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会议资料
股票代码:601952
2026年5月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目录
会议须知..................................................1
会议议程..................................................2
议案一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1
议案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13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14
议案四关于续聘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17议案五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度中期现金
分红方案的议案..............................................20议案六关于江苏省种业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引进外部战
略投资者的议案..............................................21议案七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资江苏省种业集团有限公司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48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志刚)..............................55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英)..................................60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单锋)................................会会议资料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14:00
会议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恒山路136号苏垦大厦12楼1208会议室
会议议程:
一、工作人员核实参会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并发放会议资料和表决票
二、宣布会议开始,报告出席股东人数及所持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介绍出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
三、宣读《会议须知》
四、审议议案
1、审议《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4、审议《关于续聘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5、审议《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度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6、审议《关于江苏省种业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引进外部战略投资者的议案》7、审议《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资江苏省种业集团有限公司接受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发言
六、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
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投票表决
八、由股东代表和律师共同负责计票和监票
九、休会,工作人员汇总统计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十、根据现场表决及网络表决情况宣读表决结果,并宣读股东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股东会见证意见
十二、宣布会议结束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议案一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为了维护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苏垦农发”)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须知:
一、公司董事会在本次股东会筹备工作和召开过程中,应当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维护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全体董事对于股东会的正常召开负有诚信责任,保证股东会依法履行职权。
二、出席本次会议的对象为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依法享有公司章程
规定的各项权利,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依照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并可对公司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但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且发言应简明扼要,发言内容应当与审议的议案相关。
三、与会人员应听从工作人员的指引,遵守会议规则,维护会议秩序。
四、股东如要求会议发言,请在会前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并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由会议主持人根据会议程序和时间等条件确定发言人员。公司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问题,发言和回答时间由会议主持人掌握。
五、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除公司工作人员外的任何股东不得以任何方式进
行摄像、录音、拍照。
六、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现场会议参加办法
(1)2026年5月6日为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凡在这一天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1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于2026年5月
11日9:00-11:00、14:00-16:00,将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等材料送交、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电话委托不予受理。股东会召开当日(即5月
12日),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携前述各项材料,在会议召开前15分钟到场
并在《参会股东登记表》上签字,领取会议资料、表决票后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入场的股东将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3)现场投票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议案表决时,如选择“同意”、“反对”、“弃权”,请分别在相应栏内打“√”,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4)表决完成后,请股东将表决票及时投入票箱或交给场内工作人员,以
便及时统计表决结果。现场表决投票时,由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和律师进行现场表决票统计和监督。
(5)本次参加现场股东会的参会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表决方法
(1)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
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2)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
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均已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3)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交所股东会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2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二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5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及监管新规,依照公司章程切实履
行股东会赋予的各项职责,全面贯彻股东会决议部署。全体董事以勤勉审慎的履职态度,统筹推进公司经营管理、战略落地、治理提升等工作,有效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了公司经营的平稳运行和发展的可持续性。现将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情况及2026年工作规划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公司经营总体情况
2025年,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收入100.71亿元,同比减少7.75%;利润总额
6.02亿元,同比减少25.0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48亿元,同比
减少24.96%。
2025年末,公司合并总资产142.67亿元,较年初下降1.03%;合并负债总
额69.73亿元,较年初下降2.23%;合并所有者权益72.94亿元,较年初上升0.15%,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70.32亿元,较年初上升2.44%。
二、2025年度董事会履职情况
(一)规范会议运作,提升重大事项决策质效
2025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会议15次,其中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6次,以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9次,共审议议案61项。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议议案全部获得通过,未有被否决的议案事项。具体列表如下:
召开次数15审议通过的议案数61会议名称召开时间审议议案1.关于制定《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科技
第四届董事会创新管理办法》的议案
2025年1月7日
第四十次会议2.关于立项并实施苏垦米业三河分公司新建4.2万吨粮食仓储设施项目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1月16日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3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第一次会议 2.关于制定公司《董事会 ESG 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确定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4.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5.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
2025年2月17日1.关于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第二次会议
1.关于制定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的议案
2.关于变更苏垦米业改扩建子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并
延期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3.关于立项并实施苏垦米业黄海公司新建3.3万吨粮
第三次会议食仓储设施项目的议案
4.关于购买董责险的议案
5.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1.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8.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
第五届董事会9.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
2025年4月21日
第四次会议报告
10.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11.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12.关于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13.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4.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5.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银行借款计划的
议案
16.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捐赠计划的议案
4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17.关于聘任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18.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度中期现
金分红方案的议案
19.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1.关于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22.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1.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五次会议
第五届董事会1.关于立项并实施苏垦米业淮海公司新建1.4万吨粮
2025年5月22日
第六次会议食仓储设施项目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
2025年6月4日1.关于收购金太阳粮油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
第七次会议
1.关于豁免董事会通知时限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
2025年7月26日2.关于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第八次会议
3.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1.关于豁免董事会通知时限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
2025年8月13日2.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第九次会议
3.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4.关于2025年上半年利润分配的议案
5.关于制定、修订部分基本管理制度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
2025年8月20日6.关于修订公司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的议
第十次会议案
7.关于2025年度公司经理层成员绩效考核细则与经
理层成员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的议案
8.关于2025年度职工工资总额预算的议案
9.关于公司科研项目委外研发的议案
10.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1.关于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中期调整的议案
第十一次会议
5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1.关于公司2024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2.关于江苏省种业集团有限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项
第五届董事会
2025年10月17日目立项的议案
第十二次会议
3.关于控股股东履行承诺解决种子业务同业竞争问
题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1.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十三次会议
第五届董事会1.关于大华种业控股收购华丰种业的议案
2025年12月15日
第十四次会议2.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二)依法召集股东会,保障股东权利有效行使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规定,切实履行股东会召集、组织职责,2025年共依法召集、召开年度股东会1次、临时股东会4次,审议通过17项议案,涉及利润分配、章程修订、重大投资项目、董监高选举、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关键事项。会议组织过程中,全面采用“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为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参与决策提供便利,充分保障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和监督权。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召开时间审议议案
1.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2025年第一次临时
2025年1月16日案
股东会
3.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关于变更苏垦米业改扩建子项目部分建设内
2025年第二次临时
2025年4月21日容并延期的议案
股东会
2.关于购买董责险的议案
1.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4年年度股东会2025年5月14日4.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6.关于聘任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度中
6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期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
8.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
2025年第三次临时
2025年8月13日1.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股东会
2025年第四次临时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5年9月8日
股东会2.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三)发挥专业委员会作用,强化董事会决策支撑
2025年,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紧扣监管新规与公司发展实际,进一步
细化履职流程,强化专业支撑作用,全年共召开各类会议20次,各委员会履职的专业性、针对性、有效性显著提升,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保障。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1.战略发展委员会。全年召开会议7次,紧扣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修编落地要求,结合农业产业政策导向、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竞争格局,深入审议了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年度经营计划等战略规划,对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等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结合了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公司的市场定位,对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从战略角度对公司拟作出的重大决策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建议,保证了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战略层面的支持。
2.提名委员会。全年召开会议2次,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公司制度,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背景、履职能力、职业操守进行全面、审慎审查,结合公司治理需求和经营发展实际提出提名建议,保障了公司核心管理团队的专业性、稳定性。
3.审计委员会。2025年,资本市场监管体系对审计委员会监督职能提出更高要求,委员会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核心监督作用,全年召开会议7次。严格履行财务监督、内控监督、审计监督职责,定期听取公司财务工作汇报和内部审计工作进展,指导内审部门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并监督执行;在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全程参与审计计划制定、审计过程沟通、审计报告审阅等环节,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常态化沟通,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有效性。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年召开会议3次,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专门委员会
7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事规则规范履职,聚焦公司经营业绩考核机制完善及核心管理团队履职保障等工作开展专业审议与决策支撑。进一步提升考核体系的业绩导向与科学性,为公司核心管理团队稳健履职、规范运作提供专业支撑。
5.ESG委员会。作为公司新设专门委员会,2025年正式全面开展履职工作,
全年召开会议 1次。统筹推进公司 ESG体系建设,完善 ESG制度体系,拟定董事会 ESG委员会议事规则;组织编制并发布《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推动 ESG信息规范披露;监督公司环保投入、安全生产、社会责任履行、利益相关方沟通等工作进展,推动 ESG理念深度融入公司生产经营、战略规划各环节,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和资本市场形象。
(四)独立董事履职尽责,切实维护中小股东权益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各项履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监督和决策支撑作用。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均按时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等各类会议,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审议和讨论,对公司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明确的意见,所有独立意见均得到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重视与采纳。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深入开展实地调研,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项目推进等实际情况,切实履行专业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详见《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两次,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履行承诺解决种子业务同业竞争问题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两项议案,并发表同意意见。
(五)严把信息披露关,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优化信息披露流程,强化信息披露前审核把关,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为投资者提供更全面、更有价值的决策信息,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全年共发布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 65份,发布《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1份,
8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连续六年荣获上交所信息披露评价工作“A”级最高评价,体现了监管机构对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的肯定,为公司在资本市场树立了良好形象。
(六)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构建良性资本市场互动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致力于构建透明、高效、和谐的投资者沟通机制,报告期内通过举办1次“投资者走进上市公司”活动、3场业绩说明会,完成17批次共46人次机构投资者现场调研,接听投资者咨询电话49次、办理中小股东名册查询 36 次、答复上证 E 互动平台投资者提问 38 次,多渠道强化与广大投资者的常态化交流对接;同时规范安排机构、分析师及媒体调研接待,严守未公开信息保密底线,严格遵循信息披露公平原则保障投资者平等知情权,并认真归集梳理市场意见建议及时反馈董事会与经营管理层,为公司经营决策及战略优化提供有力支撑,有效增进资本市场信任认同,推动企业发展与市场预期同频共振,持续提升公司资本市场形象与综合价值。
(七)持续优化公司治理,筑牢规范运作根基
公司董事会一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持续开展公司治理工作,着力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优化公司治理体系,强化公司治理能力建设,以严格有效的法治合规、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体系,诚信经营,透明管理,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全体股东与公司利益最大化。
1.建立“四规”协同运作体系,筑牢合规管理底座。董事会牵头推动法律、合
规、内控、风控协同运作体系建设,以“强内控、防风险、促合规”为核心目标,建立覆盖战略规划、经营管理、业务执行全链条的协同管控体系。通过明确“四规”协同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形成“党委领导、董事会决策、经理层执行、部门联动、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完善规章制度全生命周期管理、风险闭环防控、业务双重审查等关键机制,将合规要求与风险管控嵌入生产经营各环节;强化“四规”理念宣贯与文化培育,推动合规经营、风险可控的治理理念深入人心,为公司高质量发展筑牢制度保障与风险防线。
2.优化治理架构与制度体系,夯实规范经营基础。一是根据最新监管政策及要求,结合自身治理实际,优化调整治理架构,取消监事会,其相关法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法承接,实现治理职能的平稳过渡与高效衔接;同时增设职工董事,畅通职工参与公司治理的渠道,确保重大决策充分体现职工诉求。二是紧跟监管新规修订、制定公司章程、法治工作管理办法、内部控制管理办法、法
9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律纠纷管理办法等7项制度;系统排查公司现有制度,编印完成分级清晰、分类合理的规章制度汇编,确保公司治理制度与监管要求全面衔接、动态适配。
3.强化董监高合规赋能,提升履职能力水平。报告期内,公司组织董监高参
加上交所举办的上市公司董监高初任培训、独立董事参加独立董事反舞弊相关培
训、财务总监参加2024年年报编制培训、董事会秘书参加后续培训等,对最新的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监管精神、规则解读等及时传达、组织学习,进一步提高董监高人员的专业素养、合规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推动公司整体治理水平的提升。
3.严控内幕交易风险,坚守合规经营底线。切实有效加强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严格执行保密、窗口期交易限制、知情人登记备案等规定,对重大事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全流程规范管理;定期开展合规警示教育,强化全员保密意识与底线思维,报告期内未发生内幕交易、短线交易等违规行为,切实维护资本市场公平秩序。
4.优化分红回报机制,切实保障股东权益。公司董事会坚持“以股东为中心”
的发展理念,积极响应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政策导向,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持续回报股东,保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合理性。报告期内,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分红政策,公司实施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共派发现金红利28938万元(含税);并连续第二年实施中期现金分红,合计派发现金红利8268万元(含税),以实际行动彰显了公司对股东的真诚回馈与稳健经营的信心。
三、2026年董事会主要工作计划
2026年,面对农业产业新的政策机遇、市场格局和发展挑战,公司董事会
将继续秉持“忠实履职、审慎决策、价值创造、回报股东”的原则,锚定公司高质量发展核心目标,以战略引领为核心,以治理优化为保障,以创新驱动为动力,以产业升级为抓手,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推动公司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发展。
(一)锚定战略开局,推动核心主业高质量升级
充分发挥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的核心作用,紧扣农业产业政策导向和行业发展趋势,扎实推进“十五五”战略落地。一是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坚守耕地保护红线,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与提质改造,实施粮油作物单产提升行动,稳定核
10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心农产品供给能力,筑牢农业生产“基本盘”;二是大力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以科技创新为引领,深化核心主业提质升级,聚焦种业振兴与核心主业提质,加大优质品种研发与推广力度,优化区域品种布局,在智慧农业上打造新标杆,提升主业核心竞争力;三是大力推进绿色低碳发展,严格落实公司 ESG 发展规划,加大环保投入,推广绿色种植技术和绿色低碳工程,深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探索发展循环农业,提升农业发展含“绿”量。
(二)坚持创新驱动,激活企业发展内生动力
把创新作为推动公司发展的第一动力,全方位激发企业发展活力。一是强化科技创新引领,大力发展科技农业,加大科研投入与人才培育力度,聚焦生物育种、智慧农业、健康食品等核心领域,以关键技术突破驱动产业高端化、智能化升级;二是构建创新支撑体系,整合内外部科研资源,深化与科研机构协同合作,推进创新平台建设与科技型企业培育,以数智化赋能效率提升;三是健全创新转化机制,完善科研评价与成果转化闭环管理,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运用,推动创新价值落地。
(三)强化治理效能,持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以资本市场监管新规为指引,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一是强化专门委员会专业履职能力,推动审计委员会、ESG 委员会加大监督力度,提升战略发展、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策支撑能力;二是健全董事会与经营管理层协同联动机制,建立常态化沟通会商制度,定期听取经营管理层工作汇报,加强对重大经营事项、重大项目推进的监督和指导,确保董事会决议有效执行;三是紧跟监管政策变化,及时修订完善公司治理制度,确保公司治理体系与监管要求保持同步,推动公司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秉持价值共享,提升投资者关系与回报质效
始终将维护股东合法权益作为董事会重要职责,持续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体系和股东回报机制。一是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紧跟监管要求和市场需求,丰富信息披露内容,优化信息披露流程,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为投资者提供更优质的决策信息;二是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丰富沟通渠道,加强与机构投资者、中小股东的常态化互动,及时、妥善回应投资者关切,推动公司与投资者形成深度价值共识;三是优化股东回报机制,在保障公司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现金流状况和行业发展情况,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
11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性和稳定性,合理制定年度和中期分红方案,切实提升股东回报水平,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2026年5月12日
12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二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554025387.05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投资者合理回报,结合公司经营活动净现金流水平、现有债务规模以及经营发展需要等,现提请以公司2025年末总股本137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06700000元(含税),加上2025年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82680000元人民币(含税),2025年度公司预计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289380000元人民币(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合并口径)的52.82%。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2026年5月12日
13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202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执行情况如下:
预计金额实际发生金额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万元)(万元)
向关联人承包土地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3500034466.05江苏省东辛农场有限公司
5000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及其子公司8707.06或提供劳务其他关联人5000
小计100008707.06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省农垦健康生活服务1000917.05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或接受关联方劳务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人70003741.76
小计80004658.81
注:因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内部股权结构调整,2025年江苏农垦优然牧业有限公司、连云港东旺奶牛养殖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由江苏省东辛农场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苏农垦乳业科技有限公司。
二、预计2026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
2026年,公司预计将与关联人发生以下关联交易:
(一)向关联人承包土地:公司将承包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农垦集团”)所属的95.5万亩耕地,并因此支付约3.5亿元。
(二)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公司将向江苏农垦乳业科技有限公司
及其子公司销售农资、饲料、提供粪污消纳业务等,预计获得收入合计约8000万元;公司将向省农垦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预计将获得销售收入约10000万元。
(三)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公司及子公司将租赁省农垦集团办公
14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用房并向江苏省农垦健康生活服务有限公司购买物业服务,并因此支付租金及物业费约1500万元;公司将向省农垦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并因此支付约10000万元。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为江苏省国资委管理的省属国有企业,注册资本为
33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南京市建邺区恒山路136号,法定代表人:魏爱春,经营范围:省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其下属企业主营业务包括现代农业、医药制造、投资及房地产等主要产业。
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67.84%的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二)江苏农垦乳业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农垦乳业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98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孙健;
注册地址为南京市建邺区恒山路136号苏垦大厦7楼719室;主要业务为生鲜乳收购;生鲜乳道路运输;食品销售;牲畜销售;物业管理;乳制品生产;牲畜饲养;食品生产等。
江苏农垦乳业科技有限公司为省农垦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三)江苏省农垦健康生活服务有限公司
江苏省农垦健康生活服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428.57万元;法定代表人为
朱承宇;注册地址为南京市中山北路49号江苏机械大厦17层,主要业务为物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停车场服务,洗染服务,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等。
江苏省农垦健康生活服务有限公司为省农垦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按同类产品或服务的市场价格作为定价的基础。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并且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主要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一)公司前身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与省农垦集团于2011年12月
15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1日签订了《土地承包协议》,该协议已经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一届二
次董事会决议通过,并得到当时的单一股东——省农垦集团的批复。
本公司与省农垦集团于2022年2月28日签订《<土地承包协议>之补充协议》,该协议已经公司三届三十次董事会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分别与省农垦集团签订了《苏垦大厦租赁合同》,与江苏省农垦健康生活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苏垦大厦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2026年5月12日
16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四关于续聘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顺利完成了公司的各项审计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出具审计报告。
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财务审计费用211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聘期一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一)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
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1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8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32人。2025年收入总额(未经审计)219612.23万元,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55067.5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
33164.18万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97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主要包括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4918.51万元。公司属于农林牧渔行业,中兴华所在本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
17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述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中兴华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三)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行政监管措
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3次。4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5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1人次、纪律处分6人次。
二、项目信息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伟先生,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曾为金正大(002470)、哈森股份(603958)、
江南水务(601199)等多家上市公司及挂牌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有江南水务(601199)2024年度审计报告、太
阳股份(837129)2024年度审计报告。有着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赵紫娟女士,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曾为丹化科技(600844)、吉鑫科技(601218)等多家上市公司及挂牌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有美特林科(836136)2022年度审计报告、康利亚(836225)2022年度审计报告。有着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晖妤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来为江苏有线(600959)、悦达投资(600805)、江苏新能(603693)、紫金银行(601860)、东华能源(002221)、江南水务(601199)
等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复核服务,有着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二)诚信记录情况
18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伟先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赵紫娟女士、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晖妤女士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
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四)审计收费
公司拟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41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211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与2025年度相同,该费用系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确定。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2026年5月12日
19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五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度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健全常态化现金分红机制,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需求,且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制定并实施2026年度中期现金分红方案,中期现金分红的上限不超过公司当期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
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实施完毕之日止。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2026年5月12日
20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六关于江苏省种业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引进外部战略投资者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种业振兴战略部署,优化股权结构,整合种业资源,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省种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种业集团”)拟通过增资方式引入投资方。本次增资金额合计100000万元,其中外部投资方拟增资55000万元,关联方拟增资45000万元。本议案仅审议本次增资涉及的非关联交易部分,关联方增资事项将另行履行审议程序,现将非关联交易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交易概述
本次交易外部投资方增资金额合计55000万元。其中,江苏省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沿海集团”)投资20000万元,江苏省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省粮食集团”)投资10000万元,扬州现代农业生态环境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农投集团”)投资10000万元,徐州市新盛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新盛农发集团”)投资5000万元,盐城市农业水利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农水集团”)投资5000万元,苏州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农发集团”)投资5000万元。
本次增资价格按每1元注册资本对应人民币1.5516元确定,各外部投资方以货币55000万元认缴省种业集团新增注册资本35446.32万元,超出新增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关联方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农垦集团”)拟出资45000万元参与本次增资,该部分关联交易另行审议。
增资完成后,省种业集团以资本公积和/或留存收益同比例向新老股东转增注册资本,将注册资本增加至200000万元。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省种业集团
63.2455%股权,仍为控股股东,省农垦集团持股16.5395%;上述6家外部投资
方合计持股20.2150%。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1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二、外部投资方情况
本次外部增资方均为省、市属国有全资或控股涉农企业,资本实力雄厚、产业资源协同性强,符合战略投资者引入标准,企业情况及战略协同点具体如下:
(一)省沿海集团公司名称江苏省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
91320000134787937Q
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周金阳注册资本800000万元
住所 江苏省南京市奥体大街 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 4B栋
经营期限1996-03-15至无固定期限
许可项目:水产养殖;水产苗种生产;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土地整治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豆类种植;油料种植;谷物种植;蔬菜种植;树木种植经营;农产品
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粮油仓储服
经营范围务;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使用;农副产品销售;谷物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智能农业管理;与
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技术推广服务;农业园艺服务;股权投资;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海洋生物活性物质提取、纯化、
合成技术研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江苏省人民政府持股100%
(二)省粮食集团公司名称江苏省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
91320000720587823R
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单晓敏
注册资本153320.18万元
住所南京市中山路338号24-26楼
经营期限2001-06-06至无固定期限
22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粮食、粮油制品(仅限初级农产品)的仓储、加工;饲料的仓储、销售,政府授权范围内资产经营;科研、信息工程设计、咨询;
经营范围建筑材料、化工产品、普通机械、机电产品销售。粮食收购,预包装食品的批发与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江苏省人民政府持股100%
(三)扬州农投集团公司名称扬州现代农业生态环境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
913210006816264977
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李强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住所扬州市润扬北路16号
经营期限2008-10-31至无固定期限
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餐厨垃圾处理;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
水资源管理;工程管理服务;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工程技
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对外承包工程;
建筑材料销售;水污染治理;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水土流失防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土地调查评估服务;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技术推广经营范围服务;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城乡市容管理;城市公园管理;园区管理服务;智能农业管理;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
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业机械服务;股权投资;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水利相关咨询服务;环保咨询服务;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生态资源监测;环境保护监测(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扬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100%
23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四)徐州新盛农发集团公司名称徐州市新盛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
91320300MA27QCF825
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宁鹏注册资本20000万元
住所徐州市泉山区解放南路26-8号三胞广场1号楼1-101
经营期限2022-09-16至无固定期限许可项目:食品销售;农药批发;农药零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餐饮服务;旅游业务;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智能农业管理;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
土地使用权租赁;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作物栽培服务;农业机械销售;智能农机装备销售;肥料销售;农业园艺服务;规划设计管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科技中介服务;塑料制品销售;农作
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食用农产品批发;食
用农产品零售;粮食收购;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园艺产品销售;粮油仓储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技术推广服务;农业机械服务;鲜肉经营范围批发;鲜肉零售;新鲜蔬菜批发;新鲜蔬菜零售;新鲜水果批发;
新鲜水果零售;礼品花卉销售;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保
健食品(预包装)销售;运输设备租赁服务;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
休闲观光活动;休闲娱乐用品设备出租;露营地服务;婚庆礼仪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林业产品销售;林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国内贸易代理;食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供应链管理服务;
土地整治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
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箱包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办公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水产品批发;水产品零售;饲料原料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24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限分支机构经营: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农作物种子经营;林木种子生产经营;非主要农作物种
子生产;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园艺产品种植;牲畜饲养;蔬菜种植;花卉种植;水果种植;
蔬菜、食用菌等园艺作物种植
股权结构徐州市新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五)盐城农水集团公司名称盐城市农业水利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
91320900686588338R
代码法定代表人乔干群注册资本20000万元
住所盐城市盐南高新区世纪大道5号盐城金融城12幢1-701室
经营期限1998-08-21至无固定期限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与农业生产经
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土地整治服务;股权投资;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农业经营范围
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粮食收购;初级农产品收购;谷物销售;农副产
品销售;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建筑材料销售;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江苏银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六)苏州农发集团公司名称苏州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
91320508695533427B
代码法定代表人俞颂家
注册资本368261.9万元
住所苏州市姑苏区人民路3158号(万融国际大厦)1901室
经营期限2009-10-16至2039-10-15
股权投资、实业投资与管理;项目、资产与资金受托经营管理;
经营范围与投资有关的中介、咨询、评估、代理;物业出租及管理;农业
项目开发建设、涉农旅游项目开发、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
25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施建设;销售:农副产品、金属材料、建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苏州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74.2414%
苏州光大国发阳光城市发展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0.3851%
苏州漕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9412%
苏州新灏农业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持股2.0741%
股权结构张家港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7466%
常熟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7466%
苏州市吴江城乡一体化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7466%
苏州市吴中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6374%
太仓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4812%
三、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省种业集团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省种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10898.76万元
法定代表人:邓国新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沙洲街道恒山路136号苏垦大厦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农作物种子经营;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农药批发;农药零售;食用菌菌种经营;食用菌菌种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农业机械服务;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作物病
虫害防治服务;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安装、维修;农林牧渔机械配件销售;
农林牧渔专用仪器仪表销售;化肥销售;肥料销售;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股权投资;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气象信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标准化服务;蔬菜种植;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省种业集团股东情况
截至本次增资前,省种业集团股本总额110898.76万股,为苏垦农发全资子公司。
26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苏垦农发110898.76100.00
(三)省种业集团财务数据
省种业集团本次资产评估的基准日为2025年12月31日,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6〕
第00006274号),截至基准日,省种业集团的资产总额为188413.57万元,负
债总额为39448.26万元,净资产为148965.31万元;2025年省种业集团实现营业收入183809.66万元,净利润4064.80万元。
四、省种业集团评估、定价情况
本次增资以2025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经金证(上海)资产评估公司出具的《江苏省种业集团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所涉及的江苏省种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金证评报字〔2026〕A0365号),省种业集团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论为人民币172075.16万元。根据该评估结果,确认本次增资价格为每1元注册资本对应人民币1.5516元。
五、增资协议主要内容本次增资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拟与交易对手方签署《增资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签订主体
江苏省种业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农垦
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扬州现代农业生态环境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徐州市新盛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
司、盐城市农业水利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增资情况
1.根据《评估报告》(金证评报字〔2026〕A0365号),省种业集团全部股
权在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的评估值为172075.16万元。各方确认,省种业集团投前估值为172075.16万元。
各方同意,以前述评估值为基础,投资方以货币100000万元认缴省种业集团新增注册资本64447.86万元,超出新增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省种业集团资本公积。
其中,省农垦集团投资45000万元认缴省种业集团新增注册资本29001.54
27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万元;省沿海集团投资20000万元认缴省种业集团新增注册资本12889.57万元;
省粮食集团投资10000万元认缴省种业集团新增注册资本6444.79万元;扬州
农投集团投资10000万元认缴省种业集团新增注册资本6444.79万元;徐州新
盛农发集团投资5000万元认缴省种业集团新增注册资本3222.39万元;盐城农
水集团投资5000万元认缴省种业集团新增注册资本3222.39万元;苏州农发集
团投资5000万元认缴省种业集团新增注册资本3222.39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省种业集团投后估值为272075.16万元。
2.本次增资完成后,省种业集团的注册资本由110898.76万元增加至
175346.62万元。增资完成后,省种业集团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苏垦农发110898.760063.2455
2省农垦集团29001.537516.5395
3省沿海集团12889.57227.3509
4省粮食集团6444.78613.6755
5扬州农投集团6444.78613.6755
6徐州新盛农发集团3222.39311.8377
7盐城农水集团3222.39311.8377
8苏州农发集团3222.39311.8377
合计175346.6212100
3.各方同意,本次增资完成后,省种业集团将通过资本公积和/或留存收益转
增注册资本的方式增加注册资本至200000万元。各方将按照届时所持省种业集团股权比例进行资本公积和/或留存收益转增注册资本。转增完成后,省种业集团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苏垦农发126490.900563.2455
2省农垦集团33079.094816.5395
3省沿海集团14701.81997.3509
4省粮食集团7350.90993.6755
5扬州农投集团7350.90993.6755
6徐州新盛农发集团3675.45501.8377
7盐城农水集团3675.45501.8377
8苏州农发集团3675.45501.8377
28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合计200000.00100
(三)股权转让
1.各投资方通过本次增资取得的股权设置10年锁定期。省种业集团将积极
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等方式实现资本运作。为促进上述目标实现,投资方通过本次增资取得的省种业集团股权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10年内不得
转让、赠予、出资、抵债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予以处分,亦不得就该等股权设置质押、抵押等任何形式的他项权利,不得将该等股权用于提供任何担保。
2.若省种业集团10年内未实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等资本运作目标,
投资方有权要求原股东发行股份购买投资方持有的省种业集团股权,届时省种业集团的估值将根据行业惯例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并参考评估机构的评估值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陈述与保证
1.每一方向其他各方声明和保证,在本协议签署日:
(1)该方是一家根据设立地法律正式成立和有效存续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
(2)该方已经获得所有必要的内部批准或授权(如需),并且拥有全部合
法权利、权力和授权签订本协议并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2.本条前述声明和保证应理解为是持续性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下所作任
何声明和保证,应就该等违约致使他方遭受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五)投资方权利
1.投资方自实际支付增资款项之日起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省种业
集团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及以前年度累积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增资后全体股东按本
次增资后持股比例共同享有。各方同意,在省种业集团满足法定公积金提取要求且具有可分配利润的前提下,每年现金分红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5%。为免疑义,自评估基准日起至本次增资工商登记日止,未经投资方书面同意,省种业集团不得进行分红、派息等任何形式的权益分配。
2.增资完成后省种业集团董事会成员增加为9人,其中省农垦集团、苏垦农
发有权共同提名5名董事候选人,省沿海集团、省粮食集团、扬州农投集团有权各提名1名董事候选人,徐州新盛农发集团、盐城农水集团、苏州农发集团有权
29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共同提名1名董事候选人,各方均可列席省种业集团董事会会议。
3.增资完成后,各方有权向省种业集团派驻工作人员,派驻工作人员的数量、所任职务及任职期限等具体事项由各方另行协商确定。
(六)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或拒不履行其在本协议中的约定,即构成违约行为。
2.除本协议特别约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致使其他方承担任何费用、责任或蒙受任何损失,违约方应就上述任何费用、责任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而损失的利息以及支付的律师费、保全费、公证费等合理费用)赔偿守约方。
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的补偿金总额应当与因该违约行为产生的损失相同,上述补偿包括守约方因履约而应当获得的利益,但该补偿不得超过协议各方的合理预期。
六、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一)强化战略支撑能力
本次增资有利于提升苏垦农发种质资源与科研创新能力,夯实种业板块发展基础,支撑公司服务国家种业振兴战略与现代农业产业布局。同时,随着资本实力增强及资源优化配置推进,将进一步提升经营质量与盈利能力,为上市公司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持续盈利能力与长期投资价值。
(二)优化资本配置效率
本次增资在增强省种业集团资本实力的同时,不涉及苏垦农发追加出资,有助于释放上市公司资金占用空间,使相关资金可统筹用于其他产业板块发展及重点项目投入,提升资本配置的整体效率和回报水平。
(三)提升产业协同水平
通过引入具备产业资源、技术优势或市场渠道的战略投资者,省种业集团在品种研发、生产组织及市场拓展等方面的能力将得到提升,有助于强化与苏垦农发现有种植、农资及流通业务的协同联动,促进产业链上下游资源整合,提升整体运营效率和综合竞争力。
(四)完善公司治理机制
本次增资将引入多元化股东,有助于优化省种业集团治理结构,完善董事会运作机制,提升市场化经营水平。通过机制优化与管理提升,将进一步增强子公
30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司经营活力,提升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治理质量。
七、风险及防范措施
(一)公司治理和协同风险新增投资方可能依托资源优势对省种业集团战略方向及资源配置形成一定引导,存在原有战略节奏与渠道体系协同弱化的可能;同时,各方资源整合与协同落地若不及预期,可能导致项目推进效率下降、协同效应释放不足。
应对措施: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明确股东会、董事会及经营层权责边界,通过章程及议事规则固化重大事项决策机制,保障原有战略延续性与核心控制权;同步建立常态化协同推进机制,明确重点合作事项与责任分工,定期开展沟通协调与进展评估,加强对重大合作项目的过程跟踪与问题协调,推动各方资源按既定方向有序投入与落地见效。
(二)资金用途与业绩风险
若增资资金未能按既定计划高效使用,可能影响省种业集团科研攻关、并购整合、产能建设及体系能力提升等重点事项推进节奏,进而制约企业快速高质量发展,并对经营利润增长及股东分红回报形成不确定性影响。
应对措施:进一步细化资金投向与使用计划,严格执行预算管理与审批流程,确保资金按既定方向投入科研、并购、产能及体系建设等重点领域;加强项目进
度跟踪与动态评估,及时纠偏调整资源配置;同步强化经营目标分解与绩效考核约束,将资金使用效率与经营业绩、分红能力挂钩,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与投资回报的确定性。
附件:
1.江苏省种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6〕第00006274号);
2.江苏省种业集团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所涉及的江苏省种业集团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金证评报字〔2026〕A0365号);
3.北京国枫(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省种业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方案之法
律意见书;
4.关于江苏省种业集团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
附件1-3已于2026年4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2026年5月12日
31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附件4关于江苏省种业集团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
二〇二六年月日
32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关于江苏省种业集团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本《关于江苏省种业集团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2026年月日在江苏省南京市签署:
江苏省种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种业集团”或“公司”),系一家按照中国法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000MABQ9XA54N,住所为南京市建邺区沙洲街道恒山路136号苏垦大厦。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垦农发”)系一家按照中
国法律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0001347587142,住所为南京市建邺区恒山路136号苏垦大厦12楼。
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农垦集团”),系一家按照中国法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000134795427L,住所为南京市建邺区恒山路136号。
江苏省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沿海集团”),系一家按照中国法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000134787937Q,住所为江苏省南京市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4B栋。
江苏省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省粮食集团”),系一家按照中国法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000720587823R,住所为南京市中山路338号24-26楼。
扬州现代农业生态环境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农投集团”)系一家按照中国法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10006816264977,住所为扬州市润扬北路16号。
徐州市新盛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新盛农发集团”)系
一家按照中国法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300MA27QCF825,住所为徐州市泉山区解放南路26-8号三胞广场1号楼1-101。
盐城市农业水利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农水集团”)系
一家按照中国法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900686588338R,住所为盐城市盐南高新区世纪大道5号盐城金融城12
幢1-701室。
苏州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农发集团”)系一家按照
中国法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5086955334
27B,住所为苏州市姑苏区人民路3158号(万融国际大厦)1901室。
33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省农垦集团”、“省沿海集团”、“省粮食集团”、“扬州农投集团”、“徐州新盛农发集团”、“盐城农水集团”、“苏州农发集团”统称为“投资方”;“苏垦农发”称为“原股东”;投资方与公司、原股东合称为“各方”,分称为“一方”)
鉴于:
A.公司为依据中国法律正式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主体,注册资本为110898.76万元,其现有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苏垦农发110898.7600100
合计110898.76100
B.现投资方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和条款对公司进行增资。因此,各方经友好协商,就增资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定义
1.1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本协议中使用的简称的含义如下:
签署日指本协议注明的各方签订本协议的日期。
元指人民币元。
工作日,如本协议中约定期限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法定节假日指日下一工作日。
天指自然天。
1.2本协议中的标题只为阅读方便而设置,不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1.3附件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凡有提及本协议之处均应包括附件。
2.增资
2.1 根据《评估报告》(金证评报字〔2026〕A0365号),公司全部
股权在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的评估值为172075.16万元。各方确认,公司投前估值为172075.16万元。
各方同意,以前述评估值为基础,投资方以货币100000万元认缴公司新增注册资本64447.86万元,超出新增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34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其中,省农垦集团投资45000万元认缴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29001.54万元;省沿海集团投资20000万元认缴公司新增注册资
本12889.57万元;省粮食集团投资10000万元认缴公司新增注册
资本6444.79万元;扬州农投集团投资10000万元认缴公司新增注
册资本6444.79万元;徐州新盛农发集团投资5000万元认缴公司
新增注册资本3222.39万元;盐城农水集团投资5000万元认缴公
司新增注册资本3222.39万元;苏州农发集团投资5000万元认缴
公司新增注册资本3222.39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投后估值为272075.16万元。
2.2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10898.76万元增加至
175346.62万元。增资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苏垦农发110898.760063.2455
2省农垦集团29001.537516.5395
3省沿海集团12889.57227.3509
4省粮食集团6444.78613.6755
5扬州农投集团6444.78613.6755
6徐州新盛农发集团3222.39311.8377
7盐城农水集团3222.39311.8377
8苏州农发集团3222.39311.8377
合计175346.6212100.00
注:上表中,各分项之和与合计数不一致系四舍五入原因导致。
2.3各方同意,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通过资本公积和/或留存收益
转增注册资本的方式增加注册资本至200000万元。各方将按照届时所持公司股权比例进行资本公积和/或留存收益转增注册资本。转增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苏垦农发126490.900563.2455
2省农垦集团33079.094816.5395
3省沿海集团14701.81997.3509
4省粮食集团7350.90993.6755
5扬州农投集团7350.90993.6755
6徐州新盛农发集团3675.45501.8377
35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7盐城农水集团3675.45501.8377
8苏州农发集团3675.45501.8377
合计200000.00100.00
3增资方式和出资期限
3.1投资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将增资款项一次性支付至公
司指定的专用账户:
开户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
户名:江苏省种业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10355000001268298
3.2公司应于收到投资方增资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就本次增资办理
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向投资方提供加盖公司公章的本次增资后的最新股东名册正本及变更后的公司章程正本。在此期间,各方应及时提供和签署与本次增资相关的所有必要文件,以便公司办理登记事宜。
4.股权转让
4.1各投资方通过本次增资取得的股权设置10年锁定期。公司将积
极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等方式实现资本运作。为促进上述目标实现,投资方通过本次增资取得的公司股权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10年内不得转让、赠予、出资、抵债或以其他任何
方式予以处分,亦不得就该等股权设置质押、抵押等任何形式的他项权利,不得将该等股权用于提供任何担保。
4.2若公司10年内未实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等资本运作目标,
投资方有权要求原股东发行股份购买投资方持有的公司股权,届时公司的估值将根据行业惯例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并参考评估机构的评估值由双方协商确定。
5.陈述与保证
5.1每一方向其他各方声明和保证,在本协议签署日:
(1)该方是一家根据设立地法律正式成立和有效存续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
36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该方已经获得所有必要的内部批准或授权(如需),并且拥有
全部合法权利、权力和授权签订本协议并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5.2本条前述声明和保证应理解为是持续性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下所
作任何声明和保证,应就该等违约致使他方遭受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投资方的权利
6.1投资方自实际支付增资款项日起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及以前年度累积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增资后
全体股东按本次增资后持股比例共同享有。各方同意,在公司满足法定公积金提取要求且具有可分配利润的前提下,每年现金分红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5%。为免疑义,自评估基准日起至本次增资工商登记日止,未经投资方书面同意,公司不得进行分红、派息等任何形式的权益分配。
6.2增资完成后公司董事会成员增加为9人,其中省农垦集团、苏垦
农发有权共同提名5名董事候选人,省沿海集团、省粮食集团、扬州农投集团有权各提名1名董事候选人,徐州新盛农发集团、盐城农水集团、苏州农发集团有权共同提名1名董事候选人,各方均可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
6.3增资完成后,各方有权向公司派驻工作人员,派驻工作人员的数
量、所任职务及任职期限等具体事项由各方另行协商确定。
7.保密
7.1对于一方在准备和商谈本协议过程中已经或将要提供给另一方
的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财务和商业等方面的任何信息,另一方应给予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7.2一方因法律法规规定或应政府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要求
披露相关信息的,上述禁止不适用。但如在法律允许的情形下,被要求披露信息的一方应于采取任何披露行动前书面告知另一方。
8.违约责任
8.1任何一方违反、或拒不履行其在本协议中的约定,即构成违约行为。
8.2除本协议特别约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致使其他方承担任
何费用、责任或蒙受任何损失,违约方应就上述任何费用、责任
37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而损失的利息以及支付的律师费、保全费、公证费等合理费用)赔偿守约方。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的补偿金总额应当与因该违约行为产生的损失相同,上述补偿包括守约方因履约而应当获得的利益,但该补偿不得超过协议各方的合理预期。
9.争议的解决
9.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应受中国法律(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的管辖,并依其解释。但是,若已公布的中国法律、法规未对与本协议有关的特定事项加以规定,则应在中国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参照一般国际商业惯例。
9.2因本协议产生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尽最大努力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的,均应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3除诉讼的争议事项或义务外,本协议各方均应在诉讼进行期间
继续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其他各项义务。
10.附则
10.1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变更、修改本协议。
10.2除另有约定,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终止、解除本协议。
10.3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股东协议/投资协议等,该等协议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该等协议为准。
10.4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或补充条款。补充
协议或补充条款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10.5本协议正本一式十份,各方各执一份,其余用于公司留存和公
司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10.6本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38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江苏省种业集团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签署页江苏省种业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39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江苏省种业集团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签署页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40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江苏省种业集团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签署页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41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江苏省种业集团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签署页江苏省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42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江苏省种业集团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签署页江苏省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43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江苏省种业集团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签署页扬州现代农业生态环境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44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江苏省种业集团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签署页徐州市新盛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45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江苏省种业集团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签署页盐城市农业水利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46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江苏省种业集团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签署页苏州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47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七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资江苏省种业集团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种业振兴战略部署,优化股权结构,整合种业资源,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省种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种业集团”)拟通过增资方式引入投资方。本次增资金额合计100000万元,其中关联方拟增资45000万元,外部投资方拟增资55000万元。本议案仅审议本次增资涉及的关联交易部分,非关联方增资事项将另行履行审议程序,现将关联交易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关联方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农垦集团”)拟出资45000万元参与本次增资。
本次增资价格按每1元注册资本对应人民币1.5516元确定,省农垦集团以货币45000万元认缴省种业集团新增注册资本29001.54万元,超出新增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非关联方江苏省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沿海集团”)、江苏省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省粮食集团”)、扬
州现代农业生态环境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农投集团”)、徐州
市新盛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新盛农发集团”)、盐城市农业水
利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农水集团”)、苏州市农业发展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农发集团”)合计拟出资55000万元参与本次增资,该部分非关联交易另行审议。
增资完成后,省种业集团以资本公积和/或留存收益同比例向新老股东转增注册资本,将注册资本增加至200000万元。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省种业集团
63.2455%股权,仍为控股股东,外部投资方合计持股20.2150%;关联方省农垦
集团持股比例16.5395%。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情况
48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本次关联方省农垦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为省属国有独资企业,具备较强的资本实力及产业基础,符合本次增资参与条件。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
91320000134795427L
用代码法定代表人魏爱春注册资本330000万元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恒山路136号
经营期限1997-06-25至无固定期限省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经营范围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江苏省人民政府持股100%
三、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省种业集团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省种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10898.76万元
法定代表人:邓国新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沙洲街道恒山路136号苏垦大厦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农作物种子经营;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农药批发;农药零售;食用菌菌种经营;食用菌菌种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农业机械服务;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作物病
虫害防治服务;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安装、维修;农林牧渔机械配件销售;
农林牧渔专用仪器仪表销售;化肥销售;肥料销售;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股权投资;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气象信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标准化服务;蔬菜种植;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省种业集团股东情况
49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截至本次增资前,省种业集团股本总额110898.76万股,为苏垦农发全资子公司。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苏垦农发110898.76100.00
(三)省种业集团财务数据
省种业集团本次资产评估的基准日为2025年12月31日,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6〕
第00006274号),截至基准日,省种业集团的资产总额为188413.57万元,负
债总额为39448.26万元,净资产为148965.31万元;2025年省种业集团实现营业收入183809.66万元,净利润4064.80万元。
四、省种业集团评估、定价情况
本次增资以2025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经金证(上海)资产评估公司出具的《江苏省种业集团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所涉及的江苏省种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金证评报字〔2026〕A0365号),省种业集团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论为人民币172075.16万元。根据该评估结果,确认本次增资价格为每1元注册资本对应人民币1.5516元。
五、增资协议主要内容本次增资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拟与交易对手方签署《增资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签订主体
江苏省种业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农垦
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扬州现代农业生态环境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徐州市新盛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
司、盐城市农业水利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增资情况
1.根据《评估报告》(金证评报字〔2026〕A0365号),省种业集团全部股
权在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的评估值为172075.16万元。各方确认,省种业集团投前估值为172075.16万元。
各方同意,以前述评估值为基础,投资方以货币100000万元认缴省种业集团新增注册资本64447.86万元,超出新增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省种业集团资本
50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公积。
其中,省农垦集团投资45000万元认缴省种业集团新增注册资本29001.54万元;省沿海集团投资20000万元认缴省种业集团新增注册资本12889.57万元;
省粮食集团投资10000万元认缴省种业集团新增注册资本6444.79万元;扬州
农投集团投资10000万元认缴省种业集团新增注册资本6444.79万元;徐州新
盛农发集团投资5000万元认缴省种业集团新增注册资本3222.39万元;盐城农
水集团投资5000万元认缴省种业集团新增注册资本3222.39万元;苏州农发集
团投资5000万元认缴省种业集团新增注册资本3222.39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省种业集团投后估值为272075.16万元。
2.本次增资完成后,省种业集团的注册资本由110898.76万元增加至
175346.62万元。增资完成后,省种业集团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苏垦农发110898.760063.2455
2省农垦集团29001.537516.5395
3省沿海集团12889.57227.3509
4省粮食集团6444.78613.6755
5扬州农投集团6444.78613.6755
6徐州新盛农发集团3222.39311.8377
7盐城农水集团3222.39311.8377
8苏州农发集团3222.39311.8377
合计175346.6212100
3.各方同意,本次增资完成后,省种业集团将通过资本公积和/或留存收益转
增注册资本的方式增加注册资本至200000万元。各方将按照届时所持省种业集团股权比例进行资本公积和/或留存收益转增注册资本。转增完成后,省种业集团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苏垦农发126490.900563.2455
2省农垦集团33079.094816.5395
3省沿海集团14701.81997.3509
4省粮食集团7350.90993.6755
5扬州农投集团7350.90993.6755
51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6徐州新盛农发集团3675.45501.8377
7盐城农水集团3675.45501.8377
8苏州农发集团3675.45501.8377
合计200000.00100
(三)股权转让
1.各投资方通过本次增资取得的股权设置10年锁定期。省种业集团将积极
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等方式实现资本运作。为促进上述目标实现,投资方通过本次增资取得的省种业集团股权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10年内不得
转让、赠予、出资、抵债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予以处分,亦不得就该等股权设置质押、抵押等任何形式的他项权利,不得将该等股权用于提供任何担保。
2.若省种业集团10年内未实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等资本运作目标,
投资方有权要求原股东发行股份购买投资方持有的省种业集团股权,届时省种业集团的估值将根据行业惯例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并参考评估机构的评估值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陈述与保证
1.每一方向其他各方声明和保证,在本协议签署日:
(1)该方是一家根据设立地法律正式成立和有效存续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
(2)该方已经获得所有必要的内部批准或授权(如需),并且拥有全部合
法权利、权力和授权签订本协议并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2.本条前述声明和保证应理解为是持续性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下所作任
何声明和保证,应就该等违约致使他方遭受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五)投资方权利
1.投资方自实际支付增资款项之日起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省种业
集团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及以前年度累积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增资后全体股东按本
次增资后持股比例共同享有。各方同意,在省种业集团满足法定公积金提取要求且具有可分配利润的前提下,每年现金分红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5%。为免疑义,自评估基准日起至本次增资工商登记日止,未经投资方书面同意,省种业集团不得进行分红、派息等任何形式的权益分配。
52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增资完成后省种业集团董事会成员增加为9人,其中省农垦集团、苏垦农
发有权共同提名5名董事候选人,省沿海集团、省粮食集团、扬州农投集团有权各提名1名董事候选人,徐州新盛农发集团、盐城农水集团、苏州农发集团有权共同提名1名董事候选人,各方均可列席省种业集团董事会会议。
3.增资完成后,各方有权向省种业集团派驻工作人员,派驻工作人员的数量、所任职务及任职期限等具体事项由各方另行协商确定。
(六)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或拒不履行其在本协议中的约定,即构成违约行为。
2.除本协议特别约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致使其他方承担任何费用、责任或蒙受任何损失,违约方应就上述任何费用、责任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而损失的利息以及支付的律师费、保全费、公证费等合理费用)赔偿守约方。
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的补偿金总额应当与因该违约行为产生的损失相同,上述补偿包括守约方因履约而应当获得的利益,但该补偿不得超过协议各方的合理预期。
六、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一)强化战略支撑能力
本次增资有利于提升苏垦农发种质资源与科研创新能力,夯实种业板块发展基础,支撑公司服务国家种业振兴战略与现代农业产业布局。同时,随着资本实力增强及资源优化配置推进,将进一步提升经营质量与盈利能力,为上市公司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持续盈利能力与长期投资价值。
(二)优化资本配置效率
本次增资在增强省种业集团资本实力的同时,不涉及苏垦农发追加出资,有助于释放上市公司资金占用空间,使相关资金可统筹用于其他产业板块发展及重点项目投入,提升资本配置的整体效率和回报水平。
(三)提升产业协同水平
通过引入具备产业资源、技术优势或市场渠道的战略投资者,省种业集团在品种研发、生产组织及市场拓展等方面的能力将得到提升,有助于强化与苏垦农发现有种植、农资及流通业务的协同联动,促进产业链上下游资源整合,提升整体运营效率和综合竞争力。
53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四)完善公司治理机制
本次增资将引入多元化股东,有助于优化省种业集团治理结构,完善董事会运作机制,提升市场化经营水平。通过机制优化与管理提升,将进一步增强子公司经营活力,提升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治理质量。
七、风险及防范措施
(一)公司治理和协同风险新增投资方可能依托资源优势对省种业集团战略方向及资源配置形成一定引导,存在原有战略节奏与渠道体系协同弱化的可能;同时,各方资源整合与协同落地若不及预期,可能导致项目推进效率下降、协同效应释放不足。
应对措施: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明确股东会、董事会及经营层权责边界,通过章程及议事规则固化重大事项决策机制,保障原有战略延续性与核心控制权;同步建立常态化协同推进机制,明确重点合作事项与责任分工,定期开展沟通协调与进展评估,加强对重大合作项目的过程跟踪与问题协调,推动各方资源按既定方向有序投入与落地见效。
(二)资金用途与业绩风险
若增资资金未能按既定计划高效使用,可能影响省种业集团科研攻关、并购整合、产能建设及体系能力提升等重点事项推进节奏,进而制约企业快速高质量发展,并对经营利润增长及股东分红回报形成不确定性影响。
应对措施:进一步细化资金投向与使用计划,严格执行预算管理与审批流程,确保资金按既定方向投入科研、并购、产能及体系建设等重点领域;加强项目进
度跟踪与动态评估,及时纠偏调整资源配置;同步强化经营目标分解与绩效考核约束,将资金使用效率与经营业绩、分红能力挂钩,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与投资回报的确定性。
附件同议案六。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2026年5月12日
54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志刚)2025年,本人作为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苏垦农发”)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5年度工作中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务,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徐志刚,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出生,管理学博士。
南京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院长,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教育部长江学者青年学者,国家社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中国农业技术经济学会副会长,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二层次人才,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创新团队带头人。现任苏垦农发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说明
2025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未在公司(含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
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年,我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会,认
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公司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的表决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股东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55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董事会会议股东会亲自委托是否连续两次亲自委托缺应参加缺席应参加参会出席未亲自参加会议参会出席席
141400否5500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5年,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年度投资计划、经营班子考核方案制定等事项的决策中,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认真负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2025年度,我对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会议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提名委员会会议战略发展委员会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73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和关于控股股东履行承诺解决种子业务同业竞争问题暨关联交易事项进
行了审议,并且对该事项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与了公司各次董事会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发表了明确的意见,对公司与控股股东等有可能潜在利益冲突的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聘请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财务、审计情况进行了沟通,并与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召开专题沟通会,对定期报告、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和安排提出建议,促进定期报告更加规范。
56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现场办公以及走访调研公司下属分、子公司等方式开展现场工作共计15天。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配合了我的工作,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均按照规定时间提前通知并提供了详尽的会议材料,为我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同时,公司经理层及相关人员与我保持了经常性的工作沟通,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和其他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保证我享有相关事项的知情权。我通过现场、邮件、电话及微信等方式与公司经理层保持顺畅沟通,及时获悉公司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全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执行、受控股股东委托管理股权等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严格的事前审核。我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公允,均是依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而开展,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为解决三家种业企业部分股权无偿划转导致控股股东与苏垦农发种子业务构成潜在同业竞争的问题,公司控股股东新增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8日在上交所官网披露的《苏垦农发关于控股股东新增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公司及相关方诚实守信、严格按照承诺内容履行承诺,不存在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形。
57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的情况,因此不存在作为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决策及采取措施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本人认为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本人认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该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公司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
未发现该所及其工作人员有任何有损职业道德的行为,也未发现公司及公司工作人员有试图影响其独立审计的行为。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财务总监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的提名及选举程序、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任职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管理经验及身体条件均能够满足所任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58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参考行业标准,考核及发放符合公司章程、公司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我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站在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角度,
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提高公司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独立董事履职规范,秉持客观公正、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职尽责。同时,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公司经理层的沟通交流,积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与规范运作提供专业意见与参考,持续助力公司完善治理结构、实现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2026年5月12日
59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英)2025年,本人作为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苏垦农发”)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5年度工作中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务,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李英,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出生,管理学博士。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吉首大学商学院特聘讲座教授,《会计研究》审稿专家,《财务管理研究》杂志编委,中国会计学会内部控制委员会委员。现任苏垦农发独立董事,兼任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说明
2025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未在公司(含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
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年,我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会,认
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公司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的表决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股东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60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董事会会议股东会亲自委托出是否连续两次亲自委托应参加缺席应参加缺席参会席未亲自参加会议参会出席
151500否5500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5年,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在公
司定期报告、财务工作、聘任外部审计机构等事项的决策中,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认真负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2025年度,我对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会议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会议提名委员会
72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和关于控股股东履行承诺解决种子业务同业竞争问题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并且对该事项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出席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时,会前主动了解、获取会议审议事项的相关资料,积极参与对议案的讨论审议并从专业角度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对每一项议案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审议,并以谨慎、负责的态度行使了表决权,依法独立、客观、充分地对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本人关注相关会议决议执行情况和效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61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聘请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财务、审计情况进行了沟通,并与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召开专题沟通会,对定期报告、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和安排提出建议,促进定期报告更加规范。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我通过股东会、上证e互动平台了解投资者的关切,持续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对相关信息的及时、完整、准确披露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同时,我也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向公司及有关人员询证,有效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现场办公以及走访调研公司下属分、子公司等方式开展现场工作共计15天。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配合了我的工作,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均按照规定时间提前通知并提供了详尽的会议材料,为我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同时,公司经理层及相关人员与我保持了经常性的工作沟通,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和其他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保证我享有相关事项的知情权。我通过现场、邮件、电话及微信等方式与公司经理层保持顺畅沟通,及时获悉公司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全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执行、受控股股东委托管理股权等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严格的事前审核。我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公允,均是依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而开展,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为解决三家种业企业部分股权无偿划转导致控股股东与苏垦农发种子业务构成潜在同业竞争的问题,公司控股股东新增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具
62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8日在上交所官网披露的《苏垦农发关于控股股东新增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公司及相关方诚实守信、严格按照承诺内容履行承诺,不存在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的情况,因此不存在作为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决策及采取措施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本人认为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本人认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该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公司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
未发现该所及其工作人员有任何有损职业道德的行为,也未发现公司及公司工作人员有试图影响其独立审计的行为。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财务总监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的提名及选举程序、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任职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管理经验及身体
63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条件均能够满足所任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参考行业标准,考核及发放符合公司章程、公司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
客观发表意见和观点,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谨慎的判断,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及全
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及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2026年5月12日
64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单锋)2025年,本人作为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苏垦农发”)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5年度工作中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务,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单锋,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出生,法学博士。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南京大学不动产与住宅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特约研究员,江苏省委宣传部法律顾问,江苏省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房地产法研究会秘书长,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获江苏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提名)、南京大学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等称号。现任苏垦农发独立董事,兼任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疆金泰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说明
2025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未在公司(含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
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的表决均
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股东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65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董事会会议股东会亲自委托出是否连续两次亲自委托应参加缺席应参加缺席参会席未亲自参加会议参会出席
141400否5500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5年,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在公司定期报告、财务工作、聘任外部审计机构、经营班子考核方案制定等事项
的决策中,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认真负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2025年度,我对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会议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
37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和关于控股股东履行承诺解决种子业务同业竞争问题暨关联交易事项进
行了审议,并且对该事项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出席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时,会前主动了解、获取会议审议事项的相关资料,积极参与对议案的讨论审议并从专业角度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对每一项议案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审议,并以谨慎、负责的态度行使了表决权,依法独立、客观、充分地对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本人关注相关会议决议执行情况和效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聘请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
66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公司财务、审计情况进行了沟通,与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召开专题沟通会,对定期报告、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和安排提出建议,促进定期报告更加规范。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我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我以参加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2025年半年度、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等方式,积极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解答中小股东针对性问题,并以此作为桥梁加强与中小股东间的互动,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七)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现场会议、业绩说明会、现场办公以及走访调研公司下属分、子公司等方式开展现场工作共计15天。
公司积极配合我的履职工作,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均按照规定时间提前通知并提供了详尽的会议材料,为我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同时,公司经理层及相关人员与我保持了经常性的工作沟通,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和其他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保证我享有相关事项的知情权。我通过现场、邮件、电话及微信等方式与公司经理层保持顺畅沟通,及时获悉公司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全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执行、受控股股东委托管理股权等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严格的事前审核。我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公允,均是依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而开展,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为解决三家种业企业部分股权无偿划转导致控股股东与苏垦农发种子业务构成潜在同业竞争的问题,公司控股股东新增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8日在上交所官网披露的《苏垦农发关于控股股东新增
67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公司及相关方诚实守信、严格按照承诺内容履行承诺,不存在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的情况,因此不存在作为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决策及采取措施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本人认为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本人认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该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公司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
未发现该所及其工作人员有任何有损职业道德的行为,也未发现公司及公司工作人员有试图影响其独立审计的行为。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财务总监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的提名及选举程序、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任职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管理经验及身体
68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条件均能够满足所任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参考行业标准,考核及发放符合公司章程、公司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积极参与
公司治理,切实履行职责,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进一步加强对公司经营管理、财
务状况、重大投资等事项的关注与调研,认真参加独立董事相关培训,提升履职的专业性与针对性;加强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协作,积极建言献策,助力公司完善治理结构、防范经营风险;始终把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作为履职核心,切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特此报告。
2026年5月12日
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