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中信证券与国泰海通合称“联席保荐人”)作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公司”或“上市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联席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建设银行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建设银行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批复》(金复〔2025〕299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交易所审核意见》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305号),建设银行于2025年6月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
11589403973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500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后(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4968973850.49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实收情况验资报告》(安永华
明(2025)验字第 70008881_A02 号)。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节余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后(不
1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104968973850.49元已全部用于补充建设银行核心一级资本,无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建设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储及使用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募集资金的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管理与监督等作出明确规定。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建设银行在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010860001156273099008000154,并与本次发行的联席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建设银行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储及使用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等的规定存放和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建设银行已将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补充建设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具体参见本核查意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未出现与本次发行方案披露的募集资金投向不相符的情形。
(二)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22025年度,建设银行不存在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度,建设银行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5年度,建设银行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建设银行本次发行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后(不含增值税)已全部用于补充建设银行核心一级资本,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5年度,建设银行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后(不含增值税)已全部用于补充建设银行核心一级资本,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建设银行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储及使用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等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就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进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3六、联席保荐人的核查措施及核查意见经核查,联席保荐人认为,建设银行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储及使用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建设银行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建设银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联席保荐人对建设银行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4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净募集资金总额104968973850.49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04968973850.49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无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04968973850.49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无截至期末截至期已变更累计投入项目达项目可末投入承诺项目含金额与承到预定是否达行性是募集资金承诺投截至期末承诺投截至期末累计投进度本年度实投资部分变调整后投资总额本年度投入金额诺投入金可使用到预计否发生
资总额入金额(1)入金额(2)(%)现的效益项目更(如额的差额状态日效益重大变
(4)=
有)(3)=期化
(2)/(1)
(2)-(1)补充
核心104968973850.4104968973850.104968973850.4104968973850.4104968973850.4
无01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一级949999资本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不适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5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注:募集资金到位后已全部用于补充建设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投入的资金均包含建设银行原自有资金与募集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实现效益情况。
6(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周宇石国平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7(此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孙琳籍冠珩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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