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958股票简称:金钼股份公告编号:2025-018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其中:
1.通过银行向金堆城钼业汝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钼汝阳)提供
20000万元人民币委托贷款;
2.通过银行向金堆城钼业光明(山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钼
光明)提供2000万元人民币委托贷款。
*借款期限均为一年,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 5%确定,按季调整。
*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金钼汝阳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关于为金钼光明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财务资助概述
(一)本次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1根据其日常生产经营需求,公司拟向两个控股子公司提供22000万
元委托贷款,其中向金钼汝阳提供20000万元委托贷款,向金钼光明提供2000万元委托贷款。借款期限均为一年,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 5%确定,按季调整。担保方式均为土地使用权、账面固定资产。
(二)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金钼汝阳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关于为金钼光明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三)提供财务资助的主要原因及考虑
财务资助对象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本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为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风险可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 5%确定,按季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金钼汝阳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金堆城钼业汝阳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267583564066
成立日期:2004年2月9日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汝阳县付店镇东沟村韩庄
法定代表人姓名:贺昕
注册资本:15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钼矿石采选、加工、销售;钼系列产品、化工产品的出口等。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25年3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财务指标(未经审计)(经审计)
资产总额3790786130.673666117817.63
负债总额676716922.20765319801.92
净资产3114069208.472900798015.71
营业收入537158389.802511912299.56
净利润205389714.17932304159.18
资产负债率17.85%20.88%
3.股权结构
出资比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
(%)
1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9750065
2河南省华美实业有限公司5250035
(二)金钼光明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金堆城钼业光明(山东)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164100198F
成立日期:2005年6月30日
3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陈桥路77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牛鹏
注册资本:85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压延加工;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等,许可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25年3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财务指标(未经审计)(经审计)
资产总额202076733.94198723270.45
负债总额69838059.6364520522.53
净资产132238674.31134202747.92
营业收入79995457.29606829495.34
净利润-2856353.258867312.34
资产负债率34.56%32.47%
4.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万股)股份比例(%)
1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4675.0055.00
2马立东2091.0024.60
3李世伟289.003.40
4宋玉华289.003.40
5周忠和289.003.40
6朱东泽289.003.40
47李孔盛289.003.40
8王庆国289.003.40
合计8500.00100.00
三、财务资助风险及风控措施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系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该事项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财务资助对象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风险总体可控。
公司将严格把关,加强财务规范管理,确保资金安全为前提,保障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为原则,财务资助对象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风控和财务内控管理依照公司的管理制度和规定执行,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四、相关意见
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财务资助事项,有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本次财务资助系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五、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2.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
单位提供借款总余额为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无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特此公告。
5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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