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报告期内,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各项工作,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
现就2025年度的履职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分别是独立董事李英女士、单锋先生和董事顾宏武先生,其中李英女士为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比超过二分之一,且各位成员均具有财务、审计、会计或法律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7次会议,听取或审议议案15项,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历次会议并重点审议了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定期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及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等事项。审计委员会委员凭借丰富的行业经验和专业知识,认真发表审核意见并向董事会提出专业建议,在公司审计与内控体系高效运行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会议届次会议内容1.听取《关于2024年度财务资产状况预计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报告》
2025年1月17日第一次会议2.听取《关于2024年度审计计划及审计重点关注事项的报告》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1.外部审计机构汇报2024年度财务报告
2025年4月7日
第二次会议审计总结及重点事项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1.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5年4月11日
第三次会议2.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召开日期会议届次会议内容
3.关于聘任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4.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5.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6.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关于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23日1.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四次会议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1.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5年8月10日
第五次会议2.2025年上半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1.关于控股股东履行承诺解决种子业务同
2025年10月11日
第六次会议业竞争问题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10月23日1.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七次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025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分别经公司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5月14日召开的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全程监督和评价,对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专业性及规范性进行了重点评估。我们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保持了应有的独立性,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审计部提供的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三次会议上进行了专项审议;2025年8月10日召开第五次会议时,进一步听取了2025年上半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委员会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总结的汇报,实时督促公司审计部严格按照计划执行,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并对公司内控的进一步完善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信息及披露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仔细地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表,具体包括:
于2025年4月11日第三次会议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及财务决算报告;于2025年4月23日第四次会议审议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于2025年8月10日第五次会议审议2025年半年度报告;于2025年10月23日第七次会议审议2025年
第三季度报告。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经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的
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可以真实、完整和准确地反映公司实际的运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事项。
(四)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上市公司监管要求等规定,积极推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指导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完成内部控制评价工作。2025年4月11日,审计委员会在第三次会议上专项审议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我们认为,公司已按照证券法、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与《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规定,构建并实施规范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五)审查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定价、审议及信息披露等工作进行了认真检查。2025年10月11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六次会议,专项审议了《关于控股股东履行承诺解决种子业务同业竞争问题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对关联交易的履行情况进行了跟踪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5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须,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结算,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况,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
形。(六)协调管理层、内部相关部门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就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审计工作计划、审计工作进展及
完成情况进行了沟通,充分听取了各方意见,积极协调审计中出现的问题,提高了审计效率,充分发挥了审计监督职能。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职责,本着对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助力公司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保障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强化对董事会
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持续完善公司内控体系建设,促进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化,助力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