 954 –
同 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和拆入资金 3,167,530 3,199,688 1,645,096 407,025 290,002 414,368 442,568 629
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23,201 223,201 17,720 109,982 57,295 38,204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716,186 719,020 – 154,001 253,434 310,841 744 –
吸收存款 28,355,703 29,266,558 12,288,596 1,474,728 1,942,725 5,578,180 7,965,313 17,016
已发行债务证券 2,340,510 2,440,062 – 170,748 268,701 1,239,097 614,128 147,388
其他非衍生金融负债 250,025 251,353 197,022 19,994 4,436 12,689 9,225 7,987
非衍生金融负债合计 35,995,749 37,054,657 14,148,434 2,425,280 2,924,196 8,350,795 9,032,932 173,020
表外贷款承诺和信用卡承诺(注) 1,594,837 1,162,508 10,289 15,188 58,554 129,663 218,635
担保、承兑及其他信贷承诺(注) 2,260,521 1,514 298,540 338,874 1,046,313 540,271 35,009
注: 表外贷款承诺和信用卡承诺可能在到期前未被支用。担保、承兑及其他信贷承诺金额并不代表即将支付的金额。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61 风险管理(续)
(4) 操作风险
本行董事会承担操作风险管理最终责任。高管层承担操作风险管理的实施责任,主要职责包括组织制定操作风险管理基本制度和管理办法等。操作风险组织架构由业务和管理部门、操作风险管理部门、审计部门等组成。
本集团制定操作风险管理制度,建立与自身业务性质、规模、复杂程度和风险特征相适应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强化“三道防线”协同管控,以操作风险偏好及其传导为纲领,以操作风险管理工具为支持,以操作风险文化、人员队伍、约束激励、信息系统等为保障,对业务产品及管理活动中的操作风险,进行持续地识别评估、控制缓释、监测报告、资本计量,并周期性开展操作风险管理体系重检优化。在经营管理相关制度、流程和系统等建设中充分考虑内部控制要求,在业务、产品以及管理活动中实施内控措施,有效防控操作风险、降低损失。
2025年,本集团积极对标《银行保险机构操作风险管理办法》,健全操作风险偏好传导、风险报告、新产品风险评估等管理机制,夯实操作风险管理基础。严格落实监管要求,持续完善操作风险管理及计量体系,有序推进操作风险新标准法监管评估验收相关工作。开展新一轮业务影响分析,建立周期性分析与常态化分析联动机制,迭代业务连续性管理策略,识别重要业务,做好应对风险冲击的准备。开展重要业务演练,突出管理重点,提高机构与人员的应急意识和处置能力,提升演练实效。
(5)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a) 估值流程、技术和参数
董事会负责建立完善的估值内部控制制度,并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充分性和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管理层负责按董事会要求,组织实施估值内部控制制度的日常运行,确保估值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
本集团对于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建立了独立的估值流程,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估值、模型验证及账务处理工作。
本年公允价值计量所采用的估值技术和输入参数较2024年度未发生重大变动。
(b) 公允价值层次
本集团采用以下层次确定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这些层次反映公允价值计量中输入变量的重要程度:
-第一层次:使用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计量的公允价值。
- 第二层次:使用直接(比如取自价格)或间接(比如根据价格推算的)可观察到的、除第一层次中的市场报价以外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计量的公允价值。
- 第三层次:以可观察到的市场数据以外的变量为基础确定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不可观察输入值)计量的公允价值。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61 风险管理(续)
(5)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续)
(c)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 公允价值层次
下表分析于资产负债表日按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所采用估值基础的层次:
2025年12月31日
第一层次 第二层次 第三层次 合计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 49,297 3 49,300
发放贷款和垫款
-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发放贷款和垫款 – 2,092,713 – 2,092,713
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
持有作交易用途的金融资产-债券 3,636 314,031 – 317,667
-权益工具和基金 1,756 2,368 – 4,124
其 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债券 62 137,534 3,383 140,979
-权益工具、基金及其他 20,423 243,883 147,918 412,224
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金融资产
-债券 414,423 3,816,967 957 4,232,347
-债权类投资 – – 456 456
-指 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 21,540 – 28,363 49,903
合计 461,840 6,656,793 181,080 7,299,713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负债
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负债 – 322,715 1,515 324,230
衍生金融负债 – 89,801 3 89,804
合计 – 412,516 1,518 414,034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61 风险管理(续)
(5)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续)
(c)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续)
(i) 公允价值层次(续)
本集团(续)
2024年12月31日
第一层次 第二层次 第三层次 合计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 108,049 4 108,053
发放贷款和垫款
-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发放贷款和垫款 – 1,631,752 – 1,631,752
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
持有作交易用途的金融资产-债券 3,495 127,185 – 130,680
-权益工具和基金 302 2,747 – 3,049
其 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债券 5 141,604 3,472 145,081
-权益工具、基金及其他 13,542 174,345 145,807 333,694
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金融资产
-债券 292,397 2,316,116 960 2,609,473
-债权类投资 – – 41 41
-指 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 13,781 – 18,441 32,222
合计 323,522 4,501,798 168,725 4,994,045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负债
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负债 – 239,005 1,588 240,593
衍生金融负债 – 93,986 4 93,990
合计 – 332,991 1,592 334,583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61 风险管理(续)
(5)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续)
(c)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续)
(i) 公允价值层次(续)
2025年12月31日
第一层次 第二层次 第三层次 合计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 46,763 3 46,766
发放贷款和垫款
-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发放贷款和垫款 – 2,092,713 – 2,092,713
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
持有作交易用途的金融资产-债券 1,623 249,250 – 250,873
其 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债券 – 119,912 3,212 123,124
-权益工具、基金及其他 5,010 167,263 20,133 192,406
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金融资产
-债券 321,193 3,608,967 682 3,930,842
-指 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 3,219 26,872 24,326 54,417
合计 331,045 6,311,740 48,356 6,691,141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负债
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负债 – 299,023 – 299,023
衍生金融负债 – 87,302 3 87,305
合计 – 386,325 3 386,328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61 风险管理(续)
(5)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续)
(c)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续)
(i) 公允价值层次(续)
本行(续)
2024年12月31日
第一层次 第二层次 第三层次 合计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 108,421 4 108,425
发放贷款和垫款
-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发放贷款和垫款 – 1,631,752 – 1,631,752
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
持有作交易用途的金融资产-债券 778 92,445 – 93,223
其 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债券 – 119,311 3,264 122,575
-权益工具、基金及其他 4,369 100,008 9,490 113,867
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金融资产
-债券 207,759 2,151,322 682 2,359,763
-指 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 2,727 28,324 14,704 45,755
合计 215,633 4,231,583 28,144 4,475,360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负债
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负债 – 223,201 – 223,201
衍生金融负债 – 95,539 4 95,543
合计 – 318,740 4 318,744
划分为第二层次的金融资产主要是人民币债券,其公允价值按照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估值结果确定。划分为第二层次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主要是结构性存款,其公允价值以收益法确定。绝大部分的衍生金融工具划分为第二层次,通过收益法进行估值。第二层次金融工具在估值时所使用的重大参数均为市场可观察。
划分为第三层次的金融资产主要是非上市权益工具,所采用的估值技术包括收益法和市场法,涉及的不可观察参数主要为折现率和市净率等。
由于对部分金融工具估值方法有变化或对估值结果有重大影响的参数由不可观察转化为可观察等原因,本集团及本行将这些金融工具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第三层次金融工具转入第一层次。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61 风险管理(续)
(5)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续)
(c)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续)
(ii)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第三层次金融工具变动情况
下表列示本集团及本行对归类为公允价值层次第三层次的每类金融工具的变动情况:
本集团
2025年
衍生 金融资产 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资产合计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负债 衍生 金融负债 负债合计
债券 权益工具、基金及其他 债券 债权类投资 权益工具
2025年1月1日 4 3,472 145,807 960 41 18,441 168,725 (1,588) (4) (1,592)
利得或损失总额:
于损益中确认 (1) 18 (1,459) – – – (1,442) (161) 1 (160)
于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 – – – (3) (15) (1,432) (1,450) – – –
购买 – 208 43,089 – 430 12,432 56,159 (346) – (346)
出售、结算及转出 – (315) (39,519) – – (1,078) (40,912) 580 – 580
2025年12月31日 3 3,383 147,918 957 456 28,363 181,080 (1,515) (3) (1,518)
2024年
衍生金融资产 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资产合计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负债 衍生 金融负债 负债合计
债券 权益工具、基金及其他 债券 债权类投资 权益工具
2024年1月1日 8 1,131 163,259 – 54 7,439 171,891 (687) (8) (695)
利得或损失总额:
于损益中确认 (4) 38 (2,154) – – – (2,120) (506) 4 (502)
于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 – – – 20 (13) 9,902 9,909 – – –
购买 – 2,827 21,320 940 – 1,100 26,187 (1,041) – (1,041)
出售、结算及转出 – (524) (36,618) – – – (37,142) 646 – 646
2024年12月31日 4 3,472 145,807 960 41 18,441 168,725 (1,588) (4) (1,592)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61 风险管理(续)
(5)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续)
(c)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续)
(ii)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第三层次金融工具变动情况(续)
2025年
衍生金融资产 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资产合计 衍生金融负债 负债合计
债券 权益工具、基金及其他 债券 权益工具
2025年1月1日 4 3,264 9,490 682 14,704 28,144 (4) (4)
利得或损失总额:
于损益中确认 (1) 20 540 – – 559 1 1
于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 – – – – (1,333) (1,333) – –
购买 – 139 10,591 – 12,030 22,760 – –
出售、结算及转出 – (211) (488) – (1,075) (1,774) – –
2025年12月31日 3 3,212 20,133 682 24,326 48,356 (3) (3)
2024年
衍生金融资产 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资产合计 衍生 金融负债 负债合计
债券 权益工具、基金及其他 债券 权益工具
2024年1月1日 8 937 9,139 – 3,765 13,849 (8) (8)
利得或损失总额:
于损益中确认 (4) (87) (30) – – (121) 4 4
于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 – – – 2 9,864 9,866 – –
购买 – 2,775 1,006 680 1,075 5,536 – –
出售、结算及转出 – (361) (625) – – (986) – –
2024年12月31日 4 3,264 9,490 682 14,704 28,144 (4) (4)
公允价值的第三层次中,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和损失主要于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项目中列示。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61 风险管理(续)
(5)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续)
(c)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续)
(ii)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第三层次金融工具变动情况(续)
第三层次金融工具损益影响如下:
2025年 2024年
已实现 未实现 合计 已实现 未实现 合计
净收益/(损失) 220 (1,822) (1,602) 1,590 (4,212) (2,622)
本行
2025年 2024年
已实现 未实现 合计 已实现 未实现 合计
净收益/(损失) 135 425 560 (49) (68) (117)
(d)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 金融资产
本集团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放同业款项、拆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发放贷款和垫款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放同业款项、拆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放同业款项、拆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主要以市场利率计息,并主要于一年内到期。因此这些款项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若。
发放贷款和垫款
大部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和垫款至少每年按市场利率重定价一次。因此,这些贷款和垫款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若。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下表列出了于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这些公允价值未在资产负债表中列报。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61 风险管理(续)
(5)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续)
(d)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续)
(i) 金融资产(续)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 第二层次 第三层次 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 第二层次 第三层次
以 摊余成本计量 的金融资产 7,739,652 8,207,460 5,791 8,158,832 42,837 7,429,723 8,089,222 19,236 8,007,245 62,741
合计 7,739,652 8,207,460 5,791 8,158,832 42,837 7,429,723 8,089,222 19,236 8,007,245 62,741
本行
(ii) 金融负债
本集团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负债主要包括向中央银行借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拆入资金、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吸收存款和已发行债务证券。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及本行已发行次级债券、已发行总损失吸收能力非资本债券和已发行合格二级资本债券合计的公允价值为人民币7,251.60亿元及7,126.23亿元(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及本行分别为人民币6,856.41亿元及6,732.10亿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7,086.86亿元及6,963.52亿元(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及本行分别为人民币6,635.03亿元及6,511.69亿元),其他金融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本集团采用可观察参数来确定已发行次级债券、已发行总损失吸收能力非资本债券和已发行合格二级资本债券的公允价值并将其划分为第二层次。
(6) 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集团部分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遵循可执行的净额结算安排或类似协议。本集团与其交易对手之间的该类协议通常允许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以净额结算。如果双方没有达成一致,则以总额结算。但在一方违约前提下,另一方可以选择以净额结算。本集团未对这部分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进行抵销。
此外,本集团与其交易对手之间也存在部分协议约定交易双方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并且交易双方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抵销条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满足抵销条件的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的金额不重大。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61 风险管理(续)
(7) 保险风险
保险合同的风险在于所承保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及由此引起的赔付金额的不确定性。保险合同的性质决定了保险风险发生难以精确预计或存在不确定性。本集团面临的主要风险为实际的理赔给付金额超出保险负债的账面价值的风险。
本集团通过建立分散承保风险类型的保险承保策略,适当的再保险安排,加强对承保核保工作和理赔核赔工作的管理,从而减少保险风险的不确定性。
本集团针对保险合同的风险建立相关假设,并据此计量保险合同负债。对于长期人身险保险合同和短期人身险保险合同而言,加剧保险风险的因素主要是保险风险假设与实际保险风险的差异,包括死亡假设、费用假设、疾病发生假设、赔付假设、退保假设等。对于财产保险合同而言,索赔经常受到自然灾害、巨灾、恐怖袭击等因素影响。此外,保险风险也会受保户终止合同、降低保费、拒绝支付保费影响,即保险风险受保单持有人的行为和决定影响。
(8) 资本管理
本行实施全面的资本管理,内容涵盖了资本管理政策制定、资本规划和计划、资本计量、内部资本评估、资本配置、资本激励约束和传导、资本筹集、监测报告等管理活动以及资本计量高级方法在日常经营管理中的应用。本行资本管理的总体原则是,持续保持充足的资本水平,在满足监管要求的基础上,保持一定安全边际和缓冲区间,确保资本可充分覆盖各类风险;实施合理有效的资本配置,强化资本约束和激励机制,在有效支持本行战略规划实施的同时充分发挥资本对业务的约束和引导作用,持续提升资本效率和回报水平;夯实资本实力,保持较高资本质量,按照内部补充与外部资本并重原则,合理运用各类资本工具,优化资本结构;不断深化资本管理高级方法在信贷政策、授信审批、定价等经营管理中的应用。
资本充足率反映了本集团稳健经营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按照金融监管总局《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商业银行应达到最低资本要求,其中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5% ,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6% ,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 ;在此基础上,还应满足储备资本要求、全球和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要求。此外,如需计提逆周期资本或监管部门对单家银行提出第二支柱资本要求,商业银行应在规定时限内达标。
本集团的资本充足率管理通过对资本充足率水平进行及时监控、分析和报告,与资本充足率管理目标进行比较,采取包括控制资产增速、调整风险资产结构、增加内部资本供给、从外部补充资本等各项措施,确保本集团和本行的各级资本充足率持续满足监管要求和内部管理需要,抵御潜在风险,支持各项业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目前本集团完全满足各项法定监管要求。
本集团的资本规划管理是根据监管规定、集团发展战略和风险偏好等,前瞻性地对未来资本供给与需求进行预测,兼顾短期与长期资本需求,确保资本水平持续满足监管要求和内部管理目标。
本集团资本筹集管理主要是根据资本规划和市场环境,合理运用各类资本工具,既要保证本集团资本总量满足外部监管和内部资本管理目标,又要有利于本集团资本结构优化。
根据监管要求,本行须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计量和披露资本充足率。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及监管批复范围,对符合监管要求的金融机构信用风险暴露和公司信用风险暴露资本要求采用初级内部评级法计量,零售信用风险暴露资本要求采用内部评级法计量,内部评级法未覆盖部分采用权重法计量;市场风险资本要求采用标准法计量;操作风险资本要求采用标准法计量。依据监管要求,本集团采用资本计量高级方法和其他方法并行计量资本充足率,并遵守相关资本底线要求。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61 风险管理(续)
(8) 资本管理(续)
本集团于2025年12月31日根据金融监管总局《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计算的资本充足率情况如下:
注释 2025年 12月31日 2024年 12月31日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a)(b) 14.63% 14.48%
一级资本充足率 (a)(b) 15.47% 15.21%
资本充足率 (a)(b) 19.69% 19.69%
核心一级资本
-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可计入部分 490,687 385,621
-盈余公积 434,687 402,196
-一般风险准备 586,449 534,151
-未分配利润 1,929,943 1,782,502
-累计其他综合收益 26,669 65,136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4,271 3,703
核心一级资本:扣除项
-商誉(扣除递延税负债) 2,061 2,170
-其他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扣除递延税负债) 4,970 5,009
-对未按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进行套期形成的现金流储备 823 581
其他一级资本
-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 199,977 159,977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142 139
其他一级资本:扣除项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其他一级资本 1,188 1,241
二级资本
-二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 638,904 594,092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229 226
-超额损失准备可计入部分 360,510 384,521
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c) 3,464,852 3,165,549
一级资本净额 (c) 3,663,783 3,324,424
资本净额 (c) 4,663,426 4,303,263
风险加权资产 (d) 23,685,171 21,854,590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61 风险管理(续)
(8) 资本管理(续)
注释:
(a)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等于核心一级资本净额除以风险加权资产;一级资本充足率等于一级资本净额除以风险加权资产;资本充足率等于资本净额除以风险加权资产 资本充足率等于资本净额除以风险加权资产。
(b) 本集团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包括境内外所有分支机构及金融机构类附属公司(不含保险公司)。
(c) 核心一级资本净额等于核心一级资本减去核心一级资本扣除项目;一级资本净额等于一级资本减去一级资本扣除项目;资本净额等于总资本减去总资本扣除项目资本净额等于总资本减去总资本扣除项目。
(d) 为应用资本底线及校准后的风险加权资产。
62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于2026年2月1日,本集团对于2021年1月28日在境内发行初始年利率为4.30%的60.00亿元资本补充债券,行使赎回权,赎回全部债券。
63 上期比较数字
为符合本财务报表的列报方式,本集团对仓单业务相关比较数字的列示进行了调整。
财务报表补充资料
(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1 按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的差异
作为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注册成立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金融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按照中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监管机构颁布的相关规定(统称“中国会计准则和规定”)编制包括本行和子公司(统称“本集团”)的合并财务报表。
本集团亦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颁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及其解释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适用的披露条例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本集团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和规定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及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列示的2025年度的净利润和于2025年12月31日的股东权益并无差异。
3Muu0℃
地址及邮编
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100033
www.ccb.cnwww.ccb.com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