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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出版: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曹艳春)

上海证券交易所 04-25 00:00 查看全文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曹艳春,作为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忠实勤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曹艳春,1978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具有高级会计师资格。曾任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历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部副总经理、金融市场部副总经理、综合计划与协同发

展部副总经理,现任中国文化产业投资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1次年度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

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在各项会议前认真阅读了会议资料,为董事会等相关会议的讨论和决策做好准备;会上认真审议每一项议案,充分发挥本人在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方面的优势,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在表决时独立、负责地对各项议案进行了投票,均投了赞成票,未发生投反对票和弃权票的情况,对涉及个人薪酬的议案按规定回避表决。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会议1次,本人均出席以上会议。

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并主持召开了委员会日常会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监督外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监督及评估内控审计工作,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作为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成员,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独立董事的津贴方案进行研究和审查。

本人参加的专门委员会会议未出现反对或弃权情况。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根据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

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本人出席并审议2025年度预计关联交易事项。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2025年度持续对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公司治理情

况及公司经营情况进行监督,对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重要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或通过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讨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尚未发生独立董事行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特别职权的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组织召开年审专题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发挥自身专业特长,与负责年审的会计师进行了积极沟通,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及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有关方面进行了有效的探讨与交流,并发表意见和建议。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认真解答投资者提问,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此外,本人还全程出席公司年度股东会,充分利用出席股东会的时间,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密切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

(七)现场考察情况及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为15日,充分利用参

加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等机会及其他方式,了解公司的业务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及风险控制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以及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及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积极主动与独立董事沟通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在董事会及股东会召开前,及时将会议资料送达本人审阅,并认真研究与及时反馈本人提出的疑问和建议,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充分条件与保障。

(八)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学习公司发送的监管培训资料,同时主动学习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监局及上交所颁布的最新法规制度,研习相关案例,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预审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2025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有利于交易双方实现优势互补,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项议案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获得通过,表决程序及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度,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共披露了4份定期报告和1份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未发现有重大错报;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与公司实际情况一致,对公司的内外部风险进行了合理的识别与分析,并有相应的控制措施,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规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续聘。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人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

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把关,认为信永中和具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要,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会议,审议并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续聘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审议和披露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此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

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公司有序开展第四届董事会换届工作,于

2025年6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确定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于6月30日召开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董事候选人提名及审议程序、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合法有效。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

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

情况及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考核、发放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2025年度,公司未实行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也没

有分拆子公司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推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与优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做出了应有的努力,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进一步

加强同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财务专业优势,促进公司稳健经营,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曹艳春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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