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重庆银行”或“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以下简称“《持续督导指引》”)等相关法规规定,担任重庆银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于2024年3月20日对公司进行了2023年度现场检查。现将本次现场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王晓、扈益嘉
(三)现场检查时间
2024年3月20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扈益嘉
(五)现场检查手段
1、查看公司主要经营场所,查阅公司主要管理层人员名单;
2、收集了重庆银行2023年以来的三会文件;
3、查阅了上市公司2023年以来的定期报告和其他对外公开披露文件;
4、复核公司2023年以来的关联交易、对外投资材料;
5、查阅公司章程和内部控制有关制度文件;
6、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公开披露文件;
7、与公司相关领导进行访谈。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1核查情况:
项目组审阅了重庆银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
监事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管理办法、内
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查阅了重庆银行2023年以来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会议文件,对三会运作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对部分高管进行了访谈。
核查意见: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重庆银行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能够有效执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职,公司治理机制有效运作;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和权责分配科学合理,对部门或岗位业务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等规定明确合规,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核查情况:
项目组审阅了重庆银行2023年度对外公开披露文件,并对文件资料等进行了核查,重点对其中涉及到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会议材料、关联交易等情况进行了查询和了解,并对其中重大事项进行了核查。
核查意见:
根据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会议文件等的检查,并通过与指定网络披露的相关信息进行对比和分析,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重庆银行严格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活动,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核查情况:
项目组查看了公司主要经营场所,查阅了公司主要管理层人员名单,重点对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2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重庆银行资产完整,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重庆银行没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依赖持股5%以上股东或资金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的重大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到位,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募集资金到账情况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 61285686_B01 号)。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日,重庆银行已将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2983614150.95元用于支持重庆银行各项业务健全发展,在可转债转股后按照
相关监管要求用于补充重庆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销户。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核查情况:
项目组查阅了重庆银行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审议文件,重点核查了重大关联交易的相关文件及内部程序,并对公司相关人员等进行访谈。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根据公司章程等内部相关制度、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对相关人员的访谈,重庆银行已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和决策机制进行了规范,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是进行正常经营管理所需要的,所签订的协议或合同定价基础、方法合理、公平,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未经审批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2、对外担保情况
核查情况:
项目组查阅了重庆银行对外披露的公开定期报告和全部担保文件,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3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除已披露的信息外,重庆银行2023年以来不存在其他需要披露的对外担保事项。
3、对外投资情况
核查情况:
项目组查阅了公司定期报告、工商登记资料,访谈了公司董秘,了解了公司截至目前的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公司不存在新增重大对外投资的情形。
(六)经营情况
核查情况:
项目组向重庆银行高级管理人员了解了2023年以来的经营情况,查阅了公司公告等有关经营情况的内容,并从公开信息查阅了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相关经营情况,基于行业公开材料分析了公司所在行业发展情况。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重庆银行上市以来到目前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经营场所运转正常;公司主营业务的市场前景、行业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本身经营情况良好,保持了较为稳定的盈利能力。
(七)保荐人认为应予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建议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持续保持对上海证券交
易所最新相关法规、规定的学习,以促使公司运作更加规范。
四、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重庆银行存在根据《保荐办法》《持续督导指引》等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4在保荐机构本次现场检查工作中,重庆银行积极提供所需文件资料,安排
保荐机构与重庆银行相关人员的访谈以及实地调研,为保荐机构的现场检查工作提供便利。其他相关中介机构配合情况良好。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通过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重庆银行2023年以来到本次现场检查截止日,在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以及经营状况等重要方面的运作符
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持续督导指引》等的相关要求。
(以下无正文)5(此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王晓扈益嘉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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