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
[2001]102号)、《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文件规定,我们作为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
上,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划转全资子公司股
权的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将持有的中版集团数字传媒有限公司100%股权划转至《中
国出版传媒商报》社有限公司,有利于提高公司管理效率,符合公司
发展战略及规划。本次股权划转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进行,不涉及
合并报表范围变化,不会对公司经营及整体权益产生重大影响。本次
股权划转事项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我们同意本次股权划转。(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董事签字:
徐江旻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董事签字:
王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