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52证券简称:苏垦农发公告编号:2026-004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2026年度
中期现金分红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
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次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度中期现金分红方案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554025387.05元。公司已于2025年10月实施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向股东派发现金股利
82680000元(含税)。综合考虑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情况、现有业务和未
来发展对资本金的需求及股东利益等因素,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78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6700000元(含税)。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289380000元,占本年
1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合并口径)的52.8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289380000.00372060000.00413400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547856631.82730052456.74816204813.47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1554025387.05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1074840000.00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698037967.34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
1074840000.00
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否
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5000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153.98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否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
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否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6年度中期现金分红安排为健全常态化现金分红机制,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的前提条件下制定公司2026年度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前提条件
2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需求,且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利润分配条件。
(二)分红上限公司2026年度中期现金分红的上限不超过公司当期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
(三)中期分红授权
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前述中期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制定并实施公司2026年度中期现金分红方案,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实施完毕之日止。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度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度中期现金分红安排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
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度
中期现金分红方案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且2026年度中期现金分红安排需满足当期分红条件方可执行。
3.公司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安排中涉及的任何未来计划等前瞻性的陈述及预期,均系公司根据现阶段情况而制定的安排,该等陈述及预期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任何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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