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56证券简称:东贝集团公告编号:2026-015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及制定2026年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并参照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以及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公司
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从公司获得的税序号姓名职务任职状态前报酬总额
1杨百昌董事在职115.90
2廖汉钢党委书记、职工代表董事在职178.40
3姜敏党委委员、董事长在职127.09
党委委员、董事、总经理、
4朱宇杉在职101.40
财务负责人
党委副书记、董事、副总经理、
5付雪东在职85.03
董事会秘书
6阮正亚董事在职0.00
7徐晔彪独立董事在职8.00
8谢进城独立董事在职8.00
9赵纯祥独立董事在职8.00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自动失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自动失效。
(三)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薪酬方案为:公
司非独立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额度占比不低于全年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未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
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基本薪酬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以绩效导向为核心,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相挂钩,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按年考核发放。
2、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薪酬方案为:每人每年8万人民币(含税),自任期开始起按月发放。
3、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额度占比不低于全年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基本薪酬结合区域经济、收入等差异情况、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
履职情况确定,基本薪酬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与公司整体经营发展情况及经营业绩挂钩,按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进行考评后决定,实际发放金额以考评结果为准。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薪酬,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2、鉴于年度审计报告于次年4月末前进行审议,故一定比例的2026年度绩效薪酬将在公司经审计的年度报告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和绩效评价后计算发放。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
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同时担任多个岗位的,根据主要岗位绩效以及相关岗位贡献领取相应薪酬。
5、除上述薪酬方案外,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公司另行确定。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董事薪酬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
特此公告。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