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2026年3月27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威廉*科恩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2025年,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独立董事威廉*科恩严格按照境内外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以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章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规定,按时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勤勉尽责、忠实履职,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作用,纵深推动建设银行内涵式高质量发展,助力经营管理水平整体提升,切实保障建设银行、全体股东及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建设银行共有5位独立董事,在董事会成员总数中占比超过三分之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建设银行章程的规定。建设银行独立董事来自中国内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美国、英国等国家和地区,分别是金融监管、财政税收、银行管理、外部审计、会计等领域的专家。建设银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关联交易、社会责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主席均由独立董事担任。建设银行董事会已经收到各位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就其
1独立性而签署的自查文件。
经评估,各位独立董事在建设银行未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建设银行及建设银行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监管制度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本人自2021年6月起出任建设银行独立董事,自2022年7月起任阿拉伯区域支付清算和结算组织Buna的独立董事,自2021年10月起任三菱日联金融集团顾问委员会委员,自2021年6月起任Baton SystemsInc.顾问委员会委员,自2021年4月起任Suade Labs首席监管顾问,自2019年11月起任多伦多领导力中心董事会成员,自2019年7月起任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技术顾问。
本人2020年至2025年任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咨询委员会主席,
2022年至2024年任毕马威全球高级顾问,2014年至2019年任巴
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秘书长,2007年至2014年任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副秘书长;2003年至2006年在国际清算银行金融稳定
学院任职;1999年加入巴塞尔委员会秘书处前,先后在美国货币监理署和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任职。本人现任布雷顿森林委员会成员,曾任金融稳定理事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成员。1984年获曼哈顿大学理学学士学位,1991年获福特汉姆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建设银行共召开股东会3次及A股类别股东会、H股类
别股东会各1次,2025年6月27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2025年4
2月2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
东会、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2025年11月27日召开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全年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2次,审议
议案116项,审阅1项,参阅41项;召开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36次,研究审核听取各项议案240项。
2025年,本人按时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
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决议事项进行审议,发表独立意见,对审议事项未提出异议,未行使其他特别职权。
本人出席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A股类别 H股类别独立股东会董事会股东会股东会董事亲自出席亲自出席委托出席
威廉*科恩3/31/11/112/120/12
本人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关联交易、社会责任战略发展审计风险管理提名与薪酬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独立董事委员会委员会委员会委员会委员会亲自委托亲自委托亲自委托亲自委托亲自委托出席出席出席出席出席出席出席出席出席出席
威廉*科恩——7/70/76/60/6——6/60/6
注:(1)会议“亲自出席”次数包括现场出席和通过视频、电话方式出席会议。
(2)报告期内,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建设银行独立董事,均已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3(二)董事履职情况
本人积极履行职责,除按时出席建设银行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外,还积极参加独立董事沟通会、专题交流会,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董事长及其他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层等公司治理主体保持充分有效沟通。经评估,本人履职时间、方式、工作内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本人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的相关要求及工作需要,与建设银行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师在财务、业务及其他相
关情况上保持充分沟通,切实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建设银行积极为本人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确保本人充分履职尽责。
一是精准研判宏观经济发展趋势,本人全面客观分析研判国内外宏观形势对银行业经营发展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助力建设银行在服务国家现代化建设中实现全行高质量发展。在广东省分行的实地调研中,深入了解分行在服务国家战略、落实“五篇大文章”、创新金融服务和推进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情况。
二是关注重大问题研究,充分发挥决策参考和监督作用。
本人助力建设银行完成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文件的重检修订;
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推进监事会改革实施方案,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法承接监事会职责;支持建设银行向财政部定向发行A股股票。本人高度重视海外业务合规稳健发展,分别赴建设银行伦敦分行、卢森堡分行等境外机构开展调研,指导境外机构落实监管要求、提升风险防控及合规管理能力。本人密切关注金融科技业务发展状况,赴稻香湖生产园区调研,全方位审视金融科技项目进展,力求从技术前沿出发,为董事会制定更具前瞻性的策略规划提供有力支持。
4三是持续完善风险内控管理体系,更好统筹发展与安全。
本人积极研判风险形势和管控措施,推动完善集团风险内控管理体系。强化重点领域风险管控,高度重视低利率环境对净息差趋势的影响及应对措施,推动完善房地产信贷政策和风险管控策略,积极关注关税政策对相关行业的潜在影响,推动健全集团一体化信息安全防护机制,有效保障全行网络及信息系统稳定运行。
四是坚持中国特色与国际趋势有效衔接,全面推动可持续发展。本人持续强化对ESG工作的总体规划及指导,定期听取《环境、社会和治理工作规划(2023-2025年)》推进落实情况,指导管理层及时启动新一期ESG规划编制。不断强化ESG信息披露和对外交流,多措并举巩固ESG实践表现。本人督促管理层切实做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定期审议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等。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作为关联交易、社会责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席,
2025年,本人高度重视并持续推动关联交易管理,确保各类关
联交易合规开展,切实履行关联交易监督职责。报告期内,建设银行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2025年,建设银行董事会审议通过2024年年报、2024年
内控评价报告、2025年半年报、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和2025
5年第三季度报告等相关议案。本人表示对建设银行披露财务会
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及建设银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示同意。
(三)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经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建设银行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建设银行及境内子公司2025年度
国内会计师事务所,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建设银行及境外主要子公司2025年度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本人就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并根据有关要求,与外部审计师保持充分沟通,积极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5年,本人对于建设银行2025年董事选举、高级管理人
员的聘任事项均表示同意。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5年,建设银行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薪酬分配清算方案,指导完善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2025年度绩效评价方案,全面贯彻国家薪酬监管政策和评价导向,严格落实绩效薪酬延期支付与追索扣回管理机制。本人对于建设银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薪酬事项均表示同意。
(六)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5年,建设银行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建设银
行章程规定,及时、完整、准确地披露2024年年报、2025年半
6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在定期报告和临
时公告中增加自愿性信息披露,全面及时准确完成信息披露工作。本人积极履行对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的监督审核职责,指导协调和优化披露内容及方式。在依法合规履行法定披露义务的基础上,指导建设银行推进定期报告披露质效提升,生动展现建设银行坚持长期理念、服务实体经济、推进内涵式高质量发展的良好实践及工作成效。
(七)其他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报告期内,建设银行无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情况,建设银行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方案的情况,不存在上市公司被收购事项,不存在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不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情况,未发生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等情况。
(八)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本人着眼于建设银行当前及中长期可持续发展,依托自身专业优势及各领域丰富经验,积极建言献策,推动董事会各项决议有效执行,有力推动全行战略发展,切实维护股东、金融消费者、员工等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推进公司治理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和公司治理有序运行。
2025年,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建设银行章程
及股东会授权,科学审慎决策,审议议题涵盖重要制度办法修订、年度及中期利润分配方案、资本工具及债券发行、年度经
营计划及固定资产投资预算、定期财务报告、董事提名及高管聘任等各个方面。
7审计委员会共召开正式会议7次、年度和半年度财务报告
预沟通会议2次、与外部审计师闭门会议2次。强化会计信息治理和信息披露质量,监督审核定期财务报告,推动完善经营业绩分析汇报,指导应对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的影响,强化金融工具公允价值估值管理,助力境外机构和子公司稳健经营,推动资管业务健康发展。落实监事会改革部署,保障公司治理改革成效,研究监事会职责承接,增设委员会副主席,开展履职监督与评价。监督指导外部审计,推动强化外审成果运用。监督考核内部审计工作,强化内审第三道防线作用,推动开展内审质量外部评估发现及整改。完善内控体系的健全性和有效性,指导开展内控评价工作,注重发现内控缺陷和整改,推动落实监管新规。
风险管理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委员会密切关注全球政治经济形势,积极稳妥应对外部风险挑战,持续跟踪宏观政策及相关影响,深入研究普惠零售、房地产、地方债务等重点领域风险管控。推动提升全面风险管理质效,强化前瞻形势研判,指导风险偏好重检优化,强化风险偏好执行传导,完善风险管理重要制度,夯实风险管理基础。深入推进重点领域风险管控,推动强化信用风险前瞻管控,监督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管理,加强信息科技及网络安全风险管控,指导气候相关风险管理。
积极落实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要求,有序推进系统重要性银行达标工作,指导恢复与处置计划更新完善,提升风险数据加总与风险报告质效。推动提升集团合规管理水平,完善合规管理制度机制,着力提升合规管理质效,高度重视反洗钱和制裁合规管理,推动监管检查及审计发现事项整改落实。持续完善集
8团并表管理和穿透管理,推动完善子公司经营管理体系,合规
落实附属机构治理要求,指导强化子公司风险管控。推动完善境外机构风险合规管理,加强境外机构全面风险管理,指导强化境外机构监管遵循,履行美国风险管理委员会职责。
关联交易、社会责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作为关联交易、社会责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席,在本人带领下,委员会持续加强关联交易管理,夯实关联交易管理基础,强化关联交易内部审计监督,发挥第三道防线作用,推动关联交易监管新规落实落地,完善治理程序满足监管要求,关注关联交易的合规性和公允性,前瞻性防范潜在合规风险。
监督评估履行社会责任质效,全面推动可持续发展,监督公益捐赠计划执行,聚焦增进社会民生福祉,指导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提升信息披露质效。监督指导绿色金融战略推进,为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提供有力金融支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推动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系,完善消保体系顶层设计,强化对消保工作统筹指导,关注监管转送投诉和考评情况,督导监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高度重视消保审计成果运用,以审计监督提升经营合规性与适当性管理水平。稳步推进ESG工作,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跟踪环境、社会及治理工作规划进展,持续夯实可持续发展基础。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建设银行章
程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职尽责,有效推动建设银行在复杂多变的外部形势下守牢风险底线,加强稳健合规经营,推动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了建设银行、全体股东和利益相关者的
9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按照监管导向及要求,继续保持独立性,
发挥专业优势,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为提升建设银行公司治理的科学性、稳健性和有效性做出更大贡献。
10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梁锦松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2025年,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独立董事梁锦松严格按照境内外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以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章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相关规定,按时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勤勉尽责、忠实履职,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作用,纵深推动建设银行内涵式高质量发展,助力经营管理水平整体提升,切实保障建设银行、全体股东及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建设银行共有5位独立董事,在董事会成员总数中占比超过三分之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建设银行章程的规定。建设银行独立董事来自中国内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美国、英国等国家和地区,分别是金融监管、财政税收、银行管理、外部审计、会计等领域的专家。建设银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关联交易、社会责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主席均由独立董事担任。建设银行董事会已经收到各位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就其
1独立性而签署的自查文件。
经评估,各位独立董事在建设银行未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建设银行及建设银行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监管制度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本人自2021年10月起出任建设银行独立董事。本人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前财政司司长,现任香港南丰集团董事长、新风天域集团董事长兼联合创始人、所罗门教育(国际)有限公司董
事长兼联合创始人。此外,本人是两家慈善机构“香港小母牛”及“惜食堂”主席。本人拥有多年在金融机构任职的经验,包括美国黑石集团大中华区主席、摩根大通亚洲主席和花旗银行
亚洲私人银行、投资银行、资金部及大中华地区主管等。本人亦曾任招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移动(香港)、美国友
邦保险(香港)的独立董事、中国国家开发银行国际顾问、香港南丰集团行政总裁和哈佛商学院香港协会主席。本人曾任公职包括香港特区政府行政会议非官守成员、教育统筹委员会主
席、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主席、外汇基金咨询委员会委员、香
港机场管理局董事、香港期货交易所董事、香港特别行政区筹
备委员会委员、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委员与港事顾问。本人1973年毕业于香港大学,曾在美国哈佛商学院攻读管理发展及高级管理课程,1998年获香港科技大学名誉法学博士学位。
2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建设银行共召开股东会3次及A股类别股东会、H股类
别股东会各1次,2025年6月27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2025年4月2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
东会、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2025年11月27日召开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全年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2次,审议
议案116项,审阅1项,参阅41项;召开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36次,研究审核听取各项议案240项。
2025年,本人按时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
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决议事项进行审议,发表独立意见,对审议事项未提出异议,未行使其他特别职权。
本人出席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A股类别 H股类别独立股东会董事会股东会股东会董事亲自出席亲自出席委托出席
3/31/11/112/120/12
梁锦松
本人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关联交易、社会责任战略发展审计风险管理提名与薪酬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独立董事委员会委员会委员会委员会委员会亲自委托亲自委托亲自委托亲自委托亲自委托出席出席出席出席出席出席出席出席出席出席
梁锦松————6/60/610/100/10——
3注:(1)会议“亲自出席”次数包括现场出席和通过视频、电话方式出席会议。
(2)报告期内,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建设银行独立董事,均已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二)董事履职情况
本人积极履行职责,除按时出席建设银行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外,还积极参加独立董事沟通会、专题交流会,与股东、董事长及其他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层等公司治理主体保持充分有效沟通。经评估,本人履职时间、方式、工作内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本人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的相关要求及工作需要,与建设银行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师在财务、业务及其他相关情况上保持
充分沟通,切实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建设银行积极为本人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确保本人充分履职尽责。
一是精准研判宏观经济发展趋势,本人全面客观分析研判国内外宏观形势对银行业经营发展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助力建设银行在服务国家现代化建设中实现全行高质量发展。
二是关注重大问题研究,充分发挥决策参考和监督作用。
本人助力建设银行完成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文件的重检修订;
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推进监事会改革实施方案,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法承接监事会职责;支持建设银行向财政部定向发行A股股票。
三是持续完善风险内控管理体系,更好统筹发展与安全。
本人积极研判风险形势和管控措施,推动完善集团风险内控管理体系。强化重点领域风险管控,高度重视低利率环境对净息差趋势的影响及应对措施,推动完善房地产信贷政策和风险管
4控策略,推进普惠零售业务集约化风险管理,积极关注关税政
策对相关行业的潜在影响,开展对极端压力情景影响和应对措施前瞻分析及压力测试,推动健全集团一体化信息安全防护机制,有效保障全行网络及信息系统稳定运行。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建设银行独立董事高度重视并持续推动关联交易管理,确保各类关联交易合规开展,切实履行关联交易监督职责。报告期内,建设银行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2025年,建设银行董事会审议通过2024年年报、2024年
内控评价报告、2025年半年报、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和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相关议案。本人表示对建设银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及建设银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示同意。
(三)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经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建设银行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建设银行及境内子公司2025年度
国内会计师事务所,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建设银行及境外主要子公司2025年度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本人就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并根据有关要求,与外部审计师保持充分沟通,积极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
5(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
况
作为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主席,2025年,本人高度关注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及时做好董事提名及独立董事遴选工作,同时,有序推进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本人对于建设银行2025年董事选举、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事项均表示同意。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5年,建设银行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薪酬分配清算方案,指导完善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2025年度绩效评价方案,全面贯彻国家薪酬监管政策和评价导向,严格落实绩效薪酬延期支付与追索扣回管理机制。本人对于建设银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薪酬事项均表示同意。
(六)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5年,建设银行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建设银
行章程规定,及时、完整、准确地披露2024年年报、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在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中增加自愿性信息披露,全面及时准确完成信息披露工作。本人积极履行对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的监督审核职责,指导协调和优化披露内容及方式,展现建设银行坚持长期理念、服务实体经济、推进内涵式高质量发展的良好实践及工作成效。
(七)其他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报告期内,建设银行无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情况,建设银行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方案的情况,不存在上市公司被收购事项,不存在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不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情况,未发生制定
6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等情况。
(八)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本人着眼于建设银行当前及中长期可持续发展,依托自身专业优势及各领域丰富经验,积极建言献策,推动董事会各项决议有效执行,有力推动全行战略发展,切实维护股东、金融消费者、员工等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推进公司治理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和公司治理有序运行。
2025年,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建设银行章程
及股东会授权,科学审慎决策,审议议题涵盖重要制度办法修订、年度及中期利润分配方案、资本工具及债券发行、年度经
营计划及固定资产投资预算、定期财务报告、董事提名及高管聘任等各个方面。
2025年,战略发展委员会共召开7次会议。面对复杂严峻
的经济形势,委员会锚定“十四五”时期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积极探索低利率环境下发展路径及战略举措。将增强“三个能力”深度融入全行改革发展,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扎实做好科技金融等“五篇大文章”,切实加强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优质金融服务。加强资本前瞻性规划与管理,确保集团资本水平充分覆盖各类主要风险并保有充裕的资本缓冲。切实履行国有大行社会责任,科学统筹全年对外捐赠工作,促进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统一。
风险管理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作为风险管理委员会主席,在本人带领下,委员会密切关注全球政治经济形势,积极稳妥应对外部风险挑战,持续跟踪宏观政策及相关影响,深入
7研究普惠零售、房地产、地方债务等重点领域风险管控。推动
提升全面风险管理质效,强化前瞻形势研判,指导风险偏好重检优化,强化风险偏好执行传导,完善风险管理重要制度,夯实风险管理基础。深入推进重点领域风险管控,推动强化信用风险前瞻管控,监督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管理,加强信息科技及网络安全风险管控,指导气候相关风险管理。积极落实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要求,有序推进系统重要性银行达标工作,指导恢复与处置计划更新完善,提升风险数据加总与风险报告质效。推动提升集团合规管理水平,完善合规管理制度机制,着力提升合规管理质效,高度重视反洗钱和制裁合规管理,推动监管检查及审计发现事项整改落实。持续完善集团并表管理和穿透管理,推动完善子公司经营管理体系,合规落实附属机构治理要求,指导强化子公司风险管控。推动完善境外机构风险合规管理,加强境外机构全面风险管理,指导强化境外机构监管遵循,履行美国风险管理委员会职责。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共召开10次会议。作为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主席,在本人带领下,委员会依法合规推进董事提名,加强董事会多元化建设,做好非执行董事提名,稳妥推进长城资管董事提名,做好董事连选连任工作,优化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构成。有序推进高管人员聘任,充实管理层力量,规范推进内审部门负责人聘任。持续完善绩效评价和薪酬分配,优化激励约束机制,指导完善绩效评价体系,推动优化薪酬分配机制,监督绩效薪酬追索扣回,优化员工薪酬分配结构。指导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夯实人才基础,指导构建数字化员工培训体系。持续完善董事会成员履职评估,提升董事履职能力,深入
8开展调研培训。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建设银行章
程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职尽责,有效推动建设银行在复杂多变的外部形势下守牢风险底线,加强稳健合规经营,推动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了建设银行、全体股东和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按照监管导向及要求,继续保持独立性,
发挥专业优势,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为提升建设银行公司治理的科学性、稳健性和有效性做出更大贡献。
9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詹诚信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2025年,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独立董事詹诚信严格按照境内外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以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章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相关规定,按时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勤勉尽责、忠实履职,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作用,纵深推动建设银行内涵式高质量发展,助力经营管理水平整体提升,切实保障建设银行、全体股东及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建设银行共有5位独立董事,在董事会成员总数中占比超过三分之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建设银行章程的规定。建设银行独立董事来自中国内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美国、英国等国家和地区,分别是金融监管、财政税收、银行管理、外部审计、会计等领域的专家。建设银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关联交易、社会责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主席均由独立董事担任。建设银行董事会已经收到各位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就其
1独立性而签署的自查文件。
经评估,各位独立董事在建设银行未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建设银行及建设银行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监管制度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本人自2023年10月起出任建设银行独立董事。本人现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国际咨询委员会委员、英中贸易协会总裁、约翰*索恩爵士博物馆主席、大英博物馆名誉受托人(2013年至2021年任受托人及副主席)、Barco NV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Arbuthnot银行集团独立董事、Arbuthnot Latham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Pilgrim慈善信托主席。本人2013年至2021年任三菱日联金融集团全球咨询委员会委员;2013年至2020年任怡和控股有限公司及怡和集团旗下成员公司董事;2013年至2019年任英中贸易协会主席;2013年至2017年任欧盟中国贸易协会总裁;2010年至2013年任英国财政部商业大臣;2007年至2008年任金融行
动特别工作组主席;2002年至2006年在英国财政部任管理主任,负责金融服务和企业政策。在职业生涯中一直专注于亚洲相关的商业事务,自2002年起参与中英经济财金对话。1985年加入华宝银行(其后更名为瑞银华宝),并于1995年任董事总经理。
1977年入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会员。本人于2010年加入英国上议院,曾于牛津大学学习哲学、政治学和经济学,1977年获文学硕士学位。
2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建设银行共召开股东会3次及A股类别股东会、H股类
别股东会各1次,2025年6月27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2025年4月2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
东会、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2025年11月27日召开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全年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2次,审议
议案116项,审阅1项,参阅41项;召开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36次,研究审核听取各项议案240项。
2025年,本人按时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
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决议事项进行审议,发表独立意见,对审议事项未提出异议,未行使其他特别职权。
本人出席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A股类别 H股类别独立股东会董事会股东会股东会董事亲自出席亲自出席委托出席
3/31/11/110/122/12
詹诚信
本人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关联交易、社会责任战略发展审计风险管理提名与薪酬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独立董事委员会委员会委员会委员会委员会亲自委托亲自委托亲自委托亲自委托亲自委托出席出席出席出席出席出席出席出席出席出席
詹诚信6/71/77/70/7——10/100/10——
3注:(1)会议“亲自出席”次数包括现场出席和通过视频、电话方式出席会议。
(2)报告期内,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建设银行独立董事,均已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二)董事履职情况
本人积极履行职责,除按时出席建设银行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外,还积极参加独立董事沟通会、专题交流会,与股东、董事长及其他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层等公司治理主体保持充分有效沟通。经评估,本人履职时间、方式、工作内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本人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的相关要求及工作需要,与建设银行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师在财务、业务及其他相关情况上保持
充分沟通,切实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建设银行积极为本人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确保本人充分履职尽责。
一是精准研判宏观经济发展趋势,本人全面客观分析研判国内外宏观形势对银行业经营发展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助力建设银行在服务国家现代化建设中实现全行高质量发展。在广东省分行的实地调研中,深入了解分行在服务国家战略、落实“五篇大文章”、创新金融服务和推进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情况。
二是关注重大问题研究,充分发挥决策参考和监督作用。
本人助力建设银行完成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文件的重检修订;
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推进监事会改革实施方案,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法承接监事会职责;支持建设银行向财政部定向发行A股股票。本人高度重视海外业务合规稳健发展,分别赴建设银行伦敦分行、卢森堡分行等境外机构开展调研,指导境外机构落实监管要求、提升风险防控及合规管理能力。本人密切
4关注金融科技业务发展状况,赴稻香湖生产园区调研,全方位
审视金融科技项目进展,力求从技术前沿出发,为董事会制定更具前瞻性的策略规划提供有力支持。
三是持续完善风险内控管理体系,更好统筹发展与安全。
本人积极研判风险形势和管控措施,推动完善集团风险内控管理体系。强化重点领域风险管控,高度重视低利率环境对净息差趋势的影响及应对措施,推动完善房地产信贷政策和风险管控策略,积极关注关税政策对相关行业的潜在影响,开展对极端压力情景影响和应对措施前瞻分析及压力测试。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建设银行独立董事高度重视并持续推动关联交易管理,确保各类关联交易合规开展,切实履行关联交易监督职责。报告期内,建设银行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2025年,建设银行董事会审议通过2024年年报、2024年
内控评价报告、2025年半年报、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和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相关议案。本人表示对建设银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及建设银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示同意。
(三)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经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建设银行续聘安永华明会计
5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建设银行及境内子公司2025年度
国内会计师事务所,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建设银行及境外主要子公司2025年度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本人就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并根据有关要求,与外部审计师保持充分沟通,积极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作为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2025年,本人高度关注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及时做好董事提名及独立董事遴选工作,同时,有序推进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本人对建设银行
2025年董事选举、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事项均表示同意。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5年,建设银行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薪酬分配清算方案,指导完善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2025年度绩效评价方案,全面贯彻国家薪酬监管政策和评价导向,严格落实绩效薪酬延期支付与追索扣回管理机制。本人对于建设银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薪酬事项均表示同意。
(六)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5年,建设银行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建设银
行章程规定,及时、完整、准确地披露2024年年报、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在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中增加自愿性信息披露,全面及时准确完成信息披露工作。本人积极履行对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的监督审核职责,指导协调和优化披露内容及方式。
6(七)其他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报告期内,建设银行无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情况,建设银行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方案的情况,不存在上市公司被收购事项,不存在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不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情况,未发生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等情况。
(八)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本人着眼于建设银行当前及中长期可持续发展,依托自身专业优势及各领域丰富经验,积极建言献策,推动董事会各项决议有效执行,有力推动全行战略发展,切实维护股东、金融消费者、员工等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推进公司治理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和公司治理有序运行。
2025年,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建设银行章程
及股东会授权,科学审慎决策,审议议题涵盖重要制度办法修订、年度及中期利润分配方案、资本工具及债券发行、年度经
营计划及固定资产投资预算、定期财务报告、董事提名及高管聘任等各个方面。
2025年,战略发展委员会共召开7次会议。面对复杂严峻
的经济形势,委员会锚定“十四五”时期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积极探索低利率环境下发展路径及战略举措。将增强“三个能力”深度融入全行改革发展,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扎实做好科技金融等“五篇大文章”,切实加强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优质金融服务。加强资本前瞻性规划与管理,确保集团资本水平充分覆盖各类主要风险并保有充裕的资本缓7冲。切实履行国有大行社会责任,科学统筹全年对外捐赠工作,
促进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统一。
审计委员会共召开正式会议7次、年度和半年度财务报告
预沟通会议2次、与外部审计师闭门会议2次。强化会计信息治理和信息披露质量,监督审核定期财务报告,推动完善经营业绩分析汇报,指导应对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的影响,强化金融工具公允价值估值管理,助力境外机构和子公司稳健经营,推动资管业务健康发展。落实监事会改革部署,保障公司治理改革成效,研究监事会职责承接,增设委员会副主席,开展履职监督与评价。监督指导外部审计,推动强化外审成果运用。监督考核内部审计工作,强化内审第三道防线作用,推动开展内审质量外部评估发现及整改。完善内控体系的健全性和有效性,指导开展内控评价工作,注重发现内控缺陷和整改,推动落实监管新规。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共召开10次会议。委员会依法合规推进董事提名,加强董事会多元化建设,做好非执行董事提名,稳妥推进长城资管董事提名,做好董事连选连任工作,优化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构成。有序推进高管人员聘任,充实管理层力量,规范推进内审部门负责人聘任。持续完善绩效评价和薪酬分配,优化激励约束机制,指导完善绩效评价体系,推动优化薪酬分配机制,监督绩效薪酬追索扣回,优化员工薪酬分配结构。指导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夯实人才基础,指导构建数字化员工培训体系。持续完善董事会成员履职评估,提升董事履职能力,深入开展调研培训。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82025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建设银行章
程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职尽责,有效推动建设银行在复杂多变的外部形势下守牢风险底线,加强稳健合规经营,推动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了建设银行、全体股东和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按照监管导向及要求,继续保持独立性,
发挥专业优势,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为提升建设银行公司治理的科学性、稳健性和有效性做出更大贡献。
9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林志军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2025年,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独立董事林志军严格按照境内外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以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章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相关规定,按时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勤勉尽责、忠实履职,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作用,纵深推动建设银行内涵式高质量发展,助力经营管理水平整体提升,切实保障建设银行、全体股东及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建设银行共有5位独立董事,在董事会成员总数中占比超过三分之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建设银行章程的规定。建设银行独立董事来自中国内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美国、英国等国家和地区,分别是金融监管、财政税收、银行管理、外部审计、会计等领域的专家。建设银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关联交易、社会责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主席均由独立董事担任。建设银行董事会已经收到各位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就其
1独立性而签署的自查文件。
经评估,各位独立董事在建设银行未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建设银行及建设银行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监管制度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本人自2024年9月起出任建设银行独立董事。本人现任澳门科技大学校长高级顾问、教授和博士生导师,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交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曾任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达利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方锰业投资有限公司(前称中信大锰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地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亦曾任澳门科技大学副校长和商学院院长、香港浸会大学会计与法律
系教授、系主任、香港大学访问教授、加拿大Lethbridge大学
管理学院副教授、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本人曾于一家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现为德勤)多伦多分所工作。本人为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全球注册管理
会计师会员和澳大利亚注册管理会计师协会会员,获厦门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加拿大Saskatchewan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商学
硕士学位和厦门大学经济学(会计学)博士学位。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建设银行共召开股东会3次及A股类别股东会、H股类
别股东会各1次,2025年6月27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2025年4月2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
2东会、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2025年11月27日召开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全年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2次,审议
议案116项,审阅1项,参阅41项;召开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36次,研究审核听取各项议案240项。
2025年,本人按时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
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决议事项进行审议,发表独立意见,对审议事项未提出异议,未行使其他特别职权。
本人出席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A股类别 H股类别独立股东会董事会股东会股东会董事亲自出席亲自出席委托出席
3/31/11/112/120/12
林志军
本人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关联交易、社会责任战略发展审计风险管理提名与薪酬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独立董事委员会委员会委员会委员会委员会亲自委托亲自委托亲自委托亲自委托亲自委托出席出席出席出席出席出席出席出席出席出席
林志军——7/70/76/60/6——6/60/6
注:(1)会议“亲自出席”次数包括现场出席和通过视频、电话方式出席会议。
(2)报告期内,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建设银行独立董事,均已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3(二)董事履职情况
本人积极履行职责,除按时出席建设银行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外,还积极参加独立董事沟通会、专题交流会,与股东、董事长及其他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层等公司治理主体保持充分有效沟通。经评估,本人履职时间、方式、工作内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本人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的相关要求及工作需要,与建设银行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师在财务、业务及其他相关情况上保持
充分沟通,切实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建设银行积极为本人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确保本人充分履职尽责。
一是精准研判宏观经济发展趋势,本人全面客观分析研判国内外宏观形势对银行业经营发展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助力建设银行在服务国家现代化建设中实现全行高质量发展。
二是关注重大问题研究,充分发挥决策参考和监督作用。
本人助力建设银行完成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文件的重检修订;
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推进监事会改革实施方案,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法承接监事会职责;支持建设银行向财政部定向发行A股股票。本人密切关注金融科技业务发展状况,赴稻香湖生产园区调研,全方位审视金融科技项目进展,力求从技术前沿出发,为董事会制定更具前瞻性的策略规划提供有力支持。
三是持续完善风险内控管理体系,更好统筹发展与安全。
本人积极研判风险形势和管控措施,推动完善集团风险内控管理体系。强化重点领域风险管控,高度重视低利率环境对净息差趋势的影响及应对措施,推动完善房地产信贷政策和风险管控策略,推进普惠零售业务集约化风险管理,积极关注关税政
4策对相关行业的潜在影响,开展对极端压力情景影响和应对措
施前瞻分析及压力测试,推动健全集团一体化信息安全防护机制,有效保障全行网络及信息系统稳定运行。
四是坚持中国特色与国际趋势有效衔接,全面推动可持续发展。本人持续强化对ESG工作的总体规划及指导,定期听取《环境、社会和治理工作规划(2023-2025年)》推进落实情况,指导管理层及时启动新一期ESG规划编制。不断强化ESG信息披露和对外交流,多措并举巩固ESG实践表现。本人督促管理层切实做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定期审议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等。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作为关联交易、社会责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
2025年,本人高度重视并持续推动关联交易管理,切实履行关
联交易监督职责。报告期内,建设银行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2025年,建设银行董事会审议通过2024年年报、2024年
内控评价报告、2025年半年报、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和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相关议案。本人表示对建设银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及建设银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示同意。
5(三)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情
况
经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建设银行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建设银行及境内子公司2025年度
国内会计师事务所,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建设银行及境外主要子公司2025年度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本人就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并根据有关要求,与外部审计师保持充分沟通,积极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5年,本人高度关注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变动,
对于建设银行2025年董事选举、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事项均表示同意。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5年,建设银行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薪酬分配清算方案,指导完善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2025年度绩效评价方案,全面贯彻国家薪酬监管政策和评价导向,严格落实绩效薪酬延期支付与追索扣回管理机制。本人对于建设银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薪酬事项均表示同意。
(六)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5年,建设银行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建设银
行章程规定,及时、完整、准确地披露2024年年报、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在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中增加自愿性信息披露,全面及时准确完成信息披露工
6作。本人积极履行对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的监督审核职责,指
导协调和优化披露内容及方式。
(七)其他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报告期内,建设银行无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情况,建设银行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方案的情况,不存在上市公司被收购事项,不存在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不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情况,未发生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等情况。
(八)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本人着眼于建设银行当前及中长期可持续发展,依托自身专业优势及各领域丰富经验,积极建言献策,推动董事会各项决议有效执行,有力推动全行战略发展,切实维护股东、金融消费者、员工等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推进公司治理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和公司治理有序运行。
2025年,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建设银行章程
及股东会授权,科学审慎决策,审议议题涵盖重要制度办法修订、年度及中期利润分配方案、资本工具及债券发行、年度经
营计划及固定资产投资预算、定期财务报告、董事提名及高管聘任等各个方面。
2025年,战略发展委员会共召开7次会议。面对复杂严峻
的经济形势,委员会锚定“十四五”时期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积极探索低利率环境下发展路径及战略举措。将增强“三个能力”深度融入全行改革发展,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扎实做好科技金融等“五篇大文章”,切实加强对重大战略、重点领7域和薄弱环节的优质金融服务。加强资本前瞻性规划与管理,
确保集团资本水平充分覆盖各类主要风险并保有充裕的资本缓冲。切实履行国有大行社会责任,科学统筹全年对外捐赠工作,促进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统一。
审计委员会共召开正式会议7次、年度和半年度财务报告
预沟通会议2次、与外部审计师闭门会议2次。强化会计信息治理和信息披露质量,监督审核定期财务报告,推动完善经营业绩分析汇报,指导应对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的影响,强化金融工具公允价值估值管理,助力境外机构和子公司稳健经营,推动资管业务健康发展。落实监事会改革部署,保障公司治理改革成效,研究监事会职责承接,增设委员会副主席,开展履职监督与评价。监督指导外部审计,推动强化外审成果运用。监督考核内部审计工作,强化内审第三道防线作用,推动开展内审质量外部评估发现及整改。完善内控体系的健全性和有效性,指导开展内控评价工作,注重发现内控缺陷和整改,推动落实监管新规。
风险管理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委员会密切关注全球政治经济形势,积极稳妥应对外部风险挑战,持续跟踪宏观政策及相关影响,深入研究普惠零售、房地产、地方债务等重点领域风险管控。推动提升全面风险管理质效,强化前瞻形势研判,指导风险偏好重检优化,强化风险偏好执行传导,完善风险管理重要制度,夯实风险管理基础。深入推进重点领域风险管控,推动强化信用风险前瞻管控,监督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管理,加强信息科技及网络安全风险管控,指导气候相关风险管理。
积极落实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要求,有序推进系统重要性银行
8达标工作,指导恢复与处置计划更新完善,提升风险数据加总
与风险报告质效。推动提升集团合规管理水平,完善合规管理制度机制,着力提升合规管理质效,高度重视反洗钱和制裁合规管理,推动监管检查及审计发现事项整改落实。持续完善集团并表管理和穿透管理,推动完善子公司经营管理体系,合规落实附属机构治理要求,指导强化子公司风险管控。推动完善境外机构风险合规管理,加强境外机构全面风险管理,指导强化境外机构监管遵循,履行美国风险管理委员会职责。
关联交易、社会责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持续加强关联交易管理,夯实关联交易管理基础,强化关联交易内部审计监督,发挥第三道防线作用,推动关联交易监管新规落实落地,完善治理程序满足监管要求,关注关联交易的合规性和公允性,前瞻性防范潜在合规风险。监督评估履行社会责任质效,全面推动可持续发展,监督公益捐赠计划执行,聚焦增进社会民生福祉,指导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提升信息披露质效。监督指导绿色金融战略推进,为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提供有力金融支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推动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系,完善消保体系顶层设计,强化对消保工作统筹指导,关注监管转送投诉和考评情况,督导监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高度重视消保审计成果运用,以审计监督提升经营合规性与适当性管理水平。稳步推进ESG工作,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跟踪环境、社会及治理工作规划进展,持续夯实可持续发展基础。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建设银行章
9程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职尽责,有效推动建设银行在复
杂多变的外部形势下守牢风险底线,加强稳健合规经营,推动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了建设银行、全体股东和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按照监管导向及要求,继续保持独立性,
发挥专业优势,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为提升建设银行公司治理的科学性、稳健性和有效性做出更大贡献。
10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张为国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2025年,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独立董事张为国严格按照境内外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以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章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相关规定,按时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勤勉尽责、忠实履职,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作用,纵深推动建设银行内涵式高质量发展,助力经营管理水平整体提升,切实保障建设银行、全体股东及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建设银行共有5位独立董事,在董事会成员总数中占比超过三分之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建设银行章程的规定。建设银行独立董事来自中国内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美国、英国等国家和地区,分别是金融监管、财政税收、银行管理、外部审计、会计等领域的专家。建设银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关联交易、社会责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主席均由独立董事担任。建设银行董事会已经收到各位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就其
1独立性而签署的自查文件。
经评估,各位独立董事在建设银行未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建设银行及建设银行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监管制度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本人自2025年6月起出任建设银行独立董事。现任上海财经大学滴水湖高级金融学院实践教授、深圳证券交易所会计专业
咨询委员会主任、中国资本市场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证
监会博士后工作站指导专家、财政部可持续披露准则咨询专家、多元资本联盟监事会成员。2018年至2024年任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7年至2017年任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全职理事,其间担任中国证监会国际顾问委员会委员。1997年至2007年任中国证监会首席会计师、会计部主任、国际部主任、
股票发行上市审核委员会委员、行政处罚委员会委员、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1985年至1997年任上海财经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会计系主任、博士生导师。本人曾经担任国际证监会组织负责会计、审计和披露的第一常设委员会委员,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委员、审计准则委员会委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常务理事。本人曾获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1990年于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会计专业)博士毕业。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建设银行共召开股东会3次及A股类别股东会、H股类
2别股东会各1次,2025年6月27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2025年4月2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
东会、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2025年11月27日召开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全年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2次,审议
议案116项,审阅1项,参阅41项;召开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36次,研究审核听取各项议案240项。
2025年,建设银行独立董事按时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专
门委员会会议,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决议事项进行审议,发表独立意见,对审议事项未提出异议,未行使其他特别职权。
本人出席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A股类别 H股类别独立股东会董事会股东会股东会董事亲自出席亲自出席委托出席
2/2——7/70/7
张为国
本人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关联交易、社会责任战略发展审计风险管理提名与薪酬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独立董事委员会委员会委员会委员会委员会亲自委托亲自委托亲自委托亲自委托亲自委托出席出席出席出席出席出席出席出席出席出席
张为国——4/40/42/31/35/61/63/30/3
3注:(1)会议“亲自出席”次数包括现场出席和通过视频、电话方式出席会议。
(2)报告期内,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建设银行独立董事,均已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3)本人于2025年6月13日正式就任建设银行独立董事。
(二)董事履职情况
本人积极履行职责,除按时出席建设银行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外,还积极参加独立董事沟通会、专题交流会,与股东、董事长及其他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层等公司治理主体保持充分有效沟通。经评估,本人履职时间、方式、工作内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本人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的相关要求及工作需要,与建设银行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师在财务、业务及其他相关情况上保持
充分沟通,切实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建设银行积极为本人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确保本人充分履职尽责。
一是精准研判宏观经济发展趋势,本人全面客观分析研判国内外宏观形势对银行业经营发展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助力建设银行在服务国家现代化建设中实现全行高质量发展。
二是关注重大问题研究,充分发挥决策参考和监督作用。
本人助力建设银行完成委员会细则等系列文件的重检修订;根
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推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责。
本人密切关注金融科技业务发展状况,赴稻香湖生产园区调研,全方位审视金融科技项目进展,力求从技术前沿出发,为董事会制定更具前瞻性的策略规划提供有力支持。
三是持续完善风险内控管理体系,更好统筹发展与安全。
本人积极研判风险形势和管控措施,推动完善集团风险内控管
4理体系。强化重点领域风险管控,推动完善房地产信贷政策和
风险管控策略,积极关注关税政策对相关行业的潜在影响,开展对极端压力情景影响和应对措施前瞻分析及压力测试。
四是坚持中国特色与国际趋势有效衔接,全面推动可持续发展。本人持续强化对ESG工作的总体规划及指导,定期听取《环境、社会和治理工作规划(2023-2025年)》推进落实情况,指导管理层及时启动新一期ESG规划编制。不断强化ESG信息披露和对外交流,多措并举巩固ESG实践表现。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作为关联交易、社会责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本人高度重视并持续推动关联交易管理,切实履行关联交易监督职责。报告期内,建设银行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2025年,建设银行董事会审议通过2024年年报、2024年
内控评价报告、2025年半年报、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和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相关议案。本人对在任期间审议通过的建设银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及建设银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示同意。
(三)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经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建设银行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建设银行及境内子公司2025年度
5国内会计师事务所,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建设银行及境外
主要子公司2025年度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建设银行在任独立董事就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5年,本人高度关注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变动,
对于建设银行2025年董事选举、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事项均表示同意。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5年,建设银行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薪酬分配清算方案,指导完善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2025年度绩效评价方案,全面贯彻国家薪酬监管政策和评价导向,严格落实绩效薪酬延期支付与追索扣回管理机制。本人对于建设银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薪酬事项均表示同意。
(六)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5年,建设银行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建设银
行章程规定,及时、完整、准确地披露2024年年报、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在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中增加自愿性信息披露,全面及时准确完成信息披露工作。本人积极履行对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的监督审核职责,指导协调和优化披露内容及方式。
(七)其他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报告期内,建设银行无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情况,建设银行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方案的情况,不存在上市
6公司被收购事项,不存在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
大会计差错更正,不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情况,未发生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等情况。
(八)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本人着眼于建设银行当前及中长期可持续发展,依托自身专业优势及各领域丰富经验,积极建言献策,推动董事会各项决议有效执行,有力推动全行战略发展,切实维护股东、金融消费者、员工等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推进公司治理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和公司治理有序运行。
2025年,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建设银行章程
及股东会授权,科学审慎决策,审议议题涵盖重要制度办法修订、年度及中期利润分配方案、资本工具及债券发行、年度经
营计划及固定资产投资预算、定期财务报告、董事提名及高管聘任等各个方面。
审计委员会共召开正式会议7次、年度和半年度财务报告
预沟通会议2次、与外部审计师闭门会议2次。作为审计委员会主席,在本人带领下,委员会强化会计信息治理和信息披露质量,监督审核定期财务报告,推动完善经营业绩分析汇报,指导应对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的影响,强化金融工具公允价值估值管理,助力境外机构和子公司稳健经营,推动资管业务健康发展。落实监事会改革部署,保障公司治理改革成效,研究监事会职责承接,增设委员会副主席,开展履职监督与评价。监督指导外部审计,推动强化外审成果运用。监督考核内部审计工作,强化内审第三道防线作用,推动开展内审质量外部评估发
7现及整改。完善内控体系的健全性和有效性,指导开展内控评价工作,注重发现内控缺陷和整改,推动落实监管新规。
风险管理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委员会密切关注全球政治经济形势,积极稳妥应对外部风险挑战,持续跟踪宏观政策及相关影响,深入研究普惠零售、房地产、地方债务等重点领域风险管控。推动提升全面风险管理质效,强化前瞻形势研判,指导风险偏好重检优化,强化风险偏好执行传导,完善风险管理重要制度,夯实风险管理基础。深入推进重点领域风险管控,推动强化信用风险前瞻管控,监督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管理,加强信息科技及网络安全风险管控,指导气候相关风险管理。
积极落实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要求,有序推进系统重要性银行达标工作,指导恢复与处置计划更新完善,提升风险数据加总与风险报告质效。推动提升集团合规管理水平,完善合规管理制度机制,着力提升合规管理质效,高度重视反洗钱和制裁合规管理,推动监管检查及审计发现事项整改落实。持续完善集团并表管理和穿透管理,推动完善子公司经营管理体系,合规落实附属机构治理要求,指导强化子公司风险管控。推动完善境外机构风险合规管理,加强境外机构全面风险管理,指导强化境外机构监管遵循,履行美国风险管理委员会职责。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共召开10次会议。委员会依法合规推进董事提名,加强董事会多元化建设,做好非执行董事提名,稳妥推进长城资管董事提名,做好董事连选连任工作,优化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构成。有序推进高管人员聘任,充实管理层力量,规范推进内审部门负责人聘任。持续完善绩效评价和薪酬分配,优化激励约束机制,指导完善绩效评价体系,推动优化
8薪酬分配机制,监督绩效薪酬追索扣回,优化员工薪酬分配结构。指导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夯实人才基础,指导构建数字化员工培训体系。持续完善董事会成员履职评估,提升董事履职能力,深入开展调研培训。
关联交易、社会责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持续加强关联交易管理,夯实关联交易管理基础,强化关联交易内部审计监督,发挥第三道防线作用,推动关联交易监管新规落实落地,完善治理程序满足监管要求,关注关联交易的合规性和公允性,前瞻性防范潜在合规风险。监督评估履行社会责任质效,全面推动可持续发展,监督公益捐赠计划执行,聚焦增进社会民生福祉,指导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提升信息披露质效。监督指导绿色金融战略推进,为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提供有力金融支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推动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系,完善消保体系顶层设计,强化对消保工作统筹指导,关注监管转送投诉和考评情况,督导监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高度重视消保审计成果运用,以审计监督提升经营合规性与适当性管理水平。稳步推进ESG工作,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跟踪环境、社会及治理工作规划进展,持续夯实可持续发展基础。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建设银行章
程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职尽责,有效推动建设银行在复杂多变的外部形势下守牢风险底线,加强稳健合规经营,推动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了建设银行、全体股东和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92026年,本人将按照监管导向及要求,继续保持独立性,
发挥专业优势,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为提升建设银行公司治理的科学性、稳健性和有效性做出更大贡献。
10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格雷姆*惠勒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格雷姆*惠勒,自2019年10月起出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于2025年6月27日离任。2025年本人在任期间,严格按照境内外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以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章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按时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勤勉尽责、忠实履职,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作用,纵深推动建设银行内涵式高质量发展,助力经营管理水平整体提升,切实保障建设银行、全体股东及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自2019年10月起出任建设银行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于2025年6月27日离任。本人自2024年6月起担任非洲城市建设企 业 Rendeavour 独 立 董 事 , 自 2017 年 起 担 任Thyssen-Bornemisza集团非执行董事。2012年至2017年任新西兰储备银行行长;2010年至2012年任Thyssen-Bornemisza集团
非执行董事、Privatisation分析与咨询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 ;
2006年至2010年任世界银行董事总经理,负责运营;2001年至
2006年任世界银行副行长兼司库;1997年至2001年任世界银行
1金融产品与服务部负责人;1993年至1997年任新西兰债务管理
办公室司库兼新西兰财政部副秘书长;1990年至1993年任新西兰财政部宏观经济政策负责人;1984年至1990年担任经合组织(巴黎)会议新西兰代表团的经济和金融顾问;1973年至1984年任新西兰财政部顾问。本人于2018年获新西兰功绩勋章。于
1972年获奥克兰大学经济学商务硕士学位。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本人按时出席建设银行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
员会会议,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决议事项进行审议,发表独立意见,对审议事项未提出异议,未行使其他特别职权。
本人出席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A股类别 H股类别独立股东会董事会股东会股东会董事亲自出席亲自出席委托出席
格雷姆*
2/21/11/16/60/6
惠勒
本人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关联交易、社会责任战略发展审计风险管理提名与薪酬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委员会委独立董事员会员会委员会委员会亲自委托亲自委托亲自委托亲自委托亲自委托出席出席出席出席出席出席出席出席出席出席
格雷姆*惠勒——4/40/44/40/45/50/54/40/4
注:会议“亲自出席”次数包括现场出席和通过视频、电话方式出席会议。
2(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本人积极履行职责,除按时出席建设银行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外,还积极参加独立董事沟通会、专题交流会,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董事长及其他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层等公司治理主体保持充分有效沟通。经评估,本人履职时间、方式、工作内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本人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的相关要求及工作需要,与建设银行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师在财务、业务及其他相关情况上保持充分沟通,切实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建设银行积极为本人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确保本人充分履职尽责。
一是精准研判宏观经济发展趋势,本人全面客观分析研判国内外宏观形势对银行业经营发展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助力建设银行在服务国家现代化建设中实现全行高质量发展。
二是关注重大问题研究,充分发挥决策参考和监督作用。
2025年在任期间,本人助力建设银行完成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
文件的重检修订;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推进监事会改革实施
方案;支持建设银行向财政部定向发行A股股票。本人高度重视海外业务合规稳健发展,分别赴建设银行伦敦分行、卢森堡分行等境外机构开展调研,指导境外机构落实监管要求、提升风险防控及合规管理能力。
三是持续完善风险内控管理体系,更好统筹发展与安全。
本人积极研判风险形势和管控措施,推动完善集团风险内控管理体系。强化重点领域风险管控,高度重视低利率环境对净息差趋势的影响及应对措施,推动完善房地产信贷政策和风险管
3控策略,推进普惠零售业务集约化风险管理。
四是坚持中国特色与国际趋势有效衔接,全面推动可持续发展。本人持续强化对ESG工作的总体规划及指导,定期听取《环境、社会和治理工作规划(2023-2025年)》推进落实情况。
督促管理层切实做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定期审议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等。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作为关联交易、社会责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本人高度重视并持续推动关联交易管理,确保各类关联交易合规开展,切实履行关联交易监督职责。2025年在任期间,建设银行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2025年,建设银行董事会审议通过2024年年报、2024年
内控评价报告、2025年半年报、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和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相关议案。本人对2025年在任期间内建设银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及建设银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示同意。
(三)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经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建设银行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建设银行及境内子公司2025年度
国内会计师事务所,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建设银行及境外
4主要子公司2025年度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本人就聘任会计师事
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并根据有关要求,与外部审计师保持充分沟通,积极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本人对2025年在任期间董事选举、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事项均表示同意。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5年,建设银行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薪酬分配清算方案,指导完善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2025年度绩效评价方案,全面贯彻国家薪酬监管政策和评价导向,严格落实绩效薪酬延期支付与追索扣回管理机制。本人对于2025年在任期间内建设银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薪酬事项均表示同意。
(六)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5年,建设银行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建设银
行章程规定,及时、完整、准确地披露2024年年报、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在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中增加自愿性信息披露,全面及时准确完成信息披露工作。本人积极履行对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的监督审核职责,指导协调和优化披露内容及方式。
(七)其他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2025年在任期间,建设银行无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情况,
建设银行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方案的情况,不存在
5上市公司被收购事项,不存在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
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不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情况,未发生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等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在任期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建
设银行章程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职尽责,有效推动建设银行在复杂多变的外部形势下守牢风险底线,加强稳健合规经营,推动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了建设银行、全体股东和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6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米歇尔*马德兰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米歇尔*马德兰,自2020年1月起出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于2025年6月27日离任。2025年本人在任期间,严格按照境内外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以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章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按时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勤勉尽责、忠实履职,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作用,纵深推动建设银行内涵式高质量发展,助力经营管理水平整体提升,切实保障建设银行、全体股东及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自2020年1月起出任建设银行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于
2025年6月27日离任。本人自2024年9月起担任国际财务报告准
则基金会董事总经理。2018年4月至2024年10月任法国邮政银行监事会成员;2018年1月至2023年12月任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
金会受托人,其间作为提名委员会主席,在国际可持续发展准则理事会成立、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规则整合方面发挥积极作用;2016年6月至2018年12月任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副主席,兼任穆迪公司欧洲董事会主席和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美国
1董事会成员;2008年5月至2016年6月任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总
裁兼首席运营官,1994年至2008年5月还曾任职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欧洲及美国机构,其间推动穆迪首次发布绿色债券市场研究和评估报告;1980年5月至1994年5月在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比
利时及法国机构任职,1989年升任合伙人。本人为法国合格特许会计师,获美国西北大学凯洛格管理学院管理硕士学位和法国鲁昂高等商学院工商管理学士学位。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本人按时出席建设银行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
员会会议,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决议事项进行审议,发表独立意见,对审议事项未提出异议,未行使其他特别职权。
本人出席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A股类别 H股类别独立股东会董事会股东会股东会董事亲自出席亲自出席委托出席
米歇尔*
2/21/11/16/60/6
马德兰
本人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关联交易、社会责任战略发展审计风险管理提名与薪酬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独立董事委员会委员会委员会委员会委员会亲自委托亲自委托亲自委托亲自委托亲自委托出席出席出席出席出席出席出席出席出席出席
米歇尔*马德兰——4/40/44/40/45/50/54/40/4
2注:会议“亲自出席”次数包括现场出席和通过视频、电话方式出席会议。
(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本人积极履行职责,除按时出席建设银行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外,还积极参加独立董事沟通会、专题交流会,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董事长及其他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层等公司治理主体保持充分有效沟通。经评估,本人履职时间、方式、工作内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本人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的相关要求及工作需要,与建设银行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师在财务、业务及其他相关情况上保持充分沟通,切实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建设银行积极为本人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确保本人充分履职尽责。
一是精准研判宏观经济发展趋势,本人全面客观分析研判国内外宏观形势对银行业经营发展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助力建设银行在服务国家现代化建设中实现全行高质量发展。
二是关注重大问题研究,充分发挥决策参考和监督作用。
2025年在任期间,本人助力建设银行完成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
文件的重检修订;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推进监事会改革实施
方案;支持建设银行向财政部定向发行A股股票。本人高度重视海外业务合规稳健发展,分别赴建设银行伦敦分行、卢森堡分行等境外机构开展调研,指导境外机构落实监管要求、提升风险防控及合规管理能力。
三是持续完善风险内控管理体系,更好统筹发展与安全。
独立董事积极研判风险形势和管控措施,推动完善集团风险内控管理体系。强化重点领域风险管控,高度重视低利率环境对
3净息差趋势的影响及应对措施,推动完善房地产信贷政策和风
险管控策略,推进普惠零售业务集约化风险管理。
四是坚持中国特色与国际趋势有效衔接,全面推动可持续发展。独立董事持续强化对ESG工作的总体规划及指导,定期听取《环境、社会和治理工作规划(2023-2025年)》推进落实情况。督促管理层切实做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定期审议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等。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作为关联交易、社会责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本人高度重视并持续推动关联交易管理,确保各类关联交易合规开展,切实履行关联交易监督职责。2025年在任期间,建设银行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2025年,建设银行董事会审议通过2024年年报、2024年
内控评价报告、2025年半年报、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和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相关议案。本人对2025年在任期间内建设银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及建设银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示同意。
(三)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经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建设银行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建设银行及境内子公司2025年度
4国内会计师事务所,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建设银行及境外
主要子公司2025年度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本人就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并根据有关要求,与外部审计师保持充分沟通,积极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本人对2025年在任期间董事选举、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事项均表示同意。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5年,建设银行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薪酬分配清算方案,指导完善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2025年度绩效评价方案,全面贯彻国家薪酬监管政策和评价导向,严格落实绩效薪酬延期支付与追索扣回管理机制。本人对于2025年在任期间内建设银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薪酬事项均表示同意。
(六)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5年,建设银行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建设银
行章程规定,及时、完整、准确地披露2024年年报、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在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中增加自愿性信息披露,全面及时准确完成信息披露工作。本人积极履行对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的监督审核职责,指导协调和优化披露内容及方式。
(七)其他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52025年在任期间,建设银行无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情况,
建设银行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方案的情况,不存在上市公司被收购事项,不存在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不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情况,未发生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等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在任期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建
设银行章程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职尽责,有效推动建设银行在复杂多变的外部形势下守牢风险底线,加强稳健合规经营,推动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了建设银行、全体股东和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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