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
司聘请2022年度审计服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交了《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及其相关资料。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聘请2022年度审计服务机构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并审核了拟聘请的2022年度审计服务机构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我们认为: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为上市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审计。我们同意将《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黎明、李克强、金锦萍、黄荔
2022年9月28日